时间:2023-06-05 09:56: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学生操行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降低青少年犯罪率,首先应该从学校抓起,从班级管理抓起,“融法制观念于班级管理”就是一种好的办法。
融法制观念于班级管理是把学法、用法同班级管理融为一体。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把班集体当作一个小小的社会,采用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健全班级“法规”,设立相应“执法”机构。使学生从小就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养成依法律办事的良好习惯,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班风。
一、健全规章制度,有“法”可依,使管理有法度。
学生是班集体的主人,为了搞好班级管理,要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念和建议,学习“立法”,学会管理。首先,可通过让全班同学一起动手设计制作班徽,以此来凝聚同学们的情谊,来体现同学们的情谊,来体现同学们的权利和意志,共同制订班训,以此共勉。其次,引导同学们依照《教育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守则》等教育法规,结合本校实际讨论并通过相应的《班级管理条例》、《班干部选举办法》、《班干部职责》、《违纪处罚细则》、《操行评定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学生心中有“法”度,行动有“法”则。
二、设立纪检机构,依“法”办事,使管理有力度。
为了使规章制度实施落实,学习“执法”,强化管理,依照《班级管理条例》的规定,班内除了成立班委会、团支部外,还应特别设立“纪律检查小组”。依照《班干部选举办法》的规定,纪检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高尚的道德品质(操行评定分90分以上);2.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和制度考试成绩90分以上);3.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半数以上同学推荐且正式选举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学赞成)等,方可成为纪检小干部,纪检干部要行使下列职权:1.开展班规法纪宣传教育活动;2.对违法行为检查与监督;3.依“法”评定同学们操行;4.依“法”查处严重违“法”案件等。
三、开设法制班会课,认真学法,使管理有氛围。
小学每周都有班会,纪检小组要充分利用这些班会课组织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增长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水平,使管理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形成依“法”管理的氛围。有计划地针对不同班级学生,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开展道德与法、文明与法、民主与法制的讨论;办好每周的黑板报,开设违法评论和违纪曝光栏目。通过这些活动激发同学们学法的积极性。
四、开展执“法”检查,违“法”必究,使管理有效益。
开展“执法”检查是融法制观念于班级管理,产生效益的重要一环,是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强化班级管理的有效方法。让纪检干部佩戴袖章,代表班集体行使检查权、处罚权。检查同学们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对有较轻违纪行为的同学依照《操行评定办法》扣其操行分;若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纪检小组就要成立临时“法庭”,公开审判。例如:我校五年级一班发生了学生王某勒索李某的钱物,由于李某反抗,王某勒索未遂,后又导致打架一案的发生,五、一班纪检小组就成立了临时“法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允许王、李各请一位“辩护人”协助辩护,并最后做出判决。通过这种“法庭”的“审”“辩”“判决”,使同学们明白了他们二位所犯错误尤其是王某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懂得了违纪与违法只一步之遥的道理;知道了凡是违法行为都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学习了应用法律武器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和应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此案和类似案件的审理,大大增强了同学们法制观念,班纪班风逐步改善提高。
融法制观念于班级管理办法,班集体不仅能形成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的氛围,还能产生更大的深远的社会效益。如果班主任都能长期如此进行下去,何愁国民法制观念不增强,何愁公民素质不提高,何愁社会风气不好转,何愁青少年犯罪率不下降!
一、从小处入手,做到客观公正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只有全面准确地掌握班级每位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深入到他们的心灵深处,使学生的心灵产生强烈的共鸣,才能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从而撰写出具有真情实感的评语。既不把评语当作讨好家长的手段,报喜不报忧;也不把评语当作报复学生的手段,报忧不报喜。要做到恰如其分,“评”如其人。
例如,班中的体育委员很顽皮,好动手打人,常常因此而使他威信下降。在给他下评语时,就必须帮助他克服随便动手打人的习惯,我这样给他下评语:“记不记得那次的拔河,你胳膊有伤,但仍然流着泪拼命地拔。你也很关心同学们,你很爱和别人开玩笑,老师其实也和你一样。你愿意学学老师的样子吗?”
学生本人看了这样的评语,感到老师很关心他,对他所做的细小事情都注意到了,同时也会为老师对他的肯定而受到鼓励。虽是轻描淡写,但他也会意识到自己的缺点,并且很愿意学老师的样子不随便动手动脚。家长当然更明白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二、以亲切温和的语言积极诱导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前途的希望。我们在写评语的时候就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评语撰写的过程,既是对学生考核的过程,也是师生之间感情交流的过程,目的在于教育学生。因此,给学生写的评语一定要积极诱导,鼓励为主。得到鼓励,是所有儿童的正常的心理需求,而且实践也证明:获得激励作用最大的学生往往是受到鼓励最多的学生。因此,要点燃学生心中的希望之火,扶植他们的自信之树,就必须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对那些天赋较好、能力较强、自觉性较高的优秀学生,应该提出更高的希望和要求。用放大镜来寻找他们身上的优点。
当然,表扬是鼓励,指出方向是鼓励,批评缺点也应成为一种积极的鼓励。请看,在学生的评语中有这些语句:“不怕不会,就怕不问。”“本学期你的字写的真有进步,你能坚持下去吗?”“你唯一逊色的是发言不够大胆积极,慢慢锻炼,不要着急。”“你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我想你不是一个马马虎虎的科学家。”这里没有老师严厉的批评,只有萦绕耳际的亲切话语,它使学生得到鼓励,受到激励,感到老师对他的爱心和厚望,并为之努力。家长看了,也无疑会很好地配合老师帮助孩子克服缺点。
三、用生动活泼的笔调突出个性
评语应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和特点,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切忌过分笼统,形成“众人一面、千人一词、简单划一”的现象。事实上,小学生的行为表现和个性是千差万别的,评语也应该而且完全有可能写得各具特色,而不应该变得模式化。
一则好的评语,好比一幅漫画特写,只需几笔就应勾勒出主要的特点。以生动活泼的笔调增强艺术感染力,以优美丰富的描绘赞扬学生的优点,以轻描淡写的笔调暗示学生的缺点,从而充分地体现评语风趣、灵活、精悍而一针见血的艺术特点。
既然要抓准特点,突出个性,就应避免面面俱到。如班级中有一位过于文静而不喜欢体育活动的同学,我是这样写的:“你如能重视体育活动,多参加体育锻炼,就能使文静、聪慧的你增添朝气和魅力。”再如对一位喜欢夸夸其谈的学生写道:“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成功=勤奋+正确+方法,少说空话。请你想一想,或许这对你学习成绩的提高是会有所帮助的。”这两则评语,入木三分,以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分析能力点出该生的优缺点,使评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以丰富的哲理去拨动学生心灵的琴弦。
(试 行)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 入学
第三条 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 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 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 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 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 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 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 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 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 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 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 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 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 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 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 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 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 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 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 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 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 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 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附则
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及法制教育等,教育学生不买无证经营者的食品。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学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在教室、宿舍内使用电器,注意节约用电,做到教室内离人关灯、关电扇。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3、加强学生的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4、严禁各班私自带学生外出活动,任何外出活动必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组织。学校组织大型活动,集体劳动时班主任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考虑、妥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
5、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迹象,要及时做工作,不得延误。如有学生之间打骂、斗殴现象要进行处理,不得互相推托。
6、严禁学生带刀器、锐器、易燃物品进校,教育学生不许拉帮结伙或与外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7、与科任教师通力协作,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努力完成各科学学习任务。
8、组织和指导班委会工作,协助搞好团队活动,培养学生干部,努力建设一个尊师守纪、勤奋学习、团结向上的班集体。保证班级的各方面安全工作。
9、做好家访工作。关心学生校外生活,主动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10、全面正确地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11、拟定本班工作计划,经常向学校领导汇报本班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期末和学年末进行班级工作总结。
12、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要按《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配合校医及相关任课老师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学生,通知学生家长,保护好现场证据,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班主任如不按本责任中的要求进行工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以学校德育教育的思路为指导,少先队的工作为重心,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富有儿童情趣的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个性培养的途径。把本班建成具有“勤学、守纪、团结、向上”的班风,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做一位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重点
1、德育
(1)通过各种途径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以丰富多才的少先队活动鼓励学生争做合格的小公民。
(3)力争做好每位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提高认识,不断上进。
(4)关键抓好班级的纪律,重点做好转化待进生特别是双差生的教育工作。
(5)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的自我鼓励、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6)结合“三八”等各种节日,进行爱国和尊敬父母的教育。
(7)加强环保教育,培养六种环境意识,做到“六个一”。
(8)“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个人”为主题开展四个四多活动。
2、智育
(1)继续开展“课前一分钟见闻谈”活动。
(2)成绩及表现好的同学要经常鼓励,即要肯定成绩也要不断督促,使他们不断取得进步。
(3)在学生中培养竞争意识,有“你追我赶”的比学风格。
(4)开展写好字,读好书,做好文的活动。举办故事会,诗歌朗诵会等活动。
(5)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个性教育。
(6)学习经验交流会。
3、体育、美育、劳育卫生教育
(1)、布置美化教室,按月更换优秀作业,出墙报。
(2)、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兴趣,积极参加智能班活动。
(3)、认真做好两操,开展有益、健康的课间活动。
(4)、培养劳动技能,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5)、开展“拥抱自然,保护环境”的活动。
三、各月份的工作安排
二月份四月份
1、制定好班级计划;布置教室。1、举办“我爱大自然”的主题队会。
2、引导学生适应新学期的学习。2、开展一次春游活动。
3、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训练。五月份
4、进行班干部的改选。1、喜洋洋迎五一。
三月份2、举办学习经验的交流。
1、开展“我为母亲送心意”的活动。3、着手写工作总结
2、加强对后进生的跟踪工作。六月份
关键词:小学教育;法制教育;教学
一句康有为的“少年强则国强”。提醒着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确,少年儿童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在党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他们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希望所在。对小学生的教育不仅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而更重要的是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们承担着增强少年儿童法制意识的培养教育和历史使命责任。下面就如何在小学教育中进行法制教育提出我的看法。
一、遵循行为规范,在课程中渗透法制
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按照贴近学生,小型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主阵地,开拓创新的原则,对小学生加强养成教育习惯的培养。教学中要深入浅出、循循善诱,采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典型事例,增强对小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渗透法制教育实效性。在小学开设好语文、数学、品德、音乐、美术、体育、英语等课程的法制渗透,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同时有意识、有计划、有机适度地渗透相关法制知识,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和课堂教学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之中。
二、抓好课堂教育,注重明理导行
课堂教学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法制教育专题课、思想政治课要采用形象化手段,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尤其是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青少年、儿童利益的内容。如: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了解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同时,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识,法制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交通安全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发挥好法律常识考核对学生操行评定的诊断、激励、导向功能,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习惯,指导学生言行。
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四、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
1、班主任的素质决定小学品德教学工作质量。
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实施,首先是通过班级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的。学校德育任务的完成,是通过班级具体来实现的。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直接教育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其素质、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学生的道德精神风貌,决定着班级德育工作的质量,决定着学校德育任务完成的质量。班主任必须把德育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核心内容,紧紧围绕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和精神面貌展开,密切关注学生这方面的变化和要求,把学生品德面貌作为评价自己工作的标准。因此,班主任必须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以适应学校德育、班级德育工作的需求,确保德育工作的质量。
2、班主任是小学品德教学工作的设计师。
马克思说:“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班主任的工作也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班级德育工作的总体设计师是班主任。班主任要根据其职责、任务,本班的具体情况,引导学生并与学生一同设计班级德育的总体目标(即学生应达到的道德精神境界)、阶段目标(即总体目标的实现分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具体的实施方案等。有无这个设计和设计所达到的高度,直接影响到学生的道德精神追求和班级德育工作的质量。这个整体设计是班主任的精神风貌、道德修养和精神追求的综合反映。
3、班主任是小学品德教学工作的落实者。
班主任既是班级德育工作的总体设计师,又是总体设计的落实者。班主任以经营优秀班集体的舆论特点、信念特点、情感特点、意志行动特点、行为习惯与途径,以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水平,使学生真正把总体设计变成自己的内在需要和内在动力为核心,促使学生在优秀班集体中形成良好的品德,获得精神的成长,品德不良的学生得到净化,促使学生意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员,每一个人都应为集体尽一份责任,每一个人都应努力把班级建设成一个学习和成长的好地方。要实现这一点,没有班主任是不可想象的。
4、班主任是小学品德教学工作经验的提升者。
班主任德育工作相当繁杂,既包括经常性的德育工作,如日常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纪律教育,劳动教育等,又包括突如其来的临时工作,如班级里发生的思想、道德、纪律等问题,甚至是意想不到的事件的即时处理。既包括定期的或周期性的工作,如每学期一次对每个学生的操行评定、三好学生的评选和奖励工作,又包括学校、社会附近的一些无规律的工作,如配合社会重大事件的时事教育和国情教育,还包括一些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如入学常规教育、毕业班的职业理想教育和思想工作等等。(班主任 )班主任工作可以说是学校中最繁重和复杂的工作,也是最富有挑战性和教师职业特色的工作,这对教师的人格、组织能力、交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研究学生的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班级德育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有助于更有效地作好班主任工作,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而且有助于丰富和发展教育科学理论。而这一工作只有深入一线的班主任才能胜任。
5、班主任是小学生品德效仿的榜样。
班级是学生学习、成长的直接环境,而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班主任与学生有着最频繁的接触,班主任的形象很容易成为学生直接学习的榜样。班主任的言行、举止、服饰、爱好以及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对学生发生着教育影响。教育实践证明,班主任的工作自始至终是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学生的人格,用自己的心灵铸造学生的心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负责、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构,协调和督促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镇政府和运输企业、行政村委会、中小学校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要建立健全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包括机构和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宣传计划、基础台账等。在各行政村、单位普遍设立专(兼)职交通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3、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制度,定期对各行政村、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4、各行政村、单位要加强配合,注重发挥镇政府的作用,督促双江线公路沿线各行政村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以村为单位聘请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在辖区内组织驾驶人及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行政村、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行政村、单位、学校和主要街道,以及群众休闲锻炼场地、公园、广场等居民聚集的地方,定期组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活动,在双江线和村道及事故多发点段和危桥险路两侧,粉刷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图板。
2、各行政村、单位要紧紧依靠市、镇两级政府,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平安*、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交警队的联动作用,深化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村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个体车主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的动态基础台账,重点加强对个体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交警中队、镇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市机电园区用工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立足长远,努力提高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1、要在我镇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通过专(兼)职交通安全联络员和交通民警,定期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在学校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设立交通安全园地,每学期在放假前、开学后开展至少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
2、我镇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小学生特点,通过开设以交通安全、学校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编写学生安全知识读本,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交警中队要建立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配合学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学校应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4、要注重发挥少年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1、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做到每天“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
2、宣传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拿出固定的公益广告时段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要在春运、“五一”和“十一”黄金周期间,重点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3、各行政村、单位要充分发挥交通广播的优势,及时传播安全知识和交通信息。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以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群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交通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现代交通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要由专人负责交通宣传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帐。
(二)各行政村、单位要在每年春运第一天、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寒暑假后开学的第一天等时间段内,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日活动,形成阶段性的宣传。
关键词:班规;制定;管理;关爱
班主任作为学生集体的组织者,各种关系的协调者,对一个班的健康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班集体,使其巨大的教育力量得以充分的发挥,班主任拿什么去导航呢?我认为,除了班规,必无它途。
一、班规对班级管理的作用
如何去培养他们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学生的品德素质呢?这还真得仔细琢磨琢磨。学校虽有《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要求他们,可这一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多变的年龄,思想品质尚未成型,再加之特殊的地域性,使得他们无法管住自己。因此,建立一套符合本班实际,又确能调动﹑教育学生,体现班级特点的形象化、具体化的班级管理制度,非常必要。班规属道德范畴,它是一种道德感知,作用于道德行为,是学生在集体中行事的准绳。学生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形成,是班级、社会规范个体的结果,也是学生内外因相互作用的产物。没有班规,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教师一顿训斥,或者请进办公室“说清楚”。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一种不良现象:学生怕老师,恨老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即使学生间大战在即,也不跟老师说。所以,建立一套针对本班实际、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规则非常重要。
二、班规的制定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班要管理好,就必须制定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班级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来自于实际,又回到实际中去接受检验。制定前班主任要在同学们中广泛征集,并协同班干部制定,然后交全体同学讨论、修改、补充,形成富有特色的“班规”。班规既然是班级之“规”,就必然是大家应共同遵守的,应体现出本班特色和教师的教育艺术。一套好的班规要“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并能很好地促进教学。但要达成这样的班规绝非易事,必须把前戏做足。在制定班规前,班主任要认真调查、了解学生,分析学生,对学生的共同特征和个性差异,要熟记于心,才能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在班规制定中“有的放矢”。制定班规应掌握一个原则:决不能出现班规一出笼学生大气都不敢出的现象,如若那样,必将适得其反。那种贴于墙上的班规也不科学。制定班规应坚决去掉那些“这不准、那不准”字眼,而变为对学生的量化管理,即对学生实行操行评分制,对迟到、早退、旷课这类现象,一次扣一定分数,每周结算一次。无此现象的学生适量加分,或加或扣的分数等级在制定班规时全班民主讨论,每个学生应充分发言,据实理论。
三、班规的执行
班规建立之后,关键看执行。教师一定要率先垂范,起带头作用。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著名教育家加里宁也说过:“教师仿佛每天蹲在一面镜子里,外面有几百双精敏的、善于窥视教师优缺点的孩子的眼睛在不断监视你。”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事事为学生树立榜样。
1.赏罚分明,一视同仁。班规执行中,一定要赏罚分明,违纪就应扣分,品德好就应加分,所有的加分扣分均由学生去执行,并指定班干部具体负责,班规的操作分要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目的考试分挂钩,学期末综合评定。这样,既能培养班干部的综合能力,又能使班级常规管理自然化、顺序化。但学生的好与差、进步与落后,既要有档次之分,又不能悬殊太大。这样,学生才能互相攀比,轻松愉快地学习。“比、学、赶、帮、超”现象才能蔚然成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班规由集体制定,大家应共同遵守,特别是班主任应带好头,违反了规定应主动要求扣分,学期末结算。这样,班主任不只是班级的权力者,也是品德的楷模,是学生快乐地接受奖惩的动力。
2.灵活管理,分类施爱。班规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具体执行中应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关爱每一位学生,用爱浇灌每一个学生的心田才能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班规的制订目的在于搞好教育,学生违反了班规,执行者不能简单地扣分了事,要清楚扣分不是目的,而仅是一种手段。学生的缺点最好让学生自己说,应尽量做到民主,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给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著名教育家夏丏尊说过:“教育如同池塘里的水一样,池塘里没有水不能称之为池塘,同样,教育没有爱也不能称之为教育”。在班级管理中,爱是基础,是班规顺畅执行的剂。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偏爱”后进生、“博爱”中等生、“严爱”优等生这一原则。后进生不太受同学们待见,易自暴自弃,需要老师耐心地“偏爱”,中等生群体有比较稳定的心理状态,表现一般,希望老师重视他们,但又害怕抛头露面,班主任尤其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始终如一地尊重、理解、信任、支持他们。优等生,谁都爱他们,是班上的佼佼者。他们的缺点容易被忽视,掩盖,也易被原谅、袒护。对这类学生,要坚决不宠他们,更不迁就他们。时时提醒他们"做学问得先做人",做一个正直的人,热情的人,向上的人。
在教育中,班主任要注重教育艺术,该糊涂时就糊涂,该严格时就严格,该宽容时就宽容,该放手时就放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要盲目地认为制定班规时已经做到了民主,是全班同学共同制定的,执行时按部就班就行了。
参考文献:
[1]现行教育法规与政策选编[M].北京:教育出版社,2002。
习惯是在长时间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气,对于人的一生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魏书生认为:“学生一旦养成了良好习惯,就像冲破种种阻力进入空间轨道的飞行器,基本可以靠惯性自行运转了。”英国教育家洛克把培养习惯当做培植人生幸福的根基。特别是劳动习惯,它是人们创造财富和幸福的重要因素。1998年4月1日起实行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七条明确规定“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可见德育与劳动教育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一个人如果养成了懒惰习惯,那么要想改过来不容易,现在的学生家庭生活条件优越,独生子女的特殊身份使得这些“小太阳”、“小公主”备受宠爱。如果不从中小学阶段就注意培养他们良好的劳动习惯,无论对他本人,还是对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后果都将是非常危险的,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把培养良好劳动习惯作为教育教学目的之一,这是非常正确、十分必要的。针对当前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际状况,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要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的转变。
一、劳技课应从以“讲读课”为主要模式变为以“实践课”为主要模式。
劳动课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和情感,学会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这一切都必须通过劳动实践才能完成。实践性是劳动课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践为主是劳动课教学的基本特点,也是“学生主体”教学思想的体现。劳动课教学实践证明,只讲不做,哪怕讲得再精彩效果也会不佳。会说不一定会做,一动手问题就暴露。劳技课以“实践课”为主要模式,有利于知识转化为劳动技能,有利于劳动技能转化为劳动习惯。每次劳动前讲明本次劳动实践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学生参加劳动的兴趣和自觉性。通过劳动实践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使学生热爱劳动,为养成劳动习惯奠定思想基础。在劳动实践中引导学生开动脑筋、克服困难,培养坚持劳动的意志力。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劳动实践,学会劳动技能,感受劳动成功的愉悦。在劳动评议中表扬认真劳动、善于运用学到的知识进行劳动的学生,不断调动他们参加劳动的积极性。
二、劳动教育阵地从单一的课内教育变为课内与课外、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同心协力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
学生养成一定的劳动习惯,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同心协力、相互配合,改变只在教室里进行劳动教育的做法,努力使课内劳动教育向三个方面延伸,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课内与课外结合,课堂教学后,教师要引导学生把课内学到的劳动知识、技能运用于课外生活中。如中年级学习“打扫卫生”一课后,要求学生会洒水、扫地、抹桌子、擦玻璃、倒垃圾,除承担本班教室内部的卫生外,还要承担班级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实行轮流值日,坚持一日两小扫,一月一大扫,养成讲卫生的劳动习惯。还可以组织高年级学生运用学到的知识,给校园里的树木花草浇水、除杂草、松土,组织课外劳动项目兴趣小组,如编织、刺绣、烹饪、种植、饲养、小木工、缝纫、科技制作和科学小实验等。二是学校与家庭结合,学生的自理生活劳动大都在家庭生活中进行,家长在培养学生自理生活能力和自我服务劳动习惯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学校要求家长阅读孩子的劳动课本,成为孩子校外劳动实践的指导教师,督促孩子自觉参加家务劳动,达到家务劳动“十会”要求。为使家、校一致、相互配合,可建立“劳动教育联系卡”,请家长逐周评定孩子家务劳动情况,使家、校情况相互反馈,指导和监督形成合力。三是学校与社会结合,组织学生参观当地工厂企业,带领学生给农民采茶、捡茶梗,参加校办工厂劳动。开展“红领巾一条街”、“楼道小队”活动,为军烈属和五保户送温暖活动,等等。在这些劳动和活动中,学生加深了与劳动人民的感情,提高了劳动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培养劳动习惯的目标要求要从笼统的单一要求变为有计划的分层要求、循序渐进。
循序渐进既是学习的一般规律,又是培养良好习惯的必由之路。良好习惯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经过一个由易到难、由少到多、由短期到长期、由简单而复杂的渐进过程。那种全校“一刀切”的统一要求,全校“一锅煮”的同一内容,是不可能达到良好效果的。小学劳动课本把大纲规定的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活动、简单的生产劳动等有计划地分别编进三年级以上的各册课本中,把课中的同类内容按照年级由低到高的顺序综合排列,就构成了现在比较完整的小学中高年级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系列。按照劳动课大纲和教材编排序列,循序渐进地进行劳育和习惯培养,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学生力能所及、乐于接受,技能容易学会,习惯易于养成。如果教师只是满足于教好一册册课本,而不注意教材内容的前后联系,就等于隔断了构成小学生良好习惯生长的链条。如果不注意使教学内容往课外、校外延伸和巩固,学生的良好劳动习惯就会因断断续续而难以养成。因此,劳技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系统地整体把握劳动课教学大纲,驾驭劳动课教材,按照大纲和教材训练序列进行教育教学,使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培养具有连续性和渐进性。培养劳动习惯要因人而异,讲求实效,提出养成目标宁低勿高,安排训练内容宁易勿难,提出习惯要求宁少勿多,一步一个脚印,一个习惯一个习惯地培养,实现养成良好劳动习惯的目标。
四、学生劳动成绩由教师单独评价的办法变为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价办法。
及时对学生每一次的作品、每一个阶段的劳动技能及综合素质都给予客观评价,会让学生在劳动中学会欣赏、开发智力、探求创新,可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共同进步。把学生的劳动表现写进操行评语,劳技课成绩记入学生素质评估手册,这是目前各校的普遍做法。对学生的劳动表现,特别是劳动习惯的养成情况若只凭教师的观察、判断,则很难给予准确的评价,要改革评价学生劳动习惯的办法――把对学生个体的评价置于学生成长的整个过程中和个体学生所在群体中。例如,小学低年级学生在家务劳动方面要学会铺床、叠被等,这些内容在本年级段应该考核。到了中年级,大纲规定在家务劳动方面要学会洗餐具、茶具等,除了对洗餐具、茶具进行考核外,对低年级学过的铺床、叠被等也应予以考核,防止出现学一样做一样,做过了就算,到头来只做最后那一样的被动局面,促使学生对有关最基本的家务劳动从始至终坚持,养成习惯。由谁评价?仅由教师对学生劳动情况进行评价很可能是不全面的。如果把学生个体放在群体之中,由学生互评,就有利于互相学习,去伪存真,提高评价的真实性和激励性。学生在家庭的劳动情况由家长评,按照学校发给的家务劳动考核表逐项填写,分出等次,反馈给老师。这样,教师可以掌握视线不及的校内外(家庭)学生劳动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评价,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克服有些学生在校劳动积极、在家什么事都不干的弊端。
总之,我们要站在为祖国培养人才的高度重视劳技课,不断探索劳技教学方法,为实现劳技教学的总体目标而不懈努力。
一、总则
(一)小学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基础教育,德育是这项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工作对我国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风貌、民族精神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二)德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加强针对性;坚持正面教育;把提高道德意识和指导行为训练结合起来;把集体教育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保持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三)学校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
1、结合本校、本年段、本班实际制订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将《纲要》的教育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使之成为适合不同年段,各有侧重的系列,并可补充一些乡土教育内容。
2、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德育处,组织各年段实施德育工作并进行分类指导,确定专人负责,把重点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训骨干,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总结交流经验等方面。
3、列入评估学校、班级、师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进、教师晋级、评职的重要条件之一。
4、结合德育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德育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5、广辟德育渠道,协调好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二、任务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卢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内容
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以“五爱”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生活常识、浅显的政治常识以及同小学生有关的法律常识),着重教育学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着重培养学生初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四、过程:
(一)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而这四者对每个学生来说发展又是不平衡的,这就要抓薄弱环节,抓因材施教,兼顾其他方面,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全面成长。
(二)德育过程也是促进学生思想矛盾发展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注意长善救失,因势利导,重视和发挥学生自身在德育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五、方法:
(一)思想品德课和其他学科的教学活动、班会、校会和日常教育活动,少先队的组织活动以及科技、文娱、体育、公益劳动等课外、校外活动和家庭、社会教育,都是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
学校建立制度,统筹安排,切实保证上述活动的有效开展,防止互相冲击、争时间、抢阵地的现象发生。各科教学活动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进行,不要挤占学生德育活动的时间和阵地。
(二)德育工作必须讲究方法,并注意在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创新。
第二节 学习管理条例
一、学生计划管理
1、小学中、高年级学生要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制定简单的、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2、复习考试阶段尤其要妥善安排,做到考前不过份紧张,考后不马虎放松。
3、学期学习计划必须在开学的第二周制订好,并抄写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检查与督促,一份留给自己执行与自查。
二、课外复习管理
1、在认真复习当天功课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应根据老师教学进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数天预习新课,遇有疑难问题,应先思考,并作出标记,然后带问题去听课,以提高听课效率。
2、当天的功课和作业,如有不懂的地方,应及时向老师或别人请教。
3、阅读有关的参考资料,或进行观察、调查、实验。
4、期末考试前,应根据课本、笔记本、作业本进行系统复习,使所学知识得到整理、巩固和灵活运用,尚未掌握的内容,要主动请老师辅导。
5、当天复习完功课和写完作业后,应清理好书包,为第二天上学做好准备。
三、课堂学习管理
1、学生进入教室,要求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穿背心、内短裤、胸衣、拖鞋等。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入座,做好思想上、学习用具上的准备。
3、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地起立向老师问好致敬,待老师还礼毕,才能坐下。
4、如迟到,须在教室门外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
5、保持正确的坐姿,用心听课,开动脑筋,积极参加老师组强的听、说、读、写等活动,不看非本节课的书籍,努力掌握教师的讲课内容。
6、多质疑、勤研讨,敢于提总题,勇于开拓思路,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时要起立,老师不叫议论时不议论,不打断别人的发言。
7、做好听课笔记,内容要点,典型例题,思考提示及疑难问题等,都要做简明的记录。
8、自习课必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得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更不允许进行文娱活动。
9、下一步课铃响,须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如有老师听课,须待听课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四、课内外作业管理
1、各科作业本,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画或写与作业无关的文字。
2、各科作业,必须在题前和第一行正中写明“第 课 或练习 。”方格本一字一格,一个标点符号一格(省略号、破折号应占两格)。横行簿标点符号也应占一定的位置。字迹必须端正、清楚、整齐,注意不用错别字,不用不规范的字。
3、作业书写靠边空出半厘米,做到节、款、项分明。分段时,空两格书写。每次作业之间,应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在换页时可不留空行。
4、及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不会做的要向别人请教,不抄袭作业,不请人作业,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业要补做,抄袭和书写马虎的作业要重做。
5、作业量符合上级规定的标准。
6、及时订正作业中的差错,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五、考试管理
1、改革考试形式,实行考试考查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3、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4、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
5、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
6、签卷字迹要清楚,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也可用蓝油或黑油圆珠笔书写。
7、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8、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 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试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1、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
第三节 学生管理办法
一、入学
(一)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半以上,户口在本学区的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和房证、接种卡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成绩通知单;如持有原校交纳杂费的收据,学校不再收取其杂费。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或乙型脑炎及明显痴呆、傻者,严重的癫痫病者,麻疯病者;三是高度近视(1200度)者,严重红斑狼疮病者等。
3、因家庭情况突然变化,出现严重的特殊的困难而需要负担家庭生活,无法坚持学习者。此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一方因故病残长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极低者;二是无依无靠者。
4、因家庭生活极端困难,劳动部门同意安排就业者。
(二)学生退学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学生要求退学时,提出书面报告,索取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的证明及县团单位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调查核实、校长签署意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书。退学证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才能有效。
五、升级、留级
(一)学校取消留级
(二)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达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举行毕业考试,并根据学生各科综合评定的成绩和参加补后的成绩发给毕业证书。
七、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二)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批假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干部一律无权批假。
八、学习成绩考核和品评定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和品德评定及管理办法参照区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对象。凡属本校在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予以奖励。
2、奖励类别。校内奖励类别分为等级将和名次奖。等级将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名次奖一般分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时可迁当顺延)。上级及有关单位的奖励类别以奖励者规定为准。
按获将级别等级的高低、获奖名次的先后分别给予不同规格的物资鼓励。具体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二)处分
1、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
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
4、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5、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十、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一、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要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班主任首先要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特别是刚步入初一的新生,有着一种全新的感觉,这时的德育教育,是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基础的最佳时机,为此,班主任应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制订好班级德育工作计划,制订好班规,操行评定细则以及各种奖惩制度并尽快实施,让学生在班里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做到有章可循。同时有目的地开展一些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活动、法制教育活动、抗震救灾献爱心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不但可以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观念,还可以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使他们更加热爱班级体。
二、注意班干部的选择与培养
班干部是班级的核心力量,是班主任管理班级的得力助手。一个得力的班干部队伍,不仅能为班主任处理很多的班级事务,而且还可以使学生有一种向心力,同时能为建立良好班级奠定基础。每当担任初一班主任时,我首先在本班新生名单中摸清哪些学生在小学高年级时担任过班干部,然后再在相关的一些同学中了解情况,从中挑选出一部分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班里的过渡班干部,让全班同学相互熟悉了解后,再通过全班公开竞选产生。班干部产生后,要注意对班干部的培养,帮助他们树威信获信心,教育他们做好同学的表率、以身作则,要他们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在适当的时候找一些既能帮助他们树威信,又能在同学中有影响力的事让班干部去完成,如主持班会课、组织文体活动,办黑板报,召开演讲会等,让同学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认同他们的能力,从中树立威信并获得信心。当班干部取得一定的成果时,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并在全体同学面前予以赞誉,对班干部的培养既要交给任务,又要给方法;既要大胆使用,又要注意扶植;这样既锻炼了班干部,又减轻 了班主任的负担,同时又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加强家校联系
“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又是终生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如各种娱乐场所,网吧的诱惑。学生放学离校后,失去了监制,一些学生不是直接回家而是直接进入网吧,老师认为学生回家了,而家长又认为孩子还在学校,如不与家庭联系,相互沟通,家长不知道学校对学生制定了哪些管理制度,还有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情况,老师也不知道学生的家庭情况,学生在家里的行为习惯,这就很难教育好学生,甚至很容易出问题。有的学生为了要钱上网吧,向家人撒谎,说是老师要交的资料费、补课费等等骗家人要钱,家人不知道,班主任也不知道,给学生有空可钻,这不仅影响学生的学习,而且容易引发不良的行为,因此,要管好学生,教育好学生,加强家校联系是非常重要的。
四、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心
在一个班级里,学生的素质是参差不齐,上、中、下的学生也肯定存在,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这种现象更为突出,这时对待学生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某个学生的成绩好就偏爱,而对后进生不管不问,甚至产生偏见,歧视他们,或是因为某个后进生犯了一点错就死抓不放,不允许有改过的机会。如果这样下去,学生就容易对你失去信心,从而你在学生的心目中将会失去威信,同时学生自己也无信心,整个班级将会死气沉沉,没有活力,没有生机,所以,作为班主任对待全班学生应不偏不向,要一视同仁,尤其是对后进生要善于去发现他们的长处,平等地对待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切切实实地关爱他们,用心与他们交流,使他们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感受到班主任并没有嫌弃他们,仍然很关心他们,由此激发他们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五、加强自身修养,做好学生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