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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05 09:57: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 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平台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5)09-66-3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with the Assistance of InnovationVoucher

创新券是指政府用财政资金设计的一定形式的权益凭证,由创新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向其发放,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服务完成后科技服务机构凭创新券及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兑现。创新券政策是以中小企业创新需求为基础的一项政府创新投入政策,是政府科技公共服务的一项模式创新,是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有机结合。

1 创新券设立的意义

随着我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在神州大地上激流涌动。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鼓励大众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创造新需求,培育新市场、打造新业态,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1]。9月23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这是继《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5〕9号)又一重大政策推动创新创业国家工程。总理说:“创新不单是技术创新,更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本身就是规模宏大的创新行动,今后创新发展的巨大潜能仍然蕴藏在制度变革之中。打破一切体制机制的障碍,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都拥有自主创业的空间,让创新创造的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流动[2]”。创新券的设立就是为万众创新提供剂,疏通创业者与科技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管道,同时,创新券本身也是科技机制的创新,创新券是一种科技资金使用模式的创新,改变了现有以项目为主导的科技资金使用模式,凸显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低门槛、普惠式方式向企业发放创新券,由创新主体自主选择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购买所需的创新产品,有利于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2 创新券设立的原则

2.1 普惠制原则。原有科技研究经费基本以项目的形式资助给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很容易被忽视,许多创新项目因为缺少资金而夭折,而创新券的显著特征就是普惠制,只要创新创业主体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就可以申领使用创新券,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动力。

2.2 低门槛原则。支持对象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对企业申请要求体现低门槛,对初创企业基础条件薄弱,资金缺乏,通过创新券可以直接获得政府科技创新支持。

2.3 广适性原则。创新券不同于一般的项目资金,在使用范围上十分广,既可以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合作、检测检验,也可以用于专利申请、咨询培训、成果购买及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能力。

2.4 配套性原则。创新券设计时一般均要求企业在使用时配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这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政府资金起到牵引、撬动作用,以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促使企业合理高效使用创新券,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2.5 整合性原则。首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科技部门提供的创新券,支持他们的创业创新。其次,有助于提升科技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科研机构的部分仪器设备价值很高,没必要每家企业都买,通过资源整合,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人才优势和硬件资源优质。

3 创新券按功能来分的主要种类

3.1 通用普通型。面向所有创新券可使用的技术领域,不指定特定科技服务的提供者,创新创业主体根据创新活动所需进行独立使用,创新券一定时间内有效。

3.2 技术合作型。企业事先与科技服务提供机构有合作意向,这类创新券属专项经费后补助的改良,可以通过规定渠道来申请,专项使用。

3.3 专项资助型。政府部门根据科技、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特定的技术领域设立。此类型具有定点性,针对性,临时性特征。

3.4 扩展创新型。主要侧重于创新主体软实力建设的创新能力方面,更多侧重于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咨询、经济、法律事务等间接服务用科技创新服务。

4.创新券在使用中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创新券工作各地仅仅刚开始试水,实施经验尚不足。创新券确实能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支付能力,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接收科技服务机构不足,创新券使用面比较狭窄,企业往往有钱花不出去,创新券申领预算和兑换结算差距很大,一方面属于科技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区域内科技服务机构能提供的科技服务有限,创新券一般又不支持跨区域使用。二是创新券设计的突破性不够,使用范围较多的还是传统的科技项目资助方式的变异,缺乏新经济条件下企业需求的应用范围突破,同时部门间协调不足,创新券的使用范围和现有科技经费使用有一定政策冲突。三是创新券的运行管理系统和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地区还采用纸质券形式或者仅仅是使用后补助方式,创新券的使用很不方便,财政预算与使用兑现差异很大。

5 对我国推广创新券政策的建议

5.1 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

创新券实施的效果与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密切相关。创新券的实施国外虽然已有相对成熟的经验,国内一些城市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我国中小企业群体大、行业区域差异明显,需要进行多样化的设计,结合各地方科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就创新券资金来源、发放对象、支持方式、资助额度、创新券形式、发放与兑换等问题提出科学系统方案,并建立诚信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5.2 注重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科技服务机构作为科技服务产品的提供者和创新券的接收者,是创新券实现支持科技创新活动成效的基础。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拥有众多的科技人才队伍,通过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方面可以为创新券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产品”,另一方面也是促进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在使用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将有效带动研发、设计、咨询等的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创新券设计的主旨就是购买科技服务。创新券可积极引入科技中介服务组织,能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发挥科技服务业在科技活动中的作用。创新券依托已建成的科技资源服务体系,积极引入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服务专业服务机构和企业用户,这些中介机构给不同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创新券使用支持,在申请和使用过程中提供协助,帮助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同科研机构建立联络,改变其一切都要自己动手的现状,并通过不断引导和培育等工作,形成科技创新依托科技资源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创新券政策的持续执行,逐步覆盖更多区域、更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并推进更多的科技组织对外开放,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科技创新的氛围,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和创新创业团队建设,提高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5.3 重视需求为导向的多样化创新券设立。

创新券应根据不同使用类别和各地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创新券设计宜为“通用券”和“组合券”。“通用券”指专门提供单个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申请的小额度创新券,使用范围广、使用灵活;“组合券”根据企业成长阶段和科技创新的需要,针对不同用途设定的大额度专项券。如天津滨海新区设定创新券的6个用于不同方向创新服务包。小额度创新券最好要求企业少配套或不配套,组合券根据用途进行一定比例的配套。同时创新券与其他科技经费资助项目分工明确并衔接到位。既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需求,又能在企业成长壮大后能有其他科技经费支持企业创新。

5.4 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

国内创新券使用范围设计上主要侧重于研发设计、检测检验、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较多的属于传统科技服务的范畴,随着新经济的发展,创新券的使用覆盖面要广、使用范围要创新、有突破,应尽可能涵盖到不同的创新活动上。发达国家的创新券不仅支持设计"产品开发"内部技术转移,还支持创新管理"商业流程塑造和市场研究等。如爱尔兰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新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创新管理专门训练、新的商业模式策划、新服务交付和客户界面、新服务开发、新研究或生产过程改善、创新或技术审核、试验测试、测量等[3]。

创新券应用范围应涵盖科技研发设计、科技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特别是创新能力提升服务应该拓展外延,包括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法律经济专项等领域,让创新券能发得出,用得上,真正成为初创型企业科技创新的加油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先期研发资金不足问题。

5.5 构建创新券服务平台。

创新券工作流程要基于信息化系统以提供便捷服务为核心要素设计,创新券服务平台是创新券实行电子券形式的基础,创新券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枢纽。创新券从计划、申请、审核、发放、评估、支付、兑现、统计、信用管理等流程均通过服务平台实现全过程管理,所有数据均做到可见、可用、可追溯。提高了创新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平性[4]。所涉及的资金确认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广泛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开展科研活动的成本进行确认,并针对所产生的科研成本进行财政补贴。创新券使用者可以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通过服务平台规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服务机构在创新券服务平台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联系信息,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的标准化服务。

5.6 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推行创新券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大学等多个主体,资金、人才、创新成果、政策等多种要素相互交叉。因此,需要创新券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重视科技、财政、教育等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不仅做好创新券与原有科技经费支持政策的相互衔接配合,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指导作用,提高创新券的使用率和使用质量。

创新券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制度明确创新券资金来源、支持对象、适用范围、使用流程等,从设立之初就做好规范,有利于创新券有效实施。通过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5.7 加强创新券使用指导,保证创新券有效利用。

创新券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机制,优化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券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将记录创新券从申请、使用预约、支付、兑换、评价等运行的各个环节,作为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各类服务机构的信用记录,并设立组织评价制度,对创新券运营过程中非诚信行为和机构实时进行监督,并及时加以提醒和整改。

建立三级监督机制:其一,资格监督――中小微企业申请时原件审验。创新创业团队由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推荐时资格监督.其二,使用监督――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公示服务内容,在使用时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创新创业券,一次性使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大额单在使用时进行备案。其三, 验证监督――管理机构通过用收双方复验、电话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验证性监督。

创新券基于社会信用体系下一种授信科技服务工程,在支付、服务、兑换等各个方面其价值实现是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利用信用体系的记忆功能、预警功能、揭示功能,通过透明且有约束效应的管理机制和科技手段,强化诚信机制和监督效果,在提供合作方相互选择机会的同时,对一切非诚信行为产生较好的约束和震慑作用。

参考文献:

[1] 万钢.以改革思维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N].光明日报,2015-3-26.

[2] 万众创新潮涌荆楚释放万千草根创新活力[OL].新华网,2015-3-8.

[3] 曹爱红,伊彤,李功越.关于北京市实施创新券制度的思考[J].商业时代,2013(12).

Yang Yong

(Zhengzho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Zhengzhou Henan 4500000)

第2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为目标,把科技招商放在创新载体建设的第一优先位置,不断强化“项目为王”的理念,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创新科技招商方式,加快集聚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创造和转化更多的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推动“三个”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经过3-5年努力,每个创新载体在集聚知名院校所、研发机构、公共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上取得明显突破,成为区域内最重要的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和知名度的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输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

2、各创新载体年度目标:

(1)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创新载体内建设教育、科研或科技服务机构2家以上;

(2)引进并建成市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以及各类产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10家以上;

(3)引进并建成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风投、创投等公共服务机构2个以上;

(4)引进高新技术孵化企业20家以上;

(5)引进各类人才1000名以上,其中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优秀博士人才4名以上。

三、招商重点

1、突出本地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导入。充分利用各类创新载体良好的平台环境、宜业宜居环境,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把本地重点企业建立的“三站三中心”导入创新载体内,率先实现本地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集约发展,加快本地研发机构做强做高,从而进一步增强对域外科技创新资源的吸引力和集聚力。

2、突出知名大校大所引进。大力引进与本地产业创新需求相衔接的国内外知名院校所,在创新载体内新办符合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研究生院、分校、学院、继续教育机构、科研和科技服务机构,设立相关分支机构或建立产学研联合体。

3、突出高端研发机构创建。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招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建设一批对接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重点引进一批科研院校所在创新载体内设立前沿技术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研究院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来我市创新载体设立研发总部或分中心。对已建或在建的公共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要围绕行业一流水平,高起点定位,强化改造提升,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突出公共服务机构培育。各地围绕自身产业定位,积极吸引国家检验检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入驻创新载体设立分中心或分支机构。加快建设技术交易、专利、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网络信息及人力资源开发等中介服务机构。着力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风投、创投机构在创新载体内创办公司或设立办事机构。积极引进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和科技担保等金融机构。

5、突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引进重要产业关键环节项目、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和产业前沿技术项目,大力招引院校所高新技术科研成果、最新国际科研成果和企业高端研发成果,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突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围绕重点产业和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强化人才招引服务体系建设,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溢得出。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领导挂钩联系、督查推进创新载体重大项目招引机制。“创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创新载体招商工作的组织推进,各地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是创新载体招商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招商行动方案,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项目规划,建立专业招商队伍,确保招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目标考核。结合“创新”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季度例会,分阶段交流和点评创新载体科技招商进度,确保各创新载体招商和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每年由市创新办组织对各创新载体的招商和建设情况开展一次星级考核认定,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市“创新”建设和创新型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第3篇

1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需强化

1)现有学科结构尚不能满足设施农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天津市设施农业是在较薄弱的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较差,基础性和共性关键技术创新成果少、研究深度不够,成果的针对性差,技术创新与推广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局面尚未形成。目前,农业优势学科主要集中在蔬菜育种、农产品保鲜和畜禽养殖等学科,与传统农业相比,设施农业的科研条件落后,技术集成度低,导致设施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发展后劲不足。

2)设施农业专用良种产业发展较慢。在种植业方面,目前生产者种植的多是直接购自外地的种苗,且购买时大多选择价格较低的种苗,导致生产成本增高而移栽后的幼苗长势弱,病虫害发生严重,产量低;由于种苗多购自外地,缺乏苗木检疫监管,在引进种苗的同时,也带进了危害性很大的一些病害,如番茄的黄化曲叶病毒病等。在设施养殖业方面,良种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值相对较低,在全国市场上有较大影响的大型种业龙头企业还不多,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良种场的数量、档次、单体规模,还是总体规模都有较大差距。从全市种畜禽发展的情况来看,种猪产业发展较快,肉羊、奶牛的良种产业起步较晚,种禽产业虽起步较早,但近年来发展较为缓慢,各畜种间发展不平衡,缺乏成为畜禽良种重点供给基地的基础。此外,农业科技投入仍显不足,农业科技管理、科技人才引进、创新协作、成果评价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农业科研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不利于科技研发体系的健康发展。

2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需加强

1)转化与推广的科技成果在深度、广度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十一五”期间设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仍与实际生产需要存在偏差,且科技的普及率不高。以设施种植业为例,近几年,天津市科技推广存在“重设施蔬菜和食用菌,轻设施花卉和果树;重设施良种技术和栽培技术,轻设施配套技术和集成技术”的问题。同时,一些实用性强的科技成果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土配制生产技术、秸秆和粪肥快速发酵技术、无公害植物源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等的普及率不高。

2)设施农业的针对性培训缺乏,基层指导与服务的科技力量不足。虽然建立了区域性的农技推广体系,但是科技人员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乡、镇、村级的科技人员过少,使得区级科技人员承担着推广服务、行政执法、预测预报、经营创收等过多任务,从人力和财力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再加上推广经费投入不足,地方科技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面向全市的权威推广平台和持续的技术扩散机制,整体技术推广的力度、质量、效果、持续性较差,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突出。同时,由于培训方式的单一,且缺乏有效、现代、高科技的培训手段,造成了针对设施农业从业者培训的滞后。

3)科技信息传播渠道不通畅,现代化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设施农业信息化水平偏低,缺乏多功能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以设施种植业为例,新建基地种植户获取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仍以亲戚朋友介绍为主,占到被访人员的62.32%,其次是电视、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报刊和书籍,分别占到47.83%、44.93%和40.58%,专家讲座、广播、科技示范活动占到23.19%、15.94%和11.59%,而使用互联网、手机仅占到7.25%、2.90%。此外,农户还会通过聘请的技术员、农资部门、种子公司、光盘等获得所需的科技信息,但也有种植户找不到获取科技信息的渠道。

完善设施农业科技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设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1)着力于设施专用新品种的选育与引进。针对目前天津设施栽培中普遍存在的病害重、动物疫情形势复杂、产品的商品性差、环境条件差、环保问题日益突出等现象,选育或引进抗逆性强、多抗、商品性好、耐贮运的设施农业专用新品种。特别是果菜类蔬菜,还需要选育或引进能提高抗病性、增强抗逆能力、克服土壤连作障碍的抗性砧木,并将所选育或引进的新品种及时进行示范和推广应用,以期解决天津市设施农业发展中专用品种严重不足的问题。此外,加大设施农产品新奇特种类的引进与试验,增加种植、养殖的种类,在丰富市场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通过设施专用新品种的选育与引进,加快品种更新换代速度,优化产品结构,为天津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种源保障。

2)着力于关键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应用的突破。围绕高附加值作物生产环境调控技术、设施与茬口配套的高产高效技术、都市型设施农业栽培(蔬菜、果树、花卉、食用菌等)新技术、不同灌溉方式下不同种类作物或同种作物不同品种间合理灌溉技术、有机肥定量施用技术、蔬菜快速诊断施肥技术、土壤连作障碍调控技术、病虫害防控关键技术、蔬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清洁生产技术、非耕地无土栽培技术等,通过技术研发与引进示范,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形成一系列的设施生产标准,从而全面提升设施农业依标生产水平。围绕设施土壤水源质量保障与绿色生产调控技术、高光效节能设施与管控一体化技术、新型设施农业高效安全生产模式、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技术、封闭式循环水养殖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行动,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提高技术成果的集成化、标准化和轻简化水平,以利于生产实际的推广应用。

2健全设施农业科技服务与培训体系

1)着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投入。在目前的生产实践中,由于资金和推广人员的缺乏,技术服务已难以跟进或满足设施生产的需求,因此,作为编制管理部门需根据基层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科学测算和确定人员编制,并通过严格的选拔机制,逐步扩充基层特别是乡镇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同时,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基层推广队伍,作为一名基层的技术人员,既要求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要求有丰富的基层生产实践经验,要成为一名成熟的技术人员至少需要3年的生产实践,因此,要通过制定设施农业专职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借助“大学生村官”吸纳高技术人才等措施,积极营造一个宽松、稳定的环境,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改善其工作条件,提升其服务能力。此外,要组建“三员”队伍,即农技推广员、监督协调员及产品经销员,制定管理办法,保证每个重点建设村都有“三员”,做到“良种良法直接到棚室,质量监管直接到地头,产品销售直接到基地”,为大规模发展的设施农业提供技术支持。

2)着力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队伍。在现实生产中,基层的农资经销部门、生产大户及跨国种业公司等在技术的传播及新品种推广应用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已成为区域内推进设施农业技术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在加强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政府要在政策指导、市场管理、信贷金融等方面为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在消除体制障碍、打破行业界限和条块分割方面发挥作用,成立盈利或半盈利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并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持,解决好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征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4篇

1.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目标和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坚持政府的主导和引导,把握服务农业、农民的主题,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北京市的资金、人才、科技、市场、管理和服务优势,率先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北京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1.2建设目标围绕北京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战略要求,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强化保障等一系列措施,争取在2~3年内率先在全国建成以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适应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农科教一体化、服务队伍人才化、制度建设合理化、保障手段多元化[1]。

2北京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指区别于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适应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以科技服务为主线的综合系统。该系统以各种科技服务组织形式或模式作为其构成要素或子系统,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服务于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

2.1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结构按照推广主体进行剖析,北京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应包括6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图1)。

2.1.1政府主管部门系统。该系统是整个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维护者,属于上层建筑,统筹整个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运行[2]。它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业、科技、财政、税务、工商、教育等众多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而形成的统一体系。这一系统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领导;二是各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并形成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机责任编辑金炎责任校对卢瑶制。此外,体系中政府行使职能的主要方式也不再局限于通过兴办推广服务机构来直接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金融、行政等调控手段,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各类推广主题发挥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整体推广体系的有效运转。当然,也不排除政府“看得见的手”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的直接参与,以弥补市场“看不见的手”在公共产品或服务领域的缺位。

2.1.2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系统。该系统涉及市、区(县)和乡镇3级农业技术服务部门或组织,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构成主体既是公益性科技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又是政府部门与农户间的桥梁与纽带。在科技服务体系中,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推广服务职能,如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资源、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农村公共信息和农民培训教育服务等。

2.1.3村级农技推广员系统。该系统的构成主体为乡土专家、农村能人、示范户、农村经纪人、科技协调员等。这些人既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又具有多年一线农技推广经验,他们承担着将农业科技知识传播给农户家庭的重任,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这一子系统是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村级服务缺位问题的关键,它延伸了科技触角、激活了推广末梢、完善了农技推广网络,为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1.4科研院校系统。该系统涉及北京市属、中央在京、各区(县)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主体。这些科研与教育机构汇聚着丰富的资源,是科技成果和农技人才的重要供给方,以及农业科技服务的有生力量,对改善和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和质量起重要作用。该系统的构成主体大多归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它们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并承担向农户或农技人员提供技术服务的任务。同时,基于科研与教学需要,它们也会通过与其他技术服务系统的协作,开展各类农业科技服务活动。

2.1.5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各类新兴农民合作组织基于各自利益,自愿结合或协作而形成。组织内各行为主体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如农户与专业合作组织之间、不同专业合作组织之间,而是依据各自的利益诉求而产生相互联系。因此,该系统是根植于农户之中、能最真实地代表广大农户利益的中坚要素,是新体系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

2.1.6涉农企业系统。该系统包括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中介服务企业等。企业是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细胞,是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的载体。企业最贴近市场,能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农户和合作组织,促使和帮助他们采用最适合的技术,生产最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相对于分散的农户而言,企业更具有承担各种市场和技术风险的能力,是新技术的主要使用者、先行采纳者和优秀示范者。因此,该系统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中发挥着基础作用。

2.2农业科技传播途径当前,农业科技服务的各类主体相互合作,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科技服务模式。从纵向看,主要包括1个农业科技支撑途径和2个农业科技服务途径。

2.2.1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途径。农业科技成果大多具有一定公共物品的性质。纯公共物品由于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必须由政府向社会统一、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途径主要有2条:一是政府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直接供给;二是由政府出资,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由科研部门、企业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生产和供给。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国家意志的导向性,有利于组织协调多部门、各主体的相互配合,使科技成果得到最大限度的扩散,从而对地区的总体形势产生影响。它实施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依靠宏观调控和行政命令督导目标实现的供给推动型策略。

2.2.2经营性农业科技服务途径。一方面,协会、产业化经营组织等通过示范基地、示范园、示范户、技术培训等方式向农户推广先进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农业服务对象通过上述组织,将科技需求反馈给科研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由此形成了良性互动、反馈机制。龙头企业、协会和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了网络和传播优势,共同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专业化、区域化、产业化要求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政府主管部门发挥着宏观调控、购买服务与指导等职能。根据政府所起的作用,可将此类农业科技服务划分为政府引导型的经营性传播模式和完全市场化的技术传播模式。(1)政府引导型的经营性传播模式。该模式主要包括“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股份制合作社”、“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行业协会”、“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园区”等推广形式。这一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农技推广力量不足与农户科技需求之间的矛盾。(2)完全市场化的技术传播模式。该模式是以民营科研机构为主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模式。民营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或政府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二次研发,形成自己的科技产品,并通过市场交易有偿转让的方式向农户或农村企业推广,或者通过科技产业化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形成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第2个网络。这种模式非常适合于生产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信息传递迅速、农户科技意识较强的北京地区。

2.2.3农业科技服务支撑途径。在农业科技服务的产业化传播过程中,科研院校承担着科技创新和服务支撑作用。农业科研院校通过有偿(或无偿,实际上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公益性农用科技成果推广给行业协会、企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而农业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则通过科研机构自身的实践、农业服务组织和公益性推广机构的反馈等途径实现传递。

3构建北京市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

3.1机构和组织建设

3.1.1加快推进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细化市、区(县)、乡镇3级机构的公益性职责,从而实现机构精简、责任到人、流程透明[3]。在原有农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改革并完善乡镇级(跨区域)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建制,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实行人、财、物统一垂直管理;基于农村产业和农民需求,探索建立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并接受乡镇级(跨区域)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和业务指导。

3.1.2鼓励科研院校与各区(县)开展科技合作。通过项目支持、利益联结等方式,鼓励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更积极地承担或参与农技服务推广,探索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有机结合的最优形式。同时,应出台“北京市院区合作促进办法”,明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与职能,并从财政划拨推广的专项经费;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将农技服务作为农业人才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1.3重点扶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解决一些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大、规模小、质量不高等问题,有关部门应明确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准,严格施行准入制度,并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原则,引导和帮助其建立完善、科学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对于有组织、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合作社,特别是能够拓宽市场销售渠道、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的合作社,以及一些规模较大、跨区域联合、带动农户较多、运行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

3.1.4引导和壮大龙头企业。应为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对接创造条件,帮助龙头企业及时引入先进的科技成果;对中央或市委有关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应加大科技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并支持龙头企业到市外、省外的大中城市乃至境外建立名特优农产品展销窗口,开设销售中心,建立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流通业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型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物流基地,促进农产品的市场销售。

3.1.5提升农业科技园的创新能力。农业科技园在平等竞争、条件相同的前提下,优先承担北京重大农业科技试推广计划项目;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园参与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使之成为首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成为教育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带领农民致富的示范基地;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北京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享受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农业科技园的技术成果或产品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凡能形成相当创汇能力的,优先给予外贸自营进出口权;鼓励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科技合作关系,走产学研之路,使农业科技园区真正成为农业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器。

3.2人才队伍建设

3.2.1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稳定公益性农业服务队伍,参照同级公务员工资标准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的待遇。保证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农业专业服务人员不低于全县农技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技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一是根据各区(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规模和需求,重新设置机构、核定编制;二是改革评聘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三是规范管理办法,包括绩效挂钩、综合考核、奖惩兑现等,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3.2.2设立“村级科技推广员”岗位。在乡镇级(跨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选聘一批优秀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大学生村官等乡土化专业技术人才成为“村级科技推广员”。原则上每个大村设立1~2名,负责该村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及动植物疫情监测、农资农机协管、农业信息传递等。应探索建立一支直接对接农户的农村推广员队伍,承担政府公益组织在农村一线的技术推广、物化服务、信息传递、政策宣传等辅工作,并逐步发展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村级服务站点。在资金方面,应由市财政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2.3提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全面启动“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农技人员的“大轮训”;制订农技人员的培训计划,建立专项资金,采取不定期的实用技能培训和中长期综合素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同时,建议设立推广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县)财政在事业费的年度预算中划出一定比例(5%~10%)用于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而且要专款专用。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应与“持证上岗”制度相结合,从而逐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

3.2.4加大乡土人才的开发力度。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合作组织中,可对3年期满后进入合作社的大学生村官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从根本上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对乡土人才的科技投入,建立乡土人才库和奖励制度,开展农村技术职称评审,为乡土拔尖人才提供必要的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基地和实验基地;注重发挥乡土拔尖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农民应予以一定的补贴;充分发挥乡村职业中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文化技校、农民夜校等教育机构的作用,利用农闲时间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为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3.3体制与机制建设

3.3.1明确职能,合理定编。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重点为技术的示范推广和信息服务;县级以上推广机构的重点应放在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上。市级推广机构应注重对市、区(县)推广机构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与科研、教学、大型涉农企业的协作,注重检测、检验和技术、信息的交流;区(县)级推广机构应注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疫情和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乡镇推广机构的工作重点在疫病防治、技术推广、农民科技教育和科技咨询等方面。在原编制总数内应重新确定公益性岗位及数量。根据耕地面积、复种指数、生产规模、农户数量、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覆盖对象等要素,由同级编制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确定相应的岗位。

3.3.2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的分离。一是组织形式的分离。将农技推广机构原有的经营性事务分割出来,建立独立于事业单位法人之外的股份化企业法人,实行公司化运作、股份化经营,切实解决事企不分的问题。二是管理体系的分离。公益性农技推广部门与股份制企业是不同性质的2类独立法人组织,两者不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和经营法律上的连带关系。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应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或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只承担公益性的推广工作,工作所需经费应由财政给予保证;而为农业服务的经营性业务可交由科研、教学部门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来承担,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从其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中取得,各项保险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3.3.3推行资格准入制度。按照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从事公益性和经营性岗位的人员,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推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不仅可以清退农技推广机构的不合格人员,从而精简队伍、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而且通过严格的考试录用制度,还可以确保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的人员拥有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够及时将最新的农业技术传播给农民。

3.3.4实行评聘分开制。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建立选用人才的评聘分开制。打破专业技术职称终身制,取消职称与工资的挂钩,逐步建立起按岗位定酬、按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以能力、业绩等为标准确定人员报酬,实现上岗人员在职务和待遇方面的浮动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等突出问题。

3.5支撑与保障

3.5.1强化财政投入的主渠道。政府对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费投入应渠道明确、预算合理、增量保障、拨付及时,并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一投入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人员经费(工资、规定福利、劳保等);二是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须的业务经费、培训费、设施和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三是农业专项经费。当前,我国农技推广财政投资额逐年增长,投资强度稳步增加,但仍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表1)。2002年,北京市农技推广投资强度为0.18%,远低于同期国内0.58%的平均水平。因此,建议北京市政府将每年农技推广经费投入占农业GDP的份额逐步提高到0.50%以上,且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经费总额应同步增长。要增加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资金投入,扩大项目覆盖面,延长项目实施期,以充分发挥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作用。

3.5.2加强财务监督与审计。造成目前基层农技推广经费短缺的原因除了经费的绝对额不足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费不到位,下拨经费经常被截留或挪用。因此,政府在增加相关经费的同时,应该加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核拨与管理的财务监督与审计,确保经费的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对科研高校、农民合作组织应按任务比例分别给予财政支持,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且采用直接拨付办法,以避免行政干预或“雁过拔毛”[5]。

3.5.3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应不断完善乡镇级(跨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建立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教室、农产品安全速测设备室等。支持乡镇级(跨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规模在6.67hm2以上的农业基地,将其建成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集成熟化和示范展示基地,及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搭建支撑院区合作创新的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建。

第5篇

创新机制,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推动力

完善制度设计,创新制度环境,大力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高层次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多元化方向发展,建立新型的高校科技中介服务的运作模式是政府部门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和有关社会团体,大力发展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机构,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骨干科技中介机构,以增强全省科技发展的能力。

设立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专项资金

据科技部统计资料显示,我国40%左右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中介服务有明确需求,但在实际中,企业对中介服务的实际使用率低于20%,超过半数的企业,中介服务使用率仅10%左右。由于中介机构只有达到一定的服务规模和较好的运营信誉,才能有一定的利润。因此,在科技中介机构成立初期有必要设立中介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用来支持试点中介机构建设。

制定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和办法

目前,我省高校开展的科技中介工作还是浅层次的低端服务,中介服务的市场还未打开。因此,很有必要制定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例如,可制定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规范科技中介机构的行为和确立政府项目的评估、立项等事务性工作,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允许科技中介机构来竞标,由独立的科技中介机构来完成,促进产学研的快速发展;同时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目前,中介机构的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好技术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组织编写一批教材,培养一批相对稳定的专业中介队伍。

打造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品牌

目前,科技中介机构规模偏小,整体业务能力普遍偏低。因此,应重点扶持一批项目做得好、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通过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带动高校科技中介机构整体发展,创出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品牌。

创建平台,提升高校科技中介的服务功能

发展江苏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目前要集中力量建设四大平台,即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平台。

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依托展览厅(馆)场所、教育电视台、科技网站等媒介,为企业和高校提供有关技术创新、技术难题、技术合作、技术战略分析等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为高校和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提供检索、查询、实验、测试、试制和中试等帮助。同时为高校创新基金申请、专利申请与维持、展示最新科技成果等提供服务平台。

交易集成服务平台是帮助供需双方实现信息对接、市场化交易、规范化交割的服务平台,为供需方牵线搭桥,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减免税的服务。

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是指吸引海外资本、银行、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等对高校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创新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际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力量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以产权和利益为纽带的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

社会化人才服务平台是指构建一个以少而精的复合型专职人员为主体,以社会离退休兼职人员为生力军,科技成果中介经纪人、专利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服务平台。采取“小核心、大网络”的组织形式,有效整合科技中介资源。“小核心”是指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核心层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人员组成;“大网络”是指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形成动态联盟,相互协调、不断发展的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同时为高校和企业提供相应的专利、法律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人才供求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设立试点,培育高校科技中介服务职能

江苏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培育高校的科技中介机构,对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布局、定位与职能有以下设想。

统筹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布局与定位

根据“立足江苏、服务长三角、辐射中部”的指导思想,按照区域与行业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的原则,在省内直辖市各设立一个试点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南京设立若干个试点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做到这些机构基本涵盖江苏全省各地级市,体现不同类别、层次和地域高校的优势成果和优势技术,形成一个覆盖全省的高校科技中介服务网络。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职能定位为专业化、规范化、网络化和市场化。

“专业化”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具有专职专业且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二是面向社会招聘具有专业知识的兼职经纪人,实行专业化服务。

“规范化”是指试点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置和运作要规范。机构隶属于所在高校,由所在高校给予一定的固定编制,明确负责人,并负责配备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

“网络化”是指形成一个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实现高校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与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科技服务网络的衔接与一体化,方便相关企业一旦有技术需求就能在第一时间从高校科技中介服务网上寻求技术支持或合作,同时也使得高校的最新科技成果通过网络介绍给相关企业。

“市场化”是指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按市场化运作。通过中介机构完成的技术交易根据项目金额大小和工作难度的不同按一定比例提取中介费。

严控试点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标准

地域代表性――试点高校要基本覆盖全省,原则上每个地级市应有一所试点高校。南京地区高校云集,科技实力雄厚,拟选择若干有一定代表性的高校设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试点高校的综合实力在其所在地区高校中应排名居前。

行业代表性――试点高校要相对分布于不同的行业领域,能够代表江苏高校的整体实力与水平,能够与其他试点高校各有侧重、分工相对明确,有助于推动江苏行业经济的发展。试点高校与试点高校之间既合作又分工,既竞争又合作,既有联系又形成多元化发展模式。

学科特色――试点高校的科技中介服务要能体现并发扬自己的专业特色,即所谓“一招鲜,吃遍天”,从而做到扬长避短,满足企业的特色服务需要。

服务基础――试点高校长期以来在科技中介方面做得较好,有一定的基础,要对本校科技中介工作有具体的方案和措施,要有一定的配套资金。

社会资源――试点高校要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以提供给科技中介服务,确保高校科技中介业务相对稳定、持续增长。

强化高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能

第6篇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二)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

(三)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3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四)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示范基地须至少达到以下6项服务功能要求:

(一)基本服务。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等基本服务。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三)信息咨询。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四)政务。加强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服务,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

(五)投融资服务。与银行、担保、风投、小贷、融资服务等各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

(六)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每年300人次以上。

(七)技术支持。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年开展技术服务活动4次以上。

(八)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每年4次以上。

(九)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十)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专利、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

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事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沪发改财金〔2014〕49号)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鼓励天使投资企业对初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助推创新型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母基金,促进机构化天使投资企业发展。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成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3、职工总人数不超过2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4、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申请天使引导基金参股支持的天使投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设立的天使投资企业管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出资在3年内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既有投资经验或与投资领域相关的行业经验;

(三)在本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

(四)主要投资于政府扶持和鼓励的产业领域中的初创期企业,且有侧重的专业投资领域;

(五)天使引导基金参股的天使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业;

(六)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试点开展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工作》(沪科〔2015〕105号)加快上海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步伐,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盘活科技创新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发放对象: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

申请科技创新券的中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纳税的中小微企业,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要求。2、与开展合作的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申请科技创新券的创业团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2、入住上海市科技孵化器创业苗圃;3、创业项目需具有产品研发及转化所需的测试或研发工作(不包括仅限创业文本策划的项目)。

创业团队注册企业后,不得在本年度再次申请科技创新券。

形式与额度:1、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采用事前申请、事后补助的方式。2、每个企业或创业团队每年度最高可申请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额度。

使用与兑现:1、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通过研发平台门户网站在线使用科技创新券,预约科技服务项目。

2、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受理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中小微企业填写《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以下材料若存在需一并提供:服务合同、服务结果证明(包括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创业团队由所在苗圃统一代填,补充材料与中小微企业相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盖公章,交至研发平台管理中心(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

3、市科委组织专家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科技创新券补贴额度核定比例如下:符合补贴要求的技术服务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核定;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核定。

审核结果公示后进行兑现。

4、科技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买卖等,在科技创新券申请、兑现过程中,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7篇

中国电器院在市场需求的驱动力下,通过打造精品产品、提升精品意识、培育精英人才、推动精细化管理,大大刷新了其经营业绩,多个业务领域跻身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前沿,成为世界认知,行业依托、企业信赖、国家认同的应用型科技企业,促进了中国电器行业的快速、持续、健康、蓬勃发展。

“精品计划”成就卓越品质

“细节成就经典,品质成就未来”理念是中国电器院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1999年7月1日,中国电器院正式改制成为科技型企业。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最重要的是提高其产品的竞争力。然而,如何把“精品”文化深入到每位员工心里,落实到具体的日常工作当中,经过反复研究,多方论证,中国电器院提出了开展“产品精品计划”活动的要求,从打造产品精品入手,拉开了打造精品的序幕。

把一个产品打造成精品,要在产品的设计、营销、工艺、制造、外观上突出高品位,要对原有产品进行综合治理和局部或系列开发,它涉及设计理念、思路,制造工艺,生产管理,售后服务等方方面面,对每一项工作来说都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开始,研究院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研究、轻生产,重机理、轻制造,重实验设备、轻生产装备,习惯小批量土法上马,不重视大批量集约化生产等传统思想和运作模式严重影响着精品建设的开展。打造精品必须观念先导,经营者的思想必须从满足现状的思想状态转变到适应现代企业经营的思路上来。因此,我们要求每个产业公司都要找出自己行业、同类产品的标杆,对照标杆制订自己的精品计划。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关键绩效考核。同时,中国电器院制订了《产品精品计划工作导则》《产品精品计划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激励、引导、规范各公司、中心的产品精品计划工作。几年来,擎天电控公司根据每年度的精品计划,吸收ABB公司的经验,对产品进行了上百项改进,涉及面从技术改进、产品功能、外观、售后服务到实验室改造、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产品不断完善升级,经营额从2000年6 000万元飞跃到2011年2.5亿元,在同行业打响了品牌,形成了龙头老大的地位。

2008年,中国电器院在广州花都建设的占地21万平方米高科技产业基地投入使用,经过几年来的“精品”建设,2012年中国电器院经营规模突破25亿元,比2001年翻了10倍。承接了世界上单机容量最大的龙滩水电站和国内技术水平最高的吉林白山1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励磁系统等多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国内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中国电器院生产的特殊粉末材料、成套装备技术等高科技产业在国内市场上也树立了第一品牌,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电器院开展“精品”建设成就了卓越的科技精品品质,真正意义上推动了国产产品替代进口产品。

“精品战略”赢得“话语权”

就在十几年前,大家普遍认为“电器要买进口的”,国产电器质量不好、不美观,为什么“我们的地盘别人做主”,为什么我们要高价购买进口电器,难道国产电器就不能有“精品”,中国电器究竟需要什么。

究其原因,“精品”产品如何打造,作为电器行业的先导者,这些年来,中国电器院不断研究思索,寻找答案。我们认为,中国电器行业发展需要突破关键的共性技术,需要前沿信息和技术,需要自主知识产权,需要自己的话语权!因此,中国电器院将发展战略定位在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家认同、行业依托、企业信赖,跻身世界一流行业的“精品”应用型科技企业。

经过多年的努力,2008年,中国电器院被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入全球典型气候自然环境试验网络,成为国内“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研究”领域的领军代言;2009年,经过与美国、英国进行激烈的竞争,中国电器院成功从国际电工委员会争取回全国第四家、广东唯一一家IEC国际标委会熔断器分会秘书处,代表中国实质性地参与国际电器标准制定,行使话语权;中国电器院牵头组建了国家材料环境腐蚀重点试验站;设有国家日用电器生产力示范促进中心、国家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等17个国际标准对接平台、11个国家标准平台和16个行业平台。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些科技平台作用于中国电器行业的科技发展,中国电器产品依赖进口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自主知识产权逐步形成,“中国制造”家电品牌做主国内市场,并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

“精品检测”擦亮“国字招牌”

认证检测是通行世界的“翅膀”。中国加入WTO以来,家用电器认证检测市场基本完全开放,世界各大认证检测机构纷纷踏入中国市场。中国电器院虽然连续20多年走在国内电器认证检测领域前列,此时也意识到竞争局面日益激烈。“打造世界一流”必须用超前发展的眼光,抢先一步,抢占市场。为此,中国电器院自筹资金2亿多,在广州科学城筹建检测基地,近年来,我们在嘉兴、海南、中山、佛山、武汉、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拥有面积超过80 000平方米的检测基地。

“精准、权威、公正、高效……”几十年来,中国电器院持之以恒地用“精品”文化引导着检测业务拓展、流程管理的不断优化升级,用“精品检测”擦亮着这块“国字招牌”。目前中国电器院国家日用电器检测中心已成为亚洲地区规模及能力、范围最宽的电子电器检测中心,覆盖检测标准超过5 000份,检测项目超过3万个,年出具检测报告超过8万份,服务企业超过1万家,并与美国、日本、德国等70多个国家、100多个国际检测机构达成数据互换认可,是国内电器领域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最广泛、密切和深入的机构之一。

中国电器院国家日用电器检测中心在业界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它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行全球,科技服务能力在世界上得到高度认可,是中国第一批授权的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一批强制性认证(CCC)指定检测机构,唯一代表中国加入IEC标委会“能耗与再生能源技术十人专家组”,唯一代表中国多次参加国际能力比对实验,成为多个国家部委指定检测服务机构。

近年来,中国电器院已将科技服务板块业务拓展为包括质量监督检测、仲裁与鉴定、产品认证与测试、管理体系认证、检查与验货、标准归口管理、行业信息综合服务、计量校准、信息与培训、研发创新等,以“九大模块一站式感受体验式”服务主动拓展市场,使检测业务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以国家“家电下乡”、推行“能效标识”等契机,实现业务量快速增长,积极服务于国家战略,为我国扩大内需,抵御国际金融风暴的冲击作出重要贡献。

“精品意识”推进精细管理

2005年,中国电器院企业文化建设提出的三年战略规划中,将“制定树立精品意识,强化精细管理”作为KPI重点项目列入年度考核,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规范,有力地保证了“精品文化”持续建设,“精品意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优化。

例如质量体系建设使“精品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起到了很好的制度保证作用,所有产业化公司均建立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工艺规程、质量体系文件指导规范生产,培育严谨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质量意识。近年来,所有产业化公司、中心都围绕“产品精品、服务精品”目标制订管理规范、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使管理服务质量显著提高。行政服务部门、车队、接待岗位等工作根据标志窗口要求,制订实施工作守则,员工行为举止规范得体,工作区实行无烟区管理等,受到单位内外人员的好评。

在实施“精品”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职工们也深切地体会到:在中国电器院,工作不仅仅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同时也是实现自身价值、提高工作、生活品质的过程。只有“精品”才能被市场认可,企业才能立足发展。

“精英培育”凝聚人才智慧

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聚集精英是企业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保障,一流的企业必须拥有一大批德才兼备、视野开阔的科技领军人物,一大批善于攻坚、勇于攀登的尖子人才。培育造就一支精英人才队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辩证地说,生产品质精良的产品,创造市场知名品牌,最根本的是需要各类出色的专门人才和同样出色的团队精神,离开这一点,“打造精品”就是一句空话;当然精品一旦被市场接受就会带来品牌效应,企业的知名度就会提高,同时也会给员工带来精神力量,起到激励作用。因此,“培育精英、打造精品”这一核心理念是互动的,它也是培育团队精神、培养精英人才的纽带和动力。

近年来,中国电器院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人才建设361工程”“人才培养211工程”“人才引进663工程”三大人才战略工程,围绕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环节先后制定了《研究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首席专家管理办法》《学了带头人管理办法》《关于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对业绩优秀员工的特别奖励措施》等规章制度,为实现人才开发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随着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人才自我培养模式已无法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创新人才使用观念日益重要,中国电器院在“精英人才培育战略”上提出了“整合内部资源,利用社会资源”的人才使用新理念,逐步树立了“不为所有,只为所用”的开放式人才使用新观念。2008年启动了“两张网”建设工作(即国际人才合作网络和国内人才合作网络),充分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以聚集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建立开放式人才网络。通过“两张网”建设,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电器科研院所”的战略目标需求,加快国际化人才引进和使用,先后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了人才资源共享,以项目和科研平台为依托不断聚集国内外高层次的领军人才,对中国电器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发展需要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多年来,中国电器院根据发展需求,在人才管理上实行了多轨制,行政、技术、经营专家系列并列。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途径拓宽了道路,通过加强多元价值观念引导,做到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调动不同类型人才的积极性,为不同岗位、不同类型的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8篇

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出台政策举措,精准服务双创工作。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了《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等,围绕创新创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众创空间、完善公共服务、激发人才活力、拓展融资渠道等方面针对性出台系列政策举措,系统性推动全省创新创业工作。

组建创新联盟,激发各方创新活力。为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环境,陕西整合各类孵化平台、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以及高校、院所、企业等160多家单位,组建成立了陕西创新创业联盟,推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合作共赢,激发各方创新创业积极性,特别是中小企业活力。去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5.81万户,同比增长21.21%;全省中小微企业从业人数870万人,占全省新增就业人数的80%。全省中小企业设立技术创新和研发机构2648个,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60%以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70%以上对传统落后的生产技术进行了改造。

多元化投融资,支撑创新创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中、省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紧密结合,为创新创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设立航空、3D打印、生物医药、循环经济等10支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已投资61家企业,其中5家在新三板挂牌,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省中小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引导等3支政府基金,已参股14支基金、3家担保公司、超过170个项目。出台了全国首个完整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解决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过12亿元,合同登记数258件,居全国第一。支持建立了12家科技支行、分行,专注于为科技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累计发放科技贷款余额超过30亿元。搭建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平台,加快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全省已有21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在A股上市融资,80多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已在新三板挂牌。

开展丰富多样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陕西一方面通过各级政府宣传平台及时最新双创工作政策,另一方面依托基地、园区以及各类服务平台开展各类双创活动,努力营造新氛围。目前,已成功举办了“2015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西安分会场活动,第三、四、五届全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分赛区比赛,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环保节能领域总决赛,全球创业周中国西安分站等全国性活动,开展了创新创业高校行、创客马拉松等专题系列活动,组织了省内最大规模的青少年创新营互动交流,以及众创空间机器人体验周末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在更广范围内激发和调动大众创新创业积极性,让创新创业理念深入民心。

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建设科技服务公共平台,拓展服务广度深度。陕西拥有各类科研机构1174家,高等教育机构118所,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4个、重点实验室122个、企业技术中心246家,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建立了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涵盖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9大类科技服务,以及50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8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目前,全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入网仪器设备总量达8000台(套),科技文献总量达到1.3亿条,科学数据共享平台集成多领域数据7000余万条,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优化传统孵化平台服务,大幅提升孵化效能。全省依托各类产业开发园区、基地,构建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3级孵化载体,打造全要素孵化平台,承载了全省最为可观的创新创业主体。目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平台达到79家,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数字医疗、新材料、现代服务、军民两用技术、农业等多个领域,有力推动了创新创业。其中,省级以上孵化平台39家,孵化面积188万平方米,入孵企业3800多家,累计毕业企业2400多家,拥有98个各类科技公共服务机构或平台,在孵企业从业人员达到6.24万人。

创新发展新型孵化平台,激发多元支撑能力。陕西积极探索新合作、新路径、新方式,实现多种要素紧密结合,建设一批特色孵化平台,有力推动了高校众创、院所自创、企业内创。一是以高校为主体建立,如交大七楼创客汇、西安邮电大学科德咖啡等,针对老师和学生提供全面创新创业引导,已发展成为陕西创新创业最为活跃的一环。二是以科研院所为主体建立,如西安光机所中科创星众创空间、504所空间技术创客空间等,针对科研人员充分释放创新潜能,加速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三是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立,如大唐电信众创空间、概念创咖、微软创新中心等,更好实现创业企业和龙头企业有效联合,形成集聚创新效应,做大产业规模。同时,陕西积极与外省市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曲江新区与北大科技园、西安碑林区与腾讯公司联合创办众创空间,西安港务区新丝路电商产业园与联想公司等知名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创业者开放服务孵化平台。

大力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激活院所双创动能。西安光机所围绕自身学科特色及布局,专注在光电技术产业领域构建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孵化出了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技术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成功转移转化科技成果52项,引进40多个海内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孵化出炬光科技等高科技企业89家,新增就业4000余人。西北有色院鼓励科技人员入股、参股,自带科技成果陆续改制组建了29个特色鲜明并具有细分行业优势的中小型产业化公司,年产值近百亿元。今年,陕西将遴选30家单位作为重点,积极推广西安光机所“开放办所、专业孵化、择机退出、创业生态”创新模式,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科研+中试+产业化、母体控股、股权激励、资本运作”创新模式,培育新产品、新企业,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集聚发展。作为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西咸新区着力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大企业协同创新和国际协同创新三大体系,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新思路、新模式、新做法。建设了中国西部创新港、中俄丝路创新园、新丝路数字文化双创基地、大数据创业孵化器、数字化制造云平台等专业园区及服务平台,启动了“西咸双创季”暨“创响中国・西咸站”活动,与微软、阿里巴巴、惠普、金山云、飞马旅等国内知名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举办了“云上栖居・优美小镇”创新城市发展方式沙龙、西部创新发展论坛、青年创造未来报告会等活动,吸引了一大批创业公司、投资公司、金融机构、创业导师、服务机构入驻园区,一批优质项目脱颖而出。

第9篇

关键词:京津冀;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河北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编号:HBTFKL201501)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14日

一、引言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推动创新驱动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当前的重要工作。2015年,京津冀三地充分重视和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北京市发挥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辐射带动津冀两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天津市的工作重心在于对科技小巨人的品牌培育,提升自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河北省把“以科技创新支撑河北绿色崛起”作为近年来发展的指导战略,针对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扶持政策,为其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河北省及其各地市出台的支持政策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对接京津,协同发展。河北省2015年制定的新发展目标是年内要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年内达到2.5万家。河北省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实施苗圃工程、雏鹰工程、科技小巨人工程、新三板上市工程等四项工程。同时,加强众创平台、与京津共建平台、园区平台等平台建设。多措并举,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增添动力。截至2015年底,河北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达到28,741家,其中科技小巨人企业数量达到1,413家。全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数量远超过2014年全年的增长数量,科技小巨人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了一倍以上。这反映出河北省2015年新出台的政策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一)河北省的支持政策。河北省2015年金融和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重点在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为此,《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主要有:(1)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新设或改造一批科技支行重点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2)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推动科技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另外,2015年河北省首批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科技支行也挂牌成立。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十项措施》指出,省财政安排大量资金发展股权融资,为通过多种形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等。

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形成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河北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主要为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和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在重点发展的区域方面,建设以环首都的白洋淀科技城和保定、唐山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科技服务聚集区。建设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域,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

在人才支持政策上,河北省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开展“双百双千”人才建设工程,引进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和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队伍。

(二)河北省主要地市的支持政策。石家庄市针对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出台多项扶持政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市金融重点工作推进措施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23号)等文件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引导社会的融资构成由之前的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间接融资并重转变;提高保险市场的保险水平。另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的贷款计划。

保定市采取资金引导、培育孵化平台等方式,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积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的建设进程;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市科技局与河北银行签约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项贷款业务;《保定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创业孵化区域中由社会力量兴办的信誉良好的部分提出众创空间的认定申请,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唐山市充分发挥财政的激励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和相关政策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鼓励科技人员、吸引市外人才创业,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群体规模;发展股权投资和科技风险投资,奖励企业上市融资;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2015年,河北省继续加大在财政、金融、人才培养、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相比之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出台的各项政策,2015年的政策在支持范围、力度和层次上都更进一步,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关键问题做了详细而明确的政策说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河北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光明的发展前景。

三、河北省与京津支持政策对比分析

(一)河北省与北京市对比分析。河北省与北京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北京市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在京津冀一体化中要发挥科技、人才优势辐射带动津冀两地。河北省的科技水平在三地中处于落后的位置,创新能力不强,需要加强与京津高校、院所等机构的合作交流。由于定位不同、环境差异等原因,使二者在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战略有所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不同。由于北京市第三产业发展较快,把就业的重点放在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的领域。就业过程中北京市逐步引导劳动者到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高端产业就业。河北省科技服务、新材料等领域发展较缓慢,目前多是在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中给予资金支持,在促进就业的工作中没有在科技型企业的相关领域有所侧重。

2、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层次不同。北京市在这方面的定位是要发展能辐射全国和支撑行业转型升级的综合性科技服务,同时要发展各类新型的科技服务业态。而河北省在这方面的发展定位以满足自身基本需求为主,发展层次较低,主要通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和创新中心、建设区域性的交易市场等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

3、金融服务工作各有侧重。北京市为带动全国的发展,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试图通过不断尝试和创新探索出更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道路,其政策多是针对所有中小企业发展来出台措施,多围绕中关村来建设国家级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股权众筹中心。河北省在这方面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多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出台措施,方法具体明确,设立的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更是为科技型企业量身打造的金融服务机构。

4、科技文化创新差距较大。北京市在发展企业的过程中注重科技与文化的相互作用,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骨干文化创意企业之间开展广泛的合作。河北省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方面所做的工作有所欠缺,虽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显著。

(二)河北省与天津市对比分析。天津市的发展定位是全国先进制作研发基地、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基础较好。相比于天津市的工作重点是放在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河北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处于初创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占的比重较低。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的目标性差异较大。天津市有针对性地推出实施“小壮大”、“小升高”、并购“双百”等一系列工程,为小巨人企业中不同类型的企业再分类并分别制定不同的发展计划,其把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措施不断细化,分成很多细小而又具体的组成部分,使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企业有针对性地适用于自己的措施,让其发展过程中走的每一步都更稳、更实。河北省根据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状况,分别实施了苗圃工程、雏鹰工程和科技小巨人工程,虽然分阶段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但相比天津市的政策体系,河北省的政策还略显单薄。

2、企业并购进程不同。天津市为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通过实施并购“双百”工程鼓励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来获得自身发展需要的资源。天津市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同时设立并购基金、组织相关的专题培训活动等为企业并购提供帮助。反观河北省,在利用企业并购这一发展理念上则鲜有相关的政策。

3、对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模式不同。天津市没有忽视企业的个性发展,对于科技小巨人企业中增速不低于20%的高成长性企业,政府会为其逐一确定培训目标,制订符合其自身特点的个性化帮扶方案,为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河北省实施的发展科技型企业的普惠措施总体比较到位,但对成长性好的企业自身个性的重视度较低。

四、河北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建议

(一)改变就业工作侧重点。现阶段下,直接就业是我国更多劳动者的选择,创业所占的比重仍不高。河北省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需要引导更多的劳动者到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就业,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容易引进高端人才,为其短时间内发展壮大提供人才、技g支持。

(二)重视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河北省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进程中应充分认识到科技文化融合的必要性,重视科技型企业的文化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合作。营造企业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促进企业的科技发展。同时,科技的发展有利于企业文化的改造。

(三)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细化政策体系。河北省应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比如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小壮大”、“小升高”等系列工程,为不同阶段企业制定不同的人才支持计划。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不断细化,使其更有阶段性和针对性。

第10篇

一、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深化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新媒体、软件、信息安全等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围绕生产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开发一批现代服务科技产品和知名服务品牌,形成现代服务业产品链;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综合研究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现代服务业技术平台,形成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实施一批现代服务科技示范工程,创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服务业应用示范体系;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聚集区,带动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依托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力争到2014年,完成科技示范工程5-8个,建成现代服务技术平台10-15个,建成现代服务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45家以上,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40家以上;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4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3%以上,生产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3%;服务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全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国内高端服务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和辐射西部、面向全国、世界一流的西部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二)工作思路。围绕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以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为基础,以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创新为核心,以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为关键,以环境营造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完善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改造提升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推动发展科技服务业,加速建设全球知名的研发设计基地,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进程,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三次产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科技引领,创新发展。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基础,把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推动技术的系统集成和综合应用,变区域科技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

2.高端带动,聚集发展。选择重点产业实施现代服务业示范工程,建设高端服务聚集区和特色园区,引导生产业企业和创新型服务业企业聚集发展。

3.市场牵引,开放促进。利用现代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机会,主动承接较高层次国际外包业务,积极参与高端服务业分工,积累自主创新能力,寻求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和产业突破,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4.集成资源,协同推进。推动“官、产、学、研、用”结合、科技与产业部门协同,加强部、省、市和区(市)县联动,集中政策、人才、技术和资金资源,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二、试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

1.生产业。

(1)软件及信息服务业。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运营、设计与开发服务等高端信息服务,鼓励信息安全、数字新媒体、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机遇,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探索新技术条件下的服务和运营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天府软件园、科技园、天府新谷、西部智谷、都江堰软件产业园、东区音乐公园、物联网产业园等软件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强化产业载体和公共技术配套;加强软件服务化应用技术研究,构建开发系统服务外包平台,提高服务外包的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区域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存储与灾备中心、高性能计算中心、云计算中心等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2)服务外包业。加强软件服务化应用技术研究,构建开发系统服务外包平台,提高服务外包的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天府软件园等专业园区的国际化软件业务承接能力建设,重点发展软件开发、通信研发、游戏动漫、数据中心等;支持服务外包骨干企业建设共享服务中心、研发中心,提升服务外包企业的支付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府和企业业务外包管理支撑系统软件研发与应用力度,促进能源、交通等领域实时数据库、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研发和业务服务外包。

(3)总部经济服务业。扶持新型服务方式、新兴业态和先进商业模式,构建完善企业知识型服务产业链;促进企业总部与区域金融保险等服务资源的融合共享,创新贸易和金融服务配套发展模式;加强工程总包和系统成套技术的研发,促进企业向综合化转型;加强产品服务生命周期关键技术研发,搭建重点产业零配件协同服务平台,完善企业服务价值链及零配件协同体系。

2.新兴服务业。

(1)推动科技与文化创新融合。依托东村,建立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引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科技企业。实施文化科技创新计划,支持一批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重大创新项目,建设一批科技支撑文化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一批文化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产学研战略联盟和技术研发平台。

(2)创新社会化公共服务模式。加强城乡社区协同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第三方医疗与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个人健康保健一体化社会查询系统;构建开放式教育、就业服务、社保以及公交、气象等日常信息查询公共服务平台。

(3)支持新兴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物联网、云计算等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支持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网络身份识别技术研究,大力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新兴服务业态。

3.科技服务业。

(1)研发设计服务业。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鼓励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等新业态发展;面向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共享技术研发服务;培育一批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推动检测服务市场化;支持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软件设计与开发。

(2)科技金融服务业。完善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知识产权责任、技术交易、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的补助试点,引导保险机构做大融资性保险业务规模;加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科技金融风险,探索完善有利于科技银行业务发展的考核激励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

(3)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业。以技术转移(集团)公司为载体,完善技术转移服务功能;加强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体系建设,活跃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培育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服务领域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1.面向现代服务业共性需求,建设一批基础共享平台。

(1)云计算平台。支持建设商业化云计算平台,为政务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提供按需分配、动态扩展、按量计费的计算服务,建成国内领先、中西部地区最大的云计算基地。以通信运营商和第三方互联网数据中心为依托,建设数据灾备、信息安全、电话呼叫基地和通信交换、信息处理核心枢纽,推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三网融合为代表的前沿信息技术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应用。

(2)专业数据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第三代搜索引擎技术,对互联网中各种繁杂的信息和资讯进行检索、挖掘、整合和处理,并最终形成有价值的信息产品,为专业领域提供更有价值、更精简、更智能的数据和信息服务。

(3)服务外包行业在线培训公共平台。通过实时展现服务外包产业国际国内信息资讯,为从业人员提供在线产业资讯、就业方向引导、国际及名校开放课程等服务;通过实名注册及基于诚信档案基础的问卷调研、学习过程管理和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信息。

(4)物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平台。推进微功耗低成本安全电子标签、传感器专用安全芯片、MEMS(微机电系统)安全技术、无线及光纤传感网络安全技术、数据智能处理安全技术和安全中间件等产品研发,形成全国物联网信息安全产品生产中心。开展物联网信息安全需求分析、安全策略制定、安全技术架构设计,提供安全咨询、产品和系统安全测评、数据恢复、安全加固、应急响应、人员培训以及信息安全运行管理服务。

(5)科技应用创新服务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完善资源供需双向补贴机制,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加强与国家级和发达地区科技资源平台衔接,把科技应用创新服务平台建成国家科技条件平台体系的重要支撑点。

2.面向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平台。

(1)第三方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业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呼叫中心及研发中心,鼓励关联行业第三方服务平合重组,开展资源共享和产业链协同,逐步实现从“信息服务”到“资源服务”,再到“业务协作”的跨越发展,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及产业集群。

(2)新一代通信技术及增值服务共性平台。依托高速移动通信研究、试验与示范应用基地,支撑3G企业移动通信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企业提供EDA(电子设计自动化)开发工具、试验验证、安全测评、游戏开发等公共服务。

(3)区域协同医疗服务共性平台。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集成共性技术及医疗卫生服务关键技术,支撑各医疗机构共享信息资源,协同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医院管理、临床应用科研,创新医疗服务流程,构建新型现代医疗协作服务模式和医疗信息服务产业。

(4)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创意设计、材料工艺、模具设计制造产业,搭建快速设计验证、逆向工程、用户体验等实验室,为工业设计全过程提供资源保障,为“制造”向“创造”跃升提供技术支撑。

(5)数字游戏动漫开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构建游戏动漫引擎、游戏测试、游戏动漫开发制作、影视工具资源库等关键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行业资源,建设数字游戏产品运营平台,拓宽中小企业产品推广运营渠道;完善数字动漫产业链,促进产业分工,优化产业结构。

3.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打造现代服务业科技产品链。开展产业链协同与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和金融服务以及工程总包、设备成套、零配件配套、产品应用服务、制造资源协作等生产技术研究,加大无线移动、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等技术研发,解决现代服务业技术改造和经营模式更新中的共性问题。大力突破供应链管理、现代物流过程优化与监控、裸眼3D显示、虚拟现实、RFID(无线射频识别)芯片设计及组网技术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协同医疗、健康和文化等民生服务技术。

4.建设现代服务业功能区,推进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

(1)高技术及信息服务业聚集区。以高新区、武侯区为重点,建设以总部经济、软件及信息服务、会展产业等为核心的高端服务业聚集区。

(2)科技服务聚集区。以高新区(西区)、金牛区、青羊区为重点,建设航空、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科技中介等为核心的科技服务聚集区。

(3)数字出版服务聚集区。以锦江区为重点,建设数字发行、电子报刊、数字游戏等为核心的数字出版高端产业集聚区。

(4)金融服务聚集区。以高新区、锦江区为重点,建设以金融后台服务、金融中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为核心的金融高端服务聚集区。

(5)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以东村为重点,依托高新区、锦江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和双流县,建设以传播、创意设计、游戏动漫、数字音乐、演艺娱乐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三)示范工程。结合产业功能区和天府新区建设,启动一批现代服务业特色科技示范工程,构建现代产业支撑体系,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和增长点,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1.文化创意服务工程。

(1)战略区域。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

(2)技术领域。文化创意、信息服务。

(3)示范性质。构建文化创意服务产业链,创新文化创意服务新模式。

(4)示范内容。建立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以数字出版、数字媒体、影视数字特效等为重点,引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科技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总部经济服务支持工程。

(1)战略区域。金融总部商务区、高新区。

(2)技术领域。总部经济、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电子商务等。

(3)示范性质。支撑集团企业开展工程总包、系统集成、国际贸易和金融服务,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4)示范内容。围绕总部经济的发展需求,针对国际贸易和金融服务以及工程总包、设备成套、零配件配套、产品应用服务、制造资源协作、移动电子商务等,研发协同服务平台,为企业总部开展服务提供支撑。

3.现代物流服务工程。

(1)战略区域。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现代物流功能区。

(2)技术领域。现代物流、仓储业、配送业、快递业等。

(3)示范性质。多式联运、城市物流集中配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

(4)示范内容。以国际航空客货运枢纽、铁路物流枢纽、公路物流枢纽、口岸服务、城市物流集中配送为重点,围绕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园区的实际需求,通过现代物流信息整合及过程优化技术的综合应用,探索新型物流运作与管理模式,广泛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RFID、移动终端等先进物流技术与装备,形成现代区域物流、公共信息集成与应用服务新体系。

4.产业聚集区域协同服务示范工程。

(1)战略区域。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

(2)技术领域。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信息服务。

(3)示范性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组产业价值链。

(4)示范内容。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目标,面向重点产业聚集区域,针对产业链协同需求,研发业务流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协同服务平台,实施集成应用工程。

5.旅游与休闲服务工程。

(1)战略区域。“198”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龙门山、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

(2)技术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旅游等。

(3)示范性质。创新休闲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

(4)示范内容。通过数字化建设将旅游景区和休闲娱乐的各类信息可视化、智能化、网络化,实现旅游景区和休闲娱乐目的地信息的共建共享,完成数据到信息、信息到知识、知识到决策的流程,从而推动旅游景区和休闲娱乐目的地的建设和营销,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6.区域协同健康服务工程。

(1)战略区域。经开区医疗服务业发展区。

(2)技术领域。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

(3)示范性质。集成资源,创新健康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

(4)示范内容。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手段,集成共性技术及医疗卫生服务关键技术,支撑各个医疗机构共享信息、共享知识、共享资源,协同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医院管理、临床应用科研,创新院前、院中、院间服务模式与流程,逐步形成分级、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形成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产业。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年10月至12月)。制定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领域,出台基础共享平台、产业技术平台、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示范工程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建立试点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督查考核制度。

(二)组织实施(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1.面向现代服务业共性需求,建设云计算、专业数据信息服务、服务外包行业在线培训、物联网信息安全中心、科技应用创新服务等五大基础共享平台,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2.建设第三方服务、新一代通信技术及增值服务、区域协同医疗服务、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数字游戏动漫开发公共技术服务等五大产业技术平台,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开放式服务。

3.以市级战略功能区为主体,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与云计算、现代金融服务、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探索研究院运行方式,激发研究院内生动力,培育和聚集研发机构,提升技术成果转移能力。

4.组建技术转移(集团)公司,构建涵盖技术成果转化“发现、筛选、撮合、投入”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促进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在研项目在我市实现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并通过参(控)股、服务委托等方式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形成技术转移服务网络。

5.推广高新区大孵化模式。在市级产业功能区、重点产业园区,构建以政府建设孵化器为示范、社会力量建设孵化器为主体、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有机结合的孵化网络体系。

6.在服务业重点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的标准和规范,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服务科技产品,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科技示范工程提品支撑,打造现代服务科技产品链。

7.以五城区和高新区为重点,以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为核心,打造数字出版服务等五大技术先进、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聚集区。

8.实施文化创意服务等六大特色科技示范工程,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极。

9.开展试点工作监测评估、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

(三)总结提升(2014年1月至6月)。

1.对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漏补缺,集中力量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工作。

2.全面考评和总结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

3.明确进一步深化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新目标,探索建立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环境。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落实优惠政策。集成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计划,支持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落实国家、省、市扶持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及信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兑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政策。

(三)建立多元投入和风险投资机制。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带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和风险资本参与,搭建面向现代服务业的投融资支持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科技保险、融资担保等服务,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促进企业研发成果转化。

(四)健全指标统计体系。针对现代服务业产业融合、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不断加快的新形势,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咨询、政策制定和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五)构建企业孵化体系和技术创新联盟。进一步整合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中介等资源,建立现代服务业技术联盟,完善以专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为核心的创业孵化体系,构建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技术现代化的中小科技型服务企业的孵化培育体系,形成现代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互动机制,提升现代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第11篇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北京;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188-03

引言

科技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源泉,但它不能自然地向生产力转化,只有与人类社会生产过程相结合,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而这个重要的结合点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然而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速度慢:每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万项左右,平均转化率不到20%,形成产业规模的不到5%[1],说明中国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科技资源浪费

严重。

政府作为科技创新法规的制定者和成果转化制度的主要提供者,可以营造并改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探讨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并提出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不少学者也曾试图将国外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嫁接到中国,但由于国情、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不同等原因,国外的模式未必合适中国[2],而北京市作为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较高的地区,政府在成果转化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有一定代表性,对中国各级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转化有一定启示作用。

一、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性分析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包括投入、产出、转化和推广等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因此只靠市场的拉动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政府的推动(喻金田,1998;刘溶沧,2000;李佳,2001等)。总的来说,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一)科技成果转化中市场缺陷的存在,是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论依据

市场机制“无形的手”不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所以需要政府“有形的手”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的“透明度”,并对成果进行评级,保证科技成果的转让方与受让方都能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选择。

(二)政府可以通过制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高的风险和较大的外部性,政府要以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另外,政府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助于降低风险,如,提供成果鉴定、产品检测等服务可降低技术风险;健全风险投资制度可降低资金风险;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采购可降低市场风险等[2]。

2.降低交易费用,减少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科技成果、资金、劳动等多种投入,牵涉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等众多机构,包含一系列复杂的分工、合作等交易活动,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公共中试平台等,促进成果的供求双方沟通和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政府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纽带

中国大量的科研机构独立于企业之外,形成了科技与经济相分离的局面,而政府能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良好联系,促进这些机构的科技成果积极向企业过渡,转化为产品;还可以支持企业建立自身的科研机构,成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分析――基

于政府视角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科技成果产生的引导作用有限

中国虽有一些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但配套政策不够,没有真正起到引导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首先,缺少对授权专利成果转化的资助办法;其次,中国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到位,科技成果投资者和生产者的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从而严重挫伤了他(它)们的创新积极性和投资热情;最后,对实施转化科技成果的研发人员很少有专门的奖励措施,如解决户籍方面或职称评定方面等。

(二)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力度不够,风险投资机构也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三者资金投入比例仅为1∶1∶10,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10∶100[3],正是由于科技投入尤其是成果转化资金短缺,大多数高校或科研院所没有能力组织中试,科技成果以不成熟的状态面市。而在中国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转化资金来源于风险投资的仅占2.3%,这是因为中国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引入渠道过窄、投资规模小、运作效率较低,所以尚不能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起到弥补资金不足的作用。

(三)没有建立起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系

政府对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明确,缺少专门的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致使大量科技成果游离于企业之外,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复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同时中国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信息传递不够及时和准确,导致高校、科技机构与企业的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交流不畅,造成高校科技成果过剩与企业成果短缺并存的局面。

(四)推广及转化平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一方面,在中国从事创业服务、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和风险投资等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太少,且现有的科技中介机构市场运作能力差,主动服务的意识薄弱,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拓展能力不强,导致高校与企业以及科技中介缺乏合理的分工与配合,影响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另一方面,中国的科技中介机构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成果信息分散,更新不及时,给科技成果的供给方登记成果和需求方寻找项目都带来不便。

三、北京市成果转化主要做法与经验

北京市政府积极介入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专利授权数量、新产品产值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一直位于全国前列,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基础,为科技成果转化从申报、认定、中试、转让以及企业生产和进入市场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覆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支持内容考虑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方面,包括要素分配、资金扶持、人才激励和创业孵化等。另外,配套法规也比较齐全,如《北京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等,在推动北京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以技术市场为主要渠道,以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支撑

北京市用税收优惠鼓励技术转让,使技术市场成为科技成果扩散和转化的重要渠道和发展模式。2007年北京市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到882.56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3以上。另外北京市以科技系统和中关村园区为主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如科技成果评估机构、技术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新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科技咨询机构等已初具规模,成为北京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成果转化中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北京市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体系,在政策上、体制上和机制上给予科技成果转化极大的支持[4],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首先,政策保障:北京市政府已制定和的政策、法规、制度、管理办法等40余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北京市的区县都非常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纷纷制定区、县级扶持政策。其次,资金保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科技投入并设立技术创新资金,同时发挥风险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作用,支持高新技术成果化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最后,体制保障: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四)充分利用北京大量的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和信息网络,注重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高校专家、科研骨干深入企业解答技术难题,同时也组织企业家走进高校,了解高校最新的科研成果;二是“产学共建”,即企业与大学共建科研开发中心,如企业与高校共建技术中心或综合实验室、引导企业与高校共建大学科技园,以及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等。三是对重大产学研项目政府列入计划给予支持,如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政策建议

(一)优化科技成果市场化的宏观环境,并制定重点扶持的产业政策

北京的产业布局和支撑产业发展的企业种类齐全,产业内部互补性很强,从而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源头上打开了局面。政府应该借鉴北京的经验,首先,改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制定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其次,针对当地的产业布局和特点,通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支持重点产业,通过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营造产业创新环境,并从多方位、多层次进行配套,达到加速该产业整体发展的目的。

(二)为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

北京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包括项目申报、项目鉴定、资金申请等),通过政府各个相关主管部门定期到中心进行联合现场办公,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企业和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实际问题。企业通过 “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能及时获取政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对科技成果申报以及审批流程有清晰的了解,并对整个创业和科技成果申请的运行主线有明确的认识,有效的指导中小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三)促进产学研合作,让成果走出“象牙塔”

为了鼓励科技人员参与产学研合作,必须打破研究成果“出论文―发表或拿奖―锁进抽屉”的传统老路。首先,将研究成果能否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纳入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考核范围;其次,鼓励高校教师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承接企业研发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最后,拓展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资源整合,集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

(四)大力发展技术成果交易市场

技术成果交易市场是成果供求双方进行沟通的主要场所[5]。借鉴北京市技术市场建设的经验,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依靠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联合专业的科技成果评估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新技术推广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科技咨询机构等,建设规范的、综合性强的技术成果交易市场。其次,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技术转让,发展中介机构,加强技术交易与服务人员的培训,使技术成果交易市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持续健康的发展。再次,加大对技术成果交易市场的宣传与投入,激发技术交易市场的活力。

(五)加强孵化器和中介体系的建设

科技孵化器是企业科技成果小试和中试的主要场所,政府要提供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首先,对孵化器内的企业给予税费和租金等减免,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孵化器内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其次,对孵化器的具体功能、操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行官方界定,使科技孵化器为企业提供场地、融资、法律,人才和市场等全方位的支持;另外,在规范孵化器入驻企业管理的同时引进风险投资等中介服务机构,使孵化器真正成为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

针对中国目前的科技中介服务水平不高,管理比较混乱等情况,政府应加强对中介机构进行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和管理,提高科技中介的整体服务水平;还可以建立各种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如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互通平台等。总之政府要引导中介,使科技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合作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六)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制度

首先,政府应采取税收优惠、资金担保、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资金流向;其次,规范和改善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实现中国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风险分散化的良性循环,以支持重大成果和重大引进技术产业化[6];再次,定期组织专家为风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最后,建立相关风险投资机构档案库,对其资料进行定期更新,并定期向市场进行公布,做到正规化和细化整个风险投资市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红亮,薛蓉娜,贾玉花.新时期信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问题[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9):36-40.

[2]刘志辉,唐五湘.新时期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3):28-31.

[3]冷俊峰,李明生.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创新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9):3-5.

[4]刘华.科技成果市场化的机制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1).

[5]彭树堂,谷彦芳,孙茂腾,王善杰,张如国.北京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立法问题研究[R].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软科学项目,2000.

[6]秦丽娜,李凯.论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政府的作用[J].商业研究,2007,(4):98-103.

The Roles of Government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xperience from Beijing

YUE Hu1, 2, XU Liang2, LIU Yin2, WANG Rui-qi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510520,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Chong 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400040,China)

第12篇

一、我县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1、信息的缺乏,技术相对滞后。原因之一是小企业信息渠道不畅、质量不高。企业管理层对科技信息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原因之二是缺乏科技人才,不知从何处得到科技信息,也缺乏鉴别技术信息的能力。园区72家企业,员工三千多人,科技人才不足百分之七。人才的缺乏直接影响了对科技创新信息的吸收和转化。原因之三是技术市场发育迟缓,缺乏对企业有针对性的有效实用技术。使小企业技术搜索和获取成本过高、过难。原因之四是科技创新信息渠道不够通畅。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以及开发区管委会等都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直接管理、服务部门。中小企业要从众多的部门中了解和掌握政府支持中小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 相关政策较为困难,各相关单位对企业服务有待加强。

2、融资难问题仍普遍存在。民间融资在企业融资中占有重要比重。调查显示,企业获得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按其获得资金的多少依次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民间票据融资”和“内部集资”。企业融资以短期、超短期融资为主。融资难问题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一是制约了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在融资成本高企的背景下,企业融入资金规模受到严重制约,特别是对于长期融资更为慎重,从而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形成障碍。二是增大了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有时企业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情况下,经营利润反而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很难将有限的财力投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3、政策支持的力度不足。自金融危机以来,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频密,然而,无论是担保基金、技改扶持亦或是各种补贴,大部分都被大、中型企业甚至是明星企业收入囊中。但是对于数量巨大的小微企业,专门的政策专注比较少,范围比较小。就我县而言申请成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只有欧通一家。

4、社会对中小企业的偏见。社会普遍对中小企业重视不够,然而许多成功经营的事例表明:小企业、小公司一样有生存的空间,一样有潜在的实力,能够做优做强并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推进我县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对策思考

1、优化人才培养与引进措施,完善人才社会保障体系

(1)从政府方面制定特别人才引进计划。①制定企业年度紧缺人才特别引进政策,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措施。第一,建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制定企业年度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由财政、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中小企业三方共同出资,建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鼓励高新科技人才等作为兼职人员来企工作,对企业紧缺人才实施特别引进政策。第二,完善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稳定引进人才。 制定紧缺人才特别引进计划配套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以及个人职称等问题的实施细则,同时在住房、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②通过间接的人才引进战略,建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库。制定间接人才引进考核方案,考核入围的考生,一律进入中小企业人才库,先进入指定中小企业工作1-2年,工作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享受当年的特别人才引进计划的优惠政策。如参加当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给予加分的政策照顾。如考核不合格,签订合同失效, 考生须重新择业。

(2)从企业方面发挥本土人才优势,服务中小企业。①鼓励本土人才供职于中小企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大型企业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到中小企业去工作或兼职,特别是到民营中小企业去工作 或自主创业。②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结合省实施的科技特派员计划,建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专家咨询组,制定中小企业科技咨询以及科技创新指导的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企业科技创新指导与咨询工作,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进行诊断,以提高科技创新成功率。

(3)各科技创新有关部门打造开放优势平台,培养储备人才。借助各高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建立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中小企业 员工提供岗位、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也可为全市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培训。

2、加快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中小企业科技新融资渠道

(1)强化政策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制定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资助。借鉴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其他银行,进驻产业园区,建立以金融与科技两要素高度融合的一体化、专业化的渠道和平台。

(2)完善科技创新信用担保体系。①建立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注入,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提供贷款担保;通过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引导社会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②建立贷款担保补偿机制。建立中小企业 贷款担保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当年形成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损失,在追索程序终结后,给予适当补偿。

(3)选点试行“创新券”计划。在中小企业选点,发行“创新券”。具体由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以及县区财政配套资金等转化  为“有价证券”即“创新券”,以无偿资助形式向企业发放,其中创新券的发放要求企业按不低于四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且创新券使用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逾期不可兑现。

3、加快多层次的科技创新联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1)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借助高校的科研优势,建成一批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共同研制创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借助企业科协这个平台,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探索“人才培养前置化”模式,实现校企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考评办法,对产学研合作 项目进行考核,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纳入考核范围。

(2)充分借助现有孵化器的作用,不断强化孵化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等为重点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创新效率,打造创新集群。

(3)建立企业间的技术创新联盟。借助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平台 以优势产业为龙头,发挥产业集群的优势,积极构建基于产业集群发展的共性技术平台,形成中小企业间、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间的技术创新联盟;为集群内的各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发展、产品检测服务、加强集群内企业之间 的协作与互动。鼓励中小企业主动出击,积极寻找优势平台,与之建立合作研发机构,实施科技创新策略。

4、建立科技创新评价机制,实施科技创新奖励

(1)建立科技创新能力和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定期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率进行评价,制定奖励、补偿以及处罚措施,对于人为因素造成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失误的,除追回已投资经费外,还应对该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取消今后创新项目申报资格。制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建立以创新能 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财务效益为定量评价指标。

(2)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科技创新的物资与精神激励措施。鼓励个人、高校、科研所和企业设立科技型公司、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对申报成功的,经认定,给予奖励和运营经费补贴,允许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参与投资;鼓励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和研发基地,对新开办的研 发机构和研发基地给予一定的开办经费补贴,对于技术创新联盟,给予研发经费补贴;对企业研发的新产品,经鉴定 后给予免税减免优惠政策;对于知识产权“零”突破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给予个人奖励;通过股权方式,奖励科技型领 军人才和团队。

5、优化服务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