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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时间:2023-06-05 09:57: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第1篇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截至2014年7月31日,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辖区现有纪检监察机构16个,其中,中支机关1个,县支行15个,全辖共有纪检监察干部40人。其中,中支纪检监察干部8人,均为专职人员;县(市)支行32名纪检监察干部,有16人兼职,占支行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50%。文化程度在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97.5%。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20人。占总人数的47.6%。50岁以上的12人,占总人数的30%;40岁以下的1人,占总人数的2.5%。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20人,占总人数的50%。2005年以来参加分行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12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辖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下人民银行的发展和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改善。辖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相当一部份人员是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或年龄较大的老同志,缺乏创新的精神,学习动力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感到比较困难,对胜任纪检监察工作感到力不从心,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辖区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就有50%,新手较多,有90%的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未参加过系统全面的教育培训。虽然近年来各级行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但主要是自上而下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且主要对象是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培训难以辐射到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金融新知识、新业务和新技能培训的机会更少,加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岗位较多,存在“接岗时未能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由于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

(三)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与贴近业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不准,思想观念比较滞后,工作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有的单位制度较多,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谈不上有效的执行。有的角色错位,贴近业务变成了包办业务,抓不住监督检查的重点和要点,体现不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特点。目前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相当一部分是函授大专和党校文凭,缺乏业务一线的实践经验,工作起来比较吃力;而部分业务型干部,又欠缺综合管理和政务知识的积累,其综合素质有相当差距。由于受整体人员综合素质欠缺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水平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监测手段,对深层次问题缺乏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导致工作质量不够高,工作效率和时效性较差,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与新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

(四)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存在畏难情绪。当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调查中,体现出他们有“三个担心”。一是担心领导不支持。监督检查中查出问题与领导有关的又怕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担心影响人际关系。为工作上的事自己认真管多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自身的发展。三是担心影响单位和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监督严格了,暴露出基础工作不扎实,影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成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常常以“指出为重点、整改为目的、下不为例为方向”,监督作用没有正常发挥。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实力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证。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工作,必须将“入口关”和“出口关”二者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一是在严把“入口关”方面,对人员的思想素质、年龄结构、知识层面等方面进行“精挑细选”,从基层和业务一线选调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骨干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二是要多渠道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关”,要本着全面培养干部“进得来,出得去”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对现有干部适时安排到业务部门进行轮岗锻炼,增强其多岗位适应能力。畅通纪检监察队伍的“出口”让部分党性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发挥更大作用。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严格要求,在全行干部职工中要起表率作用,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切实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多支持、多理解,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政治、工作、生活环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迫切需要。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需要为出发点,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努力创造条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经济金融和人民银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大局、预测判断、执纪执法、组织协调、科技反腐和自我防腐的能力,从而提高履职水平。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尽快掌握新知识、新业务和新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结合基层央行实际,采取岗前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能力拓展训练、轮岗交流、离岗系统性培训等多种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有广泛的党务、纪检监察和金融业务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判断力、洞察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扎实的调查研究本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履行好职责。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重任,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保持惩治歪风的浩然正气和昂扬的工作热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熟悉方针政策,懂得法律法规,精通基础业务,把握得住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做到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在工作中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以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好职责。二是强化主动意识。主动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大胆开展工作,自觉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夯实日常工作基础,把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决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创新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强化合力意识。紧密配合本单位的重大部署和举措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内审等监督部门拧成一股绳,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合心、合力、合拍,营造一个团结一致干事业的环境,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强化奉献意识。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始终把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要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阻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策略

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着体制改革等问题和紧迫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纪检监察工作是保障国有企业顺利发展的基础,是预防和惩治的保证。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面临投资主体多元化等新形势,如何实行工作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新问题。

一、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工作者本着“服务大局”的思想,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保障了国有企业在整体上稳步快速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具体的纪检监察工作中,管理混乱、几率松散,诸多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有企业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第一、体制机制不完善,纪检监察地位不明确。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政策却很模糊,国有企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合法的便于操作的企业监督条例或法规,《监察法》、《合同法》均没有把企业行政监察纳入该法的范围。同时纪检监察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并不十分明确,加之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就面临着无章可循的执行难的问题。第二、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工作人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情况。随着高科技的使用和信息化管理程度的提高,腐败分子的手段更加隐蔽,这给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第三、部分企业对反腐倡廉工作意识薄弱。部分企业中的领导干部对当前形势认识不够全面,有人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提高经济效益,而这是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便将自己置身事外,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按部就班的工作。还有人认为一些问题已成为一种社会气候,自己即使有心也无力扭转当前局面,这种消极、被动的工作态度,也已经并不是个别现象,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开展工作。

二、提升策略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最重要的职责就是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就要首先深入到企业第一线,亲身参与生产经营,熟悉企业环境,及时发现企业中潜存的阻碍企业发展的消极腐败因素,并及时研究对策解决问题;鼓励和保护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积极创造有利于国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以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为立足点,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去应对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创造良好的企业氛围,使企业稳步、健康、快速地发展。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政策

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制度建设作为实施监督的有效根据,以健全的制度、严格的程序、规范的管理来约束人的行为和权力的运作,从而形成合理透明的管理、监督体系,确保监督工作的落实。在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大额物资使用等应形成明确的集体决策制度。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如资金运作、项目投资、成本管理、财务审计等,要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建立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具体说来,最主要的是:利用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通过相关程序和制度的制定,在根本上规范和监督权力运用,实现按程序办事和靠制度管人,坚决杜绝人情裙带关系对权力的介入;结合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过程纳入动态监督;利用完善的监督体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优势,以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力量,构建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从而形成全员同步、方式互补和信共享的整体合力,增强全员的凝聚力。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一,重点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各种新式的学习活动,比如集中的培训课程、自主网络学习、研讨活动或知识竞赛。通过这些形式引导大家自主学习,并逐渐在工作中形成学习气氛,使工作人员保持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应对工作。

第二,勤于实践、善于总结。工作人员在哦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以后,还需实践训练,杜绝本本主义。同时也要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增强判断能力和思考调研能力。对所学知识、所作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是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在“量”的积累中实现工作能力“质”的飞跃。

第三,培养的高尚的人格。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首先自身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在生活和工作中,不断磨练自己的刚正不阿廉洁自律的品格,树立可信可敬的形象,才能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秉公执法。

(三)、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但我们要注意,创新不是凭空想象,因此,首先要进行深入、广泛地调查研究工作,找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着力点。

第一,要在思想观念上出新。要提高警惕防范意识,密切关注企业经济活动的变化,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树立经济效益的观念。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纪检监察工作在保证企业良好运转的条件下,要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利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为企业发展排除障碍。

第二,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工作人员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来,以经济工作的观点服务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尽量克服生硬的纪律手段开展工作的思维方式,主动投入到生产经营领域,对重点部门重点监察。并时刻反思审查经验教训,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适当调整调不合时宜的工作制度、方式手段。

第三,要在工作方式上创新。目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正在逐步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对此,工作方法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工作人员要注意通过运用思想的、经济的、法律的方法开展工作,利用好网络、信息技术等加强舆论监督和权力管理。

(四)明确目标,强化服务意识

在当前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以预防和惩治腐败。从根本上讲,预防相对惩治而言,更具有治本的意义。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重心应更多地以预防为主。要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及时排除潜在漏洞,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这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服务意识。要发展必须严治腐败,惩治腐败要围绕促进发展来进行。因此,一是要注意处理好标本兼治的关系。坚持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清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可能。既要加强建设公正廉洁的企业风尚,又要注意发挥各有关部门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五)强化监督和考核力度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监督工作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不断扩大纪检监察队伍,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络,确保没有任何机会和死角。另一方面,要做好考核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首席责任制监察工作制度,规范监察权限、程序和内容。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公平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积极性。此外,要保持同职工的密切联系,为职工开通绿色畅通的信息及意见渠道。实践证明,职工所关注的问题,往往是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虚心听取职工意见和心声,提高每个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使纪检监察工作最有力的保证和最成功的体现。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当前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而关键。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策略是保证国有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前提。因此必须求真务实,紧跟时展,不断提高和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为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第3篇

为了提高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业务素质,10月20日至23日局纪检组举办了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围绕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重点、规律、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从学习十七大报告、树立科学发展观、案件检查、举报工作、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在这次培训中,自己能够安下心来,认真学习,完成了培训计划,达到了预期目的。有以下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学习班准备工作充分办的及时圆满。当前,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学习班的举办,为我局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提供了一个共同学习、交流和沟通的机会。特别是局纪检组门书记在开班典礼上的讲话,以及对十七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精辟论述,使我们学员更进一步领会了十七大报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白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提法,以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意义。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说明了党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门书记对十七大报告的学习辅导,使我们思想认识明确,思路清晰,对十七大报告有了新的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有了新的提高。本次培训班上,局纪检组领导及电教录像资料教授们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讲课,使我们耳目一新,受益匪浅。大家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对于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纪检监察的业务技能也得到了增强。由于时间紧,安排的课程不多,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如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们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为队伍经济工作服务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书记曾经指出:“不能潜下心来学习和钻研,就难以胜任工作,更难于担当大任。”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纪检干部,无论工作任务有多重,时间有多紧,都必须及时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率先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没有案件,也可能许多知识用不上,但是,我们必须积极地做好知识的储备和更新。“书到用时方恨少”,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陈武明教授讲了,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案件正处于高发阶段,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虽然这次的培训是短暂的,但是学无止境。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顺利推进我队纪检监察工作,这也是自己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最终目的。

四是敬业爱岗成为服务型责任型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纪检各项工作,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中层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队伍改革发展、经济建设服务上,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参加学习的纪检干部,肩负着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不管是纪检书记还是监察室主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什么,自己的主业是什么,坚持“两手抓”,学会“弹钢琴”,在努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其他工作,不要因抓其他工作而忽视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种了别人的责任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

总之,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

一、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共有29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绝大多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反腐倡廉形势、职责要求及其承担任务相比,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影响了驻在部门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有效深入开展。

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就上级纪委部置什么就做什么工作,按部就班,被动应付,甚至有的不同程度存在着听任驻在部门的指挥、应付上级纪委工作的问题;有的与上级纪委沟通联系不够,极少数甚至全年都不与上级纪委主动联系沟通,汇报工作;有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不能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不明显,平淡无特色,与上级纪委的期望和要求差距比较大。

二是本职工作不突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不务正业”的问题,有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或纯粹担当驻在部门行政副职角色;有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兼职部门多项工作,疲于应付驻在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成了驻在部门的“替补队”、“救火队”,有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身兼多职,从事驻在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投放本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证,“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的现象在派驻机构中还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

三是履行职责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许多派驻机构只重视教育,而忽视监督和惩处,甚至干脆放弃了监督和惩处的职责,对驻在部门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生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的多年没有办过一起案件,很多市直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很大一部分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处理,个别甚至有案不报、压案不查,致使驻在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出现纪检监察工作的“空档”和“死角”。

四是管理考核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双重领导体制。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还比较弱化,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实施有效的考核,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成因

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中出现上述问题和不足的成因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综合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认为驻在部门仅是一个部门而已,干好干坏对全市反腐倡廉大局没有什么大的影响;有的认为驻在部门就那么几个人,平时大家都“知根知底”,没有什么可监督的;有的不能正确认识发展和反腐的辩证关系,担心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怕查处驻在部门违规违纪问题会影响驻在部门工作实绩和争先创先,从而影响驻在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一味的服从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同时,有的偏面认为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比较简单,对业务学习重视不够瞧,抓得不紧,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要求。

二是领导体制不够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虽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存在着人事、经费等以驻在部门领导为主,市纪委更多地是业务上指导的现象,客观上造成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进步,往往掌握在驻在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听命于驻在部门的指挥,驻在部门叫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现象,甚至对驻在部门的一些党风廉政问题捂着盖着,对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存在着应付了事的现象。

三是职能定位不准确。仍有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职能定位还不够准确。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过多参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分工,兼职过多或兼分管其它职能,或大部分时间从事驻在部门业务中心工作,“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不同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对参与驻在部门分工还乐此不疲。另一方面,对自身纪检监察职能不能全面履行,对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纠风、改革等工作往往偏重于某几个方面甚至于一个方面,没有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整体推进,全面展开,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

四是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基本上是由驻在部门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考核管理。市纪委、监察局仅限于业务上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还没有完整的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尤其是没有有效的日常监督制约制度和可量化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缺乏硬性的监督管理,出现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致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纪检监察工作既缺乏动力,又没有压力,对推进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较大。

五是岗位配备不到位。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没有按编制配全配足,这是影响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是“光杆司令”,平时是“单兵作战”,而且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变动较快,容易造成工作脱档脱节,特别是一些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还负责驻在部门的一些其他具体业务工作,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

三、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我市情况来看,关键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

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管理体制体制改革,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根本举措。要以增强派驻机构独立性为目的,应进一步明确市纪委、监察局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并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工作成效。为改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对驻在单位的依附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对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等也应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对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等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或提名,派驻纪检组长不参与驻在单位内部轮岗,视工作需要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市纪委、监察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序有效开展工作,要抓好日常工作机制建设,促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市纪委要明确一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特点,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具体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手少、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改督促整改。

第5篇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强化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解决发展问题、开创全新局面的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以“强化执行力、提升创新力、增强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三力”建设工程,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善于落实、敢于争先、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营造“奋力争先、创新领先、有为率先”的工作局面,持续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顺应形势,切实凝聚起加强“三力”建设的思想共识

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率先全面达小康、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的更加艰巨的使命。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深入开展“三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知识危机、能力恐慌、方法匮乏等问题,更好地履行惩治腐败、执纪为民的政治任务和神圣使命,更加有力地推动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进而实现“服务中心大局全县有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走前列”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抓住关键,创新加强“三力”建设工作措施

(一)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善抓落实的能力,做到职责明确、推进有力、纪律严明。

一是强化三项目标管理,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双文明责任目标、市纪委年度责任目标、县纪委下达的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责任目标等三项重点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考评工作,并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督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自己的目标定位,正确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责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倾注更大的热情,付出更多的汗水,不断谋求新的进步,创出新的业绩,进而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的主动履职意识。

二是建立三项督查制度,形成紧逼推进态势。围绕委局全年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集中评议制度等三项督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分为三个层面,即委局机关每月例会制度、镇纪委季度例会制度、县直部门纪委半年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均要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点评、通报工作不足。专项督查制度,对于纳入委局管理的重点创新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集中督查、专题汇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督查。集中评议制度,在年终全县纪检监察责任目标考评中,安排集中述职、现场测评环节,组织委局机关、镇纪委、部门纪委开展三方双向互评,进而牢固确立“工作干在平时,实绩决定名次”的实干争先意识。

三是健全三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纪律约束。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严格纪律约束出发,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室五项管理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督查三项制度》等三项监督管理制度。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并加强警示提醒,抓好分管条线同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办法》,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制度规定、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和事项,实行“零容忍”,一律从严追究纪律责任,相关人员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进而牢固确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带头自律意识。

(二)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能力,做到破解难题有新思路、开创局面有新载体、推进工作有新举措。

一要加强规划管理,增强创新意识。各镇各部门以及委局机关各单位每年都要根据工作职能和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并认真实施1-2个创新项目,以创新项目来统领日常工作,用创新项目来推动整体工作。要放眼全局、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务实求实,保持项目的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县纪委提出的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年初申报、过程督查、年终考评等工作,确保项目收到实效。对委局安排的“五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倾斜,在业务指导、时间安排、经费保障上给予优先,在宣传推介、考评考核、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将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十佳项目”评选工作,对于入围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要培育亮点项目,展示创新成效。要在完善、深化、拓展现有老的载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具有我县特色的创新项目。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集中力量抓好案件查办攻坚突破工程、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1+6”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全程监管工程、网络“阳光”规范建设工程等五大创新工程。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抓好“效能”建设工程、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纪检监察点评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等创新项目。所有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考核的创新项目,均要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制度建立、督查推进、项目考评、台账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培育推广、提炼总结、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创新项目的效果,放大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三要创设实战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以委局机关干部为主体,以实战锻炼培训为手段,以纪检监察业务为重点,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建立案件点评会、党纪条规解读课、典型案件研判课、舆情处置培训课、综合协调模拟课等“一会四课”学习培训制度。要通过专家点评、场景模拟、个案评析、条规解读、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业务交流,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条规、应对、办案技巧、案件审理、文字综合、网络运用等实战能力,努力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加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三)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团队协作、凝心聚力的能力,做到机关融和、上下亲和、内外谦和。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县纪委常委会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于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牵引向心作用。为此,县纪委常委会将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挂钩联系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务虚会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制度,营造出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创优干事环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为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压担子、搭台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更为宽松的能力展示平台。

三是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工作感情。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谈话与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分管条线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交流、双向互动共赢的良性格局。委局机关党总支要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竞赛、社会公益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强化领导,确保“三力”建设工程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6篇

关键词: 县级供电企业;效能监察;存在问题;对策思考

0 引言

县级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县级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同时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的一项重要而又务实的工作。当务之急是纪委要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在承担全面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应以效能监察、履行控制职能为抓手,站在开发和保护企业战略资源的高度,勇于和善于承担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中的控制管理职能,促进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切实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为县级供电企业改革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1 县级供电企业效能监察存在的主要问题

供电企业开展效能监察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效能监察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仍有亟待解决和改进的问题。

1.1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

有的供电企业没有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纳入企业管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部分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监察人员有时对怎样开展效能监察以及依据、对象、内容、目标、运作方式都了解不够,被监察部门认为效能监察及时查问题、找毛病,有时配合工作不积极。上述原因致使企业效能监察质量不高。

1.2效能监察作用发挥不到位

近年来供电系统虽然成立了效能监察领导机构及工作领导小组,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繁重,企业存在着重生产经营、轻督导检查等现象,导致效能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结合不密切,有时开展不深入,引起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发生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1.3效能监察程序不够规范

虽然供电企业都有抓效能监察的想法,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没有针对效能监察的内容、运用效能监察的方法、程序规范性的开展工作,表现在监督内容较为单一,程序简化,忽视了效能监察“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功效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

1.4缺乏效能监察奖惩机制

部分供电企业停留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未对有问题苗头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以及其他行政和组织措施,对落实整改建议有时检查不到位,导致效能监察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2 改进供电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对策思考

2.1 完善机制,确保工作成常态

2.1.1完善效能监察工作组工作制约机制

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效能监察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工作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完成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可以通过下发效能监察任务书的形式明确工作内容、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的检查,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列入经济考核,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效能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2.1.2完善教育机制

充分利用公示栏、宣传栏、电力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效能监察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等知识,分析存在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高全局职工对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从而积极自动的配合效能监察工作。监察部门要根据企业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目的、有重点的在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进行效能监察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1.3建立健全效能监察立项机制

立项机制的建立可以把超前防范与过程监督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与监察问题结合起来,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与推动党风廉政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上级布置的重点效能监察立项内容,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确定立项重点,制定立项标准,规范立项程序三个方面完善机制建设。

2.1.4确立考评机制

积极探索绩效量化考核,建立科学、量化和可操作性的绩效考评办法,制定出效能监察奖励机制、告诫诫勉和效能监察整改建议书等制度。把绩效考核与行政效能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作为中层干部一票否决的条件,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负责人,形成上下同心,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并把效能监察工作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局面。

2.2抓住重点,扎实推进促成效

2.2.1 选准效能监察选题立项

要依据企业日常监察或举报所掌握的情况,选择一些企业领导重视,又有解决的决心,群众反应集中,问题比较突出,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效益。采取先易后难,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力求实效,从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入手,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着重解决年度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2.2跟踪监督确保实效

必须把效能监察工作渗透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如对合同管理、工程质量、招投标、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电费抄核收等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形成立项、实施、指导、监察、追踪、整改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有效的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以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2.2.3建立台帐实行闭环管理

对每个监察项目从立项、调查、分析原因、采取对策,在到完善制度全过程建立台帐资料实行闭环管理,闭环管理是效能监察工作走上正规化的重要途径,闭环管理有三大好处,一是使每个监察项目整个过程清晰,能形成比较完备的档案资料;二是能直接地反映整个过程以及取得成效的程度;三是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实践经验。

第7篇

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狠抓“三强三促”党建主题活动及“八荣八耻”宣教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就我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清思路,确定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科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充分认识从严治党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树立起团结务实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和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领导干部住房标准,禁止用公款配置通信工具,抓好“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坚持在平时工作中,对分管科室进行督察;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做出了廉洁自律承诺;五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布置,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中去。二是在全局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辖区调查研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办理优惠证,切实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机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窗口部门对外办理的事项、程序、服务承诺、办理渠道公开上墙,制作告知单,深化“阳光工程”,实施“一站式”服务,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始终把“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落脚点放在执政为民上。

四、规范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1、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各部门利用明白卡、小册子、互联网、板报、公告等形式,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需备材料、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对一些比较繁琐的办事程序,在规定允许范围内,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以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承诺服务。

(1)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在规定时效内开庭,按期结案。

(2)其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按照“随到随办”的原则,确因材料不齐或确需一定程序的,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态度和气,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等问题;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以工作之便向执法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第8篇

一、理清思路,确定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科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和中央八项规定。

一是充分认识从严治党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树立起团结务实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和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严格领导办公室标准,禁止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坚持在平时工作中,对分管科室进行督察;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做出了廉洁自律承诺;五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布置,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对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为全面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组织基础。同时,制订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宣传工作方案》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方案》。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焦裕禄》、《筑基之梦》、《杨善洲》《第一书记》等教育片;组织开展了“学习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主题的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是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2月27日至28日,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前往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月份,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分别到沙洲坝群众广场和寻乌调查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党的群众路线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深刻内涵。

三是开展大走访、大讨论、征集意见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认真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截止目前,共收集52条意见建议,其中“”方面问题36条,通过梳理汇总成21条。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局纪检组根据各科室的职能,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认领,并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狠抓矿管队伍建设

第9篇

一、理清思路,确定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科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充分认识从严治党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树立起团结务实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和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领导干部住房标准,禁止用公款配置通信工具,抓好“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坚持在平时工作中,对分管科室进行督察;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做出了廉洁自律承诺;五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布置,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中去。二是在全局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辖区调查研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办理优惠证,切实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机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窗口部门对外办理的事项、程序、服务承诺、办理渠道公开上墙,制作告知单,深化“阳光工程”,实施“一站式”服务,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始终把“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落脚点放在执政为民上。

四、规范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1、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各部门利用明白卡、小册子、互联网、板报、公告等形式,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需备材料、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对一些比较繁琐的办事程序,在规定允许范围内,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以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承诺服务。

(1)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在规定时效内开庭,按期结案。

(2)其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按照“随到随办”的原则,确因材料不齐或确需一定程序的,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态度和气,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等问题;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以工作之便向执法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第10篇

行政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优势

(一)更加强化了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

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以后,纪检监察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的两项职能得到充分体现,形成了强大合力,但是行政监察职能的相对独立性却不十分明显,工作特点也不十分突出。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把载体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有机结合,形成较为完善的行政监察的监督链,从而使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在保证政令畅通,改变效能方面得以充分发挥。实践证明,通过行政效能监察对政府部门具体行政权力行为的制约较之其他监督更直接,更及时。

(二)更加明晰了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解决了对行政监察职能认识上的片面性,走出了监察工作单一推进廉政建设的误区。行政效能监察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更高层次的管理和监督活动。它运用法律赋予监察部门特有检查权和行政处分权,将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到监督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上,有效地促进了勤政建设。当前客观存在行政效率低下、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有些虽未构成违法违纪,但往往是违法违纪的苗头,更直接地影响了机关的行政效能,其危害程度并不比腐败问题小。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监察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领域更加宽泛。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把行政监督和监察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廉政勤政,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由被动应付到主动出击,由个案处理到规范行为,把对人与对事的监督结合,推动政府系统的廉政勤政建设,使行政监察工作的影响力更加明显,行政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更加有为、有位、有威。

(三)更加突出了行政监察工作重点

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入手,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从重点政务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到保证重大决策的贯彻效能监察,到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从加强内部督查的间接服务,到深入经济工作一线的直接服务,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履行公务以及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以监督促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主动、更直接、更有效的服务。

(四)更加促进了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综合优势的形成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在政府系统内主要依靠三方面力量,即监察部门、专业监督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础上,搞好分工与协作是十分必要的。监察机关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地要把握行政效能监察的大方向。行政机关部门繁多,职能各异,效能监察涉及的问题复杂,业务性很强,监察部门不可能熟悉各专业的业务,也不应该越俎代疱,代替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效能监察不同于执法监察,可以将授权、委托的特点和优势充分的展现出来。因此既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作用,又要搞好与业务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不越权、不包揽,更好地发挥整体效能,使行政效能监察更富有成效。

二、当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

有些领导干部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及任务不甚了解,存在抓不抓行政效能监察无效紧要的思想。有的同志认为这是监察机关的事,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单位把行政效能监察看作是一个筐,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往效能监察上一靠就行了。有些监察机关自身开展工作存在顾虑,不能摆正行政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的关系,怕强调行政效能监察会影响廉政监察会冲淡纪检工作的职能等。

(二)重点不够突出

主要表现在,抓重点不具体,重立项轻过程,导致一部门单位在立项上过于原则,空泛化。有的单位缺乏调查研究,缺乏对现行业特点的了解、解决突出问题上不突出。有的单位虽然也按上级要求开展一些工作,但单纯任务观点,就立项讲立项,不能举一反三。单位有措施,无落实,无检查,前后脱节,有头无尾。还有的单位没有将行政效能监察作为促进机关建设的有效措施,缺乏主动性,甚至还有形式主义的现象。

(三)法规和规章不健全

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释。各地行政监察机关虽然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由于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做支撑,效能监察的评价考核标准、可操作性等方面很不规范。

(四)体制机制问题不容忽视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有的没有将行政效能监察像廉政监察那样列为各

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性的工作之一,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机构不够健全和统一,人员相对较少,而行政效能监察内容涵盖面较大,客观上也影响着行政效能监察的力度和效果。

三、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一是严格依法选题立项。行政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必须是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超出法定的职权和范围。对不属于范围内的事情,不能插手,对需要监察的事项也不能不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范畴。

二是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必须按照法定的监察程序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法律赋予监察部门的各项工作中要敢于运用,善于运用,保证效能监察每个程序都依法进行。

三是依法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使行政效能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监察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投诉中心作用,建立受理行政效能投诉转办制度、行政效能监察考核评定制度、行政效能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监察工作中设置行政效能监评岗,定期走访,征求意见,通过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建设。

四是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负责地向监察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充分而规范地运用有关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特别要注意运用好《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法定职权,使效能监察工作依法进行。

(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必须突出工作重点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必须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清晰监察思路,明确监察内容与工作基础,实践中要把握环节,重点实施。

一是确保全局任务,统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为了部门和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搞个人行为,通过行政效能监察及时发展并给予坚决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或给予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只有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才能赢得重视和支持。当前,尤其要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为重点,针对经济发展中投资环境部门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发挥各级监察部门的作用,采取两级立项的方法,即由监察机关和基层监察部门对一个项目分动两个积极,保证行政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三是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在抓全局性重点立项的同时,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倾听群体企业和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监察机关及时组织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效能监察,及时提议,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防止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杜绝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应及时组织监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11篇

一、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近况

县依照市委、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撤销了县直部分单位纪委、纪检组40个,维持乡镇纪委9个,保存公检纲纪委、纪检组3个和垂直治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8个。秉着“本能机能邻近、营业相关”和“毗连邻近、便利工作”的准则,组建了3个面向乡镇(场)、4个面向县直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于年11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纪检和监察两项本能机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权柄范围内开展工作,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辨别由县纪委两位副书记分担。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面向单位既是指导与被指导,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行政编5个,工勤编1个,当前全县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均设有书记1名,副书记兼监察分局长1名。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依照“两申报一巡查”准则开展工作,“两申报”指乡镇(场)、部分单位要每月按期向纪工委监察分局申报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每月按期向县纪委监察局申报工作;“一巡查”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不按期地对所面向的乡镇(场)、部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查。

二、亟需处理的一些问题

纪工委监察分局首要实行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组织协谐和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责,各项工作都处在“边探索、边推进”阶段,没有更多的经历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处理和完善。

(一)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一是没有理顺与纪委监察局各科室的关系。纪工委是正科级机构,而各科室倒是副科级机构,要“副科级”向“正科级”进行指导并安排工作,存在必然难度。特别是机关科室很多,比方各地的纪委监察局都遍及设有10余个科室,而每个纪工委只要2-3名干部,假如还有几个科室向纪工委安排工作,纪工委基本无法应付。二是没有理顺与所面向单位的关系。每个纪工委所面向的单位比较多,普通都辖20余个单位,很难熟习各单位的状况,做不到有的放矢、有的放矢地施行监管。大多数纪工委的首要指导都是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新选拔的干部,负责指导岗位时间不长,经历不足,威信不够,不敢自动监督。加上纪工委与所面向单位同属于正科级机构,在还没有构成详细监控制度的前提下,难以起到约束效果,有些单位在研讨和施行“三重一大”问题上不会通知纪工委参与。

(二)监督检查实效不高。纪工委监察分局没有合适本身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办法,只能以参与大会、走访座谈和上门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事前参加、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也不强,难以真正融入部分和单位的实践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知情权、参加权小,并且大多采取“派而不驻”的方法开展工作,没有真正的进驻单位,存在着评判员远离竞赛场地的困境,监督的实效性不高。

(三)查办案件才能不强。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本能机能。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营业不精、经历不足,很难自力查办案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多数是从其它单位调入的,有的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既短少党纪、政纪和律例等常识,又不足说话技巧和打破案件的才能。在实践办案进程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不足查办大案要案的经历、技巧和敏理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查询只逗留在外表上,不擅长发现一些深条理、本质性问题,形成件成案率不高,招致概略案案源流掉。然则纪检监察工作营业性、律例性、准则性都很强,要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在较短时间内通晓营业不太实际,必需经过很多的党纪律例学习、办案实践培训、仆从学习和实践磨炼等方法才干真正提高办案才能。

三、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首要做法

县首要针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实行本能机能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精干力量进行了专门攻坚,并普遍听取各方建议,创新了一系列合适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办法和体制机制,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可以总结为“逐个四六”形式。

突出一个重点,量化严重事项,破解监督难题。县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重点,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大会必需约请纪工委监察分局指导参与。为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可以精确掌握某项工作能否属于“三重一大”范围,县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予以明确和量化,明确了凡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5万元以上的资金运用等都属于“三重一大”范围。各面向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大会时,必需提早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宣布约请。纪工委监察分局指导在列会时,行使监督权、讯问权和建议权,对不符合党纪条规以及违背组织准则的事项,列席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指导有权提出分歧意见。对研讨“三重一大”事项时欠亨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会的单位,按逃避监督论处。

设立一个机构,增强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在纪委设立协调治理办公室,由分担干部治理工作的纪委副书记任主任,干部室承当详细日常工作。协管办是亲密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其首要有两项本能机能:一是负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谐和分流,做到科学安排工作,防止了科室与纪工委本能机能穿插堆叠或因科室下达纪工委任务过多而招致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构成了纪委与纪工委,各纪工委之间互相共同、亲密协作的工作合力。二是代表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监督治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详细监督纪工委指导履职状况、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日常考勤、学习培训、勤政廉政、机关作风和情况卫生情况等,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

坚持四项准则,明确岗位职责,促进规范运转。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治理体制》,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性质、工作任务、治理体制,与县纪委监察局、所面向单位以及各纪工委之间的关系。二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责》,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受理告发、查询核实、督促指导等详细职责。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权限》,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权、检查权、查询权和建议权的权柄范围。四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转准则》,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申报准则和重点检查准则。将四项准则以文件方式下发,并以图片展板的方式吊挂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夺目地位,做到了准则上墙入心。

创立六本台帐,构成具体监督,增强监督结果。执行“两申报一巡查”准则的还,在全县各单位指导坚持了6本台帐,把日常监督与外部监督融为一体,涵盖了监督检查的各个方面。据计算,全县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承受“三重一大”事项申报83次,列席所面向单位“三重一大”大会63次,坚持干部廉政档案658份,监督“三公”经费支出1291万元,承受工程项目立案57件,受理告发24次,参加查办案件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掉90余万元。

(一)紧扣“准”字,坚持严重事项台账,在明确监督重点上求打破。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运用等都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各地各单位凡召开触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大会时,应提早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宣布约请,纪工委监察分局按需求派员参会。列会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指导有权提出分歧意见和建议。关于未提交大会研讨的“三重一大”事项,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进行专项检查。关于研讨“三重一大”事项时欠亨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会的单位,按逃避监督论处。各地各单位在每月25日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送《严重事项申报表》,要求具体填报本月贯实县委、县县政府严重决定计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和落实等状况。

(二)突出“细”字,坚持工程项目台账,在预防工程腐败上做文章。要求各地各单位每月25日向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工程项目申报表》,首要包括建立单位及工程称号;招招标状况;工程项目标预备状况;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状况;工程面积、造价状况;项目资金运用状况;开工时间;工程发展状况等,内容涵盖了工程建立的方方面面。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过对工程项目标动态监管,有用制止了干部插手工程分包,从源头上根绝了工程腐败景象发生。

(三)增强“责”字,坚持告发台账,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促和谐。各地各单位在受理告发进程中,严厉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关于本单位难以化解的纠纷实时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处置,并将告发处置状况具体记载在《告发状况申报表》上,在每月25日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较突出的告发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努力从中发现深条理、本质性问题,防止概略案案源流掉。

(四)立足“严”字,坚持“三公”经费台账,在节制财政支出上出新招。各地各单位每季度向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一次《“三公”经费支出状况申报表》,着重监督本季度各项“三公”经费较上一年同期的增减幅度、新购车金额、公款招待干部数及客商数、出国务由及回国日期等状况。对“三公”经费增进分明的单位,要求其阐明缘由。以为存在问题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立刻搜检单子等材料。

(五)注重“防”字,坚持干部廉政台账,在增强干部清廉自律上敲警钟。为增强对指导干部的廉政监督,最大限制避免干部违纪违法,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面向乡镇(场)、部分单位的副科级以上指导干部都坚持了《干部廉政档案》,要求干部填报自己及其家庭首要成员的基本状况、干部收入状况、干部住房和车辆置办状况、干部收受礼物(礼金)上缴状况和干部自己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状况等。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廉政台账执行信息化治理,采取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存档、查询、移送和更新。

(六)着眼“广”字,坚持工作申报台账,在规范纪工委治理上下功夫。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依照“两申报一巡查”准则的要求,每月28日向县纪委干部室上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申报表》,内容触及其所联络单位贯彻执行县委、县县政府严重决定计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项;受理对所联络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揭发、控诉、案件检查以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置的申述;对所联络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巡查;本月工作开展等状况。

四、几点启迪

(一)要持续健全政治保证。要持续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纪委机关科室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增强机关科室对纪工委的指导结果,充分发扬营业科室的指导效果,努力破解下级不敢监督上级的难题,促进县纪委进行有用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心、省、市严重决定计划部署的贯彻执行,维护政令疏通,促进科学发展。

第12篇

农村社会稳定问题对策

一、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五大问题

1.土地房屋问题。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和房屋问题作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有了新的表现形式,这就是“征地拆迁”。随着各类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工业园区开发、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建设性项目征地拆迁范围逐渐扩大,但由于不同期项目的补偿政策不统一、补偿标准滞后和执行政策的偏差,造成“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现象,引起农民的不满,形成了“人人争当钉子户”的误区。另外,农村宅基地复垦和土地流转也由于经济利益较大的原因,造成农户之间或家庭之间争夺边界和财产。这些土地和房屋问题都牵扯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若处理不妥,将可能激化为。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问题。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传统观念和日常负面报道等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习惯用“法”来解决争端和解决问题,而依靠单纯的“私了”解决,或者采用极端的非法渠道来解决。表现为:“不信法”,总认为只有通过才能最快解决问题;“信上不信下”,凡有问题认为只有找上级部门才能解决,根本不信基层政府;“信大不信小”,认为凡事只有找上级主要领导才能解决问题,根本不找基层干部;“信多不信少”,认为凡事只有多次上访才能解决,不相信上访一次能解决问题。

3.农村干部的问题。有少数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作风飘浮,群众观念淡薄,长期居住在场镇,很少到农村,不愿和群众打交道;工作方法简单,与群众接触时间减少,不搞调查研究,好大喜功,盲目决策上项目,造成人力、物力浪费;在办理低保和解决群众纠纷等问题时不公正、公平,激化了矛盾,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在有关集体资金的收支情况、民政救济、低保办理等村务财务公开上,部分村干部却对这项工作并不热心和重视,只是马虎应对,含糊不清,遮遮掩掩,简单操作,既不正大光明地公布,也不详详细细地罗列,所以造成村务尤其是财务的公开不规范、不彻底,不及时,甚至是流于形式或不公开。

4.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加上农村文化的宣传教育及基础设施相对缺乏,加之众多媒体报道的负面效应,对当前一些社会不良现象认知不足,而产生“仇官、仇富、仇政府”的想法;此外,群众赌博、吸毒、迷信和相信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已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

5.农村特殊群体管理问题。当前农村一些特殊群体管理相当困难,如低保人员、爱滋病吸毒者、精神病人、社区矫正人员、两参人员和民耕教师等经常到各级政府机关上访和滋事等。他们诉求高,期望值大,但由于政策等因素往往不能解决,所以容易走极端。

二、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五大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五大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搭建平台,各镇成立“法律诊所”。“法律诊所”意为凡涉及法律问题的对象(病人)到专门组成的民间法律组织(门诊),通过调解或法律咨询、委托诉讼等(治疗),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与社会上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不同的是:法律诊所解决所有问题都不收费。法律诊所功能主要是解决群众的法律困惑,调解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为了实现诊所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化,法律诊所还应建立比较健全完善的制度,如法律诊所工作制度、法律诊所案件制度、法律诊所专家工作制度等,明确法律诊所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履行的义务等。通过法律诊所的运行为村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及时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2.组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利用农村留守在家中的有威信、懂道理、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妇女和老人组成“平安嫂”、“老体协”等组织,通过政府对他们统一培训,参与平安建设工作,能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他们将法律知识融入文娱表演或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二是让他们在家守楼护院,收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相当于政府的情报员;三是利用他们特殊的身份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和征地拆迁等工作,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增设监督专干,强化监督效能。在各村增设专门的监督专干一名,由群众选举产生,业务上由镇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指导,相当于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靠前下沉到村居。监督专干的工作职责主要有四点:一是监督村社干部有无违法违纪问题;二是监督村社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三是参与村居重大问题决策会议;四是协助镇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等。通过监督专干的工作,能解决村社干部办事不公开、公平、公正问题,同时也能使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能进一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