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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计划

时间:2023-06-05 09:57: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合同管理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施工合同管理计划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参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参与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此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以及进度控制管理的依据,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建设能否顺利按照预期目标完成。因此,这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明确施工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在施工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各个阶段强化控制管理,以达到工程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实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效益的最大化。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1)合同文本不够完善与规范。现阶段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合同文本管理上不完善,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不够系统规范,对于合同双方的具体责任、权利以及违约后的处理措施缺乏详细的说明。甚至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文本有失公平,对于建设单位的违约索赔等限制条款较少,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此外,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于合同文本中的风险问题认识不足,在合同文本中对于工程担保以及保险问题未给予详细的说明,因而也难以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与控制。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不全面。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执行管理必须依靠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来执行,如果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势必造成合同的审查、监管以及执行检查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的主要表现为机构设置不全面,合同管理人员不足,岗位职责不清晰,分级管理以及相应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这些问题造成合同管理力度不足,难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体系。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内容系统复杂,要求合同管理人员除了必须掌握涉及到合同管理的经济、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外,还必须熟悉建筑工程工程技术知识。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管理上正是缺少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教育以及项目实践锻炼,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不高,制约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化管理措施研究

(1)规范合同文本形式。首先合同文本的制定应当遵循《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版)中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全面完备、自愿协商的原则制定合同文本,能够规范指导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具体合同内容的制定上,应该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的完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以及劳务分包等方面合同条款的制定,同时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实际特点,针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形成补充条款。其次,在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种类上,应该遵循构建完整的合同体系的原则,分别签订承包商与业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以及承包商与材料或机械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确保合同体系的完备齐全。第三,应该在合同文本中充分体现合同文本的实用性以及权威性,将合同文本作为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协定的依据,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在合同文本制定上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2)完善机构设置,建立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规章制度是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础。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应该建立相应的上报制度,将工程施工期间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上报施工管理部门,以便于通过合同履行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施工各部门工作计划。其次,应该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沟通交底制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的与项目管理人员或者是业主单位进行沟通,使其明确合同的履行情况以便于调整工作内容,确保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3)构建高水平、高效率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团队。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以及履行的直接操作管理者,其能力水平也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以及效率,因此规范合同管理工作也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工作团队的规范化建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应该选拔具有一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同时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法律以及政策的管理人员,并通过对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4)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合同的履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得到有效的履行应该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协调工程施工参与各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有计划有秩序的开展;定期开展合同履行评价通过动态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最新状况,同时将履约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调整施工作业计划;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对于项目建设标的、价格、进度以及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做好质保要求条款的履行管理。通过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将施工合同中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5)强化合同法律意识,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为了避免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在合同签订之前,认真审核仔细推敲合同条款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于涉及到违约责任划定以及违约处理等方面规定,减少合同签订之后由于条款认识因对条款的理解存在差异所造成的合同纠纷。此外,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应该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妥善的处理各种合同变更以及合同索赔处理规定,既要确保合同的权威性与约束性,同时也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

结语

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效益。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规范合同管理必须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动态、系统以及全过程特点,并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政策以及合同条款执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实现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应有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涛. 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理解[J]. 科技信息. 2010(29)

[2] 连伟军,郑文峰.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关键问题的探讨[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28)

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4篇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征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唯一性、单件性、建设周期长、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工程认证多、价款支付繁杂,以及施工期间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自身的特征,即合同的“标的物”数额较大,内容条款较多,履行期间较长,合同的涉及面较广等.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指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以及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和.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

2.1积极开拓市场,做好工程项目投标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转为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获得施工任务也从靠政府计划安排变成了通过招投标去获得.市场竞争的体制逐步完善,必将引来企业竞争的加剧,所以,施工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投标来获取施工任务.

2.1.1组建强有力的投标团队

聘请业务精练、经验丰富、知识面广、了解市场的业务骨干,带领工程技术、经营、财务、人事、企业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投标团队,针对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还应成立攻关队伍.

2.1.2熟悉招标文件并编制高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仅要求科学、合理,而且要能节约费用.在施工方案的确定中应优先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较低的工程造价.

2.1.3合理报价

投标团队应认真理解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实事求是地做好工程报价,以适合于本企业的实际定额来确定投标报价.

2.2推行项目经理管理模式

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科学合理地明确责、权、利,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3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制体系不完善.在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因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一些条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

(2)主体地位不对等.发包人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迫使承包人不得不接受.

(3)合同意识淡薄,内容不严谨.不少承包、发包主体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做,进行逐条分析和认真的订立合同.

(4)缺乏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部分企业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紧缺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5)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发包双方往往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单方面以自身利益出发,随意违背契约精神[1].

4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签订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

在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将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合同的严肃性.因此在签约阶段,施工企业应据理力争保证合同的公平合理,做到条款周密、详实.在合同中明确其享有工程预付款、按期收回工程款、逾期利息,以及遇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业主要求赶工时增加造价和索赔、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等权益.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4.1树立合同观念,增强合同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造价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处处以法律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充实人员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将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队伍之中,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造价等相关法规、知识进行学习和培训.

4.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签订以及履行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这些环节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出具、合同的草拟、谈判、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减少失误.

4.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合同管理,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系统、数据库、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5合理规避、转移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必将引起合同变更.发生变更事件,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工程保险等社会保险把一部分风险转移;再则,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材料价差调整方式和依据、付款方式、合同纠纷的调解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成本控制;合同控制价

0前言

任何类型的企业,其经营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项目经济活动与项目成本之间有着密切联系,二者之间以合同为主产生关系。履行合同过程也可以称之为发生成本的过程。所以,想要得到更多的效益,强化施工企业中合同管理水平是减少施工成本一项强有力措施。因此,文章论述了合同管理在公路施工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实际应用,以期促进我国施工企业取得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

1公路工程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1.1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不对称

从我国公路工程市场建设实际情况来看,供大于求情况越发显著。发包方希望可以从多家施工企业中选择信誉良好、施工能力高的承包商,施工企业想要从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并获得更多的利润,其难度是很大的。

1.2施工合同控制价缺乏合理性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很多建设企业在招标中不管客观条件因素,一味地压低招标价格,在招标中所设置的投标控制价很难对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效反映。同样,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签订合同中,很多建设企业会采用缺乏合理性的投资计划,很多时候还会人为地调整合同标底,进而造成所签订的合同控制价与公路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这是当前我国各大施工企业亟需高度重视的问题。

1.3追加投资情况过于严重

在公路工程发展过程控制成本中,并未意识到施工前期中造价控制以及管理的必要性,而是错误地认为控制造价只需要在工程后期进行就可以了,这就造成出现了先盲目建设、后进行算账的尴尬局面,进而造成建设工程中出现了二次投资的现状。很多工程项目在已经快要完成施工后,才发现项目施工造价已远远超出了预期的投资计划,从而对工程项目效益有着很大程度上的损害。

1.4现场签证情况过于混乱

在公路工程项目推行过程中实施工程造价的控制,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很多工程监理者对有关知识不了解,进而出现了盲目签证。很多签证只是由施工企业来填写,而没有对其准确校对,甚至还有很多施工企业的签证是假的。由此可见,施工项目中推行过程中有很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影响了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的正常、稳定进行。

2成本控制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以及全方位特性

以合同管理为主的成本控制体系是需要贯穿于公路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可以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做到多方位的监督控制,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进而提升施工整体质量,确保可以顺利进行公路项目建设。1)成本控制的全面性。在施工前,成本控制可以对施工中的成本状况进行有效预测,并对成本开展规划,明确施工成本,再将总目标分散到各个施工部门中,进而实现分级管理施工项目,可以显著强化成本控制水平。在施工中,可以对比分析施工成本,结合实际成本发生量与目标成本,研究差异出现的原因,并将原因报送给施工领导,并采用具体的方式来降低差异,降低施工成本,确保施工中材料质量以及工序正常进行[1]。在完成施工之后,结合发生的成本来分析以及核算,对于超出预制的施工项目应该着重进行分析,并找出具体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并惩罚相应的单位或者个人,真正做到明确权责。2)合同管理的全程性。在工程未施工前,结合工程总量、供应主体、施工企业的实际资信状况,构建签订合同之前的会审制度,结合合同内容进行拟定,最后明确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在施工中,切实落实好合同管理制度,真正将制度落实到实处,以合同标准为主来约束各方主体,避免出现违约,并监督以及管理履行合同过程。在施工完工之后,结合合同规定处理事先并未处理好的施工事件,开展相应的维权工作,确保可以减少施工成本费用。

3公路施工项目中合同管理发挥的作用

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项目开始一直到项目结束,这期间每段施工进展都是在合同控制中进行,项目建设投产的过程也可以称之为合同执行的过程。合同管理的主要一般体现在如下方面:①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确保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顺利进行项目建设的有效保障,一个项目的建设,必然会牵涉到多方主体,各方主体之间必然会产生很大的社会经济关系,而在项目建设中,这些主体所发挥的效用是不同的,应结合合同条款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便顺利进行项目建设,因此,各大合同主体都需要管理好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2];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是根本点,施工进度与施工投资是关键点,施工安全是保障,并围绕着经济效益这一点来针对性开展施工。通过调整和规范合同,进而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公路建设项目中,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开展成本控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工作,其工作可以说是贯穿于整个公路施工过程。不仅对其项目建设可以进行全方位监控,还能够实现项目成本控制,有利于其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4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对策

4.1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作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项依据,但很多施工企业并未高度重视起施工合同,进而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中留下了很多安全隐患。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来讲,一份完善、合理的施工合同需要保证整个项目有关费用以及工程造价没有太大变化,最大程度确保施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完善性。

4.2确保详细的施工合同控制价

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核心内容,而控制施工合同价便是施工合同的一项核心内容,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项优秀、完善的施工合同控制价,需要确保合同中有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防止安全隐患[3]。同时,在施工合同中,应确保施工合同控制价的详细与明确,这样才能为后续施工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合理的依据。4.3提高施工合同的可操作性当前在公路施工工程过程中,有很多种合同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的重点是遵循公路工程项目具体状况选择可行性强、效果好的工程管理措施。对于技术含量低、水平低的公路项目,应当对技术约束条件的影响尽可能弱化,从而降低工程费用。反之,对于那种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工程来讲,就需要加强技术约束条件方面的影响,彻底不考虑那些技术低、信誉不好的承包商,选择施工水平高、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以最大程度上确保施工质量。

4.4全面考虑施工工程的评估风险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具备难以预见性、复杂性等特征。所以,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无论是对于建设企业而言,还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讲,都有着很多方面的风险。所以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评估合同风险,并采用具体措施来处理风险,进而降低合同中的风险,这对于提高施工效率意义重大。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需要针对合同风险开展评估。同时,需要对所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通过这样的评估流程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为了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稳定发展,笔者认为,风险共担才是不二法则。

4.5打造一支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队伍

在公路工程项目中开展合同管理,其首要工作是施工企业应先设立专门的、独立的合同管理部门,并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在与建设企业来签订施工合同中,应以合同管理法为主,认真审核合同,明确合同达到严密性与合法性实际要求,尽可能减少施工合同中不足之处,防止在签定的合同中出现经济纠纷。在进行整个公路工程施工中,都需要以合同管理工作为主,一个完善、良好的合同约定条款必然可以促进公路施工顺利稳定开展。在拟定公路工程合同条款中,应先研究与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在拟定的合同中,结合工程实际状况预测施工合同可能出现几方面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条文。在此基础上,需要逐字逐句研究每个施工合同中的条款,确保合同条款整体上的严密性。合同的文字表达应具有规范性、严谨性,保证合同条款中每项内容都能切实、有效的履行。另外,对于任何一种类型的工程而言,都需要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专业水平高的施工队伍,这样的施工队伍才能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建设,才能从整体上提高项目施工整体质量,为工程保质、保量的完工奠定坚实基础。

5结束语

在公路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成本控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强化合同管理可以显著提高成本控制水平,为施工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利润奠定坚实基础。而想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施工企业制定合理的、健全的合同成本控制体系,以合同管理为方式,提高成本管理控制整体水平。因此,在公路施工成本控制过程中,必须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用,切实降低施工成本,大大提高施工整体工程质量,为工程按期完工做好各方面工作。另外,我国在做这方面工作时,也可借鉴其他西方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但这里所谓的借鉴和学习,并不是指盲目地进行,而是需要结合我国国情以及施工合同管理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目的地进行,以切实从各方面上提高我国公路施工成本的控制水平。

参考文献:

[1]罗建华,谭海彦.路桥施工子项目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3):82-86.

[2]程兴莲.成本管理及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关系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0(13):236.

第6篇

关键词:成本控制 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国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从我国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业普遍得到了加强,对于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的政党运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1)工期;(2)价格;(3)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为在制定这三大目标时,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考虑合同签订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谈判合同、评审合同,都是减少合同目标风险系数的行为。

2、 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A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安装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项目经理部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标的具体化。

(2)、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价格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是将施工合同的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目的的。

(3)、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3、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的关系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成补偿要求。在实际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业有三方面事项可以索赔: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变更。

4、合同管理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结算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施工中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记录和必要的资料保管,尤其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停工几年,但无任何索赔证据,结算时很困难,前后算了三、四次帐,持续了两年,结果亏损了上千万。这验证了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弊端。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三总师室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五、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

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六、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不断发展,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将略我们带来更多的启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与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实现即定的各项目标,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2]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3]蔡永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J].建筑经济,2006,(12):101-102

第7篇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

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第8篇

关键词:建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1

一、建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建造施工企业不同于与其他企业的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都必须根据建造施工合同来进行,建造施工管理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建造施工过程中,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建造施工合同,还要履行与合同相对应项目业务公司签订的项目分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建造施工需要的物资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等。没有建造施工合同就没有一系列的生产活动,而建造施工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都会随着纳入合同规范范围。因此,合同管理在建造施工企业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贯穿到企业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的每个环节。

因此,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是建造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建造施工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现就目前此类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完善的对策谈些个人看法,以引起大家对此类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当前建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业务水平有限。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和考核。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1.合同主体不当;2.合同表述不严谨;3.合同条款不齐全。特别是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约定不清。4.违反法律规定签订的无效合同。

(四)合同履约不尽人意,不懂行使不安抗辩权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

三、建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历史原因。当今建造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色彩。

(二)认识原因。合同法律滞后和人们法律意识滞后,对合同中的法律关系认识模糊不清,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条款,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缺乏依法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意识。

(三)制度原因。企业缺乏有效可行的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以上三个原因,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四、建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防范对策

(一)充分认识建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建造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围绕这个核心开展,只有正确地处理好了市场与合同、合同管理与项目现场管理、合同条文与合同法律这三对关系,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应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合同管理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渗透到施工现场管理中。

(二)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1.严格合同会审制度。合同应由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综合审查,有关专业部门(计划、财务、安全技术等部门)联合会审。合同印章包括合同审查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合同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可靠,各种论证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合理、可行;(2)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正当;(3)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先进、合理;(4)价款和费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济效益如何;(5)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人的资格、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6)合同形式、内容是否合法;(7)条款是否齐全、严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8)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对等;(9)履行、违约责任等是否明确合理,有无仲裁条款。

2.建立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1)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建立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对合同签约率、履行率进行跟踪考核,及时予以修正。(3)细化合同管理考核的内容,对节约合同资金的数额以及妥善处理合同争议纠纷避免或挽回损失的数额等等进行考核。(4)对合同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合同决策人员、管理人员或承办人员行为过错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视其后果、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3.成立履约索赔小组。如果说合同是履约索赔的法律依据,那么佐证材料就是履约索赔的事实依据。履约索赔佐证材料收集整理是一项十分繁琐和细致的工作,需要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可以说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可能索赔的因素。跟踪对于确定的建造施工项目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因这些条款在以后合同发生时纠纷时,就是索赔的依据。所以成立以合同管理人员为主的履约索赔小组,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整理保管佐证材料,以便日后为履约索赔时提供有利证据,来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1.加强合同报表、台账和档案的日常管理,由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2.全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由法律专业人员及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共同制订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委托人的签约行为。

3.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四)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合同管理人员。并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参加短期培训或进高校相关专业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并进行考核。凡忠于职守,认真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绩的,应及时表彰,予以奖励。反之,则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和后果,给予相应处罚。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总之,市场经济下建造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已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荆红侠.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探讨[J].天津科技,2010(02).

第9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作用 法律问题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作用是承包人据此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直接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合同在施工企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1合同是工程施工的依据。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资金使用以及竣工结算等各类报表,同时要依据合同约定购买工程材料、设备等,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

1.2合同是工程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以及未按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于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等原因引起,不能进行施工作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上述三个方面的约定,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1.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条款,如将这些内容纳入合同条款,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等方面的风险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使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2.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2.1.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的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如果使用由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合同文本,应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表达清楚,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歧义。

2.2.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的诉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产生责任不清问题。

2.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以及信用情况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是否有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招标计划是否得到批复、签约代表人是否得到授权等,同时还应了解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同时,对分包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分包单位不履行、没有能力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给施工总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2.3施工合同主要条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3.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注意住所地和注册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注明)、法定代表人(人)、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应详细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用全称并保证准确。如授权人签订合同,应要求对方提供由合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避免以后造成纠纷不认账的情形。

2.3.2对工期的约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按规定办理开工竣工手续。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3.3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以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2.3.4对工程造价的约定。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区别,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等)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是单价合同,应注明单价和总价,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单价或总价发生变化的,必须明确变化的计算依据或计算方法。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明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保证施工企业能以最快的方式回收资金,保障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大部分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能避免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等问题,所以难以做到“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约定,为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2.3.5违约责任。在合同内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行为情形、如何计算违约金、怎么计算损失额以及违约达到怎样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等。

2.3.6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洽谈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首先,要明确约定是通过法院还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只能二选一),其次,如果约定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应明确通过那方的法院解决,目前我国法律只允许选择合同当事人一方法院、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不允许选择级别管辖。

2.3.7当事人其他约定。除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法定义务外,双方还必须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比如声明保密、声明真实等。

3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为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强化合同意识,谨慎签订合同。应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合同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管理企业氛围。

3.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自身管理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传递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要在施工企业内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3.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完善合同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合同用印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等。

3.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确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索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以及行文、传达、确认等制度。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梁泠曦.谨慎签订合同避免企业风险[J].中国安防,2010,(5)。

[3]建设部 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10篇

(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300)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因此,加强对机电安装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论述机电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要点,并针对当前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实践体会

中图分类号:F407.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8-0225-01

收稿日期:2015-02-20

作者简介:杨恒(1986-),男,江苏宿迁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建设工程合同以《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文件为主要管理依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及相关附件文件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加强对机电安装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机电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由下述各项中的一个或几个部分组成,(1)工艺装置或单元,可能是一套或多套。(2)公用工程,包括室内外工艺管网、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系统管网、通风与空调系统管网;变配电所及其布线系统;通信系统及其线网。

(3)辅助设施,包括空压站、制冷站、换热站、供氧站、乙炔站、供汽站等各类动力站;还有化验室、废渣堆埋场、废水处理回收用装置和维修车间等。(4)按总图布置标示的工程有大门、警卫窒、围墙、运输通道、绿化等。(5)仓储设施,包括仓库、各类储罐和装卸台等。(6)消防系统,包括各类消防管网和消防设备站,以及火灾报警系统。(7)生活办公设施,含办公楼及宿舍区。(8)相关工程,包括引入的电力线路、给水总管、热力总管、排水总管、污水总管,以及专用铁路、通信干线、公路等。

以上这些建设项目,在进行专业施工安装过程中,都必须与使用单位签订科学有效的合同,来约束双方的权责利。施工单位在进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这是工程项目的基础,也是工程项目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二、机电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要点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发包人( 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 和承包人( 施工单位) 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 合同的主要目标是在规定工期之内,安规定的价格完成符合相关质量、规模和范围标准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就是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验收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按照要求完成目标,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阅读与分析,并对可能导致成本变化的各项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另外,施工单位还需要结合招标单位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计划,为工程项目的有序施工提供基础。

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2](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要采取谨慎、严肃、认真的态度,作好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决策,以及订立合同前行为的管理。(2)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做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4)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出发,做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于纠纷的解决,合同资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证据。

为了更好的进行合同管理,应该注意几点:(1)建立符合要求的合同管理系统;(2)制定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3) 注重相关人员合同管理知识水平的提高;(4) 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5) 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三、体会与总结

机电安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七分准备,三分施工”。一方面,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按规定办理工程开工等各种手续,按照业主要求及实际情况确定开工及竣工时间,制订施工网络计划。另一方面,要组织合同造价人员根据用户要求,正确合理地预测施工图预算。

今后,施工单位在接到客户的招标文件后,应该根据用户的要求组织合同造价人员,并结合自己的主客观条件严格评审合同内容,要对工程的实物量进行严谨的核实。对施工图的预算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项定额补贴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施工图预算。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的开工手续,并按照用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开工和竣工时间,制定具体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参考文献:

[1] 陈泽灵. 建筑机电安装施工质量技术[J].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7).

[2] 沈先福. 浅谈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J]. 山西建筑,2006,(6).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从宏观经济市场的要求看,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顺应市场职能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调节经济市场和管理市场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来维护和监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监督、监管与引导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条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建筑主体行为的标准,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求, 市场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质量、施工管理与国际接轨,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与国际接轨。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设单位未设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而是将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公司, 而监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从而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 施工单位, 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 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 轻视施工合同管理, 也没有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订立施工合同的主体双方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况的产生。

2.2、合同条款不完整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备以下几个重要要素: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范围、合同形式、工期、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变更、结算、违约、索赔、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等。但很多中小项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甚至个别企业自行制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强制要求施工单位签订,此类合同条款不健全,出现违约时无据可依,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2.3、合同条款不履行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结果客观上造成了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也未及时提出工期延期申请,直到事后收到发包方的工期罚款时,才发现没有相关的书面资料证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结果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责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费,甚至还被罚款。(3)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常有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处理。(4)变更签证不及时办理。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只顾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未及时提出相关费用的签证申请或收集相关书面证据,或即使提出了申请和费用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也未及时办理确认事宜,以至于结算时因证据不充分致使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变更签证发包方不认可或被发包方核减较多,以致利润极低甚至出现亏损的境况,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5)结算时间长导致承包方资金回收困难。结算难是施工单位目前普遍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施工单位向发包方报送结算书后,发包方往往不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审核,结算工作放置一两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单位为不得罪发包方基本都是采用书面和口头催促,但也无济于事。结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结算款不能按时回收,施工单位原本微薄的利润不能及时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许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3.1、从法律、资质、能力方面加强管理

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 承办人员须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合同,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应的资质条件,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 承包方则必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定并认可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切不可鉴于发包方的威严而草率签订合同,要根据合同评审意见进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对合同条款拾遗补缺,尽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风险,对不可避免的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合同谈判失败,则要对合同评审时提出的风险范围实施动态监控,降低风险。

3.3、提前制定合同条件,明确合同条款

对存在的潜在问题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使其具备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进行, 具体内容如下: ①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③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④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⑤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方式。⑥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⑦设计变更。⑧竣工条件和结算方式。⑨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⑩争议解决方式,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2]。

3.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对合同订立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发包方违约(如不按时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变更、赶工或停工、不办理结算、不确认签证等)则要及时按照合同相应条款进行索赔;承包方违约,则要做好被发包方索赔的应对措施:积极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以获得发包方的谅解,同时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作为谈判的条件,降低被索赔的风险。

3.5、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合同约定的价款、质量和工期等内容变更,施工单位应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权利,及时把握一手书面资料,签订会议记录或补充协议,尤其是当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时,要向发包方提出另外签订补充协议的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来变更合同,且变更后的协议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造价工程师岗位, 负责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 确保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文本执行, 提高合同履约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3]。

3.7、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发包方根据自身情况可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利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与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同时还需将这些信息详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与责任必须保持一致[2]。

4.结束语

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企业的决策层、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履约水平是实现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并认真进行交底,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等,以此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 实现建筑市场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

第12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是适应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改革,使工程计价工作与国际通行的计价做法接轨,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这种新的计价模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分析、研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包括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施工合同管理已不仅仅是一个签字画押的问题,而正在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因此选择适当的施工合同,正确确定工程量和合同价款的调整,防范施工合同的风险,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合同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2.1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相关的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

2.2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

2.3合同变更频繁。

2.4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

3.1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

3.2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满意,合同争执少,合同各方面都能互相协调。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已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建筑行业正逐步走向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

首先,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建筑市场法制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和主要内容之一。然而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还不够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其次,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与国外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管理研究较少;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和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目前对合同条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许多研究是通过案例分析来阐明的;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合同文档管理。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大特点是把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具体来说,就是由建设单位给定工程量、施工企业自主报价,这种新型计价模式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特点,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与以往定额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单位简单明了,能够直观反映各清单项目所需的消耗和资源。另一方面,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合同确认,竣工结算不能改变,单位具有相对的固定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更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于在工程量清单报价基础上的中标价是合同价的基础,投标清单上的单价是拨付工程款的依据。建设单位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经核实的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价拨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依据或参考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合价,确定工程变更价和处理费用索赔;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资料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与原清单不符的单价部分提出调整,并最终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造价。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合同管理

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各工程细目的单位明确,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要通过计算来确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的特点,且合同的公正性及操作性相对较好。工程量清单详细说明了合同中需要或可能发生的工程细目及相应工程量,可用于作为办理计量支付和结算的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必须配套单价合同的计价方式,当然最常用的还是固定合同单价的形式。即在工程结算时,结算单价按照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确定,而工程量则依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这是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因此,工程量变动的风险,应该由招标人承担。

2、工程量的调整。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情况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是相等的,如钢筋工程量;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基础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而实际施工时既要考虑边坡需要放坡,又要考虑加宽的工作面,清单工程量就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不相等了。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调整条件和调整范围。只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新增工程、其他变更产生的工程量以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时才允许调整;但调整也不是无限制的,要确定工程量的调整范围。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在合同中应该约定当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一定范围,才能调整。在这个范围内的工程量不能调整,高于或低于这个范围应该调整。

4、工程变更及其计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方确认同意后作为结算的依据;若监理方与承包人的意见不一致,应进一步协商后修改单价;若监理方与承包人协商不一致,按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解决。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③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例如,措施项目费等,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监理方协商,经业主确认后,给予补偿。

5、材料价格风险。很多施工合同都约定了在工程量没有变化时,综合单价不得调整。但在构成综合单价的各个要素中,材料价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虽说是承包人自主报价,但其价格的确定也只能根据报价期间所掌握的信息价格加上适度的风险因素确定,也不可能准确预测到施工期间不断变化着的市场价格。特别是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承包人对市场变化情况根本无法预测。因此,对占工程造价比重大的材料价格,要在合同中明确几个发生期的风险幅度和承担责任。

6、索赔的处理。工程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索赔的内容和风险也有新的变化。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承担量的风险,而承包人承担价的风险,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其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难易程度、技术措施差异等变化而调整,而减少承包人的索赔。但如果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差异较大,承包人索赔将大大增加:①工程量的错误使承包人不仅会通过因不平衡报价获取了超额利润,而且还会提出施工索赔。②工程量的错误还将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由于承包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当合同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时,会使得发包人不得不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变更工程进行计价。

7、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的特点,合同的公正性及可操作性相对较好。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监理方确认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已完成项目工程量,按相应项目的清单单价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根据清单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的增减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即为竣工结算价款。

结束语

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有利于我国施工企业走出目前的困境,让我国的施工承包企业在面临激烈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正常和健康地发展,从而可以有效地规范我国的有形建筑市场,同时为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做出重大的贡献,从而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社会的安定团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