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5 09:57: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证金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二条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第三条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擅自动用保证金,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指定银行应及时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通报保证金账户情况,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可以查询直销企业保证金账户;

(四)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六条直销员或消费者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和工商总局。

直销员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直销员证及其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推销合同。消费者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售货凭证或发票。

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接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指定银行、直销企业和保证金使用申请人。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根据本办法规定支付保证金后,直销企业应当自支付之日起30日内将其保证金专门账户的金额补足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八条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披露。

第九条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出具的书面凭证,可以向指定银行取回保证金。

企业申请直销未获批准的,凭商务部出具的书面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第十条直销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2篇

医院停车场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停车场承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方(下称甲方):____公司

承包方(下称乙方):____

甲方同意将___路___号_____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____路___号__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第二条

承包价: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按___(年、月)支付承包价,__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

部门交付承包费用。

第五条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台)、摩托车(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____月____日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_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人、破坏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未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机关:

(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第3篇

该公司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立了“抓生产从安全入手,抓安全从生产出发”的工作指导思想,视安全生产工作为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总经理王坚先生直接担任组长,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管理机构成员,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注册安全主任),协助企业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人抓,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

该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与档案管理制度和制定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共计编写制定了44个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覆盖各个生产车间的每一个岗位。安全生产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以制度管人,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

该公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权、利统一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级分解,将责任和指标明确到部门、班组、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真抓实干突出安全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狠抓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班组长是兵头将尾,作用不容忽视,他们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第二,狠抓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我们从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入手,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今年上半年共举办了18期培训班,共600人次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第三,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现有7人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1人持有中级安全主任证,4人持有初级安全主任证,2人持有安全标准化证,3人持有危化品登记证,7人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该公司实行“周检查、月考评”的形式,检查和评比的主要内容有:消防设备、安全教育、安全制度的落实、现场管理、机械设备及劳动保护等。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到各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且还实施了领导夜间巡查制度。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并将检查工作与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的发生。

三是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该公司从在册职工月工资提取20元/人月,作为职工安全保证金,由安全管理部按月考核、当月结算,当月无“三违”、无事故,保证金全额返回。班组出现“三违”行为,取消该班组当月全部保证金的发还。部门月累计出现两次“三违”现象,加扣部门经理当月50%的保证金;部门月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三违”现象,取消该部门经理当月全部保证金的返还。公司还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10万元。

三、探索创新追求最佳安全管理水平

该公司在厂区管理方面,实施了《人员进入厂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在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安全教育方式及同员工签订《岗位责任状》和《工作环境告知书》,按《设备日常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车间实行划线管理,物品按区域分类存放,禁止通道上摆放物品;在各作业场悬挂了安全技术说明及岗位操作规格,设置了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面,溶剂贮罐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进入溶剂贮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方可入内。剧毒仓库实行“五双”制度管理,安装了洗眼器、喷淋装置。

在消防设施方面,制定《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计划》,认真落实日常检查及维护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在安全投入方面,今年上半年该公司投入的安全费用共计50余万元。成立义务消防队,每月给予了相应的补助,每月训练一次,每年组织两次事故应急演练。生产车间、仓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14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装置。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了工作鞋、工作服、手套和口罩。此外还建起iso14000的环境管理体系。

第4篇

关键词:医院;医保管理方法;会计核算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一、前言

随着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医保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得以普及,并让广大民众从中受益。医院是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当中的重要载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医疗的深入改革。在新形势下,医院只有做好医保管理,并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才能够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让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大大减轻患者就诊时的经济压力,推动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

二、医院医保管理现状分析

1.医保管理缺乏重视

很多医院领导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在医院的发展过程只注重医院的运营效率,对于医保管理的重视度不足,更谈不将医保管理纳入医院的重点管理工作范畴。还有的医院没有设立专门的医保管理部门,使得医保与非医保的工作相互混淆,并存在一定的交叉,权责不明,管理效率低下。其次,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对自身的权责范围不清楚,在日常管理工作过程中,不能熟悉掌握医保的流程与相关政策,对患者就医造成了误导,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正常就诊。

2.医保卡管理不健全

当前医院在医保管理工作中,对于医保卡持有者的管理不足,导致很多非医保患者持有医保卡进行就诊,使得医院的管理体制混乱。很多患者为了节省住院费用,通常会持有他人的医保卡进行就诊,这种现象在住院检查及医院门诊中尤为突出,不仅严重影响到医保制度的正常执行,而且会对其他的医保患者造成较大影响。而存在此类现象,也说明了医院对于医保卡的管理不健全,在住院检查及门诊治疗中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1]。

3.医保信息管理不足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医院已经逐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医院的日常管理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但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对于医保信息的管理重视度不足,没有形成专项资金投入,导致医院的医保信息统计与分析较为低效,且真实性有待考察,不能真正为医院提供客观的医保数据,使得医院的管理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医保管理与会计核算间的关系

1.会计核算在医保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医院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医院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当中,会计核算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当前,医疗保障系统及其制度已经得到了逐渐的完善,在这种大环境下,医院想要强化医保管理,还需要对会计核算的流程进行优化,并完善其核算方法,才能够真正满足医院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医疗基金收支平衡,让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能够得到保障。

2.会计核算在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中的局限

目前,医院的医保基金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费用与收入在归属期间,与现金收支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通过会计核算就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出现金流量的变化状况,并对医院医疗保险实际基金的结余加以反应[2]。但即便如此,医院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当前的损益难以得到准确、及时地反应。由于收付实现制的财务信息缺乏完整性,只能依据医疗保险基金进出状况对基金的收入及支出核算。因此,无法有效地反应出基金收支当期损益。同时,收入只对实际缴纳的数额进行核算,而欠缴数额却未在账面上进行反应,导致不能有效地获取应收未收的账款信息。

四、提高医保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效率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医院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与工作需求,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并对会计核算方法加以优化,让医保管理工作与会计核算工作实现相互协调与统一,进而有效提升医院的运营效率。同时,医院要对岗位进行优化设置,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权责分配,对于涉及医保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相关岗位加以合理设置,以保证各项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到位,另外,还要强化考核制度,并对制度执行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尤其是关于经济指标的考核更是要提高重视度。

2.强化会计人员管理

医院要提高会计核算效率,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有效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与专业素养,培养一支作风优良、业务扎实、素质过硬的财务人才队伍。让财务人员能够对各环节涉及到的会计知识进行熟练掌握,并深入了解医院的各项业务,能够在医保管理制度下有效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

3.优化账务处理流程

在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中,为提供详尽的会计信息,可在应收医疗款的科目下方增设对应的明细科目。在医疗业务发生时,医院要结合实际垫付的金额进行核算,确保保证金核算的精准性[3]。若出现费用不合理现象,在医疗保险机构加以扣除时,针对于此部分的费用,还需索要相关的文件加以审核。每月拨款时,将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扣除的保证金从医疗保险机构的往来账中结转至此往来账。同时,若医院医疗保险结构有预留保险金,则需要建立“医保保证金”的往来科目,在每月进行拨款时,把实际扣除的保证金在医疗保险机构对应的往来账目中进行结转,并在下一年度医保机构拨付上一年的保证金时候进行结转。

五、结束语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提高医保管理效率,并优化内部结构,有效提升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以实现新时代的医院发展需求,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医疗保险资金为医院的主要收入之一,也是医院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需要协同财务部门,优化会计核算方式,并配置综合素养较高的财务人员进行医保资金的核算,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实现医保资金的有效控制管理。

参考文献:

[1]刘保童,宋龙达.统计学在医院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初探[J].商业经济,2013,(18):39-40.

第5篇

(一)操作风险

证券公司员工因在经纪业务中工作失当,出现差错的可能性称为操作风险。证券公司员工在日常业务系统中的操作,风险出现的主要环节有:开户环节、委托资金存取、买卖证券环节和清算交割环节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产生相关的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如下:

(1)以客户名义开户,透支购买股票,占用股民保证金,实际未投入任何资金,客户在提取保证金时,并未发生无法支付情况,占用的金额不多未被发现,证券公司的财务账与保证金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这一现象则很难被发现。

(2)有些证券公司非法自营,是将融资资金转移到往来账户(应收或应付款项)而进行自营,产生盈利时,资金将会进行账外循环,隐藏了资金的真实面目。

(3)挪用总体股民保证金,利用客户保证金账户虚假款项进行自营操作,擅自篡改电脑记录,导致财务账户的保证金余额小于电脑统计的保证金余额。恶意透支,为证券公司埋下风险隐患。

(4)有些证券公司利用客户闲置保证金开立多个账户,申购新股以获取利益,占用资金时间短,利用这种手段稳赚不赔,吸引证券公司不顾风险而铤而走险。

(5)其他企业将一定资金存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与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利用保证金为企业配资,并以协议方式规定分红获利,进行非法自营。

(二)法律风险

目前证券行业监管的现状是多管理现象十分严重。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公司相关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否恰当,将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管理层有关违法违规成本的高低,从根本上决定着他们是否存在操作风险。在某些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挪用保证金,全权接受客户委托,非法融资融券代客理财,提供信用交易,委托违背客户意愿的买卖或其他交易、编造并传播有关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以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违规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其他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都可以归为法律风险。

(三)道德风险

证券公司员工因未遵守职业道德而违规的行为,证券公司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公司遭受的风险损失的可能性,都可归为道德风险的范畴。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也都可能由于证券公司员工的主观故意的行为而引发风险损失的可能性都可成为道德风险。

二、经纪类证券公司审计风险防控主要策略

(一)注册会计师应着重了解证券公司以下方面的内控制度

1.检查证券公司是否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检查流动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安全,高效,审核并监控公司、部门及其分支机构留存账户的最高限额,防止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检查是否证券公司实行统一结算制度,证券公司是否实行清算资金集中管理和及时监控。

2.审查公司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各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3.检查专职稽核情况,证券公司是否建立独立内审机构并配备专职内审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检查证券公司是否授权后再进行经纪业务与证券交易,其他业务是否进行风险防范,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严格的职责权限划分。

4.是否建立通过证监会审验的信息系统方面风险防控方案,并检查是否执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而通过的风险防控方案。

(二)注册会计师应严格进行证券经纪业务审计程序

由于经纪业务在证券公司具有频繁性,注册会计师在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审计中必须严格分别执行常规及特殊审计程序。

1.审计经纪业务中应执行的常规审计程序包括

根据内部控制测试的结果确定审计重点,对审计重点进行抽查。核对电脑记录与账簿记录,审查保证金发生的情况,以及审查手续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例如,

(1)密切关注证券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的动态,严格对比银行存款记录,公司通过银行结算挪用股民保证金,审阅各个月份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向证券公司开户行发函询证银行存款余额。

(2)核实是否账账相符,即使有时会有一些时间差,但代买卖证券款财务款余额与电脑账簿通过调节后金额应一致,如果出现差异过大,或挂账时间长达几天等情况,则其中必有特殊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应进一步查核。

(3)由于证券经纪业务处理单一,大额往来款项很少发生。注册会计师在审查时应高度注意异常大额往来项目,对大额并是整数的应收、应付款项需发函证求认。

2.审计经纪业务中应执行的特殊审计程序

主要是对证券公司的备付金,代买卖证券款进行重点审计,例如,

(1)检查代买卖证券款账户,反映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日常买卖证券或结算清算的账户,将“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等日常流动账户余额与“代买卖证券款”账户余额进行相比较,余额应小于货币资金与清算备付金之和,相反则意味证券公司其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完全依赖于股民保证金。

(2)检查“代买卖证券款”余额表,应进一步查询是否存在红字账户,及其明细和原因;可随机抽取余额较大,或买卖证券频率大的客户,并对其全年交易记录进行审计,以延伸到客户存取款记录。

第6篇

一、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商场各种规章制度虽然齐全、明细,但在实际的管理操作中难免出现一些漏洞,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所以我们应将各种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1、完善商户的合同

(1)一年内不准私自将商铺转让他人;

(2)不准私自空柜,影响商场的营业;

(3)自愿退场的如在三个月以内把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其余柜台费两个月以后退还。如在三个月以后自愿退出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其余柜台费不予退还。

(4)二次装修自愿退场的一律不得向商场或后入驻的商户索要二次装修费。

2、完善供货商管理制度

针对平时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鞋区和服装区规定以下管理制度:

服装区每周检查至少一次磁扣,少一个磁扣罚款10元。鞋区检查库存与实际的数量是否相符,多与少都要有明确的处罚制度。检查与处罚制度将减少商户在实际的经营中出现的各种漏洞。

3|、完善售后服务制度

在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前提下,希望供货商在最短时间内把售后问题处理好。否则,如果交到办公室,值班经理直接按小票上的处理,不用经供货商同意。

4、后门管理方面的问题

出于商场消防安全考虑,商场营业期间后门不能关闭。给后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个别商户私自从后门外出,出现了管理上的漏洞,建议在后门安装报警器以方便管理。

二、对商户进行摸底,调整理优化柜组。、

在过去的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有经验有经济实力能很好配合商场管理的优秀商户,也出现了一些业绩差私自销售不配合商场管理,既没有经验又没有积极性,扰乱商场的商户。所以对商户要进行详细的摸底,重新调整柜组,优化商场管理模式。鞋区,如童装区,A7、A-1、B-3,B4要求增加商区面积,商场应大力支持这些优秀商户,对业绩差不配合商场管理的商户应劝其退出商场。

三、招商优秀商户,招聘优秀管理者、员工

商场柜组调整后势必出现空柜组,招商时要优先发展有市场经验,有一定实力的商户充实商场。同时招聘优秀的业务主管、收银员,加强商场管理。

四、改进员工工作作风

为了加强员工的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要加强培训学习,增加外出学习交流机会,定期开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要商场员工以身作则,尽职尽责。

1、管理层

通过外出交流、培训学习、自我充电等形式,提升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2、收银员的工作要求

加强解磁管理力度,如发现商户有私自到收银台销磁的每次罚收银员工10元,平时只留一个消磁器给收银员,其余消磁器由会计锁起来管理,如有退场商品,下午六点以后由值班经理亲自消磁。

2、安全、卫生方面。

通过学习提高管理理念和认识改进以前工作中的问题,以身作则,保证商场的安全、卫生整洁。

第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_______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______________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____%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_____%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

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____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 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_____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8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资金管理 财务风险

资金管理的好坏不仅是衡量一个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资金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削弱了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干的越多,摊子铺的越大,工程垫资和工程款拖欠额度就越大、资金紧张的压力也就越大,从而使企业逐步陷入资金紧张的窘境。如何摆脱这种窘境,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财务风险?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现状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传统的财务资金管理体制、资金运作方式、监管手段越来越落后于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控不力。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和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撤销段(分公司)队,强化项目等一系列的结构调整,这就对企业资金的集中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与此同时,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内部项目资金分散占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各基层单位资金纪律普遍执行不严,财务管理制度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开支随意性较大,沉淀资金严重,没有激发资金的活性,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目益显露。第二,内控不严。一些施工企业资金流向和控制脱节,上级单位难以及时掌握下属单位或项目的财务资金变动情况,资金管理有章无序,存在严重的体外循环。企业财务资金事前控制乏力,事后审计监督走过场,致使企业对资金调控乏力,财务风险加大,不利于施工企业对资金的整体调控。信息失真。由于企业内部存在整体利益和小集体利益的矛盾,但又迫于量化指标的压力,两者之间的矛盾解决起来比较难,所以在财务核算和报表中人为因素作祟,经常出现盈亏不实、资金管理指标不真的状况。

二、施工企业资金紧缺的原因

1、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

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业主为了考验施工单位的实力往往拒绝保函担保,而是改为现金担保。例如某企业在2006年总共有40笔投标担保业务,总金额达1300万元,其中保函担保的仅为6笔,金额也只有300多万,大部分都是现金担保。保函担保指担保人向合同另一方做出担保,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承诺。但是现金担保是需要保证金作为担保的,这样施工单位就需交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正常为3个月,3个月后不管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才有可能退还,但投标保证金实际收到有的长达半年。

2、履约保证金期限过长

施工单位中标后一般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约为中标价的10%左右,如果不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业主则会视为主动放弃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施工单位对此不敢马虎,一定会按时足额交纳。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却有十分严格的条件限制,一般是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但施工企业的工期一般比较长,有的甚至是几年时间,好容易等到工程结束可以拿履约保证金时业主却迟迟不验收。由于怕验收时质量不过关,所以在没有正式验收前业主是不可能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3、垫支过大

施工企业有好多项目都没有工程预付款,需要自己垫支,有的垫支甚至达到了50%以上。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是施工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施工企业所有的资金开支也都依赖工程价款。所以定期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对施工企业有重要的意义。但个别施工企业平时只顾埋头苦干,不按时结算,在资金发生困难时不积极找业主想办法而总是让单位垫支,没有资金时间价值的概念。另外有的业主对于施工企业的正常结算不及时签字确认,工程又不能停下来,否则可以挣钱的工程都亏本的,所以施工企业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垫支,甚至不惜向银行借款,这样又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支出,形成了恶性循环。

4、管理薄弱,资金使用效益差

尽管每个企业都制定了资金使用计划、各项费用的开支计划,但多数企业不能做到按计划控制,导致计划的可操作性差,有的甚至将计划束之高阁,形成计划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使企业的资金管理变得盲目,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客观上因受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许多意想不到但又必须支出的项目,比如垫支;二是一些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没有切实有效地抓好计划控制这一环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对市场规模研究不透,不按照企业的规模和施工的需求盲目购置大量的固定资产,超过了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其次,对投标市场研究不透,盲目开发造成资金大量占用;最后,对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研究不透,盲目扩大信贷规模,造成资金负担过重。

5、业主和银行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监管,资金不能合理调剂

目前,国内大部分业主对施工单位都实行资金封闭监管,在施工单位进场以后,就立即与银行和施工单位一起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要求施工单位承诺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随意调拨,有些业主和银行甚至要求施工单位每天的资金用量不得大于30万元,尤其是现金用量不得大于10万元,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大额支付时,必须向业主和银行申报同意后方可支付,这就造成施工单位的资金无法得到有序流动,资金的利用率降低。

三、施工企业防范财务风险及有效管理与利用资金的对策

针对施工企业资金紧张与财务风险源形成的原因分析,建议施工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从粗放施工型企业向施工管理经营型企业转变。如果企业没有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经营效益将难以保证。

1、管理机制上,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资金预算管理

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工,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审批、监督、考核的全面预算控制体系。预算范围由单一的经营性资金收支计划,扩大到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资金预算计划。自上而下,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审批预算,各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预算计划,通过收集整理,确定本企业下月财务资金预算,改以往的“先用后算”为“先算后用”。(2)执行严密的预算调整程序。原则上,各级预算一经批准确定,不得更改,但因特殊事由必须调整的,应遵循严密的审批制度。(3)建立严格监督和考核制度。资金管理的实质就是对各个环节现金流的监督与控制,也就是对施工生产、任务承揽、设备购置和基建投资等过程的现金流采用预算管理和定额考核,实行动态监控,量化开支标准。

在编制资金预算时,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营运资金区分为生产经营资金和非生产经营资金。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承揽任务、项目施工和正常管理费所需资金,是保证生产经营的必需资金,应按照企业内部各个所属单位年度、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保证这部分资金供应,不得挤占或挪用。非生产经营是跟生产经营相对联系不太紧密的资金,这部分资金须本着“节俭、必须、适度”的原则,力求压缩总额开支。

2、监控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资金周转各环节的可控性

这是对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补充。企业树立“钱流到哪里、监控就紧跟到哪里”的观念,将现金流量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企业的支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企业监控的重点应包括:(1)资金收入方面:加强企业预算、计划、项目部、财务部的相互联系,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变更签证、预算结算等整理好应收款资料。应收款项是否应收未收或缓收;在建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回笼;已完工项目是否及时退场;处置资产的审批及款项收回等;当期的实际资金收入与预算收入差异及原因分析。(2)资金支付方面: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支付风险;大额资金的立项、审批、支付是否合法,当期的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3、技术手段上,灵活运用资金结算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建筑施工企业应立足工程项目高度分散的现实,适时建立资金集中控制管理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用,让资金更快周转,积极规避财务风险:(1)建立、完善内部结算中心制度,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及时调剂余缺。建立结算中心制度,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和资金账外循环,实现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结算中心一个口径对银行,下属单位除保留日常必备的费用账户外,统一在结算中心开设结算账户,可以发挥结算中心汇集内部资金的“蓄水池”作用。(2)与银行协作,探索、实施“网上银行”结算方式。目前许多银行已推出了“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可以将本系统的资金高度集中,将企业各分支机构在各地的资金汇兑业务虚拟在一个总账户下运行,减少了跨省同行资金调度,减少了提前汇到异地银行的沉淀资金。“网上银行”能及时提供企业的资金动态和存量,有利于资金决策,能加强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调剂能力,从而降低财务风险。(3)加强企业项目过程的流动资金管理审核工作提高资金效率,同时防止项目资金被侵吞和挪用。

总之,企业要适应市场竞争,就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保证企业资金流的良性循环。强化全员参与的成本管理,降低材料损耗。及时清理备用金,以减少资金占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在非生产性消费方面的支出。贯彻落实“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现金流量为核心,以项目成本为重点,以会计核算监控考核为基础,以信息网络电算化为手段”的财务管理总体要求,在资金管理上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入手,努力使资金运动的各个环节处于可控状态,优化资金结构,盘活沉淀资金,加大监控力度,规避资金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莫桂雯:施工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财务风险的对策[J].管理与技术,2007(4).

第9篇

抓好“五项工作”(重点领域场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监管、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履行对食品、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危房危岩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努力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办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单位要配合抓,坚持每周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坚持每半月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办事处安全管理办公室;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研究本村(居)、本单位安全工作。办事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布置,重大节日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专项检查。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驻片领导责任制,驻片领导为驻村(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驻村(居)干部和村(居)书记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领域的安全管理有一名领导负责具体抓。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同时扩大签订责任书的范围。今年,除了驻片领导、驻村(居)人员、各村(居)签订责任书外,同时还要与辖区各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如市场、码头、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要求单位和业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创新思路,搞好配合。

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单位多、人员广,关系到各村(居)、各单位和企业自身。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辖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办事处与各职能部门在3月中旬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系会,建立一种固定的安全生产联系机制。二是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三是互通情报。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讲座、资料等宣传形式,扎实抓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各职能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五、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各村(居)委、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驻村(居)领导及干部要指导村(居)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重点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宣传资料》及相关文件的整理归档。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将辖区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册,并对重点单位、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对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安全,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厂矿、企事业单位,根据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凡驻辖区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在4月底前向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若单位或个人在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保证金退还或转为下一年度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安全保证金详见附表。

六、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点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强制性教育培训,达到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四是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新员工、转岗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全员教育培训、三级教育、再教育、岗前教育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岗位安全技能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避险能力;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技知识“五进”(进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广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10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市场的铺(档)位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状况、用途(详见附表)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详见附表)

第三条 租金、其他款项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一)租金(详见附表)

(二)租金支付期限: ;

支付方式: ,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 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设施保证金和水电押金,作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和市场规范管理的经营规范保证金,期满后无息退回或抵偿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四)乙方必须按时缴清水、电费及正常的水、电损耗分摊款,必须按时缴清卫生费和综合治安费。交款时间: ,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 的滞纳金。

(五)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销)货台帐。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可委托甲方代做台帐,甲方将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交款时间: .

第四条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换、改建、扩建

(一)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乙方应自觉爱护好市场设施,期满交接时乙方应保证租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租赁物附属设施属容易损耗的(如光管、灯炮、消毒灯、灭蚊灯、排气扇、漏电开关、水、电开关、水表、电表、支管线、灭火器、门锁、铺位的卷闸的小修等),其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场内(含商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乙方如需对铺位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届满或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时,乙方增设的设施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如将租赁物及设施(含增设设施)损坏、毁坏,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关于农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欺行霸市,不得采用(或参与)恐吓、阻止、威胁、压标、串标、控标等手段侵害甲方利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不得参与罢市和非法游行示威,不得参与等活动。

(二)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消防、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和甲方规定的“门前三包”等制度,并自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等责任书、协议书的责任义务。责任书、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并入本合同一并执行。

(三)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作非法用途和经营违禁品,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让或擅自调换。

(四)乙方不得乱停乱放(车辆),乱占场地,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不得占道经营或在通道上堆放物品而阻塞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应根据职能部门要求,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销的台帐,其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乙方须遵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必须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规范合格、准确的计量器具。属委托甲方代建台帐的,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相关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资料(包括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供货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七)乙方不得提供超簿塑料购物袋,实施有偿使用标准塑料购物袋制度。

(八)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内仍未搬出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自愿交由甲方处理。因乙方逾期不搬迁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必要时甲方可向人民法院。

(九)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合同指可随时解除的合同)

(十)甲方应按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逾期不交租金和其他应交款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各方的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三) .

第六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自然终止的条件: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场搬迁、市场布局调整改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二)因下列情形,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尽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 天不交清租金和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

2.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未尽义务,经甲方交涉未果的。

(三)因甲方未尽义务,不能将租赁物按时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给乙方使用或未尽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承租经营的,甲方应顺延租赁期限或相应减除延误期内的租金。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甲方超过15天仍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而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该项赔偿责任。

2.如乙方行使本合同第六

条第(三)项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而造成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和侵害甲方利益,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有权取消其在市场内的投标资格。

2.乙方因未尽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违反合同第五条第四项内容和《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无条件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次违反扣50元,第二次违反扣100元,第三次违反扣15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完为止,再重新交纳新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经营期限内无法保障市场设施的完好无缺,甲方将于合同期满视设施的损坏程度扣除乙方的设施保证金。

4.合同期限内,乙方逾期不交水电费或乙方中途退出经营致使甲方漏收水电费的,甲方可在其水电押金中扣除作为水电费用的补充。

(三)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约或动用履约保证金先行维修更换,然后由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四)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肇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租赁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作出补充或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在附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为主合同,附合同随着主合同的续签自动生效。

第11篇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保证金具体体现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但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看,对在政府采购中涉及的两种保证金在规定上不是十分明确、统一,由此造成执行上的一些混乱。

在《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不同,在交纳投标保证金问题上出现了多种形式。有的招标书规定按投标额的1%交纳投标保证金,这样就出现了同一标的物,由于供应商报价不同而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等,导致承担的风险也不同的情况。交纳数额大供应商的风险大,更为严重的是从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上,泄露了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对早投标的供应商是极为不利的。有的虽然明确了投标保证金数额,但为了集聚采购规模,把采购人不同、但采购计划类同的项目放在一起招标,以采购人为单位形成分包,这样就出现了有的供应商只投标个别项目,有的是投标全部项目,但是却交纳相等的保证金的情况,这样做对供应商是不公平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投标人出现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质上是对投标人的一种处罚,那么招标人是否有处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行政法程序?而且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出具给投标人的通常是一种财务往来收据,只是证明收到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一旦出现违规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惯例是给投标人发一份《通知》。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在财务手续上仅凭一份《通知》列支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对于招标人来说,仅凭一份《通知》就划转投标人的往来款又是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如果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容易形成管理漏洞的。

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没有规定和提到交纳履约保证金,但是《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的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既没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标准和方式,也没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这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地方依据出台的管理办法不论是工程还是货物、服务都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无所适从,只能被动地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交纳要求,使供应商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这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平原则。

由于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个部分,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就既要执行《政府采购法》,又要执行《招标投标法》;既涉及投标保证金,又涉及履约保证金。但由于《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投标保证金,只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以及退还时间、不予退还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这里没有包括工程招投标,仅指了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招标投标法》只是提到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件,但没有明确交纳标准和方式、退还时间。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在招标中涉及到的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一、规定的层次不同,即投标保证金是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二、内容不同,投标保证金明确了交纳标准、方式、退还时间,而履约保证金没有明确;三、法律不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

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不论是货物、服务招投标,还是工程招投标,它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搭建一个平台,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组织专家进行评标。所不同的是在工作内容,范围要求上有所区别。

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和弥补因投标人的过失行为而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所以不仅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中应当收取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招标中同样也应收取投标保证金;不仅是工程招标中涉及到合同履行,应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服务招标中同样也涉及到合同履行,也应当收取履约保证金。特别是服务采购,它采购的是一个时期内的服务承诺,唯有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才能促使供应商规范履行它的承诺。

关于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应该明确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的期限,在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时,由于给采购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对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应付给采购人,采购人应给供应商出具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财务手续,不能仅凭一张通知、一个电话扣除履约保证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一、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或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中应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期限、不予退还的条件都应该明确,达到相互统一,以便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二、对于违规收取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明确受益主体,避免产生利益之争。

第12篇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 (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当从本市定点的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并应查验供货商携带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和车辆消毒证明。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并将单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查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或报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等重要商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 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尽禁止、抽检、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以及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不合法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

3.禁止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转移,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要求乙方作出书面检讨,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6.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7.收取违约金;

8.暂停营业 天;

9.单方解除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甲方滥用前项权利,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

民法院。 第五条 附则

甲方选定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以及双方签订的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