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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范化

时间:2023-06-05 09:58: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规范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管理规范化

第1篇

    1.1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合同文本格式问题。

    部分电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给以高度重视,致使合同出现内容不全、文字不严谨、条款格式不符等问题,使合同签订存在很大风险。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得到明确,履约内容比较模糊,文本格式不标准等,使合同存在很多瑕疵,致使合同签订出现很多纠纷。

    1.1.2合同签订不够慎重。

    在签订合同时,电力企业的当事人没有对签约对方进行全面、仔细、深入的调查,没有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处理,致使合同签约存在不够慎重的问题,合同内容不够真实、可靠,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1.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1合同管理认识不到位。

    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致使电力企业对合同管理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合同管理只存在于表面形式化。在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合同管理根本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1.2.2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电力企业运行过程中,合同管理没有完善的机制,没有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致使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无法得到提高,导致各种合同管理问题出现。部分电路企业中,合同管理流程繁琐,致使合同会签无法快速完成,给企业正常运营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合同管理规范化和效率存在极大矛盾。

    1.2.3合同管理模式不科学。

    在进行合同管理时,电力企业采取的管理模式是根据合同编号进行,但没有对合同进行分类整理,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相应的系统编码规则,致使合同管理工作量非常大、难度较高,给合同管理规范化发展造成极大阻碍。

    1.2.4管理人员素质不够高。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致使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从而导致电力企业合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策略

    在实践过程中,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合同签订应注意的要点。

    首先,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对资信和资格等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明确了解合同内容,以及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例如:企业的信誉情况、签约人的真实法定代表人身份等。然后,合同的格式,一般采用书面格式合同,签订时遵循足迹清晰、语句通顺、词意清晰等,并确保时间、地点等准确无误,同时,对价格、企业公章等进行确认,严禁不合法、不具备法律效益的情况出现。最后,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以清楚知道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违约责任等,避免合同无效和上当受骗等情况发生。

    2.2合同管理应采取的策略。

    首先,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规范化,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然后,根据电力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以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注重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他们不断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使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得到真正落实,实现合同的全方位、系统化、动态管理。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才能让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更加熟练、专业技能更强,为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提供有力支持。最后,加强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方法,明确合同签订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法律顾问的重视,避免合同纠纷问题出现,让合同管理贯穿到企业整个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以促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发展。另外,当违约情况出现时,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策略,及时进行处理,在保障双方权益的情况下,合理进行赔偿支付,以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2篇

关键词:项目 施工组织 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b)-0154-01

工程项目是效益的源泉、信誉的窗口,是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获利空间越来越小,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因而要更加重视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以积蓄财力,增强竞争力。

项目管理的两个主要功能是:控制和协调。而进行规范化管理是实现其功能的重要途径。

1 成本管理规范化

项目开工前,依据近期己完工的施工项目或者将完工项目的单位成本,对工程成本进行估算,对个别无参照对象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依据预算定额并结合实际情况估算,预测施工成本。

在此基础上,编制施工成本计划,再依据承包合同、成本计划、进度报告和工程变更进行成本控制,根据成本分析需要,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

成本分析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外部的如材料价格的变动和单位合作的违约等;内部的经营管理因素等。

最后进行成本考核,奖优罚劣,赏罚分明,调动职工努力实现目标成本的积极性,降低成本。

2 质量管理规范化

首先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而后做好质量计划,对各个阶段实施有效控制并加强技术指导,使每道工序有方案措施、有交底和标准,建成精品。最后要注意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以确保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 进度管理规范化

首先制定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进度控制,无论是进度加快、进度滞后都会对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带来问题,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进行补救,同时做好进度检查和协调调整。

施工企业施工进度管理往往是前松后紧,到后期感觉不能按时交付,迫不得已采取“救火”战术,勉强保住总工期。造成这种现象一方面和业主制定的工期不合理有关,但更多是由于项目管理没做到位,进度管理不规范造成。

4 防水土流失和环境保护规范化

指在施工实施阶段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道路,组织排水、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和设置机械设备等,布局要合理紧凑,实现安全高效,井然有序,防止和尽量减少对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尽量控制现场噪声,使其低于国家规定限值;正确处理固体废物,防止造成综合污染,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5 合同管理规范化

合同“标的”对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进行严格的文字确认,切忌采用容易产生歧义的文字描述,对于承包合同,一定要使用工程量清单的约定模式,避免产生争议。在谈判中的调整和修改,要及时以文字方式记录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它是合同组成部分。

确定合理的计价方式,对价格调整条款约定明确,不要签署所谓“总价包死”合同。因为一般建设工程工期都比较长,影响现场施工和合同执行的因素多,容易出现不可预见因素。约定价格调整条款可较公正的解决非承包人可控制的风险损失。

根据项目规模和业主管理模式不同, 确定合同款支付条款,在谈判时重点解决预付款支付进度,投标担保返还时间等,尽量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此外,承包人通过谈判使发包人接受并在合同文本中明确承包人保留由于工程变更、恶劣气候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料的条件变化”几因素影响工期而延长工期的权利。

6 组织协调规范化

组织协调是管理的重要职能,施工项目实施周期长, 为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处理好项目内外复杂关系。

7 结语

总之,项目管理是系统工程,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才能有序、高效、规范运作。项目管理规范化可提高管理水平,成功率和企业知名度,赢得更多客户,减少项目建立之初成本投入,迅速将知识、劳力、技能等资源转化为生产能力,使项目有较高的管理平台。

参考文献

[1] 李子宏.浅论深化工程项目管理[J].甘肃科技,2004(2).

[2] 成虎.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3篇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施工企业面临建筑业市场化、工程管理国际化的形势,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对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第4篇

一、 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主体混乱,缺乏合同管理机构

高校合同管理涉及的多个部门,如基建工程与修缮项目(含设计、监理、施工等)牵涉到基建处与后勤管理处;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牵涉到后勤管理处;物资设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低价易耗品的定期采购牵涉到资产设备处;教材和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资源)采购牵涉到图书馆;合作办学牵涉到招生就业管理处;教科研的横向课题牵涉到教科处;校企合作牵涉到各系部等等,造成谁都能以部门名义对外签合同,一旦出现合同纠纷,谁都不承担责任,谁都负不起责任,最后由学校承担责任,同时多部门对外签合同,往往给合同的收集、归档管理造成了难度,给学校财务管理带来了风险和损失。如我校仅中国移动的捐赠合同就分别与学工处、团委、招就处、后勤与产业处、信息中心签订六个不同内容的合同,十分混乱,缺乏合同管理的主体,给学校的利益带来了损失。

(二)合同缺乏流程管理,内部牵制不到位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合同的管理分为制度、流程、表格、文本、档案几个方面的管理,流程管理又分为合同准备阶段管理、合同签约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合同履约后管理。合同从订立前常出现对对方单位资质和履约能力审查不够;合同签署中出现合同没有经过承办部门、财务、基建审计等部门联合会签,重大金额没有经过律师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核等;合同签订后出现没有部门能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合同是否按时完成,完成的质量如何,是否有合同纠纷发生等;合同履行结束后,没有主管部门将合同全部收集归档、妥善保管合同的正本、副本、往来函件、谈判记录、履行记录、解除、变更合同的协议等重要资料等等,结果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以及法律纠纷等。

(三)合同文本混乱,缺乏规范化的格式文本

很多高校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主体机构,合同大多由各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的格式五花八门,专业性差,往往忽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导致最终给学校带来利益损失。如有些合同仅限于口头搞“君子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有的即使是书面合同,也不注意合同中的一些主要条款的约定及违约处理的约定;更有甚者为了便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对于同一个项目,往往还要签订 “正规合同” 和“私下合同”两份,“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履行, “私下合同”在形式上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会给高校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并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二、高校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法制观念,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1、高校领导应充分重视学校的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全校教职工的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举办关于《合同法》、《专利法》、《科技合同法》、《商标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讲座,使教职员工能够熟练地使用这些法律法规,这样就能支持和理解合同管理工作,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2、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择和培养显得尤为的重要。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订立与管理的技巧,培养其职业素养,促使高校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高校对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内部合同管理的基本准则。在制度中对合同管理的机构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纠纷、责任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对于涉及经济内容的合同,达到规定金额的项目必须经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后,才能进入合同签订程序,规范签订主体,严禁以职能部门或院系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要建立与合同管理制度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除有了合同管理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合同运行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定,使每个步骤的开展都有据可依,并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这些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书管理制度、合同履行及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基础事物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台账登记、合同档案管理等。

(三)建立全过程流程管理和内部监督机制

1、合同准备阶段。首先签约前要对初次签约主体资格进行调查,所有合同在签订前需要重点调查合作方有无签约主体资格,了解其资质、履约能力、既往的履约信誉等。重大合同在签订前需要聘请专业人才进行详细的专项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其次对有过合作关系的单位,平时要建立履约、信用档案,建立不良记录的信息管理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应限制其参与学校的相关经济活动,通过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严格的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的信用风险。

2、合同签署阶段。合同签订中首先规范合同文本。尽量采用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文本,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其次规范合同审批流程。每项合同的签订应由承办部门提出,合同承办部门应就合同主要条款、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全面审查,合同的审批流程分别经过财务处、纪检审计处、学院办公室等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关条款,建立合同会签制。重大合同还需经学校法律顾问审阅,主要对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实行合同会签审批流程,对每份合同的签订,层层把关,责任到位。再次规范法人授权委托制度。高校对外签订合同, 应由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校长或其委托人进行。未经授权, 任何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约,杜绝职能部门或二级院系以本部门、本单位名义对外签约。

3、合同履行阶段。对合同实施动态化全程监控。首先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次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抓好执行环节的财务控制,财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办理结算手续,把好合同结算关,杜绝违反合同规定超进度付款现象的发生。

4、合同履行后阶段。首先做好合同基础事物管理,进行日常的合同台账登记和合同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并及时进行合同评价分析。合同签署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资料归档,妥善保管合同的正本、副本、往来函件、谈判记录、履行记录、解除、变更合同的协议等重要资料,实现合同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同时适时引进合同的软件化管理、使其能进行网络化审核,规范化的管理,也便于合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其次纪检监督部门要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对合同进行年检,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分析寻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提高合同的履行率,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

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实际上是把经济监督关口前移,用合同管理的方式去规范、约束经济行为,避免了经济活动中由于缺乏法制观念给学校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于校内各职能部门全方位的参与,形成了监督的机制,增强了经济活动的透明度,有效地抑制了腐败行为,加强了党的廉政建设。学校应当把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竞争力和维护学校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是高校完善合同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产物。

参考文献:

第5篇

一、软件开发

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软件以“先进、开放、实用”为指导思想,按照分层设计的思路,采用C++语言开发,通过通俗易懂的人机互动界面,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交互性,使合同与业务部门的应用实现了数据级的共享交换,合同与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实现了应用级的互联互通。网络平台。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紧紧依托西山煤电集团的配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设备租赁公司与各矿、厂机电科网络互联互通。网络平台的布局方式为三层布局:各矿、厂机电科为接入层;各矿、厂信息中心为汇聚层;西山煤电信息中心为核心层。

二、西山煤电设备租赁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成效

随着信息化在合同管理中的深入,其优越性逐渐被各矿、厂认可。以信息化为手段的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从合同起草开始,跨越合同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止于结算,并以合同档案的形式归档到系统,形成了一套闭合完整的合同管控资料,改变了传统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随意性。1.优化管理模式,革新管理理念。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在管理路径上实现了由过去“偏离纠偏再偏离再纠偏”的被动式控制向“调查分析决策落实跟踪总结”的主动式控制的转变;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了由过去的手工经验式粗放型合同管理模式向以PDCA循环模式为主的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转变;合同管理的工作量和误差明显减少,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促进了企业管理理念革新。2.信息化确保合同数据真实有效。通过信息化管理,合同数据能够利用网络及时反馈,在加强合同动态管理的同时,拓宽了收集合同数据信息的渠道,确保了合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为招标谈判及标后预算提供了详细数据,为企业提升决策水平提供了数据平台。3.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合同管理信息化提高了公司对包括各种配件在内的吨煤成本消耗情况的控制和监督效能,降低了库存占用资金,优化了库存结构,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约束和平衡,促进了公司降本增效。

三、对西山煤电设备租赁公司进一

步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建议如何从操作性、事务性的传统工作层面走向管理性、战略性的层面,这是合同管理真正要“管理”的长远问题。西山煤电设备租赁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成效明显,在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租赁公司以及各矿、厂机电科工作人员也发现了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概括为以下方面:一是管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表现为部分合同没有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价格,有的矿、厂业务科存在先使用配件、后签订合同的情况;二是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表现为信息查询、检索功能尚不够完善;三是工作效率有待提高,表现为系统登录、人员操作速度较慢等。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少数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健全、硬件软件缺乏等客观方面的原因。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1.严格界定合同审批程序和权限,明确岗位职责,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1)审批程序:合同由设备租赁公司管理科和签订合同的矿、厂业务科共同办理,严格按照公司合同审批表的流程执行。设备出租合同由管理科审核,设备科复核,公司副经理审批:设备退租合同由管理科审核,公司副经理复核,公司经理审批决定承修单位:产品买卖合同由配件科审查,管理科审核,公司法律顾问复审,公司副经理复核,公司经理审批执行;设备修理合同由设备科科长、技术科科长审查,管理科审核,公司法律顾问复审,公司副经理复核,公司经理审批执行。(2)审批权限:各业务科科长是本部门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填写的合同内容条款负责,对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有权责令重新填写;管理科除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外,主要负责对签订合同对方的企业名称、资质材料、经营资格和合同内容中的价格、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进行把关;公司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对合同文本条款内容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复审;公司副经理除对合同内容进行整体复核外,主要负责对合同的价格、质量和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把关;公司经理负责对全部合同实行监控并签发执行。(3)协调机制: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业务员签订的合同内容,认为不合格不合法,有权退回合同,业务员重新签订;对按照规定属于复审部分的合同内容,认为不合格不合法的,有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审查,提出意见后,由经理签发;合同业务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对所采购配件的价格或设备修理预算要严格审查,采购同单位、同品种、同规格的配件高于上年的,或者同一承修单位修理同一型号设备且鉴定结果相近、修理预算高于上期的,要在签订合同时附调价说明书,调价说明书需由业务科科长、副经理、经理审批后生效。(4)约束机制:管理科是完成合同盖章生效的最后环节,必须按照法律和专业标准的要求,对合同全部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领导,严禁不合格或无效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必须由管理科合同管理员核对合同和发票,核对无误后在发票上标注合同编号,加盖审核章,财务科方可结算,未经管理科审核及盖章的原始发票,财务科不得办理结算手续。同时,配件产品买卖合同、设备修理合同要求年履约率为95%以上,对于超过合同有效期的合同,终止履行。

2.完善扩展系统模块,提高信息查询、检索功能。(1)合同进度管理模块:分为合同实施控制子模块,合同变更管理子模块,索赔管理子模块。合同实施控制子模块主要对合同履行进度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准确分析和实施动态管理,将配件需求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对比,找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从而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合同变更管理子模块可根据原合同与变更后合同的对照表,自动生成变更清单,生成变更详情表,计算变更净值和变更费用,并及时反映变更后的总费用变化情况;合同索赔管理子模块包括索赔文件管理、索赔鉴别管理、索赔计算管理、索赔证据管理等,为管理人员提供有关查询、收集有关索赔的各类数据的服务等。(2)合同文件管理模块:进行合同数据的输入、修改、合同文件的检索、查询等,其包含的数据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配件清单,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等。(3)合同条款检索模块:可对各类合同条款进行检索,以便监督合同的履行,分为有条件检索和无条件检索,有条件检索按使用者所选择的条件进行检索查询,无条件检索按合同条款的自然顺序进行检索;选择条件可分为:合同编号检索、主题词检索、条款检索。(4)合同查询系统模块:分为合同法律法规检索子模块、常用合同范本查询子模块、其它子模块。合同法律法规检索子模块主要功能是对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合同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查阅;常用合同范本查询子模块主要功能是检索查询和调用各种合同格式范本,使合同的生成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其它子模块是为了方便系统用户,让用户自己增加功能而留的待开发模块。

3.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一般可分为系统维护人员、系统应用管理员、申报人员、审查审批人员等,不同人员的操作界面有繁有简,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差别很大。系统维护人员和系统应用管理员数量少,需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简单的编程知识,一般由IT专业人员组成;因为合同的大部分内容由申报人员在申报合同时填写,合同信息输入完毕后才进入审查审批流程,所以申报人员的操作比较复杂;而审查审批人员按各自负责审查的内容查看相关选项和合同条款后,选择通过与否,其操作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此要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化培训,必须针对不同对象编写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在短时间内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有关的系统功能和操作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杨慧娟

第6篇

关键字: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一、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含义

签订地铁工程设计合同是为了规定业主和设计方的权利以及义务,使双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可以说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是当事人权益以及建筑质量的有效保证。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国地铁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地铁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行为约束以及理论指导,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建设部制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等。

二、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地铁建筑市场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运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经常会造成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不规范,在合同签订和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以下就对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一)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落后

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设计方普遍缺乏合同管理意识,不重视地铁工程的设计合同管理工作。在地铁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推行的过程中,许多设计院并没有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而是与业主另外签订私下合同,对于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虽然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执行,主要用来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而实际执行的却是双方出于私利所签订的私下合同,这份合同在形式以及内容上都缺乏合理性,没有法律的保护,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

(二)总分包合同管理混乱

我国尚无规范的总分包合同文本,缺乏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相应法规。分包市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随意分包工程,严重制约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的设计院大都从事单一的设计业务,无论从市场运作方式,还是经营管理以及技术水平,都不完全具备设计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而且我国的专业承包商、专业化程度很低,大部分是建筑安装企业,一部分为机械安装企业,市政工程企业,还有少数基础工程、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等企业。这些情况都妨碍了我国地铁工程总分包管理的发展,造成我国地铁建筑市场大、中、小企业互相竞争的混乱现状。

(三)设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于草率

在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些业主因为急于开工只与设计院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在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比较模糊的情况下就允许承包商开工,随着地铁工程的不断深入,潜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使得双方分歧不断,最终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此外在地铁工程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发生一些业主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拖欠工程款。有些承包商不合理履行条约,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项目超投资、超预算的情况比比皆是。由于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协议从内容和结构上来说都缺乏系统性,是施工中产生的问题无据可循,双方之间的纠纷也很难解决。

(四)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由于地铁工程设计合同涵盖了各个项目以及专业的工作内容,导致合同管理非常复杂。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知识技能以及实践经验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很高。但是,现阶段大部分的设计院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一些企业甚至是从其他岗位进行临时抽调,这些主要负责人往往不能有效地把握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工作划分不明确并且不能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方案,合同文档的管理也十分混乱,所以也就成为了制约我国设计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发展的主要瓶颈。

三、解决方法和建议

由于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是确保地铁工程总体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所以必须加强对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要求的各个项目准则进行严格的监督以及有效地控制,保证地铁工程的顺利实施。以下就对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建议进行探讨:

(一)建立并完善地铁工程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向国际化发展,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额合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该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商、分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合同承包方式向国际化发展,近年来国内业主对地铁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寄希望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建筑业能够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而且由于中国地域广大,自然、社会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比较多,各地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而我国设计院采用的合同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设计承包,其他承包形式较少。因此我国地铁建筑业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的承包方式,以适应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要求。合同定价方式的国际化,我国目前常用的定价方式总价合同,而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方式则比较灵活,分别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的定价方式。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建材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以往的总价合同已经不能够反映公平交易原则,所以必须要建立多样化的定价方式以适应不同的需求。

(二)实行规范化管理

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地铁工程的立法与执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国家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应该主要通过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明确立法、执法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我国法律基础薄弱,执法机制不健全,法制意识和合同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也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必须实行建筑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安全的法律体系和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保障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实施。

(三)建立并完善地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国际管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没有得到广泛的实行,即使一些单位有合同管理制度,也过于形式化并且不完善。而建立国际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须在合同各方内部建立专职合同管理部门,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做好合同实时控制,合同变更管理以及合同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成本、工期和质量管理计划。

(四)重视管理人才的培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专业的管理人员作支撑。因此需要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合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对建筑工程合同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培训,要求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责任以及权限,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专业技能,使其在合同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总之只有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筑行业的迅速崛起,地铁工程设计合同在建筑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以及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各个项目的工序进行有效的评定,用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从而科学有序的完成地铁工程的设计合同管理,这样一来不仅能保证地铁工程的质量,同时还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课题组.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2010[R],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2]曾定洪.论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与审计监督问题[J].贵州大学学报,2006.

[3]杨林生;钟才根;何锡兴.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现状与发展问题[J].建设监理,2005.

[4]陆建忠.试论建设项目审计结论的法律效力[J].建筑经济,2005.

第7篇

关键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76-02

引言

电力企业是关系到我国民生的关键和基础性的产业与公用事业,伴随电力体制的改革进程不断深入,电网的架设进一步完善,每年基建工程量大,涉及工程类合同种类和数量也相当的多,所以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断增多。工程类合同中法律风险假如不能进行完善的控制和防范,就会给该企业带来很多经济类风险,继而伤害到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怎样强化其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的依法经营工作,充分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营和风险的化解,维护好企业的既得利益也是该电力企业目前必须面对的关键性问题。但是在合同管理中,这将是电力企业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因此其管理的水平也就是企业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在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电力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是一定要建立一在个比较完善的工程类合同管理机构上的,如此才能够将合同管理作为其核心的枢纽进一步建设,建立好相应健全的法律风险的管理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工作,才能够确保电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工程类合同的管理的内容

所谓工程类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合同,承包方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物资、施工、监理、设计等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也就是说,工程类合同贯穿于整个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的,然而合同中的当事人的利益损害或者发生损失的概率也将是贯穿于整体工程的过程。“利益发生了损害、损失的概率”被统称为合同中的“风险”,而不把其称之为“危险”。这是因为“风险”包括的范围要比“危险”包括的范围更广,它不仅包括了损失可能发生的概率,还包括了收益可能发生的概率。因此,将风险限定为电力企业中发生潜在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的损害变动的程度。这样一来,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也就是合同的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的损害变动程度。

二、工程类合同管理中常见法律风险和对策

(一)合同准备阶段环节的风险与对策

1.因为项目的标的情况不明确,并未进行可行性的研究,而边想边干,同时边干边改,也没有进行相对系统的策划工作,就大大地增加该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应的对策:在合同的立项阶段,工程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立项可行性的研究和审查,并且需要做好该项的目的资金筹划。

2.合同项目可能存在着合作的主体不适合、并无履约能力的情况。相应对策就是,尽可能的了解相关对方当事人的有用信息,如对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资信的状况和履约能力、商业的信誉等,并且还应该重点考察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重点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是法人,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过往业绩是否合法并且有效,是否存在着超越权限与经营范围的情况。在履约能力的审查环节中,一定要做好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审查、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能力的审查、历史履约情况的审查工作。

3.审查是否存在着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并未签订合同之前,就因为一方当事人过错而给对方造成了相应的损害,有过错一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问题的解决措施为,在合同签订之前的会议纪要、往来的函件包括了传真、电子的邮件等均可作为直接或者补充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生了纠纷,就可以利用这些材料作为对企业有利的证据。

(二)合同起草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1.合同的条款不完整或者不明确

合同的条款显失公平或者存在着违法情况,合同的条款不符合有关的标准等。相关对策为,要尽力做到合同的用词准确,以确保表达清楚,相关条款一定要约定明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歧义,对涉及金额较大合同还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审查。

2.合同中格式合同的风险

使用格式合同的优势就是便捷并且交易的成本低,然而这同时也产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情况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加重了对方的责任,相反会减轻了己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的对应措施就是,应该严格地审查合同格式的基本内容,防止其格式合同的问题。对交易对方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应该利用补充条款或深入磋商、变更的方式以达到摆脱对方所限定和拘束的目的,并且应该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确保公平原则,适当地修改合同的格式。

3.合理分担工程合同中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经理应该通过购买保险分散与转移风险的手段,在合同的使用环节中尽可能加入保险的条款,以便用小钱获得大的保障。无数事实可以证明,减少自己损失为最小的手段就是风险的转移,而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途径和办法。

(三)合同签订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合同签订不严谨,相关具体细则不规范。电力工程类合同涉及范围较广且投资金额巨大。合同作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开展的重要法律文件,必须保证合同各项条款的细致严密,具体细则的完善规范,各个程序的严格执行,这样才能为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项经济问题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然而,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所订立的施工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合同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施工项目受征地工作推进缓慢因素的影响,出现严重的阻工现象。而合同文件中仅对暂停施工56天以内的窝工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依据,对超过56天的窝工补偿标准无约定,从而引发承发包双方的补偿纠纷。合同应该全面规范,要大力推广使用电力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合同范本条款的严密性比较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采用合同范本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益,可以防止出现合同条款的欠缺和不平等,有助于施工合同的管理。

三、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人才培养

(一)构筑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体系

电力企业应该根据本身的经营规模和组织机构的不同,选择相应合适和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采取了一个部门统一归为管理,其相关的部门一同进行协办的形式,配置一定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和制度的“三落实”,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网络组织。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保证

希望保证合同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法律化,构筑好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与防范系统,就要从完善制度这一环节入手,建立好规章制度,制定其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规范,让管理的工作有章可循。依据着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根本情况,制定好企业的章程,建立一套健全的企业法律层次的规章制度,于合同管理的体系上配备好相应的修订相关制度。

(三)重视培养合同的管理人才

现阶段的电力企业间的竞争根本是人才竞争,人才就是该电力企业的第一生产力,一定要吸纳优秀人才,才能够获得工作中竞争的主动权。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人才的管理一样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合同中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关注该合同的管理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工作。选调出一批素质高、学习能力较强、知识面更广、责任心更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的管理队伍中去。加强人员的理论学习,组织其在职培训,不断地做到学法、懂法并且依法办事。鼓励合同的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项法律与项目管理层面的执业资格考试。创造出一个有效的同业交流途径,开设相应的法律顾问论坛、网络在线交流平台,确保有效地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结束语

电力企业中的工程类合同管理工作是目前市场经济背景下电力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的一项核心与关键性内容,工程全过程管理在各个方面都应该围绕着这一核心问题开展工作。在合同的准备、起草、审查、签订、履行与合同的后期处理等经济的活动中,构筑成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制定好电力企业的管理流程,细化相关合同的管理内容与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很好的预防风险的发生,才能够确保将经济纠纷的起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只有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培养与培训,才能够不断增强其合同风险意识,并且使之学会科学防范与控制的方法,才能够在最大的程度上维护好企业本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减少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全面地提高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电网的构建获得了持续、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经济效益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达成一致的协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不可避免的行为,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的成败非常重要,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合同纠纷是企业在经营过程存在法律风险的重要表现,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风险,防止出现合同纠纷,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就要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应由企业的专门机构来执行,即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既然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订立合同的行为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一方面,企业法律顾问注意学习法律,同时关注市场法律环境的变化,研究法律适用对本企业产生的影响,在学习中培养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认真总结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手段的经验和不依法办事造成损失的教训,学习其他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好的做法,具有适用法律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设立专门的法律机构来管理合同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二、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企业的组织机构不同,企业选择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但大中型以上的企业,合同管理的模式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因为其部门分工不同,业务不同。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供应、销售、研发、投资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分公司、驻外机构等)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由他们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向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备案,并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法律顾问部门随时检查和监督。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时,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建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制度,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保存,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登记,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与绩效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各项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四、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   (一)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

      做好企业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工作,首先,应当从调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开始,即了解客户的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是事前预防的一项重要工作,调查客户的资信状况主要是通过查阅其财务资料、参观其经营场所和访谈其管理人员,核实和验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对客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间接了解客户信息,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客户的注册登记和年检情况,了解客户的企业性质、股东构成、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等;向税务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的纳税情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作为客户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的权属状况;向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与客户有经济交往的其它企业等调查客户的行业地位和商业信誉;等等。另外客户的资信状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也不能将客户以往的资信状况视为当前的资信状况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要及时更新资料,或重新调查后才能对客户当前的资信状况做出准确(下转第63页)(上接第57页)的评价。将客户的各种资料,认真地归档保存,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其次,对合同文本的审查,在对当事人资信调查后进行合同谈判,然后起草合同文本,都由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办事机构或通过聘请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建立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制度,因为律师和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专业业务能力,在合同签订之前由他们对合同进行审核,企业法律顾问从了解客户的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基础上,对合同条款、法律风险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决定选择适用何种方式,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9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93-02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利益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承包方和发包方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规模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表明了在我国实施合同管理的迫切性。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条件更加苛刻。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合同管理包括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激烈,建筑队伍和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中占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承包方身上,承包方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而这些行为不同程度的都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如果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里没有加以约束,很容易带来矛盾和纠纷。同时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如果合同不能严格履行,就容易使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要调节这些争执和纠纷,就必须依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价款变更条款、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顺延工期条款,因此严格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施工行业行为的关键。

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者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限监督和控制。当出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时,就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约合同规定。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以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制度不执行,会对合同工作带来很多弊端。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对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我们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其次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合同承办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如果将合同管理视为简单的事务性工作,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甚至将合同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比如合同索赔就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合同的相关规定、条款,而且要熟悉工程图纸、施工工艺、建筑技术、建筑材料、还要会工程预结算。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素质建议做好以下几点:⑴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⑵ 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⑶ 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⑷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再次是重视合同后评估。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四是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合同管理涉及到政府、企业和一些专业机构,它是一项既复杂又不容忽视的工作,希望建筑行业能够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使建筑市场的发展能够健康而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建筑企业订立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9, (9): 77.

第10篇

水利物资管理单位,是物资供应的重点部门。在内部控制的所有工作中,首要的任务就是做好物资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计划要做好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从宏观角度掌握物资计划的方式,例如在防汛抗旱物资的需用量、资源量、周转量的基础上做好编制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好水利物资的及时调剂和资源配置,特别是物资串换和资源开放上,需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防汛抢险的主要器材、物资,如块石、卵石、木材、楠竹、麻袋、草袋等等要提供随时需求的供应量。编制计划要检查物质供应的订货和到货情况,根据实际供应程度,确立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同时,在合同订购方面,要注重物资的适销程度,根据各个时期的变化和市场运行情况,确定计划编制的合理性。基于这一认识,在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的具体管理过程中,不但要重视物资计划的编制,同时还要对物资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水利物资管理单位能够具有健全的物资管理计划,使物资管理计划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从当前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的工作实际来看,做好物资计划的编制,并推动物资计划的执行,是提高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物资管理实效性的重要措施,对物资管理单位的物资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加强物资计划的管理,编制完善的物资计划,是提高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物资管理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严格审查,确定合同管理的准确性

在水利物资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基础性内容。物资购销合同要严格按照我国《经济合同法》进行签订。合同的审核要经过专业的核对。在合同的依据上查看,同时查看手续是否齐备,条件是否全面和清楚。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购销合同都要建立统一的台账,合同副本或者抄件要及时送给财务和仓库管理部门,相关部门会将合同作为执行的依据。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合同,在物资订货时,应该及时办理或者解除合同,对于违约或者不同履行的合同,要在物资结算前处理好相关工作。考虑到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的特殊性,以及物资管理的实际特点,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签订完善的采购合同是确保物资管理规范性的关键。结合目前水利物资管理的实际经验,签订完善的物资采购合同,既满足法律法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物资管理规范性的重要措施。因此,水利物资管理单位只有对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同时确保合同管理的准确性,才能达到提高物资管理质量的目的。因此,严格审查物资管理合同,确定合同管理的准确性,是满足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管理需要和提高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物资管理效果的关键。

三、发挥效力,注重采购管理的时效性

防汛抗旱物资的采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采购需要掌握计划采购和采购责任机制。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涉及的范围较宽,施工照明设备、运输工具等都是大宗物件,在采购时要实行政府采购,发挥水利行业的整体优势,例如可以采取政府招标订货进行大宗物资的采购。在防汛抗旱工作的零散需求方面,可以由财政部门的采购机构指定厂家订货。其中,水利工程建设的大型机电设备,需要遵循水利水电设备的管理规定,在成套设备的引进上,需要进行细致审查,保障机器设备的良好应用效果。对于物资管理而言,不但要保证物资的数量满足实际需要,物资采购的及时性也是物资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特别是对于防汛抢险而言,对物资的及时性要求较高,如果不能及时地完成物资采购和储备,将会严重制约水利工程施工和防汛抗旱的进行。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在采购和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强大的供应商网络,并建立供应商核准制度,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发挥供应商网络的促进作用,保证物资采购管理能够在时效性方面满足实际需要,达到提高物资管理时效性有效性的目的。因此,发挥效力,注重采购管理的时效性,是提高物资管理的关键。

四、健全措施,加强财务和统计监督

在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的日常运行中,财务管理尤为重要。财务管理是内部控制的关键,财务管理需要由专业的会计人员担任,每个季度需要组织一次财务情况的经济运行分析。同时,做好统计管理,水利物资管理单位应该明确专业的统计人员,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做好统计报表和分析说明,要求数据准确、情况反映真实。统计工作是为单位的管理服务的,统计数据代表了物资管理单位的整体运营概况,也将指导未来的经济运行工作。对于水利物资管理单位而言,由于物资采购的金额较大,做好财务和统计监督,不但是提高物资管理效果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保证物资采购透明度达到实际需要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水利物资管理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和统计监督程序,并积极推动财务监督和统计监督工作,使财务监督和统计监督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充分满足水利物资管理单位工作需要,达到提升物资管理水平的目的,为水利物资管理单位提供有力支持,推动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管理流程的公正、公开、公平,提高物资管理的整体效果。

五、更新理念,保障仓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在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控制中,一个主要的任务就是仓储管理,仓储管理做到实处,物资管理才能给有足够的保障。仓储管理需要做好货物的验收发放,设备的维修保养,货物的定期盘点、废旧物资的管理、安全防火、仓库的清洁卫生和仓库的库容库貌维护等。在物资的管理上,做好材料的登记造册;在规模物资的管理上,做到分门别类,掌握好物资的储存时效;在物资供应上保证先进先出,防止物资的长期存放,保障物资的高速循环。根据管理的需要,信息化建设应该应用到物资管理中,利用计算机技术,做好物资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使物资管理的整体运行程序,在电脑控制下完成,形成物资管理的简单快捷。结合水利物资管理单位实际,由于物资种类全、数量多,要想做好物资的快速调度,就要根据水利物资管理单位的具体管理情况制定有效物资调度方案,其中在仓储管理中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是提高物资管理效率的重要措施。因此,水利物资管理应在管理理念上进行全面更新,并结合物资管理的现实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使物资管理效果能够得到持续提高。

六、结束语

第11篇

关键词:高校;合同;风险;管控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高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自主性不断增强,高校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对外合同行为日趋频繁。因此,防范高校合同风险,对于维护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校科学发展显得极为重要。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所谓高校对外合同行为,是指高校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对外实施的一种旨在确立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高校合同风险管控则是高校对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处理等环节予以规范和审查监督的行为。合同风险管控存在于合同立项到合同履行完成整个过程,一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极有可能使高校出现法律风险或陷入合同纠纷,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高校合同管理,提高高校合同风险管控能力,不仅促进高校规范化管理,而且将有助于高校在对外经济交往中避免经济合同纠纷的出现,最大限度地维护高校的利益。

(一)高校合同类型的有限性

高校参与对外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高校特色。高校主要是围绕产、学、研等方面参与经济活动,合同内容主要涉及基本建设、招标采购、技术研发转让、招商引资、学校日常设施修缮和维护以及房产租赁等方面,对外合同主要包含上述几大类,在合同类型及内容上较易于把握。这种较为封闭的、有限的合同类型为高校合同签订及合同的风险管控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高校合同签订涉及部门多

高校合同从立项、签订到履行整个过程往往不是某一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对单一合同而言,往往有多个部门的参与。就笔者所掌握某高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流程来看,通常要经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等多个部门的会签,重要合同还要提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最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才能得以实施。而实施的主体一般表现为需求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配合完成,在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学校多个部门。所以,可以看出在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牵涉的部门多,管理程序性强以及合同的审签与合同的履行的分离等诸多特点。对高校合同的风险管控不应只停留于合同文本的签订,而应该结合高校对外合同的自身特点,加强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以期达到风险管控的目的。

三、新时期高校对外经济合同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风险管控意识不强

高校合同风险管控是指以高校自身为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的审计、监督和控制的完整的动态行为。这就要求高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及管控法律风险的能力。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高校部分管理人员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工作思维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对合同管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以采购合同为例,实际签订和履行合同部门往往把签订合同看做包袱,只为应付审计监督部门,草率签订合同。实际履行中也存在不按照合同约定行为,更看重传统人情、习惯等,以人情、习惯做法代替合同约定条款,将合同束之高阁情况较为普遍。在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管、办及监督各部门多流于形式,走过场,使得高校合同风险管控面临真空化,得不到实际落实。

(二)合同签订形式化,合同内容不严谨

合同行为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该在合同文本中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以及履行地,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主要条款,防范因合同内容不严谨、用词不当等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时下部分高校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采取形式化,对合同内容把关不严,用词不专业现象比较普遍,这都给高校带来极大的合同风险。

(三)合同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对高校的经济合同的风险管控涉及高校利益的维护,更体现为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防范。高校经济合同由于其自身特点,合同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等因素影响,容易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损害高校利益以及滋生腐败等问题,特别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及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等方面更易出现。因此,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是防范高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腐败滋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利器。但实际情况是,尽管我国高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多从制度上引入了监察审计,但是由于多是从宏观制度层面引入,缺乏相应的审计监督实施细则。使得审计监督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位置相对尴尬,缺乏对合同的实施的有效干预,对合同履行情况难以做到完全掌握。

(四)合同缺乏有效归档管理

当前,高校在合同管理层面普遍存在没有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混乱。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对本部门负责的合同进行管理,例如,基建后勤部门管理基建项目合同、各种采购合同则分散由各采购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这样的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从宏观上对学校的对外合同的掌控,不利于学校领导了解学校的整体运行情况,将会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合同风险以及存在合同纠纷的隐患。

四、强化高校合同风险管控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工作如果缺乏制度的完善都不会顺利开展。对高校合同风险的管控也是如此,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就得从制度的完善着手,加强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高校的合同管理行为。

1.高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高校合同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切合高校实际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合同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合同的立项、订立、审查、会签、合同的签署、履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纠纷处理机制等;同时也应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设立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高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会改变当前高校合同管理上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将会有助于高校合同行为的规范化运行,降低高校合同风险。

2.高校合同的会签制度

会签制度是高校相关部门参与具体合同管理的有效方式。会签制度对于高校对外合同行为具有防火墙作用,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学校利益以及保障合同行为程序合法性上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例如一项采购合同,采购职能部门要负责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审查,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效益性负责;财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等进行审查,对合同标的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监察审计部门要审核合同签订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参与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负责从合同立项到合同履行全过程监督,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负责审核涉及办理结算审计的合同内容等。合同的会签审批制度,应该制定统一格式文件,按照合同涉及管理部门逐一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实行流程式审批,以实现合同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规。

3.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及信用管理制度

当前高校对外签订合同在主体上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未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当在制度上明确在签订合同前,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以及对方以往的信用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对相关履约情况和信用记录登记在案;逐渐完善高校的信用登记评价体系,以期使学校在对外交往中与信用优良合作伙伴进行长期合作,降低学校的合同风险。

4.建立授权委托制度

在我国民法上,高校作为整体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高校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只能以学校名义进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任何二级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授权均不能对外实施合同行为。因此,必须建立授权委托制度,学校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学校副校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托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具体的人、事项以及期限,委托人不得将事项擅自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越和滥用权限。

5.完善合同监督体系

合同监督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合同跟踪监督体系对合同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维护学校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积极意义。针对高校合同行为的具体特点,笔者认为,应该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优势,除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该进行实时监督,对用款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保证合同在预算内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利益。

高校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具有典型高校特点,对外合同行为类型上易于把握,因此,应该积极推行高校对外合同格式文本化。以国家相关部门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修订,形成高校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避免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水平不足带来的合同风险。

(二)合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

1.培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

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特别针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参与人员更应该进行法律普及,增强他们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意识。合同行为是法律行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牢固树立把《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合同行为的依据的意识,摒弃那种不看合同文本,将合同束之高阁,一切以人情和习惯作为办事依据的想法。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高校合同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知识,如法律、审计、财会、基建等专业性相当强的学科知识,从业人员如果没有过硬的知识储备将很难完成工作。因此,学校应该采取措施,如定期培训,招聘专业人员充实队伍等诸多形式,改善合同管理队伍业务水平现状。有了更加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高校合同管理才能更加高效、专业,高校治理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总之,合同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任何合同相关事项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以法律作为基石,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作为指引,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才能真正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风险的出现,实现对高校合同风险的全面管控。

参考文献:

[1]冉福松.浅议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8(08).

[2]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02).

[3]宋少君.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对策[J].化工之友,2007(07).

第12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 招投标 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一、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由业主(发包人)和承包商(承包人)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而签署的具有法律的文件,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日期,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等。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目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如工程洽商、变更纪要各方主体没有及时会签,工程师指令、变更联系单等不及时签证,当工程发生纠纷时,却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以后的工程索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建设市场业务竞争相当激烈,“僧多粥少”的局面造成了合同主体地位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的随意增加苛刻条件或违规要求潜在投标人作出标前承诺,甚至有的在中标后要求中标人让利或签订实质性内容都与招投标文件相违背的合同,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

3、合同履约率低,缺乏信用保证体系,尤其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没有在实际工程中真正施行,致使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拖延结算审核,甚至结算审核完成后不按时支付最终的结算价款,从而导致出现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建筑工人工资等一系列连带问题。当然,有些承包人遇到材料上涨时就擅自停工,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也有以停工为手段来到达一些不合理目标,这些都是不诚信的表现,不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4、合同主管部门对合同的签订、履约监管不到位,没有建立履约过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和工程结算备案制度。在合同实施阶段。有些合同的主要条款被任意修改,有些工程根本不按合同约定来结算,使合同管理规范化流于形式,规范的合同只是作为备案、办证的资料而已。同时,目前通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如合同价款类型不适宜、风险控制条款缺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监管措施:

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合同签署、进度控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变更和索赔、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过程,分阶段实施重点控制。

1、合同签订阶段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署的前提与依据,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国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投标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开展,招标程序严格依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投标,投资数额达到300万元级以上项目,必须经行招投标。项目招标投标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在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有相应承包资质的单位方可参与投标活动,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开标、评标,择优录取确定中标单位保集团公司批准,发放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签订后,工程活动应围绕合同展开,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各项业务有序连接,合同管理应与现场施工紧密结合。进度、质量、安全是合同管理的几大要点: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②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④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作为业主单位、承包商以外的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运用业主委托给予的权力,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实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监理一方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监管措施:

1 增强合同意识,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其次还要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2 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3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4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

(一)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1、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要点

1、公司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工程技术技术、审计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总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2、公司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

3、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4、公司应当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合同生效后,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5、应当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三)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具体对策

1 在报价中考虑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

(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2 重视风险转移

(1)是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

(2)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进行保险和担保。

(3)是将分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4)是与其他承包商组建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