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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的投资收益

时间:2023-06-05 10:14: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债券投资的投资收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债券投资的投资收益

第1篇

从投资者的角度上看,存在按债券面值购入、溢价购人和折价购入三种情况。由于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差异导致债券投资者溢价或折价购入,购买价与面值的差异就是一种利息费用。当溢价购买时债券购买价高于面值,投资者将比面值多支付债券溢价部分,因此确认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时应考虑这部分在购买时比面值多付出的溢价金额,此时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债券的票面利息一溢价摊销;反之,折价购人时债券购买价低于面值,投资者将比面值少支付债券折价部分,因此确认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时则应考虑这部分在购买时比面值少支付的折价金额,此时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债券票面利息+折价摊销。从上述债券溢折价购买的情况可以发现,债券投资收益的确认都是在票面利息的基础上加或减债券折价与溢价,是对票面利息的调整。因而在债券的会计核算中设置“利息调整”账户进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面值”反映债券的初始购入成本。

与此同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人的债券,按债券还本付息情况,一般分为三类: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分期还本分期付息。不同类型的债券分别采用不同类型的确认与计量方法。对于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而言,其票面利息必须到期后才能予以归还是一种长期债权,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账户中进行明细核算,而到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和分次还本付息的票而利息平时能定期获得,其票面利息是一种短期债权,在一级科目“应收利息”中核算。由此可知,持有至到期投资一级账户下设的明细账则是由三个账户组成:“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二、“T”形账户在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运用

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投资收益的相关理论,对投资者购买较为普遍的一次还本分期付息债券进行溢折价摊销核算中,可以借助“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形账户来进行,而不是编制较为抽象的“溢折价摊销计算表”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溢折价摊销并计算投资收益。

[例1]甲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某公司2009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10%,甲公司实际支付106万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假设甲公司按年计算利息,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甲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100

――利息调整(溢价)6

贷:银行存款 106

将上述会计分录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形账户中: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形账户中,可以反映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购买债券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6万元,即公司实际所持有的金融工具投资为106万元(构成长期资产)。

(2)2009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并确认投资收益。应收利息(票面利息)=票面金额(100万元)×票面利率(10%)=10万,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其中期初摊余成本为初始购入债券实际支付的金额即106万元;实际利率计算如下:10×(1+r)-1。+10×(1+r)-2+110×(I+r)-3=106(万元)。使用测试法和插值法计算r=7.6889%,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0(100×10%)

贷:投资收益8.15(106×7.688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摊销)

1.85(10-8.15)

实收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由上可知,利息调整=票面利息一投资收益,即溢价购人时的投资收益=票面利息一利息调整(溢价摊销额),表示甲公司收取的利息10万元中有8.15万元为实际购入债券所获取的投资收益,另外1.85万元为当初债券购买时多支付的溢价摊销额。将溢价摊销额1.85万元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形账户中:

“T”形账户余额反映出公司在2009年末溢价摊销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即摊余成本为104.15万元,根据该摊余成本可计算出下一年的投资收益,。

(3)2010年12月3 1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投资收益

借:应收利息 10(100×10%)

贷:投资收益8.01(104.15×7.688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摊销(溢价摊销)

1.99(10-8.01)

实收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将溢价摊销额1.99万元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形账户中:

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104.15-1.99=102.16(万元)

(4)2011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投资收益并收取本金。分析: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102.16×7.6889%=7.85(万元),溢价摊销额=10-7.85=2.15(万元);因最后一年需考虑计算结果的尾差,此时可先用倒挤法计算出本年利息调整数(溢价摊销额)=总计溢价摊销额一溢价已摊销额=(106-100)一1.85-1.99=2.16(万元),投资收益=应收利息(10万元)一溢价摊,销(2.16万元)=7.84(万元)。

借:应收利息10(100×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溢价摊销) 2.16

投资收益 7.84

收取债券本金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1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应收利息 10

将2011年持有至到期投资溢价摊销额和收取的债券本金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形账户中,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的余额应为0。

如果投资企业是以低于债券面值的金额折价购入债券,同样可以利用上述开设“T”形账户的方法来核算,此时每年年末投资收益及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符合关系式:投资收益=票面利息(应收利息)+利息调整(折价摊销额),具体例解如下:

[例2]例1资料中若甲公司实际支付96万元取得该债券,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2009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100

贷:银行存款 9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 4

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T”形账户

(2)2009年12月31日计算并确认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计算:10×(1+r)-1+10×(1+r)-2+110×(1+r)-3=96(万元),r=11.6638%。

借: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摊销)

1.20(11.2-10)

贷:投资收益11.2(96×11.6638%)

实际收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将折价摊销额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T”形账户中:

(3)2010年12月31日计算确认投资收益借: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摊销)

1.34(11.34-10)

贷:投资收益 11.34[(96+1.20)×11.6638%]实际收取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将折价摊销额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T”形账户中:

(4)2011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并收回本息

借: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折价摊销)

1.46(4-1.20-1.34)

贷:投资收益11.46(含尾差)

收取债券本金及当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110

贷:应收利息 10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将折价摊销额及收取的本金过账到持有至到期投资“T”形账户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为0:

通常在进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中,均采用编制债券溢折价摊销计算表的方法来反映各年持有至到期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及当年投资收益,相对于开设持有至到期投资“T”形账户过账的方法而言略显抽象,相反,运用“T”形账户过账的方法进行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摊销则更为直观,并且符合会计人员的思维习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第2篇

短期投资收益的涉税问题

会计上对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特殊情况外,在实际收到时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投资收益;而税法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均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特殊情况是指,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税收上必须严格区分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因为二者在所得税上的处理截然不同。处置收益是所得税税前所得,不需要还原,也不需要比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各自的适用税率,直接并入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持有收益是所得税税后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进行还原,且需比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各自的适用税率。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还应作为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进行处理;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其已缴纳的所得税额还应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进行处理。

短期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例如,某企业2002年1月从银行买入按年付息的A企业债券100000元,2月收到2001年债券利息5000元,3月将A企业债券以107000元卖出;2002年4月以银行存款164250元从证券市场购入的股票B作为短期投资,2002年5月B公司宣告并分派现金股利4250元,2002年6月以170000元卖出(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2002年1月,购买短期债券时:

借:短期投资———债券A95000

应收利息5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对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00元,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包括在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中,税法也认同会计的这种做法。

2002年2月,收到2001年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应收利息5000

收到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00元,只冲减已记录的应收利息,不冲减短期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税法也认同会计的这种做法。

2002年3月,处置短期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107000

贷:短期投资———债券A95000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处置收益12000

由于没有取得持有收益,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收益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如果存在短期投资持有收益,必然会导致以后处置时,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收益不一致。

2002年3月,购买短期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股票B164250

贷:银行存款164250

2002年4月,收到宣告分派的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4250

贷:短期投资———股票B4250

由于宣告分派股利在购买之后,会计制度要求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税法要求分回的股权投资持有收益,不论是否补税,都一律按被投资企业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还原成税前所得,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是,如果该持有收益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15%,还应作为“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5000元[4250÷(1-15%)]进行申报;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15%,其已缴纳的所得税额750元[4250÷(1-15%)×15%]还应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进行申报。

2002年5月,处置短期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17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B160000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处置收益10000

第3篇

关键词: 持有至到期投资 摊余成本 公式法 账户余额法

一、新准则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内容

在新会计准则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予以摊销。实际利率法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内容主要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实际利率的确定、摊余成本的计算、持有期间的溢折价的摊销和收益的确认及其处置时损溢的处理。

在整个核算中最复杂的核算内容就是持有期间的溢折价的摊销和收益的确认,由于每期收益是根据持有至到期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来计算确定的,因此在实际利率确定的前提下,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关键在于其摊余成本的计算。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常见的计算方法――“公式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和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两种类型。目前在实际利率法下对这两种类型的摊余成本的计算绝大多数的做法是利用“公式法”进行计算,再进行业务核算,即:

金融资产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然后用表格的形式将该资产持有期间的各期的期初和期末的摊余成本一一列示出来,最后依据表格中的数据再对其持有期间的溢折价的摊销和收益的确认进行会计处理。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例1:2000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万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要求编制甲公司购入该债券及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其折价并确认收益的会计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其中摊余成本常见的计算方法是:

1.用插值法求出实际利率为10%(计算过程略)。

2.利用计算公式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各期的期初和期末的摊余成本,计算结果如下表1:

(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

假定上例中甲公司购买的债券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以复利计算(例2)。

可以先求出实际利率为9.05%(计算过程略),然后同样利用“公式法”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各期的期初和期末的摊余成本,计算结果如下表2:

(资料来源于《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第93―98页)

上述这种“公式法”用表格的形式列示计算结果固然条理清楚,但是从表格中也可以看出要计算的数字较多,很容易让人产生烦躁的感觉,其实摊余成本的计算不一定要利用公式做。因为计算摊余成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对其持有期间的溢折价进行摊销和收益进行确认并进行账务处理,所以本人认为如果摊余成本可以从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得来,就更符合会计实务操作的特色。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技巧――“账户余额法”

本人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分析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每期末摊余成本与该账户每期末余额之间的关系,归纳出了在核算中用账户的“期末账面余额”,简称“账户余额法”来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技巧,即“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每期末的“账面余额”就是其期末的摊余成本。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中由于取得投资和到期时的核算比较简单,因此其核算重点是持有期间的溢折价摊销和收益确认的核算,每次摊销溢折价、确认收益时可以先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每期末的“账面余额”,这就是其期末的摊余成本,接着就只需按一定的顺序依次确定核算分录中涉及的三个账户的金额,做到摊余成本的计算和相关核算同时进行。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

依上例1(在实际利率确定为10%的前提下):每年末的应收利息可以最先确定(即“应收利息”账户的金额:面值乘以票面利率):1000×4.72%=59(万元)。

2000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摊销折价、确认投资收益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根据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债券时作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250

贷:银行存款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得到:2000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1250-250=1000(万元)。

2.计算2000年末的实际利息收入(即“投资收益”的金额: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1000×10%=100(万元)。

3.最后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100-59=41(万元)。

4.核算: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1

贷:投资收益100

依此类推,可以计算出:

2001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1250-250+41=1041(万元)。

“投资收益”账户金额:1041×10%=104(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104-59=45(万元)。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5

贷:投资收益104

2002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1250-250+41+45=1086(万元)。

“投资收益”账户金额:1086×10%=109(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109-59=50(万元)。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0

贷:投资收益109

2003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1250-250+41+45+50=1136(万元)。

“投资收益”账户金额:1136×10%=113(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113-59=54(万元)。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4

贷:投资收益113

2004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1250-250+41+45+50+54=1190(万元)。

“投资收益”账户金额:1190×10%=119(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119-59=60(万元)。

借:应收利息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0

贷:投资收益119

运用账户余额法在具体计算时可以借助于“T”账来一步步反映“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即摊余成本)的计算过程,如下图: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依上例2(在实际利率确定为9.05%的前提下),方法也是一样,先确定每年末计息时,“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的金额(面值乘以票面利率);然后计算每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确定“投资收益”金额(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最后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的金额。

例如:2000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摊销折价、确认投资收益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计算2000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1250-250=1000(万元)。

2.计算2000年末的实际利息收入(即“投资收益”的金额: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1000×9.05%=90.5(万元)。

3.最后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90.5-59=31.5(万元)。

2000年12月3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9

―利息调整31.5

贷:投资收益90.5

同理可以进行以后各年末计提利息、摊销折价、确认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与分期付息一样。

当然若债券是溢价购入时,每年末计提利息、摊销溢价、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应该为:

借:应收利息(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

这时会计分录中“投资收益”各账户金额的确定“账户余额法”仍然适用,“应收利息”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仍然是面值与票面利率的乘积,这两个账户的金额差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金额。

比较“公式法”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利用“账户余额法”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两者的结果一致,但是本人认为后者不仅可以使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更具有技巧性,而且可以使整个核算更加简单、更容易让人掌握,最主要的是这种做法更适合会计实务操作,同时能大大简化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参考文献:

[1]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12.

第4篇

一、小企业长期投资

小企业长期投资主要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1年或长于1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小企业取得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在于出售,这是与短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区别。小企业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通常在1年以上)的权益性投资;其他长期投资是指除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长期投资。小企业准则只对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作了具体规范。

二、长期债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例1:某小企业2011年1月5日,购入甲股份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10张,面值10 000元,利率6%,按年付息。支付债券款99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99 000

贷:银行存款99 000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月计算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例2:

承接例1,按月计算利息如下:

月息=10 000×10×6%÷12=500(元)

借:应收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年末,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6 000

贷:应收利息 5 500

投资收益 500

同时,小企业准则还规定,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例3:某小企业2011年1月5日,购入甲股份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10张,面值10 000元,利率6%,到期还本付息。支付债券款100 100元。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时

借:长期债券投资――成本100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100

(2)按月计算利息如下:

月息=10 000×10×6%÷12=500(元)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小企业准则规定,“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实际取得价款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例4:承接例2,该小企业因急需用款,于2012年12月初转让上述债券,收款106 500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6 500

贷: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100 000

应收利息 5 500

投资收益 1 000

小企业因转让债券,产生的损失应计入“投资收益”账户的借方。

例5:承接例3,该小企业因急需用款,于2012年12月初转让上述债券,收款11 0 900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0 900

投资收益600

贷:长期债券投资――债券面值 100 000

――应计利息11 500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准则要求,“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6:2011年2月28日,某小企业购买甲股份公司股票10 000股,价款5元/股(每股含0.2元现金股利),连同手续费等附带成本600元一并用支票付讫。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48 600

应收股利2 000

贷:银行存款50 600

收到股票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2 000

贷:应收股利 2 000

小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所换出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余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的,应当按照所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这里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例7:2011年1月8日,某小企业用自有设备一台,原始价值100 000元,已计提折旧20 000元,换取乙股份公司股权,准备长期持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贷:固定资产 100 000

当然,由于小企业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除了固定资产有备抵账户外,其余资产类均没有调整账户。所以,小企业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余额一般就是该账户的余额。

例8:2011年1月19日,某小企业用专利权一项,账面余额为50 000元,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 000元,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换取丙股份公司股权20 000股。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73 4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50 000

原材料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小企业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9:接上例8,2012年2月5日,丙公司宣告上年亏损200万元,不分红不转赠。2013年2月16日,该小企业接到丙股份公司通告,上年公司盈利1 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每股0.5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0 000

贷:投资收益10 000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股利10 000

小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成本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例10:接上例9,该小企业于2013年11月6日转让上述股权,收银行存款9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73 400

投资收益16 600

另外,小企业准则特别规定,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例11:上接例7,假如该小企业所持股权的乙股份公司发生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宣告破产。该企业所持股份的长期投资无法收回。2013年12月1日,企业收到乙公司破产公告书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第5篇

根据公司购买债券目的不同,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类。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债券投资的账务快速处理技巧及应用

初始计量。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三种投资都在“应收利息”核算。债券面值都入成本,根据借贷平衡的原理,差额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计利息调整。

[例]2007年1月1日ABC公司支付价款1028.244购入某公司3年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1000元,票面利率4%,利息每年末支付。

(1)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28.244

贷:银行存款等 1028.244

(2) “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8.244

贷:银行存款等 1028.244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28.244

贷:银行存款 1028.244

后续计量。继续“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那就必须知晓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假设07年12月31日债券市场价格为1003.094元。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账务处理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3.94-1000) 3.094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94

借:应收利息 (1000×4%)40

贷:投资收益 40

继续“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那就必须知晓债券的实际利率,按摊余成本计量. 就持有至到期投资来说,摊余成本即为其账面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根据借贷平衡倒挤出来。最后一年不通过这种平衡原理计算。而是让账面清零,因此最后一年“投资收益”通过平衡原理倒挤出来,不是通过摊余成本计算。假设实际利率3%。2007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收入账务处理为:实际利息=1028.244×3%=30.84732≈30.85(元)。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40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30.8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9.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除要明确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外,还必须具备其它两种核算方法的条件。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同。确认债券2007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收入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类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即为其账面价值剔除确认的公允价值的变动。 债券2007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收入和公允价值变动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40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30.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9.15

年末摊余成本=1028.244-9.15=1019.094(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1019.094-1003.094=16(元)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

减值。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核算,继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08年12月31日,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80.664元。2008年12月31日债券的摊余成本为其账面价值剔除确认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即1019.094元。确认债券2008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40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1019.094×3%=30.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9.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调整前的账面价值为=1003.094-9.43

=993.664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993.664-980.664=13(元)。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16元也应当予以转出。

借:资产减值损失 39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跟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样属于非永久性减值。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所以减值的核算才比持有至到期投资繁琐。

继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2008年12月31日,债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000元。2008年12月31日债券的摊余成本的计算与债券2008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收入核算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同。减值核算较之简单。2008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 1019.094-9.43=1009.664(元)。资产减值损失=1009.664-1000=9.664

(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9.664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9.664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处置三种投资都是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张志凤:《注册考试基础阶段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第6篇

投资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对外投资主要分为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15号会计准则一投资于债务和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将有价证券投资分为三类:(1)交易性证券投资,指企业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购买和持有的权益性和债务性证券,在资产负债表列作流动资产;(2)持有到期投资,是投资者有意愿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券;(3)可供出售的证券,持有可供出售的证券是为了在未来某一时间出售,持有时间6~18个月,既可以是短期投资也可是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

任何投资取得时按取得成本入账,但证券投资取得后的会计处理有较大差异。针对不同投资类型投资,会计处理的方法有:公允价值法、权益法、摊余成本法、合并财务报表法。本文将结合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不同类型投资业务的会计确认、后续计量、期末计价及减值情况。

二、股票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根据美国(FASB)115号会计准则,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在取得时均按其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在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虽然都是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处理上有所不同。交易性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净利润,可供出售的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下的综合收益。

(1)初始计量。对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的在取得时均按其原始取得成本入账,成本包括买价和经纪人的佣金、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等。

[例1]假定2006年7月1日,s公司以每股$40的价格购入B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股,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发生交易费$500。根据投资持有目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单位:美元下同)

投资持有者准备短期持有将其划分交易性证券。

借:股权投资――交易性证券 40500

贷:现金 40500

如投资者确认为可供出售证券。所作分录相同。

(2)后续计量。公司在取得有价证券后,对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持有期间的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法,即被投资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出售时根据取得收入与投资成本差额确认投资收益;会计期末要确认未实现的持有利得和损失,但对未实现的持有利得和损失列报有所不同,对交易性证券会计期末按市价调整投资账面,成本和市价之间的差额属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可供出售的证券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下其他综合收益项。

第一,持有股票期间投资收益的计量。承例1,如12月31日收到每股$2的现金股利,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的证券在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相同:

借:现金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第二,期末计价。承例1:假定2007年12月31日s公司交易性投资的公允价值总额$48000,投资成本总额$40500,故产生$7500未实现的持有利得。若为交易性证券则:

借:市价调整――交易性证券 7500

贷:未实现利得――收入 7500

“市价调整――交易性证券”账户的使用能够帮助公司记录投资的实际成本。出售证券时,需要用该实际成本确认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交易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是投资成本与市价调整――交易性证券的总和。未实现的利得在利润表“其他收益和利得”部分报告。若为可供出售的证券,

借:市价调整――可供出售证券 7500

贷:未实现利得――权益 7500

第三,股票出售。假定s公司2007年2月10日出售其持有的B公司的股票,出售净收益$46500。这时股票账面价值为$48000(40500+7500),因此产生$1500的处置损失,若为交易性证券则:

借:现金 46500

股权投资出售损失 1500

贷:股权投资――交易性证券 48000

若为可供出售的证券,则需结平“未实现的持有利得”账户,冲销投资账户,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 46500

未实现的利得――叔益 7500

贷:股权投资――可供出售证券 48000

股权投资出售利得 6000

第四,减值。由于交易性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计提减值。对于可供出售证券,当公允价值大幅下降,且价值下跌非暂时性。应确认减值损失。

(二)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现金、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方式取得其他企业一定份额所有权益而形成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非流动资产。根据投资目的不同及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关系不同分为三类:非控制又非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和控制性的股权投资等。当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小于20%时,视为非控制又非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对既非控制又非重大影响的权益证券投资,根据美国115号会计准则,将其归类为可供出售的证券,对于公允价值能可靠确定的可供出售投资,美国会计准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当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大于20%时,小于50%时,被视作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会计处理,当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大于50%时,为控制性的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视为母公司,投资公司为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初始计量。权益法和公允价值法均按实际取得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例2]假设平安公司20×6年1月1日以$400000取得德仁公司30%有表决权股份。由于投资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大于20%,小于50%,采用权益法会计处理,

借:长期投资 400000

贷:现金 400000

假定平安公司所取得德仁公司股份仅占德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则视为可供出售的证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投资初始计量与权益法相同。

(2)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计量在持有期内确认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益变化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冲减投资账面。被投资公司取得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均按持股份额调整投资账面。公允价值会计处理与前述相同。

承例2,假定20×6德仁公司报告年度净收益$200000。20×7年1月宣布发放现金股利$24000。

20×6被投资公司报告净收益,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益增加,视为有重大影响投资,采用权益法处理:

借:长期投资 6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

如归类为可供出售的证券,不作分录,

20×7年1月宣布发放现金股利$24000,如平安公司收到现金股利$7200

借:现金 7200

贷:长期投资 7200

假定平安公司取得德仁公司股权5%,则收到现金股利$1200,采用公允价值法:

借:现金 1200

贷:投资收益 1200

(3)期末计价。假设2007年1月,平安公司持有德仁公司股权份

额不变,平安公司所持德仁公司股票市值为$420000,如采用权益法,不作分录。如采用公允价值确认未实现持有利得则:

借:长期投资 20000

贷:未实现的利得 20000

(4)在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通过比较账面价值和处置收入,确认出售利得和损失,对于可供出售债券,还需结平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

三、债券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一)确认为交易性债券和可供出售证券企业购入债券被确认为交易性证券或可供出售证券的,与权益性证券的会计处理基本相似,取得债券时,按取得成本人账,包括为取得该投资发生的所有必要支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交易性证券计人当期损益,可供出售证券公允价值变动计人股东权益。但由于折价或溢价购人债券,债券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随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而变动,每个会计期末都要确定债券的账面价值。

[例3】K公司2006年1月以$96007价格购买D公司面值$100000的债券,票面利率7%,5年到期,每年支付一次利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1)取得投资时,假定投资者准备短期持有,视为交易性证券:

借:债券投资――交易性 6007

贷:现金 96007

若为可供出售证券,初始计量与交易性证券相同。

(2)2006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若视为交易性证券,由于折价购人债券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96007×8%=7681),调整账面价值($7681-$7000=$681)

借:现金 7000

债券投资――交易性 681

贷:利息收入 7681

若视为可供出售证券,会计处理相同。

(3)期末计价。假定2006年末公允价值为$97000,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将摊余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比较,差额作为未实现的持有利得。若视为交易性证券,由于调整后账面($96007+$681=$96688),与公允价值$97000差$312,要将账面调整为公允价值,确认未实现的利得。

借:债券投资――交易性 312

贷:未实现的利得 312

若视为可供出售证券,期末计价与交易性证券相似,区别期末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

(4)出售债券。当出售交易性券时,根据收到现金与证券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已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假定K公司2006年末以$97000价格出售其债券,与销售日的公允价值相当,未实现的利得损失已包括在K公司的收益中,因此,没有产生利得或损失。

借:现金 97000

贷:债券投资――交易性 97000

当出售可供出售证券时,原列报在股东权益下的未实现的持有利得予以冲销:承例3,假定K公司2006年末以$97000价格出售,列报在股东权益下的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有$312,予以冲销,同时确认已实现利得。

借:现金 97000

未实现的利得 312

贷:债券投资――可供出售97000

出售证券利得 312

(二)持有到期证券根据美国115号会计准则,投资于公司债券属于持有到期日证券,对于这种投资初始确认应按购入实际支付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债券买价以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在后续计量中持有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和进行折价、溢价摊销。承例3,购人债券时按取得成本计量,假定投资人准备长期持有,划分为持有到期投资。

(1)取得投资,

借:长期投资――D公司债券 96007

贷:现金 96007

(2)收到利息时,对持有到期投资取得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承例3,假定2006年12月31日,根据票面利率计算收到债券利息$7000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和摊销折价,假定实际利率8%,投资收益$7681(96007×8%),摊销的折价$681($7681-$7000)。

借:现金 7000

长期投资 681

贷:投资收益 7681

(3)债券出售,投资债券的企业也可在债券到期日前将债券,将债券出售提前收回债券,提前收回时,由于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与收回金额存在差异,形成出售债券投资利得或损失。提前收回债券会计处理时,首先将折价,溢价从上一利息收取日摊销至出售日,然后确认出售利得和损失。

(4)投资减值,对持有到期证券当有极大可能表明企业无法收回全部到期金额,就认为损失发生了,证券的摊余成本应减计为公允价值,记录减值后,投资账户不因以后公允价值上升而变动。如K公司持有到期债务性证券摊余成本$97605,公允价值80500,如价值下跌非暂时性,则:

借:投资减值损失 17105

贷:长期投资 17105

对于可供出售证券,如价值下跌非暂时性,与持有到期证券投资减值会计处理相似,累积在综合收益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冲销,减值损失记作已实现损失。

第7篇

[关键词] 合并报表 会计准则 差异

合并会计报表一直是国际会计界公认的三大难题之一, 虽然我国财政部为适应的需要,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于1995年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会计报表和实务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本文主要从实务编报的角度来分析其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消时的差额处理;(二)母公司投资收益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抵消时的差额处理;(三)盈余公积是否需要补提;(四)内部长期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时的差额处理。拟利用同一会计资料,通过两种不同的编制,直观地来阐述差异何在,并找出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可能存在的缺陷,亦即我国修订合并会计报表相关准则时值得关注的方面。

一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消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投资项目的数额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股权份额相抵消后的差额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专设一个报表项目,作为长期投资的调整账户列于“长期投资”之后。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投资项目的数额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股权份额相抵消后的差额,应还原为各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增减和商誉。当上述差额较大时,国内外的这种会计处理差异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公允性将会产生较大的,后者能更真实地反映合并后集团的资产结构。

例1:假定A公司于2003年1月1日以80万元的价格购入B公司的全部股权,购买日B公司的股本30万元、资本公积10万元、未分配利润20万元, B公司部分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同,如下表所示。 经过一年的经营后,B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1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并向投资者分派现金股利3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摊销年限 03年摊销额

存 货 15 13 1 (2)

固定资产 25 30 10 0.5

应付债券 8 6 5 (0.4)

合并商誉 80-(60-2+5-2)=15 10 1.5

股权投资差额 80-60=20 10 2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2003年年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B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消分录如下:

借:股 本 30

资本公积 10

盈余公积 1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

合并价差 18

贷:长期股权投资 85(80+10-3-2)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2003年年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B公司年末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消分录如下:

借:股 本 30

资本公积 10

盈余公积 1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

固定资产 4.5

应付债券 1.6

商 誉 13.5

贷:长期股权投资 86.6(80+10-3-0.4)

二 、母公司投资收益项目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消

我国的“合并价差”至少包含了商誉(母公司购买成本与母公司按股权份额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和资产重估增(减)值(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而母公司购买成本与母公司按股权份额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为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就是说,股权投资差额是我国“合并价差”的一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应当按照按一定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但《暂行规定》却没有对合并价差是否予以摊销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准则本身的原因,导致实务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没有对“母公司确认的该项投资收益”与“母公司按股权份额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之间的差额进行处理。而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这一差额应当还原为各项费用。也就是股权投资差额在有关资产、负债和商誉之间进行分配,并按照各项可辨认资产和商誉各自的尚可使用年限逐项确定摊销额的结果。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这方面的会计处理差异,会对合并利润表的真实性产生不同的影响。

如上例1,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2003年年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A公司投资收益与B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消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10

期初未分配利润 20

贷:应付普通股股利 3

提取盈余公积 1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

按照这种处理方法,就会出现“投资收益”的抵消额大于母公司因该笔投资而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确认的数额。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上就该笔投资业务所作的会计处理为:

① 2003年1月1日,A公司购买B公司股权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 60

——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0

贷:银行存款 80

② 2003年12月31日,A公司因该笔投资而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0

贷:投资收益 10

③分得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3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④ 2003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

借:投资收益 2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

可见,母公司因该笔投资而在其个别报表上确认的“投资收益”的数额为8万元,然而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就该项“投资收益”的抵消额为10万元,即在编制合并抵消分录时,没有对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8万”与子公司“净利润10万”之间的差额进行处理,从而导致合并净利润出现负数,为-2万元。按照这样的逻辑,假如“股权投资差额”的数额非常巨大,那么,按照这样的规定合并出来的合并利润表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但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编制2003年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就不会出现这个,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抵消的“投资收益”的数额即其个别账上确认的数额9.6万元,真实地反映了经济实质,体现了合并会计报表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宗旨。其抵消分录分为以下两步:

(1)借:投资收益 10

期初未分配利润 20

贷:应付普通股股利 3

提取盈余公积 1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

(2)借:管理费用 2(1.5+0.5)(商誉的摊销和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财务费用 0.4

贷:主营业务成本 2

投资收益 0.4

三 、盈余公积的补提

对于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按照我国的要将原先全部抵销的数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再重新加以转回。理由是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盈余公积应当根据单个来计提,因而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已形成其内部积累,减少了企业集团期末可分配利润。就上例1,按照我国准则规定编制的抵消分录如下:

借:提取盈余公积 1

贷: 盈余公积 1

假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则不需要作这笔抵消分录。

本文认为我国的这种处理方法不太合理,因为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要将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合计数中重复的部分予以抵消。那么,合并报表净利润须将重复计算的利润加以剔除,根据合并净利润来披露企业集团本期提取的盈余公积正是对实质的真实反映,并且有利于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个别报表的勾稽关系(若要对盈余公积进行补提的话,会出现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与合并会计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不相等)。另外,合并会计报表的编报对象强调的是企业集团这个经济实体为而非主体,因而,即便是我国《公司法》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关盈余公积计提的事项进行了规范,也不能将其等同为对合并报表关于提取盈余公积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应将原先全部抵消的数额按母公司持股比例再重新加以转回。

四 、 内部长期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消

按照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抵消时产生的差额也作为合并价差处理。但实质上,当母子公司的任何一方从二级市场上购入另一方发行的债券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构成债券的推定赎回,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与债权投资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是一项推定损益:当购买方在购买债券时所支付的价格大于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债券面值加未摊销溢价或减未摊销折价),则发生推定损失;相反,则为推定利得。在实务中,由此产生的推定损益应计入当期的合并损益中,并在以后年度调整因债券利息产生的利润。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正是遵循了这一原则来处理的。

例2:子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在二级市场以1095万元的价格购入母公司2002年1月1日平价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面值1000万元,年利率为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2002年末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的抵消分录为:

借:应付债券 1100(1000+100)

投资收益 45(50-5)

贷:长期债权投资 1140(1095+50-5)

财务费用 5(50-45)

02年母公司简化的合并工作底稿 单位;万元

项 目

母公司

子公司

合计数 抵消

合并数

借方 贷方

长期债权投资 1140 1140 1140 0

应付债券 1100 1100 1100 0

财务费用 100(50+50) 100 5 50+45

投资收益 45 45 45 0

注释:母公司财务费用100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从2002.01.01到2002.06.30这期间对集团外形成的50万元,这部分是不用抵消的;另一部分是从2002.07.01到2002.12.31对集团内部形成的50万元。

而按我国准则2002年末所作的合并抵消分录为:

借:应付债券 1100

合并价差 40

贷:长期债券投资 1140

借:投资收益 45

贷:财务费用 45

02年母公司简化的合并工作底稿 单位;万元

项 目

母公司

子公司

合计数 抵消

合并数

借方 贷方

长期债权投资 1140 1140 1140 0

应付债券 1100 1100 1100 0

财务费用 100(50+50) 100 45 50+5

投资收益 45 45 45 0

注释:母公司财务费用1万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从2002.01.01到2002.06.30这期间对集团外形成的50万元,这部分是不用抵消的;另一部分是从2002.07.01到2002.12.31对集团内部形成的50万元。

根据上述,按照我国的会计处理原则,将债券推定损益计入合并价差而非计入合并损益,容易造成母公司操纵利润的现象。上例中,两种方法下的合并净利润相差4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母公司想避免债券赎回损失,可以让其子公司购入它的债券,则由此而产生的推定损益计入合并价差中,这样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上的净利润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净利润就不会受到,从而母公司便可以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显然,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较我国的更为、合理,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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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兵、杨凌浩,2003:《合并会计报表中存在的分析》,《财会月刊》第9期。

2、张国玲,2005:《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探讨》,《会计之友》第6期。

3、阎达五、耿建新、戴德明,1997:《高级会计学,》人民出版社。

第8篇

关键词债券投资风险防范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它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债券按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

1债券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1.1不可分散风险

不可分散风险,又称为系统性风险,指的是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债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1.1.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债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债券价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政府对本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通常有一定的规划和政策,以指导市场的发展和加强对市场的管理。政府关于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应该是长期稳定的,在规划和政策既定的前提条件下,政府应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引导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1.1.2税收风险

对于投资免税的政府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税率下调的风险,税率越高,免税的价值就越大,如果税率下调,免税的实际价值就会相应减少,则债券的价格就会下降;对于投资于免税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所购买的债券被有关税收征管当局取消免税优惠,则也可能造成收益的损失。

1.1.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市场利率的可能性变化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债券是一种法定的契约,大多数债券的票面利率是固定不变的,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会吸引一部分资金流向银行储蓄等其他金融资产,减少对债券的需求,债券价格将下跌;当市场利率下降时,一部分资金流回债券市场,增加对债券的需求,债券价格将上涨。同时,投资者购买的债券离到期日越长,则利率变动的可能性越大,其利率风险也相对越大。

1.1.4通货膨胀风险

由于投资债券的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随着商品价格的上涨,债券价格也会上涨,投资者的货币收入有所增加,会使他们忽视通货膨胀风险的存在,并产生一种错觉。其实,由于货币贬值,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也会下降,当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下降时,就会造成有时候即使我们的投资收益在量上增加了,但在市场上能购买的东西却相对减少。当通货膨胀率上升到超过债券利率水平,则债券的实际购买力就会下降到低于原来投资金额的购买力。

1.2可分散风险

可分散风险又叫系统性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个债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回收风险、再投资风险、转让风险和可转换风险。

1.2.1信用风险

当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为信用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公司债券中,公司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完全履约支付本金和利息,则债券投资者就会承受较大的亏损,就算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良好,但我们也不能排除它存在财务状况不佳的可能性,若真有这种可能,该公司的还本付息能力就会下降,那么就会发生它不能按约定偿还本息,从而产生了信用风险。

1.2.2回收风险

对于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债券票面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而发行公司提前收回债券,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从而产生了回收性风险。

1.2.3再投资风险

由于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将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0%,短期债券利率8%,为减少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6%,就不容易找到高于6%的投资机会,从而产生再投资风险。

1.2.4转让风险

当投资者急于将手中的债券转让出去,有时候不得不在价格上打点折扣,或是要支付一定的佣金,因这种付出所带来的收益变动就产生了转让风险。

1.2.5可转换风险

若投资者购买的是可转换债券,当其转成了股票后,股息又不是固定的,股价的变动与债券相比,既具有频繁性又具有不可预测性,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在经过这种转换后,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将会增大一些,可转换风险因此产生。

2债券投资风险的防范

2.1合理估计风险的程度

在进行投资之前,投资者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投资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1)从宏观方面,必须准确分析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动情况;了解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点、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趋势;关注银行利率的变动以及影响利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动。

(2)从微观方面,首先要从总体上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其次要对影响国债或公司债券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充分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发展前景和经营管理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其中公司的信用等级状况可由专业的债券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完成,其余的各种因素必须依靠投资者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后,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风险的结果。

2.2全面确定债券投资成本

确定债券的投资成本也需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开展,债券投资的成本大致有购买成本、交易成本和税收成本三部分。

(1)债券不是免费的,我们要获得债券还须等价交换,它的购买成本在数量上就等于债券的本金,即购买债券的数量与债券发行价格的乘积,若是中途的转让交易就乘以转让价格。对附息债券来说,它的发行价格是发行人根据预期收益率计算出来的,即购买价格=票面金额的现值+利息的现值。对贴息债券,其购买成本的计算方法为:购买价格=票面金额×(1-年贴现率)。

(2)债券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就进入二级市场进行流通转让,如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还得交付自己的经纪人一笔佣金,不过,投资人通过证券商认购交易所挂牌分销的国债可以免收佣金,其他情况下的佣金收费标准是:每一手债券(10股为一手)在价格每升降0.01元时收取的佣金起价为5元,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经纪人在为投资人办理一些具体的手续时,又会收取成交手续费、签证手续费和过户手续费。

(3)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税收成本,虽然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是免税的,债券交易也免去了股票交易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但我们投资公司债券时要交纳占投资收益额20%的个人收益调节税,这笔税款是由证券交易所在每笔交易最终完成后替我们清算资金账户时代为扣除的。

2.3准确计算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价差和利息再投资所得的利息收入。这仅仅只是其名义收益,即投资债券的名义收益=面值×持有年数×债券年利率+价差+利息,这里的价差在债券溢价发行的时候应该是负值。但实际上,收益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概念,它必须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的变化,或者说成通货膨胀因素,所以,当我们来计算实际收益时,还必须剔除通货膨胀率或价格指数,即实际收益=名义收益/价格指数,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债券投资收益。

2.4把握合适的债券投资时机

所谓把握合适的债券投资时机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即自己单位或个人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数量,一般而言,我国大部分单位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十分有限,能用于债券投资的仅仅是一些暂时闲置的资金。采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债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又能取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由于所投资的债券期限短,投资者一旦需要资金时,能够迅速转让,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这种投资方式能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需要密切注意利率的变化,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但若是进行短期投资,就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反之,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

2.5选择多样化的债券投资方式

所谓债券投资方式多样化,一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别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如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种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将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种债券可能会产生种种不利后果,如把所有资金全部用来购买国债,这种投资行为尽管非常安全、风险很低,但由于国债利率相对较低,这样做使得投资者失去投资公司债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资金用来投资于高收益的低等级公司债券,收益可能会很高,但缺乏安全性,也很可能会遇到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最终连同高收益的承诺也可能变为一场空。而投资种类分散化的做法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稳定收益的目的。二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投资者手中经常保持短期、中期、长期的债券,不论什么时候,总有一部分即将到期的债券,当它到期后,又把资金投资到最长期的证券中去。假定某投资者拥有20万元资金,他分别用4万元去购买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种债券,这样,他每年都有2万元债券到期,资金收回后再购买5年期债券,循环往复。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资者有计划地使用、调度资金。

总之,债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那么,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对各类风险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对其加以测算和衡量,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规避风险,力求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使投资收益最高。

参考文献

1詹姆斯·C·范霍恩.现代财务管理(第十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伯恩斯坦,达摩达兰.投资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第9篇

【关键词】债券利息;利息调整;重分类;公允价值;成本

一、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包含债券利息的核算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解释“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时又规定: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笔者认为,上述的账务处理欠妥,因为,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领取的利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第二种情况是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只是说明上述的第一种情况,而第二种情况则恰恰没有说明其处理方法,在实务工作中,许多会计人员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误将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笔者认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可比性原则。下面举例说明:

2008年1月1日,甲企业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B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10000份,支付价967680元(包含2007年度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30000元),债券面值总额1000000元,剩余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实际利率5%。于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全部债券利息;甲企业将其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账务处理: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9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0000

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应当是: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3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第10篇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界定及特征

(一)如何界定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时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

例如,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债券投资,其到期日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固定或可确定。而购入的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明确,准备将投资持有至到期,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除外;(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中华会计网

据此,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如发行方行使赎回权,投资者仍可收回其几乎所有初始净投资(含支付的溢价和交易费用),那么投资者可以将此类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但是,对于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方赎回的债务工具投资,投资者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2)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3)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应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此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应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利息调整”实际上反映企业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相应摊销。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率法指按实际利率计算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的方法,摊余成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和加上或减去累计摊销额以及扣除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3.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例]赛博公司2007年1月1日购入不准备在年内变现的A公司债券一批,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票面利率8%,债券面值100000元,期限5年,实际支付价款92278元,无交易费用。该债券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赛博公司购入债券时的实际市场利率为10%.赛博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10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7722

银行存款92278

(2)按期计算投资收益并摊销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持有至到期投资折价摊销表如表1所示。

计息日期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利息调整债券摊余成本2007.1.1922782007.7.140004614614928922008.1.140004645645935372008.7.140004677677942142009.1.140004711711949252009.7.140004746746956712010.1.140004783783964542010.7.140004823823972772011.1.140004864864981412011.7.140004907907990482012.1.140004952952100000

(3)2007年7月1日收到第一期利息并摊销折价时:

借:银行存款4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614

贷:投资收益4614

(4)2007年12月31日,确认第二期利息并摊销折价:

借:应收利息4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645

贷:投资收益4645

(5)2011年11月1日,赛博公司将A公司债券全部出售,所得价款为102417元,其中包括4个月的未收利息4/6×4000=2667元。

确认4个月的利息并摊销折价:

借:应收利息2667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635

贷:投资收益3302

出售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102417

投资收益567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成本)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A公司债券(利息调整)317

应收利息2667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第11篇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从处置收入中扣除,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会计处理举例如下:(单位:万元)

[例1]2012年6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手续费3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00

投资收益 3

贷:银行存款 603

上述会计处理表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在取得时就一次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不产生影响。

[例2]2012年6月23日,甲公司以630万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出售,支付的交易费用3.15万元,余款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626.8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00

投资收益 26.8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从收入款项中扣除,虽不单独做会计处理,但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不记入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从处置收入中扣除,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有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会计处理举例如下:

[例3]2012年7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购入丙公司股票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支付手续费3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030

贷:银行存款 6030

上述会计处理表明,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在取得时就一次全部计入成本,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例4]2012年7月23日,甲公司以6000万元将上述丙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余款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970

投资收益 6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603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从收入款项中扣除,虽不单独做会计处理,但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交易费用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交易费用既不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也不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一般不会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有关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会计处理举例如下:

[例5]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0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25万元,票面年利率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A公司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有意图有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采用插值法,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10%。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9年1月1日,购入A公司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

贷:银行存款 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

(2)2009年12月31日,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利息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1

贷:投资收益 10

(3)2010~2013确认A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利息同(2)

(4)收到本金

借:银行存款 12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

上述会计处理表明,交易费用计入利息调整项目,在债券持有期间,通过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了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而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不涉及交易费用。

四、长期股权投资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论是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发生的交易费用均直接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不记入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从处置收入中扣除,不单独进行会计处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交易费用会计处理举例如下:

[例6]甲公司和B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于2009年4月1日在二级市场上,以银行存款购入B公司股票50000股,买入价每股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0.1万元,占B公司有表决权资本10%,并打算长期持有。甲公司对B公司的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无重大影响,对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1

贷:银行存款 50.1

上述购入股票的交易费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计入当期损益。

五、发行债券交易费用(发行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行债券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发行费用),需根据该债券资金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若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企业一般资金周转,则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若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则交易费用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有关发行债券交易费用(发行费用)会计处理举例如下:

[例7]2011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公司债券6000万元,债券利息在每年12月31日支付,票面利率为年利率6%,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5%,该批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为6259.62万元,另支付发行费用3.13万元。该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发行债券款

借:银行存款 6259.62

贷:应付债券——面值 6000

——利息调整 259.62

(2)支付交易费用

借:财务费用 3.13

贷:银行存款 3.13

上述业务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例8]以例6为例,假定该债券所筹资金专门用于公司厂房建造。则甲公司支付交易费用(发行费用)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3.13

贷:银行存款 3.13

因为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所以交易费用(发行费用)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而不计入财务费用,发行时的发行费用不会影响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企业发生的交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计入资产成本,不影响当期经营成果;也有可能计入当期损益,而影响当期的经营成果。

参考文献:

第12篇

一、发行方的会计处理

可交换债券的发行方一般是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在债券未交换成股票前构成企业的负债,可在“应付债券”下设置“可交换债券”二级科目和“面值”与“利息调整”两个明细科目。企业发行的债券由于溢折价和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的存在,实际收到的金额一般与债券票面价值会存在差异,此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按债券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可交换公司债券一般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利息调整”科目进行摊销,按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可交换债券利息的支付与一般债券无异,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持有人若未在转换期内交换为标的公司股票,发行方交付资产偿还本息后债务随即解除,借记“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当可交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发行方应借记“应付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按转换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从“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的贷方转出,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持有方的会计处理

可交换债券作为一项金融资产,企业应按金融资产准则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交换债券的购买方获取债券目的一般在于赚取买卖差价和择机转换股权,是否转换主要依赖于未来股价走势和自身财务状况等客观因素,可见企业初始取得时并没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故可交换债券一般不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此外现行准则对不同分类的金融资产其所支付的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进入损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交易费用进入账面价值中。但笔者认为,企业资产价值的初始确认应当以取得该项资产时所付出代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是可直接归属于所获取资产的新增外部费用,企业若不取得相关资产就不会发生该项费用,故交易费用应属于获取资产所付出的代价,其金额应计入资产账面价值中。这样可交换债券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企业取得的可交换债券中如果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假定企业认定可交换债券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同),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交换公司债券(成本)”、“应收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等。

对于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交换债券,资产负债表日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值得一提的是,现行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笔者认为,尽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化,但由于相关的经济利益(损失)还没有实现,这样做是不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这种情况下所反映出的盈利能力也只能是一种潜在盈利能力,况且这种潜在能力已经通过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予以反映,不需要再将公允价值变动体现在利润表中。会计分录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交换债券(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