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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

时间:2023-06-05 10:15: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产品批发市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产品批发市场

第1篇

中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怎么建?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顾问王兢博士,曾在日本留学八年,又走访了很多农产品流通较为发达的国家,他提出了几点建议:

“竞买”要逐渐代替“对手价格”的交易方式

我国农产品“对手价格”的交易方式落后于国际水平,这种交易方式是无法和当今国际流通市场接轨的。由于我国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不健全,信用机制建立的也不完善,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大多由买卖双方一对一的谈判而形成,这种个别协商形成的价格难以保证价格的公正性,不能完全反映供求关系,市场利润分割不透明,价格波动过大。在农产品交易市场交易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现象时有发生。

“对手价格”可以说是一种传统的甚至原始的交易方式,发达国家只允许在一种市场上存在――旧货市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跳蚤市场”,除此之外,法律不允许使用这种交易方式。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交易方式是集合竞价即“竞买”。“竞买”可以说是农产品的拍卖,竞买者通过注册的方式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底价”的基础上公开叫价,竞买的过程由买卖双方之外的专业人员主持,以拍卖产品最终形成价格的3%-7%来收取“交易佣金”,通过这种方式形成的农产品价格具有较高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在买卖双方确立了较高的信用度的同时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供求关系。我国目前已经有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比如北京的莱太花卉市场、山东寿光的蔬菜批发市场等在部分农产品上做了些尝试,这种农产品的竞买方式应该是未来我国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发展方向。

建立国际接轨的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起步较晚,建立规范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批发市场可以说是任重道远,我认为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

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主体,尽快制定农产品交易法规。目前我国流通管理的资源和手段比较分散,未来应争取相关政府机构体制进一步整合、理顺,就农产品批发市场而言,应该有一个明确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当前还需要尽快出台批发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借鉴日本、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批发市场管理的经验,制订和颁布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批发市场法》、《食品流通法》等,从流通主体的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交易规范、交易标准等方面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发达国家间存在的差距,说到底都与农业标准化密切相关。没有农业标准化去规范,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没有保证,失去的将不仅是国际市场,还将危及我们的食物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农业标准化建设方面,要注重抓好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服务。我们要全面掌握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力争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等同或等效制修订,真正做到与国际标准同步和接轨。

培育成熟的中介组织进入市场,进一步发挥农产品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要培育中介机构进入批发市场,如交易中介机构、储藏中介机构、运输中介机构,以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服务。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形成具有高度权威性的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适应农产品大流通的格局。

注重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突出的薄弱环节,要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快速发展,加快培育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体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我国应加快发展和健全信用组织、机制和制度,培育信用文化,形成“诚信为本”的理念。(中华合作时报2158期)

第2篇

[关键词]批发市场 现代物流 整合

一、现代物流的涵义、特征

现代物流是指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

现代物流的特点:

1.专业化

专业的场地、设备、人员,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2.规模化

现代物流从系统的角度统筹规划一个整体的各种物流活动,处理好物流活动与商流活动、物流活动与物流活动之间的关系,不求单个活动的最优化,但求整体活动的最优化。

现代物流着重于将物流与供应链的其他环节进行集成,包括∶物流渠道与商流渠道的集成、物流渠道之间的集成、物流功能的集成、物流环节与制造环节的集成等。

3.综合化

现代物流强调物流服务功能的恰当定位与完善化、系列化。除了传统的储存、运输、包装、流通加工等服务外,现代物流服务在外延上向上扩展至市场调查与预测、采购及订单处理,向下延伸至配送、物流咨询、物流方案的选择与规划、库存控制策略建议、货款回收与结算等增值服务。

4.信息化

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现代物流过程的可见性明显增加,物流过程中库存积压、延期交货、送货不及时、库存与运输不可控等风险大大降低,从而可以加强供应商、物流商、批发商、零售商在组织物流过程中的协调和配合以及对物流过程的控制。

5.网络化

为了保证对产品促销提供快速、全方位的物流支持,现代物流需要有完善、健全的物流网络体系,网络上点与点之间的物流活动保持系统性、一致性,这样可以保证整个物流网络有最优的库存总水平及库存分布,运输与配送快速、机动,既能铺开又能收拢。分散的物流单体只有形成网络才能满足现代生产与流通的需要。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现代物流相脱离的表现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布局不合理、经营专业化不强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布局不整齐,经营的农产品总类名目过多,缺乏统一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经营摊位不规范,有的根本就“无摊位”经营,农民只是把运来的产品堆放在大面积的露天空场上,杂乱堆放,不但确保不了雨季、雪季、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对农产品的损坏,而且这样的错落无序,且在交易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给农产品交易市场造成了很大的环境污染,而且进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人员混杂,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车辆多,交通不顺畅、人员拥挤,尤其是交易的高峰期市场内拥挤、车辆人员都进出不畅,给农产品交易带来很多不便。

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专业化不强,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户,缺乏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是一个大的农产品集散地,附近周边的农民在农产品收获季节,就可以自驾货车,在交纳了一定占地费,或租金费后,把自家种植的农产品拉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放置在露天空场,或批发交易市场提供的租用的简易仓库里,进行叫卖,或等待与大的批发商进行交易。以往多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组织松散,缺少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进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把关,所以进入批发交易市场的农产品参差不齐、鱼目混珠的现象经常发生,进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进而在影响着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2.农产品批发市场缺少规模化经营

我国的农户生产规模小、产品批量小、数量多、流动性大,农户多是小商小户、分散而零散交易,多是自驾交通工具,单一的运送货物到批发市场交易,缺少统一的领导与指导规范,当地的农协只是在网上帮助农民来公布一些供求信息,而实际工作中农协的作用还没充分的发挥,没能帮助农民统一销售农产品,有计划、成批量的上市,缺少规模效益,单个农户交易的物流成本过高。

3.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综合化服务的功能不完善,且技术性不强

物流综合化服务包括加工-保鲜-包装、仓储、运输和配送等。 我国以往的在批发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农产品多是以常温物流、自然物流或是散装的形式出现,农产品的附加值难以得到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出发,多是农产品采摘后的最初始状态,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生物特点,易腐易烂易变质、含水量高、而又保鲜期短,如果不对其进行低温处理与保鲜,最后进入消费者餐桌上的农产品很难保证它的“鲜活”性。而现在,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单一,仅为农户提供交易的功能,其他增值服务项目欠缺,能够具有集加工-保鲜-包装、仓储、运输和配送于一体的这种综合化物流服务的批发市场数量有限。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加工-保鲜-包装技术陈旧,多还是人工处理,缺少自动化的设施。仓储设备落后,冷冻冷藏技术陈旧。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配送,多提高一对一式的配送,配送活动独立进行,没有对同一类的产品,配送地点相近的客户进行集中配送、共同配送,车辆的装载运输效率不高,物流成本大,配送效率低,缺少规模效应。同时物流资源没有实现共享,也造成物流的处理空间和人员浪费,批发市场物流配送设施有限的困境更加突出,批发市场内运输车辆过多,造成交通堵塞。

4.交易市场内,对进出农产品市场的人员的信息缺少电子化的管理,也缺少物流信息共享的交易平台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辅助交易的信息化手段未充分利用。对进出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人员没有在电脑进行电子化的录入,对进出交易市场的人员未能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对农户和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产品品种、数量,消费者的来源、需求未能信息化地进行管理。不能真正的帮助农民匹配到合适的买家,以及由于未对交易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所以不能提供给农民农产品未来的需求预测。

同时,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也缺少电子屏幕设备,不能把当天农产品交易的价格公开公布,以及农药检测结果、气象信息等,也没能在电子屏幕上展示,没能实现物流信息的共享。

5.有形批发市场带来流通环节多,也给农产品交易带来昂贵的物流成本

在有形的批发市场内进行交易,运输成本大,它既包括农民的运输成本还包括批发商或零售商的运输成本,双份的运输成本。交易过程中,农产品的多次装卸、搬运对脆弱的鲜活农产品破坏较大,农产品的损失就是农民利益在损失。交易不能一次性完成,农民要租用批发交易市场提供的仓库,仓库的租金费用对农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交易的结算手段还多停留在现金支付这种方式上,如果是大型交易,现金交易的方式不方便、不灵活、也不安全。所以说,有形的批发市场交易对农民来说,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等物流成本会比较大。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这种方式还未得到普及,农产品网上交易的利用率不高,网上银行、网上支付这种电子交易的手段更是难以加以利用与实现。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现代物流整合的措施

1.农产品批发市场走向专业化运营

首先,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上的专业化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市场内的管理者要对农户进行整齐布局,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农民分类经营,按照交易的农产品类别,对号就摊,同类的农产品统一在固定的地点摊位,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整齐规范。对进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车辆设有地下的停车场,车辆集中停放,保证即使是交易的高峰期市场内有秩有序的交易,保证市场内交通顺畅。

其次,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应有一批专业的为农民提供信息参考、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的专业服务人员。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专业的工作人员,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人员进行电子录入,记录下农户和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产品品种、数量,消费者的来源、需求,进行电子录入,对供求信息进行匹配与分析,帮助农民找到买家,同时也是在给消费者提供合适的卖家。并根据买方的交易种类、交易量,对未来的交易进行预测分析,把这些分析结果公布在交易市场内的大的电子显示屏上,对农民接下来的种植提供信息上的指导。

同时,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引入农产品进入准入制度,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在规格、质量、包装、安全、品牌上有严格的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必须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另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还应有专业的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检疫人员,他们要及时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现场检疫。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还应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心内应设有农药快速检测仪,农药及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土壤、肥料及硝酸盐、重金属、微量元素分析仪,对运输到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准入进入,对那些农药超标,农药残留物过多及土壤、肥料及硝酸盐、重金属、微量元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登记持卡准入,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禁止进入批发市场内。

2.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化经营

当地农协不仅要在网上为农民提供供求信息,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应该整合所有的农户,帮助他们统一销售农产品,农户在农协的帮助下,统一装车、统一运输农产品,采取拍卖、竞标的形式,这种形式的价格形成比较公开、透明,同一批产品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卖出最高价格,既提高了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又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的实现。

由农协代替分散的农户在批发市场上的交易,还减少了市场中人员的数量,还可以避免批发市场人员的拥挤。当地农协有计划、集中化、成批量的交易,实现了规模效益,又为单个农户节约了交易的物流成本。

3.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综合化服务的技术性

首先,对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包装服务提高技术含量。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生产基地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而且是从生产基地出发后的第一环节,由于农户能力的有限,从生产地运来的农产品多是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最初级的农产品,这样无论从外观上还是对农产品的保存期上,都不利于农产品在交易中的增值。所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可以设置地下的简易加工厂,在送入消费地之前,对农产品进行第一次加工处理与包装。包括蔬菜的净菜处理、水果喷洒保鲜剂、禽肉蛋的真空包装、水产品的冷冻加工等。

其次,充分利用空间建立冷库,并提高冷藏技术

农产品市场的建设上应考虑其行业的特点,一般农产批品交易不能一次性完成,而农产品的生物特点,易腐易烂易变质、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所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一定要考虑建低温冷库,建筑设计也应该考虑节约物流空间,分上下两层建设,地面层建单体大棚,用于农产品现场的交易,地下层建低温冷库,对当天没完成交易的农产品进行低温储藏处理。

法国伦吉斯市场,能够采取一种简易灵活的隔板式保温库,根据需要进行控制,对没有交易完的肉类产品,就地采取保温措施,控制开关一按,隔板起来自动隔成一个冷库。这也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冷藏保鲜技术,对我国今后充分利用空间,采用先进冷藏技术提供一定的启示。

再次,适宜的采取共同配送模式,节约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有效的利用农产品的物流空间,在批发市场地下,建立大型的供配送的车库,并且在配送中,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客户的需求量进行统计,对那些产品需量小、种类多,配送地点接近的客户,采取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的方式,提高车辆的装载运输效率,节约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同时也是物流资源的共享,充分节省物流的处理空间和人员,缓解批发市场物流配送设施有限的困境,减少批发市场内运输车辆过多,缓解交通堵塞的困境。

4.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应该专门设有辅助交易顺利进行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并配有能为农民提供信息化指导服务的专业人员。

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要设有宽带网,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人员进行电子录入,记录下农户和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产品品种、数量,消费者的来源、需求,进行电子录入,对供求信息进行匹配与分析,帮助农民找到买家,同时也是在给消费者提供合适的卖家。并根据买方的交易种类、交易量,对未来的交易进行预测分析,把这些分析结果公布在交易市场内的大的电子显示屏上,对农民接下来的种植提供信息上的指导。

除此以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设置大的电子交易屏幕,还可以公布每天最新的农产品交易价格、交易量,农药检测结果,还有一些气象信息等,实现物流信息的共享。

5.发展农产品批发无形市场,适应现代物流的网络化的要求

这种无形的批发市场,实质上就是采取一种网上直销的经营方式。通过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给农户普及宽带业务,把农产品交易的信息到农产品物流服务信息网中,农产品物流服务信息网又与县市一级大中型企业、大型超市、以及当地农产品需求大户如大型餐饮、学校食堂等联网,客户只要在网上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购买的农产品,然后在网上下订单,注明自己的购买数量、种类、规格,以及客户的一些特殊的要求和说明等。这种网上直销的方式还可以采取网上视频的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视频,坐下来商谈农产品交易的相关情况,使得网上交易更人性化。

这种网上直销的交易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即农产品生产地---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研究的是通过越过批发市场这一环节,通过农户与零售商,大型超市、餐饮、学校食堂、大户消费者直接建立联系,直接把农产品销售到间接或直接的消费者手中。避开批发市场主要是站在农民自身利益这点考虑,如果农民把自己种植的农产品运到批发市场上进行交易,就要经历中间批发商的盘剥,批发商会把产品的价格压得很低,低于均衡价格。

参考文献:

[1]李立文:传统批发市场发展现代物流模式探讨[J].物流技术,2007(3)

[2]李金: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新疆农垦经济,2005(4)

[3]马龙龙 孟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2(1)

[4]潘立亚 贺盛瑜: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对我国的借鉴[J].农村经济,2006(8)

第3篇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

我县是国家贫困县,长期以来,由于受全县经济发展的制约和地域条件的限制,我县农产品市场一直是沿街为市,没有一个象样的专业批发市场,这对于一个传统农业县来讲,无疑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短缺,无从筹措,这是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根本问题。二是地理条件限制,我县县城集中在一个狭小的清水河流域内,发展空间太小、没有足够的土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全县只有一个农贸市场,规模还不是很大,还有一个松散型的果品批发市场,也形不成规模。

二、各级政府对国家级贫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的扶持政策,扶持项目的实施效果:

几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国家级贫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但对于我们县来讲,光给政策是不够的,因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缓慢,资金筹措十分困难,有限的财政资金保吃饭都相当困难,搞建设就无从谈起。20xx年,通过我们申请省发改委对我县桥南苹果批发市场给予50万元的资助,但杯水车薪,根本不解决问题,所以谈不到实际效果。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

今年,我们加大了市场建设的力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所以,我们在对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们拟规划再建设一个大型苹果批发市场,一个农贸市场,两个粮油批发市场。大型苹果批发市场由××县大山农副土特产品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是我县近年来新崛起的一家大型农副产品流通民营企业,新近被列入全省“双三十”大型农副产品流通企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一个农贸市场由××县市政公司承建,主要是满足全县农副产品贸易需求,改变沿街为市的现状。两个粮油批发市场分别由××县壶口面业有限公司和××县人祖山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承建,除满足全县粮油贸易及购销之需求外,主要是带动和促进周边县市的粮油贸易需求。这几个市场建成之后,将极大地改善我县的市场建设状况,有效地规范市场经营和竞争秩序,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几点建议:一是国家要对贫困县实行重点扶持,有限的资金要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二是要定点扶持,循序渐进,不要撒胡椒面。三是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被任何机构和个人截留挪用。四是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重点扶持支柱型的,带动性强的市场建设项目。另外,对建设扶持资金和项目申报,既要严格,也不能太繁琐,以免挫伤企业的积极性。总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的扶持政策,在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4篇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一)买方的议价能力

一般来说,买方数量越少,个体购买量越多,则买方的议价能力越强。我国产地批发市场中的买方主要是长途经销商,他们从产地市场长途贩运到销地市场销售;城市销地批发市场中的买方主要为二级批发商、零售商贩和一些大型超市。批发市场中的长途贩运商、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贩以个体为主,目前数量较多,但其正逐渐向公司化、规模化、正规化发展,未来数量上会有所减少,经销规模会逐步增大;购买量大是大型超市作为买方的主要特征。再者,交易越公开,买方的议价能力越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一个公开的交易场所,通过信息及时,所售产品和价格一目了然,买方很容易了解市场行情。此外,现在买方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理性,其忠诚度也较低。所以,综合上述因素,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买方的议价能力总体较强。

(二)供方的议价能力

供方主要包括农产品经销商以及农户、农民合作社、等。一般来说,供方的数量越多,每个供方的供应能力越相近,其议价能力越弱。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供方中,数量众多,规模相对较小,但随着供方发展及其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供方能力在逐渐增强,数量有减少趋势。在产品标准化方面,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缺乏统一公认的等级划分标准,产品质量主要凭借经验判断,主观因素胜于客观标准,继而降低了供方的议价能力。此外,我国已经有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了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合作,其中一些批发市场还发展了自己的农产品品牌,市场供方的议价能力会日益降低。同时,供方和市场之间的交易是公开的,从这方面讲供方的议价能力较弱。综合上述因素,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供方的议价能力总体较弱。

(三)新进入者的威胁

新进入者在给行业带来新生产能力、新资源的同时,也希望在已被现有企业瓜分完毕的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这就有可能会与现有企业发生市场竞争,最终导致行业中现有企业盈利水平降低,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竞争性进入威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两方面因素:进入新领域的壁垒大小与预期现有企业对新进入者的反应情况。在进入壁垒方面,新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受到规模经济、品牌认知度差异、资本需求、客户转移成本、人力资源支持条件和政府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进入壁垒属于中等。在行业内反击方面,在同一地区的已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它们对新进入者的反击很强烈,通常会导致恶性竞争,从而导致两败俱伤。所以,业内企业的反击程度较高。综合上述两方面,新进入者的威胁中等。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竞争

大部分行业中的企业,相互之间的利益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其目标都在于使得自己的企业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一般来说,在一个行业中,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可以产生超额利润,激烈的竞争会导致整个行业利润下降,而在一个行业中存在大量的竞争者会降低合作的机会。截至2007年底,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已经发展到4150个,总体上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同时,从全国范围来看,规模接近的批发市场很多,分布也较为集中,并且经营方式基本相同,批发市场之间竞争比较激烈。

通常,产品需求的波动会加剧行业的竞争。农产品属于需求稳定型产品,很难加剧行业竞争。此外,众多企业分食固定的市场份额也会使得整个行业竞争加剧。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一方面,批发市场规模较为固定,多人分食会使得竞争加剧;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殊性,对选址方面要求很高,所以各竞争市场纷纷“跑马圈地”,甚至导致恶性竞争。综合以上方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内竞争状况总体在中等水平。

(五)替代品的威胁

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来说,其替代品主要为连锁型生鲜食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网站等。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其已有能力在农产品交易中跨越批发市场,直接与超市或其他零售终端实现“农超对接”,继而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威胁。

目前,很多连锁超市仍然从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随着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的发展,通过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生产基地、签订订单农户或寻求自己的专业批发商,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也将有能力摆脱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依赖。所以,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替代品之一,具有中等偏上威胁等级。另外,近几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也在全国各地兴起,尽管目前交易品种有限,交易制度也不甚规范,但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地区辐射范围大,可由局部市场,向全国、甚至全球的市场发展。因此,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也对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一定威胁。

综合上述五力分析结果可以发现,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吸引力较强,行业内竞争激烈程度中等并呈上升趋势(见上图)。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门槛并不高,所以未来行业内批发市场的竞争将主要在批发市场与替代品之间展开,并且可以预见随着替代品的发展完善,竞争会日益激烈。

二、竞争环境推进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多维发展趋势

(一)横向网络化发展趋势

农产品批发市场横向网络化发展趋势可以分为连锁兼并、区域集结和功能拓展3种形式。在连锁兼并方面,一些市场利用其资本、品牌和管理优势,向其它市场输出资本和管理,在本埠和异地同时经营若干市场,一些市场还形成了母子市场体制和市场集团体制。例如,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资本运营为主要手段,先后购并了一些批发市场的股权,初步形成了全国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在河北、内蒙等地通过兼并重组建立了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初步实现了网络化经营。在功能拓展方面,一些市场通过增加交易品种,实现市场转型;另一些通过扩大市场经营场地,增加服务功能;还有一些通过功能延伸,大力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不断强化其物流功能。另外,还有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向国际贸易领域延伸。在区域集结方面,以区域为核心的地方大市场可联合当地各农产品批发市场,结成战略联盟,集中优势增强竞争力。

(二)纵向一体化发展趋势

现代意义的批发市场己不单纯是商品的集散和交易中心。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质量,保持交易规模,批发市场需向生产和零售领域延伸,实现纵向一体化经营。由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型、规模、实力不同,因此纵向一体化发展趋势展现出3种方式:一是向生产领域延伸。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培育优良品种,发展产供一体化经营;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兴办农产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以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货源。二是向零售领域延伸。批发市场积极发展零售终端市场,以扩大商品流通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如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已建立了100多家社区菜店,实行统一配送,不仅扩大了经营规模,也降低了销售价格,让利于民。三是向全供应链发展。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方面向上游延伸,投资或参股建立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另一方面向下游延伸,与农产品零售终端结合,为其加工、配送农产品,以实现供应链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三)竖向虚拟化发展趋势

未来在市场不断发展的培育和催化下,随着入市者交易规模扩大、信誉程度提高、交易制度完善等因素的发展,信用交易、电子拍卖交易、网上交易等将逐渐成为一些市场的主体业务,其中,电子拍卖市场方面,由于标准等原因,我国目前电子拍卖交易模式较多应用于粮食、棉花、食糖等大宗农产品,生鲜农产品领域应用较少,但也有云南花卉、山东寿光、深圳福田市场开展了电子拍卖试点。农产品电子商店模式是农业企业利用电子技术从事商品零售业务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农业企业价值链的营销元素和买方价值链的采购元素直接通过网络相联,给买方和卖方都增加了收益。电子交易市场方面,近年来,已有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农产品交易的电子市场涌现出来,但目前我国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亟待加以规范管理。

结合上述五力模型分析结果及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三维发展趋势,本文进一步分析了波特五力模型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三维发展趋势之间的关系(见下表)。

第5篇

>> 农产品批发市场研究综述 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选择的理论诠释 基于交易模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 法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技术的演化:基于激励相容视阀的研究 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效率提升问题的思考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系统研究 成都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便捷交易放心的菜篮子市场 批发市场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 北京10大农产品批发市场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产品批发市场怎么建?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简介 农产品批发市场如何建? 走进新裕农产品批发市场 经济边缘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拓展与建设 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功能特点的思考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功能特点的思考 关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地位的思考 商务部关于加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通知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3]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2003年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EB/OL].(2008-01-18)[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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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存在的主要问题

立法滞后。我国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颁布实施了《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此后国家再也没有出台有关农产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大规模集散农产品的场所,在市场选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运行管理、交易主体等方面都不同于一般的集贸市场。《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内容不适应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要求,不能用于调整、规范批发市场中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由于没有批发市场立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地位认识不清,普遍将批发市场作为经营性企业对待,片面强调批发市场要收费、赢利和纳税,而忽视了批发市场的社会公益性质和公共服务功能,致使批发市场在设立、市场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市场设立门槛过低。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基本执行一般经营性企业的设立程序,具有一定条件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即可开业,造成市场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严重。二是政府职能部门竞相收费。一些地区工商、城管、公安、环保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进场收费,大大增加了商户的负担。特别是,市场管办分离已实行多年,但工商部门还依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收取市场管理费,造成批发市场开办方、经销户与工商部门冲突事件屡有发生。三是市场公益性职能难以有效发挥。由于没有法律明确批发市场应履行的信息、食品检测等公益性职能,很多市场不及时采集并公布价格信息,也没有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四是交易环境有待改善。市场进入门槛过低,农产品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建立,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欺行霸市等现象也非常普遍。

政策缺位。由于没有立法,现行的一些政策严重制约和束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一是税收政策不合理。按现行税收规定,对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经销户经销农产品不仅需缴纳增值税,还需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多项税负;批发市场开办方也同其他企业一样,需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负。由于税收政策不合理,很多批发市场开办方、经销户与税务部门协商实行包税(定额)制,征收方式一般由批发市场代收代征,造成批发市场“避税”是人所共知、无法回避的事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债资金扶持的重点是电子统一结算,但由于很多批发市场开办方及经销户担心实行电子统一结算后,市场营业收入及销售额会公开透明而税务部门按实收税,对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积极性不高。二是土地政策不合理。由于没有专门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政策,市场扩建用地按商业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拍挂”,有的地区土地价格每亩高达100多万元,市场难以承受,从而也造成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地“以租代征”现象十分普遍,土地交易市场也不规范。三是政策缺位造成市场运作不规范有其合理性。综合上述情况,如果不是协商采用包税(定额)制而由税务部门据实纳税,如果批发市场建设所需土地确需通过拍卖高价购买,必然导致批发市场开办方亏损。正因为如此,税收、土地政策的缺位也使批发市场在避税、土地“以租代征”等方面的不规范运作有其“合理性”。

总量不足。近年来我国城市化步伐加快,城镇居民消费能力快速增长,区域间农产品调剂的需求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不足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日本国土面积仅相当于我国的1/26,人口仅相当于我国的1/10,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即已达到2700家,其中具有较大规模的中央批发市场和地方批发市场即已达到1600家。而我国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总量仅4290家,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市场仅500家左右。

布局不合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间、产地和销地间,以及大中城市和乡村间农产品流通设施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突出,特别是西部地区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严重缺乏,“以街为市、以路为集”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如2005年全国成交额超过亿元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189个,东部地区850个,占71%;中部地区227个,占19%;西部地区112个,仅占10%。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一些地区重复建设比较严重,有场无市非常普遍,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还因争夺客户而恶性竞争,同时还会导致市场价格信息失真。

交易方式落后。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都由传统集贸市场发展而来,普遍采用“一对一”即期现货对手交易和现金结算,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熟和通用的期货交易和拍卖交易,以及电子商务、远期合同交易、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在我国刚刚起步,流通现代化程度较低。由于以即期现货交易为主,其产生出来的价格信息普遍不具有应有的导向功能,有时还经常产生某些消极作用。

服务功能不全。一是大部分市场的水、电、路、排污以及市场信息化、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仍不健全,影响了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缺乏必要的分级整理、加工包装、储藏保鲜等设施,上市的农产品没有分级和包装,运输、流通过程中损失非常严重。据统计,我国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损耗25%~30%,年损失高达1000亿元,相当于3000~4000万亩耕地的产出,而发达国家蔬菜、水果产后损失率一般低于5%。

融资渠道窄。一是政府支持力度有限。发达国家都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并以法律规定了政府投资支持的责任。但由于我国没有立法,加之受长期“重生产、轻流通”观念的影响,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这一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基础设施支持力度非常有限。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了一批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直接解决农民“卖难”问题的产地批发市场发展仍严重滞后,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二是批发市场开办方和经销户融资难。由于批发市场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商业银行为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按照完全竞争性商业企业设计的放贷模式不适应批发市场的需要,致使“市场借贷难、银行放贷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样,对没有抵押物和健全财务制度的市场内经销户,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致使民间借高利贷现象十分普遍,既增加了经销户经营成本,又给农村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政策建议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虽然超级市场、统一配送、订单农业的发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会带来一些冲击,但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仍具有巨大生命力。美国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的流通比例虽大幅下降(最高时达到80%~90%),但目前仍稳定在30%左右;日本蔬菜、水果、水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比例分别达80%、60%、70%,韩国约50%的农产品仍经由批发市场流通。由于我国农业仍以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仍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载体和中心环节,仍将对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兴旺和繁荣,是一项全社会都受益的公益性事业,需要国家采取必要措施继续给予支持。

加强立法。要抓紧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对市场性质、开设程序、主体资格、交易方式、交易行为、管理者责任、市场监管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属性,为理顺政府与市场开办方的关系、市场开办方与经销商的关系创造条件。二是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设立必须事先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纳入统一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三是建立经销商资格审核登记制度和经营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四是明确入市农产品的信息披露和质量安全检测及溯源制度。五是规范交易结算方式,提高市场管理现代化水平。六是明确政府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为政府投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开辟渠道。七是统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税费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以减轻市场开办方和经销户负担。八是明确管理市场的政府主体,防止管理交叉、缺位或错位。在立法方式上,可先期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上升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法》。

做好规划。要研究编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特别是地方政府要做好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并严格批发市场设立条件,防止重复建设,避免恶性竞争,浪费资源。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将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纳入政府投资管理范畴。

制定政策。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法》未出台前,要抓紧研究提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研究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惠税收政策,可考虑给予批发市场开办方所得税、房产税减免以及经销户增值税减免等政策。二是研究提出给予农产品批发市场特殊的土地政策,降低批发市场运营成本。研究土地优惠政策时,要考虑如何避免某些开发商以开设市场为由圈地用于商业开发现象。三是要参照北京、天津、四川等地的做法,坚决取消工商部门收取的工商管理费,减轻经销商负担。四是建立全国范围内农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产品顺畅流通。五是通过降低抵押物折扣标准、延长贷款期限、财政贴息等方式,解决批发市场和经销户融资难问题。可考虑由金融部门向批发市场开办方统一授信,由批发市场根据经销户摊位使用权、经销规模和信誉程度二次放贷,解决经销户“借贷难”、银行“放款难”问题。

加大扶持。建议国家继续安排一部分资金,在利用国债资金完成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的批发市场中选择一部分骨干区域性批发市场继续给予支持。支持重点:一是改善市场交易棚厅、储藏保鲜、加工配送设施,发展电子拍卖、远期合同交易、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二是发展鲜活农产品采摘预冷、分拣加工、储藏保鲜、冷藏运输、批发配送等冷链物流试点。三是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向生产领域和零售领域延伸,延长产业链。

第7篇

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据悉,商务部会同农业部等起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已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将于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该国家标准提出要在三年内培育200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0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已形成接近5000家的规模。批发市场发生的商品流通在整个农村商品流通中占据了很大比例,我国8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交易是在批发市场进行的。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交易环境恶劣、交易手段落后、运作不规范、结构不合理。《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环境、经营设备设施和经营管理的技术要求。其中对服务设施、计量设施、保鲜储存设施、运输设施、卫生安全设施、检测设施、消防设施等“硬件”条件做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也对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软件”行为做了规范。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等

酒类批发将启动追溯制度

日前,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已联手对酒类市场展开了专项整治活动。据悉,此次全国规模的酒类专项整顿活动,主要是为了打破酒类市场长期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规范酒类流通环节。

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村镇批发市场

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毒酒事件的悲剧,三部委还特别强调,要对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馆,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特别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假酒流向农村。

酒类市场经销企业要有固定营业场所

对从事酒类批发的企业,除了要求有固定的、符合卫生和消防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之外,还要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及具有稳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网络等。

酒类经销商必须建立详细购销档案

该文件还要求,酒类经销单位要建立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即酒类经销单位要建立酒类购、销、存登记制度,对出入库、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数量、时间都要做详细记录,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

散装酒必须标明原料、酒度、价格等方可出售

另外,对散装酒经营的管理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如散装酒经营者要有固定生产地点,散装酒应包装好,并贴上标签才能销售。对盛酒容器也有要求,即必须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同时容器上要标明酒的名称、原料、酒度、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等。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等七部门

发出加强粮食批零市场管理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管理。通知指出,近几年,我国粮食购销逐步放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已基本形成。在粮食批发、零售环节,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比重大幅度下降,非国有粮食经营者经营比重上升较快。各地要适应粮食市场形势的变化,摸清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经营者情况,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加强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管理,引导和规范粮食经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促进粮食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据了解,《准则》用量化指标(1000分)来评价企业卓越经营的业绩,是一个成熟度标准。《指南》则详细说明了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管理模式。《标准》和《指南》后,国家质检总局将首先在5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200多个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组织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

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取消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定期进行纳税申报须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规定。通知指出,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因分次转让而频繁发生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情况,土地增值税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

国土资源部

第8篇

一、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对提升批发市场企业竞争力的作用

1.对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中核心作用的促进

在供应链环境下,批发市场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中占据关键地位,当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导入到批发市场后,信息技术主要作用于供应链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过强化市场信息流的集成度和资金流的可见度,有利于提高批发市场的运作效率,降低产业链上资金流的运作成本。现货电子交易技术不仅为批发市场和批发商户提供信息增值服务,还为农产品流通产业链的经济运行提供关键数据支撑。

2.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的完善

加强对批发市场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科学建设,可从“货源/产地”、“物流/仓储”、“交易/销售”、“加工/配送”、“辐射/服务”五个方案层进行科学评价,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将同步促进“战略管理能力”、“物流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组织设计能力”四个准则层的提升,最终形成的企业竞争力合力,又如何形成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而沉淀下来,应结合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使用的能力来综合考量。

3.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竞争力分析模型的构成

农产品不同于普通民用商品,其本身特有的生鲜类特性,具有价格时效性短暂,包装规格不统一等特点,使得现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个销售过程要求快速,便捷。使用适应现货农产品的电子交易系统,有利于批发市场的流通效率,即时反映批发市场的供求、交易和价格情况,把批发市场组建成为规模化、现代化的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从商户的资金安全性、交易便捷出发,整体提升商流效率,提升批发市场的竞争力。信息技术的导入,将连锁推动批发市场效率层、效应层、优势层,进而影响能力层。从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整体提升批发市场经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故而,信息技术的导入应充分考虑到以上五个层面的效应,综合评定后设计实施。

二、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在企业竞争力建设中的重要性

1.现货电子交易技术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齿轮驱动作用

现货电子交易信息技术的导入还应体现在企业管理模式的沉淀上,有利于规范市场员工的业务操作,增强企业内的执行力,通过标准的业务流模型规范企业决策的执行落实,从而驱动市场业务管理的推行。

2.电子支付技术在现货电子交易技术中的重要应用

基于零手续费银行划账接口的电子支付技术成为现货电子交易技术中的关键作用,是电子交易资金结算的前提,有效驱动批发商户的资金安全意识并充分缓解市场结算中心对现金进出管理的成本,将资金安全的风险转移到银行。

3.促进批发市场从“租金制”向“佣金制”模式转变

批发市场的企业竞争力,最直观的反应还是体现在经济效益的提升。电子交易技术的导入有利于批发市场从“租金制”向“佣金制”模式转变,将促进批发市场获得更大的收益,掌握商户的交易贡献值,同时也有利于市场商户多交易多缴费的公平性。

三、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采用现货电子交易技术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更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下面,我们通过波特五力模型进行分析。

1.买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现货电子交易技术有利于获得实时市场交易行情,交易信息容易公开透明,买方很容易了解市场行情,从而增强了买方的议价能力。而市场提供的标准化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也将更加有利于买方的议价能力,从而可大大提升买方的客户忠诚度和市场需求量。

2.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现货电子交易有利于供应商将供方的涨价部分转嫁给购买方,并加快商品销售速度,提升市场的交易能力。而市场提供的标准化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也将有利于大批发供应商户的培育,快速规范的完成交易,使得供应商可以降低对销售环节的负担,专心处理商品货源的采购能力,进而增进供应商的依赖力度。

3.新进入者的威胁

规模经济。对于新进入者往往处于两难的地位,投入小时,采用低成本竞争策略,市场兴市周期就会过长;投入大时,则增加经营风险。但总体而言,进入壁垒较低。

品牌认知度。培育品牌认知度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资金,对于新进入者较难达到。

客户转移成本。新进入者会以各种优惠措施争夺竞争对手的批发商户,对于已经习惯于现货电子交易的大批发商户转移到新市场的转移成本显然会比较高,无论是交易量、交易速度、交易信息透明度都不及原有市场,故不会轻易决策转移。

4.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的竞争

资本整合激烈。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重组、并购等扩张活动加强,如果批发市场未能不断的提高自身实力,则很可能在新一轮的资本整合中淘汰出局。

资源争夺激烈。由于所交易的商品为日常必需品,人口稳定的地区市场总需求相对稳定,故对于市场竞争度会扩散到对产地货源的争夺和商品标准化的先入为主策略,大批量的批发市场将加大对生产能力有限的商品和相对集中的农产品的产地争夺,未来竞争前景激烈。

竞争力建设激烈。各批发市场都希望通过有效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市场的服务能力,对现货电子交易技术的推广也显期待和谨慎。

5.替代品的威胁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特别是生产基地发展起来以后,农产品标准化程度提高,合作社与生产基地合作,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能力在农产品交易中直接跨越农产品批发市场而直接与超市或其他零售终端联系进行农产品销售。尽管目前农超对接还并不完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了一定的竞争威胁。

生鲜食品超市。随着超市等现代零售业态的兴起,传统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作用正在发生变化,在超市生鲜农产品新的采购体系中,超市可以不再完全依赖传统的批发市场,而是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生产基地,签订订单农户或寻求自己的专业批发商。超市等现代零售业生鲜产品供应链的变化对提高食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超市采购体系中内部标准的设立和合同的使用也给许多传统供应商带来了挑战,超市的发展部分替代了传统零售终端渠道。超市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替代品之一具有一定的威胁。

电子商务网站。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正在成为我们国家流通领域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亮点。在浙江、山东、上海都有很大发展,最近几年山东等地出现了大蒜、绿豆等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而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易腐,标准化程度低,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难度较大。尽管目前网上农产品电子交易涉及农产品品种尚有限,交易制度也不甚规范,但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地区辐射范围不断扩大,由一个局部的市场向全国扩散,作为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替代者之一具有较强的威胁性。

目前,农产品连锁配送企业等潜在替代者仍旧嫁接在批发市场之上,不能脱离批发市场独立经营。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农产品连锁配送企业、产销一体化企业、大型超市以及电子商务将和批发市场继续保持既竞争又合作的微妙关系,批发市场采用现货电子交易可以使这种关系保持更长的时间。

四、解决现货电子交易技术推广问题的关键途径

决定批发商户去留的因素很多,信息技术的导入仅仅是一个方面,经历和研究了众多的失败案例之后,才真正的意识到了,看似一个简单的技术推广,实际上它对使用者来说将会引发一场市场革命运动,甚至是供应链角色的更替。使用电子交易技术,固然是一个趋势,但切不可轻视而为之。结合成功的案例推广分析,面对这样一场革命,不仅要有领导层的战略思路,正确的技术选择,更要有一套缜密的推广方法。

以上海江桥批发市场为例: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每年批发成交180万吨蔬菜,成为上海市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在现货电子交易技术的推广方面做了诸多努力,通过多年的实践与摸索,总结了一条有效的推广经验。

第一阶段:竞争策略观念的突破

经过市场的竞争策略分析决策,推行了第一代结算平台系统和专用型电子转账交易一体机(收取佣金),为此配备了近百人的一体机操作员团队。效果:依据商品种类划分了电子交易专区,形成了商家客户的市场细分群体;但投入了大量操作员人力成本,佣金收费的经济效益提升有限,并产生了数据传递慢、大量小票面现金管理、商户抽逃手续费等诸多问题。

第二阶段:技术设备选型的专业

通过组织专家团队的分析评估,推行了第二代综合结算平台系统,将佣金收费与进场收费配套服务,针对不同区域增加配备了公用型小地磅交易机和公用型自助式食品安全追溯机等措施,并在上线前进行了周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效果:提升了市场收益经济效益,降低了专用型电子转账交易一体机的使用率和操作员人力投入,降低了市场小票面现金压力,抽逃手续费现象得到控制,满足了政府食品追溯要求,同时集散区域划分带动了短驳车管理经济效益,市场服务功能获得大幅度提升;但客户结算资金尚未完全实现快速周转,配套服务有待提升。

第三阶段:配套服务功能的提升

继续推进配套服务能级的提升,推行银行转账接口、针对大批发商户推行专用型电子转账交易一体机、建立商户贡献度积分机制等措施。效果:通过零手续费银行转账解决大量小票面现金管理问题,将大范围解决现金流通压力和市场负担,提升实时交易数据采集分析能力;“佣金收费”与“会员积分模式”相结合来推动商户使用的主动性需求,解决商户抽逃手续费问题。通过配套服务功能的提升来完善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五、总结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充分运用了市场经济学理论,运用差异性竞争策略,提升了市场兴市能力;运用市场细分理论,构建和培育了大客户群体;“投资导向”与“客户导向”相结合,加强了客户粘度提升。对批发市场及流通领域具有丰富的借鉴价值。

1.市场细分理论促进大客户培育机制的形成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的广帮菜商户成为了市场的大批发商户群体,市场为此类VIP客户提供了装卸工服务、磅架租赁服务、主卡结算服务等一系列大客户培育机制,以及相应信息技术支持。建立懒惰型大客户培育机制,使得货主只要随车派一名小工来监管销售即可,自己可以通过电子交易技术来监管货款的资金安全,而货主的精力集中到了对产地货源的谈判和管理上。有的大批发商户每日可以远程派遣四五辆货车前来销售,现货电子交易技术有效提升了物流和资金流的管理效率。

2.对信息技术上线推广机制的形成

上海江桥批发市场对信息技术的推广方法已形成了一套流程,从前期的目标设定、技术方式的价值选型、方案的风险评估,以及对上线期间的一系列管理配套措施,包括对提前商户的公示宣传、应急处理措施等,最后进行对实施效果的反馈,已建立了一个独特的专家团队,提高了信息化发展战略制定的科学性和推广实施的有效性。

第9篇

农批市场的性质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专门进行农产品买卖的交易场所,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固定场所、必要设施、先进的联络设备、集中的信息传递手段,再辅之以完备、周到的配套服务,以保证农产品交易的正常进行。

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是简单的商品中转站,从世界批发市场发展趋势来看,批发市场具备“商品集散、财务结算、信息传播和形成价格”四大功能。它通过提供场所、服务、规则,吸引周边尽可能多的交易者进来,有助于形成合理价格。如果参与者众多,形成价格的指导意义就越接近真实价格,因此,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效率可以通过参与者形成的价格的真实程度予以反映。从这个意义来说,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必须围绕上述四大功能的实现来进行完善,逐步把批发市场建设成为商品的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统一结算中心。

农批市场的组织结构

自2000年以来,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经历了大幅度演变,实现了国有与民营、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连锁配送与、信息网络与数字技术等有机结合,并逐步朝着规模化与批发功能日益演进,呈现传统模式和新兴模式之间竞争与共同发展的共生局面。

(一)国有与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2006年为1482家,这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主要有国有商业、集体商业和民营商业三类成分。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兴办者和经济成分存在较大差异,但无论是哪一形式,均采取企业经营的方式来进行经营。从市场组织和运营方式看,政府投资开办或控股的市场仍有一定优势,会员制非营利性市场仍有较大吸引力,多种主体投资的股份制市场将有新的发展,企业化管理和运作的市场更具发展潜力,多种经济形式出现融合发展的局面。

但从治理结构来看,由于投资兴办者差异较大,就形成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复杂的治理模式,只有少数近年创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相对规范的企业治理模式。这种复杂的治理结构和模式,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上述四种功能时就存在着种种制约条件。

(二)传统市场和现代市场共同发展

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既有大量的传统摊位制的对手交易模式,还存在试行连锁、、配送、拍卖等现代营销方式的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并进一步结合网络交易、仓单经营等符合批发市场运作的现代交易方式。因此,目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参差不齐、发展规模差异很大。

应积极促进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全国联网的信息网络体系,实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传统市场和现代交易方式的有机结合,推动批发市场朝着适应现代流通改革要求的方向发展。

(三)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共同发展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呈现从传统经营模式向电子交易模式转变,并且呈现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共同发展的态势。在信息技术发展推动下,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大力发展粮食电子交易。这种模式一般实行交易会员制或网员制、交易保证金制、结算准备金制、履约保证机制,实际上,这种无形市场正在逐渐演变为即期和远期结合的方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大宗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市场。

因此,在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发展情况下,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现货拍卖、电子拍卖、远期合同交易,发展即期交易的同时,推动远期交易的发展,这对于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集散和信息功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其前提是这些市场运行规范,有可靠的履约机制,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

(四)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日益结合

近几十年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了对信息技术的利用,开始由商品信息由实物转为电子信息,又进一步增加预定货信息,还进一步增加展示功能、预期信息等新的功能。

这些交易市场的特点是,交易方式采用最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组织电子交易和电子商务。并将所有要交易的商品纯化为同样的标准、固化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格式条款,集中在同一市场进行自由竞价、自由买卖。商品集合竞价交易市场既克服零售市场面大量小、零散随机、挤压滞销的缺陷,也克服批发市场合同谈判成功率低、交易成本高、货款支付和货物交接脱节而容易造成纠纷的弊病,创造出有一种格式化的、标准化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集合竞价交易模式。

(五)日益朝着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从数据统计可以看出,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越来越向专业化市场方面转换,专业市场也越来越向批发市场转换,专业批发市场的数量、营业面积逐年上升,成交额大幅上涨,而综合市场则逐年萎缩。因此,农产品批发市场日益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同时,专业市场日益朝着规模化和批发功能方向发展。而规模化的发展,又必然会导致大型或超大型专业交易市场越来越转向批发辐射功能,并逐渐把销售的末端留给零售商业和小型市场。

批发市场的效率优化

鉴于农产品市场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商品集散、财务结算、信息传播和形成价格”四大功能,结合多种经济成分、传统经营与现代经营并存、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信息化和数字化结合、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趋势的组织结构特点,目前,批发市场的效率改进需结合四大功能的变动和特点入手,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和公益功能的结合。

(一)四大功能的体现与延伸

在四大功能中,商品集散、财务结算是一般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具备的基本功能,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信息传播和形成价格方面,其中,形成价格与价格的权威性将成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辐射力的体现。

1.实物集散功能的分化和发展。信息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流、物流的分离创造了条件,为以信息流和商流为主的市场发展提供了空间,也将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集散功能的转变。

2.价格形成功能日益增强。随着农产品批发业务和信息功能的日益增强,以及电子交易系统的逐步引入,大量交易商的参与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粮食现货市场价格。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有序发展。

3.信息中心功能日益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对粮食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的重视,也起到为社会服务的公益功能,发挥信息处理和信息加工的作用。

4.逐渐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从发展趋势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其中的质量检测、物流配送、货款结算等服务功能是影响市场整体功能的重要因素。因此,若想改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需要提升上述服务职能。

5.新生的衍生功能的出现。为适应农产品流通和客户的需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尝试新的市场功能,比如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栈单交易,就起到衔接现货和期货的作用。期货市场的期转现,也是这种功能的体现。

(二)组织结构和效率改进的结合

上述功能,尤其是价格功能的体现,需要组织结构为之服务。因此,现就组织结构与效率改进的结合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第一,发展一些示范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完善其治理结构、配套服务、运行机制和保证履约的机制,吸引尽可能多的交易商参与交易,建成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市场,实现汇集供求信息、发现价格的功能。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由粗放式经营转为集约式经营,完善农产品衍生服务功能。农产品进入超市之前,需要分检、初步加工、包装等工序,经检验合格后进入超市、餐饮等零售环节,这些分检、初步加工、包装等工序,争取成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衍生和服务功能,

第10篇

日本的批发市场有中央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和不满法定规模的小型批发市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县级地方政府或具有2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负责集资开设的中央级批发市场(目前全日56 个城市设有中央批发市场) ;第二种是半官半民或者是企业与公司开设的地方级批发市场;第三种是不满法定规模,由小公司或个人开设的小型批发市场。

东京都将农产品批发市场视为完善市场体系的基础设施,将中央批发市场作为地方政府的公益事业来建设。由于日本将谷物、大豆、饲料等耐储存、易规格化的农产品放在交易所或期货市场内交易,所以批发市场主要是用来交易蔬菜、果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

东京都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建设和1923 年9 月发生的关东大地震后的复兴工作同时起步。1935 年正式开设了东京中央批发市场,以后又陆续开设了分市场。目前东京都内共有中央批发市场9 所,地方批发市场20 所,这些批发市场是承担东京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这与其它世界级城市相比东京都的批发市场数量多是其特点。

以东京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建立在日本农业生产规模较小、超级市场发展落后于欧美的基础上的,因此,这种以“多”为特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就能有效地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比率高的特征。在此,批发市场所具有的公开、公平、公正及高效的市场竞争规则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节约了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交易费用,使广大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成为其受益者。

日本是工业发达国,农产品依赖进口程度高,按照热量计算,日本每年所需60 %左右的消费热量需进口。农产品流通渠道复杂,主要包括各类批发市场、供货组织、中间批发商和零售组织等。东京的农产品流通过程表现为“生产者- 上市团体- 批发商- 中间批发商- 零售店- 消费者”,其流通体系特点如下。

1.流通渠道环节多,流通成本较高

东京都农产品一般通过两级或两级以上批发渠道后,才能把农产品转移到零售商手中。日本《批发市场法》(1971 年修订) 规定禁止中间批发商从事一级批发业务,仅有少数批发商有资格接受产地上市组织等的委托从事一级批发业务,绝大多数农产品要经过多级批发市场的交易,致使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

2.利润分配不均

日本较早制定了《零售法》,对从事零售的组织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给予经营利益保证。根据统计,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渠道成员利润的分配比重是批发商委托交易费占4 % ,中间批发商占10. 9 % ,零售商占43 % ,农协等的上市组织占13. 6 % ,生产者仅占28. 5 %。零售商为保证43 %的高利润往往把终端价格抬得较高,因此,东京都农产品市场零售价格是世界农产品市场最高的价格之一。

3.流通规范化、法制化、效率高

尽管流通环节多,但东京都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拍卖、投标、预售、样品交易,甚至同一产品两家机构同时拍卖,形成的价格公开、公正。日本《市场法实施规则》规定到达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当天立即上市,以全量出售为原则,禁止批发商拒绝农产品委托交易,禁止中间商或零售商直接采购农产品,禁止场内批发商同场外的团体或个人展开批发业务等,保证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高效率。同时,对收费做出规定,批发商除手续费以外不能接受其它任何报酬,因此在日本批发商被称为手续费商。

第11篇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

一、引言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全国43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肩负着70-80%的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任务,是城乡集贸市场、菜市场及超市零售网点的主要进货渠道。加强对批发市场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保障我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北京市新发地、回龙观、八里桥、锦绣大地、大洋路、岳各庄、石门等13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及购买者问卷调查的结果,结合实地考察,从市场管理者、商户、购买者的食品安全认知特点和行为等方面,分析了批发市场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主要由市场管理者执行,其手段主要包括制定规章制度、检查商户执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场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把关等。此外,市场管理者还要搞好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商户提供卫生良好的摊位和场内交易环境。批发市场通常有一名副总经理分工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处理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解决顾客投诉及商户和购买者之间发生的争执。各大批发市场都建有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室),负责进场农产品的取样检测,并记录检验结果备查,有的市场还要将检验结果上报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多数市场的日常化验检测项目仅限于果蔬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水产品中的甲醛含量、干货中的二氧化硫含量等,对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的检查主要是凭市场管理员的感官和经验来判断。

从这次实地调查中发现,批发市场在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但执行力度弱

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业务职能部门是市场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各职能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市场都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并配备检测人员。另外,工商、公安、税务、银行等也进驻场内设点,或将部分职能委托市场管理机构代行。各大批发市场也都设立了与政府法律规范相一致的规章制度。可以说市场在机构设置、制度建立方面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要求,这一点可以从对商户的调查中得到验证。

在市场访谈中发现,在具体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并不令人满意。市场各区主管人员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于商户的要求不严格。例如,一些市场对于刚入场的商户,要求一开始必须签订《商品质量保证书》、《商户规范经营责任书》、《市场卫生三包责任书》等协议文本,但对后期执行情况检查不严格。政府在批发市场推行购销台账制度,但市场管理者只看商户是否有账本,而对商户是否准确、完整、规范地记录并不细查。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方面,不同经营区域的执行情况存在差异:猪肉批发区的猪肉都是来自定点屠宰厂的,票证齐全,质量安全有保证;活鱼类水产品交易区基本上能做到定期抽检,但检测周期较长;蔬菜水果区由于商户规模小、数量多、产品来源难界定,市场普遍反映检验难度较大,各市场的抽检范围和抽检率都不一致。

(二)市场仓储和交易设施较为齐全,但环境卫生问题多

调查发现,北京市批发市场内的仓储和交易设施较为齐全,但场内不同经营区域差异较大。猪肉、活鱼及海鲜冻货区的仓储设施建设的比较到位,肉类区低温冷藏库数量充足,活鱼区配备有中转鱼池,冷冻产品区有低温冷冻储藏库。在粮油批发区和干菜调料交易区域,商户的店铺一般兼具批发与仓储功能。蔬菜水果交易区的设施主要是遮阳大棚,但是多数市场由于大棚数量不足,新鲜的果蔬产品直接在露天交易,遭受风吹日晒,鲜度受损的问题比较严重。

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大多数未经包装,易在流通过程遭受污染,市场卫生环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从购买者对批发市场内卫生环境的评价看,回答满意的占23.3%,一般的为58.7%,不满意的为18%,可见多数购买者对场内卫生环境不是很满意。

实地调查中笔者发现场内卫生环境方面问题也比较多:有的蔬菜水果区,变质、腐烂的蔬菜水果得不到及时处理,随处堆积,蝇虫滋生;个别淡水鱼交易区污水横溢,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有的运鱼车干脆直接将废水排放到路面上,导致行走不便;少数肉类区则缺乏排气设备,厅内空气流动不畅,气味难闻。另外,商户将产品随地摆放、垃圾随手丢弃、饮食就地解决等现象屡见不鲜。

三、批发市场商户和购买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状况

(一)商户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

商户是市场内的交易主体之一,其经营行为对食品质量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调查发现,批发市场商户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不是十分了解。

据了解,商户在与市场签订商品质量保证书、规范经营责任书等协议文件时,并不清楚文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只是市场管理人员要求签字,他们就照办。在建立购销台账时,也是按照市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走个形式,台账记录很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经营的产品一旦出了质量问题也难以查证。

(二)购买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但缺乏鉴别能力

在批发市场上调查的422人购买者中,有236人是自家消费,占56%。这些被调查者中有82%的人回答重视食品安全问题,80%的人认为市场有必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强。但是,购买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了解不够,在购买时缺乏鉴别能力。购买者对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等概念比较了解,但对于农产品产地编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产品可追溯等监管制度了解的还不够。

另外,大多数购买者在批发市场购买农产品时主要关注其新鲜程度、价格、生产日期等内容,对其他事项不太关注。有39.1%的人重视品牌,29.8%的人重视产地;67.9%的人在购买鲜、冻畜禽产品时会看是否有检疫合格章;约40%的人会看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要求出示产品质量证明。

四、加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通过对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者、商户和购买者的调查发现,批发市场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商户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等问题,需要从市场建设、制度落实、宣传教育以及全程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把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关。针对存在问题,就加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注重场地面积和客流量,追求人气度,强调市场的货物集散功能、价格形成功能、供求调节功能和结算功能。在新形势下,为保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应该赋予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功能,并通过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来保证新功能的实现。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仓储和配送冷链系统、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建立商户登记和商品准入制度、实施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开展产品抽样检测等。只有从物质条件、环境条件、人员、经费等方面增加投入,才能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二)市场不仅要建立明确的食品安全制度,还要狠抓制度的落实

虽然政府出台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大批发市场也都制订了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执行和落实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狠抓制度的落实工作。有的市场与商户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就算完事,有些市场为了稳定商户资源常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这样下去只能导致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安全管理制度难以奏效。因此,必须提高市场管理者的认识,不做表面文章,把食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市场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对执行制度好的商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的给予批评和处罚,提高广大商户遵纪守法和诚信经意意识。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商户和购买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商户是批发市场上的经营主体,对自己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但是,市场上的大多数商户都是个体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低,学习文件少,遵纪守法意识比较淡薄。批发市场应当不断对商户进行培训教育,向他们宣传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商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批发市场要重视购买者的权益保护,帮助他们提高鉴别产品质量的能力,及时处理投诉,鼓励他们对市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四)政府牵头构筑生产流通一体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批发市场监管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市场流通环节采取措施,通过监管发现问题产品、追溯其来源,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并确定责任者。流通环节监管能够对生产环节产生影响,促进生产者生产质量安全的产品。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产地源头开始,生产过程和流通环节一起抓,需要政府牵头构建从生产到流通一体化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农产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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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1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是现实选择

1.1目前批发市场是农产品物流的主要载体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目前我国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862个,是农产品商流与物流的主要载体。经过多年改革发展,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的多重循环格局初步形成,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物流系统极为落后。目前商务部门“双百”市场工程扶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多数是位于大中城市的“销地批发市场”。而农村还存在着大量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的“产地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最薄弱的环节。如果说,销地市场的主要功能是“散”,即把各地运抵的大批量农产品及时、迅速地批销出去,那么产地市场的主要功能是“集”,即把农民分散生产的农产品及时、快速地汇集起来。由于产地批发市场收益低、公益性强、市场持续运作困难的特点,其建设远远滞后于销地批发市场。

1.2传统的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存在严重弊端在自产自销模式下,农民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他们的主业-农业生产,还包括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这种自产自销的模式,对于农户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因为销售农产品对农民来说并不见长;由于农户的分散性与个体性,农产品在量上达不到规模经济,再加上很多农产品并没有固定的销售渠道,销售不完的农产品必须运返储存,这都大大增加了农民在农业生产与销售过程中所付出的物流成本;在农产品销售中,由于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操作不当,造成相当一部分农产品的损坏,在非生产环节浪费“增收”的成果;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农产品上市时间相对集中,农民在农产品销售中遇到的一个大问题是集中上市季节农产品价格被压低,由于没有相应农产品的存储设施与技术,最终导致“增产不增收”。在小贩小运模式下,无论是农户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送往运销户还是个体商户,运销大户和经纪人直接到农户的田间地头或生产基地收购,农民消化风险的能力都非常弱。对个体司机来说,经常会高峰时忙不过来,低峰时又找不到货源。”农产品运销能够和个体车主实现对接,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相互的高峰不可能重合,没办法签署长期的合同。而目前,这两个形态都是小、散、滥的情况。只能依靠自由的碰撞,随机进行排列组合。由于不能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此模式即使能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因为收购的竞相压价,也不能实现助农增收。

1.3新兴的农商对接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的普及还有待时日积极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实现农商对接是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方向之一,问题是“超市+基地”、“超市+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超市+批发市场”、“超市+社会化物流中心”等方式有区域的局限性,目前只适宜在接近城市的农村进行探索和推广。苏果双向流通模式的经验值得借鉴,但“新合作模式”在辽宁受阻表明,基于行政化模式,用低级的资本运作手段取得

2完善和拓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

2.1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在我国现在的农产品流通中,批发市场占有绝对的优势,但这些批发市场大部分都只是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场地,根本没有实现市场所应具有的各项功能。因此,我国现有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具有典型的初级市场特征,市场体系建设与改造的步伐与农业市场化进程不同步,大多数农产品市场交易设施陈旧,结算手段落后,信息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薄弱,不具备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的基础和条件,农村商品流通的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农村批发市场仅有9.23%的市场全部或部分采用了电子商务交易技术;而且市场自身非市场化运作,多数市场属于村、镇、街道主办的集体企业,许多市场还属于市场管委会管理,没有进行企业化改制,以收费代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农产品市场的经营是以场地、设施出租等物业管理收入为主,市场衍生产品收入为辅。市场本身不是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市场实际上是“大市场、小农户”的格局,大市场掩盖下的千家万户的分散营销难以形成合力,使得农产品流通无序、效率低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进程,加强和改进市场服务,建设符合我国新时期农产品流通发展要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迫在眉睫。

2.2在产地批发市场建立拍卖中心,充分发挥拍卖交易的多种功能农产品拍卖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规章,通过公开或密封出价竞购的办法,把农产品逐批地卖给出价最高者的一种交易方式。拍卖作为看货成交的现货交易,买主在购货之前已经看到了实物或样品,所以,在拍卖成交之后,买方一般只需出具一份购买确认书,写明所购商品的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和价格,交给批发市场收存,然后按照一定的规定,在拍卖结束后的一定时间里,买主向批发市场交付货款,提取农产品。而拍卖中心在农产品供应链中恰恰结合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利用先进的技术与知识来控管前端的供货流程,拍卖中心进行高效、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电子交易与收付款,连结后端的物流机制进行分拨派送作业及通达最终消费市场。拍卖中心是整合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突破口之一,并且最能在农业中获得最高的物流价值。批发市场的拍卖中心能够充分整合农产品供应链群体,从而激发各种增值服务的功能及效应。“拍卖”方式的具体运作程序是:农户(或合作社)将所生产的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并经检验合格后,送入拍卖大厅,购买者(一般是大批发商)按照规则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产品。成交后,市场内部系统自动结算货款和配发产品。农产品实行拍卖制具有透明度高、信息集中、价格合理、交易规范、成交迅速等优点。拍卖通过买方的竞价购买,使价格的形成过程公开透明,能明显提高信息的集散传播效率,有利于理性的交易决策;拍卖能使同一批产品卖出最高价格,买方投标竞价在公开场合短时间决策,依据的是经营效率和预期利润的约束,又有利于利润分割的公平、公开;拍卖过程公开、公平,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调节市场供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拍卖市场实现了生产者与购买者的直接见面,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尤其是保鲜期很短的农产品的销售问题,使农户与市场直接连接起来;同时,又用严格的质量标准引导农户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农业的标准化水平。目前我国批发市场由于交易主体经营规模小、流动性大、数量众多等特点,拍卖制的产生与发育受到制约。因此,要一方面发展大型的批发商组织以扩大交易规模,另一方面要促进委托批发贸易的发展,以提高交易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从而为拍卖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2.3发展订单农业,延伸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经营的链条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农民要避免丰产不丰收的局面,多采用远期合约,即订单生产的方式。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产品生产者与农产品购买者以签订的合同契约来安排生产或物流,可消除许多无效物流活动,同时为农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提供一个好的开端。订单农业通过合同把购销双方连接起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完成各自的生产和物流活动。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购买者与农民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在具体的执行中,应采取合适的制度来降低选择成本和违约成本,使农民、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购买者取得“双赢”,长期合作。黑龙江“鸿源米业”实施的订单农业运作,值得借鉴。“鸿源米业”是一个集科研、生产、培训以及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于一体的社会化协作体系,其水稻协会根据绿色食品生产的质量要求,代表鸿源公司向广大农户提供包括水稻良种、高效低毒农药和化肥在内的多种生产资料,同时还要对广大订单农户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和培训,并且亲临一线实地帮助稻农解决各种生产问题。协会统一平价供应优良种子,统一肥药品种和施用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标准化生产操作,统一协调大型农机具。并做到“五必须”———公司必须优惠供应种子等生产资料,必须做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跟踪服务,必须做好监督和检查,必须树立各个环节的标杆户,必须兑现订单。“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运作采用与农户签订单的模式,可以兼顾到多方利益,值得在广大农村推广。

3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政策措施

3.1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综合协调、科学规划城乡之间、产销地之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步伐,按照相关标准和总体规划,加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和市场的技术升级,实行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有条件的县市要制定和完善农村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对流通设施的总量、布局结构和市场需求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农村市场资源信息系统,为加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3.2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和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实施细则,为健全市场管理创造良好的法规制度环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参照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结合中国实际出台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方面的相关法规制度,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制度保障和操作规范。

3.3强化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管理和引导增强政府使用价格、财政和信贷杠杆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和市场运行进行调节的能力。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大政府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要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把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作为公益基础设施,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运用财政贴息、税收调节等措施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政策性银行支农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的支农主力军作用。发展农业保险市场,为管理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风险创造条件。严格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程序,完善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农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举办者的行政指导,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