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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时间:2023-06-05 10:15:11

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第1篇

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

当前,全市地税系统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年初提出的“11216”的工作要点,结合省局数据大集中工程的实施,通过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但由于农村受地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农村税收征管工作在数据大集中工程实施后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点多、面广、难度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现结合本职工作对农村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粗浅地认识。

一、农村税收征管现状

(一)税源零星分散,纳税户难以控管。双湾税务所总计129户固定个体纳税人中,有近三分之二多的纳税人分散在村队进行生产经营,各村队还分布有近40户零散户,税源较为分散。在村队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大都是以农业为主,以经营为辅,大多利用农闲及早晚时间经营,窗口经营、流动经营较多,由于经营的季节性和经营情况的好坏,纳税户经常变换经营范围,发生停业、歇业、转让等行为,很少有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注销和停歇业手续,使税务机关难以真正掌握户籍变动情况,难以发现,难以控管。

(二)季节性税源多,纳税意识亟待提高。在管辖的纳税户中季节性生产经营的小商店、小饭馆、小修理店等家庭店较多。这些经营户场所基本在农户自己家里,生产经营集中在几个月,加上纳税意识较差,主观上不情愿纳税,极少主动上门申报缴纳。如果税务人员找上门,就把门关上,甚至恶语伤人,将税务人员拒之门外,因为店面在家里,税务人员也不好强行进入。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纳税变成了自由申报纳税,查到就拖,查不到就躲,纳税人的税法意识亟待提高。

(三)办理停歇业的意识较差,停歇业后又难以跟踪管理。农村很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由于受知识、观念等原因的影响都不能按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手续,又受农忙的影响不能连续经营,又不前来主动办理停歇业审批手续,因此税务机关在征税和处罚时经常引起征纳双方的矛盾。另外纳税人只是将经营作为副业,很难形成规模,农忙则停,农闲则营,即使办理了停歇业,停歇业也很频繁,由于距离较远税务人员跟踪检查难度较大,也增加了税收成本。

(四)起征点的调整,使征纳双方矛盾变得突出。自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双湾镇辖区所有国地税共管个体纳税户(101户)都免征了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有些业户国税实行随时调整定额的办法管理,即隔一两个月征一次税,但地税不掌握情况,等待情况摸清楚后追征地方税款时,由于纳税人不了解政策,对地税的抵触情绪加大,无形间使地税征管的难度加大。

(五)现有征管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今年,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双湾税务所办公地点搬迁至市区办公,但由于人员只有两人,又要在办公室接待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又要进户进行日常检查,经常出现顾头不顾尾的现象。另外现在起征点调整后,起征点以上的纳税户数将大为减少,双湾税务所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纳税户达90%,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户数达95%以上,而且95%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了简并征期。虽然纳税户数减少,但管理工作一点也没有减少,致使有些工作不能按照精细化的要求完成,从而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提高。

二、加强农村个体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加强农村个体税收征管总的原则是:规范镇区个体纳税户,抓住乡镇重点纳税户,清理村队经营隐蔽户;在申报纳税方式方面,积极推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等多元化申报功能,更好地方便纳税人。

(一)扩大巡回征收和简并征期,减少停歇业次数。农村纳税人大都以农业为主,以经营为辅,农忙种地,农闲开店,流动性较大。因此建议对于村队纳税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简并征期,采取一次性巡回征收的方式,每年按八或九个月征收税款(一次性扣除假期),不再办理停歇业,这样就会减少纳税人停歇业的次数,降低管理的难度。重点是做好征收台帐的登记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农村税源的普查工作。因为农民新开的小商店、小吃店或小加工修理铺很少主动到税务部门进行开业登记和纳税申报,所以存在漏征漏管现象。为此建议应做好源头控管,每年税务人员要分几次深入乡村全面开展一次税源调查,建立和完善零散户征管台账,对新增个体户按税法规定给查补税款,而后纳入正常税收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广大农民对税法知识较陌生,有的农民认为收费也是税收,认为工商收了税务就不应在收,对税收概念认识不清,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是不清楚。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双湾的90%个体纳税人都达不到起征点免征了增值税,正是由于对税收政策认识不清,他们认为什么谁都应该免。包括房产税和土地税等。税务人员上门催缴税款时,有的农民拒绝缴纳,甚至漫骂。为此,建议切实做好税法宣传工作。首先,税务部门不仅要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而且要把税法知识宣传贯穿于整个税务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其 次,建议利用农村的广播站、文化站等宣传部门,以及冬季集中教育,协助税务机关搞好税法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基本的税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第2篇

一、税收政策上存在的几个难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难。《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此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难于掌握。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企业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当企业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也未支付时是否要扣缴。又如:离岸股权转让往往采取“一次合同,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那么,如何确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相应的税款缴纳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间、被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时间还是按每次实际付款时间?况且在实际经济往来中,很多支付形式是非货币形式,如非居民通过实物或者劳务形式取得技术使用权的回报、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等,对于此种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2、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界定难。

⑴收入确定难。《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如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很多企业是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支付,那么这个计提比例是否恰当?所提供的专用权等是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等值得研究。另外如外国企业转让国内企业股权,很多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通常存在转让的价格不真实、零价格转让或低价转让等问题,转让收入难以确定。

⑵成本确定难。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财产转让所得上,其中以股权转让尤为突出。股权转让成本即股权转让所得的扣除数,是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一项关键因素。由于股权转让成本是一个历史概念,以外币投资形式的原始投资额是用历史汇率还是以现时汇率计算转让成本?另外,股本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如其中的资本公积金有的已完税、有的未完税,是否不加区分一并扣除?还是有选择地扣除,或是根本不予扣除?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3、预提所得税的申报和征收界定难。《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上述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可能无法发挥作用,如离岸股权转让双方均是外国企业,转让行为一次发生,交易活动一次结算,让受让方履行扣款义务很不现实,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或税务机关追缴申报也很难做到。

4、预提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界定难。部分非居民企业既没有在当地登记注册,也没有经营场所,要找到这些企业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税收监管非常困难,漏征失管的现象在所难免。

二、日常税收征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1、合同无中文版本。支付单位多数提供的合同为全英文版本,还有日文、德文、法文等。由于合同中许多关键用语均为专业词汇,审核人无法读懂,即使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了翻译稿,但由于不是正式文本,不能承担相同于正式合同的责任,因此可信度也不高。

2、提供假合同。有部分企业在开具证明时发现该行为应征税时,立即回到公司,重新打印一份免税行为的合同。由于国外公司不需盖公章,只要在外方位置签一个外文名即可,因此,税务机关无法依据合同来判断该合同内容的真伪。更有甚者,将应税收入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监管,不履行纳税义务。

3、“事后申请”。大多数企业是在履行完合同或付款时才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这种“事后申请”给税务机关的取证造成一定的困难,无法准确确定应纳税金额。

4、常设机构偷逃税款。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代表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但合同以总公司名义签订,收款也由总公司收取,从而将其常设机构的收入转为境外总公司的收入,偷逃税款。审核人员在开具证明时很难了解业务的实质,只能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合同为其开具证明。

三、加强预提所得税税收管理的几点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应高度重视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征管,通过实施“个案分析、个别巡查走访、个性调研服务、个案评估检查”的“四联动”,深化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长效管理,确保国家税款的安全和税收秩序的规范。具体可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扩大监控面,强化对辖区内非居民企业税源信息的收集。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纳入责任区日常管理范畴,扩大监控面,寻找有效税源,实施源泉控制,着力解决户籍不明、税源不清的问题。通过细分税管员的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非居民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全面普查,全面掌握并建立纳税人信息库,重点调查其在境内未设立机构而是否有来源于辖区的应税收入信息情况,重点关注扣缴义务人应税收入的支付情况,挖掘隐性税源,防止税款流失。

2、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境内机构、扣缴义务人将发生的应税支付项目、支付金额、支付对象、以及支付对象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举证、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中、英文双语对照)等征管要素如实报税务机关事先备案,并建立企业付汇台账备查。

3、动静结合,实现税源的科学、细致和深度管理。一方面,税务责任区要将预提所得税及时纳入日常税源监管范围,通过落实管理员实地巡查,弄清情况、定期分析细比对、月度(季度)指标严监控、年度汇缴勤把关等综合性联动管理措施,实施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动态管理,提高应税行为和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要强化对预提所得税申报征收的书面审核。对纳税人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进行审查,尤其要对征免界限的划分、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相关证明资料等内容进行把关和比对,登记售付汇分类台账并将征收信息传递责任区管理员以加强后续跟踪 管理,确保窗口静态管理向责任区动态管理的延伸。

4、交换情报,加大评估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在管理员实地考察核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有疑点或有异常的支付项目逐级实施情报交换,以堵塞漏洞。与此同时,要从扣缴义务人、境内机构两个层面上开展对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个案专项评估和检查。要立足分析巡查相结合,立足案头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立足日常评估与汇缴相结合,立足评估与稽查相结合,立足评估检查与事后整改相结合,着力解决申报信息不实问题,有效化解征管难点、疑点和盲点,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以评促管”的功效,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税收的公正性。

5、部门协调,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办税。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体系,畅通与地税、外经贸局、招商局、支付银行、外管局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优势互补,及时获取设立开业、合同签定、资金支付、业务发生等第三方信息,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放大管理效应,不断拓展治税空间。

第3篇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依托计算机网络的先进手段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好地税信息化软硬件的配置和协调,大力强化地税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已成为现行和今后税收征管努力发展的方向。近期,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下到基层第一线对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信息化建设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税收征管依托信息化建设,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对税务信息化建设以及其对税收征管的促进作用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

一、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经过全系统领导和同志们多年的艰苦奋斗,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通过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已经广泛应用在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的各个领域,从业务管理到事务管理,从基层到机关,信息化已经深入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税收征管软件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业务管理现代化;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推动了事务管理现代化;深入广泛的信息技术培训推动了信息技术素质的普遍提高。信息化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对纳税人的服务,并从根本上改变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和行为。

看到发展也要看到问题的存在,在目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人的问题就表现的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极为匮乏,计算机操作技能比较低,应用水平较差。其次是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问题,目前多数同志对信息化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但仅停留在一般认识上,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仍很难转变。因此,必要尽快转变观念,真正从思想上、理念上认识到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注重硬件的建设,对软件的应用上,数据的采集上,数据的分析运用上不到位。四是外部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

二、对加快信息化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几点思考:

(一)、解决人的问题

首先是领导干部认识的问题。作为税务机关的各级主要领导,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很显然,原来的知识结构,甚至思维方式已明显不相适应,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知识更新,转变观念,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否则就要落伍,甚至给税收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面对迅速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如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要搞好信息化建设是不可能的。其次是队伍素质的问题。目前整个税务干部队伍的科技素质较低,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还远远没有调动起来。要下决心把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与其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强化和固化激励、淘汰机制,促成“要我学”到“我要学”的真正转变。同时,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由于技术人员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我们应当立足于稳定和提高现有队伍,同时积极引进人才、培养后备力量。要重视现代化管理对高科技和复合型人才的客观需求及其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重点培养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技术、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税收工作与现代化技术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解决管理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先进的技术本身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的支持和管理体制的扶持,就无法创造出超高的实用价值。今年,自治区地税局提出了“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工作主线,并围绕这个工作主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地税系统加强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这就是机制、体制的创新,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保障了信息化建设能有序的开展、提升。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已初具规模的条件,细化岗责体系,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二是在勇于创新的同时,还要注重继承。实事求是,探索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无一不需要创新才能实现;创新并不否定继承,信息化也不能完全代替手工,必须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坚持人机结合进行管理;尤其是长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管理方法,我们一定很好地继承、运用和发展。

其次,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科学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以业务需求的规范和前瞻性为起点。实施信息化的每一步都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摒弃形式主义、本位主义和短期行为,按照信息技术的客观规律改革我们的税务工作。

第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目前,在业务、行政、技术、后勤部门齐动手,网络大规模兴建,设备大批量采购,软件开发遍地开花的情况下,在系统的兼容、信息的共享、软硬件环境的匹配、对外交流的信息安全、投资的性能价格比等方面,都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和隐患。要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要做到既增长又升级,当前的核心问题就是讲求科学、质量、统一规范。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要发挥信息科技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管理和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要牢固树立应用的观念和意识

税务系统对于信息技术的主要需求是基于应用,而不是研发。信息技术应用的前提是“内容”,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数据质量。数据垃圾的产生有文化素质的原因,有操作水平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思想作风、责任心和法制观念的问题。必须杜绝为了提高质量考核指标而“机外监控”,如违规操作和有意篡改数据等等。由于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广度大、关联性强的特点,报假数据、假信息的后果与写假材料、说谎话有过之无不及。数据质量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管理质量,并且会贬低信息化建设的地位。

(四)大力推广应用新征管软件,规范软件操作行为,力求征管软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对税收电子数据的分析和评测,有效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国税金税工程的成功运行,地税软件的升级与接轨也成了日趋解决的问题,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及时把握全区动态,在全区推行新征管软件上线是一项及时、准确的重大决策。全州地税干部严格按照区局的安排和部署,有序开展各项新征管软件上线工作。

1、新征管软件对使用人员的规范操作要求更高

新征管软件上线,为日后的征收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快捷规范和管理与服务,同样也对税务干部提出了新要求。以前6.0的征管软件,对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流程操作,要求不是很严,可以一人多岗操作。现在的新征管软件,严格统一了每位干部的登录编码,对每位登录人员的操作都记录在线,这样个人在严格自身登录权限的同时,也对自身管理权限负有直接的责任,一但出现问题,由于服务器在自治区局,各项权限也集中到了中软公司和自治区局,问题必会暴露在全区视野范围内,解决也要通过区局解决,对于具体操作干部就提出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要求。各县(市)局科、所、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操作,确保软件运行正确流程和无差错。

2、认真做到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全体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相适应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快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步,必须定期对地税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步步提高,做好计算机日常应用、各操作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的掌握与提高。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六)、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一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和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户,追查失踪业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

二是国地税机关联网,交流相关税种申报缴纳和其它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三是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流动情况的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

当前,税务机关与社会信息的联通和共享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跨部门信息交流仅靠自行协调是很难稳定和长久的,这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新的税收征管法在这方面有一定进展,但力度仍然不够。再就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直接决定了双方信息交流的实效。对于这项工作可以立足于各方信息共享、互助互惠,由点到面、自浅至深、循序渐进地进行。,严格统一了每位干部的登录编码,对每位登录人员的操作都记录在线,这样个人在严格自身登录权限的同时,也对自身管理权限负有直接的责任,一但出现问题,由于服务器在自治区局,各项权限也集中到了中软公司和自治区局,问题必会暴露在全区视野范围内,解决也要通过区局解决,对于具体操作干部就提出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要求。各县(市)局科、所、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操作,确保软件运行正确流程和无差错。

2、认真做到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全体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相适应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快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步,必须定期对地税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步步提高,做好计算机日常应用、各操作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的掌握与提高。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六)、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一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和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户,追查失踪业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

二是国地税机关联网,交流相关税种申报缴纳和其它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三是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流动情况的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

当前,税务机关与社会信息的联通和共享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跨部门信息交流仅靠自行协调是很难稳定和长久的,这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新的税收征管法在这方面有一定进展,但力度仍然不够。再就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直接决定了双方信息交流的实效。对于这项工作可以立足于各方信息共享、互助互惠,由点到面、自浅至深、循序渐进地进行。,严格统一了每位干部的登录编码,对每位登录人员的操作都记录在线,这样个人在严格自身登录权限的同时,也对自身管理权限负有直接的责任,一但出现问题,由于服务器在自治区局,各项权限也集中到了中软公司和自治区局,问题必会暴露在全区视野范围内,解决也要通过区局解决,对于具体操作干部就提出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要求。各县(市)局科、所、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操作,确保软件运行正确流程和无差错。

2、认真做到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全体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相适应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快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步,必须定期对地税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步步提高,做好计算机日常应用、各操作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的掌握与提高。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六)、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一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和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户,追查失踪业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

二是国地税机关联网,交流相关税种申报缴纳和其它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三是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流动情况的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

当前,税务机关与社会信息的联通和共享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跨部门信息交流仅靠自行协调是很难稳定和长久的,这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新的税收征管法在这方面有一定进展,但力度仍然不够。再就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直接决定了双方信息交流的实效。对于这项工作可以立足于各方信息共享、互助互惠,由点到面、自浅至深、循序渐进地进行。,严格统一了每位干部的登录编码,对每位登录人员的操作都记录在线,这样个人在严格自身登录权限的同时,也对自身管理权限负有直接的责任,一但出现问题,由于服务器在自治区局,各项权限也集中到了中软公司和自治区局,问题必会暴露在全区视野范围内,解决也要通过区局解决,对于具体操作干部就提出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要求。各县(市)局科、所、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操作,确保软件运行正确流程和无差错。

2、认真做到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全体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相适应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快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步,必须定期对地税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步步提高,做好计算机日常应用、各操作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的掌握与提高。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六)、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一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和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户,追查失踪业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

二是国地税机关联网,交流相关税种申报缴纳和其它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三是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流动情况的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

当前,税务机关与社会信息的联通和共享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跨部门信息交流仅靠自行协调是很难稳定和长久的,这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新的税收征管法在这方面有一定进展,但力度仍然不够。再就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直接决定了双方信息交流的实效。对于这项工作可以立足于各方信息共享、互助互惠,由点到面、自浅至深、循序渐进地进行。,严格统一了每位干部的登录编码,对每位登录人员的操作都记录在线,这样个人在严格自身登录权限的同时,也对自身管理权限负有直接的责任,一但出现问题,由于服务器在自治区局,各项权限也集中到了中软公司和自治区局,问题必会暴露在全区视野范围内,解决也要通过区局解决,对于具体操作干部就提出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要求。各县(市)局科、所、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操作,确保软件运行正确流程和无差错。

2、认真做到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全体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相适应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快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步,必须定期对地税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步步提高,做好计算机日常应用、各操作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的掌握与提高。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六)、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一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和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户,追查失踪业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

二是国地税机关联网,交流相关税种申报缴纳和其它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三是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流动情况的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

当前,税务机关与社会信息的联通和共享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跨部门信息交流仅靠自行协调是很难稳定和长久的,这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新的税收征管法在这方面有一定进展,但力度仍然不够。再就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直接决定了双方信息交流的实效。对于这项工作可以立足于各方信息共享、互助互惠,由点到面、自浅至深、循序渐进地进行。,严格统一了每位干部的登录编码,对每位登录人员的操作都记录在线,这样个人在严格自身登录权限的同时,也对自身管理权限负有直接的责任,一但出现问题,由于服务器在自治区局,各项权限也集中到了中软公司和自治区局,问题必会暴露在全区视野范围内,解决也要通过区局解决,对于具体操作干部就提出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要求。各县(市)局科、所、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操作,确保软件运行正确流程和无差错。

2、认真做到税收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全体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相适应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快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地税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步,必须定期对地税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步步提高,做好计算机日常应用、各操作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的掌握与提高。

(五)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主要是防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职务犯罪活动。计算机应用的违规、违法犯罪则可能发生在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处罚、退税、稽查选案等环节,还有泄露纳税人商业机密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软件设计、应用,特别是操作权限设置要做到各环节互相牵制、互相审核;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六)、全方位严密税源监控,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一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和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户,追查失踪业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

二是国地税机关联网,交流相关税种申报缴纳和其它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第4篇

1、餐饮业特点。从餐饮业自身性质和状况看,其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复制性强、劳动密集。即:行业准入门槛低,投入产出快,菜肴品种和经营管理方式容易被复制,因此行业竞争性大、易主率高。“”期间,共注销的餐饮企业1493家,注销资本4651.67万元。同时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生产周期短,资金流转快,收入弹性大。一般而言,餐饮行业前期投入大,各季收入差异也大。餐饮业收入多为现金,因此为其采用隐匿营业收入方式逃避纳税义务提供了便利。三是核算简单,成本复杂。餐饮业成本分摊核算较为简单,但因其原材料市场价格季节性波动大,加之进货渠道决定其购买原材料发票难以保全,因此容易出现成本列支不规范,虚列成本逃避纳税的情况。四是从区餐饮业近年的发展来看,还呈现出区域集中化,品牌餐饮与文化相结合的特点。如:路遗址等区域餐饮云集,配合周边的商业或历史文化形成了其独特的行业氛围。

2、日管手段。餐饮业主要涉及的地方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其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税务机关日管的重点监控内容。目前对餐饮业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一般对于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处理规范的企业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所采用的征管手段主要包括:“以票控税”、推广税控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高收入个人建档、日常核查、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等。

二、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对象众多,征管难度较大。区餐饮企业的经营种类和规模大小不一,在辖区内分布也不均衡。经营种类、经营规模以及所处区域地段是直接影响餐饮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因素,但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还不完全成正比。如:新兴的酒吧、茶餐厅、咖啡店等类型的餐饮业纳税人虽然规模小,但成本低利润率却很高。因此面临着针对众多类型的餐饮业纳税人如何通过全面掌握其行业特点,摸清企业真实盈利实力和纳税能力是摆在税务机关面前新的课题。

二是企业间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实行预警管理。随着经营多样化的发展,许多餐饮行业特别是中等规模以上的餐饮企业通常有兼营项目,如既经营沐浴业、娱乐业或住宿业又经营餐饮等。这就造成同样经营餐饮,但又由于各自另有其他兼营项目,内部管理、财务核算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企业间经营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即便是同类地区、同等规模都无法参照和比拟。这就给税务机关制定行业警戒线,通过科学预警的方式来加强控管带来一定难度。

三是现金交易多,信用结算度低,形成征管盲区。餐饮企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其两头(购进、营销)多为现金交易,且原材料购进市场交易价格季节变动大、发票难以保全等情况,从客观上为其隐瞒应税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违法行为提高了可操作性。同时,中小规模的餐饮业纳税人因行业竞争性大,转手现象也较为常见,其从业人员流动性也大等等情况,更进一步加大了税务机关全面掌握纳税人真实状况,做到税款应收尽收的难度。

四是普遍存在发票使用不规范,给落实“以票控税”设置了障碍。目前餐饮业发票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使用假发票;二是互相借票使用或互相代开发票。以上两种行为在行业内成为普遍现象,因此餐饮业发票也是目前发票制假售假的重点整治对象。无论上述哪种行为,都严重扭曲了发票与税收之间的真实关系,使税务机关“以票控税”的征管手段难以发挥全效。由于税务机关不具有搜查、侦察等执法权力,因此针对这一发票问题,目前所能采取的有效手段也仅限于联合公安机关突击检查或举报查处。

三、关于征管对策和建议

1、分类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提升税务管理科学有效性。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税源税户的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将上年年纳税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列为重点税源户,纳入精细化管理。从年区餐饮业纳税情况看,年纳税额在50万元(不含在国税征收的所得税税款)以上的“大户”有近40户。二是加大行业调查力度,实行不同的征收管理方式。对部分未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管理、核算混乱,难以查账的中小规模餐饮业纳税人,经核查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入核定征收管理范围。今年,地税分局已经尝试向全区餐饮业纳税人推行行业性的核定征收管理,通过调查核实其房租、水电费、大宗固定等成本指标以及经营地段、座位数等盈利指标,采取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其月营业额,并据此计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以此强化税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三是与工商分局加强联系,使所有工商注册的餐饮企业都能在地税分局进行税务登记。

2、专业化管理。对餐饮业纳税人加强专业化的核查取证。结合四个关键性指标,即:“销售毛利率”、“燃料费用收入比”、“百元收入工资贡献率”、“综合税收负担率”,通过“三个关注”提升对餐饮业纳税人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一是重点关注收入,除加强以票控税,大力推广税控装置以外,在日常管理中综合应用实地核查、纳税评估以及税务检查等手段进行信息进行比对、税源跟踪,摸清企业的实际营业收入规模。重点核实纳税人有无利用现金收入,不开发票不计营业收入;有无使用假发票或以非本店的其他发票冲抵真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有无坐支现金,直接冲减成本、费用,少计营业收入;有无将签单收入长期挂账,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有无将进场费、促销费、管理费等未按规定入账,从而少计收入少纳税;有无将承包费、租赁费、装修费等直接冲抵营业收入,从而少缴税;有无将“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中,如:顾客就餐时购买的香烟等物品未计入餐费,从而少报营业税等情况。

二是密切关注成本,加强对中小型餐饮业纳税人的财务核算管理,强化对其银行账户、现金流量及原材料采购、费用支出的监管和核查。重点核实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计算成本,有无多计成本的现象;摸清纳税人采购员、保管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衔接关系及票据传递方式,将购货单、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及购货发票等进行比对,核实有无虚列成本费用;对原材料及低耗品等的购进是否按规定取得真实有效的凭据,有无用虚开购货发票或收据等办法,虚列成本;选择纳税人一个时期的营业成本进行横向(同等规模纳税人之间)和纵向(本单位不同时期)进行比对,如有差异,分析其差异是否与经营状况、规模的发展变化相符合等等。对符合核定条件的纳税人都将其纳入核定管理范围,并建立分户台账,实施跟踪管理。不论是关注收入还是关注成本,纳税人的点菜单、营业日报表都核实取证的关键性控制点。

近几年来,对于上规模的税户都纷纷采取会计电算化记账方式。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变化,税务机关正在组织干部分期分批开展了有关会计电算化及企业管理软件的培训,以提高业务技能,更好地适应专业化、精细化征管工作的要求。

三是关注以查促管,推行查前辅导。通过“纳税人课堂”、“短信服务”等服务举措,定期对餐饮业财会人员进行税法政策的辅导、培训及新政宣传。定期开展行业自查辅导,向纳税人有针对性地指明当前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纳税问题及违法风险,明确其纳税义务,强调税务机关的惩处措施,提高其纳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目前,税务机关已实施开展阳光稽查(检查),在稽查(检查)前,事先给被查单位10-15天的自查时间,使被查单位在查前有机会自行检查和纠正涉税问题,凡通过自查补缴的税款免于处罚。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煤炭税费征管,保障和提高煤炭资源的合法、高效开采及利用,达到以完善、和谐、统一、高效、清廉的征管机构,加强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征管,打击私挖盗采及非法运输国家煤炭资源销售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煤炭税费、调节基金跑、冒、滴、漏现象,确保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应征尽征,为晴隆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之目的。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设立煤炭税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机制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晴隆县煤炭产业发展前景及分析

晴隆县煤炭资源贮量大、分布广、煤种全。由于地形地貌特殊、人口、文化素质、资源环境、交通等因素制约,导致我县煤炭产业发展滞后,有证煤矿产煤大多集中在中部地区,南北偏少,发展极不均衡。但是,通过近年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和今年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深化改革等激励措施拉动及县委政府出台整合煤矿产业发展措施推动下,我县煤炭产业的发展空间将较为广阔,煤矿产业将会逐步一改以往有证煤矿少、规模小、耗能污染大、产出低、综合开发利用率低且发展不均衡的状况。煤炭产品通过水、陆均可运输出境销售,交通极为便捷。今年,虽然受道路设施改善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我县各煤矿企业亦可望产煤160至180万吨,到“十一五”期末,各煤矿产煤将递增至350万吨左右,“十二五”将突破500万吨。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二、晴隆县煤炭税费征管现状及发展方向

我县自强化煤炭税费征管、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以来,由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措施有力,通过政策引导,煤炭产业发展较快,煤炭税费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逐年递增。,各煤矿累计生产煤炭140多万吨,实现销售120多万吨,缴纳煤炭税费、调节基金近1.5亿元。较大地推动和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然而,我县的征管体制和机制却与煤炭产业的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尚处于雏形,各项征管措施有待健全和完善,无规范、统一、按程序审批的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征管机构,虽有县人民政府常务纪要明确的兼管机构,但是随着煤炭产业的发展,该机构由于受职责权限、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已不能有力地打击非法运输煤炭销售而偷逃煤炭税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违法行为。加之我县煤炭验票站设置尚不健全,设置的煤炭验票站现仅有砂锅验票站、沙汆验票站、箐口验票站、173验票站、竹塘验票站。偷运煤炭的投机商可通过光照湖、高速路口、箐口、320线、安谷乡和紫马乡等乡镇边界自由出入县境。同时,验票站值班人员为国税、地税、煤炭局派驻工作员及聘用人员参杂值班,人员文化程度、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参差不齐,多部门领导、多部门管理,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增大了管理的难度。并且,现有着我县交通设施的进一步改善,水运、陆运、铁运的综合开发利用,势必推动煤炭产业的迅猛发展,煤炭产量到“十一五”期末可望达到350万吨,“十二五”期间将突破500万吨。在煤炭产量递增之际,煤炭运输出境口亦将增多,征管工作难度将会更大,原明确的征管方式、征管体制和机构已远远满足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因此,筹建新的、完善健全、高效、执法主体明确和程序合法的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机构已成必然。

三、调研建议

1、拟设立晴隆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

调研组通过到兴仁调研及参照州内产煤炭县征管机构设立情况,一致向县人民政府呈报我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机构名称拟设为“晴隆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归口县物价局管理,规格为正科级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税费、基金征收部门的委托和指导,代表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煤炭税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该机构下设办公室、执法大队、监控中心、财务及票据管理股、10个煤炭验票站(砂锅、沙汆、波秧、紫马、箐口、173、竹塘、长流、光照渡口、茶际);暂定编制80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事业编制70名,工勤人员10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负责人14名。

2、明确煤炭税费征管执法权限

当前,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运输出境销售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季节呈多发状态,我县煤炭验票站受执法主体、执法权限等因素制约,查处非法煤炭运输出境销售工作难度较大,工作人员虽做大量艰辛的工作,但仍难以保障煤炭税费、调节基金全部收缴入库。针对这种情况,调研组拟向县人民政府建议,在“晴隆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未明确设立及申报批转履职前,请召集涉及到煤炭税费、调节基金等项目征管的相关部门协商,请相关部门授权给县物价局管理的煤炭验票站,业务上在其指导下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煤炭运输及偷逃煤炭税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违法行为,确保煤炭税费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应收尽收,使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稳定财源。

3、取消重复收费建议县人民政府协调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煤炭局等部门,明确县国土或煤炭局取消向煤矿企业重复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6篇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问题近日越来越热。曾有消息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外界热议的“个税起征点调高”并未出现在2008年末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议程中,也就是说调高个税起征点需等待新的一年。那么,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如果上调。上调多少才合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

中国有60%的居民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调高所得税的起征点作用主要是对中等偏上收入的家庭会产生效应,但这些家庭实际上边际消费率是比较低的。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可能很难起到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能有效发挥减税刺激消费的作用真正有意义的、能够对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实施拉动效应的,是实施综合计征的所得税。如果只着眼于实施扣除标准的提升,那么,它所牵动的只不过是个人所得税当中11个收入项目中的工薪所得。除此之外,其他的改革项目都没有触动。

经济学家茅于轼:

在刚刚开征个税的时候,国民平均工资大概在100元的水平,当时规定800元的起征点是比较合理的。但现在平均工资已经大大提高,个别地区甚至到了2000元,那么按照同样的比例,起征点应该提升到8000元才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

由于收入越高的人消费意愿越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甚至8000元对刺激消费的作用也有限。从公平的角度,在调整个税起征点时应该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实现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转变。个税起征点究竟提高到多少合适,应该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由立法机关召开听证会,经法定程序最终确定。

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成员朱敏:

按照目前国内的平均工资标准,全国范围内建议由目前的2000元提到3000元比较合适。8000元的起征点不适用'目前我国人均收入水平还达不到这个水平。除了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同时改革工薪所得费用扣除办法,费用扣除适当考虑纳税人的赡养人口、健康状况、子女教育以及住房按揭负担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财税法专家丁一:

调整个税的最优方案是实现个税与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联动,根据CPI上涨的情况及时上调个税,以体现税赋的公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包括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次、扩大低税区域征收范围、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以及提高扣除标准等等。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上,过分强调和依赖调整扣除标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在改革的思路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建议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可以分为五级:2000元以下的,可以征5%;2000~8000元征10%,8000~4万元征收20%;4~10万元征收30%;10万元以上征收40%。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

个税调整应该落脚在税率累进制度上。具体做法是,在不改变现行起征点的情况下,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下的保持5%的所得税税率;500~5000元按10%的税率征收;5000~4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调整为15%的税率。这个范围包含了大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统一实行较低的税率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40000~50000元建议实行20%的税率,50000元以上按照原来税率征收。

盘点:个人所得税历次调整记录

1980年9月10日:《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确定起征点为800元,但当时的纳税对象主要以在华外国人为主;

1986年9月:国务院《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400元;

1993年10月31日:起征点800元;

1999年:北京地税局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000元;

2005年9月1日:北京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

2005年10月27日: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

2007年12月23日: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会计

商务部:

国家将力挺会计服务出口

商务部将采取一揽子举措推进中国会计服务出口。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副司长单庆江在日前作出上述表示。日前,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对外经济合作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京联合组织召开了“走出去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座谈会”。单庆江还在会上指出,推动会计服务出口不仅涉及会计行业自身发展问题,而且关系到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大局,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商务部有关司局将采取多方面措施,进一步推动会计服务出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在座谈会上表示,希望走出去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努力,携手合作,共创双赢。

财政部

抓紧制定19项企业内控指引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财政部有关人士日前透露,财政部目前正抓紧制定19项内控指引。银行、证券、保险业将分别制定本行业具体的内控指引。目前制定的19个指引,包括组织架构、企业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指引;按照资金流,还提出了资金、研发、工程项目等指引;按照物流,分采购、销售、资产等指引;根据特殊行业,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引。此外,为了实施这些指引,还提出了相关配套指引。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上市公司如何披露内控报告的问题,国资委也在研究大中型企业如何实施内控准则体系的问题,相关部门还在就此前的一些规定与此次内控准则体系的衔接问题做具体研究。

审计

2008年CPA考试平均合格率为14.53%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英语测试成绩于12月19日正式,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57万人报名,49万余人次参加了考试。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会计14502人,10.79%;审计9281人,15.06%;财务成本管理9579人,15.26%;经济法20034人,17.98%税法16498人,13.56%。总体来看,2008年度所有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14.53%,与2007年度的平均合格率相当。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共有1273人报名,950人参加考试。共有329人取得合格成绩,合格率为34.63%。

CPA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与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

范指导意见》相比,《征求意见稿》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体现了原则导向的准则制定要求。《征求意见稿》引入职业会计师(中注协会员)解决道德问题的概念框架。二是体现了行业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征求意见稿》强化了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还根据审计对象是否涉及公众利益进行区别规定。三是体现了全面的原则。《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非执业会员纳入规范的框架。四是体现了国际趋同的要求。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

调整税收政策.确保经济增长

为应对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和落实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一是推出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方案。同时,降低从事小规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税收负担,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二是多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三是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是减轻个人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五是提高硅藻土、玉石、磷矿石等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额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做出调整。文件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同时,文件规定,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该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国首个内陆报税港区

落户重庆

重庆市政府日前宣布,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作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内陆保税港区和第一个“水港+空港”的保税港区,该保税港区将成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的国际运输转口区和物流区,为重庆成为中国西部经济增长极布下重要一子。据介绍,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规划占地8.37平方公里,其中,空港保税港区2.37平方公里,水港保税港区6平方公里,预计到2015年全部建成。建成后的重庆保税港区将重点扩展港口作业、空运服务、对外贸易、出口加工、商品展示、保税多式联运和金融商贸服务七大业务功能,港区辐射总面积达百万平方公里。

政策法规

四部委

调整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广泛收集、整理各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对《目录》中的部分条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目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执行,即2008年12月15日及以后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其进口设备一律按照调整后的《目录》执行。对2008年12月15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仍按照调整前《目录》执行。但对于有关进口设备按照调整前《目录》审核不符合免税条件,而按照调整后《目录》审核符合免税条件的,自2008年12月15日起,可以按照调整后《目录》执行。货物已经征税进口的,不再予以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国内投资项目项下申报进口的设备一律按照调整后《目录》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09年重点扶持受金融危机重挫9行业

在2008年12月19日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2009年将落实受金融危机冲击严重的9个行业的扶持政策,这9个行业包括轻工、纺织、钢铁、有色、汽车、石化、船舶、电子、通信。此外,拉动汽车消费,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正在制订中。针对9个行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调整进出口税率;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大对有关行业支持力度;扩大信贷规模,尤其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工业产品市场营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增加重要原材料战略物资储备;实施油气、化肥等工业产品定价机制改革;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等。

财政部

明确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

为做好资产评估相关准则的制度衔接,近日,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3号)。文件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实施后,除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另行制定。在相关指南实施前,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暂参照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19i号)即予废止。《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财会[2001]1051号)即予废止。

金融

国务院办公厅

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30条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9方面内容,共30条。内容主要包括:要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创造适度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意见最后强调,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其他

中外运、长航两大央企

重组获批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43户调整为142户。据了解,中国对

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重组后的母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国资委的目标,经过战略重组,到2010年,中央企业户数将调整到80至100户。中外运与长航重组后,除了招商局,我国将有三家专门从事航运的央企:中远、中海及中外运与长航合并后的企业。合并后的企业在资产规模等方面可能将超过中海。2007年整个中外运集团的收入为600亿元人民币,利润是40亿元。作为我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长航集团2007年的利润总额为10亿元。

会计

欧盟委员会

承认六个国家会计准则

欧盟委员会决定,自今年1月起,承认中国等6个国家的会计准则与欧盟实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欧盟委员会是在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均承认中国会计准则与欧盟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后作出这一决定的。此次和中国一起获得承认的还有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和印度五国。但欧盟委员会表示,最晚会在2011年年底前,对中国、加拿大、韩国和印度4国的情况进行再度审议。根据“等效决定”的相关程序,欧盟准备将一些国家的会计准则视为与欧盟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这意味着,执行等效准则的外国公司在欧盟上市时可按照其等效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而不必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这样可为企业省下一笔数目不小的上市费用。

IASB

采用新程序应对金融危机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主席David Tweedie不久前表示,该理事会将采用“快车道”程序来应对今后的金融危机。Tweedie表示,IASB仍在考虑有关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的修改,但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规定保持一致。Tweedie称,IASB计划推出与银行资产减计有关的减损支出披露准则。按照新准则,公司应当告诉投资者在不同减损模型下计算得出的公司资产价值有何不同。Tweedie预计这一披露准则将于1月初出炉,以便公司运用到2008年年底财报中。不过,Tweedie表示IASB考虑中的减损披露只是临时性步骤,对减损准则的全面修订将于2009年展开,届时可能在年内推出新的准则。

美国监管机构

批准放松商誉资本规定

美国联邦监管机构2008年12月16日同意放松企业购买银行业务的资本规定,新规定将允许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增加资本水平。该规定将允许所谓的商誉,这里指在并购中产生的无形资产,将被计算以满足脓管机构对资本的规定。商誉是指一家公司市场价值和实际购买价格之间的差异,这种溢价反映了一家公司的内在价值。更技术性的解释是,根据该规则,商誉的监管资本扣除将等同于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标准GAAP完全减记商誉可能产生的最大资本减少。新规定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30天以后生效。但是,银行组织在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期限中可以采用其中的规定用于报告监管资本。

审计

三大会计师事务所

卷入麦道夫案

普华永道、毕马威和安永三大会计师事务所卷入纳斯达克前主席麦道夫(Bernard Madoff)的涉嫌五百亿美元诈骗案。这些会计师事务所都为那些向麦道夫证券事务所注入资金的联接基金核数。据《星岛日报》报道,可能蒙受75亿美元损失的Fairfield Greenwich基金,正考虑向它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提出诉讼。国际奥委会也证实,大约有4.8亿美元投资与麦道夫管理的基金有关。麦道夫2008年12月17日在美国纽约曼克顿联邦法院出庭,完成办理保释文件的手续,外出候审。但法官对他保释外出设下新的条件,包括要求他佩戴电子追踪器,让执法部门时刻监察他的行踪;他每天入夜后至翌展亦不得外出,形同遭受软禁。

其他

美国政府债券

史无前例首现负收益率

美国3个月到期的政府债券在2008年12月9日交易时段首次出现负收益率情况。市场分析师认为,国际金融危机迫使越来越多投资者寻找资金避风港,增加了债券需求,进而促成这一史无前例的现象。3月期债券的收益率9日盘中最低下探至负0.051%,3小时后回升至负0.001%。法新社援引市场分析师的话报道,债券的低收益率往往反映市场需求增加。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政府债券被视作躲避金融动荡的最佳避风港,加之外界预期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将进一步降息,出现投资者抢购债券的现象。此外,负收益率的出现也反映出投资者另一种预期,即美国今后数月可能出现通货紧缩。

欧盟理事会

第7篇

关键词:欠税;公告;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税务机关将定期在办税场所或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告,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笔者仅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以供商榷。

一、正确定位欠税公告,充分认识欠税公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欠税公告是加强纳税人税收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宣传力度逐步加大,尤其是新征管法出台后,对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手段进一步加强,广大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受我国传统文化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种利益冲突的影响,诚信纳税仍然只存在于大多数理性经济主体中,还有少数纳税人没有形成依法纳税的习惯。这就要求税务机关改进征管办法,通过制度推动依法诚信纳税,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实行欠税公告制度正是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加收滞纳金、禁止责任人离境,以至于将恶意欠税者送上法庭等法律手段清欠的重要补充,是税务机关从人性化服务角度,用纳税道德约束纳税人的有力手段。这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将依法纳税视同诚信经营的一部分,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习惯。

(二)欠税公告有利于维护税收的公平与正义。欠税公告是一把“双刃剑”。对外,可以让欠税者信誉受损,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从而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不打国家税款的主意。同时,也可以保护诚信纳税人的利益,维护税收的公平与正义,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对内,有利于监督税务人员依法征收,规范欠税管理。《欠税公告办法》明确规定,对应公告不公告或应上报不上报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要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这无疑给主管税务机关套上了“紧箍咒”。一方面约束税务人员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坚持应收尽收。另一方面,也要求税务机关在公告纳税人欠税时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孰轻孰重,有的公告,有的不公告,否则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三)实施欠税公告制度有利于加强欠税管理。从今年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欠税公告办法》执行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欠税公告在促进税务机关加强欠税管理方面有着较大的作用。一是大大减少了新欠税款的发生,提高了税款入库率;二是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促进了欠税清理工作;三是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益的提高以及税收征管成本的下降;四是有利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实施欠税公告制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实施欠税公告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二、准确定性欠税性质,牢牢把握公告欠税的合法与合理性

税务机关在执行欠税公告时,要广泛讨论研究、集思广益,准确定性欠税的性质,制订好每次欠税公告的执行方案,确保欠税公告的合法与合理。

(一)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情形。对这种欠税情形的纳税人,公告对其震慑力、敦促力,重点是靠税务机关实施追缴举措。首先,税务机关要注重发挥协税护税网络的监督、举报作用,在公告上标明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广泛采集非正常欠税户的去向及当前状况。其次,税务机关掌握其住址及财产状况的,能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一定要执行,实现追缴欠税。最后,税务机关没有办法实施追缴的,要依法申请法院执行强制措施。

(二)有缴纳能力而欠税的情形。这部分欠税户存在无意、故意(恶意)欠税两种情形。一种是一时忘记申报纳税或银税申报不成功,税务机关要及时提醒,改正内在漏洞,提供优质服务,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一种是故意(恶意)欠税户,税务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法辅导、劝服,仍无效的,则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采取相应的征管措施,以处罚或者其他措施达到教育、警示作用。

(三)无缴纳能力而欠税的情形。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保费后仍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行为而欠下应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告之其有申请缓交税款的权力,允许其延期缴纳税款。如不获批准缓交的,应当督促其想方设法尽快缴纳,不能以情代法,要依法治税。

(四)税务机关“放水”而造成欠税的情形。受现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影响,目前很多欠税在相当规模上是由于税务机关有意识“放水”的结果。国家审计署2004年底公布的对788户企业税收征管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表明,“税务部门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刚性等因素影响,人为调节税收进度,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788户企业中有364户(占46.19%)存在此类问题。2002年底和2003年9月末,分别有106.32亿元和102.95亿元应入库税款因此未征收入库。”审计署署长李金华认为,少征税款的80%左右是由税务机关人为调节造成的。许多地方税务部门存在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问题,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税收计划的情况下,有税不征、违规缓征,甚至违规退库或利用税款过渡户人为调节收入(《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种由于税务机关“放水”而形成的欠税。其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领导,督促其实施欠税公告,同时对其主要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欠税公告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注重欠税公告人性化,确保欠税公告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一)加强欠税公告工作领导。欠税公告是切实有效的税收征管措施,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涉法行为。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实施,加强领导,成立有专门的欠税公告执行小组,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欠税公告在欠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配合其他税收征管措施的运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税务机关内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大力清缴欠税,提高征管效率,并通过强化税源监控,防止新欠的发生。

(二)规范欠税公告程序。首先,要做好欠税公告前期服务工作。当纳税人出现欠税情况时,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纳税服务,主动与纳税人接触,了解其欠税的内在原因,如果是客观原因,在职能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争取实现征纳双赢;如果是主观原因,则要加强税法宣传力度,对其宣传税法、讲解税收知识、阐明法律后果,争取其主动缴纳欠税、滞纳金、罚款。在税务人员加强纳税服务、多次帮扶劝说仍然无效之后,万不得已才将其欠税情况纳入公告范畴。其次,应当深入细致地对纳税人欠税情况进行确认,确保公告数据的真实、准确。由基层征管单位专门人员,到纳税人经营地点或相应地点,进行实地核查,详细作出税收征管原始记录,与国税征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欠税公告的精确性。其三,欠税数据一经确定,以正式文书的形式签发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告。欠税公告的,要以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手机短信、张贴等多种渠道相结合,尽量达到“广而告之”,扩大社会影响。最后,要搞好欠税公告的维护。欠税公告的数额实行欠税余额和新增欠税相结合的办法,纳税人所欠税款是动态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公告的数据,保证公告数据的即时准确;或者,出现张贴的欠税公告被人撕改、网络的欠税公告被人恶意攻击等等,税务机关要注意维护欠税公告。

(三)注重欠税公告的人性化管理。一是要尊重纳税人的隐私权。要严格限定公告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对可能涉及纳税人隐私和危害纳税人发展空间的信息,要通过合法、合情、合理的方法进行公告,谨慎从事。二是要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在正式公告前,应当通过一定的形式告知纳税人,对公告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要让纳税人有个心理准备,并引导纳税人正确对待,积极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欠税。三是要维护企业现任负责人的声誉,相当部分欠税企业的欠税是老陈欠,与企业的现任负责人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在公告时应当将欠税形成的时间和当时企业的负责人公示出来,以调动企业现任负责人清欠的积极性。四是要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欠税公告过程中,税务机关在做好欠税户前来补清税款的受理准备同时,还要制订应对措施,预防因欠税公告引发的突发事件,如欠税户上诉、申诉、、求请等,确保欠税公告工作顺利开展。

第8篇

一、当前税源联动管理中部门协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配合不力,工作衔接不畅。目前,部门之间如何协作,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衔接制度,如对征收部门如何根据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和稽查部门的稽查结论征收税款,以及收缴滞纳金和罚款,其征收情况如何通知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管理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稽查部门的稽查情况实施管理,其管理情况如何告知征收部门、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选案稽查,其稽查结果如何通报管理部门、征收部门这些制度制定得不是很详细和具体,造成征、管、查三方工作上时有脱节现象发生,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

二是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自从实行征、管、查机构三分离改革以来,各级都按照征、管、查机构三分离原则,设置了相应的机构。但是,这些机构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分工不尽合理,如不少税务机关就存在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检查权限划分不够明确,征收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行使个体户日常管理和税款征收权现象,甚至出现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同一事情,且不同部门在处理同一问题时意见各异,造成纳税人左右为难,不知听谁为好,严重影响税收执法的严肃性。

三是信息不共享,信息传递和反馈不尽如人意。在现实工作中,征、管、查各部门间过多地强调征收、管理、稽查应该“各司其职”,缺少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导致出现征、管、查各自为政,“自扫门前雪”的现象。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不能及时将征管过程中发现的信息告知稽查部门,致使稽查部门难以从征收管理中获得稽查案源信息,在选案时缺乏依据而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征收部门不能及时将查补税款入库情况告知稽查部门,导致稽查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案件执行情况。稽查部门不能及时将纳税人的违法作案手段和检查处理结果告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所管纳税户涉税违法信息,同时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交流、研讨又少,没有经常性地开展必要的协调,管理人员忙外部管理,稽查人员忙外部检查,彼此之间较少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彼此一些本应共同协调的问题,而没有及时解决,致使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掌握纳税人违章行为,不能及时辅导纳税人。稽查部门很少对征收部门就如何加强税收征收工作提出建议,征收人员也不向稽查人员调查了解哪些纳税人有偷漏税行为及偷漏税的方法途径,只管按照纳税人的申报金额和稽查部门的查补数额征收入库,不能在征收环节对纳税人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控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的建议

一是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方职责。坚持税收工作流的相对集中原则和满足“一窗式”办税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部门的具体职能。为避免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检查权限上发生职责交叉,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124号)的要求,划清日常检查和稽查职责,把日常检查界定为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同时在坚持该要求“三个划分原则”的基础上,要求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符合《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立案要求的案件,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

二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建立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衔接制度。要理顺三者关系,除了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稽查三者关系外,首先要科学设计征收、管理、稽查工作流程,明确部门间的工作规程,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细化各部门、部门内部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和执法责任,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从实际工作出发,便于操作,责任明确。其次要注意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注重部门间有机协调、减少无谓的“内耗”,理顺关系,力求用制度来规范人、约束人、激励人,从而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实现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互动性、规范化、制度化。第三是取消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的重复性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税程序,免除不必要的审批,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是加强征收、管理、稽查信息传递。根据实际情况,在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建立一套符合自身运行机制的联系制度,以确保征、管、查三方实现信息共享。设置一套规范的信息传递制度,按照统一的传递渠道、传递方式,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相互传递,确保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征、管、查协调例会制,明确例会召集人、例会形式、例会人员及例会内容,及时共同协商解决各部门出现的各种矛盾。鼓励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进行交流和研讨,对交流和研讨的好成果予以推广,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是提倡部门协作精神。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建立科学的工作职责体系的同时,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及时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做到遇事商量办,以税法为准绳,妥善处理好征收、管理、稽查中可能碰到的扯皮问题,达到精诚团结,共求发展的目的,以建立统一的税收管理体系,更好地堵塞税收漏洞,服务于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

五是积极开发税收管理软件。要认真研究分析税收征、管、查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各项因素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人员集中开发相对统一的税收管理软件,进一步完善软件系统征收、管理、稽查模块,提高地区间的共享度和利用率,并做好征收、管理、稽查系统与网上申报软件、金税工程系统的有机衔接,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各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联系的有机统一体,真正搞好税务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衔接,更好地发挥税收管理效能。

第9篇

一、基本情况

我局是省政府地方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地方税收征收、代征收社会保险费和工会费等工作。省局机关现设机关党委1个,具体负责省局机关党建工作,下设党支部15个(包括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现有党员102名,占机关总人数的73.6%。省局机关设15个处室(局、中心)。

20__年10月6日,省委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党组立即行动,组织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阶段、环节与措施,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紧锣密鼓进行准备。20__年10月10日上午,省局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如期召开,拉开省局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序幕。

经过三个阶段11个环节的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我局共组织42次会议,22场活动,9次座谈会,发放224份问卷(征求意见函、表),出版5期专栏,编辑25期简报(被《__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省直工委《机关党建》采用9篇),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活动即将结束时,我们组织开展了由79名机关人员(含离退休干部代表)和20名企业代表共99人参加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86人占87%;基本满意13人占13%,不满意0人。

(一)主要做法

根据省委的部署,我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党组重视,活动起点高

省局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了五项要求:起点要高、标准要高、人员要强、工作要实、效果要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带头交流调研成果;及时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活动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围绕特区省情,科学确定主题,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火车头”作用,带头动员辅导,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决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坚持学习实践活动与特区地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广泛宣传,活动氛围浓

(1)宣传有广度。召开了大规模的动员大会,组织各层次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与集中辅导,做到了全员参与。省局党组组织了四次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局机关党委举办局机关各支部书记培训班;收看了总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实况;举办两场专题辅导讲座:20__年11月13日邀请省委党校王和平副校长作了题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__经济特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专题辅导报告;20__年2月10日再次邀请王和平副校长作了题为《人该如何做、权该如何用、法该如何执》的专题辅导报告。狠抓各支部各部门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与辅导,明确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容、目标要求和现实意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宣传有深度。在机关办公楼设置意见箱三个,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设置宣传橱窗,出专栏5期;编发活动简报25期;在__日报地税专栏编发学习实践活动消息与新闻;用公文网向局机关、直属局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效。

(3)宣传有力度。及时总结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较好地反映和宣传了全局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3、不断创新载体,活动形式新

一是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办__地税系统廉政

文化建设成果展、书法作品展,组织__地税独立分设十周年文艺晚会,展示了__地税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原动力。二是开展“到所、到企、征求意见”活动。省局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直属局、分局、基层税务所,走访企业,征求群众意愿、意见和建议。三是召开税企和基层税务干部座谈会,向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寻策问计,征集意见建议,为分析检查阶段提供素材。4、突出实践特色,活动推进实

一是客观科学定主题。按照省委和总局的部署要求,结合特区地税特点,确定我局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就是“服务特区科学发展,构建__和谐地税”;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受教育,管理服务上水平,干部群众都满意”。二是认认真真抓学习。采取局领导亲自讲、专家学者专题导、收听收看专题会议报告、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和机关部门支部学习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党员干部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三是扎扎实实搞调研。围绕“服务特区科学发展,构建__和谐地税”的主题和发挥地税税收职能作用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到直属局、分局、基层税务所及企业,广泛听取基层税务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及时召开有省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局长参加的学习调研成果交流扩大会,狠抓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四是仔仔细细查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汇总梳理影响和制约特区地税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五是诚诚恳恳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剖析问题原因,深挖思想作风根源。六是实实在在写报告。多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提纲和草稿进行研究讨论,多次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局机关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5、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活动有成效

一是边学边改。就特区高尔夫行业对__经济税收的影响、社保征稽与农税管理体制的问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二是边查边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如基层税务部门反映的基层税务所办公场地破旧、农垦社保划转地方征收后征收大厅拥挤等问题,省局党组编制了基层建设三年规划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得到省财政厅的支持,拨款1300万元支持基层建设,解决基层税务所办公场地与征收大厅拥挤问题。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三是成效明显。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有了新进步,推动特区地税工作有了新成效。

6、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特区地税收入的影响,采取措施,解决反腐倡廉、队伍管理和税收工作的突出问题。

(1)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人该如何做”、“权该如何用”、“法该如何执”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对税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2)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举报查处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岗责体系、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做到税收执法行为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就延伸到哪里。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省局通过《__日报》、《海口晚报》、《__经济报》等媒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各直属局在办税较集中的场所和各市县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查处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报”的行为。

(3)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认真落实《__省地方税务局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干部交流坚持纵向交流和横向交流结合原则,以有利于队伍管理、税收管理为根本目标,打破地区界限,扩大干部交流面,使更多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

(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省级大集中工程建设。依靠信息化技术建立信息预警、监控、协调等系统,规范执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既严格界定和控制执法和服务标准,防止税收执法随意性而引发的腐败,又规范税收管理行为,增加税务机关工作透明度。

(5)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整改落实工作,认真清理了各项规章制度共84项,其中,废除的制度6项,修改完善的制度40项,新建立的制度18项,待修订的制度20项。

(6)加强对海口地税局工作指导。省局派工作组进驻海口地税局,帮助该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查找税收征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切实做好20__年税收工作。20__年各级地税机关坚持依法征税,强化征管,堵塞漏洞,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同时进一步改进税收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

(8)认真谋划20__年税收工作。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__年税收工作将面临严峻挑战,要找准对策,及早谋划,争取主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开展经济税源调查,加强税收分析。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

7、做好“回头看”,检查活动全过程。经过半年的学习实践活动后,我们组织了“回头看”活动,三个阶段的成效是明显的。第一阶段重点学习“三本书”、20__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集中学习5天,党员干部学习30个小时以上。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广泛调研,足迹遍布全省,撰写的调研报告有见地、有措施,并进行大交流,现已结集,准备印发、交流。第二阶段虚心、诚心、用心征求意见,范围广、层次多,民主生活会坦诚相见,道真言,分析检查报告突出重点和地税特色,队伍建设始终是重中之重,勇于自我剖析,自我揭短,不回避、遮掩,为整改落实工作打下基础。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工作立足现状,整章改制,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着手编印制度汇编,用制度来制约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要特点

1、把学习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过程

在不折不扣完成上级规定的学习任务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辅导讲座,邀请省委党校

王和平副校长做专题辅导讲座,到洋浦参观交流,在琼海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加深了省局机关全体人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把学习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过程。2、结合地税实际,突出实践特色

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做好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特别是税收征管体制,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工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减少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纳税人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着力探求保持地方税收平稳发展的思路、措施。

3、把解放思想调研成果运用到税收工作中

通过召开解放思想调研成果交流会,把调研成果运用到税收工作中去,探求确保收入平稳增长的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税收收入上,扬长避短,确保地方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在政策上,面对经济萧条的形势,出台税收政策,拉动__经济增长,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上,疏理已制订的制度,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制度的实施。

4、把推动__科学发展当作头等大事

通过调研,出台了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第二居住地、文化产业发展、应对金融危机振兴房地产市场、城乡一体化、农垦改革等一系列税收政策,推动__科学发展。

5、坚决革除阻碍__科学发展的障碍

在活动期间,相继出台了加快房地产办理过户税收办理的有关规定,确认普通住宅标准,加强税收征管的规定等一批制度,坚决革除阻碍__科学发展的障碍,为__科学发展在地方税收方面架好桥,铺好路。

二、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

省委召开动员会后,立即研究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方案,部署活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先后10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原著、讲话原文,边学边议边论,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认识。刘平治同志亲自审定实施方案、阶段总结、分析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文件,亲自审定活动主题和调研题目,带头学习,带头调研,每次活动都带头参加。

(二)抓好各部门、党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是有效途径

在“一把手”高度重视的基础上,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组织各自的部门、支部学习,搞好学习调研活动,检查存在问题,做好整改落实。

(三)进行经常性的指导与检查是有力抓手

我局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发通知、编简报、与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交流,听取意见与建议,改进方法;同时检查党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本,确保“四落实”,保证质量,推动活动稳步展开。

(四)强化责任,按规定要求抓落实是有效方法

严格按照《省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逐个环节抓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与各支部书记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成效。

(五)做到“四落实”,稳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是基础

去年第四季度是组织收入的攻坚季节,既要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又要确保组织收入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做到组织收入和学习调研“两不误、两促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半年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党性不纯、宗旨意识不强、作风不正,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二是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实践的能力仍有差距。三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不强,手段不够硬,抓收入下力气很大,抓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得力,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好,领导干部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领导班子已充分认识到当前的现状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分析其根源有:一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乏力。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管理乏力。二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够深透。由于理论水平、认识水平的提高有一个过程,经过半年的强化学习、深入实践虽有很大长进,但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历史地位、精神实质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运用不够好。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但在税收工作中讲实际效果、讲实际效率、讲实际速度、讲实际成本等方面还有很大的距离。在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片面性,联系实际不够。有些措施没有充分考虑到基层实际和方便纳税人,发展的眼光不够长远,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四是加快发展的紧迫性不强。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面对全省地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执法能力还不够高,解决突出问题的本领还不够大。表现在思考问题比较理想化,制定激励机制的措施与政策,一定程度上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

“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根本目的,本着对地税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主要措施是:

(一)端正学风,坚持学用结合

在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的同时,重点解决学风问题,围绕“服务特区科学发展,构建__和谐地税”的主题和“定好位,带好队,收好税,服好务”的总体要求,持之以恒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端正学风,在全系统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创新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在__地税系统扎实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

(二)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税收实际,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

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三)标本兼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和反思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大源头防腐力度,确保“两权”正确运行。优化地税系统内设部门的职权配置,构建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两权”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自由载量权。加快信息化建设,用先进手段防范不廉发生。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惩治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影响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违法乱纪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四)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把工作的着眼点始终放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上来,靠人的全面发展带动地税事业的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表彰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典型,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地税干部队伍。

(五)依法治税,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0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土地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下同)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强部门协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税收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研究强化土地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和信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积极研究强化征管的措施、信息共享方式、协作配合办法。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地方税务、财政部门的需要,提供现有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等级、价格等情况资料,以便税务部门掌握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加强土地税收的管理。

对于通过征用或者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使用权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后,应及时把有关信息告知当地的地方税务、财政部门。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对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获取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只能用于征税之目的,并有责任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予以保密。

三、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加强土地税收的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税源登记档案和土地税收数据库内的信息。要定期将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的地籍资料等相关信息与房地产税收征管的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漏征税的土地,分析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并进一步规范土地税收的征收管理办法,做到应收尽收。

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在征管工作中,如发现纳税人没有办理用地手续或未进行土地登记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土地管理。

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纳税人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对于未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相关的手续。办理土地登记后,应将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一联与权属登记资料一并归档备查。

五、为了方便纳税人,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商,创造条件,在土地登记、审批场所设立税收征收窗口。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进行用地情况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发现擅自转让(受让)土地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应查验土地使用人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对于不能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地价评估动态监测及基准地价确定更新等基础工作,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和涉税评估行为,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土地管理方面的检查。

六、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有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成果,合理划分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等级和税额标准,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土地收益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时提供现有税源登记档案及税源数据库中有关房地产价值等信息。

省级地方税务部门应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分等的资料,对全省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等定级和确定适用税额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各市、县、镇的税额标准进行综合平衡,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分等定级和确定的税额标准能够客观反映各地间地价和土地收益的差别。

各市、县、镇的地方税务部门应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定级资料,对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和适用税额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对等级划分不合理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偏低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适时做出调整。

七、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土地税收管理增加的支出,地方财政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八、各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具体办法,并抄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

第11篇

中注协2010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快报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1月16日,沪深两市共有1家上市公司(深市主板)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该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快报信息还显示,截至2011年1月16日,中注协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信息的统计了解到,共有20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其中,1家的变更原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更名)。

审计署表彰2009年度优秀审计项目

审计署日前对2009年度审计署和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进行了表彰02010年,审计署对署机关业务司、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选送的110个审计项目进行了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等单位联合实施的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跟踪审计等9个优秀审计项目和署机关业务司、派出机构实施的其他22个审计项目;对云南省审计厅实施的云南农垦总局2006年至2008年绩效审计调查等15个优秀审计项目和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的其他33个审计项目予以表彰。

财政部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12月27日,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经层层推荐、社会公示、公众投票、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财政部决定授予于延琦等10位同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财政部不许副处级以上兼职独董

近日财政部党组发文规定,财政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均不可在外兼职或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已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须在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辞去职务。

香港财汇局将抽查更换审计师的公司账目

据香港媒体1月17日报道,负责监管上市公司会计工作的香港财务汇报局指出。假如上市公司更改审计安排,如取消在香港审计,其账目可能遭该局复查。除更换审计师外,有几类上市公司的账目,也有较大机会遭财汇局复查,如一些有大量无形资产的药业公司、刚上市的半新股,或者一些受新会计准则影响的公司。

国务院废止修改部分财会行政法规

近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对部分法规进行废止和修改,其中部分财会法规也被修改。

增值税立法延后

增值税法草案稿目前正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第k税种的立法草案并没有按原计划出现在2010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其进程同预算法、车船税法一样延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增值税法的起草工作,三部门坚持认为增值税立法与增值税扩围改革应同步推进。所以此次立法草案不仅涉及原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升级,还要统筹考虑新纳入的营业税征收范围。

税总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近日《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本次文件清理共计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99件,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87件。

审计署近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执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重点,对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开展较多的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并对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加强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廉政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央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1月13日《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境内机构可以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以人民币汇回境内,银行可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且发放人民币贷款,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预算外资金会计制度新规出台

国家财政部1月5日晚通知,为适应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需要,从2011年1月1日起,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税总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所得税预缴

国税总局供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政策明确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文件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持有大量假发票将判有期徒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现行刑法的基础上增加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较大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或再降

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酝酿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正在研究中的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种类仍以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产品为主,尤其是将重点放在“一资”上面,而且很可能会涉及到去年没有调整过的新种类的产品。

国资委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资委近日《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4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5号)、和《关于公布2010年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6号)三个文件,对国资委迄今的所有文件进行了系统的清理。本次文件清理共保留有效规章2l件,有效规范性文件165件(不含保密文件)。

工商总局出台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作为《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三个规定将T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房产税改革方向渐明:两税合一

就在上海、重庆布局房产税试点的同时,高层已经拟定了房产税改革的总体方向。记者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

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合一,且按照市价计征。由于征收依据发生变化,合并后的新税种将不再叫做“房产税”,其性质类似于国外一直推行的物业税,因此可能被叫做“物业税”或“房地产税”,其征收范围也将最终覆盖个人住宅。

外汇局规范国际收支核查

外管局了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并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对2003年版核查制度修改和完善,并废止了旧版核查制度;二是将大额交易与重要交易项目重点核实工作纳入《核查制度》,归并原相关规定;三是调整核查工作涉及的量化指标;四是规范现场核查和大额交易重点核实工作的流程;五是明确各级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及向外汇检查部门移交案件的操作程序。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进一步规范

近日,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

物流振兴细则将出台

物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已于去年10月上报国务院,预计不久将公布。上述细则包括物流业税收、土地、车辆管理、改善行政管理、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方面。

国务院通过拆迁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条例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其颁布和施行。将有助于规范拆迁祸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挤社会和谐发展。

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深圳:工商注册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

工行深圳市分行与市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发的企业验资“工商E线通”电子服务系统正式启用。通过该平台,可实现企业注资信息在银行和行政部门的实时交换。今后,在深圳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

上海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上海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和市工商局1月11日公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试点工作将正式开展。办法规定,国外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大学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外资PE,以及曾管理过境外长期机椅投资者资金和在中国三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的管理公司,给予试点企业资格;对在上海市设立的外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实行市区两级备案管理。

广东改革分税制省级提至50%

广东财政厅日前出台文件《广东省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省级财政在省与市县共享税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广东省目前的分税体制下,属于省级与市县共享收入的税种包括不属于中央和省级固定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金融保险行业以外的营业税以及土地增值税,此前这部分税收中40%归省级财政,另外60%归市县级财政。调整之后省级所占部分将提高到50%。

全军十一五审计近万名团以上干部

“十一五”期间,全军共审计单位(项目)12.67万个、负有经济责任的团以上领导干部近万名,提出审计建议4.6万余条,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服务职能。

审计署:审计挽回违规资金1223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剂家义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截至2010年底,通过审计监察挽回违规资金122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元,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82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773项;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

谢旭人:未来五年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4日在接受媒体专方时明确:未来五年,财政部门将加快财税奉制改革。“十二五”期间将通过调整增值税龃和营业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及税率结构、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等举措,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刘家义:2011年重点审计地方债务

1月1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审计,摸清规模和结构,反映问题和成困,分析风险和责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同学东:建议规制民间借贷

央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在中英非银行放贷人立法框架研讨会上建议完善民法、刑法等相关基本法律制度来规制民问借贷,提出了信息披露制度、追债制度和完善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制度这三个具体的制度建议。

IAASB征求温室气体鉴证业务意见

1月11日,IAASB了《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410号――温室气体声明鉴证业务》征求意见稿。这项准则涵盖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规定了执业者在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方面的责任,并提供了报告参考格式。准则提出,开展大多数鉴证业务需要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如工程学、环境科学等。

IPSAB新版第14号研究公告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近日最新版第14号研究公告,题为《向应计制会计转换:用于政府和政府性实体的指引》。该公告阐明了政府和政府性实体如何按照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要求从现金收付制向应计制转换。

IAsB与FAsB联合出台信贷损失会计新规

迫于压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目前已联合出台信贷损失会计新规,并将于本月底对外公布其修改建议,该建议是关于信贷与开放组合中管理的其他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信贷损失的会计处理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其会计处理决定了在摊余成本的计量方法下,不良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减值处理。

英美审计监管机构达成检查协议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QAOB)与英国职业监督委员会(POB)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这份协议旨在促进双方在监管各自司法管辖权内执业的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合作。协议为PCAOB重启对审计或参与审计在美上市公司的已注册英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有59家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已向PCAOB注册)的检查奠定了基础。

六大会计所支持美英审计合作

全球6大会计师事务所目前表示,它们对英美审计监管合作表示欢迎。德豪、德勤、安永、均富、毕马威与普华永道等全球6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近日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对英美开展的审计合作表示支持。

第12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四个到位”,确保廉政建设一刻也不懈怠

*市地税局党组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地税干部本人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刻也不敢懈怠。

地税机关处在征纳矛盾和各种利益分配的焦点上,具有管辖的行业多、业户多、税种多,点多、面广、战线长等特点,地税干部面对形形的纳税人和各种利益诱惑,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入腐败的深渊。对此,*市地税局党组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廉政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考核奖惩到位。确保了税收工作奋力开拓、廉政问题管住管严。全体地税干部视清廉如健康,把荣誉当生命,以共同的行动,保证了地税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多年来,市局党组每年初召开的第一个会议是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研究各项税务工作的同时,研究廉政;在部署各项税务工作的同时,强调廉政;在考核税务工作的同时,考核廉政。真正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奖惩,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税务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在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市局党组一班人公开承诺“党风廉政建设从我做起”,既严格要求自己,又注意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每人都建立了详细的廉政档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二、整合宣教力量,建起“大政工”格局,确保廉政教育一人也不漏过

“万分廉洁只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成大恶。”廉政建设千头万绪,正本清源要从教育入手。14年来,全系统累计组织开展

“廉洁从税,爱岗敬业”等主题教育活动18次,部署廉政作业70多期、参与答卷近4万人次。举办反腐败形势报告会、先模人物报告会、服刑人员忏悔报告会等专题报告会200多场次。组织收看正反典型电教片60余集。深入厂矿、企业、农村接受现实对比教育45次。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竞赛、职务犯罪案例剖析等税检共建教育活动56次。成功举办廉政专场文艺晚会、廉政演讲比赛63场次。创作吕剧、小品、歌曲等廉政作品20余部。完成廉政调研文章620余篇。

从基层分局到市局机关全部建立起廉政文化教育阵地,统一开设和制作了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书画展室,“廉政读书角”,廉政网页、台历、警示牌和书签等,定期组织开展廉政短信传递、廉政格言征集和干部家属助廉活动。

倡廉教育筑牢了广大地税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年12月份,*市地税局作为干部教育先进单位,在全国税务教育论坛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体制机制,确保廉政监督一项也不缺失

廉政建设,重在预防。市地税局着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防止腐败发生。

一是寓预防与制度建设之中,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在行政管理方面,建立了《大宗物品采购》、《财务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10余项制度。在税收执法方面,制定了《税款征收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发票管理办法》等50余项规章制度。在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税务干部十项禁令》等20余项制度规定。通过全方位的制度体系,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和税收执法行为,保证了“两权”的正常运行,遏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是寓预防与机制体制之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在税收征管上,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统一登记、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的专业化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和征、管、查“三分离”的机制体制。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规程。在干部提拔任用上,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制、经费开支三人以上签批制、基层分局集中报账制和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审批制,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是寓预防与监督管理之中,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内部,成立党组巡视检查办公室,定期对县区局、基层分局进行巡视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坚持定期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实行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全过程公开;经常性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在外部,从人大、政协、纳税业户聘请129名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和税企恳谈会,每年都发放10000余封征求意见信,广泛征求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开通12366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纠建并举,狠抓作风建设,确保干部言行一次也不失范

税收的一征一免,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地税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形象。*市地税局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税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