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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前景

时间:2023-06-05 10:16: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能源管理前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能源管理前景

第1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前景

 

1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企业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博士论文,节能前景。随着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在企业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其“零投资、零风险、零浪费、高效益”的特点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关注和接受。

2 选题背景

莱钢动力部水力车间1#泵房6#泵汽蚀严重致使流道腐蚀不顺畅,导致水泵的效率下降,供水电耗增加;2#水泵额定扬程为74米,而实际运行压力仅为0.50-0.55Mpa,造成富裕水头24%左右,使水泵运行效率偏低。随着型钢区热线单位用水量的增加,这两个机组的运行台时逐渐增加,使车间制水综合能耗不断升高,给车间的节能降耗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北京贝尔佐那有限公司和山东雷奇电器有限公司针对我们的具体情况,测定当前的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找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提出了解决方案。博士论文,节能前景。

3 方案设计

3.1 6#泵方案设计

6#机组的参数如表1:

表1. 6#机组参数表

第2篇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 广西低碳经济 生态文明

一、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自上世纪70年展至今,在市场运作的基础上,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所建契约的模式,综合利用一种能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与技术的管理方法,从而为客户提供关于节能诊断、评估、融资及改造等活动的一体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了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和社会的三方共赢,并逐步发展形成了以新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商务模式的节能服务新兴产业。

国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是凭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的形式,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方案改造、节能设备采购、节能过程运行维护等综合服务。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可通过向客户提供或者协助客户寻求第三方所需资金的形式,来负责融资并承担技术和财务风险。同时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规定,将部分投资从因设备运行而节省下来的费用中回收,从而为客户实施和管理节能项目,以获取相应的利润,并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将节能项目交付用户无偿使用。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也可作为一个中介者,在提供服务时只需做节能量担保,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融资则由用户自主进行,全部节省费用归用户所有。节能服务公司依靠自己的专业优势,有效降低客户的能源消耗,从而分享节能效益并获得利润收益。正因为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投资少、风险低、节能好等优点,已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并逐步从欧洲、北美等国家与地区向南美、亚太地区过渡发展,正成为推动世界节能减排进程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结构却不合理,浪费严重。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国内大量存在,市场调查与典型案例研究也表明,目前能源用户中依旧存在大量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支持的节能利用措施项目。在政府倡导下,我国于2003年12月注册建立起中国节能协会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多年来,通过引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模式,我国已经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的节能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2010年,全国共有约782家节能服务公司,累计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项,总投资287.15亿元,实现总产值836.29多亿元,年节能能力达到1064.85万吨标准煤。

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南亚的重要窗口,产业低碳化发展将是未来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广西充分利用自身产业优势,逐步形成了以南宁糖业、百色铝业、柳州冶金汽车制造业、桂林生物医药业、北流陶瓷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具有产业集群特点的区域经济形态。但目前的产业结构却仍显得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资源型产业所占比重较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过快;节能减排能力与手段欠缺等。此外,广西区内的节能服务公司相对来说仍比较少,仅占全国的1/90。所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引进完善,能加快推进产业集群低碳化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改善能源利用结构,进而推动广西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二、广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1、政策约束力低,相关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广西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上不断加大力度,而且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也逐渐增多。2010年12月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要求以及奖励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也制定了扶持政策。同时,2011年底广西发改委已组织了四批节能服务项目去申请国家备案,对全区共27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然而,一方面,由于这只是区域性政策,尚不具备法律效力,缺乏强制规定与强制执行的行政命令,对企业的约束力较弱。另一方面,配套措施跟进不到位,有些甚至欠缺操作性,在财政税收补贴上仍缺乏力度,金融服务的明确性及适用性仍不具体,商业风险和成本居高不下,弱化了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动力,在政策执行上也显得力不从心。

2、节能服务市场深广面不足

广西政府部门虽然通过政策的制定与互联网站的开设,将广西区域性的节能服务推向市场,但整体来说,宣传力度仍显不足。由于信息流通不顺畅,企业与金融机构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收集成本都将增加。在采购市场上,由于广西采用的节能设备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他较发达省市或者进口,所以设备生产成本的变动及更新周期的缩短都将影响企业的正常节能服务经营。此外,世界能源价格的波动也会对企业节能服务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服务市场上,广西区内的大型国有及合资企业仍是开展节能服务的重点,中小型企业迫于竞争及成本的压力,节能服务的意识与合作度仍有所不足,同时政府机关与公共事业部门市场份额的拓展空间也有待提高。

3、节能服务的技术发展存在制约

由于广西节能服务公司的软硬件设施与国内其他地区甚至国际水平相比仍有差距,突出表现在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储备、节能技术的创新发展与节能设备的使用上。因而,能否壮大广西节能服务公司的实力,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节能技术的创新与人才的发展。同时,节能能效的测评目前只有推荐性标准,权威性、操作性和公正性仍有欠缺,在节能量的测量和验证上常常标准不一,合作双方难以达成统一意见,尚未形成规范化标准。

4、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难

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技术创新要求很高,初期一般需要大量的投资,通常需要承担巨大的资金风险以及不确定性的收益风险。广西区政府近年来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制定了多种金融服务实施政策,引导和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拓宽贷款担保范围,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多种项目的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与自发筹款等单一融资模式仍占据着主体地位,且对金融机构的鼓励政策目标不明确,导致很多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都缺乏现实操作性。另一方面,由于很多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实力尚欠缺,难以提供足额的信用担保,导致常常身处贷不到款的境地,融资困难问题尤为突出。

5、节能服务所获收益存在分歧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通过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部分节省下来的能源成本,让用能企业提高能源利用率,使双方都受益。但在广西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前期诊断的偏差、用能企业在接受改造后缺乏支付诚信以及合作双方关于节能过程的实施、测量存在分歧的现象屡屡发生。由于广西区内的企业信誉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对节能服务的利益分配也没有定规立法来保障,使得一些用能企业违背合同,拒绝付款,而同时节能服务公司也消极开展工作,这对双方合作的深入以及对合同管理模式的健康成长都造成很大影响。

三、广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对策探究

1、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体系,提高政策约束力

目前广西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多为程序性的,大多是关于市场进入方面的,而合同能源管理所涉及的节能服务行业的实质性问题是市场进入后所发生的市场经营行为和行为过程的监控。因此,建立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体系,不仅能做到有法可依,界定相关当事人的产权归属,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和交易成本。鉴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立法在广西及其他经济发达省份的立法现状,建议广西立足于现实经济发展需求,参照《节能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理顺所涉及到的复杂法律关系,从而制定《广西合同能源管理条例》,并以法律形式规定节能标准,包括节能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合同能效评价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等,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系统全面的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法律,解决好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问题。

2、加深节能服务市场的开发,挖掘潜力市场份额

针对目前广西低碳节能服务产业市场相对狭小的现象,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开放视野,积极开拓城市项目和乡镇市场,大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不断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在城市项目方面:商业建筑物及办公楼宇的绿色节能改造,包括对建筑物空调系统的改造、高效节能照明的引进、能源效率的审计改造及培训维护等;工厂机电设备的节能改造,包括对耗能设备的更换升级、制冷及空调系统的改造、热电联产及控制系统的管理等;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节能改造,包括对项目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室内外照明系统的设计控制与维护保养,节能潜力分析等。在乡镇市场方面,建筑节能改造可分“三步走”:首先,争取和地方政府合作,取得政府补贴,节能服务公司自己则负担剩余费用,先改造一批样板项目;其次,通过样板项目的有力宣传,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并在政府的补贴帮助下,以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分担费用的方式进行;最后,在改造完成后,地方政府应与用户相互协商,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收益的分配方式,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宣传推广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相关配套工作的开拓奠定基础。

3、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形成节能服务规范化标准

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技术,在现阶段内,节能服务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能力,以跟踪引进先进技术与适当模仿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从而加强自身的发展。有效的发展途径为:首先,尝试与相关高校、节能中心、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深入发掘可视化的节能技术。通过签订合同,约定技术合作产权,以及技术买断等,约定相关技术成果的收益分配方式。其次,通过举办技术研究探讨会、项目推广介绍会等相关座谈会,加强与其他公司、用户、科研机构的交流,赢得发展机会。最后,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鼓励并引导与节能服务相关的技术研发中介的发展,拓宽节能产品开发与技术推广运用渠道,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规模化的形成。

4、拓宽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完善财税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可通过融资担保、资金补助等经济及行政政策为企业提供支持,加强投资者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投资积极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金融资金,作为银行商业贷款和政府财政补贴的必要补充。同时,还可以进行政府机构节能,对向政府开展节能服务的节能公司给予相对较多的税收减免与财政补贴。其次,金融机构应结合广西能源合同项目开展的地方性特点,设计符合本地需要的金融投资品种,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应尝试在了解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需求与经营模式的基础上,设计出更为新颖可行的金融品种与融资模式。最后,税务部门应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特殊性,实行相对征收少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将该类公司通过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效果评估、设备管理使用等综合服务所获得的增值,适用于5%的营业税税率征收范围,并适当规范符合标准的节能技术与设备的所得税减免标准,对达到预定节能效果的公司给予税收优惠支持。

5、合理分配节能服务收益,建立企业间信誉监督机制

首先,政府应建立一个节能服务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将利益分配强制化、合法化,使利益相关方能有效地形成共赢。努力做到在高能耗企业能耗下降的同时,确保节能服务公司的盈利,降低金融和保险机构的业务风险。其次,建立公司信用体系,规范信用评价等级。规范、有序的信用体系能够为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有效实用的工具,该体系应包括信用评价标准、信息平台、监督管理体系、信用维护机制等关键部分。同时,政府还应推动外在制度体系的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最后,尝试建立第三方担保制度。针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困难和信用不足问题,利用第三方信用担保方式即银行、担保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相结合的融资模式,降低资金风险,让节能服务公司在企业风险管理上承受更小的压力。

(基金项目: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174),课题组成员:裴梦丹、刘朝阳、庞富榕、孟庚。)

【参考文献】

[1] RGE VORSATZ D.An Assessment of on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ESCOs)Worldwide[EB/OL].WEC ADEME project on energy efficiency policies,2007(March)-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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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振宇、赵剑锋、王书保: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J].节能环保,2004(12).

[4] 袁海臻、高小均、杨春权、张兴平: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公司运营,2011(1).

[5] 王光辉、刘峰、王祎: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J].中国科技投资,2009(10).

[6] 陈赟:加快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思考[J].中国能源,2011(1).

第3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信托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同的利润。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在合同期内,EMC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效益。

图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的模式

我国目前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其特点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二、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一)节能服务的市场环境分析

1.我国的能源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费调控不力,可能约束经济正常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能源过程中如何打破这种瓶颈,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经济重心偏东偏南,能源资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山西、陕西和贵州等省区,这五个地区共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0%以上,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不到5%。常规能源(特别是煤)需经过三、四千公里的长途运输才可抵达用能中心,这给交通运输及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压力。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超过70%。同石油、天然气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重得多,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面临严重的环境挑战

我国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众多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烧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70%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烟煤。面临许多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温室气体减排等压力。因此,通过节能达到减排目的是我国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3)我国能源效率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国8个行业(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机动车每100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

2.节能政策形势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减排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鼓励与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台。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节能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财政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地陆续公布。

综合政策形势看,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层级体系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奖励到技术规范,节能扶持政策渐成体系;二是优惠政策种类繁多,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三是有些优惠政策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及项目实施难度。如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规定能取得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节能效益分享型,有些节能服务公司为申请取得相关优惠政策,可能通过改变节能服务业务模式等方法迎合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由于现阶段优惠政策申请时审批标准不一,可操作空间较大,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较大政策风险。

(二)中国节能市场发展潜力估计

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据分析,我国的综合节能潜力约为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1.49%。有关机构预测,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当前我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重点行业存在着巨大节能市场,改造潜力相当大。而仅在节电行业中,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全社会耗电总量的60%。未来五年,我国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至3个百分点,年节电能力将达800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系统的变频调速改造就可贡献节电300亿千瓦时/年。若以每千瓦时0.6元计,其年节电效益可达180至48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知,节能服务公司在初创时,尚未建立商业信誉,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因此,措资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

2.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3.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还存在不系统、调节范围和力度有限等问题。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节能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法律体系,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

除以上困难外,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也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要完成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要经历包括与客户接触、初步审计、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初步的项目建议、客户承诺及签署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合同准备、项目被接受或拒绝、签订合同、监测、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监测节能量项目维护/培训等。节能服务公司尚不具备完成上述全部服务的能力,但可以通过整合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银行等各类外部资源来完成整个项目。

图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参与主体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标市场

1.重点行业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按照规划的内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八个行业将成为节能的重点领域。

2.十大重点工程

与行业提出的同时,国家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发改委还通过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点行业和建筑行业中。

3.节能重点企业

节能重点企业应根据重点行业中,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户企业中去寻找。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配合适当的市场调查和具体的项目信息,来重点开发和寻访,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市场。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产品设计灵活,资金渠道广泛,因此探讨信托如何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节能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资源纽带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

信托公司具有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产业市场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资源,提供针对性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尚不具备提供全过程节能服务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融资方等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优势充当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信托产品资金成本的市场化存在契合可能

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除了项目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其运行的关键是项目将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的效益。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也与政府或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不同,是一种市场化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度市场化为信托产品设计时资金成本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信托顺利发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寻找和发现客户,并运用已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的和没有风险的技术解决客户的难题。与传统的节能公司有很大区别,EMC主要在客户的现有设施中寻找、开发节能减排项目,而不是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信托公司作为融资方,往往不具有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认定能力,对技术风险的认识、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势。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部收益都来自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带来的节能效益,因此,对节能减排技术的风险控制是信托产品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1.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极少数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还未形成明确的信托服务模式。信托公司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等不同形式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担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别,成熟的可复制的信托服务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支持的依赖性较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府推动特性及专业技术特征,导致信托公司参与其中时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依赖性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一方面说明了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将存在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以项目融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重点行业、十大重点工程及节能重点企业为目标市场,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讨通过以下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资服务:

(1)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

(2)收益买断

收益买断,是指信托公司从节能服务公司手中收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分享期内的收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转让其开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实现未来收入的贴现。收益买断后节能服务公司仍需根据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维护、培训等义务。同时,需要根据收益买断所签署的合同,在未来节能收益未达到买断约定值时进行赔偿。

(3)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以项目投资设备、节能技术等作为抵押向信托公司进行融资,取得信托贷款。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抵押品范畴有所创新,将节能收益作为抵押品。贷款到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如数还本付息,否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投资设备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赁的形式订购,节能服务期内由节能收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当节能服务期内支付完设备全部价款后,由信托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时节省项目投资所需的设备资金部分。

(5)项目组合信托融资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合为未来收益来源,面向信托计划委托人群体发行信托产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资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项目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信托公司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客观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特点、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及公司实力,避免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导致信托风险或丧失市场机遇。

二是要根据信托公司熟悉、专注的相关行业来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专业优势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项目的长期规划,使其系列化、品牌化,从而增强其与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对信托公司品牌及专业化形象的树立形成助力。

参考文献:

[1]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2]常燕.合同能源管理渐入佳境[J].金融博览,2010(9).

[3]王光辉,刘峰,王.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之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5).

[4]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5]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6]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7]曹小琳,张森.我国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0(10).

第4篇

就在企业寻求资金支持时, 民生银行 新闻上海分行推出的“能源效率项目贷款”产品恰好帮上了忙,联合工行上海分行、农行上海分行、中行上海分行、建行上海分行及招行上海分行共同为联合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节能减排项目上提供贷款,使其推行先进生产技术、注重外延式发展、打造生态工厂及申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等举措得以实行。

银行大力推进“绿色信贷”

实际上,当下有关节能减排的项目正是政府所支持的重点,也正因此,与之有关的资金需求更能有所保障,这也就是大家常常听到的“绿色信贷”。

自从上海银监局引导 上海银行 新闻业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绿色信贷指引》后,重大项目在节能减排中的资金需求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截至2011年末,上海19家主要中资银行绿色低碳行业表内授信余额为330.21亿元,比年初增加20.56亿元,增长6.64%;表外业务余额278.26亿元,比年初增加52.67亿元,增长23.35%。其中,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贷款在绿色低碳行业贷款占比最高,达16.33%;电池制造业贷款占绿色低碳行业贷款的9.31%,比年初增加4.26个百分点,增长最快,较好地支持了新能源行业和电车行业的增长。

信贷产品为“绿色项目”铺路

为了更好地服务“绿色”项目,适应企业、项目的特殊性,不少银行设计了“专属”产品,其中,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就颇受欢迎。

立净公司(化名)是一家大型回收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算是节能减排行业余热回收领域的领先企业,近几年来承接了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过,因为采购工程设备及原材料时需要全额支付货款,投入很大,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而已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回收期较长,由此出现了资金缺口。由于公司的核心资源为高新技术,无法提供传统的厂房、办公楼等抵押物,融资实属不易。

就在企业几乎失去信心时, 浦发银行 新闻伸出援手。“我们发现,尽管这家中小科技企业尚处初创期,固定资产又少,不过作为我国节能减排行业的领先企业,多项产品已获得国际认证,市场前景颇为广阔。”浦发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立净公司恰属浦发银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也正因为如此,在进过深入沟通后,为公司量身定做了合同能源管理专项产品授信方案,给予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840万元,以解企业燃眉之急。

据浦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是浦发银行以“未来实现的收益”作为质押,向企业提供的专项贷款。即按照该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将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一次或分次发放给企业。贷款期限视项目的收款期限而定,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无须提供不动产抵押,无须担保公司担保,尤其适合无大量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的节能环保型新兴产业。

无独有偶,北京银行 “节能贷”产品亦能以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提供贷款。据了解,“节能贷”是专门为以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或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产品销售的生产商所设计的。凭借其合同能源项目项下的收益权作为质押,同时结合灵活化的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

作为一家立足于服务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一直是北京银行努力打造的三大名片之一。2007年,北京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能效融资合作协议,成为全国首家与国际金融公司共同推出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的城市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也于2010年发放了首笔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走出了支持上海绿色低碳、节能减排行业的第一步。2011年,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更加强了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参与了徐汇区政府《徐汇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工作试点方案》的制定,并顺利成为四家节能减排试点银行之一。目前,上海分行已经与多家节能减排公司开展了合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总量接近2亿元人民币。

不久前,上海中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化名)就在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节能贷”的帮助下获得了3年期8000万元的长期项目贷款,用于公司对东乡正大焦电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

自从2008年10月招商银行总行成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以来,招行致力于积极开展全行绿色金融业务。至今,已经陆续推出了法国开发署(AFD)绿色转贷款、绿色设备买方信贷、节能收益抵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产品。

创鼎公司(化名)是受益者之一。创鼎是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公司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今年年初,企业承接了上海某大酒店冷热源节能改造项目,总投入1200万元。就在企业通过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等筹集了一期资金后,后续资金紧张成为项目实施的一个瓶颈。“这个项目对企业来说投资规模大、回收期相对较长,所以急需银行融资支持。但由于公司刚成立,尚没有收入和效益体现,且轻资产、无担保,在银行四处碰壁。”好在与招行上海分行沟通后,创鼎看到了希望。

第5篇

中国节能服务行业用5年时间创造了一个发展“神话”:据发改委提供的数据,过去5年,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增长9倍,从业人员10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年节约标准煤能力增长了12倍。

再加上从去年开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行业发展势头强劲。

但是,作为多年从业者,珠海圣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圣通电气)董事长陈小刚评价,“节能服务,说得容易,做着难。”

充斥投机者

“中国节能服务公司很多。在珠海,170万人口,就有130家节能公司,比银行还多。如果按人口密度来讲,全国第一。”但是陈小刚判断,今年进来的绝大部分都是投机者,他们都在观望,看看还有没有机会圈地、圈政策、圈国家补贴。

据了解,节能服务进入门槛不高,只要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有几个用户案例,就可能通过财政部和发改委的备案。

“批了很多公司,但真正能做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多少,我非常质疑。”据陈小刚介绍,前段时间,他曾去大连与一家节能服务公司作交流,结果发现,这家公司虽然是今年发改委备案的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之一,但整个公司构架主要是三个人,并且这三个人之前有的是做房地产的,有的是做广告的,还有一个是做化工的。陈小刚非常疑惑,这样的一个公司构架,怎么能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呢?

而最让人担心的是,这种情况不是特例。

EMC,合同能源管理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很难。做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非常苛刻,对设备的了解,对节能潜力的判断,对能源供应的判断,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判断……没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经验积累,根本无法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目前,很多节能服务公司的做法还只是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阶段,结果不仅没有达到实际的节能效果,反而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给用能企业带来一定损失。这也是阻碍我国节能服务市场发展的一大问题。

从做节能产品研发转型到做节能服务,陈小刚对此也是感触颇深,人称做节能服务的是万金油,但在陈小刚看来,这既是无奈也是必然。

“因为要面对各行各业的客户,节能服务公司根本不可能掌握这么多核心技术,所以技术集成能力非常重要。”自2006年转型做节能服务开始,圣通电气就非常注重自身技术集成能力的提升,为此,公司还成立了一个技术集成部门,专门负责从整个全球范围内去考察筛选最佳性价比的技术和服务。

资金锁喉

合同能源管理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它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用能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节能服务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这种营运模式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占有大量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自上世纪末引入中国,已有10年时间,早已不是新生事物。但去年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称,国家将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给予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大减免税优惠政策扶持。在政策如此利好的形势下,一批节能服务公司纷纷调转枪头主打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国创新)董事总经理向心告诉记者,虽然中国表面上有很多节能服务公司,但能负担得起这么大资金压力的公司主要是国企和上市公司,其他公司大多数只能是小打小闹,难成气候。

而在陈小刚看来,中国的节能市场,什么时候金融机构真正出来支持这件事了,什么时候才能说这个市场走向了成熟。

“我们的项目都在银行排了一个多月了,也没拿到钱。”融资难是个让陈小刚非常挠头的问题。“节能服务公司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可以作抵押,很难直接取得银行放贷。”

据陈小刚介绍,作为一家民企,圣通电气目前主要通过担保公司做第三方担保拿贷款。除了拿项目合同作质押,陈小刚还要向担保公司提供股权质押。

“一旦项目失败了,我的公司就是别人的了。”控制风险对陈小刚来讲生死攸关。

面对资金瓶颈,陈小刚正在另辟蹊径,逐渐向大型项目转型。“项目太小,银行不感兴趣。”

陈小刚将目光盯在了电解铝行业。据了解,仅他今年上半年考察的河南和陕西两个电解铝企业每年耗能是50亿度以上,只要节约10%,就是5亿度,按0.5元一度计算,一年光是省下来的钱就是2.5亿。

陈小刚透露,现在很多私募基金对他们开拓电解铝行业的事很感兴趣,已经在谈合作。“我们也正在筹备上市,真正的突破点也在电解铝。”

政策优惠 看得着摸不着

节能服务产业被列入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陆续出台了给予节能服务产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节能服务配套资金奖励等多项政策,给整个行业送了一个大红包。向心评价称,“没有比这更好的政策了。”

但是,政策出台是一回事,政策落地又是一回事。如此大的政策利好,却给陈小刚带来了诸多烦恼。

“税收减免都出台差不多一年了,但我们到现在几个项目一分钱都没免过。”陈小刚称,相关部门百般推托,理由是他们没有依据可以判定我们的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效果如何。

“税务推工信,工信推第三方,第三方在哪里?现在很多都委托我们公司去做能源审计,想想中国还有这个第三方吗?”陈小刚称。

税收政策落实不理想,财政补贴拿得也不容易。“补贴政策有这么一条,要求10000吨标煤以下。现在我们做的余热回收项目,每年节约的煤都是按10万吨计算的,不符合人家规定,规模太大也是个事。”陈小刚称,后来省财政给他出了个招:分拆合同。

想拿财政补贴,申报过程中要做这么多手脚,让陈小刚自己也很无语。他戏称,可能由此会催生一个专门帮人跑这事的新行业。

优惠政策停在空中未落地,在陈小刚看来,国家还不如想想如何用好金融杠杆,撬动银行。“解决了融资问题,也就不需要什么财政投入了。”

还是买方市场

目前,中国仍面临着能源利用率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高的现状,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之前确定的包括钢铁、水泥、冶金等高耗能行业的产品单位能耗更是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了40%。所以,从未来节能服务的市场来看,合同能源管理有很大的市场前景。

市场很大,但在从业者看来,拓展市场也很难。向心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节能意识不强。“当一个企业老板真正想要降低耗能、节省成本的时候,就是我们市场启动的时候。”

开拓市场,作为一家刚刚进入中国内地节能服务市场的香港公司老板,向心采取的做法是与公益同行。

近日,中国创新刚刚与中国科技教育基金会等机构联合发起了一个名为“城市蓝天计划”,一方面,鼓励大学生创业,另一方面,针对城市的交通系统、照明系统、新型低碳建筑材料和办公系统提出系列解决与保障方案,结合国家大力提倡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低碳城市的建设。

其实,站在中国创新的角度看,也就是希望借助这个公益计划,扩展自身的销售渠道。

而作为一家老牌本土节能服务公司的老板,陈小刚总结多年从业经验,也给自己定了一个基调:不碰央企。他的理由有二:一、大多数央企财大气粗,缺少节能动力和意识;二、央企的决策机制僵化,项目谈判周期长效率低,并且结果难测。

陈小刚定调整个中国节能服务市场还是个买方市场。能耗60%的国企,虽然规模大、资金雄厚、信誉好,但缺少主观节能意愿;而民企节能意愿强烈,信誉却相对较差。所以,节能服务不好做,风险控制很关键。

但是,在未来三十年,节能减排仍将是中国发展的主题。真正想做这行的人,还是大有所为。

风险:

客户违约――违约保险

资金――多渠道融资

节能量达标――技术、方案、第三方认证

收益来源:

节能效益分享+财政补贴+节能量通过碳交易所得

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有不同。

注:此类型是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财政支持对象。

2.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项目采购型): 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资,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余额,或用节能效益支付。

第6篇

作为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重要载体,节能服务产业目前整体发展滞后、实力不足与国家要求相去甚远。因此,总理强调,当前节能减排形势还相当严峻,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务求取得预期成效。令人欣喜的是,在国家连续出台鼓励政策的支持下,一批优秀的创新型节能服务企业开始崭露头角,以北京理想伟业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大批节能服务龙头企业进行积极实践、科学探索,正在开启一扇扇绿色革新之门。

合作共赢,

以“龙头”推动行业发展

实力不足的直接表现是规模的缺失。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数十名专家学者历经半年撰写的《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暨理想伟业节能超市创新运营模式研究报告》指出,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注册资本低于500万元的公司占66%,年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占78%。

面对规模缺失的被动局面,节能行业已经有了应对之策。据了解,我国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正陆续涉足节能领域,如上海宝钢、吉利汽车、神华集团等等。专家指出,这些企业走的是国际知名节能公司规模发展之路,即由传统制造业转型,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创新占据产业链的高端。

北京理想伟业自主创新提出了“中国首家节能超市”的模式,整合国内节能服务产业的节能产品、技术、项目、资金、人才、服务等优质资源,打造节能服务综合平台。根据业内专家的评价,“节能超市”提出了增强行业实力的新思路。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告诉记者,“‘节能超市’从实体经济到虚拟经济整体提升了节能减排服务的发展前景。”

缺少关键技术是制约节能行业实力的另一重大因素。那么,节能服务行业如何进行技术创新,进而提升整体运营实力呢?

业内专家认为,节能企业要在“做专”中“做强”,在“做强”中“做大”。具体来说,就是扶持一批有实力的大型节能服务企业,最大程度地开展节能减排投资项目,以龙头企业的发展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北京理想伟业建立了国内领先的节能减排实验室,并引入中科院研究开发节能技术的专业人员,实现了多项节能减排技术的突破,参与并获得了数十项节能发明和专利。理想伟业董事长朱彬彬告诉记者,中国的节能服务行业要想做大做强,节能企业必须要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合作发展意识,恶性竞争和技术垄断只会把整个行业拖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张诗雨博士向记者表示,政府应对北京理想伟业、北京神雾、山东胜动等行业示范先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而“龙头”企业在具体节能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要树立共赢意识,与一些中小企业开展积极合作,尽可能地调动行业内的资源、技术。否则,中国节能服务业的发展很可能会出现“两极分化”,国家希望“龙头”带动行业的初衷更无从谈起。

据悉,“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扶持一批大型节能企业,使大型综合企业和大型专业企业总数达到至少100家的规模。所谓的大型节能企业,年产值要在十亿、二十亿以上。

自主创新,

让“洋模式”落地生根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双赢模式,业主可以“零投入”实现节能减排,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正确评估技术风险、科学实施能源管理,同样可以获得经济效益。而这种产自美国的洋模式,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国内后一直水土不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副部长李建伟博士指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要想克服水土不服,应该与中国国情和具体应用的市场情况相结合,这就需要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地探索和改善,而不应一味照搬。

据调查,一些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市场推行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辽宁能发伟业建立了包括客户识别、项目评价、风险控制、项目实施和运行管理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率;山东融世华通过探索,总结出“节能设备融资租赁模式”,成功探索出了一条金融租赁与节能服务产业相结合的创新之路。

最被业界看好的是北京理想伟业的“节能超市”模式。专家认为,这是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创新和拓展。这一模式将分散的产品、技术、企业、人才、信息、资源等集合、配置、甄别、提纯,提供给耗能企业一个“超市式”的选择平台,实现系统、多样、合理、可定制的节能服务,同时又为节能产品、技术厂家提供了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是对这个行业最缺乏的中游平台的补充。而在产业链条中,中游流通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理想伟业的“节能超市”平台已整合国内外近50家主要节能减排厂家的600多项节能产品,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成功完成节能项目。凭借创新的经营理念,雄厚的资金实力,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以及高效专业的技术与管理团队,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理想伟业先后获得了2010年“CCTV年度品牌”、“2011中国品牌节最佳运营模式奖”等荣誉。

2011年7月,理想伟业凭借“节能超市”独特的创新模式以及强大的资源集成能力,成为进入中美能效联盟美国董事会的唯一中国企业。在双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中美能效联盟承诺将带动更多的美国先进资源进入中国,而理想伟业则将携手国内合作伙伴,与美方进行紧密合作,开展综合节能减排服务。

鼓励社会资金进入,

扩大投资融资途径

资金短缺一直是中国节能服务业需要突破的瓶颈。节能产业想要做大做强,必须有大量的投资和融资。对于项目融资难的问题,《研究报告》指出,在期待设立节能专业基金之外,更要同时构建多层次体系,鼓励社会资金进入。

目前在节能服务领域内已经有了一些节能企业的成功融资案例。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传统节能服务公司发展转型为金融租赁的企业,首创“节能设备融资租赁模式”,与农行、工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全面突破了银行保理的时间限制,有效打破了融资瓶颈;北京理想伟业则借助“节能超市”平台,为产业建立“资金供给线”,保障集合平台上的伙伴对资金的需求。此外,理想伟业还争取到了天使投资基金、低碳基金、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的认可,目前正与金融机构合作,申请银行对“节能超市”的综合授信。

去年以来,在节能服务行业前景日趋明朗的情况下,国内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始注意到这个市场巨大的资金需求,并相继推出资金支持措施。今年4月8日,北京银行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达成“全面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在未来5年内北京银行将为包括北京理想伟业在内的多家节能服务企业,提供意向性授信100亿元人民币,以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解决节能服务企业融资难题。

据朱彬彬透露: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已经分别向理想伟业提交了“金融服务方案建议书”,3家金融机构均表示将提供金融支持。

建立行业标准,

设立评估体系

节能减排的服务标准缺失、节能效果检验评估标准缺失,是影响节能项目顺利签约的另一重要因素。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级巡视员赵鹏高指出,现在的200多项技术标准远远不能满足节能需要。

虽然今年4月建立了中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对节能服务进行评估的完整体系,如果服务对象以未达到预期标准为由拒绝付费,仍难有效避免两者之间发生分歧。据悉,美国花了近10年时间来研究探索,才建立起一整套评估体系。

《研究报告》建议:建立权威认证机构,形成认证指标体系、资质等级和考核评级程序,形成认证制度;出台相关监管条例,明确合同能源管理运营规范;建立各领域节能服务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节能技术标准、能源审计标准等。在行业标准缺失时,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发挥独立、公正、权威的评价作用。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多个国家部委及北京理想伟业,发起了《中国低碳功能示范区指标体系研究》国家级课题的研讨,以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低碳功能区评估机制。

今年8月30日,北京理想伟业和负责伦敦奥运会整体规划的美国AECOM公司,联手启动了代表国际最高标准的低碳示范区,该项目落地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将建成首个低碳功能区品牌“Z区”。专家介绍,作为国际标准化的节能低碳项目,“Z区”将为中国低碳功能区和节能行业标准化建立一个规范的模式。

第7篇

国外在建筑节能理论研究方面,主要可归纳为节能的可行性分析、激励政策、合同能源管理、评估体系4个视角的研究。

1.1基于经济分析的建筑节能可行性研究

建筑节能实施的可行性及实施的制约分析是国外早期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Bon等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分析了绿色建筑实施的困难,并提出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市场导向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Bartlett等在分析不同决策者的基础上,指出不同决策者的全寿命周期成本对其决策的影响。Larsson等在分析绿色建筑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绿色建筑实施的挑战和可行性。Bordass以英国的项目为例,从项目的各个阶段分析了绿色建筑的成本和价值。

1.2基于经济激励的政策和融资研究

Amstalden等在基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碳税等不同能源价格预期及经济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站在业主的角度对瑞士建筑节能改造进行了经济分析,指出瑞士的经济激励政策能够使业主获利受益,进而促进业主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Grosskopf等提出了一个经济激励的框架,旨在激励房产商并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

1.3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研究和风险分析

Sorrell提出不同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可行性分析框架,在考虑了影响改造费和服务费的各项因素基础之上,对不同的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出不同的评估方法[8]。Millsa等就节能项目中资金及项目管理风险问题提出了分析框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精确分析,并以建筑节能领域财务风险分析为例,就如何鉴定、量化以及管理风险进行技术指导和实证分析。

1.4基于绿色建筑评价的评估体系研究

Lützkendorf等分析了设计过程中的不同评估任务,把“工作共享法”和设计工具相结合,建立了“建筑物整体绩效”的体系,并为未来评估工具的实施提出了相关建议。Papamichael分析了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工具,并讨论了适用于不同用户的不同特点。从国外对建筑节能研究情况来看,其涉及面较为广泛,从建筑节能的可行性分析、经济激励政策研究到合同能源管理和评估体系的研究,从建筑节能的施工过程到未来的研究方向,从项目的层面到企业的层面,都做了详细的研究。从研究阶段上来看,经历了从建筑节能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到建筑节能运作的研究再到总结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的研究。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大多数文献都是通过实证的研究方法对某一问题的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建筑节能实施的过程,并为未来的研究方向和趋势提供了研究基础。因此,上述研究对中国建筑节能理论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中国建筑节能理论研究现状

2.1研究进程

1982年原国家能源委员会委托原国家建委建工总局下达了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科研任务,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和空调调节研究所承担了JGJ26—8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采暖住宅建筑能耗现状的调查、实测与计算分析》《我国民用建筑金属外窗的能耗现状及其节能措施的研究》和《墙体保温性能的改进研究》四项研究课题。这是我国(建设部)开始进行建筑节能工作的标志。但是,1997年中国政府才开始强制实施建筑节能。自建筑节能实施以来,建筑节能的理论研究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认知和概念引入阶段(2005年以前)由于可持续建筑、绿色建筑等概念是舶来品,所以在这一阶段的研究文献中,研究人员着重介绍可持续建筑或节能建筑的概念。对中国可持续建筑的定义、特点、技术原则进行了论述,并确定了中国可持续建筑的理论框架。Chen提出,由于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问题,在可持续性的原理和概念的认知上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提供了实施建筑节能的有利机会,并根据中国实施可持续建筑的实践情况,指出中国的政策方案仍处在愿景阶段。

(2)深化阶段(2005—2009年)在这一阶段,由于政府政策的推动开展了大量的各项基础研究工作,为建筑节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出现了大量的有关“建筑节能”的研究成果(如图1所示)。供热体制改革、能效标识项目、外墙保温等强制性标准和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为研究人员提供了大量的研究背景。这一阶段的研究向纵深化方向发展,学者们的研究内容从节能建筑实施的影响因素、节能建筑的经济评价,到节能建筑的实施运行管理、绿色建筑节能评价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图1各研究阶段数量

(3)总结反思阶段(2009年至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基本建立起了一套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新建建筑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比例有了很大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超额完成。理论上,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建筑节能实施几十年实践和理论的总结上,包括技术成熟度分析、政策的实施效果分析、节能运行管理研究综述等。周楠等对近几十年的建筑节能政策、能源价格、税收财政政策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指出这些节能政策对中国未来的节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孔祥飞等对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对建筑节能实施的阶段及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分析,识别了建筑节能机制的缺点,并对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实施建筑节能提出了建议。李百战等总结了中国交付低碳建造环境的障碍,并识别了研究的机会,文章提出研究活动应强调各参与方的合作,使中国不仅在技术层面而且要在知识前景领域在国际合作中居于领导地位。郭汉丁等阐述了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与发展理论研究成果,概述了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在外部性、经济激励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等4个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基于主体行为分析的既有建筑改造市场培育机制的研究方向。

2.2研究内容建筑节能的实施和推进依赖于政策法规、技术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

从历年来的研究内容上看也基本涵盖了这三方面的内容,但是技术在一定时期稳定的情况下,节能的实施和推广更多的是依赖于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的管理。

2.2.1基于政府行为的建筑节能政策的研究

政府在推进建筑节能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一方面对整个建筑节能市场的运行起着监管作用,特别是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政府的监督作用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能够推动建筑节能的运行。适当的经济激励政策是促使建筑节能市场外部性内部化的主要手段,可有效地弥补由外部性带来的市场部分失灵,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的主要措施。刘贵文通过对经济激励政策和强制节能政策比较分析,得出经济激励政策更具效能的结论。张丽等论述了经济激励政策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推动作用,并借鉴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济激励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热力管网改造及围护结构和室内热能系统改造的激励建议。王洪波等以新建建筑为研究对象,从激励对象、激励目标、激励力度三个方面进行了激励政策体系的方案设计。钟韵等提出采取一定的激励政策对于提高建筑节能是必要的,并通过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市场这一模型,根据不同的激励对象和节能效果进行激励,并以北方采暖地区为研究对象,提出特别要以节能绩效为基础进行激励,以防止搭便车的现象。戴雪芝对中国能源政策、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建立了经济激励政策的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并依据此指标对经济激励政策效益进行了量化评价。为实现对经济激励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韩青苗等从建筑能源利用效用最大化、激励政策协调机制、公平性、效率和可接受性5个方面构建中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了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多指标综合评价模型。

2.2.2基于市场机制的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研究

建筑节能的推广和实施单纯依靠法律和行政的监管手段是不够的,要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建筑节能。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施建筑节能以来,关于建筑节能的运行管理的研究主要包括外部性分析、信息非对称性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运行分析、风险分析以及建筑节能运行评价体系的分析。

(1)基于外部性和信息非对称性的运行制约机制分析目前业内学者基本达成共识,即建筑节能投资存在较强的外部性,这为政府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为学者研究经济激励政策提出了要求。卢双全等分别通过对建筑节能的外部性分析,提出了消除建筑节能外部性的政策措施。金占勇等分析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部性及其对节能改造的影响,并提出了分阶段、针对不同利益主体的经济激励方案。在建筑节能改造中,政府和建筑业主存在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基于这个前提,韩青苗等分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政府与既有建筑业主之间的利益博弈,确定了使委托人期望效用最大的合约参数,并总结了提高经济激励合约效果的关键因素。续振艳等则分析了节能改造市场中逆向选择问题,并通过对世界各国解决不对称问题的经验分析,得出通过信号传递、信号甄别、建立能效标识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尽管王洪波等认为激励需求端的激励机制缺乏现实条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是通过对供给端即开发商的激励可以有效的推动建筑节能的实施。而占松林等则通过分析建筑节能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认为购房者的行为选择是建筑节能市场的源动力,并从消费引导的角度提出扩大建筑节能市场需求的对策,提出了加强宣传、建立能效标识等的建议。

(2)基于节能改造成本和收益的运行风险分析在建筑节能实施的初期进行的影响节能改造措施实施的原因调查中,认为初期投资太高的占到80%。由于节能各个利益相关方特别是投资者对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缺乏合理成本分担机制、金融市场支持机制以及市场失灵矫正机制,使得资金筹集十分困难[28]。针对以上问题,刘玉明等采用全寿命周期成本理论建立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模型及评价指标。孙金颖等则从建筑节能金融服务市场的角度分析了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投融资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并提出了适合中国建筑节能发展的5种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框架模式,为推动中国建筑节能发展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3)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建筑节能运行模式研究研究者们表明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通过建立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融资瓶颈的问题,而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市场的主要运作机制。国内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一方面,对建立建筑节能市场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另一方面分析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可行性及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

(4)基于评估体系的建筑节能运行评价的研究要科学的发展节能建筑,进行能效测评和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是必需的,它不仅能评价一个建筑是否是“绿色建筑”或其“绿”的程度是多少,而且对节能建筑的发展有着指导意义。学者们分别对不同的单体建筑和不同地区的建筑进行了能耗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能耗测评方法。秦佑国等针对我国建筑发展现状对绿色建筑评估的指标权重体系及适应性进行了研究,从而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杨红霞等从能量、经济、系统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建筑节能的能量评价法、经济评价法和系统评价法。杨玉兰等在描述了评价中国住宅建筑节能指标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节能评价指标,其指标的建立为其他气候地区建立评价方法提供了思路。

3中国建筑节能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

尽管学者们在建筑节能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第8篇

关键词:节能服务产业 发展现状 融资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043-02

一、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现状

1.节能服务产业规模迅速扩张。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节能工作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是节能服务产业队伍迅速发展的一年,节能服务公司新增87家,达到229家,实施节能项目1723个,产业总产值由2006年82.55亿元增长到216.57亿元,同比增长162.35%。综合节能投资从2006年63.3亿元增长到114.6亿元,同比增长81.04%。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2006年18.92亿元增长到65.5亿元,同比增长246.19%。按照综合节能投资计算,形成年节能能力559.0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60.66万吨。

2.节能服务公司逐步成长。其一,公司数量迅速增加。2007年节能服务公司新增87家,达到229家,实施节能项目1723个,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数新增14000人,达到35000人,增幅67%。其二,骨干公司初具规模。任何产业在任何发展时期,都需要一批不同类型、各有特色的龙头企业为产业领航,节能服务产业也不例外。在节能服务产业领域,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在建筑领域活跃着一批较有影响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如贵州汇通华成、杭州华电华源、北京奥天奇等,在工业领域涌现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如北京神雾、北京动力源等,在其他相关领域,包括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节能方案咨询等方面,有北京中超、北京浪潮自动化等公司,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重点扶持一批骨干企业,使其率先发展起来,为节能服务产业注入活力和生机,从而带动整个产业快速有序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节能服务市场逐渐扩大。2004年至2006年,节能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工业和交通领域。从项目数量上来看,建筑领域最多,工业领域的项目数量也明显增加。从总的投资额来看,工业领域的投资较大,交通领域的项目比较少,占的份额很低。伴随着产业的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市场领域突破固有的传统市场领域,一些以工业节能为主要市场的公司开始转向建筑、市政和民用等领域,而以建筑节能为主要市场的公司开始向工业领域跨越,还有的已向农村市场和国际市场进军,取得了明显成效。

4.节能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目前,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及其会员单位北京、辽宁、山东三家节能服务示范公司和新兴的节能服务公司共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426个,合同能源管理投资42.6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2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81万吨,同时拉动节能市场投资84.05亿元。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99%以上获得了成功。节能服务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在20%~30%,拥有独特技术和充足资金的企业收益率更高。

5.节能服务产业竞争加剧。节能服务公司主要以中小型的民营企业为主。然而,自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节能20%的约束性指标之后,民企在节能服务市场这种一枝独秀的状况,开始逐渐发生变化,国内外大型企业纷纷涉足中国的节能服务市场。一方面,国外节能服务公司开始纷纷涌入中国。2006年,世界五百强企业ABB公司与广东省政府签订的节能降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这一协议,ABB将为广东省多家能耗大户寻求节能降耗的措施和方法,并提出适用于广东的节能技术标准建议,从而使广东省实现到2010年每单位GDP降低能耗16%的目标。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甚至是央字号国企如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集装箱集团公司等也开始纷纷跻身节能服务市场,与众多的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国内国有大型企业涉足节能服务领域改变了节能服务公司长期以来以民营成份为主的特征,提高了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同时也加剧了节能服务产业内的竞争。对此,业内专家已经指出,受国内节能商机的吸引,今后中外节能服务公司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

二、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改造项目,一般都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垫付资金。随着企业实施项目数量的增多,垫付资金量将会累积成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如果没有外部资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将会难以为继,所以资金问题是节能服务公司能否顺利成长壮大的生命线。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来,虽然投资不断增加,但满足节能服务产业成长速度的融资却非常困难。

1.风险不确定,影响投资信心。合同能源管理在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的过程中,向客户承诺和保证节约量,承担了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前期投入和大部分的风险。节能服务公司帮助节能企业实施节能项目的过程中,面临着宏观政策、金融环境和项目营运等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这一切使得节能服务公司不可避免地必须承担各种风险。其中,政策风险包括因国内能源政策与法令的变更、节能设备或系统的许可制约、额外税捐或收费等产生的风险;金融风险包括因汇率变动、通货膨胀、利率波动、能源价格变动等产生的风险;营运风险包括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企业经营不善而破产、不可抗力等产生的风险。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节能服务项目相关制度不完善,往往出现纠纷。金融机构缺乏评估合同能源管理风险的专业知识,社会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专门的衡量标准和法律解释,节能目标往往存在争议,无法保证投资收益。

2.融资方式有限,资金来源少。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境外融资和项目融资等。在国外,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本,银行商业贷款,政府贴息的节能专项贷款,设备供应商允许的分期支付,电力公司的能源需求方管理基金等。在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资金一般来源于政府补贴、银行信贷和企业自有资金。目前,政府支持节能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限,商业银行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为节能服务项目提供资金,而节能服务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加之我国缺乏产业、家族、私人基金,资金成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瓶颈。

3.缺乏金融创新,银行信贷动力不足。目前,银行为节能服务产业提供贷款存在种种障碍,例如贷款品种、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评级等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制约了节能服务产业的信贷融资规模。一是银行没有与合同能源管理相配套的贷款品种。银行现有的短期贷款和项目贷款品种都不能很好的适用于该类项目融资,就算以应收帐款质押的贷款方式进行操作,同样也会存在工程建设期需垫付资金和实际节能效果不佳等问题,以致贷款趋向保守。二是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级较低。新兴的节能服务公司普遍存在着资金实力不足、在银行缺少信用记录、财务知识匮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加之节能服务项目实施期短则一年,长则三五年,期间企业生产状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规避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银行常常做出不对节能减排项目融资的选择。三是节能服务公司担保困难。国内提供节能服务的近200家公司大部分属于正在成长中的企业。行业调查情况表明,节能服务公司的整体实力相对偏弱。注册资本低于500万元的公司占66%,年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占78%。这些企业多数是中小型民营高科技企业。它们不是凭借自身专利技术起家就是在国外品牌的过程中逐步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创新技术以及市场规模。它们资本少、起点低,在技术创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行业管理等方面都缺乏政策支持和资金扶助。节能服务公司大多注册资本小(100万~1500万之间),属于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节能项目的规模往往偏小,多数情况下节能项目不形成独立的资产抵押物,因此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为项目融资,造成节能项目的融资障碍。

三、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融资对策

金融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通过贷款、基金、担保、租赁、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信托等多种投融资途径及模式为节能服务产业融资。

1.探索金融创新,拓展信贷融资。第一,改变认识,提高信贷积极性。为节能服务产业投资不仅是社会责任,更是市场机会。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平均投资回报率达30%。银行方面通过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种具有差别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培育和巩固核心客户群体,增强银行议价能力,还可以带动负债和中间业务发展。事实证明,积极参与节能投资,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第二,根据节能服务产业特点,开发新的贷款品种。银行应对节能服务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掌握产业特征和政府政策导向,熟悉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了解不同节能服务企业的特点和现状等。在此基础上开拓新的贷款品种以适应节能服务的融资需求。第三,实行贷款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分散风险。实行贷款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几家银行合作,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担贷款本金损失,分散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信贷积极性。同时,对使用贷款的企业进行监管,提供各方面的援助,帮助和指导节能服务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和改善信用状况,以符合向银行融资的要求,进而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使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第四,建立商业贷款担保机制,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商业担保。过去国内银行信贷的传统模式主要是抵质押贷款,而节能服务公司往往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来抵押,所以节能项目不好做。商业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以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壮大节能产业为目的,通过担保机构的担保,提升节能服务公司的信用,帮助节能服务公司解决贷款中遇到的担保障碍,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从国内银行获得商业贷款的机会。

2.加快上市融资进程,吸引民间资本。节能服务发展前景好,中小型节能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组成股份公司后到创业板上市融资。对于已形成一定规模、步入稳定发展时期的企业,应积极寻求主板市场的上市,但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克服短期内获利困难,较难达到在主板市场上市时对上市公司的赢利记录要求的困难。为此,节能服务公司可以以节能为主业的同时,兼营其他产业,这样不仅可减少投资于节能产业的风险,而且可以拓宽赢利的来源,支持节能项目的发展,有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还可设法借壳或买壳上市。相对于银行贷款和股票市场融资方式,企业债券的融资方式更为主动、融资成本更低。节能服务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将为企业债券的发行和偿还提供优异的经营业绩支持。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债券融资将具有巨大潜力。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凭借其自身的信誉和经营业绩发行债券,进行企业债券融资。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沿用传统的审批模式,发行规模实行额度管理,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十分有限。政府应对节能服务公司的企业债券上市发行予以特别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将有很大的空间。

3.设立节能服务专项基金,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成立政府专项基金,鼓励节能服务业的发展。目前,对中国节能服务业影响最大也是数额最大的一笔基金就是由全球环球基金、世界银行与欧盟提供的基金,但它对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拉动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政府的参与。政府直接用于节能服务产业的财政资金毕竟有限,可以通过建立专业的节能基金机构,吸收社会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节能服务基金以政府为主导,通过财政拨款和基金运作获取收益,采用提供专项贷款和担保的方式,对实施的节能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支持。除此以外,有实力的企业也可以成立基金,向社会融资。

4.继续加强国际投资合作,带动节能服务产业走向成熟。自节能服务产业产生后,国际投资一直是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也为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带来了新的融资方式和技术等其他多方面的援助,成为支持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成长的重要力量,我们应继续利用好这一资源。

目前在我国进行大规模投资的有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提供了2200万美元赠款,6300万美元贷款通过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推行贷款担保计划,法国开发署以贷款的形式向中国财政部提供6000万欧元的中间信贷,由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向市场发放。国际金融公司以风险分担的方式为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提供10亿人民币贷款。亚洲开发银行向中国提供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部分信用担保。目前,应在充分利用好这些投资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国际投资合作,带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第一,落实好国际投资,保证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信誉。这些国际投资金额大,在中国都有合作金融机构,实行了新的贷款方式,我国金融机构应该认真研究市场情况,提高服务能力,履行责任,保证国际投资的回报率。第二,通过与国际金融公司专家共同开发产品和项目营销,学习新的风险管理理念,带动我国金融机构的进步。节能服务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担保机制的推进力度,同样也需要银行转变传统观念和增加技术手段,更需要节能服务企业改善自身融资条件和加强经营能力。只有多管齐下,共同努力,才能培育和建立起规范的市场化的节能服务产业。

[课题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2514085)]

第9篇

【关键词】 银行贷款;融资租赁;风险投资;合同能源管理(EMC)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传统误区

改革开放20年以来,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超过99%的企业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中小企业成为受冲击最大的群体,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2009年6月披露的研究结果,“中国有40%的中小企业已经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倒闭,40%的企业目前正在生死线上徘徊,只有20%的企业没有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所有困难中,融资难尤为凸显。

目前,银行贷款仍然是多数中小企业融资的首要选择,实际上,银行贷款利率较高,贷款审查也较严,尤其是小企业要拿到银行贷款非常困难。根据最新数据显示:超过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贷款额占全部贷款额的比重只有约10%。中小企业良莠不齐,银行数量太少,贷款审批太严格,银行一贯“嫌贫爱富”的作风,似乎成为了阻碍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主要原因。实际上,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的接轨,中国的金融环境也在逐步转变和改善,多数中小企业在苦苦追求银行贷款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很多其他有效的融资渠道。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些有效渠道

(一)成立企业联合体或战略联盟,间接获得银行贷款资源

目前,很多大型优质企业的信贷额度过剩,这些过剩的信贷额度并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完全可以借用这类大型企业过剩的信用额度。中小企业可以和大型企业形成企业联合体或战略同盟,由于双方有业务往来,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度更容易认可。一旦中小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受损的不仅仅是中小企业本身,对其上下游的大型企业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有这类业务关系的中小型企业,完全可以同大型企业商量,借用其过剩的信贷额度。双方达成协议,先由大型企业向银行贷款,然后将贷款拆借给中小企业进行周转。考虑到大型企业优惠的贷款利息,就算再增加一部分支付给大型企业的利息,中小企业承担的贷款成本也会低于直接向银行借款的成本,在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达成一个双赢的局面。

(二)合理运用融资租赁,实现企业的跳跃式发展

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融资租赁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真正运用融资租赁杠杆来扩大企业规模的中小企业还是少之又少。融资租赁一般由出租人(企业)、承租人(如融资租赁担保公司)和供货商(厂商)三方共同参与,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担保公司出资向厂商购买所需的租赁物。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企业拥有使用权,在租赁期满前,所有权归融资租赁担保公司所有,在租赁期满后,由担保公司将所有权转让给企业。

(三)如何引入外部风险投资及私募融资

近年来,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话题,微软、百度、新浪等众多在风险投资关注下的成功案例,让众多企业对引入外部投资趋之若骛。什么类型的企业适合寻求风险投资的关注、私募基金对哪些行业和企业感兴趣、能否成为中小企业的一条新的融资途径。风险投资和私募投资所关注的企业类型和投资模式是完全不同的。总得来说,风险投资更关注于高增长、高利润率和高回报的行业和企业,这类企业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就算在风险投资行业非常成熟的美国,风险投资的成功率也不到20%。

有鉴于此,风险投资一般会采取分散化和阶段化的投资策略,即在严格审查企业的素质和前景后,在初期投入较小的投资额,再视企业的发展状况追加后期投资。企业需要有一个高素质的管理团队、高效率的商业模式、以及良好的商业前景,一份高质量的商业计划书,就有可能敲开通向风险投资的大门。无论中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只要所处行业具备高成长的潜力,并满足风险投资的偏好和通过风险投资的审查(这个周期一般半年~1年不等),都有可能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

相对于风险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一般只关注于已经发展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企业,一般要求企业具备2~3年的经营历史,每年具备20%~30%的成长性,以及不低于15%的净利润。私募投资基金的盈利模式,就是向这类成长型良好的成熟企业提供资金,加快其发展进程,然后进行包装后在2~3年内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或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获得价值增值的投资回报。私募投资的投资模式可以称为是“锦上添花”,只有那些已经具备良好经营记录的成长型中型企业,才能够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的青睐。

(四)合同能源管理(EMC),利用外部资金减负和增效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在国外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概念,对于多数国内的中小企业而言,还仍然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由节能改造的服务提供方投资为企业提供节能服务,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分析客户的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方案,然后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设计,项目融资,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运行和管理等一系列的服务,最终向客户保证节能效果。在合同期间(2~5年不等),服务提供方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一般为50%),在服务提供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企业所有。

中国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和任务,一大批不符合相关环评标准和生产工艺的企业将被无情的淘汰。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在不占用企业资金的前提下,一方面达到政府规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能耗并产生节能效益,这完全是一种多赢的局面。

(五)合理应用政府优惠政策及财政补贴

为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及实现和谐社会的发展,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效益,国内的各级政府机构及各地政府都会出台一系列政府补贴和各种优惠政策,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地方科技研发津贴、地方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一定要争取获得这类政府优惠政策及专项资金。以某水泥企业为例,该企业于2008年申报的余热发电项目,当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十一五”规划的第一批节能减排工程,先后获得政府专项资金补贴800余万元,相当于提前回收的企业投资。中小企业应结合自身企业特点及行业特征,研究中央及地方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申报各种可能的优惠政策及资金补贴,以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

三、总结

国内现行的金融体制和融资环境,决定了多数中小企业难以直接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由于银行自身体制和业务特点,以及国内信用体制的不完善,决定了银行在短期内不可能有过多的精力和能力给中小企业提供太多的支持。银行贷款也并非中小企业唯一的“救命稻草”。在现行的金融环境下,如何提高自身的资金利用率,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来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实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对众多中小企业的考验。

参考文献

[1]陈乃醒.《UPS亚洲商业监察》.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2009-6-11

[2]李毅中.《中小企业创造价值相当于60%左右GDP》.中国新闻网.20 09-12-24

第10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建筑用能需求快速增长。而我国太阳能、浅层地能资源丰富,适宜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合理满足建筑用能需求,是减少能源消耗、优化用能结构的重要手段,而各级财政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应更加有所作为。

1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基本情况

1.1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据估算,我国陆地表面每年接受的太阳辐射能约为50×1018kJ,全国各地太阳年辐射总量达335~837kJ/cm2•a,中值为586kJ/cm2•a,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并且,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h、辐射总量高于586kJ/cm2•a的一、二、三类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另外,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据估算,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每年浅层地能资源量相当于95亿吨标准煤,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每年可利用的热量相当于3.5亿吨标准煤,如有效开发利用,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5亿吨。

1.2我国建筑用能需求增长迅速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每年新增建筑面积约20亿m2。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建筑的热舒适度要求越来越高,采暖和空调的使用更加普遍,建筑能耗增长迅速。据统计,1996~2008年,我国的建筑商品总能耗从2.59亿吨标准煤增长到6.55亿吨标准煤(不含生物质能),增加了1.5倍。建筑节能形势越来越严峻,已经成为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

1.3我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生活用能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10年底,我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超过15亿m2、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超过2亿m2,太阳能、浅层地能成为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热水、采暖制冷等生活用能的重要模式,显著改善了建筑的节能性能和居住品质。

2财政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的功能与作用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离不开政策引导。由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在发展初期具有高投资性、高技术性及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为此,中央财政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

2.1从项目示范到城市示范,发挥财政制度建设功能根据市场发育程度,中央财政不断调整政策,从项目示范到以市县为单位整体推广,建立了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机制。首先,针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初期面临技术集成度差、标准制定滞后、初始投入高和市场普及程度低等问题,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示范推广,至2008年,共支持实施了四批371项示范项目,有效发挥了窗口示范作用,激发了市场需求。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2009年,财政改进支持方式,由“项目示范”转向“城市示范”、“农村推广”,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实现由点到面的转变,充分发挥示范整体效应。同时,中央财政在制度建设上突出约束性和指导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资金使用上,在专款专用的约束性条件下,鼓励地方创新资金运作方式,综合采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设立种子基金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任务目标上,对工作进度进行约束,尽快发挥示范作用,同时鼓励在确保完成已批复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推广应用。

2.2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财力保障功能为有效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预算安排,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启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2007年、2008年安排资金12亿元,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2009年创新支持方式,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推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有效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据统计,2010年我国光热、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业市场规模超过750亿元,建筑行业成为可再生能源应用增长最快、效果较为突出的行业之一。

2.3地方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在财政政策引导下,地方积极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支持政策,特别是一些强制性推广政策的出台,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截至目前,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深圳、湖北、山东、河南、海南等20多个省市,均制定了“太阳能光热与建筑结合”规划,并强制要求12层以下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如深圳市规定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浙江省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等。

3存在问题及其分析

目前,可再生能源在整个建筑用能中的比重依然较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产业发展、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发应用领域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3.1产业技术支撑不够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和热泵产业缺乏核心技术,普遍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太阳能光热产业方面,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能力,但产业集中度较低,前二十强企业集中度约45%,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竞争力不强;太阳能光伏产业方面,由于太阳能光伏生产与国内需求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加之整个产业缺乏核心技术,导致太阳能光伏产业对外依存度过高;热泵产业方面,目前国内大部分厂家通过国外产品或者主要以国外的原配件来进行产品组装,企业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缺乏核心机组的生产能力,包括压缩机等大量依靠进口,国产产品市场占有率非常低。

3.2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完善目前,若干有关太阳能光伏电池等产品的国家标准已实施,但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技术方面,特别是光伏与建筑结合的标准以及并网建筑光伏的相关技术标准仍比较欠缺。此外,国内现有的3个光伏产品性能的检测机构,尚未获得国家认监委的授权。此外,我国还未开展国际通用的对于光伏建筑应用系统的认证工作,没有国家级光伏产品检测机构,标准体系不够完善和未进行产品和建筑应用系统认证,不利于规范国内的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对地源热泵行业来说,标准规范出台相对缓慢,从事热泵工程的生产、设计、安装与施工队伍良莠不齐,技术应用水平低,一些工程应用中出现了资源浪费现象。

3.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发广度和深度不足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主要还是以“点”的形式集中在城市,在广大城镇及农村的推广力度远远不够。据统计,当前国家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部分分布在城市中。而根据清华大学2006年和2007年暑期组织实施的大规模的中国农村能源环境综合调研活动所得的数据,北京、天津、山西、新疆等地农村商品能源的比例均已超过了90%,调研数据说明,有必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整个农村生活用能中的比重。另一方面,开发应用技术路线单一,大部分为简单应用。如太阳能热利用主要局限于提供生活热水,而被动式太阳能房、太阳能采暖制冷等深度利用非常有限;浅层地能有待于向海水源、污水源等多元化、复合型方向发展;应用前景广阔的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沼气、风光互补等技术刚刚起步。

3.4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规定,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投人使用。但在工程实际应用中,大部分建筑设计院和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关注较少,部分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对建筑一体化的认识停留在概念上,没有投入实质性的努力,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的适用性和系统性设计能力亟待提高。另外,对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最理想的是集成设计、集成制造、集成安装,这要求在建筑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光伏与建筑的结合,要考虑光伏组件的力学性能、建筑的美学要求、建筑结构与光伏组件电学性能的配合等。而目前,我国建筑光伏集成设计能力较弱、经验积累较少,约80%采用支架式安装形式,没有在设计阶段就把光伏系统考虑进去,有待加速开发标准化设计,提高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能力。

4对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效率,应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标准完善上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创新推广办法,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

4.1支持技术进步,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一是把培育市场与引导产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示范的同时,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实施设备提供商备案制度,从而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择优扶强。鼓励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业集中度,为大规模推广应用新能源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具体操作上,可以在示范城市中强制划定一定比例的示范面积,规定这些项目必须选用备案目录中设备提供商的设备,而其他的示范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设备提供商,这样既可以对大型企业进行扶持,又留有小企业生存的空间。二是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中央财政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中央财政按研发及产业化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对相关企业及科研单位等予以补助。同时,实行消费补助,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市场需求。

4.2加快制定相关规程规范,完善技术标准指导体系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是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应加快编写和制定太阳能光热、光电、地源热泵等方面的设计规程、技术规范等。地方要在抓好国家标准贯彻和执行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太阳能、浅层地能在建筑领域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以及工法、图集。相关企业也应制定本单位产品在建筑领域应用的企业标准,提高应用水平,从而建立起从国家、地方到企业,从设计、施工到后期运行维护的技术标准指导体系。同时,国内技术标准应尽量与国际接轨。

第11篇

变频产品进入爆发增长期

余热余压利用迎来拐点

当前股价:元

今日投资个股安全诊断星级: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37和2.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97%和44.20%;实现每股收益0.80元。公司业绩符合我们之前的预期,连续保持高增长态势。由于SVC和SVG的市场覆盖面互有重合,在SVG大幅增长10倍后SVC订单与上年基本持平。另外因为SVG设备本身具备谐波抑制功能,产品的放量对传统FC销售形成一定影响。高压变频调速设备的订单增速符合我们对行业的整体预期。余热余压发电业务新增订单继续增长,信力筑正在手未完成订单接近8亿元。我们预计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推进,公司SVC、SVG等无功补偿设备仍将保持较高增速。在高压变频器领域,10MVA特大功率设备募投项目投产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光伏逆变器在销售方面与无锡尚德合作,预计今年将实现销售超过1亿元。

柔性输电业务蓬勃发展

目前公司在无功补偿方面的主要产品有SVC、SVG以及配套滤波设备。SVC通过降压变压器并入系统,由于阀的控制作用,SVC将产生谐波电流,因此为了降低SVC对系统的谐波污染,产品一般配套设有滤波器。而静止无功发生器SVG是基于瞬时无功功率概念和补偿原理,采用IGBT、GTO等全可控功率元件构成的换相交流器。与SVC相比,其调节速度更快,调节范围更宽,欠压条件下的无功调节能力更强。

公司的无功补偿设备作为传统业务自上市以来保持较高速度增长,2007、2008年同比增长均超过45%,2009年无功补偿及滤波设备同比增长27%。由于受到市场参与者增加的影响,产品毛利率呈逐渐下滑趋势,目前保持在52%左右。就未来产品市场需求来看,我们认为市场长期增长潜力可观。我国2009年发电装机容量约为8.7亿kW,根据行业的一般规律需要无功容量约4.4亿kVar。假设其中20%配备SVC,10年完成装备,则年均市场容量为0.09亿kVar。到2015年,预计我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3.5亿kW,以此推算“十二五”期间无功容量需求为0.48亿kVar,年均0.096亿kVar。综合上述存量市场和新增市场,以160元/kVar计算,无功补偿设备年均市场容量约为29亿元。若考虑部分采用最为先进的SVG产品,则市场容量可达到年均34-36亿元。

另外,公司已经涉足无功补偿设备元器件电抗器的生产环节,2011年产能将达到5000台/套。由于电抗器的市场需求量较大,且供货周期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品的生产进度和交货时间。电抗器的自产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并且有助于改善公司无功补偿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变频产品进入爆发增长期

由于变频调速可以使电机获得更高的效率,减少电能的消耗,因此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变频器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国家《电动机调速技术产业化途径与对策的研究》报告,目前我国发电总量的66%消耗在电动机上,据此计算,2009年我国电动机耗能约2.4万亿kWh。以其中8%做装配变频器节能改造、平均节电20%计算,2009年节电潜力约为400亿kWh。针对不同的电机设备变频器可以广泛应用于风机、压缩机、挤压机、泵以及其他电力驱动的工业领域。随着我国工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用户对变频器的需求日益增长,近几年设备市场增长率在50%以上。根据预测,未来几年高压变频器行业增速仍将保持在40-50%的水平,预计到2012年市场容量可达到150亿元。

公司抓住行业市场发展的机遇,其变频调速产品销售收入保持高速增长,2007-2009年分别同比增长148%、286%和173%,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由于公司产品结构侧重于高端变频(四象限、大容量),因此该项业务毛利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太阳能光伏组件直接发电形式为非线性直流点,必须通过直、交流逆变实现电网接入或带动负载。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功率部件占总成本的10-15%,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就整个光伏行业而言,随着国内政策的推动,预计到2020年光伏逆变器总需求量将至少达到18.6GW,市场规模超过500亿元。而2008年全国光伏逆变器产量约为25MW,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国内光伏逆变器市场的集中度较高,2009年合肥阳光电源的市场占有率约为63%,此外SMA、Satcon等国际厂商也是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公司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已经实现产业化,预计业务规模在4000万元左右。公司若能凭借其突出的电力电子技术实力,打入新能源领域并在光伏逆变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则该业务的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余热余压利用迎来拐点

合同能源管理(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项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机制。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节能服务,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收益。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MC已经迅速发展成为一种节能产业(国际简称ESCO),而在我国目前还属于新兴行业,正处于发展初期。

公司在2009年进入余热余压节能发电市场,其业务模式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凭借在工业节能领域的前期市场培育,公司的该项业务拓展迅速,2009年实现收入1.2亿元,2010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3亿元,同比增长达到293%。我们认为EMC模式是加快节能设备、技术普及应用的有效手段,也符合我国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EMC前期投资的资金需求量大、收益回款期较长等不利因素,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尤其是在业务保持较高速度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对资金的占用量也逐年累积递增。我们分析,在资金量一定的情况下,EMC项目在经历最初1-2年的爆发式增长之后将回归到一个相对平缓的增长模式,以收益回款对冲所需的初期投资,从而缓解资金压力。

盈利预测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201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确保完成3423亿元,同比增长24.5%,力争完成3500亿元,同比增长27.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确保21.5%,力争24.3%,继续保持我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工业增速领先地位。

二、工作措施

(一)抓工业运行监测调度(责任部门:经济运行办公室)

1.强化序时进度。坚持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及时分解各县区、开发区工业生产任务,并逐季逐月倒排分解,逐月通报各县区序时进度情况,保证完成全市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运行调度。以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联席会议为抓手,坚持每月分县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工业生产调度会,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相关专报和分析材料,做好工业生产运行分析监测工作。

3.建立企业台帐。密切关注重点企业动态变化情况,按照产值亿元以上和以下企业,分市县两级建立企业台帐,产值亿元以上企业由市经信委负责,产值亿元以下企业由县区经委负责。结合原材料价格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及时为企业经营和发展提供导向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主动性。

4.抓好产业配套。及时跟踪主导产业发展动态,围绕主机企业发展需求,推动解决重点企业配套不足问题,提高重点产品本地配套率。有针对性研究政策措施,在保持大企业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促进配套企业加快发展。

(二)抓工业生产要素保障(责任部门:能源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

1.加强水电汽保障工作。(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一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会同供电部门制定《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应急预案》、《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应急预案》,增强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供电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增加我市用电负荷指标,做到“不限电、不拉电”,保证满足工业企业用电需要。二是加强调度。每月召开各县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生产要素调度会,全面梳理归纳各工业企业在水、电、汽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在水、电、汽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

2.抓好资金保障工作。(中小企业局负责)定期筛选优质企业向商业银行推介,完善市政府与人行中心支行推荐优质企业机制。开展“融资小分队”进园区服务工作,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重点帮助有订单、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促进企业提升产出水平。

3.做好企业用工保障。(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负责)一是在各工业园区建立企业“缺工登记制度”,了解全市各工业企业每年的实际用工状况。针对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的实际情况,联合重点工业园区适时开展实用型的劳动技能教育,组织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合作培训,做好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缓解“招工和就业”两难的矛盾。二是服务并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工业园区企业社保扩面征缴;配合市人社局突出稽核督察,重点是未参保企业员工生存状况的核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从制度层面为企业稳定用工、留住人才,助推企业发展。

(三)抓工业项目投产量产(责任部门:投资与规划办公室)

1.抓重大项目早投产量产。重点围绕今年竣工项目,尤其是京东方及相关配套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每月有重点深入到项目单位,力促企业尽早尽快投产量产。

2.加快推进“双千”项目。列入“双千工程”2012年投资项目共约1199项,总投资1824亿元,引导企业加快投资进度,确保当年计划竣工项目早投产、达产,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出水平。

(四)抓新增规上企业(责任部门:经济运行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

1.促进小企业上台阶。(经济运行办负责)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小企业积极性,做好与县区、市统计部门衔接工作,力促更多的小企业进入规上企业行列。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负责)一是加强管理人才培训。拟举办两次企业管理创新高峰论坛,四期工业企业管理人才短期培训班,为扩大企业有效产出提供人才保障。二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配合市金融办和国资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同时,推动非公有制企业间的整合重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促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3.加大创业服务力度。(中小企业局负责)积极推进成长型小企业的培育工作,计划年内开展“送培训、送管理、送咨询、送服务”专项活动,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管理、人才、融资等问题。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培训工作,今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人次达到500人次。

(五)抓政策落实(责任部门:经济运行办公室)

1.确定今年行业基准增幅。新的支持工业政策已经出台,按照行业基准增幅一年一修订的要求,要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发展趋势,会同市统计、财政等部门,确定今年的行业基准增幅,引导企业多产多销,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2.确保政策及时兑现。在加强政策宣贯的同时,积极联系市统计、财政等部门,加大对县区指导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兑现节奏,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六)抓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处)

配合市安监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责任主体,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市公安、安监等部门适时开展民爆行业专项整治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倡导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实现管理制度、管理过程和监督考核精细化,为扩大工业企业有效产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经信委将把扩大工业企业有效产出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成立扩大工业企业有效产出专题工作小组,组长王文松,副组长余岗、赵言、张作清、金成俊、张建中,成员有经济运行办公室、能源管理办公室、投资与规划办公室、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局、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由金成俊牵头负责,经济运行办公室具体负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信息,会商解决具体问题。

各县区经(贸)委(局)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里做法,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工业企业扩大有效产出。

(二)切实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