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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时间:2023-06-05 10:16: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第1篇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 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

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鉴证日期:

第2篇

装饰设计的任务要达到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功能,合理提高室内环境的物质水准,使人从精神上得以满足,提高室内空间的生理和心理环境质量。装饰设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设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装饰设计合同范本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提交成果

序号图纸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平面、天花、主要立面 年 月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1套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年 月 日前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PDF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

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即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

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装饰设计合同范本2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或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人: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范本3委托方 (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项目的设计工作,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内容及费用:

工程项目:

建筑室内面积: M2 收费标准:/ M2 室外花园面积: M2 收费标准:/ M2 预计设计费: 元 ( 以上设计费用不包含消防审批出图)注:

二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交以下设计基础资料。

1) 原建筑平面蓝图及现场尺寸。

2) 其它补充材料。

三 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

2 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完成设计图扩初部分出图工作。

3 在施工图扩初方案经甲方审批通过并在乙方接到书面批复意见后天内完成确定的全部施工图(扩初加节点大样)。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计方案返工,每重做一轮方案,应另行支付乙方本工程设计费的50%。甲方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付清相应阶段的设计费。

5 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对设计进行调整,但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合理的设计周期,若工作量变化较大,则双方应协商后适当延长设计周期。

6 设计制作总工期天作为乙方的总控制进度,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周期延长,则乙方总控制进度相应延长。

7乙方的每一程序设计制作均以书面确认书形式报与甲方批复并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一程序。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确认书起七日内未作批复,则表示默认该方案。

四 乙方按上级规定标准收取设计费,具体如下:

1.签定合同即支付50%设计定金。

2.平面方案及效果图方案确定即支付30%设计费。

3.整套施工图完成交底即支付10%设计费。

4.施工进度现场跟单结束即支付剩余10%设计费

5 甲方提取全部的施工图时需付清余款,乙方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先取图后付款;

6 由于甲方原因停止设计,按已完成的设计进度收费。甲方如需乙方编制预算或出效果图则另行收取:预 算: 效果图(制作费): ( 元五 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按时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2 按时答复乙方设计内容的认可意见并签字,按时支付合同规定的各阶段设计费; 3 维护乙方的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他方重复使用;

4 设计阶段完成后,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批及有关工作。

(二) 乙方:

1 按时交付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A3)共计甲方另需增加份数,乙方核收增加份数的成本费(每份 元);

2 对施工图进行一次性技术交底(具体时间双方商定),(如需现场施工跟单,跟单次数及相关费用另计),参加竣工验收;

3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六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提供设计基础资料,造成设计工作停工或窝工,应按照乙方的实耗工日增付费用,同时乙方设计进度向后顺延;

2 由于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并就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相应的费用后,合同相应失效;

3设计过程中甲方变更设计原则和基础资料或因提供的基础资料有误造成设计停工、返工或需重作设计时,甲方应增补设计返工费或结清原合同规定的已完成设计工作的设计费,另行签订。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2 乙方由于设计严重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应部分或全部扣罚与该部分相当的设计费, 并应负责完成补救设计;

3 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八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完成合同所规定各项内容后即自动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第3篇

随着杭州市萧山区基本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加,政府对投资型项目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此。近年来,萧山区对进入结算中心核算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建设项目和那些虽未进入结算中心核算的区级部门,凡由财政安排资金或财政安排和单位自筹资金拼建的,总投资概算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纳入中心结算平台进行集中核算、直接支付。同时,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从注重事后监督进阶到更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大大提高了监管力度,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

但结算中心职能和范田毕竟有限,现阶段无法全面、系统地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监管,在工作和学习中,笔者发现某些政府性投资项目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投入与支出比例失调,资金使用率低下等。于是,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中不断有工程联系单,工程成本难以控制

正常的工程应是按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到决算的顺序进行,金额应依次减少,而实际操作中往往是项目概算超投资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主要原因是:

1 建设单位前期工作未能做细,设计、勘察不到位。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关系到一个工程预算的准确性,也是施工单位在招标中采用最优施工工艺的前提条件。如果施工中发现勘察不到位,必会对原有施工方案进行更改,从而使工程增加投资,造成项目竣工决算时工程投资超出批准概算的情况。

2 建设单位均采用低价中标,但结果往往使投资额急剧增加,投标者以各种让利方式进行低价中标,而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困无利润可赚,提出各种理由增加联系单,长期以往也掌握了一套从联系单中赚利润的方法,建设单位事后为了求得保进度,保质量的效果。不得不以增加联系单的价格进行弥补,使工程造价提高。

(二)缺乏规范的预算管理基础,工程款项随意支付

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后,结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结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从而起到了强化预算约束的作用。所以,集中统一核算依赖于预算编制的相应改革,也就是说,预算要细化到每个部门及每个项目,比如,一项工程专款2000万元。细化预算要提供明细经费计划表,在计划表中详细列明工地征用支出,拆迁安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的数额,以及这些款项的支付对象,只有这样,会计核算中心才能根据细化的预算指标办理各项资金的支付。

而目前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尚未到位,在支出方面随意性较大,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非常薄弱,反映到支付中心的问题有:

1 建设单位存在重工程质量、轻合同管理的倾向,提供给会计结算中心的资料不完整,结算中心在支付款项时,很难保证收款单位就是中标单位。

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部分建设单位领导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王程监理流于形式。

(三)缺少有经验、懂业务的基建财务会计人员

从萧山区现有的国有基建单位来看,普遍存在缺乏基建专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不规范、核算水平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未取得合法票据付款,建设单位向建筑安装单位或个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工程价款之外的各种费用时(包括代垫款项、代收款项、手续费等),使用统一收款收据。而未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区外来萧的建筑施工单位,没有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出具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

2 业务管理费控制不严。支付中心执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只提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按工程项目概算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核定,但对具体金额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使建设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控制业务管理费,从而造成超标准支付。

3 未能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手续,有的基建项目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超过6个月后,仍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也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有的项目虽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甚至交付使用,但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及其他费用都在基建投资中列支,这样不仅扩大了基本建设支出,而且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

(四)未全面实施招投标制度

部分单位由于受利益驱动,采用种种方式规避招标或公开招标,自行指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使得建设项目失去有效的竞争和监督。另外,有的项目单位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招标的工程项目规模标准。同时,一些如消防,供电,供水等垄断性行业部门要求由其指定的企业承揽相应的工程,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调研,确保建设项目概算的科学性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的法定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及设计工作,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严格审核工程量,及时把握变更情况,对于工程变更的,应由监理部门按照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及其附录,下达相应的工程变更通知和工程量清单;对于工程索赔的,应由监理部门签发的索赔审批表及索赔费用计算资料等确认后交建设单位签字。

同时,计划、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等前期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对建设资金运行应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硬化基本建设预算约束,杜绝超概算问题的发生。

(二)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部门预算

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实行网上申报全过程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经发改局立项批复后,定期实行网上申报,每月建设单位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完成工程量等申报建设进度,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建计划,制订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每项工程应落实具体的用款计划,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支付中心应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手段,“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进行审核。通过网上申报和审核,便于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基建完成情况。对基建行为做到全过程管理。

(四)规范建筑合同的订立,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

财政部门应尽快出台适合财政预算单位执行的建筑工程合同范本,在合同范本中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根据笔者在会计结算中心的工作经验,预算单位到会计结算中心支付第一笔前期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书,土地征用通知单和直接支付申请书;支付第一笔工程费用时,应提供中标书、开工报告、合同等;支付监理费,设计费时,应提供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进度报告,监理公司监理的签证等:等工程完工进入决算时,根据审价中心的审价报告支付工程款,工程款项必须直接支付到中标单位,不允许施工单位以分公司、项目部等名义结算工程款项,对于基建项目中的管理费用,可以采取建设单位在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计划时,按申请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下达管理费用的预算指标。

(五)加强培训,提高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基建财务核算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一个单体工程就涉及土建、设备,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门窗工程,装饰工程等十几项分项工程核算,一千较大的指挥部涉及单体工程有数十项乃至上百项,拆迁工程涉及成千上万户居民的拆迁费,赔偿费,安置费,购房费明细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相比,基建工程核算连续性强、时间跨度大。因此,必须加强基建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财会人员进行工程招投标,建筑承包合同、工程预决算以及工程定额费率、材料信息价格等内容的培训;二是对财会人员进行《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税法》以及会计电算化培训,把财务人员培养成既擅长财务,税务又懂施工基础知识(预算、决算,施工组织)的复合型人才。

(六)强化管理,做好建设工程财务决算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后,应当于六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应当由投资审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并经投资审计机构审核后三十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产权登记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除外,建设资金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产权登记后的一个月内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部门。

第4篇

关键词:全过程造价 投资决策 挖掘设计潜力 招标 合同 工程变更 竣工结算

中图分类号:TU723.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全过程造价管理又称全面造价管理,其基本定义是: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利润和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目前我们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工程预结算上,缺乏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管理,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业主方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运作的全过程。即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结算及后评价阶段,这些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和利润。要全面有效地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并及时对各阶段实施过程中的偏差进行纠正和调整,从而实现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的最优化,就必须对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全面地管理。

一、决策阶段

项目投资决策是对不同建设项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以及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效。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对整个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建设项目不同区位和地点对项目投资决策的形成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开发项目决策过程必须根据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功能、公共配套设施、居住人群的密集情况、流动性、职业特点来确定开发类型,建设标准和档次,以及项目的容积率、绿化率,项目的主要设备选用等;工业项目还必须根据项目的资源供给状况、交通状况、劳动力组织状况、市场状况等确定建设项目的定位、生产工艺、建设规模、产销量等。而这些都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相关资料显示,项目决策阶段的产出是决策的结果,这个阶段的产出对总投资的影响经验数据一般为70%左右。如在城市中心区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就宜按高档楼盘来定位,而在城乡结合部一般将项目定位为普通住宅小区进行开发。同时,进行投资估算的时候,对同类地区相邻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调查、研究、比对,并根据项目之间的不同点进行项目投资估算成本的替换,以合理的确定投资估算。在进行投资方案的决策时,进行多方案比较,分析影响投资的风险,评估风险量,对影响项目造价的风险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二、设计阶段

拟建项目一经决策,设计就成了工程项目建设造价管理的关键。设计方案的优劣、设计质量的好坏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造价、进度和质量。抓住设计这个重要的阶段,未雨绸缪,则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项目设计阶段的产出对总投资的影响经验数据一般为20%左右,表明项目设计阶段对项目造价具有重要影响。

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的设计将使工程造价大幅降低。充分挖掘设计潜力将是本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所在。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业主在建设项目定位以后,应对项目的功能定位充分分析,在对市场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价值工程原理对项目的功能进行分析、评审和决策。

2、业主应向设计师充分表达建设意图、建设标准及建设进度的要求,做好设计任务书的编写工作。

3、进行限额设计。业主应将建设项目的造价目标按专业进行分解,要求设计人员在建筑平面、结构设计、机电设备、材料选型等方面在分配的投资额度内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提高使用功能。

4、加强设计过程控制。及时与设计方进行沟通和配合,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等现象,必要时可以请第三方进行协助,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中的变更、签证。

5、设计总体方案应重点研究。整个项目的建筑品质与小区综合平面布置、智能化水平、交通组织、配套设施、园林绿化及小品等关系密切,设计过程中应做到细致研究,并注意征求各方意见,以避免因项目总体规划的失策导致施工过程中设计的重大变动,甚至重新设计。

6、实行设计奖罚制度。在设计合同中增加优化设计、节约造价以及因设计错漏或不合理设计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奖罚条款,以激励设计人员深挖设计潜力,重视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三、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权利和义务,相互索赔的依据。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工程合同尤为重要。业主必须对以下有关合同问题进行策划和决策:

1、规划签订合同的承包商的数量和发包方式。在合同签订阶段,业主应根据项目大小、专业复杂程度、自身管理能力、管理的风险等因素来规划承包商的数量及发包方式,力求有利于业主控制造价又回避风险。

2、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各种招标方式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一般要根据项目性质、承发包模式、合同类型等确定,一般宜采用公开招标。实践中,常选择以往合作过程中信誉、施工业绩好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不失为回避风险的良策之一。

3、合同价格形式。不同类型的合同价格形式,有着不同的应用条件、责任与权力,以及合同相对双方不同的风险。随着《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逐步实施,我国也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实施固定单价合同,采用此形式时要特别注意风险包干范围的确定,这就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者必须对工程量仔细核算,对项目特征认真分析。

4、保函或保证金的应用。保函或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够认真投标和忠实履行合同而设置的保证措施,作为发包人,业主应当好好利用。比较常用的主要有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它们的使用时段以及相互衔接关系。

5、选择报价形式。在我国现阶段通常采用两种报价形式,即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施工图报价,目前较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而施工图报价形式以往应用的较多。无论采用哪一种报价形式,都应特别注意在招标文件中一定要规定投标人必须填写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单价及合价,以便评标时对比分析及避免签订合同后的扯皮。

6、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关于工期、质量、造价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实践中关于开竣工日期的界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图集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合同风险的范围,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对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所需要的文件、程序和效力等问题必须进行明确,并具体规定。

另外标准施工合同范本中对灾害(风、雨、雪、洪、震)等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未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对可能发生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的程度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大风、几级以上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