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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范化管理

时间:2023-06-05 10:17: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规范化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规范化管理

第1篇

作为“兵头将尾”的税务所长,处于税收战线的前沿阵地,担负着收好税、带好队的繁重任务。其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对基层税收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事处组织专人深入到区县局和基层税务所,就新形势下如何抓好税务所长的教育、管理、监督,进行了专题调研,共组织召开座谈会20次,抽查税务所28个。

一、系统税务所长队伍现状

目前这批所长(副所长)年富力强,文化水平高,综合素质比较高。一是政治上比较成熟,具有大局意识。他们党性观念强,能够坚持原则、依法治税,做到对上级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纳税人负责;能站在为国聚财、维护国税形象的高度,协调好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纳税人的关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业务素质较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现任所长大多数长期从事基层税收工作,业务能力比较过硬,结合本地税源实际,制定了不少切实可行的税收征管办法,如*市阳邑所的“四阶段月工作法”、*矿区市场分局公开评税等,圆满完成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三是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具有无私的敬业精神。我市多数税务所驻地比较偏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多数所长平常生活在所里,工作忙时甚至几个星期不能回家。但他们舍小家为大家,始终以工作和大局为重,辛勤工作,无怨无悔。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税务所是最基层的机构,税收任务压力较重,事务性工作较多,在思想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培训等方面时间、精力投入不够,抓得不紧,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税收相关法律、税收信息化等方面知识有待提高,与税收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在税收执法上,贯彻落实新征管法不够到位,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有的执法行为重实体轻程序。四是对有些工作,如基层规范化管理建设,存有等、靠、要思想,不能积极主动地想办法抓落实,而是等上级发文件、靠上级给资金、缺什么向上级要什么,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在税收管理和组织收入中存在“抓大略小”现象,对有的成型企业管理较严,而对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个体零散税收管理较松,缺乏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存在税负不公的问题。五是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种种原因,个别税务所长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吃、拿、卡、要、报现象,不能完全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甚至有极少数所长以权、以税谋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去年··县局“4.12”虚开专用发票案中南堡、东辛庄所所长失职渎职被追究,教训非常深刻。

总体看,··国税系统税务所长的整体素质比较好,但与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基层税务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因此,加强对税务所长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所长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把好选人用人关,建立健全良好的用人机制

基层税务所长的选拔任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税务所长队伍的前提。

1、在用人环节上严把标准关。省局曾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把那些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基层税收岗位上来,这是我们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准则。区县局在确定所长人选上,应实行差额推荐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对拟任所长人选进行群众民主推荐,可推荐2-3人,到会人数要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推荐赞成票要达到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所长人选的对象。同时,要针对所长的特点配备好“互补”型的副所长,以便在工作中互相支持,推进工作的整体开展。

2、在任用环节上严把程序关。建议建立“三制”:一是人选提名责任追究制。在推荐具体人选时,必须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进行公开性民主推荐,党组集体研究,党组书记提名并承担责任;二是考察责任追究制。要按规定范围和程序进行考察,广泛接触群众,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凡未按规定程序考察的,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或考察时有明确反对意见而不进行调查核实的,不仅不能提交会议讨论,而且要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三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区县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以任何其它形式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不能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用;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用。党组成员赞成票达不到半数以上的,坚决不能任命。

三、加大教育力度,建立健全良好的教育机制

加强日常教育,增强政治业务素质,是建设高素质税务所长队伍的基础。

1、紧绷政治思想教育弦。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新形势,要求基层税务所长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能在基层管理中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辨别是非,分清美丑,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影响,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增强认真履行责任的自觉性。政治思想教育不能一曝十寒,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大力加强宗旨教育,教育税务所长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税为公,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的公仆。不能用手中的权力来牟取个人私利。要教育所长对待组织光明磊落,襟怀袒白;对待同志以诚相待,肝胆相照;对待工作秉公办事,刚正不阿。坚决反对阳奉阴违,两面三刀,拉拉扯扯,吹吹拍拍,搞本位主义或小团体主义。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二者发生矛盾时,要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而服从国家利益。

2、紧绷自律教育弦。廉洁自律是新时期对税务干部紧迫而又严肃的政治要求。基层税务所大多分散办公,独立管理,税务所长作为基层干部队伍的领头雁,能否做到依法治税,清正廉洁,是市场经济下的一场严峻考验。为此,区县局要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在法定传统节假日、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定额调整等重点时期和重点环节,及时进行预防教育。使税务所长能够自觉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美色面前不动心,在各种诱惑面前不乱用手中的权力。

3、紧绷法纪教育弦。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作为一名税务所长,必须具备较强的纪律意识。要切实加强法纪教育,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税务所长身上的案例进行教育,做到超前教育,超前预防。通过教育,培养税务所长强烈的法纪观念、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自觉不去触犯纪律的警戒线、法律的高压线,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紧绷知识更新教育弦。学习是进步的基础,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促使基层税务所长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针对基层税务所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税务所长的知识更新,一是变基础性培训为专业性培训。经过几年的学习,所长们的学历教育基本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大专以上文化的所长已经达到90%,但高新知识的掌握,如计算机、WTO知识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变常识性学习为专业性学习。对于如何当好所长,多数所长靠自己在工作中摸索和积累的个人经验,缺乏系统的关于领导艺术的学习。在新形势下,所长的领导方法、领导才能也应与时俱进。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加强所长们的专业性学习。

四、抓好制度落实,建立健全良好的管理机制

抓好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惩,这是建设高素质税务所长队伍的重点,今年最重要的就是认真抓好基层规范化管理。省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基层税务所长的职责和责任。市局也制定下发了《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基层税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目标管理考核》等专件。加强税务所长管理,就要在“落实”这五个专件上狠下功夫,做到四个抓好。

1、抓好制度落实。把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到基层,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抓基层管理最主要的指标,就是看税务所长把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在基层落实的好坏。当前,最主要的就是看是否把省、市局基层规范化管理的有关专件在本单位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专件要求做到有令则行,有章则循,有禁则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应视为不称职所长,严格按专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抓好检查督导。检查就是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进行衡量和评价,督导就是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的过程。省、市局已经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了定量的或定性的“有形”标准。要落实好这些标准,各区、县局要制定有效的检查督导手段和方法,如采取跟踪检查督导和阶段检查督导相结合、典型检查督导和普通检查督导相结合、专业检查督导和自我检查督导相结合的方法等。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限期改正。

3、抓好政绩考核。考核一个税务所长的工作业绩,除半年、年终考核外,主要是看其平时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好坏。区、县局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做到平时心中有数,考核时全面衡量。在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中,要让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参与对税务所长的考核。全面落实“能者干、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竞争机制,建议实行税务所长末位淘汰制,对平时管理松散,工作政绩平平,自身素质差,工作不称职,大多数干部反映较差的,基层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指标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应坚决从所长的岗位上换下来。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深入彻底,考核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跟踪考察,包括“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的全面监督和考察。对完成目标任务好,规范化管理业绩显著的所长,应予以表彰奖励,对连续数年成绩突出的所长建议享受副科级待遇,以利促进工作、鼓舞士气。对在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不合格的所长,要按规定追究责任,并限期整改。对在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所长,应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免去所长职务。考核人在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也应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建立健全良好的监督机制

从严监督税务所长,保证正确行使职权,是建设高素质税务所长队伍的有效措施和重要保证。

1、强化制度监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针对新形势下基层税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年度考核考察、廉政责任、岗位交流、诫勉谈话等制度,增强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性,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要针对新时期税务所长干部队伍现状和易发生的问题,适时地制定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切实增大对税务所长的制约力度,如廉政责任制度、廉政考察一票否决制度、定期谈心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并将监督延伸到家庭、企业。要把各项规章制度贯穿于税务所长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该降免的降免,决不姑息迁就。

2、强化纪检监督。要充分发挥区、县局纪检监察职能,区、县局长每年都要与基层税务所长签定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规定税务所长的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连带责任和直接责任。税务所长作为基层税务所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划定明确的廉政禁区,使税务所长不愿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区、县局班子要定期对基层税务所长的管理、队伍和廉政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苗头,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已经发生的问题,坚决按组织纪律处理。

第2篇

[关键词]高校后勤改革;后勤社会化;税收管理;规范化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给高校的管理与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由此而引发的税收问题成为高校和税务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高校后勤改革的发展,关系到税收能否规范化管理,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高校后勤社会化活动主要表现为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从事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经营和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利用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和食堂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服务;设置在高校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或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等。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将高校后勤服务纳入市场经济体制,运用市场机制,建立由政府引导的、社会承担为主的,适合高校办学需要的法人化、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将高校中具有经营性、社会性和服务性的活动纳入到市场化发展的轨道,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参与市场竞争。从税收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享受和承担税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增加社会供给,而且还可以为国家贡献税收。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后,可将主要精力用于教学和科研,减轻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模式下高校办学形成的沉重负担。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涉及的税收问题和现行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的有关征收规定。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二)增值税的有关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有关规定计征。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的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因建学生公寓而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必须明确的是:高校后勤实体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法律法规滞后,直接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为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反应和规范高校的后勤改革,政策法规不明确、缺乏连续性。我国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活动征税最早是以通知形式下发的,也就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2月28日的《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对高校后勤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实行减税和免税。这一通知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但其期限是到2002年底,目前这一政策延长到2005年底。严格说来,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规,其严肃性和刚性都严重缺乏。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发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确问题,难以保证税收征管及时到位,各地税务部门对此也一直无法准确把握,甚至采取姑息态度,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高校后勤社会化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高校后勤改革的不规范、不彻底,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税收征管的规范与否,与高校后勤改革是否规范,是否到位存在着相互依存关系。从表面上看,几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统的剥离,但实际上,有些学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过场,只是做了简单的改头换面,在后勤处或总务处上挂个企业集团的招牌,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基本上还是老样子。从根本上来分析,目前我国高校的后勤企业并未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这其中虽然有观念上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最关键的制约因素是来自体制上的因素。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我国高校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在国家,占有权在高校,后勤实体对后勤资产只有不完全意义上的经营权,没有对其所经营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后勤实体不是真正的法人主体,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一切从根本上妨碍了高校后勤改革,从而造成不利于税收征管的局面,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三)税收征管服务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税源流失。由于我国高校大多数为政府办学,国家投资,长期以来人们认为高校是育人的地方,远离市场。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存在观念滞后,重管理,轻服务,多被动,少主动的倾向,适应改革和市场的能力较弱,忽视了对高校的税收服务。深入高校少,缺乏主动服务意识,税收服务不到位,使高校这一现实的和潜在的税源未能被关注和重视起来。同时,税收征管的基础资料不全面,征、管、查不到位,造成高校后勤税源流失。无庸置疑的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个增税因素,无论是流转税、所得税还是其他税收,税源和税基都会随着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完善而扩大,税收收入也会随之而不断增长。等高校后勤改革彻底完成之后,高校后勤企业与其他经营企业一样,不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时,必将为地方税收的增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税收征管方法和手段滞后,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漏征漏管现象严重。目前,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活动的税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对高校后勤对外服务部分,即:既对学生提供服务,也对社会开放的各种科研实体兴办的公司、各种补习班、校园围墙外的餐馆、书店、理发馆等后勤经营行为进行了相应的税收征管。税源监控常用手段主要是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检查和税控装置等。而对于由学校后勤部门直属的、专门为学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务的机构,如对本校学生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食堂、医务所、学生公寓、电影院、理发店、澡堂等这一部分潜在的税源未能进行有效的登记和管理,基本处于无监控或漏征漏管状态,造成该部分税源疏于监管,造成税收征管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不到位。

三、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高校后勤社会化税收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高校后勤社会化活动对国家税收产生着积极的影响,税收法律法规对此应及时加以规范,力争使税收规范与高校后勤改革保持协调一致。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立法,应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税、减少涉税争议、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管理,要本着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进行,既要从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出发,又要从严肃税收法律和保护国有资产收益的角度来加以统筹兼顾,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税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高校后勤组织的规范运转。只有税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完善、合理,才能使税收规范化管理得以实现,并且通过税收规范化管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功能。

(二)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税收服务意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新型税收服务观,确立尊重纳税人就是尊重发展,促进发展的正确收观。把对纳税人的尊重体现在为纳税人服务上,处理好依法治税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管理与完善税制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把对高校的税收管理看成是对高校改革的支持与促进,是对高校后勤的鼓励与扶持,促进与服务。将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征管模式。税务机关要主动深入高校,宣传税法,讲解税法,掌握高校后勤改革信息,摸清税源,为高校后勤改革的纳税问题出谋划策,进言献智。同时,还必须注重税收执法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依法计征、依率计征。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高校后勤的税收规范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

第3篇

关键词 企业 会计管理 规范化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会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财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如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这就要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拥有扎实的会计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与高尚的职业道德。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但现阶段会计工作无论是在管理制度上还是机构设置上都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就直接导致会计工作的管理呈现不规范性。因此,一定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会计工作管理规范化。

1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1)实现会计工作管理规范化是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所在,及时对会计信息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活动正常进行。但现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会计信息的虚假性较大,信息处理也不及时,只有得知上级部门要来检查时才匆忙处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让人担忧。

(2)会计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工作质量。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需要可靠的会计信息作为依托,按现阶段很多会计信息存在账目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况。

(3)有效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与业务水平。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实现确保会计工作高质量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能够一丝不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目前很多会计人员不仅从业素质较差,业务水平也没有达到相应要求。针对以上情况,一定要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对会计工作严格管理,以此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对策

2.1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遵守职业道德是从事任何职业的人员都应具备的,这是其从事该职业的重要前提,不能违背会计职业道德做事,会计人员也一样。职业道德会影响到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水平,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职能,确保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能够正常运行。因此,企业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求其严格按照企业制度办事,遵守会计从业法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不做违背职业道德和触及法律的事情。同时为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要求其明确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2.2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企业制度能够起到约束员工、规范员工行为的作用,尤其是会计工作,其工作内容较为复杂,涉及业务较广,会计工作又关系到企业发展状况,这时企业就应要求会计人员遵守企业制度开展工作,促进企业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此外,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也是时展的要求,制度建立以后一定要落到实处,不能只将其当做摆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生产运行有序进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时,为提升企业会计人员工作效率,还应建立工作奖罚机制,不断提升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别是要从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出发,考虑员工所需,在精神奖励的同时也要进行物质奖励,如给优秀员工发放奖金等。但在奖励的同时也要设定一些惩罚制度,特别是对工作不积极或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人员,视情节论定,轻者口头批评,重者可让其自动离职。这也是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前提。

2.3强化工作监管能力

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到企业发展,如果存在虚假信息,短期内企业发展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企业要走得长远必然会受到限制,因此,企业管理者一定不要因小失大。这就要求企业要加强会计信息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会计人员发展整改,通过企业制度规范会计人员工作。同时,作为最具权威性的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严格执法,经常检查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企业评定制度,督促企业不断改善管理制度,使其逐渐呈现规范化管理。此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要不断检讨自身行为,发现不足及时改正,优秀之处要继续发扬,不断完善自身,最终完善会计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2.4加强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

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除了整理会计信息、核算数据以外,还要办理税务工作,这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严格依照税务法则办事,处理好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与税务部门和睦相处。若发现税务发票中含有虚假信息或虚报财务的情况,一定要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与其相互合作,共同打造真实会计信息。及时上报违法行为也是会计人员的责任职业,坚决打击社会中的违法行为,在工作中要坚持有法必依。

3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得知,会计工作质量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实现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十分有必要,这就要求企业应注重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约束会计人员工作行为,政府、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工作的监管,要求会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举报,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企业发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1] 王青梅.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途径[J].财经界(学术版),2014(11):157.

第4篇

1.1会计工作人员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会计核算人员是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就现状来看,虽然很多企业认识到会计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但是在选择配置上依然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一方面,企业基于成本考虑,很少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对于企业内出纳基本都是选择信任的亲属担任,而会计师则是外聘兼职。但是,兼职会计师一般都会有两到三个单位,甚至更多,这就在根本上影响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以及准确性,为会计工作质量埋下隐患。另一方面,就算企业内具备会计专业人员,但是专业能力普遍偏低,具有助师资格大专以上会计专业人员相对较少,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对会计工作的需要,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1.2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企业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影响会计核算工作功能发挥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内部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以及成本核算制度等不健全,导致企业会计核算信息失真,降低工作质量。同时,因为企业部分领导法制意识淡薄,凭借自身主管因素影响企业内会计工作,使用不正当手段故意使财务信息失真,便于自己逃税漏税。另外,部分执法部门有法不依,不能对企业内会计问题进行有效监督,为企业不合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环境。

2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实施策略

2.1加强会计意识

意识是指引工作的重要基础,想要加强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升企业领导的会计意识。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发展状况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会计人才,以此来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应该制定相关会计人才管理制度,将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贯彻到会计管理上,了解会计人员想法,并根据其想法和意见对企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对于会计人员企业领导应该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适当将权力下放给员工,给其工作提供最大程度的自由。如果受规模资金所限,会计机构建设存在困难,企业可以外聘兼职专业会计师,并对此种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在保证企业资料不外漏情况下,最大程度提升兼职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提升企业会计核算质量。

2.2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会计核算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保证工作能够畅通无阻的实行下去。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时,应该与企业发展现状以及目标规划进行结合,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会计管理体系、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以及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以此来规划会计核算环境,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3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管理

会计人员是实现会计核算工作质量提升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发展中重要组成部分,想要实现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管理,应该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培养,使其专业能力不断得到提升。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在招聘时应该加强对应聘者条件的管理,选择具有真才实干的专业人才;在入职后加强对工作质量的考核,以此来促进其不断前进,进而可以保证工作质量。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方式,使其可以加强对专业知识的更新、掌握。通过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使用培训,使其掌握各种新兴纳税申报以及会计处理方式。通过各种培训不但可以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而且加强其适应能力、接受能力,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最后,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专业能力突出、工作质量高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嘉奖,并通过前进带动集体的方式,提升会计整体工作质量。

2.4建立会计监督体制

就我国企业发展现状来看,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计工作都会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想要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如果只是靠企业来自制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会计管理机构的存在,通过对企业会计、税务等相关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在发现不规范行为时给予指正,帮助企业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同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税务存在问题,但是因为部分原因,税务部门很难发现问题,无法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取证惩罚。针对这一点,就需要外部监督机构应该适当的将财政与税务部门有效联合,消除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死角,让违法违规现象无所遁形,促进企业更有效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

3结束语

第5篇

一、学不生厌

“学不生厌”就是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当作生活的必须,这样自己就会心甘情愿地学习,主动地学习,并且能在学习中享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和幸福。为了提高工作本领,我根据形势需要与自身的本职工作的要求,始终“咬定学习不放松”,使学习与工作相得益彰,学用相长: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注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指导工作;系统学习了有关培训管理工作知识,参加了总局在江西税务学校举办的西部地区培训管理培训班,使自己的培训基础知识更加扎实;学习了管理学知识,用管理学的前沿知识指导我局的规范化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学习了文化管理知识,以不断充实、勤于钻研精神去探索和实践,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注意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在积累中总结提高。

二、勤不言苦

“勤不言苦”在于勤能补拙,更在于勤能生巧。做任何工作,都要勤思考,勤动手。学习要勤奋,工作,同样需要勤奋。长期以来,我负责教育培训、规范化、地税文化三项工作,就只有用一个“勤”字来弥补,勤,而不言苦。

(一)树立人本理念,强化忧患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0年,全市地税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培训工作任务。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工作要点;出台了《XX年-2010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2010-2010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早布置、早谋划;为了加强“六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我们及时下发了《新余市地税系统“六员”培训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员的学习内容、要求和目标;按照民主推荐、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聘请了13名系统内部兼职师资,修订了兼职师资聘用与管理作业指导书,在举办的第一期税收管理员培训班与第一期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班中,系统内部兼职师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组织了第四次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全系统共有110人次参加了第四次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全部顺利过关;在长沙税务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五期科股干部培训班,至此,第一轮科股干部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培训面达到99%以上;继续抓好市局机关“每日一课”学习,精心挑选、策划“每日一课”学习内容,克服大家的厌烦情绪,保证了“每日一课”学习的生命力。

(二)夯实管理基础,探索管理新路,规范化及个人绩效管理取得突破

针对规范化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2010年度,我们主要探索了规范化管理职能如何归位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的问题,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局,我们率先制定了《规范化常态管理实施办法》,努力实现了日常工作规范化、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强化了规范化文本的评审与修订工作,严格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工作过程进行控制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及预防措施;充分发挥了规范化审核和管理评审的纠错功能,用系统的观点审视规范化管理体系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地税人员税收执法和管理行为,在省局组织的规范化达标验收过程中,全市地税系统各个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并得到了省局达标验收考核小组的好评;认真抓好个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深入分宜县局基层,与干部职工一起探讨如何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如何改进辅导与考核方式,积极参与绩效管理重点课题调研,为试点工作诊断把脉,2010年,个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三)挖掘文化内涵,拓展文化载体,地税文化建设如火如荼

紧扣我局“文化耕心、以文化人”地税文化建设主题,从培育干部职工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理念出发,我们制定了地税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了2010年度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将地税文化建设的工作项目在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分解和协调,做到工作有计划,分解有指标,落实有依据,为全市地税文化建设谋篇布局;开展了地税文化演讲比赛,在全市地税系统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对“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地税文化建设,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考;加强地税文化工作调研,就“如何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崇尚先进,使“和谐聚力”的文化理念落到地税工作的实践当中;组织人员深入新钢公司考察“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经验,探索“学习型组织”与地税文化建设,与读书活动的结合点,推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激发地税文化建设的活力。

三、廉不言贫

第6篇

【论文摘要】《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颁布实施,从政策上明确了对高校后勤 企业 的有关经营活动实行减税和免税,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很多问题。因此,研究

随着高校“ 教育 产业属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内部一个封闭的特殊市场,正日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税收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享受和承担税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 发展 要求,还可以为国家贡献税收。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后,可将主要精力用于教学和科研,减轻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模式下高校办学形成的沉重负担。

 

1 高校后勤实体改革涉及的现行税收政策

 

(1)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所得税。《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8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100号文《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彻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的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因建学生公寓而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费附加,由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高校后勤实体改革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 法规滞后,政策法规不明确、缺乏连续性,直接 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反应和规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来,以高校扩大招生这一政策背景所带来的高校大发展和引发高校投资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引发的高校资产经营盈利性,在税收政策层面上开始把高校纳税主体从免征范围放置于实际征收范围中去。

 严格说来,文件通知并不等于 法律 法规,其严肃性和刚性都严重缺乏。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发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确问题,难以保证税收征管及时到位。

(2)高校后勤实体自身的改革不规范、不彻底,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税收征管的规范化与否,与高校后勤实体的改革是否规范,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几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统的剥离,实现了独立纳税人的过度,但实际上,有些学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过场,实质上并未发生变化。 现代 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我国高校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在国家,占有权在高校,后勤实体对后勤资产只有不完全意义上的经营权,没有对其所经营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后勤实体不是真正的法人主体,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一切从根本上妨碍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3)税收征管 和手段滞后,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漏征漏管现象严重。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活动的税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对高校后勤对外服务部分,而对于由学校后勤部门直属的、专门为学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务的机构,这一部分潜在的税源,未能进行有效的登记和管理,造成该部分税源疏于监管,造成税收征管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不到位。 

 

3 高校后勤实体税收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税收 、行政法规,为高校后勤社会化税收规范化管理提供 法律 保障。关于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立法,应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税、减少涉税争议、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管理,要本着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服务于、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进行,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税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高校后勤组织的规范运转。

(2)改进税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逐步使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征管进入正规轨道。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规范化管理必须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把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切人点,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务机关要积极构建功能齐全、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强系统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相关部门联合,健全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全面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因为高校后勤实体的 经济 活动涉及到工商营业执照的领发,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多个税种的税款征收和缴纳,涉及到对高校的财政拨款等诸多问题,涉及到国税、地税、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后勤改革,带动高校 发展 ,完善税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扩大信息交换的范围,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自2000年国家出台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政策以来,几经变更,形成了对高校后勤实体相关税收政策的不断修改和变化,也加重了税务部门对于高校后勤实体税收管理的难度。面对这样的现实,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范化管理,亟待解决。这不仅关系到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税收管理,更关系到如何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在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今天,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作为国家税收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7篇

从传统的意义上来说,会计核算工作就是对于会计日常工作中的算账、报账以及记账的总称,但是现今的会计核算工作已经不再仅限于对企业经济活动发生后进行的事后反应,还包含了在经济活动发生前以及进行中的核算。经济活动发生前要进行活动经费预算,参与决策;经济活动进行中的核算就是进行经费预测,参与决策。准确的会计核算,是企业在各种活动时能够及时查缺补漏以及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重要依靠。因此,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的优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更是能对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度起到决定性作用。唯有尽快将企业会计核算规范进行系统化管理,才能让企业能够稳定的发展。目前,多数的企业对于会计核算的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二、企业在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拥有健全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是企业会计人员诚信的保障和依据,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对于会计核算管理体系缺乏规范性,使企业的发展受到了局限性,只有认识到了会计核算管理体系缺乏在哪里,才能得到改进,让企业迅速发展,无后顾之忧。

(一)缺乏高素质会计人员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各个领域所包含的知识深度也在不断的延伸,从而,要求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具备更全面、更优质的知识体系和道德素质,这一点对于会计行业也不能例外。虽然现代的企业财务已经对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职业技能要求,但是,却并没有落到实处,很多会计人员依然抱着原来的工作观念,不但如此,还有部分的会计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扎实的会计技能,还缺乏良好的道德修养,他们有时甚至违背了作为一名会计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准则。

(二)缺乏有力度的内部监督

财务信息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证会计信息可靠性以及真实性,其首要条件就是企业的内部应该建立起健全的监督体制。但是目前,监督体制在企业中没有形成应有的力度,并不能做到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度和完整性。会计工作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如果受到领导的干预,会因为不敢触怒领导,而选择违背会计工作人员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将本应实质的工作变为了形式,会计核算工作根本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三)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现代的法律法规上,对于会计工作的规范法律法规比较少,不但如此,对于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规甚至没有形成固定的体系。也正是因为这样,企业在应对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以及不断变化的我国国情时,因为没有会计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市场对于会计核算工作的新要求,而当有以前没发生过的违反会计核算行为基本准则的行为时,无法快速的进行正确的惩罚。因此,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令企业不能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

三、企业实施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有效策略

实施会计核算规范化的有效管理,首先企业应该聘请高素质会计人员,支持企业会计核算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制定出完善的管理体制,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速度及质量。

(一)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教育及培训

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及培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技能考核,以保证会计人员对于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时间。以此来促进企业会计核算人员不断加强会计技能的学习,熟知会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准则,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同时,还要熟练地掌握会计电算的软件应用、纳税申报,确保企业会计核算人员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要求。

(二)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建设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能够有序的展开。其中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度、内部监督制度、企业会计管理体系、财务处理程序规定、财务会计报表分析制度等,唯有不断的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以及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企业会计监管制度

而要加强企业会计监管制度,单单靠企业自身来施行会计核算制度监管是不现实的,只有借助外部的监管,才能完成企业税务事项以及会计事项的严密,才能让企业逐步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除此之外,由于还有绝大多数的企业单位,仍然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违反会计规范的活动行为,导致了我们的国家税务相关机构无法及时的对其错误进行修改和惩罚,因此,我们可以将税务和财务等职位合并整理起来,统一的进行管理和监察,严格的按照制度处罚违法行为,这样就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形成了。

四、结束语

第8篇

财务部2014年工作计划如下:

1、建立健全了财务各项会计核算账簿,对成本费用明细进行合理有效的分类,使成本费用核算口径一致。

2、建立和完善各项报销单据,为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前期工作。

3、设置了资金计划表格及办法,为公司规范化管理、统筹及高效地运用资金、提高运营绩效、,铺下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说明公司决策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为使各部门管理人员充分地认识资金计划的重要性,财务亲自拟定了各项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在财务部例会上对全体财务人员提出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提高管理及服务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资金计划管理,按月做好资金计划的汇总与分析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司决策层。

4、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对开发成本、期间费用的会计二级、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梳理,并对明细科目统一核算口径,保证数据归集及分析对比前后的一致。

5、对财务报表体系的完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其内容进行再调整、增加了各项内部管理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充分反映公司整体项目运营绩效情况、细致反映公司资金往来及成本费用等具体指标变动。其目的,一是要符合财务管理的要求;二是要满足管理层对项目运营情况的了解和分析。

6、为了使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从基础工作、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三方面落实标准化。从小处着手,对财务档案进行系统化管理、科学分类归档、专人保管,对会计凭证要求及时装订、整洁整齐。

7、财务知识的培训,通过纳税xxxx及xxxx税务事务所的培训与交流,提高全体财务人员对新的税务政策和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第9篇

关键词:企业会计 税务会计 会计模式

我国的会计制度目的和税法的目的各不相同,在会计基础原则、处理形式和有关制度等多方面问题仍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而税法和会计制度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两者不断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我国相关的企业会计法律法规提出,会计制度要保持和税收的法规相一致,但是,近年来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之间的差异却越来越大。随着我国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使得其不断的获得完善,促进了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因此,在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制度获得不断完善的同时,也要对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选择进行研究,保证两者之间的制度能够协调一致。

一、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类型和比较

企业税务会计模式主要是为了实现其既定的目标,而产生标准化的既定功能。但是因为各国之间制定法律、经济体系和会计制度等各方面的环境都大不相同,因此世界各地方的企业税务会计模式也有所不同。

(一)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类型

1、税务和财务的分离模式

英美企业所使用的税务会计模式就是属于典型的税务和财务的分离模式。英美是较为普通的法系国家,相关法律条文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成文法也仅是作为普通法的补充内容,予以使用的法律一般要通过法院进行判例才可获得最终的解释,而这其中连税法也无法例外。因此,法律对企业经济实施较为笼统而灵活的约束行为,并没有建立健全法律系统,未能全面的对企业会计行为实行规范化管理,并且同意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之间相互存在差异,在财务会计方面,其存在特殊的独立性,不会受到税法的约束和管理。企业所有相关的税务事项均由税务会计进行处理,不需要向财务会计实行纳税手段来获得调整后的实现。

2、税务合并财务模式

法德企业所使用的税务会计模式即属于税务合并财务模式,法德历来都是大陆法系的国家,而实施该法律体系的国家在制定法律条文上一般都会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法国企业的财务会计就受到了诸多的法典的规范化,同时企业自主的权利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使得企业财务会计在处理各项事宜的工作上受到了很多有关税法的影响。其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时非常注重成文法,并一再的强调其作用,在法律条文结构上均要符合系统化、合理性、条理化和逻辑性,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两者之间不能出现差异性,因此财务会计一般会被当做是面对着税务的会计,且税务在法律条文上是属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税法明确的对会计提出了有关要求,而由于其所计算得出的会计收益和应收税率相一致,因而不需要税务会计做出调整计算的工作。

3、税务和财务协调模式

日本企业所使用哪个的税务会计模式就是税务和财务互相协调的模式,因为日本企业的经济立法较为全面,其大部分内容与大陆法系相近。日本企业的会计规范包括商法、会计法、税法、审计法、会计准则和证券交易法等方面的内容。证券交易法和商法属于会计规范里的具体法律条文,对于相关的会计核算与账户、报告的编制规程、格式要求和审计方法都有详细的规定;而会计准则具备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其存在较多的基本原则内容,在实际上则是对证券交易法和商法以及税法内容的补充。日本企业的会计处理在实质上就是法律规范,但因为税法也同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税务企业的税务会计适时的做出纳税的调整工作。

(二)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差异性

随着各个国家的经济不断的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投资也在逐渐的壮大,而会计和税法两者之间的目标也越发明确和具体,两者逐步偏离呈现扩大的趋势。世界各国的税务和财务的分离、结合、协调等形式的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比较图表,见表1。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选择

(一)企业税务会计模式存在的差异比较

建设我国企业税务的会计模式,应按照我国的国情进行制定。英美国家主要是实行所得税为主要部分的单税制法律体系,其税务会计在实质上其实就是所得税会计。而我国主要是实行所得税与增值税为主要部分的复税制法律体系,因此不但对所得税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有着不同的针对性解决方法,同时也对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出现的问题分别在税法和会计上采取不同的调整方式和解决措施[2]。除此之外,英美的制定会计准则是由会计职业的团体决定的,其与税法并不会出现协调问题,因而税务会计好财务会计有着较大的差异。与之相比,我国所制定的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门决定的,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存在和税法主动协调的问题,与英美国家相比,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者之间所会存在的差异不会过大。

(二)企业税务会计模式的实质选择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税务会计模式无法与本国的企业经济、法律条文和文化背景等影响因素脱离关系。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之间的差距逐渐呈现扩大的趋势,在不断发展社会市场经济与企业效益管理日益激烈竞争的今天,税务会计逐步脱离了财务会计形成独立存在的模式,对我国的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接轨,以及财务会计不断规范化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实质意义。因此,我国应正确的选择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分离模式,但并不是采用英美企业的税务会计模式,应建设新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企业税务的会计模式。但由于税务会计实现完全的独立仍然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从财务会计脱离出来,所以在具体的情况下仍要经历过度分离、相对独立和实现独立这三个阶段。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一、中国开发区背景介绍

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几类常见开发区的发展状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对外开放地区的组成部分,是指在开放城市划定的一块区域,建设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点区域。到目前为止,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N54个(含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的苏州工业园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宁波大榭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海沧投资区、海南洋浦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建立的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区,目的是为了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良好环境,通过实施减免税等方面与高科技有关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完善服务体系,创建产业聚集优势,吸引和聚集人才、技术、资本等产业化环境,加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区域。目前国家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53个。

出口加工区是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目的是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规范加工贸易管理,将加工贸易从分散型向相对集中型管理转变,鼓励扩大外贸出口。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由海关监管的出口加工区。为有利于运作,国家将出口加工区设在已建成的开发区内,并选择若干地区进行试点。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15个出口加工区。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展国际贸易和保税业务的区域,类似于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区,区内允许外商投资经营国际贸易,发展保税仓储、加工出口等业务。目前15个保税区已全部启动运营,成为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的新型连接点。

二、开发区会计管理工作内涵

一般开发区均会成立“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政府全面负责开发区的管理工作,但却没有专业部门对园区企业会计工作进行管理,会计管理工作十分零乱,缺乏系统性。而开发区的财政年报、国资年报、统计数据等都是由各企业的会计部门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口径的一致性、信息的及时性直接掌握在会计人员手中,开发区的会计管理工作对各有关部门来说都十分重要。

由于开发区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应设立一个机构,如“园区会计管理中心”,专门从事开发区内企业的会计管理及服务工作,具体内涵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他法规,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园区会计管理中心”接到单位报送的申请考核资料后,交财政部门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深入基层,采取调查、检验等方式,实地考核。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单位,由财政部门发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单位,由考核小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对考核小组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当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经考核小组复核合格后,发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对于已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的单位,须进行后续管理和年检。

第二,会计电算化备案管理:实行会计电算化是新时期会计工作的客观要求。作为“园区会计管理中心”应提供电算化的备案指导与服务,帮助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尽快采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进一步实行电算化普及。对企业实行会计电算化申请进行初审,对资料完备、手续齐全、内容合法的企业应及时提报财政部门验收、批准。未通过验收考核的单位,不得擅自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

第三,财务信用等级评定:为促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信息在评价单位财务会计信用状况,加强财务会计监管,维护财务会计工作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应积极对财务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普及,但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已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值得开发区借鉴和推广。上海市财政局于2001年12月10日下发了《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单位将被主管财政机关客观公正地评定财务会计信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类,并相应实施A、B、c、D四类分类管理。该办法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情况、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等共七项。根据规定,有包括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或未能在最近两年内被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等情形的,将不得被评定为A类。

第四,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及继续教育管理:对开发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为避免由于会计人员流动性较大及会计队伍的不断扩大造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信息资料失真的现象,“园区会计管理中心”应根据财政部《A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财政部门对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并共同分享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注册登记工作可按照会计证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准确反映持证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动态掌握会计队伍的基本现状。

三、开发区会计管理工作的强化措施

开发区会计管理工作内涵丰富,任务重,笔者结合在开发区做会计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一个机构,两个切入点,两个依靠”的开发区会计管理模式。

所谓“一个机构”,即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一个专门针对园区内企业进行会计管理及服务工作的机构,如“园区会计管理中心”,作为会计管理及信息交流的一个平台。目前大多数开发区并朱设这样的机构,许多数据统计、产业调查、继续教育等工作都分散在各个部门完成,职责不清,有时出于应付临时的工作需要会出现互相推委现象,缺乏一个系统的、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所以,非常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园区企业进行会计管理及服务,首先从职能机构上有个保障,从而落实会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园区品牌服务功能。

所谓“两个切入点”:一是切入建立“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准确反映持证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动态掌握会计队伍的基本现状,便于组织会计人员从事财政或会计的研究、学习和交流。建立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后,一个方面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如继续教育、职称考试、评审等后续服务,有效地促进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从专业的角度为开发区数据统计工作及年报统计提供良好平台。二是切入建立“注册企业信息数据库”,只要企业一到园区内注册成功就进入数据库系统,直至其消亡。开发区注册企业分两类,一类是项目落地企业,占用工业区的土地资源或厂房;另一类是招税企业,只在园区内注册,享受政策优惠,不在工业区落地。有了这个数据库,有利于政府部门得到全面准确的数据;有利于开发区管委会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有利于准确分析收入、产值、税收等各项经济运行指标。

第11篇

一、网站建设

本着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分级管理、上下互补的原则,初步建立以省局网站为龙头,市、州局网站为主体,与地税系统现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地税网站群。不断强化功能、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将地税网站办成全省政府部门优秀网站。

(一)进一步修改、完善、丰富省局网站内容,进一步拓展网站各项服务功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二)完成市州子站群建设。按照省局《外网网站子站群建设方案》,于一季度全面完成市州局子站建设工作,二季度正式运行。

(三)制定完善地税外网网站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管理办法、纳税咨询管理办法、局长意见箱管理办法、频道子站内容保障办法、网上留言管理办法、网站联络员管理制度、网站安全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综合配套、环环相扣、严谨规范的制度保障体系,使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探索建立网站绩效科学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将网站运行质量纳入工作综合考核,开展优秀网站评选活动,定期通报市州局子站考核情况。

(五)做好总局网站地方频道更新维护工作。

(六)加强与网通网站技术管理人员的沟通,建立顺畅的技术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二、办税服务中心建设

(七)进一步深入抓好纳税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全省地税新岗责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税收服务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服务规范,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标识,全面落实办税服务规范化建设措施。

(八)总结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定岗定责,理顺工作流程,明确服务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强化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落实“一站式”办税服务,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九)全面落实公开办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局《办税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税务。坚持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凡是制度允许公开的都要动态持久地进行公开,特别是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利益关系最密切的税务事项要重点公开。今年继续把税额核定情况、税务违法处罚情况、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欠税企业名单作为公开重点。规范办税服务中心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制度化,强化公开责任。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厅网上申报工作

(十一)开展规范化办税服务中心建设达标活动。

三、12366纳税咨询服务平台建设

(十二)进一步完善12366数据库。全面整理文件法规,逐一确定增删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对软件进行合理修改,优化查询方法。在原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地区以征收管理措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个性文件库,及时解答和回复纳税人咨询的具体征管问题。

(十三)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完善发票查询功能、手机短信提醒功能,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十四)加强坐席员培训和管理。坚持自学、专家授课、岗位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全程录音监控功能。对坐席员的服务质量,通过后台统计分析进行管理考核。定期组织业务考核、绩效考核。

(十五)开展走进企业活动。拓展和完善热线和外网网站服务功能,强化在线咨询解答。开展12366与重点、纳税信誉好的企业直通车对话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新办企业办税咨询辅导,实施税收入门等个性化服务。在网上开设企业精英之窗栏目,对纳税信誉A级企业进行网上免费宣传,树立诚信纳税企业形象,提高纳税遵从度。

(十六)加强对12366咨询问题的收集、整理,定期编印简报,为税收决策和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提供有益的参考。

四、加强税收服务队伍建设

(十七)强化纳税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以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

(十八)强化办税服务人员的素质培训。通过有组织地集中培训、轮训、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强化对办税服务中心管理干部和一线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工作纪律、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使广大干部熟知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在人员素质上为优化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十九)加强对办税服务人员的爱岗敬业和精神文明教育,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力开展业务练兵和纳税服务创名牌、当明星、出精品活动,创一流服务环境、一流税务形象、一流业务素质、一流业务管理、一流质量效率,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调动广大服务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税收服务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五、强化税收服务监督考核

(二十)建立纳税服务岗位责任制。以征管业务流程为主线,与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密切衔接,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制定服务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时限,细化、量化服务标准。

(二十一)建立完善纳税服务考核监督机制。在将纳税服务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管理、纳入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标准,将服务工作的优劣之分,建立在严格、规范、科学的考评基础之上。

(二十二)加强明查暗访,防止税收服务中的作秀、弄虚作假行为。

(二十三)建立健全税收服务外部监督机制。在企业和社会各界聘请税收服务义务监督员;开展现场座谈、走访和网上问卷调查、接受投诉举报,广泛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税收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第12篇

一、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过程中,由于其组织属性上具有特殊性,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其票据管理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下达,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票据管理工作中能够依据的政策极少,再加之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当前农村财务票据统一管理准则缺失,给当前农村财务票据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2.农村财务票据使用不合理,缺乏有效的监督

在当前农村票据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自行印制和发放票据的情况,导致农村财务票据发放使用与相关的规定不符。同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自身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的意识,从而导致会计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等职能作用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另外在当前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其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存在脱节的现象,在票据核销过程中不对资金入账情况进行审核,导致财务收入管理处于混乱的状态,不利于村财务公开的实施。

3.现行农村财务票据存在多套并存的现象

目前农村在一些专项拨款及财政部门收款项目中使用省里的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抱,而且一些经营性收入上则会使用税务票据,在其他财务会计收支凭证上使用上则需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行。这就导致当前农村社会流通的票据不仅有专用收款票据和税务票据,而且还包括其他票据等多种票据共存的情况。

4.农村财务支出票据、结算票据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仍任重道远

目前部分地区农村对农村财务票据的范围通过相关的暂行办法进地了规定,但在这种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并没有将农村结算票据和支出票据纳入其中,这就导致当前农村结算票据和支出票据没有被纳入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当中,还需要广大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加快推动农村财务支出票据和结算票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规范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针对于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上缺陷,则需要由财政部和农业部牵头来进行针对性的调研,从而结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进行修订,从而加快推动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相关制度的规范化进程。同时还要加快制定农村财务票据管理办法,加快专项规定的出台,从而更好的规范农村财务票据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另外还需要根据本地农村的实际情况下,来制定内部财务票据管理办法或是制度,对当前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监督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不断创新,更好的提高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水平,确保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的推进。

2.明确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主体、责任主体

首先,需要对农村财务票据管理的主管部门进行明确,以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其管理主体,同时由国家财政部统一对农村财务票据的样式、规格和内容进行制度,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和年检工作则可以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来负责。

其次,为了更好的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的管理,则可以将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作为农村财务票据的管理部门。

最后,农村财务票据的使用者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 所以其作为农村财务票据的责任主体,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从而更好的加强农村财务票据管理,进一步对对农村财务票据管理进行规范。

3.严格农村财务票据使用范围和使用行为

对当前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的使用范围进行明确,一些经营性收入资金主要使用税务票据。而在进行结算资金的管理与核算过程中则需要使用农村财务结算票据。对农村财务支出票据使用范围进行规范。

4.强化农村财务票据核销、年检及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对农村财务票据的核销手续进行过磅,对年检和考核措施进行优化,为了更好的对票据管理进行完善,则需要加强针对财务票据的审计工作。无论是各统管会计还是各审计小组,在会计核算完成后或是在审计工作终结时,都需要督促各会计主体及被审计单位将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向群众进行公开,以便于更好的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民主监督和管理,从而更好的对村务和政务公开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