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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纠风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认真落实廉政纠风责任制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党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计生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与计生局各科室、站、各乡镇计生办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中纠风工作是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行文下发了《关于全县人口计生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意见》(新计生字[2009]28号)及《关于计生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新计生字[2009]11号),加强对全县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明确职责,搞好行风评议工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工作和学习秩序,制定了《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十多个制度,各项工作和管理规范有序,机关效能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一年来,没有迟到、早退和无故不上班的现象发生,各科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对个别无理取闹的老上访人员,都本着以人为本、耐心劝导的原则做好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他提出的问题。
在财经制度上,严格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支出由局长一支笔审批,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5000以上的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用于计生办、服务站所的建设,医疗器材的配备,受术者困难补助和手术后遗症的医治等方面。今年,计生局在财务管理上花了大力气进行规范,陆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系统财务行为的通知》、《关于转发<小金库处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清查小金库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全县计生系统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违规收支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抓好“两个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前些年,出现了个别计生干部,贪污社会抚养费,出具假节育证明违纪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制定了下发了《关于解决好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计生局加强了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落实文件精神的情况。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制定《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治贿工作。
三、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党风廉政学习热潮,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剖析,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有了更深的认识体会,筑牢反腐防线,增强了预防和反腐败的主人翁意识。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程》、“八荣八耻”、书记6.25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组织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请县法院、检察院的同志为计生干部作法制培训,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四是坚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对四项制度的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在结合计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计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计生系统掀起了整顿党风行风工作的,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通过贯彻四项制度,计生队伍的工作作风得以根本好转。四、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机关及系统作风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作风建设中,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一是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二是带头执行机关各项制度和责任制,和县委政府、县纪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副科级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无论是领导还是职工出差下乡三人以上方可派车。三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要求和议事规则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四是做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五是教育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局领导切实按照分工履行好岗位职能。五是局长与副局长进行廉政谈话,副局长与科室主任进行廉政谈话。
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条例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近两年采取超常规手段扭转计生工作被动局面出现的一些问题,计生局召开了全体计生干部会议,作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培训,深入贯彻计生工作“七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禁打、砸、抢行为和用物资折抵社会抚养费,若因工作方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要赔偿损失,严重的要按行政问责制进行问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书写宣传标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印制成小册子、挂历发到各已婚育龄妇女家庭,把计划生育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妇孺皆知。
通过以上工作,2009年未出现反映干部职工粗暴执法的举报。
六、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建立接待制度,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工作,设立接待室,认真登记和处理各类。2009年共收到各类79件,其中反映党员干部超生隐匿的6件8人,其他部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5件7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全部转到各部门。反映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1件,核实清楚的已作了处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6件6人,因当事人要求过高,无法办结,现在正在协商中。其余为农户超生超怀举报、咨询等,计生局一一作了落实。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效能成效明显
2009年,计生局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制,做好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所有硬件指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在抓好部门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抓好挂钩扶贫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等。
八、开展“双评活动”,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今年7月----9月,我县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的双评活动,发出“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2384份,收回2336份,收回率98%。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作出评价的有2311人,其中满意的有1123人,占49%,基本满意的有881人,占38%,不满意的有307人,占13%,满意和基本满意占了87%。在桂山镇三个社区共发出
“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200份,收回178份,收回率89%,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作出评价的有178人,其中满意的有57人,占32%,基本满意的有121人,占68%,不满意的为0,满意和基本满意占了100%。以上统计可以看出,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工作作风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人口计生工作正逐渐向法制型、服务型、文明型转变,计生部门的工作已逐渐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群众对计生部门及计生人员的看法已大有改变。
九、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严格依法办事和取得计生工作实效在工作实践中矛盾突出。由于我县社会经济发育程度相对较低,群众生育观念落后,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反差极大,群众还不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因此基层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计生执法困难重重,工作难以推进。
(二)各类计划生育超生隐匿案件的查处力度不够。群众的许多、举报都非常具体,并且敢于署名举报,但转到相关部门后几乎都是查无实据,不了了之,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大打折扣,计生部门却无能为力。但给计生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计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宣传员队伍素质普遍较差,在工作中个别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行为上有差距。
十、2010年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行风无小事和狠抓行风建设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解决影响人口发展的、损害育龄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抓作风,与时俱进树形象,努力把我局的纠风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抓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按县委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巩固已有的廉政建设成果,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县纠风办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制订印发了《xx年全县纠风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安排纠风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我们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督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扎实开展六个重点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及时成立了六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印发了《关于治理商业银行等六个重点领域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了商业银行、电信行业、物流领域、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及教育、涉农等六个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明确提出治理内容、标准要求、工作步骤和各牵头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责。各单位、各行业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开展了行业自查和集中整改,清理收费项目,设立收费公示栏,对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
组织有关部门对教育收费、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及公路“三乱”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5次,有力的纠正了有关行业随意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共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件,哄抬农资价格、出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3件涉及15万元,套取国家移民搬迁资金案件1件涉及1.5万元。追究教育系统相关人员责任3人。
2、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把展会、博览会纳入清理范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展会、博览会、论坛、研讨会等清查工作,并对各类中介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规范活动报批、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活动次数和规模,减少节庆活动1个,节约经费47万元,巩固了专项治理成果。
3、切实纠正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不正之风。督促住建、国土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严格征地拆迁工作程序,规范征地拆迁等执法行为,县城西大街和南大街拆迁改造进展顺利,依法依规拆迁1.87亩涉及30户。同时,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管,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向万成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和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及分配等事项,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规范实施。
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部署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严格采购登记、留样等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通报处理2人,确保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5、扎实抓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陇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把公车标准和审批关,对全县66个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清查登记,建立了车辆数据库和单位车辆档案,对全县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逐一核编了公务车辆数,新核编车辆数比实有车辆数均缩减了6%以上,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以“深化提升年”活动为主题,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以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为主题,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创新中提升,拓展延伸覆盖领域,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实际效果。
1、全面深化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延伸到所有县级医院和165个村级卫生室,2所县级医院全部实现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全县集中采购配送药品2625万元,降价幅度达到20%。大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了“三好一满意”、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演讲比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等活动,教育引导卫生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行医、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强化对新合农制度推行的监督管理,开展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擅自调高检查收费项目等不正之风7件,责任追究3人。
2、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主题,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规范管理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不断深化,建立了县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全县12个镇158个村全部设立了公共服务中心(站),全部投入运行。部分村创新便民服务模式,将服务点延伸到组,推行镇干部为群众办事制,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在全县形成了县、镇、村、组四级互动的全方位、网格化服务网络,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水平。
三、以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我们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展示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创新方法,丰富内涵,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1、全力抓好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对xx年测评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归类整理,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全面整改。同时,在去年信息库的基础上,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一点三面”要求,对政风行风测评信息“母库”进行扩充完善,全县共采集服务对象、镇村干部、群众代表信息75746条,有效信息达到38611条,占全县总人口的14.68%;按照各单位“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经与各单位协商确认,确定了69个参与测评单位的信息库比例构成。通过电视公告、拍摄电视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参与测评工作的积极性。10月31日至11月1日,组织69各单位在宝鸡电信大厦通过现场抽取“子库”、现场电话测评的方式圆满完成了测评工作。
2、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通报表彰xx年度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实现动态管理,全面安排深化创建活动,下发文件,明确创建目标、实施步骤,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坚持典型引领,大力宣传近两年我县在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标兵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基层单位改进服务,争先创优。把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与基层站所负责人述廉述效等活动紧密结合,基层站所开展点题述廉述效15场次,解答群众点题65个,整改问题12个,基层站所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3、不断提升“政风行风热线”效果。坚持精心组织、规范流程、完善机制、提升效果,年内组织人社、国土、交通运输、民政、林业、工信、质检等7个部门在县电视台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7期,41名领导干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养老保险、就业创业和惠农政策落实等热点问题73个,整改问题18个,拓宽了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为党群干部搭建了一个交流对话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已成为广大群众喜爱的品牌栏目。
四、以监督检查为手段,积极跟进宝鸡副中心建设
按照及时跟进宝鸡副中心建设、跟进重点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和民生工程、跟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个跟进”的要求,我们不断强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深入开展优化发展投资环境集中整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投资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三规范一改进两提高”为主要内容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活动,从治理干部作风入手,以改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等为重点。
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专题调研,深入招商引进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检查督查2次,全方位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手段、规范政务和办事公开、不断改进行业干部作风、提高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决纠正查处破坏发展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全县发展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2、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出台《陇县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强化对重大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全年共开展项目专项检查4次,形成检查通报4期,对未完成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节点工作任务的4个单位的8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实施了警示训诫,对4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和11个招商引资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向投资总额在1千万元以上的陇州文化广场等3个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
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效果明显
去年以来,县政府切实履行财政投入和监管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我县普遍重视做好扶困助学和“两免一补”工作,今年上半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33761套免费课本,拨付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办公经费
976万元,切实保障了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纠正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从3月底开始,5月底结束,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召开家长会、公开承诺,举报查处、追究责任等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截止5月底,全县32所学校召开了家长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1200余份,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15000余份,退还想学生补课费3600元。县党政机关保育院、西街小学、试验小学等学校,组织专人进行明查暗访,积极退还所收补课费,要求学生及家长积极监督等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治理公路“三乱”五个到位
今年以来,我们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做到“宣”、“教”、“管”、“纠”、“建”五个到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宣传到位:通过大力宣传,营造治理公路“三乱”的浓厚氛围,形成整治高压态势,为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教育到位:各涉路部门通过观看有关节目,组织学习,自查自纠,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监管到位: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上路巡查力度,做到教管同抓、双管齐下。今年以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上路检查督导40余次,特别是对209国道、运三高速混合路段等重点路段进行了多次暗访,重点查处,并于3月28日,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依法对两名车托郭某和刘某予以行政拘留。纠正到位: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纠正。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执法人员的着装问题、执法态度问题、执法目的问题等。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建章立制到位:各涉路部门为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出台了“行为规定”“文明用语”等一系列文件,努力做到注重实效,着眼长效。
其他专项治理成果得到巩固
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在继续实行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五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加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认真督办涉农负担案件,对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开展专项检查,严格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杜绝了涉农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关注民生,关注热点,稳定市场。一是我办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缺斤短两问题,组织协调质监、工商对全县500余户工商经营户、超市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校对。并通过检、校、没收、处罚等手段进行集中整顿,《纠风直击》栏目以《称称你有多少诚信》为题进行了报道,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去年对我县加油站的“短斤少两”以及部分黑加油站违规经营的现象进行查处后,
在强化社保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工作中,我们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实现了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劳动保障部门把服务延伸到基层等措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参评单位联系实际,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民主评议活动的积极性,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来,在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关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县民主评议办公室开通了“**纠风网”。登录该网可及时了解纠风工作动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并通过网站了解全县民主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的民主评议活动信息,在线点播《纠风直击》电视节目,网上对参评部门进行评议,投诉举报政风行风问题。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 (二)抓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中心按照全市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要求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管理中心制定和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周召开一次贷款审批会议,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管理中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职工群众普遍感到满意。管理中心连年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省建设厅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三)参加“效能热线”直播节目。按照市效能办的安排,今年9月3日管理中心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效能热线”直播节目,热心解答听众提问和政策咨询,对效能热线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解决。
(四)认真回复和办理市长信箱。管理中心今年共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市长信箱15份,均为政策咨询类问题,管理中心主任亲自在市长信箱上签意见,相关责任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回复。
(五)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中心在去年与建行、工行、市商行联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求经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所有银行都了开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目前中国银行攀枝花分行和农业银行攀枝花分行已进行了前期的联名卡准备工作,至今年9月末已发行公积金联名卡8万余张,方便职工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和还贷。
(六)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中心党组每年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并与各部门、办事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结合管理中心实际,认真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五、主要不足
政务公开工作还待进一步深化,公积金管理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的机制还待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域纠风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中心,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衡量标准,根据全市纠风工作的要求,完善纠风工作机制,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在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力度,力争在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迎接十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纠风工作的具体部署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域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局住房保障纠风具体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市纠风工作的部署,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际,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等情况,坚持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实现今年纠风工作零差错的目标。
(一)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着力点,强化目标任务的监管。
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尽快出台《市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问责实施细则》,完善约谈问责机制。督促各县区加快工程建设,跟踪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加大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进度。
(二)以资金来源为切入点,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政府等各级各部门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筹措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建设资金正常运转。
(三)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参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严格竣工验收,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近期将出台《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实施意见》,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管联动,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质量监督。计划选择相山区的2012年公租房项目作为贯彻实施标准的试点,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
(四)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准点,强化对分配使用的监管。
重新修订《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制定严格的实物配租方案,规范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轮侯、配租配售以及发放租赁补助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实现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在媒体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年审和退出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可持续运转,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闲置、出租、出借、出售、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1-2月)
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本单位的任务及具体安排。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构,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分工。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3-10月)
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通过分阶段督察,加大对各项目立项情况、动工建设情况以及建成率情况进行督促力度,做好各保障对象的审核、公示和分配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修订完善相关规定或制度,加强内部的情况交流和检查,结合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
(三)接受考核阶段(2012年11-12月)
认真搞好自查自评,检验纠风工作的运作情况,写好工作总结,建立长效运作机制,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五、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及时堵塞漏洞。把纠风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按照纠风工作的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纠风工作大格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我们坚持把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注重抓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把定期的督促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取心于民,取信于民,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服务意识,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调整、扩充服务功能,规范各种房源配租配售的前期受理事项,简化办理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保障对象办理各种手续;拓宽咨询渠道,完善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及时更新各种政策信息等等,以大量的信息流服务于广大保障群体,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工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招商引资局、县畜牧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督促县直各部门纠正本部门存在的行风问题。两个重点评议系统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县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且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创新举措,搭建平台。今年,我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来开展,各参评单位先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县纠风办组成评议组深入被评议部门检查督促。为让群众关注行风,群众参与纠风,干部转变作风,使行风评议深入千家万户,县三个重点行风评议单位均开展了面对面的评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县畜牧系统收到群众方面意见建议共4条,县政务服务中心收到意见和建议2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收到群众意见建议共条,三个单位都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制定了整改和限期督办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面对面评议这一反映民情、民风、民意的平台。使被评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主动接受他们的评价和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拉近行风评议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接受监督,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我县将行风评议以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在广泛座谈、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将县畜牧系统、县政务服务中心纳入今年行风评议的重点,县纠风办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明确对本年度被评为不合格的部门,将被列为纠风重点整改单位;经评议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列为明年行风评议的重点。评议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评先创优的评比条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评议单位紧紧围绕效能建设,重点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职业道德等方面开展行风评议。被评单位通过民主评议促进行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存在行业作风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同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力求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务求实效”的目的。
(四)分段实施,深化评议。为使行风评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今年的评议工作共分为动员准备、自查自纠和调查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时间从6月份开始至11月结束。每阶段都分别明确了县纠风办、被评议单位、民主评议代表组的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采取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自查自评基础上,被评单位分别从社会各聘请行风评议代表,组成评议代表小组,深入到评议对象基层窗口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明查暗访、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被评单位反馈。通过征求意见表梳理归纳,三个重点被评系统共聘请评议代表12名,组成3个评议组,参评人数296人;走访群众59人次;共发放问卷调查表份;召开座谈会6次,座谈人数296人;向被评单位指出问题8个;提出整改意见9条;综合满意率97%。受理问题1个,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个,办结率100%。通过评议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整改,评议代表的辛勤工作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我县行评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纠正了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了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重点评议单位评议情况
(一)县畜牧系统评议情况
发出民主评议正征求意见表122份,回收119份,回收率97.5%,评议小组和评议代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单位座谈、面对面评议等形式,对县畜牧系统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群众对畜牧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意见和建议共4条,整改措施3条。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掌握理论不够全面、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争取畜牧推广项目满足不了全县畜牧产业发展需求。整改措施是强化干部职工理论素质、加强培训宣传力度、搞好科技推广项目。
针对反馈和自查自纠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县畜牧系统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在整改和总结阶段,畜牧系统聘请行风评议代表,按照畜牧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对畜牧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进行了评分,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测评,综合满意率为93%。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评议情况
发出民主评议正征求意见表17份,回收17份,回收率100%,评议小组和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对被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采取听、看、问、访、议等方式开展了广泛的深入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对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在行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肯定,同时也提出意见和建议共2条。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深入基层调研力度不够、对招商局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引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业务学习不够精、不够深,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整改措施是加强调研,搞好服务,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增强评议影响力、加强业务学习。针对群众反映和自查自纠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卫生系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逐条进行整改。在整改和总结阶段,卫生系统评议代表按照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对县卫生系统进行了评分,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测评,综合满意率为100%。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改情况
认真围绕上年行风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开展工作,通过测评,综合满意率达92.6%。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机关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是完善行风评议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通过征求意见表梳理归纳,今年重点对3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聘请评议代表
12名,组成3个评议组;走访群众59人次;召开座谈会6次,座谈人数296人;走访群众59人;参评人数296人,向被评单位指出问题8个;提出整改意见9条,综合满意率97%。受理问题1个,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个,办结率100%。通过评议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整改,评议代表的辛勤工作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我县行评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纠正了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了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取得的经验和努力方向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向明确、目标具体,为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供保证。
2、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勤政为民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评,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
3、将行风评议工作与机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使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依法严格化、程序分开化、行为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使行风建设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被评单位自查自纠力度不够,不能从深层次上查找问题;二是被评单位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宣传不够,没能很好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没能很好地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纠风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好,使之收到实效。
一、治理原则
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是今年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电信行业服务和收费行为,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净化电信市场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电信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治理重点
(一)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
1、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营销。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2号)要求开展业务宣传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严禁差别定价、夸大优惠、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
2、严禁强行扣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落实《关于规范短信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订制二次确认,严禁强行捆绑搭售、强制用户使用指定业务、伪造订购记录等行为;杜绝收费项目不清、收费标准混乱问题;严禁单方面改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严禁电信企业与学校联合对学生或学生家长采取强制服务和收费。
3、严禁利用手机终端应用程序恶意吸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电[2010]668号)要求,加强对增值业务收费代码拨测抽查,严肃查处利用终端程序恶意吸费的增值业务;加强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
1、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资费套餐清理和检查的通知》(信部清函[2007]208号)要求,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管理程序,控制在售套餐数量,清理涉及网内网外差别收费等价格违规行为的资费套餐,清理过程中,要尊重消费者选择权,资费方案要适应用户要求,结构简单,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严禁模糊资费结构和使用条件。
2、实行资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计价检[2002]227号)和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电信资费网上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1]275号)要求,在企业门户网站上公布各类电信资费套餐,明示各类资费方案的计费原则、收费方式、资费标准、适应时限等。电信资费套餐文本必须标注行业管理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严格落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2]27号)精神,定期主动免费向用户反馈电信业务实际消费量和费用情况;严肃查处未按明码标价等行为。
3、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实施宽带及提速工程,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通过市场公平竞争推动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计费系统检测,确保计费准确可靠,全面实行“收费误差双倍返还”,严肃查处擅自扩大计费单元、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和手段,解决手机话费设置有效期、余额不退等问题。
(三)切实提高电信企业服务水平
1、公开服务内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1号)要求,加强电信服务协议管理,做到企业用户责权利对等;切实做好服务公开工作,将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和时限、服务质量、维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向全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自觉履行承诺。向用户提供符合《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要求的电信服务,与用户签订入网协议必须附上用户签字认可的资费标准,并切实保障各项承诺的落实。严禁单方面取消服务功能、降低服务质量、改变服务方式等行为。
3、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电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提升用户信息保护功能,落实用户信息保护责任制;坚决查处网站非法传播用户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危害用户信息安全的网络犯罪。
(四)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督
1、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县工信委会同县发改委(物价局)、县纠风办联合组建“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分别由县工信委、县物价局、电信、移动、联通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县工信委黎洪波同志兼任中心主任,吴小红同志兼任中心副主任。中心职责是:加强电信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投诉窗口,受理电信用户投诉,依法查处各种侵害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电信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及明查暗访,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定期向社会公告电信行业纠风情况和电信用户投诉处理结果,对恶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屡次违规的电信企业及查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改进服务作风。改进服务作风,构建客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继续开展电信用户满意度测评活动,积极开展落实窗口形象“五统一”活动,(即统一公开服务规范、统一亮明党员团员身份、统一实行挂牌上岗、统一推进文明用语、统一安装服务评价系统),规范营业窗口服务;加大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宣传力度,加快社会网点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推进便民服务引进自助服务终端,提高服务效率。
三、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2年6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底结束,为期半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1.动员部署。计划于6月27日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政府纠风办召开有电信、移动、联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各电信企业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服务目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政府纠风办。
2.学习教育。各电信企业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本企业干部职工和行业内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和电信服务与收费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参与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制定行动目标和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3.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与监督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国家电信服务和收费政策,使广大电信用户广泛了解政策、自觉运用政策进行有效监督;关注舆情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调查摸底。县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组织开展对县内及全网SP商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有关信息。各电信运营企业将所接入的SP商的名称、服务代码、开办的主要业务等情况全面汇总。
(二)自查改进阶段(2006年7月1日-8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电信企业认真组织本系统,对照本《方案》提出的治理重点深入剖析,认真排查传统电信业务和合作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业务收费和服务行为日常拨测自查。
2.组织填报。各电信企业要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由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统一制发),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对汇总统计资料要认真分析,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连同汇总统计表于8月25日前报送县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附电子版)。
3、自查自纠。各电信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现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电信服务规范》及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短信息服务规范、增值电信业务收费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对照检查。应针对本方案工作重点中所列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向社会公开本企业专项治理办公室举报电话。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诱导或欺骗订制、强行扣费以及其他多收费和乱收费行为问题自行整改。电信、移动、联通三大基础运营企业要对所接入的各SP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开展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具有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手续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
4.落实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服务和收费文件要进行全面清理,主动予以修订或废止;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服务和收费项目要及时进行清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各电信企业解决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2年9月1日-11月30日)
1.明察暗访。县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将对各电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并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和清流在线、民声通道、领导信箱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接受群众举报,收集舆情社情,发现乱设服务项目和乱收费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并逐一核实。
2.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各电信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将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内容如下:
1、组织相关人员对短信、IVR等业务进行测试。
2、对相关电信企业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内部管理措施和相关制度、所接入SP商的相关许可备案手续。
3、对SP商进行实地抽查,对其开办的有关业务现场测试。
4、对SP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业务宣传时,是否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终止方式等进行检查。
3.督促整改。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电信用户在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的投诉或申诉问题为重点调查内容,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屡纠屡犯的,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2月1日-31日)
一、清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原则和方式
(一)清理目标。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通过清理,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党政部门共同主办、政府部门具体操作的项目,属于清理范围;各级政府部门的党和工青妇组织举办的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
(三)清理原则。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对以下项目,一律予以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清理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清理方式。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属国务院及其部门的项目和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项目,由市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级及市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由市局际联席会议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审核。
二、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上旬)。
制定清理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动员部署清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底以前)。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调查摸底,填写《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于3月15日前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纠风办)。同时,对上报的项目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对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理,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提出清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没有主管单位的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清理。
3月15日至3月20日,局际联席会议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再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
清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地清理工作办公室要开通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理举报,认真核查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市举报电话:2399295)
(三)检查督促阶段(2007年4月底前)。
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地检查清理工作情况,并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问题进行查处。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
(四)总结规范阶段(2007年7月底以前)。
清理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于6月底前,将清理工作总结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研究分析清理工作情况后,提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三、清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总体是好的。但是,近年来,由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一些地方和部门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抬头,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有的还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必须认真清理,坚决纠正。各地、各部门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清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本方案所指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指供水、供电、供气(包括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供应企业)、邮政、移动、联通、铁通、电信等公用企业单位。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根据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制度创新,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规范公共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创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实现全市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好转。
通过开展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到年底实现如下目标:
1、建立健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治本措施,各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诚信自律经营意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有明显加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工商、物价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一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全市公共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有明显好转。
3、探索和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监管部门与公共服务企业互动的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申诉投诉渠道,开展消费者民主评议,消费者对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二、工作措施
各监管部门、各公共服务行业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围绕"五查、五纠、五建",切实做好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合同形式,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重点查处三类格式合同:1、含有免除提供者责任内容的格式合同,包括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含有加重消费者责任内容的格式合同,包括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其他内容;3、含有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内容的格式合同,包括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损害赔偿;行使合同解释权;就合同争议提讼的权利;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主要权利。及时纠正"霸王"条款,坚决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各监管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各公用企业的指导和督导。同时,针对行业特点和消费需求,不断推出不同公共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格式合同所适用的领域和特殊解释规则。
(二)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对照国家及省确定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公共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
(三)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公共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检查内容:1、是否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以及执行情况;2、在广告宣传活动中是否与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之间订立了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3、广告宣传中,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4、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是否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其宣传的承诺是否兑现;5、广告宣传活动中是否具有或者提供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提供的有关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6、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承担了民事责任的案例以及整改情况。同时,指导和督促公共服务行业建立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四)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公共服务行业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重点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中以下五种不正当竞争行为:1、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不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实施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行为;3、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4、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5、经营者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同时,对市场检查和消费者举报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依法查处,对严重违法案件要予以曝光。
(五)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公共服务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各公共服务行业要建立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网点要有专(兼)职投诉处理人员;要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12315、12358要做好消费者申投诉信息的归集和处理。各公共服务行业的投诉处理网络要与工商12315、物价12358网络链接,对监管部门转交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和反馈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要督促公共服务行业处理好消费纠纷,对涉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申投诉要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和快速评价。同时,要定期向公共服务行业通报消费者申投诉情况,组织有关监管部门、消费者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民主评议。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联合召开全市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要聘请公共服务行业社会监督员,做好公共服务行业有关情况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各公共服务行业要根据全市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制定落实方案和消费服务承诺。9月上中旬,市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全市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仪式,开展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万人问卷调查活动,并在市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各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承诺、监督举报电话。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大造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各公共服务行业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活动,仔细查找日常经营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规范,制定和完善企业管理、消费服务的制度与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级工商、物价、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当地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及时收集线索,发现案情,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公共服务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大要案件,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四)消费者民主评议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评议代表进驻相关服务行业等方式,及时收集、反馈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信息。采取相关执法部门监管信息与消费者满意调查互动的办法,结合今年专项治理情况,对各公共服务行业的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通报民主评议结果。各公共服务行业根据评议结果,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
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各公共服务行业要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工商局上报本阶段工作小结,并于年底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次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治理力度。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全市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消保科,定期研究有关工作措施、通报各地和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构,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全市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要通过整治,切实履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断改进和提高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协作配合,提高效能。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突出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本地专项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互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和整体优势,提高整治效能。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3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整规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总结去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5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00人次,检查采供血机构2700余户次,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4000余户次。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全国共查处违规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供血案件30件;医疗机构违规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违规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处冒名顶替献血单位13家,依法吊销、注销了9家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办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还将6名倒卖献血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依纪依法对102名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1人、给予其他党内或行政处分的85人次,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15人。有些责任追究工作还在处理之中。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部去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77000余件,取缔非法行医54000余户,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罚款4817万元。卫生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去年还组织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些医疗机构违法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各地依法依纪对60家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07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会议要求,各地首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第三,打建并举,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一方面对违法犯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另一方面要标本兼治,积极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还强调,各地要巩固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血液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经常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二是狠抓血液管理,构筑安全用血防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继续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同时,借整治工作形成的良好态势,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尽快实现全国100%无偿献血的目标。
2006年是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全面、高速、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贯彻XX区卫生局《2006年XX区卫生局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加XX医院的透明度,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我院就医务公开工作落实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了医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向社会承诺医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违诺投诉、举报受理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
二、公开内容
1、药房情况:
①公开就医程序,即公开挂号、诊察、取药等环节的先后顺序;
②公开岗位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职责及业务特长等,均实行挂牌服务;
③药物、医疗用品收费公开,在明显位置张贴药品价目表,合理收费。
2、临床科室情况:
① 服务程序公开,包括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在就诊和治疗过程中高度重视的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② 公开临床科室应诊医生的姓名、职务、职称、职责及特长,实行挂牌服务,由患者自主选择医生,尊重患者就医的选择权;
③ 各项检查及手术费用公开。
3、防保科情况
① 公开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在预诊室明显位置张贴“家长须知”及各种疫苗名称、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预防的相应疾病等;
② 公开防保科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职责及特长,实行挂牌服务;
③ 公开一类不收费疫苗名称、接种时间,二类推广疫苗的收费标准、适宜人群等。
4、功能科室情况:
① 检查费用公开;
② 公开功能科室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职责及特长,实行挂牌服务;
③ 各项检查注意事项公开,让患者知道在检查前需要准备的事项。
三、强化措施,推进承诺
①强对医务人员“践承诺、树新风”教育;
②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法制教育;
③对公开内容行为严肃处理,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