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0:17: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构建;建筑;监督管理体系;意义;障碍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一直以来,安全问题不仅是建设工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同时还是影响建筑使用寿命的罪魁祸首。并且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因此建设工程单位必须要加强对构建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视,并制定完善的构建措施,才能将监督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到实际应用中,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和意义。但是,构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所以必须要详细的了解构建将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才能为建设工程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一、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安全生产是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且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因素非常多,所以造成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立的管理体系,所以对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水平和施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1]。此外,由于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科学、严谨、规范的基础上的,同时还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所以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建设工程的施工秩序。所以说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还对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构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障碍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等局限性,且相关法律条款比较抽象,所以操作性相对较弱。并且大多数法律法规的时间过久,因此许多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现状[2]。但是由于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因此一旦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现不完善,就会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且《建筑法》中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严重,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还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损失。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普及,部分偏远地区和城市还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从而导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实际应用中。并且大多数建筑单位对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重视,从而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无法正常的执行。且很多地方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掌握的实权过小,所以,很难发挥监督职能。并且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进措施和专业的人才培训机制,导致监督安全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低下的现象。且没有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致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现状,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
先进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是构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因为科学的建筑监督安全管理方式,可以为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实践基础,因此落后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严重阻碍了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且造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监测设备落后、监督管理技术落后、监督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并且由于监督管理的理论不健全,以及资金不到位导致监督管理人员缺乏创新意识,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依然沿用传统保守的管理理念,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3]。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要融入标准化、体系化的法律法规框架,才能更好地适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要想构建健全的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就必须要将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体系与行政管理独立开来,才能避免行政管理过多的进行干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的对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在原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地靖江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建筑监督安全管理体系中,才能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基础。
(二)、强化建筑单位(企业)监督管理机制
建筑单位(企业)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因此只有加强建筑单位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从而为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创造条件。所以要想强化建筑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就必须要合理的分配安全监督任务,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督责任,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建筑管理的实际价值。并且监督管理机制是构成检制度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监督管理重视,并积极的发挥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价值,才能扩大监督管理机制的影响力,从而使得监督管理深入人心[4]。
(三)、优化监督管理队伍素质,提高监督管理力度
监督管理制度是监督管理人员制定的,监督管理措施也是监督管理人员实施的,因此必须要保障监督管理队伍的质量,才能提高监督管理决策的准确性。所以必须要将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管理,并加强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同时还要建立考核机制,便于更好地帮助管理人员正确的认识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养成自我学习、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最后还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招聘程序,并扩大人才引进渠道和选拔门槛,才能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
结语: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督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并且由于建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所以必须要强化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有效地减少建筑安全隐患,从而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总的来说,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正视目前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才能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开拓全新的发展空间,才能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走的更高、更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宏伟,姚清,杨修明,张廷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15期
[2]郑琳.建筑施工管理安全问题分析及管理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年06期
关键词:工程造价 现状 规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建筑业也得到了持续迅猛发展,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的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于是各个建筑企业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以此来降低建设工程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速度不断加快,那种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必将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而发展变化
1、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它是项目决策与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同时还是评价建设工程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通过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有效降低建设工程的成本,进一步扩大建筑企业的盈利空间,进而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有效保证建筑企业在竞争比较激烈的建筑市场上保持稳步快速的发展。
2、工程造价的特点
2.1 工程造价的大额性
由于建筑工程的建造价值比较大,因此在建筑市场上投资一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造价具有大额性的特点。
2.2 工程造价的动态性
虽然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但是建筑行业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导致了建筑企业的经营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因此在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存在着很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例如建筑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建筑设备的租赁价格等等,这也就决定了工程造价具有动态性的特征。
2.3 工程造价的阶段性
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的项目从开始到结束都需要经历工程项目投资预算、工程项目投标与招标、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其中每个阶段的任务又是不相同的,因此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也是不相同的,这就决定了工程造价具有阶段性的特点。
2.4 工程造价的复杂性
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往往涉及到许多领域,它可能涉及到技术领域、管理领域等,同时工程项目还经常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的,这就进一步导致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因素复杂多变,加大了建设工程造价的难度。
2.5 工程造价的差异性
由于不同的建筑物具有不同的功能,而功能的不同又对建设工程的结构、空间配置等都有着具体的要求,进而致使不同建筑工程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最终产品的差异性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差异性。
3、工程造价现状
3.1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落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由计划定额、计划价格确定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要求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与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进而无法对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与此同时我国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培养上缺乏必要的投入,进而造成目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远远满足不了建筑市场的需要。
3.2 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工程造价起步比较晚,建筑市场上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款,对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规范。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中很好涉及到影响工程造价因素方面的内容,再加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在落实中被大打折扣,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法律法规的效力。再则就是,虽然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建筑市场上违反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还是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造价的效力,进而影响了建设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3.3 工程造价管理观念落后,政府过度干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建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工程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工程造价管理也在逐步发展着,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观念已经不适合逐步完善的建筑市场了。但是在实践中发现,很多建筑企业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工程造价上存在着观念成就,思想落后,对建筑工程造价缺乏整体概念和认识的问题,这就导致很多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不能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环境的变化而进行动态管理,进而降低了工程造价的成效。虽然我国的建筑市场逐步完善,但是由于建筑自身的一些特性导致建筑市场的自身调节机制不能完全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就需要国家采取适度的措施对工程造价进行干预,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对工程造价采取了过度的干预,导致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有效性。
3.4 工程造价确定的方法缺乏科学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还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首先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计算出建设工程量,然后在套用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进而确定建设工程的直接成本,接着在此基础之上依据费用定额的相关系数,计算建设工程的间接成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种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计算出的建设工程量与定额并不一致,这就无法保证建设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再则现行的工程造价定价方法中工程概预算定额是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并且国家主管部门在编制时未能及时反映市场的变化,不能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进而使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定价方法难以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致使建设工程企业不能合理的确定建设工程造价。
3.5 工程造价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低下
由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种技术性比较强、工程造价设计的范围比较广,因此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要求比较高,但是由于我国在早期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方面的投入不足,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大专、电大、函大毕业,那些正规高等院校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毕业工作人员很少,同时一些高学历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都是与工程造价相近的专业毕业,进而致使很多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能水平低,无法做好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还有的一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比较低,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可能会受到巨额利益的诱惑与其他人员串通,不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制度进行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在造价管理和控制过程中中饱私囊,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4、规范工程造价的有关措施
4.1 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也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也必须要加强改革力度,在借鉴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经验的基础之上,建立与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进而保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4.2 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保证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我国的有关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要将法律法规的内容涉及到影响工程造价因素等方面。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效果,尽可能的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为建设工程企业的工程造价提供法律依据。最后还要加大违反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进而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4.3 树立全过程工程造价理念
工程造价不仅仅是局限于某一个阶段的工程造价,而应该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因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要树立全过程工程造价理念,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进而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4.4 加大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力度
建设工程造价的复杂性与多变性决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技术性工作,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培训工程。首先国家应该在各大高校开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为工程造价培养高学历的工程造价人员,其次建筑工程企业还应该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技能,例如可以技能考核,每月大比等形式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技能。最后还要加强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避免工程造价中现象的存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出现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大量的建筑工程开工建设。但是,正在建设或者已经建造完成的建筑工程中,有的却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建筑工程甚至刚刚竣工甚至还没有竣工就出现了坍塌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只出现在一个地区,而是普遍地出现在全全国各个地区。这说明在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中还存在严重的问题。
1 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状况
1.1 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
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起步较早,因此其经验也比较丰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构制定,并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规范的主要依据。其包含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卫生环境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面在工作过程中,能够依据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这些法律法规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西方国家的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监督监管工作也能够顺利进行。
1.2 严格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全程监管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过程中,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程监控的措施,我国虽然也实施了全程监控。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前期项目策划和设计相当重视。如果前期各项准备措施不严密,做不好质量控制和质量规划,就不能保证在建设过程当中建筑工程的质量。在建筑的中间或者后期管理监督过程中,也采取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施工规范严格管理。
1.3 注重业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
在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非常注重业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业主的利益,关系着业主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因此业主对于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也相当认真负责。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过程中,业主参与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并对建筑工程的每一个阶段进行管理监督。
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现状
2.1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当今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都必须依靠一定的法律制度进行监管,我国也是一样。但是我国目前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建筑过程中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还不健全。这样就导致在建筑过程中没有原则可以依靠,在建筑的各个时期也缺乏健全的法律机制进行监督。并且,在监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参照执行的法律法规和现实中的实施过程有着很大的差别,也没有有效的处罚依据。
2.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机构的资金来源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收自支”的状态。对建筑工程公司所收取的监理费用直接上交到监理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单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缴纳的资金,常常采取非法手段少缴甚至不缴某些建筑施工的监理费用。甚至有的建筑工程公司还直接提出优惠条件,并且优惠的额度还相当大,这样的后果是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构的资金入不敷出,从而导致运作困难,在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常常不能派出足够的监理人员或者不能配置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还有的建筑工程公司大量拖欠监理费用,这样也会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构的资金周转困难,造成监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这样势必影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
2.3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健全,还缺乏有效地手段对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管理监督过程中的所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和企业的形象挂钩。这就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管理意识低,诚信意识差,从而影响质量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2.4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人才素质尚需提高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过程中,进行管理监督人员的素质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他们对于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认识不清,对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规范还不够熟悉,再加上传统的质量管理监督方式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就造成一部分管理监督人员思想落后,服务意识差的现象。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措施
3.1 大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要想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必须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在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国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认真研究国外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背景、过程以及使用的情况。其次,要认真调查分析我国建筑工程市场,要深入第一线,倾听建筑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的心声,要认真对待他们反映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探讨,以保证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严肃性。只有制订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才能规范建筑施工单位的建筑行为,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在管理监督过程中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
3.2 大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资金管理
资金是保证一个单位正常运行的主要条件,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正常运行,必须大力加强资金管理。首先要对资金的来源进行管理,要严格收费制度,对于建筑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对于不缴纳或者拖延缴纳时间的,一律不予放行。其次要保证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内部要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标准使用资金,保证每一项资金的用途都是在资金管理制度之内的。
3.3 大力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是一中非常严肃的工作,是受政府委托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向都很强的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单位既要对建设各方的责任主体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作为监督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体制,抓好自身建设。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制度、按照管理规范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3.4 大力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工程建设工作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它不但包括技术、材料和经济,而且还包括法律和行政管理,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是属于行政管理和技术规范的监督执法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在管理监督过程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和新难题。而面对这些难题,解决这些难题就必须依靠高素质的人才。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要加大人才的培训和管理,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指导管理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加大人才的储备力度,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建筑环境,才能为监督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呈现欣欣向荣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部门一定要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良性发展,才能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白红亮.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山西建筑.2009.05
[2]郭文娟.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2009.01
【关键词】委托审计 风险管理 对策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系统风险的分析
(1)法律法规不规范产生的系统风险。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目前工程的前期建设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的建设项目严重违反了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比如边设计边建设,甚至“三无”工程。有的建设项目的实地勘察不到位,项目设计质量不高、设计变更频繁,导致建设项目的投资难以控制。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对建设内容进行较大的调整和修改,存在报大建小、报小建大的现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不合规定。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进行约束,导致产系统风险。有的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界定,有的部分领域的法律处于空白状态,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漏洞可钻。比如,按有些限额以下的小型的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可以不同进行招标,而国家对这方面规定的法律法规缺失,造成权力的制约漏洞。另外,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缺乏有效的监督,使有些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无法可依,有的虽然实施了监督,但也仅仅是事后监督,难以有效地及时地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甚至难以及时地发现问题。
(2)多元复杂的审计对象。第一,审计对象多元化。委托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等,对象范围广、涉及的单位数量庞大,导致委托设计对象多样化、复杂化,增加了委托审计单位的工作量以及工作难度。任何一个审计环节出现差错,则会带来严重的系统风险。因此,委托审计单位需要善于发现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委托审计单位需要注意施工单位乱用取费标准、高套子目、多计工程量、虚报费用等问题;对于建设单位,主要需要注意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差错的产生以及科学地检测差错所在,从而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防范风险。同时,建设单位实施的招标环节不规范也容易引发系统风险。如果没有严把招标质量关,就可能选择不具备资格的施工单位实施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从而加大委托审计的工作难度;对于监督单位,如果对签证管理把关不严,则会造成重复签证现象的发生。第二,委托审计项目的复杂性。一方面,施工过程具有多变性,往往会出现设计变更、扩大规模、增加项目等现象的发生,导致审计工作难度增加,如果审计人员忽视了哪个细节,则会导致工程造价的不真实性,审计人员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另一方面委托审计介入具有滞后性。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委托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委托审计风险。
(3)对委托审计结果预期的改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委托审计活动受到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的约束,人们对委托审计的结果的预期不断发生改变。早期的委托审计的重点是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决算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比较关注工程的工程造价。早期的委托审计主要审查工程决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定额套用是否准确,取费标准是否正确等。当下的委托审计的则发生转变。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关注建设工程决算是否合理、真实,还要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进行审查。需要对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分析建设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是否环保,注重建设项目发展的短期绩效以及长期绩效,分析其是否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二、加强政府审计立法,完善现行管理制度
(1)立法确定委托单位审计结果的证据优先地位。制定相关法律确定委托单位审计结果的证据优先地位可以有效地避免民事诉讼判决与委托审计的结果的冲突。政府投资涉及的领域较广,审计部门是国家专门的降级监督部门,因此,审计结果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在委托审计的过程中,人需要依法独立使用审计监督权,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审计结果,在民事诉讼中作为优先证据使用,避免与民事判决与委托审计结果发生冲突。
(2)从源头上加强对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的管理。在设计阶段,严格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积极推行限额设计,要求单位按照批准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投资估算,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图的设计以及预算。不断调动设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设计质量,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对于勘察环节,需要加强对勘察设计环节的监控,实施勘察设计招投标制,明确招标文件的建设项目的内容、设计范围、设计进度、设计标准以及设计质量。加强建设单位和监督单位的管理,认真落实工程项目责任制,建立建设项目的施工、结算变更结算制度,严把现场签证质量关,对施工方案进行最优选择,将不可避免的技术措施费降到最小程度。
(3)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强化对建设项目监督单位的监控管理,对不负责任的监督单位进行行为约束,强化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方案,主张现场无签证,不断提高工程预算的准确度。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需要详细地记录建设工程的过程日记,防止虚报工程造价以及虚报变更单现象的发生。
三、总结语
综上所述,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规范、审计对象的多样性以及复杂性以及对审计结果预期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有效地防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系统风险,需要不断地完善与委托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审计立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选择合适的委托审计单位以及审计人员,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常松,李蕾.国家建设项目中审计决定与民事判决的冲突及法律对策研究—兼论审计法与合同法关系[J].审计研究,2012.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现在经济的逐步发展,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管理任务也越来越大。原因之一是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周期时间长,工程涉及的工种多、材料设备多,工人流动性强导致,如何克服这一严重问题。笔者经过多年的施工经验逐步探讨出了一条适合目前我国现阶段的办法,这就要求我们每个施工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防范措施,在实际的工程安全政府监督管理中要严防死守。另外,工程建设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整个施工期内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和提高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上文浅述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因素都有哪些,下面笔者将对其进行重点阐述.
2.1 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最主要的就是要实行严格的管理体制,如果不执行就无法达到建设工程需要的安全监督效果。目前的安全监督工作仍然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部分安全监督机构存在经费来源问题, 特别是在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的县, 这势必影响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队伍的稳定。
2.2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量更显薄弱。据不完全统计,笔者认为我国的安全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科学,在工作中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个人才就是既要熟悉电气、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又必须是管理领域中的行家。所以来说,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工作人员是个很重要的角色。
2.3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政府主导部门在发展中虽然意识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建设工程领域及社会的重要性,但是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在建设中依旧没有完善,例如,当前该领域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以及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复执法、管理等弊端,无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身上,尤其是当前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力度过于薄弱,导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无法更好的服务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2.4建设工程单位的责任意识淡薄
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过于注重市场经济效益,在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实施阶段一般都是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而在生产过程中也严重忽略了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意识的重要性,这也是当前大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出现混乱等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也没有将安全监理责任制有效落实,最终导致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在具体实施阶段,以及使用阶段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等一系列不良问题。
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自身定位存在一定问题,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同。这主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概是上个世纪90年代出现的。再有就是我们的安全监督人员只停留在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方面上,第三是有一部分人认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进行宏观控制与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现在诸多的问题,如何消除或者改进这一方面的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我们工程施工人员,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共同担负起责任来,更重要的还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加约束,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对策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它是代表政府在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安全关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还看到,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普遍,并且是一个周期较长且复杂的过程;同时涉及到我们施工人员的各项工作还比较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施工人员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除了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诸多因素之外,还要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3.1准确定位,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管工作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换句话说,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就是确保工程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还代表我们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的行为。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我们有权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笔者建议,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不仅要有正确的工作导向, 还应加强安全监督队伍的法制教育,提高监督人员依法办事,站在企业的角度帮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困难,进一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2对于工程开工前的监督管理
首先是对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设计环节在整个工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工程的质量、成本,还是效益等均直接受到设计的影响,因此加强勘察设计工作监督管理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颇为重要。其次是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其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要严格按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执行。再者,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施工前进行严格的图纸会审,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与修改。设计图在经过省建设厅审查并加盖合格施工图文件审查专用章,方可用于施工。
3.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与违法分包等行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完善,施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文件进行,以及是否严格按规定对设计结构安全的试样、试块等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结束语: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一定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作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监管环节,一定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真正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挂靠;经营;成因;法律风险;责任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5)01-0040-01
近年来,随着国家扩大内需,各地工程建设项目逐年飞速增加。然而建设工程市场的不规范操作问题也自然暴露,一些违法违规现象时常发生。尤其挂靠经营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工程建设的热点问题。因此,工程建设企业必须对挂靠经营的特征、表现形式、法律规定、法律风险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且做好各项控制与防范措施。
一、挂靠的概述
(一)概念。挂靠,通常是指没有资质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的行为【1】。
(二)特征。挂靠人没有从事工程建设的主体资格或者不具备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备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是往往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挂靠人需向被挂靠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以自己企业的名誉对外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不对施工项目实施管理,不承担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及经济责任;挂靠人一般没有相应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外往往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的身份出现。
(三)表现形式
(1)借用施工资质型。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有承揽工程的手段和能力,借用高资质等级施工企业参与投标,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2)内部承包型。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能力的某个人利用具备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由该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挂靠人一般在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担任施工负责人的职务,双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由挂靠人承担该工程项目的全部经济责任及施工管理职责,被挂靠企业则负责处理与业主、监理等其他单位的对外事务,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企业缴纳内部承包管理费。相比借用施工资质型挂靠,内部承包型挂靠显然更具隐蔽性,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二、挂靠经营产生的原因
(一)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挂靠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挂靠行为的规定基本都属于禁止性条款,对业主单位的责任界定不够详细,对其不规范操作行为缺乏法律约束条款。同时,对挂靠行为的法律界定条款太少,且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据此在实践中进行违法认定和处罚执法。
(二)国家实行的严格资质管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2007年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条款是对施工单位的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方面的规定,说明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非常严格;这个规定也把没有资质或资质低的施工企业排除在工程建设市场外。这些企业自己没有能力通过招投标承揽工程,只能另辟捷径,无疑是国家政策法规的约束导致工程建设企业挂靠经营的原因。
(三)挂靠双方“利益、双赢”的驱动和“资金、人脉关系”的优势互补。利益驱动是产生挂靠的根本原因。被挂靠的一方,出借自己的资质这一无形资产,得到管理费,达到了为企业创收的目的,同时在不增加人员、机具设备、投资的情况下,有了更多的项目,既扩大了知名度,又积累了工作业绩,实现了名利双收;而挂靠单位依赖自己多方面的人脉关系而参与投标获取工程,又不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去获得相应的资质,通过使用被挂靠单位相应的资质,与业主、主管部门玩起了猫腻,最终达到承揽本不该承揽的工程项目,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三、建设工程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分析及责任承担
(一)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1)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情况下,相对被挂靠方是有利的。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挂靠行为导致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被挂靠企业依然可以要求业主按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而相对业主方,在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时,意味着施工合同的条款无效,业主方会面临很多风险,如被挂靠方随时终止合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等,业主方无法追究被挂靠企业的违约责任。
(2)在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情况下,根据《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经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是要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意味着施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业主方没有向被挂靠方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相反还要求被挂靠人返还之前支付的工程款。
(二)对挂靠双方非法经营所得面临法院判决没收的法律风险
按照法律规定挂靠合同无效后,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挂靠人的非法所得就是挂靠人收到的全部工程款减去实际投入(包括材料、设备及劳务费支出、自身管理费、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代扣代缴的税收)。如果法院判令收缴,而挂靠人实际投入中的自身管理费部分又往往鉴定不实,说不定挂靠人会亏损。被挂靠人的所得比较容易确定,通常按照工程合同金额或按照每笔打入被挂靠人账户的工程总结算收入的一定比例收缴。
(三)挂靠人安全管理不善,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法律风险
挂靠人的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综合能力相对是较差的,一旦违规操作、不执行安全规范、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不足、偷工减料、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健全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将给被挂靠人造成不堪设想的法律后果。
四、结束语
挂靠经营在建设工程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对一个企业来说,关键是如何用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维护自己利益。相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建设工程管理将日趋完善、标准、规范。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档案管理;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198-02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多、施工工期长、涉及面广,工程档案从现实材料到立卷归档有一个漫长的周期,档案工作成效和质量难于保证,也拉长了建筑企业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的经济周期,影响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收益。如何有效开展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档案工作,促进建筑企业合情合理合法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是困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难题之一。结合在建筑企业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做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档案管理工作,争取企业经济效益,必须准确把握和执行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切实做到“及时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严格执行”三个方面。
一、及时学习领会好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企业获取经济效益提供信息支持
建筑施工企业有其特殊的行业特点,加之建设工地分散、点多面广,给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增加了困难,企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难度不小,给企业争取经济效益增加了难度。
建设项目的报建、开工、施工、结算、验收等各个环节,以及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结算的确认、建设项目的创优申报都离不开工程资料。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经济纠纷的处理与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壮大,同样离不开工程资料。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积累,形成了建筑企业的工程档案。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工程档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管理全过程,都起到至关重要的凭证和证据作用。如果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例如,档案收集不及时、归档不完整等等,势必造成工作重复,影响工期,增加工程成本。
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是政府和建设、档案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强制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开展档案工作的指引。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可以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常规化。因此,学习好、领会好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是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档案工作的关键。对于每一个档案管理文件或行业规范的出台,我们都要认真研读,加强理解,准确领会把握规范、制度和管理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其精神要点。企业和档案工作人员只有正确领会、透彻理解了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的实质,才有可能正常开展工作。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的档案工作人员要及时知悉档案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行业规范的实施,及时开展工作。其次,企业在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过程中,要结合企业的实际,落实贯彻文件的具体部署。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报送的资料必须及时报送,应该备案的资料必须及时备案。由我司总承包施工建设的广东电信广场,在多年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三次工程档案归档标准的变更。每一次工程档案归档标准变更后,项目部都及时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学习领会和理解新标准,并根据新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档案的编制、备案和归档,确保了三次工程档案归档标准变更的顺利过渡和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中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工作,为企业节省了不少的人工成本,争取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企业获取经济效益提供政策保证
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在学习领会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基础上,还必须抓紧抓好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档案工作人员要把握好重点,了解档案管理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出台管理文件或规范的目的和要求,认真做好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传达贯彻和落实工作。在工程资料收集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人员要以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在施工现场的具体工作实践中,要使档案管理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出台管理文件或规范的目的和要求真正体现、落实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力争工程资料收集和归档一次成功,为顺利推进下一阶段的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减少误工、延期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工程成本,为企业争取时间、创造效益。
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档案工作人员还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管理这一中心,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要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严格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打折扣,保证工程资料和档案工作的质量。要力争施工现场工程资料一次合格,减少重复工作,为工程竣工后的项目创优、工法申报、企业资质申请等工作打好基础,为企业创造间接利润,获取经济效益。
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仅要依靠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还要有档案组织机构的推进和监督。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档案管理兼职人员,是比较符合建筑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做法。一方面,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基本上在施工现场进行,90%以上的工作量可以在施工现场完成。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有其便利条件,就是按照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及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的工作需要,施工现场都配备了专职的资料员。按照一人两职责的要求,将专职资料员设置为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求资料员在做好施工资料的同时,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我司设立了专门的综合档案室,负责工程资料及工程档案工作的开展、推进和监督工作。在人员设置上,综合档案室只设专职档案工作管理人员一名,其他全部均为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即在施工现场的资料员)。这也是我司结合企业具体实际,贯彻国家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基本原则而建立的一种档案工作管理模式,它符合建筑企业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减少了档案归档过程中的重复工作。实践证明,我司的做法,较好地促进了施工现场的资料收集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人工成本,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
三、切实严格执行好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企业获取经济效益保驾护航
工程资料的准确性,对于工程施工过程及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工程资料特别是工程档案上的错误,对于施工企业将会是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及时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的基础上,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切实严格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也只有这样,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的威力及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起着推动和监督作用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对工程资料严格把关,做好审核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建筑企业要根据建筑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加以解决。
切实严格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一是要注意处理好生产管理与档案工作的关系。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与企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是异途同归的两个方面,两者相得益彰、互为促进。以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为工作依据,做好、管好施工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管理与档案工作管理的关系,不仅不会削弱企业生产管理的力度,而且有助于促进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向管理要效益”。
二是要注重发挥好工程档案资料的真实凭证的作用。施工现场的档案管理工作,要以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为依据,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准确数据,及时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工程档案资料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对工程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有启迪助推作用。如,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就工程量产生意见分歧或发生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工程档案还可作为原始凭证,为建筑企业“作证”,作为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量的证据,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
三是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环境下档案信息的安全工作。要抓紧抓好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学习和贯彻落实,抓好档案工作队伍的教育管理和档案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对于特殊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军事、银行等保密工程,要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增强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特殊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密工作。避免因工程泄密或工程档案资料泄密,造成不必要的法律诉讼成本,间接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
四是要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沟通,做好与质监、安全、建协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按照各专项工程的要求,以档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为标准及依据,分类做好消防、城建等分项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为工程项目的分步分项验收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减少因分步验收紧急做资料赶任务而发生的加班工资,减少人工费用。
在现行的建筑企业运作机制下,企业档案管理特别是施工现场的档案管理工作不能循规蹈矩、墨守成规,必须在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高效执行好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基础上,及时解决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深化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推进管理工作逐步发展完善,一定会扭转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建筑企业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目标一定会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陈作明.档案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浙江档案,1996,(9).
[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诚信 Abstract: Self-discipline is the behavior mechanism of an industry self-regulation, self harmony, but also to maintain the market order,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keep the fair competition,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safeguard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industry. Engineering cost industry due to the external market development is not perfect, the social awareness is not enough, the lack of fair competition environment, seriously affec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so to strengthen the industry self-regulation is an important work to guarante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 industry.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industry self-discipline; integrity中图分类号:K826.16
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今中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只有紧跟时代的步伐,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的发展。
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只有认真地做好行业自律的工作,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促进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同时也给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行业环境,不断促进造价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1造价行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在行业自律方面亟待进一步加强。这个问题的提出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的存在,从而干扰着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1.1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行业规范是以建设部颁布的行政法规形式来约束的,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法律定位、咨询服务范围及咨询服务的法律责任等缺乏明确的规定。所以要实现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做为保障。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之间存在无序竞争
现阶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多数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一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作重点只放在承接业务上,他们不讲职业道德,不按行业规矩行事,常以低价竞争方式承揽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公平竞争,影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规范发展。
所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必须不断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才能保证有足够的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更好的发展。
1.3部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在工作中,部分从业人存在着风险意识淡薄、责任意识差等问题,甚至还有少数从业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不能坚持原则,做出损坏咨询企业及建设单位利益的事情。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健康发展,更是不利于整个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进步。
2做好造价行业的自律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行业自律,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的首要问题是行业组织的自律和自身建设。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多年来在行业自律方面,协会不断有新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协会提出《工程造价行业倡议书》、《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等等。得到工程造价行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积极响应,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仅仅依靠自觉性是不够的,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满足不了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协会协同整个行业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所以,相关部门应结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用于维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秩序的法律制度。健全的行业法规体系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的主要依据,必将有力的促进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的发展。
2.2增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律意识
在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的同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诚信对于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重要性。
由于少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缺失使得整个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公信力都受到了质疑。这种现状不利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阻碍着整个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进步。这就需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树立企业的诚信,树立企业的口碑,逐步改变公信力不足的这种现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有在不断完善企业诚信管理的同时,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自律机制,在执业中防范不正当、不道德的经营行为,才能维护企业形象,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从而赢得更大的商机,促进企业更好的持续发展下去。
2.3提高建设工程造价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作为一种服务性行业,向客户提供的是知识、技术、经验等智力成果服务,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信用是建立在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之上。
但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良莠不齐,甚至有部分从业人员做出违反行业职业道德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壮大。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性质要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每一个从业人员应该具备正确传达出自己的专业理念、理解客户以及产品、服务要求的能力。
因此,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加强自身知识储备、不断学习,才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同时建设造价咨询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行业自律知识的学习,加强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在企业获得发展的同时,共同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维护和提高行业的良好信誉,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和颁布了《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其中第一条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为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抹去其他不做到的利益,即维护了造价咨询行业的良好信誉,也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发展。
2.4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经营状况、社会信誉、咨询成果质量等方面为内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此行业信息交流平台上,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立规立法的依据,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健康的发展。
2.5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由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履约纪录,营业记录、资信情况等进行的信用评级,以促进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建立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保护信誉良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建立类似黑名单的制度,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从业人员中在工作中出现、、收受贿赂或严重失误等,由行业协会予以公布“黑名单”,并可以适当加以处罚,情节严重可终身取消执业资格。这样可以保护信誉良好的咨询企业和造价人员咨询服务的资格。
同时不断丰富诚信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咨询企业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让违规违纪和失信者受到市场的惩罚和淘汰。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造价咨询从业人员都能够体会到增强自律意识的重要性,让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能够自我约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规范有序的建设工程造价行业,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引导,但更需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律,企业应从自身做起,严格自律,诚信经营,确保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下,促进造价行业蓬勃发展。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多受传统思想束缚,特别是针对中小型的水利工程,制度不够完善以及监督管理权责混乱是经常有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理制度建设,及时对发生的问题总结和提炼,才能有效的提高整体监理水平,保障水利工程的综合建设。
1、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
1.1、工程进度要求较高
水利工程的建设通常不是由个人或者某个团体决定,往往是通过国家拨款,或者经过当地政府的筹资等进行建设,部分工程是为政府树立良好形象而服务。为了将整个工程的进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通常在还未正式开始水利工程之前就已经确定了开工和竣工时间,并以此对整个水域进行及时的调整。这样就决定了水利工程必然对工期要求较高。
1.2、施工环境不佳
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的限制较大,其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工序规范会受到天气影响。加之施工场地往往和一些建筑物或者田地相邻,这也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要求在同一时段完成上千米的工程,或者几十道工序不经批准就直接开始施工。除此之外,部分水利工程仍旧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垄断现象,从施工开始到最终的工程验收,依旧未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1.3、社会影响力大
水利工程的建设工程当中通常需要就附近的居民进行改线、征地等,极大的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并且工程的整体质量高低,工程的进度是否在控制当中都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涉及其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附近的一些企业影响尤为严重,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河道或者堤堰的施工当中,往往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因素而挖断自来水管、通信电缆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水利工程监理的基本定义及内容
水利工程监理就是指项目法人依法委托监理施工单位组织,按照国家相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与相关项目建设文件、合同,及水利工程监理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的科学管理。水利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控制、两个管理、一个协调”,也就是对水利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按照监理合同对水利工程实施的投资、建设工期及建设质量进行控制,同时对各方面的关系进行有效协调。近年来,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得到了快速发展,水利工程领域监理已经成为了当今工程建设的重要方式,并且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水利工程监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出了很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准备工作不规范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多,并且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导致工程建设数量和监理总量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的情况,出现了很多的业主为了追求速度对项目的设计以及准备时间进行了压缩,导致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不科学、不到位以及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没有任何规律就进行变更和更改,在提高施工建设难度的同时,使得工期出现了延长,最终在施工质量方面无法保证,导致施工隐患的出现。
建设工程的投标招标不符合标准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会导致施工建设任务以及技术水平较高的施工单位出现不被选择的情况。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对招投标制度进行了明确,但是还是存在着违法违规现象,导致整个招投标过程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导致招标的公开公正选择施工单位的准则没有得到实现,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行政干预的出现导致领导参与招标的现象经常存在,虽然其在名义上是空开招标,但是其实对承包人已经确定。其次,施工建设单位之间经常会出现围标以及串标的现象。最后,相关的监察力度不足,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检验以及信用度没法进行控制,对施工质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改进的有效措施探究
3.1、强化监理人员责任意识
建设监理是一类技术服务工作,因此需要监理人员有较高的知识深广度及过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同时还要求监理人员能够有一定的实践及管理经验,而且还要懂法,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经济常识和监理行业方面的信息。因此必须建立监理人员注册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坚决强化监理人员的职责意识。任一类工作都必须有完善制度来支持,因此在建设监理的过程中,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来作为保障,必须尽量避免施工、设计以及业主这三方为一体,类似这类违规现象的发生,使之形成规范、社会、专业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要强化建设实施过程中,利益各方对合同履行该有的正确态度,使得各方的义务和权责得到规范化处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完整展开。除监理人员本身素质、技术和素养等需要被强化以外,建立企业本身作为一企业信誉作为生存根本的行业,其自身的质量监管和监控体系同样需要被构建起来并得到有效的完善。对于施工监理要构建起建立大纲及监理流程规划案,按照专项工程发展的进程,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工程监理和日常检查的要求,对于工程效果还需要从验收的角度来执行评定原则和制度等。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1、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如今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优胜劣汰的规则体现得也越来越明显,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只有狠抓质量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施工质量既然成为产品质量的关键,则保证房屋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产品的设计精美,给人感官视觉的享受,但最终吸引人们的还是使用功能上的舒适感与安全感。而任何一个项目,其使用功能方面质量的形成,有设计的原因,也有施工质量方面原因,而且后者占多数。对于任何一个,水电不通,煤气泄漏,工程渗水等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总之,要想保证房屋产品的质量,就需要保证房屋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的阶段中,各个环节的质量都要得到保证,要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作用,创造性价比最高的精品工程。
2、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2.1、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
现阶段,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地方性法规是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然而,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执法程序不严谨,使执法效果差,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执法者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条例来指导,导致执法受到影响,有的则无法执行。
2.2、各参建方质量监督责任意识削弱
目前实行的“五方到场”的验收模式,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地区,已不可能对每个工程都实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三到位”监督,这无疑就削弱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性,有些人出于维护某一方的利益,即使知道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也不愿意在验收会议上指出,这样工程质量有朝一日出现了问题,也会因为当时监督人员参加了主要部分和竣工验收,而被问责,而引发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却被忽略,这样就导致了各参建方责任意识越发淡薄,形成恶性循环。
2.3、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匮乏、素质参差不齐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工程项目向“高、大、深、难”方向转移,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建设总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却是一项集技术、行政执法、经济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做好此项工作的基础是必须拥有高素质的监督队伍,然而当前监督队伍普遍存在人才匮乏,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与“既要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又要对强制性技术标准非常熟悉”的要求甚远,基层监督机构这方面问题更为突出。这种情况下,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地区工程验收大部分是疲于奔命,有关抽查项目也是流于形式,根本得不到严格执行,很难发现和查处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
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
3.1、及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
对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有关法规及时进行完善,该废除的要及时废除,需要修订的及时修订,不断增强法规体系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提高技术标准的法律效力,使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与之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真正使完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2、技术措施
1)完善提升监督手段
传统的监督一是只进行单一的实物监督,二是监督手段采用“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方法,通过20几年的实践证明,这样做的矛盾日益突出,单一的实物监督导致与工程建设息息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过度依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为质量合格与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说了算,放松了自身的质量责任意识,所以进行监督管理时,将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也必须作为监督重点,这样就为合格的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进行实物监督时,充分运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带来的优势,革新检测手段,提高科技含量,比如利用混凝土厚度测试仪、钢筋定位仪、回弹仪等可以很好地监督检测工程内部质量,再辅以传统的方法,真正可以做到监督无盲点。
2)针对质量通病预控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依靠科技进步,针对目前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攻关。建设工程发展这么多年,留下了不少宝贵经验,沿用前人成功的方法,对搞好工程质量意义重大,同时也要看到,大量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为我们敲响警钟,在为这些质量问题感到惋惜的同时,必须不断总结,善于分析归纳,形成质量通病预控方案,这样意义更加深远。完善自身质量通病预控系统,在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时,一方面要求受监单位根据项目特性上报质量通病预控方案;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这种预控方案只是受监单位自身的认识,有其局限性,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博众所长,在预见到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进行必要的提醒和指导,要把举办专题讲座,优化治理措施列入巡点,强化工程监控,召开现场观摩会,采用现代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等措施,这样两相结合,必将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3.3、加强组织措施
传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形式一般是以站长统一负责,副站长协助,站内质量监督员由站长或副站长调配,这样粗放的组织形式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现已有明确规定,质量监督执法最少需要2名人员,所以考虑成立监督小组,每小组人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情况配备2~4名,并设立小组长,小组长由副站长直接领导,当然对于站内人员缺乏的时候也可以由副站长兼任小组长,副站长对站长负责,质量监督员相对固定可作临时流动,这样组织明确,指令畅通的组织机构为质量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4、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人才的培养
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的高低与人才的能力高低有很大关系,当前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人才缺乏、现有的人员综合能力不高是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要不断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的培训,加强先进的监理技术的应用,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加强其责任意识以及质量意识的培养,促使相应的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发挥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对综合性人才的吸纳,不断壮大当前的工程质量监督人才队伍。
3.5、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的大力监督会促进施工建设的管理更加完善。首先就是要完善我国的在工程质量监督问题上的法律法规。多借鉴一些国外的法律和制度,对我国的建设工程进行改革改善,加强立法监督制度,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根据我国的建设工程的实情来进行法律的改革和完善,保证建设工程的有序进行。要对建设部门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准确把握该建筑部门的质量安全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的力度,对一些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部门不给予工作许可证,防止这些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偷工减料,严格把握变施工的质量和品质。
总之,只有把握好建设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才能更好地发展。但是,在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方面难免会有疏忽,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马万福.浅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J].工程质量,2014,S2:234-237.
关键词:工程造价;内涵;问题;措施
Abstract:The engineering project decision-making, investment planning, project investment control and construction financing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engineering cost.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project cost, this article from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connotation, summed up the current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roposed solutions.
Key words:Project cost; Connotation;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正在逐步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模式,使工程造价的管理科学、实效。我国目前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当前还存在许多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笔者将做浅薄的阐释。
1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及作用
1.1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依循工程造价的运动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造价确定与控制,经营与管理,技术与经济等问题,是寻求合理使用人力、财力和物力,实现投资效益的一系列的行为和组织活动。合理确定,提高效益,有效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1.2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
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科学的管理,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浪费,节约建设单位的投入资金。此外,还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建设材料的过度使用,减少材料的剩余量,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在房屋的建设过程中实施造价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着建设的经济效益,关系着房屋建筑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能够科学、有效的实施工程造价管理就能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实现房屋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2我国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管理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的房屋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一样,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体制的缺陷。虽然,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房屋建筑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问题,并逐步颁布了一些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令制度,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存在,致使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够健全的问题,不能满足市场和人们的需求。尤其是我国在加入WTO之后,这些法律仍然存在着与该组织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所以,加强房屋建筑行业的立法管理工作,与国际惯例“无缝接轨”是我国政府部门在当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另外,当前我国的房屋建筑造价的政府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各部门之间的必要联系和有效的协调与配合不够,常出现各个部门间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脱节,甚至矛盾的现象,这些都间接导致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的建筑工程造价的“三超”的问题。此外,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管理主体不明确等也是不争的事实。
2.2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普遍缺乏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的造价管理更为薄弱。以前,一些企业和管理部门主要都是把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工程的实施阶段,过分重视承包造价、造价变更和结算,相对来说就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还有就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必要的相互沟通,造成估算不足,形成管理缺口。设计单位的工程概算,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和相关的,具体的约束,就会出现设计保守、投资偏高的问题。监理单位在对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进行管理的时候,普遍较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进行考虑。这样的话,综合这些问题就都较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实现。
2.3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当前的建筑造价管理没有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先进的房屋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管理方法,工程建设材料的采集没有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同时工程建设材料的储存量也不合理。应该充分的利用市场规律以及价值规律的进行房屋建设工程造价预算。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诸如政府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的越位。同时,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2.4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我国当前阶段的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相对于部分发达国家较落后,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4.1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系统性
目前对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比较忽视,对于信息的采集和加工及传播缺乏统一规则,不能进行统一编码和系统分类。在信息系统开发与资源拥有之间处于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的状态。这样的最终结果就是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更多的建筑管理者都满足于目前的纸上信息,忽略对信息进行深加工。
2.4.2信息采集处理方法落后
采集技术落后,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对信息资源的远程传递加工处理变得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很难提高,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信息市场的需要,落后于信息化社会的要求。
2.4.3信息网建设有待完善
现有的工程造价网大多是为定额站或咨询公司创建的,一些网站的内容主要是信息定额,企业或公司介绍,招投标信息,相关文件转发等。在网站上,网站的管理者只是将已有的造价信息显示出来,对这些信息的整理与分析较少。
除此之外,我们现在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不能对有限资源进行最有效的利用。建筑单位管理理念落后,沿用传统管理理念,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束缚,没能将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致使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导致房屋建设工程造价的提高。
3解决措施
3.1完善法律法规,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规范管理的
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行为规范提出如下要
求:
一、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净化招标市场。
我区自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以来,招标市场逐步培育成熟,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招标机构在招标中所暴露出来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多,主要表现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意识不强,随意性较大,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资格预审把关不严等方面。各招标机构在承接招标业务时要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按照国家指导价收取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性压价等途径承接业务。要在资质等级许可证范围内承接业务,不得超越资质或违法挂靠承接业务,不得出让资格。承接业务后要按照建设部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委托合同。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范招投标程序。
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在招标申请、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组织开标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等事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一)工程招标机构在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时除提交工程招标所需材料外,还应附以下材料:
1、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
2、委托合同;
3、从事本招标工程的工作人员名单和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主要指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在从事工程招标的工作人员中,每个工程必须有1个以上人员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注册专职人员。一个专职人员在同一时段原则上只能从事不超过2个工程的招标。
(二)工程招标机构在招标公告事宜时,公告中不得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工程招标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编制。投标条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接业务的范围设置,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投标报价要求中要对非竞争性费用予以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实行单列单独报价,并明确专款专用和使用支付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要详细载明,严禁针对某一投标人的特点,采取“量体裁衣”等手法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技术标编制要明确实质性内容,其分值权重不得高于40。招标文件应当将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和应当废除投标的情形集中在一起进行表述,并要求表达清晰、含义明确。
(四)工程招标机构在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工程招标机构在组织开标评标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应严格遵循随机、保密的原则。对评标内容要严格保密。
三、严格遵纪守法,提高服务质量。
招标机构要加强对内部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使从业人员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招标机构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招标机构人员在招标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与投标人有私下接触和不正当交往,不得通过采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方式操纵招标结果,不得违反规定将服务费转嫁给投标人或中标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性。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