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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时间:2023-06-05 10:17: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家庭经济状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家庭经济状况

第1篇

一、充分认识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的重要意义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是指政府适时确定并颁布低收入标准,由职能部门对特定的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定,认定其是否属于低收入家庭,并将认定结果作为申请人享受政府救助和保障的准入条件。开展这项工作,是进一步做好现代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社会管理公信力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关注民生民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工作,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正确使用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年起,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县政府规定须经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专项救助,必须经过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经济状况核对后方可进入专项救助审批程序。

二、切实加强对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领导

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牵涉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多部门的职能和资源相关联,认定结果有广泛的用途。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编办、县银监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保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人民银行和9个乡(镇)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均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并于年3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县民政局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

三、全面整合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所必需的信息资源

全面、真实、准确、实时地掌握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经济状况是做好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关键。为有效整合资源,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各相关部门要克服困难,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全面、无偿地向民政部门提供必要的申请人家庭信息。

(一)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信息、机动车辆信息;

(二)房产部门提供房产信息、住房保障信息、住房补贴的发放和领取信息;

(三)人保部门提供社保、补助和就业信息;

(四)民政部门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婚姻登记信息、社会救济(补助)发放信息;

(五)金融机构提供银行存款、股票红利、债券利息、基金红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等相关信息;

(六)公积金中心提供家庭成员的公积金的缴存和领取信息、房屋贷款等信息;

(七)工商部门提供家庭成员的工商营业证照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工商信息;

(八)国税、地税部门提供个体工商、私营企业等经营活动的纳税信息。

上述各部门要迅速与民政部门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信息系统链接,实现在线即时数据比对。在实际链接以前,各部门通过加密U盘的方式,按要求定期向民政部门提供信息。

四、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现有条件分步组织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前期调研阶段(年3月-4月)

主要包括:3月上旬,组织成员单位赴外地考察调研,搜集资料;借鉴各地经验和做法,草拟和完善我县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我县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

4月中旬,召开成员单位收入核对专职联络员会议,研究确定部门间收入核对的具体内容和系统对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开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

(二)第二阶段:工作准备阶段(年4月~年5月)

主要包括:4月,提升建立全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制定出台《全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程》(试行);

年4月下旬,根据研发结果,开展“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年5月,县民政局完成“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建设,各相关部门完成系统的对接开发。开展“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的试运行。

(三)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起)

主要包括:召开全县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启动仪式;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软件操作培训;开展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申报对象逐级进行核查、比对,出具书面认定报告;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数据库。

五、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权威性

各相关部门、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任地提供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经济状况信息。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和其他法规的要求,按程序开展核对工作。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无直接关系的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不予受理。除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以外,核对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阶段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可行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第2篇

带着朱奕龙等8名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希望民政部门出台《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的1928号提案,记者来到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大量事实和数据展示:提案的内容与社会救助司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的工作模式已经基本确立。

社会救助,是指由政府承担责任,为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生计的城乡贫困家庭提供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抵御生存危机,从而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的主旨在于保护困难群体的生活安全,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项目。

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就需要准确评估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以便从众多申请者中,识别出真正困难的群众。在一系列社会救助中,民政部承担着认定救助对象的职能。

以往低保工作人员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的。救助工作中出现一些申请人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一些基层干部为“人情保”、“关系保”等大开方便之门的问题。这极大地损害了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影响了社会救助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

在2010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朱奕龙等8名委员提出“关于民政部门出台《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的提案”之前,部分民政部门已经知难而进,一边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一边大胆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经验。

民政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试点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用相关部门、机构的收入、财产信息,综合查证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从机制上防范基层 “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2012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并负责跨省(区、市)的信息查询工作。到‘十二五’末,全国要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上海市、湖南省湘潭市等地的大量实践,展示了实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多重社会效果。

实践证明:以往那些领取低保金却在外高消费、住经济适用房却开着豪车的 “高档贫困户”,不得不收起装“穷”的面具。

记者在有关媒体的报道中看到:湘潭市民政局局长王龙林回顾道,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带有很大的主观色彩,无法做到客观、准确。民政部门进行金融资产查询也会遇到法律上的限制,居民家庭财产审核比收入审核更难,有多少房产、存款,是否拥有股票、基金和机动车,没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支持配合,民政部门是束手无策的。

为解决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的难题,湘潭市探索建立了跨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房产、人社、工商、税务、公积金)的共同参与,工作人员可随时按程序无偿从相关部门获取真实、客观、有效的信息。同时,为了保护居民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信息的隐私权,困难家庭向政府申请救助时,家庭成员须共同签订救助申请家庭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民政部门也将承担为救助申请人相关收入及财产信息保密的法律义务。

以往为了吃上低保,领导批条子、朋友打招呼,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等现象屡禁不止。如今,有了精确的核查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任何人都“爱莫能助”。

从2011年6月份开始,湘潭市对4167户新申请城市低保救助的家庭进行了核对,只有1244户符合条件被纳入低保救助,核对检出率为70%。仅这一年,湘潭市就节约了3000多万社会救助资金。

从2011年起,民政部就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的143个单位。据统计,试点地区累计对83.6万户住房保障和城市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了比对核实,检出不符合条件的3.4万户,避免财政资金损失约3.2亿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仅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率,还减少了基层干部的自由裁量权,形成对社会救助权力上下共同行使的制衡机制,同时又对社会诚信意识的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的领导谈到,为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实施,他们特别注意重视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呼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他希望更多的政协委员们关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多方支持,才能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逐步建立起覆盖中央、省、市、县四级,涉及保险、税务、金融、房产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居民收入、财产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才能为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3篇

关键词:家庭;经济因素;恋爱

一、家庭经济因素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现代的研究已经证明了童年成长环境对于人心理发展的影响,在一个孩童的成长环境中,经济状况是所起的影响是巨大的,有研究表明经济状况较差的儿童可能比来自富裕家庭环境的儿童显示出更多精神失调的症状和不适应社会的功能,从更广的方面,家庭经济状况差几乎和儿童每一个领域机能的不理想状态都有关。国外的研究也表明,长期家庭贫困会影响儿童的社会性情感健康发展,容易导致儿童产生消极的社会情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儿童容易出现孤僻、自卑,影响儿童的社会交往技能。这些因家庭经济产生的影响,也将随着儿童的长大,带入校园中,影响已成为大学生的儿童的婚恋心理和行为。

二、以往的相关研究

但就以往的研究来说,关注方向多集中在家庭经济因素对儿童人际相处、心理健康、就业等方面影响。如张克荣,蒋建刚提出了解家庭贫困生各方面的真实情况,以激发家庭贫因学生解困的自我主体能量为主要方法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饶燕婷,张红霞,李晓铭分析了家庭月收入、父母受教育程度、職业、情感表达等对大学生的抑郁和疏离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李慧民,李越美证明了家庭经济状况对大学生心理状况有一定影响,但家庭结构和父母文化程度所起的作用尤其对学生获得主观幸福感和支持的作用更重要。郑洁发现家庭经济状况越好的大学毕业生推迟就业的可能性越大,期望的月薪起点越高,求职信心也越强,付出的求职努力相对较少,而最终落实单位的概率较高。尉建文则发现家庭的社会资本对于大学生“从政”意愿影响显著,家庭的社会地位对于大学生“入企”意愿影响显著,收入越高,大学生“入企”意愿越高,大学生继续深造的意愿也越高。

三、本文对两类型学生的分类及各自特点

1.本文对两类学生的分类依据

本文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好与不好的分类,是根据学生每月的生活费水平、家庭是否居住在农村、家中父母是否有工作、家庭月收入水平四个要素来进行区分的,月消费水平或是从家中接受的生活费≥2000元,家庭月收入≥12000元,父母都有工作,城市户口并居住在城区,满足四个要素中的三个,即视为家庭条件较好的同学。反之,如果四个条件中有三个不满足,即视为家庭条件不好的同学。

本文调样本89人,附合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同学为15人,附合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同学为74人。

2.家庭条件较好学生校园恋爱行为特点

(1)因为家庭经济条件而形成圈子和新的网络交友形式的盛行

圈子观念和新的网络交友形式在这一群体中大行其道,这些学生经常以“一起出去玩”的形式来相互熟悉。一个人想要认识另一个人,就会去寻代他(她)周边的人,约出去一起玩乐,从而建立关系。就调研的学生来看,并非是一入学就会形成圈子,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经历共同的消费或是玩乐的过程之后,自然而然形成一个基于共同认知的圈子。这圈子是隐性的,是这一类学生在共同的家庭经济背景下形成的认知和行为的默契,他们会对事物有共同的看法,面对某些情况都会产生相同的反应,同时,与圈子相随伴而来的,是新的网络交友的形式,这部分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他们会熟练使用微信、陌陌,用这些网络工具“钓”人,“钓”人之后,又会用这些交友工具保持联系,互通消息状态,进行下一步发展。其中的“老手”熟知各种微信、QQ群,这些群或带有男女提供约会的作用。调研之中,有一位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的学生,利用“陌陌”不止一次和校外女性发生关系,他们通常是通过网络先看照片,然后利于微信或是陌陌开始网络聊天,经过初步熟悉之后,会谋求见面,常会在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而后“自然而然”发生关系,之后视双方的意愿,短期或是长期保持联系。这种形式只有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学生群体才可能“玩得起”,这中间各种有形无形的消费包括价值不菲用于讨对方欢心的礼物,或是在酒吧里点酒、各种娱乐,开车接送等,而且要求熟知其中的“门路门道”,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清贫甚至一般的学生,他们一则没有相应的消费能力,二则不是长期适应这个过程,不知道其中的“门道”,即使有心踏入这个门槛,也无法进入。后来又和另处几位家庭经济背景好的学生探讨,结论是由于家庭状况一致带来的学生聚集抱团,在抱团的基础拥有的共同的“兴趣”,共同活动,然后就有了一起泡酒吧,一起参加这样活动,这佐证了郭艳蕊的观点,即不同经济状况的大学生容易因为经济因素而产生小团体现象。

(2)较高的消费水平和更多的社交活动

这些家庭背景条件优越的学生,其本身对于这些“玩”的内容非常熟悉,他们可以熟练的在吧台上玩游戏,熟练的点酒,熟练的在KLV中飚歌,清楚请客时如何配菜,知道本地那些地方好,价钱如何?这似乎成了为他们的一种社会技能,相比于家庭条件较差的同学,他们的这种技能更加完备,而这种技能是和他们优优越的家庭经济条件分不开的,也是和他们从小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在恋爱行为上呈显猎奇、玩乐的学生,看上去大都相貌俊秀且善于打扮,一则本身这种游戏性质的猎艳很大程度上看“颜值”,长相是他们猎艳的重要资本之一,更好的长相有利于他(她)约到感兴趣的人,二则因为较好的经济条件支撑,他们有条件进行潮流且靓丽的打份,为自己在外貌上加分。调研之中,发现这些学生中的女生多关注衣服搭配、一些奢侈品、旅游等方面,男生则对于车、股市之类感兴趣,这些爱好都是家境条件不好的学生较少关注的。

(3)发生性关系比例更高、年龄更早且有异化的趋势

同时,对谈恋爱有猎艳、玩乐态度的这部分家庭济经较好的学生,发生性关系的比例也比家庭经济较差或是一般的学生更高,参与调研的15位拥有较好的家庭经济的同学中,有12位同学承认自己有性经历,其中一半学生有多个。这12位同学中11位有两次及以上的恋情,开始恋爱的年纪也大多在高中。

在这些家庭经济优越的学生身上,恋爱观上还有某些异化的趋势,调研之中,有女孩子是同性恋,她向调研的辅导员说明,学生的同性恋群体是存在的,常用“飘飘”、“拉拉”、“玻璃”来对女生男生的同性恋群体或个人进行称谓,她加了数个“拉拉”微信群,而这些群只有熟悉的人引导才能进入这些群体,在这样的群体中,你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在找到合适的对象之后,你也可以选择扮演强势的,或是弱势的那一个,这取决于你的喜好,且不用担心会有泄密,微信等新的媒体在这些群体中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大,葛营营在2014年的调查发现,35.8%的同性恋用移动客户端来获取信息,而同性恋群体中,月生活费用超过2000元的达21.4%,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较好家庭经济条件下的学生群体同性恋有增大的趋势。

3.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校园恋爱行为特点

(1)发生恋爱的比例小、发生性关系比例低

相对的,那些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不好的大学生,对于婚姻恋爱更为保守。这一群体中恋爱的比例比家庭经济背景好的学生低

,在调研过程中,家庭经济一般甚至是不好的学生,数量比家庭经濟好的学生更多,但在74位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同学中,恋爱的数量只有34位,比例为46%,恋爱的次数也更少,其中18位同学是首次恋爱,而承认发生过性关系的只有17人,男生12人,女生5人,对象也是关系确定的男女朋友,甚至是到了谈婚嫁的地步之后才有发生关系,可见家庭经济条件越差,对于恋爱的态度和行为就越保守。

(2)校园生活中精神压力较大,婚恋更多考虑经济水平和将来发展

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学生在恋爱期间往往精神压力较大,他们所关心的常常是前途和将来,特别是由大一进入大二、大三和研究生期间,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了大一刚刚上大学时的激情,开始思考将来的发展,这时上的课程似乎和将来的发展关系很小,而平常的空闲时间又较多,学生自己不知道做什么才能填补日常的空虚,对于未来发展不确定的焦虑情绪开始普遍涌现,调研过程中,一个同学形容同寝室一位家境较差的同学面对焦虑时说:“到了晚上12点,我突然看到他溜下了床,伏在桌子上,突然就哭了,低着声音,不让我们听见,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因为年龄大了,担心将来怎么办。”

这部分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同学恋爱中,恋爱行为更多的也要考虑将来。调研之中一位男生说:“有人能看得上我就很好了,不敢要求别的,只要能过日子。”另一位参加调研的同学说:“我希望自己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为这样的话,心里才有底。”

在这部分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是不好的同学的恋爱观中,常会将将来怎么办?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一部分同学甚至因为将来的不确定性而不想在学校发生恋情,本次的调研样本中,女生较男生在经济、未来的考虑更多,在调研的样本同学中,一位异地的女生,属于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自身外貌条件好,面对许多男生的示好,她向辅导员表示:“等毕业了回家后再考虑吧,现在即使勉强接纳,将来也是走不到一起的。”,这证明了李春秋,曹慧,张建新,史占彪的结论,女大学生在选择爱情的另一半时,有更高的经济取向性格取向。

四、结论及展望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家庭富裕、各方面条件好的大学生相较于家庭条件差,经济社会各方面压力大的学生,在恋爱次数上更多,性行为上更开放,在心理上对于“爱情”的更多的带有猎奇的色彩,而家庭贫困的学生在恋爱、性上则更多带有保守色彩

只有站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为学生服务引导,首先要了解到学生的情感状况,在这个基础上,用正确的方法去帮助引导学生,或是走出误区,或是改正自己的心态重新建立恋情,或是正视心中不好的记忆,走上正确的心理路程,这是高校教育中珍贵的“心理关怀”部分,也是在思政教育、技能教育之外的心理教育。

作为大学教育者,无法改变学生已有的家庭背景,那么应当教育学生有:“不做富人的子孙,做富人的前人”的志气,引导学生,在心理层面上,认识到家庭条件给自己带来的一系列的错误观念和消极的行为,这些错误的观念包括因为家庭贫因而带来的消极的婚恋观和不敢和异性接触的自卑的心理,也有因为家庭条件较好而带来的不负责任,玩弄感情的放浪心理,秉持“中正之道”,在校园中应当提倡文明、负责、平等、真诚的爱情价值观。

第4篇

1.1相关概念界定

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城镇居民是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险参与态度是指城镇居民对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一种内在心理结构,包括认知、情感评价和行为取向三个方面。

1.2测量指标

本研究选取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知、情感评价和行为取向三个维度进行测量。具体指标如下:认知方面,从了解程度、了解途径进行测量;情感评价方面,从认可程度、参保意愿、满意度进行测量;行为取向方面,从参保的外显行为和行为倾向进行测量。2.3资料来源及特征描述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笔者2012年在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进行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一方面采取概率抽样的方法,向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15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36份,有效回收率为90.7%;另一方面也做了部分个案访谈。样本的基本情况:年龄构成方面,最小的为20岁,最大的为78岁,其中各年龄阶段均有分布,以中年人为主,占47.8%;在性别比例方面,男性占40.4%,女性占59.6%;在学历构成方面,低学历者(初中及以下)占58.5%,中等学历者(高中或中专)占30.1%,高等学历者(大专及以上)占11.4%;在家庭经济状况方面,状况好者(非常宽裕或比较宽裕)的占24.3%,一般者占56.6%,状况差者(比较紧张或非常紧张)占19.1%。

2统计结果与分析

根据调查数据,下面从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态度及其影响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探索性分析。

2.1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态度

2.1.1城镇居民对参与养老保险的认知

(1)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有83.2%的被调查者听说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其中仅有10.5%的被调查者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另外16.8%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这表明,即使是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城市,居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还普遍偏低。个案访谈的资料也表明,多数居民只是知道有这项制度,但是对制度的主要内容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关于缴费标准和计发标准更是知之甚少。(2)城镇居民了解养老保险的途径。当问及城镇居民了解养老保险的途径时,54.8%的人表示是亲友告知,24.6%是从电视、互联网、报纸等了解,11%是从相关部门的通知了解,9.6%是从基层干部宣讲了解。可见居民之间信息的相互传递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新闻媒体的宣传则是当前城镇居民了解该制度的另一个主要途径;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基层干部宣讲发挥的作用不明显,这表明政府在宣传推广工作方面的力度还很不够。

2.1.2城镇居民对参与养老保险的情感评价

(1)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在养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的问题上,86%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由政府、社会主要来负责,仅有9.4%认为应由家庭主要负责,4.6%认为由个人负责。同时,91.9%的被调查者认为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有必要的,是对老年生活的一种很好的保障。这表明,随着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功能不断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城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养老问题日趋社会化,人们更愿意从政府和社会层面寻求养老问题的解决。(2)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意愿。在问及参保意愿时,63.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参保意愿,其中97.8%的人都是出于养老考虑,仅有2.2%是出于投资考虑。这说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方面给人的信心比较充足,但是作为保值增值方式还不被认可。另外36.8%的没有参保意愿的被调查者,其原因分别是:养老保险缴费过高(62%)、对政策不了解(23%)、缴费年限过长(9%)、对养老保险不信任(3%)、已参加其他保险(3%)。(3)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可以用来描述居民共享价值观和养老保险制度化之间的差距。数据表明,仅有14.7%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制度发挥的作用比较好,3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好。他们的评价主要是从保险费中政府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个人缴费标准、养老金金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等方面来考虑的:在缴费比例方面,90.4%的人认为个人承担缴费比例高,66.9%的人认为政府财政补贴的比例低;在关于养老保险金是否能够满足居民日常开销方面,93.4%的人认为不太能满足或完全不能满足;只有在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方面,56%的人认为是比较适中的。这表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比例和计发标准上与居民的理想状态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镇居民希望这项制度能够以低费用获得高保障,但这种共享价值观与目前的制度化的养老保险之间存在着矛盾,导致居民的满意度比较低。

2.1.3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取向

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取向主要是通过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外显行为以及在一定情况下是否有参保的行为倾向来显示。(1)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外显行为。外显行为是指已经采取的实际行为,在本研究中体现为居民是否已经实际参保。调查显示,仅有31.6%的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非常低。69.4%的人未参保,其原因如下:资金不充足(59.4%)、认为待遇太低(22.9%)、对政策不了解(15.3%)、已购买其他保险(1.4%)。在访谈中还发现部分年轻人认为考虑养老问题过早而未参保。(2)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倾向。行为倾向是针对外显行为而言的。调查显示,仅有14%的人近期有参保打算,在86%的没有参保打算的被调查者中,37.6%表示若资金充足则有参保打算,21.7%表示若政策宣传更清楚则有参保打算,14.4%表示若养老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则有参保打算。这表明资金短缺、政策宣传不到位和养老保险待遇不如人意都可能制约居民参保行为倾向。

2.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与态度的影响因素

勒温的场论思想认为,人类行为取向是个体和环境二者的函数。根据这一观点,城镇居民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其参与态度不仅与其年龄、性别、学历、收入等个人特征有关,同时又受到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本研究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其对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态度的影响。

2.2.1影响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认知的因素

城镇居民在认知程度上的差异比较明显,在认知途径上差异较小。在10.5%的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该项制度的被调查者中,67.4%为女性,47.8%年龄在41—60岁之间。这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与人接触、交谈的可能性比较大,了解的信息量大,对该制度认知的程度高。有子女的被调查者对制度认知的程度比没有子女的被调查者高,随着 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推行,城镇居民子女数量维持在1~2个之间,子女为了减轻赡养老人的负担,鼓励老人参加养老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人对该制度的认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被调查者对制度认知的程度比经济状况好和差的被调查者都高,这部分居民有意愿参保并有一定能力负担养老保险的费用,所以他们会积极去了解相关政策。通过相关部门通知和基层干部宣讲了解该保险制度的居民对制度认知的程度比通过亲友告知了解的居民更高,这表明规范全面的政策信息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制度认知程度。

2.2.2影响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情感评价的因素

以“是否愿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因变量,建立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运用向后条件法将自变量纳入模型,建立的模型卡方值为23.747,对其检验的P值为0.000,小于0.05,解释变量全体与logit(p)之间的线性关系显着,表明模型可以建立,模型中有三个变量(性别、学历、家庭经济状况)通过了回归系数的检验。建立的回归模型方程为:logit(p)=-1.013×性别-0.475×学历+0.571×家庭经济状况+2.473比较三者的Wald统计量(Wals)发现,性别的Wald统计量更大,说明性别的作用更加显着。通过发生比率Exp(B)可以具体解释自变量对参保意愿的影响:女性的参保意愿是男性的2.75倍;低学历的居民的参保意愿是高学历居民的1.6倍;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居民的参保意愿是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居民的1.77倍。这些居民因为劳动能力比较差或收入比较少,没有或很少有积蓄,难以靠自身的能力抵御年迈、疾病等风险,为满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他们更希望以一种有政府支持的养老方式来度过老年期。在这里社会因素的影响不明显,居民的参保意愿作为心理层面的取向,受个人、家庭因素的影响较大。

2.2.3影响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行为取向的因素

以“是否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因变量,建立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运用向后条件法将自变量纳入模型,建立的模型卡方值为9.198,对其检验的P值为0.010,小于0.05,解释变量全体与logit(p)之间的线性关系显着,表明模型可以建立,模型中有两个变量(家庭经济状况、对制度的了解程度)通过了回归系数的检验(见表2)。建立的回归模型方程为:logit(p)=-0.306×家庭经济状况+0.539×对制度的了解程度-0.199比较二者的Wald统计量(Wals)发现,了解程度的Wald统计量更大,说明居民对政策了解程度的影响更加显着。通过发生比率Exp(B)可以具体解释自变量对参保行为取向的影响:对制度了解程度高的居民的参保行为取向是了解程度低的居民的1.72倍;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居民的参保行为取向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居民的1.36倍。对养老保险制度了解程度高的居民,对相关的制度内容了解得更多,包括缴费比例、计发标准等,这就加深了他们对制度的信任程度,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对其参保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居民在制度认知程度上不是最深的,在参保意愿上不是最强的,但他们的经济能力强,完全可以支付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微小的代价换取稳定的养老保险收入,而参保意愿强烈但经济状况差的那部分居民却因为资金限制,无法参保。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长效救助制度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县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工作,全面真实准确掌握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客观公正的实施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将党和政府的利民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真正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监督、信息共享的原则。

2、坚持授权查询、信息保密和严格信息使用范围的原则。

3、坚持诚信申报、逐项核对、如实反馈、促进公平的原则。

4、坚持信息核对、反馈、收集、审核时效性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通过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社会救助资金准确、合理使用,使有限的政府财政救助资源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四、核对的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核对范围

1、申请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享受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家庭及个人。

2、享受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中有群众举报或有不诚信记录的。

3、乡镇(社区)及县民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收入及资产核对的救助居民及家庭。

(二)核对内容

掌握申请救助家庭成员户籍和机动车辆信息;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信息;家庭成员的参保参险、缴费和享受待遇及成员失业登记信息;家庭成员的住房、银行存贷款信息;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信息;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信息;家庭成员有价证券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和领取及贷款信息等。

(三)核对方式

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时将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授权民政部门查询,民政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公安、税务、工商、房产、金融、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要求进行信息核对,各相关部门将核对结果反馈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核对中心负责收集审核并及时利用网络反馈经办机构。

五、核对工作流程

(一)申报。凡申请享受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住房保障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在乡镇(社区)诚实申报本人及家庭实际生活和经济收入状况,并与受理机构自愿签订《同意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提供受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乡镇(社区)受理审核后,对于需请县居民家庭信息核对中心进行有关信息核对的报送县民政局复审核对。县民政局每季度第一月将需请市核对中心协助核对家庭的信息上传到市信息核对中心进行核对。

(二)核对。县信息核对中心将需要核对的信息汇总后,通过核对管理系统将数据资料传输到本级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三)反馈。各相关部门应在一星期内将核对数据反馈到本级信息核对中心,市县信息核对中心根据相关部门核对结论进行汇总和分类,及时反馈各经办机构,作为是否享受社会救助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经发局、国税局、地税局、房产办、工商局、人民银行支行等15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及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遇到的问题。各乡镇(社区)负责受理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要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入户率需达到100%,指导申请救助家庭填写《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承诺书》,按时将调查审核结果报县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对象的信息录入和汇总,建立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档案。

(二)加强协调配合。居民家庭信息核对涉及经发、公安、财政、人社、住建、税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做好全县城乡低保及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管理、组织与实施工作;经发部门要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安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和拥有机动车辆情况;财政部门要负责本级民政部门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和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所需的经费保障,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在财政部门领取工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参保参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情况;住建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人民银行支行要负责协调全县各金融机构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银行存贷款情况;税务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工商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情况;统计部门要负责提供上年度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配合民政部门计算当年城乡低保及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和领取、贷款情况;县法制办负责核对工作过程中涉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部门受理的信息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将结果按时反馈县信息核对中心。

(三)精心组织实施。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监督。由县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协调,县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网络平台,抽调人员,组建相关工作机构,实现市、县、相关部门网络互通。

第6篇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影响因素;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3-3206-03

新生代农民主要是指出生时间在1978年以后、户籍在农村的群体。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一词的出现是针对农民就业结构、地域等的城镇变化而言的,与进城务工的农民形成鲜明对比,新生代农民不仅包括外出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还包括留守新生代农民,对其定义应体现全面而系统。截至2010年12月,中国新生代农民已超过1.5亿人,其中外出务工的新生代农民超过1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返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政策理论界研究关注的焦点,而对留守新生代农民这一群体则研究不足。关注留守农村的新生代农民群体就业状况,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研究设计

1.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被解释变量是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状况,为便于统计与分析,将就业状况分为就业与未就业两种(就业为1,未就业为0);解释变量选取3组因素:①个人因素,主要包括性别、身体素质、文化程度、个人本土就业意愿、培训经历、婚姻状况、技术水平、社会资本8个方面;②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规模、家庭本土就业意愿、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社会资本状况4个方面;③外部因素,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承包与流转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就业培训制度4个方面。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是本土就业的新生代农民,指的是户籍在农村,且以自己户籍隶属的市(县、镇、乡、行政村)为常住地,包括留守新生代农民和返乡农民工。本研究原始数据来源于2011年对湖北省麻城市、红安县、罗田县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情况进行的问卷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350份,回收有效问卷304份。其中,麻城、红安、罗田的调查对象人数分别为135、106和63人,所占比例分别为44.4%、34.9%和20.7%。女性139人,占45.7%;男性165人,占54.3%;未婚或无配偶的有93人,占30.6%,已婚或有配偶的有211人,占69.4%;文化程度分别为:小学及以下16人,占5.3%;初中152人,占50.0%;高中67人,占22.0%;中专或技校36人,占11.8%;大专及以上33人,占 10.9%。

1.2 实证分析方法

首先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3组因素进行单因素分析,通过交叉表分析和卡方检验,筛选出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状况有影响的变量;再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进一步确定筛选的变量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的影响程度。

2 结果与分析

2.1 单因素分析

由交叉表分析和卡方检验结果可知,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和外部因素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均产生一定的影响。①从个人因素看,性别、身体素质、文化程度、个人本土就业意愿、培训经历、技术水平与就业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显著水平达10%以上,下同)。90.8%的男性和82.3%的女性就业,男性就业的比例高出女性8.5个百分点;身体素质好、个人有本土就业意愿、有培训经历、技术水平较高的就业率分别达78.4%、80.9%、61.7%、53.6%。②从家庭因素来看,家庭经济状况与就业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就业比例也高。③从外部因素看,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社会保障制度越健全,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比例越高。

2.2 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单因素分析结果,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针对筛选的变量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的影响程度进行实证分析,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以看出,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及外部因素都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状况有重要的影响。

2.2.1 个人因素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的影响 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新生代农民性别、身体素质、受教育程度、个人本土就业意愿、技术水平、培训经历与本土就业均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由表1可知,相对女性而言,男性就业比例是女性就业比例的2.495倍;身体素质中等的就业比例是身体素质差的1.583倍,身体素质良好的新生代农民就业比例是身体素质差的2.361倍;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或技校的新生代农民就业比例分别是大专及以上的就业比例的0.235、0.468、0.583、1.878倍;中等技术水平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比例是技术水平低等的1.487倍,拥有高等技术水平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比例是低等技术水平就业比例的3.426倍;参加过专业培训的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比例是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的1.567倍;愿意本土就业的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比例是不倾向于本土就业的3.791倍。

分析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性别、身体素质是影响其本土就业的基础性因素,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意愿、受教育程度、技术水平及培训经历则是影响其本土就业的决定性因素。就性别而言,相对于农村和小城镇的就业需求结构而言,男性的就业适应性与就业能力更强,这也与男性的身体素质有关。此外,新生代女性农民要更多地承担生育与家庭护理职责,其就业意愿、有效就业供给能力均显著低于男性。身体素质好的新生代农民就业能力更强,更容易在就业竞争中取得成功。值得指出的是,体形对就业的影响也不可小觑[1]。

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意愿越强,其就业动机越大,调动就业资源的积极性越高,其就业比例也越高。受教育程度、技术水平以及培训经历是人力资本水平的重要体现,人力资本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就业结构,并决定收入水平。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2]认为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尤其是教育投资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有效手段,也具有极强的反贫困效果。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并非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就业比例也越高,中专或技校程度的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比例高于大专及以上的新生代农民的就业比例。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在谈及是否愿意接受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时,约有80%的新生代农民不倾向于接受继续教育,或表现出心不在焉、漠不关心,而约70%的新生代农民对自己喜欢的技能培训表示愿意接受或表现较强的兴趣。

2.2.2 家庭因素 从表1可以看出,家庭经济状况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家庭富裕的新生代农民就业比例是不富裕家庭就业比例的3.891倍,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新生代农民就业比例是不富裕家庭就业比例的1.737倍。一般而言,家庭经济状况作为新生代农民成长的生活环境,将对新生代农民的人力资本积累、社会资本积累、就业结构选择等产生很大的影响。从理论上讲,家庭经济状况越好,新生代农民先天获得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越多,在后天人力资本投资强度、社会资本获取能力方面也将获取一定的优势,在同龄新生代农民就业准入时,拥有优越的家庭经济状况的,他们在就业过程中能获得必要的物质支持,使他们能掌握更多的就业信息及相关的社会资源[3],其就业信息搜集能力、就业选择空间、就业迁移能力等也较强,因而,家庭经济状况好的新生代农民就业于一级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也越大。

2.2.3 外部因素 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在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下,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比例是不健全或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状况下就业比例的1.673倍。社会保障制度是新生代农民生活的外部环境,对新生代农民就业幸福指数、城乡两地就业意愿等均将产生较大影响。实践表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提升农民的幸福感。更进一步讲,这种幸福感对于新生代农民克服就业过程中的辛苦压抑感以及低端就业的挫败感有重要的缓冲疗效。

3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研究运用Logistic 回归模型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及外部因素的不同方面均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状况有影响。研究发现,男性较女性、个人主观愿意本土就业较被动消极的,其就业的比例更大;身体素质越好、受教育程度越高、技术水平越高、接受过有针对性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就业的比例更大;家庭经济状况越好的新生代农民越容易就业,并且越容易在一级劳动力市场就业;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对新生代农民本土就业也有一定的影响。

综合上述研究发现,对中国农村地区当前的发展来说至少有以下两个政策含义。

第一,继续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优化新生代农民人力资本结构,促进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与技术的耦合效率。建立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基础的人力资本补偿机制,保障农村人力资本有效供给。一是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中央政府、省(市)政府应无偿向农村地区转移供给相当量的公共物品,改善农村地区人力资本的外部环境;二是设立农村地区人力资本开发基金,直接或间接分类、分批补偿农村家庭人力资本投资,逐步解决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资金短缺瓶颈问题;三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点,切实把农村教育放在超前发展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占当地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4];四是加大农村人力资本培养模式的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推行农村人力资本 “师范化”培养模式,不断完善农林、师范、医学等学科领域免费培养制度,保证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的持续供给,另一方面逐步建立以农村留守精英为主体的“师徒化”人力资本培养模式,保证各类“绝活”、“绝学”永续传承,也可降低农村人力资本的开发成本。

第二,扎实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率先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中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新生代农民的就业环境将稳步改善、幸福感将大幅提升。但是对于新生代农民而言,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在满足需求和保持积极进取的社会态度方面,效果是不同的。调查显示,在各类社会保障制度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改善新生代农民生活状况和社会态度效果最为明显[5]。此外,对失业保险制度的诉求也较强,而对明晰的养老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的要求则相对较弱。

此外,通过优化区域环境和家庭创业环境促进新生代农民创业也是就业的重要源泉[6]。应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金融制度、财税制度等制度改革,采取更为积极的财政、税收、扶贫等手段[7],促进区域环境和农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进一步优化新生代农民创业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 潘 杰,秦雪征,刘国恩.体形对城市劳动力就业的影响[J].南开经济研究,2011(2):68-85.

[2](美)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第二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3] 马 芒,徐欣欣,林学翔.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2(2):95-102.

[4] 周亚虹,许玲丽,夏正青.从农村职业教育看人力资本对农村家庭的贡献——基于苏北农村家庭微观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0(8):55-65.

[5] 李培林,李 炜.近年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态度[J].中国社会科学,2010(1):119-131.

第7篇

【关键词】 心理健康;交流恐惧;交流恐惧自陈量表;高校护生;影响因素

Investigation on 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Majoring in Nursing and Analysis of Its Influential Factors. Shi Qiong, Fan Jialu.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 Hefei 230032, P.R.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of 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 (CA) of college students majoring in nursing. Methods 314 college students majoring in nursing were tested by Personal Report of 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PRCA-24). Results The gender, grade, origin and being or not the only child in his family didn't influence the CA of college students majoring in nursing as a single factor(P>0.05). The economic status of family and the major of social or scientific subject were two important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students' CA (P

【Key words】 Mental health; 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 PRCA-24; University nursing students; Influential factors

交流恐惧(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CA)的概念是1976年由美国著名学者吉母斯・麦可克瑞斯肯(James McCroskey)提出的[1],他将其定义为“一种对与真实的或想象的他人交流时产生的个人恐惧或焦虑”[2]。护理专业学生在医学院校是一个以女生为主的特殊群体,为了解这一群体人际交往状况,本研究采用交流恐惧自陈量表(PRCA-24)[3]对高校护生进行调查,以期探讨导致高校护生与人交流时表现出交流恐惧的相关影响因素。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选取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护理专业本科生中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四年级学生已步入临床实习,未选取)作为被试对象。发放问卷330份,回收问卷319份,其中有效问卷314份,回收率96.7%,有效回收率98.4%。男生21人,女生293人,平均年龄21岁;文科生157人,理科生157人(安徽医科大学护理专业文、理生兼招);一年级111人,二年级115人,三年级88人。

1.2 方法 实验者首先与护理学院的辅导员取得联系,对他们说明测试的目的、测试方法和注意事项,利用课间时间集体施测,并给予现场指导。除了四年级护理本科生和个别缺勤者,护理学院其他本科生均做了此项测试。所使用的问卷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交流恐惧自陈量表(PRCA-24)”,含4个分量表,每个分量表各有6个条目,分别用于测量在小组讨论时、两人交谈、参加会议以及当众演讲不同场合下的交流恐惧程度。量表采用了李克特5分表评分,得分越高,表示交流恐惧程度越高。PRCA-24在测量人际交往方面显现出较高的信度及效度[3](总量表的α>0.90;分量表的α>0.75)。第二部分为“基本资料栏”,要求被试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年级、来源(城镇/农村)、文理生(文/理)、是否独生子女 (是/否)、成长环境(单亲/双亲)和家庭经济状况(好/中/差)等。

1.3 数据分析 本研究的数据采用SPSS11.0处理。资料分析采用t检验、方差分析、Bonfferoni t检和效应检验。

2 结 果

2.1 高校护生在PRCA-24上的得分情况特点 如表1所示,314名被试在PRCA-24上的总量表分均值为67.18,标准差为10.71;与美国大学生常模相比,高校护生在小组、会议、两人及总分项上都高于美国大学生,并有极其显著的差异(P

2.2 影响高校护生交流恐惧的单因素分析 分别对性别、年级、来源、文理生、是否独生子女、成长环境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单因素分析,具有显著差异,结果见表2和表3。

如表3所示,经过F检验,不同家庭经济情况的高校护生在小组、会议、两人3个分量表及总得分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而在公众分量表上的得分存在差异。进一步用Bonfferoni t检进行多重比较发现:公众分量表上家庭经济条件好的护生和家庭经济条件中等或差的护生分别存在着差异。

2.3 影响高校护生交流恐惧的双因素分析 通过单因素分析发现性别、年级、来源和是否独生子女以及成长环境作为单独的因素对高校护生的交流恐惧没有构成严重的影响,但可能存在两两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故进行双因素分析,具有显著交互作用,结果见表4。

3 讨 论

本研究以314名高校护生为被试,发现PRCA-24的总量表分均值高于美国大学生常模,并有显著性差异(P

文科学生4个分量表上得分普遍低于理科学生,并在小组和公众分量表上有显著差异(P

通过不同家庭经济状况对比,高校护生在小组、会议、两人3个分量表及总量表得分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而在公众分量表得分上存在显著差异(P

此外,性别、年级、来源、是否独生子女和成长环境作为单独的因素对高校护生的交流恐惧没有构成严重的影响;虽然农村护生、非独生子女护生和单亲家庭的护生在总量表得分和某些分量表上得分分别高于城市护生、独生子女护生和双亲家庭护生,但均不存在显著性。通过交互作用的分析表明,年级*家庭经济、性别*家庭经济之间存在交互作用,进一步对这些交互作用进行简单效应检验发现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女护生和家庭经济贫困的三年级护生,往往容易成为高交流恐惧者,分类统计出上述两类人群高交流恐惧者的检出率分别是:23.07%、33.33%,高于样本总体检出率(17.50%)。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女生,生活条件相对恶劣,往往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而三年级护生中,女生所占比例最大,所以家庭经济条件差的三年级护生相对交流恐惧状况较为严重。

根据国外资料,男女生之间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在本研究中,男、女生在各个分量表和总量表得分上,女生略偏高于男生,但男女生之间并未达到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差异。可能与护理专业男、女结构比例有很大的关系。有研究表明,年级因素对交流恐惧有一定的影响,但本研究中,各年级之间交流恐惧水平相当,并都显著高于美国常模(P

4 参考文献

[1]McCroskey JC. The Effects of 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 on Nonverbal Behavior. Communication Quarterly, 1976,(24):39-44

[2]McCroskey JC. Validity of the PRCA as an index oral communication apprehension. Communication Monographs, 1978,(45):192-203

[3]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232-235

[4]郭晓薇.大学生社交焦虑成因的研究.心理学探新,2000,(1):55-58

[5]谢刚,刘翔平.关于大学生羞怯表现及其原因的调查研究.社会心理学,1996,(2):13-17

[6]李英,刘爱书,张守臣.团体心理辅导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焦虑的影响.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5,13(4):252-256

第8篇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点;对策

高校贫困生认定一直是教育资助工作中的难题,想使相对稀缺的经济资源有效分配给需要国家扶助的对象,首先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做出准确衡量,但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本文试图列明此项工作的难点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奖、贷、助、勤、补一系列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扶助体系已有十年的时间,每一项都离不开对贫困生的认定。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始终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也没有确立完善的评定制度。当下因为贫困生认定体系不健全, 出现了一些帮而不贫、贫而未帮的现象,这就违背了国家建立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初衷。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投入547.84亿元,各级政府在这项工作上逐年递增的大额财政支出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效果。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原因

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两大难点:一是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如何,即弄清“谁是真贫困生”;二是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即弄清“普通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

1、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有一定困难

由于我国个人征税系统尚不完善, 国外的认定方法不适合照搬,我们也就无法准确获知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学生家庭收入国家更是无法掌握,导致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一直很棘手,由此引发后续的资助工作也面临难题。

总体看,现在高校施行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办法几乎都是套用“个人提交申请和证明——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院系审核——学校批准认定”这样的模式,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的掌握主要靠学生自我描述和师生评价。而这些信息的获取都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程序和办法不规范,认定方法缺乏准确性,评选过程容易出现偏差甚至失误。

各高校的上述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在贫困生认定实践中,校方凭借认定的基础材料就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面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是有待检验的,由于目前财力、物力、人力各方面因素,高校不可能去生源地一一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学生所提供的证明也是鱼目混珠,有虚构或夸大贫困事实的成分。

2、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困难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区分学生的贫困度。但由于收入信息不透明,这导致了全面收集和计量贫困生家庭经济信息是一项非常艰难而繁重的工作。

高校学生生源分布广泛,区域经济的差异使得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各地政府在开具证明时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来自中东部城市的特困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可能比生源地是西北的贫困生经济水平要高,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评价指标,仅靠基层辅导员完成认定,结果很难让学生信服。

三、解决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的对策

1、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实行动态化管理

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工作都是从学生进入高校开始,高校本身没有行政权派人到生源地民政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教育资助中也没有这笔经费可供支出。相比之下,贫困生的生源地有着明显的地缘优势,由他们进行认定能大大节省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花费的成本。因此,国家应统一制定政策,从中学时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动态化管理,并装入学生档案。调查表的制式应该像一个小册子,分为中学阶段、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对各阶段经济困难程度做以说明、标注。内容上应包括一个较为全面的基础信息、家庭经济指标和接受资助记录。每个阶段的资料信息由相应教育机构负责审定,并由相关教师签字确认。

2、多重措施并举,认真厘清学生贫困程度

通常,高校贫困生被分为普通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层次。国家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可由高校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放在一起进行认定,就要遵循高校所在地的经济标准,衡量出申报学生的综合贫困度。鉴于笔者上文谈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对贫困生申报及认定工作实现网络化操作管理。学生自愿登陆系统平台,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家属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并签订诚信书,提交保存。对于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须经过管理员审核批准。申报者可登陆查询结果。高校每次奖助学金评定通知也在网络上,系统会根据类别和上传证明材料的赋分对每次申请生成统计表,将学生按贫困程度自动排序。软件可分为“自我申报”和“民主测名”模块。每次评选都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软件自动生成结果,不记名网上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不公平评选的情况出现。

(2)加强对贫困证明材料的审核力度。很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里描述“父母失业,母亲体弱患有某某疾病、住院欠债,家中另有姐妹上学等。”提供的证明只有地方政府盖章,在没有办法实地考证的情况下,必须要求学生出具相应证明,如失业证、低保证、低保账户对账单、住院病志、户口本、亲属就读证明等。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事实不予采信,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取消在校期间评选资格。

(3)调动各方面力量对教育资助的过程和结果行使评价和监督权。教育资助是一种福利,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要享受国家福利待遇,就必须接受合理的监督。我们应优化现有的认定办法,在各省、市、高校内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广泛运用网络资源,将贫困生、非贫困生、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者这些相关利益人有机协调和组织起来,参与贫困生认定网络评价工作,共同构建成一个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体系。

【参考文献】

[1] 周静. 基于web的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 现代教育科学,2013.4.

[2] 毕鹤霞, 沈红.贫困生判定的难点与认定方法探究[J].高教探索, 2008.5.

[3] 李好.中美高等教育资助体系比较研究[D].武汉大学 2010.

[4] 潘国华,毛曦,曹浩.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与思考[J].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 2010.4.

第9篇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与认定体系建设

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助工作,是我国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如何有效甄别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面临的工作难题。当前需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科学制订甄别认定工作办法。本文主要探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与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必要的解决方法。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与认定的问题

1.1现有认定标准不统一

家庭经济困难是相对概念,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贫困标准,有些地区发达的地区贫困标准相对较低,从而导致出现内陆与沿海城市同学对贫困概念理解的不同。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难度较大,存在着认定标准不统一问题,只凭学生的描述难以进行有效认定。其次,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学生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有些特殊家庭背景因素是很难从表现上分析和观察出来的。第三,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还没有完善统一的方法,还存在着各行其政的问题,需要建立起更客观的认定办法。

1.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认定难

材料不准确,现有材料较为简单,地方职能部门出具材料的真实性需要进行核查,这不仅影响了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的效率,而且增加了甄别与认定的难度。首先,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仅能提交由社保部门或地方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这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还必须进行回访。其次,当前主要判定标准是家庭收入,而家庭收入难以全面界定与衡量仍是主要问题,这需要高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走访。第三,现有的调查程序往往集中在校园内,主要通过观察学生的衣食住行来判断,实际上这种判断标准不客观,很难全面反映学生真实经济状况。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与认定的原则

2.1整体与个别相结合的原则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应当采用全面与个别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做到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关注个别,从而建立起稳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认定体系。首先,建立面向全校学生的基本家庭情况调查系统,全面综合考评高校所有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重点考查学生档案、学生日常生活表现等。其次,在普遍掌握的基础上,筛选出个别重点对象,充分利用高校当前已经建立起来的学生调查体系,重点掌握个别学生的经济状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的有的放矢。其次,大力向学生宣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助的基本政策,使所有学生明确掌握基本的申请条件,公开评审的基本流程。第三,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必要而全面的详实核查,通过有效的调查手段了解学生的具体家庭情况,同时找出客观有效的依据,做到全面甄选出“伪贫困者”,力求把甄别工作做实做细,全面实现甄别认定工作目标。

2.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在划分类别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帮扶体制,全面做好具体的帮扶工作。首先,采用定性的办法,根据相关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着重建立起以分层为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实现在统一标准体系下的统一认定。其次,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量考查上,着力通过有效的数据分析和测评手段,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全面评价,在甄别与认定体系的建设上,积极围绕加权评定、具体操作方法等进行研究,力求做到详实准确。第三,甄别与认定工作切忌简单化,应当在定性的基础上体现出整体的公平性,应当尽量主观判断成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客观量化评价。

2.3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不是一次到位的,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动态性评价体系,利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的准确性,使国家的帮扶求助政策能够发放到最有需要的学生手中。首先,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时刻变化的,因此甄别与评价体系的工作也应当是不断推进的。其次,在甄别与认定的工作中应当重要静态基础数据材料的分析工作,应当针对学生提供的基础数据材料的时效性有必要的了解。其次,建立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机制,就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的了解,逐步有效的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量分析。第三,应当深入学生的日常生活情境中对学生进行具体考查,从学生的食穿住行等方面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情况,实现动静相辅目标,最终起到全面考查学生真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效果。

3.高校家庭济困难学生甄别与认定的策略

3.1建立具体详细的认定标准

为了全面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应当建立起必要的甄别与认定工作标准。首先,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进行甄别与认定工作,从具体的数据量表中读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实信息,对可能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疾病、灾害和低保等数据进行全面提审查。其次,充分考虑学生生源地实际情况,考虑学生家庭人数、父母赡养的人数、家庭成员的状况等,并且对具体的数据进行量化处理,从而使用更客观的指标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必要的甄别和认定。

3.2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为了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应当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首先,建立起必要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体系,使高校各部门在学生入学前有开始必要的甄别与认定工作,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与地方教育部门合作进行甄别。其次,由高校负责定期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回访,重点调查学生家庭的经济变化,并且有必要的还要进行上门调查,这样可以保证甄别工作的准确,提高甄别与认定工作的准确性。第三,学校内部应当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与认定工作体系,及时汇总各部门取得的信息,在客观详细的分析中判断学生情况。

3.3完善必要而科学的认定程序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采用科学而有效的程序,从而提高甄别与认定的公平性,进一步满足学生的知情权。首先,应当建立由高校、院系和班级体共同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起到必要作用。其次,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广泛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使各种评议更加客观真实,同时有利于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第三,建立起必要的公开程序,使评议的过程和最终的结果得到有效的监督,并且使信息以及时有效的途径及时传递到学生当中。

4.结论

高校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起稳定有效的精准甄别认定系统,实现全面评价和科学准确认定的效果。本文简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认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只有采用静态与动态认定相结合的办法,使用更加规范严格的认定程序,同时建立起必要的甄别预警系统,才能更好完成甄别与认定工作。

参考文献:

[1]阳义健.高校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黑龙江史志,2011(19):78-79.

第10篇

基金项目:瑞士人口迁移与环境基金会,PME-08-29。

作者简介:袁长海(1946年-),男,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医学。

[关键词] 三峡移民; 健康状况; 医疗服务利用

[中图分类号] R197.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11-344-02

1 研究目的 为建设三峡水库,至2006年6月127万三峡居民后靠迁移或外迁11个省市[1]。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对三峡移民的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利用有什么影响,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利用与当地居民有什么不同是本课题要回答的问题。

2 研究方法 资料收集采用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法。定量调查对象为16岁至79岁的三峡移民和同等数量的当地居民,两者要求在年龄性别构成方面尽量相同。定量调查问卷内容为个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利用、生命质量等。定性调查对象主要为移民管理官员和村干部,以及少数移民典型人物,主要了解移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及影响移民健康、卫生服务利用、迁移满意度的因素。调查时间为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调查范围为三峡库区,及山东、江苏、湖南、广东四省接受移民区域。抽样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抽到有移民的村尽量把移民都调查,同时调查移民附近相等数量当地居民。

3 研究结果 共调查移民4491人,当地居民4536人,各级干部71人。

3.1 移民与非移民一般状况分析比较 三峡库区、山东、江苏、湖南,移民和非移民在年龄和性别构成上经过SPSS软件统计检验没有明显差别。

文化程度分析三峡移民平均文化程度略低于当地居民,外迁移民安排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职业构成上移民和当地居民在务农比例上没有明显差别,但在担任村干部、教师、乡村医生等对文化和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上移民所占比例明显低于当地居民;移民在五个地区的合作医疗参加率都低于当地居民4-5个百分点,分别从89.3%到95.6%及从94.1%到99.2%。有些离居住地较远打工的移民没有参加合作医疗,亦有个别移民认为当地村卫生室对他们服务不好而没有参加。移民和当地居民在吸烟率、饮酒率方面没有显著差别。

3.2 移民与非移民生活满意度比较 调查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由家长回答,对于移民要问:现在与迁移前比,你家经济状况是:1)明显改善;2)没有明显变化;3)明显变差。对于当地居民则是要求现在与移民来到时做比较。

除了三峡库区外,其他四省移民和当地居民间差别都有统计学意义,移民自感经济状况明显改善的比例显著低于当地居民,而自感经济状况变差的比例显著高于当地居民。统计方法为两组有序变量秩和检验。

表1家长自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

用询问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的同样方法询问和分析家庭住房改善情况、及人际关系满意度,除三峡库区外,其他四省移民对住房改善满意度及人际关系满意度分布显著低于当地居民。

移民住房多是当地政府统一设计和施工的新房,设计过程中征求过移民代表的意见,但有些房屋存在下雨漏水等问题,引起他们不满。有的省份鼓励移民自由买房,因经济实力不同,不同家庭购买房屋质量不同,满意度不同。外迁移民与当地居民交流很少,感觉人际关系差。

3.3 健康状况 被调查者首先自报慢性病,调查员根据其症状、持续时间,病例记载等情况根据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标准加以判断[2]。只有山东的三峡移民慢性病患病率稍高于当地居民,其他地区与当地居民没有明显差异。

表2三峡移民与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率(%)比较(四格表卡方检验)

在山东、江苏、湖南移民自报两周患病率明显高于当地居民。

表3移民与当地居民两周患病率(%)比较(四格表卡方检验)

4 结论与建议

4.1 移民与当地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利用没有很大差别 移民与当地居民相比在慢性病患病率比较上没有显著差别,虽然有三个省移民自报两周患病率高于当地居民,但一些移民带有情绪色彩,因为对生活满意度以及政府照顾的满意度较低,往往夸大自己的症状和不适,认为自己需要休息或治疗,希望当地给以更多的照顾。而当地居民很多把轻度不适不报作患病。如果说移民与当地居民有健康差别的话,也主要在心理健康方面有差别[3]。在合作医疗参加率方面由于移民在居住县市外打工比例较大,参合率稍低。

建议村干部对移民多宣传合作医疗章程,劝导未参加者加入合作医疗,组织当地居民和医生与移民多交流,促进相互信任,对经济特别困难者给以医疗救助。基层医生根据移民卫生习惯和饮食气候改变对移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医疗服务利用辅导,可以收到很好效果[4]。

4.2 很多外迁移民对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住房变化、及人际关系不满意 外迁移民一般是在2003-2004年到达接受省份,虽然时间过去了7-8年,很多移民对在新家的生活仍不满意。部分原因是他们当初对政府和当地照顾期望过高,认为迁移到富裕地区收入、住房等方面会有很大的改善;认为自己的迁移是对国家的重大贡献,应该受到很好的照顾;另外他们与当地居民交流不足,有些老人仍听不懂当地语言,感情存在隔阂,在住房、分地、当地企业就业等问题上不能立即解决,或达不到自己要求即发怒,认为有排外倾向。

库区后靠移民与非移民生活满意度比较差别很小,说明今后移民安置还是尽量在当地安置,外迁虽然到富裕发达地区,但社会自然环境的巨大改变,以及居住、生活、医疗、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不能马上圆满解决,对移民心理健康和生活有重大冲击,适应困难[5];另外,外迁移民对政府的照顾有更高的期望。

房屋漏水是一个多发的问题,建议当地政府重视移民住房出现的质量问题,尽早圆满解决;发动党团员等积极分子主动增加与移民的交流;鼓励乡村医生、乡镇医生对移民的服务热情;在当地生产技术方面持续对他们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找到比较合意的工作。及时吸收够条件的移民进入村委会、教师队伍等。

参考文献

[1] 张桂林,汤耀国.未竟的三峡[J].望,2009,49.

[2] 李鲁.社会医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3:147.

[3] 庄立辉,郭继志,等.水库移民心理问题研究现状及展望[J].中国社会医学,2006,23(4):224-227.

第11篇

【关键词】 幸福;因素分析,统计学;儿童;农村人口

【中图分类号】 R 179 B844.1 R 39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1-0008-02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特殊的成长环境给这些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范方等[1]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环境发生了不利于其人格发展的变化,“留守儿童”的人格出现了一些不良特质。有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冷淡 、孤独、情绪不稳定,遇到挫折容易丧失信心,有较强的自卑感[2]。现存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状况的研究,对上述负面、病态的心理与行为已有较多关注。本研究试图通过农村留守儿童对自己生活整体评价的调查,以测定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及影响其主观幸福感因素。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河池地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的农村留守儿童为研究对象,同时选择农村非留守儿童为对照进行比较。共选择该地区6所中学初一和初二农村留守儿童479名,农村非留守儿童468名。经问卷调查后,获农村留守儿童有效问卷442份,农村非留守儿童问卷434份。

1.2 方法 采用张兴贵[3]编制的青少年主观幸福感量表,包括青少年学生生活满意度量表和快乐感量表2个分量表,样本的同质性信度介于0.71~0.91之间,总量表和各分量表的稳定性信度介于 0.54~0.85之间;其他信息均为自编项目。

1.3 统计分析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

2.1 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比较 由表1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生活满意度和积极情感量表得分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在消极情感上,2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与非留守儿童相比,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较低,但农村留守儿童体验到更多的积极情感,体验消极情感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 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分析 以留守时间、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兄弟姐妹个数和朋友个数为自变量,留守时间分5个等级(赋值1~5):1~6个月、7~12个月、1到1.5 a、1.5到2 a、2 a以上;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分6个等级(赋值1~6):0.5 a或更长时间1次,4或5个月1次,2或3个月1次,1个月1或2次,1个星期1次,1个星期2次或更多;家庭经济状况分6个等级(赋值1~6):人均月收入150元以下,人均月收入150~300元,人均月收入300~500元,人均月收入500~800元,人均月收入800~1 000元,人均月收入1 000元以上;学习成绩(依据成绩在班上排名情况)分5个等级(赋值1~5):差、较差、中等、良好、优秀;兄弟姐妹个数分5个等级:0,1,2,3,4个或4个以上;朋友个数分4个等级(赋值1~4):0,1或2个朋友,3~5个朋友、6个或6个以上朋友。分别以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为因变量,以留守时间、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兄弟姐妹个数和朋友个数为自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结果发现,留守时间、交流频次、家庭经济状况、兄弟姐妹个数和朋友个数对生活满意度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留守时间、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家庭经济状况、兄弟姐妹个数和朋友个数进入回归模型1,模型1的拟合度比较令人满意(调整决定系数=30.2%),模型1的总效应(F(6,442)=35.056,P

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和朋友个数对积极情感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回归模型的拟合度比较令人满意(调整决定系数=23.2%),模型2的总效应(F(6,442)=28.056,P

留守时间、学习成绩、兄弟姐妹个数和朋友个数对消极情感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回归模型的拟合度比较令人满意(调整决定系数=20.2%),模型3的总效应(F(6,442)=24.056,P

3 讨论

研究结果表明,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较低,但农村留守儿童体验更多积极情感。根据这一研究结果,笔者推测,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都不在身边,既可能使儿童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无法得到充分的满足,也可能使儿童的一些较高级的需要(如依附或归属的需要、爱和被爱需要)无法得到满足。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推论,如果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将使个体的幸福感降低,从而使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较低。但本研究结果表明,虽然农村留守儿童幸福感偏低,但他们并不缺少快乐,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上同时蕴含着积极的心理品质,如对积极情感的体验能力。可能是农村留守儿童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更懂得珍惜生活和自己所拥有的,进行社会比较时,他们往往选择合适的参照点,让自己体验到更多的快乐。有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已经做好了迎接一切困难的准备,有时困难比他们预期的好解决,反而变得轻松,同时内心也体验到快乐。

农村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留守时间、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兄弟姐妹个数和朋友个数。社会关系对幸福感的影响极大,它可能是最主要原因之一。本研究结果表明,留守时间、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朋友个数对农村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与父母分离对儿童而言可能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留守时间越长,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越低,可能因为留守时间越长,其基本需要和其他一些较高级的需要无法得到满足的时间越长,使得生活满意度较低。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家庭一直是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为儿童提供了一个安全成长环境,也为儿童日后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实践机会。在该过程中,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和作用也许有别,但二者缺一不可,因为父亲和母亲可以在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提供不同的作用[4]。所以,与外出父母交流频次也影响着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交流频次越高,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越高,越能体验积极情感。研究结果表明,拥有朋友越多,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满意度越高,越能体验积极情感,体验到消极情感越少,与相关研究结果[5]一致。朋友之间会给对方积极的非言语信号,通过同意、表扬、鼓励和表达对方的兴趣,朋友之间可以传达对对方的情感支持,通过互赠礼物、建议和信息,朋友间可以提供实在的帮助;通过共同参与体育活动快乐地进行一个人无法进行地活动。朋友越多,以上3种积极的刺激也就越多,个体就越可能感到幸福。与兄弟姐妹一起生活,让农村留守儿童有更多的情感支持,面临困境,他们相互鼓励扶持,如本研究结果一样,兄弟姐妹多者生活满意度高,体验更少消极情感。学习成绩好的儿童往往得到教师和周围亲人更多的鼓励、赞赏和关注,得到同学的尊重与欣赏,因此,成绩好的农村留守儿童体验更多积极情感,体验更少的消极情感。家庭经济状况好,农村留守儿童物质生活就有了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了满足,经济状况越好,生活满意度越高,体验到积极情感越多。

4 参考文献

[1] 范方,桑标.亲子教育缺失与“留守儿童”人格、学绩及行为问题.心理科学,2005,28(4):92-94.

[2] 陆建兰,陈国鹏,陆家海.河池地区农村留守儿童人格特征分析.中国学校卫生,2008,29(1):48-50.

[3] 张兴贵.青少年人格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博士论文).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03:6.

[4] 张文新.儿童社会性发展.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15.

第12篇

【关键词】 少数民族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横断面调查

1 引 言

主观幸福感是专指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它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反映主体的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是个人所具有的一种独特的心理状态[1]。近几年来,主观幸福感在我国已有了不少文献,在有关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已有研究中,以少数民族大学生(以下简称民族大学生)群体为对象的相关研究甚少,一个人的心理过程既受其教育程度的影响,也受其生活环境、文化的影响,民族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是否与汉族大学生一样呢?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是否相同呢?本研究拟对此进行探讨,为提高民族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提供一定的参考。

2 对象与方法

2.1 对象 采用整体随机抽样法,从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学院、贵州工业大学、黔南民族学院随机选取被试2800名,最后实得少数民族有效被试1285名,包括苗、瑶、侗、彝、仡佬、穿青、布依、土家等十几个民族,其中男生776人,女生509人;城市423人,农村862;平均年龄21.7岁。

2.2 方法

2.2.1 主观幸福感问卷 由郑雪等人修订的主观幸福感量表,该量表包括总体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正性情感和负性情感等方面。四个分量表都为单维量表,总体主观幸福感、正性情感和负性情感量表均为9点量表,生活满意度量表为7点量表[2]。

2.2.2 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ASLEC) 该量表为刘贤臣所编,是一自评问卷,由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受惩罚、丧失、健康适应和其他6个分量表组成,6个分量表可解释总量表44%的变异,各事件评分与总分间的相关系数从0.24~0.57,平均为0.45[3]。

2.2.3 领悟社会支持量表(PSSS) 由Zimet等编制,有12个条目,包括3个分量表,分别为家庭支持、朋友支持和其他支持。把量表中的“领导、同事、亲戚”改为“老师、同学、亲戚”。3个分量表和全量表的α系数分别为0.87,0.85,0.91,0.88,重测信度分别为0.85,0.75,0.72,0.85[3]。

2.2.4 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中国版(EPQ-RSQ)[4] 包括精神质(P)、外向性(E)、神经质(N)、掩饰性(L)等4种人格因素。

2.3 施测程序 将个人的一般情况、主观幸福感问卷、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领悟社会支持量、艾森克人格问卷编排于同一张问卷上,每个量表前均附有指导语。采用集体施测的方法,研究者本人担当主试。所有施测均在现场一次完成,测试时间为30~45min,测试完毕,当场回收问卷。剔除汉族大学生的问卷和民族大学生的无效问卷,共获取民族大学生有效问卷1285份,全部数据运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处理,主要采用t检验、相关分析及回归分析。

3 结 果

3.1 主观幸福感的现状、人口统计学变量差异分析 本研究的结果表明,民族大学生只有中等程度的主观幸福感(平均分22.19,总分45分)和正性情感(平均分26.75,总分54分)、较低的生活满意度(平均分14.93,总分35分)以及较高的负性情感(平均分36.94,总分72分)。男女生生活满意度和负性情感的得分存在显著差异,女生的生活满意度得分高于男生(16.66±5.15/13.82±4.43,t=-2.970,P

城乡差异分析表明,农村学生的生活满意度得分显著低于城市学生(16.26±5.26/14.34±4.69,t=1.822,P

3.2 主观幸福感与各预测因素的相关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总体主观幸福感、正性情感分别与外向性、社会支持呈显著正相关,与家庭经济状况、神经质、精神质、生活事件呈显著负相关;生活满意度与性别、外向性、社会支持呈正相关,与城乡、家庭经济状况、神经质、精神质、生活事件呈负相关;负性情感和家庭经济状况、神经质、精神质、生活事件呈显著正相关,与性别、外向性、社会支持呈显著负相关。

3.3 预测主观幸福感的逐步回归分析 见表2。

为进一步考察各影响因素对民族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贡献大小,分别以总体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正性情感和负性情感为因变量,以人口统计学变量、心理社会因素为自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从表2可见,依次进入总体主观幸福感回归方程的是神经质、社会支持、生活事件、外向性,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方差变异的19.7%;依次进入生活满意度回归方程的是社会支持、神经质、性别、家庭经济状况,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方差变异的19.9%;依次进入正性情感回归方程的有社会支持、外向性、神经质,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方差变异的22.4%:依次进入负性情感回归方程的有神经质、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外向性、性别,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方差变异的36.8%。

4 讨 论

4.1 主观幸福感的基本特点、人口统计学变量的差异分析 国外对成人和中、小学生的有关研究结果均表明,多数个体体验到的幸福感在中等程度以上[5],但本次的研究结果表明,民族大学生只有中等程度的总体主观幸福感和正性情感,较低的生活满意度以及较高的负性情感,和国内其他学者对汉族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研究结果[6]相比,民族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更低。性别差异分析表明,男女生在生活满意度和负性情感上表现出性别差异,女生的生活满意度更高,负性情感更低。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他们无论是在政治、还是在经济、文化方面都落后于汉族,这些使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大学后更有一种相形见拙的感觉,此外,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有的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还沿袭了非文明时代的“部落首领制”,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男大学生自然与大都市“男女平等”的观念格格不入,心里难免失落,体现在生活中就显得处处不如人意,与此同时,女生得到的却是最大限度的“解放”与平等,所以相对于男生来说有更高的生活满意度和更少的负性情感就不足为怪了。

本研究还发现,城市大学生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农村大学生,低收入家庭大学生的总体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显著低于普通家庭收入的大学生,在我国,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很大程度上在于经济因素的差别,这在西部落后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据贵州民族学院社会学系最近对贵州工业大学、贵州师大、贵州农学院、贵州民族学院4所大学的1000名大学生消费情况的调查表明,有13%的学生月生活费不足100元,在这13%的学生中大部分是来自少数民族边远地区[7]。这些学生原来在家乡虽穷,但大家一样,况且自己在当地是以佼佼者自居,现在跨入城市,进入高等院校,贫富差距明显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