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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时间:2023-06-05 1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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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1

一、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的概念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1.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2.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3.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从资产的形成并开始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这段时间内的损耗,从而得到资产的评估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二、我国市场经济目前的概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和经济布局战略的调整,资本市场、产权市场进一步成熟,企业改制、并购,公司上市和跨国经营等经济活动大量存在并且频繁发生,企业间的资产流动和产权重组、企业的投资和融资等都将以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尤其是我国2006年颁布了新的会计审计准则,使资产评估理论研究更加深入,把资产评估推向一个愈发重要的位置。

三、选择资产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

首先,选择资产评估方法应考虑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价值类型,即资产评估价值对质的规定性,也被称作价值内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评估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四个方面按照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表述,可以分为继续使用价值、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按照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依据的市场条件,可以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按照不同标准所分成的价值类型都具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根据资产评估者的需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资产评估的属性和特征。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服务于价值类型,并为价值类型提供有效的保障。所以,在资产评估时候应首要着重考虑价值类型。

其次,应充分考虑是否可获得所需要的数据资料。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都需要大量、充分的数据资料予以支持、进行分析。资产评估数据资料的搜集恰恰是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耗时最长、最难以获取的。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信息数据库制度尚不健全,造成数据资料获取难度加大、真实可靠性较差,评估人员应根据获取资料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基本方法。

最后,应考虑被评估资产的性质,选取与之适合的方法。被评估资产中,有的是整体资产,有的是单项资产;有的是有形资产,有的是无形资产,等等,对于资产的不同性质,需要不同的方法,例如,一般来说,收益法更适宜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选择

虽然,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欧美发达国家应用得最为广泛的首先是市场法;其次是收益法;最后是成本法。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状况,成本法是资产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其次是收益法,应用市场法的地方非常少。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收益法和市场法也将在我国日臻完善和应用。对于每种方法,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评估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交易与投资决策。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参考以下标准对资产评估方法进行选择:

首先,应参照相关准则及规范的标准。例如,《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三十四条中指出:“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第二十五条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被评估企业成立时间的长短、历史经营情况,尤其是经营和收益稳定状况、未来收益的可预测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显然,这些条款在对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并且在试图推广收益法和市场法,尽量避免在资产评估时向成本法“一边倒”的趋势。

其次,借鉴共识性研究成果的原则。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一些共识性研究成果是众多研究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基于价值评估实践的一些理论上的提炼,对于选择合理的方法用于价值评估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如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不宜单独使用成本法。如果企业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经营、收益状况稳定并有充分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能合理的预测企业的收益,这时采用收益法较好。

再三,要符合成本效率的原则。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委托企业和评估机构互动发展的双赢模式,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最后,加强风险防范。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市场价值;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就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现状、目的、评估对象,以及价值类型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一、国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现状

资产评估行业在全世界已经有近200年历史,而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20世纪八十年代,这其中就包括了企业价值评估。虽然起步较晚,但整个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产生与发展。作为评估行业的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产生要追溯到评估行业。评估行业的发展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随着个体之间不动产的转让事项日益频繁化,自发的经验性的评估已经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资产评估行业就应运而生了。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单项的资产评估已经满足不了资本家的需要,因此对于企业股权和整个企业价值的评估应运而生。

企业价值评估是传统评估的延伸与发展,既拥有传统资产评估的特点,又拥有自身的特点。第一,企业价值评估评估的是企业整体的价值;第二,企业价值评估评估企业股权的价值,也就是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它既能评估部分股权,又可以评估企业全部的股权;第三,企业价值评估也考虑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因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与企业整体价值绑定的,是不可分割、不可单独评估其价值的。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尤其在资本市场重视企业创造价值的背景下,在市场的推动作用下,企业价值评估在美国、西欧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到了长足发展。不仅仅在应用领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其理论也因为实践的推动而日趋完善。

(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现状。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20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当时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市场引入了最基本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尽管发展不到30年,但企业价值评估这个独立的分支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却是惊人的,这主要得益于当时引入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满足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资产评估在国内不断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行业逐渐成为了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企业价值评估在资本市场产权交易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在我国加入WTO组织之后,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的不断扩大、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随着改革开放逐渐出现的问题的日益多样性,整个国内社会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样,进一步加快了企业价值评估在国内的发展,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在国内也逐步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尤其是以高新技术为动力的行业不断的发展,给企业价值评估带来了新的动力与活力。

目前,市场经济在我国如火如荼的发展着,由于市场的需求,企业价值评估整个行业越发显得重要。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外商投资的扩大,整个企业价值评估为整个市场提供了越来越多样化的服务。同时,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主导、以高新技术为推动力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的产业类型和大量高新技术企业的出现,以及崭新的经济运行模式等都给资本的运行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变数。

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以往简陋的评估方式与手段已经显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行业内许多专家学者不断地进行着研究与学习,给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带来了很多成果,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与指南,我国于2005年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这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发展到现在极为重要的一项里程碑。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不断的发展与完善,资本市场不断的繁荣与扩大,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不再仅仅以改革开放初期企业体制改革为主要目标,评估方法也不能局限于简单的资产加和法。资本市场的收购兼并、企业的剥离重组、金融企业的抵押担保、租赁资产转让、课税评估、交易咨询等新的评估业务与新的领域将促使企业价值评估行业从理论到实践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同样促使企业价值评估的手段与方法不断完善。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理论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理论是讨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前提,也是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这些基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在产生的初期,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是为企业的并购与重组服务。那时,企业的股权或者部分股权不是市场上的商品,所以无法从市场上获得具体的价格,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目的就是确定企业的交易价格。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活动延伸到市场的各个领域,基于评估动因的不同,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也是不同的。

1、投资者基于投资决策的目的。随着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股票的价值在评价一个企业经营业绩的过程中占有的位置越来越重要。企业经营的业绩、经营的效果都会反映在资本市场的股票价值上。在这样的环境下,投资者如果想要自己的投资得到增值,那么对于投资对象的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2、管理者基于价值管理的目的。一个优秀的管理者想要管理好一个企业,就必须了解企业的价值到底是多少。在做出决策之前,就要了解这个决策到底对于企业价值的增加是多少。通过对于企业自身价值的评估,管理者可以对各种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经营决策和分配决策进行评价,从而选择最优的方案。

3、交易双方基于并购的评估目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了市场中的参与者和竞争者不断增加,交易的审慎性不断被削弱,这导致了市场交易价格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为了使企业的交易价格尽量与真实价值吻合,企业价值评估开始被应用于并购领域。

4、清算企业基于清算的评估目的。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生命周期,在企业衰退时甚至将要被淘汰时,也要对于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目的就是尽量以合理的最高价格清算企业的资产。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谨慎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1、企业的整体价值。企业的整体价值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整体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2)整体价值来源于要素的结合方式;(3)部分只有在整体中才能体现出其价值;(4)整体价值只有在运行中才能体现出来。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三)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最基本的价值类型,它从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适用性质和适用范围来划分,符合企业价值评估服务于客户和服务于社会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的公允性是面向整个市场而非个体的。企业价值评估的非市场价值主要有持续经营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清算价值等,这些非市场价值是面对某个特殊投资者的。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注册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希良.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选择的探究.技术与市场,2008.11.

第3篇

[关键词]创业企业 价值评估 期权

一、引言

自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创业在解决我国现阶段就业问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来,政府部门出台各种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一般而言,企业在创立之初资金来源紧张,面临着较大的融资压力。在融资的过程中,企业价值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此时,如何合理地评估初创企业的价值便成为包括创业者在内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张宏霞和陈泉,2010)。创业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不确定性和风险较大,这些特征又使得创业企业在价值评估方面呈现出独特的特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在对这一领域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比较各种价值评估方法以期对初创企业价值评估提供借鉴意义。

二、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划分为三种类型:(1)市场比较法;(2)折现现金流法;(3)实物期权法。本文分别对三种类型具体的计算方法进行梳理和评价。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价值评估的过程中,为评估对象选择合理的参照对象之后,根据参照对象的市场价值和财务数据,结合评估对象的财务数据来推算评估对象的价值。这一过程可以用公式表述为:

代表评估价值乘数,其中代表参照对象的价值,代表参照对象的基础数据;

市场比较法的关键在于,现有的市场上必须存在和评估对象较为相似的参照对象,比如处于同一行业、发展阶段相似、经营风险较为接近等。在价值评估的实务中难找到理想的参照对象,即使存在较为接近的参照对象,考虑到其与评估对象特征上的差异,必须对公式(2)中的价值乘数进行修正,假设修正系数为,则评估对象的价值更正为:

式中除之外的其他参数与公式(2)含义相同。通过公式(3)可以看出市场比较法计算过程比较简单,评估对象价值的大小对价值乘数和修正系数非常敏感。廖成娟(2008)指出可以使用参照对象的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市售率(市场价值/销售收入)作为价值乘数的变量,但并未考虑修正系数对最终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而张宏霞和陈泉(2010)使用具体的算例表明,修正系数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非常显著并给出了修正系数计算的具体过程。

2.折现现金流法

Gebhardt, Lee and Swaminathan (2001)和Chen et al(2003)认为公司权益的市场价值等于当前权益的账面价值与未来异常盈余的现值之和。采用折现现金流法估计创业企业的价值时,由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对估价模型的内在假设进行修正,从而导致模型参数设定有所变化。Gebhardt, Lee and Swaminathan (2001) 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给出了估价模型的具体形式:

代表期初净资产;

代表预期净资产回报率;

代表折现率;

代表均衡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

代表预期股利支付率。

在公式(4)中,取,划分为两个阶段:前三年里,可以根据财务预算数据估计预期净资产回报率;随后的九年时间里,假设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线性收敛于一个均衡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该行业净资产收益率用行业过去10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的中值估计。在随后的期间里,假设收益率稳定在均衡的行业净资产收益率。

折现现金流法是建立在资产价值等于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基础上的,理论基础充分。从公式(4)可以看出,该模型的应用较市场比较法复杂,但折现现金流法解决了市场比较法当中难于确定合理参照对象的问题。创业企业业务的不稳定性,以及较高的经营风险,导致是的合理预测未来收益的难度很大,这一特点极大的限制了该方法在创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陈伟鸿和王会龙,2006)。

3.实物期权法

Kester(1984)证明企业相当部分的市场价值是由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选择权所决定的,这些选择权可以被视为各种各样的期权。当创业企业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如果市场反应良好,则投资者可以追加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这项权利可以视为看涨期权;如果市场反应较差,投资者可以提前结束项目,此时该项权利可以被视为看跌期权。田增瑞和司春林(2006)论述了创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内嵌期权的价值,并通过分阶段投资的创业企业包含的期权价值进行了估计,估价过程通过考虑期权价值对折现率的调整实现。张宏霞和陈泉(2010)在对高科技创业企业进行估价的过程中,以修正市盈率估价方法为基础,将创业企业未来增长机会视为欧式期权,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估计期权价值并对初始估计结果进行修正,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区间。此外,蒙特卡洛模拟的方法进一步证实了估计结果的合理性。周孝华、唐莉和陈娅莉(2009)在分析传统的修正市盈率法和折现现金流法在创业企业价值评估局限性的基础上,主张采用期权估价的方法对折现现金流法进行修正。在估计企业未来增长机会价值的过程中,采用美式期权的估价方法。

针对创业企业未来增长中所包含的期权性质(美式期权或欧式期权),学者们并无统一的结论,因而会对期权价值评估中模型的采用带来分歧。Cox, Ross and Rubinstein(1979)提出的二叉树定价模型在期权估价过程中不会受到期权性质的限制,很好地回避了学者们对期权性质的争论,为实践中对创业企业内嵌期权价值的估计提供了很好的方法。王会龙(2006)采用经典的二叉树定价模型对特定的算例中内嵌期权的价值进行了估计。

三、结论

本文简单介绍了估计创业企业价值的三种方法,并对各个估计方法中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单独使用特定的方法都有可能导致估计结果中包含着较大的偏误,因此上述方法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估计结果的准确性。创业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价值评估必然会展现出不同于成熟企业的特征,但无论如何,创业企业内嵌期权的价值必须得到合理的估计。

参考文献:

[1]张宏霞 陈泉:基于东软创投的风险投资公司价值评估研究. 经济与管理, 2010. 24(3): p. 67-71

[2]廖成娟:创业投资中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2): p. 25-26

[3]WR, G., Lee CMC, and S. B, Toward an Implied Cost of Capital.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2001. 39(1): p. 135-176

[4]KCW, C., Chen Z, and W. KCJ., Disclosur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Cost of Equity Capital: Evidence from Asia’s Emerging Markets. working paper, 2003: p. 44

[5]陈伟鸿 王会龙:基于ROA力法的创业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软科学, 2006. 20(2): p. 129-133

[6]Kester, W., Today's options for tomorrow's growth, i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84

[7]田增瑞 司春林: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与证券设计研究.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6. 18(1): p. 59-65

[8]周孝华 唐 健 陈娅莉:创业板公司估值模型研究.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9(8): p. 85-90

第4篇

一、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的概念

价值评估是对企业资产在价值形态上的评估。企业的价值评估不仅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商誉等。企业的价值评估就对企业的资产及总体价值做出合理评估。对不同的企业进行评估时选用的价值标准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是目标公司记账核算的会计账面价值。它是以历史成本来估算资产价值,没有考虑现行的市价波动,也没有考虑企业未来资产的收益。

2.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评估值。市场价值真实体现了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在成熟市场上的可操作性很强。

3.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将公司资产在未来继续经营情况下所产生的预期收益,选择一定的折现率后的价格。它着重于评价企业未来的发展,把市场环境和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与目标企业价值联系起来,反映了企业的续存价值。

4.清算价值。清算价值是企业处于停业或因亏损而面临破产时,资产变现出售的价格。清算价值是企业因作为一个整体在已丧失获利能力情况下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5.内在价值。内在价值是指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尚有获利能力,在假设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以其未来的收益能力作为基础进行评估得出的价值。

由于人们对企业价值进行分析的角度不同,因此,理解并熟练运用相关的价值概念和他们之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收购方只有根据现时市场信息,选用合理的价值评估概念,进行分析和管理,进行正确的投资评估,才能做出正确的收购决策。

二、我国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的建设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投资环境、价格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尚在不断完善与改革中。因此,企业未来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及收益率的确定与发达国家相比尚不充分。

三、影响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因素

1.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企业的价值评估有很多的方法,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收购企业可以根据目标企业是否已上市、资产在市场的可比性、并购的支付方式及目的选用不同的方法。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重置成本法,也有少数情况下采用收益法。但是这两种方法都存在内在的缺陷,重置成本法不能够反映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而且受不同企业的会计政策的影响,计算出的结果也是随意性很大。收益法由于要对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获利期限、折现率进行主观估计,评估结果的偏差很大。

2.信息不对称。由于现实中完全的公开市场不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是企业并购过程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例如,当目标企业是非上市公司,由于信息披露,收购方往往对其财务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债具体数额、资产抵押担保情况等估计不足,从而无法准确的判断目标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获利能力。即便是上市公司,也会因为被收购方通过资产重估、股份回购等反收购方式来增大收购成本,利用收购方对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研发能力、资产实际可使用状况等情况的了解不足,导致并购难度加大。收购方没有充分掌握对方信息的情况下,贸然采取行动,往往会因为高估并购后的协调效应或规模效应,而对目标公司隐含的债务和亏损知之甚少,一旦并购完成后,各种问题会马上暴漏出来,造成企业损失。

四、我国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方法的选择

1.并购主体的并购动机。不同的并购动机对采用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着直接的影响。企业的并购动机主要有:一效率动机。即通过两个公司兼并后存在经济上的互补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产生协同效应,共享共性资源,达到“1+1>2”的目的,进而提高企业的效益。二战略动机。企业为了未来的发展而实施的改变整个企业经营战略的并购,比如跨行业并购。三是其他动机,主要包括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交易费用、投机等。如果出于效率动机,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整合被并购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那么使用重置成本法更为恰当;如果出于战略动机,关注的重点是企业未来的发展及行业前景,采用收益法更为合适。

2.目标企业的特点。(1)目标企业的资产结构。对于资本密集型的企业,有形资产占的比率比较大,因此可以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评估标准;对于附加值比较高的IT行业等,实物资产占的比重比较小,可以采用期权法、收益法作为评估标准。

(2)目标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国有企业由于受政策因素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并购过程中适宜采用重置成本法,而新兴的股份制企业可以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

(3)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成熟程度。在成熟的行业里的目标企业,可以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对于新兴行业来说,由于没有可比较的同行,因此适宜采用期权评估法。

3.并购的环境。并购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完成的,因此必然受到环境的影响,可以分为政治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对企业的评估方法有着直接影响,比如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就需要一个活跃、公开的市场环境,我国的所得税率由33%调整到25%,对于企业的并购决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也要考虑并购的环境因素影响,建立科学合理价值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薛玉莲,李全中.财务管理学[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11)

[2]王晓岚.浅谈企业并购过程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问题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6)

第5篇

本文通过分析不同评估方法对于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选取出最适用于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进一步分析采用该方法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周期性企业;收益法;情景分析法

1 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

1.1 市场法对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市场法是一种以市场上的相似企业交易价格为基础,经过比较被估企业与相似企业的差异,将相似企业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确定被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市场法必须遵循替代原则,即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不会高于市场上相同性能替代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市场上具有较多的相似交易企业,且这些企业具有相同的财务变量。目前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完善,总体上呈现出弱有效性,资源配置的定价机制和信息的传导机制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周期性企业的股票价格有较大的波动性,整体的交易案例较少,企业的可比指标无法真实的反应出企业收益与市场价值的关系。因此,在我国市场法不适用于周期性企业价值估值。

1.2 期权估价法对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期权估价法是一种充分考虑企业未来经营中存在的投资机会或者拥有的选择权的价值,从而评估出企业价值的方法。期权估价法主要适宜评估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特种行业特许经营权并拥有在一段时期内进行长期投资选择权的企业以及深陷财务困境的企业。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上价格信息缺乏,我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运用该方法所需的变量标的资产市场的价格,且周期性企业的波动性较难确定,故周期性企业不适合采用期权估价法估值。

1.3 收益法对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收益法是一种通过估算被估企业预期收益,并以一定的资本化率或者折现率转换为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以未来的收益来评估企业价值,反应了该企业的获利能力。收益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未来收益及折现率(资本化率)可以合理预测。虽然,我国周期性企业受到国际经济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是由于我国加大对民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我国的经济将会稳步发展,且周期性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发展前景好,其预期收益也会出现稳步增长。故未来收益是可以预测的。因此,收益法是最适合于我国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它可以更加科学地反应我国周期性企业的内在整体价值增长潜力,有利于投资者正确发现和认识周期性企业的内在价值。故周期性企业适合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适合我国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是收益法。

2 采用收益法评估周期性企业存在的问题

2.1 未来收益的预测问题

采用收益法对周期性企业评估的关键是对增长率和未来收益的预测,由于周期性企业收益受到经济周期性的影响较大,致使企业的收益率与增长率具有不稳定性,评估师难以准确把握周期的长短,尤其是对分界点的预测更是困难。这就造成了周期性企业估值的难题。

2.2 股利政策存在不合理性。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不具有连续性,生产经营成果与股利分配政策相关性不强。长期以来,受到股市行业结构及资金饥渴症的限制,公司不分配股利情况经常出现,采用现金股利分配的公司更低。这些增加了评估师对公司未来股利的预测难度。

2.3 折现率选取问题

在评估实务中,根据选取企业预期收益性质的不同,相对应的折现率也有所区别,主要是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股权资本成本。两种成本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运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一,无风险利率的确定。目前我国利率还未实现市场化定价,不同期限的国债,利率也各不相同,故评估师很难确定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无风险利率;第二,β系数的确定。目前,Wind资讯中可以完成对β系数的计算,但是该系数随着时间周期的改变而改变,其预测的结果也不能完全反映出周期性企业的风险。因此,周期性企业β系数的确定存在一定的困难。

3 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改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将在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评估周期性企业价值的基础上,对其相关参数进行调整,使其对周期性企业更有适用性。

3.1 预测期的适当调整

对周期性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预测期的选取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体现周期性企业的发展趋势,预测期应当至少包括一个发展周期,同时,企业的终值评估时点尽量选择在企业发展周期的谷底和峰顶的中间位置,以避免严重高估或低估企业的价值。

3.2 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溢价应当在折现率中有所体现

由于周期性企业的经营活动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变动,经济周期性变化对周期性企业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因此,在评估该类企业价值时需要考虑周期性波动的风险溢价。

3.3 情景分析法的运用

由于周期性企业的独特性,评估师在评估其价值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企业所处行业发展潜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发展趋势做出合理的预测,得出不同的发展情景及相对应的概率,然后计算不同情景下的企业价值,并利用相对应的概率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周期性企业的价值。

4 结束语

周期性企业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企业,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企业家及投资者迫切需要周期性企业的价值,但由于周期性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在价值评估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旨在实际评估周期性企业价值时,为其提供评估方法选择的建议,及对现有方法进行改进,为完善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提供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潘志煜,韩松岩,田金信.剩余收益模型与传统DCF模型的比较研究[J].商业研究,2007,(12)

[2]王燕,王煦.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比较与选择[J].现代管理,2010,(3)

第6篇

关键词:创业板 并购企业 价值评估

2009年10月30日,我国创业板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的当年,仅有1家发生并购交易,2010年并购案例上升到31起,涉及资产总额高达28.06亿人民币,资产交易总额19.18亿元;2011年,并购交易活动达到91起,涉及资产总额更是高达99.96亿元,资产交易总额达到63.78亿元。

为什么创业板的并购交易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实务中也有人认为创业板并购中出现的较高的增值率,给我国A股市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监督管理部门有必要加强规范。基于此,本文对创业板2010-2011年中的并购案例进行研究,期望能够更好地描述出并购价值评估问题的现状,进一步剖析问题,提出更好的改进建议。

一、并购价值评估国内外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并购价值评估的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对资产的评估和交易中的定价之间关系的研究。Scott & Goodwin、Easton,Eddey and Harris(2003)分别在2002和2003年,对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并购资产评估进行了相关研究,从中发现资产的评估和股票的市价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Geltner,Gregor and Schwann (2003)将房地产市场和资产评估的关系进行了相关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资产评估会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二类,对并购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对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问题,国外研究者研究了如何使用现金流量的贴现法来评估技术性公司的市场价值。Daves,Ehrhardt and Shrieves(2005)从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入手,详细介绍了应该如何预测并购公司未来的财务报表和未来的现金流量。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文献研究运用其他的评估方法对并购公司进行价值评估,例如EVA和期权等。

对比国外研究,国内学者对并购价值评估问题的相关研究几乎都是针对我国A股市场。严绍兵、王莉莹等(2008)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资产的评估结果和资产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和原因进行了相关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0)关于《上市公司2009年并购重组的资产评估》中也指出,并购资产的评估成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重要环节。赵坤、朱戎(2010),刘捷、王世宏(2006),李麟、李骥(2001)等从理论方面系统分析了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同时对于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进行了分析总结。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目前缺少针对我国创业板的并购价值评估的研究,同时对于创业板在并购交易中的价值评估和交易定价等方面的研究也较少,无法为理论界和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良好的指导。

二、创业板的并购价值的评估和交易定价分析

本文研究样本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下载的2010-2011年进行并购资产评估和资产交易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一)创业板2010-2011年并购总体概况

通过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告关于资产价值评估和并购交易的事件统计,结合具体的并购案例,我们发现:2010年并购的案例中,股权收购、企业增资扩股、对外规模投资和资产并购占企业价值评估和交易的较大部分比例,具体分别为13笔,41.94%;7笔,22.58%;5笔,16.13%;5笔,16.13%。但2011年,只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还占了并购价值评估和交易的大部分,具体为51笔,56.67%;15笔,16.67%,对外投资和企业增资扩股的比例出现大幅度减少。

再从评估的金额来看,股权收购和增资扩股的金额在2010年的相关并购案例中占了较大比重,具体分别为21.49亿元,76.55%;3.48亿元,12.40%。到了2011年,两者的金额比重继续处于前列,而且绝对值有较高提升,具体分别为:73.15亿元,73.54%;10.28亿元,10.33%。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的评估和交易中的定价

对2010年进行价值评估和并购交易的31起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最终有30家的创业板公司对外完整地披露了其初始评估价值和最终交易价格。评估价值和最终完成交易时的价格相等的有13起,涉及金额占总额的43.33%;相差不大的有7家,涉及金额占总额的23.33%。2011年,进行价值评估和并购交易的案例总计有91起,但是最终完整披露信息的仅有68家。在这68家中,评估价值和最终完成交易时的价格相等的有30起,涉及金额占总额的44.12%;价格相差不大的有16家,涉及金额占总额的23.53%。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并购资产评估的价值是并购交易中企业定价的重要依据。

三、创业板2010-2011年并购价值评估增值率和评估方法选择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并购价值评估增值率分析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披露的创业板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在2010年总计有25家完成并购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并购中的评估价值和企业账面价值,在2011年总计有68家完成并购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并购中的评估价值和企业账面价值。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价值和企业账面价值来分析,2010年,评估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有24家,总计平均增值率高达314.46%;2011年,有63家,平均增值率高达390.99%。我们知道,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完成之后通常会主动到外部寻求能够产生互补效应资产或能够对企业产生支持效应的公司,来进行并购重组,期望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并购目标多选择资产相对轻、技术水平相对较强、无形资产相对较多的公司,因此,并购的较高的增值率在某些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对于被并购的协同公司的良好期待,以及对被并购公司的无形资产的渴望,例如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并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分析

1.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我国的并购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且允许同时使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创业板信息,2010年有21家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其在并购过程中的价值评估运用的方法,2011年有71家。

对2010-2011年的并购公司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普遍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并且以两者结合为主。在2010年,结合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案例占2010年总体案例评估总数的42.86%;单独使用成本法的占38.10%,单独使用收益法的占14.08%,而单独使用市场法的仅为2.82%。当然2010年也有少量上市公司运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2011年相对2010年,上市公司在评估方法的运用上没有太大变化,市场法的运用还是较少。

再从最终的评估结果的运用来看,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对最终并购交易价值只是选用某一种方法来评估,以评估值作为交易的最终价格,仅有很小一部分企业选用了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结果进行加权平均来确定企业最终的并购价值。

2.成本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差异分析。我们发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对被并购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时,运用成本法和运用收益法在最终评估结果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行业之间差异更大。而我们知道,创业板上市公司最终的并购交易价值很大程度上是以运用评估方法得到的价值作为定价的依据,资产的最终评估价值与交易的支付价格一致性较高,但是由于成本法和收益法最终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不可避免地对交易的最终支付价格有较大影响,故笔者建议应更多地采用成本法来进行价值评估。

3.收益法参数的最终确定。我们知道,收益法在具体应用中涉及到很多参数的预测,如被并购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和收益的期间。在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对被并购方的收入、成本和相关费用的预计,所以收益参数很难确定,且很难能做到绝对精确。因此,笔者建议,在采用折现率进行预测时,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或者风险累加法来确定更好,但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同时需要预测β系数、市场收益率和无风险收益率。

四、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综合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的评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给予关注,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一)创业板的并购价值评估问题

(1)评估方法的使用存在随意性,且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不充分;(2)成本法和收益法最终评估的结果差异较大,收益法的参数确定较随意;(3)创业板资产最终评估增值显著较高,且置换资产的增值率也存在较大差异,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作为定价比例较高;(4)关联方交易和重大的并购重组交易的评估价值的增值程度显著小于非关联方的交易和非重大并购交易重组的评估定价。

第7篇

商标评估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与有形资产一样是企业所拥有的资产,通过商标评估可以明确产权关系并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商标评估有利于规范和发展产权市场通过商标评估,可以合理确定商标在产权变动中的价值量,给交易双方提供可参考的价值依据,保障双方交易的公平性,从而对规范产权市场是非常有效的。

商标评估有利于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商标评估的目的是使商标的价值量化,使商标的价值得以定位,为其参与市场交易活动提供依据―交易的价值,合理的价值评估使交易得以顺畅,效益得以实现。尤其在商标权投资、入股、使用许可和设定质权等形式参与市场活动时,商标评估作用显得十分突出。使得作为经济资源的商标可以发挥其作用。

商标评估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商标的评估可以使社会各界重视商标的作用,进而有利于人们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商标评估为司法实践提供依据商标评估可以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商标等涉及无形资产的侵权纠纷提供定量条件。

二、对商标价值影响因素的分析

从商标价值评估特点中,可以看到商标不仅代表了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水平及其他特征,更具有使资本价值增值功能放大的特殊使用价值,通过商标的独占使用及许可转让,可以给商标所有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而商标的交易中需要对商标的价值做出合理的评估,从而为商标的交易提供公正的交易价格基础。有大量的属性和因素会影响商标的价值。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经济价值并非简单由设计、制造、申报、保护等费用形成,广告宣传有利于扩大商标知名度,并需要花费高额费用,这些费用对商标价值起影响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商标的经济价值表现为它能获得的超额收益,不能带来超额收益,商标就不具有经济价值。因此,商标价值评估应重点商标的超额收益能力、商标的开发购置成本及广告宣传、商标的法律状态、商标所依附的产品或服务、商标的内涵、知名度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三 、商标价值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标资产不评和低评现象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企业对商标资产认识不够,对商标资产的确认以及管理缺乏规范化,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在与外商进行合资、合作过程中以及实行股份制或公司化改造过程中,商标资产不评和低评现象严重,致使大量国有商标白白流失。

2、商标评估的目的不纯

纵观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商标评估价值状况,不难看出,很多企业评估商标并不是为了变动产权或进行市场交易,也不是出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只是为达到宣传的轰动效应。

3、商标评估的随意性较大,评估价值严重背离实际市场价值

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规范的评估程序,使得商标价值评估的随意性较大,时间一长,社会及公众便怀疑其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商标价值是反映创造未来经济收益的潜力,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国商标评估由于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加上商标评估委托方帐务混乱,家底不清,不能提供确实有效的数据等原因,不同的评估机构采用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时期对同一商标评估出不同的结果是完全可能的,但也不能相差的太离谱了。

4、商标评估方法欠科学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现时价值的工作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可简单化和庸俗化。因此,商标评估应根据不同的评估对象、评估目标,全面评价和综合衡量各种因素的影响,采用科学适当的评估方法。几十年来,国外在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像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倍率法等商标评估方法,这些方法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关键在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灵活运用。

四、商标价值评估问题解决措施

1、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经验积累还很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商标资产评估操作实务,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2、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体系

由于商标资产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商标资产估价会因评估目的、评估时间、经营环境、评估人员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这就允许评估结果与市场价值之间有一定的误差率,但这种误差不能太大。因此,要在加强调查研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探寻商标评估本身固有的规律,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商标价值评估体系,完善商标评估方法,以此提高商标评估工作的质量。

3、加强对商标评估数据和资料的搜集和分析

商标评估数据和资料的搜集是商标评估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但目前我国评估的数据都是来自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这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企业的商标法律保护意识和产权意识比较薄弱,加上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往往从谨慎性的原则出发,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未能对商标资产的价值予以单独例示和反映,使得很多会计信息资料和统计数据对商标评估工作并无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使评估结果缺乏公允性,影响了商标评估业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4、加强对商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管理

作为各级政府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应认真负责地加强商标评估管理工作。作为商标评估机构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内部审核制度、项目风险评价制度、执业操作规范制度 、评估质量监控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克服短期利益行为,树立品牌意识严肃商标评估承揽业务,明确评估目标,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信,保持评估工作的独立性。作为评估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商标评估质量为前提,努力提高执业水平,严禁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5、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提高商标评估质量提供了必备的条件,评估机构应广泛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评估方法,开发商标评估软件排除评估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商标评估的准确性 。

第8篇

【关键词】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 数据价值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大数据相关企业在全国遍地开花,其中以大数据运营为主要经营方向的企业层出不穷。大数据企业最核心的资产是数据资产,然而关于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面对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型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企业急需通过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规模。对于大数据运营企业,数据资产无疑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一种无形资产,但由于缺乏科学的估值体系,企业融资方面存在较多的困难。究其根本,是关乎数据资产定价的问题。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正确合理的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是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前提条件。

二、数据资产定价中影响因素分析

数据成为一类资产是信息资源资本化的体现,他让数据资源不仅仅具有经济价值和应用服务本身,而且具有了内在的金融价值。“大数据之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认为,数据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只是时间问题。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不是所有数据的都具备资产的属性,数据本身不等于资产。根据财务关于资产的定义,只有数据被企业拥有和控制的、并且能够用货币计量,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成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在大数据时代,数据运营企业关于数据价值的实现是体现在数据分析、数据交易层面。

数据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应当考虑市场参与者通过最佳使用资产或将其出售给最佳使用该项资产的其他市场参与者而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最佳使用数据资产应当考虑在实物上可能、法律上允许、财务上可行的情况下使用资产,具体如下:

(一)市场参与者在给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实物特征

如数据类型,数据实时性、可靠性、数据数量、数据质量、数据格式、数据可获得性、数据跨度等内容。

(二)市场参与者在给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法律限制

如水文、地理、气象等测绘数据、航天信息类数据、个人隐私数据、企业战略及商业数据等虽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但存在损害国家安全,个人隐私,企业利益等问题,违反了国家法律,其数据在应用中存在法律障碍。

(三)市场参与者在给资产定价时考虑的资产财务特征

即是在实物上可能且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资产能否产生足够的收益或现金流量(考虑将资产转换到该用途的成本),以满足市场参与者投资于这样使用的该项资产所要求的投资回报。

三、数据资产定价方法

国内外相关文献中关于无形资产定价的方法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收益现值法、市场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本文在考虑了数据资产特殊性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应用博弈论、人工智能等方法对数据资产进行评估的观点。

(一)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Present Earning Value Method)又称收益还原法,是将数据在剩余使用期限内的预期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把评估基准日现值的总价值作为数据资产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

式中:PV表示数据资产的评估价值(现值);表示第k年的数据资产预期收益流入;n表示数据资产有效使用年限;i表示收益折现率。数据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直接产生收益,其价值实现的方式有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应用开发等。这种价值实现(预期收益)会伴随着企业的经营持续不断的创造收益。收益现值法评估无形资产优势明显。目前国内外关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主要都采用了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数据资产本金化的价格,因此在投资决策时,更容易被评估双方所接受。

(二)市场价值法

市场价值法是在市场条件下,通过比较被评估数据资产与售出同类资产的异同,进而分析资产的价值影响因素,如期限、数量等,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市场价值法的特点决定了其对需求量大、类型多、交易频繁的数据资产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但由于数据资产差异性、个性化程度高,且其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类资产在国内外交易时间较短,交易的数量较少,可参考的有价值的历史交易资料非常有限。因此,在运用市价价值法对数据价值进行评估时,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价值评估的基础很难建立,这样难免会造成评估结果失真。但是在交易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市场法也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三)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重新生产或取得与被评估数据资产具有相同用途和功效的资产时需要的成本作为计价标准。由于数据资产取得的不可逆性,如视频数据、气象数据等便不能通过模拟的方法数据产生前的原始状态,同时由于数据资产生产的不可复制性、数据资产应用的时效性,数据资产折旧不能准确计量等特点,应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数据价值存在一定的困难,其价值评估结果也不容易得到交易双方的认可。因此,一般情况下,重置成本法不适合作为数据价值评估的方法。

(四)博弈方法

收益现值法是从数据资产交易的买方定价、重置成本法是从数据资产交易的卖方定价,市场价值法则通过市场的角度考虑问题,三种方法作为传统的数据资产评估方法其各有优势,也有缺点。作者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数据资产定价可通过数据资产的买卖双方各自所掌握的信息,以讨价还价的方式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成本最小化,即博弈方法。在数据资产交易活动中,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进行往复的决策,因此该博弈过程可以看作是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

(五)人工智能方法

利用人工神经网络(图3-1)等人工智能方法,根据数据资产的影响因素构建人工神经网络系统。人工神经网络的计算模型灵感来自动物的中枢神经系统,被用于估计或可以依赖于大量的输入和输出的未知函数。在数据资产定价人工神经网络模型中,输入可包含数据日期、有效期限、数据类型、数据复杂度、数据应用范围等数据价值指标,输出层可包含数据内在价值、数据市场价值等价值指标。人工神经网络具有较高的自组织、自适应和自学习能力,可以对数据本身的应用价值做出客观的评价和预测,它不但克服了由人工评价所带来的人为因素及模糊随机性的影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而且具有较强的动态性,可为数据价格的确定提供重要的依据。

四、结语

本文提出从最佳使用数据资产应当考虑在实物上可能、法律上允许以及财务上可行的情况下使用资产,进而提出了数据资产的一般定价方法。通过分析得出收益现值法和市场价值法作为一般的资产定价方法,对数据资产也有一定应用价值,但重置成本法不适合作为评估数据价值的方法。同时,本文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中引入了博弈方法和人工智能方法。

参考文献

[1]张志刚,杨栋枢,吴红侠.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研究与应用[J].现代电子技术.2015,38(20): 44-47.

[2]潘渭河.试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特殊性[J].新课程:教育学术,2010(7):31?32.

[3]陈昌云.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淮南:安徽理工大学,2009.

第9篇

在资本市场运作中,企业本身的价值并非完全由非净资产决定,而是其长期盈利能力。也就是说,整体盈利能力越高,其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就越大,从而显著增加企业价值。PE投资活动中目标企业的估值是重要环节,企业估值是决定交易价格的基础,进而决定着PE投资的成败。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

现阶段,从国内及国外实践经验来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比较多样,但是多以并购价值评估理论为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其不断开展实践及应用。总体上来看,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三种,即收益法、市场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一)收益法。所谓“收益法”,主要是利用相对合理科学的方法,对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预期收益值进行评估和预测,并对所得的估测值实施一定的折现处理,再对其累加求和,以此为根据,对企业价值进行相应判断。采用收益法,其理论依据为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二)市场法。根据市场法中相关内容,其认定在类似条件下,相似资产应该具备相类似的价值。执行市场法,其主要思路在于寻找参照企业,并设置一定的指标,将目标企业与参照企业进行详细对比,明确指标及方向,从而进一步为企业市场价值确定提供帮助。(三)资产基础法。此种方法将资产负债表作为评估的前提,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内部及外部的多种负债价值进行科学分析,并对各项资产状况进行评估,从而进一步确立评估对象本身的价值。(四)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的比较。对上述三种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进行比较,包括适用条件、优点及缺点,主要情况如下:1、资产基础法(1)适用条件:①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例如:企业管理效率,自创商誉等,对企业本身的整体价值不产生较大影响;②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相关内容,对市场价值进行反馈,例如,单项资产市场价值;(2)优点:数据容易取得,并且直观易懂。(3)缺点:①资产价值与获取成本之间的关系很难进行有效界定;②无法准确反馈出组织资本自身的价值,如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2、市场法(1)适用条件:①需要活跃的市场氛围;②市场需具有公开性,且能够在市场中寻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企业;(2)优点:数据容易取得,并且计算简单;(3)缺点:①受企业本身基本面和整个经济景气度的影响;②难以找到具有完全可比的参照企业。3、收益法(1)适用条件:①可以科学预测目标企业将来一段时间内的收益,并且正确估算收益风险;②目标企业应具备长期盈利能力;(2)优点:具有明确的理论支持,较为科学、成熟;(3)缺点:难以合理地确定未来持续经营的现金流、折现率等众多参数,计算较为复杂。在实务中,没有一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绝对优于其他方法,任何方法都有自身有优点和劣势,对于评估方法的选择不仅取决于企业本身的特性,还与市场宏观环境密切相关,即使在同一时期,对于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也有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

三、企业价值评估在私募股权投资中运用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在开展PE投资决策前,需要到市场上获取一定交易信息。为此,需在决策之前,对目标企业开展一定调查,从而获得更多有益信息。例如,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调查,可以了解目标公司以前年度的资产状况以及盈利能力等信息。企业价值的评估也是建立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的,但是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易风险,这种情况也使得交易双方往往在最短时间内做出交易决策,结束后才发现被收购企业的固有问题。(二)项目估值方式不合理,方法单一。很多PE机构企业价值估算比较粗放,例如简单地采取市盈率倍数或市净率倍数,致使估值常常严重偏离项目的实际价值。为满足投资决策的要求,评估机构选择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往往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并运用收益现值法加以验证,以最接近买卖双方出让价格作为得出的结果。虽然上述做法具有可行性,但是无法系统性的反映出企业的价值。(三)风险是难以量化。企业的信息是方方面面的,除了财务指标外,还有经营指标,而企业的信息连续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估值均有重要的影响,而有些信息的指标难以量化,所以估值风险是难以量化的,对风险的判断有时依赖PE团队的经验和直觉,这种判断会最终体现在估值上。对于同样的净利润PE的估值要比同业按股票市场的市盈率给出保守得低的保值。因而有可能低估或者高估风险。(四)对价值评估不够重视。出现价值评估被忽视的主要原因在于私募投资行业对价值评估问题认知不足,同时也与现阶段我国并购机制、所处环境存在密切联系。例如:收益法(现金流折现模型)在理论上是相对完美的,但在PE投资评估应用中存在局限,且在预测现金流量上也比较随意主观。例如,很多资产评估工作人员往往利用调整现金流及改变贴现率数值等方式,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以满足客户本身对企业价值的期许。因此PE进行投资很难完全依赖中介机构评估值决策。

四、企业价值评估在私募股权投资中问题的应对与建议

(一)构建专业项目团队。PE投资过程中,对企业价值进行合理评估,涉及到多项业务,因此需要更多专业方面知识加以应对。这种情况也导致信息时间出现不对称现象,给评估工作带来困难。在必要时还应借助相关领域的专家完成相关评估任务,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来技术风险。若评估工作受到道德风险因素的影响,评估机构应及时采用必要措施加以因应,从而将损失降至最低。(二)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任何评估方法都不是万能的,对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投资机会或者存在不确定的经营环境变化的情况下,或者未来收益具有周期性波动的企业,评估假设可信度将会受到严重考验。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性质、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外需考虑的因素,统筹考虑对PE投资企业价值的影响,尽而做出最合理的价格决策。(三)分析评估结果敏感性。在对企业价值开展评估时,多种前提及假设,均会在评估结果上加以反馈,并影响到最终的结果。为了保证评估过程中的假设选择的合理性,需对具体架设内容进行严格检验没从而最大程度消除其对结果的实际影响。一般情况下,对评估结果自身的敏感性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对假设进行验证,从而判断其是否具有合理性及科学性。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对风险问题进行量化处理,也可有效降低风险因素所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减少成本支出。(四)有针对性的运用对赌协议。在PE投资实践过程中,为了应对价值评估风险,普遍采用对赌协议。在创业型、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的案例。对赌协议为投融资双方都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使股权最络价格和公司真实的内在价值进行互动价值评估,有助于投融资双方尽可能按照相对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股权的交易。最后,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与确定,在投资活动中意义重大,其整个操作与运行蕴含较高的技术含量。对目标公司的评估过程之所以充满挑战又耐人寻味恰恰是因为完全准确的评估价是不存在的。本文对PE投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问题进行更加深入探讨,并希望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真正为PE投实务服务业起到价格发现和价值重估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先治.池国华,企业价值评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2):3.

[2]窦醒亚.王胜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务,法律出版社,2014,(3):1.

第10篇

近年来,贷款抵押作为抵御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被广泛使用,相应地,抵押物评估也日益成为资产评估的一项重要业务内容。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目前我国对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还非常落后,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基本的评估理论体系。理论的模糊不清直接导致了评估方法的局限性,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资产评估的质量。因此,充分借鉴国际上已有成果,对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在理论与方法上做出创新,不仅具有巨大的探索空间,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银行设置贷款抵押权的目的是保证银行贷款安全

作为商业银行,安全问题是发放贷款时需要首先考虑的因素。为了控制违约风险,银行普遍采用抵押的方式来保证债权的安全。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财产,通过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履约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的本质就是对债权的保证,它表现出一个显著属性,即保证抵押债权的安全。因此,抵押资产的评估以及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创建都必须统一在“保证银行贷款安全”这一目的之下。否则,抵押评估的实践就失去了方向,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创建也就是盲目的。

二、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应该是“抵押贷款价值”,而不是抵押物的“市场价值”或“清偿价值”

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给出了银行监管的最低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核心原则》进行了评估,指出了以贷款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是主要的薄弱环节。为此巴塞尔委员会成立了由美、德、日等国专家组成的特别工作小组来研究有关抵押贷款价值评估的问题。德国率先提出了“抵押贷款价值”的概念,即“考虑到资产的长期存续性、正常的和当地的市场条件、资产当前的用途和可选择适宜用途等因素,经过对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进行的谨慎评估得出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到目前为止,“抵押贷款价值”已在欧洲得到广泛应用,并完全纳入《欧洲评估准则》。而在我国“抵押贷款价值”还没有得到评估界的普遍认可,对贷款抵押物评估价值类型还停留在“市场价值”或“清算价值”层面上,本人认为这两种价值类型对于贷款抵押这一特殊行为尚有许多不妥之处。

首先,市场价值是评估基准日抵押资产在满足公开市场和资产有效使用假设的前提下,相对于整体市场而言的合理或公允价值。抵押贷款价值与市场价值相比具有三个显著特征:

1.安全性。抵押贷款价值以安全性为首要目标,这一特性是针对风险而言的。这一点对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市场价值并没有体现贷款的安全性,这显然与设立抵押的目的不相匹配。

2.保守性。这是与安全性特性相伴而生的,主要是针对抵押资产价值评估操作而言。这一特征要求资产估价师必须以谨慎的态度、保守的方式进行评估,从而使抵押贷款价值不受市场价格和租金波动的影响。市场价值仅限于评估基准日当前的抵押资产市场因素而确定,并未以价值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原则。

3.持续性。市场价值反映的是公开市场上在某一时点存在的最可能实现的价格水平。而抵押贷款是一个较长期的具有一定确定性的商业行为,抵押贷款价值就需要充分考虑当前和未来的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并对未来出售的可能性进行估计和判断。因此在抵押贷款价值评估中,市场价值和抵押价值的确定都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但抵押价值相比市场价值而言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市场价值则有可能产生较大波动。

其次,使用清算价值类型的错误也是显而易见的。

银行在设定抵押时,一般都会使用抵押率对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进行调整,以确定贷款的数额。一般来说,清算价值约为正常的市场价值的50%左右,相对于在用价值则更低,而抵押率则根据银行和抵押物种类的不同,一般取值在40—70%之间。也就是说,借款人提供市场价值100万元的抵押物,只能贷到多则35万元少则20万元的贷款。因此,清算价值不适合用作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科学评估抵押资产价值,为贷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11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收益法

一、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一个企业的价值是该企业所有的投资人所拥有的对于企业资产索取权价值的总和。企业价值评估是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广泛应用于企业改制、公司上市、企业并购等商业领域,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2012年7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四章评估方法第22条中明确提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市场法

该方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其理论依据就是替代原则。

2.收益法

该方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折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要点有:一是企业价值由客观的预期收益决定,而不是由现实的损益决定。二是企业的价值通常是企业的权益人对企业预期收益的要求,企业的未来收益反映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所采用的折现率,反映了企业投资者对企业未来风险程度的认识。可见,收益法在运用必须合理取得企业的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获利持续时间3个数据。

3.成本法

该方法是将构成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各项资产的评估值汇总确定企业资产价值的方法。正常情况下,运用成本法时应同时运用收益法进行验证。

二、企业价值评估在具体运用时的局限

1.市场法的应用首先必须在市场上寻找被评估企业类似的企业的交易实例,即使找到类似企业,找到与被评估企业产权交易可比较的交易实例也比较困难。

2.收益法应用的主要困难有企业收益范围的确定、收益指标的选择、未来收益的预测以及折现率的估测,以上四点在量化的过程中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空间,从而影响企业价值的测评。

3.成本法在应用中只是从投入角度计量,而没有考虑到企业的运行效率,所以同类型企业只要原始投资相同,其评估价值趋同。

三、改进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及思考

1. EVA(Economic value Added)即经济增加值评估法,是国外比较流行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其具体计算是税后净利润与投资成本的差,该值为正反映了企业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为负则表明企业没有满足投资者最基本的收回投资成本的需求。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基于对EVA的预测。该方法是对企业收益法的一种有益补充或者替代,将收益法中的净利润和现金流指标,替换成EVA指标,对投资者而言,更具有帮助其进行决策的价值和意义。

2.成本法的改进。成本法操作简单,数据容易获得,在现实评估工作中得到了普遍应用,但是成本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其所评估的企业价值往往低于市场价值,没有测评出企业资产经营1+1>2的运营效率溢价,尤其是对商誉的忽略,故可对成本法做以下改进,即企业整体价值=∑单项资产价值-企业负债现值+商誉+资产运营溢价。该新方法实施得最大难点是商誉价值如何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中,商誉不单独列示,只有在企业兼并购买过程中,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注册会计师才确认为商誉,但这也是在企业兼并和购买以后,而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往往是在兼并购买之前提供价值参考,所以借用会计核算方法确认商誉显然是不可行的。笔者建议,可以借用品牌价值来替代商誉,虽然二者不同,但是商誉的很大部分的构成来源于品牌价值,借助品牌价值的来估算或替代商誉是具有合理依据的。

3.结合企业生命周期选择具体的评估方法。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发展的特点及价值也完全不同,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价值无疑要远高于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价值。初创期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确,历史财务数据极少,可能尚处于亏损阶段,无法产生利润,则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比较适合。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发展前景逐渐明晰,可以产生可观的利润及现金流,历史财务数据较多,收益法比较适合。衰退期的企业,同行业并购出售等商业行为较为频繁,故相对较容易获取可参照企业交易数据,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王炜,陈强,杨宠怀.试论EVA估价法[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2]武勇,刘曼琴.并购过程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5.

[3]李海舰,冯丽.企业价值来源及其理论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4.

第12篇

关键词:专利;价值评估;风险

一、专利的特点与价值评估方法

(一)专利的特点

《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除此之外,专利还具有时效性、地域性和排他性。专利权只在保护期限内被保护,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都是自申请日起计算,这就是专利的时效性。需注意的是,即便是授权后的专利技术,如果由于没有缴纳专利年费而专利权中止,也会成为公共技术免费地提供给公众。专利权只能在被授予专利权的国家或者地区被保护,假设一项技术只在美国申请了专利,却并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那么它在中国是不能够受专利保护的,这就是专利保护的地域性。《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还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是专利的排他性。

(二)传统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对专利价值的评估主要采用三种方法:成本法重置法、市场评估法和收益现值法。

成本重置法是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再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即按照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评估重新开发或者购买类似专利技术所需要的投入成本,从而确定被评估的专利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评估法是通过使被评估的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作比较,找到相同和差异之处,并将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市场评估法有两个前提:一是存在一个相对规范的技术市场,且存在与被评估专利相类似的商品作为市场参照物;二是市场参照物的相关数据、参数可以合法取得和利用。

收益现值法是指使资产未来收益转换成资产现值,将其现在的价值作为待评估资产的重估的价值。收益现值法的基本理论公式可以表述为:资产的重估价值=该资产预期各年收益折成现值之和。专利权未来收益的确定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直接采用超额收益确定,即预测并分离出专利权未来产生的净收益;二是采用分成率法确定,分成率法是按照接受专利技术放的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专利收益的一种方法。

二、影响专利价值的几个重要指标

一是专利的技术创新程度。专利的技术创新程度是指与专利的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的区别程度,即专利审查过程中的创造性,一般而言,授权发明专利的技术创新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与此同时,还需要特别关注专利技术和行业的关系,专利技术是否促进了行业的发展速度。

二是权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通过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权利的保护范围是影响专利价值的重要因素,如果一项专利的保护范围过窄而使得竞争对手很容易开发新的替代技术,专利的价值将受到很大影响。

三是专利在专利族中的地位。首先需要判断该专利为核心专利还是专利,如果是核心专利,其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如何,和其他核心专利的关系如何,如果是专利,其是否与多个核心专利相关。通常,企业之间需要互相进行交叉许可,获取交叉许可的筹码能力和专利价值是成正比的。

四是专利的寿命。专利的寿命包括专利的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一般来讲,法定寿命越长的专利价值越高,而专利的经济寿命才是专利寿命对专利价值的主要影响指标,如果已出现新的替代技术优于专利技术,则即使法定寿命很长,专利的价值也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五是专利的稳定性。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是初步审查制,而即使是发明专利,因为检索的范围有限,也存在权利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在进行专利价值评估的时候,专利的稳定性也是影响专利价值的重要因素。

六是专利的现有状态。专利的现有状态包括产权状态和法律地位稳定程度。比如有没有权属纠纷,有没有许可、质押等,有没有历史诉讼,是否存在无效程序等等。专利的产权状态明细,法律地位稳定可以提高专利的价值。

总之,影响专利价值的指标非常多,不同的专利每一个指标的影响因子也是不同的,对专利价值的评估一方面需要了解会计上的评估方法,更重要的是需要分析技术的发展趋势。

三、影响专利价值评估的风险因素

(一)专利诉讼、无效风险和维权风诉讼

在专利诉讼方面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专利权的不稳定性或专利的可质疑性。所以与专利无效或者诉讼相关的风险一定会影响专利的价值。如果已经存在诉讼或者无效的情形,并且专利权人获得胜诉或者支持,那么这一风险的影响会相对降低。

(二)技术风险

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并不意味着专利技术已经拥有可市场化的机会或者已经为成熟的技术。所以在专利评估过程中,专利技术本身也存在着风险。如果专利仅仅是在实验室阶段,对企业而言,进一步的实验是不可避免的。实验就会意味着存在失败的可能性,及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及资金的投入。而实验失败必然带来技术风险。

(三)专利许可双方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风险

影响专利价值的因素还包括许可双方的信用情况。尤其是当被许可人对专利实施负有勤勉义务,即被许可人不能因付费方式等影响,却不积极地实施专利,逃避对专利权人支付相应的专利许可费的情况。被许可人是否真正愿意参与到谈判中也是专利资产价值评估要考虑的一个风险因素。

[参考文献]

[1]吴小林.专利价值评估的相关法律问题[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23-26.

[2]李清海,刘洋,吴泗宗,许晓冰.专利价值评价指标概述及层次分析[J].科学学研究,2007,25(2):28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