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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评审

时间:2023-06-05 10:30: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师评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师评审

第1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已经从学校毕业三年,来启源工作也已经三年了,在启源工作的三年里既有收获的踏实和欢欣,也有因不足带来的遗憾和愧疚。

启源公司是一个以生产变压器装备为主的一个研发型企业,它是国内著名的变压器装备制造企业,是目前亚洲最大的电工装备制造企业。生产部的工作是繁重和艰巨的,因为它肩负着公司所有设备的装配和现场安装调试任务。我在车间领导和师傅的指导下,较好的融入了这种紧张和严谨的工作氛围中,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各项工作,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自信。过去的三年,我参与了较多的产品装备和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工作,从中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对动机装设备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而且培养了我作为机械工程师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同时,我认真工作,坚持自学,提高了理论水平。具体总结如下:

一、XX年年的工作成绩(以时间为序)

我是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XX年毕业于陕西工业职业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程专业作为新员工。首先,参加公司的培训工作。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了解了自己在公司岗位工作的基本工作和任务。作为一名新员工,同时,我也积极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其它培训,学到了许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和理念。正式进入工作岗位后,起初,感到一切都很茫然,我虽然是学机械专业的,。在学校只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实践的机会很少,车间是我学习和实践的好地方。到车间后发现以前在学校学的理论知识太肤浅,工作起来非常困难,在工地我就向工人师傅虚心的请教,有不明白的地方我就问。对这些设备图纸看起来都是很忙然,只有走上工作岗位后,才知道自己的学识很肤浅,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所以,我就虚心向师傅请教,多问,多看图纸,立足于岗位工作,从基本做起不怕不会,就怕不学,不问。在见习期间,由于我勤奋好学,加上师傅的指导有方,很快,就对公司的设备有了基本的了解。见习期,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师傅装配,到库房领零部件,同时,也是对零部件有一个认识,在装配中,知道它在整个设备中所起的作用。在装配工作中,只能做一些基本的工作,攻丝,钻孔之类的。虽然这些工作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它也是做一个装配工作应有的基本功夫。所以,我对这些小的工作,做的也是特别仔细,做不好的话就要别人来返工,同时也是浪费别人的工作时间。

在工作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的机械制图能力不是很好,我结合工作的需要和我个人的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autocad制图方面的有关知识。使得自己在机械制图方面的基本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给我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实习,使我在机械知识和工作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2010的工作成绩

经过一年多工作的锤炼,我已经完成了从学校到社会的完全转变,已抛弃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随着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我开始考虑如何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从来都是积极的,从来都是不甘落后的,我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好每一件事情,一定要全力以赴。通过这一年的摸打滚怕,我深刻认识到:细心、严谨是所应具备的素质,而融会贯通、触类旁通和不断创新是平庸或优秀的关键因素。

由于我们的见习工作结束后,就是正式参与设备的装配了。也就是要独立的去工作了,师傅只是起指导的作用,关键在于自己。由于我在实习期间的好学和认真的工作态度,练就了很好的基本工,所以工作起来就很顺利,识图能力也很不错,很快就适应了独立装配的这份工作,而且也多次受到领导的好评。由于我在实习期见,一直在箔绕机小组,所以,独立工作后,也就是跟着师傅们一起继续装配箔绕机。由于箔绕机是一个液压元件比较多的设备,它主要靠液压驱动来完成工作。所以,它就有很多液压阀和油管。由于液压是一个比较麻烦,也是一个比较难搞懂的问题,刚开始,老是搞不清每一个液压阀的原理和它所控制的部件,不是装反就就是把进油与回油弄反,后来在师傅的耐心的讲解和指导下,慢慢的掌握了它的窍门,加上平时多和设计人员沟通,这些问题也就慢慢的随之解决,现在觉的它也没有什么难的,只是,没有掌握窍门而已。还有就是,箔绕机有一个众所周知的难题,那就是硬路油管的弯制。由于以前采用胶管连接,时间长了,就容易出现老化现象,漏油现象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采用无缝钢管连接。由于胶管软可以任意布置,可是硬管就不行了。硬管必须在连接前采用气焊加热后,将它弯制成各种不同的角度,难就难在角度的控制上,大了或小了都不行的。弯制成型的油管既要外观漂亮美观,还要保证焊接的地方无砂眼,不漏油,这就凭的是一个经验了。由于,我刚开始,没有什么经验,对管子的角度控制不好,不是大了就是小了。弯制出来的管子老是装不到位,或者就是长了,短了,在设备上无法布置,很多管子都报废了,在这时候,我就及时向师傅请教,多学习他们在弯制油管时的一些方法,看他们弯制时是如何控制角度的,我再自己结合师傅们讲的,以及参照他们的方法,先弯制一些角度简单的,在其中慢慢的摸索经验,熟能生巧,终于在我的刻苦努力下,攻克了这个难关。【1】

三、2010年的工作成绩

经过两年的装配工作,平时在实践中的积累,以及从师傅身上学到的东西,多多少少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由于公司是生产设备,我们生产部的工作不光是装配,更重要的设备的调试工作。调试工作经验是最重要的。从XX年开始,我就慢慢接触设备的调试工作,当然刚开始,还是跟着师傅一起调试。调试就是在设备装配工作完成后,通电,检查设备的各部分传动是否正常,并对设备进行空运转,检查,排除一切异常情况,并完成设备的合格出场,给现场安装调试工作提供更好的便利条件。

由于在平时的装配工作中注意积累工作经验,知道每一部分的控制元件,每一部分的运转情况。所以,学起来并不是很难,由于很多零部件都是外协加工的所以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调试时,稍不细心,就很难发现问题的所在,哪一个部分不能正常运转,或是没有动作,或是着是动作不灵活,就会走很多的弯路,找不到问题的所在,不能及时处理问题。平时我跟着师傅慢慢的学,看着他们怎样去做,遇到每一个问题,怎样处理,把每一个问题都细心的记下来,等自己独立调试的时候,遇到同样的问题就容易解决。

第2篇

关键词:器材评审委员会(mrb)

一、适航管理规章对民用航空器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物料控制要求简介

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的对有关不合格产品处理处理的要求如下:

民用航空产品的制造 企业 建立生产检验系统时,应当建立由检验、设计和其他技术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器材评审委员会及器材评审程序,包括记录评审委员会决定和处理拒收件的程序;器材评审委员会活动的完整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民用航空产品的制造企业的生产检验系统应当具备至少能够确定下述要求的手段和方法:

a 拒收的器材和零部件应当隔离并作上标记,以防被误装到制成民用航空产品上;

b.不符合设计资料或规范而被拒收的器材和零部件,应当经过器材评审委员会处理。委员会认为尚可使用的上述器材和零部件,如需补加工或者返修,应当重新检验并作上相应的标记;委员会认为不能使用的器材和零部件应当打上标记并作处置,以确保不会被误装到制成民用航空产品上。

二、哈尔滨安博威的器材评审委员会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控制程序

哈尔滨安博威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安博威)成立于2003年初,是由当时的中航二集团、哈航集团与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主要生产erj-145系列飞机。根据生产民用航空器的生产过程中,适航当局对生产许可证(pc)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其内部的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

哈尔滨安博威的内部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工作的流程控制;二、不同工作人员责任与授权说明;三、隔离库物料控制流程。

(一)工作的流程控制

完善的工作流程,确保对不合格物料,进行标识、存管、隔离、处理和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及返回客户。工作流程见图1。

第一步:检查发现产品的不符合性。

任何员工都可以对产品的符合性提出怀疑,怀疑或发现产品的不符合性就要汇报,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确认产品的不符合性。确定不符合性的物料,由检验人员收集物料的不符合信息,填写不一致性报告(ncr),同时检验人员对不合格物料进行隔离或贴上隔离标识,防止不合格的物料被使用。

发现产品的不符合性的工作,即不合格物料不只是检验人员的责任,是全员的责任,而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主要是由操作者发现问题。

第二步:器材评审委员会对不一致性报告(ncr)分析。

器材评审委员会是项目工程师、制造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采购员、材料工程师及检验代表共同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对不合格物料分析、处理。按照检验人员汇报的不一致性报告,质量工程师首先确定不一致性报告的文实相符性,然后委员会根据不合格物料的实际状态,对物料的不一致性进行技术分析。通过器材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分析,给出不合格物料的处理部署。

对于超出哈尔滨安博威器材评审委员会能处理授权范围的不一致性报告,须汇报到巴西embraer公司的器材评审委员会,由巴西embraer的器材评审委员会的专业项目工程师代表给出具体处理部署,然后由哈尔滨安博威器材评审委员会执行。

第三步:器材评审委员处理部署的执行。

器材评审委员会给出处理部署后,由制造工程师根据器材评审委员会给出的结论编制具体的执行的生产指令。生产操作者只能根据生产指令对不合格物料进行补加工,同时由检验人员对补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查,把检查的结果如实汇报在不一致性报告内。

第四步:产品不一致性处理的分析。

器材评审委员会对不合格物料的处理结果进行分析,确定不合格物料经过补加工后是否可以接受。如果补加工的结果不被接受,则需从新分析给出下一步部署;如果补加工的结果可以被接受,由质量工程师负责对物料及报告的下一步处理。

第五步:质量工程师分析不一致性报告。

质量工程师仔细分析由检验人员汇报的结果不一致性报告,根据不合格物料处理的流程对不一致性报告进行分类,确定影响飞行的主要性能、重量、互换性等为主要不符合性。对主要不一致性报告的内容应汇报适航管理当局,并发出拒收让步报告由适航管理当局和使用客户确认。对于其它的不是主要不符合性的报告定义为次要的不符合性。

对所有的不一致性报告,都要分析它对飞机的外观是否有影响,如果有影响,必须准备信息报告(informative report)给客户,提供所有有关外观视觉影响的相关报告。

在确认完成上述信息后,质量工程师要对与不一致性报告有关的物料给出明确的处理指示,物料隔离管理人员按着指令完成对物料的处理。

第六步:质量工程师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分析及闭环不一致性报告。

在完成不一致性报告分析和物料处理后,质量工程师需要根据经验、统计数据、问题的严重性等确定是否要采取纠正措施。确认纠正措施的必要性后,不一致性报告由质量工程师闭环。

(二)不同工作人员责任与授权说明

根据建立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明确地定义了不同部门、人员处理不合格物料的不同权限。

首先, 对于哈尔滨安博威 mrb授权范围是:通过补加工可以消除产品不符合性的产品;按照mrb 的程序,授权使用,发放,或让步接受的不合格物料。超出哈尔滨安博威 mrb授权范围部分,应递交巴西embraer处理批准。

其次,对于哈尔滨安博威 mrb内部人员的授权是:项目工程师负责对其专业内容给出处理部署意见;制造工程师负责实施工艺的制定、指导;质量工程师进行处理过程、不合格物料的质量控制,不一致性报告分析控制;材料工程师对物料的性能影响分析;检验代表根据各种生产指令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保证文实相符,保障不合格的物料交给隔离控制人员;隔离控制人员保障隔离的物料不能非预期使用。

(三)隔离库物料控制流程

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确保对不符合产品状态要求的物料进行标识、存档、隔离、处理和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及返回客户。对所有发现不一致性的物料都粘贴有明显标识的黄色标签,声明产品存在问题,并且要交给隔离库。所有带有此标识的物料,必须由隔离控制人员控制、保管,物料移出隔离库时,必须有质量工程师的授权,其他人员授权无效。

报废物料放置在报废隔离区域之前,物料的报废处理必须是毁坏的,防止它被应用到航空 工业 上,哈尔滨安博威的控制体系目的是证明报废处理结论是彻底的执行,以确保不会被误装到制成民用航空器上。

不合格物料处理流程见图2。

哈尔滨安博威 mrb通过使用erp系统的质量通知模块对所有的不合格物料报告进行处理。通过 电子 文件,记录所有处理过程及处理部署,通过电子系统签名,确定授权人员的权限,所有质量通知(即不一致性报告)的电子文件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每天,每周,每月的双备份。确保有效的文件永久保存,满足器材评审委员会活动的完整记录,至少保存五年的要求。

三、期望的结果

哈尔滨安博威生产的飞机是巴西安博威研发出的erj-145, 他的飞机生产质量控制体系是按照巴西安博威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的,哈尔滨安博威的飞机生产许可证(pc)属于巴西安博威生产许可证的延伸,因此,哈尔滨安博威的质量控制体系直接反映了巴西安博威的质量控制体系。

通过哈尔滨安博威的器材评审委员会质量管理控制程序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对我国飞机制造 企业 的mrb工作的开展,为我国的航空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持续改进,起到一个借鉴作用。

参考 文献 :

第3篇

在项目管理中建立争议评审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土建工程施工中,尤其是大坝、水资源管理等工程中运用较为广泛。争议评审是通过组建争议评审团这种非官方的组织形式来实现的,旨在通过此形式使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索赔和争议能得到及时、公正地解决。“争议评审团”(“DisputeReviewBoard”),简论文称为“DRB”,距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从国际的项目管理,尤其是从我国的项目管理来看,在项目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建立争议评审制度,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索赔现象频繁并日趋严重

索赔虽然在国内外的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但近年来索赔现象更加频繁并日趋严重。承包商为了维护或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以各种理由或借口向业主提出索赔。如果业主能把索赔费用控制在合同总价的30%以内,这就足以说明项目的管理工作是十分有效的。

2.仅仅依靠工程师已经难以解决项目中的有关索赔和争议如果业论文主和承包商发生争议,双方对监理单位(在菲迪克“FIDIC”条款中称为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的决定均不能接受时,则工程师的决定对双方无最终约束力。

3.承包商怀疑工程师的公正性按FIDIC条款的规定,工程师都是由业主聘请的,即使工程师作出的决定是公正的,但承包商也可能认为缺乏公正性。

4.国际仲裁的时间太长且费用太高

按国际惯例,若业主或承包商对工程师的决定不满意时,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国际经济法庭仲裁。但是,向国际经济法庭申请仲裁存在两个问论文由整理提供

idi-font-size:12.0pt;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论文题,一是时间太长,一项争议仲裁往往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二是耗费巨大,胜负难卜,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经验表明,即使最后仲裁结果是公正合理的,但时过境迁,对争议双方都无济于事了。

鉴于上述情况,业主和承包商都希望在将索赔和争议提交国际经济法庭仲裁前,能寻找一种更为有效的,在项目的施工现场能够更快地、客观地、公正地解决办法。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项目合同实施中便产生了一种新的解决索赔和争议的组织形式,即争议评审团(DRB)。

目前,DRB在美国、英国、法国、南非、印度论文和孟加拉等国家得到了广泛的采用。1992年底,我国的二滩水电站项目的管理也采用了DRB,这是我国内陆世界银行项目第一次引进DRB(香港已广泛采用)。二滩项目采用DRB来解决合同双方的争议所取得的成效,得了世界银行的好评。随后,我国的小浪底等项目中也采用了DRB。世界银行二滩工程考察代表团在对二滩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将DRB这种形式写入了世界银行导则,向全世界,特别是第三世界推广运用。同时,1995年,世界银行将DRB纳入了世界银行的招标文件范本,建议世界银行贷款额度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采用DRB。1995年9月,FIDIC将一个类似DRB的解决争议机制纳入了FIDIC的“黄皮书”,并在1996年的“红皮书”(合同一般条件)修订草稿采用了DRB。DRB在全世界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二、我国项目管理建立争议评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实践证明,在项目管理中采用DRB来解href="/eWebEditor_new/">,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DRB的建议和决定,那么DRB的所有记录和建论文议将是随后任何正式裁决和诉讼中可采纳的证据。这也反过来使双方更为慎重地对待DRB的建议和决定,从而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团结合作。

3.有利于降低调解的费用和节省时间

DRB处理索赔和争议的程序简单易行,双方所花费用比通过国际仲裁解决或法律诉讼解决要少得多,而且不会干扰项目的管理和整个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避免了仲裁争议论文久拖不决,或凡遇争议就提交国际仲裁机构仲裁,造成双方既花时又花钱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双方的费用和节省时间,从而保证项目的按期完成。

4.有利于我国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

我国加入WTO以后,项目管理也必须与国际接轨,即按照FIDIC条款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如果在项目管理中推广和应用DRB,不但对于我国今后搞好项目论文的建设,解决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索赔和争议有值得借鉴的作用,而且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国的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

三、争议评审团的产生与形成

1.争议评审团(DRB)成员的素质评价和任职条件

(1)争议评审团(DRB)成员的素质评价

DRB虽然是一个非官方机构,但却是高于“工程师”,仅低于国际仲裁机构的一个独立的有声望的中立机构,它的工作将贯穿于全部工程的建设工期。DRB工作状况如何,必将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管理工作。因此,作为DRB的成员,不但要具有较高的素质、丰富的经验和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名望外,还应当从学历、工作经验、知识面、独自处理仲裁和争议经验、国际工作经验、熟悉FIDIC或类似合同的程度、中国或亚洲工作经验和工程施工经验等方面进行资格预审和综合素质的结构性评价。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挑选DRB成员。对要担任DRB论文由整理提供

scii-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NewRoman''''">论文性”,即对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发生的索赔和争议的建议,以调解人的身份,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如何解决索赔和争议的建议。对于DRB提出的建议,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表面看起来DRB的作用似乎不大,但实际上,经验表明,DRB提出的意见容易被双方接受。DRB的这一特点,决定了DRB在解决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索赔和争议的独特作用。因此,在我国的项目管理中应当大力推广DRB,从而提高我国项目的管理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胡小平,解洪主编.二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M].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

第4篇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35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建工城建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在企业从事建工城建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照原市人事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10〕69号)执行。

(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建工城建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编外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建工城建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的2条及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完成者;或获省厅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市级以上奖项(“甬江杯”、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市标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县级两项工程质量奖、标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建设系统)专业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指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不含年度考核优秀)。

(3)主持本单位相关业务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长期(指满10年以上)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并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如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等。

(4)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甬人专〔2010〕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按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72学时(含公共课和专业课)。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要求

凡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面试。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备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三)《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五)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六)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八)破格申报和特殊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特殊)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特殊)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九)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第5篇

关键词 :质量评审板 变化点 标准化

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往往是因(人、机、料、法、环)等因素上出现的变化未及时得到有效识别、监控造成。为对制造过程的缺陷及变化点进行记录、控制、统计、分析,达到防止缺陷产生的目的,按照GMS全球制造质量系统的要求,在公司的生产制造区域设立质量评审板。主要展示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质量评审、二是变化点跟踪,将特殊原因的缺陷发生及现场变化点进行目视管理。

1、编制《质量评审管理程序》

首先根据GMS全球制造质量系统的要求,对现场需进行监控的关键问题进行识别,编制现场评审需使用的表格,明确各职能部门对质量评审板的维护职责,及质量评审板中各表格的相互对应关系(图1)。

2、制造部门根据操作指导中的要求对评审板相关内容进行维护

在质量评审板维护过程中各层面人员对其进行跟踪、支持;如:发生缺陷时,由生产归纳缺陷类型,汇总缺陷信息填入表格;当缺陷数达到报警值时,按照问题上升流程进行逐级上报, 填写所采取的遏制措施和断点信息;由生产工段长负责召集工艺工程师、供应商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设备维修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图2)。

3、编制《变化点管理规定》

变化点管理过程中,对变化点类型及等级进行确认,明确管理的牵头部门,做到责任明确,避免灰色地带,将变化点操作指导书张贴到现场指导现场操作,保证变化点的识别/实施/控制/验证/追溯的规范运作,杜绝现场操作的草率性/随意性(图3)。

为使现场的目视管理工作标准化,进行如下工作:

> 制作变化点样张,产生变化点工位张贴变化点样张,实行目视管理。红色的变化点样张非常醒目,时时提醒各级人员共同关注变化点。

> 现场及支持部门对目视管理理解良莠不齐,存在现场问题漏记录或后期跟踪不到位现象。针对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帮助现场推进目视化管理,在分层审核中加入审核项目进行跟踪审核,不断进行检查、指正。保证现场目视管理落到实处(图4)。

第6篇

根据市职称办工作部署,拟定于2012年9月召开我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底在职在岗、符合省职称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省职称办统一下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用16K纸打印。

2、2011年环境保护专业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份(表一)、(破格人员写明破格条款)用A3纸打印。

3、徐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表二)。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报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的)。

5、任助工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三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四是主要的论文、论著等;五是申报何种技术资格及申报理由)。

6、有关学历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

7、任现职以来的公开发表作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著作2篇(仅凭录用通知书不认可)。

8、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9、按资格条款中的能力、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

10、申报专业(环境科研、监测、工程、管理)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

11、凡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按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严格掌握,写出破格依据(注明破格条件的第几条、第几项)并提供晋升材料(在任职期间必须有1次考核为“优秀”)。

12、近期两寸照片一张。

13、计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为2011年12月底。

14、报送材料的1、2、3项不用装订,其它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请贴好“徐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表三)。

四、其它事项及要求

1、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同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聘书及其它各类证书和业绩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查。

2、如果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技术资格评审。

3、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一律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和答辩。面试、答辨未通过人员应视为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当年不提交中评委会评审。

4、所学专业如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参加由相应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划定的选学科目(申报中级的,任选两门科目)的自学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选学科目及考试课程为: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分析与监测、环境质量评价、工程制图、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化学、环保设备设计、环境法学。

5、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300元/人,其中工程师评审费200元/人、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人,费用请交到市环保局财务审计处。材料接收之后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7篇

关键词:淮南矿业;“五小”竞赛;探析

中图分类号: C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4-4-2

1 基本概况

2002-2015年,全集团公司累计上报“五小”成果15691项,参与评审的11179项,在集团公司获奖的2338项(其中,一等奖214项;二等奖670项;三等奖1453项)。有42638人次,参与“五小”竞赛活动,7346人次受到集团公司表彰奖励,221人被授予集团公司“青年带头人”称号;成功申报国家专利产品1134项,其中发明专利产品405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729项。在集团公司13年大发展,也是“五小”竞赛活动贴近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发展最迅速、取得成果参与人数最多、影响力最深远的井喷期。参与单位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从2002年17家递增到2015年25家,数量从2002年的269项递增至2015年1042项;成果来源、种类趋于多元化,呈现百家争鸣的良好态势,从2002年单一的矿井到2015年的矿井、电力、选煤、房地产等主产业与新产业并存,从2002年单一的煤矿安全生产成果到2015年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企业管理、选煤管理、社会和谐等创新成果。这些成果都是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尽心尽力、心系企业、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的结果,体现了“人人都是管理者”的企业主人翁精神,很多成果在安全生产、瓦斯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据估算,13年来累计为集团公司创造经济价值超过30亿元。

2 主要做法

2.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规范活动程序

①从集团公司层面上来讲。

由仅作为团委的一个单项活动上升到集团公司重要工作之一, 2011年上升到经理层工作报告。从原来开会口头通知到下发指导性文件,并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6月修改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成立由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总工程师亲自抓活动落实;从以单一精神激励到精神与物质双奖励,标准特等奖高达10000元,最低的三等奖1000元;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数据真实,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归档要求,包括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有关设计图表、安全与经济效益分析、维修及操作性等。必须经单位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凡是未签字确认的一律退回,实现三级(基层科区、矿处级、集团公司)评审。

②基层层面来讲。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逐步健全。各单位均成立以单位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为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活动领导小组。

二是评审、申报程序进一步规范。改变各单位每季度、半年、年度评审等各自不同周期,统一为一季度一申报;申报材料、表格等格式由原来的杂乱无章逐一规范制式表格和材料格式;申报程序进步规范,如勘探工程处规定,凡推荐上报的“五小”成果,一律由基层工区技术副区长、技术主管把关,报矿处团委汇总整理,由生产技术部门初审。再由总工程师牵头逐项评审,对质量不高、不具备应用推广条件的坚决不予以申报。

三是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如顾北矿实行总工程师例会通报制度,分别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总工程师例会上通报上季度各专业组“五小”成果完成情况。安装分公司加强垂直监管责任,把“五小”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分管、副总以及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机关职能科室领导和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内,对专业口、基层单位、机关有关安全技术职能科室活动开展不力的,追究责任,并给予年度内“五小”活动开展无成效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领导、技术人员相应经济罚款。

2.2 加码成果收益,强化宣传引导,紧盯基层一线

①上下两级单位,不断加码获奖成果奖励标准。

从集团来讲,奖励力度加大,如《青工“五小”竞赛活动管理办法》(集政〔2010〕128号文)明确:每年对获奖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一次奖励,特等级奖励10000元,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五小”带头人奖励3000元,优秀组织单位奖励10000元。未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但具有专科相关专业学历,且在管技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自主创新成果奖或获得集团公司青年“五小”带头人称号的,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资格。基层单位也是如此。如谢桥矿、顾桥矿、潘三矿、电力公司、选煤分公司等单位给予优秀“五小”活动参与者、带头人给予500-5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潘一矿、顾北矿给予每项1-3万元奖励,张集矿特等奖奖励高达10万元。

②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加大选树先进典型力度,形成浓厚氛围。

上下两级充分利用表彰会、网络、电视、报纸等对“五小”竞赛活动进行泛深入宣传,深挖典型的人与事,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激发了广大员工提合理化建议的热情,激发了广大员工善于动脑、勤于动脑、不断创新的激情。如谢桥矿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一次“青年知识分子座谈会”, 选取部分“五小”带头人代表发言,传授好经验,好做法。

③始终紧盯基层一线,突出大学生和一线能工巧匠。

创新的目的在发展,发展靠的是活力,而活力的源泉则在基层。“五小”活动的开展始终盯基层一线,尤其是2002年以来大学生和经验丰富的熟练工。各单位纷纷结合实际,采取了有效形式,如潘二矿成立抽排区、机电工区、西风井工区、通风区4个“五小”竞赛兴趣小组,采取年初定、季度促、年终报的方式进行重点攻关。

2.3 重点明确,广泛征集,纠偏认识,有序延伸

首先,明确申报范围及重点,夯实内涵基础。如新修订管理办法明确申报范围除运用先进技术、特殊工艺、精巧设计填补集团公司在该项目上空白的成果;改进生产工艺,改进劳动工具,提高设备性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及节能降耗的成果;优化系统设计,增强安全系数的成果;促进技术更新换代及开发新工艺的成果;将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安全效益的其他成果作为有效扩展。

其次,纠偏认识,拓展外延。打破专业界限,纠偏“五小”仅是技术小改小革的片面认识,经营、管理、政工等专业等都可参加。如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生产矿井下专业化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建设的通知》(集人资〔2011〕146号)规定,教师自行开发的培训教材或教案、课件,被集团公司推广使用的,可参加技术创新成果、“五小”成果评选等,由原来单一的技术革新不断延伸、拓展到现在经营、管理等。倡导哪怕只是一条小小的管理建议都可以,在青工中培养自觉、自主的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的良好氛围。

2.4 创新推广,推广创新,着重推进成果应用最大化

创新的要义在于应用,不具备推广的成果是没有生命力的。从调研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获奖“五小”成果在推广应用上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集团来讲,不断缩短评审会周期,在过程中实施,规定每季度对各单位申报的“五小”竞赛成果逐项进行评审,初评出具备推广应用的项目,经总工程师审定具备推广条件的,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矿区进行及时推广。

从基层单位来看,不断创新推广形式,多措并举,见缝插针。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尽最大力量推广应用新成果。

如张集矿开展为“五小”找婆家,潘二矿、勘探工程处、谢桥矿、丁集矿等单位每季度召开“五小”成果评审推介会,顾北、丁集把历年获奖“五小”成果印刷成册进行推广等。促成多项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2.5 严格质量,重视培养,成果与成才有效集成

13年磨砺,品质递增。13年来一大批优秀“五小”成果在矿区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每年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达5000多万元,淮南矿业也是近13年未发生过瓦斯重大事故为数不多的企业之一,在瓦斯治理、利用,薄煤层开采,环境修复等都走在行业前列,甚至很多标准上升到行业标准,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科技创新,离不开“五小”竞赛活动。

如谢桥矿综采一队的《采煤机液压油冷却系统》、张集矿的《半自动皮带切割机》、潘三矿的《尾悬挂装置的改进及应用》、矿业公司的《负荷电缆自动移位装置》、潘二矿的《煤巷锚网及U型棚支护可移式激光架》、顾北矿的《提升斜井挡车装置安全联锁设计》等近1500多项优秀“五小”成果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有的也已被同行业应用,受到一致好评。

13年坚持,人才成长。“五小”竞赛活动作为青工发挥自身智力优势、增强创新能力、成长为企业技术骨干的重要途径。培养了一批如陈军(集团公司十佳青年,淮南市青年五四奖章等)、杜雷(“十佳青年”、地质勘探工程处技术创新先进个人)、朱亮(集团公司授予第一轮大发展“功臣”,技术拔尖人才,安徽青年五四奖章)、高艳忠、武斌、何礼品、陈斌优秀青年才俊。

3 问题及建议

3.1 “五小”竞赛活动氛围还不够浓厚

虽经历多年培育,但氛围仍不是很浓,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需从增强创新意识入手,营造浓厚的创新范围。重点从消除两个误区:

一是认为“五小”竞赛活动是各级团组织的事,没有形成各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机制;

二是认为“五小”竞赛活动高深知识,是工程技术人员的事,望尘莫及与自己无关,从“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的理念氛围等出发,见缝插针,积极发动各级部门和人员,通过会议、活动不断加强宣讲,同时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表彰等树榜样,做表率,引导青年。

3.2 单位之间、专业之间发展不平衡

如张集矿、谢桥矿、潘一矿等单位活动开展规范、起步早、效果较好,电力公司、地产公司、物流公司等活动起步晚、相对较弱,需迎头赶上。采煤、机电运输、一通三防专业“五小”成果多,掘进、开拓、修护、经营管理专业相对较弱;主体矿井专业开展较好,新产业相对较弱。采取小型活动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先进带后进,加快步伐;督促新产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强推,稳步提升。

3.3 存在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现象

随着集团公司加大“五小”竞赛活动的奖惩、通报力度,一些单位为取得较好成绩,只追求申报数量,不对成果质量进行严格评审、把关,造成历年重复申报、语句不通、叙述不明现象时常发生,甚至未经过实践检验、纯理论性成果也进行申报,不仅给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带来重复无用评审,重要的是起不到指导安全生产作用,造成巨大浪费。

第8篇

2013年,投资评审中心在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投资评审中心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效化,不断拓宽评审思路,完善评审机制,全力服务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在各项目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自律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部门协作配合更加密切,中心人员团结一致,顺利完成了工作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职能作用。现就2013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宣传,牢固树立反腐倡廉的思想

评审中心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评审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地为中心工作服务。

(一)强化对中心职工的业务学习教育。评审中心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培训,请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讲课,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的问答,解决了评审中的疑点和难点;二是派评审中心骨干参加全省评审业务培训班,及时更新评审业务知识;三是评审中心为了拓宽业务知识,中心要求评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业务学习,同时评审中心内部传帮带,老同志带新同志,评审中心掀起一股学习浪潮,评审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为评审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二)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了评审中心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提高了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学习内容落到实处。

(三)我中心组织学习了“中国梦”。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组织职工认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打造革命老区经济强县”主题教育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成重点篇目学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学习”的良好氛围,要求职工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实践,边实践边总结,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岗位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岗位责任

为了全面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建立日趋完善的内控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在中心设置综合业务岗、项目评审岗,实行一岗多人。中心职工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做到分工协作,不推诿扯皮,切实履行好岗位责任。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全面提升评审质量

为进一步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从今年起对中介机构进行全面业务考评。要求中介机构做到“三要”:一要规范操作,严格评审,做好每个项目评审工作。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应当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财政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评审中心报告。要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要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评审中心报告,并说明原因。项目评审结束应及时将评审完毕的项目资料移交评审中心归档。在整个过程中,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二要严守纪律,廉洁评审,打造廉洁型评审机构。要求评审中心和各中介机构做到六不准:不准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瞒报、误报被评审项目或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宴请及商业性娱乐活动;不准接受被评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建设单位或施工等单位就评审问题私下商谈达成默契;不准到被评审单位报销费用;不准单独踏勘现场。三要加强业务考核,全面提升评审工作质量。

五、完成了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做好评审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评审中心自身存在的问题。1、专业人才缺,专业结构较单一。评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土建工程师2人,水利工程师1人,缺安装、公路桥梁、电力等方面工程师。财政评审面宽量大,工程涉及的专业多,评审中心工作压力大。2、评审质量控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促进了评审工作的规范,但质量控制方面还须进一步完善。3、对社会中介机构管理还须加强。虽然我们印发了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了考核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不够精细,导致个别项目评审质量不高。

来自建设单位方面的问题。一是报送的资料不完整,补充资料现象较多,影响评审进度。比如我们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二桥栈桥、筑岛围堰工程送审资料不完整,评审中心多次催促建设单位补充资料,但至今补充资料未送到评审中心。二是设计图纸不完整、设计深度不够,影响评审进度。三是个别单位先施工,再申报项目评审。四是附属工程不随主体工程送审。五是不合理干预预算审查工作,试图影响预算控制价评审结果。建设单位复核评审结论时,反馈意见不及时。六是评审结果时间要求期望过高。个别单位刚交了评审资料,就想很快拿到评审结论。

七、下年工作的主要打算

1、加大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控价的评审力度,并深入现场认真进行评审,采取急事急办制、限时办结制。从点滴节约做起,从源头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2、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和工程量变更、新增工程价款结算等进行评审认定。

3、开展日常性评审,配合相关股室独立完成核查工作。

4、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5、经常性进行廉政教育,规范和约束评审人员的行为,保证审核人员廉洁奉公。

第9篇

关键词:工程招标 最低评标价法 关键环节

招投标的本质就是“竞争”,竞争必然使得价格合理,这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合理最低评标价法”是定量综合评议法与最低投标报价法相结合的一种方法。本文从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概念、应用探讨入手,浅述如何保障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实施。

一、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符合市场经济法则,是招投标制度改革的必然

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在中国建筑工程招标中的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定标包括三方面含义: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投标价格处于不低于自身成本的合理范围之内。实行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点在于: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合理适度地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减少工程腐败现象;与国际接轨等。

二、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运用中必须把握的关键环节

从招标人的角度来说,要成功运用好合理最低评标价法,必须把握好下面四个关键环节,即把好四个“关”:

第一,要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把好“前期关”。勘察设计,是工程的前提,也是招标的前提。勘察设计的深度、精度如何,对工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招标前期工作的质量要求很高,作为第一关的工程勘察、设计,必须提高深度和精度,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写也必须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就要求越精确、细致、周密。我们看到,在不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更改设计、追加投资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施工图的质量和设计深度不够,造成边施工边更改,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结果往往是决算价大大高于中标价,导致最低中标价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现实中,有些投标人正是利用设计和招标文件中的漏洞,在中标施工后,通过设计变更的方式频繁追加工程款,最终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所以,业主一定要在招标前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不留下任何可钻的空子。为此,业主在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赔偿条款,勘察、设计单位对其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这样不但有利于增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认真做好勘察、设计工作,而且有利于促使业主对建设工程作出科学严谨的决策。

第二,要做好招标评审工作,把好“评审关”。标书评审,包括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两部分,对于实行合理最低评标价法来说,商务标的评审尤为重要。评委必须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所有资料(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分析、评审,重点审查单价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和漏报项目;有无机械、材料等方面报价低于市场价格又无合理可信理由;有无其他措施不可靠的低价项目等,以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工程成本造价“合理”区间的确定,是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关键点和难点,要让工程中标价格低得有“度”,保证各投标报价的“竞争性”,保护最低价中标人的合法利益,才能体现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合理性”。要建立保障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的系统工程来保证企业不低于成本价投标。

第三,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把好“监理关”。确定了中标人,工程投入施工,工程监理至关重要。对大部分业主来说,由于自身专业技术力量、水平的限制,必须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监理工程师来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实时、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个好的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成功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业主事先一定要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力量、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查。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应对监理单位及其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如:公正客观、清正廉洁,积极实施巡视及平行检查、核验,坚持现场旁站监理和及时验收,准确核查验证,等等。在施工过程中,业主通过甲方代表及时检查、监督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督促工程监理人员尽职尽责,防止失职渎职。对于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更换;监理力量跟不上时,必须及时加以充实。

甲方现场代表要与监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是否使用符合工程设计和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等等,以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和质量达标。

第四,要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风险关”。以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一般比较薄,降低了中标人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比如说有的中标人中途就放弃了,有的则进度一拖再拖,有的干脆偷工减料,这样都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诚信度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要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这时,招标人就需要事先安排一套预防风险的工程担保措施,一旦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问题,就能有效地转移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在签合同时,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在付工程进度款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工程款使用情况,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并按规定预留!"#的工程尾款,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严格执行保修协议等。

第10篇

1.1调研范围

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对安全生产人才建设工作的影响,选取经济发达地区的东部省份A省(2011年人均GDP为5.92万元)和经济相对较为落后的中部省份B省(2011年人均GDP为2.87万元)进行调研。

1.2调研对象及内容

对两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单位、企业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截止2012年底的安全生产人才的数量、年龄分布、学历分布、职称分布等情况进行调研。安全生产人才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由于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和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的统计口径、统计对象等不够明确,无法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因此,本文仅对两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3调研方式方法

安全生产人才资源相关数据通过发放调查表获取;相关问题及其原因通过与有代表性的单位和机构进行集中座谈,收集相关资料总结得出。调查表的发放范围及数据获取方法如下。(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A省和B省的全员覆盖调查。(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A省为50家代表性企业的抽样调查,B省为近1.5万余家企业的汇总数据。(3)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A省为150家机构,B省为近200家机构。

2两省份安全生产人才资源状况整体分析

据初步统计,A省在省、市、县三级共有安全生产监管人员2200余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0余万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1200余人。B省共有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3600余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0余万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100余人。

2.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配备及业务素质情况

(1)两省份比较而言,经济发达省份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力量配备重心更为下沉。A省县级安全监管人员的分布比例为82.1%,比B省高6.1个百分点。(2)两省份比较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学历水平相对较高。A省三级监管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为95.1%,比B省高6.5个百分点,且高于2010年底全国平均值9.1个百分点。具体分布比例如图2所示。

2.2安全生产管理人才行业分布配备及素质情况

(1)两省份比较而言,经济发达省份企业百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拥有量相对较低。统计结果显示,A省为2.27名,B省为2.75名。分析原因,可能由于经济发达的A省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较多,且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量较少,导致其全省百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拥有量的值较低。(2)从B省统计结果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率明显高于非高危行业企业。B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的百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拥有量平均为7.72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及其他行业平均为2.31名,其中,机械行业最低为0.53名。(3)两省份比较而言,经济发达省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A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为94.8%和74.3%,分别比B省高33.7个百分点和15.8个百分点。具体分布比例见图4和图5。(4)两省份比较而言,经济发达省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整体较为年轻化。A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45岁及以下的占75.7%和73.1%,比B省分别高21.6和4.5个百分点。2.3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素质情况(1)两省份比较而言,经济发达省份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A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为97.1%,比B省高4.7个百分点(见图8)。A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分别为:20.4%、32.9%、37.5%,B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分别为:11.3%、8.6%、18.1%、19.7%、10.3%。(2)两省份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的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省、B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受高等教育比例分别比本省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22.8和33.9个百分点。一方面反映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对高学历人才比企业更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整体安全服务能力会优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3.1对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缺乏系统性规划。一些地方政府未将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纳入本地区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人才底数不清,行业、专业分布情况不明,企业安全生产人才需求数量和行业现状不了解;缺乏对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引导性政策。(2)一些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频繁更换,间接影响到了安全生产人才建设。B省各省辖市中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中,工作两年以下的占76%。分管领导的频繁更换一方面可能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安全生产人才建设政策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在社会上形成安全生产领导岗位不过是领导过渡跳板的不良影响,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安全生产行业。(3)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人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安全生产岗位并不直接创造效益,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岗位人员配备的随意性较大,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没有受到重视,待遇不高;对技能人才的培训等更多集中在生产技能的培训,对安全技能的提升不够重视。

3.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数量相对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1)人员编制的核定未充分考虑安全监管监察现场监管实际。一方面人员编制未按所需监管对象数量区别核定。A省和B省百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编制配备量为6人和19人,相差3倍。另一方面人员编制数不能随监管业务量的变化动态调整。A省某市辖区近十年来辖区内企业数量翻了几番,但监管人员编制仍然与2004年一样。(2)在县和乡镇层级由于职责定位不清,监管人员相对数不足。各地安监部门既有高危行业的直接管理,又有政府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职责[8],而综合监管在各地的做法和要求不尽相同,特别是在乡镇层面职责更为繁杂,诸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都由乡镇层面安监机构承担,这导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量过重,使得原本就不够的安全监管力量更显得薄弱。(3)安全监管监察人才专业业务素质有待提高。A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万余家,但全省化工专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却只有142人;B省三级监管监察人员中49.1%的人不具备安全行业学历背景,专业监管人才力量差距巨大。

3.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有待增强

(1)监管责任追究泛化,导致监管监察人才容易流失。由于各地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8-9],特别是“综合监管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导致一旦发生事故,会出现泛化追责,这使得一些领导和安监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想方设法调离安监岗位。B省辖市中安全监管局局长工作1-3年的占53%,工作5年以上的只占25%。(2)政治和经济等方面待遇和保障与其职责不相对应。与多数行政部门人员相比较,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状态多处于“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休息不保障”,但在劳保福利、休假疗养、教育培训等方面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激励,甚至还低于其他部门,这使得人员的归属感比较弱。同时,安监人员因提拔重用离开的少,因事故受处分影响晋升的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受到挫伤。

3.4企业安全生产人才的配备管理存在不足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和人才配备不合理。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设定不科学,甚至会划分一些社会综合治理、保卫工作、民事调解等职责,影响了部门现场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的开展。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合规性和能力适应性不重视,加之监管监察部门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限,企业安全管理人才配备合格率较低。(2)中小企业安全管理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一是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学生大多进入较有优势国有企业或待遇较高的外资企业,中小企业难引进;二是从节约用工成本角度考虑,中小企业引进安全管理人才的积极性不高。三是企业内部对安全工作重视不高,安全岗位人员待遇和发展不尽人意,高素质的人才不愿从事安全岗位。(3)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流失较多。A省A公司招聘的4名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在入职1年后均选择离开,流失率达100%。分析原因:一是企业中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重、压力大,但待遇却没有高于其他岗位,并且在日常工作中也容易得罪人;二是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上升通道不畅,个人发展前景有限,对人员无吸引力;三是部分人员无法适应矿山、化工等相对较差的工作环境。

3.5高素质专业服务人才短缺

(1)事业单位由于编制、工资等的限制难以吸引留住高端人才。A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虽然平均每年以10人的速度引进人才,但关键岗位人才、拓展性人才、管理型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基本未能引进,这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限额、绩效工资限高等的束缚有关。B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虽然聘用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同等待遇,但由于无编制且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总体较低等原因,近三年内,检测检验方面转出人员10人(其中研究生4人),占实验室人数的40%。(2)安全专业服务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缺乏良好机制。一是一些省份中介服务机构的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通道不畅。如:在A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设置安全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这一方面导致长期在安全生产工作战线工作的工程专业人员不能进行专业职称评审;另一方面导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来源极少,阻断了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通道,2012年全市仅有10人申请安全工程师高级职称的评审。二是在中介服务机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缺乏职称评审通道。有的省份卫生系统职称评审机构仅接受本系统在编职工的职称评审申请;其他职称评审机构则要求参评人员的资格证需注册于卫生系统,但卫生系统却以无法承当责任为由拒绝非本系统人员注册,这导致上述人员无法参加公共卫生专业的职称评审。(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才招聘和就业引导不足。一方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目前发展水平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认知度不高;另一方面职业卫生相关专业(如预防医学)方面的人才常规就业方向是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对口科室医院,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倾向性和认可度较低。(4)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恶性竞争,难以吸引留住和培养人才。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行业恶性竞争较严重,项目合同利润率低,不利于高端人才从业;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个别地方采用各种形式设置业务壁垒,无法形成良好的技术竞争氛围,不利于安全生产人才的培养。

3.6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和发挥

(1)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远远不足,事权不够。A省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34698家[10],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有6000余名,即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每5家也只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果按照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来测算,A省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还增加5倍。同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缺乏相关的政策配合,导致用人单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够重视。(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作用在一些企业没有充分发挥,待遇未得到落实和加强。部分企业并没有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安排在重要安全岗位或从事相应安全工作。在安全岗位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并未得到企业应有的重视,专业价值未得到体现。(3)对安全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缺乏激励机制,甚至存在一些制度障碍。有关文件虽然提出“鼓励和支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取得注安师执业资格”,但并未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缺乏激励措施。同时,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使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人员被排除在外,影响了安全监管公务人员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积极性。

4结语

第11篇

1·概述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

工程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制定法规

·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

·设置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

·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规

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定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进行原则上的规定,如:美国的《建筑统一条例》,日本的《建筑业法》等对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又如由德国建筑工程承发包委员会(DVA)编制,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DIN)审定作为工业标准颁发,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条例"(简称VOB),是进行工程承发包以及合同管理的依据,虽然它不是建筑法,不居于正式法律,只是一种条例,但是,它规定一切国家投资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此条例。

3·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文件

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是政府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国际上较著名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一般是由代表各方利益的权威专业人士组织制定,由政府认可,工程参与各方可参照执行。经过长期的工程实践,再进行修改完善。这些标准合同条件能比较公平合理地划分风险责任和权利义务,一般较科学、严谨,易于为合同双方所接受;长期使用为广大工程管理人员所熟悉,便于理解和沟通,大大地减少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冲突,节省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精力和费用。

4·工程师对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

二、索赔

1·概述

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建工程管理中的体现。通过立法确定索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有地位,制定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法、方式是政府对合同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2·国际上的争议友好解决方式

美国在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多种中间调解方式,统称为 "解决合同争端的替代方法(Altemat Disputes Resolution-ADR),其中由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中间调解人的方式有以下凡种:

·小型审理

·中间审理

·合同争议评审团

上述几种方式虽然略有区别,但本质上类似,其结论一般都不具备最终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下面以DRB为例介绍中间调解方式:

1.争议评审团DRB

争议评审团起源于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其实质是争议双方邀请第三者进行中间调解,不过它的组织和工作程序比较完善,由十四个建筑业有关机构和代表组成的美国建筑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协助美国仲裁协会(AAA)制定了一种可供建筑业选择使用的争议解决程序(ADR)。

争议评审团成员的组成是由双方各选定一名工程合同方面的专家,该专家要得到对方认可,然后再由被选定的两人共同推荐第三人作主席组成。

争议评审团的优点如下:

·费用由合同双方共同负担,争议评审团为双方服务,易保证其公正性和中立性。

·成员不得与合同任何一方有妨碍其行为公正的联系。

·争议评审团要在工程一开工就介人工程,并定期访问现场,能够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有关合同执行情况和索赔事宜以及潜在的争议。

·争议评审团成员都是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威,以保证其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影响力。

尽管评审结果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最终约束力,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双方所接受,即使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法庭大都会尊重评审团的评审结果。评审团在解决大型国际工程合同争端中已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有些合同条款将采用评审团方式特别古专用条款中说明。世界银行己作出规定:凡其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都要求在仲裁之前采用评审团方式进行调节,并且制定了有关评审团的评审程序和组成的建议条款,作为对FIDIC条款的修改。

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做法,如香港的DRA(Disputes Resolution Advisor)方式。

2.合同上诉委员会 (The Contract Appeals Board-CAB)

美国的合同上诉委员会是美国各级政府建设部门都设置的一个组织,其职责是主持解决该部门内有关的合同争端。为了规范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美国国会先后通过并颁布了 "合同争端法"(The Contract Disputes Act of 1978),及"法庭改组法"(the court reorganization act of1982),成为各级建设部门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纲领,其目的是及时地审理解决合同争端(合同纠纷),减少法庭诉讼的数量。

美国联邦政府合同上诉委员会对合同争端处理工作,做了以下的规定:

·各级政府建设部门的合同上诉委员会必须有3名以上的专职审理员。他们应具备5年以上的公共合同法律方面的经验,由各级建设部门的领导任命。

·在合同争端审理期间,承包商仍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施工,不得停工。

·合同上诉委员会可以发出传票,要求合同争端的有关人员出庭作证。如拒不出庭,当地的地方法院将命令其出庭;否则,以藐视法律治罪。

·合同上诉委员会作出的审理决定,争议双方如不服从,皆有权向上一级法庭起诉,即可向"美国索赔法院"(the U.S. claim Court),各级"上诉法庭"(the court of appeals),甚至"美国最高法院"(the U.S. Supreme court)上诉。

从以上合同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特点可以看出:

·无论是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是各级政府的建设部门,都把及时地解决合同争端放在重要的地位,要求及时合理地解决合同争端,防止其大量地转入法院诉讼范畴。

·许多合同争端调解组织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由于受到政府及法律上的支持,带有准法律的性质。

·合同争端审理组织做出的调解决定,虽一般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争议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可以拒绝接受,但如果争议双方在接受审理以前达成协议,同意审理组织的调解决定具有约束力,该调解决定一旦证式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3·合同争端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是解决合同争端的两种最终方式,属于法律最终解决方式。国际仲裁惯例是或裁或审制,即合同双方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且结果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仲裁的另一个特点是仲裁不执行属地原则,而由合同双方共同选定某一仲裁机构进行,由法院保证其得以强制执行。

尽管仲裁或诉讼不是合同争端采用最多、最合适的方式,但由于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它的存在对双方采用友好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造势作用。在这两种方式中广般国家都强调尽量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且多数标准合同条件都有专门的仲裁条款,合同双方会在专用条款中将所要选择的仲裁机构给予明确。国际仲裁机构都有一套自己严密成熟的仲裁章程、规则和程序。

世界各国一般都会制定仲裁法来规范仲裁行为,其中包括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由于工程合同的专业复杂性,有些国家会针对工程仲裁专门立法和成立仲裁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AAA)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仲裁机构。它制定了《建筑业仲裁规范》,该规则是由仲裁协会征求了美国土木建筑行业的讨论意见后最后定稿的,作为仲裁法来执行。仲裁规则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详细规定了仲裁的组织、程序、工作方法、裁决方式、仲裁费用等,是比较完善的仲裁法规。

德国的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各选定一仲裁机构,由选定的两个仲裁机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或合同双方对协商结果不服,再由两个仲裁机构共同选定第三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结果为最终裁定。这与一般国际仲裁惯例不同。

三、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文付保险技,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国际上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

·机动车辆险。

·十年责任险和二年责任险。

·专业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不包括除外责任)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Third Party)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国际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士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凡种:

·国际货物运输险 (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

·境内货物运输险

·财产险

·责任险

·政治风险保险

·汇率保险

美国保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命和健康保险,另一类是财产和意外伤害。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美国工程保险险种:

·承建商险(Builders Risk),相当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险(Installation Floater),即安装工程一切险。

·劳工补偿险 (Workers Compensation),即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

·承包商设备险(Contraction Equipment)。

·机动车辆险(Automobile)。

·一般责任险(General Liability)。

·职业责任险(Professional Risk)。

还有两种由业主将工程项目各方风险综合起来,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项目,一是"综合险"(Wrap-up),二是伞险(Umbrella)。

美国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

·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投保人、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

·保险公司返赔率高、利润率低。

2·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 (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 (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

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条件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

(1)投标担保 (Bid Bond/Tender Guarantee)。

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光标价的0·5%-5%。

(2)反行担保(Performance Bond)。

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反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且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

(3)预付款担保 (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

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4)维修担保(Maintenance Bond)。

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之外还有儿种:

(5)反担保。

即担保人为了防止向债权人赔付后,不能从被担保人处取得补偿,往往要求被担保人另外提交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开具担保的条件,这样,一旦发生担保人代被担保人赔付后,就可以从反担保的担保人处取得补偿。

(6)付款担保( Payment Bond)

是指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承包商按时向分包商、供货商、支付款的担保。

(7)业主支付担保。

指业主向承包商出具的担保,业主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由担保人向承包商付款。

(8)分包担保(Subcontract Bonds)。

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要为分包商的工作对业主负完全的负责。因而,总承包商为了保障自己不被分包所累,防止分包商违约与负债,通常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

(9)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

第12篇

关键词:最高投标限价;清单误差;压低招标控制价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建设招投标市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招标控制价能否反映出招标工程真实的市场价格,工程成本能否得以体现,市场经济中,价格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控制价与成本的偏差能否缩短,目前,上述情况在工程建设中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断的调整、弥补和修正,使招标控制价向着实际成本靠拢。随着我国招标体制的不断完善,相信能建立一个较完善的招投标环境,既能平衡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能给投标人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使我国的建筑行业走上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1 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

1.1 编制缺乏严谨性。

招标控制价对招标的结果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对招标的控制价进行编制需要非常严谨、科学。但是,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并不够科学,这会影响招标控制价的运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会采用必要的定额水平,但是由于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定额水平往往落后于市场的真实情况,二者滞后的时间越长差距越大。另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中所使用的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都是相关的主管机构的,这些信息有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准确性,这些价格可能会偏离市场的价格。而编制人员的素质、经验、责任心等也会影响编制的质量。

1.2 体制缺乏公平性。 招标控制价的高低会影响中标价的高低,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运用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控制,例如必要的监督和审核,这就会导致招标人随意更改最高限价,从而产生新的问题。在运用的时候,招标方在招标控制价和标底的把握上并不准确,很多招标人员将招标控制价当成是复合标底计算的依据,这就会造成招标工作的混乱。对于一些新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可以从招标控制价过低和过高进行分析。

2 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分析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成本控制就显得十分的重要。成本(cost)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发生或未发生的价值牺牲,美国会计学学会这样定义的,而在中国,成本一词有着广泛的概念,如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是指生产活动中所使用的生产要素的价格等等。要建好一个单体建筑,首先需要的是大量的前期工作和大量基础的数据,规划、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等前期手续,然后是造价工作人员依据图纸、清单、设计要求,根据工程量编制出控制价。当然,这些工作均需要专业的造价人员,他们需花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按照国家统一计价规范编制出清单和控制价,给招标人把好关,便于招标人决策和资金的有效使用,控制好工程成本。

在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重要依据。招标控制价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有很多种,常见的为以施工图为预算的清单计价法。通过收集施工图、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要求;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最后还要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还要参照市场价格,及时、准确的计算出招标控制价。在计算的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建筑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当地的民风民俗,这样才能使控制价做的更加精确,更有利于控制好成本。同样,投标人也如此来做投标文件,来响应招标人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在竞争中取胜。

3 招标控制价改革的措施

要完善招标工作的改革,在招标中运用招标控制价,招标单位需要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运用等流程加以完善,提升编制和使用的质量。由于目前招标控制价实施效果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编制的质量和运用过程中的配套建设等,因此作者主要从编制和运用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3.1 提升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招标控制价要提升编制的科学性,这样才能够从根源降低新问题的产生概率。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编制的时候要按程序和规定准确进行计算。要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所产生的消耗量。要选择合适的定额,评估人员要能够选用正确的预算定额子目,在这些子目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名称并计算工程量。在选用具体的定额时候,必须从相应的说明和工作内容及工程工序去了解二者的匹配程度,选择合适的项目,对于一些新的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要对其实际内容进行研究后从已有的类似定额中进行选择并进行调整计算,评估核算人员可以和设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后确定相应的消耗量。

3.2 提升招标控制价运用的科学性。 合理确定评审机制,建立评审工程师责任制度。在评审的时候要做好事前的时间安排,避免出现时间短、评审多的现象,这样无法保证评审的质量。目前,很多单位的评审人员需要在短期内完成上亿金额的工程评审,这样的时间安排是无法让这些评审人员有充足的时间了解相关的信息,评审时间的安排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建设部的相关规定,这很容易让评审失去科学性。同时,在评审的时候需要建立评审工程师责任制度,要提升评审工程师的责任意识,让其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等,健全相应的奖惩机制。在设计的时候,要让设计更加全面,这样才能够提升招标控制价的科学性。实践中,由于设计院任务饱和,图纸设计的时间均较仓促,图纸设计存在种种的问题,这造成图纸变更较为频繁,不利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设计阶段要根据国家要求的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进行设计,采用现代设计方法,提升设计的效果。在评标的时候也可以提升评估价格的弹性空间,这个评估价格水平的确定可以有一定的弹性浮动范围,在基准价浮动范围内的投标价可以赋予较高的分值,在浮动范围内的投标价格均可认为是合理的报价,这样减少围标和串标的现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