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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优化

时间:2023-06-05 10:30: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服务优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服务优化

第1篇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4.040

1 制约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实行的因素

1.1 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实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取得了理想的成效。但是,这依然无法掩盖我国大多数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服务网点还有待增加。另一方面,在我国很多农村,从事金融服务工作的人员,其专业素质也较差,这样反而还大大增加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从而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在我国农村的推行。

1.2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不足

在我国农村推行普惠金融不能采用传统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但是这一金融产品及其能力不足的问题一直制约普惠金融在我国农村的实施。由于普惠金融在我国农村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农村的人们大多数不了解这项服务。这样的后果是金融机构又不能有效地审核农村的资源,信贷服务也有待提高。

1.3 普惠金融机制还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的普惠金融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我国农村的普惠金融服务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这就给在我国农村普及普惠金融服务提出了挑战。与此同时,我国不同地区的金融政策也存在差异,这就要求各个地区的人们结合当地的风格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规划其金融服务的范围。另一方面,我国有关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导致这方面的工作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在我国的顺利发展。

2 优化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的方法

2.1 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创新

上面我们已经阐述过了,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设施比较薄弱,传统的金融服务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普惠金融推行的要求。基于此,创新普惠金融推行的方法是不可避免的,第一,推广信用卡服务,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第二,加强金融服务机构与当地政府的合作,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促进高效普惠金融服务产品的推行。第三,创新农村人们信贷路径,尤其是一些小的贷款,应该创新更加简便的信贷模式,从而为农村人们提供更方便更优惠的信贷服务。第四,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有关的配套机制,随着我国大力加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对农村优惠的政策,如果抓好时机,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在农村大力推行普惠金融服务;第五,创新金融服务渠道,为农村人们提供更加方便的金融服务。比如,可以建立一些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金融服务网点,在农村布置多个自助银行点。针对很多农民不了解普惠金融服务的情况,金融机构应该免费地给农民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

2.2 创新普惠金融延伸服务

如果金融机构想要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不断创新普惠金融延伸服务。由于现阶段金融科技手段发展得越来越快,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应该多借用这些先?M的科技手段,推进普惠金融延伸服务的创新,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加大了电子银行业务推广的脚步,在我国很多农村初步建立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服务体系,这些服务项目的实施给我国农村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快捷的金融服务。随着我国支护业务的快速发展,支护宝支护和微信支护等应用的越来越广泛,这些方便的支护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这就说明金融机构应该不断创新其金融服务产品,站在人们使用方便的角度进行创新,这样创新出的金融产品才具有竞争力。

2.3 促进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创新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变得更加快捷,人们对金融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金融机构想要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他们就应该加强其金融服务产品的多样化创新,针对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最优的金融服务。我们都知道,即使是在我国的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也不能脱离市场而进行。基于此,针对我国很多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可以推广小城镇与农村结合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这样有利于金融机构扩大其金融服务的范围。

2.4 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措施探讨

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对于优化农村信用社普惠金融服务来说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在实际构建的普惠金融

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体现其中的公平价值和发展权,并且要保证它的可持续发展。从我国当前的发展来看,可以将构建普惠金融体系进行五个方面的讨论和实施。第一,要完善普惠金融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没有法律支持的普惠金融体系就相当于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一纸合同,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生效。对于金融类管理举措来说,只有立法才能保证体系结构的完善和实施。第二,要有支撑体系的保障。支撑体系指的就是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需要由社会信用环境和政府背景的担保做支撑才能长久存活。第三,需要在现有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当前普惠金融供给存在不足,要解决这种情况就就需要对社会和民间资本进行引导,使其能够进入普惠金融领域发展,从而给机构的存活和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第四,建立各种金融机构体系之间的联系,使其能够在功能上达到互补状态,从而使得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第五,在以市场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中,强调服务的均等化,这是保证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成本合理化,包含大范围的金融服务内容,并且强化金融领域的监管,使得金融服务能够得到延伸。

第2篇

【关键词】金融服务;金融电子化;发展

一、金融服务不是基于概念性的

金融电子化服务可以让客户切实享受金融服务。这一基本原则的体现在于,在现今大数据的背景下,采用最便捷的先进网络服务技术,实现多渠道多样化的服务平台,联系现有的系统。这些方式既为金融银行提供了一个能在本地畅行的市场需求解决办法,也增强了金融全心全意服务的意识,从而使国内银行达到了国际化水平。

多渠道服务要求建立在结构和功能上,它要求银行要能达到以下需求。

(一)银行系统的开放

它是建立在产品统一核心体系的架构之上。在这一平台,金融银行能较快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自行设置和配置,将业务系统完善升级。系统的灵活性、拓展性以及兼容性特别强,因为它是基于模型化的设计来实现其具体表现,所以最终能使得每一种模块都是独立的。刚开始,金融服务的表现集中在特定的渠道,然后依次实现全部的模型系统。与此同时,它可以按照客户的需要,增加或删除某些功能性不强的模块,从而做到资源利用最大化以及完善服务的目的,这是银行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市场推出产品的适用背景。多渠道服务可以让银行业务更加规范,在保证了其正确率外,还可以避免因人工操作而造成的不必要失误,把人为造成的错误降到最低。而且,在提高银行服务水平与减少成本的同时,它还能提高银行的收益,解决内在的风险。

(二)具备与客户之间的温馨交流方法

任何事情的成功都讲究技巧与方法,好的银行金融服务当然也不例外,甚至更加强调这种服务技巧:第一,仔细对待先前准备阶段。在先前准备阶段,要提前做好计划,即预测未来与客户接触时可能需要面对的问题,解决方案以及需推销产品的营销方式等。做好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了在接触客户时,能在了解其需求和想要的产品服务时,以备不时之需;第二,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即在c客户接触时,能从交流中发现对方的优点和特点,让客户有认同感;第三,帮助客户解决需求的阶段。在这个重要的过程中,提出问题是推销产品最有效的方法。通过提问可以发现客户所想要的要求,看产品是否能够满足需求,或者看事先准备的解决方案中是否有能够帮助解决的,这样既让对方消除担心和焦虑,也能让客户积极地参与谈话。推销的成功大多就取决于客户经理和客户的交谈以及客户经理的提问能力,所以在提问题的同时,建议要注意问题的关键,要具有针对性的提问。

二、切实推进业务创新

(一)加快平台建立

不断完善加强系统功能,增强支付结算服务,健全制度体系,更好地利用服务业务平台,鼓励开发收入等兼容性好的业务软件,为业务开展提供多、快、好的技术水平。应逐步在个人业务中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并加强信用管理。如果金融银行拥有并实现传输电子化,就能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推广系统要依次展开,积极地和其他银行或系统达成统一,使这些银行之间能进行电子汇兑、银行汇票等功能。

(二)创新服务方式

银行金融服务要变换理念,根据市场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建立健全营销的理念和方式,从而提高竞争力。银行可以适当增加信用贷款,既能为抢抓机遇和抢占市场资源做准备,也能为促进民生做出自己的贡献。从提高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来看,银行降低权限,逐渐加大小额贷款的放款度,拓展服务领域,都是建立在满足现有贷款主体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提出的。

(三)有法率的意识

树立法律意识,树立公平竞争的理念,企业和个人要建立和健全防风险的长效方法,依法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电子银行的优点

(一)电子银行的起因背景

电子银行的诞生源于技术支持,其本身也是电子商业和银行竞争的必然品。如今,在大数据的基础上,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以及网络应用的快速普及,使得其网络和电子更新只需九个月。时间的缩短使得电子科技发展速度成倍加快,并将电子成本随之降低一半。因为主要依赖于技术支撑,电子技术的更新之快也必然使得电子银行得到发展。从电子商业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占据了商业交易的半壁江山,人们的消费也越来越多地转向了电子消费。这种变化的实质,就是支付方式发生了变化。当电子商务加速了电子银行的发展时,电子银行也成就了现在消费趋势的改变。从世界金融角度看,国际金融和经济全球化相伴而行,二者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也使得目前银行企业整体竞争加剧,银行业合并悄然增多。在这样的竞争形势下,有些银行通过开通电子银行的方式提供多渠道服务,提高了自身竞争优势。这种竞争方式也正是银行业发展的风向标。

(二)电子化得优势所在

1.降低成本

电子银行和传统的银行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传统银行需要更多办公室,而电子银行则不需要更多的办公用地以及员工,毕竟房屋的租金、员工工资、各项福利奖项等也是银行的众多开销之一。省却了这两方面的开支,自然大大降低了成本。

2.提高效率

电子银行是虚拟的,它的实时服务使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这给客户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再去银行排队办理业务,且操作流程和处理资料也随之简化。办理业务的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这是人工办理方式无法与之相媲美的。

3.优惠折扣

使用网上银行进行业务操作,有许多便宜可占。就目前来说,网银正在大力普及阶段,许多活动也借网银提供种种优惠。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在工行网银办理,手续费可以打八折;购买黄金理财产品,根据金额也能得到一定量的折扣。如果是高端客户,拥有理财金账户,那么也可以享受折上折优惠。此外,相应的电子银行还会定期举行网银抽奖活动,使用网银用户有机会得到奖品,实在是很贴心。总的来说,网络银行是现在、以及将来的普及趋势,这种优惠折扣也将会成为网银销售金融产品的惯用方式,而客户也能够通过这种销售方式获益并了解银行最新的服务动态等。

4.高效安全

每银行都有数字证书,即动态密码,是随机生成的密码组合,有效的规避了网络操作带来的风险,即便是金额较大的业务也能够放心进行,金额较小的,通过口令卡等类似产品也能保证交易不被泄露。最近比较普遍的方式是,针对个体用户,网银绑定了用户的个人手机号码,采用短信验证的方式为交易保密性加码。在这个方面,因为电子加密技术在不断发展,相信网银在这个方面也会越变越好,让交易变得更加安全可靠。

四、发展趋势

第一个趋势,移动购物。去年年底时候,手机用户已经达到了8亿,而PC用户则是5.9亿,手机的用户量增速远大于电脑用户量增速,目前手机用户数量已经超过电脑的用户数量,也就是说,在未来,电子商务将主要运用于移动设备端。这就意味着,随着手机的普及,电子银行金融业也将逐渐发展,从而使电子金融业务达到全覆盖。

第二个趋势,平台化。众所周知,目前大电商已经开始拥有自己的平台。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非常明显,就是因为这可以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直接推广,从而增加自己商品的知名度和销量,使得效益最大化。有了平台,商家就可以利用全社会的资源增加商品的丰富度,增加的服务的地理覆盖面。网络金融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商业活动。近年来,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为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2014年网络经济整体营收达到8706.2亿元,同比增长47.0%,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的速度持续增长。2009到2014年中国整体网民和中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均以较高的速度不断增长。其中,2014年中国整体网民规模达6.5亿,环比增长5.1%,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到3.0亿,环比增长17.0%;网络支付用户规模占整体网民的比例也在不断的提高,2014年占比达到46.9%,环比增加了4.8个百分比。网络支付用户渗透率不断上升,为中国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用户基础。中国电子支付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完善,为促进电子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首先,安全性上,通过数据加密技术、数据签名技术、安全应用协议及安全认证体系等基础安全技术,电子支付过程中的用户信息及交易信息得到了保护;其次,便捷性上,通过支付应用技术,网络技术,设备技术,认证技术等多种支付技术相结合,能够在确保交易支付安全进行的前提下,提高电子支付的便捷性,使得电子支付的效率大大提高。然而,因为银行缺少对网络金融建设的长远计划和对网络金融认知程度,致使一些资源和资金被浪费。因此,中国的金融要长久的发展,就必须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提高金融电子化,以及改变当下金融服务的不足。因此,提高银行金融服务,优化电子银行发展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贺胜兰,浅析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与前景[J].科技广场.2014年10期

[2]张润彤,石声波.电子商务管理[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9

[3]刘电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11,(12):233-236

[4]薛松,杨小丽.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20):185-186

第3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变得更倾向于银行、保险、证券等新兴服务部门,未来服务业的竞争将逐渐转向以金融服务为代表的新兴的服务产业的竞争。中国金融业起点低,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大力推动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结构升级,打造良好的金融服务贸易平台,对于提升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要素条件分析:资本分析。资本是金融服务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较小,因此扩大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提高资产质量将极大的影响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截止2010年年底,中国的不良贷款率降至 1.1%,资产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与金融服务贸易强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人力资本分析。人力资本是一个会影响一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有大量高素质金融人力资本的金融机构可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有效降低竞争成本。目前我国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银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所占比例相对较低,我国金融机构缺乏优秀的金融服务贸易专业人才。

技术资源分析。技术也是影响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一个重要因素。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市场,必须有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在技术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利于金融服务者研发新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拓宽金融服务者的服务渠道,优化金融服务业的成本结构,为金融机构创造更多的利润。

需求条件分析。 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还受金融服务贸易需求的影响。金融服务贸易需求包括进口需求和出口需求,从2006-2010年2006-2010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可看到,当前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口需求和出口需求相对较小,同时出口额远小于进口额。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改善,社会需求越来越旺盛。

相关及支持性产业分析。波特认为:一国产业或企业,相关及配套产业健全与否,是决定其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表1显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的相关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但与当前金融服务贸易强国相比较,仍有一定差距。

表1 2010-2011年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单位:万元)

年份 信息系统集成 信息技术咨询 数据处理和存储 集成电路

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 设计收入

2010 31166873.2 11998876.1 17634255.3 4496857.1

2011 40835066.3 18015462.3 30660054.0 6320067.6

2012 55832575.8 24353980.7 41560128.7 7702274.0

资料来源: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企业策略,结构和竞争分析。为了提高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需要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全面的战略规划。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39期2014年第0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目前在华投资银行营业机构少,其资产占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例小。由此可见,中国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还不够,中国金融机构目前仍处于被保护状态,这对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提高有很大影响。

政府政策和机遇分析。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被称为“看得见的手”,中国的情况告诉我们,从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到金融服务贸易监管措施的实施,都与政府密不可分,政府制定何种法律政策,将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产生很大影响。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对于发展金融服务是一个好机会。

三、提高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建议

扩大资产的规模,提高资本的质量。中国应增加资本投入,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为鼓励金融服务产业的发展,政府可增加对其财政拨款,提高金融企业的软硬件设施水准,提升金融机构的实力,优化金融市场的外部环境。规范市场投资行为,吸引外国投资,进一步改善国内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的盈利能力,扩大其资产规模。在关注资产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资本的质量,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贷款的审批条件,进一步做好贷款风险预警措施工作。

优化人力资本结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竞争实际上是高质量金融人才的竞争。中国的金融机构应建立金融人才储备,一方面可以加强我国内部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可以吸引在发达国家工作的华人为我国金融机构服务,把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带回国内。与此同时,中国也可以在国外建立金融机构,吸纳国外金融高端人才为我们服务。

加强技术研发,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引进国外先进的金融技术,加强技术研发,加快国内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出高技术、高知识、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专注于电子金融的发展,进一步推动金融资讯服务,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以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水平。

拓宽渠道,扩大需求。目前中国金融服务贸易逆差,要注意解决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需求的问题。对于这问题,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求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额有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引入外商投资企业,来刺激国内金融服务贸易的需求,还可以开展海外市场,增加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需求。

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竞争力提升。在当前形势下,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必须有相关产业的支持。相关及配套产业,包括传统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以和信息技术产业。我们应该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升。

第4篇

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一直以来都在想方设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企业,缩小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而要做到这些需要国家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一直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农村金融工作,也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我国的农村工作较为复杂,农村的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如何通过增强银行金融供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和阐述。

二、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现状

1.缺乏足够的金融供给数量。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投入的金融资源比较有限,通常以短期贷款业务为主。虽然近年来,农村短期贷款金融业务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总量上仍然未能满足巨大的金融需求。农村地区以短期贷款业务为主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农民大多拥有耕地、宅基地、林地等不可买卖的资产,其他资产拥有量很少,因此,农民无法通过这些资产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这就导致无法通过这些不动产来获得银行长期贷款等金融业务。另外,农村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金融供给分配不均匀也是当前一个显著地问题。简而言之,当前的银行金融供给未能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金融市场对农村地区的经济的促进力度十分有限。

2.农村金融资源供给质量不高。(1)主体缺失。我国农村的银行金融机构首先是数量上的不足。银行机构在农村设点占比不到总设点数的五分之一,大多数金融机构设点在城区。像农村商业银行等集体性质的金融性机构在具体开展金融业务时也倾向于贷款给城市客户,农民贷款的难度仍然较大。在有的农村地区,甚至出现了金融供给主体缺位的现象,严重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服务质量不高。由于农村的金融机构本身就稀少,导致为数不多的地方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占有主导地位,金融服务的质量一直得不到有效地改善。一是很多农村金融机构受到兼并、裁撤,使得金融机构更加向城市集聚,农村的金融机构相对来说,进一步减少。二是贷款的利率过高,贷款的手续十分复杂,贷款对于农民来说仍然是一件十分苦难的事情;三是服务效率很低,例如,在正规商业银行即时可以到帐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通常需要延迟数天才能将借款达到农民的账户上。

(3)创新力度低。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业务以贷款,尤其是短期贷款业务为主,像国债的代销、信用卡办理、代缴水电费等业务基本上很少出现。另外,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倾向于发放小额贷款,对于大额贷款持十分谨慎的态度。由于农民贷款的目的大多用来搞养殖,而养殖通常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如果不创新金融业务,很难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增强农村地区银行金融供给的建议

1.拓展农村细分金融市场。(1)满足不同区域金融需求。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就农村金融市场来看,东部农村的金融需求明显大于西部。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区域对于金融的需求体现在大额贷款以及更为丰富的金融业务上;在经济不够发达的农村区域,则明显发展农业的金融需求较充分。对于不同农村地区这种差别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在满足这种需求的时候,也需要有差别化的对待,才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金融供给要侧重于贷款利率上的优化,贷款效率的提高,贷款质量的优化上,而对于经济发达的农村区域而言,则应该侧重于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才能提高优质的金融供给服务。在农村地区,应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标准,不断引进民间资本加入到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中来,以弥补大型商业银行不到农村的尴尬。

(2)满足不同主体金融需求。农村存在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等经济形式。不同的经济形式对金融供给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这样,就需要根据农村不同经营主体的特点,设计出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金融服务来。一是针对不同主体,采取不同的金融供给策略;二是创新金融产品,调节和控制不同主体之间的信贷规模和比例,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效地控制风险。

(3)树立综合金融服务理念。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力,但在现行的政策导向下,农村金融供给明显与城市金融供给割裂开来。在针对增强农村金融供给方面的政策上缺乏足够的考量,导致现行的金融政策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因此,应当树立综合金融服务的理念,将农村金融供给建设纳入到全国统筹中来,逐步完善农村金融供给制度,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可以让保险机构到农村去,为大型的农业项目保驾护航,加强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

2.创新农村金融供给思路。(1)整合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是被现行的制度抑制的,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整合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第一应当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让土地等资源、要素在农民的手中流动起来;第二,完善农村土地担保制度,提高农民土地的利用价值。

(2)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种类。当前,提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业保险机构等。增加农村金融金融服务机构种类根本在于促进农村经济活力的提升,想方设法挖掘农村市场,让各种类型的资本涌入到农村中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解决农村金融网点稀少问题,也才能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地位,促进我国经济更加均衡的发展。

(3)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难度。农村金融业务开展难度大、成本高、风险大,也是导致一些大型金融机构不入驻农村的重要原因。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而言,可以考虑完善金融中介。让中介承担金融服务中的部分风险,如由中介提供担保,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向银行借款的模式,以降低银行的风险,还可以构建农村信用体系,还可以完善农村保险制度建设,让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保险力度进一步加大,另外,要给农村金融服务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总而言之,要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难度。

(4)农村金融机构提高自主经营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大多在政策的下生存,其市场竞争能力,自主创新意识都比较薄弱。在当前中央着力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乘着政策的东风,优化经营模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既要加强借贷等信用风险的防控,又要想方设法满足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具体来说,对于小额贷款客户,要简化贷款手续;对于大额贷款,要努力提高信贷额度。

3.完善农村金融供给机制。(1)优化农村金融市场模式。一是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完善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担保体系;二是采取互助合作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强力的资金保障;三是搞好农村经济,挖掘农村市场潜力,提高农村经济地位。

(2)优化农村资金输送体系。优化农村资金输送体系,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才能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到农村的建设中去,才能充分挖掘农村的市场。财政政策是为了农村的金融供给服务的,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逐步引导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完善,实现农村资本的快速流动,优化农村各类要素、资源的配置。

(3)发挥政策的导向性作用。通过有利于农村金融供给的政策,缩小城乡之间的金融供给差距。具体来说,可以加大对农村金融税收的优惠力度,加强相关金融补贴,对于那些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金融机构,要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从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到农村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第5篇

一、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

普惠金融体系是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基础之上形成的,并且能够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缺陷,帮助弱势群体获取适合自身的金融服务,而且这些金融服务是方便且成本较低的。普惠金融体系以更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政策来拓宽金融市场,将金融市场推向更为贫困和偏远的地区,并能够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可以在现有的金融理念之上进行完善,推行更为健全和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将金融服务的范围拓宽,更大程度地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体系是基于小微信贷发展而来的。它与小微信贷和小微金融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小微金融和信贷对于贫困和偏远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尤其是小微信贷在农村地区通过帮助农民实现自主创业、建立小微企业等方式改善农村地区农民的经济状况。在普惠金融体系中,帮助贫困和偏远地区的阶层这一观念在普惠金融体系中得到了更好地诠释。可以说,普惠金融体系从根本上讲就是向更为贫困和偏远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融的公平和公正性,是满足各个阶层的金融需求,使人们能够享受金融公正的机会。在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进程中,不仅需要金融机构和客户,还需要政府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政府应当在不违反金融规范的前提下,为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空间以开发新型的金融产品,同时政府应当制订金融服务制度,使金融机构能够持续为低收入阶层提供金融服务。并且,通过政府的财政资金刺激金融机构主动为低收入阶层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普惠金融体系的程度。建立普惠金融体系能够使全民都享受公平的金融服务,这是十分必要同时也是十分困难的。在当期经济和技术背景下,想要实现全民的普惠金融还需要经过相对长时间的努力,但是小额信贷和小微金融已经实施成功并且得到了良好的效果,这就为普惠金融体系的实施带来了希望。可以相信,普惠金融会在未来得到实现。

二、信用合作社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问题

我国的普惠金融最开始于1993年试办的小额信贷。近些年,普惠金融越来越受到关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但是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主要为:

(一)客户结构较为单一当前,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服务对象多数为广大农村地区的低收入农民和小微企业。其实,贫困人口并不只局限于农村地区,城市也有着相对一部分的低收入人群,他们同样需要小额信贷的帮助。对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和微型都有着融资难的问题,因为其多需要流动性较大,数额较小的资金,因而小额信贷地区较适合这些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却大多数被排斥在小额信贷的范围之外。金融服务的对象较为单一,这就使得提供小额信贷的机构无法分散风险。比如下岗担保贷款是小额信贷担保中周期较短的贷款,因为其服务对象单一,风险较大,银行对提供该项贷款缺乏积极性,造成该项担保贷款渐渐萎缩,不能为社会发挥其本身的职能,成为普惠金融体系中的软肋。

(二)注意防范风险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普惠金融体系为包括落后地区在内的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较大,因而防范风险的任务就比较艰巨。贫困地区的条件、设施与发达地区相比都较差,处于弱势地位。有的地区不仅因为历史原因导致地区较为贫困,而且生态环境也较差。并且在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中,许多小微企业的会计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导致会计工作不规范;而其他人员则也是因受教育程度低而无发展目标。因此,这些弱势群体的信用风险较高,提升了金融机构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致使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

(三)法律和监管机制薄弱我国开展小额信贷的时间较短,主要是由农村信用社和一些农业金融机构提供。但是,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约束,并且监管机制也较为薄弱,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些金融机构的发展。当前,对非政府机构设立的小额信贷机构并未实施全盘监管,而仅仅只是由当地政府机构进行监管。相对于国家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当地政府对该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就显得十分宽松,根本不能对小额信贷进行全面监管。这些也阻碍了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四)发展中的瓶颈普惠金融体系能否可持续发展关乎着金融机构是否能够收回其运营所投入的资金,并且营业收入大于营业支出。目前,我国只有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内的极少数金融机构提供小额信贷业务,因而国内的小额信贷业务普遍面临着资金缺乏的问题。小额信贷机构不能以较低成本获取资金也不能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商业贷款进行小额信贷,因此小额信贷机构在发展中面临着自身的瓶颈。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小额信贷的利率是有限制的,这就使得小额信贷的吸引力下降,限制了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三、构建信用合作社普惠金融体系

近些年,信用合作社在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让以农民为代表的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与城市人民同等的金融服务。为了进一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信用合作社必须能够坚持服务于三农的原则,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弱势群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未来几年内,信用合作社应当能够将传统金融服务不能覆盖的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村构建基础金融金融服务体系。

(一)以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为重要目标,提升信贷水平增强信用社对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小微信贷的服务流程,建立信贷发放标准。信用社可以按照积极量化标准,科学防范风险为原则,建立小微金融事业部,提升事业部的营销能力,推行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加小微贷款。信用社以支持三农为市场目标,因而应当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的职能。借助小微金融事业部,信用社应当优化农民贷款,推行“惠民通”,适应农民及农村的发展。信用社与农户之间以信用为连接点,推行各类信用贷款。信用社应当适应农村的现实需求,在优化林权抵押的基础之上,对农民的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等各种形式的权证提供抵押贷款服务,进一步建设现代化农村。

(二)进一步拓展新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信用社在大力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加强银村合作的同时,还应当进一步拓展新业务,加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和领域。信用社可尝试建立科技基金,制定科技企业的名单,以科技基金为基础支持科技创新,加强信用社与科技企业的融资交流。同时,积极扶持以农业为主的科技企业,进一步支持现代化新型农村的建设,加快农业金融产品的推广,推动农业发展。信用社加快普惠金融工程建设,强化服务,进一步拓展新型业务,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贷款,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资金的需求。

(三)加快信用社网点建设,提升金融水平信用社应当深入进行走访活动,优化自身的网点布局,按照农民的需求进行网点建设。不仅再城市中心等繁华地区建设网点,还应当贴近农村,建立大量的服务农村的金融网点,为农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同时,根据走访活动所得,撤销低效且实际作用较小的金融服务网点,并且在金融服务需求较多的地区增设自助终端机器,加快金融服务的基础建设。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加大信用社金融产品推广,加强金融自助渠道的建设。

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 思考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服务水平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和优化还存在不足,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这些都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从某种程度上讲,“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解决同农村金融的发展息息相关。本文在对我国农村经济现实深刻理解和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完善面临的初始条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可以为推进农村金融深化、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客观的理论性背景材料,进而为制定有关三农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如何解决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实际上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储蓄、贷款、汇兑、理财、保险等方面的需求,由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的优化、收入的提高以及福利的改善等均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加上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困难现象的普遍存在,因此,国内外学者在如何解决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理论界有各种观点。这些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一些类别,通过这些观点可以剖析和思考一些问题。

(一)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如何广文(2005)认为,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的特点及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途径在于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的农村金融业组织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才能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二)增加农村金融机构

如曾建中(2006)研究认为,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向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农村金融主体供给不足。贺晖(2006)提出构建适应农村经济需求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具体措施:调整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利用政策手段诱导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调节资金流向,使农村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金融市场;尽快建立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民间金融合法化。

(三)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

如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认为,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滞后,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地方经济的资金需求不适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和撤并后,业务重心转移到了大中城市,保留的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或变小,加大了地方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矛盾;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运行机制不适应,有必要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朱锋和肖东平(2007)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当前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较多,通过加上利率管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无法满足农民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四)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如王芳(2007)认为,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由于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结构性缺陷,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与效率。虽然农村金融组织有着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及民间金融等多种金融形式,但却缺乏多元性、复合性和有效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办法,鼓励正常范围的民间金融活动,同时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改造现有的金融机构布局,改革或创立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此外,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项目的发展及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推广,国外学者以研究扶贫助困的小额信贷为契机,对于贫困地区小额信贷农户融资行为有较为充分的研究。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呈现的特征

一是研究视角只停留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某一个方面,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

二是研究的层次不够深入。尽管一些学者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和完善,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并且也有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

三是在对农村金融的研究方面还没有能够深入到整个经济金融领域。在近年的农村金融研究中,尽管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构建,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

四是没能从整体和全局角度提出适应经济国际化发展要求且有利于促进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改善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

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一个组织体系是否有效率,一要看其是否是建立在市场需求基础之上的;二要看其是否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三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金融增长的关系。因此,要构建新型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也要立足于这些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应更广泛

在对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深刻理解,和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面临的初始条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路径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从理论上提出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性选择及可操作性措施。

(二)当前“三农”金融服务研究关注的目标

第7篇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比较优势 竞争优势

一、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根据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金融服务是指由一成员方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向另一成员方所提供的任何有关金融方面的服务。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保险及与保险有关的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其中其他金融是指证券业和金融服务信息。金融服务贸易可分为四种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2001—2010年间,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由3.26亿美元增长到30.5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8.24%,2002年比2001年下降6.6亿美元,除2006年有较小幅度的变动外,其他年份都处于增长趋势。在同一时期,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也由27.88亿美元增加到171.4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2.36%,2009年比2008年下降12.74亿美元主要是保险服务进口额下降所致。从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来看,除2009年比2008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都在增长,年均增长率为23.09%,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十年来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并且呈现逐步扩大的态势,2010年逆差达到最大,为140.84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口需求大于出口需求。从金融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看,其比重比较低,一直在4.2%—5.6%范围内波动,这说明我国的金融服务行业在进出口规模上虽有所扩大,但在整个服务行业中仍然缺乏自身的竞争力。从金融服务贸易占世界金融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看,其比重在经历了2002年的微小下降后,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此后,2007年又比2006年下降0.4%。2008年在发生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占世界金融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仍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但所占的比重仍然较小。

二、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为了反映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本文选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CA)和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NRCA)三个指标,并选用世界上八个主要经济体2001—2010年的相关数据,对我国和其他国家的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

(一)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RCA)由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于1965年提出,是指一国某一产品或行业的出口在该国出口总额(包括商品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与世界上该产品或行业的出口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之比,在金融服务贸易中,用来反映一国金融服务在世界金融服务中的竞争优势,其计算公式为:

RCA=(Xij/Xi)/(Xwj/Xw)

公式中,Xij表示i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Xi表示i国的出口总额,Xwj表示全世界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Xw表示全世界的出口总额。如果一国的RCA>2.5,则表明i国金融服务贸易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1.25≤RCA≤2.5,表明i国金融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0.8≤RCA≤1.25,则认为i国金融服务贸易具有平均一般国际竞争力;RCA

我国2001—2010年的金融服务贸易RCA指数始终小于0.1,2006年在0.05以下,是所有年份中最小的,2010年突破0.09,其他年份都在0.05左右的水平上,这说明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我国的传统弱项,目前仍处于较大比较劣势,基本不具竞争力。美国的RCA指数在2001—2005年连续五年呈稳定上升趋势,2006—2010年在2.15附近波动,说明美国在金融服务贸易上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英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所以RCA指数比较高,在所选的八国中最大,一直在4.0水平之上,反映了其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法国、日本和韩国2001—2010年的RCA指数均在0.8以下,说明这三个国家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但仍比我国的RCA指数高。德国只有2002年的RCA指数大于0.8,其他年份平均只有0.5,说明德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也较弱。印度的RCA指数在2003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但由于其服务外包对金融服务贸易发展产生的积极促进作用,使得其RCA值在2008年突破1,并在2010年达到1.226。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已位于全球金融服务出口的前列,具有平均一般国际竞争力,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我国与印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二)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Competitive Advantage Index,CA)是由沃尔拉斯(Vollratlh)等于1988年提出的,是指从出口的比较优势中减去某产业进口的比较优势,从而得到该产业的真正竞争优势,其计算公式为:

CA=RCA-(Mij/Mi)(Mwj/Mw)

公式中,RCA是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Mij表示i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Mi表示i国的进口总额,Mwj表示全世界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口总额,Mw表示全世界的进口总额。CA>0,说明i国金融服务贸易具有比较优势;CA

我国2001—2010年的金融服务贸易CA指数始终小于0,2003—2006年随着保险服务进口的增加,CA指数不断减小,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也不断减弱,2007年保险服务出口又有明显增长,使得CA指数由-0.543增大到-0.445,平均CA指数为-0.5,这说明我国的金融服务出口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美国的CA指数从2001—2005年不断增大,2005年达到0.969的最高水平后又逐年下降,2010年恢复到0.507的水平,平均CA指数为0.6,这说明美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英国的平均CA指数高达3.9,这说明英国不管是在金融服务出口还是在进口方面都显示出了最强劲的竞争力。法国、日本和韩国2001—2010年金融服务贸易的CA指数都在0上下较小幅度内变动,可认为这三个国家具有中性的国际竞争力。德国的CA指数2002年最高,为0.542,2004和2005年的CA指数为负,其他年份在0.15左右,可认为德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具有中性国际竞争力。印度2001年的金融服务进口远大于出口,这使印度2001年的CA指数只有-1.746,随后在2004年有较小幅度变动后逐渐增大,2008年CA指数为-0.002,印度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明显好转,而我国还处于劣势状态,在短期内不易扭转。

(三)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Net Export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NRCA)是由巴拉萨(Balassa)于1989年提出的一个改进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用一国某一产品或行业的出口在总出口中的比例与该国该产品或行业的进口在总进口中的比例之差表示该产品或行业的贸易竞争优势。其计算公式为:

NRCA=(Xij/Xi)-(Mij/Mi)

公式中,Xij表示i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Xi表示i国的出口总额,Mij表示i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Mi表示i国的进口总额。NRCA>0,说明i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存在竞争优势;NRCA

我国2001—2010年的NRCA指数在-0.01上下波动,波动幅度很小,说明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存在竞争劣势,在国际市场上只有很弱的竞争力。美国的NRCA指数都大于0,平均为0.012,英国的平均NRCA指数为0.075,是美国的6.25倍,可见其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法国的NRCA指数都小于0,日本的NRCA指数除2005年是正数外,其余年份也小于0,而韩国的NRCA指数在2002年略有下降后呈现稳定上升趋势,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又有所降低,但整体上较法国和日本具有竞争力。印度的NRCA指数在波动中增长,2007年大于0,可见印度的金融服务贸易有了较大发展,竞争力有所提高。

(四)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判定

利用以上三个指标的计算分析得出,我国的金融服务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金融服务贸易存在竞争劣势,国际竞争力很弱。其中利用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CA)计算的我国2001—2010年CA指数值最小,且在-0.6—0.4内波动,而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计算的我国2001—2010年RCA指数值都大于0,并从2006年以后有缓慢增大的趋势,可认为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有一定好转,但当把出口优势考虑在内时,就没有这样的规律,即CA指数的值是波动的。利用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NRCA)计算的我国2001—2010年的NRCA指数值最平稳,但都小于0,这说明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相对于商品和服务的出口总额比较小,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没有得到较大提升。

三、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对策

(一)加大金融机构资本投入,规范金融市场

通过政府的政策性倾斜,增加对金融和保险服务行业的财政拨款,改善金融企业的软硬件设施,提高金融机构的贸易实力,优化金融市场的外部环境。提高资本市场交易的透明度,规范市场投资行为,通过吸引优质外资,提高国内金融和保险机构的盈利能力,扩大自身资产规模,在立足本国市场的同时,逐步对外开放资本账户,真正实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打破金融市场的垄断局面,通过培养多元化的金融企业,像股份制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促使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减少对国家的依赖,从而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二)抓住机遇,提升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营销力

在全球金融服务贸易遭受金融危机冲击的情况下,我国应抓住机遇,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增强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发展人民币离岸存款业务,努力推进中资银行向海外扩张市场,获取新的客户资源,同时注重提升金融服务贸易的营销能力,采取差异性的市场营销策略,以客户为本,针对不同的市场推出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完善营销渠道,加强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合作,优化海外市场的金融产品组合。

(三)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促进金融产品创新

学习和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在发展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成功经验,包括制度、方法、技术、人才和管理。引进国外先进的金融技术,以市场为导向增加研发投资,加强国内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打造高技术、高知识、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电子金融,推动金融服务信息化发展,拓展金融服务的范围,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形象和金融服务水平。

(四)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培养复合型金融人才

通过建立和完善专业的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和职工培训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优化我国的金融人才资源结构,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一方面要重视学校教育,鼓励高校根据市场需要培养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过硬的专业人才,借助海外机构地处金融中心的优势,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职工培训基地,培养复合型的金融人才;另一方面要学习先进国家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引进先进的激励机制,吸引国际优秀的金融人才,防止我国金融人才的流失。

(五)加强金融体制的改革力度,完善金融监管机制

尽快建立银行、保险和证券三大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和金融企业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协同监管,利用市场约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安全发展。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我国金融业防范风险的意识,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

参考文献:

①秦嗣毅,杨浩.金砖四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1(1):68—69

②陈慧. 全球金融危机下增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对策[J].黑龙江对外贸易,2009(6):25—26

③董小麟,朱征兵.论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J]. 岭南学刊,2008(3):44

④韩景华.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9(12):9

⑤邹晓辉,陈亚珊.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J].商业时代,2010(24):37

第8篇

    关键词:金融服务,建筑业,效益提升。

    金融服务升级、创新是金融资源得到有效分配的前提,当前我国金融服务需要进行升级和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需要从金融业务、金融产品、服务结构、服务观念等方面开展工作。针对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等问题,我国的金融机构需要不断加快创新服务步伐,从根本上提高创新服务管理理念,把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利用起来,结合我国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建筑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成功运用到市场中去,从根本上满足我国建筑业的需求,通过金融服务升级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效益。

    一、建筑业效益提升金融服务创新必要性分析。

    我国建筑业正处于转型发展过程中,因此其经济效益的提高需要金融服务的创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筑业也取得很大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建筑业效益提升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建筑业效益提升的前提是行业转型升级,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拥有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金融服务是建筑业转型升级效益提升的关键。当前是我国建筑业效益提升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建筑业融资体系,才能促进建筑业转变效益增长方式,淘汰一部分耗能高、质量不达标、技术落后的建筑业企业,从根本上实现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经济效益提高,彻底改变我国建筑业完全依靠资源、劳动力等低成本获取发展优势的局面[1]。资金在建筑业业效益提升过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也是效益提升的一个重要性问题,建筑业在发展过程中如果缺少资金的支持,建筑业的效益提升的步伐很难前进。我国建筑业转型对金融服务需求产生一种需求,同时需求的金融服务更具多样性,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一个金融服务平台。

    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我国建筑业要实现效益提升,必须依靠金融服务创新。自从发生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主要经济体都遭受了很大的影响,我国各行业都受到很大的压力,具体发展模式产生很多的不确定性。建筑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要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处理好建筑业效益问题,建筑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资金支助,需要解决建筑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等问题。我国的金融机构需要树立科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通过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功能,从根本上推进专营机构的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建筑业金融服务品牌,逐步整合和完善我国金融信贷评审系统,把服务和融资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能够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

    我国建筑业效益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是商业银行经营转型过程中的战略选择,从全球经济的发展情况看,建筑业企业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客户,当前我国有90%的建筑企业需要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因此建筑企业的金融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很大,融资渠道多元化对商业银行的信贷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信贷市场需要不断调整发展模式才能更好的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会重点抓住建筑业企业融资对其经济效益增长的影响,不断开展各种中间业务和新兴业务,从根本上拓展商业银行新的收入来源,对商业银行的多元化发展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我国建筑业效益提升金融服务创新目标分析。

    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需要为其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建筑业的融资渠道还不畅通,筹资方式单一化,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融资结构不合理问题,当前金融资源严重短缺对我国建筑业效益提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我国建筑业发展情况看,有70%的企业资金需求是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而只有30%的建筑企业需要自筹获取,从我国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看,主要是通过间接融资渠道开展工作,直接融资所占的比例非常少,通常情况只有10%左右,有的甚至只有2%,这个比例与国外建筑企业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国外建筑企业的间接融资达到70%。我国建筑企业的融资结构不合理,对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融资结构不合理也是建筑企业解决资金供给的主要问题,具体解决方案需要对金融服务进行改革和创新,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水平,加快建筑企业融资渠道建设,优化建筑企业融资结构。逐步培育多层次、多元化、充满活力的金融服务体系。当前我国金融服务机制改革过程中需要重点发展和建立民营中小企业银行,因为从我国建筑业的结构看,缺乏资金的主要是中小建筑企业,所以解决好中小建筑企业的资金问题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建筑业效益提升。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等渠道加强融资渠道建设,逐步提高融资的规模和水平。我国建筑业效益提升过程中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是核心,需要逐步放宽质押和抵押范围,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拓展建筑业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建筑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建筑业需要金融服务支持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业需要坚持科学发展才能取得整体效益提升,我国建筑业金融服务重要性越来越强,从金融服务的范围看建筑业所占有的金融资源比较少,与行业发展不对称,在大型企业的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金融服务过程中把大量资金投入建筑业的回报是很可观的,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具有资金密集性和劳动密集性特点,需要从根本上抓住建筑业的发展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从而达到满足建筑业融资问题,提高建筑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社会的金融机构都需要积极为建筑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建筑业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和融资环境,保证我国建筑业取得可持续发展,建筑业的效益能够得到全面提升。

    三、建筑业效益提升过程中金融服务创新内容研究。

    我国建筑业要取得持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从根本上实现金融服务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制度创新可以更好的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保证金融资源能够按照制度的要求在建筑业中得到优化配置,因此金融服务制度创新在建筑业效益提升过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要求金融服务必须具有短、急、频和多样化的特点,需要逐步打造与其它行业具有不同模式的建筑业信用评级平台、服务方式、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策略。针对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投资主体、所有制结构和财务报表规范,采取不同的金融服务模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都制定了针对建筑业融资的授信办法、信用评级,按照不同的服务模式对建筑业实施标准化的金融服务,这样可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促进建筑业效益提升,我国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效率也得到全面提高。随着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当前专门针对建筑业发展情况建立建筑业批备制度和融资业务核算体系,专门为建筑业企业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大大提高了对我国建筑业融资过程中风险计量、识别、控制、监测能力,提高了对建筑业企业融资风险的控制能力。

    金融服务业务创新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金融业务创新是保证建筑业融资服务得到实现的根本,是保证建筑业效益提升的重要策略,需要在金融服务创新过程中得到重要体现,金融服务业务创新也是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需要从根本上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才能更好的满足建筑业融资服务的要求,建筑业的经济效益才能得到根本性提高。金融服务业务创新是融资资源得到合理分配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金融交易载体的一种变革和创新。其主要是对金融传统业务产品进行开发和对创新业务领域的模式进行创新拓展。同时还需要建立与金融服务新产品相适应的创新服务制度,从根本实现金融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和金融营销策略创新。

    金融服务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金融机构深入了解行业发展情况、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产品。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建筑业融资担保模式进行创新,由于我国建筑业实力不强、资产较少、无抵押担保、抗风险能力较弱等,这就决定了建筑业在融资担保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但是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对担保中介机构资信要求较高,实力不强的中小建筑企业很难获取担保中介机构的服务许可,即使为其提供担保,但是产生的费用也是非常高的,导致建筑企业的负担很中,所以产生中小建筑企业担保难的问题。银行在为建筑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开展与担保机构的全面合作,从根本上实现建筑企业担保方式的创新,逐步拓宽建筑业抵、质押物范围,充分利用建筑企业拥有的应收账款、股权、银行承兑汇票、专利、营运车牌、土地经营权等权利和资产开展担保融资产品创新。商业银行在为建筑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采取与担保公司、信用保险公司、中小建筑企业联保等多种模式,可以从根本上降低建筑业的融资风险,同时能够促进建筑业效益提升。

    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对融资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强,需要对金融服务理念和考核体系进行创新。从金融机构角度看,我国建筑业企业孕育着极大的商机,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需要积极转变经营理念,为建筑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建筑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建筑企业的担保风险相对较高,但是建筑业企业的风险并不是不可控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符合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同时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可以不分规模大小、经济性质,都要为其提供积极有效的金融服务,这样才能促进整个建筑业的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能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得到相应的效益。我国金融机构需要建立与建筑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和营销队伍,主要是为推动建筑业金融业务服务的发展。建筑业金融服务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金融服务模式,设立建筑业金融服务部,促进我国建筑业金融业务服务得到稳步健康发展。建筑业金融服务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有利于中小建筑企业发展的贷款考核体系,中小建筑企业的效益提高关系整个建筑业的发展,需要建立中小建筑企业金融业务部,对其实施单独考核、单独统计、单独奖励,培育和稳定我国建筑业贷款营销队伍,不断开展适应建筑业发展的信贷业务,从根本上实现金融服务升级,助推建筑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

    参考文献。

    [1]林敏。浅析建设工程中业主项目经理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思想[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5,(02)。

    李战军,郑炳旭,魏晓林。拆除爆破工程安全管理的特点与对应措施[J].爆破,2007,(01)。

第9篇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持续发展 问题

一、存在的几个问题

1、发展方向和相关配套政策亟待明确。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规定了存续期,在发展过程中,国家提出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赋予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政策,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谋求商业化转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怎样转型?是发展为金融服务企业,还是成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转型的业务范围和方向始终未能确定。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从有限存续转变为持续发展,还面临财务重组和资本注入问题。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均为100亿元人民币,按账面价格剥离收购了国有银行1.4亿元不良资产,收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央行再贷款(5700亿元)和金融债券融资(8200亿元),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后形成的资金缺口一直未明确解决办法。无论是金融服务企业,还是金融控股公司,均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仅靠100亿注册资本,显然难以奏效。是引进战略投资者,还是国家继续注资?无论哪种方式都需剥离政策性业务损失,实施财务重组。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亟待明确财务重组配套政策和发展方向,否则很难持续发展下去。

2、人员结构和业务素质亟待改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人员绝大部分来自于商业银行,业务技能和素质偏重于商业银行业务,在近几年发展过程中除少数创新业务锻炼外,员工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业务。虽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从市场上引进和通过自身培养锻炼了一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和法律方面的人才,但总的来看信贷资产保全管理以外的业务人员数量不多,素质和能力尚需提高。加之强烈的政策性特点,公司不像公司,机关不像机关,员工社会理念、意识、效率、业务素质和能力与市场化业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操作市场化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3、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亟待增强。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定位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剥离接收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业务仍来源于监管部门的委托和政策安排,自身开拓的业务不多,向社会提供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虽然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开发了一些不良资产处置技术和提升不良资产价值的方法,但服务的领域仍局限于国有银行、业务关联的债务企业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在开发金融服务产品和开拓市场方面仍较薄弱,真正在市场中求生存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亟需提高金融服务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拓展能力。

4、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工作,致力于强化内部管理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信达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还推行了ISO质量管理工作,但风险控制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定价和处置程序上,更多地是在防范道德风险,具体说就是业务点上的风险。而一旦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服务企业,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还要防范经营风险,要在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上实现优化,要优化配置公司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控制公司全面业务风险。风险控制从点到面的转变,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5、客户关系亟待稳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有的业务格局和特点,决定了其与客户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债权债务关系了结,便终结了与客户的联系和关系。在对客户的了解上,更多局限于资产负债,很少涉及客户的金融服务,没有与客户形成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给客户的形象更多是债权人和股东,与金融服务者相差甚远。没有密切稳固的客户关系,就失去了在市场中求生存的前提和条件。

二、几点建议

1、国家应站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高度,尽快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国家应从建立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高度和顺应金融混业发展趋势要求来规划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业务定位。(1)可以定位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构,赋予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职能,负责统一征集、管理和使用金融机构风险基金,接受金融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危机金融机构进行托管和对退出市场金融机构进行清算。(2)可以定位为不良金融资产专业化管理机构。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收购和处置社会不良资产,改革金融机构损失资产核销办法,鼓励金融机构由内部核销损失向打包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损失转变,最大限度提高损失类资产价值。(3)可以定位为金融服务企业,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证券、信托、租赁、基金管理业务、信用评级、担保和咨询顾问业务,通过市场手段对中小金融机构实现并购重组,优化金融机构结构,提高整体金融服务能力。与此适应,尽快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业务损失解决方法,或核销处理,或挂账停息,适当增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资本实力。

2、公司应站在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建设专业化员工队伍。市场经济离不开优质的金融服务。优质的金融服务源自于优秀的人才,优秀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特点。有个性和专业的人,聚集了有影响的事,形成了有特色的业务,铸就了机构的辉煌业绩。有特色和业绩的机构不断吸引更多有个性、特长的人加盟和参与,成就了更大的事业,如此循环往复,人才越来越强,业务特色越来越明,事业越做越大,这就是市场经济的马太效应。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员工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我国金融体系发展完善和金融事业发展壮大的大环境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和位置。要有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立足公司,放眼全球,立足不良资产处置岗位,放眼金融行业的视野,制定和实施人才战略。公司要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前进行专业化队伍建设,在人才储备和队伍建设上打好提前量,站住制高点。要结合现有队伍现状和未来业务需要,从现有员工培训挖潜和社会引进两个渠道,有计划地优化员工结构,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打造学习型组织,做到公司转型,队伍建设先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更应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要紧盯全球金融人才市场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岗位要求,设计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增强事业的荣誉感、岗位的使命感和竞争的危机感。

3、公司应站在立身之本的高度提高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直接决定一个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公司才有市场竞争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否从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成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公司,关键在于能否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产品。金融服务产品不同于物化产品,客户接受金融服务产品的最终结果不是拥有了金融服务产品,而是接受了通过金融服务产品所带来的服务,这种服务必须给客户带来效率和效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可能涉及到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信用评级、征信服务、投资咨询、财务顾问、金融租赁、信托、汽车金融租赁、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方面,这些业务在我国尚属新领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有产品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对上述金融服务产品鲜有涉及。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持续发展,成功转型,必须加大产品开发力度,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经验,研究和发现金融服务产品的规律、实现功能、表现形式、工艺流程、操作内容和规格标准,培育出成熟的金融服务产品。

第10篇

市长刘同志主持召开第10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提升、“三网融合”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等工作。

副市长丁同志、詹同志、潘同志、黄同志等出席会议。

关于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我市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总体要求是立足,辐射,服务两岸;总体目标是建设金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两岸金融服务业对接示范基地、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前沿平、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引擎;具体目标是金融机构齐全、金融市场完善、金融人才荟萃、金融资讯发达、金融服务高效、金融生态良好;主要任务是争取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加强金融服务产业对接、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做大做强金融服务业和优化金融环境。自国务院同意我市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后,我市已梳理出5个方面30条争取试点试验的政策和项目,目前这些先行先试举措正有序推进中。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继续主动作为,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大胆探索,积极争取,尽快在资金融机构入驻、鼓励金融机构在设立总部、设立柜交易市场等具体项目上有突破性进展。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整合等工作,加快做大做强。要进一步明确把港口建设成为面向世界,具有现代化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口的定位;要在拓展国际航线、发展国际中转、建设区域性国际邮轮、发展企业上加快突破;要通过优化通关服务、口岸建设、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和航运服务水平,建设良好的港口服务环境;要通过拓展港口腹地、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大宗专业市场、争取国家重点战略物资基地落户、发展产业和构筑两岸往来主要通道,支撑港的加快发展。

“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推动物联网发展、加快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等工作。会议要求,要从惠民利民、资源共享、分业监督、保障安全、发展产业的基本原则出发,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落实。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业务、建立集成播控平、安全监控平、宽带城市、产业发展、降低广电和电信资费等八项具体任务。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鼓励相关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应用创新,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数字电视运用等业务的发展,培育发展“三网融合”产业链。试点工作分两个阶段,分别到年月和年月结束。

要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中生成项目,培育产业。要继续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力度,要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对接,要通过服务外包高级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人才引进,要继续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建设。

会议还讲了关于国庆花车巡游等有关事项。

第11篇

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实际上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储蓄、贷款、汇兑、理财、保险等方面的需求,由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的优化、收入的提高以及福利的改善等均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加上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困难现象的普遍存在,因此,国内外学者在如何解决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理论界有各种观点。这些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一些类别,通过这些观点可以剖析和思考一些问题。

(一)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如何广文(2005)认为,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的特点及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途径在于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的农村金融业组织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才能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二)增加农村金融机构

如曾建中(2006)研究认为,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向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农村金融主体供给不足。贺晖(2006)提出构建适应农村经济需求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具体措施:调整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利用政策手段诱导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调节资金流向,使农村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金融市场;尽快建立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民间金融合法化。

(三)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

如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认为,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滞后,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地方经济的资金需求不适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和撤并后,业务重心转移到了大中城市,保留的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或变小,加大了地方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矛盾;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运行机制不适应,有必要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朱锋和肖东平(2007)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当前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较多,通过加上利率管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无法满足农民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四)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如王芳(2007)认为,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由于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结构性缺陷,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与效率。虽然农村金融组织有着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及民间金融等多种金融形式,但却缺乏多元性、复合性和有效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办法,鼓励正常范围的民间金融活动,同时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改造现有的金融机构布局,改革或创立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此外,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项目的发展及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推广,国外学者以研究扶贫助困的小额信贷为契机,对于贫困地区小额信贷农户融资行为有较为充分的研究。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呈现的特征

一是研究视角只停留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某一个方面,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

二是研究的层次不够深入。尽管一些学者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和完善,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并且也有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

三是在对农村金融的研究方面还没有能够深入到整个经济金融领域。在近年的农村金融研究中,尽管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构建,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

四是没能从整体和全局角度提出适应经济国际化发展要求且有利于促进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改善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

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一个组织体系是否有效率,一要看其是否是建立在市场需求基础之上的;二要看其是否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三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金融增长的关系。因此,要构建新型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也要立足于这些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应更广泛

在对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深刻理解,和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面临的初始条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路径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从理论上提出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性选择及可操作性措施。

(二)当前“三农”金融服务研究关注的目标

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体系;分清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归纳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征;认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程及其改革的初始条件;讨论政府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从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结构,以及相应的运作机制。

总之,在我国农村中小型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突出和县域金融相对萎缩的情况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入战略性调整、农村工业化、新农村建设阶段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需求进一步高涨,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其主要原因在于结构、体制与政策约束。在制约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滞后所带来的约束。因此,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需要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入手。

第12篇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金融服务外包;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104-0105-05

本文所讨论的金融服务外包,是指从宽泛意义上理解的外包,即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主体中的承包方(服务提供商),既包括金融机构的共享中心或附属机构,也包括独立第三方,发包方则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财务公司等整个金融领域。相应地,所谓金融服务外包业,则是指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以及金融机构的共享中心或附属机构)接受委托处理原来由金融机构自身负责处理的各类业务活动的集合。本文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从统筹发展的视角对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问题加以初步探讨。

一、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的意义

就长三角地区而言,相关城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时,可有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是分割发展,即各城市独善其身,各自为政,仅仅局限于追求自身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彼此间缺乏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各城市只依靠自身的力量,试图在国际国内金融服务外包需求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抢占先机,一味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彼此间信息封闭,相对孤立,缺乏应有的交流与合作,甚至为了竞相引进企业,不惜比拼政策,各显“神通”,而对于自身的特色定位却含糊不清。

二是统筹发展,即各城市都能从长三角区域整体和自身特色、优势相结合的视角。明确各自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科学定位和发展重点,并能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如图1所示)。在图1中,各城市在充分了解各类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选址要求和对市场进行细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服务内容分工’、服务地域分工、服务对象分工:以及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制定行业标准等途径,形成各具特色、彼此关联、相互补充、功能各异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力求在差异化竞争中携手共进、抱团发展。

对比上述两种发展路径可知:分割发展容易导致各城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时出现重复建设和低效竞争,难以通过区域联动形成整体合力;而统筹发展则可以通过区域合作,促进区域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进而提升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已付诸实施的背景下,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应是明智之举,它对有效支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以及尽快培育出与欧美和印度公司相抗衡的本土金融服务外包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支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影响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很多,包括经济、金融、历史文化、地理、人才、政治因素等等。从国际金融中心的职能以及现有国际金融中心的特征来看,在众多因素中,金融因素应是影响一个地区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最重要的因素。不具备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不能实现资金使用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国际金融中心就难以形成。因此,按照国家战略要求,到2020年,要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关键就在于加快提升上海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在国际金融业前后台业务加速分离、金融服务外包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上海金融业的加快发展和金融市场服务效率的大幅提升离不开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强大支撑。通过统筹规划,在上海“一城一带”。两大金融核心区以外地区以及上海周边城市,选择距离适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基础设施良好、成本优势明显的合理区位,集中打造几个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大力提升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承载能力,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大量现有驻沪中外金融企业对金融服务外包的需求,而且能够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吸引金融机构集聚的“引力”。

(二)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多维一体化进程

随着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同时,这也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在不同阶段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特点,甚至表现出不同的一体化内容。过去,长三角一体化更多地体现在经济一体化层面上,而按照国家战略部署,未来的长三角一体化,必然要向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体制一体化和空间一体化等多维一体化转变。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推动这一进程。

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和基础条件。上海及其周边相关城市,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分工协作,统筹打造各具特色、互动共进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加快形成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整体合力,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要求。同时,推进形成这一合理格局,必然要求长三角有关城市在竞合博弈中,通过制度创新,破解行政壁垒,消除恶性竞争,从而有利于地区间的体制一体化。而且,由于合作过程中,通常会更好地促进各城市间人才的流动与交流以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优化与对接,而这些都有利于加强长三角的社会一体化。长三角空间一体化则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体制一体化和社会一体化的综合反映,其实质就是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通过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城市功能的有效分工,形成联系紧密、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城市群。基于比较优势原则,在上海金融核心区以外选择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的地区统筹规划建设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使之与上海金融核心区之间形成金融业“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有利于加强长三角地区资源整合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城市群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有利于提升本土服务提供商的竞争力

目前,中国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成长初期,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中的印度等国相比,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业务种类和业务深度,都还存在较大差距。国际经验表明,拥有一定数量的优秀本土服务提供商,是一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关键。中国当前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的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4种力量,分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全球性外包公司(如埃森哲、HP、IBM、凯捷、FDC、Unisys等)、进人中国市场的印度BPO巨头(如Genpact、In―fosys、塔塔、萨帝扬等)、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自建中心以及本土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如华道数据、银联数据、文思等)。相比而言,在这4种力量中,本土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的规模和能力都相对较为弱小。中国大型的

全国提供商尚未出现。绝大多数本土服务提供商还停留在完成简单业务数据化的重复性工作,而非提供系统性的业务流程设计、实施和执行,很难与发包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5]这一状况也是目前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由于难以找到完全合格的本土服务提供商而更多地选择自建后台中心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服务外包业最为成熟的长三角地区,理应通过改革和创新,尽快培育出与欧美和印度公司相抗衡的本土服务提供商,而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加快实现。

一方面,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联合各方力量,携手推进地区内金融服务外包商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等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相关城市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形成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也有利于相关城市联手推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专业性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而这些都是促进优秀本土服务提供商健康成长所必需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支持本土服务提供商结成跨地区的战略联盟,从而有效整合区域资源,加快推动地区内优秀企业成长为国际一流、行业领先的大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集团。

二、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的现状

由于金融服务外包业在我国尚处于成长初期,长三角相关城市都期望能在这块具有很大成长潜力的市场“蛋糕”中分到更大的一块,因而在统筹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错位发展思路明确,但合理分工格局尚未形成

新世纪以来,在政府和市场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下,长三角地区日益呈现出上海“服务长三角”和江浙“接轨上海”的错位发展势头。具体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上海在推动形成陆家嘴金融城和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前后动发展的同时,致力于走高端路线,进一步将张江银行卡产业园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基地,以此提升上海金融业的能级和对外辐射力。如上海市浦东新区2009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在张江现有的金融后台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凸显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功能,打造高层次、多功能、现代化的国际金融信息产业基地。上海周边相关城市在其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战略规划中,则将充分发挥本地比较优势,主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配套服务,作为其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主要立足点。

虽然长三角地区相关城市在战略思路上都能本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但在当前的实际行动中,各城市之间仍然存在着分割发展的状况,相互间并未形成很好的合理分工格局。一方面,由于上海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目前仍然处于规模扩张期,其业务类型还偏于低端,与周边相关城市之间的差距尚未明显拉开,因而不可避免地和其他城市之间存在着激烈竞争:另一方面,基于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各种效益的考虑,上海周边的有些城市,并未结合自身优势对其重点发展领域和特色等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论证,因而在行动上往往表现为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即仅仅停留在依靠政府政策进行“跑马圈地”、引进机构的形式上,而对于重点引进哪类机构、着重发展何种业务类型等,都缺少从内涵上与其他城市之间进行合理分工、差异化定位的统筹考虑,由此导致各城市之间的无序竞争。

(二)各地扶持政策到位。但互动合作机制尚需完善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是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以此为指导,商务部于2006年了《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又于2009年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长三角各地政府分别颁布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从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园区规划、人才保障等众多方面,明确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宁波等城市还专门制定了扶持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这为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来看,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整体实力的提升,除了要得到各地地方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外,还离不开各地政府间的通力合作。但是,由于我国跨省域经济圈科学管理体系的长期缺失以及行政区经济的刚性约束,长三角各地间的市场分割尤其是要素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各地政府间的合作制度及其实施机制还处在探索和逐步完善之中,区域内的“集体理性”行为常常因为地方政府的“个体理性”而无法实现,这种状况显然影响到金融服务外包业良好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同时,长三角地区近年来虽已形成了由沪、苏、浙三地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参加的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长三角金融合作论坛等推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沟通交流平台,但此类机制的研讨主题目前主要集中于区域金融如何进一步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问题上,而对于金融业前后台分离形势下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还未展开深入讨论。

(三)产业集聚基地初成,但公共服务平台尚待搭建

国际经验表明,打造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基地是促进金融服务外包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如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通过在废弃的海关码头仓库区(Custom House Docks Area)规划建设国际金融服务中心(International Fjnancial Service Center,IFSC),不仅促进了旧城改造,而且发展成为伦敦金融中心的重要金融服务外包基地。此外,在金融服务外包业从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过程中,新兴市场国家的一些城市或地区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园、经济开发区等为依托,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涌现了不少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如印度班加罗尔的电子城高科技园区就是这方面的典范。长三角地区相关城市在推进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过程中,也都非常注重以园区建设为载体,积极引导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发展。如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以银行卡产业园为依托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的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的集聚效应明显,并已在全国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加坡腾飞科技园、宁波杭州湾新区、湖州德清城南科技新城等的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基地建设正处于加紧推进之中。可以说,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所需的园区载体布局已初步完成。

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有硬件方面的园区载体,更需要有软件方面的公共服务支持体系,以提供政策咨询、知识产权咨询、情报查询、项目对接、人才培训、数据统计等公共服务。然而,与园区载

体建设相比,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所需的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明显滞后。目前,除了“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金融BPO公共服务平台”已于2010年得到苏州市政府正式命名外,其他城市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或处于规划之中,至于能够覆盖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聚集地区的公共支撑平台建设更是未有任何举动,这显然会影响到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壮大。

三、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的对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有23个城市。提出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虽然其中有个别城市只是为了要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或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而顺带提出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实践中并未落到实处,但绝大部分城市都已付诸行动,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上述城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方面都具有自身特定的优势,在国家尚未对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的情形下,各城市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目前处于一种分割式的单兵争夺状态。就长三角地区而言,这一状况显然不利于其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因此,要使得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能够在更高层次上代表中国参与国际竞争。就应通过完善合作机制、培育特色基地、搭建共享平台、组建战略联盟等途径,着力推进相关城市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共同打造金融服务外包的“长三角品牌”。

(一)完善金融服务外包业区域合作机制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基于“形成和发展若干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的经济区域”的国家战略部署和长三角各地政府对“一体化发展”的日益重视,长三角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促进“一体化发展”的沟通协作机制。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一方面需要借助于这些已有的诸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制度”、“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长三角金融合作论坛”等协作交流平台,以合作专题的形式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范、地区间的合理分工等问题进行商讨;另一方面还需建立起专业性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合作交流机制。如可先由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所在地政府牵头,联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成立各自的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然后再由他们建立定期协调会制度,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中行业标准的制定、外包商准入评级体系的完善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等进行交流和协商。

(二)培育互补共赢的金融服务外包基地

目前,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基地所在城市都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区。对于该地区的发展定位,《长江二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核心区发展,推动各城市之间的融合,加快形成世界级城市群。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应符合这一总体战略要求。金融服务外包中的不同业务处在价值链的不同阶段,各自的选址要素也互有区别。因此,在推进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发展过程中,处于龙头地位的上海及其周边的相关城市,应在对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进行研究和细分的基础上,立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广阔视野,结合各自的比较优势,找准自己的位置,形成自己的特色,并力求在业务上形成互补,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如上海在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同时,可更多地利用金融机构和高端金融人才相对较多的优势,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咨询监理、金融信息和金融研究中心等高端业务,强化其辐射带动功能,避免与周边城市同档竞争;上海周边相关城市则应充分发挥商务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客户呼叫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数据处理和灾备中心等等。这也符合全球金融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城市圈的发展规律。

(三)搭建金融服务外包业公共支撑平台

一方面,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地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方针,尽快搭建起各自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从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才、政策咨询以及投融资等方面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可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有关业务部门或附属单位牵头,成立覆盖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地区的“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整合各地金融服务外包平台资源,形成“区域性”、“全程式”的自主创新公共支撑网络体系,在金融服务外包的项目对接、软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外包人才培训、统计数据、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等方面,为区域内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完善和持续性的公共服务。条件成熟时,该平台的覆盖范同还可进一步扩大至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