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0:30: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贫困生申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我的家庭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妹妹还有我。我来自农村,家里一直以务农为生,母亲体弱多病,有肾结石和胆结石等病,但还是在家苦苦维持着家业。父亲无业在外,对家里的开支并无多少过问。其收入一月到底是多少,我想除了他之外,不会有人知道。他是一个农民工,一个月的收入并不会多到哪去,如果再一挥霍的话,能维持他的基本生活就不错了!
其实,在高考之前,我就不想读书的了。因为妹妹今年读高三了,明年也即将迈进大学的校门。我想在去我寒暑假去过的**一家小工厂打工,妹妹学习比我用功。不像我因为家里父母闹矛盾而感觉生活没意义、因为一些政府机构的“英明裁决”而感觉社会部单纯。在我的生命里,我一度找不到生活的目标,找不到生命的意义。如果不是母亲及妹妹对我的关爱,我曾经轻生的心动就可能早变成了行动。妹妹比我优秀,比我刻苦。所以我想去打工,给她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但是,在母亲及亲友的劝导和支持下,特别是妹妹说如果我不读书了的话她也不读了,我才鼓起勇气,重新定位人生的航向,来到了本学院,开始了四年的求学之路。
一来学校,有的同学忙着交朋结友、有的忙上网、也有的忙恋爱。而我,军训结束后我就忙着找兼职。我找过发传单,但这只是临时性的;我又去做过电脑培训招生业务员,这个同样也做不就,收入也不多;我去过商场,但人家要女的,而且不要兼职;我又去过德克士,可他那每周至少上5天以上,我刚上大一,时间不够;最后,我在电脑城找到了一份每个周末都可以上班的工作---拉单。凭着我的脸皮厚,我做得还不错。每个月3、4百的生活费基本能自己解决。如果能省的话,我每月还想或多或少地给妹妹打点钱过去。
说实话,在没找到工作时,我确实很想要并急于要得到学校的帮助。而现在我对于学校的补助金也并不是那么急需.我们农村有句话叫做救急不救穷。如果领导们给我这个名额,我会攒下来或直接打给妹妹做下个学期的书学费。因为有爱,我才活到现在。所以我会尽量节俭,减轻并帮助减轻家里的负担,在完成自己学业的同时使妹妹能安心地上好大学。
祝各位领导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复印件,最好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复印件。
一、申请缓缴条件:凡申请贷款的学生,一律要申请缓缴,开学不能马上缴清学费的也必须申请缓交。
缓缴所需资料:
(1)、《***学院缓交教育费申请表》(a4)(要写好班级意见,由班主任签名后再上交)(缓交期限最多为3个月,缓交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且只能填整百,若学宿费尾数为50则加多50补成百。)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6k)或者《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6k)的复印件。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料:
(1)、贷款学生承诺书(16k)(打印后直接签名)
(2)、家长承诺书(16k手写)(一定要手抄、整张承诺书都要手抄,格式附表有,家庭固定电话要写区号。)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6k)或者《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6k)的原件,一定要原件,最好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辅导员;问题探索
现阶段,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环节。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笔者立足于多年的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探究高校贫困生资助存在的问题,提出辅导员强化资助育人能力的措施。
一、辅导员在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作用
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与学生关系密切,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态度上起着关键作用。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是及其基础的工作,其结果直接决定学生能否得到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资格。因此,辅导员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时,首先,必须时刻清醒认识自身的岗位职责,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其次,在思想、心灵、情感上引导学生、维护学生、陪伴学生。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中现存的问题
(一)存在消极的受助模式
现阶段,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集“奖、贷、勤、补、助、免”于一体。赠予式资助最为普遍,也最受学生欢迎,这种赠予式资助指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特困生补助等。而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备受冷落,很少有学生愿意主动申请。很多贫困生觉得贷款手续复杂、麻烦,因此,宁愿借钱上学,或者自己兼职、省吃俭用来交学费,也不愿意去贷款;还有一些学生觉得受资助有损颜面、不愿意让同学知道自己穷,因此,不愿意申请国家助学金,也不愿意申请助学贷款。
(二)存在“伪贫困”等不诚实现象
现阶段,高校在审核贫困生建档内容时,辅导员首先要仔细勘察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度、可信度。很多农村地区的村委会部门在接到学生的困难证明申请时,没有深入申请者家中去了解实际困难情况,而直接盖上公章,导致部分学生故意夸大困难情况。如,一些学生强调自己父母没有稳定工作、有高龄爷爷奶奶需要赡养、家中兄弟姐妹多、父母患病身体差等等。一旦辅导员要求提供相关医院证明材料时,学生拿不出,打电话咨询父母又得到不同的说法。很多地区的困难证明开起来相当简单,很多都是言过其实,参考性极低等等,导致辅导员甄别贫困生真实性难度加大。
(三)缺乏合理认知贫困生认定结果
很多贫困生由于客观原因,往往无法全面、客观、辩证地去看待自己得到的贫困生认定以及认定的困难登记。对辅导员给出的最终认定结果全盘否定、以偏概全等错误理论。另外,一些学生认定自己能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如果没申请到,就会抱怨认定结果缺乏公平、公正性,发泄愤懑的情绪,或者直接攻击被认定的学生,导致学生之间出现关系压力,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三、强化高校辅导员资助育人工作能力的措施
(一)加强辅导员的责任感,树立榜样
第一,辅导员应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认定原则,立足于事实,提高贫困生资助认定调查取证的深度与广度。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在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取证的困难材料时,综合使用抽样调查、电话采访学生家长、随机访谈申请的学生以及周边的同学,确保认定的学生是真的困难生。第二,辅导员在和困难生交流时,应注意沟通技巧,照顾学生内心感受,保护学生隐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第三,做好贫困生心理调适工作,在开学前期,积极与内心敏感、脆弱的贫困生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关注他们身上积极向上、阳光的一面,及时解决学生面临的困难,注意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学生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辅导员应予以援助之手。
(二)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引导作用
辅导员应根据贫困生的困难程度、不同的心理特征因材施教,加强引导,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帮助学生申请勤工俭学、申请助学贷款等等。对于那些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学生,辅导员应与专业教师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为那些成绩好、组织能力强的学生,鼓励他们去竞选学生会等社团干部;那些成绩不好、懒散的学生,应鼓励他们多去图书馆,做好时间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辅导员应不断激发学生的潜力,充满正能量,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三)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感恩意识
诚信意识赢贯穿整个大学教育始终,在认定贫困生时,辅导员必须公正、公平,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假。采取各种方法来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在认定过程中,辅导员要鼓励那些真正的贫困生们大胆申请,让他们感受到国家、社会、学校等多方面的关爱,也让那些不是贫困生的学生为真正贫困生让路。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让贫困生学会感恩,引导鼓励他们从现在的受助者成为将来的资助者。有利于健全学生的人格,更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复杂、麻烦,需要政府、高校以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配合,此外,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最终为贫困生解困。
摘要:贫困生工作是独立学院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而实际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辅导员起着关键的作用。本文探讨了独立学院辅导员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辅导员,贫困生,资助工作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1)-19-0234-02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建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是普通高校把普通高校办学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由于独立学院的收费制度有别于公办普通高校,属于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的范畴,所以学生家庭承受的经济压力相对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独立学院贫困生比例也不断提高,贫困家庭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如何帮助和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乃至心理上的压力,如何建立长效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体系,逐步规范学生助困工作,已经成为独立学院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实际工作和研究课题。贫困生资助管理是一项细致而琐碎的工作,担任工作的辅导员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作为高校辅导员,做好贫困生工作既是对党和国家政策路线的严格执行,也是关爱贫困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需要。因此,如何做好贫困生的工作是独立学院辅导员都值得思考的问题。
1、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对贫困生身份的认定是贫困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认定准确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要做好这项工作,除了查验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外,辅导员还应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通过日常的生活细节去确认、排摸、排序,对一些性格内向、自尊心极强、不愿求助、不愿承认自己是贫困生的同学,更要做到不显山不显水地主动关心,慢慢打开他们的心扉,使国家奖学金和各项助学金的评选能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针对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笔者就改革贫困大学生认定提出以下设想:
首先,研究可能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比如:来自国家、省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家庭缺乏劳动力,下岗家庭,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然变故等等),对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和贫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之外,还应包括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的具体举证材料。
其次,申请学生资格的初步审查。步骤包括: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建档条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审查方式包括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宿舍同学中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根据需要核查申请人在学生食堂的月消费状况;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相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实地调查。提出建议名单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由各系学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会同各班辅导员,综合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接受班级民主评议的特困生和贫困学生建议名单。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一般要求是:保证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主持人应该是辅导员老师;由主持人对申请建档学生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全体同学采取适当方式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申请建档的学生实行回避制度;评议结束后,申请建档的学生返回会场,全体同学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进行投票;特困生和贫困学生的认定以参加评议学生2/3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
再次,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接到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向提出异议或提出申斥的学生反馈。
最后,认定名单的公示和建档。公示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贫困学生认定名单并建档进行管理。对已经建档的贫困学生档案,在每年上半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适度的调整。
2、全面、公平公正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1)公正、公平地做好助学金等各种资助的发放工作。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大大增强,每学期几乎都有来自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有关资助。面对这些资助及其发放,辅导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各贫困生的贫困等级、急需程度以及资助金额、受助名额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发放。
(2)大学奖学金也是贫困生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做好贫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也是对贫困生的一项大的经济资助。因此在评定奖学金时,辅导员应特别关注贫困生的成绩及学校有关的综合测评,仔细查阅有关文件,看学校是否有关于贫困生奖学金评定的优惠政策,保证在允许的范围内,使更多的贫困生获得奖学金。
(3)大部分高校都为学生开设了“绿色通道”,以保证贫困生能顺利入学。但有些贫困生即使能顺利入学并得到各种资助也很难维持几年的大学生活,要让他们能继续完成学业,辅导员就应充分合理地利用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认真通知、组织贫困生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绝不能让一名学生因为贫困而耽误学业。
(4)赠以千金,不如授以点金之术。在资助以外,帮助学生学会自助。建立多方位的资助体系,拓宽勤工助学的渠道,在充分把握利用校方已提供的勤工助学的岗位外,积极通过食堂等校内有关机构为贫困生争取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并指导贫困生争取家教等兼职工作。牵线拱桥,与有关单位联系,为贫困生拓展寒暑假勤工俭学的途经。也可在班上组织爱心捐款活动,来帮助特别困难的学生。
3、做好贫困生的心理工作
辅导员要加强对资助政策与措施的宣传,学校出台的各项贫困生资助制度应宣传及时、渠道通畅。新制度要及时收录到学生手册中,或通过各种渠道让贫困生知晓,使他们不错过受助机会。现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应设置灵活,不要以一个标准来执行,可保持旧的标准: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学费+所在城市规定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这样比较合理,能更有效地减轻贫困生的心理压力与负担。
培养贫困生健康心态,切实做好贫困生的心理解困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作用,对高校贫困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组织德高望重的教授、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与贫困生谈人生、谈理想,鼓励他们为祖国而刻苦学习,勤奋进取,做到“人穷志不穷”。另一方面要发挥辅导员的作用,深入细致地了解贫困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动态,对学生家庭中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掌握,及时关心,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对于积极要求上进的贫困生,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
参考文献:
[1]李从松.中国大学贫困生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最大程度地帮助他们圆满完成学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救助。
具体意见如下:
一、救助范围
(一)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学生。
(二)因父母下岗、家庭遭受临时灾祸、疾病及其它原因而造成特别贫困家庭中的学生。
二、救助标准
(一)对低保家庭中的困难学生:小学期间,在免收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的基础上,每学年补助生活费300元;初中期间,在免收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的基础上,每学年补助生活费400元;高中期间,每学年救助2000元;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考入本科学校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考入专科学校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二)对因父母下岗、家庭遭受临时灾祸、疾病及其它原因而造成特别贫困家庭中的学生:小学期间,在免收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的基础上,每学年补助生活费200元;初中期间,在免收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的基础上,每学年补助生活费300元;高中期间,每学年救助1000元;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考入本科学校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考入专科学校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资金来源
(一)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收的杂费、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按照省、唐山市规定,由“两免一补”专项资金解决。
(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费和高中、大学的救助费由市财政资金解决。
四、救助程序
(一)低保家庭中的学生每年9月份凭低保证向所在学校申请享受救助,填写《*市贫困生救助金申请表》,经学校、乡镇教育办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结合市民政局审批。
(二)非低保家庭的特别贫困学生每年9月份向所在学校递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核实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教育办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国办学校汇总后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批)。
(三)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本科、专科贫困大学生,持院校录取通知书向原高中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学校进行调查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市贫困生救助金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学生高考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救助管理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每年9—11月集中办理一次,由市教育局提出救助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在资金发放过程中,要坚持由经办教师、学生、监护人分别签字后直接发到学生手中,不允许代签、代领。
(二)各单位要建立贫困生档案,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所有特困学生都能纳入救助范围。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认定模型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4-0011-02
我国从1997年全面实行“招生并轨”后,随着高校扩招、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等招生制度的改革,高等教育日趋大众化,高校在校生一般都在万人以上,且学生素质与家庭背景相差甚远。学生中因家庭贫困而缴不起学费的大有人在,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影响高校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有效地解决学生欠费问题,帮扶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成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贫困生数量已占在校大学生的20%,个别地区高校的个别院系贫困生比例已达30%,甚至更高。
多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关爱贫困生,让每个孩子“上得起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提出要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而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助落实到位、真正实现资助育人功能的基础和前提。
严抓贫困生认定程序,从源头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
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例。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贫困生申请得到的奖助学金也越来越多。学业成绩排名在全班1/3左右的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可能得到万元以上的资助;而对于学业成绩很好、家境不是很好但也不贫困的学生而言,显得有些不公平。故有些学生因利益驱动,想方设法地加入贫困生行列,这就使得学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与补助工作变得非常复杂。因此,贫困生的认定程序必须坚持本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审查建档、学工处审核公示的四个关键程序,从源头上把好贫困生认定关。(1)由学生本人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能证明家庭致贫的相关佐证材料。(2)班主任、班委会应结合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生活实际,根据其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初审,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申请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诉。班主任、班委会在初步调查、摸底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协助学校做好贫困生档案建立工作,对本班申请学生进行排序和分级,汇总后报所在院系。(3)院系应对贫困生家庭生活状况及在校期间生活水平等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报学工处备案。档案应包含的信息有:姓名、学号、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年级、班级、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学习成绩、家庭年平均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贫困原因等内容。贫困生档案经院系核实情况并写出审核鉴定,然后,报学工处作进一步审核和认定。(4)学工处根据各系上报的贫困生材料和每名贫困生的综合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和审核后,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贫困生候选人名单及等级,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长期公示。
细化贫困生认定标准,动态制定贫困生认定细则
在贫困生认定的四个关键程序中,本人申请的相关材料一般都能做到,学院公示也没问题,而对于班级民主推荐、院系审查建档、学工处审核方面,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细则,各个班级与院系的操作可能各不相同,对于调查贫困生是否家庭贫困、了解本人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在认定贫困生等级等方面,操作都会有一定的难度。
(一)建立贫困生调查制度,动态回访贫困生的家庭情况
必须加强与贫困生的联系,特别是与其家长、家庭所在地居委会、中学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的联系。除了利用电话、信件等进行回访调查外,可以根据贫困生生源地情况,利用本校其他相同生源地的学生建立回访制度,收集家长电话、工作单位、居住区照片等相关信息,以核实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在教师中建立回访抽查制度,对教师公开贫困生的家庭地址,由教师本人自主选择,充分利用出差、招生宣传等一切机会,一年内要求家访1~2名贫困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建立贫困生回访调查制度,一是可取得贫困生的第一手资料,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二是为认定贫困生的等级及补助级别提供了相关依据;三是在教师中建立“关爱贫困生”的帮扶工作机制,一名教师至少关爱一名贫困生,对贫困生的学习帮扶、心理疏导以及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都有一定的好处。
(二)建立贫困生动态进出机制,完善贫困生动态管理
学校应随时接收学生的贫困生认定申请,特别是学生中因家庭突发事件需要重新认定或追加认定为贫困生的,应随时动态关注。
对已经建立的贫困生档案,学校每年要对所有贫困生进行滚动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学生本人的表现进行适度调整。
动态管理能有效解决贫困生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做到不让一个贫困生得不到关爱,也不让一个学生拿到他不应拿到的补助。
(三)细化贫困生认定标准,提高认定的可操作性
申请认定贫困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2)单亲家庭、且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3)父母年事已高或身体残疾、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4)家庭成员中无18~55岁的青壮年劳动力;(5)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家庭的子女;(6)家庭人均月收入城市低于200元,农村低于150元,本人在校消费少于300元/月;(7)来自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子女;(8)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将贫困生分为三个等级:极困生、特困生和贫困生。(1)极困生:烈士子女、革命残疾子女、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基本无力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父母双方长期病重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学生。(2)特困生:家住贫困地区或父母都失业的学生,学生本人在校消费少于200元/月。(3)贫困生:家庭受灾,家庭成员因疾病或父母因无经济收入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学生本人在校消费少于300元/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生。即使已取得贫困生资格,也应立即取消,并停止对其的困难补助。(1)触犯国家法律、条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2)学习主观不努力,一学期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3)经查实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4)在校期间抽烟、喝酒、请客或铺张浪费者;(5)购买电脑、CD机或电子词典等高档用品,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平均每月300元以上者;(6)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者;(7)获救助期间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改善,有固定生活来源者;(8)家庭因建购房、购车、结婚等消费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无力供养学生完成学业者。
建立贫困生认定数学模型,通过软件系统来提高认定效率
贫困生一般会占到在校生人数的20%以上,对于万人规模的学校来说,就有2000多名贫困生,对众多的贫困生进行调查、认定、管理、补助,是项庞大而又复杂的工作。采用人工方法认定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由此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与现实反差较大。通过细化一些认定标准,再依据在校学生的最低消费水平构建相应的数学模型,并利用相应的贫困生认定软件系统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且可以减少人力支出,提高认定工作效率。
根据贫困生家庭典型特征(如地处农村、父辈职业地位和收入低、父辈教育水平低、家中教育人口多、且曾遭遇重大致贫事件),我们把贫困生家庭贫困的原因进行细化,分别为:家庭所在地、父母工作类型、父母学历、家庭人口数、家庭劳动力人口数、家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中上学人口、遭遇突发事件、是否决定贷款、其他特殊情况。将这些数据输入系统,通过已建数学模型,得出家庭的贫困等级。通过学校已经建立的校园一卡通,建立全校学生消费数据模型,确定学生最低生活标准。通过分析贫困生的在校消费情况,得出该生是否超过学生最低生活标准,以确定该生的日常表现是否与家庭贫困等级一致。通过对特定对象不记名的网上问卷调查,来观察同学对贫困生的反馈情况。通过以上三方面信息的对比,得出该生是否为贫困生以及贫困等级,从而确定该生的补助额度。
通过贫困生认定软件还可以进行贫困生管理,如学生回访信息记载,教师“关爱贫困生”信息,同时,通过引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与日常表现,可以达到动态管理贫困生的功能。
结语
贫困生的认定与管理是目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国家到地方政府、从学校到社会,都在关爱贫困生。以我院为例,贫困生得到的经济补助多的会达到万元以上,补助学生比例近20%。补助金的发放体现了各方面的关心与爱护,但也会造成一种现象,即“躺在贫困上”。我们除了严格认定贫困生及其等级外,还应思考如果进行贫困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养成教育,要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另外,对大学生的资助也应从无偿资助模式,向有偿资助模式变化,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有偿资助强调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它在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同时,避免了“等、靠、要”和懒惰、依赖思想的滋生,阻止了侥幸心理的萌生,让学生选择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以工代赈、以酬代补,自立自强,变压力为动力,牢记责任和义务,奋发图强,立志成才。
参考文献:
[1]刘善槐,邬志辉.高校贫困生评价体系与认定模型研究[J].高教探索,2010,(5):115-117.
[2]毕鹤霞,沈红.中国高校贫困生家庭“因何致贫”――基于全国105所高校的实证研究[J].教育与经济,2010,(4):16-22.
[3]甘剑锋.论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六大原则[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47-50.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一、资助对象和责任
1、资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申请资助,但在排序时应本着品学兼优贫困生优先的原则。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构成:中央提供贫困生免教科书费用;市、县(区)两级承担贫困生杂费,免杂费以市级为主,市负担比例(根据各县区可用财力凡人均可用财力超过2万元的,市负担60%,不足2万元的市负担70%,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补助贫困生寄宿学生生活费由县负担。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35%,2006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70%,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特教学生(包括残疾、孤儿)必须享受免全部教科书费,基本免除杂费。
2、学生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规定应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教科书,如果选用彩版书超出的费用由县(市)区承担,但所有学生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今年春季由县(市)区统一采购,已收取书费的一律退还给学生。秋季后由省统一采购,不许再向贫困生收取书费。中央财政对贫困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小学包括品德与思想(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初中包括品德与思想、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2004年享受免教科书费的贫困生,20*年春季应继续予以资助。免费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免杂费按省规定的“一费制”标准:农村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130元;3-6年级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00元。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400元掌握,特教生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
3、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助资金,并将资助贫困生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责任承担免杂费资金,逐步安排寄宿生生活费,不得降低资助比例,减少资助人数,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资助贫困生。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贫困生及时做出调整,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公示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资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后领取补助资金。
4、免杂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补充学校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要集中掌握。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四、资助情况上报
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教育局、财政局报告“两免一补”经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再分春、秋两季及时上报资助贫困生情况,内容包括:由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的资助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电子信息数据,及打印生成的《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级基层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报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河北省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出花名册》。
[论文关键词]高校 贫困生 资助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和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的成本从主要依靠政府投资,逐渐转变为由学生家庭和个人进行成本补偿,高校贫困生的数量出现逐年增长的趋势。1999年9月,国家开始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并逐渐推广,各高校也各自建立了贫困生资助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的问题,还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资格认定难度大。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难的学生。贫困生一般分为困难生和特困生。在实践中,多数高校认定贫困生的依据如下:一是学生有无乡、镇、市级的贫困证明以及民政局开具的低保家庭证明;二是学生填写的家庭月收入、年收入概况;三是学生支付各种费用的能力以及学生的日常开销。但由于某些因素很难量化,导致认定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例如,对不同级别(乡级、镇级、市级)的贫困证明所代表的贫困程度的理解影响着学生贫困等级的划分;一些生活并不贫困的学生却持有贫困证明要求申请助学金;很多贫困学生不愿意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说明等。这就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未能得到帮助,一些非贫困生却占用了宝贵的经济资源。
2.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不完善。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和勤工助学是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方式。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生的入学问题,但随着资助的不断深入,很多问题便逐渐突显出来。从资金施予方来看,一些省市银行并不支持在外省就学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在很多省市若要申请到助学贷款,必须首先由学校出具申请,而学校则会限制高年级学生的申请名额;在助学金和奖学金名额分配上,学校也倾向于将机会留给低年级的学生;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助学贷款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带来了较大的还贷压力,使得很多学生不愿意主动申请助学贷款。同时,各种助学金和奖学金在很多时候都以成绩为衡量标准,导致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奖学金的情况。
3.贫困生的心理支持不受重视。家庭环境和特殊的生活经历,使贫困大学生承受着较大的压力,他们也较容易出现自卑、孤僻、人际关系敏感、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一方面,他们把自己视为校园中的弱势群体,自卑心理严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希望被贴上贫困的标签,自我封闭,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甚至不愿承认自己是贫困生。甚至有些学生视“贫困”为羞耻,自惭形秽,采取逃避、退缩的消极态度。因此,高校也需要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心理辅导。
贫困学生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去打工挣钱,除了必要的支出,他们会尽量节约生活花费。学生能够额外支配的钱越少,人际交往中的主动性往往会越低。这种主动性的降低使得学生在交往过程中表现出自卑、不自信、焦虑等特点。但事实上,贫困生本身并不是致贫的原因,因此仅在经济上资助贫困学生是完全不够的,更需要在人际交往、学业、个人成长等方面给予帮助。
此外,很多学校都将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作为贫困生认定的标准之一,这一标准被很多学校所采用。这一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贫困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曾经有一位贫困生这样诉说:“当我拿到助学金的时候,宿舍氛围就会很紧张。虽然其他人的生活条件比我优越,但看到我领到一下好几千块钱,他们都会有些不高兴,那段时间我很怕会和他们发生矛盾。”由此可见,这种人际关系上的张力使得受到资助的学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对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是非常有必要的。
4.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困难。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目的是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学习的机会,获得生存的本领。然而,有的受助学生却没有珍惜继续求学的机会,学习状况不佳;有的则是肆意挥霍资助金,甚至产生“等、要、靠”的不良心态。因此,尽管这部分学生的贫困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如果放任其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就无法实现资助贫困生的真正目的。目前,高校只是对资金如何发放、名额如何划分等进行严格把关,却忽略了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问题,这不仅会减弱施予者的信心,也会导致贫困生资助不能长期而有效地实施下去。
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必要性
1.“贫困”概念再认识的需要。“贫困”不是简单的经济概念,它涉及更多难以估量的隐性指标,除了指所拥有的金钱和物质资料达不到某种必需水准这一经济内涵之外,“贫困”的外延还包括贫困主体与所处环境中的物质资源的关系、与人的关系、与知识和技术的关系以及与社会机构的关系等。当个人或者群体失去或者被部分剥夺这些关系,以致其无法得到所需资源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或者没有能力去调动资源和关系时,该主体就是贫困的或者会沦为贫困。可见,贫困生的形成不仅仅是由于物质的匮乏,也由于在精神、能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占有不足,甚至还包括其自身素质及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足。仅仅从经济上来理解和消除贫困,则必然导致资助理念和资助方式的片面性。
2.贫困生多层次需求的需要。贫困生作为社会贫困群体的一部分,既有贫困群体的共性需求,又有不同于一般贫困群体的特殊需求。在思想上,他们积极构建对社会和他人、对自身价值取向的认知;在行为上,他们急于融入社会,证明自己的成人性,试图减轻家人的压力,具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因此,仅仅对贫困生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并不能完全解决贫困生的多层次需求,贫困生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也是学校和社会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其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主要表现为自尊自强的心理需求、人际关系和谐的需求、得到心理支持的需求、自我成长的需求等。
3.贫困生资助体系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贫困生资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它一方面增加了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另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优越性,为贫困家庭带去了希望和力量。但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种种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后续发展,不仅缺乏完善的认定体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经济压力转移到就业初期的年轻人身上,就目前我国大学生的经济收入情况来看,这种压力必然会迫使学生出现不诚信的行为。
综上所述,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建立贫困生与高校、社会及其他学生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对于促进贫困学生的健康发展以及形成体现“人文关怀”的资助方式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三、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途径
1.建立科学的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第一,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在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而要保持认定过程的动态性。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其家庭生活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水平都存在差异,这就造成学生的贫困水平截然不同,有的学生交不起学费,且无力承担生活费用;有的学生勉强交齐学费,但无力承担生活费用;有的学生能基本承担生活费用,但无力交付学费等。以上差异要求高校贫困生认定应该设立等级,形成差异性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此外,在大学期间,学生家庭的情况也会发生改变,保持认定过程的动态性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学生的信息,每学年的定期复核可以保证更多的学生获益。在此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同伴的监督作用,在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原则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第二,形成初中、高中、大学一体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如果由高校完全承担贫困生认定工作,要想了解贫困学生的真实情况,高校就必然需要派人实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产生高昂的认定成本。由于大部分贫困生家庭的“贫困”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如果能将认定工作延伸至初中或高中,不仅能够节省成本,还可以对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的观察和管理。学生曾就读的初中和高中通常在学生的生源地,初高中教师也比较了解当地的贫困线标准以及高校的教育支出,因此初高中教师能够较为公正地确定该学生是否为需要救助的重点对象,该评价可随学生档案一起进入高一级学校。这样高校就可以根据学生的申请、学生初高中的贫困档案、地方的民政证明等进行贫困鉴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认定的准确性。
2.建立更为合理的还贷政策。建立助学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在就读期间的经济压力,它是以学生未来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但目前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而就业市场需求增长率却相对缓慢,供需比例失调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水平也较低。当前的还贷政策为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在国家、社会和学校多方面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就业的同时,制定合理的助学贷款还贷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这一方面能够保证学生顺利还贷;另一方面能够保证学生安心工作,不为贷款所累。完善还贷政策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最高全额还款年限;将个体的收入所得与还贷比例相挂钩;个体的年收入低于某一水平后,可以免除当年未还款数额的利息等。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教育管理;资助机制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情况
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在近二十年来随着高校学生总体数量的增加也有与日俱增的趋势。在上个世纪90年代,贫困生的数量已经有迅速增长的势头,从1996年的几十万到1999年破百万,再到2000年的142万,这种惊人的增长速度使得国家教育机构不得不紧急采取措施,试图抑制其增长。然而之后的十几年里,贫困生的数量并没有减少,到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已经达到527万之多。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占全部学生人数的比例也在增加,1999年时,这一比例尚不达20%,而到2009年时该比例上升至23%。
各项数据表明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和比例年年递增,政府各个部门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对贫困生问题加以解决,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教育管理体系建设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而言,不仅要给予其经济上的支持,更要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为其提供援助,在贫困生的管理上严格规范。
(一)经济困难生管理现状
1.经济困难生信息管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正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信息都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各项补助,由各学院上报到学校,再统一上报教育部门,最后进行全国汇总,这些学生信息的保存及管理如今已较为系统规范,这也是整个体系建设的基础。
2.“绿色通道”的实施
高校新生入学时一般会有“绿色通道”提供给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如今越来越多高校对“绿色通道”的执行程度都有所提高。“绿色通道”并非摆设,而是切实起到作用的一项措施,可以帮助刚进入各高校的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新生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困难无法正常入学,同时也在开始就做好贫困生档案备案工作。
3.经济困难生的教育成果管理
对经济困难生实习补助后,一般会对其教育成果采取定期考核,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必须起到作用,在保证贫困生能够在校学习的前提下还要考核对贫困生的补助是否“值得”。学校在整理贫困生的资料时会将其学习成果及综合素质等记录在案,这对经济困难生的管理也起到辅助作用。
(二)经济困难生管理尚待改善部分的建议
1.对经济困难生实际情况的考核
高校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庞大,要处理如此之多的学生档案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档案中也不乏“作弊”现象的存在。一些家庭经济状况还不错的学生有时会利用国家或学校对贫困生予以补助这一政策骗取补助资金,一方面由于补助人数也有某种程度上的限制,这些投机取巧的学生可能会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补助的贫困生拿不到补助,另一方面这也造成了给予补助的机关单位的资金压力。因此在进行贫困生资格考察时,应该有更严格的取证过程,而非只是填几张表格就可成功申请,以保证补助金切实起到实际作用。
2.勤工助学制度的实施
许多学校对贫困生都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但一些学校的勤工助学制度并不完善,提供的职位和工资也不合适。首先,勤工助学职位如果只针对贫困生应该要在职位后加以标明,并在学校公告显眼处展示,让贫困生更有机会了解到这些信息。再者提供的职位应该符合学生身份,避免提出类似于一周需工作五天等学生不大可能完成的要求。最后所给工资应该适当,根据各高校所在地平均消费水平而定,避免造成贫困生花费太多时间工作而所得工资却极低的情况。
三、资金补助体系建设
(一)对经济困难生的资金补助现状
1.政府和学校给予的补助
贫困生的信息递交审核后,会进行统一管理,由上级进行补助分配,政府层面的补助是最主要的,补助的发放主要涉及财政部和教育部,各高校也有自己的补助会对本校贫困生进行发放。根据财政部统计,近年来对高校贫困生补助发放逐年增加,2009年资助总额已达369.65亿元。
2.银行贷款支持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对各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都有相应的优惠贷款措施。为保证贫困生在校生活能正常进行,银行为贫困生提供零利率或低利率贷款,贫困生在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额贷款的申请,毕业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
3.奖、助学金制度
从国家到学校院系都有奖学金及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而言申请这些较为容易,并且该举措能激励经济困难生更积极主动地学习,通过努力获得经济方面与精神方面的奖励。
(二)经济困难生资助方式改进建议
1.对贫困生的等级进行区分
贫困生也分一般贫困生、较困难贫困生和特困生,对不同程度的贫困生要采取有所差别的措施,不能一概而论。特困生最主要的应该是直接给予资金补助,在银行贷款提供额度有限时应该优先考虑这些特困生的申请。而较困难贫困生和一般贫困生则在直接资金补助上可以不用那么高,应该偏重于奖、助学金方面的补助。
2.资助方式多样化
在提供资助时应该适时询问贫困生的实际需求,例如希望学校提供哪些帮助,是多提供兼职渠道的信息,还是组织捐助仪式等,从更多方面为贫困生提供资金补助,使得补助资金的来源更广泛,保证每个有切实需要的贫困生都能够得到相应程度的资助。
3.注重贫困生精神方面的资助
如今的贫困生资助方式主要是经济支持,但其实精神支持同样非常重要,许多贫困生会羞于提出自己经济困难这一点,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各项经济资助活动时也要时刻注意其生活方面(如人际关系、学习压力等)的变化,帮助贫困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引导贫困生及周边同学正确对待经济困难这一实际问题。
四、总结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是一个常见群体,关于其教育管理和资金补助的体系建设会是我国现在和未来都要不断改进和发展的。如何积极主动帮助这个群体解决实际需求是各高校更是整个国家要长久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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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江燕,谷忠新,刘永智,宋艳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性化资助管理服务体系构建探析[N].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13(15)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 认定评价 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136-02
当前,随着素质化教育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到了扩大,学生数量快速增长,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增加。在此情况下,国家逐渐加强了对此问题的重视,并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与此同时,各大高校逐步通过相应的认定评价模式来完成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但是,对于如何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的相关工作,各大高校仍存在一定的疑问,从而给认定贫困生的工作开展带来阻碍。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各大高校应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是对学生的基本情况有所认识与了解,进而利于学校全面制定赞助补助金计划。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一些高校缺乏完善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在高校的运营发展过程中,科学合理地认定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可以有效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校园学习生活,合理解决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且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行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些高校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领导部门并没有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因此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上也没有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致使在划定贫困生问题上缺乏统一标准,出现一些漏洞。例如,有些高校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故其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往往会将学生的综合成绩作为贫困生的排序标准,或者认为拥有高端手机的学生则不满足贫困生的要求。而对这些认定方式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这些做法都较为片面,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达到认定贫困生的目的,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家资助贫困生的初衷。此外,一些高校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采用班级学生投票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在也存在弊端。因为学生投票的结果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学生本身的性格特点、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等。这些原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如果贫困学生由于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等,那么就很容易失去得到国家资助的资格。由此可见,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有效认定学校贫困生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高校领导应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
(二)认定材料缺乏一定的真实性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大多数高校都要求学生提供材料证明,如对学生家庭所在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家庭成员状况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说明。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要求学生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种认定模式虽然展现出了科学的认定程序,但其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认定材料是否真实则是问题中的关键一点。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个别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例如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存有虚假信息,或者学生随意编造相关信息的内容,从而造成贫困的假象,而这一问题便会在很大程度上为贫困生认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带来极大的阻力。另外,对于不同地区的学生来说,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例如该名学生在该地区是贫困的,但是该学生在学校是否贫困则有待进一步商榷,学校并不能单单依靠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就得出结论。此外,在学生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时,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虚假信息。由于在开具这些材料时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会存有随意开具相关证明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使申请学生能够得到国家、学校的资助,也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使那些真正经济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去得到补助的机会。由此可见,虚假的证明材料会使国家补助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也失去了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意义。
(三)认定小组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来说,学校本身的认定小组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在素质化教育过程中,相关教育部门已就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给出了意见与要求,对认定小组来说,要求如下: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 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 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 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 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 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对于认定小组的问题来说,虽然相关文件已给予了明确要求,但是近几年,随着申请贫困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有的高校的认定小组在处理问题上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加之评价认定小组主要是以学生为主体的,而认定小组也极可能由于认识问题不清楚、了解不透彻而做出错误的判断。此外,对于一些新生来说,学生与学生之间尚还陌生,而在此时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更是问题多多、阻力重重,其中不乏个别认定小组成员碍于情面,而选择与自身关系较好的学生来认定,使得认定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使贫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各大高校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其中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开展已逐渐成为各大高校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制定科学有效的认定评价体系
为了有效规范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应首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各大高校首先应规范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例如采取科学有效的认定方法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可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即采取标准化的工作模式来代替传统式的认定方式。该种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从综合性的角度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认定。
有了标准化的认定程序和方法,相关人员还要对学生的申请资料在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把关。为了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工作,学校方面也可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由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有利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高校还应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并可开发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从而有助于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认定人员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二)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
为了有效避免认定材料不真实问题的出现,各高校应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假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这也是学生综合素质不高的一大体现。在现代素质化的教育过程中,为了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对学生的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诚实守信更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一大体现。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主要是将信用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去,从而避免一些非经济困难学生也参与资助申请。为了有效加强学生的诚实意识,学校可提高对信用教育的重视度,如在学习实践中开展多种多样的信用活动,并可将各项活动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有力的结合,通过一定的学习与活动,加强学生诚实守信的观念。此外,为了避免“假贫困生”现象的产生,学校方面也可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程序和标准,进而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到认定与监督的行列中去,这对提高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效率也大有裨益。
(三)加强民主评价认定活动的开展
为了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可以有效地开展,学校首先应加强对认定小组的培训与学习,使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为了使认定结果更加真实,学校可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从而使每位学生对此都能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通过发动学生,使每位学生都参与到评定工作中去,以此充分发挥出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每位学生都可以对申请贫困生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尽量做到客观、真实。此外,对于以不正当手段进行贫困生申请的情况,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加以惩罚,以此利于学校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都应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并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在促进高校认定贫困生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也可使国家的资助资源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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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ecurity and stability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y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s a special group in university campus, poor students' funded work relates to campus stability, is also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Therefore, university funded work must focus on poor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psychological guidance and their management work in the premise of justice to effectively play the actual role of college counselors,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building harmonious society and campus.
关键词: 高校安全稳定;资助工作;贫困生
Key words: security and stability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y;funded work;poor students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2-0250-02
0 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管理体制不断深化,高校中贫困生的比例逐年上升,而贫困生因其心理、行为的特点,往往是校园内较特殊的一类群体,也是影响高校安全稳定的潜在因素。因此,高校资助工作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支撑,必须加以重视、研究。
1 关注贫困学生心理,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相对剥夺是指人们被剥夺的一种感受,这种感受是相对人们的期望而言的,是一种关于人们认识自己生存和发展障碍的社会心理学概念。当前,我国政治、社会和经济改革均处于攻坚阶段,社会利益分配也处于大调整时期,各种利益的差别不可能在近期内得到缩小,因而社会成员的相对被剥夺感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贫困生的相对剥夺心理主要来源于同学间家庭条件的差异。青年学生同处一个校园环境,彼此之间会感受到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家庭成员素质等方面明显的差异,因而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青年学生会产生与和自己家庭成员相同的被剥夺感。
贫困生的相对剥夺感使得他们较于其他同学易表现出以下特点:
1.1 自卑和消极 自卑是贫困生心理问较严重的方面,并由此而导致自轻、自贱、自我鄙视,对于自己持有完全否定的态度和情感体验,缺乏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抑郁孤僻,自我封闭;生活困难对他们心理造成了重大的挫折,面对挫折,他们往往感到自己无能为力,从而丧失挑战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缺乏人生理想和生活目标。消极地对待人生,消极地看待生活中的一切,使整个人生带有浓重的灰色调。
1.2 人际交往困难 自卑与自尊的矛盾性是贫困生的心理特点。他们因家庭贫困而自卑,但自我意识逐渐成熟,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较为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基于这一特点,贫困生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基于上述贫困生的心理特点,使得贫困大学生有着不同程度的不平衡心理,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对其他同学有所排斥。如不加以重视,往往容易导致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
从维护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角度出发,分析贫困学生的上述特点,在高校资助工作中采取相应对策,这就给高校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 安全稳定角度下,高校资助工作的对策探析
从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角度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不仅要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利用好国家各类奖、助政策,让真正的家庭困难学生得到资助,解除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更应包括对加强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辅导工作、完善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
2.1 做好困难生认定工作,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公平、有效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明确指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也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逐步建立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但正因为此类资助措施均针对贫困生,所以一些实际并不贫困的大学生往往夸大、伪造困难事实,以获得困难学生的资格,从而获取经济利益。这样的行为,不仅使得真正困难的学生利益受到损坏,而且还加剧了贫困生与普通同学的矛盾与冲突,为校园稳定埋下了不安的种子。
因此,高校资助工作首先要做好困难生认定工作,维护党和政府资助政策的公平、有效,为校园安全稳定扫除不安定因素。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①根据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不同地区生活指数的差异,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贫困”标准;②认定过程中,严肃考察认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善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程序;③建立贫困生档案,对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贫困生资助方式及力度。
2.2 加强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构建和谐校园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除了在制度上保证资助工作公平、有效之外,关键还在于对贫困生开展各式各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辅导工作,真正从内心深入帮助困难学生摆脱困境,感恩社会、感恩学校,构建健康温馨的和谐校园。
励志为先,加强贫困生的心理辅导。首先要转变所有同学的贫困观念: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通过不懈努力,迟早会扔掉“贫困”的帽子。同时,要让家庭苦难的贫困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国家、学校的资助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帮助贫困生更好地发展,更好地贡献社会,而不是终极目的。要引导贫困生不要因为暂时的经济困难,刻意掩饰,产生自卑心理;也不要抱着“等、靠、要”的心理,坐等国家、社会、学校的资助,好逸恶劳,而一旦没有享受到资助时,就心怀不满,滋生敌对甚至仇视心理,做出对校园、社会稳定不利的行为。另外,贫困生往往有逃避倾向,不愿意过多和人交往,主动寻求心理开导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在心理辅导工作中,要注意改被动提供咨询为主动辅导,改集体灌输为单独谈心的方式。
感恩教育,培养贫困生对学校、社会的浓浓深情。应将感恩教育纳入高校经济资助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开展方式,鼓励困难学生以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实际行动和成绩主动的回报学校和社会。
素质教育,培养贫困生成人成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高校还应搭建各类实践拓展平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能力、提升素质的机会。通过各类活动,让贫困生走出相对封闭的自我环境,让他们既成为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又成为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以锻炼他们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交往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只有将困难学生真正培养成才,才是对他们最大的资助;也只有将贫困生培养成人,才能够更好的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2.3 加强贫困生管理制度化,落实管理,完善不足 高校资助工作除对资助对象开展各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外,还应对受资助学生提出明确要求,使资助对象的管理制度化,通过加强管理,弥补资助工作存在的不足,使得资助工作更好的实施开展。如学校要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信息,受资助情况,及其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受表彰和处分情况,为选择资助对象及资助力度提供参考。对受资助学生的操行表现、学习成绩、消费行为提出要求,对生活不简谱有高消费现象的贫困生取消困难资格;学生毕业时将将受助、获贷信息装入毕业生档案,督促受资助者诚信履约。加强管理,使资助工作落到实处,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才有根基。
3 发挥辅导员作用,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3.1 深入细致,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对贫困生困难身份的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认定准确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除了之前提到的做好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几点注意之外,认定工作中还应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一线作用。目前比较通行的困难生认定方式是“自我申请—同学意见—辅导员意见—名额限定”。在这一模式中,学生申报的真实性如何?同学、辅导员意见依据什么标准?名额如何限定?这些都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比较难以把握的问题。而辅导员作为资助工作具体的实施者,应深入细致的做好以下几点:①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收入来源、地区差距等第一手资料,在认定过程中不凭一纸“调查表”简单判断;②辅导员形成评定意见前,充分了解班级(年级)民主意见,有必要时要采取与同班、同宿舍同学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申请人在校日常消费情况;③不拘泥于“主动申请”的形式。现行的“自我申请”认定模式,一方面可能使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因“好面子”而不愿意提出申请。同时,有的困难学生表述能力较差,申请材料往往得不到辅导员、同学的认可,错过认定。鉴于此情况,辅导员要通过深入学生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主动排查真正困难的学生,让其成为困难生认定对象的主体。
3.2 以情动人,关注贫困生心理资助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贫困生较普通学生更易出现各类心理问题,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应特别注重对贫困生的心理关注。在与贫困生的沟通中应以主动辅导、单独谈心的方式为主,增强相互的情感渗透,让心理健康教育巧妙地融合于交流的内容之中。同时,在交流中注意引导、提高同学们对心理学的兴趣,将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知识潜移默化的灌输给贫困生,增强他们自我解决心理问题的能力。
这就给辅导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辅导员队伍工作者们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普及知识及辅导方法,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很好的结合,将心理资助落实到位。
3.3 励志自强,建设贫困生精神资助体系 在进行经济、心理资助的同时,还应帮助贫困生树立起正确对待贫困和资助的思想,激发学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追求成功的精神力量,帮助他们构建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世界。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健全和完善他们的人格,增强贫困生战胜贫困的勇气和能力,这是解决贫困生思想“贫困”的关键所在。
这就要求辅导员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修养,通过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才能够让学生信服,进而帮助学生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通过励志、自强教育,让贫困生看到未来的希望,体会到学校、社会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更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从而也和其他同学一样拥有一个阳光的大学生活。
“校园无小事”,安全稳定是高校各项工作的前提。高校资助工作应从安全稳定角度出发,制定相关对策,并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一线作用,为维护高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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