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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23-06-05 10:30: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文化遗产保护,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文化遗产保护

第1篇

文化遗产是人类千百万年来积累起来的最丰富的连接历史记忆、应对未来挑战的发展资源。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文明作为惟一没有中断、连续50XX年发展至今的世界文明史上的奇迹,留下了数不清的珍贵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这些依附着民族魂魄的珍贵文化遗产,尤其需要我们倍加呵护,依法保护,这样才更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化的继往开来。

作为长期活跃在文化遗产保护一线的民间志愿者,我们目睹了全国各地在大拆大建中迅速消失的历史文化遗产,深感责任在肩。为了唤起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切实的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作为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奖和年度贡献奖获得者,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克服阻力、排除困难,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呼吁尽快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破坏文物的刑责惩处力度。

第二,停止对历史文化名城核心老城区的大拆大建。将文物保护纳入政府的城市规划中去,对历史城区、街区实施成片保护。设立历史城区、街区保护委员会等机构,以应对非法拆迁对文物的破坏。

第三,对暂时不具备文物身份的历史建筑,采取谨慎处理、保护为主的方针。

第四,加大对文物日常维护的投入。对文物的修复,实行严格监督,杜绝肆意篡改、拆后重建等有悖于文物保护精神行为。

第五,大力扶植各类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鼓励民间团体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研究不可移动文物的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民间团体及个人参与监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唤醒全民文保意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设立私人博物馆,鼓励将私有文物捐献国家,化私为公。

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严峻,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历史的责任,最大限度地留住承载着数千年中华文明史精髓的物质和精神!

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

天地造化,日月精华,孕育了神州的山河大地;广土众民,毓秀钟灵,创造出五千年灿烂的文化。这山川与文化交相辉映,共同织就了锦绣中华。她的集中代表,就是列入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与文化遗存。这些自然珍萃、文化瑰宝,不仅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面对这些自然与文化杰作,我们在惊叹自然造物之神奇,祖先创造力之伟大的同时,对祖国的挚爱会愈加深沉、博大。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现代化的浪潮必将以前所未有的深广之势席卷全球。在市场与技术力量的无情扩张面前,传统的世界己渐行渐远。自然生态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己成为日益紧迫和不容回避的大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遗存丰厚的大国,尤其如此。

目前,全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存27处,申报待批的还有几十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5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千多处,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万处,而登录在册的文化遗存更是多达40万处。据文化部的统计数字,1999年全国文物保护经费总计支出7.29亿元人民币,如果平摊到全国县级以上的6万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头上,每单位所得不过1万出头,而在实际上能够得到上述保护经费的不过三、四千家。经费的不足,使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严重的问题。 对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己感不足,而国家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经济开发和建设的深入,未来还将有大量新的文物出土,其发掘、保护和研究对于人、财、物力之需求也会非常巨大。凡此种种,显然己非政府所能独力承担。文化遗产,为全民族之共同财富;其保护,也不仅只是政府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事业。

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规定,凡由于保护不力或过度开发等人为原因损坏的自然与文化遗存,将被取消“世界遗产”资格而列入“濒危遗产”名录。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对于该遗产所在的国家和民族将是巨大的耻辱,其将有何面目面对自己的祖先、后代与世界呢

我中华文化素有天人合一之境界,民胞物与之情怀,慎终追远之传统,尤其重视人与自然及社会之和谐共存。当代中国人自应高扬中华文化的这种精神,使祖国的天长蓝,水长绿,山长青,鸟兽孳盛,万物欣荣,将锦秀中华完好无缺地交到我们子孙后代的手中。这是十三亿中国人的神圣义务,也是功在当代,泽及子孙的伟大事业。

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力虽微薄,但有志于中华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事业,我们深知非有全民全社会之警醒与努力,不足以成此大业。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同样如此。只有持久不懈地进行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并最终成为全民族之自觉意识和行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否则即使一时保护住了,也还会坏掉。

北京乃大国之都、首善之区与政治文化中心,这项事业自应从首都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实事做起。爱护古迹遗存,维护古都风貌,率先垂范,带动全国。这是首都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发起建立中华文化遗产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文化遗产的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文物保护人才的培训,兼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项目。

中华文化绵延不绝,是我们民族的血脉,智慧的源泉和精神的家园,文化遗存则是世代先民们智慧与创造力的载体和丰碑。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的大业,赤县神州,四海内外,风我炎黄子孙,与有责焉!我们坚信,凡我同胞,必会以其良知和对祖国的热爱,向这一事业投入自己的一份关注和爱心。我们亦真诚期待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全社会与全民族的不懈努力,使我中华文化发扬光大,文化遗产代代相传,在新世纪中建设起一个繁荣富强、堪为全球表率的绿色中华、文化中华!

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

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住开来的文化渊源,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化遗产就在你我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护文化遗产是一项与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密切相连、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

薛城,千年古城,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是中国造车鼻祖奚仲故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唢呐)、中国百家红色教育基地、中国汽车越野赛新兴城市。勤劳智慧的薛城人民创造出了无数优秀的文化遗产,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我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现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省级7个、市级43个、区级61个。同时,奚仲造车传说正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目前,奚仲造车传说、洛房泥玩具、薛城唢呐、缝绣技艺、庞庄麦秸手编、骨牌灯、人灯等7项非遗项目被山东省政府列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高派山东快书、鲁南大鼓书、冯谖的传说、仲虺的传说、渔鼓、薛城婚宴礼俗、正月十五蒸面灯、木杆称的制作技艺、薛城糁汤的熬制技艺、薛城烧鸡的烧制技艺、薛城铜勺制作技艺、薛城杜塘凉粉制作技艺、斗鹌鹑、中陈郝庙会、送 祝米、范蠡隐居传说、许由泉的传说、唱瞎腔、抽陀螺、滚铁环、虎头鞋帽、枣庄刺绣、种庄漏版印花、薛城张氏竹雕、奚山扣碗、薛城石雕、奚山刘氏辣汤、打春公鸡、二月二围仓龙、千山头庙会、挎包火烧制作技艺、蔡古楼粉皮制作技艺、邹坞柳编等43项非遗项目被枣庄市政府列入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薛城潘庄蓑衣、茅蓊篓子、薛城丧俗、泰山石敢当、卧牛石的传说、大成拳、烫伤民间治疗土方、铜杆唢呐、顾家唢呐、烙画、面塑、托前雕刻、笙的制作技艺、仿古陶瓷制作技艺、铁炮的制作技艺等61项非遗项目被薛城区政府列入区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

我区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邹坞镇中陈郝古瓷窑遗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沙沟五村遗址、牛山孙氏宗祠、奚仲造车遗址、安阳故城、南常故城、墓山墓群),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处(西仓古桥、孙氏故宅等),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9处。由薛城区文广新局主编的《薛城文物与遗迹》、《古薛瓷窑》两本书籍,已顺利出版,并纳入区委宣传部组织编纂的奚仲系列文化丛书,另外还编纂出版了《中陈郝古瓷遗珍》,为我区文物保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2篇

关键词:旅游业;文化遗产;文化旅游

中图分类号:K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5-0074-03

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悠久的历史为华夏子孙留下了丰富而独特的文化遗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化,人们文化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发现并认识到这些广泛分布于中国大地上的文化遗产所蕴涵的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于是,中国政府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开始了“申遗”的历程。自1987年中国首批“世界遗产”问世以来,“遗产旅游”成为我国旅游新的热点,世界遗产地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游客的青睐。然而,世界遗产地在从旅游业中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发了旅游开发和保护的矛盾。特别是很多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正面临着商品经济的冲击和旅游经济过度、不当开发带来的严重威胁,甚至有从地球上永久消失的迹象。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在现阶段就显得极为重要。

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价值和作用。其中最核心的价值是象征价值即历史价值。遗产是历史的见证、情感认同的根基、自我认识和定位的基础。作为见证历史的实物,遗产能够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民产生情感上的认同,从而作为爱国爱乡教育的题材,增强民族凝聚力。遗产还具有美学价值、信息价值(科学价值)和存在价值,能够保护我们的记忆和精神家园,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这些都是文化遗产价值的主要方面,它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第一的原则,同时也构成了文化遗产基本的文化内涵。这种独特的文化内涵、历史记忆和情感认同主要作用于文化与精神领域,与流行文化结合,能够对人们产生强烈的文化吸引力,从而使人们产生到遗产地旅游的欲望,为文化遗产的旅游和开发提供了可能性。此外,文化遗产还具有经济价值,它是由文化遗产的存在价值衍生出来的,可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和间接的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文化遗产是可以被开发和利用的,其中最重要的利用方式当属文化旅游。直接的经济效益是指与遗产地有关的门票和旅游直接经济收入,间接的经济效益是指与旅游业相关的服务行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对文化遗产的利用具有娱乐性、观赏性、体验性和休憩性,它以观赏与体验的方式进行,物质消耗少,可重复消费,是构成现代旅游产业的基础资源、稀缺资源。

然而,文化旅游对文化遗产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旅游者对文化遗产日渐增长的需求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为扩大保护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但另一方面,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访问量日渐增长,他们忽视其文化价值而对其过度使用、不恰当利用以及商品化处理,对遗产的完整性造成了真正的威胁。

ICOMOS于1999年颁布的《关于文化旅游的国际》指出:“国内和国际旅游继续作为文化交流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为我们提供了解经历岁月沧桑和社会洗涤的有个性的生活经历的机会。它日益成为自然和文化保护的一支积极的力量,旅游可以为文化遗产创造经济利益,并通过创造资金、教育社区和影响政策来实现以保护为目的的管理。它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的主要部分,如果成功地管理,可以成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通过文化旅游可以充分认识到文化遗产所蕴涵的独特魅力和文化价值,从而产生主动保护这一人类文化财富的自觉意识。地方政府会因为文化遗产成为当地的标志和象征而采取措施主动保护该地区的无形资产,旅游开发商会因为文化遗产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和丰厚的利润而对其进行适当的保护和维护,以使文化遗产可以得到可持续利用,源源不断地创造经济价值。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只是少数文化遗产管理专家的责任,也不只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他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益机构、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责任,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全世界公众的共同参与。要想提高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首先就必须让民众对这些重要的文化遗产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使他们能够真正认识到保护遗产的意义所在,而旅游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通过外出旅行,民众可以亲自到达遗产地,与文化遗产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接触,这一方式更容易给游客带来情感上的震撼,使他们的心灵更贴近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记忆,从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与认同。这将会促使民众产生想要保护文化遗产、使它们永存于地球家园、供更多的游客参观游览的愿望。因此,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上,旅游活动所起的宣传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这种公众意识和支持会转化为对未来保护行动更为有利的政治上的和资金上的支持。

另一方面,旅游的本质是一种商业活动,商业活动必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原则,将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作为首要价值,努力使文化遗产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相反,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为首要价值,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保护的目标更多是追求一种公共利益和文化、社会效益,维护地方传统和特色,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人类文明的演进。因此,文化旅游活动和文化遗产保护是由两种不同甚至对立的价值观作为指导的,如果处理不好,两者间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对文化遗产商业化的经营和开发模式与遗产保护产生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过度的商业化经营会导致景区的城市化、商业化与人工化。以及超容量接待等。如丽江古城,大批外地人进入租房开店,原来的生活街区变成了商贸旅游区,主要街道商铺林立,人声嘈杂,古城那种宁静古朴的氛围被严重破坏。有关部门盲目追求短期经济效益,漠视、无视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和旅游承载力问题,超容量接待旅游者,数量庞大的旅游流造成各种污染,人为地加速了文化遗产的破坏程度和消亡速度。又如敦煌莫高窟,由于前些年过量的游客接待使得窟内局部环境进一步恶化,过多的游客呼出的二氧化碳使洞窟内的壁画迅速掉色、脱落,对莫高窟的珍贵文物造成了无法修复的破坏。二是在对遗产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无视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以及长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只考虑商业开发而对遗产乱搭乱建,使遗产逐渐丧失真实性和完整性价值,遗产本体和环境遭到破坏。在文化遗产地不适当的地方滥建宾馆饭店、商店、别墅、缆车索道和大体量景观建筑,如泰山为建索道,月观峰景点被炸掉1/3;庐山在核心景区建大型旋转观景台与周围自然历史环境形成鲜明的对比:南京在钟山风景名胜区内建山顶观景台,使得这座钢筋混凝土的庞然大物“雄踞”钟山之颠;等等。诸如此类的无序建设使得文化遗

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三是商业化经营者“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直接利益,轻间接利益”的错误价值观和行为对文化遗产造成的潜在威胁。随着遗产旅游的快速发展,旅游人数急剧上升,遗产保护区开始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生态环境压力。如交通流量剧增,用电量大幅攀升,废气排放量增多,空气质量下降,噪音污染加重,垃圾增多等等,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究其原因,在于不能正确处理遗产保护和发展旅游之间的关系。“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重建”的遗产旅游发展模式导致了遗产地生态环境严重失衡。

BobMekercher和Hilarv du Cros在《文化旅游与文化遗产管理》一书中,从旅游管理学的角度为我们阐述了旅游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可能建立的七种关系:一是完全合作,即双方为共同利益真正合作。二是工作关系,即意识到相同的需求和利益,并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满足而努力。三是和平共存,即分享相同的资源,在文化遗产的利用中获得共同的利益,但是大部分程度上依然是独立分离的。四是平行生存,即相互分离,各自独立,很少接触或没有接触。五是温和烦恼,即一方利益相关者对另一方发生目标干扰,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相互了解,但没有真正的冲突。六是初期冲突,即难以用简单方法解决的问题出现,权力改变,主导性利益相关者出现,其需求对已存在的另一方利益相关者具有危害性。七是全面冲突,即利益相关者之间出现公开的冲突。在实际运作中,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间要形成完全合作的关系是很困难而且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两者的目标和价值观在根本上是不同的。缺乏根本上的共同利益不可能形成完全合作的关系。因此,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理想中的最佳关系应该是一种工作关系,尽管要形成这样的关系也很困难,但并非是不可能的。工作关系的建立能够使保护和发展协调进行,从而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和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的关系大都维持在和平共存与平行生存的关系上,并向工作关系的方向上不断努力,而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的关系不容乐观,大都处在平行生存与温和烦恼的阶段,甚至有些地方处于初期冲突的阶段。

第3篇

关键词:茶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策略

我国自汉代就有喝茶的习惯,唐代茶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中。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传承茶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茶文化遗产法律的保护范围

茶起源于中国。我国茶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如与茶具、与茶有关的遗址等,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茶叶的制作工艺、泡茶的技艺,与茶有关的故事和传说以及与茶有关的民俗、礼仪、诗词曲赋和茶画等。这些都是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范围。关于茶文化遗产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实现。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其中的诗词曲赋和茶画等由于已经固化,也容易实现保护,但对于茶文化遗产中相关的技术,与茶有关的民俗的保护相对比较难以实现,因为这些需要人们不断实践和传承,这样才能使茶文化在传承中实现创新,使茶文化更具有生命力。同时,茶文化内容丰富,其存在决定于多方面的因素,外界条件的改变就有可能导致茶文化遗产发生变化,甚至出现毁灭性的破坏。特别是在目前受市场经济和利益的影响,往往单纯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对茶文化进行无节制的开发,使茶文化遗产受到了破坏。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茶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茶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实现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2.1通过法律保护茶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现实需要

茶与饭在我国并称,足以说明茶在我国人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不同的民族和地区在饮茶习俗、与茶有关的礼仪方面不尽相同,这些不同正是充分体现了一个民族和地区的历史文化、信仰、生活习惯甚至心理特征。可以说茶文化是我国民风、民俗、民情的具体体现。同时,在我国茶文化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许多与茶有关的文化艺术作品,如茶诗被称为我国历史文化的一绝,以茶为内容的词曲赋被誉为我国的国粹,茶画被视为我国的瑰宝。许多内容经过专家学者整理,已经拍摄成影视作品在国内外广泛传播。可以说对茶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于传承研究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保持中华民族文化的延续性,实现茶文化遗产对艺术审美的再造都具有重要意义。

2.2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对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茶文化内涵丰富,与茶有关的故事更是意义深远。如炎帝尝百草中毒而得茶的故事,就体现了中华民族大爱边疆的博襟,客来敬茶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特别是茶文化所推崇的平和清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品茶所形成的品味人生则是引导人们对人生哲学的思考。这些都对于促进人们之间的理解和交往,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茶作为一种商品,加强茶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利用,对于促进茶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如安溪的铁观音、杭州的龙井、武夷山的大红袍、宜兴紫砂壶,不仅是当地的金字招牌,通过商业化运作,已经成为地区经济的重要拉动力。许多地区制茶工艺、泡茶技艺已经成为一种艺术标签和商业表演技艺。所以,对茶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更具经济和社会效益。2.3茶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决定了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保护茶文化具有的巨大商业开发价值,这种价值也使得许多利益团体瞄准了这点。但茶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和地域特征,如果抛开了这些而单纯从利益的角度去开发,就会使茶文化遗产失去了其价值所在。可在现实中谈到茶文化遗产,人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开发利用上,过度开发是当前的现实,这样最终会导致茶文化遗产价值的丧失。另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对茶叶的制作工艺比较重视保护,而对于茶文化的保护却不重视,许多技艺传承观念、方式落后,难以保持文化的完整性,更难实现新的创新。许多茶产地不注重环境的保护,使许多茶文化物质遗产、茶文化景观发生不可恢复的损坏。茶文化遗产保护手段单一、方式落后,效率不高等问题十分严重。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实现茶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

3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策略

3.1加强茶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

实现对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完善立法是基础。就目前我国茶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来说,并没有专门的相关法律,在《刑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治安处罚法》和最高院相关的法律解释中虽然有相关的保护规定,但这些规定只是针对所有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做出的统一规定,并不是专门针对茶文化遗产保护所设定。当然,在一些产茶重要地区,从保护茶文化遗产方面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效力仅具有区域性,效力不高,难以适应茶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要。我国作为茶的起源国,茶产业地位重要,茶文化影响深远,但对茶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却是空白,结合这一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应当制订《茶文化遗产保护法》,这对于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将具有重大促进意义。茶文化遗产是特殊的文化遗产,其中的技艺、工艺和品牌等往往与具体的传承人和地域有关。而《茶文化遗产保护法》作为一部专门性的法律,在其制订上必须充分体现茶文化遗产的特殊性,把握好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利益平衡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立法上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茶文化遗产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利益,但在利益的保护设置上应当适当。要充分平衡好传承人和其它社会群体的利益,使其和谐发展。二是充分尊重民众意愿的原则。我们茶文化内容丰富,各地区差别较大,这是我国茶文化遗产的特点,也是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难点,所以在立法上要进行充分调研,听取民众的建议,遵循民众的意愿,从而实现对茶文化遗产原产地特色的保护。三是继承和发展关并重的原则。茶文化遗产具有浓厚的历史积沉,但这种文化遗产只有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才能实现升华,体现价值所在。如“黄山茶礼”就是在继承中创新发展的成功典范。所以在立法中应当一方面加强保护,另一方面应当在保护基础上促进其发展。

3.2完善茶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

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文化遗产传承人权利的保护问题,只有真正解决了这一问题才能使茶文化遗产保护落到实处。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茶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准确认定问题。关于传承人的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针对茶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笔者认为这个传承人应当在对这个遗产项目掌握程度具有相当的控制能力,其在这一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特殊的代表性;同时,这一传承人应当愿意积极主动的参与茶文化遗产宣传和展示活动,并从传承发展的历史高度去完成这一项目的继承和发展。二是保护传承人的权利、明确义务。茶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社会事业,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去保护传承人的权利,防止出现某些传承人因为项目的传承人而形成生活的困难,丧失生活的尊严。要通过法律的手段,保证传承人的基本生活,甚至应当适当高于其它人的生活质量,从而增强传承的自信心,增强自信力。要通过法律方式明确传承人的义务,也就是传承人应当承担传承的义务。这种义务包括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开演示与宣传,同时从项目发展壮大的角度,合理确定好接班人,使项目得以发展和创新。三是明确传承人合理的利益分享。建立传承人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也有利于茶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应当通过法律的方式,对传承人与有关市场主体达成的开发约定进行保护,并保障其得到合理的利益份额。但同时在开发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防止出现为了商业利益所进行的破坏性的过度开发。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传承人权利的保障机制,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利。

3.3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优质名茶产地的保护

优质名茶产地是茶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这里最有代表性的当属云南的思茅地区,这一地区被誉为“古老的茶叶博物馆”,这里以最古老的茶树和历史最悠久的茶园和茶树品种最多而著称。这些都形成了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加强优质名茶产地地理标志及商业秘密的保护就成为茶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面。关于茶文化遗产保护在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里斯本协定、TRIPS协定等国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作为我国来说,签订的一些多边和双边协定对此都有原则的规定。商标法,驰名商标保护法都提出了一些保护措施。根据这些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等,优质名茶产地可以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实现对优质名茶产地地理标志的保护。取得名茶原产地域地理标志后,一方面可以体现某一茶产品的产地来源,也可以体现其产品的质量、信誉等,同时也可以实现相关商业秘密的保护,保护其品牌价值。经过实践证明,这也是十分可行的,如“杭州龙井”、“信阳毛尖”等商标就不但解决了地理标志的产权归属问题,也很好地实现了商业权利的保护。同时,许多地区还围绕优质名茶产地域保护出台了地方性的规定,这些都促进了对茶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对茶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是实现保护目的最有效的方法。作为茶文化的起源地,通过相关法律机制的建立必将促进茶文化遗产进一步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楼慧心.传统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中国文化,2013(5):68-73.

[2]孙悦.文化多样性视域下民族文化建设研究[J].生产力究,2015(15):135-139.

[3]庞琳.茶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策略研究[J].福建茶叶,2016(20):56-57.

第4篇

关键词: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Abstract:Zigong city in Sichuan province is a city developing from salt and being prosperous because of salt,so it is known as the“Millennial Salt City”.In the past nearly 2000 years of history,there have been many historical relics,sites and monuments left in Zigong city.The abundant and unique salt cultural heritage is the core carrier and important content of Zigong city.With the further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ourism industry,strengthening the studies on the scientific protection and effective use of Zigong salt cultural heritage will have great realistic significance in promoting the prosperous development of local economy and society in Zigong.

Key words:Zigong;salt history heritage;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中图分类号:F9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8-46(5)

自贡素以盛产井盐闻名遐迩、蜚声海外,被誉为祖国的“盐都”。早在东汉章帝年间(76~88年),自贡便开始了井盐生产,走出了因盐设镇、因盐设县和因盐设市的道路。在近2000年的历史长河中,这里留下了许许多多盐业历史文物、遗址和遗迹。丰富的盐文化遗产,是构成自贡世界地质公园的重要内容,展示着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品质,体现着这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城市风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和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加强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自贡盐文化遗产概述

1.1自贡盐文化遗产概况

盐文化是指人类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与盐有关联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自贡因盐而生、因盐而兴,东汉章帝年间开始井盐生产,晋代初具规模,唐宋闻名全川,清朝咸丰年间和时期开创了两个“黄金时期”,从而使自贡成为华夏大地上著名的“盐都”,并在世界盐业生产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伴随着盐业生产的发展与演进,在自贡这片神奇而厚重的土地上积淀下来了辉煌灿烂的盐文化,留存下来了大量充满“盐卤味”的文化遗产。

盐文化遗产是指由人类承袭下来的前人所创造的与盐文化有关的物质性遗存及与盐业生产有关的工艺、技术、礼仪、风俗等。自贡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1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座,国家3A级以上景区3处。这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A级景区,80%以上属于盐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自贡盐文化遗产类型多样,内涵丰富,有反映盐业生产的遗址和现场,如大公井盐业遗址、吉成井盐业遗址、“世界第一口超千米深井”――龊>、高产稳产天然气井――东源井;有反映盐业运输和贸易的古镇、古街,如仙市古镇、赵化古镇、牛佛古镇、盐井街、八店街、自流井老街、大安街、贡井河街和老街;有反映盐商生活的宅邸、寨堡,如玉川公祠、子诚公祠、李亨祠堂、胡慎怡堂、涵园、胡廷洁公馆、三多寨、大安寨;有反映盐商和盐工活动的会馆庙宇,如西秦会馆、南华宫、禹王宫、天后宫、炎帝宫、桓侯宫(即张爷庙);有独具特色的盐帮菜系,如火边子牛肉、水煮牛肉、李氏回锅肉、富顺豆花、火爆黄喉;有反映传统井盐生产的工艺和技术,如自贡井盐深钻汲制技艺;有反映盐业经济的民俗风情,如年节灯会、牛王会、放水节、王爷会;有与盐业相关和由盐派生的民间艺术,如川剧、盐工号子、龚扇、扎染、剪纸、彩灯、糖人、面人、木刻。此外,数目众多的盐业史籍、档案、契约、账册,也是自贡盐文化遗产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1.2自贡盐文化遗产分类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文化遗产的分类,自贡盐文化遗产可以分为物质类盐文化遗产和非物质类盐文化遗产。其中,自贡物质类盐文化遗产可以归类成建筑景观类盐文化遗产、遗址类盐文化遗产、馆藏及民间流散类盐文化遗产、地下埋藏类盐文化遗产四类①。建筑景观类盐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如沿滩区仙市古镇、自流井老街、西秦会馆。遗址类盐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古遗址、古墓葬、石刻、近代现代名人墓葬等,如大公井遗址。馆藏及民间流散类盐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各类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收藏的盐业史文物以及散落于民间的文物,如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收藏的一整套古代钻治井工具群。地下埋藏类盐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各类地下盐资源埋藏区。自贡非物质类盐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与盐有关的民间文学、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传统节庆与仪式活动和生产生活经验等,如自贡井盐深钻汲制技艺、自贡盐帮菜制作工艺、川剧、年节灯会。

2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

正如同志在致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贺词中所言:“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也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如何保护好自贡盐文化遗产,是作为拥有世界级文化遗产的“千年盐都”面临的首要任务。

2.1保护理念

2.1.1培养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当前,自贡已成立了一些保护文化遗产的组织和机构,如自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自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蜀光中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协会等。但是,自贡盐文化遗产的形成和发展与自贡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他们才是自贡盐文化遗产真正的创造者、享用者、传承者、守护者,所以自贡盐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这就需要我们在保护自贡盐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和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2.1.2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是指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保存下来。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可以从场所的原真性、传承人的原真性来表现。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场所的原真性,是注重盐文化遗产的历史原物与周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整体协调,进行整体保护、原地保护,对于修复、重建或改建的物质类盐文化遗产要做到“修旧如旧”,尽量再现遗产的历史文化信息;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的原真性,是注重保护那些掌握凿井、修治井、汲卤、制盐等工艺和技术的盐工们。

2.1.3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的活态化

活态化保护多用来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歌舞、手工技艺、宗教仪式等。自贡在保护盐文化遗产时,要由静态方式向动态方式延伸,如建造小型盐卤作坊,向游客展示盐卤的制作工序、制作技艺,使自贡井盐制作工艺活态化。这种被“动感”了的文化遗产,则要比“静态”的感染力大得多,当然也就更能彰显其固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这种让文化遗产“动”起来,“响”起来,“亮”起来,甚至是“味”起来的活态化保护方式,能让游客耳、目、鼻、脑并用,全身心去感受、去思考盐文化遗产丰富的内涵与真谛。

2.1.4采取多种保护模式

从国外单个工业遗产保护来看,大致存在3种不同的保护模式:一是博物馆化保护模式,以德国的亨利钢铁厂、措伦采煤厂和关税同盟煤炭焦化厂最为典型;二是公共游憩空间模式,以德国的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最为典型;三是商业综合开发模式,以德国的奥伯豪森中心购物区为代表。自贡盐文化遗产属于工业遗产类型,当前自贡已建立了盐业博物馆保护盐文化遗产,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在今后的保护与利用过程中,可以借鉴公共游憩空间模式,如在打造自贡盐文化遗址公园时,既要保留盐文化遗址的原有功能,又要增加休闲、娱乐、购物、接待等公共游憩功能。

2.2基本策略

2.2.1自贡物质类盐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2..2.1.1实体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建筑景观类文化遗产在其发展过程中因为内外环境的影响会产生一些物理或化学上的变化,其本身的形态和原本所反映的文化内涵可能会出现对应上的缺失②。当建筑实体可能会发生或已经发生外在的改变,出现或即将出现破损现象时,我们就应根据其实际状况,在“修旧如旧”的原则下,采用保存、复原、改造、新建等相应的保护手段,维持其实体的绝对存在。如在保存文化遗产的现有状态下保护天车、盐井、会馆、盐道及盐文化生产、生活用具等文物古迹;在充分掌握文化遗产原始状态的条件下,复原与盐文化有关的街道、店铺、民居等盐业遗址;在保留一些具有盐业历史文化特色部分的情况下,改建盐场老街、仙市等街市古镇。

2.2.1.2内涵式保护与外延式保护相结合

自贡建筑景观类盐文化遗产丰富,如有仙市古镇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以及西秦会馆等历史建筑。建筑景观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分为内涵式保护和外延式保护。内涵式保护,主要是保护建筑景观类文化遗产的内涵。建筑景观类文化遗产的内涵一是指各类历史建筑物本身及由其各组成部分所形成的建筑实体及风格;二是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即城区、镇区和村庄)内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有关各种环境要素。自贡的会馆、庙宇、老街、古镇等建筑景观类盐文化遗产在保护修复时,要注意恢复其包括建筑物等级制式、营造法则、细部装饰和色彩处理等在内的历史原真性,以准确重现其本来面目。

外延式保护,是指对建筑物或建筑群整体本身以外的各种有关环境要素的复建与修缮,它包括物质的人工环境或自然环境要素,还包括由这些环境要素衍生出来的属于精神范畴的某种特定气势与氛围。在对自贡建筑景观类盐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要注意使遗产周围环境与原始环境相吻合,留存住其原有的精神内涵。在保护过程中,内涵式保护是根本,但外延式保护亦不可缺,二者相辅相成,共生互补,相得益彰。在实施自贡建筑类盐文化遗产保护时,应注重内涵式保护与外延式保护相结合。

2.2.1.3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辟了崭新的路径。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为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保管环境;二是借助数字化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再生性保护,这主要包括馆藏文物的数字化和石窟、壁画、雕刻的数字化两个方面;三是借助环境遥感监测技术,增强保护决策的科学性;四是为保护修复提供最恰当的方案。如应用数字技术对西秦会馆的雕刻、彩绘进行保护,并为天车、盐井等难于修复的文化遗产提供恰当的修复方案。

2.2.2自贡非物质类盐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2.2.2.1节会式保护

地方节会是社群活动的独特形态,它包括众多与节气时令和生产生活有关的祝祷、祭祀、纪念、敬仰、迎送等习俗活动。在自贡盐业发展演进的过程中,盐业的经营和生产者,或为促进盐业生产力的发展,或为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或为祈望神灵的护v,或为整合群体,或为宣泄情感,或为实现自身的审美追求,逐渐形成了与盐业有关或由盐业的行业群体主办的地方会节,如王爷会、牛王会、品仙会、年节灯会、放水节等。节会式保护是由地方组织并举办各项独特魅力的传统节会活动,让“非遗”还原到民俗活动的动态结构里去。节会式保护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一个活动的平台和展示的空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节会中“复活”。自贡可以通过举办节会形式来保护盐场神灵祭祀、传统文化活动等民俗风情。

2.2.2.2数字化技术的采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能够帮助人们多角度反映人类多姿多彩的活态的文化遗产。采用数字化记录方式将活态的凿井、修治井、汲卤、制盐技艺及表演艺术等自贡非物质类盐文化遗产固定在多媒体的芯片中,既能节省空间、灵活转换、便捷传输、方便留存,又能更加形象、全面地保留其原真性。

3自贡盐文化遗产利用

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遗产地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遗产地不断被游客访问时,遗产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旅游资源或者旅游吸引物③。如在英国,遗产被称为“吸引海外游客的主要力量”。我国目前的旅游热点地区大多是世界遗产地、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公园等。自贡盐文化遗产是世界级的品牌,将其转化为旅游资源,实现其旅游经济价值,是其开发利用的必然选择。

3.1自贡盐文化旅游资源概况

目前,自贡盐文化旅游已成为自贡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的6大旅游系列之一。自贡盐文化旅游资源内涵丰富,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和较大的开发潜力。根据我国旅游资源认定的国家标准④,自贡盐文化旅游资源见下表(表1)。

3.2自贡盐文化旅游资源利用

要使自贡盐文化遗产旅游能持续发展,自贡盐文化遗产旅游的开发利用要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基本方针为指导,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2.1着力打造盐文化遗产旅游项目

自贡盐文化遗产旅游项目的开发利用要与自贡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相吻合,近期发展目标要在《自贡市旅游产业“十二五”期间发展总体战略》的指导下进行。

在盐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打造上,近期推进中国盐疗养生基地建设,使中国盐疗养生基地、恐龙王国公园、中国彩灯大世界这三大核心旅游产品成为自贡市旅游目的地的重心,完善旅游目的地结构体系。以盐湖养生国际生态城(中国盐卤浴)为旅游目的地支撑项目,建设卧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将其打造成为国际井盐文化生态度假旅游5A级风景区;依托大公井区域盐文化遗存,将大公井区域打造成为地域上连为一体、项目上各具特色,集文化观光、旅游休闲、医浴保健、商贸服务为一体的旅游区域;依托仙市古镇,将古镇打造成为一个集“古盐运文化、古镇风情文化、古镇民俗文化、川南乡村自然风光游赏及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商务会议”等功能为一体,具有“中国盐运第一镇、一镇三乡四季春”美誉的国家4A级文化旅游风景区。借助大公井古盐文化旅游区、中国龊>―吉成井盐史文化博览园、仙市古镇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打造“千年盐都”井盐文化旅游精品,完善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

3.2.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盐文化遗产

现代信息技术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讲,表现在资源共享、虚拟场景展示、立体影视制作等方面,自贡盐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也可以从这3个方面来进行。

3.2.2.1实现盐业博物馆的资源共享

随着计算机的迅速发展和网络的全球覆盖,各种文化的碰撞和交流将更加迅猛。所以,盐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也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对外宣传。以盐业博物馆为例,首先,盐业博物馆要加强网站建设,利用网络来架设、设计一个提供咨询服务的网站,公众可以通过网页设计的资讯或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找到自己想要的资料⑤,从而达到拓展博物馆宣传阵地的作用。其次,由于馆藏文物信息流在网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盐业博物馆应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着手,切实发挥历史文化信息库的作用,将有关盐文化遗产的文字资料加以整理和数字化后,放在网络上为公众提供服务。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社会各界人士全面直观地了解自贡盐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把馆藏文物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充分体现在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中,主动开发利用盐业博物馆的资源。

3.2.2.2保护传统井盐汲制工艺,进行虚拟场景展示

虚拟场景是利用计算机建立的一种逼真的虚拟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人们的视觉、听觉甚至触觉等仿佛置身于真实的环境中,人们可以沉浸在这种环境中与环境进行适时交互,达到“沉浸性”、“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目的。如通过计算机编程设计传统井盐汲制工艺,展示虚拟场景,用户只需通过控制键盘和点击鼠标即可观看井盐的制作过程,并实现身临其境的浏览体验。

3.2.2.3制作立体影视,增强游客体验性

自贡因井盐的开采而闻名,但由于古代缺少机械设施,盐工们都是用双手、双脚和一些简单的工具来完成井盐生产的。我们可以利用3D或4D技术,将有关凿井制盐的真实故事制作成3D或4D影视,供游客观赏。如制作被称为“脚脚红”的反映古代盐工们艰辛捣碓场景的立体影视。即盐工们站在只有一二十厘米宽的踏板上,踏板下是万丈深渊,盐工们利用足踏的方式,带动锉头上下运动,利用锉头在运动中形成的动力来冲击岩石和破碎岩石进行凿井。为了鼓励盐工们的劳动,盐工们在踏板上踏几脚,盐商们就给几个铜板,而盐工们随时都会有坠入深渊的危险。凿井过程中盐工工作的艰辛和危险,智慧与血汗,会给游客以情感的冲击和心灵的震撼,从而增强游客的体验性。此外,这种3D或4D影视,深受年轻人的欢迎,尤其是对学生而言,既能满足学生的好奇心,又有教育意义。

3.2.3内引外联,加强区域协作

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自贡盐文化旅游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的情况下,内引外联,加强区域协作,是提高旅游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必然选择。对内,自贡要将盐文化旅游资源与其他旅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升竞争力。这就要借助恐龙和彩灯的力量来互相宣传、合作发展;恢复推行“门票套餐”制度,即自贡三大博物馆(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恐龙博物馆、中国彩灯博物馆)合作经营,联合出售门票。对外,自贡要树立大区域、大旅游、大市场的观念。2011年初,《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已获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并已上报国务院。自贡要抓住机会,借助成渝经济圈的辐射与带动作用主动出击,加强与周边地区、周边省市的沟通和联系,实现资源共用、客源共享、利益互得,力争将自己融入到川南、川渝、甚至整个大西南旅游环线之中。

参考文献:

[1]赵丽丽,南剑飞.自贡盐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盐业史研究,2010(1).

[2]郑向敏.文物古迹的保护与旅游开发[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

[3]张朝枝.旅游与遗产保护――基于案例的理论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第5篇

一、充分认识奥运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必要性

对中华民族而言,这次京张申办冬奥会的成功,是继2008年北京承办奥运会后的又一次百年盛会,它将带给我们中华民族,首都北京和我们张家口市,以文化、体育、经济等多方面的巨大收获。这种遗产既包括奥林匹克精神传承,也包括奥运场馆的后续利用;既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与奥运精神间的交流与对话,也包括奥运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既包括我们看到的体育竞技奖牌与荣誉,也包括美仑美奂的体育场馆和各种配套兴建的雄伟壮观的城市建筑。这是一笔丰厚的精神文化遗产,是改善中国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笔重要的遗产。奥运文化遗产一方面因其不能再选取,一旦破坏,将无可挽回;另一方面,奥运文化遗产因其稀缺性而具有永恒价值。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体现着一个民族独特的、对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奥运精神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的认同和保护,是历史的纪念碑。它的传承保护和利用,是经过漫长的历史隧道而沉积下来的,各个承办过奥运会的国家在奥运会筹办期间,就已经开始考虑怎样做好后续利用工作了。作为成功承办过一届夏季奥运会的中国来说,成功申办冬奥会对于首都北京和张家口市,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奥运文化遗产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象征,对于其保护、传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建立2022年奥运文化遗产保护评估体系

在视察崇礼时,为我们做好冬奥会场馆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合理谋划,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设施等各类资源,统筹考虑赛事服务与赛后利用,高质量完成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部门,要遵循来张家口视察时给出的重要指示,科学地设定我市承办奥运的思路,既要办好一届冬奥会,又要做好高质量的评估工作。作为承办奥运的城市和地区,要让奥运文化,成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中又一璀璨的奇葩,与我市其他历史文化遗产一样,得到良好的保护和传承利用。要不断地汲取历届奥运遗产保护评估体系的标准,对奥运设施、奥运媒介、奥运景观、奥运文物、奥运公园等,进行可行性分析,比如制定《奥运会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登记和保护管理办法》,将其科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冬奥会的未来建设规划,开展对冬奥文化建设的普查登记;按照评估标准,经专家对奥运设施建设进行认真评估后,将重要资料建档纳入档案馆保存的范围中,使其成为后奥运时代珍贵的文化遗产。

三、形成奥运文化遗产管理保护体系和法律规范

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是承办好一届奥运会必要前提,而制定一系列法律规范和管理规则,是办好奥运会的必要保证。对于奥运后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善、可行的奥运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咨询机构和科研机构,组织成立一些专门从事研究和传承文化遗产保护的社团组织;同时还要加强对本地居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教育,通过组织参观、讲解和宣传等手段,引导社会各界、民间组织、市民个人,更多地认识和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树立起保护和传承的强大法律意识,有意识、有目的、自觉地、主动地,做好日常宣传、保护工作。形成奥运文化遗产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和思想,为后奥运时代保护传承奉献智慧和力量。

四、重视奥运文化媒介的保护

媒介就是传递大规模信息的载体,保护奥运媒介,也是奥运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媒介的传递,不断扩大奥运会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一来媒介可以从多领域、多学科、多产业方面,发挥有效的传播作用。二来媒介作为国家舆论的工具,承载着保护与传递文化的功能,它可以全方位、多视角、广渠道地对奥运会文化遗产进行国际化传播。三是媒介在奥运会开始前,就已经开始对这个全球性体育盛会展开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了。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后,各媒介还会以极其敏锐的洞察力,对奥运会形成的文化魅力、经济价值、美学享受进行宣传报道。这种不遗余力的大肆传播,对奥运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起到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五、让奥运文化遗产真正融入到现代城市的现实生活中

首先,将奥运文化遗产,全方位地融入现代人的现实生活场景中,不仅仅是历史文化遗产的目的,也是奥运文化遗产的目标。无论是奥运会场馆的宣传资料,还是奥运其他媒介载体或比赛内容的记录,都承载着奥运会的筹备、建设的精心付出。奥运之后,这些媒介遗产与其所创造的价值,与奥运会其他独特的标志性建筑设施紧密相连。其次,是要将冬奥会的冰雪场馆等标志性建筑,融入城市的现代生活中。这些奥运建筑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运用了新技术新材质。在后奥运时代,这些标志性的奥运建筑需要加以维护,同时这些场馆必将成为广大民众从事体育和娱乐的场所。要保护好这些奥运场馆,让其充分发挥应有的后续利用作用。通过发挥奥运场所的体育运动功能、传播体育服务信息、策划奥运遗产日纪念活动、组织专题奥运文化公益性活动等,形成与奥运文化遗产相关话题及活动的社会性关注与互动,使之最后融入市民的日常娱乐生活消费中,使后奥运时代宝贵的奥运媒介和标志性的奥运会场馆,成为广大市民从事体育、娱乐、旅游、休闲的最佳场所。再次,将奥运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奥林匹克文化和创意产业文化,是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新思路。冬季奥运主要展示的是奥运健儿冰雪运动的体育风采,将奥运健儿们在冰雪项目上各种矫健的身姿、完美的动作、奥运吉祥物、奥运纪念品、奥运图片等标志成果,通过剪纸、音乐、动漫用艺术形式等表现出来,为后奥运发展我市创意文化产业提供素材。最后,充分发挥奥运会文化遗产的文化教育作用及其巨大价值和多元功能。比如通过街景的设计规划、乡村建设标牌的树立、校园文化园地的宣传等,让广大市民、青年学生对冬奥会了解认识、熟悉支持,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奥运、服务奥运、宣传奥运的效应,以此最大效益地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让奥林匹克精神和文化创意永放光辉。

作者:吴友石 孙啸轩 陈圣涛 单位:1.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2.张家口市社科联

第6篇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公约》还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为了便于了解和实际应用,我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这样三种形态是不是便于掌握些:第一种,是相对独立的、非物质属性的,如传说、故事、语言等;第二种,是必须依附于物质属性的,如工具、实物、工艺品、文化场所等:第三种,是物质属性和非物质属性相互结合作用的,如表演,不仅需要词曲唱腔音乐等,还需要服饰、道具等,再如手工艺技能,不仅需要软性的知识,也需要硬性的工具和生产过程。

二、视角视野的交叉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学科交叉的情况,但我们又要避免交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以文化部门为主的,工作也涉及到各行各业。因为,很多东西是跨学科跨领域的。比如,中国古代建筑上的“庑殿顶”、“飞檐”、“斗拱”、和上面的“chi吻”、“五脊六兽”以及“琉璃瓦”的颜色,还有“门钉”、和门环上的“淑图”等,不仅都分别代表着中国古代的建筑等级,还包含许多神话故事与传说,表达着中华民族向往平安吉祥,人尽其才,物尽所用的人文理念。这些古建筑上所附加的内容,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但是,它是依附在有形的中国古典式建筑之上的。

因此,我们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来通盘考量,把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这两个方面,都要纳入我们工作视野之中。以此为例,就需要把中国古典式建筑,从设计,到建材,到施工等技术问题进行每个细节的记录,以达到能够复制再现的水平。这样,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作就会出现。对超出了文化部门能力与专业范围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做好配合与协调。

三、“硬件软”和“软件硬”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附的人或物,我们估且叫做“硬件”。

那么,“硬件”怎么“软”呢?那就是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过程中艺术或技术的精确标准,要通过软件既文字、图像、声音等科技手段详细记录下来,即使在遥远的将来,这一硬件没有了,我们根据保存这些资料的软件,也能进行复制和再现。这就是“硬件软”。

比如,对赫哲族鱼皮服饰这一遗产,实物可以收藏保存;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它来源于哪一条江哪一种鱼,以及鱼皮如何扒下来,鱼皮又是如何制成皮革,怎么缝制和用什么样的线和材料,怎样镶嵌花边等等。对这些都要有详细的交代。把“硬件”做“软”,这才是给后代和人类留下一个完整的硬件。这样“硬件”放进“软件”系统保存,人类才可以世世代代认识它和再现它。

同样,对萨满教所用腰铃和单鼓等遗产,不仅要有腰铃和单鼓实物,还要有腰铃和单鼓所用材料、工艺和制作过程的交代和演示。如此等等。

利用电子、文字、声像等软件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专业性分类、记录和整理,我们估且叫做“软件”。

所谓硬,就是说对某一具体遗产的整理中,要对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都有要记载到位和准确;同时对其物质性的一面,如所用工艺、材料等,也要有详细精确的记载。只有软件把某一项遗产中的“软”、“硬”两方面,都做出标准化专业化记录,这就是过硬的软件,即为“软件硬”。

四、价值标准认定

文化遗产应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三方面价值。

历史价值主要是指:某一项遗产形成产生的年代,地点及其历史环境和自然环境,也包括形成的过程以及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科学价值主要是指:某项遗产在相关学科或专业中的学术地位、参考价值和考古价值与研究价值等。

艺术价值主要是指:某项遗产的艺术成就艺术特点特色等。

因此,我们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整理中,要注意对这三方面价值进行详细而系统的记述。

我认为,这三个价值基本通用于所有文化遗产的记录和整理规则。

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在此建议制作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立项填报表》,在这个“填报表”里,可将项目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地区、现存地区、不同区域的代表人物及风格特点流派、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资料存档级别等内容填写进去。然后,以这个“填报表”作为审批的依据,对不同地方的同类项目,加以对比综合取舍,以确定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地区组织“工程”实施,或另有其他地区配合实施。

一经进入工程实施阶段,就应有“质”和“量”的终极目标管理,以确保工作有效完成。对此,可制作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程审核表》。在这个“审核表”中填写:项目名称、产生形成时间地区、现存地区及代表人物及风格特点流派、历史及传承报告、科学研究报告、艺术价值报告、审核意见、资料存档级别等内容。

第7篇

同其他非物质遗产的传承方式相同,最初的满族舞蹈传承主要是言传身教,即老的舞蹈艺人亲自将舞蹈技艺传给新人。但是满族舞蹈是一个集体性的活动,编舞者或者领舞者掌握更多的舞蹈技巧即可,这也就导致在传授的时候仅仅对这些编导进行着重的教导,其他的舞者对于舞蹈的掌握并不足以对下一拨新的学习者进行传授。这就使得真正掌握满族舞蹈技艺的人越来越少,满族舞蹈的传承出现断层,使得满族舞蹈的传承面临很严重的挑战。

二、满族舞蹈的保护与传承的途径

(一)将满族舞蹈艺术作为“非遗”进行保护

目前我国越来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满族舞蹈也被列入这其中。我们也应当对满族舞蹈艺术中的文化遗产有意识地进行传承和保护。其实我们也不难发现很多的传统文化包括满族舞蹈都受到现代都市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艺术表现也会有所改变。当前的满族舞蹈也面临这个问题,如果受现代生活的过多影响就会使得艺术失去原本的风格和民族特性,因而对满族舞蹈的传承进行深入的研究,系统体制化其传承,使其在与现代文化进行融合时还能保持其原有的淳朴是满族舞蹈也是其他民族文化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国家应当在政策层面上对有的满族舞蹈艺术的表演艺人进行慰问,适当情况下奖励。另外要鼓励满族及其他民族的青年积极学习满族的舞蹈艺术,让其可以被更多的了解熟知,避免传承的过程中出现断层的情况。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呼吁每个人也都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其实这些年国家已经十分重视民族文化遗产的问题,并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得满族舞蹈艺术的文化遗产传承有法可依。

(二)积极发掘其蕴含的文化意义

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也使得人们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更多,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而同时民族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满族作为清朝的贵族,其舞蹈艺术中也反映出了满清文化的一些特质,这也使得许多学者和专业人士希望通过对其的分析发掘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自然这也加强对满族舞蹈文化的发掘和保护。当前的满族舞蹈分为民间舞蹈和舞台舞蹈两种表现形式,民间的舞蹈主要还是对传统舞蹈的传承,而舞台的满族舞蹈形式除了传统的满族舞蹈注重满族文化特点同时融合现代舞蹈艺术呈现新的满族舞蹈表现形式,这也是对满族舞蹈乃至文化一种创造性的传承。但是无论是民间还是舞台表现形式都是将传统的满族舞蹈艺术作为其根基的,都坚守着满族文化这块阵地,这在客观上也保护了满族文化。

(三)以满族文化为根基进行舞蹈创新

无论是民间还是舞台满族舞蹈表现都是在以满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对满族的传统舞蹈进行了一定的创新,这种创新也是传承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对满族舞蹈艺术的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然这也不是说可以对其进行随意的改动,而是要将现代舞蹈融入传统的满族舞蹈的编排中,既可以达到对满族文化进行传承和发扬的目的也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我们对文化的传承本身就是一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文化创新的重要性,满族的舞蹈创作也不例外。满族是尚武的民族,因而传统的男子武孔武有力,但同时满族又十分注重礼仪,女性的舞蹈十分柔美。这是满族传统舞蹈的特点,当代的满族舞蹈的创编也应当以此为出发点,将满族的人们生活融进舞蹈中,在对舞蹈创编前需要对满族文化进行深入的了解,同时结合现代人的审美观进行一定的调整,这样创编出的舞蹈才是真正的满族舞蹈。

三、结论

第8篇

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独特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

2、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

3、合理开发,适度利用。

我们应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将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成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将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

4、保护技术有待提高。

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我国、我市情况的新技术、新方法。

5、加强研究,扩大宣传教育。

世界遗产保护是群众性事业,应扩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

6、作好后备项目的申遗准备工作。

第9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生态学;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2

一、文化生态学的基本内涵

“文化生态学”,指的是将生态学的方法运用于文化学研究的交叉学科,也是研究文化的存在发展与资源、环境、状态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律的科学。总体而言,文化生态是由“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组织环境”三个层次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复合结构[1]。

文化生态学在借用系统论的理论前提下,将文化视为一个整体,即“文化生态环境”,对其进行全面、系统而又整体的研究。本文将“文化生态系统”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中,试图探索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生态结构与策略。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生态保护的诉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地理位置。地理位置一般是用来描述地理事物时间和空间关系。本文在这里主要是指自然地理位置,即地理事物在地球表面本来就存在的时空关系。不同的地理位置形成不同的地缘文化、造就不同的文化风貌与文化形态;气候条件。气候是地球上某一地区多年时段大气的一般状态,是该时段各种天气过程的综合表现。气候条件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可能性。如山西省平陆县由于地势北高南低,日照充足,温差大,土壤结构比较坚实,为当地独特的民居建筑技艺――地窨院营造技艺的诞生创造了条件;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不可忽视。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导致发生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另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可能使发生地之前未被重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回归人们的视线。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地域的产物,也与地域息息相关;离开了特定的地域,便失去了它们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也就谈不上挖掘、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首先要关注孕育该文化的自然生态,只有保护好其原生的自然土壤,才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经济环境:生产力水平。生产力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人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那个时期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因而具有蓬勃的生命力;但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的提高,人们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化,消费选择更加多样,文化产品也更加的丰富,此时的非物质遗产与现代化生活相隔绝,由于“落后”而成为了边缘物。

生产方式。农业时代,生产方式较为落后,以传统手工作业为主,铁犁牛耕,所以传统手工艺大多为个体、民间艺人手工制作,用料、工艺十分考究、工序繁复,并呈现出独特的个性;而工业化时代,产品被大量的复制,由个体创造带来的独特的精神和气质被机器消解掉了,文化内涵被抽空,现代化生产下的产品成为形式的“秀场”。

经济体制。就国内来看,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多以政府为主体,以静态保护为主,体现为“博物馆藏”,由于缺乏广泛的受众参与,文化资源只能在创造者或传承者的所在地的小范围内发展,其所创造的价值也仅仅是满足所有者自身的生存所需;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成为大众消费的产品,成为各种企业创造和利用“原料”,其价值可以在不同的观念、技术中创造和叠加,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增加丰厚的动力,创造出繁盛的效益。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人”,因人产生、随人发展、靠人传承;人的保护与传承活动贯穿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始终。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要以人们生产生活的真实的社会环境为依托。

国家法律。国家立法的目的在于调动资源加大保护力度,对破坏非遗行为进行强制性制止,对保护非遗进行法律上的支持,为政府行为乃至其他社会力量包括公民个人保护行为提供法律保障;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政治制度紧密相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它是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体制。在当今中国,非遗不仅是文化消费的核心资源和重要的旅游资源,它还承载着中华五千年的灿烂文明,代表着国家的形象与成就,社会主义体制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社会体制改革在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建设的同时会更有力的提高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强度;教育体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学界作用无可替代;一方面,专家学者所拥有的专业知识、保护技术、研究手段,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不可替代的智囊要素。另一方面,文化传承离不开学校教育,加强小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培养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兴趣和保护意识,对非遗的传播与传承是很好的促进;传播体制。非遗的保护工作,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非遗在全社会得到认可和尊重,要赢得全社会的支持,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提高公民保护文化资源的自觉,增强文化保护意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资源,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形成良好的非遗保护舆论氛围和风气。

第10篇

2005年,国务院决定,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今年6月,我们将迎来我国“文化遗产日”三周年纪念,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

田青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倡导者,也是中国音乐史及宗教音乐文化方面的专家,多年来,他为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遗余力地四处奔走、呐喊,在各种场合发表了很多振聋发聩的言论,他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令人感动。而他那种为保护传统文化竭尽全力,敢于直言、充满激情的战斗精神,更被余秋雨称为“学侠”。

为采访田青,笔者打了无数个电话,但得到的回答不是说“在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工作”,就是说“在开会”,或“在外搞调研”,最近,趁田青在长安大戏院审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文艺演出时,笔者终于见到了他,他专注地盯着舞台,对演员的每一个唱腔、动作的表演,都在认真地观察、评判,几乎无暇和我谈话。

借助剧场里观众席暗淡的光线,只见田青身材微胖,身穿深色中式对襟罩衫,整齐的头发,戴一副茶色眼镜,看上去慈眉善目,性情平和,此时,舞台上一位身着长衫的男演员正在表演山东快书《武松打虎》,说到精彩处,忽见台下的田青击掌大喝:“好!”这情不自禁的举动,使记者想起田青在一次看完昆曲表演时说的话:“简直太美了!我要是古人,一定在击节三叹之后,再呜呼三声,然后再痛痛快快地喊一句‘美哉’!你只有看昆曲,才会回忆起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已经久违了的一些名词。你才会懂得什么叫做典雅,什么叫做婉约,什么叫做雍容,什么叫做华贵,”正是这种对中国传统文化发自内心的挚爱和率真的性格,使笔者在以后的采访中,真切地感受到了田青为什么会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保护和发展时,充满了“学侠”的激情,睿智和使命感。

每一分钟就有一首民歌永远消失

长期以来,田青都关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他认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传统的手工技能及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等。他说:“可以这样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除了我们的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除了我们写汉字说汉语之外,其他所有决定我们是中国人而不是外国人的一切,几乎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

然而,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时,田青的语调是沉重的。他说,在全球化、现代化及经济一体化的挤压下,我们的传统文化已经几乎被“全都踏倒”了,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一个从来没有过的危险境地。过去,很多人都认为“”十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破坏是“空前绝后”的。但田青认为,实际上,改革开放之后这20年来的“建设性破坏”,无论烈度、广度还是时间长度,都远远超过了“”十年。究其原因,他尖锐地指出,虽然也有不少人呼吁,但文人的声音、知识分子的良知同政府官员的“上进心”比起来实在太微弱了!

田青举例说:“我到过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发现几乎每一个县城都要在它的中心广场立一个不锈钢制作的、伪现代的、狰狞的雕塑,越土的地方这种雕塑就越奇特。而且一定要铺上草坪,其代价是把几百年的老槐树砍掉!那些曾经美丽的、拥有悠久文化的古迹就此不复存在,所有的历史和美感都在消失。”

除了这些有形的文化遗产外,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更令人痛心。田青说:“现在每一分钟,就可能有一首民歌、一个剧种、一种技艺永远消失。上世纪80年代末,地方剧种还有300多个,现在却不到50个了。仅以山西省的地方戏为例,上世纪80年代尚有52个剧种,现在却只剩下28个,有24个有着悠久历史、众多剧目、精彩艺术的古老剧种在这短短20年里消失了!而且,就消失在我们这一代!十几年前我去采风时还希望能发现一首新民歌,但现在我到任何地方都不再有这种奢望,我只是希望那个地方还有人会唱那时候的歌。”

不同时代“精华”“糟粕”定义不同

提到传统文化的保护,人们很自然会想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这句话,那么,又该如何定义糟粕和精华呢?二者是否完全分得开?对此,田青说,仅仅用“精华糟粕二元论”来审视我们有着几千年历史和56个民族的无比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是远远不够的,在所谓的精华与糟粕之间,还存在着大量与其共存共生的文化,存在着大量在一个文化体系里被视为“糟粕”而在另一个文化体系里被认为是“精华”的文化。

而且,人类的认识总是在不断进步、更新的,人们的审美标准也在不断变化,不同时代对“精华”“糟粕”的定义是不同的。他说“就像我们过去的一些价值判断在今天被认为是错误的一样,今天的价值判断也不能保证不在明天被后人纠正。比如1958年,北京市政府要把故宫的城墙拆掉。为什么要拆故宫?是因为在那个时候的‘工农兵’眼里,故宫是‘封建主义的大本营’。在当时,几乎所有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都成了‘牛鬼蛇神’,被视为‘糟粕’。而在今天,很多则是人类文化的‘精华’。”

在许多人看来,一些欠发达地区或者少数民族的文化是“落后”的,应当被比它“先进”的文化所取代。田青却认为,一种文化现象的产生与存在既与相关的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关,也与产生这种文化的土壤与背景包括民族、地域的独特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文化心理、审美原则、风俗习惯有关。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物质生活的发达程度来判断某种文化现象的“先进”与“落后”,更不能以我们自己的审美原则和审美习惯来判断在完全与我们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产生的文化现象。

他举例说:“以唐诗、宋词、元曲为例,这些在农业文明中产生的文化,至今仍然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骄傲,仅仅因为这些文化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便认为它们属于‘落后’文化,无疑是对文化‘先进’与‘落后’的错误理解。”

失去了“毛”的“皮”不可能带给人们心灵上的温暖

在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方式都在发生巨变的今天,田青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真正危机是民众对自己文化的忽略、遗忘与背弃,是民众审美观和娱乐方式在电视等主流媒体的狂轰烂炸下的巨大改变。他认为,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社会背景,而“电视等主流媒体在目前中国社会扮演的角色是复杂的,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作为中国音乐史及宗教音乐文化方面的专家,田青对电视对歌手

的影响力之大深有感触。他说,上世纪50年代,我们不用电视都能认出每个人的音色,但现在电视一普及,所有唱民歌的都学宋祖英、,“听上去声音都是一样的”,有的甚至是看电视也不认识了,“因为连化妆都一样了”。他说,有人说我们的音乐学院正在“批量生产罐头歌手”,在地方戏种方面,除了像秦腔等较大的戏种还得以保存外,很多地方戏,尤其是南方一些小的地方戏几乎荡然无存。

田青说,现在,社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应看到,我们民族的传统和文化,也以同样惊人的速度在消失。他说:“有些是我们没有办法的,比如说许许多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农业文明的产物,现在整个民族都在争先恐后地从农业文明迈进到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的社会,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改变了,原来的文明不可能再存在了。”

正是在电视节目的影响下,山里的农民不再唱世代相传的民歌而改唱流行歌;少数民族的姑娘不再穿自己民族的服饰而改穿牛仔裤和T恤衫;西北著名的“剪花娘子”的剪纸在欧洲可以卖高价,但她自己家里墙上贴的是港台歌星的照片。东海的渔民已经不用人力撒网了,开的是机动大船,怎么唱撒网号子?江南的农民已经在用插秧机插秧,怎么唱插秧歌?内蒙古的牧民更喜欢骑着摩托车去放牧,怎么唱牧歌?

面对现状,田青反思道:“今天,也像我们当年曾为了眼前利益而忽略了人类生存的环境一样,许多人为了追求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而忽略了精神家园的守护,看不到我们民族在得到全世界公认的快速发展的成绩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可怕的、灾难性的危险――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一体化的进程中丢失自我、丢失中华民族数千年的伟大文化传统,迷失在物质进步和‘与世界接轨’的浪潮中。”

田青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带来社会和文化的变革是历史的必然。我们不可能在短期内让所有人都认识到传统文化的消失将是我们民族的悲剧,更没有权利阻止老百姓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幸福。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假如我们简单地把‘皮’理解为物质,把‘毛’理解为文化的话,那么,一张光秃秃的‘皮’,一张失去了‘毛’的‘皮’,是不可能带给人们心灵上的温暖的。”

他说,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有精神的追求;人类之所以为人类,就在于他有历史和文明。“而传统文化――所有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不可能再生的。当社会巨变时,我们不能让祖先传给我们的这份精神财富也烟消云散。”

对传统文化要先抢救不要盲目发展

在谈到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话题时,田青说:“从整体看,人类文化当然是不断发展的,是由不断的死亡和重生组成的。宋词取代唐诗是发展,但不过是把齐言体的诗变成长短句的词,审美的情趣和文化内涵还是一脉相承的,元曲取代宋词也是发展,但支撑它的思想和精神同样没有实质的改变,还是儒释道的思想。”

他认为,在这些“发展”里,表现方式和手法在变,但是量变而不是质变。而当今社会的巨变,是人类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甚至人类原有的知识系统已经无法面对。同时,全球一体化的浪潮和强势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又是如此巨大并无所不在。对此,田青主张:“在传统文化领域里,先谈抢救、先谈保护,不要盲目谈发展。发展的道理和愿望是好的,但不能要求一个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去参加奥运会,去为国争光。传统文化已经不是年轻人了,它早已经走过了它的青春期和发展期,现在是一息尚存。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先抢救,让它不至于在我们这一代死亡。”

第11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分级保护;西安秦腔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city development, to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ultural space more and more small. Therefore,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not only to protect the survival space also includes its development, heritage and performance space protection. Taking Xi'an Shanxi opera cultural space protection as an example, presents the hierarchical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space, realize non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cultural space integrity protection.

Key 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ultural space protection; classification; Xi'an Shanxi opera

中图分类号:J89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是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重要内容。[1]由于一切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处在与自然、现实、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发生变化和创新,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应包含遗产生存、发展以及传承的空间,对文化空间的保护就是对其存在、发展、传承与表现空间的保护。秦腔是我国最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秦腔作为我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形成于秦,精进于汉,昌明于康,完整于元,成熟于明,广播于清,经历了复杂的衍变过程,其文化空间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与创新。本文通过分析目前秦腔在西安的文化空间,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分级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保护,即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发展与传承。

2 秦腔在西安的文化空间

2.1 秦腔与农贸集市

秦腔原本就是露天旷野土台上、农贸集市上的环境产物。关中农村定期举办的农贸集市中,秦腔是广大农民最喜爱的娱乐形式。有了秦腔,农民生活便有了乐趣,高兴了,听“快板”,痛苦了,听“慢板”,也借此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的情感。集市上的小小的秦腔露天舞台满足了农民的精神需要,丰富了广大农民的精神生活。

3.2 秦腔与红白丧喜

陕西关中地区,一般年龄大的老人过世,家境好点的,都要请秦腔戏班子唱大戏,谓之“喜丧”。每当村里过红白丧喜之事,或者是婴儿满月、老人作寿,是必然要包一台秦腔的,“生的喜悦用秦腔迎接,而送葬也要以秦腔致哀”。[2]正如贾平凹所说,几乎每个关中农民都是由秦腔迎到世间,又由秦腔送他们离开人间,秦腔已经成为他们人生的盛大典礼的象征。可见秦腔在关中人生命中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人们借以秦腔表达喜怒哀乐的情怀的同时也从秦腔剧目所宣扬的“仁义理智信”中受到感染。

3.3 农村的自乐班

关中各个县,甚至村里有共同爱好、喜爱秦腔的人形成的自己的一个业余的团体,在关中叫作自乐班。通常由一两个人发起,慢慢形成一个小团体,是关中自娱自乐的一种重要形式。几个人,不需要舞台灯光,伴着几件简单的乐器便可演绎人间悲欢。秦腔在农村比较盛行,每个县、每个村都有很多自乐班,

3.4城墙根下的自乐班

秦腔是平民化的戏曲,也是城墙根、街头巷尾的戏曲,在西安的城墙根或是公园,有自发聚集形成的秦腔表演的活动圈子。会有几个能拉板胡、会敲板鼓的人,凑在一起,敲打拉唱,于是搭起一个秦腔舞台。围观的男女老少,此时兼有唱与观的双重身份,能唱的随心去唱,不能唱的鼓掌助兴。现在城墙根下的自乐班多了进城务工的农民,秦腔作为他们喜欢、熟悉的娱乐方式用于排遣内心的空虚、寂寞。城墙根下的自乐班是秦腔在城市中保护和传承的文化空间。

3.5 陕西戏曲研究院的“西安天天有秦腔”演出活动

历史上,秦腔曾经辉煌而持久地占有过中心城市的舞台,近十几年,却更多的是在山乡农村寻求生存空间,城市留给秦腔的空间越来越小。为了重新振兴秦腔在城市中的地位,2007年10月,陕西省戏曲研究院推出“西安天天有秦腔”的演出活动,不断创新,推出有关现实题材的秦腔剧目,提高演出质量的基础上,坚持低票价面向观众,并且每场给农民工免费赠票,重新唤醒城市人民对秦腔的喜爱与关注。“西安天天有秦腔”演出活动,充分考虑西安人口整体收入水平,使秦腔在城市得以更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为城市大众的秦腔提供了展示舞台和生存空间。

3.6 易俗社剧场

易俗社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室内新式剧场之一,原为清末民初修建的一座专供达官显贵听秦腔的室内剧场,被誉为“世界三大古老剧社之一”,先后被确为西安市、陕西省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了保护秦腔这项日渐衰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几年,对易俗社进行了修旧如旧的修缮工程。修缮后的剧场给人一种时空倒流的错觉:青砖地面,实体八仙桌、栏杆、木椅、吊灯均古色古香;中国传统的重花门、梁坊斗拱组合的传统台口,内部采用全套实木定制家具;身穿中国传统服装的服务人员怀旧、古朴、韵味十足,使人仿佛回到了上世纪20年代的茶座剧场,回到了戏曲演出的极盛时代。在社会大发展、大变革的趋势中,为了让秦腔适应时代的发展,易俗社剧场意在打造“生活化、娱乐化、城市化、年轻化”的“高端秦腔”,不仅满足本地观众的需求,又可以对外展示秦腔的新形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因特定的文化空间的存在而存在,文化空间创造和保护的核心是营造文化群体对非物质文化的认同感和历史感,因此,除了遗产“原生态”文化空间,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一切能赋予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的空间均作为遗产的文化空间进行保护和发展。[3]

第12篇

【关键词】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1]。它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的智慧和精神,它的保护利用是弘扬民族精神、构建核心价值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一、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资产,又是一种新兴的、重要的旅游资源,对其保护和开发问题现已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走在前列有日本、韩国、法国等,主要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挖掘整理、开发、弘扬、立法保护等[2-3]。2004年中国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200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十大热门词汇”之一,在中国知网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进行搜索,仅2006年到2011年就有6025篇文章。通过对其整理、统计、分析,得出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借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省市发展相结合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关系的宏观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学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个案研究等方面[4-7];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四川”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共有26篇文章,主要集中在研究四川非遗的保护利用与地区发展相结合和开发方面[8-9];对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大多是对峨眉武术的单项研究[10-11],还没有学者对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情况进行研究。

二、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目前,乐山市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和“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初步构成了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网络体系,为乐山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奠定了基础。此外还专门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并借助民间文艺家协会等民间组织,对全市民族民间文化进行大范围普查,初步建立文字资料和录像资料,还成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乐山非物质文化进行评定。据统计,乐山市已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1项。现将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如表1。

三、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强

虽然社会各界对“申遗”的热情很高,各项保护举措开展得轰轰烈烈,但是从总体来看,乐山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先进的科学方法和成套的经验措施,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保护工作缺钱少人、传承缺乏良策、一些地方主动性和力度不够。虽然许多民间文化活动普通民众都有参与其中,但是他们大多数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形式、不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就谈不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了解。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正当的商品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乐山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当地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推上了舞台来迎合旅游的发展。有的地方为了接待旅游者,将其传统的民间习俗和节庆活动随时搬上舞台进行表演。而且有的活动为了迎合旅游者的观赏兴趣,活动的内容也往往被压缩、改编等等。更有甚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对纪念品和传统手工艺品的需要,大量生产工艺品,很多粗制滥造的产品充斥于市,其中的传统的风格和制作技艺已经大打折扣,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弘扬。

资料来源:实地走访调查、收集整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逐渐消失

随着交通方式的不断进步,原来兴旺发达的船运逐渐衰败,机动船代替了木帆船,雷鸣般的汽笛声代替了船工的吟唱,铜河号子、边河号子和岷江号子这种带有原生态音乐表现形式的号子也失去了原有的生存环境,逐渐消失;这种号子是船工们在江河纵横、险滩众多等恶劣环境中劳作,为了便于统一负重前行的步调、节奏,由艄翁击鼓船工喊唱而形成的;随水势不同,即兴编唱,无固定的演唱模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作为一种古老的音乐,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听觉上的享受,更大的意义还在于表现了当时纤夫工作和生活的一种积极状态,所以,它的保护和继承十分重要。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断代

由于生存环境越来越狭窄,乐山许多宝贵的民族民间文化因缺乏传承人正面临消失的困境。因坡、黄庭坚青睐,名扬天下的嘉州宋笔受到无数文人雅士的追捧。但乐山制笔厂在上世纪90年代就换了门楣,当初制作宋笔的匠人仅有4个还在坚守,而处于互联网时代、已经远离了毛笔的年轻人亦无人愿往。同样,四川三大年画之一的夹江年画也面临着诸多严峻问题:资料、画版损失严重,明清早期的年画早已失传;年画滞销,没有市场;老艺人相继去世,年轻一代无人能够真正涉足其间,画家纷纷改行;文化馆和夹江年画研究小组专项经费不足。这些问题不仅是夹江年画的尴尬,也同样是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尴尬。

四、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当前世界遗产保护研究多集中于不可移动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对于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相对较弱。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人类的文化命脉,包含着人类的情感,蕴藏着人类文化的根源,保留着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对它的保护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发展。因而,如何有效地把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来,是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一)完善保护体系,提高民众保护意识

乐山当地政府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制定本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完善的保护体系。乐山各地方上要积极开展保护工作,增强地方主动性和保护力度。利用报刊、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民间艺术展览、展示以及比赛、交流、非物质文化进社区展演等群众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2],提高普通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此外还要推介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优化传承、发展的文化生存环境。通过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普通民众中形成共识,营造保护与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二)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乐山是一个以旅游为特色的城市,借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将乐山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典之作展示在大众面前,还可在成都――乐山之间形成一条“非遗之旅”,将更多的乐山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在大众眼前,并在不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实质的情况下,对可进入市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曲艺、手工技艺等进行旅游开发[13],让来乐山旅游的游客们不仅能看到大佛之雄奇,峨眉山之秀丽,还能体会到乐山非遗之精妙。有古代巴蜀文化“活化石”之称的乐山沐川草龙是是中华龙舞艺术的代表之一,草龙团队可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内在龙舞文化产业上运作得比较成功的范例,主动出击市场,将沐川草龙的品牌推向全国;同时可以制作一种小型的礼品草龙,作为乐山特色旅游产品投放市场销售。

(三)抢救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遗产种类

挖掘和清理文化资源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14]。抢救珍贵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乐山地区所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清理、收集、整理等一系列工作。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把岷江号子、夹江年画等景况不佳或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影像模式,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包装、传播,从而使它们得到保留和延续。

(四)培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构建多元的传承体系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就是保护传承人。因此,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多元的传承体系:一是建立系统的管理乐山非遗的行政人员培训体系,由专家进行培训,并组织学习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向及成功的经验与方法,以及我国非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16];二是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传承人,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开设专门的班级、画馆等组织,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如夹江金钱板班,吴泽全的蝶画馆,峨眉双福镇刘成华的堂灯队等;三是成立或扶持一些专门从事文化研究、保护的民间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起到专业技术指导、传承创新示范、社会监督保障等作用[17]。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远浩大的工程,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需要乐山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切实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传承人应携手合作,共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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