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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时间:2023-06-06 08:59: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1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内容: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1)……

(2)……

7.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

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1)……

(2)……

11.乙方主要义务

(1)……

(2)……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第2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各种建筑工程项目也在不断的被制定和建设。面对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形势,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各项规格指标都变得越来越完善和规范,而对各种规格指标进行规范的时候必然会对建筑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就使得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国家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使得施工合同管理越来越受到建筑企业的重视。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对工程施工中的各个关节和发包承包双方的利益关系进行明确,对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和成本的控制等方面有着不和或缺的作用,使得建筑行业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市场的需求,保证建筑行业的正常稳健发展。

一、施工合同及管理的重要性

(一)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承包双方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后能够对双方的责任进行明确,通过相互之间的分工协作,共同的完成国家建筑项目的设计任务。施工合同主要受到法律的的影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计划和相关的设计文件必须得到国家相关不问的批准,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的时候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然后再进行建筑工程的后续施工,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需要更改原先施工设计计划的情况,需要对相关部门报告并经过审核通过之后进行施工。我国在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面主要采用的是招标投标制度,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的施工个同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

施工合同将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需要做的事情进行规定,双方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下根据工程项目的实景情况进行一定的协商,在达成一致后进行条款的编制,并共同的履约。首先应该对包括工程名称和地点、承包的内容范围和方式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大要求在内的工程概况进行编制。其次要对双方的大体工作进行制定,对于发包方,应该对工地代表进行指派,对施工合同中相关的事宜进行全面全责的管理,对承包方的材料、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另外还需要对承包商提供临时的水电等等;而承包方则是工地代表的担任者,对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管理,保证施工任务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交叉配合的工作进行管理,确定好钥匙等重要物品的保管,在进行对原建筑结构和其他设备管线的改拆时应该征得发包方的统一等等。另外还应该对质量、工期、价款和结算、材料、安全生产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为了对长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一定程度的解决,应该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承包双方的利益关系进行明确的约束,防止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的两方互相扯皮,对合同原有的约束产生弱化或丧失的作用,使得合同的履约效果和目标受到影响不能很好的实现。施工合同管理能够通过系统动态的工作来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利用法律法规对合同中规定的责任进行约束。双方在对施工合同进行签订之前,应该对合同中的各个相关信息进行相抵的确认,通过交流沟通进行合同的初步拟定,确认之后进行签订,之后施工合同开始生效,直到建设项目竣工或者因为种种原因实效。一个施工合同的好与坏,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能否对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平衡来进行评定的。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不但能够平衡双方之间的权力与义务的关系,还能对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一定的约束,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有着很好的保证作用。在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时候,需要考虑市场经济的因素,通过对合同管理机制的健全,对建筑行业进行一定的优化和规范,使得建筑行业能够正常稳健的发展。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合同内容的不规范

施工合同是整个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但是有的建设项目的发包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上并没有进行足够的重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处理没有相应的专业施工合同拟定人员进行专业准确的施工合同的编制之外,还有就是某些人会想在施工合同中进行一些私利的谋取等等。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确定编制的时候,应该对建设项目施工的各个方面的知识进行综合分析,专业知识较为广泛,但是通过编制完善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能够为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工作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为了实现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规范合理的编制,应该对编制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一定程度的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对专业能力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和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认知等等。

在对施工合同进行履约的时候,会出现履约的畸形,造成这种履约的畸形的原因很大方面是受到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制定不合理导致的。在我国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有不少的施工合同仅仅是由发包商进行编制的,所以有很大的几率会出现因为发包方为了获得利益而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的合同内容。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对违约赔偿等方面进行较为模糊的约定,对建设施工中出现意外事故和其他危险情况的不明确处理,使得发包方能够在出现上述情况的时候能够减轻自身的责任。出现施工合同权利义务不平衡的情况还有很多,这些情况会使得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出现履约的争议,弱化和丧失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制约性。

(二)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我国的建筑行业起步较为慢,但是发展速度较快,这使得我国建筑行业的不少人员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时候不能充分的发挥原有的作用。建筑施工及管理负责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够,技术素质良莠不齐,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意识较为淡薄,不能充分的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施工合同设计人员在进行施工合同编制的时候不能对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进行平衡处理;有时会出现虽然合理的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的编制之后还是有人不对施工合同进行正确的履约;在进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的时候,会出现承包方资质不够或者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不用真实姓名进行签订;还有的建设项目会出现施工合同的多个承包方,甚至还会出现承包方继续向下层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情况会使得施工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分散,不能很好的对施工的责任进行明确等等都是出现在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面对复杂的工程承包系统,建设企业加强了对建设项目承包的竞争,但是会出现恶意的竞争,阻碍我国建设行业的稳健发展。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之外,还会因为部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而使得施工合同不能很好的进行履约,使得施工合同履约的过程中这些方面不能很好的进行。

(三)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够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在我国的市场中的竞争时间不长,所以建筑工程市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应该加强对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利用。有不少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对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足够的重视,使得合同管理机构不够完善或者缺失。不能够对合同监管制度、合同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进行制定和明确,还会出现管理不当和混乱的情况。因为管理不到位会使的操作流程不够具体,不能够进行及时的工程的追踪和评价,对施工合同的执行力度不够。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专业素质培养,规范施工合同文本

对当前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的专业素质的培训,提高现任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在进行管理人员录取的时候,应该对人员进行管理素质能力的分析,对管理人员在工程技术及施工经验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考察,对管理人员在施工合同的编制、修改、谈判及诠释等能力上进行了解,另外管理人员的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也是很重要的。

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建立和健全王伟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奖罚等方面进行明确,促使管理人员的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内部的竞争意识,通过管理人员的自强来提高施工材料管理的质量。

进行施工合同编制的时候,可以施工合同范本,对施工合同的内容进行法律上的规范,保证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和科学严谨。在对施工合同范本编制的时候可以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来进行,之后进行推广,并加强相关部门对施工合同范本的执行力度的监察。

(二)加强合同管理意识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应该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的考察。为了加强管理的市场化,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一定教育培训,加强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运用,使得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要加强对合同评审机制的制定,通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对合同进行分析评价和改进,防止施工合同在法律法规和履约风险等方面的影响,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对施工的证据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通过完整、清晰、严谨和规范的资料来作为证据防止他人对自己的不利。在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时候,不能因为管理的复杂而投机取巧,应该扎扎实实的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保证施工合同管理的质量。

(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能够对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统筹管理,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行一定程度的指导和监督。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建设企业也需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建设。

建设施工企业通过对合同管理机构的健全和相应管理人员的配置,能够实现对合同的等级及审查等方面的管理,在统计和检查之后,根据合同备案制度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使得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实施。

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市场经济合法运行的重要基础,施工合同能够利用相应的法律政策来对发包承包双方的行为和利益进行规范和约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建筑行业的正常稳健发展。面对逐步规范化的建筑市场管理,应该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利用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完善,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提高合同的对发包承包双方的制约,通过对合同的履约来实现互利共赢,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能够正常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鹏.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2,05:37-40.

[2]卞大勇. 浅议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山西建筑,2007,07:205-206.

[3]方远明. 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J]. 铁道工程学报,2003,02:132-134+12.

[4]杨加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6:267-268.

[5]王俐苹.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城市经济,2011,20:326.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1 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诱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应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的大趋势。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之一。没有合同管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合同管理含义其中之一是工程合同发包及承包划分,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划分更有利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风险控制及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5)加强合同管理是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投资建设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设企业与建筑行业大环境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设行业的本土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行业中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管理

(1)实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洁协议一起签的双合同制度。所有的工程类合同都要对应的签订廉洁协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承包合同等等,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为遏制工程腐败问题,提高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

(2)修订、规范及实行合同范本。合同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合同范本为蓝本,对合同条款逐条分析,针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和条款,对示范文本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和明确,对不完善的条款进行专用条款补充,最大限度的完善合同内容,使得合同更加的条理和周密,最终确定属于企业自身的系统完整的合同范本。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范本的实质性内容不能更改,确保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严密性和统一性,合同范本的确定为后续合同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3)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流程、审核流程规范化。首先,合同由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现场情况及公司情况与乙方协商并拟定合同,拟签合同版本与招标合同范本基本一致;对合同进行专项合同审批会议和合同编号,最后由建设单位的领导审批,审批好的合同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在审批过程中若各方对合同实质性内容有异议则退回重新协商,然后重新走审批程序;合同审批完毕,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盖章程序先校核后签字盖章,再转乙方签字盖章,防止乙方修改、换页而节省校对时间。

(4)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是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并且采用技术与法律的专业人员管理相结合,对于合同的全面管理起到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既有专业技术知识、造价管理,也有设计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多部门参与合同管理,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有利于克服管理人员不一致而造成的审查缺陷,同时有利于合同的跟踪、履行、解决纠纷,有利于提升所有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2.2强化合同履行修正的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力的监督与有效的协调是工程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

(1)履行动态管理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需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需对合同的各项条款都比较熟悉,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分别从安全、质量和工期等三个方面明确目标和规定违约处罚办法。项目负责人积极地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动态的管理,在出现事故隐患或者工期滞后的情况,及时向监理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质量合格和按期完工。

(2)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可能,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工程合同中确定合同价款、变更工程计价原则和结算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项目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变更工作的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

(3)不断优化合同版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总结经验,根据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投资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相互关联的经验与教训,将容易出现变工程变更的合同优化相应的执行条款,优化相关约束条款,平衡地从双方利益考虑合同,达到双赢的目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2.3 深化合同管理体系,扩展合同管理方式

(1)作为合同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层的一员,应能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作出贡献,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综合保证体系,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可能出现纠纷的环节,在有针对性的制度上进行完善和加强。

(2)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的合同知识学习,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开讲座或者学习的方式,对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得参与合同管理过程的人员更加清楚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通过台账、会议、培训、检查等手段提高管理人员的合约意识、法律意识,从而提升整个企业员工的整体合同管理意识。

(3)重视及完善合同履行后的评估,改进存在的缺陷。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合同进行后评估,总结合同好坏、管理得失,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更加完善的合同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立项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管理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合同违约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把控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所以,加强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势在必得,同时,又是使一个工程顺利通向完成的高速公路。

参考文献

[1]张艳华.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分析[J]《现代装饰(理论)》 2011年04期

第4篇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体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涉及多个合同,包含国际招投标、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实施、索赔等环节。目前,除了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美国总承包商协会、中美洲建筑工程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协会国际联合会均推荐使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我国是接受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最多的国家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几乎都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

一、FIDIC合同条件体系

在FIDIC合同条件体系中,最著名的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桔皮书”)等。

1999 年9 月,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出版了一套4 本全新的标准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简称“ 新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简称“新黄皮书”);《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简称“银皮书”);《简明合同格式》(简称“绿皮书”)。

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是1987年版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项目。新红皮书延续了原红皮书的“风险分担”的原则,即业主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承包商仅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施工。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是1987年版黄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适用于电气或机械设备的供货及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与《施工合同条件》相比,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承包商。

3.《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是1995年版《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最新修订版,主要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交的生产线或发电厂等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与其它三个合同范本的最大区别在于,在《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下业主只承担工程项目的很小风险,而将绝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工程价格和工期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尽可能少地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避免追加费用和延长工期。因此,业主希望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多支付承包商建造费用,但作为条件承包商须承担额外的工程价格及工期的风险。另外,使用EPC合同的项目的招标阶段给予承包商充分的时间和资料使其全面了解业主的要求并进行前期规划、风险评估的估价;业主也不得过度干预承包商的工作;业主的付款方式应按照合同支付。

4.《简明格式合同》(绿皮书)在FIDIC合同范本系列中首次出现,适用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民用和土木工程,如:(1)造价在500,000美元以下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下;(2)工程相对简单,不需专业分包合同;(3)重复性工作;(4)施工周期短。承包商根据业主或业主代表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当然,简明格式合同也适用于部分或全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电气、机械和建筑设计的项目,对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和在世界范围邀请招标的项目,绿皮书也被推荐使用。

二、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

FIDIC合同条件主要包括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在使用过程中通过专用条件对通用条件进行修改和补充。FIDIC合同条件具有如下特点:合同各方职责分明,各方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处理与解决问题程序严谨,易于操作。FIDIC合同条件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体系。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共有20条,从合同文件管理、工期管理、费用和支付、质量管理、环保、风险分担以及索赔和争端的解决等方面做了规定,具体包括:一般规定;业主;业主的管理;承包商;设计;职员;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与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收;缺陷责任;竣工后检验;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业主的终止;承包商的暂停与终止;风险与责任;保险;不可抗力以及索赔、争端与仲裁。

新版的FIDIC合同条件,同过去版本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编排格式上统一化。通用条件均为20条,标题以及部分条款内容尽可能一致。

2.四种新版合同条件的使用范围大大拓宽,适用的项目种类更加广泛。

3.新版本尽可能地在通用条件中做出全面而细致的规定,便于用户在专用条件中自行修改编写。

4.新版本对业主、承包商双方的职责、业务以及工程师的职权都做了更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以设计为基础,集设计、采购和施工为一体,项目管理中必然涉及设计、采购、施工、运输等合同,每一份合同都有明确的质量、费用、工期、付款等方面的要求。从本质上而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过程就是众多与项目有关的合同的履行过程。要确保项目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首先就是切实履行各个合同。由于总承包商要对整个项目负责,因此如何协调和履行各个合同是其首当其中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合同管理中造价问题是核心闷题,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资源配置来收到预计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1、合同流于形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从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看,大型施工企业大多都挂靠着众多的中小企业,造成实际上的超越资质承包。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3、发包方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期办理竣工结算

4、承包商恶意索赔有的承包商针对低价中标的原则,利用我国目前索赔法规不完善和发包方不甚懂得索赔业务的特点,采取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谋略,投标时低报价,设下暗井,得标后,在执行时恶意索赔。受建筑市场主体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施工企业恶意索赔和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合同管理问题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执行纠纷,合同纠纷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

1、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柬之高阁,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合同签订方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水平远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的约定粗糙,合同条款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乃至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本次调研的问卷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但对合同条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常常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执法机构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渠道,失去执法者的公正,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5、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近年来,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已由过去局部的单一层面向综合型和大型层面扩展,涉及的工程量大,关乎的问题层面也随之扩大。

三、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关文件已经实施十年了,对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交易行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示范文本应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更好地体现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为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1、尽快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好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制定工作。应吸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适应我国国情的内容,女H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补充条款”,让签约双方确认其中的解决办法,以便承、发包双方有所遵循,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增加和细化索赔条款。把双方索赔作为合同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调整总价的正常手段。

2、建立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的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应根据合同缔约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一工程师;总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3、建立适合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越来越多,这样做,既有利于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能够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使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如国际上实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国地域广大,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方面影响因素很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加速建立各种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合同文本,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权威性,才能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价值。

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管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6( 5) : 29-32.

[2]方国平 浅议施工企业如何加强索赔管理[J]。经济师,2004(9)

第6篇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房屋结构:

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2)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三、工程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 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

1、 凡因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即预算表内容以外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处理,凡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计入工程造价中,总工程造价的预算误差不得超2%.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3、工程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表项目内容为基础,

4、 依据预算报价表中所列的施工项目内容及按甲、乙双方确定实量实算方式结算,工程增减,造价按实增减。 5、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后,在七天内将所有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二个月内协助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并将除保修金外的工程余款付给乙方

6、装修质量保证金按总工程造价的10%计算,保修期为12个月,从工程俊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一周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除甲方购买的主材料外)。其它工程保修,见工程保修单。 七、甲方工作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办理验收结算。

4、甲方如需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工作

1. 乙方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拟定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应全面按照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施工任务。

2. 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派 为项目助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全面

施工管理,施工协调等工作

3. 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隐藏工序完工时会同甲方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签

证记录(包括施工质量、完工质量等)。

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关于设计与施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l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l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十、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

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 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

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 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负责

十一、关于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约定

l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l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其他及最新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l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

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二、工程保修

隐蔽工程保修6年,其它工程2年,详见工程保修单附表。 十三、违约责任

1.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

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1_%.

2. 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 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免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

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责任。家庭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l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

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l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

议,解除本合同。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二楼倒水泥板隔层、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应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六、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一 把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交回甲方。

十七、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电话: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家庭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保修项目清单

甲方: 人: 签字代表: 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2007-12-30 阅读: 32800 源自: 去论坛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了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它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 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他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防止建设领域“ 两个拖欠” 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 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 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 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 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 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 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点就是如下三项:

1.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2.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 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 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1. 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很多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及后期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都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随意性较大,往往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研究便草率签订,未明确违约条件及违约责任,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主体不当,甚至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这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便不能较好的依据法律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实施,发生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从而损害了应得的利益。对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业都是容易忽略的,这主要表现在执行力度上。因为一些单位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单位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少充足的经费保障,不能进行日常的对比审查。

2. 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4. 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5. 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6. 施工索赔难

建设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防止建设领域“ 两个拖欠” 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 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 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 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 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 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 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1. 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出现问题的话,就会导致另一方面无法正常进行。所以想要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须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作。工程的谈判和签约要求合同双方人员都要掌握相应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双方都仔细的阅读合同中对于双方的规范,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进行互相之间的磋商、解决。在合同的签订之前,双方当事人要根据自身情况,深入考虑、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过程当中出现一个怎样的问题,事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合同中的条款要相对明确、专业化,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要表达清楚,要杜绝合同中双方权益不对等的现象发生。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要严格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便于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2.加强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须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应引进具有这方面才能的专业人才,也可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才能,精通各种合同业务。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工程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合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加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更好的从全局上围绕合同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4.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5.加强合同法制教育

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尤其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合同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筑相关的法律知识,可外部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对全体人员普及合同法制知识,掌握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提高他们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让其了解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让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索赔价款比较感冒,哪怕索赔理由确实成立且索赔依据充分,个别建设单位也希望以变更形式支付索赔价款,由于这种畸形建筑市场大环境导致承发包索赔意均不强,反映在大家对合同索赔条款的重视度不够,承发包更注重对方的合作态度,反映出来索赔成功否不取决于合同约定而取决于跟建设单位领导的关系的怪现象,甚至个别项目因此而发生建设单位领导因此而腐败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确索赔条件,实行索赔规范化,是当前合同管理关键。基于市场变化、地下条件的不确性,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既约束施工单位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建设管理水平。

六、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单位要形成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从投标阶段就做好合同的统筹与规划,提高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动性与动态性,采用精细化管理,在完成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刘牧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关系探析》,《中华民居》,2012年12期

谭海珊:《浅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措施》,《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13期

第8篇

【关键词】施工管理、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全面的管理体系,是贯穿于施工的各个阶段。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合同及安全的管理等,其中任何一个施工的阶段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实施。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切实加强工程管理才能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为社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建筑群体。

一、施工管理常见的问题

1.1 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资料的存档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工程资料的填写要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要齐全、用语规范确保真实可信。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而忽略了工程资料的填写,很多工程资料都存在着存档的资料滞后,造成了项目已经竣工,但是资料仍不齐全的现象,这样的工程资料可信度低。同时滞后的工程资料影响工程决算的进度。

1.2 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全面的管理,它需要在工程的施工中对工程的各项工作都有严格管理措施。如果没有全面、系统有序的安排工作,那么将会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重复工作量。重复工作量带来的后果就是工程费用超标。

1.3 施工合同规定了施工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施工过程中很重要的依据。但是在目前我国很多施工项目中的甲乙双方对合同的管理都不重视。在拟定合同时就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合同范本进行拟定,对双方的责任都说阐述的很笼统,没有细化。这样的合同如果工程项目出现问题,那么甲乙的责任划定就会存在纠纷。

1.4 在施工的过程中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筑施工中安全要放在第一位,无论是施工人员的安全还是施工项目成果的安全都是很重要的。要通过对产生隐患的因素进行排查并及时控制,使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给隐患滋生的沃土只有这样才能不引发事故,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针对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

2.1 对保证工程质量提出的解决措施

工程质量是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的关键,真实有效的工程数据和资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要保证工程的质量要做到:1.1 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建立质量自查制度。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的过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施工自查的制度。通过对施工质量的自我检查能够有效的提高工程的质量,并在自查的过程中将查到的存在问题的地方自己进行检查纠正,这样将大大提高了工程的生产质量,甚至会缩短工期。1.2 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要建立以自查为主,第三方监督为辅的机制。第三方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施工过程全面的监督,这能对甲方负责,提高甲方的权益。

2.2 对重复工程费用提出解决措施

工程费用的控制能减少甲方的投入,并对工程资源的浪费降到最低。2.1 在合同签订时就要将甲乙双方的责任加以明确,严格的划分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范围。2.2.甲乙双方要在施工前对施工的设计、工程周边的环境进行详细的了解。特别是施工方,要根据施工的环境制度出适合该环境的施工方案,合理的统筹、尽量避免施工的重复作业。

2.3 针对不重视合同提出的解决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管理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拟定出合乎规范的工程合同。

(1) 合同管理人员在拟定合同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合同中甲乙双发应履行的责任。

(2) 在合同制订时要依照国家相关方面的合同范本,要能规范合同甲乙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利益达到共赢。

(3)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标制度,要从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制订出合理的价格和开工日期。

(4) 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要把握合同中的措辞应避免有歧义的现象,尽快少用或者不用能够产生歧义的词语。这样能够防止甲乙双方在理解上产生歧义,而对其产生矛盾和争执。

(5) 合同拟定时还要注意合同是建立在甲乙双方互惠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要诚实守信。

三、针对不重视安全管理提出的措施

建筑安全在施工的工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保障施工顺利完成的前提。

3.1 要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的遵守安全生产的制度,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到少出事甚至不出事。要通过对生产因数的排查和控制,将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消除,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思想上要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理念,要从每件小事做起,每道施工工序都要严格进行安全检查。

3.2 对施工人员要做好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想施工过程中施工者的思想认识能够得到提高,首先是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室要针对性强,不能流于形式,增强施工者安全生产的意识。在作业的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施工作业流程进行操作,坚决要反对那些凭经验靠感觉的作业模式,要逐渐使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安全的风险点。另外对于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相关的资质,持证上岗。临时的作业人员也要按照安全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培训才能进去施工现场。

3.3加强现场作业的监督的力度。施工的过程中要有相关的部门对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作为在整个过程中实施监督的主体既要对工程的质量负责也要对生产的安全负责。现场监督能够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将工程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及时的进行指出,施工方能通过指出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改正,降低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在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与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工程管理入手能不断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涉及到施工方、监理方、工程设计、设备、物资等部门。这些部门如何协调就是管理要起作用。只有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按照工程的进度和操作落实到位那么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都能得到保障。管理的效果如何在某一方面影响着公司的经济效益,甚至对企业如何生存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要加强施工管理,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把关才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

【参考文献】

[1] 姚小林,论建筑总承包公司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J].广东科技,2007(3)

[2]刘达尤;;建筑工程施工中对环境污染的防范措施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4)

[3]邢慧贤;赵德安;亢跃华,现代工业工程(IE)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四川建筑,2008(4)

第9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纠纷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现以新建锦州至赤峰铁路工程综合六标建设施工合同为例浅谈建设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2.合同权利与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我国《合同法》规范的有名合同之一,与《合同法》一般法理和原则的买卖合同有着重要的区别,当然更不是一种简单的商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区别于简单的商品买卖合同的本质特征就是工程中的变更是原则而不是例外: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这是简单的商品买卖合同的特征,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却基本不能适用,在那里工程变更是业主的权利,业主单方就可以发出工程变更令,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进行施工是自己的义务,这是一个协调机制而不是一个协商机制,当然承包商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锦赤铁路施工合同15.2 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可按相关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商作出变更指示,承包商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示,承包商不得擅自变更。显然,工程变更就是业主的自主的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另一个本质特征是风险的不确定性:由于建设工程通常工期较长(锦赤铁路施工工期为3年),工程较复杂并常常涉及变更,期间通货膨胀、物价变动、政府法令等市场或非市场不可控因素都可能发生,对业主或承包商来讲,都可能引发不确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有可能大到无论是业主或承包商或者二者共同都无法承受的地步。因此,不同于简单的商品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不仅仅是在规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更重要的是考虑工程技术的特点,透过法律将工程管理和经济融入其中,背后体现的是一种如何分配风险的哲学。

3.合同总价的调整

锦赤铁路施工合同实行的是总价承包。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包死价合同”,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双方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调整外,一律不调整。固定总价是工程中业主与承包商的确定合同价格的三种合同价格方式之一,而固定总价合同也是目前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㈠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在实践中业主主要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一切风险转移给承包商或者业主作为投资商想事先锁定建设工程的投资收益,基于此再加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的优势地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所要承担的风险比业主要大得多,因此,承包商应将可能影响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等风险因素予以仔细考虑并规定在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中。例如,锦赤施工合同专业条款16.1规定: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合同价格,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由业主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2)由业主提出增加桥涵、平交道口引起的Ⅱ类变更设计;(3)保险范围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通用条款第21.3.1项办理;(4)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与初步设计招标的量差(不含大临工程及临时用地),单价不变;(5) 材料价差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16.2条执行;(6)坑洞、岩溶处理工程以中标单价和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的数量据实计价,并以此调整合同总价。有了这些可调整的条款,施工企业就可以将部分风险规避,争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4.物资、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合同总价的影响

物资、材料价格涨跌受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业主和承包商签约时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它们的涨跌。承包商将正常范围以外的波动包括在合同总价,遇价格平稳时会获得可观的收益,但承包商可能由于此而不具有竞争力,业主选择低价中标的承包商,而不考虑对承包商在价格正常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承包商无疑承担了巨大风险,遇价格上涨时承包商可能血本无归无法或不愿完成工程,最后业主的利益也受影响,两败俱伤。因此双方将材料价差约定在一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利益,亦是《合同法》公平原则具体体现。总价合同并不是价格根本不容调整,承包商依自己的经验和驾驭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担了一定风险后,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在业主与自己之间合理分摊,理性的业主是会接受的,当然这需要承包商与业主在合同中预先就允许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明确约定。锦赤铁路施工合同专业条款16.2对材料价差规定:物价波动引起的材料价差,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不另行调整。这无疑是将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全部推给了承包商。锦赤铁路建设期间2009年至2012年钢材、地材和燃油等材料价格上涨浮动达到30%左右,项目施工成本增加近一亿,这是一般施工企业根本无法承受的范围。后经与业主多次沟通,建设单位初步决定给予2000万的补偿。

5.工程承包范围引发的争议

固定总价合同的固定价格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固定基础上的,若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额外工程则可以追加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引发的争议,一般的解释原则从宽,因此,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对承包商就显得尤为重要。 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说明,以免遗漏报价项目及内容,还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项目和费用作通盘考虑,对项目清单所列项内容不妥或遗漏之处,及时通过质疑方式提出,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锦赤铁路综合六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就先后增加了元宝山工业园区部分管道管线迁改、平煤集团管道迁改、京能电厂给排水管道等10处迁改项目和防护栅栏项目,这都不是原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围,后与建设单位协商签订了补充合同,共追加合同价款4381万元。

6.工程量的变更

总价合同业主为防止承包商故意漏算、错算工程量,往往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对于承包商来讲,工程招标实践中,根据业主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由于投标时间比较短,承包商往往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更多的是凭借经验结合图纸估算,因此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但应注意尽到一定谨慎义务,否则业主会坚持属于设计中的工程量范围,不予变更。锦赤铁路施工合同中老哈河特大桥钻孔桩因施工现场地质成分发生变化,导致施工成本增加,而业主强调此部分为施工单位报价考虑范围之内而不给予调整钻孔桩单价(单价是根据钻孔桩的不同地质工程量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造成施工单位亏损。

7.结束语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各级管理者要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规范合同工作程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合同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与风险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10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建筑施工;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管理内容,其管理的成效高低是企业实现双重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合同管理,不断规范市场行为,确保水利工程顺利推进,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一、如何做好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是全方位、动态性的工作过程。这是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达到预期管理目标,应用管理职能与措施制订并履行建筑施工合同内容的全程。由于水利工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作为合同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成分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这是由于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很多不同之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有区别的对待并加以总结,从而更好的达到订立合同的宗旨。

二、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不足

1、亟待规范市场行为。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许多管理体制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水利施工企业在迎来机遇的同时,必须不断规范水利工程中建筑施工的管理,才能应对竞争激烈的市场。而现实中还是有很多亟待规范的市场行为。例如,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必须经过招投标这一公开程序,但就在招投标工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程序执行。有的发包人采取提出一些荒唐的条件故意将中标价格压低,这时有的承包人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只好接受发包人的苛刻条件;也有的承包人为实现不可告人的目标与其他承包人一起串通故意将中标价格提高;更有甚至中途撤标,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这些都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发包人不能正常发包、有资质的承包人难以中标,使得建筑施工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最终导致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合同承诺难以兑现。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合同双方或单方难以兑现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导致施工方难以根据工期进度进行正常施工,最后导致工程进行缓慢,工期被延长。有些施工单位由于在人员计划的安排不当和设备不能正常的投入,使得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尤其是针对有的项目,因为合同管理人员盲目的分析这一项目,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合同的承诺难以兑现致使工程不能正常完工。

3、签订合同随意性强,缺乏合同约束力。签订合同随意性强,缺乏合同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合同的形式随意性强,没有严格按照规范的合同来执行,而是双方自拟合同,一旦在合同中出现分歧或者没有体现在合同之中,导致双方发生争执,要么就是双方重新协商并签订双方都认可的合同,要么就是发生分歧、争执不下,导致工程不得不中途停止,致使我国出现了很多烂尾工程,这就给工程的建设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转包给第三方或把所承包工程分解成多个小工程分别转包个多人;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转给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有的分包单位把所分包的工程再分包,进行层层转包、分包;还有的把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转包给第三方等,这都是我国有关合同法中明令禁止的现象,但在实际过程中大有存在,导致合同的履行力度的缺失,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施工各方相互推卸责任,导致工期被延长或无限的延长。

5、挂靠现象严重,导致合同管理难度大。所谓挂靠现象,就是缺乏资质的承包人通过挂靠取得发包方的相信而最终中标的现象。这种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明令禁止这一行为,并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很多承包人铤而走险去承包各种工程项目,又由于一些有相关资质等级的企业受利益的驱使放宽对其的约束,只注重收取管理费,没有考虑承包人的能力高低,导致合同管理难度大。

三、如何做好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1、提升合同管理力度,增强管理意识作为施工企业,应加大力度培训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尽量选取经验丰富、法律意识健全、具备专业资质、工作能力强、责任感重、有上进心的工作人员。实施前期合同管理时,对手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其充分了解合同内容,通过这样提升合同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2、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一系列的法律条文的颁布实施,各行业间制定了对应的管理条文,施工企业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提升法律意识,熟悉合同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合同条款,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建立专业管理组织,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项目组织管理是项目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由于合同管理具有知识面广和专业性强的特点,缺乏专业人员与管理组织从事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是无法完成的,所以应建立合同的专业管理组织,配备相应人员。此外,水利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种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建设方与施工方可以按照工程特点选择适合的合同范本,它基本规定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有效的减少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具有重要的意义。

4、实施施工合同审查制,严格审查企业资质施工合同能否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合同审查制度,施工合同审查主要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法规,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审查、信誉程度、经济状况,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通过合同审查确保招标公司的队合同履行的能力。

5、正确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它代表着发包方对承包方进

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能做到科学、独立、公平,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应能及时责令施工方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预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总结工作。因为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比较主要在经验方面,所以只有不断的总结,对合同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应是产生的问题和解决的措办法,对类似的合同进行归类并形成文档,以供以后进行学习和交流,这有利于提高员工和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

四、结语

随着我国对水利工程的投资力度不断的加大,市场经济日益开放的背景下,西方国家的建筑企业正加大涉入我国建设领域,其中水利工程就是较为突出一个领域之一,这也就给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只有加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才能获得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第11篇

厂房施工协议书范文一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厂房施工协议书范文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施工内容:附《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元,附《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7、税金(5.72%)____________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附《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年__月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剩余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厂房施工协议书范文三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安徽省XXX有限公司新厂扩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X工业集中区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图纸所示内容

四、工程面积: 约800㎡

五、质量等级: 合 格

六、工 期:工程开工日期后五个月内竣工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上月完成产值的50%(乙方每月20日前报上月完成工作量,甲方应在十日内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甲供材料价款相应扣除),以此类推。不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量,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经审计后)的50%;工程竣工日十天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工程结算:

(一)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二)结算依据:执行国家现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0年安徽省综合估计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安徽省单位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施工图纸、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以及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

(三)材料:甲方提供水泥、钢材、砖、黄砂、碎石、商品砼六种材料,乙方须提前报材料计划,以上材料其中五种材料(水泥、钢材、砖、黄砂、碎石)乙方收取1.3%保管费,甲方提供材料按定额价进入定额基价计取综合取费、商品砼按自拌砼定额价计入,扣除相应机械台班、垂直运输及人工价,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价格按同期《巢湖工程建设》信息价进入基价计取相关费用。

(四)工程取费:土建按 12% 计取、综合取费(含税),装饰及安装按此标准相应下浮计取,流动施工津贴(3.5元每工日)、人工调整按新的政策性文件调整。

(五)工程施工综合技术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按文件执行。

(六)由于工期紧张,甲方同意认可本工程使用商品砼(部分工程,实际发生时由甲方确认)

(七)根据建设部门文件精神,工程脚手架均须搭设钢管脚手架,甲方须在定额计价的基础上给予补贴,按市场价执行。

(十)工程变更: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图纸。如确实需要变更时,应由双方签证后方可变更施工。

十一、工程验收:工程结束后应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方等有关方验收认可。

十二、工程奖惩:各单位工程工期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工期奖惩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计算。

十三、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五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理的手续;

(四)负责协调好外围及钢构施工单位的关系;

乙方:

(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二)已完工的房屋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三)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图纸及其他资料,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十四、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五、其他:

(一)甲方指定 XXX 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XXXX 为工地代表。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及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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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安全

1.1 建筑工程安全的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广义的建筑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2.1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导致安全事故至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管理缺陷:对于大多数施工企业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需要完善的是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缺陷,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

(2)基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关键是在于找出问题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上一个环节——管理缺陷造成的。个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识或技能,行为动机不正确,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等:工作条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设备、材料不合适,以及存在温度、湿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照明、工作场地状况(如打滑的地面、障碍物、不可靠支撑物)等有害作业环境因素。只有找出并控制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后续原因的发生,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3)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

2.2防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方法

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只要能够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预防98%的事故。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最基本的方法有: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制度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志,强化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与措施费用,杜绝只强调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同时也通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2)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与人们的安全意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专业安全人员及施工负责人、班组长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他们工作的好坏对能否做好预防事故工作有重要影响。

(3)统一管理生产与安全工作,不断审查和改进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通过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还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来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技术费用纳入到成本管理之中。

(4)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与工具。

(5)必要的检查与监督。

3 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的运用

3.1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建筑法》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38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4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45条)根据《建筑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因此,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以及合同范本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负责,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3.2 《安全条例》实施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安全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识差等种种原因,常常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命令,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安全条例》规定了情况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什么情况属于“情况严重”安全无小事,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到底什么级别的隐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业主报告呢?如果向业主报告了,但业主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呢?

《安全条例》最后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常常发现了隐患却无力采取任何措施。

4 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4.1 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4.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4.3 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行政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承包方创造—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4.4 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作者简介:项学松(1986- )男,辽宁海城人,助理工程师,专科学历,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 卢循主编.建筑施工技术.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