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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时间:2023-06-06 09:00: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档案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档案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塘坝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依照国家、水利部有关规程规定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水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塘坝整治办负责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乡(镇)村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三条塘坝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按各自参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现场人员负具体责任

第四条塘坝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县塘坝整治办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五条参与塘坝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教育,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建立和完善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的设备与材料必须使用国家的合格产品,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七条重要隐蔽工程以及关健隐蔽部位的工程质量,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程施工。

第八条在工程完工后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工程建设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或补修直至验收合格。否则,不予签证,工程项目部不予支付工程款和验收,施工单位不得离场或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县塘坝整治办申报开工报告,工程验收应当有县塘坝整治办出具的质量合格的评价意见和评定报告,否则,不得进行验收和交付使用。

第二章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核心,从工程开始到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工程项目部对工程负总责。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选定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参建各方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部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项目部要按照工程项目的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月报,以文字形式如实反映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的合格率,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项目质量责任人要对报告的内容签字负责。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按照国家档案法和有关行业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五条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初验,评定质量等级;牵头组织参建单位整理各类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县塘坝整治办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设计、施工的质量管理按照《省水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2篇

关键词:地质资料 档案管理 信息化 标准化

地质工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地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与基础数据也就是档案是密不可分的。如何做好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地质找矿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本文就结合着地勘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 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收集数据

抓好基础数据文件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认识,从监与管两方面入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应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提供资源保障,用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来要求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不仅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要明确有关人员与部门的职责,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将数据文件工作作为硬任务列入地勘项目指标条款,在单位规章制度体系中将地勘单位档案工作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规定下来,鼓励和支持档案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收集档案资料,作为档案人员应有针对性地列出所需收集的资料名目,自始至终参与到项目管理中去,保质保量地获取第一手资料。

2. 建立制度,编制方案,完善规则

长期以来,地勘工作执行和延续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缺少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意识和对原始数据质量问题的关注意识。只有调动全员的积极性,以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做指导,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一切工作有章可循,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原始地质数据的完整性和质量问题。制度要健全,执行要坚决。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与标准,对已经收集的文字、图纸、图片、声像等资料,根据数据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在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分类整理,设置相应的归档类目;按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数据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应主要明确本单位数据文件的范围,归档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数据文件的移交与整理、保存与借阅的要求等。 首先,数据要齐全,内容要完整。要达到此目标要求,应该重视抓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坚持地质项目建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与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同步,坚持档案部门与基层单位相结合,编制分类方案,正确区分和把握依据档、设计档、项目管理档、施工竣工验收档等的分类工作,齐抓共管,进一步做好基础档案归档工作。其次,管理要及时,立卷要规范。为确保数据文件齐全、完整、系统,就要把数据文件工作与项目计划、检查、总结、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相联系,同步进行,立卷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像清晰,同时根据内容、价值、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整理,按项目组卷,使档案数据做到文件齐全、分类准确、体系鲜明、方便管理,方便利用,保持其整体功能。并将立卷好的档案按规定移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严格交接手续,认真核查案卷质量并确保档案的完整。

3. 加强培训依法制档

目前,地勘单位的数据文件管理工作远不能跟上飞速发展的地勘形势的要求。一个单位数据文件管理的好坏,不仅与本单位的档案规章制度健全与否、主管档案的领导的思想观念、档案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更与档案数据的组织者对档案数据的重视程度有着极大的关系。数据文件作为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今天,有利于未来,为历史查找、产权查证、经济纠纷以及科学研究提供素材。要结合地勘单位的特点,加强对数据文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应该组织其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根据现存在情况,应将档案法宣传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认真制订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不同媒体进行宣传,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功能,特别是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既要做好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又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做到点面结合、跟踪督办。结合正在实施的保密协议签定工作,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局面,推动档案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强化岗前培训。信息化建设人才需要深厚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熟悉档案工作的规律,从而创新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因此必须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把档案提升一个新台阶。

4. 档案信息电子化, 纸质档案数字化

资料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不同,信息化管理模式也不同。面对信息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地勘单位与其它企业一样面临市场化和国际化竞争的挑战。为提高地勘单位的整体素质,推动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利用好信息化这个武器,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信息化建设之路。所谓档案信息电子化,就是以馆藏档案数据纸质或机读形式的为主要物质对象,用微机对档案进行收集、筛选、加工,使之转化为微机软件形式的二次文件信息电子文文件数据供利用的过程,地质科技档案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adobereader8.0软件并应运好它。把地质科技资料数据文件归档电子化,充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把纸质档案数字化,建立全文数据库,以便于存储查找和利用,既是地质工作现实要求,也是档案管理必然取向。因此地勘单位必须快速更新观念,迅速实现地质科技档案工作网络化,为地质找矿工作服务,推动其它各项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第3篇

我是一名中小学的在职教师,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已有十年时间。学校学籍档案管理是依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所进行的质量考核管理。它包括学生的入学注册、成绩考核、纪律考勤、升级与留、降级,转学,休学、复学与退学以及毕业资格的审核及证书发放等。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望,如何搞好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籍管理现代化水平成为了当今研究热点。

一、如何提高学籍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提高对学籍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学籍档案是指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在受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字材料。它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成绩和毕(结)业等情况的重要凭证。作为学校的学籍档案管理人员,是学籍管理工作第一线的承担者,必须充分认识学校档案的价值、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充分认识学校档案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如果对档案信息服务及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势必会严重影响档案信息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档案现代化建设的好坏是衡量学校现代化水平高低的标尺。搞好档案现代化建设,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信息意识,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档案现代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是为学校的全面建设事业服务的,它要求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以及正确的行为规范。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一切服从、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服务的思想。

(二)建立学生档案数据库,完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学籍档案的建立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档案信息的建立及学生成绩数据库的建立等。

1、做好W生原始信息的采集的工作。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关系到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学生在入学后按照统一要求,在指定的网站进行自己信息的输入。学生的基本信息应由学生本人自己输入,其他人不得代替,如出现错误,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学生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填写省份及市县、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入学年份、联系电话、备注栏等。照片则采用网上传输电子版照片。

2、做好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建立的工作。学籍档案记载了每个学生在校学习的基本情况,客观地反映了每个学生在学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状况,也是一个人接受某种教育程度的经历和他所达到学识水平的信用凭证。学籍档案主要包括:(1)学生学籍记录表;(2)新生入学登记表及各年级学生花名册;(3)学生在籍注册表;(4)学生成绩;(5)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留级、退学、出国等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6)对学生的奖惩文件及登记表;(7)修订学籍管理条例的各种文件等。

二、实施学生信息资源共享,做到合理使用学生信息数据库

(一)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化的学籍管理

现代化管理手段是实现高效、公正、准确、科学的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条件。随着上学人数的日益增多,人工管理无法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应使用计算机进行学籍管理,依靠校园网建立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科学的信息管理技术引入学籍管理工作中。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信息汇集在一起,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库,可随时调用和统计分析,使各教学部门能互换信息,也便于各级领导和部门掌握情况。学生可通过网络直接查询学籍信息、考试成绩、课表等,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学籍管理文件的自动化检索,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使学校学籍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二)做好学籍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

第4篇

1.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在年龄、资历、文化素质等方面差别较大

特别许多成教学生身兼学业与工作两项,管理范围大,牵涉面广,难度增加。为适应成人学生的实际情况,学生日常管理及教学活动各个环节的实施,不可能像普通高等教育那样集中;为适应社会需求,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较灵活,课程变动大。

2.学籍管理过程呈现间接性,响应速度慢

成人教育的学生分布在社会各个工作岗位上,采取走动式上课模式,虽然每学期都定期集中授课,但时间短,主要靠学生业余自学、复习完成知识的积累及课程的考核。为此,学籍管理工作往往衔接不上,易中途中断,无法继续进行。另外,许多继续教育的分校及教学点承担了成人教育的招生、学习、学籍和教学等管理工作,管理过程实际为非直接性的远距离管理。

3.领导不重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部分学校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管理工作,缺乏对新形势下学籍管理工作的认识。未配备专职的学籍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业务培训较少,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得不到提高,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学籍管理效率不高。另外,学籍管理的相关硬件设施跟不上,由于人力、经费投入不足,计算机系统未能及时换代升级,管理工作未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成人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

二、新形势下完善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的对策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

学校要重视、加强对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原则上成人高校应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学籍管理工作,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职能部门要有一名副院长主管学籍管理工作。同时,成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硬件调协设施、安排责任心强并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学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和完善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实施办法

学校要积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学籍管理文件、精神及制度制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和运行模块。从制度上规范学籍管理的行为,从程序上严把学籍管理的质量,从运行模块中提高学籍管理的水平。通过学籍管理,使学生的个性与潜力在可能的范围得到充分而自由地发展,从而调动成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其快成才、成好才。

3.加强与教学点的合作与管理

继续教育的招生、日常管理及课程的实施等工作大部分在相关教学点中完成。为此,继续教育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学院应加强与各教学点的日常沟通及管理,在招生、日常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的互帮互助、对口管理的机制,既成为各教学点的上级管理、统筹部门,又与各教学点有兄弟院校似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有章可循的相关考核、管理机制,定期举办培训会、交流会,加大对教学点的培训及指导力度,实现学校与教学点的共赢发展。

4.创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规格、全方位的学籍档案管理机制

建立以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以学籍管理条例为准绳,适应成人教育特点,创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规格、全方位的学籍档案,如建立新生入学档案、学籍卡档案、毕业生名册档案、学员成绩档案、学员个人档案等,分门别类,各尽其用;档案实行学校集中管理的原则,方便学员,方便管理,高效做好学籍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5.加强学籍管理人员的培养

第5篇

关键词: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机制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是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现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存在责任错位、工作重复、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亟待改革和完善。本文在系统分析我国现行屠宰检验检疫制度演变过程、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的改革思路。

1我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的演变过程

1.1“企业自检、部门监管”阶段(至20世纪80年代初)。为明确屠宰场及场内卫生和兽医工作的责任和监督主体,改善屠宰场经营管理,1955年8月8日,国务院了《关于统一领导屠宰场及场内卫生和兽医工作的规定》,明确屠宰检验检疫由食品公司负责,同时规定“屠宰场的肉品卫生工作由卫生部门监督和指导,屠宰场的兽医工作由农牧部门监督和指导,出口肉类由商检部门监督与检查。”[1]1959年11月1日,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联合了《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以下简称“四部规程”),进一步明确“各地商业部门领导所属屠宰厂(场),按照本规程进行肉品卫生检验,卫生、农业部门对本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外贸易部门对出口肉品的检验进行监督检查。”这个时期的屠宰检验检疫统称为肉品卫生检验,其主要特点:屠宰场自检并出具证书,农业、卫生、对外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企业的检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1.2“分类检疫、农业部门统一监管”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生猪屠宰从食品公司独家经营变成多渠道经营的新变化,加强经济转型时期的屠宰行业管理,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屠宰检验检疫的政策法规,逐步调整改革屠宰检验检疫工作。1985年2月14日,国务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规定“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由厂方负责,厂方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农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规定“其他单位、个人屠宰家畜,由畜禽防疫机构或其委托单位实施检疫”。1985年8月7日,原农牧渔业部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6条第3款规定,“大中型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具备检疫条件的,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由场(厂)方负责,其畜禽产品由场(厂)方出具检疫检验证明,加盖胴体验讫印章,由农牧部门防疫检疫机构和派出的兽医检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该细则第20条规定,“凡不具备本实施细则第6条3款规定的畜禽屠宰、加工单位、个体户所屠宰、加工的畜禽、畜禽产品,由所在地畜禽防疫检疫机构或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并由其出具证明,胴体加盖验讫印章。”[1]这一时期,“家畜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及其处理,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规定执行”。1992年4月8日,农业部修订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继续明确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生产的畜禽产品,由厂方实施检疫检验,厂方要有专门兽医卫生检验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检验检疫人员和设备。1995年1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电〔1995〕38号),规定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屠宰检疫由工厂负责,农牧部门可派驻兽医监督员进行监督检查。这个时期,屠宰检疫实行分类管理,具备检疫条件的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即“两厂”),由企业自检,农业部门监督;其他的屠宰场则由农业部门负责检疫。1.3“三检分设、多头管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1996年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生猪屠宰检疫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40号)。这是一个关于屠宰检验检疫体制的转折性文件。该通知明确生猪屠宰检疫是政府行为,由农业部门的畜禽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同时规定农业部、国内贸易部协商确定范围的“两厂”屠宰检疫,由企业自检、出证、盖章,畜禽防疫监督机构监督,必要时派防疫员驻厂监督。1997年7月3日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和1997年12月19日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继续沿用〔1996〕40号文“协商确定范围的‘两厂’屠宰检疫由企业负责”的要求。但此后多年,屠宰检疫由企业自检的“两厂”名单并未确定。2007年8月30日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取消了屠宰检疫“两厂”企业自检的要求,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2007年12月19日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肉品品质检验由企业负责,生猪屠宰的卫生检验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这一阶段,逐步确定了屠宰检疫、卫生检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三驾马车”并行的制度,即屠宰检疫由官方兽医实施,主要在宰前、宰后检验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由屠宰企业负责,主要检验健康状况、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并由企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卫生检验的执行则并不理想。从我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的历史沿革看,自1949年以来,我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均由屠宰场作为检验检疫工作的实施主体,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6〕40号文明确了生猪检疫是政府行为,进而在此后的一系列立法中,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这一职责逐步确定下来。

2现行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屠宰检疫承揽全责,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错位。首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屠宰企业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这既是法律赋予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应担的社会责任。其次,屠宰检疫作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主要是检查肉品是否存在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但由于缺乏对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了解,一些地方错误地将只经过检疫、没有经过肉品品质检验的肉品称为“放心肉”,导致屠宰企业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往往由屠宰检疫承揽全责,混淆了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造成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错位。此外,由于屠宰检疫,特别是宰后逐头、逐岗检查的工作量大,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不把大量官方兽医投放到具体的屠宰检疫工作中,而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和养殖等动物卫生风险较高环节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职带来了巨大风险[2]。2.2肉品品质检验开展情况不一,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缺位。一是在同一屠宰企业,同一屠宰线上,对每一头猪,如果均由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由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员实施检验,那么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很难区分,容易相互推诿[3]。目前,许多屠宰企业(特别是小型屠宰场点)仅有官方兽医实施同步检疫,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形同虚设。二是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在制度设计上本应各有侧重,但现行的《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医发〔2010〕27号)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在工作流程和要求上有大量交叉重复的内容,既不便操作,又浪费人力物力。三是少数屠宰场以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官方兽医实施检疫为借口,推脱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检验设施设备方面,投入严重不足,长期停留在“一刀一钩”,单靠肉眼观察进行品质检验的水平,在农残、药残、重金属、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检测方面基本空白,因此难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4]。2.3卫生检验未有效开展,肉品质量安全存隐患。根据现行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卫生检验是与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并驾齐驱”的一项检验制度。《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屠宰的卫生检验及其监督,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卫生检验并未开展。一方面,现行《食品安全法》没有关于“卫生检验”的具体规定,法律与法规之间的“接口”并不紧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并未依照《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检验”的内容,制定和实施卫生检验的规章、标准和执行细则,卫生检验实际上名存实亡。

3完善我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的思考

3.1企业自检,官方监督。厘清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是有效实施屠宰检验检疫的基础。屠宰企业是屠宰产品的生产主体,应对屠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对于涉及质量安全的病害、肉品品质和卫生指标等,均应由屠宰企业实施检验并检验合格,官方兽医则应主要发挥监督作用,承担监管责任。开展屠宰检验检疫,一是按照现行《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继续实行屠宰检疫制度,对检疫的内容、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强化屠宰检疫的监督把关功能,将检疫技术性操作交由屠宰企业负责。二是整合屠宰环节的卫生检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实行新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的内容包括屠宰环节涉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生物性、化学性风险物质和肉品品质指标,以强化屠宰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对企业检验人员的监管。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纳入统一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资格进行管理,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明确检验人员必须依规程检验,对检验结论负责,对违规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屠宰厂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均要给予处罚,甚至禁止从业。3.2协同监管,全程可溯。3.2.1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3.2.1.1形成与上游养殖环节的监管合力。安全的畜禽首先是“养出来”的,而不是“宰出来”的。如果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没有得到保障,仅靠屠宰环节的检验检疫,难以全面防范上游传导的诸多风险。要以强化养殖档案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出栏补栏、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情况。要从源头控制兽药残留风险,加大对风险大、隐患高兽药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使用等行为。要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和报检制度实施检疫,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离开饲养地。3.2.1.2形成与下游肉品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管合力。落实好《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5〕18号),进一步细化、实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措施,有效衔接屠宰准出与畜禽产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3.2.1.3形成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合力。官方兽医在开展屠宰检疫和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紧密衔接监督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形成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合力。3.2.2加强屠宰环节追溯体系建设。详实、完整地做好信息记录,通过全程记录手段,督促屠宰企业和官方兽医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检验检疫,同时将其作为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倒查的依据。一是做好入厂(场)查验和待宰信息登记,如实记录待宰动物数量、临床健康检查情况、隔离观察情况、停食静养情况,以及货主等信息。二是做好屠宰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记录,如实完整记录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检验结果。三是做好无害化处理信息记录,如实记录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或生猪产品数量、处理时间、处理人员等信息。四是做好屠宰产品出厂(场)信息记录,如实记录出场屠宰产品规格和数量、肉品品质检验证号、动物检疫证明号、屠宰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3.3健全标准,提升能力。3.3.1修订完善规章、标准。对屠宰检疫的检疫对象、内容和方式作出调整;完善肉品品质检验,整合疫病、疾病、肉品品质和卫生状况等涉及肉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的检验职能,确定检验内容、程序和方法。3.3.2提升工作能力。一是提升企业质量自控建设水平。屠宰企业应建立健全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二是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各级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三是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实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增加监测有害物质种类,扩大监测畜禽范围,监督屠宰企业做好“瘦肉精”等有害物质自检。四是提升监督执法能力。通过屠宰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抽检、“双随机”检查等方式,督促屠宰企业做好兽医卫生检验工作,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欧阳静,欧阳昌勇,欧阳英,等.现行制度框架下保障屠宰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16,33(12):34-37.

[2]侯佩兴,黄优强.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讨[J].中国动物检疫,2016,33(5):21-23.

[3]冯新平.“新常态”下的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思考[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7,33(5):27-28.

第6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维护

Abstract: shenzhen as to the forefront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sitions, the country's most intensive high-rise buildings at the lo wu on urban area, these early high-rise building is basically for over 20 years, curtain wall dry noodles basically has reached or more than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he set of requirements, some fine curtain wall already showed safe hidden trouble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In the creation of "shenzhen the quality" the new situation, how to carry on the high-rise building curtain wall the safety and quality of daily inspection,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urgent issue.

Keywords: high building; Glass curtain wall; Security maintenance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现有的法律环境和制度,围绕“既有建筑幕墙后续安全检测与维护管理”这个专题,探讨如何与国际接轨,汲取先进地区经验,建立深圳特色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机制。

一、罗湖高层建筑幕墙现状与不足

据统计,罗湖现有100米以上高层建筑31栋。虽然上世纪80年代“三天一层楼”的国贸大厦,90年代“两天半一层楼”的地王大厦等建筑留下了许多辉煌的历史,但不少高层建筑幕墙材料已过保修期,甚至超过使用寿命,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隐患逐渐显现。据媒体报道,近年深圳已发生多起外墙装饰构件脱落安全事故。2007年3月1日,龙岗五联同心工业区,从天而降的铝合金窗砸在一名9个月大的女孩头上,颅内多处骨折;2008年2月15日,松岗街道恒祥酒店外墙瓷砖脱落,砸中一名小男孩致死;2009年1月2日,百仕达花园二期一块脱落的水泥砸死一名16岁女高中生;2009年8月9日,龙岗一对父子被脱落的玻璃幕墙砸中,当场血流满面。高层建筑幕墙质量问题已酿成了一幕幕惨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

探究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一)建筑装饰材料质量和使用寿命存在不足。现在使用广泛的隐框玻璃幕墙,感观效果比明框的要好。但完全依靠玻璃背面的结构胶,把玻璃粘在铝型材框架上,中空玻璃无任何外框,要能长期有效抵抗风荷载、自重荷载、热胀冷缩和地震等外力作用,对材料质量及施工工艺要求极其严格。而作为结构粘接的关键性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因建设方资金和需求等因素造成的选材差异,都会影响产品质量。

而按国家建筑材料的相关规范及要求,一般建筑物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幕墙使用期限一般为20年。如没有正常的维护,各种构件将逐渐侵蚀并失去其力学能力,导致爆裂或脱落,引致危险。罗湖早期的大部分高层建筑,其玻璃幕墙和外墙构件的使用年限已超过20年,现已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施工工艺和质量存在不足。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因追求速度而忽视了施工工艺时效的情况,比如混凝土浇灌后的凝固时效、钢材料焊结后的冷凝时效等等,在尚未充分满足施工工艺时效要求的情况下冒然连续施工的做法应引起各方警觉。与此同时,某些施工方为了节省开支,赚取最大利润,出现了不严把质量关,使用非专业施工人员,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蒙混过关等问题,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就留下了安全生产隐患。

(三)建筑安全质量检测法规存在不足。我们认真梳理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幕墙建设领域的政策法规后发现,在面对逐年递增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发生几率增大的问题上,后续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尚有“空白”需要填补。原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颁布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均分六章对建筑幕墙的“保修和维护责任、维护与检修、安全性鉴定和监督管理”等问题作了原则性表述,并明确了楼宇业主作为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责任人,但对“责任人在既有建筑幕墙后续安全检测和维护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到位,或因资金问题、职责不清、时间不明等原因不能实施有效检测与维护”的问题考虑不足,特别是工程保修期满之后和产品使用寿命过期后的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没有硬性约束,留下了深化责任和有效维护管理的空白。

(四)高层幕墙的安全监管机制存在不足。在现行法规层面留有空白的前提下,具体执行和实施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的运行机制更多地流于形式。一方面需要在法规层面予以明确和硬性约束,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协作,探索有深圳特色的良性运作机制,把既有建筑幕墙后续安全检测与维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层幕墙建设与管理的借鉴与思考

罗湖住房和建设局在与国家建筑幕墙协会、香港建筑幕墙技术协会以及深圳有关建筑幕墙专业人士的研讨中感到,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地区对高层建筑幕墙的建设与维护的一些经验做法,值得我们深圳学习和借鉴。

(一)国内法规建设

2005年3月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刘秀晨和田麦久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全国玻璃幕墙安全检查的建议》提案,受到原国家建设部领导的高度重视,由此拉开了推进国家层面立法的进程。2005年以来,原国家建设部、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政策法规,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后续安全检测与维护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目前,国内已经颁布实施的类似法规细则仅有3个。上海是我国最早实施既有幕墙安全检测并组织相关立法的城市,2004年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问题进行了第一次普查,2005年9月1日率先颁布了上海市地方技术标准《玻璃幕墙安全性能检测评估技术规程》;2006年12月5日,原国家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广东省于2008年3月28日《广东省建设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技术规程与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楼宇业主作为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承担着“既有建筑幕墙后续安全检测和维护”的责任,为建设主管部门加强高层建筑幕墙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为深圳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和约束既有建筑幕墙后续安全检测与维护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香港经验做法

香港屋宇署于1998年8月便开始实施《楼宇安全检测计划暂行技术指引方案――楼宇的检测、评估及维修》;2002年6月,香港屋宇署编写的《楼宇维修全书》对楼宇外墙的维修、管理及法律职责进行了详细的描述;2010年2月,香港发展局《2010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引入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在强制验楼计划下,对楼龄达30年或以上楼宇的业主,须每10年一次检验;在强制验窗计划下,楼龄达10年或以上楼宇的业主,须每5年一次检验。该计划于2012年正式实施,成为目前我国最早推进实施建筑幕墙安全检测与维护,且最细化、最具操作性的城市。

三、加强高层幕墙维护与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认真分析罗湖高层建筑幕墙的发展轨迹,仔细研究外地的经验做法,我们认为要认真贯彻深圳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跨越的战略目标,落实罗湖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以质量为导向,以创新为路径,让罗湖更繁荣更文明更幸福”发展方略,在城市建筑方面强调“深圳质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现就我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普查

31年弹指一挥间,深圳建筑幕墙的发展正是深圳高速发展的一面镜子,折射出“量多增速快”与“法律法规滞后,对既有建筑幕墙监管几乎空白,心里没底”的矛盾与隐忧。建议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有关质检、行业协会、档案管理、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依据《广东省建设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开展对既有建筑幕墙的全面普查和统计归档工作,尤其是充分掌握既有建筑幕墙的现状,为下一步安全维护与监管提供翔实数据。

(二)积极试点

应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幕墙企业、幕墙专家等组成联合体,参照国家建设部的《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对符合《广东省建设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建筑幕墙进行抽查,实行试点检查鉴定工作,掌握第一手鉴定数据,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实践支撑。

(三)推动立法

作为高层建筑最密集,建设速度最快的城市,深圳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风险也是最大的,需要引起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建议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会同行业协会、相关专业机构,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的支撑下,充分借鉴香港的做法,针对深圳超高层楼宇建设的特点,结合深圳的气候环境、产品质量和人为因素等多方面因素,尽快向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案。重点对政府、材料生产商、施工企业、检测机构和楼宇业主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尤其对作为幕墙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责任人的楼宇业主的责任、义务做出硬性约束,保证政府职能部门的后续监管手握法律武器,监督和推动业主、检测机构、材料生产商、施工企业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最大程度减少和杜绝建筑幕墙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城市灾害的发生。

第7篇

调查时间: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

调查对象:xxxxxxxxxx有限公司

调查方式:访谈法。

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xxxxxx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其实任何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方针和政策,该公司也不例外,虽然公司内部人员不多,但单位财务会计机构内部工作岗位设置是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关于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内部岗位分工是按照“经办、审核、复核、审批”四分离原则确立的,在岗位设置与业务分工中坚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该公司财务科设有财务负责人1名,会计1名,出纳1名,其主要是核算公司所发生的经济活动,报告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报告财务收支和业务开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一)调查内容

我将单位的财务人员设置、账册设置、预算管理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为:

1、岗位设置状况,主要针对是否设有会计、出纳、保管。

2、人员素质情况,主要针对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是否遵守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

3、账册设置情况,主要针对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账册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主要针对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二、调查结果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该公司岗位设置,账册设置基本齐全,记载及时,基本上做到了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账务做到了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均取得了专业证书,都能够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没有发现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发生。而且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还发现该公司有几点好的做法:

(一)岗位设置与分工虽然该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是他们合理的设置了会计工作岗位,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了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内部控制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基本做到了数据维护管理与电算审核相分离;数据录入与审核记账相分离;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分工,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票据管理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因此,空白票据是由专人去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没有参与银行的全部印鉴章的保管,这也遵循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票据保管人员对票据的领用和使用上严格遵守了票据管理条例,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对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做到了全部联次保存。记账人员在会计账簿的摘要中对已使用的票据号码作了记录,以便随时检查已使票据号码的连续性。另外,未经批准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发现擅自将票据背书转让、擅自签发空白支票,对已经开出的银行本票、汇票等,做到了随时关注使用情况,期满后立即进行了使用余额的核对和记录。每月还由专人将银行对账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还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了账证相符。加强票据管理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票据保管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保管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

(三)资金管理一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了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现金收入,如:银行提取的现金、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其他收入等,按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及时的送存银行,禁止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等现象发生。二是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是以会计审核确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的。职工个人预借的现金都是经过领导签字批准后,才予以支付的。三是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都分别加盖了“收讫”和“付讫”戳记。同时还及时的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了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四)经费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核制度,对于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每一项开支,都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给予了报销。制定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每一笔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给予报销。加强资金的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严格按照支出计划执行,坚持按制度办事,抵制了不合理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

三、对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为了促进公司经济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规范财务工作,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制定一套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会计核算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三)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四)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同时要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大力度,财会人员的再教育主要是通过自学和每年一次的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来完成。致使相关专业知识更新较慢,涉猎不够广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工作的发展。

(五)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做到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8篇

在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下,各行各业都在发生着巨大改变,开发利用地质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对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质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对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以担负起档案事业赋予的历史使命。不能简单的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只是借借还还、取取放放、抄抄写写、修修补补保管式的工作;其专业知识与管理观念要更新,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工具和信息开发的能力要提高,要具有敏锐的信息意识。本人对地质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谈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1 档案意识不足

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影响,档案工作经常一直被视作辅工作,部分领导的档案意识不强,对档案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影响到档案管理人员本身对档案工作的积极性不够,责任心不强。

2 专业人才匮乏

目前,档案队伍中经过档案专业系统教育和正规培训的人员较少, 特别是熟悉档案内容,能进行档案信息深层次研究和开发的人才匮乏。

尤其是在有些单位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的环境下,有相当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属于“兼职”, 专业上是“半路出家”。他们既没有档案管理既没有档案管理实践经验,也没有经过档案专业培训,再加上不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业务素质较差, 造成应归档的材料收集不全,整理不规范,且由于兼职档案员在本单位一般身兼数职,经常无暇顾及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工作,难以保证档案管理的质量。

3 技术能力单一

现今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技能比较单一,缺乏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随着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和发展,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学习更新知识,仅仅凭借过去的工作经验和单一的工作技能,无法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

4 新技术发展带来挑战

在信息、网络技术的冲击下,档案管理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发生了变化, 这就对档案馆员或管理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比如互联网的使用,使读者足不出户就可登录档案馆网站。检索自己所需要的文献。这使得档案管理人员与档案使用者的直接接触机会相应减少,导致服务能力的弱化。

另外,新技术的发展也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电子、网络数据库的熟练使用提出一定的要求,以适应网络环境下的读者检索的需求,适应时展。

二、思想方面

档案管理较强的专业性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是每一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的基本职业素养。从业人员还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对待档案管理工作勤勤恳恳,真心实意为企业生产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新形势下,档案管理人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工作指导思想,不断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传统的档案管理向现代新型档案管理转变。相对于注重档案保存的传统档案管理,现代档案管理更倾向于对档案实体的开发、利用,同时也由注重档案的凭证到更注重档案信息的内容。

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企业获得长远利益,因此,能使档案管理工作保持长久活力的主要推动因素是对档案的利用。这也是档案管理工作对社会的最大贡献,通常也常作为档案管理工作合格程度的一个评价指标。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

地质科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之一,是国家、地勘单位花费巨资及地质工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它蕴藏着无限的、潜在的价值。档案管理人员肩负着各地质勘探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保存以及借阅利用工作等职责;其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及利用效果,还直接关系到地勘单位乃至国家的重要机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种种利益诱惑和复杂的人际关系,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这是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的首要素质。

2 要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档案工作者的职责是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档案工作的依法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严格遵守《档案法》,做到严格执法,加强依法治档,不断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和执法能力。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工作态度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坚持原则、严守秘密、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勤恳敬业、精通业务、甘于清苦、提高工效,这是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的职业道德。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既方便又快捷的为社会各界利用者进行检索查询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还要有热情主动、和蔼耐心、周到及时的服务态度,又要有严肃认真、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的工作的态度,以及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4 要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

地质档案管理工作即是一项管理性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这就要求从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有扎扎实实的业务功底。

⑴ 要具备科技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地质科技档案从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到借阅利用都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懂得科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规则和具体要求。才能在管理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如根据《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对原始地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和验收;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接收、整理、复制和汇交成果地质资料及电子文件资料。

⑵ 要具备地质专业方面的知识。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是保证地质科技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齐全的前提,对档案质量起着保证作用。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地质行业也不例外的在追求经济效益,有的项目组或个人认为档案管理者不具有地质专业方面的知识,不能严格把关,只要能把地质资料交到档案室,就万事大吉,一旦那些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地质资料被接收到档案室长期、永久保存,无凝会今后的利用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档案管理人员应掌握地质勘查和科研工作各阶段使用的勘探手段、方法不同形成的资料也不同,依据地质资料文件形成的自然规律、形式特征和内在联系对地质资料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把关。

⑶ 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计算机已成为档案管理的重要工具,尤其是近几年,地质单位也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计算机在地质资料分类立卷、接收汇交、查询检索、目录数据库建设管理工作中广泛应用,随着地质资料数字化、电子文档工作的开展,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计算机方面知识有新的要求。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网络应用能力,使用各种现代化的工作工具,对档案信息进行电子化、数字化的有效控制与管理。能迅速有效的收集信息,完整安全的保护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最大程度地应用信息使利用者在短时间内跨地域、跨时间、跨学科寻找到所需要的信息。

第9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制度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助于推动企业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有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助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是强化制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责任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是现阶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牛鼻子”工作。济宁市结合本地实际,在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践中进行了思考、探索和创新,现就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制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五项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一、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资料审查制度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进行安全措施资料审查,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这个制度是一个前置关口,执行好这个制度可以提前介入,提前告知,打好预防针,把工作做到前头。在这个制度执行过程中,针对现阶段比较常见的违法先开工工程,我们增加了现场勘验环节,把现场勘验与资料审查结合起来(见图1),实现安全监督内外业联动。对有些违法先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防止出现“隐患累积”、“积垢难除”现象。这项制度的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监理、勘察、设计及一些平行发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发挥建设单位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执行好这个制度,可以强化建设单位安全意识,发挥好建设单位作用,更好地实现对建设单位牵头的各责任主体的全面监督。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制度

必要的资金投入是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招标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全额计取,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费用挪作他用或直接让利、没有或没有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办法》(图2),市建委配套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到监管银行(与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费协助监管协议》的商业银行)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管账户。建立专用账户后,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核备案表》,将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存入专用账户内。施工单位按照《济宁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分阶段达标申报,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工程项目分阶段达标合格的,施工单位凭监督机构出具的《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表》向监管银行申请提取阶段性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项目分阶段达标不合格的,监督机构向监管银行出具返还支付通知,由监管银行将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返还至建设单位账户。这个办法重点解决了建筑安全生产的资金保障问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的实施,在“不增加工程造价,不改变资金性质”的前提下,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了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抓手,做到了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户存储、分阶段提取和使用,有效地避免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现象。这既能极大提高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又能增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为做好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奠定了基础,必将大大提高我市建筑安全工作水平,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对现有建筑安全监管模式质的改变和提升,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治本之策。

三、安全达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我们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办法》(图3),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行达标管理制度。即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阶段监督检查并给出结论。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分为阶段达标和综合达标。阶段达标包括基础阶段达标、主体施工阶段达标、主体完工阶段达标和装饰装修阶段达标;综合达标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达标结论。工程开工之初,企业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特点,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创优达标策划书,分阶段逐步实施既定目标。安全生产分阶段达标采取施工企业自查自评,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安全监督机构验收评定的方式进行。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建设、监理单位在施工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意见,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组织验收,并作出阶段达标结论。根据各阶段达标平均分并结合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综合达标评分结果。我市还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与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挂钩结合起来,分阶段达标验收,优良等次以上才有资格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管理后期的阶段验收如达不到优良等次,也不能授予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称号。这项制度体现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全过程一贯性的思路。

四、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第10篇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由镇(街道)、镇(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的公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是指国家资金、村镇(街道)集体资金及国家、集体和私人共同投资而国家、集体资金投资比例超过50%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各辖市、区监察、建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村镇(街道)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镇(街道)成立村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建设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工程项目管理组和监督组。工程项目管理组由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组建,负责所属村镇(街道)两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组由镇(街道)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施工、工程量变更、工程结算、资金使用等过程中有关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情况。

第五条严格村镇(街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年度计划中村级项目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列入年度计划,但确需实施的项目必须由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报村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备案;镇(街道)项目的确定必须经村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镇(街道)党政办公会讨论决定,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责任人、建设方案、投资额等,并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邀请招标方式的,必须由村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报辖市、区监察局备案。

第七条严格招标投标管理。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政府(街道)对招标发包过程实施监督,交易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到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签订廉政责任书,由监督组进行全过程廉政监督。

第十条监督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按照程序对招标信息的公开、评委的产生、中标结果的运用、合同的履行、工程量的变更、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村自行监理的工程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3名以上村民与部分监督组成员组成监理小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有资金投资的各种房屋建筑和各类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工程施工图依法应当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报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禁止无证设计和无设计施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图纸和工程量的变更必须由监理人员、原设计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变更数额2万元以上的,要提交村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公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独立烟囱、水塔、水池等构筑物,由村镇(街道)统筹安排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给排水、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禁止无证和越级施工。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后,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报告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各辖市、区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和审计质量进行抽查监督。所有项目的资金运行情况要真实、及时在政务或村务公开栏中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村镇(街道)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新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报送工程资料。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放任、纵容、隐瞒违法违规建设,造成质量安全重特大事故和资金损失的党政领导干部,将依党纪政纪给予其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村镇(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摘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近二十年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已明显滞后,有必要重新审视其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分别制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统一全国考核验收的标准,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关键词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执行

2014年财政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基础规范》)修改问卷调查工作,笔者围绕问卷内容将《基础规范》重新研读,现就《基础规范》修改问题提出几点拙见,以期为修订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定位分析

会计法规是会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约束和指导会计行为的依据。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从纵向上看呈“金字塔型”,从上至下三个层次依次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从横向上看,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基础规范》位于会计法规体系的基础层次,是针对会计监督方面的制度。

首先,《基础规范》在内容上应与《会计法》有所区别,不应近似于《会计法》的实施细则。现行《基础规范》与《会计法》存在诸多重复交叉甚至不一致的地方,其本应突出的“会计监督”部分内容也仅是《会计法》的简单复述,从会计法规体系层次与内容上都不合理。其次,《基础规范》应与其他会计法规和规章分工得当。现行《基础规范》似乎涵盖了所有会计行为,但内容含量却不高,有许多规定不够明确,反而影响了实际指导作用。与其面面俱到,不如重新规划《基础规范》的内容,做到详略得当,对其他会计法规和规章中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可做原则性叙述,对属于会计基础工作衡量标准的规定则需准确具体。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的思路

(一)分别制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基础规范》

《基础规范》的根本作用在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职能。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有本质上的区别,财务管理目标及管理制度差异较大,会计核算分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第三章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作出了特别规定,现有的各项法规制度针对性也较强。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截然不同;《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施行后,《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已不适用于企业及其会计软件;行政事业单位对税务会计涉及甚少;企业不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支制度及预算法的约束。如不充分考虑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各自的特点,仍沿用现行《基础规范》“海纳百川”的制定思路,不可能将国家财经政策对会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体现出来,从而会使《基础规范》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因此有必要分别制定《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

现行《基础规范》实施后,各省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本地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标准,这些标准对于推进《基础规范》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各省市评分标准不一,重点不同,分值设置各有差异。例如,浙江和广西将考核通过的单位均定为“合格”,湖南和陕西则细分为“优秀”与“合格”等次;湖南、山东、上海“会计监督”部分的考核标准分值分别为15 分、20 分、40 分;与大多数省市不同,广西的考核验收标准采取千分制,但针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则采取500 分制。五花八门的考核验收标准既不利于财政部门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统一监管,也不利于各省市执行情况的对比。因此,有必要在修订《基础规范》的同时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考核验收标准及行政事业单位考核验收标准。“规范+ 标准”的模式将增强《基础规范》的可操作性、权威性,有助于各单位对规范的理解,也使财政部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有据可依。

(三)优化《基础规范》内容和结构

《基础规范》应与同样属于会计监督制度的内部控制规范融会贯通。从结构上,可借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架构,分别从基本要求、单位层面规范、业务层面规范作出具体规定。从内容上,对财务规则和业务管理规定进行整合,重点在于回答会计基础工作“怎么做”的问题。主要内容可做如下设计:

1.基本要求。明确各方对会计监督的责任,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等要求。

2.单位层面规范。主要为会计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人员资格等。

3.业务层面规范。以会计信息为主线的业务流程规范,包括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生成、报表编制与分析、会计档案整理等。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效执行的措施

(一)加快配套法规的修订

《基础规范》修订后的执行离不开配套法规的支撑,然而现行的一些法规已不能满足会计工作的需要。第一,现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会计档案工作的技术手段、管理方法、管理流程等的新变化,亟需升级。第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已废止,但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仍执行以其为依据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出台已刻不容缓。第三,《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的环境和条件已发生了变化,其在民营企业中早已失效,而行政事业单位随着公务卡制度改革,已逐步实现无现金报账,《现金管理条例》已形同虚设,不如废除或修订。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实践证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将有关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学内容是很多新法规制度得以宣传普及的有效手段,《基础规范》修订后仍可沿用这些方法。另外,应将《基础规范》融汇于会计学科的教学活动中。现行《基础规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基础会计》课程中,在服务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大环境下,有很多内容都被忽略。很多刚步入会计岗位的从业者连最基本的会计工作规范都不了解。因此,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对于培养会计从业者的作用,不妨专门开设一定课时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程。

(三)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各省市财政部门可选出对现行《基础规范》执行较好的单位,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单位参观学习交流,“以先进带落后,以规范治松散”,使修订后的《基础规范》能真正融入具体会计工作中。同时,财政部门可根据各单位的要求,组织会计基础规范方面的专家上门辅导,使各单位能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

(四)继续抓好会计基础考核验收工作

在现实社会环境中,“以评促建”仍是推进各项法规执行不可或缺的手段。各省市财政部门应按全国统一的标准做好各单位会计基础考核验收工作,并继续将考核结果与该单位会计人员职称评审及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挂钩。同时,各单位需摒弃只关心自己的考核分数和名次,不关心扣分点的观念,要使考核验收达到应有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 .财会字[1996]19号.1996-06-17.

第12篇

一、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一)全力抓好社会救助创优工作。为积极抓好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我局先后下发了《县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年度县农村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并在今年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建立了考核机制。

(二)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全面贯彻全省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会议精神。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布置,成立了“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县年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实施方案》,采取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严格管理,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在全县设立了举报电话,各乡镇设立举报箱,对举报社会救助不公的,依规进行处理,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制举报,并查证属实,予以奖励。6月份我们结合“阳光行动”的要求对享受城镇低保的老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评议,对农村五保进行了年检年审。共动态管理取消城镇低保786人,农村低保1157人,取消五保对象309人,新增五保对象259人。

(三)城镇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城镇低保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实现了应保尽保且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全县享受城镇低保对象5245户,10131人,共保障11.8万余人次,发放城镇低保金及补贴2037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172元。

(四)农村低保进行提标。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低保工作力度,对农村低保进行了扩面提标。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074户,2.35万人,全年共保障28万余人次,保障率达到3.5%。月发放金额125万元,发放低保金及补贴1623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57.89元。同时,对于新增低保对象全部实行村级评审申报,确保公开、公平。通过健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审核审批等制度,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稳健运行。

(五)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按照政府实事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柏市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增了入住五保老人50人。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9.5%,超过了实事规定的集中供养率达到28%的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养年标准达到3912元,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及补贴757万元。此外,为把全县敬老院建成“花园”、“家园”、“乐园”的三园目标,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敬老院开展“我要健康、我要快乐”活动的意见》,规定从年开始,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县敬老院开展主题为“我要健康、我要快乐”活动,实现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在内的“六个老有”目标。积极组织全县各医院免费送医、送药入院活动,组织社会慈善人士进行慰问和义务帮工活动,组织文艺团体、中小学生入院进行慰问演出活动。

(六)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全县建立了以资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一年来,全县已救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757人,发放救助金额153.69万元,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合资金55.62万元;救助城镇低保户152人,救助金额31.425万元,五保门诊医疗救助95万余元,救助其他特困患大病对象1186人。资助部分城镇低保户参保资金47.97万元,因病通过慈善救助670余人,救助金额216万元。此外,县政府出台了《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春节前夕,已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50万元到各乡镇用于解决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其他城乡特困居民生活困难问题。

(七)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在第二个“防灾减灾日”,配合县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及防灾减灾知识,实现了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进社区,安全意识传万家。及时做好了报灾核灾工作,县、乡、村制定和完善了自然灾害预案。年内共发生5次强降雨天气,给我县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是全省的重灾县之一,全县受灾人口17.8万人,倒塌居民住房401户,损坏居民住房1002户,农作物受灾面积17.6万亩,绝收面积3.96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面对灾情,我们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抗多灾,全力组织了抗灾救灾。受灾期间安排了五个工作小组对因灾倒房户进行了核查,并把需重建的倒房户全部纳入灾后重建进行改造,全年共下拨各类救灾救济资金710万元(其中:安居工程300万元,灾民倒损房屋修缮重建资金380万元,春荒冬令生活补助30万元)。帮助农村困难户建房300栋,灾后重建340栋,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3.2万人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此外,认真做好了老区建设扶持工作。对4个乡镇的5个项目进行了扶持,投入老区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

(八)有效推进慈善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及玉树地震募捐活动。共接受捐款504.7万元(其中玉树捐款8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293人次,投入救助款398.6万元(其中用于资助学生就学90万元)。选择在大型超市、宾馆、银行和娱乐场所设立了9处固定募捐点,布置了募捐箱。召开了全县慈善会会长会议,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来的慈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慈善工作的设想,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慈善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与慈善的新局面。

二、基层民主建设有力推进

(一)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均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村都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从而形成了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民政局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把村务公开工作民主管理纳入了全县乡村干部的政绩考核和乡镇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县村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对年度村务公开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落实了40个村务公开示范村。

(二)努力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继续抓好等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依托“三创四化”的工作平台,确立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一起抓的思路,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社区管理和服务,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从而打造县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

三、服务民众力度不断加强

(一)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为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全年共下拨重点对象定抚定补资金1598万元,实施临时解困225万余元。为优抚对象逐步解决“医疗难”问题,根据《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暂行)》对全县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医疗救助,在农合办报销结算后,自己负担部分按30%—40%给予了第二次报销,全年共办理172人。此外,针对农村复员退伍军人无房户和危房户的实际情况,县、乡两级想方设法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在安居工程中优抚对象切块1/3的比例确定安居对象。与此同时,认真做好了退伍安置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复员退伍兵346人,其中城镇退伍军人41人、转业士官2人、农村退伍兵303人。对他们的档案进行了登记、整理,实行了微机管理。全年共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手续48人,发放安置金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121万元。对年以来的91名转业士官实行了岗位聘用,其中40名转业士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聘三年的劳动合同。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强了烈士陵园的维修与网岭六十分纪念碑的修缮工作。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没有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领导督办件、批示件答复率达到100%,各级领导对我局所做的涉军维稳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认真抓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并在之后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51家的社会团体“小金库”的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督查。严格依法对80个社团组织进行年检工作,对3个社团组织依法进行了登记。完成了县-醴陵-茶陵,县-江西(莲花,湘东)等17个界桩的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沿106国道村标设置工作,安装完成了沿106国道的村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了《县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草拟了《县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年内殡仪馆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将尽快投入使用。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始终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年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9人次,救助资金34000余元。福利彩票连续四年突破千万,全年共完成福利彩票发行任务1800万元。正常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年内,共办理婚姻登记9103对,其中结婚登记7323对,离婚登记1139对,补婚登记641对。收养登记53例,无一例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落实计生综治工作的考核工作,做好了免费婚前检查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强化了民政资金的监管。5月份,联合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