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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3-06-06 09:00:47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辖区内煤矿、石油石化、冶金、化工等行业的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和管理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包括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件数,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等。

(二)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包括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有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其他计量器具是否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三)计量器具管理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等。

二、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查相结合,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

三、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

1、各基层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煤矿、石油石化冶金、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根据计量科提供的煤矿行业基本情况普查登记表的煤矿企业名单予以确认。并将确认情况汇总上报局计量科。

2、根据摸排情况,由计量科负责确定此次检查范围的企业名单,同时印制《企业计量监督检查通知书》

3、各基层所负责将《企业计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及《企业计量管理情况自查表》送达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另一份企业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盖章后带回交局计量科统一存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结段。

各企业收到《企业计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按照《企业计量管理情况自查表》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

由稽查队和基层所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检查组的组成方式按照区域职责进行组合各稽查中队长为检查组长,相应基层所长为副组长。监督检查要把行政执法和服务企业技术帮扶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情部况有所侧重与兼顾。各检查组组长负责将监督检查结果报送局计量科。由局计量科牵头,组成抽查小组,按20%的比例对已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由局计量科负责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和抽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市局计量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煤矿等部分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等部分行业在用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直接关系到煤矿等部分行业的安全生产,是防范煤矿等部分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煤矿等部分行业计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计量监管力度,充发发挥计量工作在煤矿等部分行业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要帮助企业查找在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监管对策,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和更新制度,以及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计量器企业,稽查队要督促其及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2篇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县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刚才,张红副县长传达了市委、市政府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会议精神;叶盛副书记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年政府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纠风执法监察工作;泽江副书记作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安排部署了我县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如剑主席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市纪委给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公开信;学焦县长作了重要讲话、提了很好的工作要求,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分析我县廉政建设特别是煤矿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既是政府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当前,就全国、全省、全市、全县而言,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审批、许可,生产监管、监督,安全检查、验收中,履职不到位或不正确履职、管不了或不敢管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损坏了行风、破坏了政风、毒害了社会风气,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2004年的“12.19”煤矿特大事故和今年的“5.10”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都是以牺牲群众生命为代价,都是以牺牲全县的发展成果为代价。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我们感到无比痛心、无比内疚、无比自责。在“5.10”煤矿特大事故发生后,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再次发生,5月23—25日,市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川南分局组织45人分15个小组对我县60个煤矿中的51个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查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六大类529条安全隐患。这些隐患的存在,既有我们企业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够的问题、开采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的问题。这就让人们不得不怀疑这其中是否有猫腻,让省、市、县等各级领导不得不怀疑这其中是否有官煤勾结、非法入股,是否有监督管理、证件办理的腐败。在“5.10”矿难事故情况报告上,省委张学忠书记严厉批示:“非法入股煤矿是腐败,安全监管不力同样是腐败。”市委XX书记曾说:“各种证件办理过程中,同样有可能存在腐败。”因此,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认真清理,严格纪律,严厉查处。

当然,在政府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其它形式的腐败在我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集中在商业领域。比如:购买医疗器械、医药药品拿回扣;购买教学资料、增添教学设备拿回扣;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改制、产权交易方面弄虚作假等时有发生。据县检察院、反贪局提供的数据:

去年,仅教育、教学设备的商业贿赂案件,全县就查处了9起,涉及学校领导和行政人员1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40多万元。今年,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我们集中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收集到商业贿赂举报线索6条,这六条线索涉及到医药购销、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企业改制等多个方面。目前,已成功侦破一起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同时,在治理工作中,矿政管理部门的一个领导还主动向县商业贿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缴了一煤矿业主赠送的现金1万元。这充分说明:商业贿赂现象在我县的一些领域、一些行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并且与一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商业贿赂已经直接危害到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廉洁从政形象。因此,我们也必须认真对待、认真清理、严格纪律、严厉查处。

二、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县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历史的积淀,也有现实的诱因;既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也有干部自身素质不高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社会危害巨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扰乱了市场秩序。国家公务人员不仅拥有特定的权力,而且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人力资源。投资入股煤矿后,其销售渠道、销售价格、税费标准等方面的便利是普通群众所难以比拟的。这种交易,不是公平、公正的交易;这种竞争,也不是公开、平等的竞争,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原则,严重制约了我县矿产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开发。

二是阻碍了政府监管。受非法利益的驱使,国家公务人员一旦投资入股煤矿后,由于权力与利益相互交织,不仅不会正确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调控职能,更不会痛下决心、秉公办事,坚决关、停、整改矿山隐患,反而利用公权换取私利,导致安全隐患突出,矿难事故不断,安全事故频发,开采秩序混乱。三是破坏了党的形象。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又与民争利。既违反了不准党政机关干部办企业的规定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作的要求,也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四是增加了群众负担。教学资源、医药设备购销的回扣,直接增加了教育教学资源、医疗器械设备和各类药品的采购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市场价格;而这些回扣的金额,最终通过一定形式、特定渠道转嫁给了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以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为切入点,努力开创全县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廉政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客观需要和根本要求。人民群众看政府,主要看是不是为他们谋利益,是不是为他们办实事,是不是清正廉洁。“为民、务实、清廉”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加强政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为民,就是一切为了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清廉,就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政,勤勉尽责,绝不与民争利,绝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为切入点,认真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自觉地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树立良好党风、政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努力开创廉政建设和清理纠正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教育,认真清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为廉政建设奠定思想基础。要加强廉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不断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警钟长鸣。

所有的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要因小失大。市委解洪书记多次说:“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有官德,做事要有才学。”我想我们决不能捕风捉影,决不能草木皆兵,这次清理纠正工作还要吸取去年矿业秩序整顿的经验,不能搞得风声鹤唳、万马齐喑。人人过关是对的,但不能搞得人人自危;广大干部也不要担心,心中无冷病,哪怕吃西瓜。“不做亏心事,就不怕半夜鬼敲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反腐败的决心、举措和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增强反腐败信心。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畅通信息渠道,让全县人民都充分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和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来。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要在去年已进行申报登记的基础上,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再次申报登记,再次申报自查。同时,各个煤矿企业对股份构成的实际情况要按照“一企一公示”的原则选择一定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发动广大群众和全社会进行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是反腐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要严格政策,认真做好申报登记情况的核实和处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不搞有罪推定,要充分肯定绝大多数干部、绝大多数领导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一定要注意防止“一人生病,大家吃药;下级生病,上级吃药;领导生病,群众吃药”等情况的发生。要注重把握好政策界限,注意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把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完善制度,注重预防。廉政建设和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通过清理、纠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逐步建立防范违规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工作,切实把我县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要继续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商品住宅用地必须拍卖出让的规定,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地块的跟踪监督。要抓好招投标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招投标监督办法,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要认真抓好“三个结合”,即把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与矿业秩序整顿相结合,规范煤矿资源配置;把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相结合,坚决淘汰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小煤矿;把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巩固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成果。

(三)强化监督,防微杜渐。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要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安全监管、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发现党员、干部有倾向性的苗头,要及时打招呼、作提醒,甚至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做到防微杜渐,见微知著。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四)严厉查处,狠抓落实。腐败就是最大的不亲民,反腐败就是最坚决的亲民、爱民。因此,惩治腐败必须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放松。对腐败分子心慈手软,就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我们要宁愿一家哭,也不要一路哭;宁愿得罪几个人,也不能得罪兴文县44万人民。对违法违纪行为,态度必须坚决,纪律必须严明,查处必须逗硬,不管涉及到谁,在我们的干部权限内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在工作中,既要查处大案要案,也要查处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畅通民意渠道,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这里再次重申,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煤矿投资入股的,不论多少,都必须坚决全部退出。隐瞒不报和拒不退出的,就地免职,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3篇

根据xx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抓好问题整改。成立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回头看”各项规定动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5个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按照“销号整改”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目前,5条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解决,整改率100%,满意率100%。

2.促进作风转变。针对少数干职工存在的问题,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了《xx县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解决少数干职工存在的“庸、懒、散”

、对工作消极怠慢、目无组织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创新工作特色。我局通过创造性地在6个基层煤检站开展“创一流、争红旗”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干职工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今年1至8月,在全球经济疲软、煤炭滞销的形势下,完成煤炭销量xx万吨,实现煤炭税费入库xx万元。

4.做好结合文章。我局坚持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与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使集中整治活动与xx振兴发展、“三送”全覆盖常态化、煤矿安全监管、煤炭税费征管、招商引资等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一是抓好“两个永远”活动宣传工作。

将《若干意见》及《学习贯彻宣传提纲》精心排版,编印成了600册彩色封面的40页精装版宣传手册,分发到每位干职工及“三送”挂点村、各煤矿和跟踪服务企业。

二是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苏区项目的挖掘工作。

成立了专门的调查摸底和项目包装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县发改委完成《争取xx列为国家资源枯竭型试点城市试点县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申报书,争取项目成功立项。

三是抓好煤矿安全稳定工作。

扎实开展了十八大召开前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努力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的目标。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市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消除一批重大煤矿安全隐患,整治一批煤矿违规开采、违法开采突出,采矿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矿井,依法查处一批煤矿安全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全市煤矿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

三、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25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检查、总结评估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市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团组织煤矿企业逐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做到3个100%,即:矿井安全检查率达100%,采煤工作面检查率达100%,掘进头检查率达100%。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自治县)主管部门报告;市属国有煤矿自查情况由各矿业公司向市能投集团和市国资委报告。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团完成煤矿安全监管制度,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定点复查、定期复查、重点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复查情况要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煤监局报告。

(三)检查督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煤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产煤区县(自治县)、有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煤矿企业必须达到30%。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行政问责制。

(四)总结评估阶段(年月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7月25日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年7月31日前向市政府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能投集团及各煤矿企业分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情况;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必需的设施设备情况;“一通三防”制度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三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12本台账建立情况,特别是干部带班下井和安全调度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情况;金属支柱、壁式开采、三人连锁放炮器等技术运用推广情况;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等。

(二)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情况;组织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检查、登记、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情况;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淹井、矸石山垮塌等事故灾难隐患情况等。

(三)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情况;开展瓦斯示范区县(自治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情况;瓦斯监测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年产6万吨以上煤矿是否建立瓦斯固定抽放系统,探头是否完好有效,数量是否足够,布点是否合理等;瓦斯超限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做到瓦斯超限及时停产、及时断电、及时撤人、及时处理等;瓦斯抽采和利用情况;矿井通风系统畅通情况;“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等。

(四)做好汛期安全措施落实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情况;小煤矿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情况等。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和完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情况;汛期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加强三类停产矿井监管。停产整顿矿井、事故整改矿井、停产检修矿井等三类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整顿整改措施和规定,是否落实了任务、资金、时限、责任、验收等工作要求。

(六)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区县(自治县)“打非”工作责任主体是否落实;“打非”工作机构、人员、装备是否落实到位;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和查处情况;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情况等。

(七)严肃处理已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责任人。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决定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认真进行了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已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针对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各煤矿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担当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开展煤矿安全自查自纠。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切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国资委、市能投集团要制订工作方案,对市属国有煤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煤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强化督查和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检查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5篇

一、严格执法,认真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1、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编制《福建煤监局2007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监察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根据煤矿生产的不同季节、水文、气候等特点,按照“重点监察在点、专项监察在线、定期监察在面”的原则,强化“三项监察”。重点监控煤矿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矿井和灾害严重矿井,重点监察煤矿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抓好节假日、“两会”、“十七大”等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重点监察。全年累计监察138个矿井,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0条,下达(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17份,责令26家煤矿停止井下作业(施工)、撤出作业人员,对33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作出警告、停产整顿、罚款和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累计实施经济处罚130.447万元,收缴率达100 %。对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做好后期跟踪检查,整改率为100%。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均及时立案调查,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详细地查明违法违规事实。2007年查处的26个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力。我局编写的《依法监察,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效能》一文,在10月份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受到充分肯定。

2、严肃煤矿安全事故查处。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007年发生的23起煤矿事故,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立案调查,将事故原因分析透彻,准确认定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指导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以典型事故为案例,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促进区域范围内所有矿井共同整改提高。龙岩永定“10・7”透水事故发生后,丁明干副局长带领事故调查处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过程指导现场的施救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全省所有煤矿水害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2006年发生的43起事故的结案情况、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并进行案例整理,编印了2006年福建省煤矿事故案例汇编。对今年已结案的20起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做出批复,将处理情况向全社会通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协调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等部门,成立经常性协调机构,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事故调查、煤矿关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联合审批、联合调查、联合执法机制。先后5次联合成立检查组,就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及节后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煤矿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以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等开展联合督查,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我局监察人员每次深入基层,都会主动联系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让基层派人跟随、配合,促进基层真心实意地配合我局抓好日常监管,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有效减少事故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扎实抓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先后于4、6、9月份专题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的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赵铁锤局长视察福建煤矿时提出的水害防治“八有”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水害防治工作。6月份,针对雨季来临,我局与省经贸委等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龙岩、三明、泉州、南平等地区和福煤集团所属煤矿的水害防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9月份,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福煤集团把水害隐患排查作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再次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落实防洪防汛防透水各项措施。为深刻吸取永定县“10・7”透水事故死亡5人的教训,我局下发紧急通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煤矿水害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疏理,排查隐患,实施有效的整改;责令永定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要求水害问题没有解决的矿井,不能复工生产。

2、不断强化顶板事故预防。福建局始终把顶板事故预防作为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监察人员每次下矿,都亲自深入巷道,进入采掘工作面实地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当场要求煤矿企业进行整改,一时无法完成的都要指定县煤行办负责督促落实,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总工程师和煤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遵循顶板事故预防的规律特点,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8249人,有4万多名一线矿工参加安全培训,紧紧依靠人员素质提高促进顶板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专项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治理。结合每月的监察任务,先后4次派出监察组分赴各地,就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隐患整改等进行检查指导。9月份与省经贸委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分赴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就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0、11月份,结合国庆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重点针对国务院督查组在福建督查时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煤矿企业,要求他们重新“补课”;对已经查出、但尚未彻底治理的重大隐患,逐条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提高整改率;对一般患,防止经常反复。据统计,去年6至10月份,全省332家生产矿井、10处基建矿井都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行动,累计自查隐患17600条,整改16882条,整改率95.9%,其中:重大隐患813条,整改率100%;列入治理计划重大隐患7条,安排治理资金112.8万元,目前基本上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三、开拓进取,扎实推进“落实年”、“攻坚年”各项工作

1、坚决完成整顿关闭任务。根据国务院安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分期分批深入基层,逐个市、县(区)做好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各部门,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关闭工作。今年我省按时完成了29家矿井的关闭任务,三年完成关闭小煤矿98家,超额完成10家。7月份,我局专门派出监察人员对已关闭的29对矿井实施抽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均建立、制订了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职责、制度及配套扶持、补偿和减免经济政策,组织监督、检查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大部分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相应建立了关闭矿井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扎实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主动联系省经贸委和国土厅,共同研究制定煤炭资源整合整体方案,及时出台了《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暂行标准》两个配套性文件,简化了资源整合审批程序,大大节约了煤矿企业的工作成本和工作时间,调动了企业主的积极性。上半年,有针对性地选择了永定县、大田县等县市进行试点,积极指导试点县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6月份,我局组织监察人员赴龙岩市,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传达推动煤炭资源整合、解决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矿区范围划定等有关精神。目前,省经贸委已批复的全省62个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正处于立项之中。

3、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编印《福建煤监局推动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基本作法和下步工作打算》、《福建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意见》。在永定县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规范煤炭开采秩序现场会。4月初,与省经贸委联合印发了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意见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有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目前,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共有56家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建设,并已基本完成建设工程。

第6篇

“横山有史以来最残忍的打人事件”

听说有记者来,55岁的农民白国兴,从几十里外的韩岔乡白岔村出发,找到县城宾馆,向记者诉冤。

事情的起因是,自岔村村口的庙渠煤矿挖煤过了界,白国兴所在的村民小组房屋裂缝,祖坟塌陷。2007年9月13日,200多户村民推举白国兴、白国治等四人向县煤炭局反映情况。

4人从煤炭局出来,还没离开县城,白国兴就被3个手持锄把的人打断了腿,住进红十字会医院。打人者撂下一句话:“老子叫你再告状!”白国兴等由此推定,主使打人者是庙渠煤矿老板王成宝。在医院,白国治电话质问王成宝;下午,白国兴两个儿子从外地赶回来后,亦电话质问王成宝,于是牵惹出了第二次行凶,大刀队登场,20多名打手跟着王成宝来到医院,有手持大刀的,也有拿着铜管的,王成宝把手中饮料罐往地上一摔,如同电影里的指挥员,叫一声:“弟兄们,上,往倒放!”于是乎,白姓4口人血溅医院。伤者多为钢管击打,受伤最重的白国治,脑袋被砸了个坑,颅骨粉碎性骨折;白国兴的婆姨扑到大儿子身上保护,手指被打成骨折;唯白国兴二儿子受的是刀伤,五处伤口密集在右肩背,像是同一名刀手所砍。

正在病房等消息的白国兴,看到二儿子满身是血来报告。他拨掉针管跑到院子里,看到孩子和爱人都在院子里倒着,血流一片。“我只有哭,没什么办法。” 住院。报警。转院。破案。县里一位老干部说:有史以来,横山县没有这么残忍的打人事件!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都来调解。王成宝为伤者垫付了21万元医药费。打人凶手有的抓住了,有的在逃。白国治的伤情鉴定是重伤,其他人受轻伤。但王成宝申请委托另一家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全都是轻伤。

开庭。法院未将开庭日期通知受害人,他们当然也未能旁听。王成宝在庭上说,我去医院跟白国兴的儿子吵架是实,吵完我就走了。打人的人不是我叫去的,我跟他们不认识,我也没指挥他们打人。

2008年11月25日,横山县法院作出判决,几名被抓获的打手皆有罪领刑,但多为缓刑;王成宝亦有罪,但他在打架事件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免予刑事处罚。

白国兴不服,上访,榆林不管,跑北京。榆林市驻京办将白国兴接走,横山县办杨主任在电话里说:“你就是告到联合国,也是我们来处理。你回来吧,我们给你处理。”白国兴回来了。杨主任跟他说,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不要再上访了。公安、法院、乡政府也来找白国兴,提出:一、不要上告。二、都是乡里乡亲,不要结下冤仇。王成宝赔了白国治14万元,赔了白国兴一家37万元。

白国兴仍然不服:这么大的伤害案件,为什么县政府无动于衷?这么长时间了,王成宝仍然是村支书、县人大代表,一点不受处理,难道县政府就是王成宝的政府了?

但白国兴不准备再去北京上访了:“我一个农人,地里的庄稼没收,长了芽子,牲口卖了,没人管了,出不起钱了。我上访花了一堆的钱,王成宝赔的钱都填了那个窟窿了,没有精力和能力再做这个事了……如果再能上访,我就要求撤销他的县人大代表、村支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使他无权再危害群众。”

夺妻之恨

落日余晖下,47岁的白国苗站在白岔村外山坡上,讲述自己与王成宝的仇怨纠葛。他神色平静,语气淡然,完全无所避讳,好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白国苗戴一副眼镜,瘦弱木讷。如果不是因为王成宝,他可能庸庸碌碌地过完自己的一生,一家子也不会有比小说还离奇曲折的悲欢离合。

16年前,王成宝是白岔村口另一座煤矿――东方红煤矿的承包者之一。他经常到白岔村来打麻将。白国苗的婆姨,是王成宝的牌友之一。关于这段历史,在横山县有着不同的版本,有说白国苗的婆姨打牌输了,把自己输给了王成宝;有说两人日久生情明铺暗盖了,总之一段婚外情就此展开。正如我们经常听到的此类故事一样,做丈夫的总是最后一个发现自己戴了绿帽。白国苗狠狠将婆姨打了一顿,晚上回来,婆姨已然跑了。

第二年的4月天,某天中午的11点钟,鬼使神差,白国苗竟然在横山县汽车站撞见了婆姨!婆姨哭,说自己做下对不起白国苗的事了。他劝她回头:“你养的娃你不管?现在该回家了。”婆姨摇头,又哭:“王成宝说了,只要我敢回去,他就杀了你,杀了3个娃。”

岁月悠悠,一晃16年,从此两人再没见过面。白国苗听说,王成宝在西安最高档的社区――曲江买了房子,给白国苗的婆姨住。白国苗夫妇育有3个孩子,老大是女孩,嫁到了西安,经常去看望母亲;老二、老三是儿子,现在也只跟母亲来往,而跟父亲几乎断绝了关系。

这是为什么呢?

“娘有钱,能帮到他们;我是下力人,没本事,3个娃娃就像没有我这个老子,一年不打一次电话。这次我被公安局打成这样,他们也没个电话问问……”

但也许其中另有隐情?白国苗慢慢透露,10年前,他也又找了个婆姨,一起过活。去年,因为庙渠煤矿的开采造成地表塌陷,空气污染,有3个村的700多名村民来挡煤矿,不让生产。煤矿给这3个村的每位村民赔偿损失9900元。白国苗两个儿子听说了,回来,要父亲将他和这婆姨的将近2万元钱交给他们。白国苗不给,两个儿子将父亲打了一顿,走了。

白国苗说他也没再见过王成宝。但他想不到,15年后,两个人会再起仇怨。

去年《民主与法制》记者来横山采访“王成宝和他的大刀队”。白国苗向记者讲述了“夺妻之恨”。3位记者来白岔村采访,别的村民都躲,白国苗领着记者,察看白岔村党支书王成宝大搞“新农村建设”的猫腻。《民主与法制》的报道称:“8年间,被王成宝手下的‘大刀队’殴打致残的村民和村干部,作过伤情鉴定的就有7人,其中两人鉴定为重伤、5人轻伤,矿难职工亲属多达30余人。”

该文发表后,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现陕西省代省长)赵正永作出批示,要求市县就此事进行严肃查处。横山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牵头的4个工作组,调查报道中反映的王成宝有关问题。调查组成员之一、县公安局某领导质问白国苗:“你有什么权利向记者介绍情况?你能代表谁?”

调查组走后不久,县刑警队一名副队长将白国苗抓捕,说白是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犯,将他关了20多天。审讯中,这名姓解的副队长照白国苗胸口连打18拳,将他肺部打出了血。白国苗问:“咱俩一无怨二无仇,你打甚?”解副队长说:“这

是你们王书记的命令。你想想,你跟3个记者说什么了?”

从公安局出来后,白国苗就住了院,韩岔乡医院治不好,去县中医院;县中医院治不好,去宁夏银川医院;银川医院治不好,又去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医药费花了2.7万元。现在白国苗还是“取保候审”中。

白岔村一名陈姓村民,妻子也被王成宝撬走了。同遭“夺妻之恨”,白国苗有没有与陈姓村民交流过?“没有,”白国苗说,“我看不起他。记者来,他啥都不敢说。记者问他那件事,他说没有。但王成宝让公安把我打成这样,我也不怕他!”

除白国苗外,还有两名向省里反映王成宝情况的村民也被收拾了。白国江,原为白岔村村民小组长,现在自己搞客运。去年11月7日夜,他在自己家中遭到几名手持狼牙棒的凶汉袭击。

所谓“狼牙棒”,是木棍上包着皮钉,打人不见血,易受内伤。讲起当时的情景,白国江连比划带说笑,颇显兴奋,那一幕场景也确实是既惊险又滑稽。当时白国江已然入睡,只听咣的一声,门被踢开了,呼啦啦进来4个家伙,手舞狼牙棒,劈头盖脸砸过来。

村民报警,议论:“大刀队来了!谁还敢在家里住?”韩岔乡派出所派警察来,问白国江认不认得打他的人?白国江不认得,派出所就不再来了。第三天,200多名村民包了4辆大巴,到县公安局上访,没人管,县政府也没人管。其中100多村民又包大巴到榆林市上访,也没人管。大家商议着要去省上。市办给横山县政府打电话,让把人拉了回去。女县长马秀岚给公安局长下命令:“成立专案组,你要车配车。要警力配警力,立即把案破了!”

公安局长给韩岔乡派出所所长下了命令。派出所警员每天到村里找线索,盘问一会儿,走了。两三天后,警员再也不来了。

黑社会是怎样炼成的?

横山县当然不止一支“大刀队”。横山是出李白成、出高岗的地方。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土地革命时期,这里到处是游击队,每打下一座土豪的寨子,游击队员们就编歌传唱,最有名的一首歌流传至今,叫《横山里下来些游击队》,信天游的调子,高亢而悠扬。横山人血液里融合着汉族与匈奴、鲜卑、党项等少数民族的成分,民风剽悍,“一根筋”的人多,好勇斗狠的人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也多。王成宝或许是横山人性格的代表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别人就都服他,不敢跟他斗。

在陕北,横山是仅次于府谷、神木的煤炭大县。这里煤层浅,好挖,最多时横山县有500个煤矿,个人办个工商执照,每年向工商局交20元钱就可以挖煤。那时一吨煤只卖二三十元,靠挖煤富起来不容易,横山的社会风气也尚好。

2001年,横山的煤矿开始办“六证”。从2006年开始,横山煤老板富起来了。2001年开价30万元的一座煤矿,到2006年就涨到了3000万元左右,现在的价值则在3亿元上下。也就是从2006年开始,横山“大刀队”逐渐成形了。“大刀队”似是煤老板的私人武装,又称“护矿队”。为什么会有“护矿队”?因为横山煤炭资源这块肉太肥了,煤老板赚钱太容易了,很难不让人眼红;因煤矿引起的纠纷也太多了,这些纠纷政府通常不管,要想解决,只有一种办法:比谁更厉害。

横山一名煤老板告诉记者:在横山,3岁小孩都知道“好汉股”,人人认为天经地义。什么是“好汉股”呢?就是煤老板认为谁厉害就给谁股份,他不用出资金,有什么事可以让他来摆平。这些厉害角色一是政府干部,特别是那些能卡住煤矿生产各种手续的部门领导,“哪个煤矿没有领导做后台,就办不下去。”

二是像王成宝这样的人物,既是村支书,性格强悍,与县里官员关系又好,能拳打四面,脚踢八方,擅长制造及摆平各种民间纠纷。事实上,去年3月,王成宝已然将手里的庙渠煤矿转让给了神木煤老板,但他每年还收取该矿180万保护费,此即“好汉股”。

但村民也不是好惹的。虽有“好汉”保驾,煤矿还得应付村民们层出不穷的小规模骚扰和大规模挡矿。横山县凡有煤矿的村,村民最爱做的就是“挡矿”。挡住煤口子,不让生产,煤矿只好乖乖就范,花钱消灾。由于政府对“”分外敏感,根据有关规定,3人以上闹事就属“”,政府对这类事件一般不干预,不“引火烧身”,而是要求煤矿自己解决。王成宝就是“挡煤矿”的高手之一,他组织村民集体去矿上闹事、组织党员集体请愿,组织老头、老太太集体在井口静坐,公安来了也没招,还得请王成宝来处理。

但即令是有王成宝亲自护驾的庙渠煤矿,村民们也照挡不误。

前文提到的白岔村村民白国江,因质疑王成宝卖煤矿时,把他家的四五分斜坡地一起卖给了神木煤老板,与王成宝发生冲突,去年10月准备去挡庙渠煤矿,不料却被人“捷足先登”了:附近某村有人来矿上偷煤,被煤矿抓住,将偷煤人打成骨折。该村来了几十号人,煤口子一站,不让出煤,晚上围一堆火烤,日夜轮“挡”。煤矿好不容易摆平了这件事,旋即又被3个村民小组联合挡住了,理由是庙渠矿采煤造成“大山塌陷,水源挖断,村民生活受影响”。村民们一口气挡了六七个月,庙渠煤矿愣没开工。直到今年4月,煤矿给村民每人补偿9900元,挡矿者方撤离。

当然,也不是只有煤老板才有“大刀队”。过去,横山煤老板没钱,一个人买不起煤矿,通常是几个股东凑钱合股,现在每个股东每年可分红几百万元。有钱人多了,横山街头,随处可见奔驰、陆虎、丰田霸道等高档轿车、越野车。有钱有文化的煤老板会做些事业,或去西安买房住,有钱没文化的则好色好赌,互相比谁的老婆多。横山城乡赌博成风,黑道人物干脆开赌场或“放板”(放高利贷),他们有自己的私人武装,不怕钱收不回来。今年2月,一位姓郑的男子,因赌输几百万元,在榆林永昌国际大酒店上吊自杀。据记者了解,去年至今,像这样因赌博自杀的事件在横山还有数例,“黑吃黑”的事也时有发生。

今年3月2日,横山县城众森宾馆的老板王永宏惨遭“大刀队”袭击,挨了十几刀,左手被砍伤,食指被砍断,双腿骨折,双脚砍伤。众森宾馆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深夜,一群蒙面大汉手提l米多长的大砍刀,冲进了王永宏所在的308室……一个多月后,这段视频被放到网上,名为《横山县砍刀队砍人现场》,该视频被许多网站转载,又引来了若干媒体记者采访。王永宏是王成宝的侄子,众森宾馆是王成宝在横山县城活动的主要据点。王永宏除了是众森宾馆老板外,还是他叔叔王成宝任支书的韩岔乡白彷村村委会主任。在接受山东齐鲁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王永宏称砍伤自己的“大刀队”是受某煤老板指使而来,目的是“杀鸡给猴看”,但他没有说明谁是“鸡”、谁是“猴”?此番“杀鸡给猴看”又所为何来?

第7篇

一、加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辖区内煤矿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1、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了坚定地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认真落实签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任务,我们及时完善制定学习了《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学习制度》等,并上墙管理。目的就是靠制度管人管事,站务尽量公开,职责分工尽可能具体,健全了各类岗位职责和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使我们在抓具体工作上有要求有标准有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了好的环境。站内安监人员既有“千里马”,又有“老黄牛”,怎样合理搭配各尽所长,体现先进性,团结最为重要。通过我们制度的完善,站务的公开,站领导的坦诚,我站所有安监人员能够团结一致,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分工不分心,主动补台不拆台,诚实配合不推诿,真情尊重不发难,互相鼓气,遇到难题诚心协助,共同搭台唱“大戏”,为我们完成全年安全监管目标任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把好复产(复工)初验关,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在年初为确保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后生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煤炭局的具体指导下,由镇政府牵头组成了联合验收组,对辖区符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进行了初验,在初验中,各单位验收人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下“一通三防”,机电、采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包括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是否建立专户、地面卫生、环境卫生“两堂一舍”是否达标,及各场所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凡检查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复产、复工,通过严格的把关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①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我站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在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上,我们召集所有安监人员对所包(驻)煤矿的安全状态进行详尽分析布置,周密安排检查方案,狠抓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及井下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将分管站长及包矿人员分为两组,采取经常性地进行交叉检查、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对照《特别规定》对违法违规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的矿井,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我们的安全监督检查取得实效。②通过组织开展煤矿矿长及技术人负责人进行自查与互查工作,力求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及时对各级检查所提隐患地进行整改。③采取与*企办、*企办共同执法的形式加大对辖区内煤矿的执法力度,大造声势,提高煤矿安全意识,推进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一年来,我站共检查煤矿370余矿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50余份,作出停头停面以上处理10余次。如*煤矿掘进通风紊乱、*煤矿局部瓦斯超限,我们都及时作出了停产整顿处罚,*煤矿9102工作面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作出对该工作面停产整改的处罚。

3、抓隐患整治,消除事故苗头。一年来,我站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相关文件和《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煤矿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资金、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和督办人,并做出隐患公示,及时进行整改。要求煤矿必须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每月向县局报告备案,每季度向市煤监局报告备案。提出对煤矿自查发现一般隐患且正在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产整改的,中心站不予处罚,以此调动煤矿企业自觉排查,自觉整改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共查出煤矿一般隐患1300余条,并已全部整改落实。

4、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彻底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中心站辖区内共有6座高瓦斯矿井,经过多年的开采释放,实际瓦斯涌出量并不大,但我们日常检查中从不敢产生麻痹大意思想,始终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要求煤矿在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及时公示经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同时督促煤矿认真做好“三大系统”的传输、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保证了煤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瓦斯专治理,彻底杜绝辖区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5、加大停产待证矿井监管,杜绝非法生产现象。为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我站所辖煤矿安全生产,维护正常煤炭的生产秩序,结合我站所辖煤矿实际,我站制定了对单保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待复工矿井的监管方案,将这三类六座矿井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上。要求检查小组保证每月不少于2次的日常检查,同时加大夜间突查力度,杜绝了非法生产现象的发生。

6、加大对拟关闭矿井的监管。9月15日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站对辖区内7座拟关闭矿井派驻驻矿员,进行了贴封上锁管理。要求各驻矿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驻矿盯守制度和异常情况汇报制度,要求各驻矿员每天必须对封条和锁具进行查看,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同时站上对驻矿员进行不定时现场查岗和电话查岗,确保各驻矿员能够24小时在岗。同时为确保此类矿井不出现违法、非法生产情况,我站对此类矿井加大了监管力度,站上对此类矿井进行了不间断的巡查、夜查、突查。

二、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1、细致安排,精心准备,圆满完成专项检查。按照省、市、县等相关部门的安排布署,在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下,我站积极主动深入煤矿一线,坚持检查与服务的理念,按标准要求,细致安排,精心组织,配合完成了辖区煤矿“三条线”的安装验收、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通三防”百日大会战、冬季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煤矿实际控制人、矿长的安全意识,促使煤矿加大了安全投入,完善了煤矿的各项安全设施,保障了煤矿的抗灾能力,巩固了我县的煤炭安全生产形势。

2、抓重要时段,增强工作主动性。按县局有关文件精神,①在春节、“五一”、“十一”和十七大三中全会召开期间开展了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前夕,针对煤矿停产过节的实际,要求煤矿必须做到“一停五不停”,并加强设备检修,节后复产必须加强培训,制定预案,同时加强停产待证矿井的监管,杜绝非法生产。“五一”、“十一”和十七大三中全会召开期间我们都针对性地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彻底杜绝了重大节日煤矿事故为社会造成不良影响。②5月份,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我站开展了“雨季三防”检查工作,加大了对水患威胁矿井检查力度,督促煤矿按实际制订出了“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领导组,组织人员立即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充水因素及周边老窑、老空、相邻矿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本矿和相邻矿的水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并确保井下通讯线路、防尘洒水管路、压风管路“三条生命线”的畅通。要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加大防治水害的安全专项投入,认真执行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井下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者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对暴雨、地表涨水及山洪暴发期间,在可能发生水害威胁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对存在危险的,要停产整改,并向中心站或县局报告。③为深刻汲取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的“6.23”炸药爆炸事故教训,我站与*企办、*企办共同执法,开展了火工品的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矿井火工品管理、井下工作面放炮管理、火工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使煤矿对“三人联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制的整改落实。通过组织重要时段的专项检查不仅保证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而且增强了我们工作的主支性,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开展专项检查,拆除井下淘汰设备。根据县局安排,我中心站于3月11有针对性的召开了辖区煤矿安全专题会议,就开展井下淘汰设备(三轮车)排查工作进行布置,分两步走。第一步,由煤矿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并将结果上报中心站。首先,我们认真对矿主做了思想工作,深入分析三轮车运输在井下能够造成的危害,并结合具体案例,具体剖析,同时认真服务和引导煤矿改革采煤方法,改变运输方式,通过深入教育和自查自纠,*煤矿能积极配合,并将井下十五辆三轮车自行撤出,并写出不再使用的承诺。第二步,由中心站和乡镇企办联合进行排查。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我站立即和乡镇企办联合进行了排查,通过排查*、*两矿井下三轮车逐渐浮现出来,于是,我们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监督其全部撤出,并对贯眼密闭签字。*煤矿由于尚未复工,井下水大无法进入,只是写出承诺,待日后复工再进行撤除。通过此次行动,共排查三轮车36辆,不仅杜绝了煤矿三轮车运输,使安全形势有了很大好转,而且对于煤矿采煤运输改革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4、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奥运安保工作。8月份,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行,根据8月6日市煤炭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例会精神,以及我县8月6日在郭庄煤矿召开的紧急安全会议精神,我站相应做出了具体布署。首先在8月7日立即召开了辖区煤矿实际控制人及矿长和全站人员紧急动员会议,并邀请分管局长做了进一步动员讲话,使全站安监人员和煤矿负责人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各煤矿纷纷表示停产维修等方式保证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同时,我站认真制定了奥运期间煤矿监管方案,全站人员立即取消双休日,由正、副站长带队分两组进行了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填写《*中心站煤矿监管情况逐日登记表》,加强了值班制度,所有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各煤矿每天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心站煤矿奥运期间生产、维修、培训情况安排表》,经矿长签字上报中心站,所有驻矿人员24小时驻矿盯守。经过努力,各矿安全态势平稳。*煤矿停产维修贴封上锁,*煤矿自行停产进入“一停四不停”状态,其余各生产矿井在原有基础上,另增一个维修班次,确保安全生产,4个基建矿井严格按程序进行基建面建设。我站所辖矿井在奥运期间无任何违法生产现象发生。

三、重树形象,安监队伍和站所建设有了新变化

按照县局“抓安全、树形象”的要求,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南村中心安监站在狠抓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目标的同时,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活动,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不断加强站所建设。不仅提高了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安监队伍的战斗力,而且站所形象有了新的变化。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在“树形象”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执法水平。为提高全站安监人员的业务素质,结全县局的学习部署,我们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学习资料及内容:《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指南,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读与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一年来的系统学习,不仅充实了全站安监人员的业务知识,而且提高了全站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为依法行政,安全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增强安监队伍的战斗力。根据县局“关于在全局开展安监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结合我们南村中心站的工作实际,从3月5日至3月20日,我们开展了为期两周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1)召开了一次由中心站全体人员参加的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布署会。县局分管领导进行了现场指导。全站人员认真学习了县局*局长、*书记、*总工在全局安监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真正认识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性。

(2)召开了一次由中心站全体人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结合自身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3)根据此次安监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在县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上班签到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一年来,我们不仅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收获,而且在制度执法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迟到早退现象没有了,夜间值班正常了,思想观念转变了,政治纪律有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纪律作风整顿取得了实效,安监人员素质得到了提高,大大增强了安监队伍的战斗力。

3、以室内外环境整治为重点,站所形象明显改善。开年伊始,“抓安全,树形象”就一直作为我站工作重点,在树形象上,我们兼抓站所建设,重点为站务人员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安全监管工作创建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对站员宿舍重新布局,新增了床铺、被褥和洗漱用品,对暖气管道进行了三通,对厨房卫生、日常文件接收登记、台帐、文件归档等工作进行了合理分工,实现了专人管理,形成了每周二、周五固定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的制度,使我们有了舒适的环境,和谐的氛围,感觉到了家的温馨。大家心情舒畅,安心工作,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有力地推动了我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4、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了积极响应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文件精神,及王广林局长关于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我站立即组织全站人员进行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精读原文,主要以自学为主,相互交流学习为辅,认真的学习了、邓小平、等的《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辅导资料,人人都做了相关笔记,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写出了学习心得,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在交流探讨中着力挖掘和协调煤矿监管。煤矿发展的自身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突出问题,为促进煤矿科学发展,搞好安监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认真开展煤炭行业反腐败斗争活动。按照上级关于在全县开展煤焦领域反腐倡廉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站在反复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积极开展煤炭行业反腐败斗争活劝。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们积极探讨日常监管中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因素,其中腐败则是不可能严格执法,秉公处理而导制不安全因素的重要因素,从而造成恶性循环这是决不可取的。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深入煤矿征集对我站工作的评议,填写了民主测评表,并专门召开了自查自纠教育座谈会,就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现象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引导了今后的安监工作方向,树立了我们安监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抓安全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我站所辖煤矿资源相对枯竭,安全赋存条件差,安全基础薄弱,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转变观念,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工作”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每月召开例会的机会,以会代训,向煤矿业主、矿长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宣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季节特点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督促煤矿抓好落实;另一方面,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了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同时我们积极与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3月21日——4月15日及时完成了11座煤矿近400人的特殊工种的复训工作。

五、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以开展“3.18”警示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血的教训,警示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安全弦。及时将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下发到每个煤矿,保证了上级精神有煤矿的贯彻落实。开展多种活动,大力营造“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安全氛围,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三违”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精心组织,做好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我站及早安排,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帮助煤矿规范做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瓦斯等级鉴定等各项复杂的资料申报工作。组织各煤矿技术负责人进行相关学习,熟悉各项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整理申报资料。我站所辖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全部通过年检,审查合格。今年9月至11月份,我站积极配合南村企办、金村企办开展了2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各煤矿通过认真测定,详尽分析,整理资料,准确把握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和管理情况,并制订了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七、存在问题:

1、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2、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不强;

3、创新煤矿监管工作方式有待提高;

4、基建矿井的监管与服务不够;

5、宣传教育力度不强。

展望2009,我们一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狠抓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法治,加强监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照上级有关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我们将以遏制事故为主线,以“抓安全、树形象”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继续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站所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强化安全基础,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监督机制。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投入机制。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设备,完善“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加强安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使之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通过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力求确保所辖煤矿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围绕煤矿瓦斯治理、“十整顿”、“十关闭”、水害防治等重点和制定的执法计划,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档案。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煤矿监管水平。要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研究和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在创新能力上求突破,结合我站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计划,针对性地参加煤矿的班前会。同时要求煤矿的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也要参加我们日常检查的反馈会议。

四、加强基建矿井的监管与服务,监督煤矿的安全投入,力求打好安全生产基础。

第8篇

去年以来,各产煤市、县(区)和省直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煤矿,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一些煤矿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仍有存在;一些地方煤矿关闭工作不到位、煤矿资源整合不规范、煤矿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还较突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2006〕82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整顿关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省煤矿实现“一个好转、两个减少和三个提高”的目标。

一个好转:采矿秩序明显好转。全省基本消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以及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

两个减少:一是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数量减少,全省煤矿数量减少到340家左右;二是煤矿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

三个提高:一是煤炭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全省煤矿采区回采率要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回采率指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破坏和浪费资源的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二是煤矿安全保障、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煤矿全部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井下消灭板车运输,基本实现轨道矿车运输;三是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明显提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全省煤矿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达到初中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达到高中以上,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达到中专程度以上。

(二)工作任务

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限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

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步骤

第一阶段:(2005年7月~2006年6月)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布局不合理的矿井(此阶段全省已关闭33家煤矿)。

第二阶段:(2006年7月~2007年6月)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变乡镇煤矿过多、过散、生产能力低等状况,进一步减少矿点数量。计划全省在本阶段关闭65家煤矿,2006年年底前全省关闭煤矿36家;2007年6月底前关闭29家。

第三阶段:(2007年7月~2010年)以政策治本,强化矿井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继续清理纠正越权核准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全面提升全省煤矿整体水平。

三、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1.对非法开采和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2.非法挂靠井(硐)口、系统一律予以关闭;

3.同一个矿井1年内2次或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4.非煤矿山违法从事煤炭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二)限期关闭和淘汰以下矿井

1.关闭布局不合理矿井

(1)不同的采矿权人,其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只保留一个矿井,其余予以关闭。

(2)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2.淘汰生产能力落后矿井

2007年年底前淘汰核定年生产能力(以下简称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

3.关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

(1)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3)被列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整合过程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4.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1)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存在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有效防治,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并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建议关闭的,依法予以关闭。

(3)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4)已取得相关证照,但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依法予以关闭的矿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决定依法予以关闭的矿井。

6.关闭煤炭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

经省国土资源厅认定煤炭资源接近枯竭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及时注销其各种证照,依法予以关闭。

(三)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煤矿新建项目

1.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进行整合,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并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管理。整合后矿井的生产能力原则要求15万吨,开采极薄煤层不得低于3万吨。

2.全省停止核准(审批)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已批准(核准)规模在3万吨/年及以下的建设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符合规定的可纳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

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各产煤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健全制度,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各项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全力以赴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

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须成立相应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细致地做好煤矿整顿关闭的有关工作,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为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政绩考核内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各项任务。

1.各产煤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建立、制订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职责、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组织监督、检查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

2.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具体实施整顿关闭工作各项任务。建立整顿关闭煤矿工作责任制,对应关闭的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对被列入关闭矿井对象实施关闭的,必须填报“关闭矿井报告单”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关闭矿井公告;负责落实各有关收缴部门对列入关闭矿井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费用据实予以返还本息工作。

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已关闭矿井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应实行乡镇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发现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已经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时,必须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并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4.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滥采乱挖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组织认定资源接近枯竭矿井,清理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大型煤炭矿区内及采矿许可范围相互重叠的矿井,提出有关关闭矿井名单。同时要做好非法采矿所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

5.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清理纠正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违规越权核准的新建煤矿建设项目,负责控制新建煤矿建设矿井规模。

6.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煤炭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负责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的改、扩建煤矿建设项目,负责控制改、扩建煤矿建设矿井规模;负责提出小煤矿数量控制规划目标,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和非法挂靠、一证(矿)多井或多井拼凑的矿井,提出有关关闭矿井名单。

7.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依法做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监管监察指令,监督煤矿停产整顿情况,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名单。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取缔无照经营煤矿。

9.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监察;负责对存在非法开采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县、乡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牵头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办矿问题。

10.公安部门负责处置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煤矿的民爆物品,依法吊销相关民爆物品许可证件;负责维护煤矿关闭现场的治安秩序;负责查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涉嫌犯罪案件。

11.财政部门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关闭的矿井已交纳的剩余采矿权价款予以退还。

12.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煤矿非法用工,监督煤矿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配合制订煤矿转产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经济政策。

13.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污染环境各类煤矿,对严重污染环境、整改无望的,应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1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关闭的落实工作。

15.供电单位负责切断当地政府决定予以关闭矿井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电监部门负责查处供电单位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16.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关闭所属煤矿各类矿办小井。

(三)加快煤炭资源整合进度,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开采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水平

第9篇

一、2001年—2003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01年至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全县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按照大会的安排,下面我就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讲几个问题,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抓住工作重点,搞好我县矿产资产开发秩序整顿工作。

今年,国土资源部门在资源管理上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搞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二是小煤矿资源整合。

年初县政府按照中、省、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的要求,及时成立以县长李慎健为组长,抽掉煤炭、公安、国土、安监、电力、工商、环保、监察和涉煤乡镇等部门的整顿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黄陵县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整顿内容主要有

1、对无证或过期失效证件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对证照不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要由有关部门拿具体处理意见,上报政府研究处理。

3、对各种群发性无证开采的(比如我县洪家院子等地私挖滥采),各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从跟本上予以杜绝。

4、对矿业权人不能履行勘查开采义务,原创:不按批准的矿山设计开采,越界开采,浪费破坏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由有关部门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5、对已关闭或停产整改的矿山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必须立即关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方案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该整顿工作涉及时限较长从2005年12月份开始,2007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目前第一阶段的宣传动员清查模底工作已全部结束,整顿办已向县政府和市整顿办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整顿结束后,省市将联合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推倒从来。

关于我县小煤窑的资源整合基本情况蔡局长在全县矿管工作会议上已讲的很清楚,这里我也不必多讲了,该项工作目前全市乃至全省都已全面展开,我局已按照市上的要求向县政府上报了我县的资源整顿实施方案,待政府审批后,此项工作将全面展开,目前我局已收到三个小煤矿要求资源整合的申请,其余各整合煤矿下去后应尽快和你们整合对象研究商量拿出整合协议上报县国土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本次资源整合应告知大家采取自愿,但必须明确两点一是整治区内不愿意参加整合的小煤矿,或于2007年底前仍不能实现整合目标的,单个煤矿不予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当地政府可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决定其存在年限;二是整合区内参加整合的小煤矿,在组建整合企业时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该整治区块的矿权由国土资源部门挂牌出让。

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杜绝违法开采行为的发生

1、这里我想先简单告知各矿山企业负责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①依据批准开发利用方案,指导矿山依法开采;

②督促矿山企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和采煤方法提高开采回采率;

③督促检查矿山企业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④深入矿山企业巡回检查,查阅资料,各类台帐,生产图纸和技术报告;

⑤对矿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越界超层开采和私挖滥采行为;

⑥督促检查矿山企业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资料;⑦检查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执行情况;

⑧对矿山企业各种证件进行监管,杜绝证件不全,持过期证件或假冒证件违法生产。

2、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开采矿权人知法、懂法、依法办矿。

3、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取缔非法采矿所为我们监管的工作程序是

①矿管站、稽查队、测绘队按照各自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对有越界开采前科和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应做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巡查和监督力度,形成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

②要求矿产地质测绘队对各矿井下开采加密监测,每月一次,及时掌握矿山井下开采动态,监督其依法开采,同时为了增加监测图纸的透明度,使各管理部门都及时掌握各矿井下开采现状,要求测绘队每月将监测图纸必须及时向煤矿局、安检站、辖区乡镇政府、矿管站、稽查队、国土局、矿方进行图纸汇交。同时对在监测中发现有违法越界开采的煤矿应及时上报,由稽查队按照程序依法查处。

③稽查队实行包矿到人的监管办法,要求包矿人员每月每人不少于2次井下检查,重点检查各永久封堵点是否打开,对发现有擅打开封堵点的煤矿应按越界查处,同时要要求稽查队应对各矿井下封堵点造册登记,建档立卡,做到下井检查时心中有数。

④矿管站每月不定斯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采矿行为。

三、严格收费标准

目前我局收费主要涉及以下收费项目:

1、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小煤矿吨煤收取0.9元,统配煤收取0.6元,收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各矿山企业的缴费直接交到县收费中心。

2、采矿要使用费的收取,原创:按平方公里收费,1平方公里收取1000元,0.5平方公里收取500元,不足于1平方公里大于0.5平方公里按1000元收取,这项费用由市局收取,有时由县国土局给市局代征。

3、测绘费的收取:

按照省测绘局和县物价局核发的收取标准严格收费,目前我们收取测绘费远远低于收费标准。原来我们每季度监测一次收取煤矿监测费1500元,现在每月监测一次,收费标准不变,而且每年物价、纪检等部门都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检查,决不允许乱收费现象发生。

四、严格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1、在违法案件的查处上,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执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

2、要求工作人员下矿检查时,决不吃、拿、卡、要、杜绝行贿受贿行为发生。

3、入井检查和井下监测不准收取各种补助和补贴。

4、不准向煤矿推销任何产品,不为难办事人员,不提任何无理要求。

第11篇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严于律己秉公执法。

全队干部职工要坚持深入学习《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诉讼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做到先学法、先懂法、后执法,同时,做到一个“严”字,现场检查一丝不苟,行政处罚客观公正,查处案件严守程序,执法公务严于律己。

二、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突出解决两个重大问题。

第一,解决单位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并正确应用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推进我市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的问题。

第二,解决煤炭销售票检查执法难,涉煤企业不规范使用煤炭销售票的问题。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优化执法程序。

为了提高全队的公信力,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和优化执法程序,一是向社会公开纠察队的职能、职责和服务承诺以及执法监督电话0353-2195292;二是执法中要做到“三个公开”,即公开执法人员的身份(亮证执法)、公开执法程序(执法检查流程图及案件调查流程图)、公开执法权限(网址邮箱:);三是通过完善各种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群众举报案件查结率达100%。

为了及时准确地受理、查处案件、预防和打击不法行为,全队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纠察队举报查处制度》,做到重新公示举报电话(0353-2195292),案件查处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接到举报要及时做好记录、登记和备案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做到手续完备,为举报人保密;做到有立案、有记录、有回应、有档案;在案情调查终结后,要及时向上级报送案件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五、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

为了保证全队职责任务的完成,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年终将对每个队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重点考核工作成效与不足。

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廉洁制。

第12篇

进入今年以来,煤炭市场一直呈弱势运行,电力需求不足,煤炭产能释放,电厂库存爆满,矿井库存攀高,煤炭价格下滑,商务纠纷增多,用户对煤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优质煤需求下降,劣质煤滞销加剧,部分电厂已对高灰高硫的东区贫瘦煤提出了限发申请函,这些必须要引起煤炭生产及销售企业的高度重视,在当今煤炭市场低迷运行的态势下,如何才能稳固煤炭市场,确保煤炭销售工作正常运行呢? 我认为要从以下三点做起:

首先,认清市场形势,转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

加强宣传力度,使煤炭企业各级领导都要清醒地认识当前的煤炭市场严峻形势,认识到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没有质量企业就无法生存,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煤炭质量是煤炭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面对用户需求提高,要求各生产矿井要坚持“质量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煤炭产品质量,特别是东区贫瘦煤质量,以合理的价格、稳定的质量、一流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和服务的需求。

第二,强化煤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各矿井要重视生产环节煤质管理,由于煤炭质量受煤层赋存及地质条件影响很大,在地面筛选、洗选等加工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首先要狠抓井下原煤质量管理,从开采设计及工作面布置入手,要合理优化,做到优劣煤搭配开采,或将地质变化在工作面形成时打切眼甩掉;对工作面进行预测,对可预见的煤质影响因素,要提前采取专门措施进行预防处理,对于突发的一些因素,要及时采取临时应变措施,亡羊补牢犹未晚;要充分发挥煤质网员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沟通处理。二是抓好煤炭筛选、储、装、运等过程中的煤质管理。根据井下原煤质量情况,及时调整筛选工艺,增加干选设备或洗选设施等提高煤炭质量。三是充分发挥乔子梁配煤场的作用,按用户需求进行配装、配运,稳定煤炭质量,促进销售,达到用户要求。四是认真执行煤质管理奖罚办法,严格奖罚机制,调动矿井各级人员加强煤质管理的积极性,促使煤炭质量稳定提高。

第三,诚信经营是巩固市场的重要法宝。

“重质量、守诚信”的经营理念,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企业立足长远之道。在今天,供需双方结算都以热值计价,已经精确到以“卡”计算,供需双方都为各自企业利益着想,但有一个前提原则,那就是公平公正。只有公平公正,才能取得用户的信任与合作,才能实现双方长久的合作共赢。作为矿井首要做的工作,就是实实在在抓质量,质量是占领市场的最好通行证,也是用户认可的金字招牌,质量也是实现企业效益的基础保证;作为运销企业和矿井销售部门,要按合同质量要求,积极组织货源,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如发现煤炭质量较差,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时,立即通知相关矿井或部门进行处理,杜绝装车或停止外运。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坚持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罚款兑现到人。加大商品煤抽检力度,要求商品煤质检报告公平公正,不断缩小供需双方质量级差,减少商务纠纷的发生。对于用户的来电来函、投诉等都要认真核实处理。如果确属矿方原因造成的,则坚持秉公处理,同样维护用户的经济利益。

“以质存、以信立、以誉兴”,煤炭生产及销售企业,永远要以质量为基础,将诚信经营内化为企业的品质,一如既往做到三个不变:一是“质量第一”的宗旨不变;二是“用户是上帝”的经营理念不变;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思路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赢得广大的市场和用户,成就我们企业的明天,才是企业长久可持续发展之路。(编辑: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