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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11年-2014年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11年上海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对村卫生室和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1】
20、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六、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
2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对《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的监管。探索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及名称的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专项治理和整顿,规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拟定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上海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23、提高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24、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指导和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其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自觉性,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25、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严格规范采供脐带血行为。应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冒名顶替献血等不法行为的力度。
七、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托”工作
26、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行为,特别是非法接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并认真做好相关司法衔接工作。
27、继续开展整治“医托”工作。根据《上海市整治“医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
八、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8、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要求,制定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年医监科工作计划
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市县两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力争在全科室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我科室在医疗市场整顿、职业卫生工作,以及分管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通过与有关媒介的合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向全县有关厂矿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资料。
2、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主要是深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加强对从事高危职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高危职业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或从事高危生产企业以及厂矿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乡镇卫生执法监督
在认真完成上述工作计划的同时,我科室根据所领导安排的任务,在分管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将采取抓重点、抓典型的工作方针,重点在分管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等方面开展循环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工作:主要是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以及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四、自身建设
我科室将把开展业务培训作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日程,确定每月农历初一、十五为科室学习日,由科室负责人员轮值,宣讲内容涉及“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取证” 等方面的卫生执法业务知识,提高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关键词]卫生统计;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服务
[中图分类号]R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12-0074-02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步入微机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的模式,卫生统计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已广泛应用到卫生监督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卫生统计信息的职能,是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笔者多年从事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工作,现将从事卫生统计工作中的体会介绍如下:
一、卫生统计学的作用
统计学(statistics)是研究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一门科学,帮助人们分析所占有的信息,达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正确认识世界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应用数统计学的原理与方法,研究居民健康状况以及卫生服务领域中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一门科学。
卫生统计学作为预防医学的基础学科广泛地应用在流行病学调查、免疫疫苗接种结果调查、传染病分类等疾病控制等方面。卫生监督作为2001年才从卫生防疫工作中剥离出来的独立执法机构,卫生统计学已深入到各项工作_中,卫生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卫生部及至国家到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决策是否正确,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是否得当等。
二、实行网络化管理,提高卫生统计工作的效率是将卫生统计应用到监督工作的可靠保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设立了信息科,在信息科内设有专职统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卫生监督机构的统计工作由过去手工操作到实行网络化管理,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填报和输入工作,加强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交流,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效率,数据共享、可发挥统计整体功能。计算机具有运算速度快、精确度高、储存量大等优点,信息网络化建设,使人事、财务、仪器设备、图书、档案等信息都可以在网上得到储存和有效利用。统计信息的覆盖面相应扩大。吉林省统计年报上报内容增添了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这是统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卫生监督机构统计工作已不能仅仅局限于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的统计,必须向综合管理过渡,要主动跟踪卫生监督机构管理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信息的收集,从而发挥整体功能。
2010年,卫生部开发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平台,将卫生监督职能调整后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重新的梳理,制定了十类填报信息卡。目前,吉林省卫生全部完成了培训,在全省建立了高效的卫生监督信息体系,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地收集汇总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信息数据库,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
三、保证统计资料来源的准确无误是将卫生统计应用到监督工作的关键
(一)2010年数据库的建立,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涉及的行业和社会层面广泛,管理任务重,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收集和汇总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信息、数据,直观、真实、科学地反映出各级卫生监督工作的成效。
(二)为卫生行政部门科学合理制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和规划提供依据。卫生监督计划和规划的制定,特别是每年的专项整治、重点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等计划的制订,首先要确定卫生监督有关领域中的主要问题,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提供可供选择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定优先领域、具体目标和实现目标所采取的策略与措施。在计划制定过程中,卫生监督信息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为政府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卫生监督计划、实施和评价等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会遇到决策问题,大到改变整个卫生监督工作策略,小到某个具体领域工作的妥善安排,决策需要依据,要减少决策的盲目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卫生监督信息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保证。
(四)为评价考核卫生监督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各项卫生监督计划和规划实施结束后,需要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计划和规划。作为评价阶段性卫生监督工作效果的客观指标和重要依据,其数据的变化趋势更是反映了一个地区卫生监督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五)为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情况提供信息。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与广大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密切相关,适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反馈卫生监督统计分析信息,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可以起到推动卫生监督工作,深入政务公开举措、保障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作用。
四,定期综合评定质量信息工作是将卫生统计应用到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持
卫生监督统计信息所搜集上来的原始资料,由于参加调查的人员多、数据量大,容易出现的问题也较多,所以,除了在调查之前需做精细的设计外,在搜集完资料后,还要做大量的整理资料的工作。刚搜集上来的原始数据是非常凌乱而毫无秩序的,所以,需要对原始数据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结合专业卫生监督知识进行科学的整理和加工,使原始资料系统化、条理化,便于下一步计算统计指标和统计分析,报送所领导。所领导定期召开科室主任参加的质量信息工作会议,强化信息化管理意识,定期综合评定,为其决策服务。资料的整理一般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对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原始资料的修正、补充以及合理的剔除等核对工作,实际上在资料的搜集过程中就应该随时进行,以便及时解决问题。首先要鉴别已调查研究的个体是否属于规定的调查对象范围,如调查某地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健康指标时,被调查的人群,不但是涉及某种危害因素,还必须是在当地此岗位工作的,而不应包括从不从事此岗位的人群。
(二)归纳汇总。整理表格设计完成后,根据调查研究的具体情况,就可把原始数据逐个归纳到整理表中去。经过原始资料的整理后,对资料进行分析。
五、加强人员素质,提高分析质量是将卫生统计应用到监督工作的人员基础
卫生统计学作为一种工具,在临床医学科研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有些研究人员并未掌握统计方法使用的要领,在资料的整理和分析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甚至会出现原则性的错误,从而导致科研结果的错误。因此,统计人员一定要加强对这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
一、摸清本底,建立和完善“两项”档案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的通知》要求和医疗卫生机构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本底,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并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对“两项”档案进行补充修订,建档时限为每年一档,到期续建。
二、明确监管职责,落实分级监督管理制度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一级以上医院、卫生院、城区门诊部、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办事处)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措施得力。”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认真做好卫生行政许可与医政监督执法的衔接工作,做到信息畅通。
三、建立专家指导制度,提高医政执法技术含量
根据医政执法工作需要,聘任二级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有关专业技术骨干,建立特约卫生监督员专家库。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提供专业咨询、案件研讨等工作,对医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高。同时,特约卫生监督员作为各医疗机构的信息联络员,及时将医政执法信息和工作部署传达到各自医疗机构,起到信息沟通和桥梁作用。
四、实施综合执法,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根据市卫生局工作重点提出的“年对公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应达100%,推动公立医疗机构监管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作要求。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好综合执法工作,避免公立医疗机构出现违法执业、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医疗事故、非法医疗广告等行为。
五、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规定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胶南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依据,以此推动和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六、加强重大案件回访,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暗访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实行重大案件回访,制定和完善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无证非法行医多次被取缔或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再次非法行医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相互通报信息,严厉打压非法行医行为。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关注媒体报道动向,执法检查随时跟进,坚决避免检查滞后和不作为现象发生,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七、建立巡查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并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把辖区内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执法工作具体分解到相关科室和每位卫生监督员,确保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将卫生监督执法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八、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
年4月份开始,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为主题的诊所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市卫生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纠建结合,规范诊所的医疗广告和执业行为,提高我市诊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明年争取达100%。
九、开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和母婴保健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年5至10月份,将对全市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单位和母婴保健机构以及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执法检查,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
十、加大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罚力度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整顿医疗广告工作部署和《市医疗广告卫生行政处罚量罚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处罚、上报、公示和案件移送工作。加大违规医疗广告的整顿与行政处罚力度,净化医疗广告市场环境。
十一、其他工作
加大医政监督调研力度。围绕制约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掌握现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半年来,我市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党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绩效攻坚年”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工作要求,抓住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契机,加快和完善卫生执法建设,进一步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加大卫生监督力度,为确保我市
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 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 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 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消毒剂监督管理的通知》(桂卫监督》[]4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半年来,对市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末梢水监督监测,共出动车辆6台次,采集水样10份,经检验城区自来水公司10份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市自来水公司半年监测8次,共抽样53份,合格53份,合格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丰、枯水期进行抽样,共监测13家,抽检水样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80.70%。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6家,合格12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75%。对城区和乡镇水厂及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出动车辆10辆次,共检查城区和乡镇水厂10家;学校自备水2家;二次供水3家。经检查没有发现供水单位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类消毒剂和超范围使用消毒剂的情况。全市有二氧化氯消毒水质的供水厂6家,水中余氯和残留量均符合相应限值要求,使用漂白粉消毒的2家水厂存在不规范使用现象,对此出具监督意见书限其整改正确使用投,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自治区卫生厅《XX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XX〕8号)及有关文件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5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1条,张贴小标语30多条,张贴宣传画共30张(其中:公交车 8张、长途汽车站 4张、火车站 2张,广场 6张,其他地点 10张),深入企业宣传35次,出动车辆7辆次,出动宣传人员5人共35人次,半年来,已对全市上规模的8家厂矿企业及23家放射工作单位进行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分别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调查,结果:检查的8家厂矿企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因各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健康检查。 2、对符合条件的53名放射工人员发放了《放射工作人员证》。和开展年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全市36家,需要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有28家,现向我所提出申请校验有22家,对符合要求的2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上半年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至今为止,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未发现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五)、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1、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监测和报告、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执法。今年我所共召开3次会议,培训了35名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38所小学、托幼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2家医疗机构、公共场所56家,共126个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反复多次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7份,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打赢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手足口病防控攻坚战做出贡献。2、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认真开展对全市的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签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行医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了各类机构、单位、个人45家,出动监督
人员65人次、车辆20辆次,立案6起,其中罚款3家,罚款金额13000元,取缔2家,警告1家,没收器械、药品价值3600元。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继续加强突发性重大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措施监督。
2、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实现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3、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监督。根据卫生部以及有关防治监督方案,重点加强对医疗单位防治情况的监督。如发热门诊、医院感染、隔离病区、医疗废物、实验室安全等。
4、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监督医疗单位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开展的肠道门诊建设、重点人群的霍乱监测等。
5、在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门诊、诊所等的医疗废物管理。
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机制。一是督促全市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二是建立健全学生晨检制度、传染病登记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缺课追查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以及学校教室、宿舍、儿童玩具消毒制度等;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强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大对全市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二是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三是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四是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措施;五是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3、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及饮用水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督促设置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重点检查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推行学生就餐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四是监督和指导学校就餐场所对食品用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
4、加强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促学校对学生宿舍、图书室、电教室等场所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的消毒效果;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5、建立健全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学校基本情况建立基本档案,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频次2次/年以上。
2、在完成上级交办的消毒产品抽检任务的同时,加大我市消毒产品抽检范围。
3、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要求,规范市场的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四、其他方面工作
1、加强科室内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2、积极做好卫生监督信息登记录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造册备案,便于查询。
3、建立各项卫生培训制度,完成年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等培训工作。
[关键词] 流动餐饮摊位; 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7.32[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8-001-02
1 流动餐饮摊位特点
1.1 数量众多,流动性强 流动餐饮摊位点多量大,地域分布多在城乡接合部、企业厂矿和学校周围。多则几人,少到一人。个体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品种单一,但因人数众多,每个摊位所经营的项目多不一样,也为消费者的饮食增添了花样。
1.2 条件简陋,无证率高 流动餐饮摊位所需资金不多,经营者多为无业人员,多数不愿投入过多资金,不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绝大多数连基本的餐具消毒设施都没有。由于条件的过于简陋,没有固定的场所,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条件,而有些摊位为降低费用连预防性健康体检都不愿意参加,健康证办证率低,为消费者的健康埋下了隐患。
1.3 人员素质不高 流动餐饮摊位绝大多数为个体经营,从业主到从业人员都未经过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无健康证的现象严重,个人卫生存在的问题也较多。
1.4 开关随意性大 由于投资少,人员多为外来人员或附近无业人员,转行较容易,经营者多是盈利就干,效益差就停,没有长期经营的计划。
2 带来的问题
2.1 对其他正常的小型餐饮单位带来冲击 流动性无证摊位的泛滥,争夺了部分客源,使合法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面临困境,由于投资比非法业户要大,经营状况不好,就打击了合法业户守法的积极性,为正常的经营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2.2 消费者健康的隐患 由于条件的过于简陋,造成了食品的交叉污染,极易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餐具不消毒导致消化道传染病的增加;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也容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的传播,这些都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面临着危害。
2.3 使卫生监督工作造成被动 无证流动摊位的增加,使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量加大,而处理起来又难度较大,每个处罚案件都要浪费较多的人力和时间,更降低了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使本来就很紧张的卫生监督工作更加被动。
3 管理经验
3.1 全面管理,重点打击 在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对影响较大的流动摊位所在区域进行重点管理,尤其对管理中的钉子户进行重点打击,并加大宣传力度,使业户了解违法应承担的责任,认识守法的重要性,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3.2 尽早介入,规范管理 对于一些流动摊位集中的区域,卫生监督机构要尽早介入,进行依法规范管理,使业户形成思维上的定式,把卫生管理的要求纳入正常的经营中去,做到合法经营。
3.3 协同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卫生监督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对市场中的流动摊位加强管理,划定经营区域、集中管理。工商部门可对经营人数较多、符合颁发卫生许可证的摊位,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前提条件,提高餐饮单位的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比例;对不符合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一人单车形式的流动摊位要做到一人一证(健康证)、一年一查(健康查体)。只有卫生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执法,才能互相补充各自执法中的不足,对餐饮业的违法行为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3.4 调动所属区域卫生管理员职能 厂矿企业、学校、市场等所属地的卫生管理员,也承担着卫生管理职能。他们管辖的地域较小,能及时了解辖区内餐饮摊位的动向,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也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可联合当地治安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执法,打击违法业户的违法行为。有他们的支持,卫生监督工作才能更加顺利。
3.5 为企业、学校卫生管理部门赋予部分卫生监督职能 在企业、学校卫生部门设立卫生管理员,对厂矿、学校周边的餐饮业实施部分监督职能,将辖区内餐饮单位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使卫生监督部门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发挥兼职卫生监督员的作用,一些热心为维护市场秩序作贡献的其他行业的人员,可以聘为兼职卫生监督员,及时了解他们周围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为卫生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4 建议
4.1 增加监督力量 配备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与所管辖单位数不相适应,无法满足管理的要求。为了增加监督覆盖率,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维护法律的尊严,应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并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4.2 部门之间相互协调 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能只是体现部门之间关系好坏,更不能是个人因素起作用,而应形成一种法律关系,相互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饮食安全,为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做出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9日至3月9日,我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全县的33家中小学校和44家托幼机构(含村幼)进行了拉网式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点
及时排查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托幼人员的培训与儿童接种等记录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三、检查情况
(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对学校环境、教室、宿舍进行了消杀灭工作并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中心小学和村幼机构因病缺课追踪登记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村幼机构没有对幼儿教室、玩具进行清洗、消毒,记录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校无环境消杀灭记录;部分学校及村幼的新进保育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的人员未有相关培训与儿童接种记录。
四、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消杀灭工作记录、保育人员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人员按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接种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一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五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生产,确保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推动和督促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认真地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本次共监督检查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卫生监督机构8家、综合医疗机构 家、中医医院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家、乡镇卫生院 家、门诊部 家、中医个体诊所 家,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共抽查从事中医工作的医师 名、护士 名,合格率 %。
二、工作情况
(一)卫生监督机构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中医服务监督科(股)8个,大部分挂靠在医疗市场监管科(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各级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辖区内中医药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中医药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综合医疗机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中药房设置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
(二)综合、个体医疗机构
全市综合、个体医疗机构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及中药房建设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一致;诊疗科目与核准登记一致;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科目名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中的要求;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与实际情况一致;外来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执业证书均进行了变更登记。在技术准入方面,我市目前尚无开展中医医疗美容服务和刊发中医类别医疗广告的机构。在执业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均建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能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中药饮片管理符合相关标准;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均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医药制剂(第一批、第二批目录)》中。
(三) 基层中医药建设
全市已建成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建成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17家。乡镇卫生院“3个1/3”基本落实。
三、方法措施
接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市所及时将文件通过本所网站和纸质版进行了转发,组织相关科室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了方案和附表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发展中医条例》、《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关于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防病科、服务监管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为依据,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督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检查表格内容对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机构中医服务监管科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机构中中医管理科成立情况、中医病房、中医门诊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个体医疗机构中医科目依法执业情况、乡镇卫生院“3个1/3”(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落实情况以及中医药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对于存在的不良执业行为下发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相关条款实施了行政处罚。通过检查起到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和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的目的。
四、存在问题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医疗、康复等功能发挥得较好,预防、保健等功能相对薄弱,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生调理等中医药服务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还处在解决一些常见疾病基本治疗阶段,治疗方法还不够精确有效,尚未形成特色明显、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专科品牌,中医专科专病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中医药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群众对社区中医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逐年上升,但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心和站点的知名度还不够。中医药广泛应用于居民日常保健的氛围仍显不足,“治末病”等中医预防保健理念尚未能得到大众普遍认同,“信中医、用中药”的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中医服务监管工作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因受人员、经费、设备、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开展尚不平衡,虽设立了中医服务监管科(股),但挂靠在其他科室,未配备专职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用设备,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 “建章立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通过这次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尤其是一些个体诊所有关中药饮片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还不够健全,进购验收记录、养护记录不够规范。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立即对照要求督促整改,促进全市中医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卫生监督中医服务监管科人员情况调查表
2.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3.中医类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4.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表
5.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续表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建设汇总表
7.机构汇总表
8.中医服务方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汇总表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通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执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县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协助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起草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县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
2、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3-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院院长兼任卫生监督协管室主任,其中丹霞卫生社区服务中心、董塘镇、周田镇、长江镇设卫生监督协管员4名,其它镇3名。
(四)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日常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卫生监督所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五)业务培训
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
(六)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3)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4)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5)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2、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
(4)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数、日常监督巡查情况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巡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季度外出巡查4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
(4)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七)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新工作,涉及面广,应当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结合现有条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及必需的设备等。应当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的有关规定,采取预拨加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相关补助。
(八)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县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的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县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县卫生监督所务必要在11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以期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性病、艾滋病防制工作:
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于XX年9月份在我市开展,我们铁东区防疫站作为鞍山市项目工作区之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积极动员,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开展了此项工作。首先开展了对fsw的外展干预工作,为提高这些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高危,以降低艾滋病及其它性病的感染机率,共对fsw外展干预1823人次,发放安全套4654个;为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套的使用率,降低流动人口感染机率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性,我们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及建筑工地50余家的流动人口进行外展干预2118人次,发放安全套9919个;对vct者进行咨询检测1387人次,其中检出hiv阳性4例,完成3例流行病学调查,另外1例至今没有找到。并对辖区内31家公共场所(足疗馆、休闲中心、洗浴中心、音乐厅)等单位的服务人员进行了安全套推广使用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免费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从而增强了所有服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月8日晚省项目办对鞍山市项目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其中对铁东地区的fsw干预工作进行了检查抽检,检查结果令省项目办卢主任非常满意,并对我们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肯定。现共进行hiv检测9425份,其中查出4例艾滋病感染者,13例梅毒。4--5月我区承担了350份的性患者血清检测工作,由辖区内的两家医院市中心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协助完成。
性病疫情报告工作:XX年1―3季度共报告性病6类490例,其发病率为100/十万。其中hiv9例、梅毒152例、淋病56例、尖锐湿疣5例、非淋球菌性尿道炎262例、生殖器疱疹6例。
消杀工作
“四害”监测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的工作计划及部署,我们定期对“四害”的生长繁殖情况进行监测,了解其生存环境及存在密度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关传染病的防控措施。1-10月份共监测鼠密度9次,布鼠夹1068个,捕鼠10只。监测蟑螂7次,布蟑螂板170张,捕蟑螂78只。监测苍蝇7次,捕蝇17只。监测蚊12次,捕蚊3只。同时我们配合全市的春季统一灭鼠行动,进行了灭鼠前后的鼠密度监测,均为1%。
5月份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共有150余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消毒知识、医疗废弃物处理、疫情相关知识及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对医疗机构在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检测工作,共抽检2家,全部合格。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及卫生监督监测,并书写了监督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共建档50家,监测22家,采样49份,有1份不合格,合格率为97.96%。监测紫外线灯管40余根,合格率为50%。
卫生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管辖单位认真检查,并运用自己所学的卫生知识耐心指导业户,帮助他们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去做,使各食品及场所单位的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行业的卫生标准,做到了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共处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7家,罚款8900元,处罚公共场所单位19家,罚款3600元。通过我们认真监督,严格执法,有利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卫生许可的申报程序逐步趋于完善。在受理卫生许可申请时,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站内规定,要求业户提供各种相关的资料,并耐心解答业户咨询及时对申请业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卫生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在卫生许可的验收审批过程中,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坚决不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各行业的卫生标准,提高了经营场所的卫生质量,防止了食品的交叉污染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也为近年来餐饮单位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今年新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760户,新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9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2670人,其中有223人体检不合格,均依法及时调查岗位。体检合格率98.24%。今年我区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在认真做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监测工作。共采集餐具采样1215份,不合格94份,合格率为92.3%;食品采样527份,不合格22份,合格率为95.8%;公共场所采样651份,不合格4份,合格率为99.4%。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卫生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铁东区卫生局专门成立了鞍山市铁东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郑岩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李庆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主任由李庆华副局长、防疫站站长兼任。同时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也成立了《铁东区卫生防疫站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铁东区卫生防疫站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同时制定了《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为了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区卫生局及防疫站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科主任、全体卫生监督员及全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相关文件、方案及会议精神,反复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要把这次攻坚战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来完成,将其视为与抗击“非典”一
样重要。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会上站领导还反复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保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4个100%和1个95%。
按照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落实《鞍山地区餐饮原料采购与使用整治行动(辽宁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培训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支部召开《餐饮业原料采购与使用知识培训班》,全区共有312家餐饮单位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特聘请了市卫生监督所崔卫红教授详细讲解了《餐饮单位原料采购与使用的卫生要求》,并播放了相关内容的系列片,发放《餐饮从业人员读本》304套。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区各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对原料采购索证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卫生安全意识及责任感,为进一步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通过鞍山日报、鞍山电视台、鞍山人民广播电台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食品卫生监督科室还分别以责任区为单位,召开7次地区业户会议,进一步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并详细讲解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方法及如何记录台账,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去做,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这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并利用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站领导包科室,监督员包业户,按照谁管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位食品卫生监督员还签订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这也更增强了每位监督员的责任感及紧迫感,使每位监督员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一户不漏,不留死角,家家走到,户户指导。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各餐饮单位进行再检查、再指导,再规范,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督查监管到位。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区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2户无证经营业户。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我们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利用现有条件进行了内部资源调整。全体卫生监督员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并将全站的车辆都用来保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而大大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对于力量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困难地区,所有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下到基层,挨门逐户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为了打好这次攻坚战,还制定了每天总结制度,使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均能及时了解全区的工作动态,掌握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监督覆盖面达100%,监督频次达到3-4次/户,书写监督文书1290份。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个别“钉子户”及卫生条件极差、根本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业户,我们均协同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共查处58户,查处率达100%。我区无大案要案发生。按照上级要求每缝3、8日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2篇。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逐街逐户地反复进行地毯式监督指导,对每一餐饮单位的监督频次少则2-3次,多则5-6次,完全做到了一户不漏,不留死角。真正做到了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对于那些卫生条件较好,稍加整改就可达标的单位,我们本着“靠上一批”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整改后,办理了正式卫生许可证。对于那些卫生条件较差,短时间内难以达到卫生标准的单位,我们本着“过渡一批”的原则,令其负责人做出保证,在半年内整改完善,之后发放了临时卫生许可证。而对于那些卫生条件很差,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单位及一些“钉子户”,我们均书写了卫生监督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协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目前我区共有餐饮单位840户,其中持有正式卫生许可证的有637户,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有203户,进行量化分级的有823户,量化分级实施率达97%,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依法进行查处的有58户。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多次召开相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分析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工作目标。首先我们发放了《辽宁省卫生厅第5号公告》、《餐饮单位承诺书》、《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制度》、《辽宁省餐饮业食品索证办法》各840份,统一下发到每一个餐饮单位,并当场粘贴上墙。并带回一份各餐饮单位签字后的承诺书,作为我们监督机构存档。同时我们还印制了1000本统一规范的《台账》,发放到每一餐饮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每到一户我们认真检查、督办卫生许可证是否悬挂明显处;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要求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索证验收制度,认真指导每一餐饮单位进行原料采购索证及台账记录;认真检查是否有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立即查处。通过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连续奋战,我区的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基本上达到了上级的要求。
针对重点单位(中小型餐饮单位)、重点人群(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我们还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中小型餐饮单位的整治,我们结合铁东区政府的“百日会战行动”联合工商、税务、质监局、环保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重点整治,对于不合格单位上报市、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我区共有学校食堂29家,食品原料索证、卫生状况良好,只有一家是新办证的未进行量化分级,其余均进行了量化分级,从而保障了全区师生的就餐安全。对于我区的4户建筑工地食堂,由于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均依法进行查处。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体卫生监督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放弃多少个休息日,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忘我工作着。通过全体监督员的不懈努力,我区餐饮单位各种卫生状况大有改观,尤其是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料索证及台账记录有了明显的变化。为我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的经验和做法是:第一、按照管辖区域的不同,分别召开了5次现场会,宣传推广一些好的单位的具体做法及工作经验,从而使与会单位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第二、站领导与卫生监督员签订承诺书,使压力变成一种动力,增强了每位监督员的责任感及紧迫感,从而调动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第三、让“过渡一批”取得临时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书写保证书,对于他们起到了一种自约的作用。是一种无形的压力督促他们抓紧整改,以达到取得正式卫生许可证之目的。
通过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大提高了全体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及全体餐饮单位服务人员对这次餐饮消费安全工作的认识,餐饮消费安全工作是一件与每个人都戚戚相关的大事,它涉及千家万户,是一种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康的大事,绝不可忽视。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各餐饮单位自身的管理水平。改善了我区的所有餐饮消费环境,提高
了消费安全系数,为广大市民进行安全消费营造了放心的环境。在本次行动中,还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广大群众对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达75%,基本得到认可。自7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接到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5起,均依法进行处理,查处率达100%,其结果反馈给投诉者,使群众比较满意。
存在问题:
1、卫生防疫队伍人员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我站承担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工作量较大,由于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且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工作需要。
2、办公用房、监督车辆不足
首先办公用房严重短缺,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服务人口在40―80万,工作用房应为3200―6500平方米,而目前我站的工作用房仅有1200平方米,离标准用房相差甚远。并且业务用车也满足不了工作需求。
3、监管对象法制意识淡薄,执法困难
由于个别业户素质不同,法律意识淡薄,对我们的工作不能积极配合,造成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11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精神。加强我站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运行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
2、加强疫情管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使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学校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做好鞍山市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调查工作,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落实对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及“四免一关怀”政策,认真完成特殊人群的hiv抗体检测工作。
4、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积极做好儿童基础免疫及强化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8%以上。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成果,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型肝炎的防治工作力度,在成人中推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5、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流感、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霍乱、伤寒等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做好对“四害”及院内感染的监测与评价。完成全国碘盐日常监测工作任务。
6、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按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培训系列教训》做好全站职工的各方面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
7、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医疗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到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使我区的食品和场所等单位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
8、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卫生许可的申报审批程序。
9、进一步抓好餐饮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做好中、小型饭店的整顿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