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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及开发

时间:2023-06-06 09:01: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区块链技术及开发,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区块链技术及开发

第1篇

块链作为一种价值技术的平台,其去中心化信任的特征被寄予了深刻变革产业发展的期望,但回归当前发展阶段,区块链的应用距离实现这一愿景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布比(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比)创始人兼CEO蒋海看来,这一理想与现实之间,隔着一个“应用场景”。

锁定区块链应用服务

区块链技术使我们第一次能够从技术层面建立去中心化的信任,提高效率,拓展业务边界,被认为是当前金融科技领域最具颠覆潜力的核心技术,因而备受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的追捧。在蒋海看来,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分布式账本技术,能够构建可信任的多中心w系,有潜力使得当今互联网从信息传递上升到价值传递的新高度,成为未来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这位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博士,自2014年开始,就带领着十几人的团队,在接下来的3年左右时间里,用几乎全部的精力集中攻克区块链底层技术,并获得数十项核心专利技术。

蒋海认为,区块链技术最终是为金融服务生态的建设服务:“区块链技术主要解决的痛点是提高金融服务中的信任传递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因为,利用区块链,能将分散独立的各自单中心,提升为多方参与的统一多中心,打通金融服务上下游各个环节,促进金融服务的良性生态建设。”

因此,在底层技术研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后,蒋海和他的团队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区块链的改造、优化/创新应用上,即从区块链的上层应用着手提供服务,开发高可扩展高性能的区块链平台。2015年3月,布比在北京成立,正式向探索区块链的商业应用进发。2015年12月,布比在其区块链平台上启动了国内首个区块链商业应用案例。

将区块链技术“落到实处”

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并非一项全新技术,早在2000年前后就有人开始研究,但这一技术为何在近一两年才被普遍关注?蒋海认为,“从技术体系上看,区块链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后,当时在密码学界掀起过数字货币的研究浪潮,eCash是典型代表,但是,在技术路线上走了弯路。比特币诞生于2009年,它的技术也有赖于2009年之前的业界探索成果。比特币的成功运行,让业界对区块链技术有了新的认识,并得到了例证。”蒋海表示。

然而,在蒋海看来,区块链未来的成功一定是种不同于传统的新模式,需要深入探索出技术与产业融合在服务模式变革上的路径。

毕马威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2017年,投资人对区块链领域将回归理性,整个行业的首要任务是停止概念验证测试,认识区块链目前能达到的能力,开发可以部署到生产环境的方案,提高区块链解决方案的成熟度。

“就发展前景而言,区块链将有潜力深刻影响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布比将秉持脚踏实地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通过深入产业,与合作伙伴一道,打造新一代价值流通网络。”蒋海表示。在后续发展中,布比还考虑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上,将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也融合进来。“主要是利用大数据技术解决区块链应用中的大规模数据存储及分析,利用云计算技术解决区块链应用中的部署及运维。”蒋海说。

万事俱备,重在场景

但这项工作的推进存在不小的实际难度。“客观上讲,区块链本身仅仅是一项新技术,本身并不构成产业,这项技术能否驱动产业发展,或者能否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完全取决于应用场景。”蒋海指出,“金融机构在应用区块链的态度上是积极的,但说到他们使用这些区块链技术的动力,还需要找到合适的业务场景。”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区块链应用研究的企业,布比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据蒋海介绍,布比区块链已经被应用于数字资产、贸易金融、股权债券、供应链溯源、联合征信、公示公证、数据安全等领域。“布比一直致力于提升区块链技术产品化程度。2016年,布比推出了开放的区块链服务――布萌数字资产网络,这是区块链应用模式的一大创新。”蒋海说。据悉,在布萌数字资产网络上,企业机构可通过服务接口将自己的应用接入布萌,并发行/登记资产,诸如保单、黄金、理财产品、游戏装备、卡卷、商业积分等多种资产,这些资产在布萌网络自由流通,最大地发挥它们的价值。

蒋海告诉记者,未来,布比将从6大方面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各种场景中的应用:

第一,快速应用构建,多模式的账本结构及业务模型,方便快速构建应用。

第二,海量用户支撑,高效交易验证和同步,支撑大规模应用场景。

第三,可视化运维管理,从网络、系统、业务层面提供可视化的运营管理。

第四,隐私权限策略,丰富的权限策略配置,依据应用需求进行隐私保护。

第2篇

一、引言

狭义上的区块链技术是基于密码学中椭圆曲线数字签名算法(ECDSA)实现去中心化的数据库技术,将区块以链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数据结构,以参与者共识为基础存储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广义的区块链技术则是利用加密链式区块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自动化脚本代码(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础架构与分布式计算范式(Kavanagh D,2015)。区块链的概念首次由Satoshi Nakamoto(2009)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提出。O’Dwyer(2014)提出应用区块链技术来保护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Kishigami J(2015)等提出将区块链应用到数字内容版权的保护上,改变传统的CAS和DRM模式。R.Dennis(2015)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声誉系统。国内对区块链技术研究刚刚起步,相关著作较少。从实际应用来看,除个别应用开始小范围推广外,绝大部分运用仍未走出实验室。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账单、可靠安全以及透明公开等特点,使其在数字加密货币、金融和社会系统中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潜力和价值。多国央行、国际金融巨头、交易所及IT行业巨头纷纷涌入区块链领域,其投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在经济金融全球化时代,加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问题研究,对探索我国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前景

区块链作为拥有巨大应用潜力的新技术,必将给全球金融业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如何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中发挥用武之地,全球金融界正以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探索(见表1、表2)。

三、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潜在影响

(一)冲击现有支付机构的平台功能,改变支付体系和架构

区块链技术具有灵活的架构,可能重塑信用形成机制,尤其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即第三方支付的资金监管功能可由“智能合约”自动替代,将冲击第三方支付的根基,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有效提升系统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大大提高资金利用率(侯本旗和赵飞,2015)。区块链会使第三方支付逐步被边缘化,目前已涌现了Ripple和Circle等多种支付清算类应用,特别是像R3CEV联盟机构,冲击现有机构如支付宝的平台功能,并将可能改变现有金融体系中的交易、清算和结算流程(见图1)。据麦肯锡预测,如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展B2B跨境支付与结算业务,则其每笔交易成本可将从约26美元降至15美元。

(二)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弥补现有金融服务功能的不足

区块链系统通过公钥和私钥的加密、解密对交易进行处理,交易的主体及交易内容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任何交易都可被追踪和查询,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具有更强的公信力。借鉴区块链和加密技术,核查外部数据源、确认满足特定触发条件后激活并执行合约,促进不同系统间的协调,提升数据交换效率(见图2)。2015年末,纳斯达克首次利用区块链技术完成和记录了一项私人证券交易,从股权交易市场标准结算时间的3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交易时间从股权交易市场标准时间3天缩短至10分钟、结算风险降低99%,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

(三)优化共识机制,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高安全性的智能合约可编程,实现主动或被动的处理数据,接受、储存和发送价值,以及控制和管理各类链上智能资产等功能,即区块链使用散列算法加时间戳(Timestamping),既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独立性和保密性,又为交易提供时间上的证明。如供应链金融借助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功能自动进行支付,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并减少因人工交易造成失误的可能性,极大提高交易效率和安全性。据麦肯锡测算,从全球范围来看,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广泛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可使银行一年风险成本缩减11―16亿美元。

(四)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具有广泛金融业务创新的潜力

区块链技术是使用全新的加密认证技术和去中心化的机制,通过新的信用创造方式,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风险与成本,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从技术特性来看,区块链与传统数据库既有紧密的联系又存在显著差异(见表3),为涉及数据库应用的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选择,两者的有机结合必将产生强大的融合效应,形成全新的发展模式,在主数据管理、复杂资产交易管理等领域具有广泛开发的潜力。

(五)降低金融监管的难度与成本,规范市场行为与秩序

区块链的分布式系统具有透明、公开、不可篡改等特性,可做到实时平账,避免事后审计,降低企业成本,降低结算与支付的出错率,实时监控每一笔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适用于合规、审计和风控领域,从而为审计和监管单位提供数据透明性。银行业基于区块链技术可监测分析、识别异常交易,及时发现并能有效防止欺诈、洗钱等犯罪行为。近?啄昀矗?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为应对日趋严格的金融监管要求,不断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根据高盛测算,区块链可以驱动全行业因减少人力开支和反洗钱监管罚款而实现30―50亿美元的成本节约(见表4)。

四、我国区块链金融业务创新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冲击了现行的国家监管体制,对现有业务监管体系形成挑战。将该技术整合至银行现有制度的成本较高,当数据规模增大时,低效的查询和挖掘分析将使其数据透明性的优势形同虚设,链状的数据结构和大量内容的直接记录将使得拥有反洗钱职能的监管机构也无法在可接受的时间内完成对数据的解读。二是区块链相关的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市场主体相关活动风险无形中被放大。如智能合约涉及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确。智能合约利用计算机代码在合约方之间阐述、验证和执行合同,是用代码来表述,而典型合同是用自然语言起草。当智能合约执行和典型合同之间出现相应纠纷时,涉及法律责任界定就不明确。同时,成熟资本市场和传统交易所,任何一个金融创新产品上线都有业务所有权人(owner),而智能合约一旦有漏洞,归属智能合约开发者负责还是由运行智能合约的平台来负责,难以界定。

(二)绝大部分运用仍未走出实验室,建立完善的区块链应用仍面临众多技术挑战

从区块链实践进展来看,大部分仍处于构想与测试进程中,要获得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认可还面临不少的困难。一是大规模交易与区块链膨胀处置能力问题。由于区块链采用分布式的存储方式,占用存储的巨大空间,且去中心化的确认机制,交易时间延迟较长,导致在实际应用中交易量低、对存储空间膨胀的抗压能力差。二是智能合约的循环执行与灵活性差。智能合约具有自我循环执行特性,与高频交易类似,导致显著放大价格波动;且区块链数据信息一旦写入,不可篡改,交易后无法退回,灵活性较差,需事先设置例外追索机制。三是竞争性技术挑战。如在通信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信息传递的安全性会大大增强。量子技术也可做到,量子通信――利用量子纠缠效应进行信息传递,同样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近年来更是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很可能与区块链技术形成竞争态势。

(三)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标准不统一,生态体系较为脆弱

1.区块链缺乏生态体系。目前区块链的各种技术方案五花八门,超级账本、以太坊等大项目也都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均处于“各自为政、群雄争霸”的状态,甚至与区块链相关的去中心化存储协议管理、网络安全性管理等也均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方案,许多项目缺乏可靠的实践数据测试,整个区块链生态体系较为脆弱,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区块链开发技术、监管标准不统一。由花旗银行、瑞士银行等共同组成的R3区块链联盟试图制定适合全球金融业使用的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统一标准,强化在全球金融业中的领先地位。如2016年5月区块链技术提供商Chain和第一资本、花旗集团等金融机构了区块链方面的开放标准,在智能合约框架等方面实现了突破。然而,在全球层面尚缺乏一个统一的技术开发标准,智能合约使用的兼容性等方面将受限制,目前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国际标准促进在区块链上的创新。而我国金融业中针对区块链的标准研究和制订基本还没有真正起步,与国际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风险防范机制尚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和设计

1.以天河二号目前的算力来说,产生比特币SHA256哈希算法的一个哈希碰撞大约需要248年,但随着量子等新计算技术和各类反匿名身份甄别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来非对称加密算法具有一定的破解可能性,因而需要研究并设计更为安全和有效的共识机制。

2. 我国大量在实际中应用的密码学产品都来自欧美国家。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基础掌握在欧美国家手中,若关乎国家命脉的核心系统构筑在区块链技术之上,则存在着潜在安全风险。如去中心化的运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对金融的控制,有可能危及国家的金融安全。由于区块链的运行节点位于公开网络上,面向所有参与者,传统防范网络攻击的物理隔离策略已不再适用,对网络安全防范也必将提出更高的技术处理要求。如2016年6月DAO遭遇黑客攻击,黑客正常解读DAO智能合约代码,利用其中一个递归调用函数盗取用户资金,累计损失360万个以太币,近6000万美元。

(五)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

1.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区块链技术应用初期,将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平台用于现代金融领域,其投入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尚处于未知;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我管理、集体维护的特性颠覆了人们目前的生产生活方式,冲击了现行法律安排,且与现有的运行模式、管理模式还有一段摩擦的过程。如区块链网络作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统,其各节点在交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相互竞争与合作的博弈关系。

2.智能合约代码向所有参与方公开,影响参与方利益。就许多金融交易形式而言,网络中非参与方可能会利用智能合约,在其金融交易中囤积或出售智能资产,进而损害参与方的利益。如何设计激励相容的共识机制,提高系统内非理性行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击和威胁,是区块链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跨界人才匮乏。从全球来看,既懂区块链又懂金融、法律的跨界人才极度匮乏,均制约了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李钧和孔华威,2014)。

五、政策建议

(一)加强同业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前瞻性创新和国际标准制定

1.积极参与,制定标准。区块链技术仍属新生事物,需要监管部门牵头,加强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研究,并允许个别技术条件较为成熟的金融企业联合开展实验性应用,做好相关技术研究储备。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区块链组织的研究交流和标准规则讨论,力争参与研究制定区块链的行业标准,探索应用场景,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区块链应用标准。

2.抓住机遇,投资合作。高度关注国际区块链发展与创新动向,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力争加入国际区块链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⒓恿?盟制定标准的同时,成立相对独立的区块链创新实验室,如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成立研发实验室,重点研究区块链的运用;并可选择与较为成熟的区块链公司强强联手,积极推进金融同业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交流和合作。

(二)?c时俱进,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

一是积极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立法研究。应加强新技术与金融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国际交流和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范,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机构和金融交易所联合开展区块链相关技术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应用场景,制定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行业标准。二是避免监管过度。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引导与跟进,充分利用区块链金融技术,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实现市场各方共存和共赢。

(三)探索和完善区块链技术方案,推进金融业务创新

密切关注并评估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成熟度、安全性、时效性等,协同开发区块链应用架构,如基于区块链技术探索推动票据、股票等的应用场景模拟实验,提升票据交易和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种技术方案、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创新业务应用场景,选择交易关联简洁、业务成熟度高、技术应用提升效果明显的应用场景作为切入点,尽快打造适合我国金融体系特点的区块链技术方案。重点在跨行结算、跨境支付、证券发行和数字票据等方面加强研发,构筑若干通用型的应用服务平台,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相应的应用支持。

(四)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可靠的支撑

第3篇

[关键词]区块链;比特币;应用

[DOI]10.13939/ki.zgsc.2016.32.088

从达沃斯论坛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听证会到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技术的未来应用越来越受到科技界以及金融界的关注,然而现在对于其潜在应用的讨论依然并不具体。文章将着重讨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现有开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1 区块链技术概述

1.1 区块链技术的起源

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而比特币最早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于2008年发表的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提出概念,该文提出了一种完全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现金系统,它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虽然数字签名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双重支付的问题,但是仍然需要第三方的支持,中本聪在文中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使现金系统在点对点的环境下运行,并防止双重支付问题。该网络通过随机散列对全部交易加上时间戳,将它们合并入一个不断延伸的基于随机散列的工作量证明的链条作为交易记录,除非重新完成全部的工作量证明,形成的交易记录将不可更改。

紧接着在2009年,中本聪的理论就被投入了实践,1月9日,代号为1的区块与代号为0的被称为创世区块相连,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1.2 区块链技术的定义

区块链技术是交易各方旨在提高安全、透明度和效率而共享的数据库系统。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用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而产生的优化的数据库技术。因为在此之前,数据库是被一些大型的组织,比如说金融机构或者是一些类似于SWIFT的国际性组织用来存储中央数据,支持交易以及计算,但是这些机构出于对技术和安全的考虑一般不会分享这些数据,并且会对与这些数据相关的服务收费。而区块链技术恰恰要打破这些传统。

从技术层面上,区块链是将具有跨多个位置或节点复制的数据库副本的数据库拆分成块(每个小块包含如卖方、 买方、 价格、 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交易细节),并将这些区块通过将一般交易信息以及各交易对象的数字签名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密,并向全网络广播进行核实,只有全网络的节点计算结果都相同才会证明该节点合法并被加入之前的区块链中,从而也就实现了两个及多个交易商之间的交易。

资料来源:高盛全球投资研究。

1.3 区块链技术的特性

1.3.1 安全性

区块链技术依赖于加密验证的方式来验证参与交易各方的身份。这将确保“虚假”的交易由于未经交易各方的同意而不能被添加到区块链中。每个新的交易在被添加进区块链之前都必须经过复杂的数学计算,这种被称为“哈希”的计算建立于交易数据的基础之上,而这些交易数据不仅包括新交易的相关信息,还有之前交易的结果,而这一特性保证了之前数据的不可修改性,因为一旦有人妄图修改之前的交易数据,这将会影响当前交易的哈希值而使得它与其他数据副本不匹配。

1.3.2 透明度

由于其本身的性质,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同时在多个节点进行维护和同步。此外,交易数据必须保持一致才能被添加到区块链中。这就意味着,这样的设计会使得多个交易方可以访问相同的数据,因此相较于将数据库放置在防火墙之后而不能够被放在组织之外查看的传统系统,可以说大大增强了透明度。

区块链技术本身的透明、安全性以及高效性使得其成为一个用来重塑由于被低效率所阻碍的商业模式的发展并促进能够建立于分布式市场及技术型的商业模式的出现的绝佳选择,它相对于之前的中心化模式占据优势。

1.3.3 高效率

从概念上讲,似乎要维持多个与区块链完全相同的数据副本并不会比维持一个中心化的数据库来得高效。然而在现实当中,许多缔约方却已经建立起包含同样的交易信息的重复数据信息。这是因为一旦与同一交易相关的数据发生了矛盾或不匹配,将会导致交易各方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手动核验和修改,这种错误的发生概率并不低而且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像区块链这样的分布式数据库却有效避免了这种错误的发生,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2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最典型的应用自然是数字货币,其中最成功的是比特币,以及最近突然崛起的以太坊。但其实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基础,区块链技术已经引起金融领域的高度重视,包括高盛、摩根大通、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UBS、摩根士丹利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纷纷与区块链公司进行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的应用潜力,世界经济论坛更是大胆预测,到2027年世界GDP的10%将被储存在区块链上。

目前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公证防伪、智能合约、物联网、身份验证、预测市场、资产交易、电子商务、社交通讯、文件存储、数据APL、银行结算等方面。本文将结合具体的实例探讨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现状和潜在发展方向。

2.1 比特币

2.1.1 比特币的定义

比特币是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之上的,它是一个分布式的点对点网络系统。因此,没有“中央”服务器,也没有中央控制点。比特币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之上完成交易,而正如上文提到的每一笔交易的处理都需要向全网广播,并由矿工完成计算、验证以及记录交易,新的比特币便作为激励机制发行给矿工,这也就是所谓的挖矿。理论上比特币网络中的任何参与者都可以成为潜在的矿工,用他们的电脑算力完成验证和记录,但是事实上目前比特币挖矿算力已经超过全球前十计算计算力之和的4倍,可见算力要求之高并不是轻易能实现。

比特币协议包括了内置算法,该算法可以调节网络中的挖矿功能。矿工必须完成的任务――在比特币网络中成功地记录一个区块交易的难度是在动态调整的,新比特币开采出的每四年,这项协议也会减半开采速率(因此2016年也会是第二次减速),并限制比特币的开采总量为一个固定值:2100万枚。其结果是,在流通中的比特币数量很容易根据预测曲线得出,将会在2140年达到该值。由于比特币的发行率是递减的,从长期来看,比特币是一种通货紧缩的货币。因此,通过超出预期发行率来“印刷”新比特币,造成通货膨胀是不可实现的。

2.1.2 比特币衍生品

(1)比特股。BTS是一种多态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它可以演化成多种不同形态的比特资产(Bit Assets)。比特资产的运作方式类似于比特币,但是一些优化和新的规则能够让比特股来支撑其价值。比特股除了拥有比特币的所有特性以外,还提供了一些新的特性使得持有比特股或者由比特股衍生的比特资产超过24小时后可以获取红利,这些红利来自于挖矿奖励和交易费用的一部分,会奖励给每个区块,并且以一种不增加网络负担的方式分发。比特股的开发可以说是比特币的开展,其通过其衍生出的资产可以与黄金、白银、美元以及其他资产先挂勾,然而其存在的价值一直颇受争议,尤其是在比特币市场现在越来越成熟的情况下。

(2)莱特币。litecoin是一个类似于比特币的P2P货币,预期产出8400万个LTC,刚好是比特币货币总量的4倍。可以说莱特币似乎扮演着比特币的辅币角色,但由于比特币自身的可分割性,莱特币的存在意义并不明显,不过莱特币在中国市场相当受欢迎。

(3)比特币期货。目前世界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有推出比特币的期货产品。以国内交易所okcoin为例,其旗下一共有两种类型的合同,一种为10%的保证金比例,另一种则是5%的。与传统的期货合约不同的是由于比特币期货是24小时交易的,并没有开盘和收盘,所以自然也没有每日结算制度,okcoin的爆仓制度是在仓位盈亏比达到-90%时强行平仓。

2.1.3 比特币现状

不同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态度相差巨大。支持的主要有德国、加拿大、法国、日本和芬兰。2013年德国成为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并允许比特币用于缴纳税款。世界首个比特币ATM机在加拿大的温哥华投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自贸区也有比特币提款机。反对的国家主要有巴西、泰国和俄罗斯,泰国更是全面禁止比特币。

中国近年对于比特币的态度也有微妙的转变,2013年12月出台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备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通知》还禁止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开展关于比特币的业务。

当然在风险自担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参与到比特币的交易中来,中国的比特币市场占据全球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了50%,国内有多家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例如okcoin、huobi和BTCC等。

2.2 证券业――以Linq为例

众所周知,纳斯达克是世界上最繁忙的交易所之一,但是它仍然注意到了区块链这种小众技术,预见该技术的创新性和优势会给传统金融市场带来挑战。因此纳斯达克有了试验该技术的想法,Linq平台是由纳斯达克内部技术开发人员与由纳斯达克内部的技术开发人员与区块链初创公司Chain共同合作创建的,开发过程中也得到了全球设计和创新公司 Ideo 的技术支持,平台旨在促进纳斯达克私人证券市场的股份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转让和发售。

Linq平台为投资者和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直观的用户体验。

股份发行人在登录Linq时,会找到一个配有可管理估值的仪表板,发行人还可以对每轮融资的发行股价以及提供股票期权的比例进行管理。股份的数字代表是可视化的,那些已花费的交易在时间轴上会“作废”,并变成灰色。用户还可以看到箭头,说明这些股份是如何进行转移和划分的。

Linq还力求通过数据分析,让企业家们更容易地深入了解他们的业务。例如,创业者可以点击交互式股权时间轴,显示发行给投资者的个人股权证明。有效的证明和废除的证明会以不同的可视展示效果,前者会显示包括如资产的ID以及每股的价格的信息。创业公司在使用该平台时,还可以查看证明的发行日期,查看最新或者最旧的证明,以及整体的股份所有权,向下单击则可以查看该公司拥有最多股份的持有者。在其他方面,创业公司还可以评估公司单一投资者的股份。投资者的详细资料例如交易ID,反过来,它也可以为投资者们提供透明度,跟踪一家创业公司的进程。

通过Nasdaq Linq私募的股票发行者享有一种“数字化”的所有权。通过网上交易,Linq极大地缩减了结算时间,并且交易双方在线完成发行和申购材料也能有效简化多余的文字工作。

除此之外,Linq还能进一步加速公开市场的交易结算。现在的股权交易市场标准结算时间为3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却能将效率提升到10分钟,这能让结算风险降低99%,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发行者因繁重的审批流程所面临的行政风险和负担也将大为减少。

当然纳斯达克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还未成熟,其区块链战略负责人认为较大规模的产品开发会在2017年,不过也足以看出区块链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巨大潜力。

2.3 银行业――以R3CEV为例

近来R3可谓是风光无限,这家位于纽约的金融技术创业公司,专注于研究基于区块链的金融技术解决方案,已经建立了一个由40多家国际银行机构组成的团体,目的是为了建立一种定制的基于以太坊的跨境区块链解决方案。R3联盟目前的成员已经包括的金融机构有:花旗银行、美国银行、高盛集团、摩根大通、瑞银集团、摩根史坦利投资公司,还有许多其他公司。

R3CEV目前正在研究至少8种不同的概念验证(PoCs),包括系统互操作性、支付、结算、贸易金融、企业债券、回购、互换和保险。这些概念验证将被用于分布式账本,有助于大范围简化交易程序并使交易监管更加容易。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清算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不涉及中间机构,即使部分网络瘫痪也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如果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一套通用的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协议,为用户提供跨境、任意币种实时支付清算服务,则跨境支付将会变得便捷和成本低廉。SWIFT作为全球数万家银行的通信平台,已经被新兴崛起的区块链技术所威胁。不过R3大多数的技术开发还在试验阶段,是否会带来颠覆性的突破还并不能确定。

3 区块链技术面临的挑战

3.1 安全问题

一是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是建立在大量可信的计算节点基础上的,在发展大量可信节点之前确保不被攻击是其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二是合作方的信任问题,如果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一个新的领域,如小额跨行转账,即使几家银行合作建立私有区块链,也存在合作组织之间的信任问题。三是驱动大量公共计算资源参与问题,如果参与计算的节点数太少,将面临51%的节点很容易被攻克的问题。

除了网络安全,用户端的安全问题也不可忽视。以比特币为例,尽管比特币网络从未被破坏,但比特币钱包和比特币交易所被攻击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最著名要数曾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破产事件。原因是比特币钱包的私钥是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与银行网银系统没有USBKey之前的软证书存储在本地一样,极易被黑客攻击窃取,即便将私钥存储于类似USBKey的硬件中,在本地也存在生成和传输的环节,所以如何保障用户的私钥安全将会是区块链技术急需攻克的一个技术难题。

3.2 监管问题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区块链的应用态度尚不明确,由于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可能会滞后,从而导致与区块链相关的经济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无形中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3.3 容量和时效性问题

比特币网络是目前最大的区块链网络,日均交易笔数约20万笔,总账容量50GB,其规模只相当于银行间转账交易的一个零头,在尚未经历大规模广播风暴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交易确认速度越来越缓慢的情况,大量未确认交易的堆积导致下一笔交易可能要10个小时以上才能确认。

此外,比特币钱包使用前要先下载总账,使用普通计算机下载需要几天时间。如果将比特币模式应用于金融领域或者其他大交易量的领域,系统压力和带宽占用将会耗费极大的资源。

3.4 区块链技术缺乏统一的标准

区块链技术下存在很多不同的体系,最著名的有区块链联盟R3、全球贸易分布式账本联盟PTDL、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等。关于建立区块链共同标准的问题,业内也正在努力解决。201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收到正式请求,为区块链和数字分布式账簿技术开拓一个新的ISO标准。

4 区块链技术的前景

虽然区块链技术还不够稳定,但也无法忽视其带来的革命性变化,究其根源,区块链技术是中心化平台的克星,带来了分布式清算机制的拓展,进而可能推动分布式金融交易创新。它的拥趸者正在尝试利用这项新技术重构信用形成机制等金融基础设施,从而更深刻地影响和改变金融交易过程。

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克劳斯・施瓦布指出,自蒸汽机、电和计算机发明以来,我们又迎来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革命,而区块链技术就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这是一项颠覆性的技术,银行业都为此兴奋不已。

5 结 论

区块链技术虽不成熟,但已经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顶级金融机构和央行。对于区块链的开发利用可以说才刚刚开始,业内的标准和规范也需要进行统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已经开始向原有秩序发起挑战,机遇与风险并存,期待区块链进一步的突破。

参考文献:

[1]曹磊.区块链,金融的另一种可能[J].首席财务官,2015(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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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林晓轩.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J].中国金融,2016(8):17-18.

[9]孙建钢.区块链技术发展前瞻[J].中国金融,2016(8):23-24.

第4篇

简单的四个字却说得铿锵有力。

日前,《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独家采访了OKCion币行公司的OKLink产品VP郑荣尧,这是他回首过往的工作,总结的四字箴言。郑荣尧自2014年加入OKCion币行便致力于区块链的研究。对于区块链他深有感慨。

2016年始,区块链概念反复被提及。实际上,依托于区块链技术,不同的行业可以与之结合并深度挖掘。金融行业以其特殊性,率先与区块链技术结合。

据郑荣尧介绍,依托于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不同的金融场景,而OKCion币行早在2013年就开始投入区块链业务,在支付、交易等方面很有成果,具体有哪些呢?跟随记者一起来了解。

解决的就是信任问题

自从2008年“中本聪”提出“创世区块”之后,区块链已经逐渐走入人们视野。郑荣尧认为,2015年比特币的火热,促进了区块链的发展。2016年区块链技术概念不断被提及,影响不断增强。2017年将是区块链商业应用的起步阶段。

对于区块链,有人熟悉,有人陌生。也许“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才是我们知道的新兴技术,记者问起区块链与其联系与区别时,他说:“当下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火热促进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区块链技术也在数据组织形式等方面影响着这些技术的发展。它们之间相辅相成、互相成就。”但是,区块链又明显区别于这些技术,“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一种公开的、不可伪造的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它是一种新的数据组织方式。去中心化、开放性、不可篡改等是区块链独有的特征。”在言语之间,不难听出他对区块链的推崇,在他的眼中公开性和不可篡改两大特征也成为了区块链最大的价值所在,这也是他不断提及和追求的。

在采访中,郑荣尧多次提到的词还有“信任”二字,他表示:“区块链解决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任问题。”在一场交易中,信任是最P键的。

传统的跨境支付往往需要汇款公司在合作方预付相当数量的备付金,这样做对汇款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资金利用率都得不到保障。或者需要借助SWIFT等在全球各个银行、行之间进行交互,流程长、效率低、成本高。区块链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其组织方式和开放性和不可篡改让“账本”更具权威,让跨境支付更加透明,让双方可以有更多的信任。

基于此,OKCion币行开发了OKLink。据介绍,区块链汇款网络OKLink通过发行数字货币OK Dollar 作为传输结算介质,主要面向各国持牌的支付和汇款公司提供2B的服务,加入OKLink网络的金融机构可以向联盟中成员实现点对点的货币支付和兑换。OK Dollar的发行是基于美元的,其币值也和美元严格挂钩,OKLink通过海外信托机构设立了一个信托账户,联盟成员通过向该账户存入美元来获取相应的OK Dollar。同时OKLink还设计了一个类似支付宝的机制,由下游收款机构先兑付给收款人,再通过多重签名的技术,获得来自上游汇款机构汇出的资金。最重要的是运用了区块链技术,将所有交易都实时记录在全球共享的信息平台上,交易即结算。

郑荣尧表示,OKLink借助区块链技术极大提高金融网络的传输速度,摒弃中间环节,实现点到点快速且成本低廉的跨境支付,支付结算速度能够实现实时清算,同时省去了大量的手续费。此外,区块链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加强了小额跨境支付的安全性、透明性与低风险性。OKLink已经在国际间的小额支付领域实现了较好的布局和发展,覆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郑荣尧告诉记者:“区块链的技术问题不是最难解决的,重要的是要抓住行业痛点。区块链解决的是网络节点间的信任问题,哪里需要信任,哪里就可以应用区块链。”

有困难也有挑战

第5篇

【关键词】区块链 比特币 数字货币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正在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重要影响,一些经济学家预测,数字货币有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主要的金融支付工具。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周小川行长指出需要密切关注区块链等技术发展对金融Ю吹挠跋臁S纱耍支撑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研发的关键技术――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引发多方关注,各方对区块链的关注程度甚至不亚于对数字货币本身。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已经从数字货币领域逐渐进到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在国内外正掀起一股研究和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热潮。

一、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内涵

作为支撑比特币的重要技术,区块链的概念最早由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提出。以比特币应用为例,区块链是指一串使用密码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结构,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过去十分钟内所有比特币交易的信息,以密码学方式保证信息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并生成下一个区块。

有学者(秦谊,2016)认为,区块链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公开的总账数据库。它的特点是数据库可以记录区块链上发生的所有交易信息,区块链中的每个节点都可以将其记录的交易信息更新至网络并保存,每个参与维护的节点都能复制获得一份按照时间顺序记录的完整数据库储存,这就构成了一个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的分布式数据库,这种数据库能够在无须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实现信息的直接交互,即人与人之间点对点式的交易和互动。

也有研究(穆启国,2016)认为,区块链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共同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这种数据库方案以涉及系统中的任意多个节点,把一段时期内系统包含的全部信息交流的相关数据,通过特殊的算法和密码方法计算并记录到一个数据区块(block)中,同时产生该数据区块的防伪识别码用于链接(chain)下个数据块及校验,系统的所有相关节点来共同验证交易信息记录是否为真,生成的数据区块不可篡改。实际上,区块链技术是一种类似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底层技术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它的出现有望实现互联网从信息传递向价值传递的突破。区块链技术最大的颠覆性在于信用的自我建立,数据存储、传输和证明的去中心化,采用分布式储存的数据区块替代目前的中心服务器,使全部数据信息都被记录并储存在云系统之上,无须第三方验证即可实现数据的自我证明,使得信用的建立成本大幅降低。比特币就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造的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因此无须基于信用来实现货币的发行和交易。

对于数字货币的认识,有学者认为(王永红,2016),数字货币是“法定电子现金”,即由货币当局发行、存储于电子设备、具有现金特性的价值载体。数字货币区别于与银行账户相关联的电子货币,与价值完全由市场决定虚拟货币不同。同时,从数字货币体系建设的需求的角度来看,数字货币要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支付手段,必须具备区别于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的显著特点,包括安全性、可控匿名性、周期性、不可重复性、系统无关性,并且要在开放互联环境中达到很高的交易性能。谢平和石午光(2015)认为数字货币是基于密码学和网络点对点(Peer to Peer)技术,由计算机程序产生并在互联网上发行和流通的一种货币。

二、区块链应用于数字货币的优势

新货币经济学认为,货币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职能可以分离,比特币的应用可以被视为此观点的一次尝试。该理论提出,所有的经济活动在没有中央银行和法定货币的情形下一样存在,基础货币的记账和交换职能可以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媒介,前者仅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化的记账单位,可以同所有的经济交易之间建立起映射关系,而后者则是内生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交换。从更为长远的角度来看,比特币或许只是货币职能分离的一次大胆的实践,离诞生真正意义上能广泛流通的数字货币还有十分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基于数字货币的比较优势,创建一种成熟、稳定、可靠的数字货币体系是未来世界货币体系的发展方向。无疑,区块链技术为创立稳定可靠数字货币提供了技术基础,受到了各国央行的关注。

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展数字货币具有明显的优势。有学者(蔡钊,2016)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信用和方便快捷地交易,使得其具有较高交易流通价值,并能够通过开发对冲性金融衍生品作为准超货币,从而保持相对稳定的价格。数字货币建立了货币背书下的数字货币交易信用,交易量越大,交易越频繁,数字货币交易信用就基础越发牢固。一旦在全球范围实现了区块链信用体系,数字货币自然会成为类黄金的全球通用支付信用,并可借此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使得货币变得十分安全。目前的中心化的金融系统容易遭受电脑黑客的攻击,安全成本高且难以防御。但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创立数字货币,它去中心化的特点能够实现全网络记账,有效预防故障与攻击。另外,区块链信息的时序记录、不可追溯和难以篡改的特点,使得货币防伪变得十分简单。这一防伪特性在与数字货币相关的票据、凭证应用上有更为广阔的前景,这使得金融诈骗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邓迪,2016)。

有学者从人民币国际化的角度分析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的优势(肖风,2016),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联盟链发行数字货币,这种联盟链是由几个中心化机构共同发起建立,兼具部分去中心化功能的同时让分布式网络节点得到控制的区块链。在这种区块链中,让所有参与金融机构的数据中心共同构建联盟链的分布式网络,单中心变成多中心,从而实现安全稳定运行。另外,零知识证明技术和共识机制能够保证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保密,链条各节点网络通过账本网络共享机制确保达到高效率和高可靠性的结合。这种设想一旦实现将十分有利于人民币有序、可控地实现国际化。同时,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外接端口将认可的全球金融机构接盟链,可实时监控人民币流动,并且可以节省人民币印刷和储存成本。最重要的是根据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统一,实时结算、逐笔交割与无间断运行,初步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全球化人民币登记结算与支付清算网络,这将极大提高人民币结算、支付清算的效率,有效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在反洗钱领域,区块链技术的作用突出。秦谊(2016)认为,借用区块链技术,通过各金融机构的交易都必须有客户提供电子身份信息(私钥)同银行掌握的公钥共同验证,并且与用户地址进行匹配,确保每笔交易都有完整的记录。在这种模式下,交易信息在各金融机构间实现透明共享,交易的所有环节都无法脱离监管机构的视线,黑钱将无法洗白。

但是,也有学者对区块链应用于货币创新有不同的看法。姜奇平(2016)从货币价值的角度分析,认为区块链在货币方面的应用只能是被设计为一般等价物的分布式系统,但如果未来货币的发展不再是一般等价物,那么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与货币发展从贝壳到黄金再到纸币一样,只是货币在形式上的创新。而未来货币的流动性将必须在利用、使用、服务应用中体现价值,表现在更为具体的价值体现。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在比特币上,相当于设计了信息量机制,却没有设计信息流速机制。吴晓灵(2014)认为算法货币目前只是解决了货币信用问题,但尚无法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调节需要。在当前的情形下,其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价值传递。

三、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货币创新的实践:比特币

区块链技术最广泛也最为成功的应用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从中本聪开发出第一个创世区块开始,到比特币区块的诞生,再到比特币作为投资工具价格飞涨,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广受追捧,凸显了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广阔前景。英格兰银行的研究认为中央银行未来可以考虑发行流通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操作得当可以增强金融的稳定性。

对于比特币是否为数字货币的判断,Yermack(2013)的研究结论比较具有代表性。作者认为,比特币在履行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方面仍然面临重大挑战。在流通手段方面,比特币的流通范围小;从价值尺度看,比特币价格波动十分剧烈,因而尚不能视为具有稳定的价值尺度;从支付手段来看,比特币仍未被广泛接受。Forian et al.(2014)分析了比特币的货币和资产属性,认为持有者更多视比特币为一种投资和资产。因此,比特币从根本上来说仍不是货币。

不少学者肯定了比特币对于创新货币形式的重要作用,张春霞(2016)认为去中心化、非国家化是未来货币的发展方向之一。货币去中心化是指一种货币不通过中央银行等中心机构发行流通,交易过程不依赖银行或中央清算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类比特币的非国家化能有效避免中心机构造成的货币多发,以及信用风险和人为因素导致的货币危机,从而根本上保证了币值的稳定与流通的自由。比特币去中心化、数量有限、完全匿名和交易便捷的特征,是目前区块链技术最为成功的应用。姜立文等(2013)认为比特币有效解决了在经济全球化下如何降低信息成本与交易费用的问题。交易可以实现全球同步,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学者(闵敏和柳永明,2014)从货币价值与职能的角度分析认为,比特币本身不能度量商品的价值,在当前的比特币的交易中,衡量商品价值的因素依然是法定货币。现实中绝大多数可以使用比特币交易的实体店都同时使用法币和比特币标价,实际上是法币提供价值尺度,而比特币充当流通手段。从这个方面讲,比特币实现了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分离。而货币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分离,则价值尺度退化为记账单位,商品的价格就能充分反映商品的相对价格,从而避免受到货币价值波动的影响。

许多外国学者从比特币的交易特征分析得出了一些有用的结论。Ron et al.(2013)通过跟踪分析比特币持有者的数量、账户变动、交易和储蓄特征,发现大多数的比特币从产生到现在,并没有参与流通,大多数的比特币被少数人集中。Smith(2014)对比特币的价格波动进行了分析,发现比特币同直接货币市场之间存在套利行为,同时比特币与其他货币的直接汇率波动更加明显。这些现象表明受比特币数量的稀缺性、升值预期和流通限制影响,比特币的持有者愿意选择持有而不是交易,价格波动也更为剧烈。

四、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货币面临的挑战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创新具有安全性、匿名性、方便交易的天然优势。尽管如此,应用区块链技术创立一种广泛流通的数字货币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安全性仍是区块链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比特币遭黑客攻击失窃和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在技术面上尚未成熟。袁勇和王飞跃(2016)认为,虽然实际系统中为掌握全网51%算力所需的成本投入远超成功实施攻击后的收益,但受攻击的安全性威胁始终存在。另外,区块链的非对称加密机制也将随着数学、密码学和计算技术的发展而变的越来越脆弱,隐私保护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从法律上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货币受现有的国家制度的制约。益言(2016)认为,一方面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自治性淡化了国家和监管的概念,对现有的货币制度造成很大冲击。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对国家的货币发行权威构成严峻挑战,而且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效果。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与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缺乏相关法规的保护,增加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从监管上讲,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让中心化的政府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变得非常困难。孙建钢(2016)认为,虚拟货币数字化的价值代表属性决定了其很难确定监管主体,去中心化的属性使原中心化的传统监管模式不再适合,跨国界市场参与及交易的属性更是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从而给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外,陈一稀(2016)的观点比较独特。文章认为,区块链技术存在与传统货币银行学中相类似的“三元悖论”,即无法同时达到高效低能、去中心化和安全的三个要求,最多只能同时满足两个目标,而放弃另外一个目标。同时,文章提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从本质上来说不是去中心,而是换中心或是多中心。

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强势崛起,新兴的区块链技术逐渐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热点研究课题。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信用、不可篡改和可编程等特点,使其在数字货币的应用上具有广阔的前景。目前,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货币的研究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多数研究集中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对于数字货币创新的重要意义,与传统货币的比较优势,以及未来面临的安全、法律认可、政府监管的挑战,但都没有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同时,对于未来数字货币如何实现一般货币职能,构建数字货币与现有货币体系相融合的框架,以及如何实现数字货币广泛流通的分析和讨论不够充分。本文对有关区块链技术用于数字货币的创新做了粗浅的归纳,以期为未来研究提供有益的启发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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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Smith J.(2014).An Analysis of Bitcoin Exchange Rates.SSRN Working Paper,No.2493797.

第6篇

科技创新是普惠金融的发展引擎

从普惠金融本身来看,它的需求很高,迅速增长,但有效供给不足。易观金融分析师郭竞告诉《经济》记者,一是普通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个人金融和理财意识增强;二是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小微金融需求迫切;三是农村金融需求旺盛。“供给方面,社区金融发展很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很明显,金融服务在乡村地区也没有很好地覆盖,金融供给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互联网金融就是实现普惠金融最佳的路径,它可以实现破垄断、广覆盖、降成本、促创新、可协同等多个方面。”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给普惠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活力。今年9月23日,以“新规范・新科技・新发展”为主题的“2016中国・北京互联网金融创新论坛暨《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新书会”上,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烨东博士就表示,区块链技术不仅能有效降低金融行业的运行成本,同时对创新驱动新型商业模式的诞生、降低信任风险和鼓励开发性协作与创新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它是实现共享金融的有力工具。“所以,区块链首先影响的是金融的基础设施,随后扩展至一般的金融业务,最终改变整个金融生态链。”

科技创新是新常态下普惠金融的发展引擎。民生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牛新庄对《经济》记者表示,当前各国政府、央行、金融机构、科技巨头们都纷纷在区块链领域积极布局,世界经济论坛今年8月的“区块链将如何重塑金融服务业”报告中指出,区块链有巨大潜力能促使新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更为简单与高效。

“通俗来讲,区块链就是一个共享大账本,大家遵循统一规则竞争记账,同时确保全网在各节点互不信任、甚至有恶意节点的情况也能完成真实的记账。”牛新庄还表示,“首先是其基于信任、无法篡改的特性,这就能解决很多数据信任类问题;再就是其去中介化、交易点对点完成这个特性,能够消除交易中介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摩擦,同时交易结算几乎是实时的,从而提高了交易效率,提升了资产利用率;而信息透明可追溯将直接促进提高社会公信力,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华夏银行科技开发中心工作人员对《经济》记者称,商业银行可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自己的科技运用水平,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块链技术特别适合于需要信任和公开透明的场景,例如大学生创业贷款、助农贷款、公益捐款、众筹融资等业务领域。

区块链技术并非灵丹妙药

虽说区块链技术能够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金融服务,但区块链技术目前在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还存在诸多难点。

目前区块链技术要想真正落地应用到普惠金融领域还有很多问题。郭竞向记者讲道,首先来说,区块链技术本身还不够完善和成熟,该技术本身处理大规模交易的抗压能力差、交易时间延迟较长的弱点就制约了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发展。“据我所知,目前多家区块链企业和金融机构也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且也有了一些解决方案,希望通过区块链以外的技术解决交易量瓶颈的问题。但是目前还是一些实验性的东西,还有待时间证明。”

除技术本身的瓶颈之外,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也是问题。“金融行业是各个行业中最谨慎的行业,也是关系到民生的支柱行业,而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每项技术的应用都需要不断的尝试,并且是由小到大,由局部到全局的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注定是漫长的。” 郭竞如是说。

区块链设计理念相当完美,但它并非灵丹妙药,目前普惠金融引进区块链技术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从技术角度看,其交易性能、存储容量、计算资源消耗、安全性等方面都无法直接匹配目前各类业务需求。例如前期美国The DAO众筹项目智能合约被攻击事情,损失市值超过6000万美元以太币,虽然后续社区采取了以太坊硬分叉来保护投资者财产,但整个事件如果发生在传统金融行业将是致命的打击。为解决上述各类问题,衍生出了联盟链、私有链、侧链这些架构,以及POW、POS、DPOS等一系列共识算法,这些都是新兴技术发展初期的通病,体现为技术版本更新快,标准五花八门,其发展成熟至逐步统一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周期的市场检验。

二是业务场景落地还需时日。前面谈到区块链为何是颠覆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它对业务系统的改造往往都是底层平台级的,特别是和金融系统底层架构的融合,这是一项巨大复杂的工程,相当于核心系统再开发,其耗费人力物力成本和项目风险都相当高。所以我们看到目前市场上除了比较稳定的比特币体系,其他区块链项目绝大部分均属于概念验证阶段,尚无大规模应用。

三是监管方同样面临巨大挑战,需要尽早介入,同步制定相关法规,同时将技术规则纳入监管体系,以确保整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数字让普惠金融可持续

目前,区块链技术还处在初级阶段,诸多方面有待优化或在实践中逐步统一认知并不断改进。除了以上问题,华夏银行科技开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区块链技术尚未完全统一和标准化。此外,还存在网络带宽等性能问题,在技术上需要进一步证明其安全、可靠、可以大规模应用,需要金融立法和金融制度的配套跟进。“国内商业银行应加大研究投入,从试验性项目入手探索区块链技术极其应用,逐步将其纳入实用场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最后,朱烨东总结道,区块链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要看是否有适用的场景。“从掌握入口到渠道为王,再向场景金融升级,场景金融已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金融资产交易等也已逐步发展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要趋势。”

普惠金融的要义是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而普惠金融的广泛包容性,在客观上决定了普惠金融业务具有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三大特征,这使得商业银行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动力不足,而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普惠金融服务提供了新的思路。

数字普惠金融被称为是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今年G20峰会上,我国提交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首提数字普惠金融概念,凸显信息化技术的重要地位,成为世界范围内推动普惠金融新的里程碑。

目前国内还缺乏哪些实现普惠金融可持续的技术或条件?

在郭竞看来,普惠金融跟金融科技的逻辑是一脉相承的。金融科技本身是通过技术让金融变得更加高效、更加便利、更加可触及和更加美好。“其实数字普惠金融就是说我能够通过数字化的技术,让未被覆盖的人群能够更好地获取金融服务。”所以,它本身也是金融科技这个大潮的诠释。

牛新庄也表示,这和人们之前常提的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这些词类似,都是金融与科技的结合,代表了金融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数字化支持。传统金融模式下是科技服务业务,现在谈的是科技引领业务。“数字让普惠金融消除了时间和空间限制,并能提供更高效、智能、安全、人性化服务,让金融服务机构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让用户切实感受到以客户为中心这一服务理念,同时也降低了服务成本,从而触及更广泛和细微的金融需求。”

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是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的交通和网络覆盖率不完善,目前仍有数亿多成年人群体,无法享受到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体系仍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另外,信息不对称、信用数据的缺失,给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带来巨大挑战,相当大比例的小微企业、农村贫困群体、农民工仍难以获得贷款;再就是普惠金融知识普及不足,特别是信息化知识普及不足,我国城乡之间还存在较大的数字鸿沟。

数字、区块链引领普惠金融四大趋势

为了实现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引进区块链技术的作用也尤为重要。

区块链可以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风险控制可视化。普惠金融业务的高风险本质上来源于信息不对称,由于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缺乏有效的抵押物、质押物,商业银行难以甄别还款来源,从而形成高风险。而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完整记录企业日常交易数据等信息,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判断客户的信用等级与信用水平,显著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授信审批效率,这使得向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提供有效金融服务成为可能。二是交易成本低廉化。过去金融机构在交易流程上往往需要大量的后天人员和复杂的手续,在运用区块链技术以后,这些流程都可以在区块链上完成,这样无疑节省了很多人工成本。

对于普惠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的畅想,郭竞认为有三大趋势。一方面,普惠金融制度基础将逐步健全完善。随着国家对普惠金融的提倡以及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支付和监管政策将逐步完善,普惠金融监测指标体系有望从局部到整体得到建立。其次,信用是金融交易的核心要素,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也是科技金融的重要技术手段,这些都将作为普惠金融的基础逐步健全。

另一方面,消费金融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普惠金融面向的农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收入虽低,但是对于租房、结婚、家电、装修等消费是刚性需求,大众参与途径与门槛获得提升后,消费金融在这些市场将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第三个方面,中小微企业及商户将成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传统金融的痛点。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达到7000多万,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若把尚未注册的小微商户计算在内,数量更多。但由于中小企业存续时间不确定,缺少可抵押资产,银行获取中小企业信息成本比较大,加之中小企业贷款具有少、频、急、短等特点导致其市场交易成本比较大,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即使获取银行贷款,其成本要比大企业高很多。

《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中提出了8项高级原则,鼓励各国根据国情制定行动计划,为全球普惠金融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8项原则的核心内容就是从基础设施建设、法律监管框架、创新与风险平衡、重视消费者保护、重视基础知识普及等全方位角度,构建整套原则框架,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圈。未来市场发展会呈现出标准化、多元化、移动化、智能化4个趋势。

第7篇

关键词:“区块链+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举措

一、引言

近年来,区块链基于去中心化的特点,采用加密技术、共识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技术,成为协助会计行业发展的重要金融科技。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会计必将给我国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带来巨大的变化,并且会对新背景下的会计人才有新的要求。因此,本文从区块链的本质出发,对其在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影响进行深入思考,进而探索其对我国会计人才发展方向的影响。

二、区块链概述

(一)区块链的含义

区块链的起源可以追溯至2008年11月中本聪阐述的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比特币系统的构架理念。2009年1月,自从出现了第一个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典型案例———比特币,比特币的底层核心技术———区块链,开始被人们了解。区块链是一种按交易达成的时间顺序,将交易数据存储到相应的区块中,利用密码学原理记录交易情况,并通过哈希索引将各个区块相连接组成一个主链的链式数据结构。其中的密码学技术维护其中数据记录的完整性,使得被保存的信息无法被篡改。区块链具有三大特征:第一,公开透明。在区块链系统中,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保密外,每一笔交易信息都对所有节点可见。第二,去中心化。整个网络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是管理系统,每个节点信息独立交互使得系统有序运行,无需信息中介即可实现。第三,非对称加密。非对称加密技术,使得数字签名得以实现,保证了数据的不可抵赖和不可伪造。第四,信息不可篡改。区块链的特地机制保证信息无法篡改。

(二)区块链的系统架构

区块链系统由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组成,如图1所示。值得说明的是,应用层封装了各种应用场景,目前区块链技术已逐步应用于金融、政务、能源等多领域。会计领域也试图探索区块链驱动传统会计发展,在会计的应用探索包括应用于会计记账、税务、审计、仓储库存等多方面。

(三)分布式账本

分布式账本是多方可以共同参与记账的一个数据库。区块链实质上是一个分布式账本系统,当分布式账本系统进行交易时,没有中心的存在,每一个节点都是中心,且该系统有一个公共的总账本。每一个节点权力平等都可以拥有这个总账本,每一个节点都可以维护这个总账本,任何节点都可以以交易者身份使用它。假如甲和乙进行交易,甲可以直接把交易信息发送给乙,其他所有节点一起验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分布式账本系统,拥有时间戳机制,时间戳和数字签名,可以保证交易数据不会被随意篡改。并且,这种分布式账本不仅可以保障交易的重要信息不泄露。

(四)去中心化

中心化即在系统中有中心的管理设备,对其他节点有控制作用,各节点的权力不平等。中心化的组织结构是由一点向多个方向分散的形成的结构。与中心化系统相对的是去中心化系统。在区块链系统中,每个节点权力平等,节点与节点之间可以自由选择相互独立交互。不需要中心化的管理配备。去中心化与中心化相比有很多优点:第一,交易更加安全性。去中心化的交易方法便捷且简单,无第三方介入,不需要因第三方泄露而引发的风险。第二,节约资源。因为去中心化处理方式比传统处理方式更加简单与便捷,因此在大量数据进行时,去中心化的方式会更节约资源。第三,自主高效。在去中心化区块链中,无第三方介入各节点之间直接进行交易,使得交易更加高效率。

(五)智能合约

传统的交易,为了保证交易可信赖,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签订一个合约,使交易有序正常的进行。但是,在区块链中引入了智能合约后,将传统线下签订的合约以一定的方式固定下来,这种方式也就是程序的方式,通过一段固定的代码,使交易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因此,智能合约实现了在没有第三方机构下的可信交易。智能合约程序不是一个可以自行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它由外部信息推动执行,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服务程序,能够在状态上执行。在交易中,区块链只看交易完成与否,而并不在意付款方是否支付了钱、收款方是否收到了钱,这样就会出现系统漏洞,智能合约恰好能够弥补此漏洞。为了理解智能合约在交易中扮演的角色,以转账交易为例:A转账一笔钱给B,智能合约保证A支付价款,B收到价款。//简单的转账智能合约Contract{functiontransfer(addressto,intamount){addressfrom=msg.sender;from.eth=from.eth-amount;//A支付金额to.eth=to.eth+amount;//B收到金额}}

三、区块链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一)记账方式改变

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是以集中式记账方式为主,在区块链技术引进之后,记账方式将会发生改变,从传统集中式记账方式转变为分布式记账方式。从传统集中式记账方式转变为分布式记账方式,得益于分布式记账方式的几大优势:1.区块链系统下通过分布式记账方式形成的账本只有一个,也就是总账。所有节点的权力完全相等,可以共同维护和运行这份账本,对于这个公共账本的交易信息需要经过广播机制的核对才能记录,在这情况下的各节点拥有的会计信息相同。因此,能够保证了交易信息无法被篡改,一定程度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2.在分布式记账系统中,每个节点权限平等,无需分级授权,各节点拥有同一份账本,所以即使某一个节点因为故障导致的账簿的信息丢失,也不用担心交易信息无法恢复,提升了系统的容错力。3.在传统的集中式记账方式中,企业会计人员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后,需要人为的按相应的基础进行确认、记录和存储,再将交易信息进行排序。区块链技术因为拥有时间戳机制,加之分布式记账方式,能够使每一笔的交易信息可以追溯,进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二)数据结构完善

在传统的ERP授信系统中,需要中心领导者根据职位授权才能完成会计记账,所以信息冗杂集中。但是,在区块链系统中,时间戳可以记录每一笔交易的时间,并且对区块链中每一区块的交易信息按时间的顺序记录,使得区块链上记录的数据相比传统的记录更加清晰、更具有优越性。区块链系统中,特定的算法可以保障信息真实,使会计信息可以追溯。并且,区块链系统中只有通过加密验证才能进行各项查询、记录操作,能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系统中,每一个节点都拥有完全一样的权力,除了一些节点交易各方持有的私有信息可以保密外,交易的其他所有信息都是对外开放的,并且无论哪个节点的信息都可以被查询。所有,在区块链系统中,整个系统的交易信息可以实现高度透明,数据使用者可以清晰明了的看得到。

(三)会计事务所的商业模式改变

审计完成一个项目,是一个复杂且高强度的工作。在审计的过程中,审计项目负责人根据专业能力不同,分配不一样的工作。在目前的技术下,审计人员还需要从事最基础的工作,去现场核对最基本的信息,比如核对被审计单位的实际存货存量是否与账本记录的相同。然而,在区块链技术下,因为区块链拥有时间戳机制,可以保证交易信息不被随意篡改。因此能够消除取证、跟踪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减少获取审计证据时花费的时间,进而提高审计效率。在区块链技术下,所有的交易都可以集中的记录储存在区块链中,由于区块链系统中每个节点都有相同的权限,所以内外部信息使用者都可以随时跟踪这些信息区块链获得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以此来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因为去中心化的独特优势,可以使公司管理层与除管理层之外的其他内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降低信任成本,公司不再需要花费高成本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来审核内部账务信息或增强财务报表的可信度。目前,人工智能、云会计在不断发展,对会计行业造成巨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释放了一些低级的审计劳动力,简单的工作,机器人将可以自动完成,并且其效率远远高于人类。区块链的进一步的应用,加速了低端审计劳动力被取代,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低端的审计人工。不仅如此,企业还可以实现自动化税务合规申报这些变化将使传统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盈利模式变得难以维续,事务所并将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四、区块链对管理会计的影响

(一)作业成本管理更加高效

作业成本管理是指对企业的作业和作业成本,通过构建许多的作业中心,来对企业的各个产品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提高客户价值、增加企业利润、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的目的。在区块链会计系统中,每个作业中心都由原始的职业中心转变成了作业区块,在作业区块上,会计人员可以清晰全面地反映企业成本业务的全过程。在区块链系统中,每一个区块向下一区块转移的过程就是作业转移的过程。由于技术的改进,使得企业会计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产品成本在各步骤如何形成,分析产品成本发生的原因,分析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可以控制可以减少的成本。在区块链技术下,直观的数据流动,能够帮助企业对想要分析的相关数据进行追溯和定位。会计人员利用完整的成本信息,通过对成本的分析,能够帮助企业会计人员找到企业的决策漏洞,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纵向价值链优化

价值链分为横向和纵向价值链。以企业而言,横向价值链是指与之相同的各个企业;纵向价值链是指供应商、企业和客户,通过一系列交易活动将他们连接在一起构成一种链条关系。在区块链技术下,纵向价值链中的各个参与人员都是区块链系统上的一个节点,各节点都可以输入与业务相关的交易记录,而且各区域的节点都能够独立存储交易信息。在区块链节点上,不仅包括交易金额、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销售退回政策等有关交易信息的财务信息,还包括交易时间、与各供应商协商的时间、与客户交易的时间等非财务信息。由于在区块链系统中数据结构完善,交易信息为清晰的链式数据,且区块链中的时间戳功能保证了以时间顺序录入交易信息,每一个与交易相关的信息都可以公开透明可获取,这为能够获取更精确、更完整的资产计量、成本分摊等基础会计信息提供途径。除此之外,全部的数据对各节点开放,企业可以借鉴以往的客户供应商信息,通过协调上游供货商与下游销售渠道的关系来优化价值链的流程。据此在相关上下游企业中进行价值链的重新选择,以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

五、区块链技术下对会计人才的要求与培养举措

(一)区块链技术下对会计人才的要求

1.需要具备更深入的管理会计思维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侧重对内的管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为目的,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较多。而财务会计是对过去交易事项的反映和监督,强调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较少。在区块链技术背景下,会计人员的职能正在潜移默化的发生变化,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对会计信息的核算,并且随着大数据、云会计、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简单的会计操作必然会被逐渐的取代,社会需要的是更高素质的人才。因此,从现在起,会计人员就该更加积极主动的加深自己的管理会计的思维,积极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和行业发展的现状,通过对比结合自身的专业能力,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向企业管理者反映,积极为企业的发展献言献策。2.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数据库处理能力目前,我国的会计人才,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但是懂得计算机相关知识的会计人才较少。而在这个背景下,要理解区块链的一些技术和机制,需要会计人员懂得计算机的知识。并且,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必定与计算机不断的打交道,如何在区块链技术下的顺利的完成会计的日常操作,对计算机和区块链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要做到这些,需要会计人员掌握较高的计算机处理能力。另外,针对企业具体的管理问题构建数据分析模型,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一定的数据库处理能力。

(二)区块链技术下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举措

社会的大背景在改变,在区块链背景下,给会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会计人才有新的要求。因此,高校也应该适应时代要求,完善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具备新素质的会计人才。区块链技术下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举措,主要是提升学生多元的知识储备和能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在公共基础课中增加数学建模、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数据结构、数据库等跨学科的基础课程,帮助学生了解计算机的运行原理、各种数据结构的组成以及计算机上的软件如何被开发和有效运行。2.在专业课程中,高校增加公司管理方面的选修课,如《公司战略》《企业兼并重组》《财务报表分析》等,打开学生的视野、树立企业及行业全局观,培养先进的管理思维。3.高校在公共课中,专门开设区块链、网络安全、计算机的运行和维护等有关信息技术的理论课程和重要的实践课程,真正帮助学生懂得区块链的系统架构和运行机制,懂得区块链技术下的日常操作,让学生明白区块链后期运营维护的原理,使学生具备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能力。4.加入SPSS、excel、SQLSever等数据分析课程,使学生能够初步或者熟练的运用数据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辅助管理层决策的操作,真正提高学生的数据分析能力。5.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终生学习”的观念非常重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向学生传授“终生学习”的观念,让学生真正意识到终生学习的重要性。另外,实践是提升自身专业性的好方法,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应经常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会计实践。6.最重要的是,面对信息技术的环境,充满诱惑,高校要特别注重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让学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丢失基本的职业道德。

六、结语和未来展望

区块链技术与会计的不断深入结合,势必会引导着会计行业发生巨大的变化,新时代会计人才既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面对新的社会环境,我国会计人员应该提高专业素质,并且着重培养更深入的管理会计思维和提高自身计算机知识水平和数据库处理能力。同时,高校也应以提升学生多元的知识储备和能力为目的,提高在区块链背景下会计专业人才的质量。虽然在不断的发展,但是区块链技术要完全应用于会计并给会计行业带来益处,还有一些局限性需要克服。人们观念的束缚、不完善的法律体系、区块链的技术瓶颈、区块链系统的稳定性、区块链如何可以大量稽核数据、如何统一各部门数据接口,都将阻碍区块链的发展。因此,区块链技术要真正应用于会计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钟玮,贾英姿.区块链技术在会计中的应用展望[J].会计之友,2016(17):122-125.

[2]贺慧.“区块链+会计”的前世、今生与未来[J].会计之友,2019(18):155-159.

[3]唐萌萌.浅析区块链分布式记账技术下的会计发展现状[J].山西农经,2019(09):142.

第8篇

易见股份(600093)联合IBM研发区块链应用于供应链管理;四方精创(300468)与美国商业机器IBM在香港联合一项旨在加速跨境金融科技应用的开发;飞天诚信(300386)与中国银联 、IBM一起就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支付领域的探索。

上-上涨概率

轨道线来看,目前中轨为3159.81,中轨线仍未被触及,强支撑仍然有效,结论:尽管出现下挫,但轨道线仍然保持良好,仍为助涨状态。

量能上来看,成交量快速下降至一千六百亿水平。结论:下跌缩量这还是好事,但总体来看成交量起伏不定,没有形成持续放量。

热点来看,涨停家数仍然较少,没有明确的龙头,银行股有明显的护盘,但大涨的极少。结论:蓝筹再次陷入休整状态,而题材股接力不理想,还是以个股行情为主,很少有明确的板块效应。

综合结论:本周指数还是以横盘震荡为主基调,待六月平稳收关之后,七月才能有突破的可能,在总体重心不变的情况下应该留意异动的板块,同时关注消息的变化,比如近期国企改革推进消息不断,混改等主题有可能升温,在行情未突破之前挑好板块,提前打好钉子。

增减持>>>

惠博普:控股股东减持套现1.16亿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贷款

诺力股份:两名董事拟合计减持180万股

禾丰牧业:减持计划到期张铁生未减持股份

青山纸业:董事刘洁涉嫌违规减持遭证监会调查

龙大肉食:控股股东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重大事项>>>

广州港:拟逾10亿元投建物流中心项目

两面针澄清媒体报道:没有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

宝信软件:与中国太保签订55亿元合同

*ST德力:收到政府补助6091万元对业绩影响积极

*ST智慧:遭交易所问询涉嫌夸大2016年亏损金额

中材节能:签订7730万美元合同

万达信息:终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29日起复牌

同力水泥:实控人将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

中金环境: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中材节能:签7730万美元海外经营合同

广东明珠:申请撤回11.5亿元公司债发行方案

宇通客车:2亿参股私募基金投资环保新能源等领域

湘电股份:湖南国资委同意公司组建军工板块新公司

*ST金宇:控股股东将提供不超8000万无息贷款

大东南:光学膜新材料项目第一条生产线正式投产

招商证券:23亿增资招商致远资本

天域生态:联合预中标两项目总额近5亿

*ST德力:收到政府补助6091万对业绩影响积极

湖南海利:子公司海利株洲关停退出去年营收占公司两成

鲁阳节能:拟76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扩产项目

停牌:中金环境、数字政通、狮头股份

复牌:万达信息、珠江控股、轴研科技、飞凯材料

【大事提醒】

2017-06-30   PMI(报告期:2017年6月)

第9篇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吃饭使用手机结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是使用比特币结账,还是有那么点科幻感觉的。“您的餐费折合0.15比特币……”若是在北京的某个餐馆埋单听到服务员这样报账,引发邻桌的注目或围观,感觉还是挺酷的。当然,在国外比特币还能用于支付小费。

比特币自诞生以来,便一直备受关注。与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也就是所谓的“去中心化”。投资者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比特币,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外人无法辨认用户身份信息。

特币在经历了价格上的大起大落之后,尽管比特币的钱包数量并不是其发展或者接受程度的准确度量,但习惯上将钱包数量当作比特币发展的有效度量。比特币钱包客户端是一款不需信托的中间人,可以方便地进行互联网上的汇款,第三方不能够控制或者阻止交易的软件。这里用于存放比特币。每个钱包安装好时都会自动生成一个钱包地址,这个地址就像是银行卡的卡号,有了这个地址,使用者就可以接收来自他人的比特币,也可以转账。和比特币本身一样,这样的交易方式同样避免了传统货币因由央行发行所带来的不良政策和不稳定性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Blockchain.info是一家成立于2011年的比特币钱包公司,现在已经有7百万用户,是最活跃的比特币相关公司之一。简单的讲,如果比特币对于新手而言是难以理解的语言,那么Blockchain.info就像是解释器,简洁的界面可以让人们对比特币的操作轻松上手。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这家公司的一条守则:“Be humble.Behonest.Be human”(要谦卑、要诚实、像个人)。

这家公司的愿景是打造一个开放的、易用的和公平的金融未来和一体化的软件。根据Blockchain.info公司CEO Peter Smith的介绍,“最近18个月我们能够看到全球用户的增长,最近我们迎来了公司的第七百万个用户,这样的用户数是去年的两倍。而且交易量增长也很显著。实际上,一两年前我们的交易量也就是几百万美元,但是今年达到了4千万美元”。

这和比特币的发展大趋势相符,2015年末,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鉴定比特币为大宗商品,现在美国有20个以上的州都给比特币交易平台颁布了牌照,这意味着其承认了比特币的商品和金融结算的合法性,也承认了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日本也提出颁布比特币的运营规范。今年3月,欧盟成员国卢森堡给比特币交易平台发放了交易许可证。而在我国,今年初,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公开场合谈及数字货币和比特币底层技术区块链,也使比特币再度被关注。

作为比特币基础架构的Blockchain(区块链)技术,被视作代表着未来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从去年开始,国内各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论坛及黑客马拉松层出不穷,提出很多基于该项技术的应用开发及商业模式的畅想。

实际上,中国市场早已是区块链技术生态环境中的一块至关重要的拼图。Smith觉得有三个理由使得Blockchain.info不得不重视中国市场。其中之一是中国智能手机的用户数2011年便超越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智能手机市场让中国公民有最多的数字货币的数字接口。其次是考虑到人口基数,中国拥有实际上最大的未有银行账户和未接受银行服务的人群。最后从企业角度而言,中国有世界上增长最快的成长型企业,这使得中国也成为理想的区块链企业解决方案的市场目标。

第10篇

本文梳理了分布式账户(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和区块链(Blockchain)、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等主要概念、分类与发展现状,分析比较了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方式,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二、主要概念与发展现状(一)分布式账户

目前,分布式账户尚无统一权威定义。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分布式账户定义为一种技术模式方案,在网络中实现对参与者交易活动的同步记载(FCA,2017)。数据记载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唯一性,交易与记录一一对应;二是记录连续不间断;三是记录格式标准统一;四是加密不可篡改。这些数据同步分发给网络中所有参与者进行存储、调取和比对。目前的主要应用领域为交易簿记、资产确权和身份验证等。与此相比,传统的“中心化”模式由单一的中央机构或系统,如央行支付系统、证券交易所等完成相关交易及其记载。需要指出的是,分布式账户并不是一项全新技术,而是随着共享数据库、加密技术、点对点传输网络等技术发展,进一步形成的多类技术组合方案(见图1)。

(二)区块链

区块链是分布式账户最主要也最具代表性的技术,具体为:网络中的所有参与者同步记录某一交易活动信息,并互相验证信息真实性,防范信息被篡改。在区块链模式下(见图 2),网络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即节点 Nodes)都拥有一个分布式账户,用以记录交易数据。当交易发生后,交易双方可以向网络提交信息,交易信息经加密后即不可篡改,并以命名为区块(Block)的数据包形式存在。每一个区块都要同时发送给网络中的其他参与者,与其分布式账户中的历史记录同步比对验证,只有网络中绝大多数(如需超过 51%)参与者均认可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一区块才能存入网络中的各个分布式账户,并与已在账本中存档的区块相链接(Chain),形成区块链(李文红和蒋则沈,2017)。

图 1:“中心化”记账模式示意图

图 2:区块链等“去中心化”记账模式示意图

区块链最早应用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生成、存储和交易,目前正探索向支付清算、会计、审计、证券交易、风险管理等领域扩展。业界普遍认为,支付行业可能会首先成为其应用的重点领域。例如,2015 年底,纳斯达克市场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平台,用以实现部分非流通股票的交易和结算。瑞银集团在伦敦成立了区块链研发实验室,探索区块链在支付结算等方面的运用。中国银联与 IBM 合作,在 2016 年尝试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行积分兑换系统。

国际上总体认为,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只在限定区域或机构内实施了小范围研发和应用,其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主要原因为:

一是运行效率尚不及传统的“中心化”模式。由于信息同步记入网络中所有参与者的账户,需要进行大量重复运算。二是运行成本较高。需大量消耗硬件设备、网络和电力能源等,且随着网络扩展和参与者增加,成本还会同步增长。因此,目前仅适用于少数场景:一是缺乏所有成员共同信任的权威机构;二是无需实时或高效地记录交易和存取数据;三是获取的收益可以覆盖高额的设备投入和资源消耗成本。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能否突破这些制约因素,实现大规模推广并产生变革性影响,还有待观察。

同时,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也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影响。例如,此项技术具有“多边互信”“去中心化”等特征,交易活动脱离中央清算机制,可能会增加交易各方之间的风险敞口,增大风险监测和管控难度;同时,也可能降低用户对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和交易所的依赖,影响现有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一些科技企业在未受监管的情况下涉足金融业务,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在系统层面,还可能增加机构之间的关联性和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强化羊群效应和市场共振,增强风险波动和顺周期性,影响金融稳定。

(三)比特币等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又称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或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按照发行主体划分,数字货币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两类。法定数字货币是指由中央银行依法发行,具备无限法偿性,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功能的数字化形式货币。私人数字货币理论上不应称为“货币”,其本质是市场机构或个人自行设计发行,并约定应用规则的数字化符号,性质上类似于在一定范围内可流通的商品。

比特币为一种典型的私人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在全球的首个实际应用案例。比特币由参与者通过计算机,按照非常复杂的运算规则,以解出所设定数学算题的方式生成。比特币本质上是按照规定算法生成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信息,记载于所有比特币参与者组成的全球开放网络中。在每个参与者的服务器上,均可按照区块链的约定规则,同步记录并更新比特币的生成、存储、交易信息。根据其算法,比特币预计在 2040 年左右达到 2100 万个的生成上限,从而形成所谓的“发行量恒定”。

比特币及其理论兴起的背景为,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发达国家先后实施非常规货币政策,出现流动性快速增加、货币贬值等问题,引发市场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机制的质疑。比特币提出的“发行量恒定”“去中心化”“全体参与者共同约定”等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公众对改进货币发行机制的诉求,获得了一定的尝试和发展空间。

由于比特币仅为数字符号,缺乏内在价值和衡量标准,其价格主要由供需决定。近年来,随着后续投资者快速增长和入场资金大幅增加,以及多数持币者囤积居奇,比特币的供需失衡不断加剧,价格总体呈现大涨大落趋势,并出现较为明显的投机炒作现象。根据数字货币的主要服务提供商(CoinMarketCap)综合多个交易平台数据生成的价格,自 2009 年问世至今,比特币价格由 0 美元涨至2017 年底的 1.3 万美元,最高价位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的 1.9 万美元,之后一路走跌。截至 2018 年 3 月底,比特币价格为 6883 美元,较最高点下跌逾六成。

此外,依托比特币概念,市场出现了 ICO 等融资活动。ICO 是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上公布创业项目方案(白皮书),以自行定义的代币(Token)公开募集比特币或其他具有一定流通性的私人数字货币,进而换取资金支持创业项目的行为。由于缺乏监管约束、行业自律和透明度等原因,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欺诈和伪造项目,形成规避监管的非法证券发行或非法集资渠道。

三、国际组织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监管方式(一)关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

近年来,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对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与潜在风险予以密切关注,并加强跟踪研究。金融科技虽然发展较快,但尚未产生新的金融模式,仍未超越存款、贷款、支付、证券发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范畴。因此,各国监管机构普遍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本质而不是技术形式实施监管。对属于金融领域的业务活动实施“穿透定性”,相应纳入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在新技术、新模式还未成熟稳定的情况下,尚未有监管机构另行建立监管制度安排。

在国际组织层面,2016 年 2 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在纽约联储举行会议,专门讨论区块链的发展和潜在影响。参会者达成初步共识:应更积极地关注、监测区块链的发展应用情况,与业界保持充分沟通,但现阶段暂不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制度(FSB,2016)。2017 年 2 月,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研究认为,分布式账户可能会深刻改变资产持有形式、交易合约履行和风险管理等实践,但还处于发展过程中,现阶段尚未获取充分证据,表明在短期内可以得到广泛应用(CPMI,2017)。

在国家/地区层面,美国证监会认为,在证券活动中应用区块链,只是用“分布式账户”记账方式代替传统的中央记账方法,改变了交易形式,但并未改变交易本质,因此仍需严格遵守证券活动的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管(SEC,2017)。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表示,将始终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不按照技术类型或具体形式,而是针对金融活动及机构实施监管。就分布式账户而言,现阶段暂无必要改变现有监管体系和方式(FCA,2017)。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也表示,“技术中立”是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无论基于何种技术,都要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和惩处(FINMA,2016)。

与此同时,各国监管机构也普遍加强了对新技术的关注研究。美国证监会于2017年成立由 75 名成员组成的分布式账户工作组开展应用研究和风险识别,同时加强内外协调沟通。瑞士政府建立了由财政部、司法部、金融市场监管局等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以加强对区块链和 ICO 活动的跟踪研究。新加坡金管局于 2016年 11 月启动了分布式账户技术试验项目,与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技术公司共同探索在跨行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并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分布式账户应用于跨境贸易融资的双边合作。

(二)关于私人数字货币

1. 关于私人数字货币的性质认定

各国普遍表示,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并不断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普遍表示,私人数字货币不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和法偿性,本质上不是货币。同时,鉴于与美元等主权货币的兑换比率波动剧烈,其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会影响消费者权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中国、美国、欧洲、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香港地区等监管机构均了风险提示,提醒数字货币参与者关注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并防范黑客攻击、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例如,2018 年 1 月,日本大型数字货币交易所 Coincheck 遭网上黑客技术攻击,失窃约 5.2 亿个数字货币,市价约为 5.23 亿美元。

目前,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是否为金融工具意见不一,其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定。如德国财政部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金融工具,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则表示,数字货币本身不是银行存款或金融工具。美联储认为,数字货币缺乏内在价值,没有安全资产支持,也不是任何机构的负债,难以简单对其进行定性(美联储,2017)。与此同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认为,对于符合《商品交易法案》所定义“商品”特征的数字货币,应作为大宗商品进行监管(CFTC,2015);美国证监会认为,目前难以证明所有数字货币均不符合“证券”特征,对于符合“证券”特征的数字货币,应纳入证券发行框架进行监管(SEC,2017)。

2. 关于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方式

各国对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进行限制甚至禁止,二是将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纳入现行监管框架。

(1)对与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实施严格限制或禁止。2013 年,我国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 年 12 月《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相关服务包括:结算、法币兑换、托管、抵押、发行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为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等(人民银行等,2013)。2017 年,我国对集中数字货币交易活动进行了整治。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于 2017 年 9 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网络平台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业务(人民银行等,2017)。随后,要求各地政府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辖内从事比特币生产(俗称“挖矿”)的企业有序退出。部分地方政府要求电力系统停止对比特币生产活动供电,并取消其他相关优惠政策。2017 年底以来,一些境内人士转向境外(以日本、香港为主)网站平台进行交易。2018 年初,又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对于在当地注册的集中数字货币交易场所,包括采用“出海”形式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平台,持续加强清理整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境内外政策风险,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并强调境外平台同样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18)。

在其他国家,如俄罗斯政府认为比特币的推广及匿名支付,会对本国法定货币产生替代效应,影响公众对法币的信心,故予以禁止。泰国央行禁止银行参与任何数字货币交易活动,包括自身投资或交易数字货币、设立交易平台、为交易提供信用卡等支付或融资工具、提供投资咨询等。韩国政府于 2017 年底组建跨部门数字货币对策小组防范数字货币过度投机行为。此后,禁止未成年人和非居民开设数字货币账户,禁止金融机构为数字货币购买、投资或相关抵押担保活动提供服务,要求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暂停开立新的账户。目前,韩国政府正在研究对数字货币交易实施实名身份认证,禁止匿名交易。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和意大利监管机构也表示,不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数字货币或参与交易。

(2)将与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按照业务属性纳入现行

监管框架。虽然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是否为金融工具意见不一,因而暂未将商户或个人单纯购买、持有、出售或开发私人数字货币的行为纳入金融监管,但对于与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则普遍认为应至少根据其业务属性纳入相应的监管框架。需要纳入监管的业务活动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数字货币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交易,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等。二是为数字货币交易提供的支付服务。如法国审慎监管局表示,任何使用法定货币为比特币买卖提供资金划转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支付业务,需持有支付服务机构牌照。瑞典认为比特币交易属于货币兑换业务,或涉及资金支付业务,提供交易服务的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监管。日本于 2017 年 4 月修订《支付服务法案》,明确将数字货币涉及的支付业务纳入监管范畴。三是私人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多数国家要求将其视同交易场所,按照法定程序申领牌照并接受持续监管。如日本金融监督厅于2017 年 9 月同意注册 11 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并提出了信息披露、系统安全、资产隔离、内控检查等监管要求,还要求遵守反洗钱、打击犯罪活动、可疑资金报告等法律规定。对于难以定性的业务,监管机构通常要求从业机构事前主动进行合规评估,由监管机构分析定性后明确适用的监管框架,或纳入监管沙盒观察测试(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在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于 2015 年《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对“数字货币业务活动”进行了界定,即支付、兑换、托管、代客买卖数字货币以及控制、管理或发行数字货币。凡是在纽约州从事上述一项或多项业务,均需事先从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申领牌照,并遵守资本要求、资产托管、消费者保护、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银行机构开展上述业务,也需事先获得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关于首次代币发行

目前,各国普遍认定 ICO 活动本质上为一种公开融资活动,多数国家将其界定为证券发行行为。与数字货币做法类似,各国也主要有两种监管方式。

一是对 ICO 活动予以禁止。在我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 2017 年 9 月联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 ICO 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同时,禁止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人民银行等,2017)。2017 年9 月,韩国金融监督院宣布将禁止所有形式的首次代币发行融资,无论其采取什么技术,使用什么名义。

二是纳入证券监管范畴。美国证监会明确表示:第一,ICO 本质是企业从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按预先约定分配收益。按照联邦法律,任何证券活动,无论使用何种技术和术语,其性质认定均取决于业务本质。“ICO 代币”符合证券的法定特征,须纳入《证券法》实施监管。第二,如果网络平台开展代币推介销售,必须按照《证券法》事先在证监会进行注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SEC,2017)。第三,证监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 2018 年《关于对数字货币采取措施的联合声明》,明确表示,不论是以数字货币、代币还是其他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穿透分析,判定其业务实质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此外,两家监管机构还多次向投资者警示公告,提示市场操纵和欺诈风险(SEC 和CFTC,2018)。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也于 2017 年 9 月风险警示,指出 ICO代币价值波动性较大,大多数 ICO 公司设立在海外或不受监管,投资具有高风险和高投机性,提示消费者谨慎投资(FCA,2017)。香港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表示虽然一般 ICO 发行或销售的数码代币被视为“虚拟商品”,但若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证券”特征,则需接受香港证券法规监管。第一,若该代币代表对发行企业拥有的股权或所有权权利,则应视为“股份”;第二,若发行人可于指定日期向持有人偿还本金和利息,则应视为“债券”;第三,若 ICO 项目管理者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投资于不同项目,代币持有人有权分享相关投资回报,则应视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交易、咨询、推介、投资管理行为均属于受监管的证券活动,无论经营主体是否在香港境内,只要以香港公众为服务对象,就必须事先获得相应牌照并受证监会监管(SFC,2017)。新加坡金管局于 2017 年 8 月声明:第一,任何数字代币如果涉及发行股权、债权凭证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证券期货法》监管的行为,发行前必须向金管局注册并提交相关文件;第二,任何发行机构和交易服务机构必须依照《金融顾问法》规定,取得法定牌照;第三,任何提供数字代币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的机构,均需向金管局申领交易所或市场运营商牌照;第四,严格遵守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相关规定(MAS,2017)。2018 年 5 月24 日,新加坡金管局向境内 8 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出正式警告,所有平台未经金管局批准,不得交易任何具有证券或期货合约属性的产品,正在开展的交易业务必须立即停止。同时,金管局还叫停了一起具有股权发行性质的 ICO 活动,责令发行方终止发行行为、回收代币并向投资者退还资金。

(四)关于法定数字货币

近年来,各国普遍加强了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部分国家开始探索数字法币发行、流通的技术研发和制度安排,但多数国家尚未提出实质性的具体发行计划。美联储表示,面向公众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涉及法律、技术可靠性、网络安全、洗钱、个人隐私等诸多问题,需要严谨论证,避免对已经较为成熟的支付体系和金融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美联储,2017)。欧央行提出,欧元区的法定数字货币尚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数字法币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能否实现维护物价稳定目标,并基于技术安全性、中立性、使用效率和公众支付的自由选择权等四项基本原则,综合衡量必要性(ECB,2012,2015 和 2017)。

法定数字货币可分为两种发行模式:一是中央银行单层投放模式,又称为零售发行模式。即中央银行不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面向社会发行、管理、回收法定数字货币。单层投放模式在理论上有利于提升发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但同时也具有许多不确定性:第一,对货币政策框架和金融稳定形成挑战。法定数字货币在银行存款之外,为公众提供了新的无风险资产选择,对货币供应量 M0、M1、M2 和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均会产生影响。资金存放形式从银行存款转变为数字法币,也会影响商业银行体系的存款创造和贷款发放功能,进而影响金融稳定。第二,可能存在技术安全问题。法定数字货币由央行集中管理,有可能受到网络攻击,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载体,央行必须有能力长期确保数字货币的安全性。第三,匿名性问题。央行是否应集中保存公众隐私信息,仍存在争议。由于单层投放模式将从根本上改变现行货币发行体制,多数国家持谨慎态度。英格兰银行表示,当前还没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具体计划。美联储认为,现阶段不宜采用单层投放模式,其当前的优先考虑也不是发行数字法币,而是以现有银行体系和支付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银行和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并密切跟踪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

二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层投放模式,又称批发发行模式。双层投放模式是指沿用现行纸币流通模式,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再委托商业银行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在实施效果上,该模式仅是对 M0 的替代或补充,不会因央行信用优势而形成对 M1、M2 的替代挤出,有助于保持现行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连续性,也防止技术风险过度集中于央行。目前,各国普遍倾向于采用这一模式,已有部分国家启动了试验项目。如加拿大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基于分布式账户技术,参照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大额支付系统,在模拟环境下探索数字货币实时投放。人民银行于 2014 年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2017 年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已经开始研发试验工作,并侧重于研究双层投放发行模式。

四、思考与建议(一)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业务本质实施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技术创新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率,但代替不了金融的基本功能,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和突发性。无论是科技企业还是金融机构,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相应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二)及时“穿透定性”,防止冒用“技术”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强化金融监管、将所有金融业务纳入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国现存的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业务,透过其名称、形式和渠道,分析业务实质、法律关系和风险特征,明确哪些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及其所适用的监管规则(李文红,2017)。目前,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数字货币相关的资金交易结算、衍生产品交易、运营交易场所等活动均为法定金融业务,须纳入相应的金融监管框架,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

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分布式账户、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同时,应加强对其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要求其强化对信息科技风险、外包风险和其他操作风险的管控,尤其应确保在业务外包时仍要承担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对科技企业等外包服务机构建立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持续监测制度,不能因业务外包而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第11篇

微传销的玩法

“维卡币是真正的加密数字货币,拥有开源代码、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支持,可以说是比特币升级版。”这是《经济》记者在百度维卡币贴吧找到的吧友,这位操着地方口音的大姐正热情地通过微信介绍这款数字货币――维卡币。

当记者询问道,区块链技术是什么,怎样让维卡币快速发展问题时,这位大姐马上发来四五条语音,神乎其神地讲述投资维卡币的一连串优点,但都是顾左右而言他,大致内容是维卡币发行量、交易量都保持全球第一,投资者大可放心。“我们内部还有维卡商城,支持使用维卡币进行交易。”记者随即表示出对维卡币感兴趣想要更多了解,大姐还略带歉意的表示,自己表_能力有限,建议加入财富学习群,会有专业的老师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再做决定是否加入。记者进入群里后,另一位群成员娜宝在群中发送了维卡币文字版介绍并对新成员表示欢迎。

在这之后,基本上每两三天就会有新的成员加入群中,但是大家都没有互相发言交流,很多人的身份都是处在观望状态的投资者。过一段时间,娜宝发表了加入维卡币的条件,申请会员需要真实姓名、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所在城市邮编和投资理财等级,除此之外,大部分发送的内容是维卡币相关成绩和财富“鸡汤”,并告诉成员每天维卡币的兑换金额都在上涨,要抓住致富机会。

通过记者一段时间的了解,维卡币的传销性质已越发明朗。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会长凌云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维卡币作为新兴微传销,与传统聚众洗脑传销不同,组织者与被诱骗对象并不见面,依靠智能手机,通过微信群、QQ群、公众号进行洗脑,辅之以部分线下活动,例如接待投资者到总部参观、组织成员聚餐,提高成员对组织的忠诚度。凌云指出,微传销一般都会有个特别“牛”的创始人,群里经常会发所谓成功案例,微传销的贴吧和社交平台会及时删除不利评论,甚至会使用特殊软件放上知名媒体宣传的虚假新闻或视频,很难让人区分。

近10年中,金融网络领域具有颠覆性和创造性的技术莫过于区块链,区块链最先被应用的数字货币比特币一直在争议中度过。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委会透露,目前比特币市值达到193亿美元。

OKCoin币行产品副总裁郑荣尧告诉《经济》记者,2013年出台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其交易是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不少诈骗团伙宣称自己开发的货币是比特币第二代或者是升级版,而实际上,传销式虚拟货币往往通过自建平台,以拉人头送货币的方式给予奖励,而且都是由不法分子在境外操控,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成资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

微传销的监管

实际上,今年2月广东省中山市警方通过两个月摸底调查,已抓获维卡币3名涉案人员,冻结3.1亿传销资金。而去年被宣判无罪释放的陈满被证实参与到维卡币的投资项目,具体被骗金额未知。目前看来,打着数字货币旗号进行微传销的组织已悄然成型,互联网打击这类犯罪行为增加了难度,传销组织很难连根拔起,记者所加入的维卡币群显然不是个例。

第12篇

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经济

互联网技术,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它使整个供应链架构重新组合,并彻底改变了消费者获取服务的方式,推动了世界经济和生产服务的发展。中国有着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巨大市场,互联网经济领先于全世界。那么,未来金融业态将会如何发展?目前,不管是第三方支付、小微贷款还是P2P,中国不光站到了这个产业链的顶端,更是在引领创新金融的潮流。

经过几年的新金融实践,新金融在理念上深刻影响了传统金融业的改革创新。互联网开放共享去中心化,以及平等、普惠、民主等理念不仅正成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理想,也正在成为推动金融业打破垄断、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同时也更加贴近百姓对金融服务的理解和需求。

在互联网技术的全面冲击下,传统银行的金融中介和信用中介角色正逐渐被弱化和瓦解,推动其逐步向“互联网化”和“交易型银行”转型。在存款方面,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货币基金以其低门槛、高收益、方便快捷的优势展现了强大的吸储能力,分流了银行的储蓄。在贷款领域,互联网企业瞄准了传统银行服务的空白,利用互联网平台信息开放、交流透明化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创新提高了资金方和贷款方的参与度及协作性,使得贷款业务的中间成本更低,信息披露更透明,操作也更为便捷。

在承担基础设施功能的支付结算领域,阿里巴巴、腾讯、拉卡拉等互联网企业也早已展开了线上第三方支付和线下场景支付上的布局。第三方支付依托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客户的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效率,对传统银行的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以及线下POS机消费等都带来了强烈的冲击。

互联网交易型银行时代已经来临

互联网交易型银行发展展望

银行转变为信息中介,提供更透明、对称、精确的风险信息,打通资产与资金的投融资交易,并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从而最终形成社会普惠、高效便捷、安全透明、成本低廉的交易型金融服务体系。这是近年来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网金控股”)经过深入的理论研究,以及与国内数十家知名银行共建互联网交易型银行平台实践探索,所描绘出来的一幅完整的交易金融服务蓝图。

短期内,互联网交易型银行主要作为传统银行信用中介业务的补充,定位于长尾客群服务。高净值客群对服务质量要求高、且需求更为复杂、仍然需要提供线下定制化的服务。长期来看,社会将实现全面的数字化转型,无论是小微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均需要依赖互联网、数字技术开展交易活动,传统银行的全面互联网交易型银行转型不可避免(图1)。

互联网交易型银行体系的组成要素

健康的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生态体系的形成,离不开四大基础要素的推动与支撑。即线上线下、跨银行、跨场景的统一账户体系,资金端和资产端的应用场景嵌入,基于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支付体系,以及完善的社会数据征信体系。

统一的账户体系。打造线上线下、跨银行、跨场景的统一的账户体系,突破现时电子账户功能受限、银行间账户互相割裂、金融与生活账户碎片化严重的痛点,是构建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生态体系的重要基础要素。

账户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和交易结果的载体。在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的生态构成中,包括企业与银行交易、银行投融资平台交易、跨平台交易、债权转让交易、场外开放平台交易,而这些交易涉及跨银行账户、跨银行场景账户,所以为了形成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的生态闭环,互联网交易型银行以银行账户为核心,需要打造账户体系的三个统一,即,线上线下账户的统一、跨行账户交易的统一,以及银行与场景账户的统一。

通过跨平台交易平台,互联网交易型银行可打通跨银行的账户交易。具体来说,客户可跨银行进行投融资交易,无须拥有该银行的账户。银行客户渠道拓宽,客户体验提升。如招商银行和网金控股打造的“小企业E家”搭建一体化的“E+账户”,可跨行验证、跨行收付;“E+账户”通过与外部机构及其他银行合作,能够对企业及个人用户进行实时、在线、跨行的实名验证,提高交易信度;企业亦只需要与招行一家对接,实现跨行结算。

金融对场景的嵌入。将金融交易嵌入场景,在场景中为客户提供投融资交易服务,使金融真正服务于交易,使金融服务价值最大化,是推动互联网交易型银行发展的基础要素。

互联网交易型银行服务于客户的交易,而交易则依赖于场景。为此,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的一个特征便是嵌入场景提供服务,从资金和资产两端嵌入场景,拓宽增量客群,盘活存量客户。从资金端来看,互联网交易型银行更注重其服务性和专业性的延伸,除提供投资收益外,还向用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从资产端来看,互联网交易型银行通过嵌入场景,获取质量高、风险可控的资产,如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即是金融嵌入交易场景提供服务的典型模式。

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的发展,将金融交易嵌入场景,在场景中为客户提供投融资交易服务,使金融真正服务于交易,最大化金融的服务价值,是推动互联网交易型银行发展的基础要素。金融与垂直化交易场景的深度结合将更为紧密。

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资金端与资产端互联网化后,其交易特征体现为,客户长尾、资产小额、交易高频、规模量大。实际上,传统银行经营体系是针对高价值客户、大额资产、低频交易、产品标准搭建的,无法与互联网化后的交易特征适配,所以对银行转型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针对互联网化的交易特征,银行需要搭建快速响应、高效运转、优质体验、成本低廉的经营体系。这就要求金融交易中承担基础设施功能的支付体系也进一步升级,因为在一个应用高成本流通纸币、中心化运转的金融体系中,速度、效率、成本都必然存在瓶颈。为此,数字货币的流通和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将成为互联网交易型银行生态体系未来发展的关键基础要素。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从历史发展趋势看,货币从来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因此,当资产和资金的流动完成互联网化后,随着支付方式发生的巨大变化,作为媒介的货币亦应该且需要由数字货币来承担。

区块链技术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共识信任机制、信息不可删改、开放性、跨平台等特征。虽然距离成熟应用还有待时日,但区块链技术将大幅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具有极其广泛的应用场景。比如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数字票据、权益证明、银行征信、智能合同等都可应用区块链技术,并将大幅提升现有的金融服务效率。

完善的征信体系。成熟、完善的征信体系是互联网交易型银行3.0时代健康发展的动力。在健全的征信体系的保障下,信息将变得更加公开、透明。信息对等的市场将会帮助互联网交易型银行脱离信用中介,转型成为更加纯粹的信息中介。我国征信行业已取得较大发展,但仍存在巨大发展空间。截至2015年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7亿多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为3.7亿人,覆盖率达26.4%,相较2014年23.7%有大幅提升。我国各类征信机构共150多家,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民营征信平台,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技术,形成对用户的风险评级。而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开发的网络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已经接入各类型投融资平台200多家,日均查询量超过2000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