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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

时间:2023-06-06 09:02: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工程计量;合同管理;高速公路

近些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高速公路建设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为了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使高速高速公路建设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方对所有的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因而,对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的完善进行相应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路面的稳定性,还能使施工队在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1、有关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高速公路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由于高速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工程承包人无法垫付数额巨大的资金,因而需要对工程月进度款进行计量与支付。作为一个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督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制度。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核心内容之一,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应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完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招投标制度,中标承建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建立完善的引人竞争机制, 认真执行了合同管理制,降低了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还应当加强工程的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引进先进的高速公路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保证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工程计量

2.1计量范围和计量依据

根据《高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的工程计量清单中开列的内容可知,工程计量范围是指根据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 应该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各项费用的支付,而不能成为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完成的准备和实际的工程量。工程计量依据主要有:(l)施工合同图纸;(2)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合同技术规范;(5)工程合同条件;(6) 工程索赔时间与金额审批表;(7) 有关工程计量的补充协议。[1]

2.2工程计量原则和计量程序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制度的原则具体而言包括: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范围、方法和单位计量;对于不符合工程合同文件相关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严格对施工各项项目进行计量。工程计量程序主要是:施工单位首先应当发出工程计量通知和申请书,即应当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计量申请或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计量通知书。其次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主要是对承包人为工程计量准备的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退还给承包人,暂停计量。最后要认真清楚地填写中间计量表,认真对待承包人在工程合同中提出的异议,再对计量记录进行再一次的检查核实。

2.3计量规则和计量方式与方法

工程计量方式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法、均摊法、钻孔取样法分项计量法、凭证法和根据现场记录按图纸计算法。在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当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对计量规则和方法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合同计量的细则规定,将承包人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承包人应充分了解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承包人的附属工程不予计量,比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工程。为了完善工程计量和工程成本的核算,应当尽可能认真完整地完成与此相对应的全部工程。

2.4建立工程计量台账,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了建立清晰的科学合理的工程计量支付台帐,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计量的精确程度,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建设计划,完善对施工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以便为施工单位提供精确的数据资源。为了使施工工序满足工程计量台帐建立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要求,经驻地监理、工程承包人和总监办事处三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建立台帐,使得台帐与合同文件中的项目、编号相一致。还应当由专人负责分项的工程计量台帐,掌握好公路建设的工程进度,以此来保证公路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止重复计量和漏计现象的发生。

3、合同管理

3.1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

随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派监理工程师参与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共同商定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的预付款,同时应当督促业主按照规定的拨付工程开工预付款(一般支付百分之七十左右)。当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进驻施工场地时,可向业主索要剩余的部分。完善合同管理中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项目,既要预付,又要回扣,这有利于施工企业前期工程项目的开展,及时购置施工设施与材料,提高施工单位对预付款资金的利用率。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变更问题,因而需要根据支付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办法,使工程变更费用的合理性达到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进而有效地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2开工预付款管理

开工预付款主要是指业主为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一般规定范围为0%~20%)。承包人应当在提交开工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开工预付款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业主应当在支付书收到后的十四天内进行详细审核,再在投标文件标明的施工设备进场后支付百分之三十的开工预付款。当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达到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时,再按照工程的进度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期扣回开工预付款,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八十时扣完。做好开工预付款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进度和施工效率。

3.3保留金与暂定金管理

保留金制度是指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扣留其部分应得款项,在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的一种制度。保留金的金额一般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五,每次扣留月支付额的百分之十,直至扣足限额为止。承包人应当按期完成和验收全部工程,业主应当将保留金分两次退还给承包人,一次在签发交工证书后退还,一次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再予退还。一些项目合同在中期工程计量支付时还应当另行扣留竣工资料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暂定金额制度是指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部分工程和具体细节或者是增加的工程细目,进而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的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制度。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出示的支出报价单、凭证、发票和账单确定暂定金额,如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则不需要出示这些票据。完善保留金与暂定金制度既可以为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又可以充分积累资料,为后期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作准备。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扩展,未来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将会朝着程序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施工单位应当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创新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观念,充分利用好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的关联性,认真落实好工程清单和合同管理等项工作,提高参与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工程款项支付的不重不漏,提高工程资金的利用率。

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分包;关系;

前言:常用的发包模式有:总分包模式、施工联合体、施工合作体、平行承发包。如何规范分包工程合同,加强分包工程的管理,在理论上还很不完善。

1.工程分包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建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一个工程完全由一个承包商完成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因此,很多大中型工程常采用总分包的模式进行建设。总承包模式通常是业主将某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家资质符合要求,报价合理的企业,他们之间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限。而总承包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可以将工程按部位或专业进行分解后再分别发包给一家或多家资质、信誉等条件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分包商。

在建筑市场中,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施工企业往往凭借自己的实力获得总承包权后,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其主要原因有:

①工程量大,工期短;

②总承包商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可供投入的资源不足,需要借助于分包商的投入;

③由于承包商对于某一些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面不具备长处,而借助分包商可以降低成本;

④业主指定分包商。

除业主指定分包商外,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通常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总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以前,即找好自己的分包伙伴,根据招标文件,委托分包商提出分包工程的报价,经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总承包将各分包商的相关报价进行综合汇总,编制成总承包投标报价表。一旦总承包商中标取得总承包合同,总分包双方再根据事先的协商意向和条件,在总承包合同条件的指导和约束下,签定分包合同。

另一种做法是总承包商自行参与投标取得总承包合同后,再将拟分包的部分分包给分包商,一般采用议标的形式,由两家以上的分包商提出分包报价,经过价格、能力、信誉等条件的比较,择优录用签定分包合同。

2.分包工程中各方的关系

2.1承包商与分包商的关系

分包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卖方又是买方,他既要对业主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有关的义务。总承包商可以将工程分包给其它人,但不可将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分包出去,总承包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总承包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而分包商在现场则要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只是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相关的义务。

2.2业主与分包商的关系

由于分包合同只是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的协议,从法律的角度讲,业主与分包商之间没有契约关系,业主对分包商可以说既无合同权利又无合同义务。业主和分包商的关系与业主和总

承包商的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除非合同另有明确的规定,分包商不能就付款、索赔和工期等问题直接与业主交涉,一切与业主的往来均须通过总承包商进行。业主只是按照总承包商

合同支付总承包商的验工计价款并赔偿其可能的经济损失,而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的部分。分包商的效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效益密切相关。

2.3监理工程师与分包商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的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即通过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实现项目的最优目标。正如业主和分包商之间没有契约关系一样,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和分包商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权利关系。但是分包合同是以总承包合同为背景和条件的,因

此,分包合同从签定到施行都离不开监理工程师。首先,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有确

认权。其次,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有监督检查权。第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指示应经承包商确认。分包商不应执行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有关分包工程的变更的未经承包商

确认的指示。他应立即将此类指示通知承包商并向承包商提出一份指示的副本。分包商仅应执行由承包商书面确认的指示,但承包商应立即提出关于此类指示的处理意见。

3.分包工程合同条款的主要问题

3.1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关系

FIDIC 合同条件(1987 年第四版,1992 年修订重印) 4.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获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这种同意不应解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应将分包人、分包人的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视同承包人自己及其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并为之负完全责任。”该条款实际上包含三层含义: ①禁止承包人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②工程分包应获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③总承包商应对分包商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FIDIC 分包合同条件(1994 年第1 版) 第4. 1 款规定:“承包商应提供主合同(指承包合同) 供分包商查阅, ⋯应认为分包商已经了解主合同的各项规定。”同时, FIDIC 分包合同条件第4.2款规定:“ ⋯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第4.3 款规定:“此处规定不应被理解为在分包商与雇主之间可以产生任何私下约定。”这里包含4 层含义:

① 分包商与业主之间没有契约关系,双方既无合同权力,又无合同义务;

② 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直接向总承包商负责;

③总承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工程的条款对分包商具有约束力,分包商应遵守或执行;

④总承包合同优于分包合同。

3.2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的风险

总承包商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自己挑选分包商。虽然总承包商在挑选分包商时处于主导地位,但也存在风险。可能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

能按时完成分包工程,使整个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风险,或者对分包商协商、组织工作做得不好而影响全局。如果一个工程的分包商比较多,这容易引起许多干扰和连锁反应,如分包商工序的不合理搭结和配合、个别分包商违约或破产,从而使局部工程影响到整个工程。

3.3 分包商的风险

由于总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处于主导地位,分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总承包商往往利用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嫁风险,使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担的风险与享有的权利与总承包合同总的相应规定有很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在工程付款方面,承包商往往以自己没有从业主那里得到支付为由,拒绝给分包商支付。FIDIC 分包合同条件第16. 3 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承包商应有权扣发或缓发本应支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d) 承包商已按主合同将分包商报表中所列的款额包括在承包商的报表中,且工程师已为此开据了证书,但雇主尚未向承包商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而这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行为或违约引起的。”该款说明如果是由于分包商的违约使总承包商未能从业主那里得到支付,则分包商应承担责任,也不能从业主那里得到相应的支付。但是,承包商因为会分包商的原因而未能干按时收到业主方面的支付,分包商不能因此同承包商一起承担损失。

分包商得到的支付常滞后于业主对总承包商的支付。总承包商必须按时向分包商支付其应得的款项。FIDIC 分包合同条件第16. 8 款规定:“如果承包商未将到期应支付给分包商,…,这次包商在收到分包商索取利息的通知时(该通知应在上述付款即将到期之日的7 天内发出) ,应按雇主根据主合同的规定向承包商支付的利率坚持比到期末付款额的利息支付给分包商。”

②在一些分包工程中,分包商往往不能对工程变更、物价调整所带来的收益享有权利。如果总承包合同规定工程价款随工程量调整而变更的条款,分包商应同总承包商一样享有相应的调价权力。FIDIC 分包合同条件第10. 3 款规定:“如果构成主合同变更的分包工程的一项变更由工程师根据主合同测量,那么,倘若分包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适合根据测量对此类变更估价,则承包商应允许分包商多加任何以工程师名义进行的测量。”

4.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

4.1总承包商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采用总分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比较复杂,且分包商一般都不太了解总承包的总体计划,因此,总承包商应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及现

场管理方面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4.2总承包商应加强对分包商的合同处罚措施

总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确保分包商不违约,保证分包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除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以外,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处罚措施。

如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保修保函,制定质量、进度控制奖罚条款。

第3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经济活动中严格按市场规则办事,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对完成工作任务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规避风险,避免经济损失,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关键词: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是水利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它即要承担防洪、排涝等社会公益性任务,又要利用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技术、人力优势,搞好供水、发电和综合经营生产。其特点是数量多,类型繁杂,基础薄弱,管理任务艰巨。水管单位的重要性,可以说大到国计民生,小到每户人家,都与水管单位的有着密切关系。水管单位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其经济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水管单位完成社会公益任务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联系工作实际,对水管单位加强合同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目的是强化水管单位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水管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水管单位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领导重视不够。水管单位多数属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现在我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需要按市场规则办事,部分水管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甚至有的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官司败诉,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其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1.2管理机构不健全。很多水管单位没有设置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多数由办公室或财务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主管的业务工作专业性很强事务事很多,对管理合同不热心,有的就起到保管员作用,业务部门签完后送来,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就完事,对合同不审查、不监督,谁签错谁负责,使合同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1.3合同管理水平低。有的水管单位缺乏一套严谨科学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范性差。主要表现是:在合同签订阶段经常出现合同文字表述不准确,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内容不全面。在合同中只讲好话,只讲君子语,不讲丑话,小人语,不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无法维权;合同缺乏履行监控,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导致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履约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有的水管单位执行合同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情况变化不能做到及时变更合同。

1.4人员素质不适应。多数水管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和学习,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工作不适应。

2对加强水管单位合同管理的建议

2.1要提高对合同重要性认识。水管单位领导要带头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单位内部控制措施,运用好合同可以规避经济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明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而合同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可以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有利于市场经济运行,是客观规律,人们不能违背。

2.2要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需要靠人去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同样,需要有强有力的管理部门去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我们建议大型水管单位要设置单独合同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合同业务工作,使其静下心来专心进行工作,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任务;中小型水管单位也要配备专门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2.3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水管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合同法要求,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使合同管理达到规范化,从而规范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法律风险可能发生的漏洞。

2.4要提高合同执行力度。水管单位对合同管理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科学规范制定和履行合同。在合同订立时要做到内容准确完整,文字表述科学严谨,权利义务明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合同的履行时要认真按合同约定办事,合同变更要严格履行手续,遇到合同纠纷,要认真收集证据,有理有据维护自身权益。

2.5要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水管单位要给合同管理人员创造宽松工作学习环境,有组织、有计划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鼓励他们进行自学,千方百计提高他们业务工作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3结束语

第4篇

关键字:园艺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urbanization advancement rapid development, the botanical garde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ppears in the urbanized construction advancement statu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ly.The gene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has the investment huge, the involving construction many, each kind of relations complex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cycle long and so on the characteristics.But each kind of relational determination mainly is carries on through the contract for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akes one of modern business management system important contents.Therefore, whether implements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the good contract pass, is presently melt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uccess or failure an important attribute.Below, unifies many year working practice, makes the simple elaboration in view of the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工程项目整个运行周期内的合同管理核心,在如何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我们首先就要对合同管理作全面的理解与认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以及作用

1.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商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确定双方权利以及义务的协议。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完成一定的种植、建筑和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及支付工程价款。

1.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仅是园林工程的主要合同,更是园林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市场而确立的。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具有以下独特特点:

1.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多样性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应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运输、供应、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关系十分复杂,除施工企业与发包人之间的的合同关系外,还涉及到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关系以及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1.2.2园林工程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在园林工程建设中植物、建筑物的施工,由于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施工工期都较长。首先,由于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工期顺延;其次,由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并且需加上合同签订后到正式开工前的一个较长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特别是对植物产品的管护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综合上述这些情况,这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1.2.3园林工程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由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对人民的工作、生活和生存环境等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二、园林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2.1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在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时,首先满足的条件就是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其次,有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最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及任务

2.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园林工程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参与国际市场经济活动。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认真做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发展我国园林工程业,努力提高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份额,十分有利于发挥我国园林工程的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国际园林工程施工惯例接轨的步伐。

2.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园林工程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园林工程施工市场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园林工程项目“三大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3园林工程施工过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3.1合同实施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首先要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以及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相关问题,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与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后,这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因此,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另外,要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2.3.2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在施工阶段,首先要对现场中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以及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并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其次,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进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例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合同纠纷等;再次,要及时的依据合同进行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最后,对各种来往信件、签字指令、请示、会议纪要以及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与控制,并记录在案,并要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2.3.3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满足施工合同要求,首先应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人手。

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的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按时、质、量将采购的设备与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首先,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同时,承包人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其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3.4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的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接受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比如对发包人而言,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包人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对承包人而言,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在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增加新的条款。例如,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标底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作出变更。因此,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取得一致意见时方为有效。合同法、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必须依据其规定办理。因此,当事人要变更有关合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否则合同之变更不发生效力。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进度进行管理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是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人为条件、外界环境条件或者现场情况等的限制,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结果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此时的合同管理就显得特别重要,对工期延误与暂停施工的有关责任应准确把握,并做好修改进度计划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工作。

首先,对于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环境以及自然条件、人为情况或者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工期延误的情况会经常发生,这样就很可能会导致不能按时竣工,这时承包人应依据合同责任来判定是否应要求合理的延长工期。其次,对于暂停施工的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情况会导致暂停施工。如果,停工责任在发包人,则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最后,对于提前竣工。提前竣工时,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对签订的提前竣工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6其他措施

首先,及时做好合同跟踪。要:1.对合同文件以及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者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以及差异程度。比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以及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其次,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要: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2.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以及分析合同文件,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以及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3.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结语:

当然,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还要注意到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环境管理应做到遵守法规对环境的要求,保持现场的整洁,重视施工安全。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由于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不仅要讲求方式、方法,更要讲求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并归纳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2.

[2]孙洋.刘汉云.浅谈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时代经贸.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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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三孝.韩东锋.园林工程建设招标与合同管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1.

第5篇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三大控制的主要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是一个周期较长的过程,在漫长的施工过程中每个施工企业都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目的就是想通过这些人财物的投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在提高职工收入的同时可以将企业做大做强,要使企业的投入得到更大的回报,要实现此目标,施工企业还需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去进行管理,施工企业的管理除生产人员需要管理,材料和设备组织需要管理,资金筹措和使用需要管理,工程结算和工程合同也需要管理,且工程合同管理在所有的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说其重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是约束承发包双方的唯一重要依据;

(2)承包方是否盈利或者说盈利多少与合同中的签订的结算方式以及合同文字的严谨性、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密不可分。

(3)合同是发包方违约时,承包方要求索赔的唯一法律依据。

(4)合同是承包方要求发包方按照工程付款里程碑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及工程完工后竣工结算的法律依据。

2.加强合同管理的应注重的主要环节

2.1合同类型的选择

关于与业主签订的大包工程合同,按其付款方式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合同类型,项目获利水平也有所差别,如卞杨湖底穿越项目,该项目主要是2km长的湖底定向穿越,管径是外套管为φ273×6,内管为φ114×5,工作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均未发生,但该长度的水平定向穿越在江苏油田定向穿越史上属于首次,加之湖底地质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建设单位在测算该项目的计划投资时考虑了110万元的风险费,如果该项目采用可调价合同或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只要穿越顺利,110万元的风险费用油建处一分钱也拿不到,但假如一次穿越失败,110万元的风险费又远远不够。采取固定总价合同,然后再找一家有大型河流定向穿越经验的外联队伍一起施工,不但风险可以转移,而且110万元的风险费就变成了油建的纯利润。在仔细分析利弊后,通过多方努力,多次谈判,最终将以签订可调价合同改为固定总价合同,使得该项目在短短的时间内为油建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对工期较长,工程量变化比较大项目采用可调单价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更合适。因此合同类型的选择应视具体项目特征而言,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分包合同,按油建处有关规定没有特殊情况油建处所有项目一律不允许以大包的形式分包出去,原则上可以进行工程劳务分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这些劳务分包合同的类型一般也有三种:

(1)人工费总价包干;

(2)人工费单价包干,工作量按实调整;

(3)按实结算包定额工。但目前有些劳务分包合同很不规范,合同上既同意工程劳务分包,又同意分包方自带机械、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而江苏省造价文件上明文规定包工不包料只适用于包定额人工的工程,施工单位自带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分包单位按包工包料取费标准执行。因此这种与地方标准和地方法规相违背的合同很难具有法律效力。

2.2索赔条款

工程建设索赔是国际惯例,新版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涉及索赔的

条款也有很多,但国内项目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工程索赔行为很少发生,施工企业对索赔工作的方法、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点和技巧不能完全掌握,正因为如此,我们有好多项目施工工期一拖再拖,结算款、进度款迟迟不能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油建处每年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停、窝工损失不低于200万元。但由于缺少可靠资料或是碍于甲乙方的关系,这些损失很难获得索赔。但随着外部市场的扩大,外联队伍以及工程劳务分包日益增多,这些外部队伍大部分是私营企业,很少接受专业化训练,人员素质相对偏低,质量意识比较淡薄,如果管理不能及时跟上,很容易引起业主的反索赔,因此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不仅要抓主合同管理,还要加强分包合同及劳务合同管理,同时还要定期跟踪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承发包方过错往往相互交错,哪一方选择了有利时机,把握问题的主动权,哪一方就容易取得索赔的成功。因此在索赔事件发生时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指导项目编写索赔文件,收集索赔证据,争取索赔主动权。

2.3合同文字的严谨性

合同是约束双方承发包方的法律条文,讲究的就是要咬文嚼字,该写全的一个字也不能丢,不该写的一个字也不能多,如某项目投标价中含的是营业税,按常规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合同价后面不需要特地注明含不含税金,但该项目签订合同时在总价后面特地标注含增值税,就因为多写了增值税三个字油建处在这个项目上就要损失341万元,因是局内部项目,通过处领导多次协调和沟通,损失才得以补回。

3.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目前我们的合同管理体制越来越健全,但合同管理人员思想意识还没有完全跟上,好多人认为合同管理员就是跑腿员,合同内容的签订和执行是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部门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其不知道油建处在合同管理上下如此大的功夫和精力,目的不是为了培养一批跑腿员,而是为了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寻求如何通过合同管理挖潜企业经济效益。因此建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要做到精雕细琢,及时提醒项目人员在合同中那些条款怎样去做从法律角度讲对我们是有利的,并及时提醒项目管理人员如何避开不利的一面。要成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左右膀,为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6篇

施工合同管理是高校修缮工程管理的重要一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减少法律风险都有积极意义。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分析了高校在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路。

[关键词]

高校;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随着始于上世纪末的高校扩招态势逐年消退,我国高校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校的修缮工程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在逐年增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随着高校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原有的建设工程设计已不能满足需要,需对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某些功能进行提升;二是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因年数已久或建造时质量不过关出现破损需要整修。数量众多的修缮工程,对于高校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因此必须从各方面加强对修缮工程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高校修缮工程管理工作至少应该实现三个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学校法律风险。为了实现这三个目标,加强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一、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厘清及内容简介

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加强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厘清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给出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修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的范畴,与修缮工程合同有关的问题,自然应根据上述建设工程的条款进行规范。与新建工程不同,实践中多数修缮工程一般不需要进行勘察工作,设计工作也仅在一些比较复杂的工程中才涉及到,因此,狭义的修缮工程合同指的是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结合上述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关于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我们可以给出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修缮工程施工合同是修缮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建立的以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为主要内容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规定,结合修缮工程的特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应该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争议解决等条款。

二、高校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新建工程而言,修缮工程往往规模和造价都较小,难以引起高校管理者的充分重视,很多修缮工程管理工作被简化甚至省略,新建工程所必须的立项、规划、设计、概预算、招标、合同签订及保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程序,很难在修缮工程中得到全面执行。笔者总结自身从事的修缮工程审计工作实践,并曾与多所高校同行进行过交流,发现各高校对作为修缮工程管理工作重要一环的施工合同的管理尤其不到位,具体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实践中高校基本都没有制定专门的修缮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甚至在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中也没有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与修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问题只能参照学校统一的合同管理办法,而由于修缮工程施工合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些具体的问题往往难以在统一的合同管理办法中找到解决方案,由此给相关部门的工作带来困惑。例如,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工程变更问题,从理论上讲,甲乙双方应该通过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重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可遵循,这些步骤往往被省略掉,直接按照变更后的施工进行结算,通行的做法是以签证的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确定下来,而签证又因程序上的简单性会引起结算人员的合理怀疑,由此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合同缔结阶段存在的问题1.合同主体不规范,可能引起合同无效或被撤销。[1]一些合同的发包方不是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或公章,而是学校的基建、后勤等内设部门的公章;乙方也经常不是真正的施工人,而是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转包人,真正的施工人有时甚至不具备承揽特定工程所需的资质;甲乙双方的代表也往往不是各自法定代表人,而是部门负责人甚至一般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通常并没有获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一旦出现纠纷,在合同效力方面就会产生争议。2.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容易在发包方内部或承包方与分包方、转包方之间产生扯皮,影响工程管理或结算。出于各种原因,一些应招标的工程未经招标直接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一些工程先开工后签订合同,或者干脆在竣工结算时补签合同;一些零星修缮工程,学校往往交由固定的施工方进行施工,为图省事只与施工方签订一个笼统的总施工合同,只约定一些共性问题,如定额的选用、人工工日单价等,而不是逐个工程签订,导致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由于没有事先约定而产生争议;还有一些施工合同的签订违反有关内控制度,如不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违反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2]等等,容易导致违规违法行为的产生。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完整甚至错误,可能给学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有的合同对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约定不明,对特殊情况引起的工期变动未作约定,对工程变更情形、定额适用、违约责任等约定模糊,这些情况都可能引致双方的争议。笔者曾接触过一个修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因合同签订人员对建设工程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取费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竣工结算时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争议,因为甲方很难证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等情形,无法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主张变更或撤销合同,最后只能接受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导致不必要损失的产生。4.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由于高校对修缮工程重视程度不够,加上施工管理力量薄弱等原因,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一些问题常常疏于管理,造成工程造价超出预算或者工程质量不达标。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工程变更、签证不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尤其是不经过审计人员的现场跟踪审计,导致一些不必要变更甚至虚假签证的产生,从而导致工程造价虚高。另外,在工程材料的选用上,甲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也常常未能促成乙方采用合适工程且性价比高的材料,或者在采用甲供材料的情况下,经常会在数量这个问题上产生争议,[3]这些问题都有可能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浪费。

三、破解高校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难题对策

为了避免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善给高校带来的损失(包括现实的损失或潜在的风险),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提出如下解决方案,以供高校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参考。

(一)制度设计方面首先,高校应该在充分考虑自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内控制度要求,专门制定出科学、可行的《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或者在《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中专设一章,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涉及的问题,包括合同的签订负责部门、签订程序、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合同变更及解除等问题做出详尽规定。其次,高校应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岗位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合同的拟定、签字、盖章、审查、监督、保管等各环节都要有相应的人员各司其职,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的有关规定,在这些岗位之间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以确保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在各环节都得到适当的管理,从而达到合同签订的目的,并最终实现修缮工程管理的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学校法律风险。

(二)工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造价,影响到建设工程资金效益的发挥,而工程质量的优劣又是师生员工对学校后勤工作满意度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高校应强化工程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加强对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视程度,提升工程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很多工程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会产生很多争议,这些争议点都应该成为下一个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的借鉴,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修缮工程管理水平。

(三)修缮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有关合同经手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包括合同法及建筑法等规定的法定程序以及学校内部审批、备案等程序。从广义上讲,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也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4]在这些过程中,每个环节的经手人员都应该在确信前面环节已正确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自己的工作。尤其应注意的是,合同中涉及到的建筑、法律、财税等专业问题,应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后再确定,以将各种潜在的风险降至最低。相关制度应该规定,任何合同经手人员因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而导致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因、等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提请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必须是适格合同主体,学校代表应当是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未取得书面授权而在施工合同上签字的人员应当对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笔者工作经验,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因合同主体不适格给施工合同带来的不确定性,合同中应写明一条“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四)合同履行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在修缮工程施工阶段,学校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应该督促施工方认真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对修缮工程实施跟踪审计时,也应坚持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对于与施工合同约定不相符的做法,应提示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论证后如果任务确属必要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做法,工程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与施工方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如果不是必须的变更,则有权要求施工方改正,否则对变更部分可以不予审计,造成的损失应该根据合同约定向施工方索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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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 合同管理 工程计量 存在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X73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2-311-2

公路工程计量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对工程投资进行准确把握,迫使承包者履行合同,因此它是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同管理对工程的完成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多,难点较大,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进行大体的了解。

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计量概述

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投标书、招标文件以及被合同双方认可的招标中的来往信件等。合同管理是一种新兴的管理职能,在进行合同管理时,签订前的管理和签订后的管理同等重要。在管理时要注意系统性,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要注意动态性,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合同进行适当的变更,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公路工程来说,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对投资进行控制。所以,只有在有详细的施工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并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上报时才能进行以上项目的支付与计量,同时还要求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原始记录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原始记录进行保存。

公路工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投资大,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建设项目,所以,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这就要求承包人要科学的组织施工,相关单位要提前筹集工程款,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和相关制度,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所以,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工程款的支付与计量工作。

工程计量的计量范围和相关法规:我国的《计量法》是进行工程计量的法律标准,公路工程的计量工作要严格按照《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计量的范围主要是工程量清单中的各种项目,工程变更项目以及合同中规定了的项目。

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有:工程数量表、设计图纸、施工图;批复的材料差价文件、计日工令、工程变更令;合同条件;中间交工验收资料、相关检试验证明资料;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修订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程量计算资料;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索赔金额/时间审批表。

公路工程计量原则:第一,对于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能进行计量;第二,要严格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方法、范围等进行计量;第三,依照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公路工程计量的程序:在需要对工程进行计量时,首先要先提出计量申请,并下发通知,监管人员要对计量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告知申请人进行计量。监管人员还要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审查计量申请人为计量工作准备的各种资料。在审查中如果出现问题,则将材料退回给申请人,并告知其不能进行计量。此外,还要认真完成计量表的填写,根据真实情况进行填写,针对承包人提出的问题,认真检查计量记录。

计量方式:实地勘测和实地测量。要根据施工的具体要求,对所需数据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在测量时要做到精确严谨,并要认真的做好记录工作。注意在室内和室外测量勘测时,选用不同的方法,用最简单的方式,测量出最精确的结果,并要根据特定的计算规则对其进行计算。在工程计量方面只要严格按照各个步骤,规范的操作就不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合同管理则不同,目前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的信用性较低

信用是评价自身名誉的依据。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上,加强信用建设十分重要。可是,目前社会信用缺失较为严重,对合同管理来说,合同双方的诚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同时也影响着合同信用机制的建设。

2.2招标管理的规范性不强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不断的改革,公路工程的建设市场的规范性也不断加强,但目前合同招标管理的规范性仍然不强,这主要是由合同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的分歧造成的。招标管理部门不能对具体职能进行明确分配,不能明确工作管理中的义务,不能清楚的进行执法工作,各部门的配合不够协调,这些都对合同管理产生不良的影响。目前,还没有专门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进行规范,各级的管理机制较为混乱,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权限较少,工作中不能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只有单纯的招商权,而没有物质保障权和财政自主制权。此外,个别承包人之间互相串通,哄抬标价,进行不正常竞争,造成了建设市场的混乱,不利于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3如何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特别是《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工程合同管理当事人要在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后再签订合同,同时要对该合同的责任、合同条文和质量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说明,使施工合同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

3.1严格遵守合同管理审查制度,坚决执行资格审查

进行合同示范文本改革,按规定严格遵守资格审查制度和合同审查制度,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通常,对合同进行审查时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满足合同签订的基本条件,合同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明确详实,技术要求和工程等级是否详实,是否达到要求,合同签订的手续是否完善等。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使用和推广合同审查制度,同时,在进行工程招标时,要对施工单位的履约能力、信用名誉、财务经济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选择一支优秀的监理队伍,这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

3.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使合同具有严肃性

要依靠协商或者采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使得工程能够按进度进行。制定合同管理的有效制度,采取相应的手段。例如,施工单位要不定期或者定期的召开协调会,使质量、工期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还要在需要时发出备忘录、合同执行通报等,对承包商加强监督,使其能够认真的履行合同。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变更进行有效处理。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存在的问题较多,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可以尝试实施绩效管理,完善对应的评价体系,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模式。

4总结

以上就是对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的一些认识。文中首先对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进行了介绍,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合同管理,进行了具体问题的剖析,并提出了较为详尽的解决方案,旨在更好地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工作。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对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全面,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提出更详细的建议。相信通过更多人的努力,一定能更好的完成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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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同晓.浅谈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J].山西建筑,2008,(38):80-82.

第8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作用,问题,对策

水利工程和水利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概述

水利工程的概念及作用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工程,水库大坝与堤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国家声誉与民族形象。近几年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这几个体制在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正确使用国家投资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它们是枢纽工程和引水工程。水电站,水库和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都属于枢纽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堤防工程都属于引水工程,引水工程建筑种类少,施工难度小并且布置分散。

水利工程的目的是除害兴利,水利工程的作用对象是地下水与地表水,对它们进行调配和控制,它能够很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水利工程对防止洪涝灾害和水流的控制也有一定的作用。农田水利工程,供水和排水工程,防洪工程,水力发电工程,港口工程,环境水利工程,航道和海涂围垦工程等是水利工程的服务对象。为了实现水利工程的目标,需要修建水闸,管道,坝,溢洪道,堤,渡漕,鱼道和筏道等水工建筑物。影响面广;技术复杂,规模大,投资多,工期较长;对环境有很大影响;效益具有随机性等是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特征。

2、水利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概念及作用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变更,设立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程各参与方,对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义务与权利的依据。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保证工程合同的双方相互平等,相互诚信的,合法的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的具体的义务和权利,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提高双方的积极性,使合同的双方能够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这几点是合同管理的作用。

水利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持续时间比较长,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合同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会在工程的生命周期里长时间连续地不问断地进行,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持续时间较长;合同管理会影响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由于合同价格比较高,工程项目规模比较大,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所以,合同管理成功与否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尤其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内外的于扰事件和合同变更比较多,所以,实施合同时必须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和合同控制都非常的重要;合同管理影响风险大而且因素多,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使合同关系,合同条件,合同义务、权利以及合同的实施过程都变得非常复杂,也就是说如果要完整地履行一个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工程涉及面广并且实施时间长,合同管理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许多因素也难以控制,这些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实施,给水利工程带来经济损失。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

面对我国水利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水利工程包括科学实验,咨询,勘测设计和工程建设等多个方面,合同的种类和数量都非常大,可见,建立清晰合理的合同管理台账是非常重要的;增强法规观念,在结算审核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与自觉遵守的意识,合同双方都应签订好并且自觉履行合同,后期不能随意改变或者是毁约;签订合同要做到条款明确和公正合理,公正合理的签订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且,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应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地正确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发生合同不平等条约,合同缺项和合同漏项的情况,需要努力提倡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遵守合同的审查制度,对项目的条件,技术要求和工程等级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它们符合标准;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为了使合同的管理人员更好地熟悉合同的内容,使合同正确的,更好地发挥作用,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此外,监理队伍的好坏对水利工程中的合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陈宽山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3]马宏宙.唐改燕.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3年03期.

[4]汝文静.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10年01期.

[5]高国奎.申先龙.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河水利.2007年01期.

[6]石汉兵.水利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对工程造价的控制[J].广东科技.2009年06期.

[7]杨.杨立慧.周海龙.李志强.三座店水利枢纽施工承包人履约保函承兑风险分析[J].内蒙古水利.2009年03期.

第9篇

关键词:房产企业 建设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现状 控制要点

前言

近年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从而带动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工程合同作为建设工程项目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它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与工期内完成,并达到预定的的质量与功能要求,它使各方主体利益在工程结束时得以圆满实现,工程问题解决公平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督促各个部门协调开展工作,保证这些目标顺利实现。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履行、终止及归档的全过程。目前,工程合同管理存在以下现状:

第一,工程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具有资金密集、时间跨度大、涉及内容相对较广,所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条款都必须要科学、严谨。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房产企业由于缺少合同管理的经验,导致签订的合同不够规范、条款内容也相对模糊复杂等问题,对于此类工程合同来说,其约束力是非常低的。第二,在工程合同中涉及到的各个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够平等。对于工程合同来说,它具有规范各方的行为作用,在具体工程建设中,工程合同制定通常都是从发包方的利益而制定的,承包方为得到施工的权利便被迫接受。第三,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如今,有些发包方把工程合同管理职能只理解成是施工的质量管理与进度管理,而且承包方更多的是考虑如何降低成本消耗,这样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便容易忽略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导致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合同监督管理与控制工作未能落实到位。第四,工程合同管理缺少专业管理人员。由于工程合同涉及到的内容偏多,并且专业性相对较强,因此,必须要由专业管理人员来完成此项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由专人来担任合同管理任务,并且开发商对合同管理工作也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导致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监管相互脱节,从而对今后的合同纠纷埋下诸多安全隐患。第五,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总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

二、房产企业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特点

1、工程合同主体较多

对于房产开发商来说,结合工程项目开发进度,一般要签订多种合同,其中有合作开发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所以,在工程开发与建设中,房产开发商要和不同主体来谈判和商洽合同条款。

2、条款规定偏多且日趋成熟

现如今,房产开发正在朝着专业化运作方向发展,合同条款逐步细化,所属的合同文件多,而且已经形成一种相对成熟的模式,在房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很多相关合同都有固定条款。这样一来,所签订的专业化合同不仅能够减少利益纠纷,而且又能大大提高合同谈判的效率,同时有利于化解合同执行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

3、合同管理周期较长

一般来说,房产开发的周期相对较长,合同履行时间也较长,例如:施工承包合同,它不仅包括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履行完一份合同,少则一至两年,长的可达四到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的时间内连续得不间断地进行。

4、合同履行过于复杂,变更频繁

由于市场在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再加上法律法规的不断修改与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工程过程干扰事项多,从而使得合同在履行中,常常会遇到大量突发性事件。然而,在遇到这些问题时,除结合签订的合同条款解决外,因房产项目数额较大,如果出现利益冲突,那么各个参建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常常会采取多种应对措施,这样一来,给合同的履行带来较大的难度,因此,合同实施必须按不断变化了的新情况不断做出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必须加强合同控制和变更管理。

三、切实提高房产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要点

1、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前期审查制度。首先,在开标之前,必须要严格审核各个投标单位的资质工作,对于审查不合格主体要立即予以排除;其次,在将标书与合同拟定完成后,要由相关部门予以审核,减少合同漏洞的出现,为项目工程的施工打下牢固基础。

(2)合同前期交底制度。一方面,要重视投标前的说明工作。相关部门在招标之初,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招标的内容予以解释。另一方面,对清标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然而,大多数开发商对此项工作并不是非常的重视,如果清单编制不科学、出现漏洞等,都容易导致开发商陷入被动的局面中,难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管理。

2、对合同的签订引起高度的重视

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必须按照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的具体情况,预测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提前制定有效的解决对策,这样,在签订合同时,才能做到条款内容全面。对于每项具体合同条款来说,要求用词较准确,明确指出各个参建方可以行使的权利以及要履行的义务,这样一来,能够有效避免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漏洞问题,进而大大降低现场协调难度。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在签订完合同后,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要求管理人员准确掌握各种相关信息,不断追踪合同履行完成情况,汇总公司合同执行情况,提出有关工作报告和统计报表,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只有这样,才可以将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首先,及时收集相关的政策信息。不管是国家还是各地区对工程质量或者合同签订提出新规定要求,这都对今后合同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开发商必须要随时关注政策信息。其次,建立完善的定期交流制度。利用工程例会、监理会议等方式,以便掌握工程建设情况信息,尤其是对所出现的问题应作出充分的解释、提出解决办法,便于完善合同条款。再次,借鉴同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要和同行多进行沟通与交流。这样一来,双方可以相互学习,吸取各自的经验与教训,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下转第22页)(上接第126页)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5、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参考文献:

[1]徐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探[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04)

[2]张俊强.对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J].建设监理,2004(06)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复杂的生产过程。按照建筑的程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依次划分为建设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有多方主体人:业主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材料设备供应方等参与到项目中,而这些主体人往往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通过相互的合同关系,通过共同努力,协同合作,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如何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利、获得更大的利润、降低市场中的各种风险,合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和承包合同制以来,建设项目管理紧密围绕合同条款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业无序竞争的状况。但在建筑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合同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现象[1]。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各部门或者相关利益主体对合同关系进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2]。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时间长,导致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周期长的特性,大部分合同从招投标阶段就开始进行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的保修期;建设工程项目投资额大,对应的合同价格就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高低,承包商是否获得利润,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稍有失误可能导致工程亏本。但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3]。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提高并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3.1提高项目法人组成人员的素质,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依赖于各大组织,我国目前实行的项目法人制是指投资方或建设方依据项目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些行政领导成为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但是他们往往缺乏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项目管理的操作经验,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无视合同条款,出现了拖欠进度款、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市场乱象,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难以得到提升,因此,在项目法人单位和建筑企业应该成立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统计、台帐、报告和统计制度,配备具备合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重视合同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或学习班等形式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4]。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有些行业或地区存在保护主义的思想,暗箱操作、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通过贿赂招标人,以低价的方式中标,而在合同履行过程,通过变更合同内容和合同价格等形式要求招标方加大资金投入。因此,在招投标阶段中,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加强对各投标单位诚信度和资质的考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环境和合同管理制度。另外,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都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前预测经济、政治、环境等潜在的风险,并事前做好预防措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需对合同条款的用词进行评审,凡是出现合同条款表述不清的地方,双方需明确下来,以免将来因条款模糊不清导致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给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

3.3加强合同实施监督机制

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实施监督是日常性工作,可以保证合同按照计划正常履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投资人、项目管理人员、总包单位、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合同的解释和指导工作,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合同的实施情况,做到每天监督、检查分包商和各工作小组的履行情况,可运用PDCA的方法进行合同管理,遇到计划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时间长,工作内容多,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发生索赔的现象。因此,在进行项目管理过程中,需加强索赔的教育培训,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初期,要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和整理,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以便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从而保护各自企业的合法利益,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总之,对合同进行管理,需将项目的成本、质量、工期等统一考量,创造一条适合各自企业良好发展的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企业、对项目本身,而且对社会也能产生正面的影响,促进我国合同管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推动建筑市场的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蔡云.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完善[J].建筑经济,2007(9).

[2]梁文国.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4(5).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more and more people have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ome people are still not aware tha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ortant function and meaning, i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many problems, this problem exists not only affects the contract both sid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and the quality and schedule. Based on the explan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ortance,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isting material and 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blem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hich is expected to raise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施工等方面的事项的约定,其目的就是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使工程能够顺利竣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现在建设工程的各方仍然没有意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不仅制约了建设工程合用管理水平的提高,给承包方、发包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我们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调节承包方与发包方权利义务的必然结果,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使合同双方走上市场化的发展轨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在建设工程方面要求政府要更多利用法律、法规和经济调节等手段调节建筑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建筑工程合同约束建设工程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明确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个重要的措施。通过合同的约束作用,迫使合同双方在建筑生产管理活动当中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自觉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积极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在遵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使发包方、承包方走上市场化的发展轨道,自觉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为各种建筑工程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行为

现在,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中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法制观念、诚信意识比较单薄,建筑市场竞争当中不正当的竞争旅游发生,违约事件更是层出不穷,导致党建的建筑市场秩序非常混乱,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而通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的参与各方一旦遭遇违约行为,并造成损失的,可以以合同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不仅能够迫使对方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还能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因此可以说过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行为。

3.是处理各方之间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合同覆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问、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 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1 武刚. 加 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中华民居.2010年,11期。]1这样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违约行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制度建设落后、缺乏相应管理人才、合同归档问题等几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不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现在很多建设单位在并不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没有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岗位和责任,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明确在建设工程实施当中谁具有签约权,谁能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不明确。一些建设单位虽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是有制度不执行,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手续,缺乏审查和评估程序,导致无法对合同内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现在多数建设单位缺乏相应的建设合同专业管理人才,而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有价格方面的内容、有技术方面的内容等等,这就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造价管理知识、建筑技术知识的人才能胜任。但是现在在建设项目管理结构当中,很少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一些单位甚至将合同管理看作一种事务性的工作,简单的交由一般的办公人员处理。这些人不仅不能审核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又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导致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成为一种摆设。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核心,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围绕合同来执行,只有合同条款对自身有利,才能为企业的项目管理、施工、结算、索赔等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依据,所以一定要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建筑市场合同的有效管理同样如此,因此,加快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步伐是现阶段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另外,法律效力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作用,对施工合同的实施加强监管和宣传,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

3、合同交底、责任分解

合同签订好以后,管理人员要考虑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将合同的具体规定向各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底,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项目,把合同上规定的各种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组织、管理人员或施工者。制定相应合同履行责任制度,对合同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如图纸的审核、竣工工程的验收等,把工序制度化。对于工期的变更、造价超出预算、意外伤害等风险问题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要采用双方协商的制度。召集有关人员以协商会议的形式商讨解决方案,并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将协商解决的方案及时记录下来,并补充到合同文件中。

4、合同管理过程

合同签订以后不能束之高阁,因为在工期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风险,比如意外伤害,天气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预算超标等。这些可能在合同中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要求对合同要时时监管,动态管理。合同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要进行专业化培训,让他熟练掌握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具有专业的管理才能。结合具体的施工项目,合同的组织管理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型:第一种,如果施工项目规模很大,施工过程漫长,势必会造成合同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作为施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为了确保管理的实效性,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可以设立专门的合同经理、合同管理员等职务。管理好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还要负责合同的后续工作。第二种,如果遇到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不一定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项目稍大一些的可以由项目经理挑选合格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管。而对于规模特别小、工序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由承包经理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个职能项目的人员,要他们自己管理。项目经理作出统一协调、统一策划。第三种,要合理科学的策划合同。如今很多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工期漫长、技术复杂,并且建筑单位繁多。加上市场对业主愈来愈开放,业主选择的自由度、灵活性越来越高。所以业主容易利用这一有利的条件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商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而承包商有时受利益驱使难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细节,盲目签订的项目,至使很多条目成为施工的障碍,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纠纷。所以双方都要科学合理、认真谨慎的策划合同,充分预测施工中会出现的风险等,避免出现风险后认责不清。

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合同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统一起来,它具体细分了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如果没有合同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不能保证工程的各个方面、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就不会有正常的施工秩序,就不可能顺利的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因此,创造出一条成功的项目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项目、对企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成功的合同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平稳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晓鹏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措施探讨 [期刊论文]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