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29: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了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5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6月1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正式对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进行总体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精神、对如何抓好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做出了明确指示;今天,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安排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工作。刚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监察局五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做了发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校舍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校舍建设的质量和标准不仅关系着教育教学活动能否正常组织进行,更关系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近年来,我市在中小学校舍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就,全市中小学校舍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如果按照新的《防震减灾法》的要求,按照将学校建设成为抵御自然灾害最安全地方的标准要求,我市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整体标准还是很低的,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的农村中小学校舍,普遍存在设计水平低,建设质量低、配置标准低、抵御自然灾害程度低等问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按照中央、省政府部署,迅速启动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彻底排除全市校舍安全隐患,使学校成为安全、牢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建筑。
第一,站在科学发展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两个加快”,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既有平等享受优质教育服务、让孩子们“上好学”的迫切愿望,更有对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牢固的中小学校舍,既是党和政府切实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前提。我们一定要抓住国家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机遇,加大力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项工程的实施。
第二,充分认识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社会影响大、工程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市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是地震多发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同时,自然灾害类型多、范围广,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校舍建设及学校安全工作面对的挑战多、难度大、要求高。此外,国家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新建校舍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当前,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对学校布局调整的重大影响以及教育自身发展面临的若干矛盾和问题,对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出的新要求,差距很大,困难很多。我们要充分认识工程实施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抓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坚定不移地打好校舍安全工程的攻坚战,使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质量大幅提高,抗震防灾能力明显增强,从根本上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党和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认真组织实施好工程建设,既是今后几年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全力打赢这场“生命工程”攻坚战。
(一)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这次校舍安全工程的任务非常明确。一是工程实施范围广,覆盖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所有中小学,进行逐栋排查,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二是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对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当地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灾害的安全要求;三是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对其他地区要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三年工程实施,使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校舍建筑标准,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坚固、规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省上的统一要求,全市校舍安全工程总体建设计划是:09年完成三年总体工作量的30%,2010年完成60%,2011年完成10%,在三年内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任务,达到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今年,要按照“边排查鉴定、边规划设计、边加固改造”的原则,抓好工程启动实施工作,确保今年完成3年总体工作量的30%。
(二)突出排查环节,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展对中小学校舍的全面排查鉴定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校舍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鉴定组织工作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工作由教育、建设部门牵头,国土、地震、水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配合,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进行排查鉴定。全市以县一级人民政府为单位,加上市本级共十二个单位,由县(市、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定排查结果和规划方案。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校舍排查鉴定的准备工作,7月底前,组织力量完成对本地区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并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鉴定报告。排查鉴定工作必须落实到每所学校和每幢建筑,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要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数据库,对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尚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校舍名单。2008年5月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三)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要结合工程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要统筹考虑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快制定校舍安全工程3年总体规划和具体年度实施方案。要按照“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原则,加大调整现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的合理结构,促进各级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提高办学整体效益。
(四)严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中小学校舍安全要严格执行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保校舍建设符合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校舍选址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的规定,使学校校舍达到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规定资质。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时整改。要明确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确保校舍安全工程成为科学设计、安全施工和高质量、高效率建设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五)落实政策,做好资金筹措。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资金安排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今年中央将新增专项资金80亿元,对地方给予补助(包括发改委和财政部两个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将地震灾区的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当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把正在实施的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乡村教育发展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各种与校舍建设有关的一系列项目,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有机结合,通盘谋划,统筹实施。我们必须看到,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十分巨大,需要的资金量也十分巨大,中央资金只是补质。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必须明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市县,资金筹集主体是市县,资金筹集的大头也在市县。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三、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全市校舍安全工程任务
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工程实施工作,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政府要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有关领导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程实施工作。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统一领导推进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要选派一批高素质、业务强的干部专门从事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工程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位。县级政府的职责是七项,一句话概括是县级政府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对本县校舍安全负责,这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主要职责:第一,组织对县辖区内的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建立本地区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档案和校舍的基本信息库。第二,制定本地区的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改造方案。第三,及时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工程资金,设立资金专户,按照工程的进度及时把钱拨下去。第四,保证工程的建设用地。第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建设的收费。第六,按基本建设的程序组织项目的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各环节的工作。第七,建立健全检查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程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牵头做好资金的筹集和统筹安排工作;建设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做好校舍安全的排查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理工作;监察部门要牵头做好工程监管监察工作。各有关部门务必通力合作,树立全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逐级、逐部门分解工作职责。
三是工程监管到位。要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建设资金。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坚持工程进度服从工程质量。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全程监理,坚决防止偷工减料、压低造价造成的质量问题。要严格竣工验收,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使工程建设在阳光下实施。
四是责任追究到位。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建立奖惩制度。建立校舍安全工程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工程进展、实施结果要向社会全面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和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级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为贯彻全国校安办《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校安办函〔2012〕9号文件精神和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再次明确禁止使用D级危房的通知》(云校安发〔2011〕1号)的要求,防患于未然,杜绝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各地要进一步加快D级危房的拆除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自2009年全国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消除了大量的中小学D级危房。但是由于我省中小学不安全校舍数量大,目前D级校舍仍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安全,校舍安全形势还十分严峻。各地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实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加大拆建力度,集中力量做好D级危房消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方案。D级危房一日不拆除,师生安全就一日得不到保障。消除中小学除D级危房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消除D危房的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校安工作机构建设,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确保校安工程的组织领导保障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拆除步伐。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当作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快消除D级危房的工作进度和建设的步伐,努力把学校建成师生最安全、最放心的场所。
(三)全面梳理情况,严格落实责任。中小学D级危房的拆除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对辖区内现存的D级危房再一次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落实校舍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拆建力度,必须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消除。对已经封存停止使用的,不得继续保留,坚决拆除,不能不用又放在学校作为钓鱼项目;对仍在使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妥善安置好广大师生,尽快拆除;对产权不属于教育部门的,要及时移交给产权所有者;对新增的D级危房,要科学制定拆除重建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对因D级危房拆除影响到教学的,要根据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资金,优先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完好校舍不能及时满足需要的,当地政府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租借房屋、搭建临时校舍等措施组织教学,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四)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师生安全。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再次明确禁止使用D级危房的通知》(云校安发〔2011〕1号)中的五项制度,即: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预案制度,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五)及时更新数据,做到动态监控。各地要尽快完成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D级危房的照片、视频等有关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实时更新数据,已经拆除或已按调整布局规划异地重建的校舍,要及时从系统中删除,及时反映校舍实际情况,努力实现对校舍安全的动态监管。
(六)实行D级危房拆除情况月报制度。从2012年5月起开始实行D级危房月报制度,填报《云南省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拆除情况月报表》反映各地当月拆除或封存停止使用的到建筑物单体的D级危房情况,与在线月报和补充月报一起于次月3日前上报当月数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年--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开展抗震加固、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中小学校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三年内重点完成:1.对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迁建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任务;2.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的设施完成整改任务;3.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国家的校舍安全技术规范,集中全市的专业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包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鉴定。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并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建立每幢校舍综合安全档案。
校舍排查工作要于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校舍鉴定检测工作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正在实施的破旧校舍维修改造,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年、2011年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分析论证结果确定治理或避险搬迁;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进行集中重建;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确保立即拆除;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校舍安全工程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新建校舍选址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河流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部门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舍安全工程由举办方负责实施。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予以保障;高中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部门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举办方负责,政府给予指导和实施监管。
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学校举办单位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制定和落实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切实节约投资。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政府统一组织,市、县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为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排查鉴定组、项目实施组、资金筹措组、监督检查组等若干专业组,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
市校安办和各工作组要在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举全市之力,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幢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幢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校舍安全工程。
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按时完成所分担的任务: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总体协调,校舍的迁建、重建和加固改造;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负责校址避开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有隐患的河流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灾区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建设局、建管局等负责中小学校舍结构、质量安全的排查鉴定和检测,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提出加固改造建议方案,协助市教育体育局完成D级危房的重建和C级校舍的加固改造;市气象局负责校址避开台风易灾区和存在雷击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消防大队负责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整改方案制订;市科技局负责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市财政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监督和审计。其他部门负责相关任务的完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我区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高标准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安全现状,保证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与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深入调研,摸清全区中小学现状,根据区域人口发展趋势和规模,按照省市有关学校建设标准,科学编制全区学校布局规划、镇域学校布局规划,制定校园建设详细规划。在此基础上,根据校舍危房的分布情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三年进行改造。凡布局调整规划中不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改造范围。
(二)先急后缓原则。鉴定结果为危房的校舍,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学校布局规划需保留的学校,其危房要按照危险程度,分别通过拆除、拆除重建、易地新建等方式进行改造处理;在布局规划中不再保留的学校,其危房要按照危险程度和使用时间,分别通过隔离封闭、拆除、撤离学生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三)分级管理原则。全区年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实施项目共517个。根据年度项目规划情况,由教育部门审核把关,将其中部分建筑体量和投资较大的学校重要建筑,如教学楼、综合楼等项目,列为区级重点项目,由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负责组织实施;其余的工程项目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与管理
我区国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区为主筹集,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奖励性补助;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投资方和主办方承担,区政府负责指导和监督。
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由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财政筹措。列入区级重点项目的区属学校工程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区级重点项目的农村学校工程建设资金,由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财政按照4:6比例分别负担,其中财政支付转移镇按照6:4比例由区、镇分别负担。未列入区级重点项目的工程,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各学校自行负责资金筹措,区政府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要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实施,部门协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调整充实全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区教体、发改、财政、监察、国土、住建、规划、环保、水务、审计、安监、人防、消防、房管、地震、气象等部门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由各单位派员组成,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严格工程标准。校舍安全工程所有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具备一级资质,加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具备二级资质。规范招标管理,加固项目和新建项目可合理组合进行“打包”招标。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使校舍安全工程成为“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我县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改善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对全县中小学校校舍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其达到上级规定的我县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防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开始,利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县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三、实施步骤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县县镇和农村所有中小学。
(一)全面普查中小学校舍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育、建设等部门,对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并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
1、开展校舍排查工作。7月30日前,对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排查的内容包括校舍选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两部分。根据普查结果,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是否需要鉴定和专门的处理意见。
2、开展校舍鉴定工作。8月31日前,接受上级委托的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对需要鉴定的校舍逐栋进行鉴定,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或拆除重建。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建立中小学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后,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订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建设场地必须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及抗震不利地段,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根据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及时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方正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组长由县政府主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发改、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务、审计、安监、地震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任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
(二)明确责任分工。方正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提出工程资金安排方案,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向上向下反馈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会同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危房排查办法,对全县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县财政、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制订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与县财政局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与县审计局一同参与工程预决算审计。
县建设局: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对新建项目选址进行规划指导。
县财政局:将工程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县发改局:把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对需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加强项目监管。
县审计局:负责工程预决算审计。
县公安局、地震局、环保局:参与校舍危房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指导新建项目按抗震设防、建筑防火、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等行业标准建设。地震局提供地震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
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提供地质、水灾等灾害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国土局对建设用地提供指导审批。
县监察局、安监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资金管理。校舍排查鉴定资金由县财政承担,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校舍加固改造补助资金的方式予以保证。财政安排资金与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及时划拨到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专户,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管理,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工程预决算审批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校舍安全工程要向社会公布,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设计单位、监理监督人员等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要列入政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工程进度监测和专项督查制度。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并组织专家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舍安全和确保师生安全为根本,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创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机制和办法,群策群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从2009年开始,在三年内举全市之力,完成34376平方米现有d级危房的排危任务(不含新增危房),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大局。
二、目标任务
以省、州核定的中小学d级危房数据为基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等原则,采取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担的办法,安排专项资金,三年内将34376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排除。其中:2009年排除d级危房1362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037平方米,总投资390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219.2万元;2010年排除d级危房131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8770平方米,总投资431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629.2万元;2011年排除d级危房762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765平方米,总投资2364万元,中央、省416.64万元、州69.44万元、市自筹1877.92万元。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规划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做到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坚持危、急、险、重学校优先的前提下,确定重点,突破难点。根据近几年我市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建设力度后,全市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大部分、大面积分布在市区的实际,采取突破重点的方式入手,按步骤稳步推进。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乡镇(区)、村涉及的学校优先,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优先,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工作积极主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优先。以集中办学为导向,根据城区和乡镇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按照山区、半山区、坝区和城区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的调整全市中小学校点布局,进一步加大校点撤并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集中建好一所村完小,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及一师一校点不纳入项目安排,就近撤并,集中办学。暂时难以撤并的校点,采用零星修缮,确保安全的办法进行过渡,不再作大的投入。
(二)以市为主,分级负责,强化具体责任的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负总责,各乡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部门,分解到相关人员。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
全市的校舍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20*年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159号)以及《建筑法》、《招投标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省学校校舍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科学、实用、经济、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改工程,把校舍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成立了《*市中小学排除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办公室。由市长王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长,由*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杨龙遇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对全市危改工程进行部署和动员,督促基层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按计划完成,乡镇(区)都要层层组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好相关业务。市人民政府将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市对乡镇(区)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业务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建设、财政、教育、国土、环保、消防、气象、地税、监察、安监、审计等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1、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是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主要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筹措项目缺口资金、落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等。
3、市建设局:负责对新增危房的鉴定,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报建登记,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的审核把关,落实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招投标(议标)工作,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办理项目的开工及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
4、市财政局:设立“危改工程”资金专户,由国库统一支付,统一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专款及配套资金,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自下而上建立危改项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并充分利用各方面监督机构,建立一整套正常的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5、市教育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申报,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排危规划。上级项目下达后,结合项目学校的实际,根据规划,负责确定项目的建筑面积、结构、标准、用途等,与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按协议拨付工程款,收集整理好项目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管理。指导项目学校签订项目协议书,按要求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公开验收结果,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包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工程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情况作出相应鉴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7、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及评价工作,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8、市消防大队:负责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查、审批及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业务。
9、市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业务。
10、市地税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工程项目的税费。
11、市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双合同”机制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2、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13、市地震局:出具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14、市安监局: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知识的指导,并进行综合协调和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善措施
各乡镇(区)、各单位要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的保障措施,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政策、制度和措施保障。建设、消防、气象、环保、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工程税费减免的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相关费用,全额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三分之一收取。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
2009-2011年三年内,全市计划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34376平方米,总投资10585亿元。除中央、省、州的投入外,市级财政必须自筹8727万元。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市级财政压力巨大,为了不将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债务转嫁到学校。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州危改资金的同时,我市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每年在教育附加费中拨出1200万元用于危改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倡导社会力量进行捐集资用于危改项目的建设。
(四)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调查、鉴定、核实、确认、规划、初设、地勘、设计、报建、招标、合同、施工、质量监督与监理、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工程档案归档等过程组织项目实施。同时,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考察考核,采取招标、议标的方式,优选3-5个技术力量强、信誉好、实力雄厚监理部门、设计部门承担项目监理任务、设计任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进度快、质量好、讲信誉的企业(部门)将作为继续实施下一年项目建设的优选对象。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把危房鉴定关、项目规划关、工程设计关、招标关、监理关、验收关、审计关,确保危房鉴定、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议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资审计等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2、项目建设实施中,要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市项目建设专项督查组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对本年度实施项目的进度及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和巡视。市建设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后有管护,使建设项目始终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中,切实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质量。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所有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必须设置“*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建设、设计、施工、质检、监理单位名称、相关责任人和开工、竣工时间等相关内容。
4、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在任何一道程序上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都要以对组织、对人民、对师生、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若出现失职、渎职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对教育和建设部门的特殊要求
1、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和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当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分别制定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的工作方案。特别要做好技术力量不足或边远落后地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教育和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具体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各个环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特别重视校舍加固改造时学校师生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等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师生绝对安全。
(七)建立健全管理系统,加强校舍安全综合管理
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拓展系统的综合管理能力,对每年实施的校舍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综合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内容,做到动态管理与时点数据相结合,确保综合管理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为加强今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一)财务方面
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局机关及教育系统的各种经费预算;局机关工资正常发放和工资套改工作,招生办及人事股的招生报名收费工作;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套改和医药费及时报销工作;春季学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及时发放及内审工作;在工资发放、职工差旅费报销、公务业务经费的审核报销以及各项专款的拨付过程中,做到认真审核把关,没有发生大的差错。
(二)工程建设方面:
一、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中小学校排危工作,2006年起建立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举措。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排除我县d级危房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巩固“两基”成果,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机遇。2009年主要完成2008年下达危改项目,总资金360.37万元,涉及20个项目学校,在项目管理上大部分由中心校和中学校长直接参与管理,现这些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大部分决算审核工作已完成。2006年至2008年总的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在今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省审计厅对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下达、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2006年至2008年中央和省级计划安排指令性项目51个,排除危房11457平方米,投入资金988.77万元。
二、“世行”项目
由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支持的“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经过几年的实施,现已全部结束了。我县“西发”项目还款期为20年,其中执行期5年,宽限期8年。我县获得额度为104万美元的贷款,按照要求以不低于贷款总额的0.5提供配套资金,额度为52万美元,以规定中美元对人民币的计算汇率为1:8.25来计算,本项目共有资金1287万元人民币。我县共有4个项目乡镇,分别是永春乡、白济汛乡、叶枝镇、塔城镇。我县的项目包括改善学校设施、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学校设施包括土建采购、设备采购、图书采购和课桌椅采购;加强行政管理包括学校发展计划、校长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的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双语教师培训、复式教师培训、计算机培训、实验课教师培训、图书管理人员培训等内容。
目前我县的14所学校的土建项目,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为8251平方米,总投资为744,2292.55元人民币。信息技术管理设备采购由省项目办2006年统一采购,我县已将下发的办公设备按计划和要求分发到项目学校。图书及课桌椅采购,2006年按规划已配了部分课桌椅,其中:课桌椅700套,学生用床1200张,费用为300000元课桌椅采购用配套资金支付。去年10月份我们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了书架和仪器柜各200套,已全部按规划分配到相应的项目学校,图书和仪器由省项目办统一采购,现在已全部按规划分配到各项目学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完成1501人次的培训,共产生培训费用736965元人民币。
三、校安工程情况
(一)、校舍排查鉴定及学校建设规划工作
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舍排查鉴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成立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于2009年8月7日成立专家组开展排查和鉴定工作,并对部分需要现场排查和鉴定的学校进行现场排查和鉴定。在建设局、教育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电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中心校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奋斗下,2009年9月30日全县共完成排查和鉴定学校380所(不含幼儿园),993栋单体,面积212856.86㎡,其中a级10336.14㎡、b级95562.75㎡、c级25228.44㎡、d级81729.53㎡。现校舍排查和鉴定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排查和鉴定结果,考虑我县城镇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与中小学校点撤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校园规划相结合,与中小学校舍标准化相结合,立足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局长亲自指导编制了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县长期保留1所进修学校和6所中学:××县进修学校、××县高级职业中学、××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拖枝中学、塔城中学、叶枝中学;中期保留4所中学:攀天阁中学、白济汛中学、维登中学、中路中学;短期保留1所中学:巴迪中学;当前撤并1所中学:康普中学。
全县长期保留22所完全小学:永春乡四保完小、拖枝完小、永春中心校、腊普湾完小;攀天阁乡皆菊完小、勺洛完小;白济汛乡白济汛完小、小××完小、巴倮完小、黑日多完小;塔城镇塔城中心完小、柯那完小;康普乡康普中心完小;叶枝镇叶枝中心完小、梓里完小;巴迪乡巴迪中心完小、真朴完小;中路乡中路中心完小;维登乡维登中心完小、富川完小;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
中期保留58所小学:各乡镇村中心小学(除去长期保留的各乡镇完小)。短期保留78所小学:当前各乡镇无法撤并的校点。当前撤并211所小学:各乡镇校点。
布局调整规划实施后,全县共有30所学校(教师进修学校1所、高级职业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22所)高级职业规划在校生1150人左右,完全中学规划在校生3000人左右;初级中学规划在校生8000人左右;小学规划在校生14000人左右。全县共规划撤并学校35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包括校点346所)。
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对我县中小学当前撤并的211所学校校舍的危房不再改造,确保拆除不再使用,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短期保留的79所学校校舍危房进行适当加固,确保学生安全,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中期保留的61所学校校舍危房采取维修加固、改造加固,无法再进行加固的危房,为确保师生安全,拆除后新建和建设为适用的简易房,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长期保留的30所学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须维修加固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d级危房拆除后,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把被并入学校的危房面积统一规划重建,学校布局调整后,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再规划新建。全县中小学共规划改造加固涉及87所学校,237栋单体,建筑面积为92982.77㎡,计划总投入资金7438.62万元;规划新建涉及30所学校,129栋单体,建筑面积125080㎡,计划总需投入资金17022.4万元;现规划方案已通过州、省专家组的评审。
(二)、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数据信息采集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按《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及“校安工程”数据采集指标体系》的要求,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学校校园和单体建筑的照片及视频、校舍排查鉴定资料、学校规划等资料都要录入到网络系统中,此项工作占用了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各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排查鉴定和规划的录入工作已完成。基本数据汇总和校对已完成。
根据××县中小学校总体布局规划,及(云校舍安全办[2009]12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要完成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总量的30%;2010年完成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总量的70%;所有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要在2011年2月份接受省的验收,6月接受国家的验收。2009年我县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排除危房12953㎡,我县已完成13907.86㎡(其中拆除保和镇完小11号房、拖枝完小04号房、塔城中心完小10房、永春中心完小05号房3541.2㎡,各乡镇校点撤并后停止使用10366.66㎡);规划新建项目中永春乡拖枝完小学生宿舍楼已开工正在建设,永春乡拖枝完小学生食堂、永春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塔城镇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康普乡中心完小学生宿舍、中路乡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已完成地勘、图纸设计、审图、预算等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施行)通知〉的通知》(迪校舍安全办[2009]02号)文件和《云南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室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迪校舍安全办[2009]1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把每一所学校、每一座建筑,都按要求建立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形成全县完整的、系统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并要在档案室安装摄像头,省校安办对县及档安室实行全程监控。目前,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的收集、整理、检查工作正在进行。
(四)新农村卫生校园规划;
(五)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调查情况填报;
(六)中小学校舍规划的进一步完缮;
(七)寄宿制项目的资料和图片的完缮;
(八)2001年—2007年完成的所有项目的完工图片的报送工作;
(九)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世行贷款”项目的月度季度进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报告,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
(十)完成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积极配合其他股室完成好相应的工作。
二、2010年度工作计划
(一)财务方面
配合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好报帐业务,认真做好工资发放、职工差旅费报销、公务业务经费的审核报销。处理好教育专项资金预拨决算和各种项目的报帐工作。进一步确保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门诊、住院医疗费不发生差错。
(二)工程建设方面:
1、做好“校安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校安工程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工作,不过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定会努力把它做好。
2、做好各种项目的进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报告。
3、做好各种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工程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州、市承担的配套资金;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第三条工程资金拨付,校安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时,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等相关财务资料;工程预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项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项目业主审核并扣减相应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85%。
第六条工程竣工价款结算,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申请书》,凭《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等相关财务资料提出项目工程结算申请,项目业主按工程项目决算价款的5%暂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后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审批程序,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提出付款意见,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项目监管人员审核盖章,项目业主审批,单笔金额超过80万元的,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第八条项目施工单位凭审批完整的《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项目工程完税发票到项目业主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项目业主在支付资金时,严格按项目资金性质来源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杜绝一切现金支付行为。
第十条本制度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区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区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制订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等规划。在科学规划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质量和安全状况、隐患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所有校舍均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状况。教育局牵头统计核实全区所有学校的校舍安全现状,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根据类别分别会同住建、国土、水利部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并将出具的书面鉴定收集归档,掌握校舍安全总体情况。
2.制订中小学校舍新建、维修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根据中小学校舍使用状况、质量和安全隐患程度以及房屋用途等因素,进行综合规划,并制定出年度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学校进行排序,采用加固、重建或新建等方式进行消险。
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根据批准的综合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新建、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学校使用。
三、部门职责
为切实做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在各司其责基础上,加强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要会同住建部门制定中小学校舍排查办法,每年3、4月份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全区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舍安全;根据校舍排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舍建设方案,上报区政府进行建设;与财政部门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与审计部门一同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加强组织协调,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新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等,督促全区各学校建立校舍质量和安全台帐,并将每一次改造和消险均要如实记入档案,做好校舍建设竣工图、改造设计图等资料保管工作。
区发改委:对需立项的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要加快本审批速度,并为校舍建设工程提供政策支持。
区国土分局:负责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园的地质灾害威胁核查工作,主动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共享地质灾害调查等基础资料,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积极做好中小学校舍工程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并把针对中小学师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抓实、抓好。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区住建局:负责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教育部门,每年3、4月份定期开展校舍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房屋进行鉴定并出具房屋鉴定报告;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监督各方责任主体按相关标准执行到位。
区审计局:负责做好校舍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校舍安全防洪避险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工作,并直接提供给教育部门与相关学校。协调出具防淹没、防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报告。指导学校编制防洪减灾预案和预警建设,积极宣传防灾避险有关知识。
区安监局:负责做好校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对校舍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区消防大队:要全面参与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审核、督查、验收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做好消防指导工作。
区地震局:负责做好中小学校舍建设地震工程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分布基础资料;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区气象局:负责做好中小学校舍建筑防雷与避雷的检测服务工作,对建设单位予以技术性的指导与服务。
四、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
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资金包括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区级配套资金、社会和企业捐赠资金、撤并中小学校舍处置所得资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管理,设立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要及时划拨到资金专户,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资金管理要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
对于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五、监督管理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工程建设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办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二)建立公示制度。所有项目学校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以及相关人员姓名等公布于项目牌上,便于群众监督。把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都列入政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
一、排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职业高中、县实验幼儿园等。
二、排查内容
(一)校舍场址安全
对校舍场址安全的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具体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蓄水池等的威胁情况。
(二)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我县属地震烈度6度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主要排查学校房屋的设计和质量是否执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学校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屋面女儿墙、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3.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学校房屋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学校房屋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三、排查组织安排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工作由县校安办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整合进行,分组同步推进,确保时间进度。
(一)组建排查鉴定组:为了按时完成排查鉴定工作,决定组建排查鉴定工作组,由县校安办主任张一平任组长,国土、水务、建设、消防、教育等部门各抽调一名专业人员,集中精力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二)排查鉴定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1.校舍场址安全排查和评估
(1)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2)洪涝灾害排查和评估。由县水务局负责,安排具备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水利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场址洪涝灾害排查评估工作细则》执行。
(3)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县校安办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地质、洪涝灾害危险性排查意见,形成各校综合性排查结论,并根据附表要求,逐校建立登记表存档。
2.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
(1)收集信息资料。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提前收集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原始资料。同时待排查鉴定结束后负责将校舍安全基本信息和排查鉴定结果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2)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排查鉴定。由县建设局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排查鉴定工作,并出具排查鉴定报告。需要检测的,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按省建设厅印发的《中小学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执行。
(3)校舍消防安全排查鉴定。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公安厅(消防)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执行。
(4)校舍防雷安全排查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气象局印发的《中小学校舍防雷安全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5)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县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排查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并按照附表要求,逐校逐幢建立登记表存档。
(三)排查鉴定时间安排:排查工作于月日开始,要求在月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专项资金。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所需资金统一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影响排查进度和质量。
(二)开成部门合力。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原则,国土、建设、水务、气象、消防、教育等部门要根据省校安办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调配、安排相应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参加校舍排查鉴定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优化资源促均衡――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
近年来,农村学校基础差、底子薄,教师年龄大、结构不合理现象在部分城镇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农村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强烈的需求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不足成为当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
山东省平阴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足平阴实际,确定了“高中进城、初中集中、小学整合、学前提升”的教育资源优化调整工作思路,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中小学的布局调整,逐步形成城乡均衡、规模适度、效益较高的办学格局;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
1 重组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平阴县原有普通高中三所,分散于县域三点,平阴一中位居县城,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相对较好。而平阴二中和平阴三中分别坐落于东阿镇和孝直镇,招收的学生大多是农家子弟。为了发挥规模效益,为更多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该县将普通高中化零为整,抱团发展。2008年将平阴二中合并到一中,2010年,又将平阴三中合并到平阴一中。为平阴一中扩建了学生餐厅、公寓、教学楼等教育设施,为更多期望进城读书的农村孩子提供了有利条件。高中教育资源的有效调整,使平阴一中校舍、教职工、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等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学校拥有了一支师德素质强、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由合校初的87.7%上升至95.8%。
目前,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形成了一处高中、一处职教中心的发展格局,职普比例逐步合理,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益更趋科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
2 初中教育资源相对集中
当前,平阴县初中学校生源逐渐减少,有的校舍已成为危房。如果再次投入,势必再一次造成资源的浪费和闲置。我县为适应城镇化进程的新形势,对县域内初中教育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把一个乡镇的多所初中集中到乡镇驻地或毗邻乡镇共建一所。2011年在城区南部云翠新区规划新建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提升一所城区初中,最终实现全县初中学校标准化。平阴二中、三中相继进城后,东阿镇原有两处初中,和孝直镇原来的三处初中都集中到了原平阴二中、平阴三中,办学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孩子们一上初中就享受到了原来“高等学府”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前有很多学校不达标,一直加大投入,还是不达标,通过资源优化调整,借壳提升,一系列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3 小学教育资源优化调整
近年来,平阴县大部分农村小学人数不足200人。受制于编制因素和教师整体水平,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很多农村家庭在城里花钱租房子,也要把孩子送到城区学校就读。
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平阴县打破乡镇区划界限,对小学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一方面把原来的初中学校变身为完全小学,另一方面重新规划建设高标准的完全小学。原店子小学90%以上的校舍为D级危房,通过2010年暑期教育资源的优化调整,与丁盛屯等几所小学一并迁入店子中学校园后,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都增加到原来的四倍以上,35岁以下教师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57%。学校功能室配备齐全,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由原来的省二类标准提升为一类,多媒体教学设备增加了3套,解决了学生人手一台计算机这个多年制约学校信息课教学工作的瓶颈。学校新建一幢289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2011年8月已投入使用。
4 借壳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平阴县将小学整合后腾出的校舍改为公办幼儿园,每年招考部分幼儿教师充实到乡镇幼儿园,以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师资不足问题。2010年,店子小学高年级迁出后,利用富余校舍组建了公办幼儿园,使周边几个村的群众受益不少。这样既合理利用了闲置资源,又改善了办园条件。改建后的幼儿园由合并后的小学接管,管理水平和办园效益都得到提高。如今,平阴县每个乡镇至少有了一所公办幼儿园,许多优秀教师走上了幼教工作新岗位,农村幼儿教育“短板”得到补充和强化。
对于平阴县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由于财政对教育支撑能力有限,“天女散花”似的教育投入,相对于教育发展需求甚至于一所学校的发展,只能是杯水车薪。在当前形势下,重组现有教育资源,对教育成本进行统筹打量,放大投入效益,无疑具有战略意义。平阴县根据自身实际,创造了重组教育资源,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平阴模式”。
二、城乡均衡保公平――让师生在最安全的地方工作学习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做梦都没想过母校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真漂亮啊……”正在平阴一中上高二的学生李小禄近日到孔村中学看望老师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加固改造后的孔村中学l号教学楼、实验楼,色彩鲜艳、美观大方,已经完全看不到原来的破旧痕迹,就像拔地而起的一座新楼,成为学校亮丽景观的一部分。孔村中学的变化只是平阴县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新建、扩建了许多学校,学校建设用地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但县领导总是对教育“偏心”。2010年至2011年,连续两年,平阴县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列为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力争三年投资1.5亿元,全面提升校舍标准化水平,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加快教育资源优化调整,在城区规划建设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党和政府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平阴县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决心把中小学校舍建成家长放心、学生安心和群众称心的场所。
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平阴县还将校舍安全工程与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和“211”工程相结合,积极筹措资金,精心排查鉴定,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建立了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库,着重对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和重建,严格工程管理,抢抓有效工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山东建大鉴定加固研究所的《平阴县中小学抗震安全鉴定基本
情况》报告,县校安办对全县中小学校舍的加固、迁建、重建工程进行估算的结果表明,需投资4.1亿多元完成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即使不考虑学校标准化建设,只将2001年以后建设的校舍列入安全校舍范围,仍需投资1.5亿,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加固处理和拆除重建。通过现有中小学采取保留提升、撤销合并、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移址新建等形式进行统一规划调整,初步估算,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需投资近7000多万元,可比原规划减少8000多万元投资。若与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安排,需投资2.3亿元,可比原规划减少1.8亿多元,大大提高了投资效益和办学效益。
截止到2010年底,平阴县校舍安全工程共落实改造资金3800万元,加固重建校舍累计竣工项目32个,面积2.47万平方米。在平阴一中、孔村中学、子顺小学和北市小学,一座座高楼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风景。
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学校的校舍加固了,也变漂亮了。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学生舒心,教师团结一致,干工作顺心;学校一天天建设得更好,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安全、坚固、规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平阴县真正把学校建成了教师教学更专心,学生学习更舒心,家长更放心的地方。
三、教育公平惠民生――让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好学上
经过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目前,平阴县高中阶段教育形成了一所高中、一所职教中心的发展格局,职普比例逐步合理;中小学办学水平得到普遍提升;每个镇至少有了一所公办幼儿园,许多优秀教师走上了幼教工作新岗位,全县的学校布局正朝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教育的投入和产出效益更趋科学,为更多的孩子提供了优质教育,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但从根本上讲,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城乡教育差距是立体的、全方位的,而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则是制约城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软肋。因此,平阴县盘活县域教育人力资源,切实发挥整体效益。
前几年,平阴采取先改行后培养的办法,积极引导富余学科教师改行从事短缺学科教学,保障学校开齐开全课程。2009年,针对部分初中学校教师富余的状况,组织71名初中教师参加转岗小学任教培训,以补充小学教师的不足。2010年,加大了教师招聘力度,招聘新教师66人,将80%的招聘岗位安排到农村学校,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的压力。
为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平阴县积极探索实施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共建,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捆绑制评价体系,努力实现教育管理水平、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共同提升。
早在2003年,平阴县就实施了名校捆绑策略。为发挥平阴一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建设了东、西两个校区,实施捆绑管理。2009年,又发挥实验小学百年老校的优势,建设了锦东校区,两个校区统一管理。这种运作模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们要将名校带动策略扩大、推及全县,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受益面,推进优质教育平民化、普及化。
平阴县安城镇从2008年开始,进行了教研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了以学区中心校为龙头,捆绑周边薄弱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联合体。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切实可行的破解人力资源分布不均、强弱对比明显的有效策略,能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县域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为加速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月日召开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黄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办、县校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工作小组组长、项目学校校长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教育局局长方同志主持。
会议就有关“五大战役”招投标的文件政策进行了解读。黄常委传达了全市校安工程推进会精神,组织学习了黄副市长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工作措施。就继续做好全县校安工程建设,黄常委强调了五点意见:要贯彻精神,迅速到位;加快进度,刻不容缓;部门协作,主动默契;工程管理,环环紧扣;信息沟通,准确及时。
校安工程是当前我县“五大战役”中的民生战役中的关键,校安工程关系教育事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克难攻坚举措,盯住目标,科学组织,全力保障校安工程建设又好又快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贯彻上级精神,进一步增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工程时间节点和进度,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完成;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文件,用好用足优惠条件,建立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要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加强项目内控管理;要严格校安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及早谋划明年的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要加强领导,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部门挂钩责任;要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保证项目有序推进;要加大信息交流和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全县校舍安全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我县校安工程实施必须全面提速、提质,要按有关规定,高效运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密度,提高工作效率,围绕校安民生工程要求,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攻坚克难不懈怠,开拓创新不停步,确保完成年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把校安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放心工程”,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放心的地方,真正把党和国家对广大师生的关怀落到实处,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