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29: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商标设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关 键 词:商标 意象美 形式美
商标,是商业性的标志、符号。商标要在有限的范围里反映具体内容、表现艺术特征,给人以优美动人的印象,就必须具有清新、悦目的形象,表达上要求洗练、确切,形式上又醒目、强烈,加以和谐的装饰风格才有吸引力。
意象美、形式美是设计艺术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它如同音乐之讲究节奏、旋律和音色,诗之讲究格律、音韵和意境。商标也必须讲究组织格式的运动变化和韵律节奏的图案美。但应强调的是,所谓图案美,并不单是外在的美,还应该有合理内核的意象美,即从意匠构思到组织构成,要有健康的思想感情和审美理想,运用平面构成的形式法则,发挥局部与整体的和谐、协调。
商标设计中应巧于运用高度的概括、提炼,力求简化结构层次,净化形象特征。具体说来,既精简结构又强化特征的艺术处理,才能产生标志特有的单纯性和装饰性。而这种单纯的装饰特点是以几何形为变化的基本组织构成,按照自然美的客观规律,把那引起独立的形状、线条、色彩赋予合理的想象力,表现出客观世界的内在规律性。这是标志特征所必须具备的和谐美,这也符合“大自然中存在着基本的和谐性和简单性”(爱因斯坦的科学规律)。
商标是通过完整的形象来表达的,而图案美的构成是以形象条件为基础的。商标的艺术形象,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点。
一、深刻含蓄的意象美
意象是一个传统的审美范畴,是形象和情趣的契合,黑格尔曾说,“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了。”意象即有意味的形式。在商标中显现于画面,可以为受众直观把握的视觉形象即意象。意象是艺术的本体,也是商标的本体。
商标是有功利性的,意象的价值在于把主题和意图艺术性地反映出来,借以震撼、冲击受众的心灵。因此,意象美要有一定技巧性,既要有一定的艺术性,又要克服唯美主义。如果醉心于过多艺术性,受众也会受到误导。注意力过多地集中于美感,也就忽略了对信息的接受。商标的意象美概括而言包括简洁美、新奇美、意境美。
1.简洁美
商标具有瞬间性的特点。要在惊鸿一瞥之际以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吸引受众眼球,以便捷、迅速的方式准确、明晰地传达信息,就需要把杂乱、纷繁、艰深的信息浓缩外化为简洁、明快、易识别的意象。如果意象细节繁琐,应该突出的信息点被大量无关紧要的信息流所遮蔽,受众在接受过程中,注意力便会受到多方牵引,游离于各种无效信息之间,无法迅速将兴奋点聚焦到设计最亟待传达的信息上。因此说,简洁美是标志的第一要务。一个简单明了的图标,寥寥几笔的图案,都会在转瞬之间给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重要的是它以其触目惊心的简洁引发了受众的深刻思考。
2.新奇美
商标要具有新奇美、独创美和个性美。根据受众的接受心理和猎奇心理,普通常见的事物、意象会引起人们的视觉疲劳和审美疲劳,无法激发受众的兴趣。富有独创精神的新奇性在商标阅读中发挥先导作用,是受众感受、欣赏商标的起点。只有跳出常规、别具一格,超越、颠覆受众的审美经验和常识,带来全新的视觉体验,才能激发受众的兴趣,在有限的时空内使人过目难忘。
3.意境美
商标能够发人深省、震撼人心在于它蕴含于显性意象中的隐性意境。意象给人的是直观的感受和视觉冲击力要深入人心,引起感情的共鸣,还需要超意象外的意境。因为情与景融、意与象通、诗情画意般的弦外之音才能引人入胜,引发受众忘我的联想和遐思,挖掘出潜藏于心灵深处的情感,从而产生共鸣。
意境美作为更深层次的审美是无限的。它创造的审美价值难以估量,因此商标设计者不仅要有精湛的技艺、独特的创意,更应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美学素养,以在有限中见无限,赋予公益招贴作品以深远、悠长的意境之美。
二、结构完整的形式美
设计的形式美,不是指一般反映事物的形式,它是指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它要依赖于这种形式来表达设计的内容,使美和用的矛盾得到统一。自然形态的美,它不能直接地提供适应的条件,必须通过艺术的手段改造自然形态,能发挥它的独特的作用。因而,形象愈高度概括,形式也就愈鲜明。形式美,它能显示一种力量。
商标其形式美反映在设计中就是要协调各构成元素间的比例关系,体现出节奏、韵律等。如图形的繁简、字体的大小、色彩的冷暖、光影的明暗、虚实对比等。当然,除了这些影响眼睛客观反映的可变因素外.也有受众对它的熟悉程度或欣赏情趣等因素。形式美给人以视觉愉悦,进而使人的心情也受到感染,变得积极活跃,这种心理状态对于接受信息是非常有利的。
三、意象美和形式美应浑然合一
前者以意匠的内核为基础,后者以形象的构成为规律。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成一个好商标,也谈不上意象美和形式美。如果缺乏前者,没有诗意般的境界,不能令人悠然神往;缺乏后者,没有条理化的组织秩序,不能令人悦目舒畅。毫无疑问,意象美是内在的,提供了普遍性的现实意义;形式美则是形象性的,提供了视觉的形式感和具体特征。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统—。
为了有助于说明意象美和形式美的融会贯通,在我国现有商标中,不乏佳作。像人民铁道标志和蝴蝶牌商标就是值得学习和加以推荐的。这个铁路标志,不论设计意匠,还是表现形式,始终发挥了象征性的艺术想象,运用形象化的艺术概括,紧紧扣住火车和铁道这个主题思想,两者有机地组合成为具体艺术特征,它的形式单纯和谐,表现出图案美,显示了这一特定内容的特性,表达非常确切、鲜明的内在联系,更可贵的是给人钢铁般的浑厚、坚实的感受,使人马上能辨识出是人民铁路的标志。这个标志还成功地适应各种条件和使用场合:不论是行驶的火车或铁路的各种设施,还是车站建筑或员工服饰等等,都有在瞬间引人注目的高度识别性。
借鉴汉代文字瓦当外观布局形式
现代文字装饰借鉴汉代文字瓦当外观布局形式,就是融会贯通瓦当文字的造字精神。以汉代瓦当文字艺术的处理方法作为基本参考,吸取其精神。借鉴其外观布局形式,组合当代的字体,使其疏密、布局融入当代的标志设计。在标志设计中,文字装饰有着传承汉代文字瓦当艺术的字体布局。举例如下:瓦当文字挪动是在文字装饰中经常运用到的,如图1汉代“佐戈”瓦当,是把篆书的“佐”字的单人旁放于瓦当中线位置来平衡画面,“戈”字是退让“佐”字,“佐”字的比重比“戈”字相对多。对比图2“复旦”大学校徽。篆书的“复”字部首双人徐作为中心线,“复”字占据比较大的位置,“旦”字则迁就的挤在一旁。以上复旦校徽设计是借鉴了瓦当艺术中挪动字体艺术处理方法。
瓦当文字与图案的结合,如汉代的“东”字瓦当,“东”字是非弦纹均衡结构。瓦文是鸟篆体,上下两笔有对称卷曲。对比东粤装饰设计商标的设计,与汉代“东”瓦当设计有着有一曲同工之妙,把“东”字设计成非弦纹均衡结构,篆书字体。又如汉代“建章”瓦当,文字与图案结合的自由布局特点,周边配有一圈纹饰。对比“青禾”的商标设计文字与图案相结合简约易懂。在标志的一周围绕着一圈纹饰,青禾二字上下组合,配有祥云一朵在其下端。
瓦文的笔画穿插方面,如“延年”瓦当,以笔画的穿插为主要装饰手法。“延”和“年”两个字都是篆书,共用“延”字的走子底一笔的连接和“永”久共用久字最后一笔。这与上海“永久”牌自行车商标,是一个公众认可度高又具有韵味的设计,可以成为永久的记忆。其运用笔画的穿插,“永”字和“久”字与自行车造型结合紧密,“永”字的左边变成了自行车的前轮,“久”字则靠在其后面而形成自行车的后部轮子形状,“久”字的后一笔与“永”字的捺公用一笔,笔画合二为一。
借鉴汉代文字瓦当外观文字结构的变化处理
借鉴汉代文字瓦当外观文字结构的变化处理,是巧妙借鉴文字瓦当的装饰的智慧。有的放矢,融入新的社会、文化精神因素,把握现当代的技术工艺,改进字体设计,智慧创造。开拓弘扬古代的书法和瓦当艺术,我们可以挖掘其精髓的内质,从而使得我们当下的设计有中国自己的品味。举例如下:瓦当文字笔画的延伸方面,汉代“宫”字瓦当,运用笔画延伸的装饰手法,把字的与顶盖联系到一起。可以使得视觉效果上有稳定性。一道道的弧线把“宫”字包围到中间,视觉感是延伸到深宫广苑中去。由此可以联系到“金盛源”装饰有限公司的商标设计,通过“金”字的人字头和的圆边框连接在一起,外框架的中央上配有一个圆形的乳钉纹,把“金”字框架感给足,达到稳如泰山般坚定之感。标志外观的结构,符合这家公司要给人的稳定感。
瓦文的笔画的变向和简化方面,如“安世”瓦当,运用了笔画的简化和变向的就形法处理。“安世”瓦当中两字上下竖排,结构是围着周边圆的形状而调整,原本复杂笔画改变得简约化。“安”字形成了上半个圆,“世”字形成了下半个圆。对比“尚彩墙艺”商标设计也是运用了同样简化和变向的方法。“尚”字内部“口”简化成了一小弯笔,“尚”字整体是圆形结构,“尚”字的上部的两个小点也顺势成为圆形中的一部分。如图3“千秋万岁”瓦当中的树木纹起到寓意像树木一样长久生命。两图都是文字与图案共同传达意思一致。再转到图4是由设计师臧清精心设计,深圳市潮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商标,其商标中上部嵌入有中国特有的建筑结构中的雕台楼窗图案,在下部嵌入篆书“潮”字,圆中有方,上紧下松,比例和谐,江南的韵味悠然而生。这幅商标设计具有中国传统图案与篆书文字融合的参考价值。
以上这些案例只是标志设计的冰山一角,越来越多的设计师在找寻中国瓦当文字与形式相结合的语言。在处理商标设计中,巧妙的运用了传统文字瓦当的结构类别和文字艺术处理方法,同时合理的自主创新。人们觉得“汉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构造”而文字瓦当的装饰设计理念历久弥新,可以从汉代文字瓦当的设计运用于我们当代的商标中来,以上的这些实例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些商标实例对于我们给出了响亮的回音,在对于文字瓦当的装饰应用上,反映出瓦当文字与当下商标设计的共通性。
文字瓦当艺术承载着深厚的文化思想,将它的独特构成形式融入现代的商标设计中可以说是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它表现出这个民族的设计心理与审美情趣,我们感谢文字瓦当的陶工为我们展现出的文字设计理念,更要感谢当下的设计师们勇于创新的精神。当然文字瓦当组合字的结构艺术处理,不仅可以应用于商标设计,而且可以应用于其他有关文字设计的相关领域中去。(本文图略)
本文作者:刘雯 单位:景德镇陶瓷学院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商标注册费用每件 元,商标设计查询费 元,总计注册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甲方委托乙方商标设计查询,乙方第一次提供五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第二次提供三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最后确定一个注册商标。
四、委托商标设计查询费用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注册费用在递交注册法律文件之前支付。
五、乙方在二个月内未按照甲方要求注册商标,甲方未收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双倍的商标注册全部费用。
六、甲方需提供申请人及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在注册证核准之前变更地址、电话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把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及时送达甲方。因乙方原因未及时送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只供甲方注册商标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乙方不承担注册风险。
九、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因下列原因所产生的注册驳回风险,由甲方承担。
1、根据新《商标法》二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2、根据新《商标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上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商标抢注的实质是通过炒卖商标或称之为买卖商标的行为赢利,商标法中称之为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按照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是允许的,无论是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还是处在申请过程中的商标都是可以转让的,而且商标转让手续简单,费用很低。
职业“标客”商业嗅觉
职业商标客设立的所谓“商标超市”中,所售商标的来源一般有两类,一类是通过作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市场上出现的、符合商标注册标准的,但又未进行注册的非驰名的企业商标进行抢注,另一类是职业商标客凭借敏锐的商业嗅觉,将已经存在有可能成为区别标记的词语或某一阶段的热点抢注成为商标,待价而沽。例如,2004年周杰伦在电视上喊出“我能”,某一职业商标客迅速将其注册为系列商标,2005年下半年,“我能”商标作价300万与河南大河实业有限公司一起成立“大河我能品牌发展中心”;曾经有一家日本企业以16万元的高价从职业商标客手中买下了“祥林嫂”商标, “穆桂英”商标也被职业商标客注册;某一职业商标客注册的“老鼠爱大米”商标曾以3000万元明码标价。每逢有重大事件出现,相应的商标就被注册,如“神五”、“麦娜”等等,因此商标也出现了千奇百怪的名字:“流得滑”、“旺家卫”,这些商标十有八九就是被用来炒卖的。
“标客”钻法律空子
职业商标客的投机手段是对企业未注册的非驰名商标进行抢注,然后与相关企业联系转让事宜,索取一定的转让费用谋利。职业商标客之所以有恃无恐地抢注他人使用中的非驰名商标,就是因为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故而只要企业不注重对自身无形资产的保护,没有将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投机者就有可能规避法律钻空子。
职业商标客抢注商标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出售谋利,绝不是为了自己使用。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但这一条的规定太过简单与笼统,对什么是商标的“使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世界各国一般也都是在很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使用”,例如仅仅在广告中使用、在展览会上展出,自己未使用而许可他人.通过在工厂进行少量的样品加工生产,都能满足商标法的“使用要求”,职业商标客可以采用很多方式来规避这一规定。
对于商标在先权利的范围,专利法司法解释中提到了外观设计专利不得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其中的在先权利包括人身权中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装潢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及奥林匹克标志权等。可以看到处于使用中的未注册非驰名商标不被包含在其中。而且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一种完全的个人行为,在与法律规定不抵触的情况下,完全由使用人掌控。使用人主动放弃了其商标成为注册商标,也就意味着放弃了享有商标权,就是自愿选择其商标处于法律保障之外这样一个境地。既无权利可言,故而未注册商标也不应被列入在先权利的范围。
法律规定不能抢注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但条件是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被抢注的商标还要有一定影响。要适用这一条,就先要确立两个标准,不正当手段标准和一定影响标准。在考虑是否采用不正当手段时,主要看是否有故意存在,如果不能证明“抢注人”存在故意,就不能构成不正当。在实际操作中商标使用人要证明他人的主观意愿,做到这一点还是有相当难度的:考虑商标是否具有一定影响这一标准时,必须要把“有影响”具体化,比较方便的做法就是考虑商标是否被相关机构认定为知名或驰名,当然知名和驰名的商标毕竟只是少数。实际上,这样就排除了大批中小企业的未注册商标。
注重商标,防患于未然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这里的欺骗与不正当实际上是指商标法第十五条所列的“未经授权,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在这种情况下,注册才具有欺骗性或不正当性,注册他人不愿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含有欺骗与不正当的因素。第四十一条也不能作为制止抢注商标的救济手段。
面对被抢注的商标,目前企业所采取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另行选择商标,并在使用之前或使用之初就进行商标注册。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经营策略中重要的一环加以重视,防患于未然。当然如果企业被抢注的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企业准备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国际市场,知识产权的前瞻性眼光显得尤为重要。知识产权制度起源于西方,对其保护的重视程度和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投机的活动,境外与国内相比,都是远远领先于国内。有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的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时,15%的企业都遇到过被抢注,如果企业被抢注的商标没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很难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抢先占有,待价而沽
商标资源是否具有有限性?虽然商标是一种标记,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看似具有极强的任意性,接近于拥有无限的选择,但实际上其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因为法律对可以成为商标的标记是有要求的,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能成为注册商标的标志要满足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而且企业为了更好地将商标的标识作用、广告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所选择的商标就必须既有突出的特点,体现出企业的文化,又必须能暗示出产品与商标的关联性。
如今的职业商标客注册商标时很多采用密集注册(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方法,将一个商标在所有商品类别上同时注册。甚至将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都一同注册,导致的后果就是在所有商品类别中的某一种或类似的几种具有新颖性或文化内涵的词汇被其垄断,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是单纯的资源垄断。如果资源被非使用者垄断于手中时,导致的后果一定是对使用者的不公平。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商标专用权,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所以对这种有限的商标资源进行利用的目的一定是为了维护生产产品、经营商品或服务的主体的利益,进而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而对商标本身进行投机炒作,恰恰违背了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职业商标客注册商标从来不是以生产、经营者的身份来使用它们,只是单纯地进行脱离商品的商标
买卖,这种经营商标超市的行为从根本上违反商标法的基本精神。商标可以转让给任何有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而继续保证其商品、服务质量的同一性。但无论何时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是:商标必须是基于商品与服务而产生的,商标的价值就体现在它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中,没有脱离商品与服务的商标价值存在。单独买卖商标资源与商标本身的价值体现没有必然的关系。商标必须和商品相结合,单纯的商标交易与商标保护的本意完全背道而驰,应该被完全禁止。
美国经验值得借鉴
按照美国商标法,“商标”包括由一个人使用的,或一个人有真诚意图在商业中使用的……用以表明商品来源的任何文字、名称、符号,图形,或其组合。商标注册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具有“在先性”,考察在先性时,包含与已经在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或与在先由他人在美国使用并且尚未放弃的商标或商号名称极为相似的商标,以致其使用在申请人指定的有关商品上时,易于造成混淆或误认或欺骗,则不得注册为商标。
由此看出美国商标法,采用了先使用原则确定商标的最终归属,而且依据使用来维持商标的权利。在美国,没有使用就没有商标,所以很难出现这种非使用人抢注商标后,在“商标超市”进行贩卖的事件。商标资源一定是由商标使用人所掌握。
关键词:市场营销学; 商标; 品牌; 品牌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9-116-001
在市场营销领域中,随着商品流通形式的进一步发展,作为产品实体组成部分的商标,在该领域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以至于营销专家习惯于把商标比作商品的“脸面”。事实上,纷繁复杂的商品世界也就是一个巨大的商标品牌世界。因此,在教学市场营销课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对“商标与品牌策略”一课的教育工作。
一、走近丰富的品牌世界,熟悉“品牌与商标”
1.明确商标、品牌的概念与作用
商标与包装是构成产品实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同属于现代市场营销理论中产品策略的范畴。本节课对商标及品牌策略进行学习,与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商标的知识。
要学习商标及品牌策略,首先必须分清商标与品牌的区别与联系,究竟什么是商标和品牌呢?同学们纷纷发言,各抒己见,有同学说商标就是“牌子”,也有同学说商标就是“品牌”,还有同学提到了假冒伪劣等等。此时我展示了几件商品的包装及商标,并对同学们的发言讨论加以归纳,最后给出结论:商标是代表产品一定质量的标记,一般用图形、文字、符号注明在产品、产品包装及各种形式的宣传品上面。经过注册的商标称为“注册商标”。
2.掌握商标、品牌的设计原则
商标、品牌是由文字、图形、符号三样东西构成的,其题材极其广泛。花鸟虫鱼、飞禽走兽、名胜古迹、神话传说等都可以作为商标的内容,商标品牌设计是一种实用工艺美术。一个好的商标应符合下列原则:
2.1造型美观,构思新颖。要使商标独具特色,使顾客一看便留下深刻印象。商标设计不应简单模仿,要鼓励巧妙构思,别出心裁。独特别致、新颖美观、感染力强的商标,才能吸引人的注意力,增强广告宣传的效果。
2.2能表示企业或产品的特色,不落俗套。商标应能很好的反应企业精神和产品的性质、特色及风格。如美国一种眼镜用“OIC”三个字母做商标,读音恰似OK,I See(我看见了),构思巧妙,耐人寻味。
2.3简捷明快,易于识别。商标应简短、易读,使人便于记忆和辨认。美国一种著名奶粉商标“KLIM”是用英文牛奶(milk)一词的字母倒过来拼写而成的,既好读,又好记。
2.4符合传统及异国风情。品牌名称和标志要注意各地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传统文化。例如德国名车“Benz”译为“奔驰”比“平治”好的多。
3.领会商标、品牌策略
在同学们了解商标的含义和作用以及商标设计的基础上,我要大家讨论怎样合理地使用商标,即企业要依据产品及内外部的影响因素,决定适当的商标策略。一般有以下几种选择:
3.1品牌使用策略。顾名思义,品牌使用策略是指企业决定是否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品牌。有的同学感到疑惑了,还有不用品牌的产品吗?回答是肯定的,如白纸、打火机、水果等,还有例如小农具、针头线脑之类的小商品等。
3.2品牌归属策略。品牌归属策略是指企业决定在产品上使用生产者品牌还是销售者品牌,生产者使用本企业的品牌称为生产者品牌;生产者把产品卖给中间商,使用中间商的品牌,称为销售者品牌。一般情况下,生产者应使用自己的品牌,以创立名牌产品。
3.3家族品牌策略。家族品牌策略是指选择品牌名称决策,即对企业所生产的各种产品是使用统一品牌名称还是个别品牌名称。如宝洁公司在中国市场生产的洗发水分别用“飘柔”、“海飞丝”、“潘婷”等品牌,就属于个别品牌策略;“娃哈哈”、“东芝”等公司所有各类产品都使用同一个品牌,使用的是统一品牌策略。
3.4更新品牌策略。更新品牌策略是指企业改进或废弃原有品牌而设计新品牌。当原有品牌陈旧,不能适应现有产品的特点时需要改变品牌。
二、有的放矢的案例分析
在本节课的教学中,为了强化学生的品牌意识,我通过多媒体出示二则案例,启发同学们进行讨论并加以归纳分析,结合所学内容,强化重点知识的掌握。
1.商标是有价的。以下是几个著名品牌的估价:据“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研究”1998年研究结果,红塔山品牌价值386亿元,是我国价值最高的品牌,其后是长虹245亿元,海尔192亿元,春兰105亿元。
2.市场上很有名气的“金利来”产品及商标,最初的名字叫“金狮”。但香港话的“狮”与“输”读音相同。于是曾宪梓将“金狮”的英文“Goldlion”用音译与意译相结合的方法,演变成新的名字:“金利来”。这样,既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又保持名称的稳定性,曾先生以“金利来”这个吉祥的名字创造了一个“男人的世界”。
三、巧妙设计课后作业
文章摘要:活动设计说明、活动片断实录、课后思考
一、 活动设计说明
本次创新活动共分为三个部分:我是老板、我是商标设计师、我是广告设计师,本课例主要阐述的是第二部分:我是商标设计师。本节内容属于自编教材,课时为三课时,第一课是“我来当经理”,第二课是“我是商标设计师”, 第三课是“我是广告设计师”。本课是第二课时。
第一课的内容为:查阅企业相关知识,企业知识信息交流,模拟实际情境成立企业(分组),消费者代表(评价小组),各小组为企业命名及提出公司的经营理念、推出公司产品五个阶段;它的主要目的是模拟情境,营造创新氛围,熟悉“企业”竞争规则,并进行简单创造。
第二课的内容是:企业简短综述,商标及标志的设计原理归纳,设计商标,评价企业和个人;目的是:突出体现学生的创造思维的灵活性、深刻性、批判性、独创性。
第三课的内容是:关于广告分类的探究,广告设计特点探究,学生为自己的企业设计合适的广告(主要为广告语和广告情境的设计),评价个人和企业,综合评价。
1、标志收集(课外学习)。网上或电视查看你喜欢的一两种名牌商品,了解他们的发展历程,产品的标志、企业的标志的图案是什么,它表达的含义是什么?
2、创设活动情境
请企业总经理介绍企业(名称、企业产品、经营理念)。展示课题“我是商标设计师”。
3、创新过程
活动1(标志探究):标志举例(根据学生的收集信息析,结合课堂举例,进行商标设计分析)。从商标的颜色、图案构成和图标形象、代表意义、文化内涵分析;有关商标的设计要点归纳。
活动2、我来当商标设计师,学生根据要求为自己的公司设计商标,教师指导。
活动3、学生展示自己公司的商标,小组推荐形象代言人演讲:标志的构成,标志的含义,用一两句精彩的语言概括标志象征意义。
4、 创新评价
评价优秀企业、优秀商标、每个公司的最佳创新人才。学生谈感受,鼓励作创新人才。
二、 课堂实录
学生以企业为单位分小组圆桌入座,每个公司的桌上放着学生已准备好企业名称标示牌。
师——上次创新活动课“我是老板”,通过激烈的竞争,有七位老总成立了自己的企业,各企业在所有员工的努力下,给自己的企业都取了一个有新意、简洁的名字,并提出了自己企业的经营理念;为了让你的公司能打动消费者,现在各企业准备5分钟,请各位老总(或企业职员)模拟企业管理的方式来介绍自己的企业。
闵校长——百年大计,教育先行,因此,我今天第一走上讲台来介绍我们的民营学校——“萌芽学院”(该组成员齐声合答),我们学院名称的第一字来自于我们的特级教师黄蒙(我班学生)的蒙字谐音,大家知道,黄蒙老师是全国一流的专家型教师,企业的优势来自人才的优势,因此,我们的学院的第一个经营理念是:重视优质的教师资源,只有优质的教师群体才可能培养优质的人才,我院第二个经营理念是:学生的未来高于一切,我们的提倡:学中玩、玩中学。
师:闵校长,这么好的学校啊,我把我儿子送到你们学校去,到时可要免点学费哟。
闵校长:热烈欢迎我们王老师可爱的小儿子加盟我校
学生:哈哈哈
曾老板——我们公司的名称是“眼界网络游戏公司”,她的英文名是“OUT-LOOK”,关于我公司的经营理念由我们的高参高倩文总经理来介绍。
高参(领企业员工同喊)——网络与时代同行,眼界与未来勾通!
师:爱上网的同学多学点计算知识,到你们那儿应聘去!
刘设计师——我们公司的名称是“奔月航天旅游公司”,我们公司成立于我国神州五号载人航天飞船点火的那一刹那,我们服务的项目不是一般的旅游观光活动,我们为十年后的奔月人提供训练、学习、保障服务,为普通人提供模拟登月旅行,我们的经营理念是:和航天联姻,通未来之桥。
王董事长——我们LOT爱心服务公司的服务项目是:用我们的热情传递亲情、友情、爱情,我们员工的共同心声是(齐):Love on time, Love on time
廖老板——卡兰(Colour)服装设计公司经营理念是:设计个性,为个性设计.
郭工程师——风子文具的名称含义是:风的宠儿,我们公司制造的文具紧追时尚潮流,服务于广大学生群体,我们的口号是:随风而动。
师——边听边板书公司名称和经营理念
师——我为各企业精英们的精彩发言感到兴奋,我们有了响亮的公司的名称和口号还远远不能代表公司的形象,在企业的形象中,有一定意义的象征符号是企业成立之初必须具备的,那就是公司的标志,为了我们的公司有一贴近形象的标志,我们先来探究标志有关设计原理,请展示大家在课外收集到的商品标志并作概括性的介绍。
谢一——我要展示的是民族企业李宁牌的标志:整体设计由汉语拼音“LI”和“NING”的第一个大写字母“L”和“N”的变形构成,它象一面旗帜,有运动的感觉,一棵破土茁壮成长的幼苗,富有青春活力,表明了他的服务对象和方向是青年人的运动的品牌,也寄予了对公司发展的期待,主色调为红色造型生动、细腻、美观,充分体现了体育品牌所蕴涵的活力和进取精神。用八个字可以概括它的含义:青春、运动、激情、发展。
闵诗源——我说的是另一运动品牌“耐克”,整个标志图案简洁明了,就一个勾,表达的直观含义是胜利,再引申一下,它像刚要起飞的一只鸽子,表达了竞争与友谊关系。
孙雪迪——中国工商银行的标志构图从整体上像一枚古币,中间一个工字
申渝泉等——中国人寿标志、一汽标志、中国联通标志、我们学校标志
师——了解了这么多的标志,同学们思考两个问题,标志应设计什么和怎样设计?
五分钟后,学生发言
谢文洁等——标志设计应包含公司的名称、象征意义的几何图形(字母变形或汉字变体)、亮丽的色彩、意义,有的可以看出公司经营的业务和经营的理念。概括起来就是:意义、名称、图案、颜色。
曾程等——标志设计的图案要简洁明了生动,便于记忆;标志要有丰富的内涵;与产品或服务有关;与名称相关;简而言之,就是:意义深刻、图形简洁、造型生动。
师(隐去了自己准备的媒体材料)——太好了,比我概括得精辟,根据我们刚才归纳的商标设计要领,请各们设计大师为我们自己的企业设计形象标志,并采用新意的方式介绍企业的标志,根据每个企业的表现,我们将评最优企业和最佳设计师,请各位设计师多多努力哟!
我巡视各企业,或赞成或激动或建议,并强调标志设计和介绍要求简洁;学生以企业为单位小组讨论,20分钟后,学生迫不及待得要发表自己的企业标志。
刘大师——我们的标志形象是:海狮与新月亲密接触。蓝蓝的月亮,深情的海狮,代表了我们奔月公司的旅游是温馨之旅、浪漫之旅
曾总——我想补充一点是:海狮又象我国神话传说中的嫦娥奔月的飘带,这就更能说明我们公司的旅游是温馨之旅、浪漫之旅了
闵总——我们萌芽学院的标志由梯级的山峰、刚刚露脸的太阳笑脸娃娃,梯级山峰既象征了人的一生的成长历程,也代表了我全体师生祝愿我们学校蒸蒸日上,步步登高,笑脸娃娃代表我们萌芽学院的培养对象象初升的太阳,标志里面包含了两个拼音字母“M、Y”为萌芽两字拼音首写字母。简洁明快,庄重高雅。
苏设计师——LOT爱心服务标志由:红心、和旋转的轨迹、公司的名称三部分组成,我们称她为“旋转的心”,下面请我公司公关部长魏学玉女士来作详细的阐述。
魏部长——图形中的三撇是我们标志中含义最丰富的一个部分,我们不是传递“亲情、友情、爱情”的情感服务公司吗,这三撇正是代表了这三种情谊,从构图上讲,使整个画面富于动感,形象生动,也表现我公司的服务理念,那就是——及时、快捷。
师——可以为我服务吗?
魏部长——没问题,请问要给我们师母准备点什么?是玫瑰花还是生日蛋糕?
师——哈哈!
廖老板——我们的标志由COLOR的首写字母C和汉字的兰组成,英文和汉字的相连,表明了我们的设计理想是中西合璧、鱼和熊掌都要要,追随世界潮流但又要保持中国传统,图案由三种颜色组成,红色代表了个性、绿色代表自然、蓝色代表梦幻与优雅。
师——美女们,快和廖老板联系吧!
学生——哈哈哈
曾总(提问)——各位设计师,请看眼界网络公司的标志,她像什么?
全班同学——眼睛、反写的“e”
曾总——各位的眼界真的很开阔,佩服,佩服!大家想知道反写的“e”是什么意思 吗?有请我们的肖总设计师。
肖总——大家知道网络带给了我们大量的信息的同时也带给了许多不良影响,反写“e”,就是要反不良影响,当然也反潮流设计,也就是说我们公司的总能站在时代的前列,既在眼界之内,又看到眼界之外,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正如我们经营理念所说:眼界与时代同步,眼界与未来勾通。
余总——风子文具标志由一支羽毛笔和三条平行的波浪线组成,可以看成是立于风中或漂在浪花之上的一片羽毛,也可以看成是立于地平线上的一个“F”字母,一颗成长中的小树随风而舞,整个标志体现了潮流时尚、动感活泼,这也正我们文具制造宗旨,也体现了我们企业的文具设计理念是:扎根于学生的心理,学生的需要就是我们设计的起点和终点。
师——哇噻!太精彩了,我为同学们的奇思妙想和设计能力感到激动,下面请听我们工商部门的同志的说法
钱小龙局长——我最喜欢的是眼界网络公司和奔月的标志,眼界网络公司的眼睛深沉、神秘,让人过目不忘,奔月公司的标志显得好有童趣和想象力。
彭聿松局长——我喜欢运动,所以我喜欢有动感的标志,像LOT旋转的心和风子文具这样的标志富有动感,让人印象深刻,但“LOT”名称容易让人谐音成“”,是不是不雅观?风子文具可能让人想到“疯子”,是不是不太好?
师——谢谢两位局长的评价,那我们听听公司自己的说法
谢工——谢谢局长先生的提醒,不过,我想高雅的人不会这样理解,没文化的人也许会这样想(笑,当然彭局长有文化),但如果真的那么想,不是正是我们公司品牌的宣传吗?话说回来,我们还是会慎重考虑你这个问题的。
刘冉局长——我认为“萌芽”和“卡兰”的标志的意义深刻,明了直观,但在构图上显得不是很活跃,能不能做出一个立体的图形来?还有眼界公司反写的“e”和Intel浏览器的标识有类似的地方,会不会构成侵权?
师——侵权问题提的太好了!这方面老师也不太了解,我们课后查查商标管理办法吧!
刁老师——刘局长刚才说的非常好,因为我们的学生都是6-12岁的孩子,对于少年来说,兴趣和好奇无疑是学生学习的基础,因此我们现在已作了修改,将最右边的山峰改成一个两片叶子的幼苗,这样既丰富了原来的含义,又体现了稳重、厚实的办学功底,又符合了小孩子的年龄特点。
师——还有要评价标志的吗?
苏设计师——我认为“奔月旅游公司”的标志的构图是偏的,重心不稳,能不能在左边设计一个火箭的样子,这样图形更美观、稳重,也能表现公司的意图?
杨设计师——你说的问题正是我们标志的优点,的确,从构图上是有些重心不稳,正是这样,才给人有一种紧张感,因为我们公司的旅游特点是浪漫之旅、温温馨之旅、刺激之旅嘛,为了弥补过分的紧张,我们设计了一行立着的字,现在我们的设想和苏师说的一样,把奔月航天几字做成飞船的样子。
很多学生还想表达,这时,我发现本次活动已经有一小时了,于是只好打住了。
师——同学的设计和发言结合我们各方面的知识,你们既关注了学习,又感受了生活,我很羡慕大家,我真想大喊一声:同学们,你们——太酷了!下面请同学们提名选出我们今天活动的最佳设计师、最佳口才、最优秀的总经理、最优秀的员工、最优秀的创意
曾总——我提议我们眼界公司的高倩雯设计师为最优设计师,因为他的杰出标志设计,哲理深刻又含蓄易懂,不失为优秀的设计师
师——同学们觉得呢?
学生——OK,赞成!
黄蒙——我认为最优秀口才奖非我们萌芽学院校长闵诗源,因为大家为他向起了多次掌声,请同意的再一次鼓掌(掌声)
闵诗源——谢谢
刘远旺——苏威伟应该获最佳创意奖,旋转的红心太有意思了!
师——苏设计师,你本人的意见呢?
苏威伟——我不会说话,成绩也不好,但今天我很努力,多谢我公司有那么多优秀的员工和我们最优秀的总经理王维先生,他让我们团结在他周围并获得大家的赏识,那就请大家支持他为最佳总经理吧!
师——同学们支持吗?
学生——全力支持!
师——实际上同学们今天的表现体现了企业团结进取创新的精神,同学们都是最优秀的创新人才。在这里我祝愿大家的企业越办越红火,也希望在下次产品设计和广告设计活动上再创辉煌!
三、 课后思考
一个月后,我对学生做了一次调查,让学生用一句话描述这次活动的感受,学生记忆犹新,有以下高频语句:“太爽了,设计有意思,知识有用,所有的课都这样上就好了,这节课感受太深刻了,我们真正在动手、在实践,我们需要象这样的课,我感到兴奋的原因和老师的上课方式有关,这次活动和什么知识都相关,我找到了成功的感觉,我看到了很多同学有绅士风度,我感受到了友谊与尊重,我想将来搞设计工作”。
综合实践活动课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本次活动集中展现了在创新活动中的体验,学生在标志设计中,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关系,体验到了作为一个企业的经营者或企业的策划者应该具备的责任感和创新实践能力,感受到了设计与创造成功后精神上的愉悦和崇高;从学科上,学生感悟到了学科学习的综合用处,活动中有语言的组织、英语的运用、美术相关知识,以及学生的生活知识、社会商品知识;在活动的过程中,有商标知识的发生、探究、归纳形成、运用的过程体验,学生不难体会到创新离不开知识的学习与探究;更重要的是,从成功的体验中,学生依稀看到了自己人生的追求,也许就在这次活动中,树立了我的某个学生未来的职业理想。
情境营造是活动成功的关键。本活动对社会进行了真实的模拟,充分提供了情境的真实感、就近激发学生的近景性动机,力图达到课堂里社会、社会里运用课堂的目的。从背景材料的选择上,满足了学生迫切想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的内心需求,而商业知识虽然学生从书本上学得不多,但生活中处处有它的痕迹,属于学生的就“近发展区”,因此,学生对本次探究式活动能产生浓厚的兴趣;活动组织中,教师对学生、学生对学生的称呼是职业名称,不是直呼其名,让学生产生对职业或职位的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学生很自然地被“卷入”了探究、创新之中;从组织形式上,把合作学习巧妙地放进独立的个体企业里,真实模拟了企业的组织形式,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把这次活动分为三节活动课完成,真实模拟了企业成长发展历程,让学生产生集体产生认同感和责任感,并为之而努力,这样,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收集整理资料,把课堂延伸到课外实践;十四五岁的孩子很容易被情绪所感染,对于学生的创意,我没有作正面的好与不好的评价,而是调侃、幽默一两句,调动师生从情感深处产生共鸣,在这种轻松愉悦互动的氛围中,学生也注意了创新想法表述的互动感染技巧,有体现集体精神的共答式、有模仿答记者问的形式,有接力烘托式,有补充递进式,有将错就错式。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造就了本次活动热烈持久的情境氛围。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对北京依诺维绅家具有限公司诉北京北木木业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着作权等三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原告在三起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依诺维绅家具有限公司诉称,其依法取得了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权,北木木业有限公司擅自仿冒其图形商标,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从事对外宣传。此外,依诺维绅家具公司的“依诺维绅”文字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被告擅自仿冒“依诺维绅”文字商标,以“依诺维托娜斯”作为其商品品牌,同时以“北木依诺”名义进行对外宣传。这些行为已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还套用依诺维绅家具公司享有着作权的产品宣传图片共计29幅,为自己的侵权产品进行宣传。其行为已经侵犯了依诺维绅家具公司的着作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北木木业有限公司认为其没有模仿原告的图形商标,自己已合法取得了注册商标。将自己的商标用于企业宣传是合法的,而且,原告商标与自己商标差别显着,不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就文字商标而言,北木木业有限公司认为其没有模仿原告的商标,其使用的“北木依诺”和“依诺维托娜斯”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依诺维绅”差别显着,消费者不会造成混淆。关于着作权案,北木木业有限公司称其没有使用原告图片,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原告着作权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市一中院认为,将双方商标进行对比可知,双方商标设计没有相同之处,原告商标不具有被告商标中的文字设计要素、文字变形设计以及图形设计,唯一近似的是两商标均设计有一个倒三角形。但对于消费者而言,两商标的差异明显大于近似之处,而且其差异可以使消费者区分出不同的商品来源,两商标近似部分不足以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混淆和误认。因此,被告行为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原告商标由四个汉字构成,被告商标由六个汉字构成。被告使用的文字商标中后三个文字明显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不同。从整体上讲,两商标使用的文字数量不同,文字不完全相同,发音亦不完全相同,导致两商标文字组合构成的整体明显不同,因此,两商标具备显着差别,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由于原告提交的两份产品宣传材料上均没有被告的署名,宣传单上所署公司地址与被告住所地亦不相同。原告也未举证证明该两份证据被告。因此,原告指控被告侵犯着作权没有事实依据。故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关键词:商标翻译;策略;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4.087
1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国商品纷纷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增强商品竞争力,取得良好经济效益,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并且在国际竞争的中处于不败之地。商标对于企业产品宣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高性价比的代名词。好的商标能够帮助企业产品更快占领市场并且在消费者群体中占据主导地位,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2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在商品经济下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从本质上而言,商标表示的是法律层面的概念。因此,商标是企业注册的品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定义,商标表示的是由文字、图片或者图形等进行组合从而形成的能够表达商品特征的标记,其主要用来对不同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经营的产品类型进行区分。
3商标的功能
3.1吸引消费者
在商标设计的环节首先需要考虑的文图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和精心的设计以实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体现出产品的不同是企业商标设计的关键所在。
3.2识别商品
不同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差异,因此必须采用商标这种方式来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进行明确的区分和标示。
3.3提供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之后不仅为企业商品获得法律层面的保护奠定了基础,从而也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保障。
3.4便于广告宣传
想要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公司必须明确产品类型和商标,让消费者知道产品的存在,而企业形象对于产品推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是商标发挥优势的关键所在。
4商标翻译的常见手法
4.1音译
即根据原来的商标的拼音进行翻译,这种商标主要应用在具备地名、人名和专用名词等类型的商标上。比如飞利浦、耐克和诺基亚等都是采用的音译的方式。这种音译的方式是从原来有商标的发音入手直接进行的读音翻译并没有对其文字下的商品特征进行考量,该译文也仅仅是原商标的代表。
4.2意译
有些商标具备鲜明的特点,寓意深刻,这类商标则可以采用意译的方式将产品的特点考虑在内,并且从目的用于的习惯入手进行分析,从而帮助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产品,给消费或则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日本的电器品牌先锋就具备深刻的意义,不仅让人想到了品牌更给人一种质量保障的印象,为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奠定了基础。洗发水品牌宝洁和飘柔也都采用了意译的方法,如果从表面的意思进行翻译商标应该采用喜悦的名字,但是不能将洗发水的特点充分体现,飘柔则能够将洗发之后的飘逸感充分展现出来。
4.3音意结合
音意结合法即将两种翻译方式联系在一起,这种翻译方式在商标翻译的过程中是使用最广泛的,可口可乐是这种翻译方式的典型代表,这一翻译既与发音相似又带给人无限联想。例如,著名的Benz牌汽车,其汉语译文“奔驰”。再例如,“Head and Shoulders”是一种洗涤用品的名称.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便是“头与肩”,这样的商标令人不知所云,所以,我们没有按照原商标的字面意思翻译成汉语,而是翻译成“海飞丝”,更令人引起联想。
4.4形译
一般而言商标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分别是图案和名称,而图案表现出了商标的形,名称则反映出了商标的意。我们可能会对一些商标的英文名字感到非常陌生,但是对于商标的形状和翻译名却会印象深刻,而这种生动有趣的设计能够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让消费者更好的记住产品。比如三菱品牌的商标就采用的是三块菱形的钻石组成,与品牌商标遥相呼应,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5商标翻译中遵循的原则
5.1说明商品性能,反映商品特质
商标译名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关键的营销策略,不仅能够将企业产品的商品特征充分反映,同时也能够起到推动产品销售量增加的作用。耐克是美国著名的体育品牌,而英文商标名NIKE的本意是胜利女神的意思,而如果在商标翻译的过程中采用直接翻译的方式就不能将体育运动品牌的意义体现出来,将耐克品牌音译不仅包括了耐穿的特点,同时还反映出了必胜的意义,让消费者对于品牌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5.2译名通俗易懂、易读易记
商标的选择要经过深思熟虑,要选择能够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的词汇,并且能够朗朗上口,这样才会给消费者以共鸣。
5.2.1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词
在翻译的过程中要灵活选择翻译方法这样才能够将产品的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与此同时要尽量避免选择可能会导致异议的词汇和发音容易产生误解的词汇,比如爱丽丝化妆品品牌就和爱你必死音近,显然没有达到理想的翻译效果。
5.2.2避免使用生僻拗口的字或难字
抗癌化学药物“Vumon”的化学名为鬼臼噻吩,如果将其作为翻译名就会显得太过于专业化,尤其是中间的词汇对于消费者而言则过于生僻,不利于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提升。因此将其翻译成威猛则体现出了药品的效果,并且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5.2.3冗长词语短小化
在英语中一些词汇采用了辅音连缀,保障了原有词汇的顺口。但是如果使用中文将所有词汇都翻译出来就会产生较差的效果,显得词汇冗长,因此要选择适当的减量翻译。比如“McDonald's”就翻译成了麦当劳,不仅使用起来朗朗上口,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熟知度。
5.2.4商标所塑造的形象和含义的大众化
品名对于产品销量而言有重要意义,雅俗共赏的品名能够为消费者带来深刻的印象从而为产品销量提升创造条件。比如Whisper妇女卫生巾品牌给人一种倾听的享受,仿佛是在听少女在向闺蜜诉说心声,因此在进入中国时译作“护舒宝”。
5.3符合大众审美心理,兼顾文化差异
商标是进行大众宣传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产品推销的关键措施,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在企业制定商标的过程中必须将社会文化习惯考虑在内,制定与大众消费习惯和文化价值相吻合的商标名称。比如上海凤凰牌的自行车在汉语中表示的是重生和吉祥如意,但是在英语中却表示的是死里逃生,很容易给人误解,不利于吸引国外消费者。
6结语
商标是企业产品质量的代表,也是企业形象的重要体现。商标翻译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需要进行认真理解其内涵并且遵循科学的翻译规律。在进行商标翻译的过程中要摆脱传统的观念束缚,在创新的基础上将中西方不同文化理念考虑在内,采用合理的翻译策略进行商标翻译,从而将企业产品的内涵充分体现,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为企业盈利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振东.浅论英语商标翻译[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33).
一位“职业注标人”已卖掉100多个商标,每个价格为5万元左右,有的可达几十万元
持续已久的商标抢注风最近在四川尤其是成都地区愈演愈烈。四川的一些名人、红色景点被抢注成商标,不少企业花了很大心血和投入创立的商标遭恶意抢注。
抢注商标形成一股风:四川文化名人李伯清的名字被抢注;四川境内的泸定桥、大渡河等红色旅游景点名称被抢注;“康定情歌”被抢注……有的还抢注类似商标,如与五粮液相似的“玉粮液”、与豪吉相似的“豪古、豪杏”等等。
商标抢注风搅得四川经济产业界人士不安,同时引发四川名人姓氏保护危机。红色旅游作为四川投巨资打造的新兴的旅游产业,被抢注成商标使得旅游部门陷入被动。“康定情歌”本来是康巴人民共同的财富,而如今即使政府要使用这个名称也得向注册人付费。误导公众的相似商标引起的矛盾就更激烈了,豪吉鸡精集团的老总说,近年来这方面的开支搭进去500多万元。
透过商标抢注风,记者发现,如今的商标注册、转让利益可观,一批职业注标人悄然而生。12月13日,记者暗访位于四川省工商局附近的一家商标事务所,商标设计顾问邓先生等十分热情地介绍业务,商标注册申请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但最好是自然人,因为企业容易变更。他们还说,注册一个商标对外报价2200元钱,“如果先生你注册得多,比如三五个以上,可以优惠到1800元。”据四川倍顺商标事务所商标人冉先生透露,目前成都注册的商标一半以上都是自然人注册,且多半不以生产为目的。
据四川省工商局商标分局副局长郝力介绍,商标注册的门槛降低是主要原因。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权人还可以对持有的商标进行自由转让和变更。这为炒商标提供了条件,职业注标人应运而生。据业内人士介绍,成都一商标投资人以个人和企业的名义注册商标近200个,已成功卖掉100多个。据四川红盾知识产权商标服务中心有关人士透露,现在一个有价值的有效商标交易价格一般为5万元左右,有的可达几十万元。
郝力称,现在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权利归谁,这对增强人们的商标注册意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在实际操作中难保公平,许多企业花了很大心血和投入创立的商标被人抢注,不但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损失,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原告:冯雏音、张娓娓、张晓、张融融、张朵朵、张建军、张慰军、张苏军。
被告:江苏三毛集团。
原告冯雏音系被继承人张乐平(1993年去世)的配偶,原告张娓娓、张晓、张融融、张朵朵、张建军、张慰军、张苏军系被继承人张乐平的子女。张乐平自30年代起即创作了大脑袋、圆鼻子、头上仅有三根毛的“三毛”漫画形象;自1936年3月出版其漫画集《三毛第一集》起,至1995年10月再版《三毛流浪记(全集)》止,先后出版各类“三毛”漫画集达33次之多;其代表作有《三毛从军记》、《三毛流浪记》、《三毛新事》等。1996年2月16日,上海市版权处对张乐平创作的美术作品“漫画三毛形象系列”予以登记(登记号为作登字09-96-F-002)。
1996年初,原告发现被告销售的产品上的商标中有“三毛”漫画形象,被告还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被告的企业形象在户外广告、职员名片、报刊、企业内部铭牌上使用。并得知,被告于1995年11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期间,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38类标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已核准31类)。在此期间,被告共印制标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111030件,现尚有库存34030件。但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被告目前只在“精纺呢绒”上使用“三毛”牌注册商标。
1996年4月15日,原告冯雏音等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原告诉称:已故漫画家张乐平自30年代至90年代创作了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主人翁为“三毛”的漫画故事,其代表作有《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三毛新事》等。其中以大脑袋、头上只有三根发、鼻子圆圆为特征的小男孩“三毛”的漫画形象,作为一个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已被公认属于张乐平所有。张乐平去世后,其生前全部著作权中的相关权利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和保护。原告最近发现被告未经张乐平的继承人同意,擅自将张乐平创作的“三毛”漫画形象作为其企业的商标进行注册并广泛使用。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对张乐平及继承人的严重侵权。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江苏三毛集团答辩称:被告是依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三毛”牌商标,而申请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法核准被告申请注册的“三毛”商标,被告依法使用,故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原告作为著作权人的继承人,不享有对被继承人人身权的继承,故要求被告向其赔礼道歉没有法律依据。原告诉请赔偿10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使用的“小男孩”漫画形象是委托当地一美术工作者设计的一个商标,该“小男孩”穿西装、带领带,与原告的“三毛”漫画形象并无联系。
审 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脑袋、圆鼻子、头上长着三根毛的“三毛”漫画形象系已故作家张乐平生前创作,该作品著作权为张乐平所有。张乐平去世后,本案原告作为已故著作权人的继承人,享有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该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应依法保护。被告称其委托当地一美工设计商标,但被告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和企业形象使用,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应对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三毛”漫画形象作品的侵权行为负责。因此,被告所称的其使用的商标已被核准登记注册,使用行为就是合法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告继承的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登报赔礼道歉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00万元,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考虑到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费用等及被告已使用了77000张“三毛”商标,故被告应酌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1997年2月26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应停止在其产品、企业形象上使用“三毛”漫画作品。
二、被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应赔偿冯雏音等八原告人民币10万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执行完毕。
三、冯雏音等八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被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主要理由为:一、上诉人使用的商标不构成对被上诉人的侵权。一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商标设计人设计“三毛”商标时的创意并非来自张乐平笔下的“三毛”形象。在张乐平创作三毛漫画形象之前,世界著名漫画家、瑞典的奥斯卡。雅各布生创作的“老三毛”已经传入了中国,其典型的特征便是大脑袋、头上只有三根毛,鼻子圆圆的。正如洪佩奇先生在雅各布生系列漫画作品译本序言中所说:我国的许多漫画家有不少是受“老三毛”影响的。直至现在,系列连环画作品中主人上三根毛的形象仍不乏其例。“三毛”商标的设计人在设计该商标标识时已经明确约定该商标的著作权归商标设计人,由此产生之法律后果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据此,上诉人使用的“三毛”商标不构成对被上诉人的侵权。二、上诉人使用该商标的行为是合法的。上诉人使用的“三毛”商标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使用的。且在商标公告后的异议期内,被上诉人并没有提出异议。因此,上诉人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三毛商标的行为不违法。三、上诉人不应向被上诉人赔偿损失。理由是:(1)大脑袋、长着三根毛、圆鼻子的三毛形象并非张乐平笔下的漫画所特有的形象。(2)商标标识的著作权归商标设计人,与上诉人无涉。(3)被上诉人不存在经济损失。因为判决书所认定的“考虑到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费用等”,均是由被上诉人自己所造成的扩大的损失,被上诉人完全可以用他们以前常用的“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上诉人所销售的产品完全是靠企业的信誉和产品的质量赢得顾客,与商标标识的形象无必然的内在联系。综合上述理由,上诉人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另作公正判决。
被上诉人冯雏音等在答辩中坚持一审中的全部理由和意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大脑袋、头上长三根毛、鼻子圆圆的小男孩“三毛”漫画形象系张乐平独立创作,并享有著作权,现该权利归其合法继承人即被上诉人享有。上诉人江苏三毛集团公司辩称“三毛”形象为瑞典奥斯卡。雅各布生所创作一节显与事实不符。张乐平创作的“三毛”是我国公众熟悉的漫画形象,上诉人理应知道擅自将该美术作品作为商标在其产品上使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现上诉人提出该商标由他人设计,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其不负责,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本案涉及的是上诉人侵犯被上诉人的在先权利,故上诉人认为其“三毛”商标已注册,属合法使用,不侵犯他人权利,也属无理。原审法院根据被上诉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作出责令上诉人酌情赔偿被上诉人损失的判决是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审在审判程序上并无不当之处,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于1997年8月19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 析
本案一、二审人民法院之所以确认江苏三毛集团公司构成侵权,是鉴于以下的客观事实、法学理论和法律依据的。
1.原告冯雏音等人的被继承人张乐平先生,是我国颇有声望的漫画家,他所创作的漫画人物“三毛”自1936年3月《三毛第一集》问世以来,即开始蜚声国内外,在上海及邻近的江、浙、皖一带则更是家喻户晓。漫画人物“三毛”,是一个大脑袋、头上长着三根毛、有着圆圆的大鼻子、身体瘦瘦的小男孩的艺术形象。该艺术形象系张乐平独立创作的,其主要代表作为《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三毛新事》等。自1936年至1995年,历时60年,各种“三毛”漫画集先后出版(再版)达33次之多。该艺术形象作品的著作权已经毫无争议地归张乐平先生所有。而被告三毛集团所注册的商标图案同样的是一大脑袋、圆鼻子、头上长着三根毛的小男孩,与张乐平所创作的“三毛”漫画形象相比,仅仅是穿上西装、戴上领带而已。三毛集团为此认为,穿西装、带领带的“三毛”图案与张乐平笔下的三毛系列漫画作品中的任何一幅都不雷同,故不构成侵权。对此意见,一、二审人民法院均不予采纳,而仍判其构成侵权的关键,在于大脑袋、圆鼻子、头上长着三根毛的小男孩“三毛”作为一种艺术形象是张乐平独创的,并已被公众所接受和认可。看到这样一个艺术形象,公众就不可避免地与张乐平笔下的“三毛”联系起来,绝不能简单地、机械地认为穿西装、带领带的“三毛”就不是“三毛”了。若该观点成立,即变成“白马非马”了。张乐平先生虽已逝世,但其“三毛”艺术形象的著作权仍在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之内,他人既无权擅自修改,更无权加以使用。三毛集团又曾表示,其所申请的“三毛”商标图案是委托美工创作的,故是否构成侵权与其无关。但是,该“三毛”商标的权利人是三毛集团,既然商标的使用及使用之后的利益均由三毛集团承受,则必然也应承担该商标使用后造成侵权后果的法律责任;而该美工仅为该图案的设计人而非该商标的权利人,当然其以营利为目的创作该图案的行为也不失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但综合本案具体事实来看,其在整个侵权行为中显然处于次要的地位。在原告冯雏音等人并未起诉追究其责任的情况下,应适用“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人民法院也无需将其列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进入本案。故三毛集团的上述辩解显然不能成立。
2.“三毛”集团的“三毛”牌注册商标,系其于1995年11月至1996年2月之间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予以注册的,仅就手续而言,似乎是合法有效的。为何在“合法”的状态之下取得的商标权使用时被人民法院判令构成侵权呢?这就是知识产权各项权利中典型的权利冲突的具体表现。所谓权利冲突,通常表现为由不同的单行法律保护的,且不同权利人拥有的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重合在同一保护对象上时发生的冲突。例如本案原告张乐平的继承人冯雏音等人对“三毛”图形享有著作权,而“三毛”集团则对该“三毛”图形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