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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低风险投资市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风险投资;孵化器功能;私募化;金融体制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4-0119-02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截至2012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占82.09%;如果把个体工商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加上,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达到了95.66%。民营企业在城镇吸纳就业比例超过了70%,再加上农村的非农就业,实际上超过了85%;民营资本占国家经济运行资本来源的60%以上。民营企业在创新与效率方面也明显优于国有企业,约有65%的专利发明、75%的技术创新、82%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提供的。
显而易见,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却受到了各种制度的约束,尤其是来自金融体制的制约。无论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是大中型民营企业,无论是处于初创时期还是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无论是高科技企业还是处于传统行业的各类型企业,都存在融资约束问题。主要表现为民营企业无法获得低成本的银行资金支持,只能从民间金融借得高成本资金,或引入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这从近些年来各类型的风险投资(VC)规模日益膨胀可以窥见一斑。我国风险投资新募基金数量与金额从2006年的39只39.7亿元到2011年的382只282.02亿元,可谓增长迅速;VC的投资案例数也从2006年的324个到2011年的1503个,2011年披露金额的1452起投资涉及投资金额共计127.65亿美元,投资案例数和金额分别达到2010年的1.84倍和2.37倍。我国风险投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一、风险投资的主要功能是高科技领域创新企业的“孵化器”
由于高科技企业很少有固定资产或可抵押物,其产品能否市场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很难从传统金融领域融通到资金,在初创时期更加困难,所以才产生风险投资这种金融产品。由于高科技企业自身所具有的高风险特性,风险投资家必然要求较高的回报。为了辅助这些初创企业或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取得成功,降低投资风险,风险投资家还需提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式,帮助这些企业将其创新产品实现市场化,在这期间风险投资家将大量的资金、精力投入到这些企业,从而帮助这些企业取得成功。对国民经济来讲,这就是风险投资最为重要的功能——高科技领域创新企业的“孵化器”。风险投资对这些企业孵化的时间通常3~5年的时间,有时会更长。孵化期风险投资家所提供的这些额外增值服务,是这些企业获取成功的重要因素。
国外实践证明,在风险投资的发源地——美国,风险投资曾将许多影响人类进程的重大发明带出实验室走进人们的生活,并造就出全新的行业。在20世纪70年代,风险投资在生物技术领域的成功(例如投资基因技术公司和安进公司)给整个生物技术行业奠定了基石;20世纪80年代风险投资又帮助软件行业和半导体行业变成了美国经济的引擎;20世纪90年代是在线销售行业(亚马逊,e-bay)有所突破;21世纪初到现在是清洁技术领域的重大发展,如今正在将清洁技术打造成一个全新的行业。风险投资就像是美国高新技术、创新企业(行业)的“孵化器”,它促进了许多高科技行业的发展,而这些行业则引领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因此,美国风险投资最为重要的功能就是“孵化”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虽然这不是风险投资的主动目标,但对国民经济来讲,“孵化器”功能却成为其最为重要的功能。这一功能是美国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也是企业创新的重要源泉。美国经济发展历史进程中,创新是美国经济的核心,没有风险投资的推动与抚育,创新也将成为异常困难的事情。
二、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主要领域及时间
2010年,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发生817起投资,共分布于23个一级行业中。其中,投资互联网125起、清洁技术84起,IT行业45起,三者共占34.99%,这与美国75%的投资比例相差较大,其余散布在约20个传统行业中,包括最为传统成熟的行业——机械制造、建筑业、农林矿产、连锁零售等等都吸引到了大量的风险投资,其中医疗保健发生77起,排名第三,占到了10.61%。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风险投资在行业分布上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特征,散布在各个行业,除互联网、清洁技术与IT业这三个新兴行业外,65%投资于传统的成熟行业。这些数据说明我国风险投资已经偏离了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孵化器的功能与方向,他们更倾向于成熟企业与行业,孵化的时间也趋向更短。据王一萱(2010)的研究,我国风投和私募(VC/PE)进入创业板企业到上市的时间平均为2年3个月,风投机构2年4个月,私募机构2年5个月,券商直投时间平均仅为9个月,其中海通开元2009年7月投资东方财富网,东方财富网2010年3月19日即上市,投资时间仅为8个月。据倪正东、孙力强(2008)研究发现:首先,我国创业投资平均退出回报率为158%,每1元的投资平均经过1.97年退出;这与美国1美元的投资经历了平均4.2年的持有期,在上市时会获得195%的平均回报有相当的差距,说明在我国的风险投资并不倾向于培育长期项目;其次,退出回报与投资期限显著负相关(即投资期限越短,投资收益越高);退出回报与行业类型、创投类型、退出方式以及IPO地点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最后,退出回报与所投行业没有显著相关关系。
说明在我国,风险投资即使投资于风险较小的传统行业,也可以获取与投资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同样的投资回报。事实上,我国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的行业也没有本质的差别,因此,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出现了私募化,已经偏离了抚育高新企业的正常路径。
三、我国风险投资“孵化器”功能异化的根源
(一)完善的金融体制是风险投资保证其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孵化器”功能的主要约束
美国完善的金融体制是风险投资保证其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孵化器”功能的主要约束。美国存在发达的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大多成熟行业的企业不存在融资约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中介机构或金融市场获得资金。因此,美国发达的金融体制约束风险投资,使其获取高额回报的唯一出路就是孵化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这是VC在完善的金融体制下的唯一出路。由于投资的高风险性,虽然孵化成功后风险投资获取的平均收益较高,但据研究统计,平均35%的投资会以完全失败告终。所以,基于其较高的失败率,其成功后所要求的高额回报也就成为合理。这种制度约束是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自动完成的,不是人为控制的,不需要政府机关的介入管制,也不会出现管制下的利益寻租行为,不会损害市场经济的自然
平衡。
我国当前的金融体制是不完善的,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足,无论金融中介的代表银行业还是股票市场或债券市场,几乎都不是为民营企业设计的,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因此,我国风险投资几乎没有得到任何金融体制方面的约束。
(二)我国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约束是其异化的重要原因
风险投资在寻求资本增值的过程中,评估风险与收益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如果可以投资于风险较小收益却很大的企业,那必然是最佳选择。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为风险投资留下了低风险高收益的广阔投资空间。政府严格控制金融领域,金融中介为国有银行高度垄断。在经过高速发展30多年后的今天,一方面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却不能从正规渠道进入金融领域,这就是所谓的民间游资;另一方面,社会上广泛存在的民营企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造就了中国庞大的资金需求市场。但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正规金融市场供不应求,或由于种种体制性原因难以提供相应服务,因此,形成了巨大的资金供求缺口。
由于我国民营企业严重缺乏正规的融资渠道,非正规金融的资金成本高昂,难以承受,因此无论是初创企业还是发展中的企业,即无论处在哪个生命期,无论是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张期、成熟期和上市前各个时期的民营企业都大量存在资金缺乏的情况,这给了VC与PE大量的机会。风险投资的风险水平与创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初创期企业的技术不完善、产品尚未大量商品化生产、尚未接受市场检验,企业也没有绩效记录,项目失败的可能性较大,投资风险也较大。相比之下,扩张期和成熟期的企业已具备经营的历史记录、较多的有形资产和一定的盈利能力,投资风险比初创期低。对于VC来讲,降低风险追逐高额利润是必然的选择。那么,当存在各类较为成熟企业需要其投资时,投资回报又并不低于投资初创企业时,理性的选择必然是投资于成熟期的低风险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因此我国现存的金融体制导致的民营企业融资约束是造成风险投资功能异化的主要原因。毕竟追逐利润是资本的本质!
民营企业极度缺乏资金,又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与民间金融的高额资金成本相比,引进VC与PE是一个较为可取的选择。因此很多较为成熟的民营企业在资金匮乏的压力下,以较高的代价引入VC或PE,由于VC或PE为了降低投资风险,通常会在被投资企业中占有董事席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导致原企业所有者丧失部分控制权,或被部分管理者篡取控制权,甚至会被迫退出企业的经营管理;另外,VC或PE希求的是获取高额回报,并不是经营企业,因此会寻求可以获取高额回报的退出机制,大多是迫使这些被投资企业IPO,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我国的风险投资多是围绕交易进行,即多以首次公开募股(IPO)为中心。在我国风险投资市场,大家并不关心如何帮助这些公司成长,关注的是如何使公司上市进而VC可以获取高额回报退出。因此我国现存的金融体制造成风险投资功能异化,进而加剧了创新型民营企业融资约束,这是我国当前融资制度与企业生存发展之间博弈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 王一萱.创投等机构投资创业板公司行为特征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0,11:36-41.
[2] 倪正东,孙力强.中国创业投资退出回报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8,4:48-56.
[3] 刘曼红,杨锴,Martin Haeming.试论风险投资对美国经济的影响[J].商业时
代,2010,27.
[4] 张陆洋.美国风险投资金融经济价值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2007,10:120-123.
[5] 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总体情况[R].2012.
[6] 贾庆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9-11-07.
【关键词】 高技术服务企业; 风险投资者; 博弈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07-0046-03
一、引言
目前,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服务业经济时代,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高技术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必将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58号)的有关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12年11月29日颁布的《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387号),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数字内容相关服务项目的发展,鼓励申报和支持相关项目,进一步表明了政府对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支持的态度。
高技术服务企业所具备的创新性和高风险性特点,决定了其资金需求的大量性和资金运作结果的不确定性。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固然对于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然而仅仅依赖政府支持并不能满足高技术服务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要。高技术服务业主要依靠哪几种融资渠道?其中的投资方之一风险投资者与高技术服务企业之间存在怎样的博弈关系并会达成何种均衡?该均衡对于双方决策有何借鉴意义?本文试图对如上问题进行解答。
二、文献综述
高技术服务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代表,愈发受到研究者的关注,但对于高技术服务企业这一主体的研究并不常见,研究者往往是从中小企业这一整体的角度出发,对其融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其他中小企业一样,均会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林毅夫、李永军(2001)指出,由于直接融资的高成本,中小企业几乎被排除在直接融资市场之外,而只能依赖以中小金融机构为媒介的间接融资。而熊波、陈柳(2007)则认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在于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对于资金的需求最多,迫切需要融资,但投资方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继而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使得高新技术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而私人权益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由于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信息从而解决非对称信息的问题。谢群(2002)则将高技术企业的发展阶段分为种子期、创建期、发展期和成熟期四个时期,并指出在各个阶段根据自身需求,应当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在高技术服务企业融资方面,现有文献已对融资难的现状、出现融资困境的原因以及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方法作了相关阐述,但并未对风险投资者给予足够多的关注。事实上,风险投资者目前是扶持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当高技术服务业面临资金短缺问题时,往往会求助于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者会对高技术服务业进行判断以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风险投资者作出决策的过程也就是寻找博弈均衡点的过程。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就企业和风险投资者之间博弈分析的研究不在少数,如徐玖平、陈书建(2004)将风险投资者和企业刻画为委托关系,并据此构造双方的收益函数,以求解出两者在均衡时的最优选择,并指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风险投资者的利益会受到侵害,引入监督机制有利于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安实、王健、何琳(2002)将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两者之间的博弈分为投资前、控制权分配谈判和控制权执行三个阶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风险投资者是否投资取决于其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预期的判断,风险投资者尽力争取控制权而风险企业不断在牺牲控制权以筹得资金,而在控制权执行阶段,如若风险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小于其成本的增加,其将另择职业人管理风险企业。
目前关于风险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博弈关系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既定风险投资者和既定企业,即两个博弈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而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较之于风险投资者,寻找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更多,其在进行一对一博弈之前,风险投资者往往会经历筛选企业的过程。本文将重点聚焦于风险投资者选择高技术服务企业投资的过程,借鉴Spence(1973)的劳动力市场就业选择的相关模型框架构造和求解相关模型。
三、高技术服务企业融资渠道分析
高技术服务企业目前主要依赖如下几个融资渠道进行融资:
(一)政府补贴是高技术服务企业能够享受到的最为优惠的融资渠道
由于目前高技术服务业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政府顺应民之所需,大力扶植高技术服务企业的发展。目前,政府主要采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补贴高技术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一融资渠道具有成本低(不需要支付利息等融资成本)、受益范围广(满足条件的企业均可受益、高技术服务企业中符合规定的收入、支出均可受益)等优点,但同时,也具有间接性(企业并不直接从政府处领取资金)、不可操作性(企业一般无法通过技术性手段或者包装自身等方法享受优惠)等缺点。因此,政府补贴看似对于高技术服务业来说是免费的午餐,但这顿午餐是否能够吃、什么时候吃、吃什么,却完全掌握在政府手里,可控性较差。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是高技术服务企业能够接触到的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
以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个人和企业最为依赖的融资渠道,高技术服务企业也不例外。向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具有方便快捷(银行分支行遍布各个城市,随处可见)、信誉高的优点,但对于高技术服务企业,尤其是处于成长初期的中小型高技术服务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银行面对中小型企业惜贷的现象依旧普遍。因此,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一融资渠道,往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三)风险投资机构是高技术服务企业预计未来最为依赖的融资渠道
风险投资机构是近些年为了满足中小型高风险企业融资需求而悄然兴起的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渠道不仅成本低(企业只需接受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即可,无直接成本)、门槛低(对于企业规模、资产等方面没有严格的限制),而且风险投资者的加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企业提升自身形象、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具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但是,对于高技术服务企业来说,当务之急是如何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说服风险投资者心甘情愿地为企业发展买单。
投融资主体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考官和面试者之间的关系,资金给予方在众多的候选人之中,选择最为合适的候选人,将有限的资金提供给候选人,以支持企业后续的发展。这种经济关系可通过博弈关系来刻画。在上述三种融资渠道之中,风险投资机构预计未来将成为高技术服务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高技术服务企业最青睐的融资渠道。
四、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高技术服务企业与风险投资者的博弈分析
高技术服务企业与风险投资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由于风险投资机构与高技术服务业所处的行业大相径庭,风险投资者想了解一家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情况,无非只能通过两种方式:其一,通过第三方提供的信息,从侧面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最坏的情况是第三方可能已经暗地与高技术服务企业相勾结,因此,其提供的信息不足为信。即便第三方没有与企业勾结,其也只能从外部获得企业的相关信息,在这一步信息处理之中,极有可能在有意无意之中遗漏或者删改一部分信息,风投机构最终获得的信息因而会存在失真现象。其二,风险投资者也直接向高技术服务企业索要相关信息,了解企业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形下,高技术服务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极有可能对公司进行“包装”,以向风投机构展现公司最完美的一面,进而获得投资者的投资。
风险投资者无论通过哪一种方式获得企业信息,都是采用间接的途径,所获得的信息都会比高技术服务企业本身的信息少、真实性低、可信性差,即风险机构与企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从市场上的实际情况来看,风险投资者往往较少,而等待风险投资者投资的高技术服务企业较多。因此在本次模型的构造中,笔者主要聚焦于市场上有一个风险投资者与多家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情况。
(一)模型构造
参与人:一个风险投资者与两类高技术服务企业。
五、研究结论和意义
根据上述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当市场收益率介于两类企业资产收益率之间时,即H>r>L时,存在分离均衡,此时,风险投资者应当投资于提供较低持股比例的公司以赚取更多的利润。
二是当市场收益率小于两类企业资产收益率时,即H>L>r时,存在混同均衡,此时,风险投资者无法区分两类企业,但由于两类企业的收益率均比市场平均收益率高,因此,投资于企业是风险投资者的理性选择。
上述研究结论对于高技术服务企业和风险投资者均具有借鉴意义。对于低利润企业来说,其在与高利润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尤其是其资产收益率低于市场收益率时,即便其主动将更多的股权授予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者也不会选择投资。而与此同时,高利润企业由于其收益率始终高于市场收益率,往往能够在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因此,对于高技术服务企业来说,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而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当市场收益率介于两类企业资产收益率之间时,风险投资者能够区分两类企业进而作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选择,而当市场收益率小于两类企业资产收益率时,风险投资者无法分清两类企业,只能都选择投资于企业,但其收益情况只能根据市场上两类企业概率分布决定。因此,风险投资者在选择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为改善这种困境,风险投资者应通过其他渠道调查了解企业的情况,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 安实,王健,何琳.风险企业控制权分配的博弈过程分析[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2(12):81-87.
[2] 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10-18,53,93.
[3] 谢群.中国高技术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14-17.
关键字体育产业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物。众多的创业者利用风险资本开创出了自己的一片广阔天空。例如我们众所周知的新浪网、阿里巴巴网站的成功。风险投资无疑为力图创业者或者小规模企业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然而,在许多次的创业大赛中,鲜有体育投资项目中的。个中原因,除了体育投资项目选取了其他的融资方式外,在争取风险投资的进入时忽视了应该注意的事项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体育产业投入水平较低,存在资金短缺问题;体育领域内存在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好项目,迫于资金压力而无法上马。风险投资是企业融资的渠道之一,在我国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资金短缺的体育投资项目可以向风险投资寻求融资机会。
1体育产业投入水平低
1.1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小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1997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增加值为156.37亿元,1998年为183.56亿元,占GDP比重的0.2%,而发达国家同时期的这一比例在1%~3%之间。从这一角度看,我国的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偏低。
1.2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水平而言,体育产业的投入水平低
依据配第一克拉克定律,一个经济地区的经济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顺次发展。我国目前整体国民经济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由于地区的不均衡发展,有的地区如京津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随着经济的日趋发展,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也将增加。从目前的状况看,体育投入的规模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
1.3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下,相对于重点项目而言,非重点项目和群众体育投入水平低
举国体制是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举国体制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对于一些非重点项目、偏冷项目、观赏性不强的项目,资金不足现象尤为突出。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中,群众体育相对于体育行政部门而言,则是不属于本部门份内该管的事。体育行政部门在精神上支持群众体育的发展,但是要把本已紧张的资金投入到跨部门、跨系统、收效慢的群众体育上,是不大可能的。所以,资金短缺对群众体育投资而言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
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和体育市场的逐步完善,一些体育投资项目应抨弃“等靠要”这种计划经济下的残留思想,主动到资本市场中寻求机会,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2体育投资项目通过风险投资进行融资的作用
2.1风险投资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
风险投资是指专业资产管理组织将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创建时间不长、但成长很快,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期获得高额投资收益,或对未上市的具有潜在增值机会的中小型企业的一种中长期投资。
目前,我国风险资本在总量上已经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资金仅有12亿左右。在100亿的风险资本中,具有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资金占90%,私人资金占2%,外来风险投资资金占8%,所以,大量的私人资金(如居民存款)、基金(如养老保险基金)未能加入到风险投资行列中来。
在我国,对于风险投资的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认为风险投资是从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是只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的。如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有89%的风险投资公司选投了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项目。这种认识背离了风险投资的本性。诚然,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利润空间较大,理所当然,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投资活动的主舞台。然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以其富裕的资金和专业化的管理参股被投企业,通过被投企业的培育成功,获取高额资本回报(而不是稳定获取成长利润),然后功成身退。所以,应该说,哪里有发展空间,哪里就有风险投资的影子。
目前,风险投资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沉淀。
2.2引入风险投资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2.2.1风险投资的进入可以加速体育资产证券化步伐
体育产业资产的证券化有利于增加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可选择性,可以使筹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资而无须向银行贷款和透支,同时降低了筹资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如果风险投资进驻体育产业,必定会迫使体育产业走资产证券化的道路并加快其步伐。
2.2.2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体育产业内部理顺产权关系
我国体育产业尚处于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阶段,产权不明晰是处于这一阶段中的企业的通病。
风险投资以其提供的资金入股,被投资企业以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股。这种无形资产包括范围极广,可以是专利、技术诀窍,也可以是一个创新的点子,甚至包括创业者的个人能力。风险投资在一开始就要求被投资企业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否则,后面的合作将难以为继。
2.2.3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加强体育产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
市场机制下现代化企业的基本特点之一是管理科学。体育要走产业化的道路,必须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风险投资给被投资企业带来的附加价值之一是参与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者(也称为风险投资家)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据调查,有2/3的风险投资家有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背景,另有1/3的风险投资家有金融背景。被投资企业可以利用风险投资的直接参与管理来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还可以有效利用风险投资家的专长、经验和网络关系来克服不同阶段的困难而不断顺利发展。
3体育投资项目赢得风险投资应注意的事项
体育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向体育领域投资获取利润回报的项目,如体育休闲项目、体育竞赛项目。
成功获得风险投资并能使项目顺利实施的注意事项可以从三个阶段来分析,即策划阶段、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和签约阶段。
3.1策划阶段,注意理顺产权关系
体育投资产权是指进行体育投资的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拥有的各种权利,包括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在产权结构当中,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它们最终共同决定了产权的运行效率,其中任何一方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不公正的一面,就会伤害产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损害产权的运行效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投资项目从选项到投资,全部由政府统一包办,投资项目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均由政府独家承担,体育事业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支出。所以体育投资主体单一。随着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各方面改革的逐步深入,体育改革也迈开了步伐。体育投资主体从一元化向国家和社会二元化转变。所以,现有体育资产很多为国有产权,在委托关系中,存在出资人缺位现象和很高的人风险。
3.2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注意设计一份出色的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是对投资项目的背景、基本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的真实表述和客观预测。经过商业计划书的筛选,一般只有5%的项目能进入风险投资家的调查阶段。所以商业计划书的设计是赢得风险投资的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
摘要:简要阐述产品理念。
产品及经营理念:让读者清晰地看到你要进入的领域、所经营的产品,以及在整个商业背景下该产品的定位。
市场机会:回答产品有什么市场机会。
竞争分析:让读者知道此商业计划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它表明了计划成功的阻碍,并设计出克服它的方法。
个人经历与技能:告诉读者项目发起人或者创业者是否有能力使该业务获得成功。
市场导入策略:说明如何启动新计划。
市场发展措施:所需技术及其他设施。
市场增长计划:将表现如何使该业务持续发展。
市场退出策略:万一我们的计划失败,出现了我们不愿看到的局面以致于需要退出市场,我们也会尽量减少损失,不至于血本无归或名声扫地。
法律法规:新业务是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我们的产品是否合法、在这个领域是否存在相关的规定等等,
资源(人力及技术)配备:我们在资源配备上要有多大的投入,如何得到这些资源。
资金计划:这部分将说明新业务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近期规划:获得投资后,近期工作安排。
体育投资项目其产品多为服务性产品,在设计商业计划书时,一定要把盈利模式和成长途径交代清楚,避免给人留下空洞虚无的印象而被淘汰掉。
3.3签约阶段,注意管理权限的分配
风险投资的最大特点是参与管理。在合同设计时,风险投资家一般会要求在企业处于不同的境遇下管理权限要发生变动:当企业运行状态良好时,风险投资家的管理权限较小;当企业处于危机状态时,风险投资家的管理权限变大,甚至会抛开创业者,接管企业。作为项目设计人或者创业者当然不愿意将自己辛苦培育的企业双手奉送他人。所以,在设计合同时,应注意巧妙避开管理权限的变动条款。
风险投资为规避风险,一般选择分阶段注入企业。如果在第一阶段,投资项目业绩较差、或者市场前景黯淡、或者技术已经落后,那么风险投资将会终止后续投资,并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投资项目表现较差,那么风险投资家将会接管企业,同时,股价换算比例也将向有利于风险投资家的方向发展。所以,体育投资项目争取风险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过程。项目发起人应抨弃“临阵磨枪”的思想以及“只要把钱拿到手就好办”的想法,而应该努力把项目做好,以赢得后续投资,获得最后的双赢结局。
参考文献
1盛立军.风险投资———操作、机制与策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
1.1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小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1997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增加值为156.37亿元,1998年为183.56亿元,占GDP比重的0.2%,而发达国家同时期的这一比例在1%~3%之间。从这一角度看,我国的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偏低。
1.2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水平而言,体育产业的投入水平低
依据配第一克拉克定律,一个经济地区的经济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顺次发展。我国目前整体国民经济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由于地区的不均衡发展,有的地区如京津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随着经济的日趋发展,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也将增加。从目前的状况看,体育投入的规模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
1.3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下,相对于重点项目而言,非重点项目和群众体育投入水平低
举国体制是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举国体制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对于一些非重点项目、偏冷项目、观赏性不强的项目,资金不足现象尤为突出。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中,群众体育相对于体育行政部门而言,则是不属于本部门份内该管的事。体育行政部门在精神上支持群众体育的发展,但是要把本已紧张的资金投入到跨部门、跨系统、收效慢的群众体育上,是不大可能的。所以,资金短缺对群众体育投资而言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
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和体育市场的逐步完善,一些体育投资项目应抨弃“等靠要”这种计划经济下的残留思想,主动到资本市场中寻求机会,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2体育投资项目通过风险投资进行融资的作用
2.1风险投资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
风险投资是指专业资产管理组织将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创建时间不长、但成长很快,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期获得高额投资收益,或对未上市的具有潜在增值机会的中小型企业的一种中长期投资。
目前,我国风险资本在总量上已经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资金仅有12亿左右。在100亿的风险资本中,具有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资金占90%,私人资金占2%,外来风险投资资金占8%,所以,大量的私人资金(如居民存款)、基金(如养老保险基金)未能加入到风险投资行列中来。
在我国,对于风险投资的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认为风险投资是从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是只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的。如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有89%的风险投资公司选投了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项目。这种认识背离了风险投资的本性。诚然,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利润空间较大,理所当然,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投资活动的主舞台。然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以其富裕的资金和专业化的管理参股被投企业,通过被投企业的培育成功,获取高额资本回报(而不是稳定获取成长利润),然后功成身退。所以,应该说,哪里有发展空间,哪里就有风险投资的影子。
目前,风险投资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沉淀。
2.2引入风险投资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2.2.1风险投资的进入可以加速体育资产证券化步伐
体育产业资产的证券化有利于增加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可选择性,可以使筹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资而无须向银行贷款和透支,同时降低了筹资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如果风险投资进驻体育产业,必定会迫使体育产业走资产证券化的道路并加快其步伐。
2.2.2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体育产业内部理顺产权关系
我国体育产业尚处于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阶段,产权不明晰是处于这一阶段中的企业的通病。
风险投资以其提供的资金入股,被投资企业以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股。这种无形资产包括范围极广,可以是专利、技术诀窍,也可以是一个创新的点子,甚至包括创业者的个人能力。风险投资在一开始就要求被投资企业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否则,后面的合作将难以为继。
2.2.3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加强体育产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
市场机制下现代化企业的基本特点之一是管理科学。体育要走产业化的道路,必须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风险投资给被投资企业带来的附加价值之一是参与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者(也称为风险投资家)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据调查,有2/3的风险投资家有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背景,另有1/3的风险投资家有金融背景。被投资企业可以利用风险投资的直接参与管理来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还可以有效利用风险投资家的专长、经验和网络关系来克服不同阶段的困难而不断顺利发展。
3体育投资项目赢得风险投资应注意的事项
体育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向体育领域投资获取利润回报的项目,如体育休闲项目、体育竞赛项目。
成功获得风险投资并能使项目顺利实施的注意事项可以从三个阶段来分析,即策划阶段、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和签约阶段。
3.1策划阶段,注意理顺产权关系
体育投资产权是指进行体育投资的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拥有的各种权利,包括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在产权结构当中,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它们最终共同决定了产权的运行效率,其中任何一方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不公正的一面,就会伤害产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损害产权的运行效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投资项目从选项到投资,全部由政府统一包办,投资项目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均由政府独家承担,体育事业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支出。所以体育投资主体单一。随着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各方面改革的逐步深入,体育改革也迈开了步伐。体育投资主体从一元化向国家和社会二元化转变。所以,现有体育资产很多为国有产权,在委托关系中,存在出资人缺位现象和很高的人风险。
3.2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注意设计一份出色的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是对投资项目的背景、基本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的真实表述和客观预测。经过商业计划书的筛选,一般只有5%的项目能进入风险投资家的调查阶段。所以商业计划书的设计是赢得风险投资的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
摘要:简要阐述产品理念。
产品及经营理念:让读者清晰地看到你要进入的领域、所经营的产品,以及在整个商业背景下该产品的定位。
市场机会:回答产品有什么市场机会。
竞争分析:让读者知道此商业计划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它表明了计划成功的阻碍,并设计出克服它的方法。
个人经历与技能:告诉读者项目发起人或者创业者是否有能力使该业务获得成功。
市场导入策略:说明如何启动新计划。
市场发展措施:所需技术及其他设施。
市场增长计划:将表现如何使该业务持续发展。
市场退出策略:万一我们的计划失败,出现了我们不愿看到的局面以致于需要退出市场,我们也会尽量减少损失,不至于血本无归或名声扫地。
法律法规:新业务是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我们的产品是否合法、在这个领域是否存在相关的规定等等,
资源(人力及技术)配备:我们在资源配备上要有多大的投入,如何得到这些资源。
资金计划:这部分将说明新业务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近期规划:获得投资后,近期工作安排。
体育投资项目其产品多为服务性产品,在设计商业计划书时,一定要把盈利模式和成长途径交代清楚,避免给人留下空洞虚无的印象而被淘汰掉。
3.3签约阶段,注意管理权限的分配
风险投资的最大特点是参与管理。在合同设计时,风险投资家一般会要求在企业处于不同的境遇下管理权限要发生变动:当企业运行状态良好时,风险投资家的管理权限较小;当企业处于危机状态时,风险投资家的管理权限变大,甚至会抛开创业者,接管企业。作为项目设计人或者创业者当然不愿意将自己辛苦培育的企业双手奉送他人。所以,在设计合同时,应注意巧妙避开管理权限的变动条款。
风险投资为规避风险,一般选择分阶段注入企业。如果在第一阶段,投资项目业绩较差、或者市场前景黯淡、或者技术已经落后,那么风险投资将会终止后续投资,并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投资项目表现较差,那么风险投资家将会接管企业,同时,股价换算比例也将向有利于风险投资家的方向发展。所以,体育投资项目争取风险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过程。项目发起人应抨弃“临阵磨枪”的思想以及“只要把钱拿到手就好办”的想法,而应该努力把项目做好,以赢得后续投资,获得最后的双赢结局。
参考文献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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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投资;后移;洛伦兹曲线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9-0068-02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是一种特殊的企业融资形式,是专门为新的、快速成长的科技企业服务的权益资本。风险投资正在成为全球科技领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风险投资就传入了中国。与国外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相类似,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也存在着投资阶段集中在创业项目生命周期的中后期阶段的分布现象,这也使得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极为缓慢。
2009年10月23日,我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开板。创业板的推出,可能使风险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将资金投向那些能尽快上市的成熟企业,从而通过缩短投资期限获利。这种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逐,会使创业初期,特别是种子期根据美国学者伊查克・爱迪恩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结合风险企业成长的实际,可将风险企业成长的过程划分为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过渡期)、重建期五个主要的阶段。的企业难以获得适当的启动资金,从而也就有悖于风险投资设立的本来意义。
1风险投资阶段分布的现状
(1)中国风险投资阶段的分布情况。自金融危机以来,外资创投机构投资步调放缓,为本土创投创造了绝佳的发展机遇。2010年,本土创投发展更加迅猛,全年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分别为526起和27.20亿美元,占全年投资总量比重分别为64.4%和50.5%,较2009年302起的投资案例数和13.19亿美元的投资金额涨幅分别为74.2%和106.2%。数据来源:《2010年中国创业投资年度研究报告》,清科研究中心。
境内方面,中国创业板的尘埃落定,境内资本市场退出渠道的畅通也在极大程度上加速本土创投的繁荣景象。2009年10月创业板的开通,极大地激励了创业投资活动,2010年全年新设立的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120家。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到706家(含2010年年末以前设立,在2010年末至本报告出版前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较上年增长20.48%。数据来源:《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
虽然看起来风险投资风光无限,然而,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却仍然处于一个艰难的转折点。根据对我国2003年以来的创业投资数据统计发现,我国创业投资同样存在投资阶段集中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中后期阶段的分布现象,见图1。
(2)中国风险投资阶段的基尼系数。洛伦兹曲线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12年提出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在这里,我们借用洛伦兹曲线的原理来反映中国风险投资阶段不均衡的现象。
下面列举出2003―2009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金额所处阶段的分布情况,见下表。
由此我们可以通过Excel画出各年洛伦兹曲线,其中,图中横轴表示投资项目所处发展阶段的累积百分比,最大值为100%,纵轴表示风险投资额的累积百分比,最大值为100%。A表示实际风险投资额分配曲线与风险投资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如图2:
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在未来发展中的投资阶段分布不均衡程度仍然较高,但其有逐步前移的趋势。
2风险投资阶段后移的影响
首先,风险投资阶段后移会使风险投资减少风险、增强安全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阶段后移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其次,风险投资阶段后移会使风险投资接近于产业投资,从而弱化了创业投资孵化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培育功能的初衷,并产生种种负面效应。
再次,风险投资阶段后移会加剧与传统投资方式的不公平竞争、催生或助长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的形成,并最终导致风险投资业的平均收益率不断下降。
最后,随着风险投资市场的市盈率与二级市场的市盈率差距越来越小,如果扣除资金管理成本,加上可能的破发,风险投资机构如果不把投资阶段前移,甚至可能会面临投资无利可图甚至亏损的局面。
由此可见,在中国激励早期投资是个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风险投资阶段分布不平衡性的形成机理
(1)在中国,无论风险资本总额还是单个基金规模均急剧膨胀。近年来,由于股市低迷,造成炒房、炒矿等投资形式受限,从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市盈率所带来的财富效应,使得风险投资成为大众心目中收益高、风险低、套现快的最佳投资形式。民间资本不论钱多钱少,纷纷揭竿而起,由“炒家”转向“投资家”,一时间甚至出现了“全民VC”的盛况。目前,中国仅创投机构就有5000家,与之相关的个体投资者更是不计其数。
而Murray(1999)调查分析,由于太多的资本追逐太少的项目,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然而平均每笔投资额越大就越不可能投向种子或者初创企业,从而也就使得投资阶段越发向后移动。
(2)创业板的推出,使投资者将资金投向那些能尽快上市的企业。2009年10月23日,我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开板。一些民间资本闻风而动,纷纷组合成立了众多的风险投资基金,希望将资金投向那些能够尽快上市的企业,从而通过缩短投资期限获利。这种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逐,会使得创业初期特别是种子期的企业难以获得适当的启动资金。
(3)短期投资占比较大,不利于支持中早期企业。通过对各个年度风险投资退出案例的分布进行分析,发现:2006年度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的分布呈现出“前高后低”的特点,即持股不足1年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占比较高,而持股7年以上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占比反而较低。
风险投资也叫创业投资,一般是指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高风险性。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刚刚起步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目标常常是“种子技术”或构想创意,处于初始设计阶段,尚未经过市场检验,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失败的几率很大。有些项目在进行一段时间后被证明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成功。有的项目在立项时是先进的,但到完成时别人已捷足先登获得了专利或抢占了市场,或者出现了更好的替代产品,或者市场需求发生了变化,从而失去了意义,不得不放弃。有的科技成果本质上是成功的,但受传统观念的约束,尚不能为市场接受,从而难以取得预计的效果。因此,高风险性是风险投资的本质特征之一。
2、高收益性。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风险背后蕴含着巨额利润,即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风险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能够生产出性能优良、价格便宜、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产品,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或开拓出新的市场空间,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风险投资之所以经受很长时间考验,并没有因为高风险而衰落,反而愈显蓬勃发展之势,关键是其具有风险损失补偿机制。风险投资所追求的收益一般不是红利而是在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资本增值,即公司上市时以15倍以上的市盈率套现,获取高额回报。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是其投资的内在动因,高收益性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
3、高投入、低流动性。许多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项目需要很高的投入才可能获得成功,如集成电路、核电站、航天器、通信设备、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等项目,没有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见到成效。风险资本往往在高新技术企业创立初期就投入,此时企业往往出现亏损,随着科技开发成功和产品市场的不断开拓,此时竞争者不多,产品能以高价格出售,可获得高额利润。当产品进入成熟期,生产者逐渐增多,超额利润消失,此时就要清理资产,撤出资金去从事其他新项目投资。往往通过企业上市,在资本市场将股权变现收回投资、获取回报,继而进行新一轮投资运作。若出口不畅,将导致撤资困难、风险资本的流动性降低。
4、高技术性。风险投资大都投向高技术领域,向那些新创立的、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性质的企业或产业投入权益性资本,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收益。高技术产业由于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高,因而收益也高,符合风险投资的特点,因而成为风险投资的重点领域。在向高技术企业投入资本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经营管理,与企业结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风险投资者要参与企业管理,自身素质要求很高,必须掌握现代科技、金融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狭窄,资金缺口大。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政府和银行资金大约占70%,大大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到9%的比例。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不宽,储蓄存款增速加快,很少用到风险投资领域。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民间资金等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和运作机制尚未建立。据统计,2000年末全中国拥有风险投资公司近100家,风险投资资金仅有94亿元,实际项目投入只有16亿元,这一规模仅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所需资金的1%。同时,单个风险资本规模偏小,一般只有几千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很难支撑大型科技项目,不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需要。
2、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运作不够规范。我国风险投资才刚刚起步,缺乏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懂金融投资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现有的风险投资人才队伍从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及品格特征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大都由地方政府创办和资助,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本地的高科技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搞活地方经济,这与遵循“高风险、高收益”的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基金有很大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通过政府或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管理运作,出资人与管理人一体化,监控机制不完备,资金运作者和政府官员双重身份,使其对投资缺乏责任感,还容易出现行政干预。
3、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乏力。《风险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公司法》尚在制定中。过去制定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专利法》等法规未考虑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在许多方面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一项技术开发成功,立即就有许多仿冒者出现,争夺市场,由于仿冒者不承担前期开发费用,其成本低于原技术开发者,使开发者处于竞争劣势,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又要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侵权者尚未受到惩罚,原告方已筋疲力尽。以上这些都阻碍着风险投资发展。
4、中介服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首先面临的是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问题,这种认定既包括技术认定又包括价值认定,需要中介机构来协助完成。中介机构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以后的经营活动带来直接的影响。风险投资还需要建立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以便为风险资本的变现开辟通道,在这方面还远不能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要求。风险投资者冒高风险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为了在所投资的项目步入成熟阶段时通过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协议转让或回购等获得高额投资回报。目前创业板市场尚未建立,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高,上市机会少,产权转换不畅,使风险投资很难退出。
三、发展风险投资的对策
1、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我国一些风险投资公司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由此带来资产所有者虚置、错位和预算约束软化等问题,不利于风险投资发展。需要对这部分风险投资公司加以调整,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结构,政府不能对风险投资公司运作横加干涉,经营管理者必须与原所在单位割断联系并作出承担投资风险责任的承诺,政府出资起带动作用,在公司发展步入正轨、能获取较高利润时,政府资本应该退出,让其他社会资本介入。二是风险投资基金。用私募或公募方式筹集风险投资基金是扩大风险资本的主要手段,也是发展风险投资主体的方向。与风险投资公司相比,公募基金的集资规模大,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具有天然的联系,在设立运作一段时间后可申请上市,这对投资者极具吸引力,容易大规模积聚资金。
2、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首先,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最佳资金来源。其次,商业银行资金也可以多种模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三,积极引导国外资金进入,不仅可以获得风险投资资本,而且可以学习经营管理经验。第四,引导大企业参与风险投资,同时解决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提供增值服务的问题。第五,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投资领域。第六,证券商可通过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入股风险投资公司等方式介入风险投资。第七,发展风险投资离不开政府资金投入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3、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教育,尽快培养大批既懂金融、证券、投资,又懂财务、会计(审计)、管理、法律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招聘或国际交流,引进风险投资专家,弥补国内人才的不足,改善人才缺乏状况;利用社会传媒,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知识,培养公众的风险投资意识;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与经济管理人才投身于风险投资事业中来。
4、完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风险投资立法,研究制定风险投资法及其具体实施细则,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筹资方式、投资组合、运作程序、内控制度和退出机制等,切实有效地调险投资行为及其法律关系,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保障。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要。必须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收益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等提供法律保护,维护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其从事风险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5、培育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育服务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各种中介机构,为风险投资提供全方位的中介服务,促进风险投资发展。风险投资所需要的中介机构包括为鉴别风险企业资质和先进性而设立的标准认证机构,为评估风险企业科技成果和无形资产等知识产权而设立的估值机构,为评价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进度、盈利水平、生命周期等而设立的市场潜力评价调查机构,为风险企业申请上市前和上市后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另外还要有行业自律管理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法律咨询顾问、会计审计服务机构等。
6、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通过柜台交易,鼓励大企业收购、兼并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回购,创业企业将风险投资机构所持有股份购回注销,或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通过员工收购,创业企业广大员工集体将风险投资机构所持股份收购并持有;通过买壳上市,创业企业通过收购某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取得控制权后,再将自己的资产通过反向收购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内,实现间接上市,然后风险投资机构再通过证券市场逐步退出;鼓励企业在海外上市,充分利用海外市场;清算和破产,可以作为创业资本在投资失败时的一种特殊退出方式;设立二板市场和场外市场,适当放宽风险投资企业上市条件。通过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正常循环,滚动发展。
7、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世界各国为了鼓励风险投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政府为鼓励风险资本的发展,将长期资本利得税率由49%降低到10%左右,使风险投资迅猛增加;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学习借鉴其做法,我国应给科技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如对风险投资全额返还所得税、风险投资免征或减征所得税、风险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发行科技开发债券、设立科技开发基金等,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摘要: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投入、低流动性、高技术性的基本特征。我国风险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渠道狭窄,资金缺口大,缺乏高素质人才,运作不够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乏力,中介服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必须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完善风险投资法规,培育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关键词:风险投资;特征;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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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目前,各类风险创业投资机构的数量已达到380家左右,注册资本为1200多亿元,这类风险资本主要以政府、创业企业、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为主,相应的创业投资机制也已初步建立并运行。并且,在所有风险投资中境外风险投资机构是最为活跃的,外资机构资金在全部风险投资中所占比率很高(在2007年的31亿美元中占到80%),政府资金次之,我国金融机构资金和私人资金所占的比率较低。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初创等相对早期发展阶段的资金比率也在逐年增高。上述数字说明,风险投资正逐步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可或缺的投资来源。由于我国风险投资机构规模不大,平均每个机构管理的资金约3.15亿元人民币,风险投资机构的平均投资强度在3000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数据见下表),对每个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力度相对有限,且风险投资的资金与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不匹配,很多风险投资资金投入到传统类企业或成熟阶段企业,这种投资不符合风险投资的特性,没有起到建立风险投资机构的作用。
2007年全球风险投资规模已达400亿美元,我国风险投资规模也达到31.80亿美元,投资项目和规模比2006年有较大规模的增长。尽管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总体规模与经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我国的发展速度较快,风险投资也是很多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热衷的对象。由于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在风险投资机制方面还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资金来源方面,资金主要来自国外风险资金和政府风险投资资金。而社会的私人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保险机构资金和养老金没有进入,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受到限制。
2风险投资的法律方面,所需政策法规有待完善,风险投资税收政策的完善是促进风险投资资金规模的有限措施。
3风险投资的认识方面,对风险投资的特点要有认识,风险投资的对象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风险投资资本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源。
险管理方面,要加强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在缺乏合格的专业风险投资管理专家情况下难以取得满意的投资收益。
5风险投资业绩方面,由于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和投资回报周期长及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反映风险投资良好业绩的案例较为缺乏。
6风险投资专家方面,缺乏风险投资管理专家,风险投资机构难以控制和管理被投资企业的风险,风险投资管理水平落后。
7退出渠道狭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缺乏。
8民间资本很少参与,政府成为投资主体。只靠政府出资,民间资本不能积极参与,风险都由政府承担,风险投资不可能得到大发展。
我国目前风险资本的来源比较单一,除了来自外资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国内风险资金主要是由政府提供。因而导致了我国现有风险资本的规模较小,影响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因此,如何拓宽我国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改变单一的风险资本结构,是我国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是我国风险资本运作体制的缺陷之一。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极大的特殊投资活动,如果没有一批具有风险投资管理专业知识和经营技能的职业风险投资家来进行运行,风险投资活动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践证明,这种模式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动作规律,无论是我国还是外国,采用这种模式较难取得成功。这是因为在国有独资公司的模式下,无论设计怎样周密的监督人方案,还是难以解决所有者虚置的问题,当然更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风险投资资金规模的限制对于风险投资来讲是一个很大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资金规模和抗拒风险的能力,使得风险投资没有输的底气,因为一旦投资失误,可能就很难翻身。而对于风险投资来讲,高风险就意味着高失败率,因此,风险投资机构总是要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挑选,从上表就可以发现,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与风险项目投资资金有较大差距。如何提高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和风险投资管理水平,就是摆在风险投资机构面前的首要任务。
如何扩大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就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政府在风险投资方面的资金与社会资金相比总是有限的,且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也缺乏足够的专业风险投资管理专家。因此,建立以政府出资的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对风险投资保险引入其他资金和投资机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与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政府只是对风险投资项目提供保险资金而不参与被投资对象的管理,政府认为某个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就可为这个企业或项目提供保险,风险投资机构出资和参与管理,这样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有风险投资保险,投资损失的承受力得到提高,在有效降低风险率后,对其他各类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也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是为养老金、私人资金、银行和保险机构资金的进入提供了条件。
风险投资保险基金的运转对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也有促进作用。如果风险投资资金大部分来自政府资金,其他投资机构资金不参与风险投资,则政府风险投资资金的投资规模受到很大限制。在有风险投资保险后,投资风险得到控制,可吸引其他投资机构资金参与风险投资项目,在其他风险投资资金的参与下,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就具有杠杆作用,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保险资金需求是不等于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如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规模是1000万元人民币,假设风险投资保险资金是投资规模的20%,则政府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就具有5倍的放大系数,也就相当于政府的风险投资资金扩大了5倍,原来政府的1000万元人民币只能投资一个项目,现在可以为5个投资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保险。另外,风险投资保险基金可吸引更多的非政府投资机构参与技术创新项目投资,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有积极意义。
在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后,政府资金将只作为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保险资金,不谋求商业利益,这种模式符合我国现阶段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而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是以商业模式运营的,他们在政府的风险保险资金支持下开展风险投资项目,商业利益有所保证,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关系向收益方向倾斜,有利于更多的其他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形成风险投资资本的竞争,有利于发挥专业风险投资家的技能,提高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成功率。
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完善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投资基金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转让企业的股权并获取高额投资利润,从而撤出在企业的投资。由于我国对企业上市的要求较高,一般中小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风险资本如不能退出被投资企业或项目,风险资本的高收益也无法实现,而且限制了风险投资机构的再投资,降低了风险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利风险投资的发展。建立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是促进风险投资的重要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现有资本市场难以满足创业企业上市的需求,限制了资本市场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开辟了渠道,建设创业板市场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是促进创业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创业板市场的人市标准应建立在能满足大多数创业企业符合上市要求之上,降低创业企业人市的门槛是其首要条件,使大部分一般的创业企业都能达到在其市场上市的标准。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目的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的准人条件应较主板市场更为宽松,才能达到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目的。具体的准人条件具有健全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较高的业务增长潜力、有高度集中的业务范围、周全的业务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战略,并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在企业达到上述标准后就应允许其在创业板市场挂牌上市。另外,我国创业板市场依附于一个证券交易所的模式,也限制了创业板市场的规模,这是由于受交易技术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约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数量必然会受到限制。因此,建立独立于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是创业板市场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可以考虑在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设计时采用多样化的上市条件。对有一定规模且有盈利的企业,上市条件低一些,有一定规模但暂时无盈利的企业,上市条件高一些和监管严格一些。这样既能兼顾不同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又能减少市场风险及投资人的风险。在《管理办法》中将市场定位于“高成长型,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公司”,这类公司的净资产中往往拥有较多高新技术专利,因此,应对创业板公司的无形资产(技术和发明专利)占净资产比例进行规定,且相对于主板市场应该更高。另外,从《管理办法》来看,目前创业板并不支持具有高成长性但目前尚未盈利或盈利能力较弱的创业公司,这实际上排除了一些风险投资额很大,成长性很强,却尚未赢利的企业和项目。在制定这类企业的上市条件时,应考虑公司虽然尚未盈利,但净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情况。在采取这些措施后,风险资本的退出得到保证,风险投资的发展速度将更加稳健,对扩大风险投资规模和提高风险投资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
四、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的具体措施
科学技术创新既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实现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要使高新技术有效地实现产业化,需要建立和完善能有效地动员和集中创业资本、促进知识向高新技术转化、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对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对于高新技术的开发及其成果的产业化,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上面的分析,采取以下措施对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将会有积极意义:
1建立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保险基金。风险投资保险基金的建立,对降低风险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当前风险投资机构承受风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有效提升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风险项目的积极性,为扩大风险投资资金规模提供支持。
2加强与国內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非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专家的技能,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管理是降低风险和提高管理效率的保证。
3法律和政策的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的《创新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从法律保障、税收和融资渠道等方面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更多渠道。
4拓宽风险资金的来源渠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提高私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比例。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资源,使企业将风险资本的投资作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注重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积极引入保险公司资金和养老金的介入,加强与发展与外资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
5引入个人资本特别是养老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在建立风险投资保险机制后,积极引入养老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养老金本身就有一个保值增值的要求。由于养老金具有规模大的特点,投入部分养老金到风险投资领域,这一举措可有效提高养老金的增值要求和扩大风险投资的规模,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
我国关于农业科技以及农业科技企业的信息大多被农业部、科技部和工商行政部门掌握着,而这些资源有很大一部分是非公开的,缺乏有效科技信息平台,风险投资机构较难获得,另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的了解也有限,可能由于这些信息的不对称引发“柠檬市场”现象,使得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效率低,成功率低下,甚至还会影响风险投资于农业的信心,减缓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2缺乏专门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难以实现风险投资和农业项目的对接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是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科技企业与风险投资的成功对接是农业风险投资的实质,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低、风险大、企业制度不完善等因素使得其难以获得风险投资,虽然社会上已经存在一些中介机构和科技中介,但是专门以实现农业科技企业与风险投资的规模性机构极少,在我国,一些农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科技与风险投资的结合,但是成效较弱。2011年由国内26家知名创投机构组成的现代农业创业投资联盟在“农业硅谷”杨凌成立。该联盟依托杨凌示范区体制和政策优势,引入创业投资资源,开展项目交流、推介、投资活动,搭建创投机构与农业企业合作平台,但是其覆盖范围较窄,其作用的发挥存在区域局限性。2012年由科技部主办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从全国入围的1700多家农业科技企业中最后选出120家企业进入决赛,但是最终真正实现成功对接的寥寥无几。对接平台的缺乏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
3农业产业化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强
农业产业化组织和龙头企业是带领农民开拓市场的主要力量,据了解,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以杨凌示范区为例,截止到2009年底,杨凌示范区一共有8家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但是由于龙头企业发展不平衡,优质原料基地缺乏,一些企业主要是初级加工,精深加工比重小,附加值低,利润少,辐射范围有限。未能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反而成为了农业产业发展的软肋,影响了龙头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使企业无法延伸产业链,企业物耗高,产出效益却很低。高档产品生产能力不足,低档产品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4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与推广方式僵化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以政府为主导,多是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对《档案法》相关规定缺乏良好的执行力,未能对档案实现统一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档案保存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保存效果和质量;未能很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在技术推广上,主要采用传统的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和“公司+农户”的推广模式,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然不能满足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科技示范区模式、专家大院模式、农民田间学校模式、“公司(协会)+科技人员+基地+农户”等模式还处在探索阶段。
5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5.1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充实风险投资的资金数额
充分发挥以政府为背景设立的引导基金、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适当扩大规模,引导投资,但不参与管理,放权于风险投资企业,让利于风险投资资金。引导商业银行、政策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以及富裕的家庭和个人进行风险投资。放宽政策限制,加强政策引导力度。至2010年,全国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结余1万亿余元。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资金已有387亿元,这部分资金亦具备入市可能。放宽政策限制允许这部分资金进入风险较低的风险投资项目将极大的扩充资金。
5.2健全资本市场,建立多层次的退出渠道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完善创业板块和中小企业板块,使中小企业板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二板市场”,创业板块成为“三板市场”,为我国农业科技企业上市提供途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财务结构,鼓励中介机构加强对其辅导力度,以促进其直接债务融资;探索利用产权交易市场为小微农业科技型企业股权流转和融资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利用信托工具支持自主创新和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推动公益信托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积极发展并购、管理层收购、股权转让的方式,完善并购、收购、转让、清算机制,探索新的退出方式,如抵押担保退出,就是风险投资公司寻找到了新的投资者,并且在转让后,仍负有保证并购方实现最低约定收益率的责任。
5.3完善农业风险投资的支持体系
5.3.1法律、政策、法规建设
法律层面上,为了推动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需要加快以下几方面的法律支持:一是关于企业制度;二是关于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三是鼓励在农业科技领域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这类法律的目的主要是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吸引投资,同时也有助于引导资金投向,规范政策的执行;四是规范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这是风险资本的操作依据和指南。税收层面上,通过对农业科技企业进行增值税转型、对风险投资公司可实行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减免从事农业技术开发的科技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进出口的关税优惠以及对入驻农业园区或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监管层面上,专门设立的政府监管部门是强有力的监管力量。政府监管可以发挥政府的中心地位优势,有利于集中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使政府制定具有统一性和广泛性。建立以政府为中心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市场的监管职能。政策层面上,从宏观方面来看,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发展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是要想更好更快的推动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关键还在于政府角色的转变,从微观管理层面脱离出来,充分发挥其在宏观管理方面其它组织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即在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体系运作过程中,政府应从直接投资角色转向间接扶持或引导角色,着力从完善相关的扶持配套政策、提供更大更合理的风险投资活动平台、建立公平合理的交易制度、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入手,为农业科技领域创造良好的企业生产和发展环境。
5.3.2建立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
中介服务机构在创业风险投资体系中起着重要的连接和协调作用,其专业性、全面性、中立性等支持使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各个层面拓展业务成为可能。在原有一般中介机构和专业化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标准认证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的基础上,一方面实现各中介机构的一体化,成立专门的协会组织;另一方面建立政府主导的专门中介机构专门服务于农业科技风险投资。
5.3.3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
借鉴境外经验,设立投资者权益保障机构,成立风险赔偿基金。在我国,可以考虑成立风险赔偿基金,由券商按交易额一定比例缴纳,证券交易所负责管理,用于补偿投资者因券商经营不规范、破产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早建立赔偿基金将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社会安定。建立政府引导的农业科技保险体系,由于农业科技的公共产品性,农业科技保险也具有公共性,这一性质要求农业科技保险必须由政府出面与保险公司合作,并监督其运行,在科研阶段、成果转化阶段以及产业化阶段分别提供不同的保险项目,一旦风险发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
5.4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发挥杠杆作用
农业科技创新一定程度上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风险投资与农业科技创新之间的不完全耦合性,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对风险资本的吸引能力受到约束。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大背景下,有必要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来吸引风险资本投资于农业科技企业,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经济发展。
5.5建立产品标准体系
近年来食品安全成为隐患,类似有机农业等领域的农产品诚信体系受到质疑,政府应加强对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和控制。
5.6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区域经济优势
目前我国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700多家,可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组织带动作用,联合农户,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还可以龙头企业为首联合农户建立和完善合作社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并且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积极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形成区域特色经济优势,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5.7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在技术推广上,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改变政府为主导的推广模式,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发挥政府的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发展科技特派员模式,努力探索科技示范区模式、专家大院模式、农民田间学校模式、“公司(协会)+科技人员+基地+农户”等模式。
6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国际资本市场开始纷纷进入我国的经济市场,这种外来资本的进入固然为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积极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在这种积极效应的背后,也潜伏着危机。资本市场相对于原始的产品市场,是一个变数更为难以控制的市场,无论是国际环境还是资本国内环境的变化,都会对其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以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为例,在危机爆发以前,国外资本纷纷涌入中国,为中国沿海经济的发展注入例如新的活力。但是在危机爆发以后,国际经济局势持续恶化,国际资本开始纷纷撤离中国。外资的撤离,对许多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这就是我们应当意识到的,在资本市场的魅力向我们积极的示好的同时,我们必须认清其背后潜伏的危机。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资本合作战略,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同时又不放纵资本市场的风险,这才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途径。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在我国现阶段.风险投资适合什么产业?进行风险投资面临哪些技术及法律风险?企业能否在投资协议中约定风险投资者的优先权?如何通过完善公司治型结构来降低投资风险?
1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出资协助具有专门科技知识而没有自有资金的创业者进行创业,并承担创业阶段的失败风险。上个世纪末期,风险投资开始在中国市场上崭露头角。风险投资在中国发展首选的合作对象,正是当时被认为是世界朝阳产业的互联网产业。早期中国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互联网行业中。保罗•艾伦是微软的共同创办人之一,是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还是一位著名的风险投资家。但就是像这样一位资深的投资家,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20002月,艾伦向RCN投资16.5亿美元.但事隔三年以后,他的投资迅速缩水为1亿美元。RCN公司的主业是宽带业务.它曾宣称要与地方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一较高低。艾伦投资时曾表示,RCN将成为自己投资的重心。
但他向鲜为人知的RCN公司开出巨额支票时,很多人都非常吃惊。这种担忧很快变成现实。当艾伦向RCN开出支票时,网络股全体滑坡。好运似乎己成为明日黄花,在与RCN首席执行官大卫•麦考特的执股计划谈判中,艾伦也落到了下风。艾伦没有购买RCN的普通股,而是购买了优先股。优先股有红利可拿,而且在要求获得公司资产时优先于普通股,此外,RCN的优先股还可以兑换成每股62美元的普通股。一般来说,持有优先股.多多少少可以降低这种价格暴跃的风险。因为优先股可以获取现金红利,到期后又可以把原始投资换回成现金。可是艾伦的优先股不同,他的红利将以按60美元兑换的新的优先般来支付,而不是现金。如果RCN不幸天折,艾伦必将遭受重创。
2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投资法律风险分析
投资者通过筹组风险投资公司.招算专业经理人,从事投资机会评估并协助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其特点在十以获取服利与资本收益为目的,甘冒风险来追求较大的投资回报,并将回收的资金循环投入高风险事业。在当前,风险投资的实现通常是以投资项目为载体来予以推进,投资者在选定了具体的投资项目以后以现金出资的方式促进项目的完成,吸引投资者投资最主要的因素常常是因为项目的号召者拥有某项技术或者是某项知识产权。所以,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投资,它需要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
2.1技术资源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一个风险项目的完成除了需要资金的支持以外,技术往往占据着更为主导的地位。资金的运行是为了配合技术的推进,一旦原有的技术遭到破坏,资金的运行自然也是受到影响。对企业的发展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2.2知识产权的界定
有的风险企业的技术往往成为其他企业的高级技术人才个人投入。知识产权,在我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具体到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投资风险的主要应该集中在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两个范围上。特别是其中的专利权,它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在风险投资中占据着较为重要的位置。
2.3技术价值的不合理折股
能够参与或者使用风险投资的企业,公司的基本形式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最大的特征就是股东更为确定,股东之间有着某种资金以外的人合性联系。在这种公司形势下,股东都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所以各个股东之间在企业中所占据的份额有着重要的意义。除了资金以外,我国公司法允许以专利技术等非资金形式的出资。按照规定,非现金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这是法律对于技术出资的底线要求。即使在这一范围中,横向变化范围也是很大的,如何确保技术入股的价值合理,技术价值的折股合理,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利润分配、责任承担等。这是风险投资在技术折股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2.4关联交易风险
如果风险投资参股的创业企业在原料供应、产品加工和销售的某方面过分依赖创业家的其他关联公司,那么创业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则比较容易纵,进而影响到风险投资机构的利益。
3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为防止像保罗“艾伦一样被风险资金套去大把资金,使风险投资真正见到效益,企业或投资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3.1降低技术风险
投资之前,风险投资者要综合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度、周期性、门槛高低和知识产权知识等。企业应当调查专利管理部门的专利登记情况,而不仅仅看到专利证书。在投资协议中要明确技术专利的类型、名称和技术转让、保密与不竞争等约定,规定员工保密义务。技术出资方则要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有效性、合法件和完整性.符合被投资公司经营的要求。技术人员本身应妥善处理好与其原单位间的劳动关系问题,风险出资者对此应给予重视。比如对于末到期的劳动合同要积极协商处理,以免构成违约。同时,技术人员本身是否存在与原单位不竞争的保证与承诺,如果存在,就要与原单位进行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3.2降低财务风险
在尽职调查时,一定要摸清被投资企业的家底,调查核实实际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做到账实相符,挤掉水分,特别是要查实所省资产的“合法性”。要认真研究企4k前三年财务报表,做好企业未来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预测,一定要将预测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之上,不能靠“拍脑袋”。
3.3建立公司治理结构
除了普通股以外,可转换优先股和期权通常是风险投资的主要投资工具。双方可以通过对创业企业未来盈利预测.来决定风险资本所占股份和创业者股份的比例,最后形成一份内容完备的投资协议。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不对等.因此投资协议一定是“不平等条约”。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协议之前要进行周密设计,切实保障风险投资方的合理权益,并在法律上立于不败之地。
3.4选择创业环境
日前,我国某些地区为厂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允许技术人股不受最高比例限制。如北京中关村科技因区制定丁《中关村科技因区发展条例》,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内出资各方协商约定,但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3.5严格决策程序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认认真真地“走程序”,规范投资操作业务流程,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制度、专家评审制度、独立审计制度和上会决策制度等。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的所有制度规定,这既是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又是提高投资收益的有效保证。
3.6明确退出机制
资本市场虽然是市场经济运行更为高级的一个阶段,但是其仍然恪守市场经济的一大特性,就是参与资源。风险投资的参与同样遵守着自愿的原则,主要变现为风险投资者既可以选择何时参与投资,也可以决定何时推出投资。但是这种退出并不是随意的,在参与投资的时候双方往往需要确定一个明确的退出机制,从双方利益的角度综合出发,选择一个合理平衡的退出机制。
3.7投资方特殊权利约定
风险投资中,投入资金的一方往往比技术投入的一方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风险,这种不均衡风险的存在,意味着如果在企业中一味的强调权利的相同是不科学的,不同的风险下投资主体可以约定自身权利的差异化。这种差异化权利的确定,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模式下,通常是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完成,将约定固定并正式化的方式就是在公司章程中对这些约定予以明确。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要求较为宽松,在符合一般法律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约定来明确由于风险差异带来的特殊权利。
3.8被投资企业及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风险投资者可要求被投资企业及原股东或者技术出资方对相关问题作出陈述和保证,当陈述和保证被证实有虚假时,风险投资方便有权选择一些约定的方式(如不再继续投资或减少投资,或将所持股权转让),来消除这种风险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与结果。
关键词:风险矩阵 风险投资 风险评估
一、构建用于风险投资项目风险评估的风险矩阵
(一)风险集的选定
风险集的确定可根据我国风险投资项目的具体特征、所涉及的领域和所处的阶段,将具体的风险投资项目风险分为7大模块, 即环境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生产风险、财务风险和退出风险。[1]
(二)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等级的确定
由于风险投资项目很难收集到数据,采用专家调查法进行风险影响的评定。综合风险分值在4分以上为高风险,2―4为中等风险,2分以下为低风险。[2]
假设某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影响和风险概率所得的专家评估数据对相应风险因素求平均值,得到结果为:风险影响量化值分别为(4.5,3.5,5,5,4.5,4,3),风险发生概率分别为(10%,70%,60%,90%,90%,60%,10%),则对照风险级别对照表,可由原始风险矩阵方法可判断出各风险模块的风险等级,将取得的数据填入表1中。
表1 风险投资项目风险评估的风险矩阵举例
风险类别 风险影响Ri 风险发生概率 风险等级 Borda序值 风险权重Wi
量化值R 等级
环境风险 4.5 关键 10% 中 3 0.060564
管理风险 3.5 中度 70% 低 3 0.028494
市场风险 5 关键 60% 高 2 0.298638
技术风险 5 严重 90% 中 0 0.298638
生产风险 4.5 严重 90% 中 1 0.137602
财务风险 4 严重 60% 中 3 0.137602
退出风险 3 中度 10% 中 6 0.038463
(三)风险权重的确定
先应用Borda 序值法对风险模块进行重要性排序。以环境风险为例,根据风险影响准则,比环境风险影响程度高的因素个数为2 ,即RR11=2;根据风险概率准则,比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大的因素个数为5,即RR12=5;代入上述公式可得,环境风险的Borda 数为7。同理可得其他风险类别的Borda数分别为:7,11,14,12,7,3。根据Borda数确定其Borda序值分别为:3,3,2,0,1,3,6。由上述方法所得的Borda序值可知:该风险投资项目的七个风险中,技术风险最为关键,其次是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然后依次为财务风险、环境风险和管理风险,最后是退出风险。
根据上一步骤排出的Borda序值,邀请专家组对风险投资项目的7个风险因素按重要性程度进行两两比较打分,构造判断矩阵,并求出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即为各风险因素的权重向量。
表2 应用excel表格进行的层次单排序计算
按行相乘 开n次方 权重Wi Awi Awi / Wi CI=(λmax-n)/(n-1) CR=CI/RI
0.0001 0.250403683 0.03176822 0.25919 8.1587243 0.10227 0.07576
0.0001 0.250403683 0.03176822 0.19439 6.1190432 0.10227 0.07576
1440.0000 2.826146311 0.35854763 2.53238 7.0628934 0.10227 0.07576
810.0000 2.603142003 0.33025551 2.30622 6.9831517 0.10227 0.07576
8.3333 1.353772028 0.1717504 1.72109 10.020874 0.10227 0.07576
0.0001 0.250403683 0.03176822 0.25919 8.1587243 0.10227 0.07576
0.0006 0.347934789 0.0441418 0.29982 6.7921281 0.10227 0.07576
7.88220618 7.6136484 查表,得RI=1.35
本文按层次分析法中的方根法计算各风险模块的权重,由CR=0.07576
(四)确定风险投资项目的总体风险等级
专家评定的风险影响量化值为(4.5,3.5,5,5,4.5,4,3),结合各风险因素的权重,对风险因素的等级进行加权:
Z= R*RWT= (4.5,3.5,5,5,4.5,4,3) (0.0317 0.0317 0.3584 0.3302 0.1717 0.0317 0.0441) T =4.72835>4
可判断该风险投资项目的综合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其中市场风险、技术风险风险影响量化值最高,应采取充分措施防范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结论
本文基于风险矩阵方法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利用风险矩阵方法中的Borda序值法,对风险因素的重要性进行顺序,构造判断矩阵,从而确定各风险因素的权重,最后结合风险的等级量化值和风险因素的权重确定风险投资项目的综合风险等级。基于风险矩阵法数据需求量相对较小,流程简洁,系统性强等优点,使其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估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有较比较大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关键词】风险投资 投资环境 退出机制
一、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环境有所欠缺
风险投资若要迅速发展,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我国目前在各方面都有所欠缺。一是政策环境不完善。我国的科研经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由行政部门进行分配,而金融机构较少参与高技术研发投资,这就使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居于主导地位。政府推出过度制度供给忽视了市场的实际需求,违背了市场规律,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投资积极性,从而导致风险投资运行效率低下。二是法律环境不完善。法律条款较为分散。目前对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法律条款散见于《公司法》、《税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文件中,不同法律的侧重点存在差异,这样的法律安排就使得相关部门难以对风险投资业进行统一的管理。三是市场环境不完善。因为只有高收益的产业才能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风险投资机构要通过市场来撤出投资获取高额收益,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尚在建立中,主板市场上市门槛高,中小板和创业板才初具规模,产权交易市场还需规范,使企业的融资和风险资本的退出都缺乏有利的市场环境。
(二)资本来源较为单一
长期以来,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以政府资金占主导地位,其他资本未得到充分利用。外国资本和民间资本所占比重仍然较小。2006年我国逐步放开对保险、券商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限制,但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往往为了控制风险,对进入风险投资的资金数量有所限制。目前非上市企业现已成为风险投资的首要投资主体,占比为42.81%,政府及国有独资投资机构的投资资金共占总资本的32.79%,仍居于重要地位,而上市公司、外国资本与金融机构的投资比例较少,分别为2.34%、3.18%和1.43%。
(三)资本分布极不平衡
一是行业聚集不均衡。互联网、电信和IT业均位居前三且占据了大量份额。医疗健康行业没有获得大量风险资本的投入,其投资案例数仅占全部案例数的4%,投资金额也只占全部金额的3%,我国风险投资者目光相对短浅,更愿意追求近期收益,忽视长远利益。这便导致我国风险投资业出现行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风险大、资金投入多且投资周期长的行业因为缺少投资而发展缓慢。二是区域聚集问题。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项目均集中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风险投资越发达。北京作为我国经济文化中心,其风险投资的发达程度遥遥领先,不仅风险投资案例数量是其余地区的数倍,融资金额也超出其余地区的总和;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广东和上海均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两地风险投资规模也大大超出欠发达地区水平。长此以往,各地区之间风险投资的差距将逐渐拉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象也将加剧。
(四)退出机制尚不完善
有效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现阶段,我国风险资本主要通过IPO、并购和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产权市场不健全,所以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还不畅通。一是IPO退出障碍。我国通过IPO来进行退出的风险企业并不多,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证券市场上市门槛较高,上市费用十分高昂,上市等待期较长,而且上司公司对出售股权的限制性条件影响了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收入变现。二是股权转让退出障碍。在当前我国IPO退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股份出售和回购进行退出已成为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渠道。然而,产权交易市场的不完善提高了风险资本通过该方式退出的操作难度:首先,早期的风险企业依靠政府、高校或科研机构而成立,这些企业的产权界定较为模糊,因而难以进行产权交易;其次,我国的产权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均由地方政府主导,现有产权市场已逾200家,具有规模小、不集中等特点,造成各行政区域间市场分割、交易效率低、交易成本高等缺陷;最后,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较为困难,不同评估方法所得价值不同,导致产权交易双方意见难以统一。三是破产清算退出障碍。当前我国通过清算方式退出的风险资本比重却明显低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这方面主要是法律障碍,《公司法》规定企业只有在出现资不抵债的客观事实时才能清算,这一规定易使风险资本错过最佳的退出时机、其次是认识障碍,部分风险投资者对破产清算认识不足,宁可追加投资也不愿宣告破产,结果就是损失更加惨重。
二、针对我国风险投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风险投资是发展知识经济的突破口,是知识经济的一台发动机。因此,风险投资业应该得到高度重视。我国可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解决当前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加快建设配套制度
一是完善优惠的税收政策。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优惠的税收政策、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来刺激风险投资的发展。政府可以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方面给予优惠,并辅以一定的补贴,从而调动风险投资各方参与者的积极性。二是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我国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利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维护风险投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修订现有法律中与风险投资运作不适应的部分条款,如修改《公司法》中公司清算的条件,从而使资本提早退出,降低损失;将现有的各部门规章集中起来,编纂一部完整的《风险投资法》,使风险投资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拓宽风险资本来源
一是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我国对民间资本的利用尚不充分,政府可以在保持原有的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风险投资基金,激发民间资本的经济潜能。二是吸引更多海外资金。国外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早,其发展与国内相比也成熟很多,海外投资者不仅具有雄厚的资金,而且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我国应吸引更多的海外资金进入国内风险资本市场,使我国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机构自身调整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应进行调整,以适应风险投资业迅速发展而不断增加的需求,降低运作风险,提高风险投资成功率。一是提升自身专业水平。风险投资机构必须对从业者的专业素养进行严格把关,建立有效的选拔与考核机制,促进从业者不断提高实践能力;二是谨慎选择投资时机。风险投资机构应当具有长远的眼光,应该在企业创办之初进行投资,使风投机构较早监督管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帮助被投资企业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培养起企业创办者的战略发展思维,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提供更多增值服务。风险投资机构要为被投资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用支持,利用自身的关系网和信用,使被投资企业更易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凭借自身业务优势为被投资企业寻找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协助被投资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募集更丰富的资金。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一是扩大中小板容量。目前深圳中小企业板块发展良好,对于发展较好的风险企业而言,在该板块上市不失为一条较好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而且该板块容量较小,适当扩大容量并不会对股市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加强对该板块的监管,控制涨跌幅、换手率等指标,遏制炒作现象的发生,使之更利于中小企业的上市。二是完善创业板市场。创业板是针对具有成长性的创业企业设立的,应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进一步筛选,杜绝圈钱现象的出现,正确发挥创业板的作用,为有发展潜力的风险企业服务。三是规范产权交易市场。首先,利用现有的计算机技术建立高效安全的线上交易系统,将现有零散的小型产权交易所联系起来,改变市场分割的局面,形成有序的产权交易网络;其次,清晰界定企业产权,对创业者、投资者等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形式明确指出,避免因产权界定不清而发生纠纷;此外,还要对产权交易从线上和线下两方面加以监管,规范产权交易,促进全国性产权市场的建立,使风险投资企业能够顺利转让股权从而退出。
一、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异同
1.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定义
(1)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意味着“承受风险、以期得到应有的投资效益”。风险投资被定义为“由专业投资媒体承受风险,向有希望的公司或项目投入资本,并增加其投资资本的附加价值”。
(2)天使投资天使投资则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
2.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相同之处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都是提供追加价值的长期权益投资,都主要以高风险高收益、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并在适当的时机以股权套现的形式退出投资,获得投资回报。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除了具有上述的共同特点之外。
3.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的不同之处。
(1)投资动机不同。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可以说是风险投资的唯一目的。但对于天使投资而言,除了投资的经济利益之外,其投资动机里面还存在许多非经济性因素。这些非经济性因素主要有传授创业经验的渴望、获得乐趣和激情、通过投资建立人际网络、挑战自己的心智以便保持敏捷的商业思维能力、通过投资于健康产业创造社会福利等。当然,不同的天使投资人会有不一致的非经济性追求。
(2)运作方式有别。①投资活动的主体不同。天使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天使投资人,他们用自己的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投资收益也归他们所有。在风险投资中,投资活动的参与主体是由职业经理人团队组成的风险投资家,用于投资的风险资本来自于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的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家的收入来自于年度的管理费用和风险投资利润的分成。②尽职调查的方式不同。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往往组成一个团队,对将要投资的创业企业进行很长时间的跟踪考察,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详尽的价值评估和投资可行性分析。而在天使投资中,天使投资人不可能有像风险投资家那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对创业企业展开调查和评估,他们对投资项目的选择更多的是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结合一般的市场趋势进行判断。③项目投资合同的差异。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非常正式化和规范化,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双方协商的空间非常小。而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则更加灵活,合同签订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还留有更多协商和调整的空间。
二、我国政府如何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
1.为天使投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1)引导和培育投资理念、投资文化。政府应加强天使投资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支持创业的投资文化;以举办培训班或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天使投资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普及天使投资知识,帮助天使投资人培养风险意识和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天使投资者素质,从而形成潜在的天使投资供给。
(2)创造投资双方信息沟通的有效平台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有关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信息的一个网络信息中心,为天使投资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搭建投资桥梁。
(3)提供法律、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欧美国家都对天使投资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支持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天使投资人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从而提高人们从事天使投资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在法律上加强对天使投资人投资权益的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多方面全方位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
(1)加大高技术产业扶持力度。①通过财政支持对风险投资提供政策性补助根据各国扶持风险投资的经验,政府财政的支持性融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②赋予风险企业税收优惠。风险投资的利润高低与风险大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本收益税,因此,风险投资直接受政府税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