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3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存贷款基准利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从2007年6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近10年来中国首次同时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调整后执行3.06%的利率标准;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调整后执行6.57%的利率标准;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央行称,本次小幅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旨在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合理增长,保持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
越南出现禽流感疫情的省市增至8个
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兽医局25日确认,越南北部海防市和北江省近日暴发禽流感,使越南出现疫情的省市增至8个。
兽医局说,自本月21日以来,海防市建瑞县一个农户饲养的320只鸭子先后死亡,北江省安勇县一个农户饲养的970多只家禽或死或染病。上述家禽的样本经检验证实感染了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当地兽医部门现已扑杀并销毁疫点的全数家禽,并对疫区进行了卫生消毒及隔离工作,以阻止疫情蔓延。
河北省阳原县泥河湾古人类遗址
著名的泥河湾古人类遗址,位于河北省阳原县境内桑干河畔一个小山村。近年来,以它命名的泥河湾盆地、泥河湾地层、泥河湾遗址群等,早已超出了这个普通自然村的概念,成为蜚声中外的古地质、古生物和古人类的研究圣地,吸引世界8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前来研究、考察。
在我国目前已经发现的25处距今100万年以上的早期人类文化遗存中,泥河湾遗址群就占21处。其中,部分遗存的年代距今约200万年,其密度之高,年代之远,不仅在国内绝无仅有,在世界上也极为罕见,足以和国际普遍公认的人类起源地――非洲奥杜维峡谷相媲美,许多研究人员将泥河湾称做“人类祖先的东方故乡”。
今天,在泥河湾地区,旧石器时代早、中、晚期的遗址均有大量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更是随处可见。人类在这块古老土地上的活动从未间断,形成了贯穿整个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产系列。
泥河湾情怀联谊会
2007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在苏州召开
本刊讯(记者 欧阳江)2007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日前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召开。东道主江苏省为充分展示本省旅游发展的最新面貌,组织了规模庞大的展团,共设置展台564个。其次是浙江展团,共设置展团131个。
我国国内旅游业自20世纪80年代起走以来,持续保持了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特别是1999年,国务院决定推行3个黄金周长假制度,公民的旅游兴趣愈发浓厚,旅游需求日益高涨,产品类别也因之而从初期的文化、自然风光观光,发展到现在的休闲度假、工业科技、农业生态等各个专项领域和专项活动,推动了国内旅游的强劲增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北京个税“状元”去年上缴2700万
北京市地税局首次评出387名个人所得税纳税荣誉个人。在京缴纳个税最多的一位(身份尚未透露),2006年度共上缴2700万元。
5月23日,北京市地税局首次评出387名个人所得税纳税荣誉个人,潘石屹等10人代表第一批荣誉纳税人领到了荣誉证书。据介绍,该榜的入围门槛高达百万元,而在京缴纳个税最高的一位,2006年度缴纳了2700万元。
当天,市地税局举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和荣誉个人座谈会”,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为600户先进代扣代缴单位中的联想控股等10名代表,以及387位个人所得税荣誉纳税人代表中的潘石屹、唐国强、范曾等10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郝硕博表示,近日市地税局网站将会公布这387人的名单。他认为,这些人诚信纳税的行为,将会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尊重。
河南老板10亿买下德国机场
中国人庞玉良的林德公司购买了德国帕希姆机场100%的股权、设备及附属经济合作区土地的永久拥有权,双方已签订最终协议。这在中国航空史上尚属首次,此举意味着欧洲大陆从此有了中国航空公司的中转基地。
5月24日上午,中国河南-尼日利亚拉各斯-德国帕希姆经济合作商贸投资洽谈会在郑州召开,德国什未林市的代表在洽谈会上透露,林德集团董事长、河南人庞玉良从全球11家竞标者中胜出,全资收购德国帕希姆机场。
发改委对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对所有列入发展改革委定价目录的药品,开展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
记者25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为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及价格,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发改委将建立药品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制度,定期调查。
欧洲最高独立建筑电视塔发生火灾
5月25日,莫斯科奥斯坦金诺电视塔 (The Ostankino Tower)发生火灾。
奥斯坦金诺电视塔曾在2000年8月发生一起火灾,造成3人死亡,并使莫斯科连续几天电视报道中断。
莫斯科奥斯坦金诺广播电视塔于1967年建成,高达540米,是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独立建筑。其建筑重量超过5.5万吨。
关键词:次贷危机 货币政策 存款准备金率 存贷款基准利率
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情况概述
2007年是我国经济运行周期中达到顶峰的一个年份,可以说2007年是一个分界线,此前的一段时间我国经济预热直至达到2007年的繁荣期;此后则逐步进入下降通道,因此本文选择2007年作为研究的起点。
(一)国内生产总值规模及增长情况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它不但可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还可以反映一国的国力与财富。我国2007-2011年GDP总额及增长率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我国的GDP增速在2007年达到最高值,在2008年突然迅速回落,2009年之后维持稳定增长。
2007年是我国一轮经济循环中繁荣期的顶峰,对GDP增长贡献最大的是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在此期间,我国的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价值增长。2007年10月16日上证综合指数达到6124.04点,我国沪深两市总市值达32.71万亿元,两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此后沪深两市股指持续下挫,至今沪指徘徊在2300点左右;2011年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8.89,最终没能超过2007年11月的峰值106.59。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07年次贷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受到一系列的影响。出口遭到欧美国家的普遍抵制,制造业指数迅速下滑,制造企业普遍开工不足,并大量解雇员工,造成失业率大幅攀升。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刺激和恢复经济的政策,使以上问题得到缓解,并实现了GDP的稳定增长。
(二)CPI增长情况及实际利率
消费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政府用来衡量通货膨胀的数据之一。一般市场经济国家认为CPI增长率在2%-3%属于可接受范围内,当然还要看其他数据。2007-2011年我国CPI与存款利率数据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除2009年外,我国的CPI普遍居于较高位,这说明我国近年来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这主要与近年来我国GDP的快速增长密切相关,由此造成了食品价格以及日用品价格居高不下,居民生活成本普遍升高,导致消费物价指数CPI一直居于高位。与此同时,我国的银行存款利率水平较低,这就使得居民存款进入了负利率时代,存款与投资的实际收益率均下降。
(三)广义货币M2增速
广义货币(Broad money)和狭义货币相对应,是货币供给的一种形式或口径,以M2来表示,其计算方法是交易货币(M1,即社会流通货币总量加上活期存款)加上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各国普遍用M2作为货币供给量的测量指标。近年来我国广义货币M2的目标增速以及实际增速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广义货币M2的目标增速普遍维持在16%-17%,而实际增速与目标增速基本保持一致的是在2007年和2008年,在2009年M2实际增速高达27.7%,超出目标增速62.94%,并在此后迅速下降。
广义货币M2增长率在近年来呈现这样的特征,主要是因为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之后,我国经济遭受了一系列的影响,如之前提到的出口遭到抑制,人民币兑美元不断升值,制造企业大量破产、停工,制造业工人失业现象严重,股市暴跌。为抵御以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我国在2009年采用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在具体执行方面分两年进行。这样巨额的投入必然带来信贷规模的大量增加,货币供给通过银行体系进入流通领域。加之2009年国务院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政府债券,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次批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此外,在2010年底前国家发行1.18万亿赤字国债。以上政策的共同使用使得广义货币M2的实际增速在2009年和2010年达到如此之高的水平。
近年来我国采用的主要货币政策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极为频繁地使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调控货币流通量,自2007年至今,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分阶段调整并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阶段:2007年1月15日-2008年6月7日。这期间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由期初的9.5%上调至17.5%。之所以执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的原因在于我国经济在此期间迅速增长,2007年GDP实现11.4%的增速,这不但使得实体经济价值激增,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市值迅速提升,带来了房地产、股市、基金等领域迅速扩张和银行信贷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引发了流通市场的泡沫,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升,使得居民生活成本提高。为抑制这种现象,央行在此期间不断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第二阶段:2008年9月25日-2008年12月25日。这一阶段央行一直是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此间,央行对于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采取差别收取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政策,体现了我国在货币政策运用上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原则。以大型金融机构为例(以下分析均以大型金融机构为例),在四个月之内,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四次调整,由期初的17.5%下调至15.5%。
与上一阶段相比,调整方向的变动,体现了央行由紧缩到扩张的货币政策意图。这期间次贷危机爆发对我国实体经济、对外贸易以及资本市场、流通领域的影响全面显现,在制造业不景气、失业率上升、出口受限、投资者信心不足、通胀压力明显等一系列经济问题之下,央行调整货币政策方向是恰当的。同时,考虑到2008年CPI高达5.9%,通胀压力仍然较大,因此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幅度仅为2%,这也是在当时客观经济情况之下的必然选择。
第三阶段:2010年1月8日-2011年6月20日。在此期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15.5%上调至21.5%,这与我国当时同时使用多种扩张性的刺激经济措施,从而导致流动性过剩的局面密不可分。2009年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的实施、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以及2010年1.18万亿赤字国债的发行,这些政策措施的交叉使用,带来了货币流通领域流动性严重过剩的局面。具体表现有: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游资进入流通领域恶意炒作,消费物价指数持续上涨等。为此,央行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将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了6个百分点,达到21.5%的历史最高水平。
第四阶段:2011年12月5日-2012年5月18日。这一阶段,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三次调整,由21.5% 下调至20%。与前一阶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一阶段的调整方向发生了转折。原因在于,前一阶段不断上调准备金率,使得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大量减少,银行信贷规模不断收缩,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对实体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大量民间资本开始活跃,它们参与到中小企业融资中,这些民间资本或来自于居民个人,或来自于民营企业,它们的加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随后带来的是更大的隐患,如非法集资、地下金融等问题,因此,央行下调准备金率以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另外,前一阶段采用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对抑制物价已经有了一定成效,由此,在这一阶段采用的是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二)存贷款基准利率
本文研究的是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自2007年至今该利率的调整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3月18日-2007年12月21日。这一阶段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其中存款基准利率由2.52%上调至4.14%,贷款基准利率由6.12%上调至7.47%
第二阶段:2008年9月16日-2008年12月23日。这一阶段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下调,其中存款基准利率由4.14%下调至2.25%,贷款基准利率由7.47%下调至5.31%。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2日-2011年7月7日。该阶段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上调,其中存款基准利率由2.25%上调至3.5%,贷款基准利率由5.31%上调至6.56%。
第四阶段:2012年6月8日至今。在此阶段,存贷款基准利率均下调,其中存款基准利率由3.5下调至3.25%,贷款基准利率则由6.56%下调至6.31%。
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稍滞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但是调整的方向基本相同,特别是基准利率调整的第二阶段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第二阶段基本同步,而且政策调整的背景及原因大体相同。这就意味着存贷款基准利率是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辅助手段,与其配合使用共同发挥货币政策作用。
(三)公开市场操作
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公开市场操作主要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
公开市场操作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都属于央行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但是公开市场操作在使用频率上远远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它通过改变银行体系流动性来达到调节货币供给量的目的,同时对于经济的冲击力比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要小。
近年来我国央行使用正回购操作较多,仅以2012年5月为例,共有四次正回购,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
正回购如此频繁地运用,足以说明央行充分利用这项货币政策来收紧流动性,以防止通货膨胀,并将其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搭配使用,以减轻货币政策对于经济的不利冲击。
与此相对应的是,自2007年以来央行使用逆回购操作较少,而且逆回购的期限普遍短于正回购。2007年2月之后直到2011年1月,历时四年,才重新启用逆回购。这说明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释放流动性向流通领域投入的货币量小,投入时间短。其原因在于,这一期间货币当局更多地使用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央行贷款利率、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同时配合多种经济刺激计划,扩充流动性,而暂停逆回购业务操作。与正回购的频繁使用形成对比的是,2012年5月仅有一次金额为650亿元、期限为7日、中标利率为3.53%的逆回购。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利率改革发展方向改革思路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评析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我国的利率市场改革的总体方向是:从货币市场起步,二级市场优先于一级市场;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具体来讲,贷款利率先扩大浮动的幅度,再进行全面的放开;存款利率先放开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后放开小额和活期存款利率。事实上,从1996年开始,我国就已经开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但进展一直不大,或者说我国利率的市场化进程是相对滞后的。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债券市场利率、同业拆借利率以及贴现利率都基本实现了市场的定价,外币利率的市场化也已经基本到位,并且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也已经很大,基本上只剩下贷款下限和存款上限的管制,而这两项如果放开,其管制的风险是最大的。另一方面,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基本已经形成了为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大型的国有商业银行也已经股改上市成功,多数商业银行已经摆脱了连年亏损、坏账过多的局面。因此,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十二五”期间具备了加速和攻坚的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经过了十多年的坚持不懈努力,我国纷繁复杂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已经逐渐完成,步骤也被逐渐简化,现在只剩下银行利率(特别是存款利率)的市场化问题,这项任务是不会在一个很短的时期内来完成的。这是因为,银行的存款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影响很大,并且涉及面非常广的最基本的经济改革项目,如果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完全改革好,那么市场化改革问题也不会最终完成。若是非得勉强推出利率改革市场化,那么将会带来许多不利的结果,这将会与当初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初衷相悖。
二、利率市场化会给我国金融运行带来哪些影响?
如果实施以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限制为内容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会对我国金融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利率总体水平、存贷利差、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和中央货币政策调控方面的问题应该更加以关注。
(一)利率水平将会出现小幅波动
目前,我国基本上已经放开了绝大部分的利率,对存款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实行下限管理的利率管制规定也实施了近五年的时间,而贷款利率放开上限并没有使贷款利率大幅上升。因此,利率市场化对利率水平的影响应当主要关注存款利率是否会上升,以及由此而带动贷款利率水平是否会上升。因此,取消存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将会运用利率杠杆来竞争,不会带来利率水平的大幅上升,而一些资金并不富裕的中小银行,会为了吸收存款而提高利率水平,这样就有可能引起利率水平上幅上升或波动,但上升的幅度会很小。
(二)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差将会逐渐缩小
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存贷款利率下,商业银行为了保护盈利水平,存贷款利率会维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放开存贷款利率限制,商业银行运用利率工具展开经营和竞争将成为一种趋势。随着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不断加剧,会使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逐渐缩小。产生这类情况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面对可能向金融市场分流的资金来源,存款利率刚性较大,很难向下进行调整,使银行的成本将会上升;另一方面,如果金融市场发展使企业可以弄到资金,将会消弱银行贷款的议价能力。从目前来看,尽管我国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是对于大企业来说议价能力依然很弱。因此,贷款利率的总体水平的上升幅度是非常有限的,而存贷款的利差可能会进一步收窄。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商业银行可能会扩大贷款投放,以此来补损失。
(三)给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近些年来,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得到了长足和快速的发展,在满足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上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小金融机构在设置网点和产品创新等方面都处于劣势,使得中小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量较小,而且业务范围也比较窄,存贷款利差也成了其主要的盈利来源。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较弱,而且防范利率风险的能力也不是很强,一旦放开利率管制以后,中小金融机构就会面对与其他金融机构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给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同时还面临着利率市场化后所产生的存贷款利率结构不匹配、逆向选择等问题,使其产生经营成本上升,不良资产增加。
(四)给我国的货币政策带来挑战
目前,存贷款基准利率是我国货币政策重要调控工具之一,在利率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调节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调节市场的流动性和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一旦取消了存贷款基准利率,势必要重新确定一个相应的市场基准利率,并逐渐成为中央银行对市场基准利率的调控模式,这会对我国的货币政策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约束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几点因素
(一)宏观调控机制仍然不完善
人民银行的所有货币政策操作都是围绕增减银行的准备金而展开的,而同业拆借市场是银行调节其准备金的主要渠道,它自然也成为人民银行间接实施调控的场所。可以说,人民银行的调控手段是具备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似乎很难准确的影响商业的头寸管理,从而达到增加或缩减货币供应的作用,并且对利率调整措施也很难影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在2011年以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自2010年年底,人民银行开始大幅调高存款准备金率,使我国当前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如此之高的存款准备率,对缓冲的货币政策起到了“冲击”的作用,使得相当大的货币政策操作只能对商业银行发生一些微小的影响,不会出现大的影响。二是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规定,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是要支付利息的,而在这世界各国的央行来讲是罕见的,对准备金付利息间接的抬高了我国的利率水平,缩小了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操作空间。可以看出,由于存款准备金率较高,商业银行缺乏超额准备金的动力,从而弱化了同业拆借市场调节银行头寸的功能。由此可见,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宏观调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以货币供应量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存在缺陷
货币的供应量是我国货币政策制定的中介目标,这样的货币政策目标会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展形成约束,由于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行为主要依靠银行的存款稳定性,而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将会造成存款的不稳定。也就是说,如果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那么以调控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的货币政策目标必然要进行重大的调整。在我国,M2中的90%左右都是各类存款,而人民银行调控货币政策对存款稳定性依赖度很高。问题主要在于,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可能导致利率的变动,而市场的参与者的逐利行为会导致资金的“非中介”与“再中介”过程的频繁交替发生。这样,银行存款货币供应的稳定性就有可能出现严重的问题。
(三)基准利率的缺失阻扰了利率市场化进程
基准利率的市场化缺失,是制约我国利率市场进程的又一原因。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发挥着基准利率的作用,如果这种情况延续下去,会不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存款利率不可能在市场上通过公开、连续、广泛、集合的竞争性来确定利率的定价,二是从利率的期限结构来看,存款利率充当基准利率是存在缺陷的。利率期限结构的功能,是在确认不同期限的金融市场存在资金相互交流的前提下,反映出从短期到和长期的资金供求的态势。由此可以看出,推进我国市场化的基准利率体系的形成,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的重要任务之一。
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
展望“十二五”,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将是坚持以债务工具发展及债务工具利率市场化,来促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只有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渐进式的改革,才能实现最终的利率完全市场化。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银行的自主决策权。利率市场化成功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直接决定和管理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而是将参考宏观经济的变化来制定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以及公开市场操作等,通过这些手段来控制和影响市场利率的水平,这就要求人民银行要建立起决策程序和独立的决策机构。
二是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可以帮助中央银行实行货币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对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利率市场化后,利率将不再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而成为一种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此时,中央银行将会面对更多的货币政策工具,要想灵活的运用这些工具,人民银行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能力,加大对金融市场利率的分析和监测,适时调整基准利率。
(二)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有效防范金融市场风险
为了能够有效防范市场化利率条件下储户面临的金融风险,应该尽快出台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和加快制定金融机构的破产条例制定,从而防范银行出现挤兑风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制定主要是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特别是一些小额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证银行体系能够平稳运行。一旦利率市场化后,我国的所以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都将面临着同样的市场风险,而且如果银行业的信息产生不对称,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现象。因此,为了降低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必做的“功课”。
(三)建立和健全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还应建立和健全银行间的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机制。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市场对于信用类衍生产品一直存在着争论,市场普通认为,信用衍生产品本身并不是带来危机的主要原因,只是由于使用不当,使得金融危机迅速扩散。事实上,金融危机以后,国际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其中包括向简单产品的回归、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标准协议文本、推动票息的标准化、完善中央清算制度,增强市场的透明度等。这些变革,给我国发展衍生产品市场带来了启示。
我国的信用衍生产品市场面临的状况与国际市场不太一样。欧美市场是发展过度,而我们却是发展不足,主要表现在产品种类不全、市场规模小、创新机制不完善,并不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推出,极大扩展了直接债务融资的规模,改善了市场的融资结构,增加了定价有效性和避险的手段,对促进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定价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以及宏观调功能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市场基础利率(Shibor)建设
一是完善Shibor生成机制,提高Shibor定价基准公信力。建立以Shibor为基准的内部转移定价机制,提高Shibor报价的科学性。逐步扩大Shibor报价行范围,提高Shibor的代表性,增加大型保险公司、政策性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以满足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对资金价格的需求和供给。完善Shibor的生成机制,提高Shibor的报价准确性,将所有报价行的报价加权平均生成Shibor,并尽快将Shibor同实际交易联系起来,对市场的套利行为进行纠正。积极发展长端交易,提高Shibor期限结构的完整性。
二是完善Shibor传导机制,提高Shibor的定价基准渗透力。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完善Shibor的形成基础。扩大Shibor的基准定价范围,提高基准利率的传导效率。扩大Shibor基准在票据贴现、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定价中的应用和推广。
三是改善Shibor的运行环境,消弱Shibor定价基准噪音干扰。建立激励与约束机构,促进成员自律。进一步弱化股市、汇率对Shibor的干扰。进一步加大Shibor的宣传力度,增强基准利率的告示效应。
四是以债市为突破口推进利率市场化。债券市场是利率市场化的关键环节,由于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有赖于高效稳定的债券市场,未来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进程,债券市场仍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谷小青. 以债市为突破口推进利率市场化. 全景网2011年4月11日.
[2]李扬.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做了什么?还将做什么?
[3]熊建化.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 当代经济[J]. 2010.8
[4]周小川. 关于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 中国网
又见加息!
自3月18日最近一次加息后,短短两个月时间,央行再次宣布加息。出人意料的是,此番央行使出一组货币政策“组合拳”,还同时宣布了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共三项货币政策。
这是十一个月以来,央行第八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也是今年以来央行第二次加息,更是近10年来央行首次同时宣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双双”上调。
专家:加息并不稀奇
有关专家认为,本次加息是可以预测的,上次加息是一个上升通道,央行还将会持续加息,可能今年内至少还有二次左右的加息。
据了解,这次加息的“靴子”再次落下更多的可能是为了给当前疯狂的股市打出一个信息,也就是政府对股市当前表现的反应。央行在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政策,很显然是在为股市降温。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讲,这点利息对大部分的开发商来说利润影响不大,而对于炒房者的影响多少是有一些的,至少在逐渐的通过利率来冲减炒房者的获利比率,会让一些资金实力不是很强的炒房者在人市时更加谨慎。此前一直呼吁央行应加大加息力度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此次加息对房地产的影响会在以后显现出来,但对于买房的人来说的话,他们并不会改变自己的买房意愿,只不过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还贷能力选择买大的还是买小的。”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两者同时上调却有不同幅度,与央行以往多次加息大不一样。对此,专家认为,我国现有的存贷款结构本身不很完善,不应简单同步上调。央行此次措施表示,国家正有目的地对存贷款结构进行调整。存款利率上调较高主要目的在于缓解目前存款“负利率”的局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0%,而3月18日加息后,银行1年期的定期存款的税后收益率才2.232%,CPI的上涨早已让居民一年期存款利息为负,“钱存银行不划算”。正因为银行存款收益偏低,大量资金涌入股市或房地产市场谋求高收益,央行5月13日公布的4月份金融数据显示,居民户人民币存款减少1674亿元,这是居民户存款的月度最大降幅:与此相对应,内地股市连创新高,5月9日沪指突破4000点。央行此时出台加息,也是由于最近股市的不太理性。虽然小幅加息对股市影响有限,但会导致股民心理波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同时,上调存款利率有利于吸引资金重新流入银行、降温股市。
购房者:房贷压力增大
关于此次加息,大部分购房者都深感房贷压力增大。家住金山的刘先生表示:“一次次加息,感觉还款压力越来越大了,平均到每个月要比以前多付100多块钱,看上去不是很多,累积20年也有2万多了。”关于是否会提前还款,刘先生表示,目前暂时没有能力。想提前还款,但是手上的钱不允许,只能“任人宰割”了!
笔者在走访部分银行网点时发现,许多市民为转存排起了长队。同时,部分人开始盘算着,从风险相对较高的股市中抽走部分或全部资金,以便将房贷负担降低。
“前段时间银行的业务就已很繁忙了,估计到年底大家集中提前还贷时,还要更忙。”某银行的房贷部负责人说,今年以来银行面临的提前还贷压力一直很大,有时提前还贷量甚至超过同期的房贷新增量。
理财专家提醒说,由于个人房贷一般都是10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时间造成的复利增长十分可观。因此,在贷款利率步入上升通道之后,若想提前还贷,时间越早越划算。但也有人提出,此次五年期以上的个人贷款利率上涨幅度很小,仅为0.09%,加之银行一般对符合规定的购房者给予基准利率8.5折的优惠,因此贷款购房者不必急于提前还贷。以30万元20年期的房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如果执行基准利率,本次加息后,月供将多出约16.3元;但如果执行“八五折”最优惠利率,则月供将多出约13.28元。
央行日前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1.1倍,贷款利率浮动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0.8倍。
这是2008年12月以来的首次降息,就长周期来看,属于货币政策常态调整。相比之下,央行首次双向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尤其是存款利率允许上浮),堪称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历史性跨越,其后续效应,大可以比拟为“一石激起千层浪”。
双向利率浮动首先冲击的对象是长期被刻意维持的银行利差。根据估算,调整后的银行一年期存贷款最小利差将从原先2.404%大幅收窄至1.473%,降幅达到近四成。而为了应对法定最小利差大幅度收窄,此前全赖利差赚得盆满钵满的银行部门除了通过业务创新,提高中间业务收入贡献,表内业务可倚赖的出路无非是两条,即,在上限提高的情况下尽可能压低存款利率,或者在下限降低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贷款利率。
压低存款利率因条件制约无法实现。如本次调整施行后,资金最为宽松的国有银行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两年、三年、五年期定期存款继续执行基准利率,而三个月、半年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则已较基准利率有所上浮。至于资金较为紧张的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大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其存款利率大体都已按照基准利率1.1倍予以执行。
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显而易见。大体来说,虽然此前中国的储蓄/利率弹性一直很低,但是国际经验表明,伴随经济高速增长,高储蓄率可能持续的时期大致在25~30年间,中国的情况则已经逼近这一极限,储蓄连年增长的拐点已经出现,其背后的机理则是: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经济体中会成长起一些规模庞大、信誉良好的大企业,各种信息和监督机制也会不断完善,此时,更多的企业采用非银行融资方式将成为可能;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国民消费以及投资意愿不断提高,出于储备性动机的储蓄意愿则会降低。
在存款利率有所上升的情况下,银行保持利差的唯一选择是抬高贷款利率,而这,将从根本上扭转久治不愈的、低利率环境下资金竞相投向国有企业的金融扭曲。中国真正具备比较优势的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有望在银行激励相容的情况下大幅度改善“贷款难”困境。
当然,作为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利率市场化需要制度环境整体配套,其中除了银行自身效率提升,还包括银行市场竞争格局、监管机构监控能力、资金供给规模结构,以及货币政策与经济周期匹配程度等几乎全方位生态优化。因此,我们期待央行迈出的这一“小”步,能够在此当口,倒逼出中国经济增长新动力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市场利率;存贷款利率;联动性分析
文章编号:1003-4625(2015)06-0006-05 中图分类号:F832.2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7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后来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货币政策经历了从紧缩到宽松再到稳健的转变。存贷款利率变动方面,央行共进行了18次利率调整。2007年初到2007年底1年内连续6次加息,从2008年9月到12月底,连续5次降息,其中比较特殊的是9月15日,只下调贷款基准利率;11月27日降息幅度达到108个基点。从2010年10月后,我国又进入一个加息周期,分别于2010年10月、12月、2011年的2月、4月以及7月分别加息0.25个百分点,1年定存利率从2.25%上升至3.50%。2012年6月、7月以及2014年的11月和2015年2月底,分别进行了4次降息,1年期定存基准利率降至2.50%,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放开至1.2倍后再放开至1.3倍。
目前,部分文献开展了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的实证分析。如陈军泽、杨柳勇(2000),王雅丽、刘洋(2010),吴波(2013),郑烨(2014)等。上述论文主要研究存贷款利率调整对市场利率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主要考察市场利率(如国债利率和Shibor利率等)与存贷款基准利率变动之间的双向关系。主要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是运用经验分析和事件分析的方法,考察存款利率变动对市场利率的影响;二是本文创新性引入3个月和6个月的国库定存利率作为存款利率的变量,以及引入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作为贷款利率的变量,实证分析市场利率变动对存贷款利率的影响。
二、存款利率变动对市场利率的影响
由于1年期Shibor利率受到央行货币政策的影Ⅱ向最大,而其他市场利率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制约,不能充分体现存贷款利率调整对其影响,再加上Shibor利率的基准性地位,因此我们选取1年期Shi-bor利率(以下记为Shiborly)作为市场利率的代表,研究存贷款利率变动对其影响。
(一)经验分析
我们发现Shiborly利率受1年存贷款利率调整的牵引不断变化,加息周期中,Shiborly利率始终在1年定存利率上方运行,降息周期中,第一轮降息周期Shiborly又出现低于1年定存利率运行的情形。原因是加息周期时由于定存利率提高,市场资金面趋紧导致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上升,进而引起商业银行预期市场利率将进一步提高,因而给出更高的Shibor利率报价;降息周期时,商业银行的报价表现则相反;在货币政策稳定的时期,Shibor利率又表现出价格黏性的一面。Shibor利率已能较好反映央行的货币政策意图。
(二)事件分析
我们将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日或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作为“政策事件日”。把政策事件日定义为第“0”天。每一次利率调整我们选用了包含事件发生日在内的19个交易日的日数据为样本区间,其中最初的10个交易日(-13天至-4天)作为“估计窗口”,随后的8个交易日(-3天至+5天)为“事件窗口”。前3个交易日为该事件的事前检验期,后5个交易日作为该事件事后检验期。我们计算估计窗[-13,-4]内的Shiborly的利率10日均值,将其视为事件窗口内Shiborly利率的正常值(假如在事件不发生的情况下,Shibor在事件窗内的值)。于是,用实际观察值与该均值的差异即可衡量事件引起的Shiborly利率的异常变动情况。
政策事件日
(1)存款利率调整当日Shiborly利率的变动。
通过表1可见,第一轮6次加息日,Shiborly利率当日变动均值为7.39bp,第二轮5次加息日,Shi-borly利率当日变动均值为21.80bp,相对加息的幅度为21.80/25=87.2%。第二轮加息日Shibor波动情况较大的主要原因是Shibor利率经过3年多运行后,对加息的敏感度加大,较2007年刚刚推出时,更能反映市场的资金紧张情形与利率预期。第一轮4次降息日,其中前两次降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均值为-9.21个基点,相对降息幅度为9.21/27=34.11%;后两次降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较大,相对降息的幅度分别为95.09%与135.5%,主要原因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采用非常规货币政策,降息幅度大、银行信贷猛增造成市场流动性充裕。第二轮4次降息日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均值为-7.59个基点,相对降息幅度为7.59/25=30.36%。
(2)事件前、后的Shiborly利率的变动。
加息事件对Shiborly利率的影响是逐步体现出来的。具体来看,事件前,除了第8次、第9次加息前,Shibor异常变动值较大外,其余加息事前Shiorly利率反应均不太敏感。这表明Shiborly利率对利率调整事件做出提前的反应并不充分,市场部分报价行可能“预期”到了某个加息事件的产生,但是大部分报价行并未预期到加息事件的来临,该信息并不能够在银行间市场传导开。事件后,Shiborly利率变动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随时间推移逐步上涨。到加息事件公布后一周,Shiborly利率较加息当日上涨7.28bp(第一轮均值)、6.74bp(第二轮均值)。此外,我们对比两轮加息,我们发现第二轮加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要高于第一轮加息,其原因可能是Shibor利率发现越来越成熟,更能反映中央银行的调控意图。
降息事件对Shiborly利率的影响也是逐步体现出来的。前2次降息事件与第5-7次的降息事件,Shiborly利率当日变动均值为-9.74bp,相对降息的幅度约为37.46%,最大变动值为-11.24个基点,最小变动值为-7.18个基点。说明了上述5次降息事件中,Shiborly利率的变动与加息引起的反应类似,事前变动较小,事后逐步下降,但下降幅度并未超过27个基点。第3次大幅降息108个基点,Shibor利率在事件前即已开始反应,整个事件窗内Shibor的异常变动超出利率调整幅度。对于第4次降息事件,我们发现大部分报价行都预期到了降息事件的来临,Shiborly利率事件前即已做出反应,大幅下降。此外,对比两轮降息,我们发现即使扣除2008年11月的Shiborly大幅下降的影响,第二轮降息引起的Shiborly的变动仍要低于第一轮加息,其原因可能是受到网络金融和存款利率上限调整至1.3倍的影响,第二轮降息并没有带来银行吸储成本的明显降低,反映到Shiborly上的变动因此也较低。
三、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影响
(一)市场利率对存款利率的影响
国库现金定存利率是在市场化招标的条件下所形成的存款定存利率,部分体现出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效果,期限主要分为3月期与6月期。我们选取同期限市场上的主导利率:公开市场的Shibor3m,国债3月、6月期限利率以及3月、6月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基准利率作为研究对象。考察3月期限国库现金定存利率、6月期限国库现金定存利率与它们的关系。当市场资金面趋紧时,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存贷比等指标考核,通常通过两种途径吸收大额存款,即协议存款与国库现金招标。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关系,大额协议存款与国库现金招标成为商业银行争夺存款资源的主战场,使得其利率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高,受市场利率影响程度大。由于协议存款数据的可得性较难,本文通过研究市场利率对国库现金利率的影响来探寻利率市场化后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
(1)3月期国库定存利率。2007年至2014年期间,3月期限的国库现金定存共进行了34期的市场招标,其间中标利率最大值为2013年12月10日的6.30%,最小值为2009年1月21日的0.36%,波动幅度大于市场同期限市场利率走势。2009年初至2010年8月期间,3月定存基准利率保持在1.71%水平,但是国库现金3月期定存利率从0.36%上涨至4.10%,其利率走势与法定的3月定存基准利率相关性小;从3月期短融利率以及3月Shibor利率的走势图来看,当市场利率处于历史低位时,国库定存利率也同样处于历史低位,当市场利率攀升时,其上升幅度会更大,其中与其相关程度最大的是3月期Shibor利率。探其原因是国库现金定存招标只能在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而当银行间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间市场资金面开始趋紧,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为了争夺存款资源,降低存贷比指标,纷纷加大投标利率,使得国库现金定存中标利率走高;当货币市场利率下降时,银行间市场资金面趋于宽松,商业银行流动性充裕,使得其国库现金的存款需求下降,中标利率自然走低。然而,债券市场上由于短期限债券投资者多以持有到期为主,且投资者除了商业银行外,还包括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就使得其利率走势的影响因素更多,故两者相关性低于货币市场。
(2)6月期国库定存利率。2007年以来,6月期限的国库现金定存共进行了35期的市场招标,其间中标利率最大值为2012年2月和3月的两次招标,达到6.80%,最小值为2009年3月25日1.20%。从6月期央票利率、1年期国债利率以及6月Shibor利率的走势图来看,与6月期国库定存利率相关程度高的依然是6月期Shibor利率,进一步说明了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对6月期国库定存的影响大于债券市场的影响。与6月定存利率相比,国库现金6月期定存利率波动幅度明显较大;国库现金6月期定存利率共有9次超过同期的6个月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其中2010年末至2011年10月出现5次中标利率高于6月期限贷款利率的情况,另外4次分别为2012年2月23日、2012年3月22日、2013年6月20日和2014年4月14日。最高息差为2013年6月20日的90个基点,反映出在资金面、指标考核等压力下,商业银行不惜成本地吸收存款,因而出现存款利率高于贷款利率这一倒挂现象。
(二)市场利率对贷款利率的影响
我们利用贷款利率上浮占比(sfzb)、贷款平均加权利率(jqpj)研究市场利率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影响。选取回购市场7天利率、3月期Shibor作为货币市场短期与中期利率代表,选取1年期国债利率与5年期国债利率作为债券市场利率代表。由于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季度数据,为了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对以上所选取的利率按季度取平均值。
(1)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贷款利率上浮比例的关系。简单的相关系数分析表明,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了0.87,说明随着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下降,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上浮占比也随之下降。反之,当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从2009年1季度上升以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上浮占比也随之提高。探其原因主要是贷款基准利率上调周期是中央银行收紧货币政策的时期,贷款加权利率随之上升,由于商业银行可贷资金不断受限,使得贷款资源的争夺越发激烈,商业银行的议价能力在紧缩的货币政策的支持下得到提高。
(2)商业银行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关系。以jqpj为因变量,分别对货币市场利率代表(ir7d、Shibor3m)和债券市场利率代表(cbly、cb5y)作回归分析。
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IR7d和Shibor3m呈现强烈的正向相关关系。当货币市场资金紧张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资金成本上升,需要更高的贷款利率弥补成本的上升,因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提升,反之则相反。例如2009年6月时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达到最低点4.76%,同期的货币市场7天回购季度平均利率也处于历史最低点,仅为0.9534%;而在2011年第一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上涨到6.91%时,7天回购季度平均利率也创下3年多来的最高水平3.62%。I司样的现象我们也可以从Shibor-3m季度平均利率的走势得到。总之,当货币市场的回购利率、拆借利率攀升时,商业银行通过货币市场进行流动性管理的成本升高,间接推动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的提升及贷款议价能力的提升。同样可看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1年期和5年期的国债利率也有正向相关关系,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是债券与信贷,通常情况下当国债收益率上升时,商业银行会要求更高的贷款利率。
关键词:Shibor建设;利率市场化;甘肃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079-02
甘肃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90家,其中80家农村信用联社、7家农村合作银行、两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家城市信用社。兰州银行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和外汇市场成员,参与债券市场交易和外汇交易;农村信用社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结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和资金融通。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均未开展任何货币市场业务,个别信用社票据业务刚刚起步,绝大部分信用社只有存贷款业务。总体来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人员素质、业务范围、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市场参与程度等各方面尚处于利率市场化的起步阶段。
一、甘肃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Shibor建设基本情况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积极拓展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货币市场业务,逐步将票据业务、内部资金定价与Shibor挂钩实现存、贷款利率市场化。
1.积极拓展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货币市场业务。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的富余资金由省联社通过结算中心统一管理使用,结算中心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成员,因此省联社将结算中心的债券市场业务作为推进Shibor建设的切入点,指导结算中心进一步丰富投资品种、扩大交易范围,将投资品种拓展到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等在内的各类债券,在开展现券交易的同时,增加回购业务量,不断提高参照Shibor定价的能力。兰州银行将借助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业务的运行,积极地参与债券市场以Shibor定价的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等人民币资金营运业务。同时,着手改革同业拆借、同业存款、资产回购等人民币资金营运业务以Shibor为基础的定价机制,统一包括网下同业拆借在内的相关资金营运业务定价机制,建立以Shibor为基础加减点的定价体系,提高资金营运业务定价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逐步将票据业务与Shibor挂钩。由于组织机构、网络建设、人员素质等原因,甘肃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没有全面开展,对于贴现利率的市场定价还相当陌生,甘肃省联社统一安排先在已经办理贴现业务的部分联社试行在Shibor基础上加点形成贴现利率,并逐步将贴现业务与利率定价向全省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推行。兰州银行将在现有的票据业务定价基础上,逐步完善票据转贴现、回购业务与Shibor挂钩的定价机制,试运行贴现利率以Shibor为基准加点生成,完善定价流程,转变定价习惯,使交易双方熟悉基于Shibor的点差报价及交易方式,逐步形成具有城市商业银行特色的以Shibor为基准的票据业务定价体系。
3.将内部转移定价与Shibor挂钩。结算中心承担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内部资金调剂业务,上存资金和系统内调出资金利率均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及一年三个档次。利率形成依据主要是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与上存(调剂)县联社协商确定具体的每笔资金的利率。从2008年开始,结算中心将从短期调剂资金利率与Shibor 挂钩入手,考虑资金供给社、资金需求社和上级联社三方面因素,从“成本收益比”的大小入手,充分考虑各社当年的经营目标、存贷款期限结构、资金成本、存贷款费用、实现目标利润的存贷规模及存贷款利率等因素,根据系统内部资金供求形势和有效贷款的扩容空间,实行调剂资金利率与shibor挂钩,确定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并逐步扩展到长期调剂资金,确定具体的以Shibor为基准加点的内部资金定价模式。同时,甘肃省联社指导县联社将内部资金价格与Shibor挂钩,逐步向参照市场利率合理确定内部转移价格的方向过渡。兰州银行内部资金定价的模式,是以负债成本与资产收益兼顾为基础的资金定价,按照“全额集中、按效分配、合理计价”的原则,在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试点。初步定价模式为:内部资金利率= Shibor+平均负债成本+等级行系数,其中,等级行系数按照不同的等级行测算相应的系数,且拆借系数大于上存系数,有利于支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高效合理使用资金。
4.积极创新以Shibor为基准定价的产品,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甘肃省联社将借鉴其他银行的先进经验,选择适合农村信用社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以Shibor为基准的新业务品种,在有条件的县联社推出以Shibor为基准的产品创新,逐步扩大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范围。兰州银行加大以Shibor为基准定价的产品创新力度,针对Shibor基准浮动利率债券推出后,将持有的不同利率基准的浮动债券之间,以及浮动债和固定债之间进行利率调换的需要,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拓展业务范围,丰富风险对冲手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将Shibor基准浮动利率债券掉为一年定存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券和将Shibor基准浮动利率债券掉为固定利率债券。
二、甘肃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Shibor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在现阶段,受市场环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状况、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甘肃省法人金融机构缺乏推进Shibor建设、扩大与Shibor挂钩的市场产品范围的基础条件,Shibor在基层的培育和发展仍存在诸多困难。
1.金融市场环境不利于Shibor的培育和发展。甘肃省是西部欠发达省份,经济金融总量小,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交易不活跃,特别是银行间市场总体交易规模尚小、发展结构不平衡、交易期限单一等特点,使得Shibor作为资金基础价格,不能有效发挥其市场基准性、流动性和可交易性。在市场交易欠充分、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市场主体之间缺乏充分的竞争性,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定价机制就会不明晰,以Shibor为基准的定价不能反映资金的真实供求关系,影响到Shibor的基准地位。
2.法人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滞后影响Shibor的培植。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利率是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最能动、最活跃的因素,利率改革最根本条件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否具备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机制,是否成为一个成熟的市场主体。但从其发展现状看,目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仍依赖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定价理念和模式相对落后,产品开发能力相对较低,基层法人金融机构还没有参与货币市场交易,同业拆借、票据贴现、票据转贴现、回购等业务尚未涉足,资金运营活动相对较少,缺乏Shibor应用的主动性和资金管理变革动力。此外,对长期以来习惯通过在法定利率基础上进行简单加点确定资金价格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来说,以Shibor为基准定价需要更深的专业知识与更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而目前地方法人机构的治理机构、软硬件建设、员工素质以及管理理念都与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Shibor的培植和应用。
3.双轨制利率体系制约了以Shibor为核心的市场利率体系建设。目前中国利率虽已实现市场化改革,但利率结构仍是由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组成的双轨制,存贷款利率高度管制的条件下,主要金融产品的定价仍然以人民银行法定利率为参照,部分法人金融机构虽然建立了以Shibor为基准的定价制度,但与Shibor的市场化生成机制存在根本性差异,不能有效发挥Shibor的市场基准利率功能,制约了货币政策调控机制的转变。
三、推进Shibor建设的对策建议
目前来看,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Shibor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影响和作用,使各种利率之间的相关性不断增强,提高Shibor为基准的资产和交易之间的相互可替代性,实现Shibor利率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1.完善Shibor运行的金融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和债券回购等市场,继续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Shibor为基准的票据业务、资金运营业务和金融产品创新。如大力发展以Shibor为基准的浮息债券,提高Shibor在资本市场上对金融产品定价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另外,推动存贷款利率以与Shibor挂钩的方式实现市场化,从外部推动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进程,使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受到来自债券市场利率的冲击,从而增强对Shibor波动的敏感性。
2.人民银行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Shibor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一是确立Shibor的基准利率地位有赖于彻底改变目前的双轨制利率体系,巩固shibor的基准利率地位需要以Shibor的发展成熟为前提。培育Shibor的目的是要建立以Shibor为核心的货币市场定价体系,不但要确立Shibor在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中的基准地位,还要把Shibor的基准地位延伸到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领域,最终实现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从数量调控到价格调控的转变,建立起以Shibor为核心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大Shibor基准性宣传力度,逐渐加强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对Shibor走势的关注度,引导其自觉根据Shibor变动来确定利率预期、将Shibor与其生产和消费行为挂钩,进一步提高中国Shibor利率的基准地位。
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提高金融产品的定价水平,积极适应市场利率体系建设的要求。一是加强Shibor 建设和定价实践,主动尝试在同业拆借、债券回购、贴现利率定价中与Shibor 挂钩,积累定价经验,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趋势和要求。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等措施,使金融产品定价管理部门和岗位及与其相关的运行、监督等部门的人员尽快适应职责要求,制定出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贴近市场方便操作的定价规程及操作细则并付诸实施。三是进一步提高对Shibor 的认识,把握利率定价的主动权,把shibor 建设纳入地方法人机构目标考核,从责任上进行落实,积极推广以Shibor 为基准的定价方式。四是安排专人及时查询Shibor行情数据,密切关注Shibor的变化,准确把握利率变动脉搏和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提高自主定价意识和能力。
参考文献:
[1]冯宗宪,郭建伟.银行利率定价原理和方法[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黄革,戴鸿广.进一步巩固Shibor的基准地位[J].中国金融,200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11903
1 引言
2015年6月28日,央行宣布再次下调准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基准利率由2.25%降至2%,贷款基准利率下调至4.8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这是今年年内第三次降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主要在于存贷利差的收入,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不仅会对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产生一定影响,还对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方式及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挑战。
针对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学界对此探讨不断,以黄金老(2001)为代表的学者从综合的角度出发,指出在利率市场化初期,商业银行应对风险方面应注重的措施;以巴曙松、严敏、王月香(2013)为代表的学者指出在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着重分析了中小银行在面对利率市场化时的政策建议;以陈一洪(2015)为代表的学者通过实证分析,非利息收入对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绩效有着重要影响,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更应该注重拓展中间业务,优化收入结构。
本文首先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背景出发,分析研究了目前国内外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其次,在理论上,统筹分析利率市场化对商行影响的同时,区分对待了其对大型商业银行和小型商业银行的影响,认为其影响对二者是存在差异的,并将西方商业银行发展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转型期;最后,在商业银行应对利率风险、逐渐转变经营方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整片文章更偏向于小型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转型研究。
2 我国利率市场化现状及国内外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分析
2.1 利率市场化现状分析
金融抑制理论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对于我国宏观经济运行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不断加快的同时,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人为化”越来越阻碍我国经济发展,使得传统商业银行凭借着该政策而获取巨额收益的同时,资源从高效率的部门流向低效率的部门,利率市场化改革变得尤为迫切。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996年―2004年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初始探索期;2005―2012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逐步实现了市场化;2013年至今,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应运而生。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至今,已取得了部分成就,随着我国近年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商业银行传统贷款业务利率已经完全放开,实现了自由化;据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要在近一年左右完全放开,从而实现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
2.2 国内外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存贷利差收入为主,均值在70%以上,其在商业银行经营收入中占有很高的比率,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所占比例小,均值不足20%,中间业务发展较欠缺,这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存贷利差缩窄的情境时,往往会面临较大的冲击。为了区分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不同商业银行的影响时,将商业银行分为两类: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通银行)和小型商业银行。其中小型商业银行选取了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三家上市银行作为样本数据来分析,其流通市值在1000亿以下,通过收集整理相关商业银行的财务数据,整理得出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两类商行的收入占比,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占比趋势图
从图1可以看出,小型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占比要高于大型商业银行,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要低于大型商业银行,这表明:小型商业银行更加依赖传统存贷利差收入,其中间业务收入较少。从趋势来看:随着近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大小型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均出现下降的趋势,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开始出现扩大的趋势,这表明: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注重改进自身的经营方式,逐渐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2.2.1 我国两类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1)大型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结构。
数据来源:各商行2015年的2014年年报整理得到。
(2)小型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结构。
数据来源:各商行2015年的2014年年报整理得到。
从表1和表2中可以看出,我国小型商业银行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在营业收入构成中,其净利息收入占比均在80%以上,高出大型商业银行约10%的比重,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却较低。因此,小型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往往通过优化服务,减少中间收费等措施来吸引顾客,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这使得小银行在吸引顾客,减少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使得其更加依赖利差收入,这与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需要改进的营业收入构成趋势是背道而驰的;而大型商业银行由于自身的垄断优势地位,凭借自身实力,在依靠存贷利差收入的同时,往往通过做市商、证券业务等其他业务手段来增加自身的中间业务收入。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大型商业银行和小型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构成不同是由于二者垄断地位和实力差异造成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传统存贷利差缩窄对小型商业银行的冲击可能更大,小型商业银行改善自身经营业务构成显得尤为迫切。
2.2.2 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盈利模式
纵观西方商业银行发展历史,通过整理我们可以将商业银行营业收入构成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商业银行发源期(早期资本主义兴起时期),此时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放贷,办理汇兑,获取收入;第二阶段,商业银行发展壮大期(资本主义制度在西方广泛确立),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逐渐由自有资金,到以吸收社会资金为主,存贷利差为其主要收入,其经营模式向近代商业银行转变;第三阶段,商业银行发展成熟期(20世纪中叶以后),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确立。现在西方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依靠中间业务为主,在其营业收入构成中占比在60%以上,并形成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并存的局面。
近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加快,国内商业银行虽然发展了较多的中间业务,但与国外银行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模式正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转型期,其经营业务的转变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
3 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分析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对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形成倒逼机制,其对商业银行经营收入造成冲击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影响可分为以下两大方面:
3.1 不利影响
(1)以存贷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遭受冲击。通过上面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收入中存贷利差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尤其是小型商业银行,所选取的三家小型商业银行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均在八成以上,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存贷利差的缩窄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收入形成直接冲击。通过数据整理,我们选取2012年以来我国历次基准利率调整的情况,并将其汇总。其中,情形1代表商业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差额,情形2代表存款基准利率“一浮到顶”而贷款基准利率不变所构成的存贷利差。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情形1下存贷款利差下降幅度变化不明显,这主要是由于政策手段采用对称降息,但是在情形2下,存贷利差下降幅度较为明显。而历次央行降息后,大部分小型商业银行为了吸引存款,均采用存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措施,这大大加重了小型商业银行的负担,而大型商业银行在2014年以来的降息中,存款利率却没有“一浮到顶”,通过比较,小型商业银行面临更大存贷利差下行的压力。
(2)经营风险加大,利率风险增大。利率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种,是指由于利率波动,致使资产收益与价值发生不对称的变化而造成银行损失收入和资产的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存贷款利率由原来的管制到放开,这加大了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利率的波动范围扩大,由市场决定,商业银行不排除会遇到以较高利率吸收存款而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的可能性。但是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内的垄断地位,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凸显,这使得四大行对市场利率有着一定的干预能力,而小型商业银行往往处于被动地位,面临更多的利率波动不确定风险。
(3)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受到挑战。商业银行完备的资金定价机制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确定、企业与银行间存贷利率的确定和内部资金转移的合理定价。其中,企业与银行间存贷款利率的确定是商业银行自身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只是被动接受央行规定的利率,对利率管制形成了依赖性,存贷款利率定价方面缺乏科学性,自身在利率定价方面缺乏经验。因此,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商业银行自身所面临的资金定价问题是其必须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3.2 有利影响
(1)有利于提升商行经营自主权,增强竞争力。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在利率管制时期的存贷款利率都由上级严格管制,其自身很难为产品定价,这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在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后,存贷款利率逐渐放开,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状况确定相关的存贷款利率,从而提升了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能力。并且,市场化后的利率波动更能清晰反映出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为了争夺客户,银行之间的竞争压力逐渐增大,尤其是小型商业银行,因其自身实力较弱,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之下,小型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只有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科学、制度健全、风险控制力强的商业银行才能更好的适应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挑战和冲击。
(2)促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由于原先商业银行在利率管制时期自主定价能力低,限制了其创新能力。在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后,原先的约束机制逐渐放松,商业银行创新环境得到改善,其自主定价权扩大。同时,在利率市场化后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商业银行通过创新来合理规避风险,增加营业收入,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通过不断拓宽自身的业务种类,最终获取更多的营业收入。
4 商业银行经营转变思路分析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在应对外在压力和不确定风险时,要积极应对冲击,制定相关措施,尤其对于小型商业银行而言,把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自身发展的战略机遇。
(1)转变自身发展方式,重视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西方商业银行经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转型过程中,通过金融创新,使得自身逐渐转变原有的以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的盈利方式,扩大其他业务收入来源。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要不断创新自身管理制度,学习西方先进管理经验,汲取失败的教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增强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从而加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2)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化解利率风险。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准则,而安全性是首要原则。在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能够有效应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加强利率风险管理,重视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如利率互换、利率期货、利率远期等合理规避由于利率波动所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最终,实现转型,达到稳健、可持续经营下去的目的。
(3)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推动业务结构转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不等于银行增加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存贷利差收入逐渐缩窄,其传统业务的营业收入空间渐渐变小。就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业务收入构成来看,大型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有逐步提高的趋势,但小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推进却相对落后,其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15%以下,对于小型商业银行来说,其业务结构转型重整,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尤为迫切。而且,中间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占比不高,其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小型商业银行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宽与小微企业的业务往来,增加营业收入。
(4)深化银行国企改革,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银行。虽然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会降低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处于垄断竞争性格局,且垄断性更强。2014年在15家上市的商业银行中,工、农、中、建、交五家商业银行营业总收入占15家上市银行营业总收入的77%,而其余10家上市银行只占23%的市场份额。这使得利率市场化改革。
图2 2014年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占比分布图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同时也能增强企业的贷款议价能力。
“又降息了!”
正当市场猜测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窗口可能打开时,没想到迎来的却是降息这一更为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
7月5日晚间,央行宣布,自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此次降息距上次6月8日降息还不足一个月时间,这也是自2008年9月16日以来的首次“不对称降息”。“一月两降息,这样的频率在历史上已属于‘中等强度’。从2008年9月16日到12月22日,短短3个月就降了5次息,这才是‘高强度’的降息。”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
凸显出稳增长的强烈意图
不对称降息意在刺激投资需求的同时,保护存款人利益、管理好通胀预期
“7月1日公布的6月份制造业PMI(采购经理指数)为50.2%,仅在经济扩张与收缩的临界点50%之上一点点,创7个月来新低,预计即将公布的二季度GDP增速‘破8’的可能性较大。这些都表明,经济有进一步下行的风险,必须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认为,经济增速在二季度可能已经触底,此次降息有利于防止经济惯性下滑,促进三季度经济增速回升,凸显出决策部门稳增长的强烈意图。”连平分析。
降息的直接效应在于,通过推动银行贷款利率下行,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改变其对未来经济趋冷的预期,从而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需求,把经济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
另一方面,物价形势的稳定为降息解除了后顾之忧。“我们预计6月份的CPI涨幅将回落到2.4%,三季度的某些月份甚至会‘破2’。”连平说。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央行采取的是“不对称降息”:一年期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和0.31个百分点。
“贷款利率多降一点,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需求,将银行部分盈利‘让渡’给实体经济。而存款利率少降一点,则有双重‘功效’:一方面,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后,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预计今年CPI涨幅也在3%左右,这样有利于维持正利率,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存款利率下调太多甚至形成‘负利率’,就可能使大量资金纷纷从银行体系涌出,增大物价上涨压力,加上CPI从今年四季度起很可能返身向上,重新步入上升通道,因此从管理通胀预期的角度考虑,存款利率也不宜下调太多。”连平说。
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
贷款利率下限调整有利于强化降息效果,存款利率上限不调整体现谨慎态度
与6月8日降息相似的是,此次降息也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动作”:央行宣布,自7月6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专家认为,这表明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同时也能增强企业的贷款议价能力,与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结合起来,可能使贷款利率进一步下浮,从而强化降息的效果。
而与6月8日降息不同的是,这次并未调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这是因为,上次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后,由于银行拉存款竞争非常激烈,绝大多数银行都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没有带来利率市场化改革所期望看到的差异化定价。所以在目前情况下对存款利率市场化还需谨慎推进。”连平表示。
是否继续降息取决于经济运行情况
此次降息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小于上次,年内不降息的可能性或更大
又是下调贷款利率多一点,又是下调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会不会对商业银行带来较大压力?连平分析,虽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对所有企业的贷款利率都下浮到底,事实上银行对中小企业往往还执行上浮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至30%不等,加上此次并未像上次那样上调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因此这次降息对银行的影响将小于上次。“静态测算,此次降息将收缩银行息差10个基点,而上次收缩了20多个基点。”
未来还会不会继续降息?专家坦言,这取决于经济运行情况,还有待观察。如果7、8月份经济企稳回升,降息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如果经济继续下行,则有可能继续降息。“我个人认为,三季度中国经济有望缓步回升,加上随着一年期存款利率接近全年CPI涨幅、没有大幅下调的空间,贷款利率也难以大幅下调,因此年内不降息的可能性或许更大。”连平判断。
降息兼顾楼市调控
客观上可能使楼市加速回暖,但成交量不可能回到2009年的高点
央行降息的通知中强调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表明降息已兼顾了楼市调控。但短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降息,对房地产市场各方无疑将形成巨大的心理冲击。降息意在稳增长,客观上可能使逐步复苏的楼市加速回暖。
贷款购房者的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此次降息后,按照房贷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在基准利率下,月供将再次减少148元。按照目前不少银行实行的首套房贷八五折利率优惠的情况计算,月供减少120元。两次降息合计,月供累计可减少近300元,降息给贷款购房者减负的效益越来越明显。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问题;影响;对策建议
一、利率市场化的含义
利率市场化是指在利率决定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利率的高低,形成一个以中央银行利率为核心、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存贷款利率的体系。换言之,利率市场化就是各金融机构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来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
二、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存在问题
(一)金融市场主体问题
我国利率市场化存在金融主体障碍,以商业银行为例,其利润结构中以存贷利差为主。而利率市场化将使商业银行丧失对存款的垄断地位,在短时间内存贷款利差将会减小。由于利润最大化的风险激励机制,银行的信用风险偏好可能提高,银行风险加大。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使企业的产权和财务制度均不够完善,所以利率敏感性也很低。我国的社保体系并未完全确立,收入和支出双方面的不确定性,使得储户更为谨慎,削弱了居民储蓄的利率敏感性。
(二)金融监管问题
金融监管旨在为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利率市场化对监管制度带来的影响有:一是利率市场化将推动金融监管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二是由于利率市场化对不同融资主体的影响不尽相同,差异化监管将进一步深化。
(三)基准利率体系问题
基准利率是整个利率体系的核心,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起主导作用。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以来一直发挥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但这并不利于推动利率市场化。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银行存款利率并不是通过在公开的市场上竞价形成的;第二,银行存款利率不能反映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的供求状况,利率期限结构不够灵敏。
(四)商业银行定价能力问题
1、贷款风险定价能力偏弱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主要受国家货币政策调整的影响,风险定价能力较弱;小型商业银行由于管理手段简单、缺乏科学性,风险定价技术比较落后。
2、存款定价能力尚不能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要求
商业银行的普通存款利率,多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基准利率,自主定价能力低,并且市场竞争因素增加了银行存款定价的复杂性。
三、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一)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积极影响
第一,利率市场化以后,我国商业银行拥有了一定的利率决定权,为避免在竞争中被淘汰,商业银行必须在金融价格竞争中保持竞争力。第二,利率市场化促进了商业银行的创新。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不仅满足了客户个性化需求,而且进一步减少了金融资产的风险。第三,银行自主定价权的获得也促进了我国银行业的公平竞争。
2、消极影响
第一,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差减小,商业银行利润降低。第二,由于实行利率市场化,银行利率将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市场利率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会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利率风险。第三,在利率市场化初期,存贷款利率的放开会导致实际利率水平上升。而在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利率上升的双重影响下,会使得信贷市场出现“逆向选择”和“逆向激励”效果,加大银行业信用风险。第四,利率市场化使得价格竞争直接形成了商业银行的优胜劣汰机制,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将在价格竞争中失去市场位置。
(二)对储蓄和投资的影响
1、对储蓄的影响
古典学派认为较高的利率水平会增加投资者的储蓄偏好。利率市场化不仅可以提高实际利率水平,还可以诱导储蓄者增加储蓄,抑制通货膨胀。同时,利率市场化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加多样的投资工具。另外,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加剧,促使各金融机构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2、对投资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下,由于利率管制的削弱使实际利率水平提高,储蓄增加,在法定准备金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了用于贷放的超额准备金,有助于投资规模扩大。同时,利率市场化又能优化资金的配给,提高投资效率。不过,也有其他因素会影响投资。一般而言,利率市场化有助于扩大投资,但也可能导致实际利率提高,投资需求下降。
四、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1、推进中央银行调控工具创新
完善央行最后贷款人制度,提高人民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和信任度;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结构;强化宏观审慎工具的创新,优化国家监管手段,提高监管力度和效率,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2、推进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利率的不确定性引发了投资者对规避利率风险的金融产品的需求,这就需要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深化基础性金融工具创新,适时推出衍生金融工具。
(二)推进监管制度创新
监管部门既需要依法为金融机构搭建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其平等的法律地位得到保护,也需要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摩擦和加强金融体系风险防范。因而需要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和模式,更新金融监管理念。
(三)完善货币市场
只有在开放的货币市场条件下,才能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此外,货币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需要一个完善的市场基础,因此要不断完善市场基础建设,同时也要改善我国交易市场上业务单一、灵活性较差等缺点。
(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利率市场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体系的风险,尤其是中小银行,因此国际上多数国家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都充分考虑了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必要保护。一方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改善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健全基层金融体系,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体系,降低金融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实现对企业风险的有效处理。
(五)提高商业银行定价能力
优选定价方法,完善存贷款定价模型;对存款定价标准体系进行完善,提高存贷款定价的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加强内外定价协调;强化系统建设,夯实定价管理技术基础。
参考文献:
[1]万荃.推进中国利率市场化研究
[2]宋小强.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方敏.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影响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存贷款期限错配利率结构货币供应量
一、引言
近年来,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中出现了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存贷款期限错配趋势加强。即银行资金来源减少,但是资金运用不减少反而增加,无论是平均的还是总体的,存贷期限对比,存款期限比贷款期限短,就形成存贷款的期限错配。如果贷款总额中的中长期贷款占比多,存款中活期存款多,则中长期贷款依靠短期资金来支撑,存贷款期限错配状况加剧。存贷款期限错配的主要特性是“短存长贷”,其中隐含了资产匹配不合理的风险。
央行在2009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2010年中长期贷款在新增信贷中占比应“较2009年(70%)有所回落,掌握在正常年份的平均水平”。但是,2010年3月中长期贷款占比却高达约130%。
徐虹(2005)研究了银行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错配状况及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邓洪(2005)研究了如何通过负债管理,增加长期资金的来源以改善期限错配状况。对银行业的期限错配测度指标及影响因素的研究鲜见报道。田艳芬、邵志高在《银行存贷款期限错配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中构造两个期限错配测度指标,分析了期限错配的变化状况,运用基于无约束VAR模型的Johansen协整检验法分析了银行存贷款期限错配与影响因素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本文从近几年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存贷款期限结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以及国家政策方向指引角度,进一步证明商业银行因存贷款期限错配而产生的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二、引起我国商业银行期限错配的原因分析
期限错配,就是指银行的资金来源多是短期性的居民储蓄,而资金运用则多投向企业中长期贷款。在经济繁荣期,这种“短存长贷”的负面影响会被掩饰起来,而一旦经济陷入周期性低谷,则会放大银行经营失败的风险。
引起错配的原因有:
(一)利率期限结构水平变化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影响
近10年来,利率水平的不断调整使我国存贷款利率期限结构都呈现出逐渐水平的趋势。2004年10月29日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后,各期限存款利率之间的差幅有所增大,但总体而言,利率期限结构水平化趋势仍然相当严重。贷款利率期限结构水平化趋势比存款利率更厉害,目前商业银行6个月短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为5.22%,5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为6.12%,两者之间相差仅0.9个百分点,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2002-2008各年存款利率期限结构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整理
图22002-2008各年贷款利率期限结构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整理。
就居民存款来看,由于长短期利率之间差距不大,居民储蓄存款结构呈现出显著的短期化倾向。从企业贷款来看,由于各期限贷款利率之间的差距更小,企业偏好于申请更长期限的贷款,表现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就是长期贷款比重不断上升。银行主导型金融机构受国家政策影响很大,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倾向就是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能源等周期长的社会项目,银行仍服务于“准公共投资”。我国的各大企业还是以银行贷款这种外源性融资为主要融资渠道,所以资金的长期运用加剧了问题的凸显。如图3、图4显示。
图3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图4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数据。
(二)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金融托媒”趋势的增强
我国金融市场近年来呈现发展飞速的势头,金融创新愈演愈烈,人们的投资渠道越来越宽,这就分散了流往银行的资金。而银行本身的管理体制虽然在改革,但是速度明显很慢,这就导致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竞争力很弱,慢慢就出现了“金融脱媒”现象。银行“脱媒”既是我国经济发展、放松管制和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我国货币调控、银行监管及银行业务开展等,带来一系列挑战。
(三)政府政策导向加大中长期贷款的需求
一直以来,政府推行的巨额投资刺激经济计划需要配套资金,但信贷总规模却受到监管层严格控制,令银行放贷时很自然倾向“扬长避短”,多放中长期贷款,压缩短期贷款。尤其是房地产市场,购房者居多数是按揭贷款,占据了较大比例的贷款。
(四)银行考核系统迫使工作人员更倾向于放长贷
我国把不良贷款问题放入到了银行贷款责任考核中,责任具体到个人,一度出现“贷款责任终身制”和“贷款本、息回收率必须达到两个100%”等考核机制。严厉的考核使银行负责人更倾向于长期贷款。同时,由于中长期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成本低于流动资金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利率,商业银行从降低管理成本、增加收益等因素考虑,更愿意发放中长期贷款。
三、期限错配之我见
(一)最根本的是银行本身体制的改革
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伴随着全球化的深入,这种银行主导型的体系暴露出很多弊端,如业务的单一性。我国银行主要靠吸收存款的发放贷款来维持其运行,必然导致在金融机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要改,就要改变其业务结构。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是商业银行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从增加存款的角度而言, 银行要采取积极主动的负债策略,降低负债成本,提高中长期负债的比重。积极参与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的建设,规避风险。允许商业银行发行长期负债工具,增加长期资金来源,提高主动负债的能力。从减少贷款的角度而言,一是要积极响应国务院提出的“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的号召,控制中长期贷款的增长。二是严格贯彻中长期贷款比例管理,要加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监管压力。三是积极推动中长期贷款证券化试点,有效降低中长期贷款比例。
(二)政府和银行的界限要分明
央行,是政府的银行,这是我国一条铁的纪律。央行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当然受其管制和调配。而央行是银行的银行,国家间接地在管制和参与商业银行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家政策的执行和实现经济稳定。但是,政府和银行之间的行政管理体制却使政府过多地干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商业银行成为政府的一个工具,失去了改革的动力。
(三)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改变中长期融资对银行贷款过于依赖的局面
目前,严重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格局增加了金融结构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因此,从融资结构角度考察,压缩中长期贷款需要发展资本市场,在健全股权融资市场的同时,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田艳芬,邵志高.银行存贷款期限错配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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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最关键有两步。第一步是2004年,人民银行放开存款利率的下限管理;放开除城乡信用社以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上限管理,允许贷款利率下浮至基准利率的0.9倍。这一步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允许贷款利率下浮。
第二步即是2012年的两次利率调整。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两次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动区间。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下降0.5个百分点,上浮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降0.56个百分点,下浮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这两次利率调整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其意义甚至超过2004年的利率改革。
经过这两次调整,中国贷款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更重要的是,允许存款利率上浮,完成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三级跳”中的“第一跳”(马克思曾经把商品的售卖形容成整个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惊险的跳跃”)。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可能导致银行过度竞争,引发风险,改革难度较大,各国利率市场化的完成均以存款利率上限放开为标志。此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是改革存款利率上限管理的突破性尝试,是本次利率调整的最大亮点,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关键步骤,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初步监测和分析了两次利率调整后金融机构的反应,得出以下启示。
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渐进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利率调整后,商业银行对不同期限、不同额度的存款定价差别较大。从期限来看,短期存款对利率上浮区间的放开比较敏感,长期存款定价较为稳定。除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家大型银行外,其他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上浮到顶(基准利率的1.1倍);所有银行1年期(含)以内定期存款利率均上浮,其中中小型银行上浮到顶。相反,对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市场份额占比75%以上的大、中型银行均未上浮,有的外资银行挂牌利率甚至低至年利率1%左右。从额度来看,对于一些大额的单位存款,商业银行往往通过协议存款形式与客户协商确定利率,以保持客户和存款的稳定。
国际上大多数利率市场化成功的国家均是逐步、渐进式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如德国1965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先是解除2.5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管制,再解除3个月以上、100万马克以上的大额定期存款利率管制,两年后存款利率才全部放开。而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等拉美国家均在很短的时间内取消了所有利率管制,市场化方式过于激进,最终导致改革失败。中国存款利率的放开宜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思路渐进式推进。下一步可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选择合适的改革时机,在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时推进利率市场化
两次调息后,商业银行竞争虽有所加强,但存贷款市场运行有序,整体情况好于预期。目前,存款利率未上浮到顶的六家大型银行存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与第一次调息前相比变化较小,表明没有出现恶性竞争而导致大规模存贷款“搬家”的现象。这些都得益于中国当前相对稳定的经济金融环境。近年来,中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财务软约束问题,资产质量处于全球银行业较高水平,盈利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境内银行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6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宏观经济平稳有助于维持银行和企业间的稳定关系,降低利率波动幅度,为利率市场化创造有利条件。这次利率调整比较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选择了经济金融相对稳定的时期。
需要关注的是,2012年银行利润增速开始下降,预计会低于20%,2013年很可能低于10%,接近甚至可能低于GDP增长率。银行利润增速下降是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它对进一步改革的时机、力度和方式都会产生影响。
英国和德国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时,都避免选择经济过热时期,改革得以顺利实施。而拉美国家多在宏观经济很不稳定、通货膨胀严重、财政赤字巨大、经济负增长的条件下放开利率管制,于是这些国家利率自由化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
重视发挥大型银行的引领作用,避免资金价格过度波动
成功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大型银行在资产规模、经营管理水平、机构网点设置、盈利能力等方面与中小金融机构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对于本次调息,大型银行均能理性应对。两次调息后第一个工作日,六家中资大型银行均迅速公布了一致的存款利率,且保持稳定,利率上浮幅度也低于中小银行。
下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要重视发挥大型银行对市场利率的引领作用。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大型银行的窗口指导引导市场利率,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价格过度波动,也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
在德国,由金融同业组织相互协商确定合理的资金价格竞争区间,并向其成员机构建议,这种机制被称为“标准利率制”。在美国,以10家银行报价为基础确定“最优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实际进行贷款定价时,在该利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额度、借款人资信状况、抵押品等因素。货币当局利用这种形式,使金融机构对市场利率水平形成共识,以防止无序竞争。
高度关注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两次调息后,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定价普遍高于大型银行,且缺少稳定性。第一次调息之初,12家中资中型银行(不含政策性银行)存款定价策略有所分化,有的按基准利率执行,有的与大型银行保持相同浮动水平,有的直接上浮10%,有的则根据客户贡献度实施差别化定价,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适应后各家银行基本趋于一致。而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农商行等为了争取存款,大部分将所有期限存款利率上浮到顶。
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利率管制放开后,这些机构往往通过提高存款利率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同时为了维持盈利水平,可能扩大发放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即使在利率市场化取得成功的美国,中小金融机构失去利率管制的保护后,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1987年美国倒闭了184家中小型银行,是1978年利率市场化开始时的26倍。
因此,中国要关注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农商行的风险。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财务硬约束;二是放开利率管制要坚持渐进原则,使中小金融机构有一个调整和适应的过程。
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从国际实践来看,很多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过程都伴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日本1971年通过《存款保险法》,引入存款保险制度。1986年予以修改,扩大了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和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应对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金融机构面临的倒闭风险。而英国在实施利率自由化之前,未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次级银行危机发生后,花费了很高的成本来挽救。目前,除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外,绝大多数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成员国(地区)都建立了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在市场竞争中,个别金融机构可能会出现存款下降、业务萎缩或经营亏损等情况。为了有效应对存款利率进一步放开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动荡,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保护存款人利益,中国应结合国情,尽快推出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行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
协调推进利率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和开放的核心内容是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账户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等。协调推进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是市场经济完善和市场化调控的内在要求。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对利率市场化提出了要求。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使得本国经济融入全球价格体系,汇率、利率和国内商品价格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世界市场的影响。利率管制不利于汇率的稳定,增加外汇风险,也不利于国内价格的稳定,增加通货膨胀压力。而且,利率管制要求央行同时满足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和管制利率两个“锚”约束,由此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利率市场化也有利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入和资本账户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化利率能有效分散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的风险,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也都是在协调推进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的过程中进行的,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最终利率市场化改革成功,本国货币也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历史和国际经验均表明,利率市场化与汇率改革、资本账户开放是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下一步应继续协调推进这三项金融改革。
利率市场化与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相结合
两次调息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整体上浮幅度低于预期,其中,六家大型银行活期存款均执行基准利率,而这些活期存款占金融机构全部存款余额的比重超过1/4。贷款实际执行利率由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对此,可说是喜忧参半。上述情况既表明银行已有较强的自主定价能力,又反映了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处于卖方市场,银行掌握资金定价主导权,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议价能力较弱。这与银行业市场准入条件较高、民间资本难以进入有关。
利率是资金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而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是这种特殊商品的生产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机制只有与合适的商品生产条件相结合才能有效调节商品生产的资源配置。可见,要实现利率政策向实体经济的有效传导,仅仅进行价格改革、放开利率管制是不够的,还应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推进市场准入改革,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增加金融供给。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充分、良性的市场竞争,改善信贷供需关系,使利率政策的调整充分、顺畅地传导到实体经济。
完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方式,提高间接调控水平
当前中国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和手段已有很大改进,开始以多种金融工具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但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货币政策有效性仍遇到了挑战:一是市场化定价的存款替代产品迅速发展,突破了货币供应量的范围,宏观调控可能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二是随着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基准利率的作用将进一步弱化。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将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由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调整为联邦基金利率,英格兰银行也不规定最低存贷款利率。中国应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形成市场化的央行目标利率,使公开市场操作有的放矢。目前中国金融市场上SHIBOR、CHIBOR、短期国债利率等都在利率产品定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SHIBOR,在浮(固)息债券、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同业存款、贴现和转贴现等各类产品定价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SHIBOR挂钩的中长期产品交易量较少,难以形成完整的利率价格曲线,而真正影响总需求的恰是长期利率;二是金融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性质相同的产品在不同市场并存,削弱了SHIBOR的形成机制;三是短期SHIBOR仍然受到新股发行、存款冲时点等非货币政策因素的干扰。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中国需要选择、培养一种能够被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有效调控,又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的利率作为央行目标利率。
贷款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但贷款基准利率仍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2004年、2012年的两次利率调整,中国除城乡信用社外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已不设上限管理,在基准利率以下具有30%的自主定价空间。实际执行中,银行根据资金成本、风险状况及盈利目标等与客户议价决定贷款利率。抽样调查显示,调息后当月,主要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执行基准利率和上浮利率的约占91%,利率下浮20%以内的贷款约占9%,利率下浮20%-30%的贷款占比不到0.03%。可见,现阶段允许贷款利率下浮30%已基本满足银行自主定价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中国贷款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银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基本反映了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下一步可考虑放开贷款利率下限,但贷款基准利率在货币政策调控和经济社会运行中仍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在未来较长时期内继续由央行公布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