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30: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计税收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确认企业收入
在工程中,建筑企业应缴纳的有关费用是由企业的收入高低决定的,而且企业的收入还会对企业的获利总额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决定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数量。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当前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程的进度分期来确定收入,但是由于施工项目的时间跨度比较大,很难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所以,建筑企业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个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推迟工程结算的收入确认时间,从而推迟纳税期限,充分利用无息交税资金。
(二)扣除不用计算赋税的费用
费用扣除对企业所得税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建筑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需要对费用进行列支、预先估算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从而实现对税基的缩小,同时减小企业所得税。首先,要充分列支国家允许的自身企业的列支费用,这样,就可以减少账目上的企业利润,同时需要对要缴纳的税务费用要合法减少。其次,对某些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以及费用,需要进行计算和记录。最后,不能超过税法所规定的有列支限额的费用的限额。
(三)改变建筑企业的组织形式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建筑企业可以对自身的组织形式进行适当的改变,从而实现其税收的筹划。通过改变这种形式实施的税收筹划,能够分为三种。第一,通过组织集团股份公司来平衡税负。其主要的优点就是集团公司可以整体调整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注册地点以及财务管理方式,以企业的整体发展为中心,来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实现对集团子公司之间的税负关系的平衡和协调,而达到减少集团公司的缴纳税款的量的目的,以此来增加子公司的税后利润。第二,建筑企业通过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来享受税收的相应补助以及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创新,对于这样的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重新整合集团公司内部的建筑材料,对相关的新型技术材料等技术资源进行重新整合,申报高新接受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地将税负降到最低。第三,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来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亏损企业进行兼并和收购之后,可以合并报表,其将来5年内的亏损都可以通过对盈利企业的盈利来抵消。因此,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充分掌握和分析,对亏损企业进行兼并或收购,另外,要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内,对被兼并企业的亏损部分进行税收弥补,从而实现对企业税负的降低。
(四)认真对待合同内容
建筑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会与其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因此就需要与之签订一定的经济合同。合同中所涉及的价格因素会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因此,建筑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需要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价格条款严格考虑,因为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重大影响,对合同中的经济因素都需要谨慎斟酌,仔细考虑和分析,防止税负支出,这些税负支出是由合同漏洞所造成的,从而合法维护建筑企业的根本经济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建筑企业在进行税收策划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即遵纪守法原则、利益最大化原则、权衡风险利益的原则。在严格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会计税收筹划,能够使企业的经济利益达到最大化。
二、总结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业务涉及物业、基建、建材、商业、广告等多方面,涉税种类的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精心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2002年,我国开始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作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提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个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税收,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法律和政策将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之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变动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时系统地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才能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不断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税收筹划风险。建议房地产企业在设置税收筹划专员的同时,设置税收研究专员,以加强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关键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现行增值税政策概述
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即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前提下,允许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未抵扣的部分结转下期抵扣。同时,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将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率统一调至3%。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包含的主要内容为: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采取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与原材料直接抵扣进项税额。
二、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动因
(一)内在动因
1、会计信息的不对称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必须承认会计确认与计量方法、原则,允许选择会计政策并将会计资料作为计税依据。在会计信息问题上,企业掌握的会计信息远远高于税务机关,这就有助于企业进行相应的税务规划与调整,为税收筹划创造空间。
2、资金瓶颈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80%以上,而中小企业风险较大,使得金融部门一般都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
3、增值税税负
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产品竞争力较差,且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2009年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进一步拓展征收范围外,适度降低增值税宏观税负成为是税制改革的主要目的。
(二)外在动因
1、税收法律制度
合理、规范、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将缩小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空间,促使其通过税务筹划寻求税收利益,这也是企业行为理性化的象征。
2、税收执法环境
税收执法环境对纳税人而言主要包括两方面,即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如果高管层素质高,法制观念强,企业内部就很容易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办税人员就会试图通过正确的税务筹划谋求企业的税收利益,提高税务管理与会计管理水平。
3、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需要
2009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数据表明:税务咨询收入占到美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全部业务收入的35%,这足够说明外企对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因此,我国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必须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三、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标与原则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也是存在差异的。一般而言,增值税税收筹划目标主要包括:
1、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
这是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基础目标,旨在规避企业纳税风险、避免不必要损失,进而做到诚信纳税。
2、纳税成本最低
这也是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最基本目标。纳税成本包括直接纳与间接纳税成本。
3、实现现金流入最大化
增值税是流转税,能直接体现现金流入;(4)增加企业竞争能力。增值税是价外税,相对购买者的直接表现是价格降低,进而增加了企业竞争力。
(二)增值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增值税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增值税税收筹划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
1、法律原则
增值税税收筹划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2、有效原则
企业增值税筹划活动须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符合。
3、成本效益原则
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企业须考虑税收成本与实施该方案的其他费用,综合考虑该方案给企业带来的收益。
4、全面筹划原则
增值税税收筹划与企业其他财务管理活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5、适时调整的原则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在法律环境下,以经营活动为背景,有明显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四、新制度下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特征
新制度下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不能体现企业的最终税负;易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能够通过税负转嫁进行筹划;运用转移定价的方法不能降低税负。
五、新制度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筹划的方法
(一)税种选择的税收筹划
由于“增值率=增值额/经营收入”,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经营收入总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而营业税计税原理:应纳营业税额=经营收入总额×营业税税率。设经营收入总额为Y,增值率为D,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则应纳增值税税额=Y×D×tl;应纳营业税税额=Y×t2,二者税负相等时:Y×D×tl=Y×t2,则D=t2/tl。因此,当实际增值率大于D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D时,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相等;当实际增值率小于D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
(二)增值税纳税期限递延的税收筹划
企业推迟纳税义务发生,关键在于结算方式。增值税纳税期限递延的筹划普遍采取两种方式,即赊销与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筹划。
(三)折扣销售和销售折让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折扣销售可按余额作为应税销售额。对于折扣销售,纳税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将折扣余额作为销售额,即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实物折扣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收筹划 纳税人资格 计税依据 税目转换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经营业务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征收面广,相对其他税种,其减免形式较少。如何在相对较少税收优惠条件的情况下扩大筹划空间呢?以下介绍几种营业税税收筹划方法。
一、利用纳税人资格的界定
1、利用“境内”、“境外”做文章,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按现行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所谓“应税行为”这里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即如果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例如:我国国内一施工单位到法国安装机器设备所取得的收入,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在“有偿”和“视同有偿”上做研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有偿”和“视同有偿”的判定标准是:第一,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行为肯定是有偿行为;第二,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若发生结算行为就是有偿行为;若没有发生结算行为就不能视为有偿行为;第三,结算关系的判定要看是否有实质性的交易行为。
[案例1]某建筑企业自建一栋大楼,工程预算为8000万元,企业决定将该工程承包给二工区施工。
税收筹划前的税负:虽然二工区是非独立核算单位,但其承包自建工程,发生了结算行为,应视同为有偿行为来处理。所以,二工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其应缴纳营业税:8000×3%=240(万元)。
税收筹划:若由该建筑企业主持自建工程(其委派设计科设计,材料站采购材料,二工区施工等),由该建筑企业统一办理结算。那么,二工区与公司都没有发生结算行为,既不视为有偿处理,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因此,建筑公司自建工程免征营业税240万元。
税收筹划效果分析:通过在纳税人资格做文章,避免成为纳税人,可以节税100%,节税效果显著。
二、通过分解计税依据,来进行税收筹划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在与客户合作的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特点,灵活分解计税依据,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案例2]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一栋办公楼,工程造价土建3500万元,装潢5500万元,各类设备1000万元,合计1亿元。
税收筹划前的税负:该建筑公司应交营业税:1亿元×3%=300万元。
税收筹划:通过与客户协商,材料由客户甲采购提供(即由客户交付货款),其中土建需材料2000万元,装潢需材料3000万元。所以其应缴纳营业税:[10000-(2000+3000+1000)]×3%=120(万元)。
税收筹划效果分析:通过分解计税依据,建筑公司所交营业税的税基缩小,税负相应减轻,此案例节税比例达60%,效果也相当显著。
三、利用税目转换来进行税收筹划
由于营业税税目共有九类,税率主要是3%、5%、20%三类,然而在实际经营当中,许多服务的区分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界限,因此,可以利用营业税各税目的关联来有针对性地进行营业税目的转移,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案例3]甲建筑公司承揽工程10000万元,由于施工队伍跟不上,其将此工程转包给一建筑公司,从中收取5%的中介费用。
税收筹划前的税负:甲建筑公司的中介行为属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应按其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所以甲应缴纳营业税10000×5%×5%=25(万元)。
税收筹划: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不是中介合同,而是分包合同,即甲公司将此工程其中的9500万元分包给乙公司,那么甲公司的行为就不涉及服务性质,而只是建筑业中的分包行为,应按建筑业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10000-9500)×3%=15(万元)。
税收筹划效果分析:由于甲公司将合同性质由“中介”改为“分包”,使税率降低了2%,使甲公司税负减轻了10万元,节税比例达40%,效果较为显著。
四、通过分开核算来进行税收筹划
1、兼营是指企业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
现行税法规定,对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进行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对于涉及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要尽可能分开核算,利用税率差别来节税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税收筹划方法。
[案例4]一宾馆某月客房收入为90万元,餐厅收入30万元,卡拉OK歌舞服务等项目收入共50万元。其中服务业适用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税率20%。
税收筹划前的税负:若该宾馆不分别核算其兼营的各项目,则按规定应从高适用税率。则该宾馆应缴纳营业税:(90+30+50)×20%=34(万元)。
税后筹划:若该宾馆分开核算,则可按不同税率计征,其应纳税税额为(90+30)×5%+50×20%=16(万元)。
税收筹划效果分析:通过分开核算,该宾馆可节税18万元,节税比例约为53%,节税效果显著。但此种税收筹划方法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要求相对较高。
2、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次销售行为,即涉及应税劳务(营业税),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增值税)
根据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就需要判断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税率之间的关系,权衡比较,相应转换适用税种,以减少税收支出。
[案例5]某企业生产销售一种建筑材料,每平方米1000元,另需150元安装费,其中每平方米外购获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元。
税收筹划前的税负:由于该企业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企业,所以对其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即其每平方米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150÷1.17)×17%-(500÷1.17)×17%=167.09-72.65=94.44(元)
税收筹划:若该企业另外成立安装分公司,且该安装分公司独立核算。这样,该企业就能通过分开核算把混合销售分开,以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1.17)×17%-(500÷1.17)×17%=72.65(元),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50×3%=4.5(元),两者合计72.65+4.5=77.15(元)。
税收筹划效果分析:该税收筹划方法通过分开独立核算,以达到利用两个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差别来减轻税负。就本案例来说,该企业建筑材料每平方米节约税收17.29元,节税比例达到18.31%,效果也较为明显。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会计政策 税收筹划 企业利润
一、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需要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活跃细胞,在经营的过程中最求的就是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只有降低成本,达到成本最小化,才能提升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只要企业所选用的会计计量的方法和原则是不违背企业的税法契约,最为计税依据的会计资料不存在违背税法的要求,可以允许企业进行某些会计政策的选择。在利用企业与征税部门的会计信息之间的不对称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对涉税的会计事项进行灵活的管理控制,来实现自身税收利益最大化。那么,税务筹划对企业来说,就达到了降低纳税成本,提高企业收益,推动市场发展的作用,同时也达到完善国家会计政策和税收法规的作用。
(二)会计政策选择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企业直接追求经济效益,在进行财务决策和财务分析时,首先考虑到合理周密的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规范自身的行为,把财务管理和国家的税务政策紧密结合,也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合法合理及科学化,企业的投资行为、经营活动、财务活动都能在国家税法支持的范围内实施,鼓励财务规划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财务水平,有利于企业的宏观财务控制和微观调节,促使企业节约支出、减少浪费、精打细算,进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二、税务筹划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税收筹划是企业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对企业的发展有积极地正面的影响,它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对于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有积极地影响,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财政收入、外汇收入的增加,税收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
(一)税务筹划是塑造企业良好形象的需要
社会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税法体制的发展,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对企业的发展也有巨大的作用,一个讲求信誉、依法纳税的企业在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而一个偷税漏税的企业难免给人让人产生信任,从而受到社会的谴责和他人的议论,从而失去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也会成为企业的致命伤,从而直接的影响经济效益,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纳税意识不断增强,良好的纳税行为能够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影响,积极地税务筹划必然的成为经营者维护企业纳税象的首要选择。
(二)税务筹划时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和个人纳税意识的需要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但节税是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税务筹划是在了解税法、熟知纳税政策的基础上开展的科学纳税行为,既并顺应税收政策导向,遵循国家会计准则,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又运用会计学理论和核算方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而要实现最佳的税务筹划,就是要求企业首先由纳税的意识和观念,税务筹划为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提升了企业和个人对税法的理解水平,加强了企业与征管机关的联系。
三、会计政策选择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一)基于时间价值方面的会计政策选择
1.延缓纳税的期限
企业可以通过必要的会计政策选择,在成本和费用的确认提前、收入的入账时间延后,拉开时间差,使纳税期限延缓,纳税时间的不同可以为企业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
2.结合变动的价格体系
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式往往影响着物价的表现,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等,而一段时间的国家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会影响企业的择旧政策,一般来说,通货膨胀下选择加速折旧法,在通货紧缩下选择平均年限法是比较常用的做法。
3.巧用外汇折算的方法
外汇折算影响企业的资本收益的方式比较灵活,因而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也比较明显,由于汇率经常发生变化,致使同一外币数额在不同时点会对应于不同的记账本位币数额。我们通常说的汇兑损益是指在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时,将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与对应的记账本位币账户期末余额之间的差额,最终都会分次或一次地在计征所得税之前,以各种费用的形式扣除或是增加计税所得,从而影响到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筹划的关键就是通过选取适当的记账汇率,使得计算出来的汇兑净收益最小化或汇兑净损失最大化,从而使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最小化。如果汇兑损益为汇兑净损失,则直接计入企业当期损益更为有利;如果汇兑损益是汇兑净收益,则予以资本化更为有利。
(二)基于核算方法的会计政策的选择
1.基于资产递减过程中的会计政策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折旧法、产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数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也不同。对于折旧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中的税收来说,税负既定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摊销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的所得税成本就会降低,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方法中的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在会计制度的允许选择和使用的。
因此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折旧的金额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包括时间和数量上都存在差异,这就需要企业采用适合自身的方式来计算折旧,以达到企业利润的提升。通常来说,加速折旧方法是前期折旧额比较大,后期的折旧额比较小,一部分的所得税款得到递延,一部分资金相当于国家的无息贷款的流入,这是一种非常有效地节税方法,被许多的中小企业所采用。而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在企业的财务制度上有一定的分类规定的,对于折旧的年限或摊销的年限没有明确的规定资产,企业一般可以运用短期效应,尽快折旧摊销完。但是税率也存在一定的变化,企业在财会政策的确定过程中,应该对未来的税率变化做出一定的预测,如果果预期未来税率呈上升,则采用直线法更为有利。
2.基于存货计价过程中的会计政策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都有大量的存货储备作为运营正常的保证,那么对存货的计价方法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税负比重的大小,物价的变化、资金价值的大小都会对存货的价格有影响。税法允许居民企业选择其中一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在下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在影响了存货与销货成本的分摊的同时,也影响了本期销货收益,进而影响了本期所得税水平。
企业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研究,收集准确的信息,对以后年度的物价趋势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作出准确的决策。在不同的物价形势下,采取不同的成本计价方式,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期末存货成本就会降低很多,本期销货的成本大为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减轻。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安排资金的难度。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减免期,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以较低的材料价格计算产品成本,以较低的产品成本计算所销产品的销售成本,从而尽可能地增大免税期的利润,获得更多的所得税减免额。
3.基于企业职工收入方面的会计政策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职工的工资发放也是要考虑税收的成分在里面的,在计税工资的发放上,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根据实际的金额加以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予以扣除。当工资水准必须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取工资发放的办法,对于经意效益不是很好,流动资金不是很灵活的企业,可以通过计税工资的办法进行发放。对于经济效益比较好,成长性能较强的企业,可以采用工资水准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尽可能的吧职工的实际工资的发放比率控制在应纳税所得额可扣除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刘耀华.会计政策选择与税务筹划[J].审计月刊.2005(6)
[2]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企业纳税, 税收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业务事先筹划,制订方案,合理安排经济活动,选择纳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现金流出,在收入总额不变情况下,减少支出,增加企业净利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建立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为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利于政府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指出了税法中的缺陷,国家可以据此采取相应措施,修正现有税法,完善国家税制。
二、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的企业多重视生产和销售管理,对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缺乏正确认识。企业领导普遍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的,没有筹划空间,因此企业管理者还没有真正建立节税意识,只是被动地等待税收优惠。企业不能对税收筹划做出细致的计划,会形成不合理的企业税负。
2.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流程的日益复杂化,新的金融工具、贸易方式、投资方式不断出现,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还要精通税法、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点。而实际上现在我国国内企业多数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根本不能满足纳税筹划需求。
3.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不同步。我国企业普遍不与税务机关沟通在税法理解上的差异,企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税法除了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复杂。企业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进行税务筹划重要前提。
三、完善纳税筹划工作的建议
1.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管理层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2.加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纳税筹划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税种多、企业形式复杂,各行业差别大,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在高校培养中,应开设纳税筹划课程,为培养高层次纳税筹划人才提供条件。在职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我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纳税筹划能力。
3.理清税收筹划思路。要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理清筹划思路。不同税种的筹划重点不同,比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筹划思路重点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税率,从而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资福利的摊薄摊匀,享受到低档税率政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限于优惠政策及条款。例如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税务筹划要注重日常财务规范管理,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用的列支,注意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第一,不同税种的筹划。即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和税种综合筹划。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税率、计税方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可以通过控制企业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同商品有17%和13%两档税率,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能够分别核算,才能适用不同税率。还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对税收要素的筹划。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的筹划。要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会计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必须同时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企业应实现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和扣除时间最早化。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减小计税收入。
第三,对经济活动筹划。不同的经济活动形成不同的应税行为,需缴纳不同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安排降低企业税负。纳税筹划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从纳税人发展过程来看其经济活动,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活动。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活动。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财务筹划、经营筹划。
4.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的共同运作构成企业收入和成本,形成企业税负,税收筹划也离不开部门的协作。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税收筹划的参与者,部门协作才能使税务筹划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企业费用的筹划,更需要各部门配合实施,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加以辨别,加强费用先审批后支付的管理。
5.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一方面要研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参考文献:
摘要 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法中的第一大税种,在企业的全部税收支出中占很大比例。因此,对企业而言,做好增值税税收筹划对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计税销售额和进项税额两方面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策略。
关键词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税收筹划
所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是指一般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选择交纳增值税最少或最晚的纳税方案。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探讨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计税销售额的税收筹划
(一)商业折扣销售和赠送销售方式
在实际生活,企业销售商品经常采用商业折扣销售。税法规定,商业折扣销售按扣除折扣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销售额。税法的这一规定是从价格折扣的角度考虑的,没有考虑从实物折扣的情况。因为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然而税法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则可以减少应纳增值税,达到了税收筹划的目的。
(二)赊账销售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企业为尽早减少商品积压和吸引更多的客户,采取赊账销售,但是他们经常在货物发出时就开具销货发票并作销售记账,这样无疑就得提前缴纳大量的增值税。税法规定,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考虑,企业应在收到货款时再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这样做就延期了税款缴纳时间,同时还获得了税款的时间价值。
为了使企业的净收益达到最大化,建议企业应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结算。这种销售方式是企业一次发货,货物的使用权一次转移给买方,以后分期收款,货物的所有权分期转移,分期确认收入。因此,企业采用这种方式销售商品,可以节约当期的应纳增值税。因为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三)委托代销方式
委托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收取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方式。收取手续费方式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视同买断方式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从委托双方的利益考虑,企业应选择视同买断方式,因为选择视同买断方式比收取手续费方式缴纳的税金要少,企业达到了税收筹划的目的。
(四)混合销售方式和兼营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应缴纳营业税。但是,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基和税率均不同,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简单的以全缴增值税或营业税来判断哪个税种的税负更低。在销售额相等时,增值率是影响两税负的主要因素。故可通过计算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来进行税收筹划。当某一混合销售行为的增长率等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两税负相等;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增值税税负较高;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增值税税负较轻。
兼营销售行为主要有两种形式:(1)同一税种,不同税率;(2)不同税种,不同税率。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兼营项目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导致不同情况下税负也不一样,这就为税收筹划操作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二、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一)购进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如有未抵扣完毕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在此之前,购进固定资产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所以要缴纳很多增值税。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购进比例,以达到减少应缴增值税的目的。
(二)选择合理的供应商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只取得普通发票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能够申请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可以抵扣3%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即使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仍要少抵扣14%的进项税额。单纯从这个角度考虑,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应当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尽量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于是,在实际经营中,小规模纳税人往往提供比一般纳税人更低的价格。这样,就需要通过价格折让临界点的计算合理选择供应商。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高于价格折让临界点时,企业应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反之,企业应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
除了以上的税收筹划方案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从纳税时间、税收优惠、出口退税等方面进行筹划。
总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有多种具体方案,筹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在实际生活中,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税收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其他税种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筹划,寻求最满意方案,以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莹.我国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探析.冶金财会.2007(7).
【关键词】 电网企业;税收筹划;企业五个税种
在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如何围绕现行法律法规开展适合电网企业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方案,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是当期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结合电网企业就主要税种税收筹划谈相应对策。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
增值税作为电网企业最大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进项税额如何足额、及时抵扣。
(一)进项税的筹划
电网企业涉及进项税抵扣的成本项目主要有购电费、材料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运输费、取暖费等,其中加强修理费和材料费进项税的筹划是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点。
1. 改变大修理工程结算方式
目前电网企业部分单位大修理工程管理上主要采取包工包料结算方式委托给多经工程公司。工程公司为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自己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电网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
因此,应改变大修理工程管理和结算方式,对大修理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管理和结算方式,材料统一由电网企业自行采购,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公司增加进项税抵扣,另一方面多经工程公司通过节约工程材料成本可以增加利润,实现双赢。
2. 改变多经企业承包管理方式
电网企业与多经企业大都签订了各种各样的承包服务合同,且大部分为总包方式,统一开具发票,由于大部分多经企业为服务业(物业、运输业等),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了进项税抵扣。
因此,应改变承包合同的结算方式,降低合同额,将可以抵扣的材料费和修理费项目由主业承担。例如:运输承包服务合同,可以规定车辆燃油费、修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取得外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承租方报销抵扣。
3. 购进商品或应税劳务应尽量采取商业汇票支付费用
这样可以得到两点好处,一是可以推迟付款时间,减少现金流出量;二是可以视同支付费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减少当期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4. 加强进项税发票管理
一是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考核力度,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率。购置货物、接受劳务尽可能取得合法、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要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在发生运费时,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电网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可以将部分附属部件单独作为材料或低值易耗品购进,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认证”、“申报”和“抵扣”要及时有效。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专用发票认证,及时抵扣当期的进项税,为企业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筹划
按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条件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是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认已使用过;三是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
电网企业涉及的业务主要有更换固定资产变价处理和抵债收回固定资产的处理。应注意事项,一是对于电网企业取得抵债来的固定资产,要先将该抵债资产入帐使用和管理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可以免缴增值税;二是对于更换固定资产如果出现升值,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应确定适当的价格,计算净收益增减平衡点,保证销售价格与原值之差大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提高净收益。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电网企业的主营业务虽然单一,但是在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仍然有所作为,且非常必要。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其应纳税额与收入、成本、费用等密切相关,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在于如何合法、合规地加大当期成本费用、减少当期收入确认。
(一)技术开发费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的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006年国家对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次性提足折旧进成本的科研设备价值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由于科研设备既可以一次性提足折旧及时收回资本性资金,又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因此电网企业应充分利用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一是适当增加设备购置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在实现所得税加计扣除的同时,解决公司资本性资金不足问题,从而达到企业整体税收优惠利益最大化;二是改变目前技术开发费核算和管理模式,运用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将科技机构人员工资、设备折旧、管理经费等其他直接费用纳入技术开发费管理,加大加计扣除金额。
(二)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电网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方面投入持续增加,利用该项政策可以为电网企业节省大量所得税支出。
(三)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支出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需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或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 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50%以上;2. 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关键是发生的修理支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50%以上,因此,为了加大当期费用扣除,修理工程支出要合理安排,尽量不要超过固定资产原值50%。
(四)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采用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力度更大,规定确需加速折旧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可以采用直接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实行加速折旧。
对于软件摊销年限问题,新税法也制订了优惠措施,按照《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因此,电网企业应充分运用优惠政策,利用电网企业设备技术进步较快的原因,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征得同意后缩短折旧和摊销年限。
三、营业税税收筹划
电网企业涉及营业税业务较少,主要是降低电网工程涉及的营业税,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目前电网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主要是落实建安企业不计营业税的设备清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政策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另外还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税务部门对电网施工企业设备和材料划分标准不理解,将电缆统一作为材料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加大了工程成本。电网企业要与税务机关协调,确认电网企业不计入营业额的设备清单,该税收政策的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电力施工企业税收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四、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筹划:
(一)奖金发放方式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由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因此个税税收筹划主要是从如何降低适用税率入手,从目前执行政策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要尽量做到奖金在各月均衡发放,减少季度奖、加班奖、节日奖等专项奖致使个别月份税率偏高的影响,从而达到均衡各月税负的目的;二要合理利用全年年终奖税收特殊政策实现节税,根据《国税总局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一是规定了纳税人取得年终奖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二是专门制订了年终奖适用税率,比日常薪金适用税率有所降低,因此当年终奖适用税率比月工资收入适用税率低一档次时,可以有效降低个税。举例说明:
某职工收入如下:月实发工资1 500元,月奖4 000元,扣除费用1 600元,应纳税额为3 900元,适用税率15%,需缴个税460元。
年终奖7 000元,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需缴纳个税675元。
可见由于年终奖使用税率偏低,税率差为5%,存在节税空间。该职工年收入为73 000元,在年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可减少发放月奖,每月减少1 900元,共计22 800元,将月奖税率降到10%,增加年终奖发放22800元,可年节税22800×5%=1 140元。
(二)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
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非货币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税收筹划
房产税是电网企业的一项小税种,税率不高,造成对房产税税收筹划不够重视。由于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缴纳,因此只要房产存在就必须纳税,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长期税负,假设房产使用寿命按50年左右测算,房产税将达到房产原值的40%-50%,税负很重。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因此房产税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如何划分和核算房产附属设备。
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的一些新变化,对房产税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根据以上规定,房产税税收筹划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使用权要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不再结转到房屋建筑物价值。
二是减少列入房产价值的附属设备价值。要准确把握房产税暂行条例所列举房产附属设备,对于所列举以外的附属设备尽量不计入房产价值。
三是要充分利用税务总局对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设备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包括中央空调。因此要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中央空调单独入账,减少房产税支出。
总之,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合理运用国家税收法规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理财等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目的。企业在加强税收筹划,用足用好各种优惠政策,有效降低纳税成本的同时,还要树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提高风险的辨识和分析能力,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充分借助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外部力量,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通过深入研究各项税收政策,制订出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税收筹划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二是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并适时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保证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施。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在认真考虑经济环境及其他变数后,再做出决策,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进行盲目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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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务筹划; 税收筹划; 博弈关系
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经济现象的研究,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一般认为,税务筹划的开展以及研究真正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目前,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几乎是家喻户晓,并且已经进入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税务筹划这一概念才被引入中国,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纳税人纳税观念转变和纳税意识逐步提高的体现。但是,税务筹划的理论体系并不完善,存在理念上的痼疾和偏差以及方法上的不足,对它的涵义界定比较模糊,不同学者解释不一,在许多文献资料中经常将税务筹划与税收筹划两者混为一谈。对税务筹划和税收筹划的涵义进行辨析界定,有助于对税务筹划的进一步研究扫清障碍。
一、税务筹划的研究范畴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国际税收辞典》对税务筹划定义为:“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美国W.B.梅格斯博士认为:“税务筹划是在纳税发生以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的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税,此过程即为税务筹划。”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在《个人投资和税务筹划》中指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汉德指出,税收是依法强制课征的,而不是靠自愿捐献。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不过是空谈而已,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自己承担最小的税负,这种方法可称之为税务筹划。
上述观点和认识都指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基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有目的地策划和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款或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主动的、合法的、理性的行为选择。
盖地(2003)认为:税务会计与税收会计是两类不同的会计主体,为了与会计的称呼一致,纳税人的会计是“税务会计”,纳税人的筹划则应是“税务筹划”,而非“税收筹划”。但遗憾的是,盖地并没有进一步解释税务筹划与税收筹划的实质性区别,仅仅说明这两个名词存在差异是为了保持称呼的一致性。
范百顺(2006)指出:“税务筹划”和“税收筹划”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税务筹划”属于税务会计的研究范畴,而“税收筹划”则属于税收会计的研究范畴。其研究结论是从研究范畴方面指出了税务筹划与税收筹划的区别,基本理清了两者差异的方向,但是,并未指出两者差异的关键点。
刘建民(2002)认为:税务会计与税收会计是两个明确不同的主体,因此,纳税人的筹划称“税务筹划”,征管人的筹划称“税收筹划”较妥。其研究观点基本理清了两者存在差异的关键点是主体的不同。
另外,还有学者认为,税务筹划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务筹划包括狭义的税务筹划和税收筹划。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是不够准确的,背离了税务筹划立足于纳税人这个主体的基本出发点,税务筹划与税收筹划是两个不同的研究范畴。税务筹划本身倒应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筹划包含节税和避税行为,而狭义税务筹划仅指节税行为。从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和价值取向来看,税务筹划应该包括“合法但不合理”的避税行为以及“既合法又合理”的节税行为,对纳税人来说,无论是节税行为还是避税行为,都是通过筹划活动获取财务利益实现财务目标的理性选择。
二、税务筹划与税收筹划涵义之区别
(一)税务与税收涵义之区别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1996)对“税务”所作的解释为:税务是关于税收的工作,即税收事务,或纳税事务。很显然税务是由税收的产生而产生,税务的主体是纳税人,税务从另一个层面讲是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据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事实上,纳税人是集权利与义务为一身的特殊群体。政府部门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纳税人所缴纳的税金,只要纳税人依法缴纳了税金,便拥有了向政府部门索取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权力;反之亦然。纳税人换取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消费权的代价便是缴纳税款。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1996)对“税收”所作的解释为:税收是国家征税所得到的收入。税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筹集财政收入,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税收是政府聚财最重要的手段。
两者的区别在于,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是国家为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所付出的成本。而税务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税收的一种义务,是纳税人在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时所支付的费用。税务因税收而产生,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征收税款的执行机构,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与纳税人对立的主体,互有权利义务关系。
(二)税务会计与税收会计之区别
税务与税收涵义之区别,导致产生了税务会计与税收会计两个不同的学科领域及研究范畴,辨析两者之间的区别有助于理解税务筹划与税收筹划涵义之区别。
关键词:建筑行业;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序推进,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在企业的税务管理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正确而有效的税务筹划所带来的巨大作用。但是,我国有关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步比较晚,且主要集中于有关节税收益等方面,在具体行业的税收筹划研究很少,实践上亦不尽如人意。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可以说建筑行业进入了相对的黄金时期。能否在这一新的机遇期提高建筑行业的收入水平、利润水平,能否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与税收风险,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建筑行业投资大、风险高、合同数量多、资金周转时间长等显著特点,且其工作涉及面广,直接涉及的税收项目比较多,税收负担重。据统计,建筑行业的入库税费收入占到税收总额的5%,并且增速很快。建筑业是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营业利润较低,其发展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减少税收、扩大利润空间已经成为目前建筑业发展的诉求。因此,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财税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加强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强化经营者的纳税意识,防范税务风险,维持和提高建筑行业的利润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与问题
建筑行业是一个综合型的、涉及面广泛的行业,涉及多项经营管理活动。其涉及税收种类也相对较多。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的税收筹划种类繁多,但是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
建筑行业的税收相比其他行业要复杂的多,这是因为其业务主体多元化,从开发到最后销售投入使用,资金流、成本流等种类都非常多,因此需要十分精细化的税收管理,这样才能实现节省税费,改善建筑行业价值需求的目标。“营改增”后,我国建筑行业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十多种,每个税种的性质、适用范围、缴纳方式等都不太相同,因此也并不是所有的税种都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来达到降低税收的目的。一般而言,建筑行业税收筹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空间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尽管建筑行业税收筹划的方式多种多样,表现形式各异,但其最终目的主要有:第一,在减少税负的基础上,利用降低税基和减轻税率的手段,在不同的纳税策略中选取成本最少的策略;第二,推迟纳税时间,通过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税收的基本收益,在某种程度上也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努力降低税基。
所谓税基就是税收的计税根据或者是计税依据,例如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税利润。在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税基和税额存在正向关系,即税基愈大,税额愈高。建筑企业应想方设法减少税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最终实现降低税负的目标。
2.积极争取较低适用税率。
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法律中除了个别税种只能按照单一税率缴纳外,其他大部分的税收种类都具有不相同的税率。这些不尽相同的税率也给企业提供了很多可操作空间。企业可以利用税收筹划的手段,对不同方面的业务和工作模式进行合理的设计和管控,最终实现降低税率成本的目标。
3.合理选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无论是企业取得的预付款还是约定的收讫款项,税法都有明确的纳税义务时间。经过企业合理调整业务方式,可以有效地控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建筑企业可在会计核算中,实现对纳税义务时间的有效性控制,做出合理、高效的纳税筹划。
4.合理转嫁税负。
合理进行税负转嫁也是建筑企业经营的手段之一。税负转嫁牵涉到课税商品最终价格的基本问题,这一定要利用经济成本交易中的价格变化来最终确定。例如在工程中,利用有效的价格分包手段,就能够实现建筑安装工程收入在总包收入和分包单位之间的成功转移,从而改善建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收,顺利实现企业所得税在不同企业间的成功转移。
5.有效延缓相关税收纳税时间。
因为资本使用过程中具有时间特性,建筑企业利用建筑工程时间上的改善,就能够延缓不同税收种类的最终纳税义务时间。假如是利用理性改善业务的预估方式,延缓工程支出的最终确定日期,从而就可以延缓纳税时间,获得资本金额因为具有时间价值带来的最终受益。特别是在通货膨胀期间,拖延义务纳税时间的方法效果更为明显。
(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缺乏税收筹划意识。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与不少企业认为的不缴税、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有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在国家税收政策范围内的合法活动,是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实现企业价值的正当行为,企业合理的税收筹划行为应该受到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而偷税、漏税是企业不履行业务的违法行为。有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千方百计地逃避对税收的缴纳,这种避税行为和筹划行为应该通过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严格区分,避免一些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律漏洞以税收筹划为名,破坏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扰乱市场。一方面,从国家相关部门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难以发展是因为一些不法分子借税收筹划之名,行偷税、漏税之实,其结果是严重地违反了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企业也可能会承担税务风险带来的损失。所以,建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对税收筹划有正确的认识。
2.缺少专门的税收筹划人才。
有一个误区,认为税收筹划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只要具备相应的税务、财务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就可胜任税收筹划工作。殊不知,实践中,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来说,税收筹划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税收经验和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必须事先掌握和了解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的方针政策,具有相关会计税务资格认证,熟知财务、税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而且熟知企业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因此,建筑企业应配备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否则,税收筹划活动一旦展开投入实施,发生了纰漏是无法补救的。
3.忽视风险防范。
建筑企业在税收筹划实践中,无疑会遇到不可规避的风险,但是企业税收筹划之前一定要在风险防范方面做足功课,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发生,具体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风险防范:(1)税收政策风险。如果纳税人对有关政策不明确,理解不透彻,不能及时学习和把握政策的变化,都会造成税收筹划在政策性方面的风险。我国法律的层次较多,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体系十分复杂,这就容易造成企业对相关法律理解不全面,甚至对政策的规定理解错误,从而导致税收筹划没有效果,甚至无意之中触犯了法律。(2)企业经营风险。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与其目标利润相关联,因为,企业利润最终来源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亦即企业的税收筹划和企业经营活动息息相关。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必须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在制定财务预算时将企业的经营情况考虑在内,当然,建筑企业所有的活动都应该是在国家的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另外,要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看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统筹规划,防止出现盲目追求节约税收而造成企业其他活动受到阻碍的现象。如税收筹划方案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某个环节不对称或者不合乎规定,造成整个经济活动发展受阻,因而从主观上失去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机会,不仅不可以减轻企业税收的经营成本,相反,会增加企业经济成本,使企业陷入困境。(3)税收执法风险。对于税收筹划的合法与否,从主观方面讲是企业筹划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上讲是国家税务机关相关部门确认通过。这样就会存在由于税务机关和建筑企业对税法认知不同而导致的税收执法性风险。税收筹划是不是在法律范围之内,这是由国家、企业和相关税收机构共同判定的。企业通过对税法等相关法律的理解、判断进行筹划,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在审核时对于是否合法、合理又有着自己的主观判断。所以,存在税收执法风险。(4)相关员工管理不当风险。这部分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不当造成的,员工岗位频繁调整,选人、用人、留人不当等因素都会使经验相对丰富的员工流失,再加之企业对员工相关理念培养不到位,使得某些员工责任心缺失,对有关程序不认真对待,都很容易引发税收筹划中的风险因素。从人力资源角度来说,其风险在企业税收筹划中占据重要位置,也是企业经营中最难控制和把握的。企业内部人员出现的风险极容易造成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不信任,这又连带产生了信誉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度是极其深远的。(5)税收综合性风险。对税收综合性风险的防范也是一种操作性防范,也是对之前各种风险产生原因的综合性运作管理。由于我国各种法律的层次体系较多,内容涉及方面也较为广泛,在实际操作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风险和摩擦,即使请专业团队为企业专门进行税收筹划,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出现某些主客观问题。一般来看,综合性风险可以从两个大方面把握:一是企业自身方面,对政策的整体把握度不够,筹划方案过程中很容易顾此失彼,造成不必要的失误;二是从国家方面,对税收筹划方面的指引不够积极,优惠政策宣传可能不到位。所有的行业或者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时,不可能规避这些风险,但是在具体税收筹划中,预测和防范这些风险是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关键。
三、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
建筑企业应首当其冲地关注由设计规划造成的非税收成本或非税收损失,然后再考虑施工、经营、投资、筹资、理财等实际情况,进而把税收筹划纳入税收风险管理当中。依据税收筹划风险标准去评估其管控效果,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建筑企业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标准。为了实现企业的税收收益最大化的机制的构建,必须依据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标准。因此,通过对以上诸如税收筹划概念不清晰、税收人才缺乏、税收风险不宜掌控等问题的简要分析,提出对策,以期降低建筑企业成本,建立健全防范税收风险机制,以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和企业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营造有利于税收筹划的环境。
改善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和风险防范措施,最终也不能脱离完整的法律制度保证。建立、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明确税收征管基本原则、税收管理体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纳税人在遵循税法前提下自主开展税收筹划活动的权利,可以让建筑企业在相关法律制度框架内合理进行企业税收筹划,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现阶段相关税务部门过分倚重管理,忽略对纳税人相关税收筹划权利培养。同时,各级税务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整合税务内、外信息化平台和服务资源,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加强纳税服务意识,强化征纳双方的多样化互动,努力形成反馈及时、处理得当的企业纳税投诉反馈机制,增强我国税收政策的透明化和确定化趋势,在纳税流程简单化、信息多元化的纳税服务系统形成的前提下,为建筑企业大力进行税收筹划,合理控制税收风险提供信息化和专业化的平台和技术支撑。
(二)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
第一,建筑企业要根据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符合实际的税收设计规划及必要的风险管理意识。要明确税收筹划是一项合法的财务管理活动,也是企业节约税收成本的主要途径。第二,税收筹划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建筑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合理安排经济业务,尽可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目前,在建筑行业整体市场低迷、利润下滑、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税收筹划无疑会提升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第三,要强化企业管理层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意识。收益与风险相伴,而且收益越大风险也越大。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为了预防由于过度筹划或筹划不当的风险,必须强化风险意识。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收筹划管理机制。
从管理的角度,建筑企业应该从不同方面强化完善税收筹划风险体系,改善涉及税种的内在管控机制,增强税收筹划效果。首先,根据企业实际,设立与财务部门相同等级的税收筹划专门机构,并配备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员,构建专业化的税收团队。从企业长远经营目标的角度出发,规避风险,争取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其次,建立税收筹划人员可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机制。这样,通过构建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税收筹划专业化团队,团队的管理层人员要关注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生产经营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再次,构建和完善税收筹划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相互沟通机制。税收筹划部门需要和公司的高层、财务部门等进行工作的协调沟通,要将税务筹划的具体思想体现在日常的税务工作中,将税收筹划策略转变为公司的利润,强化公司内部的信息流通,保证税收筹划各个环节的畅通。
(四)培养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专业团队。
专业化人才是建筑企业高效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新形势下,要想在复杂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税收环境及复杂的业务活动上成功实施税收筹划,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和专业化人才的税收筹划管理队伍。目前,经济新常态使得许多建筑企业通过采取多元化、信息化、跨行业、跨区域甚至跨境经营拓展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常常会涉足对外投资、并购重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等复杂交易,涉税事务愈加复杂。然而,建筑企业对于适应改革与创新所需的多样化人才准备不足,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为此,建筑企业可设置更加优厚的条件加大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招贤纳士。对于现有人才,通过整合、专业技能培训、在岗学习等多种方式,还可高薪聘用外部人才到建筑企业兼职,努力打造一支知识面宽、业务娴熟、技能过硬的优秀队伍,以保障税收筹划策略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建筑企业主要税种的纳税筹划。
1.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是政府对企业利润的再分配过程,是影响企业利润的一项重要费用,也是建筑企业税收筹划中关注的焦点。根据建筑企业的业务特点,其所得税的筹划应当从固定资产折旧、后续支出、筹资方式入手。建筑企业为了满足施工需要,通常需要大量的固定的资产,但需要调整对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费用和后续支出费用。建议建筑企业融资过程中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采用负债融资的方式去实现调整。例如,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会产生不同的利息费用,从而达到改变应纳税所得额的效果。另外,部分地区某些特殊的工程项目,考虑能否享受国家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
2.印花税税收筹划。依据印花税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记录的数额去统计应缴纳税额度。只有当应税行为的发生,需按相关税法的缴纳税收。特殊情况下,应缴纳税收义务涉及新的应税凭证的出现,即新的分包或转包合同。因此,从本质上说,该法是通过降低计税次数和金额,从而降低缴印花税的额度。对于应税凭证,作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双方须共同确定书立的关系,几方当事人在确定书立合同关系时,如果只要不涉及合同的当事人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合同上,则合同法律效果就达到了。实践中,若经济交易活动能当面解决,一般是不用签订合同的。当然,如果经济当事人双方信誉较好,不签合同当然更能节省税款,但这样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3.增值税税收筹划。2015年我国在建筑业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建筑企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对建筑企业的税制、税负、税务管理和资金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考虑如何降低增值税额。如在增值税纳税人类别选择的税收筹划上,因“营改增”后设计单位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有明显的降幅,因此应尽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筹划。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税收筹划,“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建筑设计单位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由于进项抵扣税额较少,税负较原营业税有所增加。为降低税负,设计单位采购付款时应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税额越大,应纳税额越小。再比如,在租赁业务中,从合理安排设备租赁、变更长期租赁合同和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等三个方面入手,科学合理设计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在EPC合同方面,可考虑拆分EPC合同和调整EPC合同中不同业务价款两种方式,避免由于混业经营未分开核算可能导致的从高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风险。在含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选择中,尽可能选择增值税进项税额最大的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报价中包含运输费用的情况,要合理使用“一票制”和“二票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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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企业 税收筹划
当前,我国的物流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受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及国际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影响,我国的物流业发展受到跨国物流集团的严重冲击在不违反当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文通过对物流企业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其他涉税财务活动详细分析,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为物流企业税收合理筹划,以降低企业税金成本,合理避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力。
一、现代物流的概念及特点
现代物流是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它将信息、、采购、运输、仓储、分拨、包装、配送、装卸搬运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其主要应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从而为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目的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新兴行业,其主要特点就是服务范围全程化和服务体系社会化。物流服务范围全程化是指在物流服务从基础上向两端延伸,即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的生产、物流咨询以及退货和废弃物回收等服务活动;物流服务体系社会化是指,物流企业为生产经营者和供销商提供他们本企业不具有优势的物流工作提供服务。
二、税收筹划的涵义及作用
1.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减轻税收带来的压力,以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事先对其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及其他涉税财务等活动做出合理筹划与安排,进行的尽可能合理避税,取得利益的活动。
2.税收筹划的作用
首先,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直接降低成本,有利于企业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在企业的收益中,税款是除正常经营支出外企业最大的非经营性支出,在企业的现金流中,税款支付是现金的净流出,没有与之配比的现金流入。
其次,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是资金、成本(费用)和利润。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进而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三要素的最佳效果,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会计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中作用举足轻重,他既要熟悉我国的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又要熟悉当前的税法和其他经济法规。企业设账和记账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如果出现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在处理时,企业可以分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并同意企业财务会计按照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计税、编报财务报告,同时由企业税务会计进行纳税申报,进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再者,通过税收筹划,企业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纳税人依据税法中税率与税基的不同,根据国家税收的鼓励政策、优惠政策,进行筹资、投资、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虽然表面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实际上是企业在国家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向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向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三、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1.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差
我国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差,首先是税法建设不完善,还有很多需要修改和调整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传力度不够,纳税人无太多的途径了解税法的全貌,也难以知道税法的调整情况,这种情况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同时社会各界对税收筹划存在误解。其次,我国税收征管意识差、技术水平不高、人员素质低,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权利相对集中,纳税人难以与税收执法人员协调关系,双方在税收征收中,执法人员目的是完成任务,执法手段存在不合法行为,纳税人是想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方法,减少自己的税收压力,这在客观上阻碍了税收筹划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遍运用。最后,我国的税务服务业发展比较慢。当下这个时期,我国的税务服务业刚刚起步,发展比较滞后,再加上专业人员素质低、专业水平不高,使得税务服务行业更缺乏吸引力,难以满足众多纳税人的需求。
2.税收筹划基本工作没有做好
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低,会计管理水平低,企业中的管理活动不是按照工作流程,财务上还没有规范的预算方案,企业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凭自己意愿擅自决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企业的税务筹划主要工作人员主体不明,企业领导主要是靠财务部门做好税收筹划,但会计人员自身认为就是做好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会计报表,不去做税收筹划。会计人员还存在素质低,专业水平低的缺点,导致当前执行会计政策力度不够,账目出错,不按会计工作程序做账、小金库、账目不实、缺少原始凭证、核算方法出错等问题,企业无法进行税收筹划。
四、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税收筹划的涵义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在我国,多数人对税收筹划不了解,当谈到税收筹划时,总是与偷税、漏税联系在一起,认为税收筹划是违法行为。而实际上,偷税与税收筹划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偷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千方百计少缴税或者不缴税,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属违法行为;而税收筹划是以遵守国家税法为前提,具有合理性,是企业合法的经济活动。
2.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易忽视税收筹划风险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确定及实施,全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除此之外,征纳双方在税收筹划的认定上也存在差异。税收筹划在一定范围内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国家税收机关的政策要求的,但是在现实中也存在着因为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引起的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一部分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最税收的优惠条件或税收法规的缺陷过度关注,没有采取反避税措施,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
3.物流企业缺乏税收筹划高素质人才
众所周知,我们无法补救发生的市场经济活动,必须事先对税收筹划进行规划和安排,这就要求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熟知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同时具备会计、税收、财务等专业知识,此外物流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不但要对税法精通,能掌握税收政策调整情况,还要熟悉物流企业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纳税方案,从而供管理者决策。但当前大部分物流企业缺乏税收筹划高素质专业人才。
五、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提高物流企业相关人员的素质
国内物流企业纳税筹划亟待解决,解决的根本途径就是提高物流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企业可以通过参观学习、外出考察、聘请教师、组织培训等形式来提高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消除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不能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要让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熟悉、熟练应用税收方面的知识,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
2.物流企业应该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
物流企业应熟悉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当前,我国对企业的税收,也像其他国家一样,都采取了许多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物流企业应该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去合理避税,一提高企业利益最大化。
3.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时风险的防范
物流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凡事要防患于未然。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树立起牢固的风险意识,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涉及国家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时,要从各个方位、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上对所筹划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4.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当前,企业筹资的主要方式有财政拨款、企业内部资金积累、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等。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收的负担也不一样,不同的筹资方式,纳税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差异。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巧,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使企业达到税负最小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筹资方式,其税收前后的资金成本不一样,如果单考虑节税这一因素,在上述的各种筹资方式中,企业之间拆借方式税收筹划效果最好,向金融机构贷款次之,企业内部资金积累效果最差。
5.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折旧费用的税收筹划和选择费用列支。其中,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折旧费用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当前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同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不同,所计算得出每期的折旧费用也是不同的。一般企业都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是因为较多的资产使用前期分摊折旧,税前利润额就会相应减少,这样应纳所得就会减少,而且该方法还有推延纳税时间的优点,同时有递延纳税的益处。选择费用列支,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合理成本费用,进而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各种费用支出的分摊法有平均分摊法、实际发生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采取不同的分摊法等对员工的福利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进行分摊,分摊方法不同,企业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也不同。因此,企业要合理选择费用分摊方法。之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还包括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筹划。
六、结语
税收筹划是直接影响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是我国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合理的税收筹划影响着物流行业的发展。只有详细了解物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现在存在的问题,并制订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能降低物流企业税金成本,合理避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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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荣红霞.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浅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09,(26).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随着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企业都在对企业的综合能力进行着积极地提高,并追求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务有效地管理,对于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也越来越给以重视,它能有效地降低企业资金的减少,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税收管理又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企业在缴税前,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依据当地的税法环境,来规避、控制或者减轻税负,从而实现对企业财务目标的规划、决策及经营生产活动的安排。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主要包括避税和节税,而逃税和偷税是非法行为不属于税收筹划的种类。在税收筹划中要遵守其合法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及企业财务中总体目标的原则。在税收筹划中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坚守依法纳税是公民及企业的基本义务,是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首要原则,然后根据企业的财务情况及发展目标,结合各种税法优惠政策对企业资金及资源进行有效的分配,并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及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从而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对于企业来说是经营资金的净流出,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如果企业对税收进行有效的筹划,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及费用,那么对企业来说能够节省大量的经营资金,并使企业的财务利益尽量达到最大化,有效地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2.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基本管理活动,它需要企业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规范的财务管理体制,同时对财务会计人员也有相当的要求,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必须熟练,对会计新准则及税法有详细的了解,并通过一定的会计手段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合法的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还能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及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3.税收筹划能对企业的结构及资源进行优化
税收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以此加强国家的公共服务事业及基础建设,征税行为对于企业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企业资源的合理再配置,企业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就要根据税法的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投资,并对企业的结构及决策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实现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税收筹划不仅符合国家的利益要求,还能有效的促进企业自身的有效发展。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运用及税收筹划时的注意事项
1.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及会计核算的不同,其纳税的方式是不同的,一般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像小规模的纳税人是无法开出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通过小规模的纳税人所采购的货物,其增值税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因此,企业进行采购时,不仅要考虑到产品的质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外,还要考虑到进项的税额是否能够抵消等进行多方面的考虑,从采购环节就节省企业的税务负担;在采购中,一般采用的是购进扣税的增值税法,因此企业可以适当地进行提前购货从而延迟纳税,对于企业的存货,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也是挺大的,像企业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就可以选用先进先出的的方法,这样能够减少企业的材料成本,扩大那个时期的利润,若是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企业可以加大产品中的材料费用,通过这种存货计价的方式来减少企业的利润,推迟企业的纳税时间;另外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加速折旧法及直线折旧法等加大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从而影响企业当期的产品成本及费用,如果企业使用的是直线折旧法,那么企业在每个时期的税负都是均衡的,若是采用的加速折旧法,那么企业在前期的生产利润是比较少的,缴纳的税收也是比较少的,而到后期企业的生产利润就会相应地增加,缴纳的税收也就会增加,这种加速折旧方法的使用,也延迟了纳税的时间;工资是在税前扣除的,并且不受计税工资及工效限额扣除的限制,企业在安排工资时,应该考虑到它对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并对工资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
2.企业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一定要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出现违法的现象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有效的价值,还会沦为逃税的下场,从而受到国家税务机关的处罚造成企业经济的更大损失,这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其次,税收筹划的方案应随时随着当地税法的环境及国家法律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税收筹划上也不能仅对税务负担进行简单的比较,还应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所带来的影响;然后,在企业税收方案筹划时,不仅要考虑到税收成本的降低还要考虑到能否给企业带来绝对的利益,要根据各种税种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统筹的考虑以争取到企业财务的最大价值。
四、总结
通过以上所述可知,企业财务管理是税收筹划的有力支撑,税收筹划又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且有效地税务筹划及科学的财务管理能够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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