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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报告

时间:2023-06-06 09:30: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索赔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施工索赔报告

第1篇

关键词:水电工程建设索赔管理

索赔及索赔管理

1.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过程中,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根据索赔事件和遭受损害的后果,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法律依据,向承担责任的另一方提出补偿或赔偿的要求,包括要求经济补偿和延长工期两种情况。

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承包商应当树立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索赔的一般含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失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发生了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事件或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从而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

承包商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未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给予的支付,从而以正式函件的方式向业主索要。

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的延伸。索赔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索赔管理是通过一系列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活动,采取预防、谈判等手段,利用合同条款对已以发生的损失按合同条款向对方索赔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总称。

2、建立索赔管理机构

对于工程项目多、金额大、索赔项目多而复杂的水电施工企业,应有一名副经理专门负责或分管索赔工作,并建立专门的索赔部门(索赔办公室),负责项目部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索赔办公室要有索赔目标、索赔计划、定期召开索赔分析会,寻找已经出现的索赔机会或潜在的索赔机会,要检查已提出的索赔项目的索赔进展情况,采取一定措施来保证索赔成功;同时,应保持索赔人员的连续性、索赔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由于水电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所以要保证工程记录、索赔资料收集的边续性、系统性和完备性。

3、合同文件的熟悉、索赔权的论证及索赔机会的合理把握

3.1合同文件的熟悉

任何工程项目,都有一系列合同文件,其中合同条款,如《水利水电工程国内合同范本》合同通用条款,对索赔方面较为详细的规定,应用合同文件进行索赔,必须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特别是合同通用条款。正确领会合同条款的含义,熟练地应用合同条款,才能及时发现索赔机会,提出索赔要求,争取索赔成功。

3.2索赔权的论证

索赔权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和权利。如果不具备索赔权,承包人不论遭到多大损失,均无权得到补偿。因此,为索赔成功,承包人必须善于从合同专用条件和通条件、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在地或类似情况索赔成功案例等找出索赔的依据,从而充分论证自己的索赔权,这样索赔才能被业主所接受。

承包人必须明确在哪些情况下是不具备索赔权的。通常情况下,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无论数额大小,均不有索赔机,而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一般是要以寻求补偿的。

3.3索赔机会的合理发现

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索赔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约和建筑法规,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才能全方位的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索赔机会要通过合同文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检查来发现,即适时将工程情况与合同文件进行分析,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合同实施中出现偏听偏差(如进度偏差)问题,就可能出现了索赔机会,水电施工企业应从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去把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

3.3.1 业主违约

业主违约常常表现为业主或其人未能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得以顺利施工的条件或未能按规定时间结款。

3.3.2 合同缺陷

合同条款规定的不严谨,内容相互矛盾,条款遗漏或其它错误造成的合同缺陷。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解释,承包商执行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

3.3.3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

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是指一般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到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

3.3.4监理责任引起的索赔

⑴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的延误审批、质量要求的变更、对施工组织、施工程序不合理干预等。

⑵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加速施工,进行合同外某项目施工、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或暂停施工等。

⑶为了保证合同工程达到即定目标,监理工程师可以各种现场指令。但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

3.3.5设计原因引起的索赔

⑴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设计条件与现场条件不符等造成承包商施工费用增加。

⑵因设计方案变化导致施工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或减少,使承包商投入施工机械、人员设施严重不足或大量窝工而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

⑶因设计方案迟迟不能确定,严重影响承包商的正常施工导致设备人员大量闲置和工期延误。

3.3.6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主法规及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的费用的增加。

3.3.7意外风险和灾害引起的索赔。如:自然灾害、特殊风险等。

3.3.8其它承包商未按时按序按质进行并完成某种工作,给另一个承包商的工作带来干扰,受损失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3.3.9不可抗力事件。

3.3.10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

4、适时对项目进行工程进度偏差分析

索赔是由于索赔事件造成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与预定计划的差异引起的,而索额的大小常常由差异决定的。所以网络进度计划必然是分析索赔事件影响的尺度和索赔值计算的基础,工期索赔值应由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延长分析得到。

5、建立工程成本预算、核算体系

5.1建立合理和细致的工程成本预算体系

详细的工程施工预算可以准确计算出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偏差,可以查找实际工程成本超支的原因,以便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索赔机会;从财务方面合理分离及分配成本,准确地计算出相应的经济损失,为索赔提供准确数据。若承包人缺乏现场记录数据,不能出具合理的预算成本,则会使索赔缺乏证据和说服力,进而导索赔失败。因此,承包人必须建立合理和细致的工程成本预算体系来开展其作。

建立财务核算制度

索赔需要及时、准确、完整、详细的财务成本核算和分析资料如各种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账单。作为索赔值的计算证据。

6、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高质量的索赔报告

一有索赔事件发生,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应积极地进行有策略的索赔,使整个索赔报告,包括索赔事件、理由、索赔根据、索赔额的计算、索赔证据等无懈可击。对承包人来说,索赔解决的越早越有利;越拖延,越不利。所以一经发现索赔机会,就应进行索赔处理,及时地迅速地提出索赔要求和提交索赔报告。提出索赔报告后,就应不断地与业为和监理工程师联系,催促尽快解决索赔问题。工程中的每一单项索赔应及早独立解决,不要一揽子方式解决所有问题。索赔报告编制涉及以下问题:

6.1索赔权的论证

索赔报告中应首先论证索赔权的成立依据。承包人在索赔报告中必须论证发生的索赔事件、客观事实与索赔依据之间存在的客观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6.2索赔报告的准确性

在充分论证和肯定了自己的索赔权后,索赔报告的证据资料和充分准确性将对索赔能否成功起到决定作用。一份准确的索赔报告,可以说明承包人对此项索赔工作严肃的,经过深思熟虑的。特别是在提供索赔证据资料时,一定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索赔价款计算的正确性。要做到事实充份,并附有现场照片或记录的声明,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信服,能承认索赔的合理性。

6.3索赔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索赔报告的格式可根据索赔事件的大小来编写。一般情况下,索赔报告前面的一封致工程师的关于索赔事项的说明信。信的内容包括:简单地叙述索赔的事项、理由和经济损失额或时间损失值,说明随函所附加的索赔报告正文及证明材料情况等。索赔报告正文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标题和日期、事实与证据资料、索赔款额的具体计算等。

索赔报告的标题也是结论部分,应该准确地概括出索赔中心内容,如索赔的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并注明其职称及索赔经历,以示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7、索赔的谈判

索赔首先是通过正式的书面函件往来,然后再过谈判解决的。索赔谈判是合同双方面对面的协商,进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一环。在谈判之前双方均应充分准备,分析谈判的可能过程。在谈判中注意以下问题。

7.1谈判的目的必须明确

谈判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件规定进行谈判,对谈判要达到的目标心中要有数。会谈双方均应信守一个原则,就是力争通过协商和谈判友好地解决索赔争端,避免肥谈判引入尖锐的对抗的死胡同,而不得最后靠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7.2谈判态度要端正

谈判双方应客观冷静,以理服人,为通过解决问题创造一种和谐的气氛;谈判要有耐心,不宜轻易谈判破裂。

7.3谈判准备要充分

谈判双方在谈判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拟好谈判提纲,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谈判策略要适当

谈判要讲究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前适合自己的谈判策略。必须学会在谈判桌上熟练地论述自己索赔权利,论证自己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合法才能机智而取胜。

8、结束语

水电施工中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抓住机会,提出索赔要求并保证最终索赔的成功将会因事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是只要施工企业加强索赔管理,重视索赔工作,索赔管理人员树立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实际工程事件、捕捉索赔机会,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就能够恰当维护企业利益,获取索赔。

第2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索赔管理

1 正确认识索赔的作用,提高 索赔意识:

施工索赔是指施工企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在合同履行中作为处相对弱势地位的施工企业往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的意义,没有认真对待索赔工作。一但发生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失企业得不到合理的及时补偿,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实践证明健康开展索赔有利于承建各方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有助于施工合同双方更加紧密的合作,体现合同双方的责任,平衡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并最终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施工企业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免受不当的经济损失就要正确认识索赔的作用,对索赔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树立索赔意识,加强索赔管理,做好索赔工作,把勤于签证、精于索赔作为企业在施工中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和减少损失,降低风险的一种正当经营策略和手段。

2 做好收集索赔证据的工作:

无论是何种索赔,要想索赔成功,索赔证据是最重要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要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及时性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如下相关资料作为索赔证据: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信函、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日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量及时间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象资料等;工程施工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各种文件、规定等;索赔的证据要完全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基本资料和数据要经得住推敲,并且能够相互说明,相互关联,不能互相矛盾。证据的取得和证据的提出要及时全面,准确无误,所提出的证据要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有关的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测试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3 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时,施工企业可按索赔程序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业主或发包人提出索赔。

3.1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首先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索赔事件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掌握事件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按照合同判明这些事件是否违反合同条款,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要抓紧收集证据,并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完整的当时记录,这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对索赔的前期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3.2 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或者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施工企业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再报出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累计索赔金额和累计索赔工期。索赔报告内容随着索赔事件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但从必要内容和结构来看包括四个部分: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计算部分,证据部分。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合理、准确,责任分析清楚,明确阐述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干扰事件的出现,使施工企业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增加了费用支出,拖延了工期。索赔报告要文字简练,资料充足,条理清楚,要让监理工程师提不出什么疑问,也不要求再补充任何证明材料和数据,只有这样才能使索赔顺利进行。

3.3 索赔的最终认定。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内容和提供的证据进行一一核实,确定索赔责任,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确定补偿额度。并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工程师由于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所处位置不同,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的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合理不合理等方面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为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只可能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的那部分的费用和工期,其余的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未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近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处理决定后,如认为处理不公正,可以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请监理工程师重新考虑,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向监理工程师进一步表明其决定不合理的原因。如果监理工程师仍坚持原来决定或施工企业对新的决定仍不满意,则施工单位可向合同中提供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4 加强索赔管理,掌握索赔工作的要点:

4.1 施工企业应当重视索赔,强化索赔管理,建立健全索赔管理台账,索赔台帐应及时详细地记录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件,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工程完工时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4.2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掌握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及工期,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工期延误应及时提出变更,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部分的造价,提请建设单位追加价款。并且要求在工程前期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如:合同签订要严密,权利及义务、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方式、计算方法要明确为索赔提供合法依据;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以免自身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建设单位的反索赔。

4.3 做好合同管理。这是索赔成功的必要条件,它包括了多方面的内容,在索赔管理方面,应作好以下的工作:①通晓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能够从索赔的角度理解合同条款,不失去任何应有的索赔机会;②随时注意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或口头要求,一旦发现实际工作超过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地提出索赔要求;③在编写索赔报告文件和进行索赔谈判时,会运用合同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释和认证自己的索赔数,并能正确计算出应得的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4善于进行索赔谈判,施工索赔人员的谈判能力对索赔的成败影响很大,谈判者必须熟悉合同,懂工程技术,并有利用合同知识来论证自己索赔要求的能力。

4.4 按照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4.5 施工单位索赔,要遵循索赔的原则,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更不能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致使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对于单价包干合同,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谁最有能力解决风险问题就由谁来承担风险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我们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筑业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索赔工作关系着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主编 尹贻林

第3篇

关键词: 施工索赔 索赔措施 施工索赔案例

0引言

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活动。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积极开展索赔工作的总结、研究,增强工程索赔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惯例实施索赔,做好索赔工作,就可以为施工企业争取到应得的补偿,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并做好索赔工作。

1工程索赔机会分析

1.1 当事人违约

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1.2 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社会事件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1.3 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1.4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等。

1.5 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并且这些指令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

1.6 其他第三方原因

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2、工程索赔的措施建议

2.1 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从企业法人代表、业务部门到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事实证明,企业个别成员在合同管理和索赔上的失误会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因此,只有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才能保证经济合同全过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只有保证树立正确的施工索赔意识,认识到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施工中承发包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是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等价交换原则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体现,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主动了解索赔的特点,迅速掌握索赔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施工索赔水平。

2.2 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注意搞好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关系。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理解和同情,避免由于感情上的障碍而影响索赔的顺利进行。在工程承包活动中,承包商往往处于劣势。具体体现在招标文件的某些规定和合同的一些不平等、对承包商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上,而这些条款几乎都与索赔有关。同时这些规定使承包商很难,有时甚至不可能成功索赔。具体表现在一方面索赔要求有业主认可,并实际支付赔偿才算成功;另一方面,出现索赔争端,承包商往往必须以谈判的方式解决。要改变这种状况,争取有利地位,成功地索赔,承包商应力争签订较为有利的合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合同办事,尽力使自己不违约;提高索赔管理水平,详细记录并及时书面告知业主有关违约事项,以便在谈判中,争取主动;搞好业主与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关系,使他们理解,同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2.3 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且需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等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4 论证资料要充足

索赔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做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材料,索赔报告一定要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各种工程合同文件,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来往信函,电话记录及会谈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备忘录及各种签证,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其他资料包括分包合同、订货单、采购单、物价指数等。

2.5 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容易被业主或工程师拒绝。

2.6 要注意发包方的反索赔

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承包商要不懈努力做好反索赔准备,同时也要更加努力地做好自身施工索赔工作,以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质量优良的合格产品,客观、合理、合法的列举业主违约事实,一举夺取施工索赔胜利,防范反索赔于未然。

3、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3.1工程概况

某施工企业(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8.25元/ 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31.71%。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 m3的反铲挖土机施工(租赁费706.17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因租赁的挖土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 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 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3.2工程索赔分析

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为租赁的挖土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商的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因为施工地质条件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可索赔工期5天(15~19日)

事件3: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应由业主承担责任。可索赔工期2天:

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的工程延误,业主应承担责任。可索赔工期3天(20~22日)

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可索赔工期1天(23日)。

3.3需提供的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2)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3)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4)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5)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6)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7)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8)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9)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结语

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施工企业来说,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促进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索赔是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意识,做好施工索赔管理对提高施工企业业务能力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第4篇

关键词:索赔工程合同资料

工程索赔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高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工程索赔的性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工程索赔的意义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可以分为:单元索赔;总索赔等。

二、索赔的依据

直接可以引用的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 (如备忘录、修正案等) ,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

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做出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会谈纪要只有经过各方签署后才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其它有关资料

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适合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签订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三、索赔的要求

事件必须真实

索赔的内容和款额是实事求是的, 业主或其他审核部门看后, 第一印象是觉得合情合理的, 不会立即拒绝。

数据必须准确

索赔的基本数据和计算方法应准确无误, 必须要反复核对, 不能有任何差错。特别是计算上的马虎, 会导致索赔的失败。

责任分析清楚

按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详细地叙述清楚, 使对方提不出疑问, 则索赔就有成功的可能。

报告文字简洁

索赔必须以文字形式提出报告, 注意文字简明扼要, 组织严密, 资料充足, 条理清楚, 用词婉转, 有理有据, 业主一看不用补充任何证明资料或数据。

资料必须齐全

索赔的关键是看能否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记录资料。

四、加强施工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效益的措施

规范施工索赔行为

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工作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程序和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一个项目的施工合同对此也有着相应的补充和特殊规定。发现索赔或意识到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潜在时,承包商首先是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间,将索赔书面通知发包人(业主)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其内容一般为; (1)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具体情况的简单描述;(2)索赔事件在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依据条款;(3)简要说明对索赔事件的记录,发展动态以及对工程成本、工期、工程质量带来的不利因素。索赔事件发生后,应依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法规对索赔事件尽快进行处理。对索赔事件搁置不处理,会影响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工期、质量和工程结算以及责任划分、质量处理等等。

重视索赔证据的收集与管理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记录,包括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图纸、工地会议记录、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各种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日志) 、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的记录、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等都应科学归类和管理,保存入档,形成一个清晰反映整个工程全过程的数据库,为索赔及时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证据,为索赔金额提供计算依据和基础数据。

建立健全施工索赔管理制度

要顺利地开展索赔工作,必须全面认识施工索赔,完全理解施工索赔的概念,加强索赔的前瞻性,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注意采取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索赔的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组建强有力的索赔专门机构和人员等,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之中,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规范索赔行为,合理处理索赔业务。

总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由于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所以随着管道线路的建立和发展,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索赔;原则;步骤;管理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产生出来的一门独立的管理行为和专业知识,工程索赔管理是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各方维护其合法权的重要管理行为。在工程实践中,索赔实质上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

一、工程索赔的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中标通知书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佣索赔;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结束日;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④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索赔。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人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2、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纽隋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2)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3)批复的索赔意向书;(4)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5)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三、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工程造价的控制除了设计,这一重要环节外,另一各环节就是工程索赔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有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采取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应把握好工程变更审批关。工程变更审批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原则,保证工程质量为原则,控制工程造为原则。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第6篇

【关键词】有效;索赔;技巧

一、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1).从合同文件中寻找索赔机会。(1)合同文件的组成:分析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漏项;(2)合同文件的有效性;(3)工程量表中是否存在错误

2.从工程施工中寻找索赔机会。(1)地质条件的变化:因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报与实际不符而影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2)人为障碍;(3)设计变更:因设计漏项或变更而造成人力、物资和资金的损失和工期延误;(4)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

3.从工程结算过程中寻找索赔机会。(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2)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国家调整关于建设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的规定;(3)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暴乱;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4)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董、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

二、索赔的依据要充分

1.注意书面文件的收集。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特殊情况下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在事后应要求其书面确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

2.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及时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三、及时把握索赔时效

把握索赔时效应注意以下两点:(1)索赔时效的计算。尽管索赔事件的发生或长或短都有持续时间,但索赔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应该是索赔事件发生的当时;(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时。索赔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仍然是索赔事件的发生时间,而此时的索赔要求只是索赔意向,“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四、索赔计算要合理,具有说服力

1.工期索赔。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可就延误的工期进行索赔:(1)甲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2)不可抗力;(3)竣工时间延长。

2.费用索赔:对发生以下几种情况承包人只能进行费用索赔。(1)发包人提供错误的标准、规范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2)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此时提出的索赔费用可以包含利息;(3)工程师的失令错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

五、正确处理相关各方的关系

1.处理好施工方与监理的关系:因为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

2.处理好与业主间的关系: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

六、索赔时要有技巧

1.索赔谈判:索赔谈判一般不用索赔报告。索赔双方在谈判桌上进行面对面的交易,是一种和平解决索赔的一种方式。(1)做好谈判准备。对谈判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分析,估计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出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以争取有利的时机;(2)态度要刚柔结合。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不要使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3)谈判策略要有进有退。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 ,又要适当让步、 机动灵活,使双方有得有失;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折衷的办法。

2.必须用索赔报告时,索赔报告的撰写要有技巧。(1)慎用“索赔”二字。承包商在编写索赔报告时,尽量不要用“索赔”二字,以免引起业主的反感。(2)索赔报告的编写要注意用语。不能过份强调人为的过错,要强调损失存在的客观性,并说明这种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预见的。(3)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要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以高额的反索赔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第7篇

关键词:索赔机制;保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Abstract: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from originally of planned economy to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transformatio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competition becomes increasingly fierc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 the business process achieve continuous reasonable profit, can make the enterprise have considerable development. Along with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more and more competition, the owner of the profits to the requirements by the contractor is more and more big, the contractor's profit level gradually reduce, resist the ability of the risk gradually low, part of enterprise depends on the low quoted price, meet a little risk, do not know to maintain our own interests, which will lose money. How to use the mechanism of claims, resistance risk, to ensure its own legitimate business profits, is ever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will meet. This paper is how to reasonable use of claim for compensation mechanism and to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mechanism of claims; Protectio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工程管理模式一直沿用了几十年,建筑施工企业由国家统包统管,生产计划任务由上级部门安排,不存在生存危机,不考虑施工成本和企业利润,因此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企业只注重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付出多少成本,取得多少利润,企业领导考虑不多。尽管也有成本核算,但是由于亏损盈利都是国家的事情都是国家的钱,形成了“肉烂也是烂在锅里”的思想,因此没有索赔的概念。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筑市场也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开始走向市场,由原来的“等米下锅”转向了“找米下锅”,建筑市场开始形成了竞争机制。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如何有效合理进行索赔,直接体现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目前索赔及其管理是我国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环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全面、正确,对索赔的方法、程序及计算不够科学、规范,有些企业存在着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象,有些企业没能正确运用合理的权利,索赔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切实际、漫天要价,造成极坏的影响。

作为建筑企业,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既不能不敢索赔,也不能漫天要价,如果漫天要价,索赔的成功率就会降低,将自己陷入困境中。针对目前国内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现状,学习国外经验,合理运用索赔机制,保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原因,比如发生施工合同以外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除外),或者是对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对方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从而自身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弥补自身受到的经济损失,保证施工企业应该获得的合理利润。索赔是一种正当的合法权利,是双向的,不只是施工企业的权利,也是建设单位的权利。所以施工企业在对方出现违约时,或者施工环境改变时,要懂得索赔,同时施工企业也要在施工过程中自身不要违约,防止建设单位反索赔,损害自身利益。索赔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做很多基础工作,而且这些基础工作是否真实合理成了索赔成功与否的关键,为此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索赔的证据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的证明文件,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是否成功。证据不全、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索赔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索赔证据要真实、准确、全面,还需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建立健全完善的科学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分类进行管理,总结以往工程的经验,对于可能会发生索赔事件的,从开始施工时就有目的地收集证据资料,系统地拍摄施工现场,留下图文图像资料,证据资料争取得到第三方(监理方)的签字确认。

施工合同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是索赔的主要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的考虑在出现与投标文件约定范围以外的事件发生时,建筑企业能够等到相应的施工费用和补偿。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一些书面或口头指示。建筑企业必须执行建设单位的指示,建筑企业有权获得执行该指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施工记录,气象环境变化记录、政策法令文件等都是索赔依据,在施工中注意收集管理。

2、认真编写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报告,它全面反映了一方当事人对索赔事件的主张,另一方当事人通过对索赔报告的审核、分析、计算后双方进行协商、谈判,谈判不成的走上仲裁、诉讼法律程序,因此索赔报告的编写对解决索赔事件有着重大影响。索赔报告如果编写不当,表述不清,就会失去索赔方的有利地位,使正当的索赔要求得不到合理解决。为此,编写索赔报告可按如下原则进行编写:

(1)索赔事件真实存在:索赔事件是真实存在的,不能虚构和扩大,更不能无中生有,根据索赔事件计算出来的索赔金额是符合实际的,这是索赔的基本要求。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索赔报告,可使审阅者看后的第一印象是合情合理,不会立即予以拒绝。相反,如果索赔要求缺乏依据,漫天要价,使得对方看了就反感,甚至连其中有道理的索赔部分也被置之不理,不利于索赔事件的最终解决。

(2)说服力要强:符合实际情况的索赔要求,本身就具有说服力,索赔报告中责任分析要清楚、准确,引用的合同文件、法规文件的条款要准确,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文件。

(3)索赔金额的计算要准确:索赔金额的计算要详尽,计算结果要反复校核、推敲,做到准确无误,计算上的错误,尤其是扩大索赔金额,会给对方留下恶劣的印象,使对方认为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实,其中必有弄虚作假,会直接影响索赔的成功。

(4)说明要简明扼要:索赔报告阐述的理由要条理清楚,定义、论述、结论要正确,逻辑性强,既能完整地反映索赔要求,又要简明扼要,使对方很快地理解索赔的本质。

3、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单位的认可,索赔是否成功,监理单位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的切身利益,施工企业索赔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的态度。因此,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取得他们的信任。同时,还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以优质的工程质量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信赖。平时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气氛,经常与业主、监理方沟通,听取他们对工程管理的意见,遇到问题以诚恳的态度与他们协商解决,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创造良好的合作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一个工作态度恶劣、工程质量差、企业信誉差的建筑企业很难在竞争中求得生存。

4、掌握索赔的技巧

索赔不但需要有充足的理由、正确的计算和法律依据,索赔的技巧也相当重要,建筑企业在进行索赔时,应注意:

(1)正确把握提出索赔的时机:过早提出索赔,往往容易遭到对方反驳,过迟提出会超过索赔时效而遭到拒绝,因此,索赔需在适当的时间提出。

(2)在谈判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进行索赔判断时,措词要婉转,说理应透彻,以理服人,而不是得理不让人,尽量避免使用强硬的措词或抗议式说法,更不能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而要用温和的词语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主张,这样既能正确表达自己的索赔要求,又不伤害对方的感情,达到索赔的良好效果。最终的决策者最好不要参与前期直接的谈判,可实行幕后指挥,待到最终拍板时机时再出面定夺,以防谈判出现僵局时没有回旋的余地,使自己陷于被动。

(3)适当作必要的让步:在进行索赔谈判时应根据情况作必要的让步,扔“芝麻”抢“西瓜”,有所失才有所得。可以放弃金额小的索赔,坚持金额大的索赔,达到索赔的最终目的。

第8篇

【关键词】索赔;反索赔;预防反索赔;索赔处理原则;索赔方法;索赔谈判技巧

在项目合同履行中,因一方不全面恰当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受到损失而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叫做索赔。本文所指一般索赔是指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预防反索赔就是承包人控制反索赔事件的出现,避免业主受到损害,承包人也同样遭受损失。索赔与反索赔普遍存在于工程项目承发包中。索赔更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在项目施工各阶段都可能发生。引起的原因有设计变更、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和方法的改变、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原因等方面。索赔的内容一般是费用和/或工期。反索赔的内容一般按合同条款中的违约条款进行。

现以工程承包方角度对如何做好索赔和预防反索赔工作作一些探讨。

1 索赔的工作方法

索赔工作首先是做好原始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并加强收集相关的资料与证据。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或已经导致的损失,迅速找到相关的资料,建立起索赔事项的因果关系,使索赔有理、有据。提高业务水平,抓住每一个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

工作。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与行为应做到诚信,全面恰当地履行合同,形成相互信任,为索赔成功创造良好的条件。

简单的索赔,事实与因果关系简单明了,业主(业主代表)和/或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证或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就可使索赔成立。但我们随后应把附有索赔费用金额和/或工期索赔的索赔报告送达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获得批准后,索赔才是最后的成功。

一些复杂、或不能即时处理、或损失较大、或损失不断扩大的索赔,就要遵循索赔程序去处理。出现索赔事项时,应在索赔时效内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随后发出索赔报告,并附上各种索赔证据,说明事实与索赔理由,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索赔报告提出的索赔费用金额和/或工期索赔,应有详细的计算书,一目了然,加快索赔的审批。发出索赔报告后仍应不断收集资料,以支持索赔的理由和证据,弄清损失不断扩大的情况,将其列人新的索赔文件中。新的索赔文件应在索赔时效内不断发出,直至索赔获得批准。

索赔报告获得批准之前,是否行使合同赋予的停工的权利,应以大局为重。应以有利于索赔成功和衡量得失的情况而定。

在索赔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各方对索赔事件有不同意见,使双方陷人僵局。索赔谈判是解决索赔争端的一种方法。

2 索赔谈判的技巧

第一,利用业主心理。通报索赔期间损失不断扩大的情况,使其清楚了解情况,并与业主的关注点―造价、进度、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联系起来,说明索赔拖延处理使其关注点受损,促使索赔尽快获得解决。

第二,各个击破。分别说服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争取他们对我们提出的索赔的理解与谅解,协助说服业主,这是非常有效的技巧。

第三,循序渐进。对索赔证据逐一确认,先易后难,最后解决焦点问题,完成对索赔事实的确认。这样做比较容易解决问题。

第四,案例介绍。谈判中列举索赔处理案例,特别是业主采取拖的态度而造成损失扩大的案例,列举与当前索赔有相似情形的案例,为索赔处理提供新的启迪,打破僵局。

第五,让步策略。双方采取让步策略是解决索赔谈判关键点以达成某种妥协的有效方法。只要不退到超过让步的底线,所作的让步能从成功索赔的部分产生的收益予以补偿就行。还有如谈话技巧,列举业主获得的好处,选择谈判场合,…等技巧。

3 反索赔事件的处理

对于反索赔事件,应要求业主提供有效的证据,并认真核对,确认业主受到损失的事实是否由我方过错所造成。如非我方责任应尽快进行澄清。如属我方责任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拖与互不相让会使问题复杂化、情绪化,更难解决。

4 索赔和预防反索赔的工程实例

某公司(下称乙方)2000年承建某商务楼,原拟建为整座13层,1层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1034m2),后修改设计建为4层裙楼商场、上部商务楼框剪结构。

规定乙方每月底报送经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给建设单位(下称甲方)和监理公司;每两周召开一次施工例会;工程修改图应在预定实施修改工程前两天交付。

4月30日乙方报送经考虑雨季因素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计划5月30日地下室面板开始施工。因乙方抓紧施工进度,5月26日开始地下室面板模板施工,钢筋制作同步进行。此情况在5月18日例会上向甲方代表、监理公司通报,他们非常满意。5月27日17:00时乙方收到基本改变原设计的地下室面板修改图。但模板工程已完成85%,钢筋制作完成80%。乙方损失很大,决定停工。5月29日乙方向甲方及监理公司发出索赔通知。5月31日发出索赔报告,索赔模板工程3.1万元,钢筋工程9.73万元,工期4天,附上照片等索赔证据。但甲方主管称:按计划5月30日模板工程施工,甲方提前2天交付修改图纸,甲方并无过错,索赔不予批准。5月31日一6月2日甲乙双方、监理公司协商几次均失败。6月3日乙方分别找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沟通,取得他们的同情。6月5日进行索赔谈判。谈判中我们提请甲方注意索赔事件若不马上解决,则停工的经济损失加大,工期进一步拖延,推迟竣工将会错失商机。经对索赔证据逐一核对,发现甲方主管当时正在出差途中,对5月18日施工例会“会议纪要”中模板工程提前施工的情况未及时通知设计单位,确属甲方的过错。为使谈判成功,乙方作了合理的让步,将能用的钢筋尽量使用,设计单位主动作钢筋代换的配合,某些钢筋留在上部工程使用,能保留的模板就保留,最终索赔获得成功:模板工程补偿2.3万元,钢筋工程补偿4.6万元,停工、模板和钢筋整理的补偿1.4万元,共8.3万元;停工与模板、钢筋整理等工时的工期补偿共10天。

这是运用如各个击破、循序渐进、让步策略、利用业主心理等多种谈判技巧获得成功索赔的实例。

5 结语

资料及时收集是索赔和预防反索赔成功的基础。加强与监理工程师、业主的沟通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管理水平,令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满意是成功索赔与预防反索赔的良好条件。善于抓住每一个索赔机会,遵循索赔处理的原则,按照索赔的工作方法及时索赔,掌握和灵活运用索赔谈判技巧才能使索赔成功。预防反索赔的工作重点是施工单位全面恰当履行合同,预防反索赔事件的出现。索赔是施工单位自我保护免遭损失和获取一定利益的有效手段。做好预防反索赔工作,能使甲乙双方取得双赢,因此应把索赔和预防反索赔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蔡云. 论工程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 , 2007,(26) .

[2]魏小国. 国际承包工程中业主的反索赔[J]. 建设监理 , 2003,(03) .

第9篇

【关键词】索赔资料 索赔 承包商 索赔程序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555001

一、索赔的概念及索赔途径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关于如何进行索赔,在合同文本的通用条件中通常有明确的约定。施工企业在索赔之前,一定要掌握索赔的一般途径。首先要查找索赔条款;其次要根据索赔条款归纳索赔程序;第三要根据索赔条款,分析、归纳出需要制作与收集的证据材料;最后要与工程师或者发包人进行协商确定索赔费用及延误的工期。

这中间索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尤为重要,下面就索赔证据的种类以及整理进行详细的论述。

二、严格按照索赔的程序制作、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施工索赔的证据是承包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施工索赔的证据作为施工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索赔的成功与否。证据不全、不足或者没有证据,施工索赔就不可能获得成功。施工索赔既要是及时、全面、真实的,也要具备法律效力。工程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一边收集整理现有证据材料,另一边制作索赔过程需要的材料。

(一)现有索赔证据材料的种类

(1)证明施工索赔理由的证据。如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2)证明干扰事件存在和事件经过的证据。如合同双方往来的信件、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等。

(3)证明干扰事件影响和责任的证据。主要有现场各种签证、验收证明、基于国内标准文本的项目施工索赔及其管理模式研究施工日志、月报、天气预报、政治因素的报纸和录音录像等。

(4)证明施工索赔值的计算基础和计算过程的证据。如合同文件、各种账单、记工单、票据、工程成本报表等。

(二)制作索赔证据材料的种类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索赔通知

如果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或参照合同的其他规定,认为他有权获得任何竣工时间的延长和(或)任何附加款项,他应通知工程师,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通知应尽快发出,并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否则本款以下规定应适用。通过对以上条款内容的分析,我们应该知道要制作的证据材料之一就是索赔通知。

制作索赔通知注意事项:发出通知的时间为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者应当开始注意到索赔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内;否则,即使发出了索赔通知,根据约定索赔也不能成功;发出通知的对象是工程师;通知内容包括索赔的依据;通知内容应当提及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通知的签发由承包商代表进行签字,必要时使用公章。

(2)证据材料

合同要求的其他通知,要注意的事项是:需要结合具体的约定,确定通知时间、对象、应载明的内容。

(3)承包商的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在现场或工程师可接受的另一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可能需要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根据本款发出的上述通知后,在不必事先承认雇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督此类记录的进行,并(或)可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承包商应允许工程师审查所有此类记录,并应向工程师提供复印件(如果工程师指示的话)。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该记录由承包商进行,并由管理人员签字;该记录允许并接受工程师监督、审查;工程师要求提供复印件时应该向工程师提供复印件并保持签收记录。同期记录诉讼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们认为是可以的。当然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没有工程师签字,系承包商单方行为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另一种意见是:工程师如果没有要求提供复印件,则同期记录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除非有相反证据予以。工程师如果要求提供复印件,承包商没有提交或者没有提交的签收记录,则同期记录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比如说,工程师要求提供复印件并有书面的文件发给承包商,承包商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了没有让工程师签收,这样的情况下同期记录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4)索赔报告或者临时索赔报告、最终索赔报告(包括证明报告)

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之日起42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且由工程师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足够详细的索赔,包括一份完整的证明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的依据以及索赔的工期和(或)索赔的金额。

制作该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索赔报告提交时间是承包商觉察或者应该觉察的引起索赔事件或情况42天内或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索赔报告提交对象是工程师;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索赔的依据、索赔事件或情况引起延误 或造成损失之事实、要求延长的时间和(或)追加付款金额、计算式、同期记录以及其他基础性文件。

(5)发给工程师的其他文件

此外,如果工程师有要求提供其他文件,我们还要制作一个这样的证据材料。

制作这些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要根据工程师的需要提供,并做好签收记录。

(6)索赔事件的基础文件

索赔事件的基础文件,比如说加速施工索赔,通常工程师会发出指令,该指令即索赔事件的基础文件。又如停电通知,该通知也为索赔事件的基础文件。

(7)工程师批准与否的确定通知

在收到索赔报告或该索赔的任何进一步的详细证明报告后 42 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建议且由承包商批准的此类其他时间内,工程师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不批准时要给予详细的评价。他可能会要求任何必要的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他应在这段时间内就索赔的原则做出反应。

这里需要注意事项有:工程师做出的确定有两种,一种为双方协商的一致意见,一种为不能协商一致的意见;确定通知通常附有详细依据;确定有异议,可以通过争端解决程序解决,即确定并非是最终意见,可以被。

(8)工程师发出的文件

我们要收集的证据材料还有工程师发出的文件。

(9)支付证明

支付证明也是我们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

三、收集整理索赔材料的要求

(一)收集的证据材料必须是原件。没有原件时,需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发文单位的公章或者重现取得签字。

(二)收集的证据材料必须有签章。

(三)签发人员及单位必须有权签发,如合同约定签发人员和单位授权的签发人员。如无权签发,则需补 齐手续或者通过会议记要的方式加以固定,单方面声明对对方没有约束力。

结束语:

从招投标阶段订立合同的时候开始,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索赔管理,是企业盈利的必选,同时索赔发生时,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始终做好资料管理工作,运用科学的方法建立完善的资料收集、记录、存档制度,系统地做好以上各项证据资料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周吉高. 施工企业如何做好现场索赔证据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2] 熊.基于国内标准文本的项目施工索赔及其管理模式研究.

第10篇

【关键词】 索赔;技巧;认识;意义

随着城镇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市政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也日趋激烈,索赔费用是合理确定工程成本不可或缺的一项。因此不断加强和深化对索赔的认识,了解怎样做好索赔已变得尤为重要。索赔其实也就是市政工程合理化增加收益的合法途径之一。作为施工企业承包商一定要树立索赔的意识和完善的索赔制度,保证企业的合理诉求,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要把索赔情绪化的认为是额外的无理要求,不要有业主至上,索赔伤和气的错误想法。

一、只有提高对索赔认识与重视程度 ,市政施工承包企业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市政工程易受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外界不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引起各种突发状况,给依法履行合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工程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索赔状况,二。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所谓的工程索赔,顾名思义,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规避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一种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地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 由此可见,工程索赔对工程施工经济效益的影响和作用之大,要想创造更大利润,必须对索赔加以重视并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对业主方的合理索赔也是增进双方对工程的细节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并因索赔而取得共识。

二、市政工程承包商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1.工程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

(1),施工承包方在施工活动中,已经出现并构成施工索赔条件的事件,施工单位按《国内范本》合同条件53条提交了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2)施工承包方所报条件符合索赔条件;所报事实真实,资料齐全;索赔事件发生时,施工单位应保存当时的记录(包括照相和录像),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施工单位应允许监理工程师审查保存的全部记录,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记录的复制文件。

(3)索赔费用在合同中未被包括(合同中明示或暗示包括在其他支付项目中的不予索赔)。

(4)劳动力窝工和机械设备闲置费用索赔的情况,应是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组织安排合理,待工人员、停滞设备确已进场,并在此期间无法另行安排。

2、市政工程索赔的程序

当在建的工程发生突发经济损失时且在满足索赔的基本成立条件时,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三、加强索赔管理,注重索赔技巧,以索赔成功为目的

从工程投标开始,就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注重索赔技巧,从各方面因素为索赔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工程项目索赔是一门涉及面广,融技术、经济、法律、管理、财会、公共关系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因此说索赔具有技巧性。灵活运用索赔技巧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施工企业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效果,需要做到;

(1)要有具备建设施工的法律意识,要掌握施工项目的所有法规, 要组建一支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队伍,实施研究正确的索赔战略并能把握机动灵活的技巧。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把握。

(2)要善于利用各种突发因素,积极创造索赔条件。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合理处理索赔业务,争取利益最大化。

(3)注意谈判技巧,采用刚柔相济的谈判方法,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更要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索赔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

(4)索赔成功的前提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各项有力证据,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同时要认真学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与监理关系,防止矛盾的出现,避免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

四、市政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计划管理的动力,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当出现索赔事件时,承包商应通过索赔的合理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争取自己应得利益。工程索赔的健康开展更是对于培养和发展良好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管理水平的加强与提高,对增加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便于降低成本。

第11篇

【关键词】 工程项目 施工 变更索赔

一、引言

在我国,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为了降低工程投资,业主普遍倾向于低价中标,因此,建筑承包商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激烈的竞争,使承包商为了力求中标,无法考虑所有风险因素,甚至有时考虑到也只能暂放一边,加之施工合同多为格式条款,在招标时就需拟定主要技术,因此在项目开始前,承包商的责任已经被包括其中,否则便是废标,再加之自然环境、政策的多变也为施工项目增添了不可预见性,这都使承包商承担了更多的风险,甚至有时是承担了业主转嫁过来的风险。因此,工程项目本身诸多客观因素的可变性,激烈的竞争使工程项目充满风险因素,变更索赔对承包商项目管理成败起着决定作用,在工程管理中尤为重要。

二、变更索赔产生的原因

能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其一,合同设计因素,通常情况下,业主是工程合同的起草人,对合同缺陷有权作出解释。其二,客观不可预见因素,当出现施工方无法合理预料的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出现时可以进行索赔,其中不利自然条件并非天气条件,而是指投标时经现场调查并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均无法预料到的其他不利自然条件,如地下具有隐蔽建筑物,电缆,坟穴,溶洞等,未向承包商交代。其三,业主原因,由于业主的原因,工期可能被延长,例如碰到筹集资金、拆迁等问题的拖延,或者业主指令增加额外工程或指令工程加速而增加的赶工费用。其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出现地震、台风、海啸、非人为的火灾、战争等。

变更索赔的原因不仅限于以上,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合同签订及执行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正确理解合同的意思,例如,笔者曾在某工地开展变更索赔工作,当时施工合同中规定“承包人所需砂砾料应尽可能考虑利用工程开挖料,级配和总量不足部分可采用购买方式,承包人可采用其他开采方案,但由此引起的天然砂砾料场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以根据以上条款,施工单位认为在投标中工程所需用的砂砾料可以大量的利用工程开挖料,只是少量的砂砾料需要外购,但实际情况是工程中并无可利用的开挖料。再如,投标文件商务条款规定“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地面建筑物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临时施工用地由业主负责在招标图纸中规定提供承包商的临时施工用地,但当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临时施工用地问题时,业主只提供了一部分临时施工用地,而且业主提供的临时施工用地实际上不足,比招标文件的临时施工用地减少了。临时施工用地的减少直接导致施工方砂石料无堆放场地,施工单位可据此上述原因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补偿,最终业主答应补偿相关费用。

三、变更索赔过程中采取的对策

1、树立变更索赔意识,了解自己的索赔权

树立索赔意识,首先要正确认识索赔时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力,尤其作为施工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变更索赔的观念,把变更索赔与日常工作联系起来,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与合同规定加以比较,判断施工标准是否提高、施工条件是否改变,并仔细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时发现变更索赔存在的潜在机会,为成功进行变更索赔打下基础。很多企业都是在工程出现明显的亏损时才意识到变更索赔,而这个时候已经错过了收集材料证据的最有利时机,使变更索赔处理变得十分被动,承包商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

另外,要将变更索赔观念贯穿到企业各部门,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大部分人总认为变更索赔是合同管理部门的责任,遇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各部门总是互相推诿,事实上,这是合同变更索赔管理的大忌。从企业高层到项目经理、各职能部门人员、以及一线施工人员都应该树立合同变更索赔管理理念,主管负责人要加强合同、文件的学习,认真研读招投标文件,一线施工工人留心施工中出现的异常现象,企业可建立奖励考核机制,对于发现合同变更线索、收集到重要资料的员工给予奖励,从而实现“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2、注重索赔资料的完整性,为变更索赔提供基础支持

承包商提供完备准确的证据资料是成功获得变更索赔的必要条件。我国合同条款规定,当承包商错过索赔时效或者提供的证据资料不完备时,业主只负责补偿有资料支持的部分,其他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所以承包商必须加强基础资料信息的收集,及时发现变更索赔线索,为变更索赔提供基础支持。

在合同管理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资料重点需要承包商注意。在合同商签阶段,资料包括招标的技术规定、图纸、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条件文件、标前答疑文件、施工图纸、合同谈判备忘录、协议书等,这些资料要由合同管理部门根据使用性质分发到相关部门,变更索赔管理人员在项目开始前就应尽快熟悉这些资料,并在施工过程中,结合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对照合同文件仔细推敲,挖掘合同变更索赔的机会;在合同实施阶段,承包商、监理、业主及其他管理部门之间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技术通知、来往信函、会议纪要等,承包商内部的施工日常资料,如工程量签证表、生产进度记录、物资采购等,都要分类妥善保管,便于查阅使用,并进行跟踪记录,如果注意到不正常的投入增加,一定要追根溯源,分析造成这类现象的原因,从中发现变更索赔机会。

除了承包商自身资料外,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部门及行业技术规范、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气象部门的预报资料和实际测定资料等,都需要留心,注意法规的变动,对资料的变动做好随时收集整理备用。

3、制定好变更索赔报告

编写完整和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也是索赔成功的关键。在确定合同变更事项确有发生后,可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变更索赔报告,变更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因此要做到条理清楚,逻辑性强,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结论明确。首先,报告措辞要准确,切忌使用估计的语言,例如“可能”“大概”,如果事件描述并非可靠,业主方会立即拒绝。其次,报告中应对事件的责任有清晰界定,否则会丧失自己的有利地位,并强调事件对承包商造成的实际损失。再次,索赔报告中的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在原单价对自己较为有利的情况下,宜采用内插法,而原单价对自己不利时,最好采取实际费用法来进行索赔,或者采用合同中明确的或业主已用过的计算方法和数据,计算中力求避免漏项、重复和计算错误。

4、注意变更索赔的及时性与技巧性

对于变更索赔,掌握时机很重要,尤其是铁路、公路项目尽可能要在实际图没有出来之前做工作,当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可立即组织人员制定详细的变更索赔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也是同样,当工程中的问题暴露出来时,立即提出工程变更索赔,这样可能会得到较顺利的解决。

另外,变更索赔并非买卖一般,大部分都是需要经过几方多次谈判才能解决,因此掌握谈判的技巧也非常重要,有几个原则可以在谈判时使用:充分准备原则,在每次谈判前,都应做好充分准备,例如谁参加,带什么资料,气氛紧张时如何缓和,对方可能提出什么问题等。在谈判中要讲事实,重证据,但同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机动灵活,既要注意自己的言辞,不能伤害对方,又要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以优取胜原则,作为谈判的双方,往往有一种惯性思维,即对方想要的一定不能给,因此,谈判时,应制定多个方案与对方磋商,使对方认识到目前的方案有较大的缺陷,此时再提出较优的方案,能收到好的效果;善用筹码原则,坚持和妥协是谈判永远的主题,因此,在变更索赔谈判之前,应该认真分析哪些对自己有利,可以作为筹码,哪些有缺陷可能放弃,放弃时能得到哪些恰当的回报。总之,谈判并非一朝一夕即可,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在张弛有度的谈判中,保障自身利益。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在我国,合同法律环境并非十分完善,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变更索赔管理成效并不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其次,我国从更索赔管理研究的学者和承包商并不多,索赔实例资料不够丰富,索赔理论很不成熟。最后,很多合同管理者过于年轻,很难发现合同中的变更索赔项目,能力仅局限于套用定额进行单价编制,对变更索赔的理解过于狭隘,这些都造成了我国变更索赔流程的不通畅。

另外,变更索赔能够为承包商争取更多的资源,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干扰事件都可以变更索赔,实际工作中,干扰事件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而只有非承包商责任的才可以提出变更索赔。此外,变更索赔涉及法律效力,承包商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合法权益,但仍要注意和业主及合同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既确保变更索赔的成功,又不影响自己的信誉。最后,索赔其实是双向的,承包商自身也应严格按照合同施工,避免被业主或其他方索赔,蒙受更大的损失。

五、结束语

项目施工变更索赔风险普遍存在,在实践中,只要承包商重视变更索赔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树立变更索赔意识,了解自己的索赔权,注重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制定好变更索赔报告,并且注意变更索赔的及时性与技巧性,通过实施有效措施,必能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取得合理效益。

【参考文献】

[1] 王秀贞、刘力军: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探讨[J].中国水运,2010(11).

[2] 赵旭红:浅谈合同管理变更索赔的若干原则[J].技术与经济,2010(9).

[3] 董慧领、李晓娟:工程变更的风险分析及索赔管理[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

第12篇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