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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工作总结

时间:2023-06-06 09:30: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检察建议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检察建议工作总结

第1篇

面对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她不顾自身及腹中胎儿安危,冲进看守所抢救财物、资料,与战友一道连续奋战4个 小时将46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安全转移,导致胎儿流产……

她叫李帆,宜宾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

弟弟在押期间生病死亡,姐姐息诉

“犯人是人,犯人也有自己的人权,犯人也需要司法人文关怀。”李帆对待犯人,不是一脸不屑,不闻不问,而是关心其生活、身体状况,与其交心谈心,掌握其思想状况。对发现的在押犯异常情况,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做其思想工作,用女人特有的爱心、细心、关心,用自己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司法文明的理解。

2008年7月,一名40多岁的妇女来到市检察院接待室,她情绪激动,哭闹不止,声称有冤情要申诉,要检察院为她主持公道。原来是因其弟弟李某某在某监狱关押期间生病死亡,她心存疑虑,向监狱提出质疑,并要求监狱支付补偿金,以抚养弟弟留下的未成年孩子和赡养年老的父母。时任监所处副处长的李帆获悉后,热情、耐心地接待了这名妇女,摆事实、讲政策、谈法律,经过近3小时的耐心交谈,终于让其平静下来。中午时分,李帆又从食堂送来午饭,让其边吃边讲,并与监狱、驻所检察干警、法医等联系,了解其弟弟在监狱死亡的具体情况,证实其确系因病正常死亡。为此,李帆向其耐心细致地作了解释,表示对其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要求,将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与有关单位联系,积极协调尽快解决。李帆的真诚深深打动了这名妇女,她十分感动地说:“我相信你检察官,我这就安心回家等消息,不再四处上访了。”事后,李帆立即向领导汇报接访情况,建议给予必要救济和援助。在市检察院多方努力下,由市委政法委出面协调,监狱决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予了李某某3万余元救济金,使一起可能缠访案件息诉罢访。

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在市看守所检察室工作期间,李帆作为市检察院第一任驻所检察员,面对各种资料、档案残缺,押犯情况不清的状况,面对驻所检察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的特殊困难,她没有气馁、没有抱怨、没有退缩,更没有向组织上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而是静下心来,埋头苦干,日夜穿梭于看守所仓室与检察室之间,履行着一名检察官职责。她首先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从抓规范化建设入手,默默无闻地着手建立在押人员档案。姓名、年龄、案由、诉讼环节、有无超期羁押、所押监室……白天,她反复与在押人员、办案单位、看守所核实,收集的登记表厚厚的一摞堆在办公桌。晚上,李帆一个人独自坐在电脑前将核实的在押人员情况逐一录入自制《在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直至深夜。第二天依然照常上班。500余名在押人员基本情况硬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部准确无误地录入了电脑。高检院、省院、市委领导多次到看守所和检察室检查、视察,询问在押人员动态情况,她总是胸有成竹,对答如流,既快捷全面,又准确无误,受到领导们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她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并被四川省检察院树立为全省派驻检察工作的标杆。

2008年1月,李帆被任命为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家人朋友纷纷向她祝贺的同时都在问她:“这下你可能要轻松一些,没哪么忙了吧?”但情况恰好相反,她比以前更忙,更累了!鉴于人员实际情况,处里安排她兼任监所处内勤。既是副处长,又兼任内勤,一些同事、朋友都很不理解,劝她找一找分管领导。她说:“没啥!干什么都一样。”她毅然挑起了内勤的重担。从年初的工作计划,到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日常调研、信息、通知、统计报表,到各类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会议安排,她都亲自动手。

李帆勤于钻研,善于总结,注意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处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她认真调研总结驻所检察工作经验,创新建立并完善的《检察建议情况登记表》、《重病在押人员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由于成绩突出,她所在的市院监所处年年进入全省优秀表彰行列,并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2008年8月还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第2篇

2011年上半年,我院按照区综治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了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分工,坚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综治办公室的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的具体职能作用,确保组织、人员到位。

二是全面推行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院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此后,我院将综治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规划和绩效管理考评方案中,并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综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突出了综治工作进社区这项工作重点,明确了职能部门在各阶段开展综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并加强与其他综治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共同促进各项综治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件 人,受理数同比持平。经审查,批准逮捕 件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件 人,受理件数同比下降 %。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件 人。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共批捕抢劫、抢夺、盗窃案件 件 人,起诉 件 人。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办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区别对待,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转变执法理念,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将工作重心转向提高执法水平和提升办案质量上,采取建立侦、捕、诉联动机制,充实一线警力,成立未结案件审查小组,加强侦查技术的运用,推行案件质量奖惩制等五项措施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件 人,移送起诉 件 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件 人。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的监督,检查并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件,经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侦查机关已立案 件。注意发现遗罪漏犯,先后建议公安机关追捕 人,追诉 人。对不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 人,决定不起诉人,确保了“稳、准、狠”的打击犯罪。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采取一查两对的办法,对名漏管的监外执行罪犯发出了书面纠正建议。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的申诉案,提请抗诉 件。同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

三、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综合治理

一是运用多种形式,提供法律服务。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切实解决好检察环节群众上访问题,共耐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件次,涉检上访继续保持零记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讲课活动 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 余册。同时,在各级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文章 余篇,调研论文 篇,编发报送检察信息 余条,宣传了检察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开展“综治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组织辖区行政执法单位 余人现场参观或观看“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宣传片;组织干警在**文化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深入房管、国税系统现场讲授法制课,剖析具体案例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强预防犯罪力度。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健全机制,得到案发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上半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次,被查询单位个,被查询个人 名,为工程建设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屏障。

四、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层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了院中层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确保队伍不出违法违纪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办案安全教育,要求干警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不断增强干警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在建立健全检察政务、事务类,政治、党务工作类,检察业务类等三大类70余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检察业务、纪检监察等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更具有操作性。

第3篇

______人民检察院

20__年社会治院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综治委年初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紧紧围绕维护开发区社会政治稳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充分发挥检察业务职能,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确保了开发区社会局势、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委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__年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力度,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打黑除恶”斗争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三类”重点犯罪,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努力做到快捕快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件52人。其中:故意杀人2件2人,故意伤害2件4人,抢劫1件1人,盗窃3件4人,诈骗2件4人,贷款诈骗1件1人,放火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3人,交通肇事8件8人,贩卖2件3人,,强迫、介绍、容留1件3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件5人,收购赃物1件1人,非法拘禁1件2人,妨害公务3件9人,1件1人。批准逮捕30件38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1件12人(说明:该12人属于在一案中有批捕的有不予批捕的情况,批捕计算件数,不予批捕未计算件数只计算人数)。决定逮捕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且批捕、准确率达100。在严打整治斗争中,紧密结合开发区实际,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涉毒、严重暴力犯罪、抢劫和抢夺等多发财犯罪,特别是将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从3月份开始,积极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针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的态势,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此类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全程跟办,确保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依法快捕快诉,配合法院快审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5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分析会4次,有效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确保办案公平、公正。在审查办理刑事案件中,我们坚持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刑事法律、政策,严把审查批捕和审查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确保案件质量,未发生一起错捕、错诉、漏捕、漏诉案件;在办案环节中注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权利告知义务,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意见,并认真核实相关事实,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是打防并举,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办案力量紧缺的情况下,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优先办理,坚决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今年我科把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与团委、法律援助中心、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少年维权工作实施意见》、《对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在开发区中小学实行“班级治安员”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监所检察部门推出了在押青少年犯父母联系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推动了开发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因此,我们结合[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活动,不断加强诉讼监督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今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口头提出纠正意见8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人依法做出不决定,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2人不予逮捕;通过审查案卷,发现一起涉嫌强迫案件线索而公安机关未立案查处,遂向公安机关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使该案犯被立案侦查。

二是在尚未设立监所检察部门的情况下,严格文秘站网按照三级驻所检察室的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监所检察工作,坚决纠正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维护监管秩序。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逮捕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活动,对逮捕决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确保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4篇

2011年,侦监科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措施,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各项工作职责,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 5月份,我院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件9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8件9人。批准逮捕8件9人,移送5件5人。向我院自侦部门建议立案1件1人,该1件1人均立案,后滁州市院已批准逮捕。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坚持“双重”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2、全面把握逮捕标准,正确执行刑事政策

2011年,我们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从打击犯罪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按照“四立足、四确保”(一是立足个案情况,确保制度准确适用;二是立足公正司法,确保法律依法实施;三是立足少捕慎捕,确保人权保障到位;四是立足社会效果,确保教育有力有效)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采取刑事和解方式处理案件9件9人。及时修复了因刑事发案而损害的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立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立案监督总的要求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根据这一精神,我科依法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不断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如我科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毕生文案件中发现,毕生文涉嫌证据不足,但其还有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

立案后及时找准侦查方向,收集和调查其涉嫌故意杀人的证据,后以故意杀人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我院已批捕。

(三)规范与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1、全面实行重大案件介入制度

审查逮捕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往往也成为社会矛盾调处的交织点,矛盾缠诉的聚焦点,执法办案应对矛盾多、多、风险大,成为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审查逮捕工作中,我科注重刑事和解,将矛盾化解的视角向捕前介入延伸,将矛盾化解在案前。

2加强捕诉衔接 依法纠正漏捕

2011年1月至5月,我们共纠正漏捕13人。通过加强完善捕诉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防止了漏捕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推动了侦查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开展各项专项活动

2011年1月至5月,我科积极参加我县开展的“严打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我县社会秩序。积极开展巾帼志愿者送法下乡,服务三农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回访活动。在办案中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社区、校园延伸,拓展维权空间。还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今年3月,我院侦监科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该起案件的受害人属于未成年人,且加害人是被害人亲身父亲,现已被批准逮捕。该受害家庭经济条件确属困难,除现还被关押的加害人之外,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带着受害人三姐弟毫无谋生门路。为此,侦监部门立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领导了解案情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将元救助款及时的送到被害人的监护人手中,给被害人读书提供了帮助。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们侦监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人少事多,一些工作疲于应付,未能深入开展。

2、、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视不够,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分析不足。

对照市院考核要求,我们下一步工作思路及目标是,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观,切实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做到无错捕和错不捕,力争全年无捕后不诉、无罪案件。

2、继续认真落实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加强捕诉衔接,控制捕后案件轻刑率。

第5篇

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按时按质完成本科室工作外,积极参与局机关的中心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__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财政检查工作。根据乡镇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从9月份开始,由我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对龙泉、凤凰、太平、旧圃、北闸、永丰、守望等7家乡镇(办事处)开展了自实施“乡财区管乡”用体制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财政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围绕账户设置情况、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等方面进行。通过开展认真、行之有效的检查,把单位已坐收坐支的应缴款项及时上缴财政,把没有对专项资金没有专账核算的会计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指出了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财政检查建议,并得到了单位的充分认可。以上检查加强了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单位财务管理机制的更加完善,

(二)认真开展20__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促进财政资金的科学合理分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根据20__年全省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要求,__区财政局及时成立了由监察科牵头、农财科、企业科配合的检查组,对区扶贫办和区粮油购销公司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提出了很好的检查意见,督促了被查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自觉地履行会计人员职责,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

(三)在3月份完成了局机关内设科室银行账户的清理核对工作。根据领导安排,由我科室牵头,共对局机关10个科室(中心)、48个账户进行了银行账户的清理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提出了加强会计监管的建议和措施,更好地提高内设科室财务管理的水平,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配合做好全区清理吃空饷专项清查工作。为严格执行有关人事政策和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纠正虚报领取工资、违规套取和挤占财政资金吃“空饷”违规行为,由财政牵头,纪委、人事、审计部门共同参与,__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在专项清查中,我科主要负责全区20个乡镇(办事处),为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我科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深入到20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全面检查,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工作。在自查工作阶段,我科负责领导发言材料及信息简报等文字材料的撰写,在抽查工作阶段,积极配合审计、纪委的同志,对被抽查单位的账户开设、预算收支、往来款项、非税收入管理以及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按时完成了清查办公室安排的任务。

(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财政部决定自20__年8月至10月组织举办全国“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监察科以本次竞赛为契机,结合“五五”普法培训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本区的参赛工作。拟定了__区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并负责做好全区网上答题的指导工作,由于工作扎实,这次竞赛共有财政系统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财务人员共计1500余人参与了竞赛,起到了很好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七)在“四项制度”建设方面,我科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拟定了财政局“四项制度”机构设置、实施办法、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把科室服务承诺的事项经过综合整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形成了《财政局机关办事指南》进行上网报,并以简报、板报等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对外报道,指导和督促科室、站、所对“四项制

度”的贯彻落实。

(八)、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对农开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__年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各项财政体制的改革和实施,财政监察的任务日益重要和突出,对财政监察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财政监督检查是一项相当细致和辛苦的工作,专业性强,所涉及的财政法规多,知识更替快,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并且需要加大业务培训和学习,才能跟得上形势,胜任此项工作。

(二)对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加大投入、乡财区管乡用体制的实施,财政所在账户设置、账务处理的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方面亟需我们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其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在项目资金跟踪监督管理方面力度不够。一方面是我们的工作不够主动,另一方面是科室之间沟通衔接不够。

三、20__年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明年我科将总结今年的检查经验,报经领导批准后,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今年未检查的乡镇进行财政检查,最后形成高质量的检查报告向领导汇报。

(二)、切实抓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会同相关科室对数额大、热点多的财政资金有计划地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我们将改变监督检查方式,由被动监督检查转变为主动监督检查,做好业务科室衔接工作,主动进行沟通。强化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使财政监督工作更好地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20__年我科将和社保、农财、行财等科室对救灾、扶贫、教育等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被检察单位多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单位管理。

(三)、抓好全区财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部属。财政监督检察的经验表明,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能使得监督检察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配合,防患于未然。我们将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精心部署,使得全区财政干部的财政法制素质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财政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继续做好20__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第6篇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

素质和理论水平。

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

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

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办案的速度和质量,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坚持严审、快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起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检察院要严审快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司法局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民事调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把好第一道防线。民政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的和谐稳定。政法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发展、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为实现北镇的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三、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

形象。

政法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警风警纪的教育工作。广大干警

要廉洁执法、遵章守纪,坚持执法为民、廉政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要深化干警的警风警纪教育,不准出现违规、违法、违纪现象。要树立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的思想,塑造良好的道德风尚。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市政法委要成立警风警纪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汇同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公、检、法、司、民部门的警风警纪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批评教育,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通过上下齐抓共管,使政法队伍风气正、纪律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干警的自身形象得到进一步端正,使政法机关的面貌焕然一新。

四、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正确处理好政法各部门之间

的关系。

公、检、法、司、民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

委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形成共识,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上要尽职尽责,在整体工作上要目标一致。要树立顾大局、识整体的思想,克服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倾向,政法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常沟通、常联系、常研究,共同为北镇的发展、稳定做贡献的新格局。

五、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要求,政法各部门要明确

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总结。为了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市政法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公、检、法、司、民各部门班子成员以上的领导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前段工作的情况汇报。在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政法委主要领导对下段工作要进行安排和部署。每季度市政法委邀请市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和结果要进行总结通报。政法各部门每月要向市委、市政府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通过汇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对有关重大事项共同负责,政法各部门的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涉及全局性有关问题的处理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事先予以请示报告,经过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未经请示,造成影响,出现后果的要追究组织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考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政法各部门工作

的考核制度。

为了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促进工作,市委政法委要成

立政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市几大班子和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考核活动。一是对公、检、法、司、民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内容,看班子的核心作用,看班子的团结和凝聚力,看班子的威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果。对工作突出或不胜任的班子成员,要向有关领导、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公、检、法、司、民各部门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有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称职的要提出调整意见。三是对政法各部门主要工作指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的考核。对考核的情况要进行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及时通报。政法各部门的干部提拔任用,领导晋级,政法委要参与测评考核,要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否则不准提拔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年中有考核,年末有总评。对中层科、所、队、室的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中层领导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次诫免,两次“亮黄牌”,三次停止工作。

八、总结经验,争先创优,继续坚持完善政法工作的总结表彰制度。

第7篇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为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以上五种罪犯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统称为“社区服刑人员”。

二、社区矫正工作步骤

社区矫正分准备动员、全面实施、进入正常管理程序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至4月底)

1、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市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2、制订下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

3、召开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

4、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

5、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试点;

6、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资料准备;

7、组织接收*机关移交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8、举行试点乡镇(街道)社区矫正交接仪式,组织其他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进行观摩;

9、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受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5月—6月)

1、各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配备工作设施(专用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

2、组织司法所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

3、指导各司法所进一步核对社区服刑人员,确定列入交接的服刑人员名单;

4、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确定列入交接社区服刑人员组织首次谈话,宣告、告知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并提出要求;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制作首次谈话笔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确定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护人;

5、建立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颁发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聘书;

6、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确定劳动内容,与劳动基地签定协议书;

7、逐一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并与结对帮教志愿者和监护人沟通情况,确定个性化方案;

8、准备社区矫正责任书和交接仪式有关材料;

9、举行交接仪式;

10、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

11、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公益劳动;

12、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定期考核和讲评工作。

(三)进入正常管理程序阶段(7月一8月)

1、建立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

2、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健全工作制度和与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制度;

4、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

5、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有关具体困难;

6、做好实施阶段工作总结,提出今后工作措施;

7、接受和参加*市局组织的对口检查,对被查单位作出评估;8、查漏补缺,总结通报。

以上三个工作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的《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浙司[20*]10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市*局及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副本移交给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夺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

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内将审批表副本一式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按上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市司法局、市*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16小时)。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乡镇(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市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并将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市司法局和市*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市*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由当地*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市*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市*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市*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市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一次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每年也要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市*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

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第8篇

上半年,××××××××监察室在省公司监察部、分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分公司运营管理工作为中心,坚持“保护、监督、教育、惩处”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卓有成效的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稽查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根据××××××××党委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监察室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

一、抓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半年分两次购买廉政教育书籍、光盘送到基层,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与所属13个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实行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级级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氛围。

二、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上半年共上路稽查90余次,行程8000多公里。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查处违纪行为6起,经济处罚4人次,其中3人受到了待岗学习行政处分。

三、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职工和过往司乘人员的监督。对意见箱悬挂的位置进行了调整;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原电话为办公室固定电话,在下基层和下班时间无人接听);公布了监察室电子邮箱。让举报人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我们反应问题。上半年共接到举报电话9次,为查获违规违纪、打击逃漏费提供极大帮助。

(二)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工作

按照省公司党委关于“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党委的具体安排, 在4月4日-6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活动阶段的实施,对所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确保“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参与公司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事、设备采购等过程的监督工作。

参与办公物品采购监督,参与了中层干部考核任用、文明奖发放以及节假日机关人员加班等监督工作,参与洛阳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运维设备维护、机关办公楼所属单位的装修及设施改造等监督工作,并协助省公司审计部完成服务区经理离任的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监察职能。

(四)“对照职责、巩固成果、关心员工,努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调研工作

为巩固和扩大“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遵照××××*文件精神,××××××××于6月8日,按照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六个讨论题目转发到各基层支部,并负责组织讨论。 10日,启动“分片包干解决基层员工实际问题”工程, XX年6月16日、17日分公司机关全体人员在党委中心组带领下,放弃休息时间,到所包基层各单位进行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监察室对收到的72条职工意见进行了分析整理,向公司党委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其中有57条意见,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分管部门已进行解决,有15条职工意见和建议,上报到了省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五)组织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学习豫高司纪[XX]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分公司55名中层以上领导填写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将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

(六)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季度目标考核精神,扎实做好××××××××的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上半年,共上路稽查20余次,进行联合考核6次,通过二级考核工作的开展,使分公司在第一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七)堵漏增收。对于××××××,我们除了联合××××*进行打击外,还增加了与地方公安和军警部门的合作力度,XX年上半年,××××××××各基层单位与当地公安部门共签署联合治理协议9份,尤其是在开展××××××以来,共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开展廉政教育不深入,流于形式。

个别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停留于开会,读文件、看报纸的表面形式,没有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公司监察室要求什么就组织学什么,没有创新方法,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稽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上半年,××××××××监察室共有4人,由于人员少,工作中存在布置多、督促少的现象,降低了监察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依据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精神,针对上半年工作中的不足,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一个中心:警钟长鸣。

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强化监督,警钟长鸣。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做专题报告,组织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居安思危,做到警钟常鸣。四是到监狱进行现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给党员干部上警示课。

(二)月月有学习,季度有汇报。

一是树立 “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倡导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提高的风气。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由监察室作××××××××廉政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廉政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三)定期有活动,抬头有提醒。

通过在各基层单位开展定期更新廉政专栏、举行廉(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政专题讲座、制作廉政标语横幅、举行专题征文活动、组织观看专题电视片、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书籍等活动,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气氛,拓展廉政教育形式和方法,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使全体职工在丰富多彩、轻松愉快的活动中接受深刻的廉政教育。

(四)言行有监督,工作有制度。

第9篇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与征管、税政、法规、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重点;二是强化与征管的工作协调,完善《征管建议》制式传递方式,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一查三促”功效;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一是强化与县公安部门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的合作,推进“税务110”联动机制的全面运行;二是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大要案联合检查和提前介入涉税案件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三是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重大涉税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做好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2011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二是对几家大型超市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检查对象主要有超市、商场、家电商场等;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建设部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第10篇

200*年,我公司法律事务、授权经营工作在总经理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力发展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总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和授权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开拓创新,主要做了如下工作:版权所有

一、加强对诉讼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报告(备)制度。

(1)坚持“减少诉讼案件,降低诉讼成本,努力提高胜诉率”和“诉讼案件分级负责,谁主张、谁举证”两个原则,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要求案件涉及到哪家公司,由哪家公司负责处理,在各个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必须充分准备好所需的法律文件、证据及相关事宜。

(2)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并按照省分公司有关规定,逐级做好报告(备)工作。对报备到省公司的案件,我处进行认真审核,冷静、客观、公正地进行案情分析,然后建议参加诉讼的公司是否把官司打下去。对下级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处将积极提供支持。如清丰某私营塑料厂火灾案,中院一审保险公司败诉,判保险公司赔款70余万元,目前上诉至高院,我处协助xx公司聘请了律师,分析了案情,争取二审改判。

二、分析以往案件,探索发案规律,指导下级公司开展工作。

我处通过对分业经营以来发生的80多讼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初步摸清了我公司诉讼案件败多胜少的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项对策措施:一是要把好承保质量关,切实做好核保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项目填写要齐全,特别约定要详尽、明确。二是在处理理赔案件时,首先要做到及时查勘现场,争取取得第一手资料;其次在现场查勘时,要注意收集现场证据,并和保户一起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现场确定;第三要及时详尽地查看帐册及有关凭证,对涉及案件的帐册和凭证,要详细地进行抄录或复制,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封存。三是在制作赔案时,资料要齐全,案件的情况要详细地表述,赔款金额的计算要有理有据。四是要慎重地对待拒赔案件,要分析拒赔的理由是否充分,法律上是否认可,坚决杜绝口头拒赔。五是平时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做好对办案法官的日常宣传、攻关工作,不能临时抱佛脚。

三、直接参与一些案件的诉讼工作。

(1)香港xx公司花生霉变保险骗赔案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公司积极协助警方做好取证工作,目前,取证工作基本结束,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2)参加了驻马店xx集团进口豆粕货损纠纷案的诉讼和代位追偿工作,较圆满地结束了这起长达4年多的诉讼案件。

xx年xx月,xx分公司承保了驻马店xx集团购买的11563吨豆粕,货物由thorsky轮从印度某港运抵连云港后,保户提货发现货损即向保险公司索赔。xx分公司查勘、核实后,以“在海上航行途中未遇任何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无任何外来原因导致该批货物的损失”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等原因予以拒赔,保户不服,随向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提讼,开始了艰难的诉讼过程。在一、二审中,我公司委托的人据理力争,但法院还是判我公司赔款4,140,601元及利息。因二审是终审判决,我们只好表示尊重,决定有条件的接受法院判决,一是xx集团要将权益转让给我公司,并在向船方追偿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二是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进行赔付,xx集团必须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单证。驻马店xx集团根据我公司的要求,正式承运人泰国thorsky公司,并将追偿权转让给我公司。今年4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下达了(xx)沪海法连商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承运人泰国thorsky公司未能提供可以免责的相关证据,依法对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我公司保险赔款4197306元及其利286947元。被告不服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上诉人要求与我方人进行和解,同意赔偿我公司损失37.5万美元。考虑到海外追偿难度较大,一般案件能够追回40%左右已属不易,而我们追回的资金已达到70%,我方人同意和解。目前,37.5万元美元已如数划入我公司账户。

另外,南阳某私营企业玉器破损诉讼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地产权纠纷案,我公司按规定向总公司申请了授权。

四、建立法律人才库。版权所有

今年第三季度,对全省系统内法律人才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建立起我公司的法律人才库,全省拥有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2人,本科生9人,大专生23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6人。我处已将相关人员的资料存入电脑,以便发挥这些人员的作用。

五、设计了统一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合同书》。

为了规范委托诉讼行为,省分公司设计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合同书》样式,对委托的权限、律师的职责及收取律师费方式都作了统一规定。今后,凡我公司系统内聘请的律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全风险承包方式收取律师费,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律师费以最终为我公司挽回实际损失为标准,按实际挽回损失的一定比例收取。如律师未能为我公司挽回损失,则分文不取。

六、做好授权经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授权经营工作,省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业务部分特别转授权报批程序的通知》,对授权报批程序进行了规范。根据总公司对省分公司的授权,我处在广泛征求各市分公司和省公司机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1年《转授权书》,对部分市公司、部分业务的授权权限进行适度调整。11月初,我处又专门发出通知,广泛收集机关各处室、各市分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权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明年《转授权书》做好准备。

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如香港xx公司诈骗案、南阳玉器诉讼案等,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二是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考证。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市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帮助联系律师,协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等。

(3)对分业经营以来的典型诉讼案例,从法律和业务角度进行分析,做到一案一点评,然后汇编成册,印发系统内广大干部员工,以生动的案例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按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诉讼案件的发生。

第11篇

理论法教研室是一个凝聚力不断增强的教研室,是一个以“家”文化构建为目标的和谐教学团队,是法学院的一个基层教学单位,2018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理论法教研室的基本情况

理论法教研室目前成员有8人,成员均有法学院统一安排配置,学历、职称结构如下:

主任:王玉青(硕士、副教授)

成员:姚俊开(本科、教授)、杨长海(博士、教授)

王飞(硕士、副教授)

申军玲(本科、讲师)、宗栋(博士、讲师)、李文峰(硕士、讲师)

黄丹(博士、2018年12月10日刚分配进教研室)

高职称的比例为50%;4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所占的比例62.5%;年龄结构梯队比例为50岁以上:40岁以上:30岁以上比例为2:3:3。由以上的数据可知,理论法教研室是一个老中青配置合理,教学梯队建设优良的基层教学团队。

二、政治学习和教研室学习坚持不懈

理论法教研室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学校及法学院安排,坚持进行两周一次的政治、时事学习活动,时刻保持敏锐的政治头脑,以更好地执行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为此所有人员都会定期参加各种政治或时事学习,并主动在党政办公室提供的签到表上签字。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会向法学院的直属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同时会和党政办公室温权主任报备;教研室也会不定期在法学院会议结束后开展教研活动;定期通过QQ群召开室务会议,在教研室内形成了民主、团结公正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每次开展过的教研室活动都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形成相应的档案资料并存档。

三、教学和科研活动方面

1.示范课及集体备课方面

2018 年 3 月 12 日上午,西藏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凯到教务处调研指导并安排部署本学期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活动。为贯彻学校的大练兵活动,理论法教研室本着站稳讲台,站好讲台的基本原则,提出全体教师以过硬的课堂教学展现良好的专业素养。围绕“教学大练兵”活动,在教研室内部由王玉青主讲“《中国法制史》——西周婚姻制度”、王飞主讲“《律师与公证制度》》——律师的庭审技能”、李文峰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许可”三人主讲示范课。为了提高教学技能,2018年4月4 在实验室1204 学习来帅老师“妇女社会工作概述”一节,来帅老师从教材分析、目标分析、教学方法、教学程序和板书设计五个方面的说课,使教研室成员获益匪浅。

2018年下半年理论法教研室组织示范课两人次,分别由宗栋主讲“《宪法学——国家性质》”、王玉青主讲“《民法经典案例评析》——民法总则的相关案例评析”。另外在老带新方面,教研室在新进教师黄丹老师一分配入教研室后,立即进入课堂听课,对其课堂教学活动提出了建议,以促使其尽快地站稳讲台。

除了互相听课,教研室还开展同一教研室的集体备课活动或跨教研室的集体备课活动,比如:《宪法学》集体备课活动,依托《宪法与行政法学》重点学科建设进行的集体备课活动。

2.专业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

理论法教研室能够开课程建设及评估,通过培养方案对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课程建设提供改革方案,宗栋老师正在开展《宪法学》重点课程的教学改革;教研室拟于2019年春季学期在2016级法学本科1-4班中开设《法律与文学》进课程试点,课时设置为17个课时,由王飞老师主讲,王玉青与李文峰辅助讲授。

在课堂教学方面,目前《民法经典案例评析》正在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试点中,对开展的课堂改革情况有一定的书面资料和记录,尚需要进一步的调查问卷数据进一步佐证。同时在本科生中开设有其他案例课程的开展,譬如,黄丹老师在模拟法庭进行的《检察业务》课程的实务教学;李文峰老师进行《行政法典型案例评析》,王飞老师进行《刑法典型案例评析》等实务活动开展活动。

3.教育科研活动

理论法教研室成员在课时量饱满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本年度,杨长海老师于2018年5月份完成了国家社科“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研究”的结项;李文峰发表题为《完善网络慈善行政法规体系》(人民论坛,核心)和《行政法在治理网络有害信息中的作用研究》(法制博览,省级)2篇,也申请西藏自治区教师实战实践项目。

四、阅读实践活动及论文指导工作开展

理论法教研室定期开展2017级本科生的阅读实践指导,与学生在QQ群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通过阅读实践,夯实了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开拓了学生的视野,也建立了融洽的师生关系。目前,又开始了2018级本科生阅读实践的指导工作。

理论法教研室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学院的具体要求安排学生的论文撰写工作,从论文选题、论文提纲形成、到各类表格的填写等每个环节,指导老师都要认真指导,另外在答辩环节还要再次核实一遍。经过半年多来的指导和修改,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全部完成。但由于部分学生的论文依然存在问题需要修改,所以接下来的工作主要是各位老师对修改意见和格式问题继续督促学生,使其能够顺利通过论文审查,以免影响学生的毕业。

五、课后作业与考试方面

理论法教研室的全体教师根据自身所讲教科目的性质,布置的作业方面有:阅读书目、课后练习题、课前小组案例讨论形成的案例报告、影视作品欣赏、网易公开课听课等多种形式的作业。作业虽然形式不同,但一般至少布置和批阅一次作业,各个老师布置后都能及时批阅,并进行全面讲评。

对于考试环节所有教师都极为重视,无论是题库的科目还是自拟题目的科目,教师都会认真对待。对于一部分课程的试题库,因为涉及法律规范的变更而在试题库的更新上进行相关工作的跟进,譬如:《宪法学》试题库,通过《宪法与行政法学》重点学科提供经费,由李森老师更新试题库;《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也进行了试题库的更新。无论是教师自拟题目和试题库出题,教研室主任都会对各种试卷进行最后的审核和签字。在监考和阅卷工作中各位老师也是一丝不苟,从未发现任何问题。每位老师都是抱着对学生负责、对工作严谨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阅好每一份试卷。

六、教师业务能力提升方面

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老师们积极参加了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教研室全体成员参加学校及学院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参加组织部组织“师德师风”培训(免费网培)、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免费网培)、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网培计划(教务处审核给予费用报销)。譬如,2018年9月,理论法教研室特别邀请教学督导邵生林教授作《课堂教学一二三》的教学能力提升报告;2018年6月和10月,全体教研室成员参加了由法学院承办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民族地区法治发展》和《第七届全国民族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暨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2018年11月,教研室全体老师参加了由西藏自治区组织的在线宪法答题活动学习;2018年12月教研室老师在课余时间参加教学处和法学院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活动。

另外,宗栋老师以访问学者身份于2017年9月-2018年7月在清华大学学习一年;宗栋老师于11月参加“西藏民族大学‘走进延安,追寻初心’科级干部、‘双带头人’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黄丹老师2018年10月参加西藏大学举办的“全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黄丹老师10月底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等活动。

七、教研室档案建设方面

理论法教研室对每次开展过的活动都有完整的活动过程记录和活动情况总结;对教学检查分析及总结资料、教研室学期计划及年度总结等资料保存完整且记载目录详实,随时在资料盒里备查。

八、存在的问题

    通过一系列的交流与沟通活动,我们发现教研室老师教学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因合班上课教学效果不太好的情况;老师课时量过大,学生数量过多,与学生沟通时间较少;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教师参与各类学校竞赛、项目申报的积极性不高,竞争意识较弱等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学院本身制度的问题,也有老师的问题,更有学生本身态度不端正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上半年理论法教研室被评为“教学大练兵”优秀,下半年也被评为民族团结单位。这些成绩足以说明理论法教研室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全体同仁认为成绩只能属于2018年,2019年尚需继续努力。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配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卫生局、计生局、科技局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协调各部门开展对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卫生局、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配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工作。

3、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工商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宣传部、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台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科技局、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3、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住案件线索,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等调查配合工作。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年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20*年6月—20*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对一年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汇总,检查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等,并将我市的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与上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源头把关,按照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