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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管理条例

时间:2023-06-06 09:31: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层管理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基层管理条例

第1篇

关键词:《征信业管理条例》;信用管理;征信工作;基层央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人在今年年中对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实务的最新介绍,以下进行对于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实务现状的再了解。

一、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国家设立数据库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维护,但人民银行征信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仍然是现存问题。

另外,虽然人民银行是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的监管机构,但管理手段欠缺,虽有规范,但法律欠缺,无处罚措施,特别是地方评级机构存在很多问题时,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同时,互联网金融和民间评级机构的蓬勃发展,对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也是重要考验。

此外,银行对农村重建的不良贷款难以收回,这不仅说明在农村的征信宣传不够,也说明对个人征信的法律法规、惩罚机制不完善。

二、民间征信机构发展

(一)现存问题。虽然民间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意识增强,但其公信力缺乏、核心竞争力不足、评判标准难定、各机构评分不一致。

另外,民间评级机构的主营收入少,其价格竞争以及市场中劣币驱除良币现象日益激烈。因此,未来评级机构的发展仍存问题。

(二)借鉴国外。20世纪50年代,美国征信市场增长迅猛而乱象丛生,直到费尔艾萨克公司推出信用分模型FICO――世界上最通用的个人信用评分模式――结束混乱局面。由此可见,将各家个人征信机构的评分收集并加权,从而给出的评分是被广泛认可的。

在上述体系建立后,还需要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比如,针对信息安全的法规。

根据国外经验,政府在开放征信的同时,大都制定了针对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条例,使征信数据在规范中运行。相对而言,我国虽制定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却一直未出台。

另外,数据合规使用也是目前个人征信面临的挑战。因为缺乏与征信相关的个人隐私法,在法律真空下,是否能够使用这些数据,如何合法合规地使用数据都是征信公司面临的挑战。

相较于美国关于个人征信行业颁布了17部法律,我国目前仅有两部相关条例,因此法律体系略显单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完善,将在一定程度上将一些不合规的机构挡在征信体系之外。

三、《征信业管理条例》遗留问题及解决建议

《条例》确立了人民银行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问题。

(一)现存问题

1、信用报告查询量一路飙升,人行征信窗口工作量日益增加。

2、查询收费无据可依。虽然《条例》规定每人每年两次免费查询,但并未明确超过两次如何收费。如果客户执意查询,甚至胁以投诉,窗口工作人员也只能为其免费查询。随着重复多次查询情况的增多,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必定成倍增长。

3、基层人行征信人员的身份自相矛盾。《条例》规定人行及其分支机构为征信业监督管理机关,而非征信机构。但目前大多基层人行征信岗位同时作为“裁判员”和“运动员”,既监督管理又办理业务,十分不利于征信行业发展。

4、一方面,基层央行征信监管的手段单一,从而导致对有关检查事实认定难。对于越权查询、基层央行对商业银行提供的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基层央行授权的规范、查询申请的真实用途等,监管机构都没有手段进行检验。另一方面,在实际监管中对于能利用的资源,如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明细,基层央行并未有效利用,继而无法针对性地开展核对和校验。

5、征信处罚的难度增大。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对征信规章制度的熟悉程度不断提高,其故意违规的操作的手段更为隐蔽。另一方面,由于征信制度本身不完善,实际监管中的漏洞为商业银行的违规提供机会。另外,《条例》出台后,依据相关处罚条款,违规单位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因而基层央行在行使处罚权力时,容易引起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可能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使得规范与处罚难以顺利进行。

(二)对策建议

1、开通互联网自查功能,参考网购的付款方式来收取费用。

2、加快新型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进度。新型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已正式获批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基层人行应尽快完此类新型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工作,同时加快其他新型金融机购如汽车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接入征信系统的审批工作。

3、对查询收费相关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明确自然人查询两次信用报告后的收费方式及标准。对于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收费方式,建议由原来按照查询笔数收费过渡到按网点规模分类定额收费,从而划清网点责任范围。

4、调整基层人行征信组织架构。建议人行征信中心在基层设立相对独立于基层的征信分支机构,便于履行征信监管职责。

5、建议出台《条例》配套制度以完善现存监管法规体系。包括对企业征信系统的管理,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查询使用、安全、违规处罚的规定等。(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魏大鹏.《征信业管理条例》视角下基层央行有效监管问题探讨[J].征信,2013(11):50.

第2篇

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是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三年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准入,积极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年里共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家,执业登记?家,校验?家,变更?家。

但在工作中也不少问题,一是现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主要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均是1994年制定并实施的,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体系不完善,如没有国家近年来大力提倡发展的老年病医院和临终关怀医院基本标准;三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一内容要求不一致,如《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变更设置申请人、类别和执业地址的,应当重新办理设置审批,而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四是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时有不按规定申请校验,但现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法规均没有对此有行政处罚的条款。

下一步工作:一是积极呼吁国家卫生计生委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是积极呼吁国家卫生计生委或省卫生计生委制定老年病医院和临终关怀医院基本等专科医院基本标准;三是提前告知医疗机构校验有关事项,督促其按期校验。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数量达到限定范围,品种结构较为合理;二是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控制指标明显下降;三是再者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有所规范。

2.积极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大多综合三级医院和所有二级综合医院的病种数均达到要求(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40个病种数、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数);二是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费用、人均药费情况整体有下降趋势,患者对临床路径管理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3.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各项规章制度与技术操作规程,三年来全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得到规范,没有发生重大医院感染安全事故。

4.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为加强我市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及服务质量,通过资料审核、现场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原市卫生局先后成立了2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大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均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如护理、控感、药事、病理、口腔、病案、康复等多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围绕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面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题培训,有效地促进了本专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2021年教育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教育局王巍清副局长担任组长,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秦红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基层单位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项措施要求,指导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二、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门口大屏幕,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团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遵守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通过告家长书、钉钉平台等载体宣传并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让全体师生、家长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并遵守实行。

2、“平安马甲”行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服务,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守护、巡查、劝阻工作。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9、110。

3、重点巡守时段

(外环线以内)

(1)2021年2月11日(除夕)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次日6时至8时;

(2)2021年2月15日(年初四)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次日6时至8时;

(3)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19时至次日凌晨1时。

(外环线以外)

(1)2021年2月11日(除夕)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2)2021年2月15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3)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20时至次日24时。

上述时间段内,局层面由局主要领导值守,各基层单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值守,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检查。区教育局将在春节期间成立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组,对基层单位进行抽查,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4篇

背景我省酒类管理现法律真空

国家商务部于2005年10月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酒类专门管理规章,随后,全国20多个省、市先后制定了酒类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而我省在这方面则出现了盲区,使得酒类执法遭遇尴尬。张耀君认为:“我省作为产粮大省,酒类生产、流通的大市场,应尽快出台《吉林省酒类监督管理条例》。”

现状1/2白酒企业在违法生产

目前,我省酒类生产过度发展,低水平建设现象严重。据了解,目前全省白酒生产企业达1700多户,年产量140万吨左右,但取得国家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不足800家,就是说还有1/2的企业在违法生产;全省年消费白酒40多万吨,消费啤酒80多万吨,年消费额在50亿元以上,但全年上缴税金却不足3亿元。

巨大内耗导致严重亏损

一些无质量标准、无检测手段、无技术力量的“三无”小酒厂、小作坊纷纷进入市场,畅销的优质酒品被仿冒现象比较普遍,行业价格大战、恶意竞争问题十分突出。

仅以啤酒行业为例,搞有奖销售采取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造成巨大内耗,全省啤酒企业每年打奖支出8000多万元,导致全行业多年亏损,累计亏损额高达4亿多元。酒类市场隐患突出,喝“放心酒”没有保证。

建议出台有关条例进行监督

张耀君建议,我省应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酒类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酒类经营许可证照,酒类批发、零售都需经过酒类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规定办理许可证资格、条件及行政审批的时限。

第5篇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基层卫生院 财务管理 创新对策

目前新会计制度已经初步渗透到基层卫生院的一些财务管理工作中,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上所做出的调整也已经初现成效,弥补了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基层卫生院在制度上的一些漏洞,比如相关工作人员对以前的管理条例、会计制度不重视,马马虎虎做帐,导致财务报表不能清晰明确地反映该卫生院的实际资产状况等问题。由此可见,在基层卫生院大力推行新会计制度对于其建立科学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及为其健康长久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新会计制度对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的意义

(一)促进卫生院高效管理、科学决策

卫生院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部门,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同时又由于国家经费补贴不足,多数基层卫生院还是自负盈亏。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基层卫生院良好发展,更好地便民利民,就需要在新会计制度下对财务管理进行调整规划,最终卫生院收益最大化,以便为其公益举措提供资金保障。譬如,在卫生院引进新的检测仪器或设备之前,财务部门就应该对其进行卫生院购买力的预算以及购买后的资产评估、效益评估,最终提出对仪器设备的购买意见,这样有利于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应,即好钱花到刀刃上。

(二)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由于基层卫生院是具有公益服务性质的基础医疗卫生单位,因此有必要对整个医院的经营运行实行全方面的科学管理,包括建立与基层卫生院经营模式相协调的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综合业绩考核等多种体系,增加医院内全体医务人员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使其切实落实到行动中去。比如如何对各科室进行年度工作目标的评定,如何对其工作成绩进行科学地评判,又将如何对其执行成果进行有效监督等一系列问题,都可通过新会计制度下的相应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也使监督机制更有效有力,确保医务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可通过奖励政策全面提升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有利于完善基层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体系

新会计制度的推行,以及在此基础上借助财务手段对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测评,有利于完善基层卫生院的内部管理机制,并有助于卫生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例如,核算基层卫生院的固定资产的收益时,可由资产的折旧率,病床的周转率以及医疗公益服务的收益率等数据具体分析核算,进而实现医院的成本预算与管理目标。

二、新会计制度下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规范预算、全面管理

在基层卫生院引用新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全面规范了预算管理体系。就国家进行医疗改革的角度出发,对基层卫生院的收支进行评估,差额补助,最终目的是使其以收定支,自负盈亏。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要求具体结合各个科室、部门的投资与收益状况,制定科学可行的财务管理条例,全方面贯彻预算管理,统筹兼顾各个医疗项目,确保卫生院收支平衡,日常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强化财务核算、有效控制成本

由于新会计制度明确强调了财务权责制度,在对资产的后续计量上,为实现对资产的准确核算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例如,在计算财政的返还额时就必须得到资金,资产方的准许。在新会计制度下,由卫生院自身资产和国家行政资产构成的固有资产被纳入折旧核算当中,而将无形资产归为管理费用之列。此外,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具体细化和明确了各方面的收支比例,比如对国家补助和财政支出进行分别核算,对药品方面的收入与支出建立分账等。同时由于财务工作是卫生院常规活动的保障,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对各科室、病种的具体特点,对各科室、医疗项目、病种等各项成本做出详细的财务报表,以助于对其进行财政补助的核算。此外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医院各项财务收支报表,以完善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体系。

(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务管理能力

基于基层卫生院的日常工作渐趋繁琐和复杂,有必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的风险约束和成本控制。强化卫生院内部控制,建立财务分析统一指标体系,对卫生院内部管理的财务、非财务、资产效益及偿债能力等各项指标进行专业化、系统化分类,以完善医疗指标体系。

三、新会计制度下基层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创新对策

(一)财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创新化

当今计算机技术已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极大地便利了人民生活。为跟上时代的步伐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基层卫生院要想长久发展也必须紧跟时代潮流,将物联网技术与内部管理相结合,使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到卫生院的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医疗病历管理等各管理体系当中。其中财务管理应作为重中之重,将其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基层卫生院的财务工作效率,在卫生院的各项目投资、各医疗设备引进等能更高效评估其收支状况,降低卫生院的支出风险,减少其不必要支出。财务管理的创新化体现在多元化,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不能只局限于具体数字的统计,而应该结合国家财政补助政策和各科室、项目的具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出科学合理的高质量的财务收支报表即数字化报告,为基层卫生院各项工作的展开提供人力、物力、财力预算。

(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层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就任何工作单位而言,对财务构成风险的主要是由于财务管理体系的不健全。比如当财务收入支出失衡或者帐额不符时,都会严重影响企业单位的正常运营。基层卫生院亦是如此,要想提升内部控制力与外部影响力,就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工作有所调整,真正做到公开公正才能深入人心,因而基层卫生院不仅需要培养相关工作人员的道德责任感,还需提升其工作能力,并在财务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最重要的是要建立适合自身条件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关于收入、支出、资本、预算及成本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加大财务工作的执行力度,精确财务信息,保障财务工作的有序展开。

(三)加强财务工作的战略部署

基层卫生院要切实落实新会计制度的相关管理条例,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在卫生院整体管理中的重视力度,对相关的财务工作人员也要进行专门的财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并对其实施专业化管理,比如使基层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实现集中和统一管理,以及实施总会计师责任制等,将财务工作具体到个人,切实引起单位和个人的重视。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医疗服务中的风险防范,其责任不仅在财务工作着,全体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清楚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医疗风险虽不可规避但可降到最低。基层卫生院应结合财务管理条例,增强内部控制力,并参照医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大风险防范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医务人员防范风险的思想意识。

四、结束语

在新医改的时代背景下,基层卫生院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而在新会计制度下能否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决定基层卫生院发展方向的突破口。现阶段,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公共医疗设施相对缺乏,国家财政补助相对不足等,面对这些有碍发展的问题,基层卫生院必须认识到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务必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新会计制度下深化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医务人员的思想素质与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财务预算、核算和审计工作,做好各科室、项目的衔接工作,最终在新医改的潮流中,加强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卫生院的医疗行业的地位,更好地发挥其自身效能,更好地履行医疗卫生事业的职能。

参考文献:

[1]孟令秀.浅析新会计制度下如何加强医院财务管理[J].财经界,2012

第6篇

1深入调研,摸清市场现状

郊区区域面积284.77平方公里,9个乡镇办事处,142个行政村,人口29.5万。20__年6月,郊区分局组建后,首先对辖区内医药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1.1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调研对象

为确保调研结果能反映出市场的真实情况,分局制定了周密的调研方案。对参加人员、时间安排、方式方法以及组织分工等均作了详细的部署,并制作了涵盖药械管理主要内容的《郊区涉药单位药械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根据“基本情况全面调研,突出问题重点调研”的方案要求,选择了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类别代表性的涉药单位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其中包括50的区直及企业医院,60的乡镇卫生院、40的农村卫生所、30的个体诊所和20的药品零售药店。

1.2细致调查,摸清涉药机构底数

全区共有涉药机构275个。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个,药品经营企业71个(批发企业1个、零售药店70个),医疗机构203个(区直及较大企业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14个、农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177家)。

1.3辖区药械管理的总体现状

区直及较大企业医疗机构的药械管理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管理相对规范;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的药械管理存在问题较多。

2认真总结,找准存在问题

通过汇总调查表,归纳出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主要问题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现象较为普遍;使用假劣药械情况时有发生;对“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的规定执行不到位;部分药品的储存条件(冷藏)不符合规定要求;几乎不做储存药品的养护(中药材尤为突出);个体诊所不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调配药品,变相销售药品的问题较为普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多数未按规定要求毁形、无毒无害化处理,销毁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从业人员对药械购进、验收、使用、养护等具体法律法规知识普遍缺乏。

3积极探索,推出“二图一簿”

3.1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涉药机构的总体状况,综合分析研究后认为: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是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而这些医疗机构的数量却占辖区涉药单位总数的69,服务人口占全区人口的74。因此,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的质量状况直接影响着全区三分之二以上药械使用者的安全。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械管理是当务之急,也是我们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3.2目前尚无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的具体规定,尤其对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还存在着“监管难,难监管”的实际情况。在调研中,受医疗机构治疗室的《注射药物配伍禁忌表》和药品经营企业GSP管理制度的启发,我们认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养护和使用各环节中,可以参照医务人员执行《注射药物配伍禁忌表》的工作方法和药品经营企业GSP管理经验管理药械。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基本要求,制作了《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毁形记录登记簿》。

4注重实用,解析图簿特点

4.1《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主要由药品的购进、验收、使用三部分组成。药品购进,首先强调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审验。罗列内容有加盖企业公章(红)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及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其次,药品验收,提示凭购进票据及清单验收。重点查对供货单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及外包装情况;第三是药品使用,标示出对不同处方的保存时限和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并注明冷藏、阴凉、常温等药品储藏温度。

4.2《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内容与《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使用管理示意图》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4.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毁形记录登记簿》,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使用时间、品种、数量、回收、消毒、毁形、经手人和负责人均有记录。并对毁形方式有“剪断”、“焚烧”等提示,以杜绝重复使用。该登记簿内容详细,要求明确,责任分明。

5全面推行,试用成效明显

5.1“二图一簿”,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后,通过对6个乡镇卫生院、20个村卫生所和39个体诊所回访调查显示:从业人员重视药械质量管理的意识普遍提高,认识到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和适时养护对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性;纠正了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问题,95的医疗机构都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作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毁形并记录。使用后乱丢乱放,不消毒、不毁形问题得到扭转,杜绝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重复使

用;严格执行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调配药品,防止了变相销售药品现象;乡镇卫生院都建立了医疗器械供货方档案,确保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合法。5.2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反映:示意图贴到墙上,一看便知,可操作性强。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易懂易记,非常实用,使法律法规条文变得直观形象。

第7篇

认真分析和研究畜牧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上级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指导养殖户发展规模养殖,不断提高产品市场销售率,实现规模效益。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批有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养殖队伍。积极开展“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提高养殖单产效益。

二、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产业化进程

充分利用媒体、讲座、发放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意义,组织规模场户集中学习和掌握标准化生产的知识和技能,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鼓励生产和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导企业和集体发展合作社和协会等利益共同体,开展畜产品产销协议,实现畜产品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扎实推进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

充分做好防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把检疫关、消毒关,严厉打击逃避检疫、买卖病死畜禽等不法行为,突出做好城区畜产品市场和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到实处。

四、着力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同时,加大对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的管理执法力度,严禁“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品、添加剂的使用。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生产者、加工者、消费者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建立养殖场养殖档案和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台帐制,实行畜产品追溯制,确保畜产品无疫病、无药残、无毒害。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优质高效

严格按照《东昌府区畜牧局新农村建设公开承诺》,凡经畜牧部门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六、全面加强队伍管理,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

第8篇

这一年,立法创意频出――3部法规“预转正”;法规草案解读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纷纷筹建……

透过这些创新举措,可以窥见立法者的理念: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以立法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这一特点在2015年人大立法中得以体现。

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持续有效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就自贸试验区法律调整实施期满后应对问题开展调研,全面评估现行法律实施情况,深入了解自贸区扩区后的法制需求,提出加快修改“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打包修改”11项行政审批规定、适当延长三年调整期限等不同建议方案,得到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并启动相关工作,推动本市相关部门提升监管水平、完善制度规范,加快建设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

2015年的市委一号课题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对接一号课题,给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常委会对本市技术市场、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等7件法规开展评估,向25家相关部门征集立法需求,提出分阶段制定或修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张江国家创新示范区、科学技术进步、专利保护等法规的工作安排,为上海在2030年跻身全球重要创新城市在法制保障上绘上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除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本市还围绕促进城市文明进步加强立法。比如,为在飞速发展的时代变迁中留住口传心授的文化技艺,常委会制定《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保存、强化传播和传承、支持研究和展示,明确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加强人才培养,为保护城市文脉、弘扬民族文化提供了法制保障。

立法也为群众的合法权益鼓与呼。2016年的市人代会上将有一项重大议程,即审议和表决《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而之前该草案已四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从最初代表下社区拿着这份草案面对面征求市民建议,到最后的见诸表决,这部和老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法规牵动了多少人的心。

为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加强立法

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20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拟“一揽子”打包修改。最终,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

一个多月后的“小人代会”,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其余12件,也就是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这意味着,另一只靴子落地。

这批法规所涉及的行政审批改革背景,颇值得一书。近年来,上海先后组织了八批行政审批清理,累计取消和调整审批2994项,但相关调整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未及时跟进,部分已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固化在相关规定中。故清理法规中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成为修法的主旨。而打包立法正是为简政放权“开路”。“通过立法修改,一揽子减少相关领域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力、精简审批环节,同时规定政府应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避免当为不为。”立法者如是说。

为强化权力规范运行,这一年立法者屡屡出招。为落实中央反腐败精神,回应代表议案的要求,市人大制定了《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明晰反腐倡廉的领导协调体制,聚焦收费和罚没款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和土地等九方面腐败易发领域,强化对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的预防,明确各级人大应加强对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监督,筑牢权力规范运行的法制底线。

根据本市区县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修改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赋予乡镇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体资格,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满足了基层加强管理力量的迫切要求。

实施立法滚动推进机制 三部法规“预转正”

立法进度要服从立法质量,这是立法者的共识。为抓住有利时机,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科学配置立法资源,市人大建立立法滚动推进机制,根据现实的需要程度和草案的成熟情况,及时将一些法规“预转正”。2015年有三部法规从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是三部“预转正”法规中的一部。2015年市人代会上有58位市人大代表提出有关修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据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有89%的市民支持立法,立法已具备较强的民意基础。而之前的条例施行已18年,显得滞后了。

“立法符合公众环保期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对烟花爆竹从严从紧管理,符合大多数人大代表和市民意愿,符合大城市安全的要求,符合大城市管理趋势。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大量调研,作了可行性的研究论证,通过前期介入法规起草,为“预转正”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2015年9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实行滚动推进年度立法项目机制的首次实践。

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及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给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面对着目标任务和新的战略机遇,通过地方立法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和创新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有利于引领和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经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大量前期调研,《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由2015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转为正式项目。日前,《条例(草案)》已提交一审。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是另一部“预转正”的法规。该法规明确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青年在本市创业就业,规定台胞与本市居民享有就医、就学、社保同等待遇,成为运用法治方式巩固两岸关系的成功实践,得到在沪台胞和台湾岛内的良好评价。

筹建立法专家库 彰显立法创新

盘点这一年的立法事项,改革创新的举措不少。

11月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传出消息,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筹建“立法专家库”。常委会委员们说:“这是开门立法的一次新探索,将大大有助于做好立法的论证把关工作。”

立法决策,不止要听专家意见,也要听民间声音,除了“立法专家库”外,市人大还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也是将民意纳入立法决策的创新之举。这意味着,市人大将广泛听取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地方立法中得以充分实现。

最近几次的常委会会议还多了项议程,即审议法规草案前增加“解读”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法规草案内容向在场的职能部门人员提出问题,对方当即作出解答,且问答实录公开。“将法规草案解读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可以保障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以提高法规审议质量。”

第9篇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大政策,实行30年来少生2亿人口,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计生战线工作人员的努力。然而由于我国经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人均资源相对不足,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这些都给我们国家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比如吃饭问题、土地问题、生态问题、资源问题、住房问题、交通问题、教育问题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显得尤为重要。以下结合“三个想一想”,浅谈对基层计生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解放思想,摒弃传统封建观念。

中国历来流传一些封建观念,什么“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对孩子的性别特别看重,认为生个儿子脸上有光,腰板都要直一点,没有儿子总觉得低人一等,拼命想生一个,有的不惜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如何解放这些人根深蒂固的思想,这就需要我们基层计生干部的宣传。通过黑板报、宣传窗、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组织居民开展学习,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对育龄夫妇开展面对面的避孕节育知识教育,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杜绝计划外生育。国家对于那些可照顾生育二胎的对象,也专门出台一些规定,在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可生育第二胎,这也体现了计生政策人性化的一面。

二、克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弊端,加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他们给城市带来了劳动力,繁荣了城市经济,但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外来人员犯罪率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城市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计划外生育现象屡禁不止。如何抓好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这些外来人员农居混杂,人户分离,居无定所,造成管理难度大。以往由于宣传不力,底子不清,情况不明,面广量大,没有实行与常住人口“三同”(同管理、同协调、同宣传),导致体制不顺,网络不全。这些都有待于去完善,需要建立专职队伍去管理,对他们分层次进行政策法规宣传,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见好台帐,不定期查验婚育证明,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动态管理,无计划外出生,每个外来人员必须要有一份宣传资料,每个育龄妇女必须要有一年二次以上环孕情监测,形成比较有效的管理体制。

三、加强学习,注重自身建设。

计划生育是一项政策法规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基层计生干部平时要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一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领导的统一安排,规范操作。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乐于奉献,充分发扬不怕累、不怕苦、不怕烦的精神。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孕情、环情、病情及婚育信息的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电脑信息的录入、变更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者,做好记录,妥善处理或及时上报。

通过“三个想一想”的学习,真正把它贯彻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和思想行动中,作为指导自己工作的航标,切实为百姓办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10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农业立法工作,是农业法制化建设的前提。今后五年,我省的农业地方立法要按照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遵循统一性、透明性、非歧视性和市场开放原则,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农村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符合省情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起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操作可行的地方法规体系。农业地方立法要把在全省农村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已经成熟的经验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保持相对稳定。从当前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今后农业地方立法的重点应是:一是强化农业宏观调控的法规;二是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及其他农业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以及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规;三是规定国家机关对农业经济活动进行行政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权力行使范围及方式的法规;四是为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而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法规;五是保障国家、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投入稳定增加,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法规;六是规定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规范农产品流通的法规;七是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农业科技教育的法规;八是规定农业灾害救济和农业保险的法规。根据以上立法重点,本着“急需先立”的原则,笔者以为,今后五年我省农业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应确定为《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业投入条例》、《甘肃省农民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肥料管理条例》、《甘肃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甘肃省兽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甘肃省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业保险条例》等13部。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应为《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甘肃省乡镇农业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甘肃省刘家峡水库渔政管理办法》、《甘肃省对外种子生产管理办法》等5部。要积极协调争取,将上述立法项目列入全省2008~2013年的立法规划。对已列入省人大、省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要组织力量,确定起草单位和指定专人做好调研、起草和上报工作。同时对颁布实施多年、已经时过境迁的《甘肃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甘肃省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甘肃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操作性更强。

鉴于目前全省农业地方立法相对较为滞后,立法速度较慢的实际,在具体的立法过程中,笔者建议按照以下思路、步骤进行:一是农业生产上急需的,生产领域亟待规范的,已经较为成熟的,或者政府规章管不了的事项以及作为政府规章已实施多年,需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地方性法规,以增加其权威性和效力;二是对于较为成熟的,部门协调难度较大,需多部门配合完成的,出台政府规章先行规范,规范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三是对于一时条件不具备或条件不甚成熟的项目,先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和管理,待试行一段时间修改完善后再拟报请出台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

在开展农业地方立法过程中,要注重加强调研。不仅要在省内开展调研,还要在省外开展调研,力求全面掌握国内外、省内外第一手资料,广泛借鉴、吸收外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尝试改革目前的立法方式,对于一些急需出台的项目,要改变目前由农业部门单独起草草案的方式,可以邀请省政府法制部门、省人大、有关法学专家、学者提前介入,参与立法草案的起草,以便于共同协调有关部门利益,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

在农业地方立法过程中,要坚持开门立法。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以增加法规的透明性。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条款,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和吸收农村基层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只有充分吸收群众意见,才能保证和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业地方立法要体现地方特色。地方特色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生命。在编制具体的立法项目计划时,一定要考虑所立项目的地方特色,对于已经有了直接上位法的,要结合甘肃省的省情和实际特点,予以明确和细化,使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更强;对于没有直接上位法,但是有间接的上位法和同位法的,需要结合甘肃实际,制定出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予以规范和约束。对于已经有了上位法而且较为完善的,不能体现地方特色的项目,不能列入计划。同时在体现地方特色时特别要注意遵循《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上位法不抵触和体现地方特色之间的关系,既要有上位法的授权,和上位法保持一致,又要结合省情,制定出体现地方特色的条款。

农业地方立法要体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方针的指引下,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更需要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保驾护航,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外部环境。

农业地方立法要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离不开农业立法加以引导、规范和保障。要克服以往“先政策后法规”的传统立法观念,在科学的基础上增强农业立法的超前性和预见性,服务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

第11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到6月底,全县粮食系统可收购夏粮3000万斤,占全年收购任务的21%;销售粮食5500万斤,实现利润36万元,是全年目标利润的72%;粮食库存6900万斤,各级储备粮储存安全。

二、主要工作

1、积极掌握粮源,抓好夏粮收购。今年,我县小麦丰收,自国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来,我们迅速组织各收购企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小麦托市收购的标准和要求,全面部署夏粮收购工作。收购期间,县局成立专班,深入收购第一线,引导各企业积极开展小麦收购工作,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各企业认真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价标准,做到敞开收购、应收尽收、不打白条,主动公开收购价格、公开检斤验质、公开作价办法、公开毛净数量、公开现金结算,接受群众监督,保护农民利益。各收购站点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在粮场设立休息处,免费提供防暑药品、茶水等,进一步优化收购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夏粮收购工作政府满意,农民放心。当前,全县国有控股和租赁粮食企业共收购小麦800万斤,油菜籽520万斤,夏粮收购正在紧张地进行。

2、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保证储粮安全。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是应对市场风险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各级粮食储备工作。一是按时按量落实粮食储备计划,保证储备粮质量安全,数量真实,随用随调。今年,我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共向西南旱灾地区六盘水市调运储备粮3400万斤,支援了灾区群众抗旱。二是加强储粮库存管理,落实各项储粮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储粮,绿色储粮。三是建立健全粮食市场预警机制,加大对本地粮食市场监测和信息反馈,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3、继续完善企业改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全县粮食系统实施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我局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扎实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引导改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利益分配机制,劳动用工机制和经营决策机制等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正常运转。二是切实做好企业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我们积极联系协调县劳动保障部门,落实社会劳动保障待遇,使全体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岗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及时足额领取失业金。三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规定,切实加强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有效管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发挥国有资产应有的经营效益。

4、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我局围绕职能转变,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结合《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加大《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对照各项标准条件,严格实行《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并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管理范围内的粮食经营者为对象,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做到准确、全面记载粮食经营者的相关情况,提高粮食流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三是对粮食流通领域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多次组织专班人员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流通统计等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在夏粮收购期间,深入企业站点督导小麦托市收购工作,推进了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较好地维护了本地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5、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大力服务三农。今年以来,我局以基层企业党建工作为重点,结合“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深入开展支农服务活动。驻村专班人员到吴铺镇曲湖村,帮助驻村发展粮食生产,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慰问驻村困难群众。目前,已落实驻村帮扶资金5000元,扶持优质粮食生产发展,促进了驻村新农村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1、粮食市场执法监管还不够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我们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和配套措施建设滞后,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职能的有效发挥。

2、粮食改制企业发展空间需向纵深开拓。粮食企业改制以来,虽然走向了市场,但资金、技术、市场等经营资源相对匮乏,特别是资金给企业带来压力,企业在应对市场变化、适应市场竞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

3、粮食产业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主要是受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龙头企业加工能力等因素的制约,距离粮食产业化经营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工作基本告以段落,下半年任务更多更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年粮食工作,牢固确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饱满昂扬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下半年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抓好学习教育。结合“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活动,巩固和发扬良好的学风,认真学习粮食经济理论,深刻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与粮食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粮食工作实际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二、抓好市场监管。要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落到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对粮食的调控和确保安全上,加大对无照经营私商粮贩的查处、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管,全力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为全面推进粮食行政执法打下基础。

三、抓好企业整合。以云梦国家粮食储备库为基础,加强现有储粮设施改造,增强粮食储备企业储粮能力和规模,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保障地方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第12篇

关键词:人民币整洁度;问题;建议

为了改善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近年来,人民银行加大了对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力度。但是,由于小面额货币流转不畅,大量小面额人民币被居民和小商家沉淀下来,从而产生小面额人民币使用频率越来越低、使用数量逐渐减少现象,造成了社会资源的闲置浪费。

一、小面额人民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1.人民币投放的券别比例失调。调入发行基金券别结构单一,小面额人民币回笼与投放量严重失调,流通中的小面额人民币新券投放量小,局部供应脱节,难以满足社会的支付需要。一些残损票币即使回收了,无奈之下也得再次投放出去,重新进入各流通领域,循环使用,加重破损程度,直接影响了人民币的整洁度。

2.小面额纸币与硬币混合流通,硬币受排斥。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小面额人民币纸币与硬币混合投放流通的方式,由于硬币体积小,存在携带、保管、清点不便及易丢失等方面的缺陷,人们在进行经济交往时往往会优先选择携带方便的纸币,而不愿去使用硬币。这样,小面额纸币反复超期使用,损毁破旧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币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3.硬币沉淀多,回笼不畅。批发、零售商家为应对零钞紧张和方便找零,经常储备一定数量零钞票,而硬币质量重、体积小、不便携带,结果是大量的硬币在市民手中沉积。据了解,大部分居民手中都存有一定数量的硬币。这一方面与市民的习惯使用纸币嗜好有关,另一方面与硬币的不易携带不无关系。由于现在流通的硬币特别是作为流通主力的硬5角与1角,更不便携带和保管;加之金额小,居民在收到硬币后基本上都不会拿到银行存,而是随便找个地方存放,导致很大一部分硬币滞留在居民家中,使数量可观的硬币无奈留存在民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退出了流通领域。

4.宣传力度不够。一方面,老百姓缺乏残损币兑换知识,很少主动兑换残损币;公民缺乏正确使用和爱护人民币的法律意识,对人民币任意损坏,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损坏了人民币的声誉和流通秩序;另一方面,部分基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出纳人员素质不高,对残损币挑剔标准掌握不准确,同时对残损人民币回收工作认识不足,对回收残损币积极性不高,存在“三怕”:一怕麻烦,挑剔残损币要分清版别和券别,加之残损币既脏又乱,费时费力;二怕担责任,因对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掌握不准,不敢兑换;三怕占压库存,收兑残损币要集零成整,时间长上缴慢,占压库存影响收益。因而不愿收兑残损币,对收入残损币不能及时整点入库,随收随付,造成恶性循环。

二、对策与建议

1.加大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量。在保证现金供应的前提下,各级人民银行应加大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力度,满足市场流通需求,只有把大量新券投放出去,才能把流通中的残损币替换回来,真正实现以旧换新的目标。一是在夏粮、棉花、农副产品收购季节,为方便携带,尽量满足客户需求,适当增加大面额人民币的投放,减少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二是对金融机构其他方面的提款,根据提款金额及人民币各券别库存情况,合理搭配主币、辅币、纸币、硬币,适度投放;三是针对金融机构提款人员对券别的不合理要求,进行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进行人民币券别的合理调剂,金融机构是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不可推卸的责任;四是各金融机构提款后,应及时将各营业网点所需券别搭配下发,避免因券别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券别合理适度投放,在办理业务时,要主动进行小面额人民币的合理搭配,加大人民币所需券种的投入,切实提高流通中小面额人民币的整洁度。

2.加强人民币宣传引导工作。要做好小面额人民币流通的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群众和商家使用硬币的意识,培养大家使用硬币的良好习惯,减少硬币体外循环数量,积极引导硬币进入市场流通。金融机构要深入社区、学校、车站、超市等硬币沉淀较多区域开展硬币兑换服务活动,引导居民将家中沉淀硬币到银行兑换,以此活动为引导,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常态化的小面额人民币兑换服务机制。人民银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当地报纸、网络、移动通信、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深入开展《人民币管理条例》和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活动,提升城乡居民爱护人民币意识,树立“爱护人民币光荣,损毁人民币可耻”的观念,增强广大公众法制观念和爱护人民币的自觉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督促和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小面额残损人民币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引导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能因为机构精简、人员减少、业务量大等原因,而将兑换零残损币的客户拒之门外。在每个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营业场所,要设置零残损币兑换窗口、公示《人民币管理条例》和《残损币兑换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公示无偿提供券别调剂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的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