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32: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节假日兼职工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按加班工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按加班工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举列说明,某职工月工资3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资为:3000(元)÷21.75(天)×300%×1(天)=413.79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休息日”期间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资为:3000(元)÷21.75(天)×200%×1(天)=27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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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节假日三倍工资怎么算
3.节假日工资提成怎么算
每逢节假日,尤其是“国庆”和“春节”这两个“黄金周”,劳动者的休假权和加班补偿便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节假日加班,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呢?下面的几个案例或许能给劳动者一些启示。
过节费不等于加班工资
案例:小玲是某超市营业员。去年国庆节,超市给每位员工发放了500元过节费。长假期间,小玲等员工被安排加班两天。事后,小玲及员工找到超市老板,要求支付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老板辩称已给过他们过节费,故拒绝再支付加班工资。小玲等员工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过节费属于用人单位的福利范畴,不属于加班费,遂判决超市支付小玲等员工日工资3倍的加班费。
点评:过节费是用人单位的一种福利政策,劳动者享受过节费,无须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则是给付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额外工作的劳动报酬。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使劳动者得不到休息,就必须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数倍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由此可见,过节费和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一些单位以过节费或水果、礼品来冲抵加班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案例:去年国庆长假期间,公司因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小张被安排在10月1日和10月2日这两天加班。节后,公司发了一个通知,称国庆期间加班的员工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资,而改为补休。小张对此表示异议,找到领导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公司领导却告诉他,他们虽然在国庆期间加了班,但是公司已经安排补休,这相当于没有加班,所以公司根本不需要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点评:小张所在公司领导的说法明显是错误的。用人单位能否以补休代替加班工资,也要区分是在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加班。由于法定节假日是亲朋欢聚、举家团圆的好日子,故其和休息日不能等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对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既可以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安排补休;但对于法定节假日则必须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用补休来代替。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国庆、端午等均属于法定节假日,故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拒绝加班就克扣工资不合法
案例:去年春节期间,小魏接到厂里车间主任的电话,称厂里接到一个大订单,要求所有员工回厂里加班。因为和女友约好去外地游玩,小魏便拒绝了主任的要求。春节过后,厂里以小魏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指挥为由,扣发小魏当月奖金。小魏觉得不公平,一纸诉状将工厂告上了法庭。小魏认为,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对于是否加班,自己享有决定权,单位以自己拒绝加班为由克扣自己工资的行为不合法。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小魏的诉讼请求。
点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和员工及工会协商,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同时,一些有特殊状况的员工,也不得安排他们加班,如妊娠期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但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本案中,小魏所在工厂是为完成订单任务而要求小魏加班,并非属于法定情形,故小魏有权拒绝,工厂扣除其奖金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依据。
2022年的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出炉啦,大家想要了解2022年的节假日放假时间的,想要好好规划时间安排的,可以看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2年放假时间安排出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放假时间安排出炉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中对此存在着一个误区,例如,国庆假期为七天,但是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庆的法定假期为十月的前三天,据此,如果在国庆期间加班,只有在前三天享有三倍工资待遇,其余四天加班均为双倍工资。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10月4日及以后的假期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2022年高速公路免费节日有哪些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文件,只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四个节日,高速公路对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所以,正常情况2022年法定节假日里元旦、端午节、中秋节是收费的,不过,要根据当地给出的最新通知为准,很多地方每次遇到小长假,高速就会免费。
如何免费办理高速ETCETC是英文(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 的简写,ETC翻译过来是不停车收费系统,以前办ETC非常的麻烦,现在支付宝、微信都可以可以免费办理ETC,具体步骤如下:
支付宝:用户上支付宝搜“ETC服务”,进入相关小程序,即可全程在线办理,收到设备后根据指引短短几步即可完成设置。一旦设备激活,130元押金将原路退回用户的支付宝账户,一分钱也不用花。
微信:在微信端搜索ETC申办小程序,选择办理所在省份的ETC卡、校验车牌、填写收货地址、支付完成后,按指示上传个人身份证与车辆资料,绑定微信支付,即可完成申办,全程不用再到线下网点。此外,微信“城市服务”也提供了在线申办ETC服务。
20xx国庆三倍工资时间10月1日至10月4日
国庆一般都是加公休日一起放的,通常是一周时间,10月1日、2日、3日/4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10月1日至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另外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国庆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法定休假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款的规定,条文中计算的基数是“工资”。
当前,工资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前缀,使“工资”变得复杂了。
至今,劳动保障部没有对“工资”进行规范,原因是国家统计部门对“工资”已有规范标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些规定,你们公司的工资应包括你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出勤补贴等。
国庆节节假日三倍工资算法
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国庆节旅游注意事项秋季,外出旅游时莫忘预防旅游病。登山随着海拔的增高,气压、气温及氧气压将大大降低,凡患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冠心病、心绞痛、严重高血压、低血压、严重心律失常者、急性中耳炎以及怀孕妇女最好不要去高山旅游。
海滨空气湿度大,气候阴冷,加上空气中钠离子含量较高,患有急性风湿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渗出性胸膜炎、心力衰竭者不宜去海边。旅途中还易出现日照中暑症、紫外线辐射病等。所以,要合理安排旅游时间,尽量避免中午时分外出。秋游勿必带常用药。
除此之外,秋季是花粉过敏症的盛期。有过敏体质的人外出时一定要格外注意,有必要的话应该戴上口罩或是丝巾,不要接近可能引发过敏的鲜花。对于不明的野花最好不要去采摘,更不要随意把野花带回家,或是随意插在头发上。不要选择有风的时候外出旅游,因为风可加速花粉的揉散。
在凉爽的秋天,和朋友一起到风景优美的郊区去野营是格外惬意的,但要谨防野外病菌的“侵犯”。郊区、野外是鼠类、螨类的栖息地,而鼠类和螨类是疾病如“出血热”病的主要传染源。因此,旅游者在秋季野炊或野营时,必须对活动地点周围的环境做一些了解。
另外,在野营时,旅游者要尽可能住在帐篷里,不要打地铺,或至少让铺面高于地面1米,不要靠墙。为防止鼠类污染食品和餐具,对于剩饭剩菜,必须加热或蒸煮后食用。一旦有皮肤外伤,应及时涂抹碘酒等进行消毒处理。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20xx年五一放假安排时间表20xx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1日(星期一、“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5月4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20xx年五一加班算几天据《国务院关于20xx放假安排表的通知》,我们可以知道20xx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20xx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放假3天。20xx年5月1日(星期一)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5月2日(星期二)公休,5月3日(星期三)公休,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所以,5月1日加班算三天,5月2日,5月3日加班各算两天。
20xx年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按照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在休息日加班,则要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
5月1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
5月2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
5月3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
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
“五一”不得安排三类人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一)事假期间的待遇: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二)病假、工伤假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三)婚假、产假、丧假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公司全体员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的规定如下:
一、加班原则
为保障员工休息的权利,公司严格控制加班。各部门如因需要可安排员工加班。按部门实际情况核定月加班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班人员。
二、加班审批程序
加班应先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加班表,(申请加班班表内容包括:申请部门、加班日期、申请加班事项、加班人员)经由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表留存财务部门,以作加班费分配凭据。
三、加班费的核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天=岗位工资/21.75*3
公休日加班费/天=岗位工资/21.75*2
另领导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给予加班费,公休日加班时,不给予加班费。
中秋节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由来已久,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便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下面查字典小编精心整理了中秋国家法定放假天数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你!
中秋国家法定放假天数中秋节1天
但20xx年中秋在20xx年10月4日(星期三),为国家法定假日。与国庆节连休8天,即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8日,放假8天。
中秋节加班工资算法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双节”都加班,将可以领到相当于22个工作日工资的加班费,比每个月工资还略高。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月工资基数按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是每月2030元。
如果一名员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即每月2030元,那么,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 ×300%×1=280元;休息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200%×1=186.7元。如果该名员工“双节”都在加班,加班费总计为:(280×4)+(186.7×5)=2052.5元,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整个双节都在加班,拿到手的总加班费不得低于2052.5元。
中秋节起源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礼记·月令》上说:“仲秋之月养衰老,行糜粥饮食。”但并没有说明是八月的哪一天。
唐朝以后,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传说唐玄宗梦游月宫,得到了霓裳羽衣曲,民间才开始盛行过中秋节的习俗。一般认为,中秋节开始盛行于宋朝,元末朱元璋起兵时以月饼秘密传递“八月十五日杀鞑子(即蒙古人)”讯息,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将月饼作为节令糕点赏赐群臣。明清时期,中秋节已经成为中国的一大传统节日。《正德江宁县志》载,中秋夜,南京人必赏月,合家赏月称为“庆团圆”,团坐聚饮称为“圆月”,出游待市称为“走月”。 关于中秋节来源的传说中,嫦娥奔月的故事最着名。该传说在民间有多个版本流传,大致内容是:相传在远古时代的射日英雄后羿娶了嫦娥,并成为帝王,可是他愈来愈暴戾,多番施行恶政,成了大暴君。有一天,后羿从王母娘娘的手中求得到一包不死药,只要吃了不死药,就能长生不老。嫦娥知道后为拯救苍生免受后羿永远的统治,就把不死药全部吞下,然后变成了仙女,往月宫飞去。百姓们得知嫦娥奔月成仙后,纷纷在月下摆设香案,向嫦娥祈求平安吉祥,由此便逐渐形成了中秋节拜月的风俗。
(一)目前状况
全国各大媒体频频爆出,某某地区某企业出现劳资纠纷被告上法庭,还有的甚至出现罢工,更甚者出现伤亡事件。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待遇被忽视和相关制度被歪曲造成的后果,该状况急待扭转。
以某市为例:某市法院在2008年下半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内将进入劳动争议案件的“爆炸期”。
同时,劳动争议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的比重逐年增大。某市法院在2005、2006、2007、2008年1-6月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分别为21325、27284、29778、27642件,其中劳动争议件则分别为2871、5778、6481、10836件(见图.1),分别占全院同期民商事案件数的13.46%、21.18%、21.76%,39.20%(见表1)。
(二)劳动诉讼案件急剧上升的原因
首先,是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调整、银根紧缩、原材料涨价、竞争加剧利润紧缩等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世界范围内经济疲软造成企业成本上升的影响;其次,是产业转型时期暴露的深层劳资矛盾,例如长期以来企业用工不规范而形成的不良劳资关系(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等)所引发的大量劳资纠纷;第三,是劳动监察不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不畅和舆论的不当引导等因素。以上因素的影响还导致了人们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严重误读。
这一数据让人感到非常震撼,在这一个农民工聚集的地区,面对众多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兄弟,国家的法规被误读实在不应该。
二、相关法规支持
《劳动台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该法条结合《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大致规定了以下三层意思:
(一)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为了保障劳动者劳逸结合,保持其身心健康,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技术学习,使其有必要的时间料理家务、教育子女、改善健康状况和生活环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休息权。为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劳动法规定了完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本条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补充。
当前,我国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1)实行劳动者8小时工作制
1994年的劳动法对8小时工作制作了完整的规定。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这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工时应参照8小时工时制度加以计算,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当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该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必须使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又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8小时工作制制定了进一步的规定。即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口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规定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职工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
(3)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
加班,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在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的时间而工作。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
其次,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
再次,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亦不可强令其加班。因为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最后,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才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通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使得该单位大部分劳动者在八小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可能完成生产任务,而为了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获得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得不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从而变相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
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和技术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一定工作量应该消耗的劳动量,或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或完成工作量所预先规定的限额标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但其制定的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劳动定额、计件报酬标准确定后应当保持稳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适当调整劳动定额,但是同样应当以大多数劳动者可以在法定工时内完成的实际数额为限度,不得随意调整。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科学合理的劳动
定额标准的,依据本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予以执行。
(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其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口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国家相关节假日安排下的工作天数计算
(一)明电[200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1月2、3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其中2天被调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5天。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3、4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l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1、2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其中2天被调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l天。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天被调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七、国庆节:10月l曰至7H放假凋休,共7天。9约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天被调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5天。
法定假日29天,扣除其中6天周末和8天调休后的净天数为:29-6-8=15(天);2010年有52个周末,双休企业应有52×2=104(天)休息时间,单休企业应有52天的休息时间;周末加之法定节假日:双/单休的企业2010年非工作时间为119天/68天。2010年全年有365天,扣除非工作时间后,全年工作的时间为:246(双休)、297(单休)天,月工作的时间为:20.5天/月(双休)、24.75天/月(单休)。
(二)明电[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1日、2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其中2月5、6日被调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5天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其中4月3日为周末,4月2日被调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30口、5月1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4、5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9月10、11日为周末)――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1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是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其中10月1、2日被凋休)――扣除周末后放假天数为5天。
法定假日29天,扣除其中9天周末和5天被调休的周末后的净天数为:29-9-5=15(天),2011年有53个周末(其中最后一个周末的周日在2012年),双休企业应有52x2+1=105(天)休息时问,单休企业应有52天休息时间;周末加之法定节假日:双/单休的企业2011年非工作时间为(15+105)120天/(15+52)67天。2011年全年有365天,扣除非工作-时间后,全年工作的时间为:(365-120)245天(双休)、(365-67)298天(单休),月工作的时间为:(245+12)20.4167天/月(双休)、(298+12)24.8333天/月(单休)。
综合2010年和2011年的放假安排,以及国家政策不变化的情况下,2012年法定假日的净天数也应该为15天。又因为2012年为闰年,所以全年总天数为366天,全年有53个周末(其中有一个单周日),所以双休企业应有52x2+1=105(天)为休息时间,单休企业应有53天双休时间;周末加之法定假日后:双/单休的企业2012年非工作时间为(15+105)120天/(15+53)68天。扣除非工作时间,全年工作的时间为:(366-120)246天(双休)、(366-68)298天(单休),月工作时间为:(246÷12)20.5天/月(双休)、(298÷12)24.8333天/月(单休)。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资料可得出月平均工作天数的计算公式为:(x-15-y)÷12
式中×代表:全年的天数;y代表周末休息的天数;15为法定假日的天数(不包含周末或被调休的天数);12为月份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有新年(一月一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农历当天)、劳动节(五月一日)、端午节(农历当天)、中秋节(农历当天)、国庆节(十月一日),共计十一天。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来源:文章屋网 )
五一法定假日有一天是三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来源:文章屋网 )
第一章承认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四章请假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八章年资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十四章工资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附件d
第十六章协议的终止
说明文件a
说明文件b奖金
说明文件c
说明文件d按小时计算的计件工资标准方案指数
说明文件e同意从工资中扣除工会会费授权书
说明文件f依阿华州达文波特某机械制造公司与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
器械以及农具工会修改退休保险金计划的协议
说明文件g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
说明文件h牙齿保险计划
说明文件i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优先服务计划
本协议由_________机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_________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 承认
第一条 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 一般条款
第一条 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 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 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 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a)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b)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c)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d)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 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 纪律处分
第一条 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 通知
在因处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 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 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 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 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 请假
第一条 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 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 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 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a)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b)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 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 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 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 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a)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b)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辞职
(c)退休
(d)裁员
(e)死亡
(f)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 安全卫生
第一条 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 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 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 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 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 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a)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b)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 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a)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b)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 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 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 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 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 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入联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 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 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_________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 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诉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
第一步骤--在受害雇员与车间工会代表和雇员的班组长之间进行。
a.如果申诉未能通过上述非正式方式达到解决,那么,申诉可写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签名后递交班组长。所有这类申诉书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出现后5天内呈交班组长,并须说明申诉中列出的事件违反了哪章哪条以及所寻求的具体解决办法。
b.班组长应会同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讨论申诉问题,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应在上述a款规定的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c.任何申诉如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以后仍未能解决,并在班组长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没有将申诉材料递交第二步申诉程序,该申诉只能在班组长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而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二步骤--在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诉发生地区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之日进行。
a.公司代表应会同适当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讨论按上述规定向第二步申诉程序递交的申诉。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应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规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b.任何申诉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递交给第三步程序,那么该申诉只能在公司代表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并将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c.如任何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雇员关系部经理的申诉涉及到纪律处分和年资问题,可按申诉程序的实施规定在引起申诉的事件或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案卷直接递交第三步申诉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申诉,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申诉,以及班组长处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申诉,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步骤--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诉仍未解决,那么应在工厂工会委员会和适当的公司代表之间,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举行会议进行讨论,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在议定会议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要求在会上讨论的申诉目录,包括每项申诉的编号和工厂工会委员会对每个申诉作出的简短说明。
b.同关系部经理应在会议讨论申诉后的最多5个工作日内,把公司第三步程序处理的每项申诉作出的书面答复送达工厂工会委员会及其受害雇员本人。
c.任何申诉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诉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申诉档案递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诉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话),那么该申诉只得在该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并不再具备要求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d.双方同意并理解,工会可选择让其国际代表参与第三步程序。如果工会决定采用这种办法,那么第四步申诉程序就将自动取消,尚未得到解决的申诉将只能按c款规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给第五步申诉程序(仲裁)予以处理。
第四步骤--假如第四步程序没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条款由工会取消的话,那么这步程序应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国际联合工会的国际代表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还存在尚未解决的申诉,那么,该项申诉应在双方适当人员于雇员关系部经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后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应至少在预定会议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将预备在会上处理的申诉目录,其中包括申诉的编号和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对每项申诉所作的简要说明。
b.所有呈递给第四步申诉程序的合格申诉在处理该申诉的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书面答复。
c.所有经过第四步程序处理,且没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书面答复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呈递给第五步程序处理的申诉,应在上述答复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并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五步骤--涉及到说明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并通过本申诉程序进行了处理的申诉,也只有这类申诉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规定的仲裁程序予以处理。如果工会希望将申诉递交第五步程序处理,那么它就必须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雇员关系部经理。仲裁处理程序应在通知发出后7天内由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共同选定的仲裁员开始进行。如果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出仲裁员,应请求联邦协调与调解委员会派出一个由5名同组成的专家组。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都有权从专家组名单中划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划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划去1人;双方各再划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选中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员能判断双方所陈述事实的相互关联性,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员陈述所要求的观点。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并应制成书面形式。应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送达经过签名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员无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替换、变更、删节或增加内容,但有权引用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以便了结据此处理的申诉案件。各方负担各自的费用,仲裁员处理申诉的费用应由公司和工会对等负担。
第三条 协议的约束力
工会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诉程序中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对有关的雇员都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四条 时限
双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诉程序中所确定的时间限制,都可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第五条 国际代表的调查
国际联合工会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员关系部经理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工厂调查已上诉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没有取消的话)申诉程序的申诉案件。条件是这种调查不应妨碍和干扰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条 奖励工资标准引起的申诉
涉及到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的申诉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i、j、k款的规定,从第三步骤(在进行并完成检查和联合研究程序之后)开始予以处理。
第八章 年资
第一条 年资的确定
工人年资确定的范围应适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暂时解雇、解雇后双被重新召回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 定义
a.年资一词是指工人根据连续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资和部门年资的有关等级。
b.本章在涉及工人时使用的“有资格”和“有资格的”一词是指据认为工人在正常监督条件下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三条 试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连续工作的头3个月被视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不负继续雇佣他的责任,解雇试用工人也不应成为雇员提出申诉的理由。试用期满,工龄应当从雇佣期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条 建立年资名录
a.工厂年资
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现有的工厂年资名录,工厂年资名录应包括除试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门年资
(a)所有工人都应根据部门年资来确定工厂年资。
(b)如同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临时解雇也算作工龄的那样,一个工人如从一个根据其部门年资已经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岗位上调到一个新岗位上时,应按其调入的部门年资来临时确定其工厂年资。调动后的工人仍将保留原部门年资并予以累计计算,如原部门需要,他必须返回原部门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临时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门年资已永久性的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部门调入另一新部门的雇员,应根据他调入新部门的日期算起的部门年资来确定全部的长期的工厂年资。
(d)按本章第三条的规定,新雇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其姓名和年资计算日期应记入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名录,在后一个名录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个月试用期期满时算起。
(e)所有具有年资的雇员都享有两种年资,即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然而,这两种年资都将受本章条款的约束。
第五条 年资的中断
a.在雇员被临时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复工作时,公司将首先考虑其年资问题。
b.在雇员被临时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时,公司可根据当时的特殊环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务的雇员留下。这些雇员,不管其年资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实上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会影响其正常年资的确定,而且还可迅速恢复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断了的年资。
c.本章条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在编制年册清单和进行年休假期间,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和大修、缺乏原料、顾客取消或改变订单、水灾、火灾以及其他恶劣气候的出现等原因,必须临时解雇职工3个工作日或不到3个工作日期间。
第六条 暂时解雇
当必须裁减_________一岗位上的雇员人数时(上述第五条提出的情况发生时除外),其裁减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门内裁减劳动力时,具有年资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权利:
a.应首先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试用人员,之后再从部门年资最低者开始裁减具有年资的雇员。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留在部门的工人都必须是能够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
b.公司应按下列顺序把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下来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门:
(a)首先,要满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应在该雇员工作的原有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该部门没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厂的其他部门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骤不能安排的话,那么该雇员只要能工作,可让其替换该部门的试用人员。如果该部门没有他能胜任的由试用人员从事的工作,那么可让他替换在其他部门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试用人员。
(c)再次,如果按上述两个步骤还不能安排,那么可让他取代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厂年资的雇员。
注: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采取安置还是替换措施,该工人都必须具备公司认可的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条 召回岗位
a.一旦出现_________些工人回岗的机会(本章第五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被工厂解雇的工人将根据其自身的工厂年资情况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被裁减的雇员或本条a款所提及的雇员此后将被召回该岗位重新工作,在此岗位上他们的工厂年资根据他们原先的部门年资将被确定为部门年资,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 解雇和召回雇员名单的寄送
应向雇员关系部寄送和提供将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员名单,并应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将名单复印件提供给工会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员年资被中断的话,应在名单中作出说明。
应在预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通知将被解雇的雇员。
涉及到有关解雇或召回岗位问题的申诉程序不得改变,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 年资的终止
已获得年资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失去年资和工作:
a.如果他辞职的话--不管是(1)通知公司,还是(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话。
c.如果他在被工厂临时解雇(也就是从工资名单上被暂时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发出的召其回岗的书面通知10天以内不到岗报到的话,除非确实生病或有其他适当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资权利的工人须将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请假、工厂造成的工伤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时间同其缺勤前的年资相等者。
第十条 从年资名录中调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调入薪给阶层工作岗位和/或调到本协议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来又回到本协议所履盖的工人群体或单位的工人,其部门年资和工厂年资应予累计计算并予以重新确立。
b.任何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调动,并在此后4年内又回到了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享有上述a款所规定的工人的权利。
c.当根据上述a款或b款调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请求调回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回到他调离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去。如果那一岗位已不复存在或者他的年资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岗位上去的话,那么应根据本章的规定对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 关于职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当有的部门必须增员时,公司将根据本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关职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况: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得公布职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条 工会官员的年资
国际联合会地方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厂工会委员会委员、车间工会代表、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和工会安全委员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和在所代表的领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复职的问题时,将把年资名录提高到实用法所能允许的程度。
第十三条 残疾雇员
成为终身残疾不能再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军队退役、体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适合于原岗位工作的雇员,都应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调到他所能从事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a.应以分配职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残疾雇员,如果有这种分配机会且该残疾人又具有从事这种工作的能力的话。
b.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也没有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由试用人员占据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的话,那么就去查阅工厂年资名录,从年资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个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止。
c.双方同意,对于任何具有年资的工人都不应弃之不用,因为他们在年资方面享有的权利高于残疾雇员。那些没被安置的雇员将按照本章的有关条款予以重新分配。
d.为实施本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该雇员从事_________类工作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由一名医生予以书面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第十四条 年资名录
公司将编纂载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年资起始日期的年资名录。若在年资名录中发现差错,必须随时予以纠正。年资名录将每两个月向工会提供一次。
第十五条 班次挑选优先权
在部门年资的基础上进行的班次挑选应有利于年资雇员,并须按下列条件办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头3个月期间将不实行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就是说,工人在受雇的头3个月内既可不行使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可不使这一办法对自己不利。
b.根据这一规定,雇员在任何一个6个月期限内,只能行使一次班次优先挑选权。
第九章 年假计划
第一条 资格
a.按下面的规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当年,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资格休假或享受带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时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条规定的休假带薪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权得到报酬。
c.在年休假当年工作在500小时以上者,将有资格享受下面条款确定的按适当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
第二条 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到2年者,将享受1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2%计算。
第三条 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年但不到10年者,将享受2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4%计算。
第四条 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者,将享受3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6%计算。
第五条 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20年或连续工作20年以上者,将享受4周的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8%计算。
第六条 计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满52周后,立即开始执行。
b.根据收入百分比确立的休假带薪标准是在雇员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总收入包括:
(a)任何奖金或在这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加班费。
(b)不休年假所获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节假日所获得的收入。
(d)不休丧事假所获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圣诞节闭厂期间所获得的收入。
(f)根据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因向陪审团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补偿金。
(g)根据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因享受奖励工时所获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工人补偿金。
(i)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失业补偿金。
第七条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终止工作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不论以何理由而终止工作的雇员将失去休假或带薪休假的资格。
第八条 以付薪取代休假
对雇员不应只给予带薪休假权利给予放弃休假的权利。
第九条 休假工资的发放
如果休假申请在预定的休假日期前两周得到批准,休假工资应在休假日期预定开始时发放。如果度假时间增加,比如,享有两周假期的雇员提出要求,先休一周,过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准的话,那么每周的工资应分别发放。
第十条 休年假期间的法定公休节假日
在雇员休年假期间如出现第十章第三条规定的_________个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应允许向后顺延一天。额外增加的这个年假日应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双方理解并同意,对额外增加的这个节假日不再付薪,因为在他休年假期间出现的这个法定公休节假日已经被全额支付了法定公休节假日工资。
第十一条 年假期间闭厂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年假期间闭厂,并在该年4月1日前把准备闭厂的计划通知工会和雇员的话,不应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第十二条 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应安排每个雇员休假,在安排过程中,应尽量满足每个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对休假时间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条 圣诞节期间的闭厂
a.除应要求继续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将在圣诞节前一天(或把这一天看作是圣诞节前夕假日)开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间安排圣诞节闭厂。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将得不到圣诞节假日工资。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将得到包括轮班奖金在内的8小时工资。如果是计时工,则以固定的计时工资率计算;如果是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计时工资率计算。
c.根据第十章第三条b款1、c款1到c款5规定的各种条件,不应发生重复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d.对在闭厂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应要求进行工作的雇员,将在其年资的基础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闭厂期间工作的雇员,将获得其工作应得的正常补偿金,还可得到第十三条b款规定的闭厂报酬或获得同等的双倍工时工资,但不应得到公休节假日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第十章 工时与加班
第一条 工作周
a.公司确定的40小时工作周,从前一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下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为止。
b.定义
(a)“每日”一词是指从雇员开始工作之时起的24小时时间。
(b)“星期六”一词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
(c)“星期日”一词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而“法定公休节假日”一词是指法定公休节假日前的那个公历日的午夜到公休节假日当天午夜的这段时间。但开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日是在节假日午夜前开始的,情况例外。在此情况下,该日将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紧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条 加班奖金
a.对超过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工作的所有时间,将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b.对星期六的工作时间,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c.对在星期日工作的时间,加倍支付报酬。
d.对下面第三条所指的公休节假日工作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也加倍支付报酬,这种报酬不算下面第三条所规定的范畴。
e.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同一天或同一小时支付两次加班费或奖金,头班工人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二班奖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三班奖金。
f.任何部门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加班,应在部门工人之间和在经常从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以内,将加班时间和次数分配均衡、合理、得当。
g.公司应及时将加班任务通知工人。
第三条 法定公休节假日、节假日报酬和支付节假日报酬的条件
a.应在下列法定公休节假日向雇员支付工资:
新年元旦
复活节前的星期一
先烈纪念日
7月4日
劳动节
感恩节
感恩节后的第一日
圣诞节除夕
圣诞节
新年除夕
须按下列条件执行:所有雇员将获得8小时工资,如以计时支付,则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以计件支付,则按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包括轮班奖金在内。
b.雇员将根据下列条件在上面所指的节假日得到报酬:
(a)如果他们是非全日制工、临时工或试用工;以充分正当的理由被暂时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绝或不愿在节假日到岗工作的工人,则不能享受节假日报酬。
(b)在法定节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享受节假日工资的资格(根据以下c款和d款的规定)。所获得的奖励工时假将不得累积为一个可获得报酬的节假日,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节假日迟到半小时或不到半小时的雇员,就应被取消享受节假日报酬的资格。
c.在法定节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资格接受节假日报酬,除非这种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举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时间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伤。
(b)由值班医生出具证明雇员确实在患病。
(c)雇员直系亲属死亡(指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儿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话,雇员应提交有关证据。
(d)休年假。
(e)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d.如果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赶在一起,应把下星期一作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则把星期二列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赶在一起,则把星期五作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节假日,则把星期四作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条 签到
已完成上个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班次签到的雇员,如果没被分配其他工作,应得到4小时工作报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开始4小时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诸如火灾、水灾、其他不利气候条件、爆炸、供电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员失去工作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此款
第五条 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离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据下面的条件他应被允许干最低两小时的工作,即他至少应得到不少于2小时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岗位工资率计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报酬。如超时的话,这种工作2小时的部分时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付酬。
根据本条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为其工作时间领到加班费的工人,将不再得到轮班奖金。
第六条 休息时间
公司的现行政策允许雇员在每个工作班次中间休息最多10分钟时间,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对这段时间的现行付酬办法将不作任何变动。
第七条 班次工时
a.正常的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如果工人连续操作的话,正常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第八条 清扫时间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10分钟停止生产性工作,以便从事必要的清扫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5分钟离开工作区,以便整理个人卫生和其他事宜,公司为这段时间付薪的现行惯例依然不变。
第十一章 管理权
第一条 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公司已经授予并将继续单独授予管理工厂和指挥工人的权利,包括指挥、计划和操作工厂经营权,向工人分配工作权,制定和改变工作计划权,雇佣、提升、降职、停职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权利,或因缺乏工作职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减工人的权利,引进新的经过改进的措施或设备以更换现有的生产方式或设备的权利,以及决定是否生产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等等。
第十二章 协议之效力
第一条 协议之效力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实施的,包括本协议第一章确立的谈判单位的职工在内的所有就业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将全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和效力。本协议将就其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终止和取代过去的一切做法、协议、程序、传统、条例或规定。
第二条 协议之条件
双方认为,在本协议谈判达到期间,双方在没有约束、高压、恫吓或其他限制的情况下,享受并“行使了对任何问题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议的权利与机会”。双方还认为,其他第三方没有义务就此间提到或没提到的任何问题,即使是单方或双方在谈判或签署本协议时还不了解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举行谈判或集体谈判。在本协议实施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本协议的条款可以被替换、更改、增添、删除或修改,但只有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进行。
第三条 协议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协议中的任何章、条、款为非法内容,它们将自动从协议中被删除。其余的章、条、款如果不受被删除的章、条、款的影响,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 保障计划
第一条 集体医疗保险
本协议包括的所有年资工人及其家属都有资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在说明文件g中作了规定,如自愿加入了优惠供给者网计划,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则在证据文件i中作出了规定。有关工人为其个人或家属享受这种保险待遇须按下列情况交纳费用:
a.对于经批准休假或处于被临时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资格的工人来说,如果该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间已交纳了保险金,他或其家属可享受这种待遇。但保险金须在他应支付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双方都有资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享有家属福利待遇。
c.工人保险将因工人就业终止而终止。
d.所有工人都应按要求签署一项本人或家属加入保险的申请,申请书签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职业或职业事故、工伤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将享受集体医疗保险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伤残保险期间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26周。
f.下文规定的福利待遇应同其他集体保险覆盖的范围相协调。如果受保人从其他保险计划获得了医疗保险、牙医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服务的话,按照说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计划的这种福利待遇,连同其他这类的社会待遇,将被减少到一定程度。但不会超过这项计划和其他这类计划所规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传统费用开支的100%。
g.如果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体福利计划当作一名家属对待的话,那么公司将被认为是主要的保险人,公司将根据由此提供的保险标准支付全额福利费用。如果一个有资格的工人家属在享受本项保险计划的同时,还受到其他集体福利计划的资助的话,本项计划所提供的保险将不再适用,除非其他项目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险费标准与本计划不同,本计划将补足其差额。
第二条 集体人寿保险
工人在退休之前将享受以下人寿保险待遇:
a.工作2个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满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满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XX美元
第三条 因事故死亡和致残福利待遇
如果一个按本章第二条受保的人受了伤并在受伤之日起40天内遭到下文所规定的损失的话,公司应根据本政策的各种规定支付:
a.残废大额赔偿金;
b.因从手腕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手,或从踝骨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脚,或丧失一只眼睛,给予大额赔偿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规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额赔偿金,但是对因同一事故而受伤遭受的损失支付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大额赔偿金。一个人的大额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本章第二条列举的保险类别来确定。
第四条 丧失工作能力保险
a.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向享有年资的雇员支付疾病和事故补偿金,该种补偿金的数额为每周补偿金的60%,即不超过185美元,时间不超过26周,从以下日期计算:
(a)非工业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动手术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试用期的雇员都有资格加入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如果该雇员加入并又在岗位上工作的话,此保险将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该雇员不在岗位上工作,保险将从他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生效。
c.无论根据任何日期确定的周补偿金数额都只相当于周基本收入额,包括按计件工资计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轮班奖金,如果是计件工,将按确定日期以前的连续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计算。每年的第一个确定日期是1月1日。在确定这种周补偿金的过程中,雇员在这13周内被暂时解雇、制定工人周补偿金支付办法、制定住院补贴办法、休假或经批准制定周补偿金而缺勤等将不包括在内。但因奖励工时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钱、丧事、为陪审团提供服务、休年假、因工会事务和公休节假日将包括在内。
第五条 医药处方计划
公司按说明文件g和i的规定提供医疗处方计划。
第六条 同工人补偿计划的关系
如果一个雇员因临时完全丧失、部分永久性丧失或全部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而申请加入工人补偿计划,公司将支付每天35美元的补偿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条 牙齿保险计划
公司将按说明文件h规定提供牙医保险项目。
第十四章 工资
第一条 工资类别和工资率
a.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计时付薪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a内;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奖励工资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b。
b.为特殊雇员制定的特别工资率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c。
c.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资率立即生效,直至协议终止。对于上述所有工资率的调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进行。
d.列入说明文件c的雇员应享受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资;工资率的调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条中的规定执行。依照本章规定,若_________一雇员由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作岗位正式转入其他工作岗位,他将不再享受说明文件c列举的工资率。
第二条 普遍增加工资
a.普遍工资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开始的付薪期内有效。由说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员的各种工资率将是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予以支付的工资形式。
b.一次性工资支付
(a)从1994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工资单上现有的谈判单位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基础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其上一年1%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b)从1995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谈判单位工资单上现有的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其基本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上一年2%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一次性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第三条 生活费津贴
本条所列的生活费津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条确定的生活费津贴百分率将适用于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工资率,其结果出现的每工时的零头美分将加入按上述第二条计算的适当的工资率。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生活费津贴的上下调整,将在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基础上,按本条的后续规定进行,时间将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到本协议终止时为止。
(a)在协议实行期间,生活费津贴调整将依据以下基础进行,而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费用指数和据此以后的每年这3个日历月份的平均指数进行调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