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8 03:04: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消防演练。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我校紧紧围绕“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校长到各科室、年级、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火有关事宜。
(分管各部门的具体防火工作)
二、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1、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酒吧安全工作的重点。
2、利用每日开例会的时间,教育员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防范意识及讲授有关防火知识,告知在火灾发生时应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如何逃生自救,如何参与救助等知识,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三会”(熟悉消防器材,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1、在酒吧现场醒目位置张贴防火警示牌,在场所过道处张贴“安全出口”标志。
2、所有通道严禁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3、在场所各个区域均安置灭火器材。
4、掌握酒吧内部消防设施的布局,消防栓的位置,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准确的组织防火灭火。
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正常、灵敏,并做好记录存档。 织梦好,好织梦
6、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原则,配合组长、副组长落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8、当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冷静并迅速报警,讲明发生火灾的具体地点、位置,燃烧物质及火势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取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电器着火时,应先关掉电源;在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应引导客人进行安全疏散和积极抢运贵重物品,禁止乘坐电梯,要走安全通道,使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9、在防火工作当中表现良好或对公司挽回损失者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失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为了做好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园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定本学期消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消防演练。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工作计划网权威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例2016,更多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例2016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计划网。 为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的稳定,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四平里社区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一项治本措施,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街道办事处计划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网络。认真落实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计划安排,建立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社区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干部及居民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群防群治网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年内出宣传黑板报不少于5期,增强辖区居民的消防意识,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同时,要利用“防火宣传周”、“119消防日”等活动,突出社会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两大宣传重点。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结合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冬春季节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7月份炎热季节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做好辖区内个体户的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同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及时整改,严防反弹。
四、及时加强安全工作情报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掌握社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监控和扑救,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机制,形成社会消防工作新局面。继续推进和拓展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途径,做到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同时,多渠道整合社区消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实现消防共建,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新局面。
从元、明、清到中华民国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也随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术又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既然这样,那你知道该怎么写消防工作计划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供大家参考。
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内容1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内容2
“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园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现结合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1、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幼儿园将继续建立健全由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学初,将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宣布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和保教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措施保障到位,确保幼儿安全
幼儿园将利用各种途径,对幼儿和父母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本学期我们将制定值日教师安排表,明确责任,保证幼儿的安全。保健老师在晨检时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来宾的登记工作,定时开关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各教室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开展活动的时候教师要检查场地和设施的安全。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定期检查灭火设备材,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留样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
我们将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3
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我校紧紧围绕“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园长到各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幼儿园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园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园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石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温小碧任组长,副局长兰谟洋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刘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股站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股站长作为本股站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每年年初,我局都会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每年初召开的领导班子成员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农业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照《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席勇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学校的消防设施
1、学校要按相关要求,完善学校的消防设施,并规范摆放。
2、学校后勤处及负责消防安全人员要随时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性能良好。
三、完善、规范学校的消防档案
1、对每次的排察情况留有详细的记录;
2、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四、落实学校各部门的防火责任制
1、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管理,与部门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建立防火疏散预案;
2、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防火措施、防火制度;
3、加强全校防火工作的检查;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3月份新生入学的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各班班主任;
2、利用课间操和学校的集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通过要求学生出消防安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拟定5月份开展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六、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了以周长虹校长为组长,龚晓军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共有20位,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学校防火预案等制度与方案。
(1)、校园消防平安搜检率领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放置执行。
(2)、以班级为单元,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常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达消防常识,力争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争覆灭各类火灾隐患。
(4)、增强校园消防常识宣传,首要以海报的形式睁开宣传。
(5)、开展消防常识讲座,开展消防常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天天上下班要放哨校园一次,搜检校园内有无消防平安隐患,所有消防行动措施是否无缺,发现问题实时措置,并要有记实。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措置各类平安隐患,要进行验收。
(8)、天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搜检有无平安隐患,消防行动措施是否被损等各类平安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址,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封锁,消防水箱每周五下战书搜检一次。
(11)、增强各科室之间的联系,配合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体例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更好展开。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一、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我局针对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众多的实际情况,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把消防工作摆在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定期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部署,有关科室抓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把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奖惩兑现;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保障工作落实到位。2003年,我局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议8次,适时对消防工作进行安排,组织专项检查4次,排查整改了一批消防隐患,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责任制建设。按照上级关于责任制建设的要求,2003年我局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局长、分管局长、具办科室均赋予相应职责,明确了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每年年初,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各直属学校签订责任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消防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消防安全工作能否落实。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克服经费困难,切实搞好消防设施建设,配齐消防器材,培训消防人员。认真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新建项目的消防设备配备到位,对现存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教学楼、宿舍楼进行改造,以满足安全需要。
几年来,经过艰苦努力,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了提高,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04年,我们将在市防火安全委员的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知识和防范意识,努力把全市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县政府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文
为创建“平安县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村委会,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控制,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根据县政府下达20**年安全生产责任及我镇实际情况对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作如下分解。
各村委会、相关单位:
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
二、各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经常召开会议探讨、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条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四、针对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对已确认的危及社会公众安全和重大隐患,要整改措施,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隐患失控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宣传工作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素质的普遍提高。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落实整改限期和防范措施,督促隐患整改,“三合一”厂房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合格率达到100%。不发生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协助抓好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整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
七、本责任书不受各村、各负责人变动和换届的影响。
根据县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强我乡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乡防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县防火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明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火灾,减少一般性火灾,确保全乡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乡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全面掌控今冬明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为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安全办、工商、学校、卫生服务中心等重点消防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具体协调指导全乡开展今春明冬防火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乡政府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检查整改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仔细检查消防火灾隐患,排除消防违法行为,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对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情况,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适时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村、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学校、卫生、工商、安监、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和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要加大隐患检查、排查力度,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检查范围为学校、卫生、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重点排查的单位有:全乡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医院、超市、集贸市场、商店、酒店、各液化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场所。
一是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消防队、安监办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明确消防监督重点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制作法律文书,立即立案查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应急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部门,本单位进行经常性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是各村(居)委会要组织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重点户、重点人员要落实监护责任,经常派人上门检查,强化防范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加强对来沪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加大对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是对“三合一”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整治,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对已形成的“三合一”场所,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工商等管理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堵源截流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并将烟火爆竹销售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内,坚决取缔无证摊贩,进一步落实责任和强化监督;
四是继续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
(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世博报会对中国、对上海产生的深远意义,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确保为我乡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在上海成功举办世博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2、周密部署,形成合力
要认真分析和研究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周密部署,排摸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创建平安村的决定,坚持以“维稳定、整环境、促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协力推进”的原则,以确保社会的进一步稳定,把消防平安村建设活动工作纳入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我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村两委会领导班子对农村消防工作高度重视。村民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陆如忠为组长、宝为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农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立专兼职防火员,具体负责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本村消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和村民防火公约,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议程。
二是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村消防事业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每年应拨出一定经费作为农村消防的专项活动经费,确保村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
三是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在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主要道路上设置消火栓,村水渠旁设置取水口,确保消防用水。
四是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落实村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专兼职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对村内,重点是容易发生灾情场所(东房宗祠)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村成立巡防队,建立巡防制度,每天定期巡查,清明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增加巡防人员,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消防安全。
五是加强农村防火宣传工作。消防宣传工作纳入了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东陈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东陈村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制度》、《东陈村防火检查、巡查制度》。通过远教学习、拉横幅、贴宣传窗、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火灾高发季节、农忙季节、重大节日加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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