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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7 09:08: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化妆品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化妆品工作方案

第1篇

一、认清化妆品监管新形势

今年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化妆品职能整合后的第一年,化妆品监管工作的责任发生重大改变,强化了地方政府对化妆品监管负总责的责任,省、市、县三级监管层级关系进一步明确,要准确把握监管安全形势,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化妆品日常监管

1、严格美白化妆品监管。针对美白产品风险与市场监管现状。按照国家总局部署要求,对宣称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对清洁、去角质作用的化妆品宣称美白功能开展检查,防止编造概念误导消费。

2、强化日常监管。要强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化妆品企业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对重点品种、区域、环节加强监管,实现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痕迹化。

3、推进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局“智能监管”项目建设,完善化妆品基础数据信息库、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品种数据库,努力提升化妆品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1、积极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机制。

2、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索证索票、标签标识说明书督查,开展染发育发、祛痘祛斑、美白粉刺类等特殊类和婴幼童类高风险化妆品监督检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化妆品“清网”行动。配合省局对网站销售美白、祛痘和抗皱类品种开展监测,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行为。

第2篇

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矛盾,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有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健康发展。

二、大力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

配合《条例》出台,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结合监管事权和辖区实际,及时制定《条例》落实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一是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条例》学习和培训,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三是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注重日常化妆品科普工作,鼓励根据季节、用户人群等因素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科普,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

三、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

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整治,净化我市化妆品市场。

一是《条例》实施后,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组织开展美容美发机构经营化妆品专项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创新对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网络经营者的监管措施,进一步降低经营环节安全风险,有力保障化妆品经营安全。二是深入开展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质量状况专项调研的同时,重点加强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等有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三是依法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加工、非法添加、经营假冒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快建立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衔接机制,将稽查执法力量充实到化妆品检查员队伍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动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注册率达到100%,产品备案完成后检查率达到100%。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备案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备案后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产品严肃依法处理。

五、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

为保证我市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安排,各分局要积极配合市局进行抽验,为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化妆品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依据。及时做好抽验不合格化妆品及上级交办问题和线索处置工作。

六、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规范和程序,增加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份/每百万人口。

第3篇

一、强化疫情防控,筑牢抗疫防线

1.落实疫苗属地监管责任。各分局和药械股要按照省药监局和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职责做好疫苗质量监管、异常反应监测处理、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要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确保工作到位、责任落实。

2.继续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的监测。各分局和药械股要督促零售药店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省药监局、市局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做好“四类药品”(退热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质量监管和销售监测,及时报送监测信息。

二、强化风险治理,守牢安全底线

3.做好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各分局和药械股要认真开展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等重点区域,老慢病用药、冷链药品、高风险药品等重点品种,私立医院、个体诊所和托幼、养老、流浪救助机构卫生室等重点单位,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中药材、使用过期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行为。

4.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监督检查。药械股要按照省局《关于加强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证使用放射性药品、是否依核准事项使用放射性药品。

5.加强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各分局和药械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和出入库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违法经营二类等行为。

6.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各分局和药械股、网监股要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大对化妆品经营者,尤其是婴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宾馆、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等重点领域,抽检不合格、屡次违法记录等隐患高的企业监督检查;要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对高风险等级的经营者每年要全覆盖检查。

三、开展药品化妆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7.开展疫苗、特别是疫苗的专项检查。各分局和药械股要全面落实《疫苗管理法》和《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强对各类疫苗质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的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采购、不依法依规储存运输、使用过期疫苗、私存私带致使疫苗外流等行为;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储运过程温度控制和全过程信息追溯管理,全力保障疫苗质量和流向安全,严厉打击涉疫苗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卫生部门协作,主动通报工作信息,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8.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药械股要按照省局《关于印发省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总体部署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零售药店是否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其他含兴奋剂药品等情况。要畅通信息沟通,密切工作协作,发现可疑线索时,应及时联系报告。

9.开展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检查。药械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集采中选药品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集采药品采购渠道、数量和销售使用情况,严防集采中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10.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药械股和网监股借助《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契机,按照省药监局和市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的监测力度,依法对无证经营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处,切实保障网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11.开展化妆品、特别是婴童化妆品的专项检查。一是大力加强婴童化妆品监管。2-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我县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质量风险,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等危害婴童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二是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工作,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责任,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秩序,依法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

四、强化改革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

12.积极做好NRA评估有关工作。各分局和药械股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局NRA评估工作进度安排,主动跟进,积极行动,对照评估工具指标,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评估材料,完善评估资料,确保任务协调推进,如期顺利完成评估工作。

13.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要策应全县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帮扶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我县特色药品批准文号申报基本药物和进入医保目录,支持县内大型医药企业、医药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加强执业药师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支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壮大和健康成长。

五、强化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14.扎实推进药品追溯建设任务。各分局和药械股要按照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及时向省免疫规划信息平台上传疫苗追溯数据,督促指导辖区内经营“重点品种药品”的零售药店在6月底前,全部与重点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第三方追溯平台对接,并完整及时上传相应药品的追溯数据,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药品追溯建设任务。对逾期未完成的药店,应暂停其相应药品销售。

15.如期完成零售药店许可证换发工作。药械股要按照省局《关于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编号的通知》和市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有序推进我县零售药店许可证换发工作,力争在7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零售药店许可证的换发,确保全县零售药店编号统一规范,符合国家局标准要求。

16.大力提升监管队伍能力。要以《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药品化妆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要拓宽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让更多基层监管人员参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懂监管、有水平的专业化监管队伍。

17.切实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械股要按照市局印发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点要求,认真做好药品化妆品、特别是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和研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监测哨所的指导,提高风险信号监测和预警能力,要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汇总分析,及时发现药品化妆品安全方面的系统性、区域性、敏感性风险,充分发挥不良反应监测对监管工作指向作用,不断提升监测报告质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过度包装行为,促进包装业转型升级,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商品包装中的资源消耗,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机构

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工作小组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机关事务局、国税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广电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推动全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分工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过度包装对资源环境和社会风尚的危害,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奢侈浪费之风。广泛宣传国家标准,并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形成宣传强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屡禁不止的过度包装反面典型予以曝光。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制作和刊播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广电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机关事务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引导企业严格自律,端正生产经营态度,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把国家、省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要求转化为商品生产、销售企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不得采购过度包装商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

1.组织贯彻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物价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做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月饼》等国家标准,以及《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等计量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贯彻落实促进包装物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

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支持新型包装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1.支持包装领域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加强废旧包装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发。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街道办事处

2.支持新型包装材料和废旧包装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包装材料和产品。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严格检查,按规定处理。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开展经常性的治理过度包装执法活动,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之前组织专项检查。加强对生产企业和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场所执行商品包装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12365”、“12315”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做好日常监管。建立商品过度包装不良记录公开制度,对违反国家标准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消费者监督。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内容。重点对奢华包装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4.抓好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适时检查(或抽查)各相关部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的情况。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监察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事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街道、各部门要把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坚持常抓不懈。要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人员安排。各街道、各部门要安排精干力量,专人负责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各项具体要求。要明确一名责任人作为联络员,协调本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5篇

A品牌是以终端销售模式为导向的基础护肤品牌,2002年以来,由于在华南市场的“精耕细作”,其销售额以递增50%的速度逐年增长。内部分析增长的原因,认为与前些年大力推广的深度分销工作密不可分。销售一线也有这样的声音:“我们能赢,因为我们比对手早进入县级市场。”“在做中小店方面,我们就是比对手强。”尤其在湖南和广西表现最为突出,终端管理工作深入到县乡一级,直接控制了不少销售网点。

可是,2005年下半年以来,湖南和广西市场销售停滞不前,很多城市的经销商甚至超过三个月没有回款。不少原来合作较好的终端网点动销缓慢,很多零售网点不仅没有进货,而且在要求退换临近最后使用期限的产品。竞争品牌借机加大推广力度,抢占了A品牌的不少销售份额。

一招鲜已不能吃遍天

冷静回顾A品牌在华南市场的高速发展过程,与公司大力度投入终端费用,实行“全品项深度分销”是分不开的。

A品牌的产品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特殊护理产品,主要是去痘、去斑、防晒这类功能性的产品。这是A品牌起家的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第二类是洁面系列产品,由于其性价比高,在长江以南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第三类是膏霜类产品,A品牌一直投入较大的市场费用推广此系列的产品,但市场地位相对较低。还有一些相关联的副线产品,全线产品有70多SKU,在零售终端销售的主力品种在25个到35个之间,这些品种也是A品牌前几年一直要求全部分销的品种。

A品牌早在1998年就总结了一套销售模式,内部称为三个执行:一是电视专题片和报纸软文推广,不管是开发哪一个市场,产品刚摆上架,就是一期接一期的报纸软文;二是学习“丝宝”的终端销售模式,占陈列,做宣传。除了在大卖场、超市投入重金外,对化妆品专营店、社区小超市都有比较明确的宣传要求,如一家小超市要挂几条横幅,化妆品专营店里要贴多少张宣传画都是对业务代表的重要考核内容;三是“全品项”分销,不管店大店小,要进货就是25个以上单品。并对陈列面积有要求,承诺店主卖不出去可退换。这种营销模式总体上比较适应当时的市场环境,为A品牌抢占了先机,完成了一个品牌的原始积累。

市场的变化总是超过我们的预想,由于同类品牌对于终端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可伶可俐、旁氏、妮维雅这些外资护肤品牌开始深入地级市场。A品牌的“三个执行”已失去了原有的竞争力。并且,由于几年来一直要求“全品项分销”,很多不适于在中小店、化妆品专营店销售的产品大量积压在店里,大多已接近最后使用期限。很多中小店和化妆品专营店主整天想着的已不是为A品牌做销售,而是怎么样把这些接近保质期的产品退回经销商。销售代表没法解决退货问题,失信于店方,根本不敢出现在这些店主面前,一些销售人员只能辞职。

大卖场、超市的销售虽然可以正常开展,但由于终端费用较高,基本上没有销售利润,经销商也一肚子怨气。

实行品类管理是唯一出路

比较庆幸的是,公司管理层看到了问题的实质,由于前些年对市场的不合理开发,对销售渠道缺乏研究,造成了今天的销售停滞。公司要为之前的工作过失买单,决定在湖南和广西两省试点开展品类管理工作,随后再向全国推广。这个决定一出,是掌声一片。但马上就遇到了问题,谁来做?怎么做?现有销售管理层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引进人才也没有这么快。还是老板强,召集两个省的10家经销商代表和全国的几个大区经理回公司开会,讨论如何做湖南和广西的品类管理工作,真正的解决产品动销问题。经过大家的沟通,拟定了整体工作方案,并开始实施:

首先,一切从产品入手。A品牌一路走来,都过于关注营销方法的变化和市场占有率,对于产品本身却关注很少,都是销售提出要卖什么,总部就推出什么,很多产品匆匆上市,基本没有经过前期的调研和准备。在现有的70多个单品里,有三分之一的产品从立项到上市,花的时间不足一个月。也就是说,还没想好怎么卖,没有想好在什么地方卖,产品就已经出来了。销售出于业绩的压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压给经销商和零售店再说。这是导致大量产品积压终端的原因之一。

重新规划公司的产品线,依据销售渠道类型定位,开发不同的产品系列成为整个工作的重心。A品牌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工作:

1、梳理公司现有销售渠道。由于现代大卖场、超市的发展;这一销售渠道的信息反馈回总部也较为及时,所以这几年来,公司开发的新产品,不管是从包装形态和价格定位都是主要适用于大卖场、超市的。但是,A品牌目前除了在大卖场、超市销售外,还有五成的销售来源于县级分销商、社区中小超市和化妆品专营店,这一类销售渠道卖什么产品?几年来,公司上下一直没有人思考过。

这次的首要工作就是建立渠道基础资料,并定期更新,把现有销售渠道分为几个大类:KA、地方性大卖场和超市、社区中小超市、化妆品专营店、县级市场。

2、真正以市场为导向开发产品。公司根据上述的的不同销售渠道设定产品线,开发适于不同销售渠道销售的产品。如公司为满足县级市场需要,开发了由一款洁面乳、两款膏霜和一款露和四款洗发水组成的新系列。为了使这个新系列真正适于县级市场的销售,公司市场部委托专业的调研公司在全国40多个县组织了调研,调研项目主要针对产品包装、价格和对不同促销形式的信任度。以调研结果为指导,对这个系列的包装风格、产品容量、价格和促销形式都进行了明确的定位。

这个系列在县级市场推出后,终端动销良好,也得到了县级经销的认可。

3、设定不同销售渠道的SKU。大卖场、超市由于有进场费用,进入这一类渠道销售的单品本身有所限制。大卖场、超市也建立有产品淘汰机制,能留在这个渠道销售的产品都算是适销产品,只是单品贡献度不同。问题比较大的是其它销售渠道,不是说设定了一个大的产品线后就能解决问题的。以上述例子来说,虽然为县级市场设定了产品线,但在这个县级市场里,它还会有超市、化妆品专店,这两类不同的销售渠道的适销产品又有所差别。如超市希望在同等质量和容量下,希望销售价格低的普通大众商品,如洁面乳、洗发水、膏霜,整体对利润要求也不高;而化妆品店则希望销售比较有功效和特色的产品,零售价贵点无所谓,店主有办法卖出去,只要你给店方足够的利润。公司出台了分销指导手册,针对不同销售渠道,明确规定销售不同的单品。如针对社区中小超市,公司只要求进入洗发水和其中比较热销的两款洁面乳,其它单品不准进入便利店销售。

其次,以销售的办法解决前期问题。有了明确的产品线规划,针对不同销售渠道出台了明确的销售单品要求,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前期的问题怎么办?公司把前期的产品滞销问题进行了分类,并针对性的给予解决:

第一类是残次品,这类产品是因商家仓储或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能进行二次销售。公司原则上不退换这类商品,如前期有协议,可以在销售额的5%费用点数退换的,按协议执行。如公司在什么渠道都卖得好的暗疮水,不是因为质量问题,不给退换;

第二类是政策性压货造成的积压商品,由于前几年公司的处于上升期,销售策略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销售一线的压力很大,经常应用开定货会、高额返利形式压给经销商或分销大批产品。一些销售网络有限的经销商或分销商,积压的产品过多,急于变现,只能低价抛货,造成地区价格混乱。价格乱了,直接吃掉了销售利润,造成无人愿意继续销售,有价无市,产品只能滞留在经销商、分销仓库里。这类商品,最后销售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公司以原供货价收回(经销商、分销商相应退回当初享受的返利政策)销毁;最后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公司调拨到KA系统,给予促销支持消化。

第6篇

上半年以来,局进一步强化“监管为民、发展惠民、依法敬业、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采取“四轮驱动法”推动工作落实。

一、突出“亮剑行动”主导,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宣教。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讲明“亮剑行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是食品药品机构改革的第一次全省统一行动,务必高度重视,务求实际效果。二是抓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域。每半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各组负责人在会上交流经验、通报工作进展。三是抓保障。落实了车辆、下乡补助经费。四是抓考核。由局纪检组牵头,办公室负责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印发工作通报,考核结果与下乡补助挂钩。五是抓联动。重要节庆、重要品规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布后,我局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各片区小组,确保落实。从市局每月一刊的《稽查快报》上来看,局的案件查处、工作报送、交办案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良好。截至目前,我局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00余家,其中学校食堂89家,涉药涉械单位263家,受理投诉举报8件,查处食品案件129件,涉药涉械案件31件,化妆品案件3件。没收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2000余公斤,假劣药品15批次(瓶、盒),不合格医疗器械40余件,不合格化妆品80瓶(盒),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0余份。

二、突出巴药发展要事,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明确主导品种。明确了重点发展金银花、猪苓、杜仲、厚朴、天麻、铁皮石斛、桔梗等主导品种。二是借力招商推动。共引进药材种植加工龙头企业5家,累计完成投资近5亿元。其中,引进蜀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6亿元,从事铁皮石斛培育和种植。三是强化示范带动。在大河、团结、贵民等地发展中药材种植合作社5个,入社农户近230户,培育种植大户25户。四是服务新型工业。扶持壮大以百草药业为重点的龙头企业,利用企业已经取得的《药品GMP证》和“嗪巴仙草”注册商标,大力发展生物制药、生物医药等科技型产业。五是链接旅游产业。结合旅游线路规划,选择金银花、铁皮石斛、光雾山红豆杉等道地名贵中药材基地建设,引导发展集特产观赏、采摘体验、产品体验、美食品尝为一体的体验观光旅游线路,打造养生健康之旅。预计“十二五”末,全县“巴药”产业年产值将达到10亿元,带动全县5万农户人均年增收600元以上。

三、突出机制体制改革,基层监管打开新局面

县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目前正着力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协调落实了48个乡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站办公场地,站长任职文件已正式下发,每个监管站落实了至少1名工作人员。全县522个行政村、97个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已落实到位。上半年招考公务员11名,事业编制65名即将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中。针对监管站长集中组织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进行食品药品监管知识“扫盲”。建立了县食品药品乡镇监管站站长QQ群,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乡镇站长先锋前沿作用,对所在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管。

四、突出日常规范保障,为民务实取得新作为

日常监管工作,主要采取“123456”工作思路,及早安排部署。围绕一个中心: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确保二个保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落实三个原则:监管责任有主体;监管痕迹有载体;监管风险有底线。做好四个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攻坚战与持久战相结合;隐患排除与及时整改相结合;执法教育与扩大影响相结合。把好五个关口:群众路线关、监管巡查关、许可准入关、行政处罚关、廉洁自律关。抓好六大关键: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建好基础台账;二是完善体系建设,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提升监管质量;四是开展各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六是发挥群众监督,构建社会共治。为提高工作效能,我局将全县48乡镇划分为三个监管网格,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切实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回顾前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关于机构改革:全县共有“四品一械”各类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120家,监管任务繁重。需要克服人员到位不足、经费紧张、执法装备落后等实际困难;二是关于巴药发展问题:我县已启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亟需专家“会诊”指导;三是关于监管能力建设问题: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多,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望市局加强培训教育。

困难是暂时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常态日常监管,持续纵深推进“亮剑”行动,切实作为巴药发展工作,提升能力锻造队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第7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大足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技术设备相匹配、县内产品与县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推广成功。

(二)总体目标:从**年6月开始到2010年底,全县所有适合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县街镇乡主要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建成县级执法打假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6月~**年9月)

1、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以我县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产品率先入网。对入网产品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入网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2、拟定方案:研究制定大足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步骤、职责分工等,指导全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广应用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2009年底)

县电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单位制定的任务分解指标,深入开展全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生产企业尽快入网赋码。流通、消费领域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赋码应用的监督工作,引导和督促流通、消费环节尽量使用赋有电子监管码的产品,提高广大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认知程度。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0年)

全县所有适合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县街镇乡主要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建成县级执法打假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的统一领导,确保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宋葵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荆勇、县质监局局长陈勇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企业发展局、县贸易局、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盐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电监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协调解决推广应用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质监局(电话:87033106)。

(二)明确职责。县质监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县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制定和入网企业目录;县委宣传部负责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的宣传工作;县企业发展局负责组织重点生产企业入网;县贸易局牵头负责编制全县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组织白酒生产企业入网和外埠酒类产品的赋码应用,开展酒类执法打假活动,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化肥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县供销社负责制定并实施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县卫生局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县地税局负责研究提出和落实有关鼓励企业入网的税收优惠政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县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县盐业公司负责组织食用盐销售入网工作;通信部门负责保证通信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整顿以深入贯彻党的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广告市场监管与促进广告业发展并重、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保健品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性、低俗不良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合力,全面提高广告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广告业诚信度,促进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广告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察检查、情况收集、工作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广告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教育引导与学习培训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拉网式排查相结合、突击清理与积极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问题。同时以整顿为抓手,集中消除无审批手续私自虚假广告现象,查处一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彻底消除广告经营的死角和隐患,为构建对广告业的长效监管机制提供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工作重点

(一)以查处取缔未办理广告手续为重点,切实规范广告业的主体资格。要严格把好广告业的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广告业态的主体资格。对于目前市场中存在的未办理广告审批手续行为,该补办登记的必须限期补办登记;该取缔的要集中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二)以对广告环节的监管为重点,坚决防范和杜绝虚假广告出现。要把报纸、电台、电视购物作为整顿的重中之重,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依法治理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类节目名义变相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收藏、招商加盟广告,还消费者一个公道、透明的消费环境。

(三)以规范广告为重点,努力强化广告业主的自律意识,切实规范广告秩序。整顿过程中一查所的广告是否办理了审批登记手续;二查所的广告是否篡改了广告审批内容;三查所的广告牌右下角是否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四查自设性户外广告是否有超范围宣传的内容;五查各级监管机关是否把新形式的宣传广告纳入管理范围,是否有措施,有效果。

五、阶段划分及方法步骤

“检查整顿”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依据县局整顿方案,充分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顿方案,集中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顿的针对性。二是抓好相关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为“检查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三是对本辖区内的广告市场进行先期摸底排查,确保整顿的有效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25日)。围绕“检查整顿”提出的目标和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摸底排查环节。集中开展一次大走访、大排查、大摸底活动,切实摸清辖区广告业的底数、类别、新的载体和形式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广告监管的具体措施,为检查整顿提供依据。二是重点整顿环节。围绕“检查整顿”目标,抓好两次执法检查。以规范主体资格为目的,集中开展一次打击取缔无登记审批手续的执法活动。对于无登记审批手续私自广告的经营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补办登记的必须限期补办登记,该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对拒不接受监管,无理取闹的要积极借助地方政府之力,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虚假医药广告、服务招商加盟广告、性用品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大清理活动,通过查办案件,借力造势,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镇摄不法分子,引导广告业态走正道谋利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28日)重点抓好三查三看活动,即查摸排情况,看底子清不清;查整顿开展情况,看目标任务完成没完成;查广告业主,看基本制度落实没落实。整个整顿行动中县局将随机对各工商所专项整顿活动进行检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工商所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广告业态不仅代表着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水平,而且展示着城市的文明形象。开展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各工商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监管,使户外广告真正成为城市亮丽的风景线。

第9篇

一、商标监管工作

(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1、建立制度,抓好落实。为了明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培育商标品牌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挂点领导,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员。实施“五书”商标服务指导制,即《商标保护提示书》、《商标违法告诫书》、《商标印制管理提示书》、《商标注册证有效期续展提示书》、《商标品牌策略提示书》。原创:为了抓落实工作,建立《商标法律宣传制度》等八项制度。

2、贯彻部署,分解任务。3月底,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股长参加的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商广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商标广告信息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省局商标广告绩效评估内容,结合我局实际,部署开展商标广告信息情况调查工作,制定下发《市局2006年商标广告管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商标广告信息调查、推行行政指导、推进实施商标品牌等方面工作。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抓好专项行动

1、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傍名牌”商标侵权的专项行动。

2、查处以食品、药品、农资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商标为重点监管对象。

3、以利用企业名称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益行为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侵权假冒行为为整治重点,县局开展保护“万利达”商标专用权行动,全县分三个组九个片对所有电器经营户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电器经营户30户。

4、以商标印制、定牌加工、展销会等为重点监管环节。

5、加强协作,完善商标执法联动机制。与重点企业、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与机构的联系,联手打假维权。

二、广告监管工作

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监管工作

(1)在户外广告审批方面,指定专人受理、专人审批、专人录入电脑的工作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股和各工商所对户外广告的审批职责分工,把好前的审批关,并及时将户外广告的信息录入局内网业务综合信息软件。

(2)在户外广告监管方面,一是引导广告经营者依法经营。通过采取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督促其建立台帐,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严把审查关。二是推进广告监管关口前移。在个体工商户领取执照的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就向拟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发放《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对其申请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以违法广告为线索,追根溯源,查处广告主、广告印刷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并对已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者实行定期检查,防止擅自更改内容。四是强化基层工商所办案。通过督查、考评等形式,落实广告违法案件的办理情况。五是根据广告经营资格、广告经营行为、守法诚信状况,将广告经营单位按信用等级分为a、b、c、b四类,实行分类巡查监管。六是点面结合,通过局oa系统、形成行政执法股与各工商所、大队之间互通监管信息,把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七是实施《户外广告登记证到期提示书》。

(3)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方面,加强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城市综合治理为契机,抓好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把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实际,抓审批、把源头,抓案件、促规范,通过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有效地遏制了虚假广告的泛滥势头。

(三)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长抓不懈

(1)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广告诚信自律活动,注重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适应广告业发展要求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广告业整体诚信意识;二是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的广告。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引导广告主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时淡化对产品服务功能、诊疗效果的描述,突出企业的品牌和形象,让消费者认牌购药,认牌就医;三是把“打虚假”和“树诚信”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广告监管体制。四是股、所、检查大队三级联动,增强整治查处的力量。落实广告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广告执法办案行为。五是在专项治理中实行违法警示制度,轻微的由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立即改正。六是重点抓好广告明码标价工作,具体由执法股协同工商所落实。

(2)加大宣传,实时预警。原创:结合“3.15”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及时消费警示;在工商红盾网和0a系统不定期典型五种虚假违法广告案例等多种形式做好整治虚假广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3)按阶段重点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定期1个月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关注容易产生虚假违法广告隐患的媒体单位、关注容易产生虚假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的印刷品广告,进行有重点地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四)对新闻媒体广告实施长效监管

在去年实施监管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我局又重新修订下发了《××市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与违法违章广告处罚记分监管办法》,按a、b、c、d四个层次评定信用等级管理,并指定专人天天监测,实行广告监测通报制度。把对新闻媒体广告监测情况,以季报形式,向上级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进行适时通报,常敲警钟。这个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五个方面成效:一是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加强了沟通和理解,能够处理好部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二是增强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审查员工作责任感,加强了审查把关;三是建立、完善和落实“三审”制度;四是完善新闻媒体广告建档情况;五是违法违规广告率明显下降。

下阶段商标广告工作安排

1、按照工作方案,分阶段抓好扶持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局申报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督促。原创:

2、认真做好督查落实绩效评估考评工作。五月份将组织人员分二组到各县(市、区)局、工商所督查开展商标专用权行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3、强化商标广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促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和户外广告审批监管工作真正到位。

第10篇

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__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

(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

(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

(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

(七)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全体会员遵守承诺,开展自检、自查、自行整改,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市场。

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六月份,在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我省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重点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__]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个部、办、署、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59号),及时联系省级十个部、办、厅、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和《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和整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1、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对策,有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六月二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

传部、省公安厅等十个部、办、厅、局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十个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信息沟通、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明确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确定了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出证审批形式,强化综合管理的力度。九月二十二日,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后三个月的整治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意见》,并以联席会议十一个成员单位的名义下发,在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

2、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党委宣传部门将规范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列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求各媒介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实施告诫,督促其进行整改。

新闻出版部门从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自律意识出发,强化对报刊出版物的管理,将报媒广告违法情况列入“报刊负责人通报会”,对报媒的虚假违法广告督促整改,并对个别违法突出的报媒实施诫勉谈话。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批出证关,加大对审批内容的监测工作,对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并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主的管理。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密切,共同开展整治工作。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的管理,并且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守法经营情况的意见,督促广播电视媒体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

通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全省的整治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公示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来,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在六月二日联席会议通过《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我局于六月二日及时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要求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要提高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二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与各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各州、市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联合行动方案;三是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行动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法制、公平交易、市场管理、消保和工商所的力量,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职能到位,突出“四抓”,推动全省整治行动

在开展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做法就是“四抓”,通过“四抓”推动全省的整治工作。

(一)抓面上的整体推进。

为了推动全省面上整治工作的开展,我们除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外,积极向省人大汇报我省《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整治情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对全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省工商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我省《广告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梁公卿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昆明市等重点地区《广告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省工商局分管副局长赵健就我省近年来《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的整治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梁公卿副主任等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对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引起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视,加强了对广告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通过检查,对《广告法》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提出对《广告法》的修改意见后报省人大,对进一步促进广告监管执法到位起了积极的作用。

2、促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实施媒介指定管理。

为推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加强对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于今年四月,将省属的80家报纸、期刊的广告活动分别指定给昆明市及四城区工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实施指定管理,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3、加强舆论宣传,在省属主要媒体上强势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立即在省属主要媒体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集中时间、强势力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计28次。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并针对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纠自查。《通告》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广大人民群众情绪高涨,积极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纷纷向各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虚假违法广告,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在社会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各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主也积极行动起来,纷纷表示要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积极进行整改,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如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动组织召开“医疗广告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工商局和省卫生厅领导就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向参会的40家医疗机构进行传达,并就医疗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问话和答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加强部门间相互

联系,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及时印发简报,指导全省开展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媒体之间进一步加强了联系沟通,省工商局领导和广告处负责人经常到有关厅局走访听取意见,协调工作,研究如何共同搞好整治工作。对各部门及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还编印了简报进行交流。截止十月底,已印发《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简报》十期,及时反映全省各地各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各地有效的经验和整治措施,推动面上的整治工作。

(二)抓统一执法。

1、强化广告的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全省工商部门及时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有关处(科)室,尤其是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力量,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工商广发[20__]6号)的精神,加强对报纸、期刊广告的日监测和检查,抓住重点媒介和典型的违法广告,从严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1-10月份全省共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广告6816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0496条次,违法率为15.40。其中,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广告8816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16条次,违法率为6.99;监测和检查药品广告16321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20__条次,违法率为12.32;监测和检查医疗广告3745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7700条次,违法率为20.56;监测和检查化妆品广告300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30条次,违法率为4.32;监测和检查美容广告255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39条次,违法率为1.52。对违法广告,限期整改9331条次,责令停止(或暂停)309件,查处案件856件,罚没金额共计109.24万元。收缴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印刷品广告116.49万份。曝光广告案件11件,违法广告警示公告103件。

2、强化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广告的抽查。

在整治行动中,省工商局每季度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的广告实施抽查,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处罚尺度和处罚标准实施通报查处。

一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2994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527条次,违法率为17.60;二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4762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1040条次,违法率为21.84;三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18353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709条次,违法率为3.86。其中,保健食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09,分别比一、二季度下降14.24和19.99;药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14.83,比一、二季度下降36.5和39.76;医疗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1.57,比一、二季度下降34.21和23.63;化妆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9,比二季度下降4.77;美容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2,比二季度下降17.68。广告整体违法率成下降趋势。对查出的违法广告,均已责成各州、市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形式,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目前医疗、药品等广告的审批证明过于格式化,难以满足广告市场需要的情况,采取措施,建议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机关积极应对,并在六月二日召开的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药品广告的出证审批工作:一是从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五日起,审批的广告应是待的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的样稿(样带);六月十五日前已审批的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原已审批的内容,至期满失效。二是对已审批的医疗、药品广告,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电子政务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查询。三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的审批申请。

(三)抓重点城市、重点媒介和重点行业。

针对昆明市场上媒介多、广告量大、违法广告集中的特点,我局根据广告量及违法量的高低,确定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个报媒作为监测和规范的重点,实行零距离监管。

1、定期召开监管情况通报会,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要求春城晚报等四个媒体及其主要公司每周四下午必须参加由省工商局召开的省、市部分平面媒体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对四个媒体一周的广告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其中重点通报严重违法广告及其违法表现,并对这些违法广告进行查处。通报会由专人作会议纪要,要求参会媒体及其广告公司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后严格按照会议纪要配合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分别进行纠正、停止和接受处罚。会上还作出审查提示,提示下周广告监测重点,要求各媒体针对广告监测重点,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自五月二十六日以来,已经召开十二次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共通报了166种严重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广告,并对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责令纠正45件,责令停止70件,简易处罚或立案查处85件,罚没款共计259600元。

2、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动态跟踪、集中检查。

针对八月份昆明市场四份主要报纸违法广告有所反弹的现象,以及群众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并邮寄30多斤违法广告报样的情况,省工商局及时组织昆明市及四区工商局对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份报纸开展动态跟踪为期一周的检查,春城晚报等四家媒介分别派人参加了此次集中检查。

整合力量,集中检查,强化统一执法。采取联合交叉检查的方式,一是邀请媒介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检查,共同创造统一的、公平的执法环境,防止相互攀比;二是省、市、区三级工商局整合力量,加大处罚力度,坚持统一的执法和公平的裁决,对监管的媒体施行分组交叉检查;三是结合实际学习法律法规。在检查中,媒介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违法广告的识别,促进了媒介单位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为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及时控制违法广告。动态跟踪检查采取当天检查当天通报的方式,及时将当天查出的违法广告、四份报纸的广告违法率、以及对违法广告的处理意见予以通报,并对典型违法广告加以分析和讲解,要求媒介单位对一般违法广告及时进行整改,对禁止的违法广告立即停止,对严重违法广告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检查,春城晚报等四份报纸在保持广告量的基础上,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行政告诫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广告的监管。

一是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昆明市工商局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昆明市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根据药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广告的次数、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危害后果、行政处罚及认识态度等因素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违法广告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行政告诫制度。昆明市工商局根据每月昆明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统计,对医疗机构月度违法率进行排名,对排

名前十位的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告诫。九月十三日,召开了第一次行政告诫会,对昆明市12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告诫。《中国工商报》在九月二十一日第一版以“惩戒结合受欢迎,不触红线有出路——昆明市工商局召开医疗机构行政告诫会”进行了报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社会反映较好,使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率得到明显下降。(四)抓重点的违法广告。

建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对重点违法广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告。

1、建立典型违法广告社会通报制度: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曝光,提请消费者识别,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云南红盾信息网上违法广告公告,截止10月份,已两次违法广告公告,涉及违法药品(含非药品)广告89种;二是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以及手机短信息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公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21种。三是建立广告预警系统。临沧市工商局投资开发建立了广告预警系统,对发现、查处的违法广告,利用预警系统进行公告。

2、建立典型违法广告内部通报制度:通过工商系统内网,及时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形成全省联合整治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截止十月份,已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4次,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26条。

3、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建立撤销违法药品、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制度。对违法严重、屡禁不止的药品、医疗广告,由省工商局分别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撤销其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截止10月份,省工商局已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复方雪参胶囊”等15个药品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同时已准备提请省卫生厅撤销一批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四、取得的主要成果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工商干部的辛勤工作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广告违法率呈现整体下降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认识。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有了提高,自觉采取行动支持整治工作。如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在全台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主动把有问题广告撤下来;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对广告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昆明市工商局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责令其下柜;昆明市民向工商部门积极举报违法广告等等。

二是虚假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自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报纸、电视、电台、期刊广告违法率逐渐下降,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表现在:

广告总体违法率有所下降。一季度共监测广告6115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03条次,违法率为0.99。二季度共监测广告9868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4546条次,违法率为4.61。三季度共监测广告20418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5672条次,违法率为2.78。

重点广告违法率有所下降。药品广告:一季度违法率4.35,二季度违法率16.15,三季度违法率20.08。医疗广告:一季度违法率3.91,二季度违法率31.06,三季度违法率24.73,比二季度下降6.33个百分点。保健食品:一季度违法率6.51,二季度违法率26.92,三季度违法率20.14,比二季度下降6.78个百分点。化妆品:一季度违法率0.96,二季度违法率7.65,三季度违法率5.43,比二季度下降2.22个百分点。

三是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相关制度。通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与广告市场监管相关的制度也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支持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对昆明市场主要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情况实施每周通报制度;对多次违法的虚假违法广告,通过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让老百姓知道,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等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经过十个月的努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告市场违法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做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的主要问题是:

(一)认识未完全到位,广告违法率时有反弹

少数广告经营主体对整治工作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媒介之间相互攀比,出现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一些媒体为完成经营任务,放宽审查标准,违法广告时常出现反弹,影响到整个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媒介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现行广告管理法规体系存在缺陷

一是广告监管法规过于原则。有很多规范广告行为的条款,但无对违反规范行为的处罚条款。

二是对一些特殊商品或服务广告,如保健用品、消毒用品等缺乏原则性、规范性和限制性的要求,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这给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是现行广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庞杂,容易造成执法不统一的问题。

四是对虚假广告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在执法中难以准确把握。

(三)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不够

1、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

一是广告监管涉及很多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的监管体系对很好地发挥各方面共同参与监管的作用不够,难以完全监管到位。

二是媒体对整个广告业的规范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但是由于其特殊地位和体制特点,往往容易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时有反弹。

三是虚假违法广告的来源是广告主,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对广告主处罚偏轻,造成广告主不惜出钱做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公司、媒体受利益驱使不严格把关,政府部门忙于审批、监测、查处,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的局面,必须尽快堵住源头。

2、广告监管手段不够

一是随着广告市场的不断发展,高新科技广泛应用于广告领域,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装备、人员素质、机构等都难以适应广告业的发展。

二是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如暂扣、收缴、清除与违法广告有关的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实施重处的手段。

六、意见和建议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将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入地开展下去,建议:

1、加强立法工作。抓紧修改《广告法》,扩大调整范围、完善监管手段、细化条款、增强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重对虚假违法广告主的处罚力度。

2、完善特殊商品广告的标准和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从法律上作出明确、针对性更强规定。

3、扩大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广告管理职权,推进广告职能到位。将广告管理权限扩大到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分局)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职能。

4、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药监、卫生、市容等行政职能部门对本行业了解、熟悉的优势,发挥其作用,增强广告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第11篇

一、2oo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园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据全市统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7件,责令整改1271户,取缔无证经营199户,罚款金额51.76万元;查处医疗违法案件2024件,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9万元;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罚款218.2万元。

(一)加大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全力开展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安全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在节日、抗冰救灾、奥运会期间加强了餐饮、学校食堂(酒店、旅景点、车站、机场、码头)食品加工、配送、贮存、定点采购、建立索证台账,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饮水与餐具消毒进行了抽样检验检测;一是在节日对提供群体性聚餐餐饮单位的供餐条件、菜谱进行审查和监督,对5台以上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并将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信誉等级及现场卫生监督情况进行公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7396人次,检查单位12017家次,查处违法案件64家,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2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3份,责令整改1092家,罚没款4.25万元。二是章贡区、赣县、信丰、兴国、上犹等7个县(区)保障了抗冰救灾部队在赣期间的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据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2600人次,出动车辆623车次,检查餐饮、商场、饮用水4178家次,保障部队6990人,监测样品185份,责令整改106家,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106件,罚款2.1万元。三是市卫生监督所与市疾控中心在国庆期间对148家餐饮单位使用的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餐具75292件、合格62906件、合格率83.55%。四是市卫生监督所及市疾控中心承担了20余次的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及抽检任务,据统计:市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员278人次,派出车辆320车次,监督频次达2145户次,支出卫生监督保障经费5万元;市疾控中心支出卫生抽检经费达15万元。

2、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饮用水卫生和奶粉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校饮食、饮水卫生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1268人次,检查学校1089所(学校食堂598所)、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3所;未建立原料采购索证114所、使用非定点屠宰点猪肉35所,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40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7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市大中型餐饮卫生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据全市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863人次,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6585家,发现无有效卫生许可证367家,未建立原料索证制度710家,使用不合格调味品2家,使用非定点屠宰猪肉25家,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121家,处罚155家,罚款19.21万元,吊销卫生许可证5家。三是“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事件出现后,全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乳及乳制品专项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和完善乳及乳制品采购索证制度,针对问题奶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据全市统计:出动执法人员143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881户次,学校及幼儿园938户次,调查处理投诉8件,查封问题奶粉10余公斤。四是开展集中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与监测、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学校食堂、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的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30人次,检查供水单位及学校1520家,抽样检测760份,合格率为80%。五是为保证*中心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城区餐饮业、学校食堂及集体供餐单位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据统计: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大中型酒店71家、小型餐馆742家、学校食堂135家、单位食堂39家;检查冷库3家;监督户次1974次,出动监督人员3948人次,查处购买私宰肉餐饮单位4家,罚款0.8万元;查处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全的单位2家,罚款0.2万元;查处自养、自宰、自用生猪的学校食堂1家,罚款0.4万元;共销毁私宰肉38.5公斤。六是对市中心城区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监督员12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店70家,发现无卫生许可证18家,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实施行政处罚3家,罚款0.6万元,督促2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协同城管、工商取缔了8家临时摊点;查处并销毁“三无”食品11公斤。

3、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监督与抽检和六小行业整治。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药店、保健用品店、保健食品店、化妆品、美容店监督检查,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54人次,检查药店194家,保健用品店85家,保健食品店109家,其它223家,旅游景区7家。发现仿冒药品的保健品产品21个、消毒产品6个;虚假宣传治疗作用保健食品30个,消毒产品5个;不合格化妆品15个,冒用虚假产品批准文号产品307个,责令停止生产经营73家,责令公告召回违法产品89公斤,行政控制违法产品418家,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87家。二是根据2009年抽检计划的要求,各级对食品抽检样品21类,检测批次3974批,合格3684批次,合格率达92.70%;三是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配合*中心城区创卫活动,开展了3次对“六小”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局长陈仪珍及党组成员、市爱卫会副主任林莉分别2次带队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督查与指导,并由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信息。

4、推进全市餐饮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市酒店、宾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量化分级,据统计,全市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8888家,发放卫生许可证7330家,发证率达87、8%;量化分级率达100%,现场公示率达100%。经各级评定:a级单位3家,b级单位41家,c级单位8844家,d级1029家;对41家酒店(宾馆、学校食堂)达到了食品卫生b级单位进行了授牌。二是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了*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活动,2009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教育、卫生、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全市已投入1.6亿元对学校食堂等卫生设施进行新改扩建,《工作方案》要求,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和80%县城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厕所、学生寝室卫生条件达到三星级标准,50%中小学校完成食堂、厕所、学生寝室的规范化改造任务,各级卫生部门主动靠前,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提升了学校卫生水平。

(二)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1、加大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在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游医、黑诊所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据统计:全市检查医疗机构12627户次,建立监管档案6515户,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线索293件,立案查处案件2024件,警告1001户次,没收金额4.9万元;罚款218.2万元,吊销诊疗科目21户,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38人,取缔无证行医109户。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频次,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据统计,全市监督检查采供血和用血医疗机构共143户,警告2户,责令整改15户,立案查处1起,罚款0.1万元。

2、开展了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为规范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全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人员有效证件等情况;据全市不完全统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共21家。其中:医疗美容医院2家,医疗美容门诊部1家,其它医疗机构9家,生活美容机构9家;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许可证3家。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二是为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市卫生监督所对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10家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医疗机构的内窥镜消毒效果进行了抽样监测10条,发现3条不合格。

3、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星级评审与年度校验相结合。

为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一是各级卫生行政建立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和校验及许可审批信息公示、许可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二是市卫生监督所在*市中心城区实施门诊部、诊所“星级评审”暨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对城区129家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评出“三星级”12家、“一、二星级”113家、“0星级”5家。对12家三星级进行了公示;对5家“0星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校验1—6个月,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改正,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和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1、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33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80%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有规范的警示标志,75%的机房门外设置可正常使用的工作指示灯。全市监督率为96.1%,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4份;责令停业2家,取缔1家。

2、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为加强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2009年江西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268家中小企业(其中粉尘企业195家、有机溶剂企业18家、其他企业55家),监督检查264家,职工总人数17594人,接触危害人数9889人,设立管理机构192家,落实法人责任制176家,制订防治计划或方案154家,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专职21人,兼职241人。上岗前应检人数4187人,实检人数2693人;在岗期间应检人数9769人,实检人数2558人,职业禁忌检出35人,调离岗位35人,疑似职业病5人;离岗时应检人数519人,现有职业病50人;监护档案应建数9769家,实建数2558家;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3家企业进行了行政警告。

(四)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探索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建设,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和省卫生厅2009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目标,我市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赣县、兴国、宁都、大余、南康、安远等6县在乡镇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宁都县24个乡镇,23个乡镇设立卫生监督站,经县法制办同意实施委托执法,积极探索城乡一体执法新模式;会昌、于都、信丰等县在乡镇或学校聘请了助理卫生监督员;章贡区卫生监督所选派6名卫生监督员在6个乡镇组成卫生监督组,选派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以上举措,实现了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目标,加强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卫生执法服务能力。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标准》,逐步完成18县(市、区)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执法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年终能力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全市乡镇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100%、卫生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100%、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

3、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管理

一是市卫生监督所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规定制定*

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内部执行裁量规定,避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随意性。二是对全市120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卫生行政许可案卷60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60份(食品卫生案卷28份、医疗案卷26份、其他案卷6份),经评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合格率达95%以上,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合格率达90%以上,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100%。三是为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手段,以考核推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年终抽调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考核办法》的内容,对19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80分以上的7个,70—79.9分的9个,60分—69.9分的3个。最高分97.0分(含附加分5分),最低分65.0分。我市的做法受到省厅领导的好评,在今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4、强化培训,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水平。为了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和卫生监督员素质,我市强化了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一是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所长共20人,参加了全省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班;二是市本级举办了2期卫生监督师资培训班,参加人数达80人;同时加强了在岗卫生监督员的培训。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氛围。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春节期间,市卫生监督所联合*铁路卫生监督所深入火车站及汽车站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宣传咨询1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9060份,发放新年贺卡4000余份,发放健康维权卡5000余份。二是各级卫生、安监、工会开展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市出动人员91人、宣传车辆20车次;开展宣传咨询25次,咨询3381人;出墙报128期、悬挂横幅401条;新闻通报32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35次,公益广告58天;发放宣传单10600份。深入工矿、企业开展宣传活动25次,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5093份。

2、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教育。一是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改建项目和学校食堂直接从事管理的人员或食堂承包管理者的培训。二是市卫生监督所结合*中心城区创建卫生城活动,分别对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分别达160人和100人。三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工业园及企业,举办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培训班19次,接受培训573人。四是举办了3期全市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班,参训人数达625人,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

(六)存在问题

第12篇

一、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开展综合性疾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注重做好日常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及非典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一)辖区各医院均设有预防保健机构或专职人员,强化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1-12月份全区共报告各类法定传染病21种763例,总发病率为236.43/十万,无传染病死亡病例报告,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其中,重点疾病为:肝炎212例;菌痢251例;猩红热24例;肺结核81例;流行性腮腺炎26例;尖锐湿疣17例;淋病31例。

(二)1—12月份全区共使用生物制品19种,累计下发使用各种疫苗120198人份,“五苗”接种率达到95%。

(三)与区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建立防治重大传染病预防接种制度的通知》(殷卫[2005]5号文件),并按要求于今年4、5月份组织辖区各接种门诊对7岁、17-19岁人群开展了2215人次的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四)今年4月份,对区北蒙办事处大碾屯小学发生的12例水痘病例情况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在对4例现患病学生进行了个案调查后,对该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目前患病学生都已恢复健康。

(五)在年初,成立了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小组及预备队,印发了《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举办了辖区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共200余名参加的 “殷都区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班”。 加强了辖区7个集贸市场的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辖区160家经营鲜活禽类食品及餐饮单位监督检查。掌握了辖区98家专业畜禽养殖户及高暴露人群情况,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制定了相应的人间禽流感防治预案,组建了人间禽流感防治机构,实行疫情值班制度,完善报告制度;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原则,实行了24小时疫情值班制和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专项报告制度等,及时准确应对了人间禽流感疫情。

(六)印发了《殷都区卫生局关于加强SARS疫情监测报告的通知》,强调了疫情的监测与报告管理,并对辖区各单位的SARS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了通报制度,根据4月份全国非典疫情情况,及时启动了疫情应急预案。

(七)为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搞好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区政府成立殷都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我局又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艾滋病防治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技术指导、对外交流、咨询服务等。并于今年8月份,开展了全区有偿供血人员普查,基本摸清了辖区的HIV感染者底数。本次普查,共入户调查77491户,调查人口233392人,累计登记既往有偿供血人员217人,累计采血150人,查出HIV感染者1人,并对其和既往确认的1名HIV感染者进行了个案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4名。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一)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1—11月份,共组织90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为我区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了春节、五一和十一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奶制品、饮料、散装食品、月饼及化妆品市场等12项专项治理,检查单位(场所)2850户次,发现各类隐患195处,当即整改148处,限期整改47处,责令停业整顿4家,监控重大隐患1处,制作现场笔录1284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307份、处罚告知书11份,罚款8500元;查处过期、标识不清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2300公斤,奶制品150公斤,饮料875件;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12盒、无产品检验报告单的卫生用品20包。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市场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5人次,车辆5次,设置咨询台2个,宣传版面4个,发放宣传材料2700份,举办食品安全教育课6班次21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采取了卫生监督科室分片包干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监督覆盖率已达100%,同时,利用对从业人员限期体检,集中培训等办法, 严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今年1—12月份共体检5737人,培训各类从业人员3823人;对52名职业禁忌人员进行了调离,调离率达100%。

(五)认真做好《卫生许可证》审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的审查、发放关,做到合格一户、签发一户,1—12月份,共签发《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251份。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坚持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按法律管理、按标准评审,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全年共查处非法行医21家,没收过期医用药品、医疗器械价值7000多元,罚款20400元。有效净化了我区医疗卫生市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卫生秩序。

(二)根据《河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圆满完成乡医注册工作,共计有219人通过信息确认免试注册,60人通过考试进行了注册。

(三)完成无正规学历再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共有219名无正规学历的卫生人员参加了无学历再教育学习(其中市中医药学校69名,市卫校130名,其它中专院校20名),为下一步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卫生所(室)在岗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转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共有75人报名参加,其中,中医24人,西医51人,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59人。

(五)按照市卫生局新确定的年审工作内容,以“查问题、定措施、促改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六统一,八不准”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办公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全区215家医疗机构的年审、校验工作。在年审检查中,从医疗文书的书写保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外租赁科室情况、一次性卫生用品的使用与销毁、传染病的报告与管理、非典防治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促进了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四、加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辖区广大群众。

(一)西郊乡卫生院、新兴医院、区直门诊所按照“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医疗卫生服务宗旨,提出“三个一切”、“五心”、“五有” 的服务措施,即: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接诊热心、检查细心、解释耐心、治疗精心、让病人放心;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管、检查有人赔,出院有车送、回家有随访,热情为患者服务。西郊乡卫生院门诊接诊约3.8万人次,住院收治1900余人次,开展手术近1000台,业务收入 280余万元;新兴医院全年门诊接诊约2.5万人次,住院410 人次,业务收入112余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7万元;区直门诊业务收入10.3余万元。

(二)区妇幼保健所1—12月份,共计完成0-7岁儿童系统体检1896人,新建卡203人,入托体检2666人,病弱儿童建档5人,系统体检率达85%;妇女孕产期保健515人,新建卡69人,婚前体检22人,其它类别体检134人,围产期体检率8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共发放398份;门诊接待人数2150人次,妇女病普查1500人。

(三)为推动我区社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开展,结合我区卫生规划要求和社区居民需求,自今年6月份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对原有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迎接了省卫生厅组织的专题调研和督导。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分别是:梅园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纱厂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分别设在钢六区和钢二区。

五、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区卫生局成立了审办股,审办股充分落实授权内容,坚持热情优质服务,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从成立至今,共接待群众办事、咨询2300余人次,全年工作无投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9月份开展百分考核以来,卫生局窗口9月、10月连续2个月夺得“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称号,收到群众赠送“热情服务,执政为民”的锦旗一面。全年共发放《卫生许可证》1150个,其中:食品类952个,公共场所类198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5470个,“两证”正确发放率100%。   

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从2004年以来,共免费办理《卫生许可证》180个,免费金额1800元;免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45个,免费金额7250元;免收个体医疗机构管理费11025元;合计19825元。

六、全力以赴,努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制定了《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台帐》、《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网络图》、《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及百分检查评分标准》等,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确保了省初验工作成功。

(一)健康教育。在省初验之前,争取区政府成立了区健康教育所,在区卫生局、防疫站、教体局、西郊乡、各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健康教育组织,固定了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以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的健康教育组织为骨干,以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健康教育网络。

在全区共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68个,发放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13万张,健康知识应知应会手册近7万册,开展包括观看录像、参加讲座、有奖知识答卷、组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基本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3万份,行业创卫明白卡5000余份。

按照《安阳市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病房、门诊严格按标准开展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健康教育处方制,在门诊、病房、候诊室等处均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讲解医疗保健知识,免费赠阅疾病预防宣传资料,确保了住院病人相关疾病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我区各医疗机构目前共设立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45个。

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区各学校均设置了健康教育课程,对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师资安排、教案编写、课程进度做了明确规定。各学校坚持做到了教员、课本、教案、课时、效果评价五落实。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均达到了100%。

(二)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加强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9类60条中涉及公共卫生系统的4类30条任务,进行认真分解,安排到相关科室,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责任明确到位。先后制定印发了《殷都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于9月召开了“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动员会”,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及辖区380余家从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我区卫生系统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五小”门店整治,夯实创卫基础。先后组织召开4次“五小”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转发了《安阳市“五小”门店专项治理标准》1200份,制作印发《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联合执法意见书》、《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控制决定书》和《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督查通知书》2000多份。

(四)认真搜集整理汇总归档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及局机关“创卫”工作文本资料,共装订成册五套33本。

七、其它重要工作

(一)截至目前,预算内收入完成102.5633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20.719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1.5万元,防疫站80.3443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3.3324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5050元,防疫站完成6.8274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6万元)。

(二)为顾全钢花路建设大局,西郊乡卫生院率先拆除了该院防保科、车库等部分建筑。区政府已经向市政府请示在市第五人民医院搬迁后的原址上,以西郊乡卫生院的设备、人员等现有资源为基础,组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或殷都区人民医院,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筹制。

(三)筹建北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立项、 规划等相关手续已经全部办妥,平面图、效果图已经出台,资金也筹措完毕。并已向土地部门申报了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四)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在卫生系统能够顺利实施,制定有关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流程图,参加了区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审批。

(五)区防疫站检验室于今年第一季度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检验机构资格认证书》。

(六)于“5.8”世界红十字日,参加在市政广场举办的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00周年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动员活动,发放宣传品400余册。

(七)根据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印发的《殷都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通知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整顿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4名超出着装范围人员予以整顿清理。

(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卫生局与辖区各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业主、局属各二级单位每个工作岗位等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22份。

(九)按照区武装部和区防汛办要求,分别成立了区民兵医疗救护队(55人)、卫生防疫队(30人)和防汛抢险医疗救护队(55人)。

八、存在的问题。

(一)区健康教育所虽然建立起来了,但是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如果不尽快落实,将影响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卫生监督体制不顺畅,由于我区的卫生监督队伍在区卫生防疫站,而目前防疫站在工作中由于受经费供给方式的影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重收费,轻管理,这就是造成我区“五小”门店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尽快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建立一支专门的卫生监督队伍,全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仍将低下,从业单位卫生状况很难有效彻底改观。

(三)西郊乡卫生院的经费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落实。

(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项资金没有建立。

九、2006年工作目标。

(一)以艾滋病、禽流感、非典为重点,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建设,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

(二)切实加强免疫预防集中接种工作,“五苗”接种率维持在95% 以上,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

(三)严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发生,保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检测,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从业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全部达到100% 。

(四)加大全区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

(五)继续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

(六)预算内收入完成77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1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2万元,防疫站完成60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2万元(其中防疫站完成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7万元)。

(七)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2006年工作措施。

    (一)争取区健康教育所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尽快到位,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按照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则,待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方案下达后,尽快完成区卫生防疫站的撤并整合,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理顺体制,促使区卫生监督所成为一支专门、高效的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改变卫生监督方法、方式,提升我区卫生状况。

(三)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目标,把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真正、全面落实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西郊卫生院的搬迁重建的各项工作。

(五)按照《殷都区(2002—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争取区政府建立农村初保专项基金,与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初保目标的落实。

(六)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个体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实行微机化管理,上网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霍乱、O157:H7出血性肠炎、乙型肝炎、性病艾滋病为重点疾病,以高危人群、在校学生、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加强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力度,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健全报告网络,防止疫情反复。

(八)加大预防艾滋病宣传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九)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加大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力度,年内开展2—3次生物制品执法检查,确保生物制品供应渠道正规、制品安全。

(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碘缺乏病、降氟水质分析、鼠疫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配合区爱卫办做好全区病媒生物的杀灭和监测工作。

(十二)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配合国家食品打假,开展各项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街头饮食摊点卫生设施标准》并积极推广,保证街头食品卫生安全;强化管理,严管重罚,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积极参加全省“百案评奖”活动;同时,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卫生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