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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07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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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1篇

督促企业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高效运行,确保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不产生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空气”的基本诉求,降低环境投诉数量,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7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8日—4月8日)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9日—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机构

为保障废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废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摸清底数

由环境监察局、开发区分局、污防科结合日常现场检查、环境等,对全县范围内产生废气污染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分别进行登记造册,经梳理后,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点对象。

(三)制定计划

环境监察局、开发区分局、污防科按照工作职责及管辖区域范围内废气污染企业、个体工商户环境污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对照工作计划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责令整改

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企业废气产生、处理及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对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严厉查处,决不手软

对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产整改、限期整改决定的企业,除一律按照上限实施经济处罚,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的办法、新修订实施的《大气法》外,报请县政府采取停水断电等强制停产措施,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第2篇

一、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市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新标准达标排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制定本辖区贯彻执行新《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企业责任和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水污染物深度治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清洁生产,扎实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水污染物达标工作。

(二)强力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污染减排。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将制浆造纸行业列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推进全行业污染减排,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要依照新《标准》,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将造纸企业纳入总量减排有效性审核,将企业水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纳入年度减排重点工程项目,按减排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结合减排督查加强制浆造纸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督查,督促企业加快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按期建成减排设施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去除率和排放达标率,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要将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作为核算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的重要依据,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核算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制浆造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制浆造纸企业,暂停批准该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对因制浆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部或自治区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期间实施区域限批,暂缓企业所在地新建、扩建造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调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新建、扩大产能的技改工程项目所需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必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实施深度治理新增的削减量中调剂。2008年8月1日以后的新扩改项目,必须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新《标准》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污染物排放未能达到新《标准》要求的不予以通过验收,由环评审批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停产治理。建设项目经验收投入运行后,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强化制浆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

1、加强企业现场检查和日常监察。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造纸厂、纸业有限公司、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糖造纸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排污量较大的制浆造纸企业实行重点监察,适当提高监察频次,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要将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能持续稳定运行、有效满足新《标准》要求作为重点监察内容,重点排查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罚,限期改正,责令企业追究内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未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制浆造纸企业也要按照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监测计划。2011年底前,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按时进行比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动态。对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经监督性监测或检查发现两次超标或情节严重的,可开展行政代执行的办法,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绩效考核,并纳入运营年度考核内容。

3、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新《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制浆造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等;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的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未按规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依法坚决查处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的违法问题。

4、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未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整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治理。适用限期治理的,按照限期治理管辖权限进行办理,非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由所在地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向自治区环保厅行文提出限期治理的建议。要强化限期治理后续管理,对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作出解除限期治理决定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5、大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积极改进工艺、治理污染、加强管理,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6、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污收费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制浆造纸企业足额征收排费。市环境监察机构将适时组织对制浆造纸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查,查处违规收缴排污费行为。

7、充分发挥经济、行政手段推动治污达标。发挥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导向支持作用,加大对制浆造纸企业技改项目、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和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等制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金融机构企业诚信系统;不受理其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标准》的全面施行。

(五)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仔细研读新《标准》,抓紧制定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严格按照时限,倒计时安排、超常规运作,如期完成技改和治污设施改造建设,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积极向工信、环保等部门申请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积极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包括连续式蒸煮技术、多段逆流真空洗浆、封闭式筛选工艺、ECF或TCF技术、DCS控制技术等制浆造纸清洁生产可行技术,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未端处理在配套二级生化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改造,增加废水深度处理措施,建议选择混凝处理Fenton氧化技术、“磁化+催化聚合”、YHD污水治理循环利用、改良复合型净水剂等综合技术,以确保处理水中主要污染物达到新《标准》表2的要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从生产工艺源头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小新鲜水用量、减少废水排放量以达到新《标准》规定的吨浆排水量的要求;现有制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传统三段漂白工艺技术,要逐步改造为无元素氯漂白工艺技术或全无氯漂白工艺技术,以确保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达标排放。

(六)各级工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性。据调查,对照新《标准》:全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吨浆排水量普遍超标;部分制浆造纸企业总排口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色度超标;除本色浆企业外,大部分制浆企业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浓度超标。新《标准》的实行将有利于推动制浆造纸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采用先进的无污染、少污染工艺,采取更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贯彻执行新《标准》,对于严格环境执法,促进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新《标准》是对制浆造纸企业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绿色竞争能力、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机遇。各级环保、工信部门和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新《标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制浆造纸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认真组织新《标准》的实施。

(二)各级环保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制浆造纸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各县、城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源整治和排污费征收情况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三)建立达标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从2011年9月起,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月5日前要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告上月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市环保局、工信委要加强跟踪检查,每个季度通报各辖区和重点企业废水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所有国控重点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抄报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其他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30日前分别向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工信委。

凡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他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第3篇

一、目标任务

(一)全市目标任务

COD排放总量比年减少1.6%,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6%、农业减少2.1%;NH3N排放总量比年减少1.1%,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1%、农业减少1.6%;SO2排放总量比年减少1.6%;NOx排放总量比年减少1%。根据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环境统计资料,结合考虑国电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等大型项目投产等情况,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2012年全市COD、NH3N、SO2、NOx应分别完成新增削减量9500吨、1230吨、10400吨、6500吨。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目标任务

二、重点计划项目

(一)排放废水污染物的重点结构减排项目

淘汰落后的产能、设备、工艺,加快技术更新进步,是推进和落实污染减排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本计划所列项目,各地应再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无误的必须依法依规按期淘汰到位。

1.淘汰皮革企业落后产能、设备、生产线

对已在年底前淘汰关闭的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和规格2.8米×2.5米及以下的皮革加工转鼓,要严格监管、关停到位;要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投产的皮革企业、加工点要立即取缔,并销毁其生产设备。

市安海可慕皮革集控区皮革企业要加快推进重组整合工作,重组后的4家皮革企业产能均须达到30万标张/年以上,并达到《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HJ/T448-2008、HJ/T127-2003)规定的二级清洁生产水平。

2.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设备、生产线

立即组织淘汰关闭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和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以废纸为原料的抄宽1092毫米及以下造纸机组成生产纸和纸板的生产线、抄宽1575毫米及以下生产生活用原纸和迷信纸等造纸机(白纸边除外)、年产1万吨及以下造纸生产线,以及石灰法制浆工艺。对已在年底前淘汰关闭的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要严格监管、关停到位。

3.淘汰纺织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设备、生产线

立即组织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湿法氨纶生产工艺、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腈纶生产工艺、落后型号的印花机。强制使用小浴比染色设备和工艺,限期淘汰单位产品水耗超标的染色设备和工艺。对已在年底前淘汰关闭的污染严重的纺织印染企业,要严格监管、关停到位。

加强涉水行业整治,结合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化工、小制药等行业落后产能(生产线)。

(二)排放废气污染物的重点结构减排项目

年底前已停产或淘汰的安溪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省德化县德义热电有限公司应严格监管,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械化立窑、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除外)、水泥湿法窑(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年产10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石灰土立窑,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三)工业园区废水治理工程减排项目

1.未实行污水集中处理的出口加工区、南安经济开发区水暖产业园区、惠安惠东工业园区、安溪经济开发区龙桥工业园区、安溪经济开发区湖头工业园区必须加快完成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建设,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园区、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安平开发区和已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区、洛江经济开发区万安园区、洛江经济开发区双阳华侨园区、经济开发区、安东工业园区、南安经济开发区成功科技园、惠安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安溪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园、永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民营科技园、德化陶瓷产业园区城东工业项目区,要进一步完善管网配套,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3.已建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要在2012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在建和新建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建设中控系统,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4.全市各工业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其中:重点排污企业必须根据省、市政府下达的工业园区整治意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集中治理前,现有工业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排入环境的标准。各工业园区应根据园区的发展计划和废水处理需要,及时启动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减排项目

1.造纸行业要全面实施废水三级处理,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回用率。其中,有条件的制浆造纸企业要在现有生化处理的基础上,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运废水三级氧化深度处理设施;其他造纸企业要实施三级处理和水回用工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2012年底前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低于10吨。所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认真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和回用工程,严格按照《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的各时段排放限值规定达标排放;同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对生产废渣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要进行综合利用,确实无法利用的,要按规范处置。所有造纸企业凡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限期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整合、重组。

2.印染行业各企业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水回用力度,2012年底前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要下降30%左右。其中,大堡(南华)、伍堡(海天)、锦尚(绿源)和东海垵(金)漂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工程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应于2012年底前完成方案、2013年组织施工、2014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能力要达到集控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30%以上;上述集控区外的所有纺织印染企业的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应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方案、2012年底前动工建设、2013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3.皮革行业必须全面完成深度治理。所有皮革加工企业(含原皮、蓝湿皮加工,不含后整饰)必须全面实现“五水分流分治”,采用无铵盐脱灰技术,含铬废水、含硫化物废水全部实行回用,综合废水应采取膜处理等方式再生工业用水、无法再生回用的应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现有规模在30万标张/年及以上皮革企业必须通过二级清洁生产审核。

4.化工、石油加工、陶瓷、制药、农副食品、食品、饮料、采矿等排放废水的其他重点行业,各地要分批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通过实施清污分流、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生化处理设施、实施深度处理、水回用等措施,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或者经论证后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

(五)火电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减排项目

1.火电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减排项目

现有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的脱硫烟气旁路,必须全部实施铅封。国电热电有限公司应在充分论证确保不影响生产安全、供电供热可靠性的前提下于2012年底前取消(拆除、封堵)脱硫烟气旁路,已取消脱硫烟气旁路的鸿山热电厂要进一步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

热电有限公司、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热电厂以及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凤竹集团、永春美岭人造板厂、永春宏美纸业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自备电站,必须进一步完善脱硫工艺和中控系统,自动添加脱硫剂设施必须稳定规范运行,必要时进行炉外脱硫,提高脱硫效率,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

2.火电热电企业脱硝工程减排项目

限期建成投运燃煤电厂脱硝装置。鸿山热电厂限期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脱硝技改,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5%以上。国电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限期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新建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5%以上。

已建脱硝设施的机组必须确保脱硝投运率和脱硝效率。国电热电有限公司3#、4#机组必须加强LNB和SCR运行管理,确保机组出力达到额定出力的50%及以上时SCR稳定投运,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5%以上。

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热电有限公司、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源科技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凤竹集团、永春美岭人造板厂、永春宏美纸业有限公司等本市所有燃气电厂、循环流化床电厂、企业自备电站必须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确保NOx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建低氮燃烧设施的要稳定运行,达不到要求的限期于2012年底前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时限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确保NOx达标排放。

(六)非电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减排项目(见附件4-3至4-5)

1.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要加强烧结机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实施优化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要抓紧实施脱硝示范工程并确保于2014年底前建成投运。敬泰实业公司限期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运有色金属冶炼烟气脱硫设施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2.美岭水泥有限公司限于2013年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新建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50%以上。安溪湖头水泥有限公司、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和德化海峡水泥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实施低氮燃烧,配套建设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加强加氢处理装置、催化裂化装置、硫磺回收尾气处理设施和其他已建脱硫装置的运行管理并进一步完善治理工艺,提高硫磺回收率,加热炉或焚烧炉应于2012年底前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

4.集中供热项目。国电热电有限公司、鸿山热电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非电燃煤(重油、渣油)蒸汽锅炉,限期于2012年底前淘汰。市应于2012年启动燃气电厂集中供热项目,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5.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区、丰泽区的全部区域、洛江区的万安街道和双阳街道区域、开发区的清濛园区全部区域限期于2012年底前分期分批淘汰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各县(市)政府应于2012年在环境质量敏感区域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现有1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限期于2012年底前分批淘汰;现有4蒸吨/小时及以下、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限期于2013年底前淘汰或改造(改燃清洁燃料)。港区、台商投资区应加大辖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市、市应于2012年完成纺织印染行业燃煤(重油、渣油)热载体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全市纺织印染行业燃煤(重油、渣油)热载体炉限期于2013年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6.未列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计划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分期分批于2013年底前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其中,20蒸吨及以上锅炉,应在2012年底前采用能持续稳定去除二氧化硫(硫化物)的工艺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配套规范、完善的脱硫在线监控设备和中控系统,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70%以上。

7.60蒸吨及以上锅炉,限期于2012年底前完成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建设、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中控系统建设方案、2013年9月底前投入使用,综合脱硝效率应达50%以上。

8.严格控制新上中小规模燃煤锅炉。在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和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不予批准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在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和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外,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再批准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规模小于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确需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重油、渣油)锅炉的必须同步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施,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采用电锅炉。

(七)陶瓷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减排项目(见附件4-6)

所有陶瓷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污染因子必须全面达标排放。已达标的必须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减排;未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对治理无望的或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由所在地政府责令关闭。

1.全市所有陶瓷企业限期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

2.所有陶瓷企业无论是否改用清洁燃料,氮氧化物都要达标排放。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应通过改造燃料燃烧方式,采取低氮燃烧方式,或者采用废气循环、活性碳法除氮,或者建设废气脱硝设施,或者其他稳定、持续、有效的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措施,确保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3.没有条件改用清洁燃料且又相对集中的陶瓷企业群,应于2013年9月底前采取集中供应水煤气并完成水煤气集中供应企业的脱硫(硫磺回收)设施建设,综合脱硫效率应达90%以上。

4.没有改用清洁燃料且因零散分布无法实施集中供应水煤气、又未实施脱硫且无法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的陶瓷企业,限期于2013年10月底前责令关停或者淘汰。

(八)生活COD、NH3N治理工程减排项目

1.原有已投运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提高负荷率

全市各地要切实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作,充分挖掘减排潜力,确保中心市区宝洲、北峰、城东污水处理厂和港、、、惠安污水处理厂提高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确保南安、安溪、永春、德化污水处理厂全年基本满负荷运行并提高进水浓度。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必须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运,尾水应尽量再生利用于工业生产等。

2.新(扩、改)建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投运并确保负荷率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项目建设,确保各污水处理厂按时投入运行并达到规定运行负荷率,要采取有力措施提早完成;同时,对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着手组织开展各相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开工建设项目,促使项目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3.规范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各地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通知》要求,抓紧建设并按时完成污泥、垃圾渗滤液规范化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及时、妥善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实现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

(九)农业COD、NH3N治理工程减排项目

1.科学控制畜禽和江河湖库水产养殖总量

各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要科学控制区域内畜禽养殖和江河湖库水产养殖总量。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必须立即搬迁关闭、拆除到位;禁建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畜禽养殖场应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其污染物应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搬迁或关闭。未经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审批的养殖场,一律依法关闭、拆除。

2.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所有不属于拆迁关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方式(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或者采取改进养殖方式(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且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实行生态种养(污染物处理后全部回用农田)等。对未能在期限内完成养殖方式改进以及全过程综合治理达标任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由所在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2012年底前,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的规模化生猪、肉牛、奶牛养殖场的养殖头数,应达到本辖区相应的规模化养殖类别总头数的60%以上。

3.大力推进专业养殖户整合和治理。各地要加快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进度,推进专业养殖户整合,实行规模化、小区化养殖并实施污染全过程综合治理。

4.引导科学种植

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十)机动车排气NOx治理工程减排项目(见附件7)

1.对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一律强制报废,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加快淘汰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鼓励其他类型老旧机动车辆提前报废。

3.对延缓报废的车辆,一个检验周期内经3次检验不合格的,或者在延缓报废期限内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被依法查处的,收回牌证,注销档案。

4.强化机动车源头污染控制。新增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阶段性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目录要求。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者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转入。机动车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两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5.加大机动车排气监管。2012年月日起,市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停放地抽检、道路抽检工作,对排气不合格的车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6.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交通委、国资委要加快对属于“黄标车”的客运车辆的更新工作,新增、更新的客运车辆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鼓励公交车、出租车使用LNG、CNG等新能源和混合动力。中心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加快淘汰所属“黄标车”。进入中心市区的营运车辆原则上应符合绿色车辆标准的,营运“黄标车”应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更新、淘汰或变更营运线路。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减排监测体系

严格落实省、市下达的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不断完善减排监测体系,提高减排监管能力。2012年要认真抓好市环境监测监察实验中心建设,丰泽区、港区、市、市、惠安县、永春县、德化县环境监测站应于2012年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区、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应于2013年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排污企业的自查自律工作,严格排污许可管理。要坚持“勤罚”的高压态势,定期在《晚报》等主流媒体公布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进一步巩固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成果,推动减排计划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减排治理设施稳定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督促落实关停淘汰措施。建陶、印染、皮革、造纸、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凡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关闭;其他行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停产整顿,限期完成整改。

(三)落实减排政策

严格落实和不断完善减排经济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实施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节水回用的鼓励扶持和经济约束政策措施,采取有力的经济政策促进主要排污领域减排工作;要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鼓励重点排污行业“上大压小”;严格执行新(扩)建项目总量指标调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造纸、印染、化工、皮革、合成革、火电、建材等重点排污行业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促进行业增产减污;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脱硫电价管理促进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通知》、《省物价局省环保厅关于试行脱硝电价管理促进燃煤发电机组脱硝工作的通知》、《省物价局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脱硫电价管理促进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补充通知》和钢铁、石材等行业企业的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脱硫脱硝减排项目的落实、减排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石材行业的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工业用水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和差别水价政策,提高工业水回用率,有效降低单位产品排污负荷;市水利局应牵头于2012年6月底前制定造纸、印染、皮革、石材等重点行业的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市物价局和有关县(市)根据行业用水标准适时出台企业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市、南安市应于2012年底前对重点耗水行业实施差别水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污水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将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泥处理合格率等统筹纳入运营管理考核内容。

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镇,暂停当地以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为主要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审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集中治理任务,以及不按要求实施集中供热或者虽建集中供热设施但不按要求拆除小锅炉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暂停其区内新扩建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审批。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区域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和评先创优减排“一票否决”。

(四)履行减排责任

1.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减排工作机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减排项目,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

2.企业减排主体责任。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自觉进行污染减排,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要定期向环保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当地环保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列入企业征信系统。

3.部门“一岗双责”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重点领域减排工作部门分工责任的通知》要求,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减排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减排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五)健全工作机制

1.细化减排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按照本《计划》精神,制定和细化本辖区减排工作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并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各地的非电脱硫脱硝减排项目、陶瓷行业减排项目和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农副食品、食品加工、饮料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减排项目计划应于月30日前报市减排办备案。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将减排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全力推进减排工作。

2.加强项目调度,健全减排台帐。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要按规定落实减排调度制度,报告本辖区减排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各减排项目单位每月要向所在地环保局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各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每月要向所在地环保局和市环保局报告上月生产运行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各减排项目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

3.实行预警通报和约谈告诫。市减排办要加强跟踪检查,及时汇报、通报全市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市环保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减排工作预警、通报制度,加大减排工作督办力度,必要时商请市效能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效能告诫,或者报请市政府进行约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环保优先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采取关停并转等整治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电镀行业污染问题,促进电镀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原则

1.增量控制的原则。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电镀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排污总量予以严格控制。

2.规范整治的原则。根据企业布点、环境容量和规划建设等相关要求,对现有电镀企业实行分类整治:具备归并条件的集中归并整治,不具备归并条件的原址整治,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迁建整治,达不到整治标准的予以关停。

3.鼓励引导的原则。对整治中关闭与转产的电镀企业,享受区政府《关于鼓励化工生产企业关闭与转产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政策和奖励;对全面整治到位和污水回用减排的企业,区政府将实施以奖代补,具体政策另行制订。

三、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电镀行业企业。

四、整治目标

1.所有原址整治的电镀企业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

2.所有集中归并或迁建的企业在2009年4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治,对逾期达不到整治标准和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关停。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电镀企业源头控制

电镀企业布点符合规划要求,具备集中条件的要统一规划集中归并整治。取缔厂中厂,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含氰电镀工艺(低氰镀金、镀银工艺暂缓淘汰)和含氰沉锌工艺,现有的电镀生产线必须改造成自动和半自动生产线。

(二)加快电镀企业设施改造

1.厂房建设改造到位。按照厂房标准化建造要求,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生产场地实施硬化,生产车间铺设防渗、防漏、防腐蚀材料地面,搞好厂区内绿化。

2.防治设施建设到位。厂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生产场所的污水规范收集,经专用防渗管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须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临时贮存场所须按国家规范化要求进行建设;排污口设置按照《省排污口设施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并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符合《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

(三)依法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工作。污染防治设施操作员工做到持证上岗,运行管理台帐记录齐全。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备,不能自我监控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以间歇性排放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暂存设施,排放时间应当向区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并按照核准时间排放。企业按比例绘制不小于2㎡的厂区排污及雨水管线平面图及防治设施工艺图并上墙,雨水排放口、排污口按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管网图、标志牌一律设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排放口标志牌内容包括标志牌名称、排放单位名称、排放口编号、水量、主要污染指标、环保投诉电话等。

2.严格执行清洁生产和持证排污。所有电镀厂点,整治后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电镀企业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环评审批量或“98年零点行动”验收允许的排放量。

3.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规定。电镀厂点,生产过程的职业危害因素(酸雾、铬烟、氰化物、抛光尘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为准);依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生产场地设立警示标志;配置符合规定的职业防护设施及用品。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电镀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环节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剧毒物品的购买、贮存、使用要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生产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突发性事件进行预测和预防,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灾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和危害。

六、整治步骤

我区电镀行业整治任务重,时间紧,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8月15日-10月31日)

区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电镀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生产规模、经营现状、环评审批、污染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建立“一户一档”。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1月1日-11月25日)

制订全区电镀行业全面整治的实施方案,区政府召集各镇(开发区、街道)和电镀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区电镀行业整治的动员大会,部署电镀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监督。

(三)编制方案阶段(2008年11月26日-12月5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根据全区电镀行业全面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电镀企业逐企编制整治方案,并将各个企业的整治方案于2008年12月5日前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2月6日-2009年4月30日)

原址整治的企业必须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迁建、归并整治的企业必须于2009年4月底前完成整治。在此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经所在镇(开发区、街道)审核后,报区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月1日-2009年5月30日)

区电镀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牵头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创建生态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措施。为保障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张建新常务副区长任组长,顾伟国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经贸、工商、环保、安监、卫生、公安、建设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区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制订整治标准,并组织对电镀企业整治的验收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高度重视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职人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布置、指导和督促检查。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区将组织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奖励。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环保知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环境保护法》、《太湖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等。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媒体对整治的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

3.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全市招商引资和会展业发展的目标是:确保内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30%以上;引进计划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项目6个、4亿元以上项目72个;展会综合经济效益增长3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以协调服务为抓手,破解项目落地难题

一是加强市-区(县、市、开发区)-园区三级联动。与各区、县(市、开发区)以及园区加强联系,了解各区、县(市、开发区)以及园区发展动态和2013年的投资促进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全市投资促进工作。二是深入企业了解困难。健全《局班子成员包保服务区、县(市)和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制度》,主动深入区、县(市)和开发区,深入招商引资企业,及时了解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在招商引资工作以及企业在生产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登记、及时落实责任人、及时推动解决。三是用好招商引资局长例会机制。适时召开会议,推动解决重大项目“落户难、建设难、生产难”的问题。年内拟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局长例会4-5次。

(二)以园区发展为动力,着力加强产业研究

根据投资促进工作的特点,产业研究必须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必须服务于我市“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准确把握研究方向。产业研究要紧跟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围绕黔中经济区核心区机遇,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提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的招商引资新策略。二是突出研究重点产业。围绕园区发展规划,加强对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做好装备制造业、磷煤化工业、铝及铝加工业、特色食品业、现代制药业、现代物流业等主导产业,特别是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用产业研究成果指引产业招商实践。三是建立完善数据库。围绕园区经济发展,建立企业数据库,力争在2013年上半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涵盖世界500强、著名民企、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库,并加强对这些企业发展动态的研究,收集上述企业相关动态,及时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同时,摸清各区、县(市、开发区)以及园区招商资源利用状态,做好项目储备。重点推动资源调查,开发闲置资源,盘活存量资源,整合现有资源,依据国家政策、我市城市规划和产业定位,建立目标项目库。首先是摸清产业发展需要什么项目,为有针对性的开展上门招商提供依据。其次是通过开展项目包装,摸清能够为项目引进提供哪些资源、哪些优惠政策,克服等待式招商、地毯式招商等传统招商模式中盲目招商的状况,开展精确式、地图式招商,做到有的放矢,有效提高项目引进的成功率。第三是加强投资要素的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加快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的清理整合,切实策划包装相关项目,为开展二次招商提供支撑。

(三)以跟踪洽谈为重点,千方百计推动项目落地

围绕项目引进这一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全市投资促进系统积极性,密切与各区、县(市、开发区)的联系,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持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狠抓新项目引进、在谈项目签约、签约项目落地和落地项目快建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跟踪,建立项目台帐,实行项目跟踪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项目跟进,做到责任到人、时间倒推、任务倒逼。二是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性质,开展“地图式”招商,主动登门拜访企业,想方设法与目标企业建立联系,促进项目引进。三是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切实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13年,我市计划签约的在谈项目有52个,总投资934.5亿元。

(四)以产业布局为依托,抓好投资推广活动

2013年,我们将在着力宣传推广城市整体形象的基础上,把招商引资与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有效结合起来,突出宣传爽爽的城市环境、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独具优势的地理区位、日益完善的立体交通、充满机遇的发展前景。全年将积极参加国家、省的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还将筹备组织或参与以下活动:

第6篇

大家好!

根据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要求,我局需就治污保洁工程完成情况和环保表现两个方面进行陈述。针对年度环保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并将计划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污保洁工程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区委给我局安排的治污保洁工程任务有固戍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和宝源路三期工程。按照任务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建设,按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严把环保关,顺利完成了以上两项工程任务。现将工程情况做以下说明:

1、由我局负责建设的固戍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共有黄田污水泵站、中心区2号污水泵站、中心区3号污水泵站、尖岗山污水管道、新安六路宝安大道路口截污及中心区1号污水泵站等六个子项工程,工程预算造价共4506万元,合同造价共3641万元。本系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及管线按满足远景规模60万m3/d进行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收集转输系统,包括污水主干管(渠)、污水干管、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将对新安、西乡和福永老城区的生活污水纳入统一的管网体系进行集中整治和节能减排,使宝安城市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和美化。经参战各方通力合作,固戍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了市治污保洁年度任务。目前上述六个子项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中1号污水泵站、2号污水泵站、3号污水泵站、新安六路宝安大道路口截污及尖岗山污水管道等五个子项工程已由我局移交给管养单位,黄田污水泵站工程正在办理移交手续。

2、宝源路三期(铜鼓路—固戍开发区)全长3.7公里,其中南北两段进入固戍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及箱涵总长为4232米,为固戍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厂的唯一通道。现宝源路三期市政工程南段进入固戍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及箱涵共计1100米已于底完成并通水,固戍污水处理厂也已正式投入使用。北段污水管道共计3132米已于底基本铺设完成。

二、环保表现

根据区环保局环保表现指标分工要求,我局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表现在推进工程项目环保,结合我局自身工作特点,对于推进工程项目环保,主要从节水、节能、减排和专项环保措施等方面去实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环保措施介绍如下:

1、节水

对我局承担的一些政府工程项目,我局严格按照区关于实现工程项目节水的各项政策要求,将节水的理念贯穿工程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将“节水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到实处:首先,在工程前期,我局严把设计关,将多种节水措施,节水设备、器具的使用纳入工程设计中,从源头上做好工程的节水,对市政工程建设采取雨污水分流制,有效的减轻污水处理工作量;其次,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输水管道安装质量严格把关,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水资源浪费等现象发生。

2、节能

我局在环保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贯彻执行有关建筑节能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大力推广建筑节能设计,积极探索政府工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一致后,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编列出节能及环保专篇,作为项目前期审批内容之一,确保建筑节能及环保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资金保证。通过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与新技术,有效地将节能环保的新科技成果应用于我局的多项政府工程。目前,太阳能光热(电)技术、透水砖、降噪沥青、low-e中空玻璃、节能灯具、变频节能技术等已广泛应用于我局政府工程。

3、减排

由于我局承担的一些工程位于已建成区,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对周围的生活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这就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要对施工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实际的施工中,对施工道路洒水湿润以防止扬尘污染,对机动车运输土石方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以免污染道路。针对水环境污染,制定施工期的严格环保制度和施工设计,重视施工期生产和临时生活设施产出污染物的处置,对生产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均经过稳定化处理再允许进入城市管网,施工废料、弃土按规定定点填埋。

4、环保专项措施

在工程前期阶段,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负责的多项工程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进行环评、水土保持监测,对相关工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送审。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列出明确要求,并能结合环保做出相关的工程设计。完成了宝源路二期、三期工程、西乡大道-宝安大道立交桥等工程的环评,宝源路二期、三期的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施工过程中针对环保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并对工程进行水保监测,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为减轻噪声污染,施工中设立禁止鸣笛警示牌,种植降噪绿化林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料通道、控制路面施工质量等措施,有效的减少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7篇

新的学期工作开始了,为了使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保质保量地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学期目标:本学期中心工作是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在一日生活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树立规则意识;结合日常生活,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学习正确的阅读方法,培养幼儿阅读的兴趣;引导幼儿在人际交往中,懂得尊重他人,对人有礼貌,诚实、守信;培养幼儿积极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加强班风文化建设;学习、渗透班级管理,转变教育观念;教师加强学习、不断反思,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及服务意识。

二、班级情况分析 织梦好,好织梦

本班幼儿共36人,其中包括9名新生,男16人,女20人,27名幼儿由我幼儿园小班升上本中班,9个新生中有6个接受过不同程度的小班或托幼班教育,大多数幼儿性格活泼开朗,积极参加活动,适应幼儿园生活。大多数幼儿喜欢集体活动,喜欢听故事,念儿歌,玩各种语言游戏,与同伴间的交流多数能使用普通话,能正确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求知欲望旺盛,喜欢探索与观察。9个新生适应性方面表现得比较好,比较容易组织活动。但存在的问题也有不少:新旧生的能力不齐,原来的幼儿园整个班级生活已有些松散,自我意识较强,缺乏分享意识,自我为中心的现象较多等。

在教师方面,我们班由四名老师组成,其中有一名是刚毕业的新教师,在教育教导幼儿上都有较高的认识,都掌握了比较有成效的教学方法,老师们与家长们的关系也非常不错。

二,班级工作任务及目标

在幼儿园中班教师工作计划中严格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针,根据我园工作计划,扎扎实实,作好保教工作和家长工作,主要抓好幼儿的一日常规教育及品德教育,增强幼儿体质,发展幼儿语言能力,注意智力的开发,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三,培养方向

身体发展方面

1.组织体育集体活动,提高幼儿对各种天气的适应能力,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

2.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认知发展方面

1.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遇到危险时知道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知道通过卫生,运动来增强体质.

2.积极主动地观察周围事物,爱思考,爱提问,从不同的角度分类,比较事物的细微差别与相同,形成数概念,初步形成数的"守恒"概念。

社会性发展方面

1.认识并喜爱中国传统文化和节目,了解中国的少数民与多元化的世界.知道自己是中国人,为中国的成功而自豪,能用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礼貌,热情,主动地与同伴交往,有合作意识,形成开朗,乐观,愉快的性格,有一定坚持性,责任心和控制力.

三,主要活动

1.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树立"开发区是我家,美丽的家靠大家"的意识,注意社区的环境卫生. 内容来自dedecms

2.了解纸的分类与处理,掌握回收再利用的环保知识,了解纸是怎样制作的.

3.为幼儿庆祝生日,举行生日会,送上幼儿的亲切祝福.让他们感受朋友的祝福. 织梦好,好织梦

4.积极参加幼儿绘画,秋游,运动会等活动,开启幼儿创造的智慧,加强幼儿集体观念,参与意识的教育.让每个幼儿获得锻炼,培养他们的自信心.

四,家长工作

1.对新生进行家访,了解幼儿生活习惯及个性,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园的教育主题,带动家长与幼儿共同学习和探讨.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多层桥梁,做好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作用.

第8篇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办理议提案工作认识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是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一级目标管理的第三年,确保“三率”(既走访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达标,是我局*年的工作目标之一。为保证任务完成,我局仍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环保系统目标管理。

我局领导一向十分重视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做到了:

(一)思想上重视。每年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后,局领导立即针对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按局长分工和市区环保局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分类,明确每件议提案的分管局长、主办部门及责任人、协办部门及责任人。每年在议提案办理前,分管局长都专门召开一次办理工作会,把提案办理的任务及局里的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处(区局)和各责任人。

(二)组织上重视。在每一件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都是局领导挂帅,处长负责。在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中还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市局承办的议提案中,区局主动做好配合工作,若区局承办提案有困难,市局有关部门又主动指导、协调。全系统上上下下形成了议提案办理的工作网络,真正做到了议提案办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挂帅,互相合作。

(三)行动上重视。年初接到议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了办理每件建议、提案的分管局长和责任人,并提出了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随后,主管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谢昉副局长专门主持召开了各区环保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和议、提案专办员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市政协及市政府有关办案文件精神,强调办好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对办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分别明确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对于市人大关于加强管理,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建设填湖的3号议案及市政协1号建议案和3号建议案,局长张培增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办理方案,并成立了工作专班。

会上要求办案人员以学习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办理议提案工作重要性,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安排工作。副局级巡视员王相勋同志提出了办理工作具体要求。会上还印发了办理工作文件,确定了办案程序。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责任部门按市局要求,定期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确保办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局的办案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理顺关系,加强管理,程序到位

我局制定的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程序是:

(一)各部门接案后指定专人负责并有分管领导亲自督办。

(二)办案人员必须走访代表、委员,到现场调查,将处理意见与代表委员见面,当面解释清楚,并取得理解。

(三)办案人员写出答复文字材料,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交局专办人员统一格式并分类,经局办核稿后,由分管局长签发。

(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建议、提案,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建议、提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办理。主办单位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协办单位也密切配合,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开门办案,真情为民,确保办理工作效果

我局始终坚持开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使办案工作增强透明度。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或上门走访等各种形式,深入了解提案意见及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给予解决;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认真、详细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委员的谅解,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工作的深化,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关于城市环境管理方面的建议、意见越来越多,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环保工作很有启示。我局本着虚心听取意见、尽量吸纳建议的精神,不是为办案而办案,而是从如何提高城市环境保护的高度来办案,与代表、委员们共同探讨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受到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环保工作涉及面很广,只要与环保有关系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赶紧办,并做到工作到位。

(一)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政协第273号提案是由罗高林委员提出的“天门墩中学5年噪声扰民,急盼解决”。今年初,市环保局接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此进行重点督办。经调查,天门墩中学于*年将空置房出租给南京雨润公司作为冷库,由于冷库空压机启动时噪声较大,且未安装隔音设施,对紧邻其边的长江日报宿舍居民影响较大。*年,居民曾经投诉,但该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今年,市、区环保局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上门与天门墩中学和承租单位宣讲环境法规,要求其整改。经反复工作,克服困难,在今年5月,该单位将制噪的空压机移至不影响周边居民处,并建设了隔音设施,彻底解决了这一困扰居民达5年的污染问题,受到长江日报罗高林委员的好评。

市政协第368号提案“关于加大噪声处罚力度的提案”。今年,市政府将噪声整治工作列为为市民办理10件实事之一,我局成立了噪声整治工作专班。对31个重点区域898个重点噪声源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在部分已整治完成的区域噪声投诉大幅下降。自7月开始禁鸣以来,我市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下降了1.5分贝,最高峰值下降1.7分贝。今年以来,环保部门严格夜间施工审批程序,并将所有审批工地名单在网上公布,便于有关部门执法和市民监督。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噪声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市环保局投入100万元,在中心城区和主要路段设立了10块电子噪声显示牌,提醒市民关注环保。此项办理工作也受到罗贤玉委员的好评。

(二)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防止了新的环境问题产生

我局今年在办理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99号《关于确保环保部门理所当然的成为开发、新建、改、扩建项目方面的第一审批权的实施》的建议中,我们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55个大中型新建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国营桐湖农场表面工艺园等7个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满足环境要求的项目被否决。严管新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督促黄家湖地区的*科技大学、湖北中医学院、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在招生之前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中石化800万吨扩建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初步通过专家评审;80万吨乙烯项目经论证,及时变更了建设地点,杜绝了规划布局不合理,把握了选址第一道关,得到吴九菊代表的赞扬。

(三)积极宣传,严格环保审批,加大水质监控力度。

我局在办理今年47件人大政协议提案中,涉及水的建议占15件,我们的做法:一是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和世界水日等环保节日开展主题宣传。二是环保宣传的重点由城市扩大到乡村。三是充分利用我市各大新闻媒体力量,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工作。

全面掌握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密切监测水质变化趋势。克服资金、人力等困难,进一步扩大监测面,加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力度,把全市主要水域水质监测工作纳入到《*市*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工作计划》,组织市、区两级14个环境监测站对地表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对长江、汉江等饮用水源地进行逐月监测,对远城区主要饮用水源进行了两次监测,汉江还建设了长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宗关站。对62个重要水体174个点位分别按丰、平、枯水期进行了定期监测。

(四)大力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把*的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城市竞争力和个性魅力,是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根据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加大治理水污染的议案》,市政府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沙湖(二期)、二郎庙、龙王嘴等3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新增处理能力38万吨/日;企业投资建成了日处理能力5万吨/日的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完善配套管网;汉阳南太子湖10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今年以来,汉西40万吨/日、汉口三金潭30万吨/日、武昌黄家湖10万吨/日等二级污水处理厂先后开工;青山落步嘴12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筹备;沙湖15万吨/日二级处理扩建、龙王嘴15万吨/日一级升二级等工程也已于近日开工。*开发区采取BOT方式建设5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远城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开始起步,江夏区、蔡甸区制定了污水治理规划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加大湖泊保护力度,东湖截污工程实现截流20个排污口,另外7个截污工程正在抓紧筹备;庙湖清淤工程完工,水果湖清淤工程完工;查处违法填占沙湖、南湖等湖泊事件120多起,责令从沙湖、南湖、汤逊湖、墨水湖、马沧湖中回挖土方7600立方米,基本遏止了大规模违法填湖现象;中心城区41个湖泊全部勘界立桩。水环境监控水平显著提高,120个重点污染源实现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联网,62个重要水体纳入监测范围,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远城区饮用水源地。启动了国家863重大科技专项“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项目,*、*示范工程、“四湖连通水体修复”工程和系列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保护与建设并举,汉口江滩、武昌临江大道改造二期工程先后建成开放,启动了内沙湖、后襄河等湖泊综合整治。

对已建、在建和拟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从规划到运行进行跟踪,加强监管,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

第9篇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开启了我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的新征程,吹响了加快迈向现代化的新号角。衢州市要紧紧围绕省党代会提出的“两富”目标,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建设浙江海洋经济的绿色腹地、山区经济的示范高地,打造神形兼备的人文生态城、开放包容的活力创业城、和美富庶的民生幸福城,加快在全省后发崛起和四省边际率先崛起,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抓机遇争发展

省党代会明确提出扎实推进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这是建设现代化浙江的重大举措和紧迫任务,也是衢州建设“两地三城”、实现富民强市的重大机遇和有效载体。最近,省委、省政府还将召开全省山区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力的政策举措。要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制订推进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立足先行先试,探索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一系列政策机制。深化重大项目研究,完善项目库体系,以项目争取支持,以项目支撑发展,以项目造福民生。创新区域发展模式,着力破解山区转型发展、集聚发展、开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制约,争取更多发展资源,积极探索山区科学发展新路子,努力建设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区、城乡统筹试验区和体制创新先行区。

抓转型求突破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是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要紧密结合衢州实际,突出“一个中心”、打好“两大战役”。一是突出“工业立市”中心不动摇。科学把握发展大势和衢州发展阶段特征,抓好省级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扩容提升,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金属制品、特种纸、新型建材、绿色食品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化“山海协作”,推动浙商回归,倡导“待企业亲如父母、待客商亲如兄弟、待项目亲如子女”,强招商、招好商,不断扩大有效投入,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二是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大提升战役。围绕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拉大城市框架,完善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的城市空间结构,一手抓老城区有机更新,一手抓新城区高品位规划建设,大力引进培育城市综合体,不断提升城市能级。加快“数字城管”、“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打造“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田园城市。三是打好旅游业发展大突破战役。发挥衢州独特的区位、人文、生态优势,积极推进旅游与生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培育休闲度假、养老养生、生态观光等业态,提升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把衢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四省边际旅游集散中心,打响“住衢州、游四省”品牌。

抓统筹创特色

衢州建设“两地三城”、实现富民强市,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要以美丽乡村“四级联创”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城乡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水平。要按照“小县大城”模式,加快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促进人口集中、土地集约、功能集成。要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推进现代农业“两区”建设,以培育“一村一品”为重点,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生态高效农业,深化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发展观光农业、来料加工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要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加快特别扶持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引导低收入农户走产业开发、转移就业、异地搬迁等增收路子。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市区农民饮用水供水一体化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农房改造,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在农村金融服务、土地开发利用、强镇扩权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抓民生促和谐

坚持民生为本、富民优先,高度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物质富裕、精神富有。要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办好民生实事,解决民生难题,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公共服务水平上的差距。要围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按照文化发展“一核四区”总体布局,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最美衢州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力争全市三分之二县(市、区)成为省级文化先进县。要围绕建设浙江富裕生态屏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创建,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启动“智慧环保工程”建设,实现“钱江源头筑屏障、一江清水送杭城”的目标。开展“四边两化”(铁路边、公路边、山边、江边的洁化、绿化)专项行动,美化城市环境。要围绕建设全省最安全城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项目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深化“平安衢州”建设,规范提升“三民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抓队伍强保障

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扎实的举措,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大力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让吃得苦的干部吃香,让有作为的干部有位,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老好人得利。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提倡体制机制创新,提倡不破法规破常规,提倡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提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深入开展以治庸治懒治散、比责任比作风比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三治三比”活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审批流程再造“两项工作”,深入实施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提升行政效能。

第10篇

2009年伊始,为搞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决定分别在潍坊和滕州召开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培训班。这是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盛会,来自十七个市的普查办技术人员汇聚一堂,研究如何做好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这次培训会议,既是一次技术性的培训会议,也是一次善始善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动员会,同时也是各市普查工作经验的相互交流会,与会人员不仅通过培训掌握编写技术报告的方法,又能了解省局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因此这次培训会议非常重要,是我们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的加油站。自20*年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直接承担普查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普查战线的同志们、特别是奋斗在一线的基层普查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为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年多来普查工作简要回顾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年9月开始,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展开,20*年是污染源普查的全面普查阶段。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年6月初,全省140个县(市、区)完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数据的县级直报国家任务;20*年8月底,在反复核查基础上,完成第二次上报的初报工作;9月份后,全省各级认真组织数据汇总、审核与分析,对普查数据库进行进一步核实;20*年12月5日,山东省顺利完成第二次上报工作(终报)。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县(市、区)工作扎实认真,普查表填报质量较高。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后,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普查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基层的普查工作人员,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从前期省普查办核查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地区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能够比较深入细致地了解普查对象相关情况,掌握数据准确、客观。在前期工作中,*市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力度大,普查办工作人员积极努力,认真负责,表格填报较为规范完整,质量较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漏填错填率较低。*等普查表格备案说明整齐规范、翔实条理。*/*县等在前期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情况下,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进度和质量有较大改善,指标漏填率和差错率相对较低。*等工业污染源总数较多,工作量相对较大,普查办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直报任务,表格填写质量比较高。*加强业务指导,市、县两级表格审核工作深入细致。6月9日至17日,国家普查办核查组以*为样本,对我省普查表填报质量进行了现场核查。两市、区普查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数据质量较高,得到了国家核查组好评。

二是省、市级汇总分析扎实有效,有力保证了普查数据库质量。20*年8月底第二次上报以来,全省普查工作重心转移到汇总分析上来,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各市普查办多次向本级局党组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多次会审。10月7日至15日,按照国家普查办新下发的汇总分析通知和表格要求,省普查办召集全省业务骨干80多人,对全省普查数据库分行业、分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形成数据汇总审核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完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材料,积极迎接国家的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污染源普查终报数据的质量,达到全面消除疑似数据,11月26日至12月4日,省普查办组织各市负责技术和数据处理的业务骨干对全省污染源普查终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于12月5日按时完成上报任务。20*年10月18日至22日,以国家普查办陈斌主任带队的国家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与汇总核查组在我省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以章丘市为样本,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全省普查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

一年多来,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在坐各位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在此,再次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级各部门从事普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好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

2009年是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总结验收阶段,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是今年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首项重要任务,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画龙点睛之笔。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编写工作。

一是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准确认识技术报告编写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和环保规划服务的,是为国家和全省环境保护方面科学决策服务的。普查数据是这次工作的重大成果,不仅提供了全省企业的污染状况、排放总量等详情,而且是实施“十二五”排污总量控制的基础。技术报告是普查数据的集中体现,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充分反映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性、指导性。首先,技术报告是普查成果鉴定的核心报告。技术报告是反映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总结,是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的集中表征,是普查数据逻辑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的系统分析。我们搞污染源普查,不能满足于成为数据的管理员,更重要是成为普查数据的分析员,要形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所需要的技术成果。其次,技术报告是总结阶段工作的基础。从污染源普查的整体工作看,技术报告既是对前阶段普查工作集文字、数字、图形的综合说明,又是下一步普查公报的基本素材,是普查数据开发利用的基础。我们以前在*年搞过工业源普查,在*年搞乡镇工业源普查,但这次普查范围涵盖工业、农业、生活和集中式,普查范围之广,普查工作量之大,是前几次普查所不能比的,因此,技术报告一定要客观、充分地反映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工作。可以说,技术报告编写工作,既是对近一年多来污染源普查质量的检验,也是各级普查成果的体现,技术报告完成与否、编写质量高低与否,事关整个普查工作成败,关系着一年多来各级普查机构和参与普查的领导、同志们的政绩与荣誉,各级各部门一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切实组织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的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制定编写工作计划。省里已将上半年的工作要点下发各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要求,在技术报告编写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三个突出”要把普查资料开发应用与当地环保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要突出重点,突出当地特点,突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省普查办已下发文件明确今年的工作安排,希望各地提前准备,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春节前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报告编写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时间,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编制工作计划、数据分析和成果开发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及早着手开展工作。为确保效率和精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封闭作业的方式,以排除外界干扰。市级普查机构要于2月底前完成两个报告的编写,并一式三份报省普查办。

三是要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人力保障。在总结表彰阶段,省里将开展三类评选活动,第一类是工作成果的评选,根据技术报告质量和水平、数据开发应用的创新和推广程度,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第二类是科研成果的评选。*年工业源普查,就获得了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列课题,参加省市科技成果的评选。第三类是荣誉成果的评选,就是评选全国和全省普查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但更重要的还是通过表彰来调动编写技术报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县两级环保、农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写作班子,专人负责,专职从事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同步完成工作报告的编写,写作班子原则上不少于3-5人。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编写工作顺利进行。期间,省普查办要组织专项督察,对人员配备不齐、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

四是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工作。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显著特点之一是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是典型的“多线、多兵种作战”。除环保部门外,还有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前期各部门同力协作顺利完成了数据采集工作,下一步,我们必须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对部门职责的分工安排,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并自觉做好相互配合。农业部门除具体做好种植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外,还要充分发挥在整个农业源普查方面的牵头、综合作用,切实组织好农业源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要通过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极大地密切部门、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增进同志间的友情和友谊。

三、对这次培训提几点要求

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北海培训会议后,为结合实际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省普查办在济南专门召开了技术报告编写研讨会议,组织部分市普查骨干就技术报告编写大纲进行了讨论研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编写纲要,为全省培训作了比较充分准备。这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有关同志在随后的培训中会详细讲解,我就不多说了。为办好这次培训,提两点要求:

一是认真听讲,充分研讨。希望大家充分利用两天的培训时间,认真听讲,自觉维护秩序,遵守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同时希望各位多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本地的报告编写和成果开发工作。如果有好的想法和工作建议,大家要相互启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省普查办的同志要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努力,把技术报告编写工作做好。

二是切实搞好会务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此次培训工作,妥善安排食宿,使参会人员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完成此次培训课程。

第11篇

一、基本情况

1-6月共监督转移危险废物15种646.267吨,其中废弃危险化学品46.59吨,废矿物油160吨,废乳化液29吨,染料涂料废物92吨,含铬废物26吨,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40余份。

为6家单位办理了新增放射源初审,办理x射线装置初审5家,处理废旧放射源76枚,办理进口废塑料初审1次2000吨。

出车404台次,行程28382公里,处理举报17起,办理政协提案2件。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和放射性标识专项检查工作。

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环境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警示标识的专项检查工作。这次专项检查以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销售、使用、贮存单位为重点。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外明显处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要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警示标识;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和含有放射源的仪器仪表,要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截止6月20日,共有35家企业,15家医院设置了224枚标识。

(二)开展应急事故救援工作,办理各类举报。

在今年上半年发生的道外区哈医药供销有限责任精细化工分公司、松北区新光化工厂、平房北方特种油厂的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中心及时反应,快速出击,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中心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燃后罐体仍在漏出的少部分液体进行了封堵,将事故产生的废液和消防用水集中控制在厂区内,对残罐、厂区废水和受污染的泥土等一并进行了清理,最大程度减轻了火灾造成的二次污染,将几次事故中的300余吨残留积液以及厂区地面泥土等全部安全转移,进行了处置。

1-6月共处理电磁污染14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举报3起。

(三)加强日常监管,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核实工作。

1-6月对6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对8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取缔2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加工点;以开发区为重点,对区内43家企业进行了专项申报核实;配合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对我市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听取了企业基本情况汇报,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申报中存在的误差进行了校正。

(四)开展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批工作。

配合污控处于表面工程协会开展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批工作。对第一批45家申请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38家合格企业形成审批意见报局污控处并最终发放排污许可证。目前,第二批22家电度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开展放射源初审和废旧放射源回收工作。

加大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华美金店、雀巢公司、呼兰质监所等6家单位的新增放射源进行了初审;对省农科院期间留存的12枚废旧放射源以及宾县二中、呼兰三电厂、哈药厂共64枚废旧放射进行了彻底清理,送交到省放射性废物库,不但减轻了企业的压力,更极大地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对黑龙江省阳光女子医院、普宁医院等5家单位的x射线装置进行了初审。继续开展7.13辐射事故调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业务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12篇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目前,杭州市认真组织编制了《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实施方案》、《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工作计划(2013~2015年)》,设立了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联络处。建立了选派干部挂职并承担援黔联络处工作职责机制,每年选派五名优秀干部赴黔东南州挂职;建立了对口帮扶结对机制,将全市的13个区、县(市)与黔东南州的16个县(市)一对一,一对二分别结对,实现了全市对口帮扶工作的全覆盖。

对口帮扶工作开展以来,两地交流往来近100次,其中市(州)级领导带队交流往来达10次以上。2014年9月,黔东南州委书记李飞跃率领州党政代表团一行到杭州市,与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龚正,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鸿铭等共商对口帮扶大计。2014年7月,张鸿铭率市政府代表团赴黔东南州考察对口帮扶工作,召开第二次对口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动两地交流合作。

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廖飞等州领导都曾先后多次赴杭州开展招商引资、对口帮扶等工作,杭州市委副书记杨戌标等领导先后带队赴黔东南实地考察调研。杭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20多个市级部门,上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淳安县、桐庐县、富阳市等10多个区、县(市)分别到黔东南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双方密切的交流往来,不断推动着对口帮扶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工作计划(2013~2015年)》中提出的“职业教育”“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杭州市两年共安排对口帮扶项目79个,安排帮扶资金6260万元,项目涵盖了职业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产业扶贫等方面内容。为有效加强帮扶项目的管理,编制出台了《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项目管理办法》、《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资金管理办法》。

重点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黔东南州农村和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有力促进了当地的教育、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大力推动了黔东南州的科学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4年4月,廖飞带队到杭州经济开发区考察调研,就凯里经济开发区与杭州经济开发区共建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社会管理等具体问题与杭州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商招商引资事宜。2014年7月,张鸿铭率杭州市政府代表团赴黔东南州考察,双方签订了共建园区框架协议。两地开发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口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杭州市有关部门领导先后率康恩贝集团、瑞麒集团、伟星实业、浙江元成园林、源牌集团、浙江信泰人寿等企业赴黔东南州考察对接产业合作和产业园区共建事宜。2015年元月开始,两地积极筹建凯里(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目前,产业园已正式挂牌营运。

经济合作不断深化

杭州搭建、完善了对口帮扶“五大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产业招商平台、旅游推介平台、农产品展销平台、文化会展交流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拓展、招商推介、旅游合作、文化和会展交流、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

电子商务平台方面,充分发挥杭州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助力电商扶贫。借助阿里巴巴集团的平台和优势,拟开通“特色中国・黔东南馆”、展开一县一店、推进一村一铺、落地黔东南农产品一品一码溯源项目、设立淘宝大学黔东南人才培养中心、开展黔东南淘宝县长电商研修定制班、建设黔东南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农村淘宝试点等一系列工作。阿里巴巴集团将黎平县、黄平县列入“千县万村”计划,开展农村淘宝试点。杭州市经信委、淘宝大学等分别赴黔东南州,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共培训学员200人次,营造了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产业招商平台方面,共有50多家杭州企业(客商)到黔东南州投资考察,共签约23个项目,签约资金92亿元。浙江客商到黔东南州投资的招商项目35个,总投资45.29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31.37亿元;开工33个,目前已投产l2个。浙江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银江环保、兴源环境等知名企业都和黔东南州签订了投资协议。

旅游推介平台方面,2014年4月,黔东南州党政代表团赴杭州考察期间,双方签订了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杭州市旅委帮助黔东南州编制了《黔东南州智慧旅游发展规划》。2014年8月,杭州市42家知名旅行社组团到黔东南州各大旅游景区考察调研,积极开发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宣传“苗乡侗寨情・美丽黔东南”。杭州市上城区将历史名街―南宋御街的中山中路119号300平方米的商铺无偿提供给雷山县设立西江千户苗寨水云间风物馆,推出贵州省东线旅游产品,展示苗寨旅游文化。

农产品展销平台方面,2014年1月和2015年1月,杭州市帮助黔东南州组织31家企业分别组团参加“2014和2015杭州・都市圈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浙江省年货展、上海对口支援地区暨西部地区特色商品迎春博览会,利用杭州、上海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拓宽黔东南州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特色农产品品牌的打造。同时,帮助黔东南州农业龙头企业与杭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建立了合作联系。

文化会展交流平台方面, 2014年9月,杭州市组织了王文瑛等10多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工艺美术大师参加2014年中国(贵州)国际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暨第三届中国(凯里)银饰刺绣博览会。2014年10月,黔东南州组团参加了第16届杭州西博会、第8届(2014)中国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两岸文化的创业交流,期间在杭州召开了“民族元素与时尚表达―两岸文创产业交流暨黔东南州民族文化产业合作发展”专题交流会,向杭州、台湾人民推介了风景优美的苗乡侗寨,更对民族文创发展进行介绍,提高了黔东南民族特色文化的美誉度。

公共服务不断提升

以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杭州市帮助黔东南州实施了一批公共服务领域的重点项目,使得项目建设地的公益设施建设和农村饮水、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杭州市的教育、民政、文化、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赴黔东南州积极开展对口帮扶作,公共服务帮扶迈上了新台阶。

教育帮扶方面,帮助黔东南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双方签订了《对口帮扶框架协议》。重点帮扶凯里经济开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台江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民族工艺品加工实训楼建设、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建设,大大改善了黔东南州的办学条件。黔东南州组织了一批中小学校长、40名小学骨干教师赴杭州集中培训、跟岗实践;杭州市组织了一批普通高中名校学科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组成讲学团,赴黔东南州开展讲学交流活动。同时,杭州师范大学和凯里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和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结对帮扶。杭州师范大学三替家政学院计划每年为黔东南州提供100名免费学习的名额(第一批63名学员正在就读),共持续三年。

民政帮扶方面,2014年5月,杭州市民政局与黔东南州民政局签署《对口帮扶框架协议》,两地民政部门将在慈善助学项目、干部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帮扶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2014年11月,杭州市民政局在杭州举办了为期10天的首期“黔东南州社会福利机构院长培训班”,并安排实践锻炼,在主城区对口机构进行“挂职”学习。

文化帮扶方面,帮助黔东南州建设了一批民族文化设施和文体活动中心,大力支持黔东南州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抢救。双方签署了《共同推进文化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公益性文化活动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为培育优秀文化人才搭建平台。

医疗帮扶方面,杭州向黔东南州医院、锦屏县中医院捐赠了医疗设备,积极帮助黔东南州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技术和卫生服务水平。

社会扶贫星火燎原

两年来,杭州市发动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慈善帮扶黔东南活动,共募集慈善捐款捐物价值超过600万元。2014年10月17日,在我国首个“扶贫日”,杭州市共捐款200万元用于黔东南的扶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