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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最新政策

时间:2023-06-07 09:09:23

营改增最新政策

第1篇

营改增政策自2011年开始施行到如今,建筑业暂时处于营改增没有涉及到的行业,但这只是时间的问题。笔者鉴于营改增的发展趋势,以自身从事行业出发,以企业税务筹划为基本要素,探讨营改增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以期建筑业能够在潮流趋势的引导下实现降低税负的目标。

关键词:

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流转税的范畴,实行营改增能够有效地降低税负,减轻企业负担。营改增是从价内税到价外税的市场经济价格体系的转变,形成了增值税中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抵扣关系,从更深的层次影响着企业的内部构架和市场中产业结构的调整。就我国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现状而言,其工程项目的生产线过长,项目前期的资金是由建筑施工企业自行垫付的,而且在进行施工前还要给有关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在前期的时候,建筑施工企业投入很大,还多是不可进行抵扣的税额,导致企业税负增加。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营改增实行到本行业之前就做好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为税制改革到来时更好的应对做准备。

一、营改增的意义

我国实行的税收制度是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营改增政策推行至今,建筑行业成为第二产业中唯一没有实行的行业,依旧实行建筑业营业税3%的税率征收,并没有可以进行抵扣的税额。营业税是价内税,是针对商品或者劳务在流通环节进行征收的税种,流通时的过多环节,会导致重负征税,这对没有进行营改增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税收负担过重。而且,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某一个具体的施工项目,同时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没有明确有效的划分,不仅对增值税抵扣的链条产生阻碍,还会影响到我国税收制度的有序改革。增值税是价外税,是针对商品的增值额征收的流转税,避免了流通环节中的重复征税现象。根据国家出台的政策预测,建筑行业纳入营改增之后会征收11%的增值税,完善建筑施工行业的税收制度和我国的税收体系。在对市场主体激励的前提下,深化行业内的产业分工,完善产业结构,促进社会就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更有助于建筑行业和与其关联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1)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有利空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行业的纳税人、税率、进项税额的抵扣等都有了新的规定,使得建筑行业可以依据自己的现实状况,根据新政策的规定进行更有利的税收规划。就经营模式而言,建筑施工企业的材料,大多难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而材料在投入初期多是从公司获得的,这样会造成独立核算企业的税负过重,因此可以在项目建设时进行有效筹划。这是营改增新政策到来之后的开拓性的思维税收筹划,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2)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成本的转嫁。施行营改增的重要目的是降低行业税负,鼓励经济发展,减轻企业经营压力。而建筑企业的现状表明,营改增之后,确实可以从税率和征收过程中有效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额。但是,理论的可行性和现实数据之间,总是充斥着变数和矛盾,以及预测上的差距,在实际进行试点之后的数据表明,营改增之后的建筑行业的大部分企业的实际税负,较没有实行改革之前呈上升增加趋势。而原因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粗放式经营没能达到政策要求的水平状态,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达不到进项税额的抵扣要求,而主要原因是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施工地点的原因,施工企业的原材料大多是从当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小本经营的个体经营者,这样只能拿到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导致进项税额难以抵扣。此外,受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年限限制,对于施工所用的机器设备,都是具有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性质,而新政策规定的事前进购置的固定资产和使用设备,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使得企业难以进行税额抵扣。而在人工的成本上面,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者,要么是企业从劳务公司请来的工人,要么是农民工自发组织形成的架子队,这样的组织模式依旧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人工成本却是建筑施工成本的主要部分,这无疑又加大了税收负担,进而加剧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这些状况并没有在实行营改增的新政策之后得到解决,反而愈发地突出,使企业的税负压力不断加剧。

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1)完善行业自身弊端,做好税务筹划基础建设。建筑施工行业简单粗放的经营和管理模式,不适应营改增的新政策,不但不受益于新政策的改革,反而会在新的要求下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为了适应新政策,也为了自身企业的良好有序发展,企业应该从自身出发去熟悉新政策的要求。一是企业最直接接触新政策的财务人员,应该多多注意国家政策,并对已经出台的有关政策进行熟知学习和认真解读,了解并熟悉营改增下的政策法规要求。对于建筑行业而言,注意政策出台时间,做好政策出台的应对准备,避免政策出台时的手忙脚乱,造成政策与行业实际不能相符的局面,使有利的政策在实行过程中起着相反的作用。二是培养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用专业良好的态度适应新政策下的财务和税务要求,尤其是政策中涉及最多的进项税与销项税的计算方面。此外还要有效地掌握关于增值税的增值额原理以及涉及的税额抵扣问题,为企业树立一般纳税人的专业意识。还有企业内部要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和最基本的培训工作,让凡是能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有新政策的意识,转变税收观念,为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税收筹划打好基础。

(2)做好应对税制改革的准备,准确高效理解相关政策。营改增之后的税务筹划就是为了利用政策倾斜中的优惠方面,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加大营业利润。而营改增之后涉及到的优惠都是以前的营业税,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准确高效地理解政策的方方面面,将优惠最大化地运用进企业建设中。这就要求相关财务工作人员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涉及税务的会计处理上进行实质性的把握和理解。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营改增政策实行之后,造成税负不减反增的主要原因就是进项税额的难以抵扣,因为行业的特点,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对于进项税额进行有效抵扣的税收筹划可在原材料采购的增值税专业发票的取得上进行。因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地区特性,施工材料的来源途径多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想要在原材料环节达到进项税额的抵扣要求,就应该改变材料来源渠道,偏重于一般纳税人,而不再是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展同大型材料供应商的关系,不仅可以加大抵扣率,也方便供应商的规范化管理,降低建设成本,进而提升生产效率。

参考文献

1.詹奎芳,高群.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潍坊学院学报,2014(05).

2.李学明.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财会研究,2015(03).

第2篇

一、营改增政策的产生发展原因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第一,有利于改变重复征税带来的各种消极效果。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的纳税人购买货物,就要额外缴纳增值税,因为不能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因此要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也是如此,因为不能取得抵扣凭证,也要同时缴纳两种税。由此可见,赋税的确重复征收。一方面,企业以营利为目的,都不想多缴纳税款,迫于税收压力,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之间合作减少,商业贸易的无形界限由此而产生。这种无形的界限不仅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严重局限了纳税企业交易对象的选择。另一方面,以往的营业税是多环节的全额征税,在市场经济细分程度较高的阶段下,商品附加值与市场细分程度成正比关系。意味着细分程度较高的企业其生产的产品附加值也比较高,商品的附加值高了其价格也就高了,所以营业税也高。如此一来,便显现出了营业税全额多环节征税的不合理之处。营业税的征收不仅阻碍了市场细分的进程,还影响了市场的成熟化发展。第二,营改增的主要行业为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多数为第二、第三产业,我们知道,对二三产业的营改增不仅能规范二三产业的产业链条,而且能够在完善产业链条发展的过程中融合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第三,营改增对于建立货物劳务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有积极作用,并且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出口退税体制。由此可见,营改增势在必行。

二、对不同纳税企业的影响及利弊分析

(一)对原增值税纳税企业的影响及利弊分析

营改增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企业的影响分析,要从其合作企业是否为试点企业分别讨论。如果一个企业在营改增新政实施之前是按增值税纳税方式缴纳的税款,营改增之后的计税方法仍然是增值税纳税办法,如果纳税企业不与新政实施的试点企业进行业务往来,由于适用的政策前后一致,税率也没有变化。所以营改增对这类企业没有影响;若企业与试点企业有合作,那就意味着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后的实际缴纳增值税减少了。如此一来企业的税收负担就会下降[1]。另外的,原增值税纳税企业日常中难免的会发生一些营业税纳税行为,在营改增的政策下,原本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就可以凭借新的政策规定进行税额抵扣,减轻税负。营改增政策还规定,原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其进项税额可以凭借取得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进行抵扣。总概括来讲,营改增政策扩大了原增值税纳税企业对其他企业的合作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都减轻了企业税负,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加其经济收入。

当然营改增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企业并不是没有缺点,比如,营改增后兼营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滞后的。对于企业现金流量比较大且流动资本相对匮乏的企业而言,企业大额的进项税额抵扣延后将会影响企业的营运现金流动,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特别在涉及到关键决策的时候,会增加其机会成本。但是究其利弊分析而言,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企业,营改增的政策的实施还是利大于弊的。

(二)对试点纳税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影响及利弊分析

对试点纳税企业的税负影响应当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考虑。第一,税率。税率的上下浮动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增减变动。税率上调企业税负增加。下调减轻企业税负;第二,可抵扣数额。试点纳税企业可以根据新政策规定,凭借进项税额发票按规定抵冲销项税额,减少实际纳税额度,进而减小税负压力;第三,新政优惠,境外服务由征税改为免税或者由免税改为零税率使得企业的税负得到减轻[2]。在各个试点行业中,由于增值税的抵扣方式、可否抵扣、使用的税率以及整个行业的营运模式都不相同,所以“营改增”给各个试点行业带来的税负影响也不相同。以运输行业举例说明,“营改增”新政规定,交通运输业实行11%的增值税税率。税率从原来的5%上升到现在的11%,如果不考虑进项税额的抵扣,那么税率的上升无疑会造成企业税负的增加。另外,在新政策实施的开始阶段,企业由于不能灵活运用增值税的抵扣政策也会造成阶段性的税负增加。但是长久来看,随着企业的计税方法越发灵活科学,纳税方法也逐渐熟练。导致进项税的抵扣有利于减少进项税额,减轻企业的税负。

对于新试点企业也有税负增加的行业企业。比如渐增咨询服务业,原该行业适用的税率是5%,在新政策实施后改为6%。税率的提高会在多方面增加企业的税负,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税率增加直接导致企业税负压力增大。另一方面由于鉴证咨询行业比较绿色环保,购置资产数量较少,导致可抵扣数额不多,最终导致增值税税负增加[3]。

营改增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从税负、会计账务处理、发票的使用管理等角度进行讨论。首先,营改增使得小规模纳税企业按照3%增值税税率纳税。相对于以往的营业税5%而言有减无增,可以减轻企业税负。但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企业规模小、账务处理问题多发,因此也存在因为账务问题而强制适用高税率的风险。其次,小规模纳税企业在会计核算上较以往缴纳营业税时更加严格,小规模纳税企业也应当设置规定的增值税会计科目和相关明细账。账务处理相对以往更加繁琐,因此在实务处理中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最后,营改增有可能会影响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一方面对于会计账务处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更加严格,另外的对于整个财务会计账务处理流程、档案管理、设施匹配也会要求更加严格,从而间接增加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间接成本。概述来讲,如果小规模纳税企业能够科学合理的设定会计账簿,并且严格按着法律要求进行明细账的机载,就能够充分利用税改政策达到减税的目标。相反的,如果做不到以上,就必然会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三、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

(一)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了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那就意味着纳税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可以利用这些政策优势合理进行纳税筹划。“营改增”为了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连续性,因此特规定以往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在改为征收增值税的同时也享受免征待遇;对于享受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改征增值税后调整为者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四是原营业税下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部分出口劳务从不免税过渡到增值税免税或零税率政策[4];另外的有些企业在营改增后税负不减反增,对于这样的企业,要关注政府的特殊优惠政策规定予以合理筹划。以上三点更多的是企业在利用过渡期间的整体大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此外,企业还应当关注营改增的阶段性与区域性。因为营改增是阶段性、分区域进行试点的,新试点地区可以参照已经试点地区的办法,做到有预见性的进行税收筹划。

(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应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虑。首先,加强企业账务管理,加强对企业的账务管理对企业来说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针对营改增后兼营不同增值税税率且兼营行为较多的企业,通常来讲,由于营改增的新政实施,大多数企业没能在账务管理上实现完美对接[5]。实务中发生兼营行为较多的企业一般会存在一些账目混乱的现象。税法规定:对于兼营增值税不同项目的企业,如果在营业过程中,不能够分清明细核算的,要从高适用税率计征。这就意味着如果不分清明细核算的话,就要使用较高的税率,最终导致纳税企业的税负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想要做到优化纳税,适用低税率纳税的话。就得先进行企业的账务处理优化,调整好会计核算的各项工作,避免账目混乱的现象。

其次,企业应当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营业税征税范围减小,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大,由此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率也有所提高。不少不法分子看此市场扩大,挺风走险开印、使用虚假发票。不仅对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一旦被查处,对于自身而言也要遭遇严重的罚款和信用降级。因此,对于一个健康的企业而言,最起码要做到不使用虚假发票,杜绝虚假发票在本企业的流通,给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此避免被查处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企业应当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提高企业内控水平,让企业适应并融入新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最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应当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对于企业的老员工进行会计营改增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新政策的认识程度。另外还应当积极引进增值税熟练程度较高的复合型人才,对企业进行换血,促进企业的新陈代谢。对知识、技能提高的同时还要树立起法律意识,让企业处在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税收法律环境下。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充分利用税收新政,为企业谋利为员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提高纳税筹划的风险意识

确立法治观念,认真选择,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纳税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纳税筹划工作的基础。企业想要提高纳税筹划能力,就必须要兼顾税法与企业利益的双方要求,只有兼顾翘板的两端,企业才能做到最科学的纳税筹划,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是合法性,一项违法的纳税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存在的基本前提都不成立,那么这种纳税筹划是不可取的。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企业在税务处理上急于求成。生搬硬套不适用于自己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错误的筹划方案虽然短期内帮助企业减少了纳税。但是大大的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风险,相比较而言,企业增大的纳税风险要比减少的纳税额度要重要的多。所以,要提高企业的纳税风险意识,不钻法律空子,规避风险的同时,细心琢磨将纳税筹划方案与税法融合。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四)调整成本结构

“营改增”为企业调整成本结构以及业务结构提供了一次外部机遇,从财务战略角度来分析,企业必须充分利用“营改增”方案中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降低自身税务负担,以提升成本竞争力。具体地,企业应当优化原本陈旧的成本结构,对于成本费用比重较大、税负压力偏大的业务,采取缩小业务或是剥离。同时对于市场上税负与成本都比较低并且利润空间较大的业务应当积极扩展。对企业现有资源进行整合,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内部资源使用率,进而提高纳税筹划能力。

(五)企业自身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

在企业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之中,具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性,不同的纳税人的身份对纳税筹划均具有不同的影响。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界定标准是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了500万元。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应当视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纳税,没有抵扣进项税的说法。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应当视为一般纳税人,根据不同的纳税行业采取6%-17%的不同税率。并且,一般纳税人是不能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所以对于纳税主体的选择是单向的选择,只有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者进行业务分割成立新的企业,对年销售额进行拆解。对于小规模纳税企业选择什么身份进行纳税比较有利,应当进行税负比较再下定论。

(六)积极创新,转变陈旧思维方式

营业税的逐步取消,不仅会刺激当前企业的纳税方法的改变,还会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思维方式的转变。经营者由以往的寻找避税合作伙伴转变为寻找抵扣额度高的合作伙伴,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企业树立大局观念,对于拉近企业销售与服务的关系有促进作用。对于完善整个经济链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当提高创新能力调动自身的各项资源发挥比较优势,树立节税减税意识,变被动为主动,以使企业获得更好地发展。

(七)寻求代理记账

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账务处理没必要专门设立会计人员去管理或者专门设立人员去管理成本较大的。可以考虑寻求代理会计处理服务。原因有三,第一,服务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组成的专业人员组成,精通税法和行业会计制度,能随时为您遇到的财务和税务问题提供咨询指导。第二,责任分担,如果由公司自己的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出现错误或者故意漏税导致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责任主体只能是公司。相对的,如果找代理公司进行代理账务处理,最终的责任主体会是代理公司。而找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就可以在代理合同中做出相应的规定,如因对新办企业的报税期不了解,延期报税的罚款,就全部由记账单位负担。第三,节省费用。企业设会计岗位,工资开支一般每月要3000元,委托事务所代理记账,在很大程度上都能减轻企业的成本费用,相对于专业会计岗位人员每月的3000元人工成本,代理记账更加合算。

第3篇

[关键词]营改增 财政经济 效应

中图分类号:G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2-0091-01

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正在稳步前进,同时也取得了优异成效。基于这种经济发展背景,我国为了更进一步促进各个产业经济的优化升级,从而出台了“营改增”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消除了以前重复征税的弊端,实现了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最终将为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外部环境。本文将以营改增这一政策为研究对象,重点探究该项政策带来的财政经济效应,希望能够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作用。

一、我国“营改增”最新内容分析

“营改增”,即由征收营业税更改为征收增值税。这一政策是我国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同时其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税收政策改革的总体部署。该项政策旨在促进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并加快我国消费和各个产业的优化与升级。用征收增值税代替以前征收企业的营业税,而且仅仅是征收企业的服务或者产品额外产生的增值部分的税收,这种政策是从2011年提出的,在2012年正式展开试点,一直到2013年开始推广至全国。

2016年,营改增政策已经推广至各个行业,而且达到了近6000亿元的减税总规模,其中本年刚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包括金融业、现代化服务业、房地产行业等达到了近4000亿元的行业减税规模,大大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并有效激活了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为我国各个行业的优化和升级奠定了基础。另外,我国增值税纳税人逐渐代替了以前的营业税纳税人,并确保其税负只减不增。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营改增政策规定对其征收11%的增值税税率,而对于服务业和金融业而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来对这些行业征收其6%的增值税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行业来说,营改增政策规定要按3%的增值税税率来征收。

从2016年5月份开始,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并实施,并将不动产也纳入了抵扣范围。对于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将其新增的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进行抵扣,从而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可以说,营改增是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更进一步深化与变革,将对我国财政经济产生巨大效应。

二、营改增财政经济效应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实现了对企业赋税的有效缩减

营改增以前,我国税收方面一直面临着两税并行的问题,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同时进行的局面。针对企业营业额征收的税负就是营业税,而增值税则是对企业各个流转环节进行征税,这样当企业缴纳了增值税之后,还要对其所产生的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的缴纳,这不仅容易造成重复征税的现象,而且同时不利于各行各业快速发展。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完善了企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尤其是对于企业劳务来说,营改增将不再涉及到营业税的征收,而是直接对企业的产品和劳务进行增值税的征收,从而既避免了重复征税,又达到了降低企业赋税,提升其经济效益的目的。从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其稳定而可持续的发展。另外,2016年,营改增政策推广到不动产领域,从而有利于我国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规范化发展,并促进其不断完善,最终使得企业经营活力大大增强。

(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提高了低收入者的福利

首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其都是按照总收入额征收的间接税,这使得它们的税收占税利总额比与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中小企业的劳务税以及货物税负大大下降,从而大大增强了这些中小企业的发展力度,特别是对于劳动就业企业以及小型微型企业来说,其拥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机会,有利于其竞争能力的提升。

其次,当前我国边际消费倾向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而逐渐下降,这就有效削弱了我国消费品比例的征税力度,而我国家庭赋税也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总体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从而使得低收入者的实际购买力大大提高。从另一方面来说,营改增也降低了收入不平等的程度,其能够通过价格传导机制,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强其消费能力。

(三)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首先,用征收增值税代替征收营业税,能够让企业专心于发展其主营业务,并向着更“精”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得其主营业务逐渐做强做大,进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其次,营改增对于服务业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征收其增值税,大大促进了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对该行业与其他行业融合的不断深入提供了良好环境,例如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由于营改增对服务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发展机遇,而制造业为了降低自身成本逐渐开始向“服务制造业”转型,从而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优化与升级。最后,营改增降低了企业赋税,从而使得企业拥有更多的投资意愿,例如对自身进行技术改造,或者开始专心进行创新研发工作,从而不断增强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由此可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实际上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催化剂。

三、营改增政策实施带来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

(一)问题分析

首先,我国当前共有18个税种,其中企业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是比较大的两种税源,同时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增值税的征收代替了营业税的征收,这必然会使得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影响,而且除去营业税之外,其他的17种税收根本无法替代其收入规模以及制度设计在地方财政中的作用。从2014年的营改增试点省市来看,其中10个试点省市就实现828.28亿元的减税规模,如果按照试点税收占全国总税收的30%来算,营改增的全国减税规模会达到2761亿元,而这些试点所在地区的财政收入将会降低50%左右。由此可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降低。

(二)应对策略

第一,对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确保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中央财政应当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从而弥补由于该项政策对于地方财政带来的消极影响。例如,为了满足地方财政需求,可以对双方的税收比例进行合理调整,或者中央财政可以将部分增值税收入返还给地方,用来弥补营改增政策所造成的财政差额,最终确保双方税收收入的合理性,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共同发展。

第二,对企业优秀的经营缴税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水平。针对营改增试点企业,如果其税负不但没有下降,而且还出现升高趋势(纵向比较),则给予其积极的鼓励和奖励,并对其这种优秀的缴税模式进行大力宣传,从而促进更多的企业通过这种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又能够为地方和国家财政收入贡献一份力量,最终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另外,政府应当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提升自身工作效率,构建联动机制,从而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降低税收成本。

三、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的施不仅实现了对企业赋税的有效缩减,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还提高了低收入者的福利,同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更应该正视其带来的问题,并积极做出回应,给予科学的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营改增 企业经济效益 机遇和挑战 如何应对

近几年,营改增受到了世界各国经济专家的关注,这是一项对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重要政策,能够缓解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过大,企业经营效益下滑的局面。营改增的出台释放了企业的生产火力,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生机,同时减轻企业负担。传统计税方式重复征税情况层出不穷,营业税的实行又存在缺陷,经常出现偷税漏税现象,因此,营改增的出现让我国税收制度发生质的变革,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世界各国具有参考价值。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指的是国家队企业应该缴纳的各种营业税进行调整,全部改为增值税,增值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在营改增之前企业缴纳的各种营业税,从生产企业,到消费者各种环节都有可能重复纳税,营改增的出台减少了重复征税的情况。比如:一个产品从企业生产出来,价格定位在100元,在出售的时候缴纳相应的税费,此为企业应该缴纳的税费。而产品流通到消费者,消费者以150元的价格购买此产品,消费者只需要缴纳150-100=50元基础上的增值税即可,100元的相应税金是可以抵减的。据此,增值税的抵减可以大幅度降低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对于企业和消费者而言有一个合理的纳税环境和义务,也是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针对税收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利于国家税费制度的科学合理化发展。

营改增最早于2011年经国务院审批后开始出台,首先在上海展开试行,首批试点包括了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通过近一年的试行,营改增取得了良好的开端,随后于2012年年底开始正式向全国推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等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有人说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对企业的发展有利也有弊,有利的一方面在于通过营改增税制的改革,能够减轻企业税负,避免重复收税与偷税漏税的现象,同时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全面发展;有弊的一面在于新型税制体系下在贸易出口上不会进行退税,增加了劳务费与货物成本,不利于出口贸易竞争,同时也对我国财务结构与企业的管理有一定影响。

无论利弊,营改增彰显了我国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心,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明显释放了企业的活力,减轻了企业的税负,由此提振国内经济。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优惠政策,又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对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新的挑战,这是当下企业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应的影响

(一)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仅是一项新政策,更重要的是营改增对我国税收体制的全面改革,可以说营改增政策的出台是我国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减轻企业税负是政府对企业带来的优惠政策与减免政策,通过对2012年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效益分析,截止到2017年4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通过减少重复征税以及科学化征税已经累计减税约7000亿元,随着2017年营改增减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近年仅仅一年的减税额就有可能达到7000亿。营改增减轻企业税负的直接表现就是征税内容的改变,从对营业成本的计算到直接对营业额的计算,减少了重复征税,在一定情况下,营改增的新型税务机制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整体上说,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出台所推动的新型税务制度将会提高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特别是对那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以及原材料消费较高的企业,营改增的推行明显降低企业税负。

(二)加快行业专业分工步伐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台之前,企业受税负的影响非常大,称重的税负成为阻碍企业现代化发展的重点因素,也是阻碍市场活跃度的主要因素。随着营改增的出台,现代企业的发展动力会得到进一步的推进,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会从企业经营的根本上发生革新,企业加强对增值税发展的抵扣效益重视能够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制度等。企业下游客户量将会大量增加,服务业供应链上的全部企业在整体税负上都能够得到降低,由此便于行业内专业分工的发展。比如服务企业在营改增之后就不用再承包一些边缘业务,可以将这些边缘业务外包出去,交由专业部门分工完成。企业所产生的增值税能够抵减,所以企业能够降低自身生产成本,让企业更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的发展,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营改增的出台对企I所得税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第二是营改增前后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变化。在税前扣除项目方面,传统的税制对企业所得税中运费、劳务费等进行全额的扣除,营改增之后将不会再对这些项目进行税前扣除,扣除的税项目减少降低了所得税税负。在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方面,传统的税制规定部分购进固定资产不能进行税额抵扣,而改革后则可以对所有固定资产购进进行税额抵扣。营改增纳税计算方法为转让不动产取得款与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余额,即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四)对财务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带来大量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一定的挑战,新型税收体制改革对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税收体制的全面革新意味着企业所有财务分析计算方式以及管理方案均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新。比如营改增的出台对适用税率与计税基数产生变化,使得企业财务部门的税务筹划工作形式发生变化;而税收制度本身的革新也会对事业部产品的定价机制产生影响,相应的财务管理也必须采取新的方案合理应对;税制的改变也会直接影响企业财务分析,以往分析内容对业务收入核算金额包含含税收入额,营改增出台后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内容将会取消税后收入额的部分,那么企业利润就会随着业务收入额的降低而上升。

三、应对策略

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是“减税”,对企业带来的挑战是“时间紧、任务重”。

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的机遇与挑战,应当从政策中把握关键有利的信息,特别是对减免政策的合理运用,能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应当充分解读营改增的重要政策文件,比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一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办法与相关规定要摸透,对营改增的核心政策内容要深化理解,包括实施细则、减免规定等,企业可以加强学习与研究,深刻领会营改增内涵。另一方面要充分解读过渡政策,便于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过渡与革新。

(一)积极开展内部培训

企业为同时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要从企业内部管理革新入手。新制度对企业提出更为规范的管理要求,企业应当注重职员知识更新,包括加强会计、出纳、销售、采购等人员的职业培训;对采购管理与客户管理业务上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涉税会计处理、相关项目明细核算;规范涉税事宜,包括税务认定登记、税务申报、优惠申请等业务。营改增带来的企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能够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因此,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的过程中要重视核心业务的培训,要意识到13项免税优惠极大减轻了企业税负,那么在核心业务发展方面则需要鼓足力气进一步强化与推进,加大对职员专业技能与业务水平的培训与锻炼,在顺应营改增良好机遇的情况下提高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关注最新政策、过渡政策

企业应当更多关注当前营改增出台的最新政策,包括过渡政策。过渡政策一般规定为2011年12月31日(含)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优惠,再生育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以及13项免税优惠、全额即征即退、限额即征即退政策等。企业应当充分解读国家过渡性政策安排,优惠政策具体规定有免税、即征即退、零税率,充分了解适用零税率的方法―免抵退,理解退税率与免抵退税内涵,同时能够运用到过渡性政策中跨地区税种协调、增值税抵扣政策衔接等安排。

综合全文,通过对营改增减税政策的深入分析,发现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利多于弊,营改增的出台显著降低了企业沉重的税负,为企业重点发展核心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氛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而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为应对新政策,企业应当加强知识更新,关注与合理运用过渡政策,规范企业现代化管理体系。

⒖嘉南

[1]马群艳.浅析“营改增”对企业的具体影响及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4(14):185-185.

[2]戴金凤.浅析“营改增”对企业财税影响及应对策略[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6(9):60-61.

[3]徐慧敏.“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益影响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65-66

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 纳税筹划 问题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纳税工作十分重要,国家为此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营改增”政策就是其中的一种,是社会发展下衍生的产物,严格遵循“营改增”政策,是企业运营发展的基础,因此,研究“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在“营改增”政策下的纳税筹划问题至关重要,是实现纳税筹划有效性的基本条件。

一、“营改增”政策与企业纳税

“营改增”政策改变了企业的纳税结构,一是“营改增”政策降低了企业税负负担,避免了重复收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了企业成本,有助于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与综合实力。二是“营改增”政策同样是把双刃剑,有利有弊,其弊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营改增”之后,税率上调,实际上增加了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营改增”政策具有较多条款,对企业不同业务形式规定的税率是不同的,有的业务税率较高,有的业务税率较低,在税率上调的情况下,部分企业业务税率变高,税负增加,因此,增加了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第二,增值税抵扣会延期发放,对于一些资金紧张的企业而言,会影响企业资金流通,无法实现自己的合理配置,阻碍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及策略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在“营改增”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企业可以延续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如此一来,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创造出更大的价值。第一,以往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同样享受免征待遇。第二,以往享受营业税减免优惠的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同样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第三,境内个人或单位在实施出口任务时,可以免除增值税或者实施零税率政策。由此可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实现纳税筹划,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寻找记账

寻找记账是有效进行纳税筹划的方式之一,记账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基础上,为企业创造利益价值。记帐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能够进行责任分担,在进行账务处理过程中难免出现纰漏,在出现错误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对的,在企业寻找记帐的情况下,能够有效降低账务处理出现纰漏的可能性,即使账务处理出现错误,记帐公司还能够为企业承担部分责任,因此,寻找记帐,能够有效进行责任分担,尽最大程度保证记帐的准确率,降低企业损失。第二,专业性强,税收缴纳计算的准确率高,记帐公司都是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熟悉精通税法与相关制度,能够为企业制定最有效、合理纳税筹划策略,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的准确性与专业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第三,节省费用,节约开支,企业设置会计岗位,需要为会计人员支付薪资,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相关人员的专业性又不强,寻找急症事务所,花费少,专业性强,更加合算,有助于节省费用,降低成本。

(三)选择恰当的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不同,征收率也不同,因此,选择恰当的纳税人身份尤为重要,是实现纳税筹划的有效措施。选择恰当的纳税人身份即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不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与一般纳税人身份存在较大不同,第一,征收率的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收的征收率是3%,一般纳税人销售额税收的征收率是6%~17%,第二,年应税销售额不满500万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第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征收率低,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在销售额高于500万以后分割业务,或者成立新企业,能够降低征收率,利用3%的征收率进行缴税,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降低企业成本,实现合理的纳税筹划。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税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在“营改增”政策背景下,建立新的思考方式,运用有效的纳税筹划策略,能够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税负负担,提上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讨论“营改增”政策下的纳税筹划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价值。

参考文献:

[1]潘文轩.“营改增”试点中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释疑[N].广东商学院学报. 2013(01)

第6篇

一、目前我国金融业“营改增”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难题

(一)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原理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

国际上对我国金融业是否应该征收增值税的观念并不统一,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大体上是参照税款额随营销的数额以及服务的质量而发生改变,然而最后承担所有税款的仅仅是消费者,增值税的本质是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以及劳务费用的征收与索取。不管是我国消费者定期向金融业还贷款、获得保险补贴与赔偿,还是金融业主动向消费者放贷、提供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目的都是使消费者的资金实现跨期配置的目标,此时消费者只是间接的对自己的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与分配。另外只有货物保存、产品质量咨询这类非主营业务才可以被定义为服务消费,此时什么样的服务形式应该被纳入征收增值税的范畴,已经是模糊不清的问题了。站在这个角度分析,我国金融业的增值税征税没有明确的征收准则,此时与征收原理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

(二)金融业自身的属性是“营改增”面对的难题日益加大

这些难题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业自身的业务形式千差万别,“一税管之”的目标很难落实;另外“营改增”中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参与使各项增值税业务分解为不同的子业务;还有银行业务划分为负债、资产、中间三大类业务不能按照统一的税率进行处理,使优势业务突显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对“营改增”优化的资源造成威胁。当然“营改增”税收体制完善的脚步跟不上金融业业务创新的速度,长久下去有些金融衍生品就会缺乏明确的计税标准,此时“营改增”税收难题日益加大。

(三)“营改增”的实施使金融业的财政负担加重

其实“营改增”的实施目标之一就是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然而就目前我国的金融业来看,降低税收负担的同时,政府就会随之获得数目极少的税收收入。此外增值税方面经常会出现虚假放票以及代开发票的现象,此时政府财政预算的收入与支出不能处于平衡的状态中。

二、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对策

(一)将金融业增值税税基明确

金融业收费项目大体上可以分为显性以及隐性这两类,站在免税的角度看待问题,在计税原理上进行精确的设置,这样对这两种项目收费形式就会明确的区分。另外我国金融业在推行“营改增”时应该践行“走出去,引进来”的原则,对国外的经验进行有选择性的借鉴,对于隐性收费业务实施免税或者是零税率的政策,以此解决与抵扣额有关的业务难题;对于显性收费业务只要通过利用增值税将其进货成本进行抵扣就是践行“营改增”这一路线。我们知道银行业占金融业税收的比例很大,我们就可以借鉴欧盟政策对利息净收入推行免税或者是零税率的机制,此时税收流失现象就被有效的缓解。总之只有在金融业增值税基税明确的基础上,我国金融业“营改增”才会进一步被推行使用。

(二)税收收入要明确的划分,保证其归属精确

“营改增”的推行可以使金融业原先税收的归属不发生变动,将税收收入明确的划分归类,减轻金融业重担的同时,保证了地方政府收支预算的平衡,此时地方的市场经济得以有效的构建。“营改增”长期推行下去,那么部分税收收入应该回归中央,为资源税、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扫清障碍,此时地方税收就不会出现漏洞。

(三)降低有关企业纳税的负担,使金融业“营改增”的新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这就需要有关企业把握金融业“营改增”推行过程中颁布的新政策,对政策内容进行咨询探究,最后将新政策与金融业有机的结合。当然要真正落实金融业“营改增”的新政策,企业就必须提高对发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这样虚开发票的现象就会被避免,偷税逃税的问题就不会形成。总之企业借助获取有效进项发票以及健全财务软硬件系统的渠道,是对金融业“营改增”的政策的呼应,降低税务管理的风险,与此同时减轻企业自身纳税的压力。

第7篇

1 引 言

“营改增”政策是国家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推出的一项全新改革政策,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点。如果将这项政策很好地与我国的企业相适应,将会对企业的发展和建设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现在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严峻的市场环境,还要应对国外对市场的影响,这就对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企业必须进行相关的改革来适应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大型企业主要运用新出台的“营改增”政策进行综合的改革和发展。企业的改革可以把重心放在税制改革中,尽可能地减少成本,降低税率。不但要对“营改增”政策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且要加强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建设,及时有效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2 “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通过减少企业的相关税收来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进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营改增”政策一直倡导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为了达到预先规划的效果,国家首先在一些企业进行试验工作,这些企业涵盖了邮电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等,采用的加税、减税方式与以往的方式相同,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之后,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工作,发现“营改增”政策对我国企业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在2016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要继续推行这项税收政策,使得“营改增”政策在企业的实施范围扩大。通过对企业实行这项政策,使得各行各业都能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在进行优化税制结构的过程中,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情况再次出现。这样可以在税收改革方面更快地实现公平,进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国家税收,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营改增”政策在我国的实行可以在某一程度上减轻税收水平,降低企业的财务税收负担,使企业有多余的资金投入到其他生产环节中去,在充满竞争力的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 “营改增”产生的影响

根据“营改增”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一个企业若在一定时期内的销售额不足200万元,即符合“营改增”政策中对小规模企业的定义。从税收的角度而言,改革前后相对比,这类企业的税收率始终相同,没有任何改变。如果这类税率突然改变,税收的基础也会随之变化,含税税收额会影响营业税税基,不含税销售额会影响增值税税基,这样可以明显降低税负。“营改增”政策可以减少应得税税收额,减少了小型企业的压力。实行“营改增”之前,企业的纳税额发生了变化。由于营业税收率过低、增值税太高导致对一些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换言之,并不是所有企业都会从中获得好处。不同的企业其自身的适应特征也不同,对增值税的税率适应也不一样,有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的税收压力过大。

3.1 “营改增”对企业运行的影响

详细地了解“营改增”在企业运行相关环节中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制定出具体的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加以解决。在运行的环节中可能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出现的重点问题进行综合、全方位的研究整理,认真分析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及应对措施。这样做可以避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产生更深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渐渐涌现出新的活力,财务会计首先应该详细明确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对自己的企业分析利弊,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策略,保证万无一失。同时,要保证企业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行,只有真实了解企业的战略思想,真实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企业的内涵,做到自己与企业融为一体,才能做到与企业共同进步,在全新的市场经济政策的引导下迈入一个新的台阶,使企业呈现出新的活力。对于现在的企业来说,“营改增”的推行以及政府的其他政策的实行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业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业行业总体的增值税税收,这样一来,税收的成本也会降低。由此可见,企业要更好地运用和实施“营改增”以保证良性快速发展。

3.2 “营改增”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营改增”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有影响,我们必须充分了解企业情况,然后采取一些措施去消除不利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应该结合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要仔细研究所制定的改革措施,明确改革所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样做可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这样做的真实目的是促进企业的平稳发展。目前“营改增”政策刚刚在企业中开始实行,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旦出现问题,我们应该对问题进行仔细的研究,不要只从表面上去单纯解决。“营改增”政策最开始在建筑行业展开,在企业的定价不变的情况下,销售总价会因为出现种种情况而降低,导致总体利润减少。但是,如果同样的状况是发生在矿山企业里,影响则恰恰相反,税收成本减少,利润相应增加。

4 “营改增”的利弊

“营改增”政策有多方面的影响,有利也有弊。其中带来的好处有多方面:①从税收分权来说,改革影响了税收体制,导致税收体质发生改变。实施“营改增”后,一旦出现财政缺口没有及时补上,选择增值税分段方式弥补还是重新分成方式去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考虑和研究。虽然这项政策为我国分税体制提出了新的改革方式,增加了机会,但如何改革还是没有详细的计划,是否按照分税路径去改有待明确。②“营改增”的税收改革体制在各大行业的具体实施计划不够明确,应当开展健康合理的计划,完善相关行业中缺少的制度,根据每一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措施,促进各大行业的健康发展。

5 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措施

5.1 加强对“营改增”的分析并做好预算工作

及时有效地促进“营改增”的发展,有必要提前做好分析与预算工作。详细地了解“营改增”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明确该政策的积极作用,而且可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应该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同时仔细观察一些相关企业,尤其是与自身相差不大的企业,从中学习好的方面,然后根据学习到的知识,反过来仔细考虑自身存在哪些弊端,并积极进行改革。借鉴好的经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当提前进行预算工作时,可以从盈利、现金、税负等方面进行思考,要认真研究结果,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促进企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另外,进行预算工作时要做到严谨,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从而得出正确的结果。分析企业在预算工作方面的利弊有利于减少“营改增”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5.2 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

现在的市场经济千变万化,企业的财税政策也应该紧跟时代的脚步,及时更新以适应与时俱进的市场。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规避“营改增”带来的风险,有必要想办法从另一方面去改变这种情况。可以从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方面着手,这样能够更好地保证企业的业务效率,从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的要求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水平,不仅要加强工作能力,而且要加强道德素质及专业素养。尤其是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最为重要,做到财务人员的素质水平与企业的水平相一致。除此之外,企业应该让财务人员详细了解企业的政策,做到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发挥在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做出贡献。

5.3 充分利用国家政策

国家实行“营改增”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由于实行的时间较短,国家需要不断完善制度的细节。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不足在所难免,可能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国家新推出了消除这些影响的政策,避免了对企业造成更严重的影响。一些企业在“营改增”实施以来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税收成本大大增加,导致利润急剧下降,最终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企业应该利用国家出台的政策去解决出现的问题,学会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

5.4 灵活调整企业经营策略

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应该把企业的管理与市场的变化相适应。企业的经营战略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政策相一致可以为企业实现更大的效益。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必须积极适应国家的政策,提高适应能力,以立于不败之地。

第8篇

关键词:全面“营改增”;影响;建议

一、引言

2016年5月1日起,伴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实施,“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的行业全部改征增值税,还将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从而也标志着作为“中国特色税”的营业税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营改增”避免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重复征收,有利于积极促进第三次产业的发展与融合,切实降低整体税务。自2011年国务院批准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以来,“营改增”对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金融业(以下简称“四大行业”)等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同时也使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新的风险。

二、全面“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1.全面“营改增”的概念

所谓“营改增”,就是把以前应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对增值的部分收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是对营业收入征税,它们的征税范围是互为平行的。在税务上,“营改增”促进了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为企业产业结构的提升创造了条件。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最大规模的一次税制变革。

2.全面“营改增”的发展背景

“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和营业税就同时存在。营业税在税务上主要调整第三产业,增值税则用来调整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两税并行将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相分离,严重妨碍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2011年,经国务院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起,在上海开始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初步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执行。2016年5月1日起,四大行业等行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并且,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也被纳入到增值税的抵扣范围,至此,全面“营改增”开始实施。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增值税制度取代营业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3.全面“营改增”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的‘重头戏’。“营改增”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和商业模式创新,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有助于带动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突出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分工优化,带动制造业升级。通过统一税制,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完善财税体制。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促进设备更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服众筹平台;还可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营造宽松环境,带动就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全面“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从16年5月份开始,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已近1年。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数据统计,到8月31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已有1048万户,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3127亿元,与全面“营改增”之前相比减轻税负486亿元,税负下降了13.45%,企业整体上减税降负成效明显。

1.对纳税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一般纳税人。在全面“营改增”过程中,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大多数企业负税下降或者持平。在成本费用结构中,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支占总支出的比重决定了企业税负的增减,因此,全面“营改增”从产业链上来看对企业是有利的,尤其是上游客户产生的成本支出项目能够实行进项税抵扣,从而使企业有效降低税负。而对于被评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另外一部分服务业的企业(如租赁业纳税人),交通运输业,一些劳动力密集型以及知识密集型产业(建筑业),如果这些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他们应缴纳的税负可能“不减反增”。

(2)对小规模纳税人。全面“营改增”之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一直缴纳5%的营业税,这次全面税务改革后,他们的税率减小到3%。由此看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将会受益于全面“I改增”带来的好处,他们的税负在全面“营改增”后将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减轻。

(3)对原增值税纳税人。对于原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他们将继续受益于“营改增”。这些企业在全面“营改增”后为了得到进项税额的抵扣,也开始进行一些辅业务外包。由于这次全面税制改革后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增多了,使得原增值税纳税人的增值税上游企业的进项税额增加,赋税减少,其抵扣链条也变得完整。同时,全面“营改增”也在某些程度上加快了这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优化了产业结构。

2.对纳税企业利润的影响

(1)对营业成本的影响。营业税主要是价税合计,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其作为成本费支付的运费或其他劳务费用,全面“营改增”后,实行价税分离,也就是说,企业支付的各类原材料成本、运费和其他劳务费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降低了原材料的成本。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营业成本会有所降低。

(2)对企业收入的影响。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前是价内税,纳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中包含营业税,最终仍能以实际价款直接入账。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同一商品在出售过程中获得的价款在税制改革前后会有所不同,在其他方面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与改制前相比,企业经营总收入减少了。

(3)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在全面“营改增”之前,缴纳人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并不包含在总额之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增值税不得在收入中扣除,因此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这是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最明显最直接的影响。

(4)对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影响。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条件,增值税不包括在营业税金及其附加项目之内。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是根据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来计算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决定了增值税的变化,税基项目减少。以上这些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营业税金及其附加。

3.对企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企业必定会对其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进行变革以求最大限度降低税负。首先,全面“营改增”将会影响企业战略的制定。比如服务业,“营改增”后,这一行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那么,他们将会尽快调整战略帮助自己更好的走出去;其次,还会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产生影响。“营改增”后,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17% 的进项税额,这会促使企业增加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此外,企业还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通过外包的方式减少企业的税额。

四、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对企业的建议

完善的税收制度,可以减少企业税负。尽管短期内,部分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因为“营改增”而明显减轻,但往长远看,全面“营改增”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是一项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的改革。对于企业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企业要抓住此次改革的机遇,积极调整经营方式来获得最大化盈利。企业必须对其产生的影响引起高度重视,尽量及早采取对策,在改革中寻求对企业有利的政策,并加以利用。

1.充分把握国家政策,尽可能减少企业增值税负

企业的经营状况与国家政策的实施是密不可分的,国家政策的实施无非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总的来说,全面“营改增”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大部分企业来说,在税负减免上产生了正面的影响。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企业在税制改革后,其税收成本极大增加,利润急剧下降,最终可能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深入研究和有效利用现行有关“营改增”的过渡政策,来保障自身税负的真正平衡,平稳渡过“营改增”过渡期。

2.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作用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企业应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企业财务人员需要学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应当注意增值税体系与之前营业税体系的区别。与此同时,财务人员也应当了解增值税具体的申报流程及要求,并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在税制改革后,企业应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来降低企业税负。

3.加快系统改造,积极调整经营策略

“营改增”将会同r对企业的税负和其信息系统带来挑战。此时企业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确定系统改造需求,由于全面“营改增”后,企业应对改革的时间非常短,企业应该及时地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确定系统改造需求书,并且借助中介机构的服务,尽快完成系统改造。

4.梳理业务,确定收入性质,提高增值税风险控制点

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税率不再统一适用于各行业,不同的企业甚至同一企业都可能要依据其提供的服务和货物的不同,使用不同的税率。这时,企业需要根据增值税来全面梳理产品,了解各项服务的性质及定价原则;企业还需要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弄清全面“营改增”在企业运营、合同条款、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点和风险点,在最大程度地实现税务合规,降低增值税制的风险。

五、结语

我国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了政策支持。“营改增”为大部分企业带来明显的减税效果;同时消除了重复征税,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并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当然,增值税改革也可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但这也是加强和优化企业业务、财务及税务管理的绝佳契机。企业需做好充足准备,将增值税改革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减小至最低,才不会出现大范围或行业性的“淘汰”。

参考文献:

[1]张经纬.浅析“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6(29).

[2]吴娟,张媛媛.关于全面“营改增”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财政与税收,2016(37).

[3]王红春.浅谈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应对策略[J].财务与会计,2016(15).

[4]马瑛.“营改增”对企业影响的分析与对策[J].流通经济,2016(7).

第9篇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外贸企业的政策规定

(一)“营改增”加快了外贸企业税改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海关数据显示,中国在2015年的进出口总额达到了24.59亿元,其中进口10.45万亿元,出口则达到14.14万亿元。多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外贸企业的发展,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中的第二条第二款就提出"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随着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外贸企业的税改范围将不断扩大和延伸。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在上海率先开展试点,试点范围涵盖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财税[2016]36号文,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范围扩大至金融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房地产业试点。至此,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实现了在“十三五”时期开局之年的全面落地,财政税收制度也更加完善。与此同时,随着“走出去”、“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积极参与世界市场,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推动技术进步,由此所产生的“营改增”税改会扩大和延伸至对外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营改增”进一步完善零税率与出口退(免)税政策

“营改增”过程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2013年第4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了增值税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中国境内的生产企业中归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而外贸企业则适用于免退税办法,免征境内的外贸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对于外购应税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进行相应的退还。当企业存在进项税额时,零税率比免税将更有优惠,与“免税”只豁免本环节增值税对应的税款不同,“零税率”将免除之前所有环节的增值额税款,可以适用“抵税”或“退税”的待遇,也就是当期应税金额是负数。

(三)“营改增”对服务贸易出口进一步实施优惠政策

“营改增”过程中,对服务贸易出口实施了零税率或免税,以及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在《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中,详细规定了可以应用零税率以及免税政策的出口应税服务。退(免)税政策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涉及了向境外单位输出的设计研发服务、国际物流运输、港澳台地区的交通运输服务等。试点范围内的企业通过“免、抵、退”获得向境外提供处于零税率范围的增值税退税。在财税[2011]131号基础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免)税的计算,并规范了符合零税率处理的有关条件和申请程序。营业税改增值税产生的红利,有力地增进了服务业的飞速崛起,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逐渐占据了“半壁江山”。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GDP比重中第三产业已达50.5%,高于第二产业约10%,第三产业税收占总产业税收比重达到54.6%,比第二产业高约9.7%。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外贸企业的具体影响

(一)“营改增”对进出口运输成本影响较大

对外贸易离不开物流活动。在“营改增”中,税负率的变化会对出口、进口的物流部分产生较大影响。“营改增”后,出口经营在物流中的一般纳税人,无法抵扣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值税,如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等以密集型机器设备为主的一般纳税人受到较大影响,在成本中的折旧额的比例越大,应税金额就越高。对于物流部分的进项额抵扣范围是有限的,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维修费、燃油费虽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只有当交通工具是在“营改增”之后购置的才可以抵扣,而交通工具的使用期限较长,目前的企业购置的交通工具很大一部分是在政策实施前已经投入的,无法取得抵扣。营业税改增值税的“7+1”试点方案中,交通运输以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像客运货物运输场站的服务、装运搬卸、储存货物服务等物流辅助则适用于6%的税率。在我国实际操作中,燃油、器械维修也常常无法获得专用的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运输成本的提高会使一些物流企业借助改增值税发票的机会,过高抬高国际运费,使得运输成本的上升转嫁到外贸企业上,同时,提高检验检测鉴定费、存储货物码头服务等相关费用后,外贸企业为避免下游客户大量流失,也只能承担一部分费用。

(二)“营改增”对出口退税影响较大

出口退税,指的是对出口货物在境内生产和流通中产生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予以退还。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要依赖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外贸会产生较大影响。在当期免退税计算中,外贸企业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退税额=外贸企业兼营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退税数额×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如果外贸企业进行零税率免抵税有货物劳务出口的,在计算时可以结合现行的出口免抵退税公式,若不采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营改增”前,在我国境内所取得的货代、运输、报关等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和出口退税;“营改增”后,退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劳务出口实施“免抵退税”,劳务出口的外购业务可以抵减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可以退税,国内销售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交通运输费、货物报关费、产品费等,使得出口货物零税率或低税率。如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2012年外购服务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有370万元,出口退(免)税总额为1.12亿元,营改增试点后扩大了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在2013年进项税额达到500多万,同比增长35%,出口退(免)税总额同比增长9.9个百分点,达到了1.23亿元。增加了外贸企业利润,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

(三)“营改增”对出口服务业影响较大

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04-2014年期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增长了5倍,伴随着服务贸易税制深化改革,2014年服务贸易的出口增加了7.6个百分点,达到2222.1亿美元;进口增加了15.8个百分点,达到3821.3亿美元,服务贸易的出口占到世界比重的4.6%,而进口则占到8.1%。在“营改增”前,大部分服务出口实施营业税政策,没有免税措施,仅有离岸外包服务、国际物流运输、技术相关服务等部分服务可享受免税政策。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后,范围和税率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部分服务业如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广播影视、鉴证咨询、信息技术等由之前的3%或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成为百分之六的增值税;而对于有形动产租赁,由现在17%的增值税代替之前百分之五的营业税,代扣的增值税可以作为外贸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一般纳税人由营业税按5%征收改为6%增值税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征收。但是营业税是价内税,价格中包括了征收的税金,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征收时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除此之外,服务业没有设置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前,服务贸易的出口难以进行出口退税,营改增后,对于服务的进出口,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政策,进口则征收国内环节的增值税。营改增”后,我国服务业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极大地提高了外贸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经营发展。

(四)“营改增”中不同外贸企业税负率差异较大

当外贸企业包含一部分的交通运输业务时,将涉及纳税主体的身份带来的税率的差异。纳税主体被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物流的应税服务项目可以分为“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个大项。由表1可以看出,在交通运输业中,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征收营业税率为3%,而改革后营业额含税时增值税率为1÷(1+11%)×11%=9.91%,上升比例为230.3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改革后营业额含税的增值税率为1÷(1+3%)×3%=2.91%,比改革前的税率下降3%。在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上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有所下降,但单纯凭借税率的变化不能衡量税负的变化,还要看在增值税中有多少进项税可以抵扣。

三、“营改增” 税制改革下外贸企业的控制策略

(一)巧妙利用纳税人身份,选择性进行税务筹划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合理规划生产经营事务,可进一步减少税收负担。比如可利用纳税人身份选择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身份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如果企业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对应11%的税率,因而有:应纳税额=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进项税额;如果企业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应纳的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采用扣除率平衡点测算法,即使两种应税公式的左边和两式右边分别相等,可得到进项的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8%=含税销售额×7%,即当物流运输部分销售额含税时,进项额的实际抵扣率小于8%,或不含税时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较低,此时企业应在身份选择上倾向小规模纳税人。

(二)做好会计核算转变与调整,切实减轻企业税负

外贸企业需要做好会计模式的转变与调整。纳税人业务中含不同税率或应税服务的,应单独计算不同税率情况下的销售数额,为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减轻税收负担合理规划,充分研究国家政策,结合外贸企业自身客观情况,积极寻求有效的税收计划,切实增加企业竞争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较高税率的运输业务,降低较低税率的物流辅助业务,在会计科目上合理、合法地把一部分运输业务转换为物流辅助业务,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盈利状况。在"营改增”初期,由于业务流程的不熟悉产生一定的成本,企业不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增值税的优惠条件,使得应抵扣的进项成本未能顺利抵扣。"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应税金额是根据进项税额和销售额确定的,抵扣时需要用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如果没有符合规定的凭证,就会多交税款增加了税负。在“营改增”进展的过程中,仍有大量地区、企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外贸企业在业务操作时,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尽可能享受到“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同时,企业应加强相关培训,使财务人员精通最新政策和规定,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与技巧,配备有效的发票机制。

(三)转变经营模式,选择最优贸易方式

外贸企业应扩大经营范围,转变经营模式,扩大销售渠道,在出口贸易上,可适当提高服务出口所占的比重,享受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应。国际市场不断变化,国内劳动力费用一直大幅度攀升,各项费用成本加大,人民币汇率不断波动,贬值与升值影响外贸企业利润,国内国际市场环境严峻。只开展对外贸易时,没有抵消的税款会导致成本的提升,企业的效益下降,同时也不利于应对国际贸易风险。外贸企业除了开拓国际市场外,还应关注国内市场,在境内取得可抵消税款的进项税额,例如产品服务报关费、境内物流运输费等。“营改增”过程中,各行业纳税的税率并不完全相同,各公司执行的税率也不一致,外贸企业应与上下游企业、物流企业等加强沟通,合理议价,争取最优惠价格,尽可能降低成本。外贸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客观环境,选择最优贸易模式,比如能退海运费的交易尽可能以CIF条款价格出口,贸易时根据离岸时的价格进行,一定程度上能够抵扣部分由于增加税负给外贸企业带来的成本损失。

(四)不断提高出口产品或服务附加值,加大外贸企业效益

外贸企业应跟随国际市场主流,加大研发,大力创新,实行产品差异化策略,在品种、功能、型号、外观、服务内容上获得较高的附加值。对市场进行广泛调研,了解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升产品质量和知名度、改善市场营销策略、加强售后服务。根据国家最新外贸政策及时调整战略、改革产品服务模式,通过技术革新、服务创新、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打造品牌,走产品创新之路、走品牌经营之路,不断开发新产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由初级加工向深加工、精加工转变,创新服务模式、开发服务内容,提高单位出口产品服务的附加值,形成出口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同时,外贸企业也应充分了解税收政策,顺应改革潮流,化挑战为机遇,进一步推动行业升级,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和进步。

(五)加快服务贸易产业升级,扩大服务进出口

在营改增的利好环境下,外贸企业应抓住发展良机,大力推动创新、吸引投资、培养人才,促进产业升级,扩大服务进出口。外贸企业应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等传统服务项目基础上,加大营改增下税收优惠的新兴现代服务项目的发展力度,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打造国际品牌、提高服务产品知名度,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发展或引入市场潜力大的知识技术、服务模式、资深顾问等,同时,在进口服务时应注意营改增政策的变化以及国内相关法律的施行,优先进口营改增税收政策优惠大的服务,同时注意市场需求导向。外贸企业应加大高级创新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对营改增等相关政策熟悉的法律、财经、管理人员,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服务业的人才考核与激励机制,合理调整企业内部结构,与时俱进,改革企业内部已不适应当今国际贸易环境、税收等政策的服务业务、管理方式、生产流程、创新理念、监管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产品竞争力、企业品牌力,在全球化产业链和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外贸企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艺明, 刘志红, 郑东. “营改增”的进出口效应分解:理论与实证研究[J]. 经济学家, 2016(2):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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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吴成莲. “营改增”对现代物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云南财经大学, 2014.

[4] 包必兴. 营改增对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影响与对策[J]. 时代金融, 2016(5).

第10篇

关键词:服务业;企业;“营改增”

“营改增”作为我国近年来最为重要的税制改革内容,是国家基于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避免重复征税问题进行的税制改革。在“营改增”政策推进实施以来,对于服务行业企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转变为缴纳增值税,势必将会对服务行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税务筹划等带来系列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服务行业企业更应该全面深入的分析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影响,有针对性的在财务、税务管理方面等制定合理的措施,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财务的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前,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应税服务包含了营业税在内的含税收入,而在企业的“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服务业企业的销售价格中彻底剥离,这些应税服务主要是包括在税后收入内,因此会对服务企业的财务指标造成一系列的影响,特别是进项税额可以实现抵扣,流转税额也会出现相应的下降。

(二)“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税负的影响

按照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企业的税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也有的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税负反倒出现了不降反升的问题。不同服务行业所适用的税率不同以及纳税筹划手段的不同也会对企业的实际税负产生相应的影响。

(三)“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推行实施以后,税务部门将会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查力度,因而对于企业内部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由于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实际需要,对于采购等管理工作也会提出新的要求。

(四)“营改增”对服务企业的战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整体上有助于降低整个行业的税负,但与此同时对于企业的战略发展策略也将会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背景下,服务行业企业应该及时对自身的战略目标以及业务模式进行改革,例如在生产业务外包方面、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立、供应商选择等方面进行战略调整,以尽可能扩大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这实质上就是推动服务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营改增”政策背景下服务业企业的应对措施

(一)服务业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的管理

在“营改增”政策具体实施以后,企业的进项税抵扣的额度越大,增值税的减少幅度也会越大。因此,作为服务行业企业而言,在供应商的管理方面,也必须严格按照增值税抵扣的实际需要,取得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必须要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与之合作,以便于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进而实现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的降低。

(二)服务业企业应该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策略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作为服务业企业,应该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通过对运营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改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比如,在“营改增”政策以后,应该按照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以及税负计算分析结果等,确定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等来缴纳企业的增值税。同时服务企业应该重新审视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可以对不同业务的拆分和整合等,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确保服务业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将会直接增加服务行业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也将会更加复杂。因此服务行业企业应该重点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水平,确保会计信息和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进而在此基础上合理的开展企业的税务筹划。

(四)加强对服务业企业专用发票的管理

“营改增”政策背景下,增值税的计税特点使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远远严格于营业税发票,因此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应该着重加强发票的管理。首先,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进一步的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具有实际的交易凭证,严谨虚开发票等行为对企业造成税负风险。

(五)针对“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首先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应该组织全员系统学习营改增的相关知识,重点明确营改增政策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的税负,而且是关系到企业的内控、经营模式等多个方面,共同做好营改增政策下服务企业的应对。同时,还应该重点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能够从合法合规、风险最小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出发,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结语

在“营改增”政策深入实施的背景下,服务行业企业应该全面的分析“营改增”政策形势,并重点在服务行业企业会计核算、发票管理、纳税筹划等方面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实现企业税负的降低,并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1]吴联.关于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J].大陆桥视野,2012(08).

[2]陈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2(09).

第11篇

关键词:营改增;港航物流业;重复征税;税负水平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3.02.012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 第26卷 第2期 张 华:税收“营改增”对港航物流业的影响分析

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根据国务院部署,这项工作2012年初从上海市试点,到年底逐渐分批扩大至京、津、苏、浙、皖、闽、鄂、粤和厦门、深圳等11个省市。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种分立并行的两个流转税税种。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而增值税是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在原有税制中,由于企业在购进服务环节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进项可抵扣,导致未增值也需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务院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从2012年上海开始“营改增”试点至今已有一年,在这项结构性减税改革即将大范围推进的情况下,“营改增”政策对服务型产业,尤其是对港航物流业的发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本文着眼于港航物流业,在系统总结上海市“营改增”试点总体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营改增”对港行物流业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由于“营改增”政策首先从上海市开始试点,运行一年后向全国其他沿海及发达省份推进,因此在实施细节、数据采集以及政策效果考量方面仅有上海市作为代表案例,本文研究的“营改增”影响分析主要基于当前上海市的运行状况,随着该政策试点实施工作全面铺开,将进一步关注后续的影响。

一、“营改增”调整内容

根据上海市的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税率。其中,水路运输业务和相关的物流辅助业务从原先以3%和5%为主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目前以6%和11%为主的增值税税率,具体业务税率调整

注:小规模纳税人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从计税依据来看,营业税是纳税人基本上按照其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依照该营业税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而增值税是以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即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项目时,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应税项目时全额抵扣,只需对本环节的增加值缴纳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不仅与纳税人的营业收入(销项额)水平有关,还与纳税人外购成本(进项额)中可以获得抵扣有关。进项额中可抵扣部分占销项额比重的高低,直接决定交通运输企业原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将承担的税负,也就是说在销项应税额既定条件下,可以抵扣的进项应税额越大,增值税负越低。

二、上海市“营改增”试点运行状况分析

根据上海市税务机关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6月15日申报期结束,在13.5万户试点企业中,89.1%的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降幅为40%左右;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总体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税负增加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和租赁业,其中,国内航运企业和船舶的租赁业务税负增加也较为明显。2012年上半年,上海市财税局共发放5亿元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弥补2 000多户税负增加企业的税收支出,其中约一半多为交通运输业,港航业约300多户\[2\]。

为应对新老税制转换过程中试点纳税人可能出现的税负加重问题,保证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上海市制定了一定的过渡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与港航物流业相关的政策主要包括:

第一,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延续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第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允许2011年底前签订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执行到合同到期日结束。

第三,上海对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综合下来,期租业务税率增加最大,较营业税税负增加了将近7个百分点,其次是国内运输业务,税率增加了4个百分点,第三是装卸业务,增加了2.45个百分点;而、堆存、仓储等业务,由于具有较大规模可以差额折减销售收入的代收代垫资金,加上部分进项抵扣,因而实际税率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征收率或降低或维持不变,因此实际税率水平或降低或不变;轮客渡业务实施简易征收方式按3%征收增值税,与原营业税税负持平;而国际海运业务实施零税负政策,税负水平没有变化\[3\]。

三、“营改增”对港航物流业的影响分析

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营改增”对港航物流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小规模纳税人、国际海运业务发展较为有利\[4\]。试点政策的初衷就是促进小微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关乎民生的公共客运交通的发展。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轮客渡业务实施3%的简易纳税方式,使得大部分个体户性质的航运企业、企业或维持或降低了税收负担。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接受方可实现7%的进项税额抵扣,这有利于吸引相关业务的开展。

国际海运业务延续原有营业税免税政策,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即销项税额为零,而发生的进项税可以退回。但由于大部分成本发生在境外或其国内供应商为享受出口退税的企业,本身为不含税成本(如国际燃油、免税备件物料、国外港口使用费等),发生在国内可以抵扣的成本较少,比重不足3%,因此,“营改增”对国际海运业没有影响。

第二,有利于专业化分工,促进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高端物流服务行业的发展。根据试点效果来看,现有“营改增”试点通过层层抵扣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细化装卸、仓储、、信息、运输等业务的专业化分工,促进主辅业分离,带动航运金融 、保险、海事仲裁、信息、航运经纪、交易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壮大,而这也符合未来我国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促进港航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目前,上述高端航运服务业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对设备资产购置需求较大,相应地可大规模抵减销项税额,“营改增”试点短期内有利于上述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加快发展。随着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进项抵扣比重明显下降,相应的税负水平将略有增长\[5\]。

第三,对于处于成熟发展阶段的行业较为不利。港航业的发展阶段和成本结构决定了可抵扣进项少,名义税率偏高情况下更显著增加了实际税负\[6\]。目前港航业已过了大规模建设、购置运力、机械设备的发展时期。目前市场不景气,服务供给总体过剩,更是制约了行业的资产设备运力的扩张,新增固定资产意愿不强减少了可抵扣额。诸如装卸、理货、仓储、和运输等业务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占大头却不能抵扣,而其他可抵扣的燃油费、修理费、水电费、新购固定资产占比小,理论可抵扣的成本比例不足30%,远小于上海试点测算时进项税额占销售税额70%的比重,因此现有税率设置明显增加了税负水平。同时在目前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难以通过提高运价及租金转移税负,长远来看必将影响上述业务的竞争力。

第四,短期内加快了部分企业的设备更新速度,长期来看不利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由于试点办法明确规定新增固定资产可以纳入进项抵扣范畴,因此,对于部分需要淘汰老旧设备,新增机械设施或新成立的企业而言,“营改增”试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设备更新速度。据调查,上海1 200多户试点企业上半年企业积极更新设备,其中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企业的设备采购额分别增长了10.8%和171.3%。但总体来看,由于船舶、机械设备均具有较长的使用周期,沉没成本较高,且目前行业仍处于低谷及缓慢复苏发展阶段,因此,“营改增”对加快设备更新的效果也有限。而在市场行情好转的情况下,反而不利于控制市场运力的投放,将加剧市场的竞争程度。此外,包括仓储、装卸、、航运、理货等业务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其中大部分仍属于劳动资金密集型企业,随着我国劳动力资源的不断稀缺,劳动力成本将逐步提高,由于劳动力成本不能纳入进项抵扣范畴,相应地将会加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成本压力。

第五,配套政策尚不完善,不利于为企业创造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实际的“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由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造成了政策执行的随意性和不统一性,在增加港航企业纳税成本的同时,也不利于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港航业的实际业务及形式众多,试点办法和方案缺乏对具体业务适用税率的认定和统一,造成理解和适用状况的不一。对国内外航运业务中涉及相互往来的业务缺乏明确规范的配套设计,如国内航运企业租用境外船舶所支付的租金,适用11%的增值税率,但由于这种做法不符合国际海运惯例和相关协议,境外出租方拒不承担相关税收,只能转由国内航运企业代扣代缴,这就增加了企业的额外成本,削弱了中国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认定、转换等工作量大大增加,管理成本提升较多,而且试点仅限于上海地区,而单一地区试点时间过长将导致生产要素向低税负试点地区流动,形成所谓的“政策洼地”现象,这会影响整体效益的发挥。

总体来看,“营改增”试点对港航物流业的影响有利有弊,在降低小规模纳税人、轮客渡、、船舶供应等业务税负的同时,也增加了国内运输、船舶租赁以及码头装卸、仓储等业务的实际税负水平,不利于仓储、航运等基础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业务的发展壮大;在制约部分劳动密集型业务,发展成熟期的运输业务发展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航运金融、保险、信息、经纪、咨询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的起步发展。现有的政策设计、政策执行等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与“营改增”试点合理降低税负,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旦全国推行,必将对港航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压力。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关注“营改增”试点推进情况,深入开展影响评估工作

要及时掌握和深入学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全面把握本次改革对企业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提前做好生产经营策划和安排。从物流链整合的视角分析,港航物流业的业务拓展与并购要更为深入地考量,与港航物流业相关的各种服务将沿着产业链进行更为细致的专业化分工,港航企业的某些物流业务也因此将会被第三方物流分割出去,要发掘新的经营业务增长点,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

(二)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政策实施,消除“政策洼地”影响

目前“营改增”试点所涉及的范围仅包括11个沿海及发达省市地区,而跨省业务是港航业务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对于未开展“营改增”政策试点的省份,其港航企业并未受到新政策所带来的税负以及执行手续等方面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造成了政策环境所带来的不公平,使得港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处于并不对等的市场环境。建议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辐射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政策标准,减少因“政策洼地”效应给港航企业带来竞争力削弱的影响。

(三)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策设计及执行规范

为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的“营改增”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营改增”试点对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相关部门应抓住政策试点的有利契机,积极配合财政部,完善相应的政策设计及执行规范。出台规范划分及统一各业务类型使用税率的指导意见,合理降低航运和船舶租赁业务的增值税使用税率,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行业,合理增加抵扣项目,完善票据管理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纳税成本,积极推进港航物流业有关税费的改革,提升行业的国际的竞争力。

(四)抓住政策调整,积极引导港航物流业做大做强,提升综合实力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大方向,接受改革并最大程度地降低改革的影响成为必然选择。而做大做强港航业,提升综合竞争力,是降低改革影响的根本途径。通过税收和政策杠杆,逐步引导港航企业拓展航运经纪、航运信息、航运咨询、航运人才服务、仲裁、融资、金融等高端服务业;积极引导企业的兼并重组,完善市场组织结构,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发展综合物流服务供应业务,通过物流一体化的流程设计,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建立市场化条件下的运输成本和价格联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国内水运价格体系。把握改革契机,积极应对当前港航低谷的现状,促进水运行业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Z\].(20111118)\[20121212\].

\[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Z\].\[20121212\].

\[3\] 贺美玲.“营改增”对公路、内河运输业的影响分析\[J\].现代商业,2012(23):138139.

\[4\] 周 艳.浅议“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18):5456.

第12篇

关键词:“营改增”;减税降费;政策

一、“营改增”意义及进程

201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90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52.2%,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和,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结构已经有了质的变化。众所周知,四十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处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第二产业一直占据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但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完成,第二产业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逐步加大,第三产业发展迅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所占GDP比重为45.5%,首次超越第二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与此同时,以房地产为首的建筑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建筑业增加值所占GDP比重为6.1%。单纯考虑第三产业及建筑业因素,就有超过GDP比重50%的行业在执行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等一系列弊端。在经济结构发生质变的情况下,要想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就必须着重考虑第三产业发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培育好新的经济增长点,承接因工业化放缓带来的经济下滑压力,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注入新的经济增长动力。[1]因此,进一步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打通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抵扣链条,拉动整体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健康转型,使我国经济发展可以提速换挡,实现软着陆,是本轮税制改革的主要目的。为稳妥起见,本轮税制改革通过分行业、分地区逐步试点,历经4年时间,基本取消了营业税,宏观税负明显降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开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开始陆续将试点扩大到北京、广东、江苏、安徽等8省市,2013年8月1日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推广到全国,2014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开始讲电信业正式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从5月1日开始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至此完成本轮营改增工作。

二、减税降负政策影响分析

(一)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措施。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惠及众多企业,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起到了显著成效。对于减税方面主要措施有:一是逐步降低增值税税率,从17%、13%、11%、6%逐步降至13%、9%、6%,二是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三是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四是小微企业实行超额累进所得税计算方法,五是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将过路过桥票、火车票、飞机行程单等纳入计算抵扣增值税范围等,六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七是允许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八是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以及近期出台的针对半导体行业税收优惠制度等等一系列直接减税措施。同时,授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各自经济调控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降费方面主要措施有:进一步取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降低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人工成本。(二)存在问题。就目前执行情况来看,减税降费的反响热烈,效果良好,国家用“真金白银”让利于企业,企业税负在不断降低,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更是切中要害,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对整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言而喻。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大胆探索,以便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2]一是减税降费政策完整落地相对滞后。从提出减税政策到形成文件,制定征管办法,培训基层税务机构人员等一系列流程,造成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时间存在延后;再加上很多小微企业财会制度不健全,专业税务人员缺乏,从政策宣传到企业全面了解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二是减税政策的条件严格,实物中落实困难。也为了避免优惠政策被滥用,部分政策制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与标准,但优惠条件过于严格就容易带来惠及面低的问题,造成“理想”减税。例如,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窄,限制条件多。[3]这些认定标准差异,使的企业需要在不同部门优惠政策直接选择,而不是叠加各种政策优惠,不利于充分发挥政策作用。三是减税降费政策仍需进一步细化。例如,当前国家倡导产业转移,从东部向西部转移,从沿海向内陆转移,在国内优化产业布局,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但是产业转移初期对于企业来讲成本高昂,风险巨大,必须建立一系列配套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进行搬迁转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这其中税收政策是关键一个环节,所得税方面有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优惠税率,从流转税角度仍然缺乏相应制度安排,不能体现地域发展差异,仍需统筹考虑,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

三、关于减税降费政策的思考及建议

从宏观角度讲,本轮营改增及后续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显著,降低了企业整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对促进经济增长有着长远意义。但务须讳言,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东西部发展差距较大,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人均GDP甚至偏低,综合财政实力仍然不足,而且尚有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截至2018年仍有上千万的贫困人口需要帮助等等,这一系列问题说明我国减税降费的空间有限,我们需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精准的利用减税降费政策扶持符合经济政策以及税负切实增加的行业。(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减税降费政策首先要保证公平公正,要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考虑所有制性质,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等各类不同资本的投资占比等因素。第一对待各类资本应该一视同仁,一度时间为吸引外资,外资企业一度拥有超国民待遇,享受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时至今日我国经济实力依然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们可以依靠自身比较优势去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打造一个广阔的平台,让各类资本充分竞争,不应该在区分内资、外资,民营、国有等,将更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促进经济发展。第二,在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要保持公平公正,如延迟纳税政策,经济实力较强有上级公司支撑的国有企业相对容易申请,考虑后续征收难度、风险民营企业申请相对困难,一定程度存在“玻璃门”现象。[4](2)制定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考虑本轮税制改革税负增加的部分行业。本轮“营改增”改革措施,虽然降低了宏观税负,但是所涉及具体行业却存在很大差别,比如铁路运输企业的税务出现明显增加,以上市铁路运输企业-大秦铁公司为例,“营改增”前后总税负率上升3.19%(尚佩佩,2016年),当前经过两次说率调整,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9%,距营改增初期降低2%,即便考虑其他计算扣除等因素,对于已建成(基建时未抵扣)的铁路运输企业来讲税负依然交营改增前要有所增加。但是并不是所有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都增加,建议在针对铁路运输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一是探索实行单独优惠的增值税税率,减少因抵扣项目不足带来的税负增加;二是固定资产加计抵扣,消除建设前期形成固定资产时未曾抵扣的影响;三是实行优惠所得税税率,促进铁路行业投资。(3)进一步细化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实行的减税降费政策一般从整体性角度出发,比如税率调整、计算扣除等,个性化、差异化、地域化的政策较少,有可能存在“大水漫灌”的现象,需要更加细化、更加精准的制定具体措施。一是长期措施与短期措施相结合,比如长期税率调整、短期优惠税率结合使用,既可以解决短期税务负担过重的问题,又要满足长期调整经济结构的目的。二是减税和降费相结合,根据不同行业情况具体情况,适合减税的减税,适合降费的降费,不能一拥而上,考虑企业的同时也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三是地域差异要分开,我国东部和西部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完全可以参照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税率模式,制定东西部不同的减税降费措施,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5](4)扩大地方政府减少降费授权范围。根据我国战略发展部署及地方经济特色,不同地区发展经济特色差别很大,比如贵州发展的大数据产业、四川发展的IT产业,各地方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战略,通过特色、精准的减税降费措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以减税降费政策不妨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权限,将不同的措施应用的最有效果的地方,起到1+1>2的效果。同时给予地方政府适当权限,修订不适宜的税收制度,比如铁路运输企业的耕地占用税管理中很多地方政府参照《铁路法》中的规定,以管理主体为标准界定是否属于专用铁路或铁路专用线,自铁路投资放开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后,以管理主体鉴定铁路性质明显已经不符合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的最新政策。所以应该加大对地方政府的授权,可在一定程度解决因政策、制度之间相互掣肘、不顺造成的具体落实、落地问题。(5)进一步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税制改革很多时候较经济发展要滞后,只有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时候才会改革,属于倒闭式改革,比如本轮“营改增”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述的第三产业对于经济增长贡献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税收制度对于经济应该不仅要起到事后规范、事中调节的作用,更应更多起到事前引导作用。相应的,税制改革应该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相协同,避免出现经济调整-税收政策掣肘-税收政策再调整等被动现象,主动、精准、及时做好税收配套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从实效上、质量上保证国家经济政策调控取得最优效果。

参考文献

[1]于树一,杨远旭.论减税降费背景下的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J].财政监督,2019(17).

[2]邹映纱.关于近期减税降费政策的分析与思考[J].纳税,2019(27).

[3]刘隆亨,吴军.减税降费亮点和做实做细后续工作策议[J].税收征纳,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