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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申请

时间:2023-06-07 09:09:44

公积金贷款申请

第1篇

住房公积金申请房屋贷款的流程是: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申请人填写表格后需要如实提供相应资料。

3、等待银行受理审查。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签订合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申请条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

在咸阳行政区划内装修自住住房

抵押质押:以所有权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

或由第三人提供保证并承担责任

额度期限: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5年

贷款利率: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及以下利率标准

装修房子资金不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近日,咸阳首笔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分行发放。

50岁的王先生几年前在咸阳世纪大道购买了套期房,如今房子已交付,但因为资金紧张,迟迟无法装修。正一筹莫展,王先生听单位同事说,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装修贷款,咨询了相关政策后,1月中旬,王先生向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了申请资料。近日,王先生如愿拿到了20万装修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客户是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有了这个担保,这边贷款才审批下来,贷款期限为5年。”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都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说。

去年12月17日,咸阳市《关于开展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的实施意见》经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一个月后,王先生成为首个拿到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市民。

据了解,装修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开展的一项新业务,是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咸阳行政区划内装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贷款。装修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5年,贷款利率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及以下利率标准。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办理装修贷款业务的市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有配偶的需携带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房屋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还需提供装修公司的资质及装修合同。”

第3篇

公积金买房 只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他们都希望在买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是在职职工个人以及在职单位定期缴纳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买房。

公积金买房的好处是什么

1、贷款成数高,首付压力小:商业贷款高一般只能贷到70%,购房者首付压力大。公积金贷款高可以贷到9.50%,购房者首付压力较小;

2、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同地区商业贷款年限不一样,全国各区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较高只能贷到30年,而且大多数二手房较高只能贷到20年,月供压力较大;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较高可达30年,月供压力较小;

3、房龄限制较灵活:商业贷款对住房年龄限制有严格的要求。大多数银行在85年前不贷款,贷款年限随着住房年龄的增长而减少。公积金贷款对住房年龄的限制更加灵活,住房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超过50年;

4、归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属于存款人的个人财产,部分城市已婚人士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金额高于个人申请。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提取;

5、资金可翻倍:存缴者依照自己个人缴费基数的5%-20%存缴,所属企业也依照同样占比存缴,帐户内资产可以翻一倍;

6、享受免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扣项目;

同时,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对于员工来说,只有在税前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后,才能作为税基扣除;

7、可提前提取:员工购买、建设、改造、大修具有独立产权的自住房,或者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者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可以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说,公积金的目的远远超过贷款买房;

8、提前还贷不收违约金: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借款人返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6个月。公积金贷款没有手续费或违约金。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1、初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出生申请人的材料。初审合格后,住房管理中心将向申请人出示《抵押审查评估通知书》;

2、评估。申请人取得《抵押审查评估通知书》后,应当携带《抵押审查评估通知书》到指定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审核。评估机构认定房屋有价值后,将向申请人出示《房屋评估报告》。申请人应携带《房屋评估报告》和初审申请材料到住房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查。通过考试后,住房管理中心将向申请人出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书》;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携带《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书》到保险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成上述手续后,申请人应携带上述文件到住房管理中心和住房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6、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申请人与住房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后,住房管理中心将委托相应银行贷款并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申请人在获得委托银行的委托贷款协议后,直接向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委托银行收集申请材料后,报住房管理中心批准。住房管理中心同意后,将与委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8、办理借款手续。申请人持委托贷款合同到委托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9、等待贷款到账。申请者申请办理完以上办理手续后,申请者只需等候好多个工作日内,委托行便会立即将借款打进售房方的帐户中。

第4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鼓励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编制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批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监督公积金贷款的借贷和结算。

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

第三条(贷款业务的委托)

本市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本市商业银行承办。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检查、监督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受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供有关统计报表等资料。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公积金贷款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贷款偿还担保)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办法另行制定。

借款人同时借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为该组合贷款担保权的第一受益人。

第五条(房屋类型)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需要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贷款期限)

每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共同借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借款人的申请期限短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的,贷款期限以申请期限为准。

第九条(贷款限额标准)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共同借款的,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其中,第(三)项中各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当申请期限短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申请期限为准;当申请期限长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最长期限为准。

本条第一款中的倍数、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由市公积金中心拟定,报经*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

每项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第九条规定的限额标准计算。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利率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每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

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选择按照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第三章借款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十三条(借款申请的提出)

借款人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和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

市公积金中心对材料齐备的借款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借款申请的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借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已超出当年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允许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手续,待下一年度公积金贷款开始发放时,由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受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贷款手续的办理)

在准予贷款决定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向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当提供准予贷款决定书。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的签订和主要内容)

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公积金借款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贷款人、受托银行的名称和住所;

(三)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

(四)贷款资金的支付时间;

(五)贷款偿还方式、每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

(六)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公积金中心制定,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第十七条(贷款资金的支付)

受托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以转帐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房屋出售人。

第十八条(贷款本息的偿还方式)

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和非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并由受托银行以转帐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可以在借款申请审批时一并办理,也可以在还款期间办理。

借款人与非同户直系血亲的关系,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九条(贷款本息的提前偿还)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还。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由受托银行根据变更后的贷款期限、提前还款当日的同档次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本金余额重新计算出剩余期限内的每月还款额。变更后的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第二十条(借款合同的继受履行)

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但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除外。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按约放款的责任)

受托银行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二条(逾期还款的责任)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审批争议的解决方式)

借款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作出的不予贷款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办法)

第5篇

在当前情况下,由于房价走势下降预期明显,一般购房者可继续谨慎观望,而对于有较强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拐点的出现使得他们获得了暂时的“买方市场”地位,有了更多选择。

马晓霞指出,楼市低迷,使得各大银行的房贷业务量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但是一些特色房贷产品,如农业银行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和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等,在弱市中反而受到了更多欢迎。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房贷的首选无疑是公积金贷款,然而其申办难是长期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办事程序复杂、时间过长、获得高限额贷款不容易等,这制约了商品房买卖双方申请办理公积金的积极性,尤其在楼市高企时,开发商往往以各种借口将公积金贷款拒之门外。而现在这种情形就不存在了,无论开发商还是银行,对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大为增加,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申办效率也有所提升。

马晓霞介绍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有效组合形式,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总额往往超出了公积金贷款的总额,其额度不足部分,可以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其主体仍然:是公积金贷款,因此优点非常突出,首先,它针对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问题,较好地满足了购房者均融资需求。其次,它为客户提供更为优惠的住房贷款利率,可以降低借款成本。

王女士40周岁,以1.5万元/m2的价格购买了一套100m2的商品房,总价150万元,其公积金每月缴交500元,配偶42周岁,每月缴交2500元,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于是第一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王女士申请的最高房贷总额为120万元。

王女士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根据公积金贷款规定,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王女士最长贷款年限为55+5-40=20年,其配偶最长贷款年限为60+5-42=23年,则王女士可申请到的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就低原则)。

王女士可申请的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月缴存公积金总额×12月×可贷年限×2=(25OO+500)×12×20×2=144万元>80万元(北京市当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则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商业性贷款额度为4077元。

公积金贷款2 0年的基准利率为4.59%,商业性贷款2O年的基准利率为7.2O%。采用等额本息法,则王女士月还款额为5100.14+3149.40=8249.54元,20年的偿还利息总额大致为424034.23+355855.33=779889.56元。

马晓霞指出,如果王女士完全采用商业贷款的方式,则20年等额本息法的月还款额为9448.19元,20年偿还利息总额为1067565.98元。组合贷款法每月节省了1198.65元,20年合计节省利息287676.42元,节息效果非常明显。

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

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是由农行独家推出,是向购买商品住房时全额付款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置换其前期购房非贷款类债务的住房抵押贷款。

马晓霞介绍说,与普通住房贷款业务相比,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共有3大特点:一是营销不受房地产开发商的制约,无需签订楼盘按揭协议,无需开发商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二是先购房办证,后办理贷款;三是可以选择存贷双赢、循环贷款、固定利率房贷等多项配套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和其他个人金融服务。办理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时,在首付比例、期限、利率、贷款额度、月还款额和还款方式上,都可以享受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同等条件。

2006年12月,郑先生购买了一套住房,总价值120万元,一次性付款可享受9.8折优惠,他向朋友借了100万元,一次性付了房款。2008年8月,朋友要与人合股开公司,急需一笔注册资金,郑先生一时筹不到那么多钱,经人介绍,他申请了农行的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农行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以购房时的交易价格为准,郑先生可以申请的最高贷款成数是7成,即84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因为他购买的是第一套普通商品房,同时信用状况良好,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调15%的优惠,即为7.20%×(1-15%)=6.12%。最后郑先生申请了20年80万元的贷款,月还款为5786.97元,20年还款总额为1388872.57元。

马晓霞认为,置换式房贷与抵押消费贷款有相似之处。

首先,置换式房贷同抵押消费贷款相同,都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借到所需资金,缓解资金周转紧张。其次,二者都要求房子是完全产权,不能处于抵押中,但办理置换式房贷的房屋要一次性付清房款,而抵押消费贷款没有这方面要求。

第6篇

抵押贷款额度不足,公积金缴存能做辅助证明

市民李女士是一家私企的老板,在丰台区买了套两居室。今年国庆节儿子结婚以后,她打算给儿子买辆车,因此准备用自己名下的房产申请抵押贷款。她在咨询了几家银行后得知,由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房龄较老,贷款额度无法满足需求,部分银行需要她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根据缴存的额度来辅助证明她的信用资质。

专家解析

在抵押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部分银行还需要借款人开具公积金缴存的证明,将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以此解决房龄较老或抵押成数不够的难题,满足借款人在贷款额度上的需要。

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无抵押贷款额度 ,解决入股资金难题

韩先生是一家信托公司的经理,月收入2万元,已经连续缴存了8年公积金。近期他打算入股朋友新开的一家房产公司,前后需要100万元左右的资金,因此他想用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然而各家银行对抵押经营贷款的审核都比较严格,银行信贷人员建议韩先生通过无抵押贷款的形式解决资金问题,而且能通过公积金缴存的年限来确定具体贷款的额度。

专家解析

针对这一难题,银行推出了一项新的贷款产品,将公积金年限与无抵押贷款的额度直接挂钩,可以通过公积金的缴存年限申请无抵押贷款,降低无抵押贷款的门槛。而在贷款额度方面,一般银行对无抵押贷款都有不同的标准,对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要求也比较高,然而用公积金缴存与无抵押贷款相结合,让无抵押贷款的申请的方式更加灵活,也为需要短期融资的借款人拓宽了无抵押贷款申请的渠道。

通过连续缴存年限可以推算出无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例如公积金连续缴存1~3年,申请的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12倍;连续缴存3~5年,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36倍;连续缴存5~10年,最高额度为月收入60倍;而连续缴存1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到的最高无抵押额度为月收入的96倍。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无抵押贷款额度的方式见附表。

第7篇

4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对不同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政策,并首次对高收入人群的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提出了要求,这是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

北京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具体来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贷款差别化政策,包括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六方面内容。

根据此次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首套房”、“第二套房”的认定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尤其是针对“无房有贷款”的群体制定了针对性的贷款政策。一直以来,对于“首套房”、“第二套房”的认定上采用“认房”和“认贷”两种标准。其中,“认房”是指根据房地产交易系统的查询平台判定贷款人名下的房产套数,“认贷”则是根据贷款人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公积金的冲还使用记录状况认定贷款人的购房情况。相对来说,“认房不认贷”的标准较为宽松,而此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出台的政策中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方法,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方可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

对于被认定的“首套房”贷款人,能够获得相对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首套房为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可以在最高额度8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如果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而对于改善型需求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出台的政策,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作为标准,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新购房,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此次差别化政策中,对于改善型需求的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60%提高至70%,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不可上浮,适用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无房有贷款”的情况进行了区别对待。“无房有贷款”是指在房产交易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是从征信系统、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贷款额度及适用利率同第二套房贷款。

此次政策的一大突破是,对于部分贷款人的月还款额做出了限额要求。如果贷款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月平均工资3倍即14016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月收入在14016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在28032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的50%。对于贷款人的月收入,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公积金缴存比例来确定。

另外,贷款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不低于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之和。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对于月还款额的限定,主要是为了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上海政策尚未跟进

截至发稿前,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对政策进行跟进,仍按照原有的操作办法来执行。

据了解,在上海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对于“首套房”、“第二套房”的认定方式主要为“认房”,即通过与房地产中心的信息进行联网,了解到贷款申请人名下的房产状况。其中,首套房的认定相对明晰;而对于符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房改善型需求,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标准为: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4平方米。在改善型需求中,如果贷款人先将原有的房产出售,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那么新的购房也可视为“首套房”,在操作的过程中,按照“首套房”的相关贷款政策来进行贷款办理。

第8篇

上海于2016年11月开始执行认房认贷政策,根据政策相关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没有住宅,并且没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商品房时,该房屋会被认定为首套房,申请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5%;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房子面积不超过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为20%;面积超过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为30%。认房认贷指的是购房者在申请贷款买房时,会审核贷款人名下房屋购买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判断说购买的房屋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等。通常我们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有登记信息,或者是在征信系统中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买商品房时,该房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贷款申请人在本市已经一套住宅,或者是在本市无住房但是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申请商业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其首付比例最低为50%;如果购买的是非普通住宅,其最低首付比例70%。如果贷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第9篇

1、申请者可以使用公积金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用户通过网页端进入嘉兴公积金官网。然后在首页选择【办事指南】—【个人网厅】,在进入个人网厅主界面后,即可查看个人账户信息。

2、较为直接的是。申请者可以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通过这个方法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3、通过支付宝进行查询。用户需要打开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公积金】—【嘉兴公积金】,然后按照支付宝给出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贷款了。

4、同时。申请者还可以使用浙里办app查询,在进入到【浙里办】首页之后需要点击【公积金查询】—【缴存地后】。随后点击查询,就可查询到个人的公积金缴存信息了。

5、用户还可以使用客服查询。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客服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进行查询。

6、公积金贷款一直贷款利率最低的贷款产品。常年缴纳公积金的用户就可以使用公积金申请相关的贷款。申请者缴纳的公积金额度越多,可以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越多。公积金贷款买房虽然利率较低,但是其放款的过程较为缓慢,申请者需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审批结果。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0篇

一、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运行主要特点

(一)覆盖面变化情况及原因

上半年,XX市公积金参缴单位X个,比增X%;缴存职工人数为X万人,比增X%,非公扩面进展艰难。主要原因是XX市情特殊,不但大型项目而且非公企业都较少,工资相对较低等,仍是下一步攻坚主要对象。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变化情况及原因

上半年,XX中心归集X亿元,比增X%,增速不快。截止6月底,我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X亿元,归集余额X亿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受银行下调存款利息的影响,给职工结息X万元,比降X%;二是新形势下非公企业资金较困难,扩非难度大。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变化情况及原因

上半年,XX中心办理审批提取X亿元,比增27.5%。其中,“租赁住房消费提取”较去年同期涨幅为X%,随着租房条件的进一步简化及放开,这一增幅还会继续加大。其次为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增长率为X%,主要原因该类提取在不断地增加。

(四)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贷款质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上半年,我中心审批个贷X户,比降X%;发放个贷X亿元,比降X%。截止6月30日,累计向17718户家庭发放个贷X亿元,累计收回个贷X亿元;个贷余额为X亿元,个贷率为X%。主要原因公积金楼市不振,个贷需求量减少;年初国家虽出台多项利好房地产政策进行调控,XX中心个贷政策也进行调整,但XX房产市场反应较为迟缓,虽稍有回暖,但低于预期。预测,下半年会收到因利好政策而迟来的成效。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止6月30日,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率为1.79%。

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XX中心一贯以来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

(一)5月22日,经市管委会同意,出台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实施

1.基本条件:本人及配偶开具名下在工作地无房产的证明。

2.租房提取时限: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

3.租房提取额度:一是租赁公共住房的,按照实际住房支出全额提取;二是租住商品房的,已婚按照租金X元/月计算,未婚按租金X元/月计算。

4.取得的成效:上半年租房提取共21户X万元,比增23.01万元,增长率X%。

5.存在的问题:虽然中心采取电视、网站、报纸、宣传单和参与“阳光热线”直播互动等宣传,但职工知晓率还有待提高。且《通告》规定租房提取时限为一年一次,大部分无房职工会到年底集中提取,预计年底至明年上半年提取业务会因此而猛涨。

(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7月2日颁布实施

1.提取方面:一是职工购建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二是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可按一定额度提取;三是《提取申请书》不再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个贷方面:

(1)关于首付款的调整。不再查询缴存职工家庭持有住房套数,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首次使用公积金个贷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可申请第二次,最低首付款比例为X%。

(2)关于贷款条件的调整。一是正常缴存的,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按照其缴存基数核定工资收入,职工的所有债务支出不能超过中心认可家庭工资收入的50%。二是在延长贷款申请时间方面: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自住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三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中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的限制。四是取消“以存定贷”的计算公式,中心根据借款人、配偶和房屋所有共有人的工资收入水平、家庭债务支出和征信信息等核定最终贷款额度。五是非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但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时不再提供本市的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材料。六是取消《房产状况声明》的贷款申请材料。七是已婚职工取消《婚姻状况声明》的贷款申请材料。八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职工,不再留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还贷保证金。

(3)开展“商转公”业务和异地贷款业务。正常缴存的,如有未结清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住房贷款,在符合住房公积金个贷条件下,经中心审批通过的,可开展“商转公”业务。外地缴存的XX籍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广西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XX工作的职工在XX市购房时,可以向XX中心申请贷款。

(4)在降低贷款中间费用方面,我中心早于 2010年就已取消强制购买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完全由职工自愿选择;中心不存在公证和担保收费的业务,新房无需评估,我们历来免费为职工和单位经办员现场打印缴存信息表及对账单,不收取任何打印费;目前对办理提取、个贷业务急需复印的,均不收取复印费,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5)在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方面,我中心个贷实现三级审批,从申请到审批全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符合放款条件的情况下,做到收到抵押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6)取得的成效:《通告》7月2日起颁布,因执行时间较短,除提取业务稍有增加,个贷业务因政策实施成效滞后的原因,目前还是比较平稳。

此外,我们还得到管委会授权,针对公积金的使用问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新政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广告宣传,上门宣传,前台解答,电话解答等方式让职工尽快,准确、详细的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市干部职工支持住房消费力度。

第11篇

1、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5、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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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的步骤如下:

1,初审,审查你的公积金贷款资质。

2、面签,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合同。

第12篇

贷款申请书范文1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镇***,年龄**岁,民族**族,籍贯****,学历****,个人公积金账号:********,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期限****年。

  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手印)

  20xx年6月30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2   尊敬的银行领导:

  本人_____,想开_____来维持生活,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已发放小额贷款,帮助了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至此,小额担保贷款已走上了一条运作的新路子。现已形成了由银行提供资金,地方政府做担保,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承办的新模式,有效的提高了小额贷款的发放率。

  有这么好的政策,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和减轻政府负担,我们自谋职业,准备扩大经营范围,可资金短缺,无法运转,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xxxx元,从贷款之日两年内保证还清,我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清,并感谢贵单位领导的支持,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3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广顺分理处:

  我公司与X年下半年开始考察广顺街道农贸市场片区项目,该项目是广顺街道的中心地段、是居家的理想场所。我公司将该项目打造广顺一个高品质的居住典范,项目占地面积2996㎡,建筑总面积5510.84㎡,建筑容积率2.11,绿化26%。我公司已经取得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朴准数、土地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目前工程已经全部完工,项目总投资约750万元,目前资金已投600万元。项目房屋销售70套,占总数的82%,实现收入1300万元,该项目有部分购房户要求按揭贷款。为此,我公司向贵行申请项目按揭贷款。贷款额度为7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0年,商铺1-20年,抵押人为按揭贷款户本人,我公司将为按揭户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望贵行批准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贷款申请书范文4

  尊敬的米县长:

  您好!

  先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我是凤阳临淮人,我叫唐辉,今年23岁。首先我想说的是我很爱我的家乡,也觉得很欣慰凤阳能有您这样的好县长。您为我们老百姓想了很多,也做了很多有利于我们的事,以及凤阳的经济。这点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我是一个创业者,我深知在外地工作不如回家乡创业,这点我都有体会。在去年,我就开始了创业,在家乡做起了打火机加工厂,以创业的形式带动下岗农民再就业。以前的效益一直不错,可是我深知办企业需要正规的途径,我早就考察过我们本地的市场,可是光有市场不行,也需要行动。米县长您应该知道,这个行业属于特殊行业,相关的证件不好办理,这我都不需要担心太多,我知道政府会帮补我。 在今年,我把这个行业带到了县城,我的想法是办理所有手续,成立正规公司。可是这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也就是因为这个,我一直都没落实下来。我想去银行贷款,可是没有相关的抵押财产,都不受理我的申请。在我一直深陷这个困难的时候,我得知我们凤阳现在成立了青少年创业贷款。我深知这就是我的救命稻草,我想办理。不知如何办,能不能办理下来这都是我的问题。恳请米县长能够帮助我,我愿意以米县长您的名义命名公司名称.不为别的,只是想告诉凤阳老百姓,凤阳有一位好县长! 在家乡创业,为家乡经济做贡献,带动下岗人员再就业,共创美好凤阳.这就是我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