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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减少水污染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水污染 控制 规划 水质 改善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污染控制系统的最优规划
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问题,从解决问题的途径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水污染控制系统的最优规划问题,第二类是规划方案的模拟问题。最优规划问题简单来说是:应用数学规划方法,科学地组织污染物地排放或科学的协调各个治理环节,以便用尽量小的人为代价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
当前,在我国应用系统分析技术研究水污染控制问题尚处在初级阶段。在这一研究工作中,掌握必要的现代技术是其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把这些技术和我国的国情,以至每一个具体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做出一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规划。
评价区域规划方案的优劣,必须建立一个优化用的经济目标函数,目前由于水质改进所带来的效益不易定量估算,因此最优化的目标函数经常只是一个费用函数。所以,下面将建立污水处理工程费用函数,在水质约束和技术约束条件下,寻求费用最小的控制方案。
二、费用函数的建立与讨论
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寻求水环境质量,这是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的核心思想。也就是说,经济是评价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好坏的最基本依据。
从费用—效益分析看,水污染控制所去除污染物的总量与效益和费用之间存在如下关系:去除污染物量越大,临界费用越大,临界效益越小(临界费用和效益是指去除单位污染物所需费用价格和所得的效益价格),其费用—效益函数曲线见图1.3-1,其中存在一个最佳水平点Q0,当污染物去除量为Q0(吨)时,净效益(即效益减去费用)为最大。最佳水平点相当于图中两条曲线的切线平行时,这两个切点连线在横轴上的焦点。
图1.3-1 污染物去除量与单价
Fig.1.3-1 The pollutant disposal amount and unit price
图1.3-2 污水处理费用的规模与处理效率的经济效应
Fig.1.3-2 The expenses of sewage treatment scale and ecomonomic effects of treat efficiency
污水处理活动的费用与污水处理的规模及污水处理的效率相关,如图1.3-2描述了这三者的关系,这是一种三维的结构。当污水的去除效率固定时,规模的经济效应如图中的C(Q)曲线所示,即处理水量(m3/d )增加时,总费用随之增加,但处理污水的单价(万元//m3/d)却降低,相当于图中曲线C(Q)的斜率随Q的增加而由大变小。当处理规模固定时,处理效率增高,污水处理费用增加,单位污染物的污水处理单价也增高,由此可见去除同样的污染物量,采用低级处理比高级处理经济。
协调好各种关系,从而达到既可以满足水体水质要求,又使系统的总费用最低,这是研究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鉴于水质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不易定量估算,目标函数通常只是费用函数。因此,建立适当的费用函数是很重要的,它将为最优化方案提供评价的依据。
三、水体改善措施
1、在污染治理方面
(1)选择无污染排放或减少污染排放的新工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量,降低排污浓度。
(2)建立单独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污水处理设备、小型的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再生站等,改善排水水质。
(3)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禁止向沿河岸倾倒生活垃圾和杂物,脏腐物等。
2、在防治方面
(1) 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以便有利于环境的长远保护。清洁人员应及时对两岸的垃圾进行清理,对水体中废弃物进行打捞,防止水体污染。
关键词:跨界水污染;公地悲剧;地方政府;博弈分析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6.XX.XX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6)00-0000-00
Abstract: Water pollution is a typical form of transbounda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the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also is the focus and difficulty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in our country, but the empirical study is less about the problem at the present stage. Firstly, the paper constructs the game model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dicates that the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vestment of Nash equilibrium optimal is smaller than the Pareto optimal, both presents the departure from the state, and the deviate degree increases with the participation areas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leading to the "prisoner's dilemma" and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ituation. Secondly, the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influence of the quantity local government on water resources quality, verifies the theoretical hypothesis by using the 62 major reservoirs and lakes in 2012.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water.
Key words: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local government; Game Analysis
环境污染所具有的外部性和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使得我国环境恶化程度的加深突出表现在各行政管辖区之间跨界环境纠纷的增加上,水污染是典型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对跨界水污染进行有效规制始终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造成跨界水污染问题如此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流域涉及到多个省级、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域,这些地方政府在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和财政分权制度下,倾向于将努力投入到能够带来政绩的经济增长上,降低水污染治理投入,这使得水污染治理规制不能有效地执行,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倾向于采取机会主义方式逃避本应承担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采取“搭便车”行为将不易监测的环境污染跨界转移出去,将成本外部化。这种现象充分揭示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带来的公共事务治理困境,因此,强化跨界环境污染治理规制,实现全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根本措施就是要提高地方政府克服“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的能力,改变地方政府仅重视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选择倾向。
1文献综述
d’Arge较早关注了环境的跨界污染问题[1],而早期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不同国家之间对跨界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上,认为不同地方通过协商谈判进行区域合作是解决该问题的主要手段[2][3]。相关研究基本上是围绕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展开的,Maler首次将博弈论引入到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分析中,对欧洲各国酸性物质沉积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治理环境污染的前提是各国的单边支付,并模拟测算了不同合作形式下的净收益[4]。Silva和Caplan分析了联邦跨界污染控制环境政策的有效性问题,认为中央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领导者时能够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而当地方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的领导者时,中央政府的最优政策是对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提供有效的激励,并通过欧盟的环境政策设计实施验证了结论的科学性[5]。Barcena-ruiz对跨界环境污染税征收的顺序和两个同级政府作为领导者和追随者的博弈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在跨界污染较小的条件下,税收是战略互补的,同时征税时领导者和追随者都能够获得福利,但先征税的领导者获得的福利更大,在跨界污染较大的条件下,税收是战略替代的,先征税的领导者政府能够获得福利,每个政府都会努力避免成为税收的追随者[6]。Yanase运用微分博弈模型研究了双寡头国际环境污染博弈策略,认为严格的环境控制政策提高了外国公司的竞争力,会产生静态的“租金转移”效益,而国外也会享受到全球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即免费搭便车,因此在非合作博弈中,环境政策水平会偏离社会最优水平,产生更多的污染和低福利[7]。Zhao等通过构建包括政府和居民在内的典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提出了一种考虑流域结构的转移税(Model of Transfer Tax, MTT),用来计算一个地区最佳的污染物转移税率,同时也认为转让税率可作为生态补偿标准,加强区域减排合作,实现整个流域的减排成本最小[8]。
国内关于跨界环境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跨界水污染治理方面,马中和吴健认为法律政策和权利安排的缺失致使没有形成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激励是跨行政区环保难见成效的主要原因[9];易志斌以跨界水污染为例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失灵的原因及解决途径进行了总结[10];汪小勇等采用消元法对跨流域、市界、省界和国界四个层次的单边和多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管理条约进行了评估和比较,为构建跨界水污染冲突的协商机制提供政策建议[11]。此外,还有学者以不同流域和湖泊的跨界水污染为例对污染成因、解决途径等进行了案例分析,如太湖[12][13]、珠三角[14]。
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跨界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多数都集中在理论分析、政策建议以及案例分析方面,实证研究不足。本文在理论分析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和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基础上,分析个体利益最大化与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冲突并推出待检验命题,随后采用我国2012年62个主要水库和湖泊数据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2 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分析
本部分对多个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偏离社会最优选择的状况进行理论阐述。在跨界水污染中,同一流域周边的各地方政府都以最大化自身经济利益为目标,排放超标污染物,在缺乏激励约束条件下,必然使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
假设总共有 个同质地区参与跨界水污染治理行动,第 地区的自愿治理水污染的投入为 ,因此,总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为 ,在整个排污量一定的条件下, 越大,水资源质量越好。令 为第 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每一地区的效用都取决于本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整体的水污染治理投入,进一步假设第 地区的效用函数为 ,该效用函数满足: , , , , 。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各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边际替代率递减,即存在 是 的减函数。
(10)式表明,整体帕累托最优均衡时的环境治理投入要大于个体最优的纳什均衡时的环境治理投入,即各个地区如果从最大化本地区效用出发而自愿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会小于从集体效益出发而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同时由(10)式也可以看出,两种投入之间的差距随着参与地区个数 的增加而增大,这也反映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从水资源的公共性来看,集体最优也即帕累托最优状态对所有参与地区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个体和集体的利益冲突必然会导致“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出现,最终造成各个地方政府在有限资源下无限追求最大化本地区利益,每一个地方政府都希望减少水污染治理投入,将水污染会治理成本转嫁给所有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所以,本文提出以下理论假说:水库和湖泊周边的地方政府数越多,污染排放量越大,距离希望的社会最优越远,水资源质量越差。
此外,在分析中我们假设每个地区的预算投入是相等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规模是有很大差异的,经济发达地区的预算投入要远远大于落后地区的预算投入。Olson通过两人博弈认为,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更愿意提供公共物品,而低收入者更倾向于搭便车[15],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跨界水污染治理分析中,现阶段的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往往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因此其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较小,而落后地区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较大,所以经济发达地区能够从环境污染治理中获得更多的效用,这时的博弈可能变成一种“智猪博弈”。
3 实证分析
以我国水库和湖泊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经验分析地方政府数量对水质的影响,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
3.1模型设定和数据分析
3.1.1模型设定
式中, 表示水库和湖泊,在现实中,跨界水污染还包括大量的河流,但本文未加入河流作为样本,这是因为跨界的河流较长,水质难以平均,同时又包含多个支流,行政区难以界定,更重要的是,河流水污染治理难题在于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行政区数量对其影响可能不大。 表示第 水库或者湖泊的水质状况; 表示第 水库或者湖泊周边的行政区数量,该变量是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本文在选取时,主要选取周边的县级和市级行政单位数量,每一个水库和湖泊涉及到的省级行政单位多数为1个,最多有两个,其统计分析意义不大,因此不对省级行政单位对水质的影响进行分析。 表示影响水质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水库和湖泊周边行政单位的GDP、第二产业增加值、人口状况、以及水域面积等变量; 为随机项。
3.1.2水库和湖泊水质状况
在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淡水环境分析部分中,共给出62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比例为61.3%、Ⅳ-Ⅴ类水质的比例为27.4%,劣Ⅴ类水质的比例分别为11.3%。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具体状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差异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水库多为水源区,提供的水多用于饮用,其水质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总体上来看水库的水质要好于湖泊的水质,水库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重约为92.59%;而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重约为40.63%;而三湖水质都在Ⅲ类以下。因此,本文为考虑水库和湖泊二者之间的差异,在对总体展开进行回归分析后,再对水库和湖泊进行分类回归。
3.1.3数据的统计性描述
通过62个水库和湖泊的地图可以得到相关周边地区的市级、县级(区)的数量,然后对行政单位的控制变量指标进行加总,得到具体数值,控制变量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3)、《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13)。水域面积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环保部监测数据。所有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3.2回归结果分析
采用本文构建的回归模型对上述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的回归结果可知,水库和湖泊周边的行政单位数量的增加会显著恶化水质状况,市级行政单位数量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127,对水库和湖泊水质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114和0.107。县级行政单位数量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077,对水库和湖泊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143和0.513,但对水库水质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本文的理论假说是成立的,也即流域周边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与帕累托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状况越严重。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水库多为水源区,提供的水多用于饮用,其水质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地方政府的增加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要低于对湖泊水质的影响。
对于其他控制变量,周边的GDP以及第二产业的增加值提高会显著加剧水污染,降低水值,特别是对湖泊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可以认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与水质处于“两难”状态,也即经济增长会加剧水污染,保证水质也会降低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要在二者之间进行权衡;农村人口数量对水质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城市人口数量对总体水质和湖泊水质的影响是显著的,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会随之增加,同时因消费需求的增加也会增加生产污水的排放,这加剧了流域水质的恶化;水域面积的增加能够缓解水污染状况,这是因为水域面积越大,其自净能力越高,能够相应的降低水污染。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讨论了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治理水污染两方面的行为选择,通过构建发展经济和治理水污染的博弈模型,分析多个地方政府间的水污染治理博弈行为,认为跨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个体纳什均衡最优小于整体帕累托最优,偏离程度随地方政府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然后采用我国2012年62个湖泊和水库数据对进行实证分析,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结果表明显示,随着流域周边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与帕累托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状况越严重,同时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随后进一步从水资源治理外部性、政绩考评制度和水资源保护监管和惩罚制度等方面对造成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原因进行分析。
减轻地方政府“搭便车”行为引发的“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局面的方法主要有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两种方式,环境资源作为典型的公共资源,必须要有专门的主体对其利用进行协调和约束,中央政府作为全民的代表责无旁贷,其除努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道德规范外,更应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协调好个体和集体的利益冲突。本文在制度规范方面的政策建议为:
第一,改进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自然资源使用和环境破坏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体系中,平衡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倾向,增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政绩考核标准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行为选择具有导向作用,当中央政府以GDP为绩效考核核心时,地方政府必然为获得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长期的生态效益以满足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降低地方政府挪用环境保护资金的首要制度措施就是改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提高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第二,增进环境治理和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地方环境监管部门在人事权和财权方面实际上隶属于地方政府的领导,使得地方政府理所当然的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治理,“土政策”、“开绿灯”和“行方便”大行其道,基本不会主动要求对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污染企业整改或者关停,同时还会采用一些措施阻挠或者禁止环保部门不经请示就对企业的排污进行检查,为企业提供特殊保护,纵容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中的盲区,也极易造成的寻租问题。因此,中央政府应尝试将环境规制部门从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减轻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预。
第三,明确各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体系权限。中国虽然在大多数流域设立了流域管理机构,但这些机构基本上无权过问地方政府的行政及经济事务,其主要任务是编制流域水资源的利用规划,而地方的水利部门也拥有同等的权力,他们会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考虑水资源的管理,在这种格局下,各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问题往往无法做到全流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经常会出现“公对公,一场空”、“谁都该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造成了环境保护的低效率。因此,应改变多部门分别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管理的现状,中央政府可以尝试将环境保护和监管相关负责机构从原有的国土部、农业部和林业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成立由国务院主管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的副总理负责、由环保部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和监管体系。
第四,明确跨界环境污染治理行为的宗旨和规范,加强环境规制的考核力度和违规惩罚威慑力,中央政府的监管和考核威慑力是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但现阶段中国环境保护违规惩罚威慑力明显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违规惩罚力度不够;二是环境违规惩罚执行不严。这直接影响了中央政府惩罚环境违规行为的承诺性,一些对地方生态环境破坏负主要责任的政府官员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一部分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官复原职或者易地任职,这都极大的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官员惩罚的威慑力。只有当中央政府加大监管和惩罚的威慑力,地方政府“越雷池一步”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时,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理性地方政府才会做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选择。
第五,建立专门的合作组织定时或者不定时的环境信息,提高环境污染及治理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的理解能力,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地区之间的竞争来约束环境责任规避行为。使其成为中央政府监督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渠道和长效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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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表水 环境状况 保护对 江西省
江西省主要河流有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它们与其他直接入湖河流共同构成鄱阳湖水系,经入江水道于湖口注入长江。鄱阳湖水系流域面积16.22×104 km2,其中江西境内15.71×104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94%;省内不属于鄱阳湖水系的河流流域面积合计为1.04×104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6%。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539×108 m3/a,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5.5%,居全国第七位[1]。全省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677m3/a,高于长江流域和全国的平均水平。
1 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2年,全省废水排放量10.5×108 t,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6×108 t,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5.9×108 t。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6.78×104 t、氨氮排放量3779.6 t,工业废水达标率77.6 %。城镇生活废水中COD排放量32.3×104 t、氨氮排放量2.5×104 t,生活废水处理率3.9 %[2]。
2002年,江西省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在全省主要河流89个评价河段中(评价河长5742km),全年都优于Ⅲ类水标准(GB3838——2002,下同)的占评价河长的79.3%,劣于Ⅲ类水标准的占12.1%,其中,劣于Ⅴ类水标准的河段长245.5km;主要污染河段有南昌、景德镇、新余、萍乡、赣州等城市河段,以及东乡、全南、莲花、永丰、上高、高安、德安等城镇河段;鄱阳湖评价水域2184km2,全年都优于Ⅲ类水标准的占72.9%,劣于Ⅲ类水标准的占0.3%,主要污染水域为赣江南支口;柘林、万安、江口等主要大型水库的水质全年都优于Ⅲ类水标准[3]。全省局部水域的污染主要是受到点污染源影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2] [3];但农业生产、矿山资源开发等产生的面污染源,给水体带来农药、化肥及重金属、酸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4] [5]。
2 水污染原因及发展趋势
2.1 水污染原因
当入河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水环境承载能力时,就开始产生水体污染。在主要受点污染源影响的河段,水环境承载能力与枯水期流量呈正相关,因此,入河排污量和稀释流量就成为决定河段水质状况的两个主要对立因素。
(1) 现状排污总量还不至于造成全省地表水总体污染
2002年全省月平均废水排放量0.875×108 t,而全省汇入长江及其他外省水系控制断面的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自产量)之和约为580 m3/s,由此计算的污径比为5.8%。由于90%保证率枯水月份的污径比不大,因此,全省现状排污量还不至于造成地表水总体污染,这与全省水质现状监测结果也相吻合。
(2) 生活废水处理率低是造成部分城镇河段污染的主要因素
2002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0.5×108 t,其中生活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56.3%。全省废水COD排放总量39.08×104 t、氨氮排放总量2.88×104 t,其中生活废水COD排放量占总量的82.7%t、氨氮排放量占总量的86.8%。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9%。由于全省生活污水处理率极低,所排放的污染物(COD、氨氮)占总量的比例达80%以上,因此成为全省部分城市、县城河段污染的主要原因。
(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废水达标率不高也是地表水污染的重要因素
2002年全省工业用水总量为42.8×108 t,重复利用率仅为48.8%;全省工业废水达标率仅为77.6%,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约低10个百分点。虽然全省工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COD、氨氮)占总量的比例还不到20%,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小于生活污水,但由于其大部分排放在城镇附近河段,与生活废水造成的污染具有叠加效应,从而加重了水体污染程度。此外,全省主要排污企业,如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贵溪冶炼厂)和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等的废水,对其排污口下游河段的污染十分显著[5] 。
(4) 部分城镇河段因稀释流量太小而导致水污染问题突出
萍乡、东乡、莲花、永丰、德安、上高等城市和县城位于各级支流河段,虽然这些城镇的排污量从全省来看并不算很大,但是由于所在河段枯水径流量都很小,致使水体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5) 面污染源对地表水的影响不容忽视
江西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铜、钨、银、铀储量居全国前列,与钽、稀土被誉为江西的“六朵金花”。全省矿山开发集中在5个重点区域:赣南钨矿及稀土矿区、赣东北铜及多金属矿区、萍乡~丰城煤、铁、盐矿区、赣西北铜金矿区、景德镇瓷土及煤矿区。据调查,至1999年,全省矿山开采累计破坏土地及植被面积940km2,累计废石存放量12.85亿t,尾砂累计排放量11.53亿t,矿山废水约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4%,导致了部分区域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且给水体带来重金属及酸污染。例如,赣东北铜及多金属矿区产生的大量含铜及酸的废水,使乐安河及其支流大坞河、泊水河水体受到污染,损害了水体的饮用、养殖、灌溉等功能。
此外,江西作为农业大省,其农田施用的化肥、农药以及农村畜禽饲养场粪肥流失形成的农业面污染源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2.2 水污染发展趋势
目前,江西的水资源量相对比较丰富,水环境承载能力较大,且工业化及城镇化水平较低,水污染物排放量也相对较少,水污染问题只是在局部河段比较突出。但是,江西正在进入高速增长、奋力崛起的重要历史时期,随着全省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量和排污量也将增加,对水环境的压力和挑战必然会增大。我国经济较发达省、市的水污染经历表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江西省在经济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也将带来区域性水污染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一旦形成了区域性的水环境污染,其治理难度一般都很大,不但需要巨大的治理费用,而且治理时间也将很长。这主要是由于涉及到工矿企业需要大量的治理费用,甚至不少还要关停并转等影响区域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3 水环境保护对策
3.1 科学制定水环境保护规划
水环境保护规划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其成果对区域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镇发展规模和布局等方面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因此,在我国大部分与水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要求编制或执行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规划。
根据江西省地表水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特点,建议全省水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坚持“节污水之流,开清水之源,公平、公正、公开,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并把“保持全省地表水总体及各市、县出境断面水质良好,各类功能区水质达标,局部污染合理控制”作为总体目标。
按照上述规划原则和目标的要求,建议规划中重点研究确定以下内容:
(a) 水(环境)功能分区
(b) 各市、县出境断面和各类功能区的水质标准;
(c) 全省及各流域、各市、县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总量;
(d) 各流域、各市、县的重点排污河段(一般为城区河段)水环境承载能力及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
(e) 各市、县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方案;
(f) 现状排污量超过水环境承载能力河段的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g) 流量小的支流重要城镇河段的合理“开清水之源”方案。
鉴于水环境保护规划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为了保证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建议由政府组成规划编制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并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具体编制工作。规划编委会应由政府综合部门牵头,水利、环保、城建、市政、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参与组成,其办公室应设在政府综合部门。在规划过程中,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各有关部门、工矿企业积极支持和配合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地表水资源具有行政和流域两重属性的特点,建议全省地表水环境保护规划分省、市、县三个层次,按水系分流域进行编制;各级规划都应在上级规划的指导下工作,并将规划成果按行政区和所属流域进行汇总。各级水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上级审查和批准后,应该公告,予以实施。
3.2 经济社会发展要科学决策
江西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高速发展的初期,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决策。其中,区域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镇发展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重大规划,都应该考虑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制约因素,并按环评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避免因战略性失误,造成难以治理的区域性水污染。
例如,城市水资源相对短缺的萍乡市、景德镇市、瑞金市、德兴市、东乡县、德安县、兴国县等市、县,在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调整工业结构时,就应该特别注意水环境承载力的制约作用。如果盲目追求城镇发展规模,或上多了耗水量多、排污量大的建设项目,结果必然会导致严重的水污染问题。
3.3 加大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我国已有了比较系统的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近年来在可操作性方面也得到明显的完善。但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狭隘经济观念等因素的干扰,不少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相关法律、法规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我国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越来越难以控制,恶性水污染事件明显增多。江西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全省上下都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这种形势容易造成因片面追求招商引资数量,导致排污严重的项目流入省内的现象。因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有效落实,是当前我们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最紧迫的任务。
实践证明,水污染事件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后,可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上级政府部门重视,对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因此,建议加大水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公众增强水环境保护意识,并掌握相关法律武器;同时,应积极支持、鼓励各类新闻媒体,对水污染问题进行及时追踪和如实报道。此外,还建议在各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当地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以及行政区交接断面的水质状况,以便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水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信息。
3.4 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基础研究
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是防止地表水污染的根本途径。但是,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的排污量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城市生活废水处理率非常低,农村过度施用农药、化肥和发展集约化养殖业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面源负荷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应大力加强清洁生产工艺、污水处理技术和面源控制措施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增大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也是控制地表水污染的有效方法。通过合理配置水资源,调节枯水径流量,可以增大地表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减少部分污水处理量,从而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全国性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工作,建议在保证河流合理的生态流量、稀释流量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
建立、健全排污权的补偿和交换机制,有利于减少地区矛盾和优化资源配置。对于保护区或下游有特殊用水要求的地区,其应有的排污权受到限制,而受益的主要是下游地区,因此,对排污受限地区进行相应的补偿是完全应该的。此外,各地根据本身资源条件的不同,可能拟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结果有些地区的排污权限可能不够用,而另一些地区则有可能富余较多。只要排污量不超过水环境承载能力,就可以考虑允许其购买别处富余的排污权。
4 结语
江西省地表水资源量较丰富,加上经济欠发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太大,因此,目前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是,随着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水量和排污量也将增加,对水环境的压力和挑战必然会增大。为了避免因经济发展而导致区域性水环境污染,本文从制定水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发展要科学决策、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强基础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全省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
参考文献
[1] 邓文钰.水资源现状及可持续发展[J].江西水利科技.2002(4): 203~207
[2]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2002年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R]. 2003年5月
[3] 江西省水利厅.2002年江西省水资源公报[R]. 2003年
大力开发沼气产业新领域
户用沼气、沼气工程,从农村推广到城市中使用,作为汽车的新能源,既利用了污染物,又减少了碳排放,还增加了新能源,一举多得。
如果污染物污泥、生活垃圾都得到有效利用,污染转换为能源,污染自然减轻,沼气车用或发电、发热,沼渣、沼液还田,改良土壤,减轻病虫害,生产绿色食品,就像日本大木町一样,建成生物质城市,一个加一个,遍及湖泊江河流域,那么水污染问题就可以得到治理。沼气车可以使用新能源在全国各地跑,节省了汽油等矿石燃料,还可以利用CDM机制,获得双份收入:一份源于市场投入产出,一份源于补偿机制。
当然,要想全国城乡都得到有效治理,全部治理,还需要在城乡做两件事,一是大城市工业排泄物的源头治理,必须“一厂一策”,“一业一策”,不允许有害重金属进入淤泥,这样大城市的沼渣沼液也可以还田,不必要焚烧,就像大木町一样全循环,零污染,零浪费。二是乡村农业规模经营的推广,现代大农业,城乡一体化,可以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解决有机肥沼渣、沼液的使用问题,用管道和机械化来解决输送和施肥的问题。土壤可以得到改良,农作物品质可以得到改良。
资源化利用和市场化运作
过去我们是消极治理污染,污水处理厂政府投资,淤泥、垃圾处理,政府承担费用,污水处理,向居民收费,因为污染物处理需要成本。现在污染物变成新能源的原料,制成品可以变成商品获得收入,市场化运作可以保证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如果没有资源化利用,污染物是一分钱也得不到的。这就是我们提倡市场化运作的意义。
首先,统一水污染治理的思想路线。近年来,循环经济、循环社会等先进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在环境治理政策具体实施中,我们总把工业点源污染看成大头,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必须把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的防治和循环纳入环境保护的重要议程。同时,过去我们是消极防御,“就污染讲污染”,没有从资源利用的角度来治理污染,更没有从城乡物质循环受阻来考虑问题。我们应当理清思路,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加快普及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理念,从全社会物质和能量大循环的角度看待垃圾和污染物,实现综合治理。
其次,市场主导,将污染物向能源转化。从投入产出来看,治理环境污染是一项公益事业,政府应当投资,但是从污染转换为资源来说,治理污染就不仅是一个必须花钱的公益事业,而且可以是有自己收入的一个产业。对治污企业来说,垃圾和污泥是原料,可以购买;沼气、沼渣、沼液作为产品,可以卖出,获得收入。因此,用市场化方法作为手段,就可以促使污染物向资源的转化。在有的城市出租车行业,使用天然气已经相当普遍,价格只有汽油一半,供不应求。根据有关国内沼气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经提纯后作为动力燃料的沼气成本约每立方米1.4元,与其等热值的天然气成本为每立方米2.4元,而随着资源量的减少和需求量的增加,天然气价格会逐步升高,沼气的生产成本将随着规模的扩大、技术创新、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步降低。因此,相比天然气,沼气作为车用动力燃料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此外,沼渣、沼液还是很好的有机肥料和有机农药,不仅由此培育出来的农产品非常可口,而且还可以起到改良土壤、防治病虫害的目的。现在,有远见的企业家已经在关注这个潜在的巨大市场。在此情况下,政府与其把治污任务包下来,不如用市场化的办法,开放原料、销售、投资市场,提供公平、透明、平等的市场环境,招商投资。如果做到企业投资能赚钱,污染物质有人买、制出产品能够卖,污染环境有人管,何乐而不为。政府的主要作用就体现在为行业提供平等的政策环境,保证进入治污行业的企业能达到全社会平均利润率。
第三,积极开展多元化模式试点,大力提升环保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日本环保技术,虽然很先进,但投资也很巨大。我们必须结合国情、省情,有针对性地引进。污水处理的办法说起来复杂,实际上也很简单,厌氧产生沼气,好氧产生淤泥,这是自然界每天都在土壤中和水中产生的生物化学过程。污水处理厂只不过是把自然界中发生的事情用人工的方法在工厂再现。我们可以用其他的办法达到同样的目的。鼓励创新,欢迎竞争,允许多元化模式实现水污染的治理。
第四,尽快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并推动相关立法。垃圾在分类基础上的有效处置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也必然是我国环境治理的大趋势。我们应认真借鉴日本等国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从试点做起,争取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首先,没有垃圾分类处理基础上的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在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之前,不宜启动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垃圾填埋也是如此,没有垃圾分类的填埋,也必然造成二次污染。其次,加强教育培训和引导。为了培养群众的卫生习惯,可以由简到繁,根据需要,逐步推进,推动立法,辅以教育,形成习惯。建议成立一支专业环卫队伍,专门进行垃圾分类回收,并尝试企业化运作。
探究目的: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文化部门、环保部门提供更为详细的资料,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从而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家乡,热爱美丽的大自然,珍惜人们的宝贵生命之源——水。
调查过程:
根据暑假前老师的安排,我们两人利用暑假期间,进厂入村,进村入户,访问住在河边的村民,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别人的介绍,把照片拍摄下来,对我市部分地区的水污染进行实地调查、讨论。
综合集中,形成了该调查报告。
清澈见底的小河变成了臭气熏天的臭水沟
我们首先来到我市地质队附近的那条小河,据当地的老人说,这条小河原先可美了,河水清澈见底,游鱼水藻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三五成群的小孩子在河里嬉戏、打闹。岸边杨柳依依,倒映在风平浪静的水面上,为小河增添了许多生趣,幽静极了!那时侯的小河是居民的骄傲。可现在呢?它被污染的不成样子了,变成了一条黑乎乎,臭烘烘,人见人厌的臭水沟了。我失去了自己以前美丽的外貌,被人们强迫地换上了一副丑陋的外表。河边垃圾成堆,而且臭气熏天,鱼儿在河里奄奄一息,`再也无法生存了,两岸的杨柳早已枯死,路上的行人望而生畏,居民们连水都不能喝了,由于这气味的刺激以及水质的恶化,许多居民常常生病,而且都已经搬家了。
河水污染形成的原因:
①
据我们调查所知,工业废水、生活废弃物不经过专业的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就会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大量的使用化肥和农药,也会污染水资源……受污染的水如果不经过处理的话,一般是不能作为饮用水的。
②
人们往往为了图省事,把垃圾随手的扔在了清澈的小河里,使水变脏、变臭,成为了臭气熏天的臭水沟。严重的污染了周围的环境、空气,造成了三项损失。
③
有些人经常随便地把一次性饭盒、一次性塑料杯,还有白色的塑料袋,往小河随手一扔,就一走了之了。只要有风刮起,塑料制品就四处乱飞,刮到水里、树枝上,往往就动不了了,日积月累,里面的污染物就会渗透到深水里。水就会污染,也会造成白色污染。
④
有些卖蔬菜的小摊,买完蔬菜后,剩下了一些坏的蔬菜,往往扔在一边,就不再管了,有些住在河边的家庭,经常也把一些坏了的菜扔到了水里,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臭菜腐烂了,就严重的污染了水资源,从而使小河变成了臭气冲天的臭水沟。
⑤
大部分船只排放的油污、废水,把鱼儿们都毒死了。有些要使用水的工厂,用完水后,又把脏水再排回到河里,快速的污染了水资源,还有一些工厂把颜料排到了河里,更严重的污染了水资源。真可恨!
⑥
有一些隐蔽的池塘都被污染了,池塘里的水都成了可口可乐的颜色了。池塘边堆了数都数不清的垃圾、臭菜,不远处,还有工厂正在排放污水,这是多么的可怕呀!
调查后的疑问:
本调查结束后,我们产生了许多的疑问:
1.
人们为什么不珍惜小河的美丽呢?
2.
当地的工厂为什么不对污水进行合理、有效的治理呢?
3.
人们为什么要把小河给污染了呢?
解开谜团: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又走访了几位居民和考察专家。原来在水污染刚开始时,就有当地居民找过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水污染问题。有关部门也想解决关于水污染的问题,但是一套现代化的有效污水处理程序,价钱是非常昂贵的,并且要在好几年之后才能见经济成效。所以谁也不愿意花这冤枉钱,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当地有些居民在气愤之余,也加入到对河水污染的队伍中去,把垃圾不时的抛入了小河中。致使潺潺流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变成了漂着果皮,废纸等垃圾的臭水沟。
得出的结论:
调查工作结束后,我们便在一起讨论并分析总结我市河水污染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形成的:
1.
人们缺乏环保意识,乱扔垃圾。
2.
工业生产中排出了大量的油污,废水和废渣。
3.
城镇生活污水以及农牧业的排水等等。而所有污染中,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工业废水的污染尤为严重。通过查阅资料,听取别人的介绍,我们了解到:钢铁厂等排出的生产废水中含有酚类化合物和氰化物。人们在洗澡,洗衣服、洗菜时,要用洗涤剂,含有洗涤剂的水流入下水道,而后进入河流,这些生活污水虽然无毒,但水中无机盐类、病原生物等等增多,也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
我们的建议:
1.
我们要节约用水,不浪费水。
2.
建议每个公民自觉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3.
工厂里排出的脏水,要经过回收处理,直到不污染任何东西,才可以排出。
4.
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管理和执行力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要经过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5.
从今以后,要宣传“只有一个地球”,呼吁所有的人们、工厂,不要再制造污染了,要保护好我们美好的地球
6.
建议我市化工厂改进技术,更新设备,提高废水、废渣的治理效果,实行达标排放,保证厂区周围的环境不受污染。
7.
关键词:地理;课堂;案例;探究;反思
活动案例:
丹阳市第五中学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调查。
探究目的:
通过探究活动,了解丹阳五中(以下称为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状况,学校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是一块学习的净土,要让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因此,对治理污染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在探究活动中体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掌握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
探究内容:
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有哪些类型?
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会造成哪些危害?
对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提出合理化建议。
探究过程:
分组调查学校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分别有什么环境污染问题,然后汇总、补充。
查阅资料,了解这些环境污染问题的危害。
研究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探究结果:
学校四周的环境污染状况和造成的危害:学校东侧九曲河的水污染严重,河水呈现黑绿色,下半年高温天气河水发出腥臭味,通过取样分析,河里的水质现在已经达不到四类甚至五类的标准。不止一家企业向河里排水,开发区的电镀厂、皮革厂的水污染严重,河里的鱼全部死光了。
学校南侧大门正对着皮革商城,我们对皮鞋产业的生产过程做系统全面的调查,对其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进行研究分析,该行业生产过程中用苯作为氯丁胶黏合剂,而生产所得的边角料大多直接焚烧,既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焚烧后的灰烬直接倾倒在土地上,造成寸草不生等污染现象;最后的喷光使用的材料也含有大量的苯,这既对生产工人造成严重危害,导致红血球、白细胞和血小板数量减少,同时,工厂周围的居民深受噪音污染的困扰,受到空气污染的困扰。
学校西侧是火车站,高速列车除了传统的噪声和震动的影响之外,还有在列车高速运行过程中机车与空气摩擦造出的噪声。世卫组织和欧盟合作研究中心也了一份关于噪音对健康影响的全面报告《噪音污染导致的疾病负担》。其中,指出噪音危害已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的人类公共健康的第二个杀手。
学校西北方位丹化集团也是一个巨大的污染源,主要从事对氯甲苯、邻氯甲苯、邻氯苯甲醛等的生产加工项目。化工厂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冬春季节,傍晚时分学生们经常能闻到刺鼻的酸味。
学校周围的环境污染可谓“四面楚歌”,生活在这里的居民和学生深受其害。
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污染的合理化建议:在政府和环保局的支持下,分别采取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对制造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整治丹阳市环保部门近期将以化工行业整治为重点,通过依法关停、限期搬迁、着力改造、重点监管等办法,以全面提升企业达标排放等级。对各类经济集中整治仍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地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及国家明确规定应当关停的27家化工生产企业,将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化工企业,要求立即制定搬迁计划,限期完成搬迁任务。以印染、电镀、化工行业为重点,通过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力度,提高废水排放标准等措施,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对于噪声污染,应建设隔音墙。皮革商城应搬迁到交通条件便利的城郊地区。
对学校自身来说,要多植树种草,在操场建设天然草坪。建设绿色校园,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宣传环保,响应环保。
探究反思:
【关键词】跨国水资源 保护 法律实践
环境保护工作是每个国家、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特别是在跨国的水资源保护问题上,每个国家都应对自己承担的义务有清醒的认识。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对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建议,从而为提高我国的跨国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实效带来指导意义。
一、跨国水资源保护概述
(一)跨国水资源的定义
目前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关于跨国水资源的定义为:国际河流、湖泊及其大小支流,国家与国家之间管辖地区内的地下水资源,跨国水资源其实也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所共享的水资源。从广义上讲,跨国水资源可以分为两部分:国际地表水资源和国际地下水资源。国际地表水资源具体包括分布在145个国家的263条较为有影响力的国际河流和湖泊。国际地下水资源在划分时并没有政治界限,因为地下含水层是运动的,在进行跨界划分时不能进行有效划分,因此在很多国家都是共用地下水资源的。
(二)跨国水资源的保护
众所周知,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就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行为规范,尽量避免人类活动对水资源造成破坏、污染及水资源的枯竭。跨国水资源的保护就要求世界各国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对跨国水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并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水质进行保护,从人类发展的长远利益来看,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无害原则”也是国际水资源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各国在跨国水资源进行人类活动时,都应当严格的遵守。
二、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实践及缺陷
目前在国际上规范跨国水资源保护行为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有国际法学术团体的决议和规则、全球性水条约、政府间组织的决议和宣言等,但是其中对跨国水资源保护问题上起主要作用的是全球性水条约,我国境内的国际河流大多数都是上游国,因此在对跨国水资源进行保护时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我国也针对较为有影响力的《国际水道公约》制定了我国的法律,例如我国正在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
(一)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实践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就边界水资源的利用问题签订双边条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签订双边水条约时已不再单纯的局限于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是充分的考虑了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举,例如1994年,我国与蒙古签订了《中国与蒙古界水利用与保护协议》,2008年我国与俄罗斯签订了《跨界水体利用和保护合作协议》等。
(二)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
近年来,虽然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的问题上一直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质污染严重,水污染事故发生频率增加,甚至对其它国家共享的水资源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事故也会发生。在对这些水污染事故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造成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在对跨国水资源进行开发时更加注重的是利用,而忽略了跨国水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必要的环境监测,至于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则更是忽略。例如,2005年发生在中俄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就充分暴露出了中国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这些缺陷表现在:一、我国在跨国水流域的产业布局不合理;二、我国的环保总局没有对水资源污染制定预防及应急机制,同时也缺少必须的监测数据;三、相关部门推卸责任;四、媒体提供虚假信息。
三、完善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跨国水资源保护工作,我国应当在明确存在的缺陷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在跨国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措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跨国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应当适应国际跨国水资源保护的发展要求,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和完善,例如,制定《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
(二)对国家制定的跨国水资源保护法严格执行
严格的执行国家制定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跨国流域内的建设项目要有客观、公正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将此作为决定是否进行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与邻国的交流与合作
在对跨国水资源的保护问题上,要加强与沿岸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签订双边水流域的保护协议。一旦发生了水污染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告知,并与其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进行控制,而不是隐藏、虚报、瞒报。同时要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培养高素质的转业人才,加强对水环境的监测工作。
(四)完善预防跨界损害的有效措施
(1)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对一些重大的活动可以预见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同时要求公众参与评价,从而使国家能够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关活动的应急措施。
(2)建立有效的监测体系。有效的监测体系是防止和减轻污染损害的关键,我们可以采取与邻国开展联合监测活动、相互交流监测数据、与国际组织合作、使用统一监测方法和标准等。
(五)完善减少跨国水资源损害的具体措施
(1)行为国应及时发出通知。作为实施跨国水资源保护的行为国,应当及时通知可能会受到损害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将事故的详细信息提供给他们,让他们能够有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害。
(2)寻求援助和合作。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向沿岸各国提出援助和合作的申请,相关国家通过援助和合作可以减少损害。
参考文献:
[1]郝少英.跨国水资源和谐开发关键问题的法律初探[J].人民黄河,2010,(09).
[2]郝少英.跨国河流突发性污染消解法律对策[A].生态安全与环境风险防范法治建设――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二册)[C],2011.
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强化资源环境硬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发展
当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力度大,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2012年的84.9%,COD排放量减少17.9%(按工业和生活同口径),但经济发展方式仍然较粗放,技术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仍然过大,加之水资源短缺、水资源集约用水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生态流量缺乏,造成不少地区环境容量超载。这是造成我国水环境问题的直接原因[4]。
未来5~10年仍然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城市人口持续增加,我国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总量在2030年前仍将上升,未来的废水排放压力将持续加大,我国许多地区面临着水资源和水环境“难以为继”的困境。
各类污染源排放量大,是我国水环境质量改善避不开、必须解决的本源性核心问题,必须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环境保护。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升级转型过程中,应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强化资源环境硬约束。在城市层面,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速度,“控制水污染物增量、治理存量”,使城市发展与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以资源环境作约束,优化城市发展。
首要的是以制度和政策落实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其核心是明确环境质量反退化制度,经济社会发展以不降低水环境质量、不损害水环境功能为前提,约束和改变人的行为方式。建议建立水环境质量倒逼机制,以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以水质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指标强化硬约束。在实现途径上,要加强资源需求管理,以供定需,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用水总量为抓手,以污染减排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施节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管理层面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节水总量控制要求,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开展节水审核,落实节水责任,建议严重缺水地区要把节水纳入政绩考核。在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体现环境质量战略转型和总量控制制度的深化。同时环保和水利部门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审批,要考虑“区域缺水情况、排水去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是否足够”等,真正做到以水定人、以水定城。
处理好预防与治理的关系:预防优先要有针对性,治理为主须稳、准、狠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好水”与“差水”同时并存。“好水”主要指饮用水水源水质,2012年我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3%,1370个试点村庄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水质达标率仅为77.2%[5]。“差水”特指为污染严重的水体。尽管经过三个五年的重点流域规划的实施,但地表水污染严重水体依然大量存在,十大流域内仍有10.2%的国控断面为劣Ⅴ类,而且我国西部等江河源头区受污染河道不断上移,2009—2012年少数断面在个别年份由Ⅲ类下降为Ⅴ类。
总体部署上,应该注意到水环境质量关乎民生,社会诉求强烈,亟须在5年左右时间内把握重点,综合施治,突出特色,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差两头”,在长远谋划的同时,阶段性保护和治理工作要取得群众看得见的实效[5]。
对于“好水”,要突出预防为主,突出休养生息,突出更高的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保护要求,构建水环境保护的防护体系。饮用水水源重点是要减少干扰,要落实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并加强流域上下游联动治污和优化取水排水格局,汇水区内严格准入和监管。同时,要积极启动开放性水源地的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地建设工作。
对于“差水”,强调突出重点,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坚持稳、准、狠原则。“稳”就是积极稳妥,与已有的相关规划任务要求有机衔接,重点是消除国控断面劣Ⅴ类的河流(段);“准”就是要找准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将工业园区监督管理、建成区污水直排、保障生态流量等作为抓手,最终大幅度提高水质达标率;“狠”就是要重拳出击,“严”字当头,在强化现有法律制度落实的同时,在水质目标清单管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一些新的制度、措施和做法,力求“四两拨千斤”,积小胜为大胜。
处理好节水与治污的关系: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系统构建水资源、水环境与水生态系统治理格局
目前,我国水资源短缺严重,水环境污染严重,水生态损害严重并存,新老问题交织,使我国水环境的系统治理工作迫在眉睫。我国年缺水500多亿立方米,缺口超过8%;我国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是0.52,比世界先进水平低0.1~0.3;全国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高达20%,每年损失100亿立方米;我国有400多个城市缺水,其中有100多个城市严重缺水[6]。
我们认为,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紧紧围绕“源头控、中间治、末端考”的系统思路制定治污技术路线,制定“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的综合防治战略,系统构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养护的保护格局。在实现途径上,节水与减污并重[7];在体制和机制上,部门联动,统筹推进水质、水量的协同管理。
建议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分子分母兼顾,削减总量和增加水量并重。一方面,水量作为分母,尽可能做加法,通过节约用水、再生水循环利用、保障生态流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增加生态流量等措施加大 水量。在城镇和工业用水方面,要从不够重视节水、不注意开发传统水资源转变为节流优先的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在农业用水方面,要从传统的粗放型灌溉农业和旱地雨养农业转变为建设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和现代旱地农业。另一方面,区域排放总量作为分子,尽可能做减法,继续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现“全防全控”思想,将污染防治与城市建设、农村发展以及工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控制工业、城市和农村污染。
处理好大江大河与城市水体的关系:在大江大河消灭劣Ⅴ类的同时,更加重视城市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十一五”以来,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成效,淮河、松花江流域污染由中度转为轻度,七大水系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64%(比2005年改善23个百分点)。但另一方面,近两年“请市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的报道屡见不鲜,与群众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水体黑臭问题已经成为继雾霾之后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流经城市的河段、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人口聚集区的河流沟渠普遍受到污染,甚至因有机污染而黑臭,群众意见大。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启动实施了消除污染严重水体工作。江苏省2013年4月下发了《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拟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流黑臭现象,并公布了313条黑臭河流整治名单。据初步估算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的比例约占全省总河长的10%左右;2013年5月,浙江实施寻找可游泳的河,对受污染的河道逐一制定实施综合整治方案,实行“河长制”,明确责任,公开信息,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并开始启动大规模的“五水共治”工作。2013年7月,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50条河涌水质情况,其中39条水质仍劣于Ⅴ类。
我们认为,基于2020年全面小康的水环境改善要求,近期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落脚点,关注民生问题,向社会公开目标水体清单,广泛推动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力争大江大河基本劣Ⅴ类水体、小河小沟等城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
对于大江大河水质改善,在已有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基础上,强化消灭劣Ⅴ类的河流(段)。参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现有的考核体系,延续目前的水质考核问责和区域限批制度,抓节点城市关键支流,实施控制单元网格化精细管理。
对于群众意见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城镇黑臭水体,要综合截污纳管治污、清淤疏浚、沿河拆违、引水活水、生态修复等强化措施,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予以重点解决[8]。在管理上,建议:一是明确黑臭水体清单和考核制度;二是明确城镇化过程中城市河流的水环境水质和水量要求,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三是完善城市河流水环境信息的公开和公众监督制度;四是出台系列城市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管理规范(如小城镇污水处理技术规范、城市河流综合整治技术指南、长效机制建设等),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城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工作。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有为、企业负责、市场有效的新机制
“十二五”以来,我国的环境管理模式已经随着经济发展有所调整,环境管理战略正在从总量控制的末端污染治理模式向质量改善模式转型。但我国环境管理仍面临许多严峻的挑战:环境管理长期停留在污染治理阶段,对市场化的环境政策制定重视不够,阻碍了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升级[9]。
我国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当前的经济利益,偏离了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问题的根源首先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即如何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其次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唯GDP至上的政绩观很难激发地方政府进行环境管理模式升级。企业是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最根本推动力量,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环境管理积极性,视治理污染为负担,由于经济调节机制的不到位,导致企业倾向于降低环境成本获取竞争优势,守法企业环境治理积极性无法得到有效激励[9]。
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转变我国环境管理的模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从政府、企业和市场等不同层面入手,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建立健全政府有为、企业负责、市场有效、公众监督的新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基于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长期缺位和不到位,需要明确地方政府在环境管理中的责任,把环境质量反退化作为各地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并通过环境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环境质量负责予以量化,推进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进一步实施河长制、区域限批等,使地方政府责任有明确抓手。
重要的是部门合作,优化管理效能。需要以任务的形式明确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任务要求,释放“环境红利”;需要分区分类地明确这些关键领域落地化、差异化的任务要求,实施源头防控,强调部门联动、政策驱动,多措并举。
企事业单位是污染防治的主体,需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稳定达标排放是基本责任,责任到人。最迫切的是依法推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主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环境信息,创造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条件。健全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体系,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以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对控制单元内企业排污行为进行强力约束,实现总量控制和质量控制的顺畅衔接。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整治;启示
1引言
地下水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北方地区65% 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都来自地下水。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据初步调查显示,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华北平原部分城市及工矿企业周边地下水存在重金属和有机物超标现象[1~5]。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因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布局调整以及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所遗留在城市区域的工业污染场地(即“棕地”),成为了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新一类污染源。因此,为保障饮水安全和人体健康,急需建立我国的地下水污染整治制度。
2地下水污染整治制度的国际经验
2.1立法支撑是开展地下水污染整治的前提
美国1980 年通过了《综合环境 反应、赔偿与责任法》(CERCLA,即超级基金),针对潜在责任方建立“严格、连带与具有溯及既往性”的法律责任,即无论潜在责任方是否实际直接参与污染行为造成污染,或任何污染行为是否合法,当场址发生污染,潜在责任方必须为后续的相关污染整治付费,当存在二个或更多潜在责任方时,环境保护局有权对其一责任方或全部责任方要求负担场址整治费用。为确保目标达成与强化超级基金制度实施成效,1986 年美国国会通过《超级基金修正与再授权法》(SARA),修正案根据前6年执行经验进行了调整与补充。
日本2002 年制定了《土壤污染对策法》,随后又制定了相关施行细则。根据法律要求,土地经调查被判定特定有害物质超过标准时,该土地即被指定为污染地域(即指定区域),除公告周知外,列入指定区域地籍册,并提供公众阅览。另外,为防止在指定区域空气及地下水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该法要求土地所有者等必须采取对策,进行污染整治。
英国污染场址法规主要目的是管理使用遭受污染场址所衍伸的问题,这些问题包含污染物对于人体健康的影响、对于环境的影响、如何整治、谁来整治、如何降低风险等等。1995年,英国通过了《环境保护法案1990(IIA部分)》(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 1990 Part IIA),该法的主要目标是处理因历史性的污染所产生的人体健康风险与环境伤害。此外在保护人体健康与复育土地的前提下,该法亦主张促进土地再利用,以减少对“处女地”或绿地不必要的开发。
韩国1994 年制定了地下水法,目的是防止地下水污染,保全及管理地下水生态系统,增进公共福利。该法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地下水污染程度的测量、制定地下水管理计划、地下水开发与利用许可、指定和维护需要地下水保护应对措施的地区、在地下水保护地区内的行为限制、地下水防治污染命令、水质污染测定、设立地下水相关事业机构和地下水净化业务、处罚、损失补偿等。
2.2标准制定是开展地下水污染整治的基础
美国、日本、韩国均制订了污染管制标准,并作为土壤及地下水是否遭受污染的判定依据,只有英国以“是否可能造成伤害”(即人体健康风险评估)作为判定依据。
以污染管制标准为是否遭受污染的判定依据,可使主管机关担负较低的行政成本,只要土壤或地下水经采样分析后超过污染管制标准,即判定具有污染,需进一步实行相关整治或管制措施。在此判定依据准则中,污染程度与风险排序系统的辅助尤其重要,其可协助主管机关与民众了解污染严重程度与暴露风险,并可提供后续政府或民间整治时进行资源分配参考;以“是否可能造成伤害”作为判定依据,将增加主管机关的行政成本,须根据各场址之周遭区域不同特性进行深度调查与研究,方可确定该污染场址是否对可能受体造成伤害。在此判定依据准则下,对于场址是否为“污染”的认定参考原则为民众风险暴露程度。
2.3资金来源是开展地下水污染整治的保障
美国、韩国均将污染行为人列为地下水污染整治责任者;日本则将污染行为人和土地所有人均列为地下水污染整治责任者;英国通过负责的“排除测试”来确定污染行为人。但对于找不到污染行为人的污染场址,其整治经费来源,各国的做法亦存在差异。
美国从1981~1995年,联邦政府环保局执行污染场址管理与整治的主要经费来源于超级基金信托基金,包括税费征收、罚金与成本追偿和利息收入三项。1995年以后,无法明确污染行为人的场址整治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经常性拨款。另外,为使污染土地活化,美国针对“棕地”再开发提供资金或税赋减免辅助政策,鼓励开发商投资治理污染。
日本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找不到污染行为人的污染场址,由土地所有人负担整治责任,但当整治金额超出土地所有人承担能力时,由“土壤污染对策基金”提供不同类别补助金额,“土壤污染对策基金”主要经费来源于土壤管理票部分捐赠、委托工程费用部分捐赠、委托调查费用部分捐赠、民间自发捐款等。同时,日本针对污染整治设备提供优惠税率与低利贷款,鼓励民间进行污染治理。
英国和韩国对于找不到污染行为人的污染场址,均由政府预算进行污染整治。为减小政府财政负担,英国还出台了鼓励开发商治理污染的相关辅助政策,如公司法人取得污染土地并进行治理,可获得150%的公司税金减免,并可申请相应的欧盟提供的棕地再开发补助[6~18]。
3建立我国地下水污染整治制度的建议
3.1立法先行,建立和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统筹协调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快制定并完善与地下水环境资源利用和管理、污染责任追究和补偿、地下水环境标准和评价等方面相关的规章。建立地下水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地下水环境危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环境损害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借鉴美国、日本、韩国先进经验,完善现有环境标准体系,同时参考英国健康风险评估做法,研究制定适合于我国的地下水污染“标准控制-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整治模式,实行污染场地的分级管控。
3.2摸清家底,深入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
积极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家底,建立全国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场地清单。结合地下水污染程度及风险,对污染场地进行分级列管,并建立场地及其周边地下水定期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
3.3筹措资金,创新地下水污染整治经济政策
多方筹措资金,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地下水污染整治的永续实施。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适时建立“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以污染者付费为原则,向石油化工、矿山开采及加工、工业企业等涉及有毒有害的行业征收整治基金。同时要加大国家及地方财政对地下水污染整治的支持力度。另外,可通过优惠税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棕地”再开发等辅助政策,鼓励开发商及民间治理资金的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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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及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落实“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为主线,以综合治理__河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今年7月18日至19日才利民副省长召开__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并对我市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之后,我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在保持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水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水体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__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不断加大结构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__年主要水污染物COD排放量较20__年下降了11.1;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地下水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自20__年9月以来,实现了泉水连续三年持续喷涌,创下了1976年出现季节性断流以来持续喷涌时间最长纪录;大明湖达到Ⅴ类水质标准;__河水质明显好转,出境断面辛丰庄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浓度分别比20__年下降了57.9、17.3和62.5。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__河综合整治。我市将__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先后编制了《__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创模工作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把__河治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一同谋划,一并实施。今年,我市专门成立了__河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鲍志强同志任组长,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0多次,研究部署__河综合治理工作。__河综合治理突出“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规划理念,强调功能性、景观性、经济性、时限性、带动性,通过各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构建防洪达标、输水安全、城水和谐、生态良好、交通畅通的__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把__河建设成为我市北部城区的清水走廊,带动济南市北部城区的发展。__河纵向综合治理范围为源头睦里闸至济青高速公路桥下,长约31公里;横向治理范围按滨河道路红线、南水北调输水暗渠线、规划河道蓝线、水景线、景观绿线、河道中心线六线控制。其中,按照__河截污治污规划,20__~20__年主要完成__河截污管网及提升泵站的建设,改建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新建滩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旱季污水不进入__河;20__~20__年全面整治市区河道,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和建设中水站,实现__河干、支流所有水体控制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目标。
(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方案、责任、措施、监控四到位。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及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的《济南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我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全力以赴抓好“四个落实”,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一是落实分配方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科学引导,支持发展”的原则,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制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分配方案,将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和重点污染源企业,在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市环保大会上,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二是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和重点污染源企业对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总量控制任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把削减目标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削减措施。各责任单位按照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依靠环保工程减排总量、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的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措施。四是落实总量监控。在各县(市)区跨辖区断面设置监测点位,定期进行监督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有效监管总量控制任务完成情况。
(三)增加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努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__-20__年共投资1.29亿元,在城区新建设了90公里截污管网,全市污水管网长度已达731公里,目前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实际处理负荷均达到10万吨/日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改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6月已与外商签订协议,年内即可完成改制工作。改制工作完成后的20个月内,项目运营 公司将对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水质净化一厂增加除磷脱氮功能,两水质净化厂不仅能够满负荷运转,而且出水水质由目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B标准。建成了处理能力2.5万吨/日的章丘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使__河流域济南段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44.5万吨/日。二是开展城区河道综合整治。20__年完成了护城河、玉绣河一期及工商河一期截污整治工程建设,在玉绣河沿岸建成4座总处理能力为75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并全部实现了中水回用,河流水质和滨河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今年实施了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截污整治和玉绣河综合治理引水二期工程,建成截污管道7313米,新建水闸4座,清淤41000立方米,封堵排污口62个,2座10000吨/日和2座20__吨/日的中水处理站正加紧建设,年内即可建成。三是按照“集中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污水再生利用。目前,全市已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63个,处理规模达8万吨/日,回用量4.6万吨/日,有效促进了城市污水的资源化循环利用。
(四)调整结构,加大流域污染源治理力度。一是注重调整产业结构和重点工业的产品结构,加大结构性污染防治力度。关停了19家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对山东酒精总厂等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搬迁治理,在采取清洁生产工艺的同时,配套完善了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大幅下降。二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对全市51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相继建成了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山水集团和济南圣泉化工集团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有效实现了污染物的源头控制。三是强化了工业污染源的治理。20__年以来我市对__河流域内45家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污染因子不能全面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四是规范重点污水排放企业的排污口建设,目前已完成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口的普查工作,坚决制止企业的偷排偷放行为。
(五)攻坚破难,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由于多种原因,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外排废水和铬渣堆场对__河的污染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成为城市环境的巨大污染隐患。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局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市下决心彻底解决裕兴化工总厂的污染问题。一是将铬渣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全市环保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整改进度,完成督办任务。今年2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对裕兴化工总厂铬渣污染问题挂牌督办后,我市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做到每天必调度,三天必到现场,每周必有小结,加快了铬渣污染治理步伐。目前该厂已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整改方案,投资1200余万元,修建了雨水收集池、铬渣围挡墙和导流明渠,对铬渣堆场进行了围挡、覆盖,完成了全部整改事项。三是延伸循环链条,突破治理难点。经多方论证考察,促成了济钢和裕兴的合作,今年4月14日,济钢正式通过烧结炼铁方式对铬渣进行处置,为困扰我市多年的铬渣污染问题找到了有效的解决途径,同时,也实现了企业间废物的循环利用,成功的走出了一条变废为宝、资源节约的循环经济之路。目前已处置铬渣1.51万吨,预计20__年底前可全部处置堆存铬渣。四是着眼彻底根治,实行整体搬迁。市政府成立了以杨佩钦副市长为组长,经委、发改委、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济南裕兴化工总厂搬迁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搬迁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裕兴化工总厂编制完成了《济南裕兴新厂一期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正在进行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五是提早谋划裕兴化工总厂搬迁后的土壤修复问题。为确保该厂搬迁后不留隐患,我市正组织专门力量,对裕兴化工总厂土壤污染的种类、范围、强度、数量和土壤修复的技术方案、修复费用等问题进行调研,为下步土壤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坚持源头控制,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认真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一是在项目审批中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拒批。二是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把清洁生产标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引导企业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三是切实抓好“以新带老”,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加环保投入,促进企业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三年来,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2149个,拒批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印染、小电镀、小炼油等建设项目60多个;验收各类建设项目407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3970吨/日,削减COD排放量8960吨/年,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
今年我市按照国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各类建设项目459个,检查发现违法项目41个,其中属于国家和省管的14个项目已上报省环保局;属于市管的27个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今年三季度又对上半年新开工的14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清理,对无环评批复文件的16个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全部落实到位。
(七)依法强化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市相继组织开展了“严查水环境违法行为遏止污染反弹专项行动”、“严查__河流域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安全大检查”等多项执法活动,采取定期检查和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普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加大了监测和现场检查频次,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了对不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在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101人(次),现场检点排污单位3715家(次),市政府对8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对15家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也对37家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法排污企业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八)依靠科技手段,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为进一步加强对__河流域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20__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建设工作,首先在__河流域废水排放量占市区废水排放总量60的10家排污单位安装了11套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现了对__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今年又对1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企业下达了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计划,年底可完成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运行,进一步强化对__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
(九)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减轻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市共认证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78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6个。以喷、滴、管灌、渠道防渗为主要形式推广节水新技术,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效应,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3.33万亩。全市有13个乡镇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全市1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状况的摸底调 查工作,并制定了污染治理计划,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改善__河水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市在__河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历史欠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__河济南段水质与过去相比虽有好转,但除源头区外,其他河段仍为劣Ⅴ类水体,__河综合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城市水污染控制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混排,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营市场化程度低。三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济南是__河的发源地。实现“__河变清”的目标,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按照《济南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二)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开工建设__河济南段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工程的实施,对__河济南段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__河水变清,实现防洪、生态、景观的有效结合,建立起人水和谐的流域生态环境。二是加快市内主要河道截污步伐。在今年工作基础上,20__年完成市区内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部分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__年完成市区内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等六条河道所有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__年完成腊山河、大辛河的综合整治工作。三是今年完成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改制工作,并使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加快章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前竣工投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中水回用量1万吨/日;20__年底前建成滩头污水处理厂,同时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四是坚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污水处理站,以利于中水回用,实现污水资源化。今年年底前,力争完成11个在建的区域性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新增中水处理能力3.1万吨/日,全市区域中水处理能力达到11.1万吨/日。
(三)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扶持发展污染小、耗水少、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制定重点汇水区禁止、限制、发展产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现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引导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继续严把环境保护准入关,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终身负责制,切实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对河流没有环境容量、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的地区,不得新上增加排污总量、影响水环境质量和耗水量高的项目。按照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保证能力,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__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20__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自20__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五)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对经停产治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关停。20__年底前,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积极督促裕兴化工总厂全面落实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和省政府提出的搬迁要求。
(六)深入开展严查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把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检查活动引向深入。着重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排污或偷开偷排、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不法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实施限期治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建立健全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对造成环境污染单位的上级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几点建议
我市__河综合治理工程是__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整体改善__河水质将产生十分重大的作用。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__河综合治理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密切衔接,同步实施。南水北调输水暗渠自西向东穿越济南市区,目前,渠顶标高偏高,这将对我市北部沿河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城市景观等产生不利影响。建议省南水北调工程主管部门采取技术措施,尽量降低渠顶标高;考虑到部分暗渠渠顶与规划道路重合,建议将重合部分按城市道路设计;暗渠的外立面也要尽量考虑城市景观的要求。
二是按照“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指导思想,__河综合治理工程将带动两岸城市建设,通过土地开发收益平衡综合治理工程投入,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建议省里在用地指标以及土地开发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并将__河两侧拆迁安置纳入经济适用房计划,同时帮助协调解决高压线迁建等问题。
三是__河综合治理工程不仅将改善我市城市环境,同时对于改善整个__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减轻渤海湾污染以及促进__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恳请省政府适当给予资金支持。
摘 要:现有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基本上可以使各项水资源保护活动做到有法可依,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现有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仍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为解决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的问题,应当尽快完善我国的水资源保护制度。重点对有关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宗旨与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归纳与梳理,在分析现有水资源保护立法宗旨与管理体制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立法宗旨;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223-02
目前,中国有四百多座城市供水不足,一百一十多座城市严重缺水,三点二亿农村居民用水安全没有保障。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203条河流408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7.3%、24.3%和18.4%。 在此严峻形势之下,必须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来解决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的问题。
1 我国现有水资源保护法律规定
对水资源进行有效且强力的保护必须以一系列制度的构建为前提,因此,在宪法基础之上,国家和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各项水资源保护活动能够在法律范围内顺利进行。以下以效力层级为序简单展开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1.1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2 法律
我国现行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以及《防洪法》等等。这些法律对我国的水资源保护问题基本做出了全面的规定。
1.3 单项行政法规
如国务院制定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这些单行法规可以有效地对某一领域的问题做出专门而详细的规定。
1.4 地方性法规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如《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等。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也能够有效解决地方层级的一些重大水环境问题。
2 现有水资源保护法律规定之不足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符合国情、水情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各项水资源保护活动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由于立法背景、立法技术以及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水资源保护立法的不足和缺陷也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水资源保护的综合性立法缺失,仍采用资源立法和污染立法二分的立法模式。在资源立法与污染立法二分的立法模式之下,水资源立法的宗旨基本上是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宗旨则是以水污染防治为核心,缺乏对水质水量统一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综合考量。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缺乏体系性与协调性,重叠、交叉、矛盾乃至冲突现象仍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首先,部门立法与行政立法比重过大。由于立法机制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涉及水资源的立法很难突破部门立法的框架。同时由于有关法律的不完善以及行政立法的影响,水资源保护中实际起作用的是大量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这种以污染防御、行政管制为指导的立法,不仅缺乏引导、激励,公众参与程度不足,同时更加重了这种体系性缺陷,甚至导致法律冲突。其次,区域立法、区域分段流域立法与整个流域水资源保护的不协调。在水资源保护的大量区域立法中,各地的立法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重复性立法较多,自主性立法较少,区域间有关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规范不一致或不衔接。各地主要关注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保护,并且对其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支流与干流部分进行水资源保护立法。
第三,现有水资源保护立法的规定较为原则,不够具体细致,欠缺可操作性。如水法规配套实施细则不完善、现有立法质量不高、水行政执法不完善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3 水资源保护制度的立法宗旨
立法宗旨,是水资源保护立法内涵的核心,是水资源保护立法所欲实现的目标,是法律关系主体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有关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宗旨,主要在《环境保护法》第1条,《水法》第1条,《水污染防治法》第1条以及《水土保持法》第1条等法律规定中有所体现。
3.1 对现有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立法宗旨的解读
第一,《水法》等水资源立法的立法宗旨主要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两方面,《水污染防治法》等污染防治立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防治水污染和保障水安全。
第二,无论是在水资源立法中还是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其立法宗旨都同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保护水资源或保护水环境,二是促进经济发展。这在水资源保护相关的几部法律中均有类似规定,如《环境保护法》中的“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水法》中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水污染防治法》中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法》中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发展生产……”。
3.2 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宗旨的缺失
第一,在资源立法与污染立法二分的立法模式之下,水资源立法的宗旨基本上是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宗旨则是以水污染防治为核心,缺乏对水质水量统一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综合考量。
第二,水资源保护的立法目的上所采取的二元目的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作出不利解释,以致使经济发展因素被优先考虑而水资源保护因素被舍弃。
第三,“水安全”作为水资源保护立法宗旨的核心仅在水污染立法中做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规定,而在水资源立法中没有体现,即水资源质量安全已被确立,而水资源数量安全则没有被明确。
3.3 水资源保护立法宗旨的完善
立法宗旨是水资源制定的基础和前提,其确定了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方向和内涵,因此其重要性显而易见、不言而喻。我认为,其立法宗旨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1)合理使用、开发、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开发、利用水资源事关治国安邦的大事。我国水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因此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用水。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紧缺,减少污废水排放,保护水资源的基本措施,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此规定是对构建“节水型社会”的最好响应。保护水资源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种经济资源,或者说不仅将其作为经济资源来保护,更应该将其视为自然环境的构成要素或生态资源来保护,不仅保护其经济性能,也要保护其生态功能。
(2)保障水资源质量及数量安全。
水安全“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状态:人人都有获得安全用水的设施和经济条件,所获得的水满足清洁和健康的要求,满足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同时可使自然环境得到妥善保护。” 确立“保障水资源质量及数量安全”的目的是通过提出“水安全”这一核心价值来实现水质水量统一保护的综合性考量。
(3)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本质上反映了生态文明的发展观与实现观。它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它要求在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可以支撑的前提下,解决当代经济社会与生态发展的协调关系。 二是它要求在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前提下,解决当代经济发展与后代经济发展的协调关系。 三是它要求在不危害全人类整体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解决当代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以及各国内部各地区和各种经济发展的协调关系,从而真正把现代经济发展建立在节约资源、增强环境支撑能力、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之上,使人类经济活动和发展行为保持在地球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极限之内,确保非持续发展向可持续发展转变,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21世纪议程》早就强调了“逐步建立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在水资源保护流域,通过制定水资源规划,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特别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 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4.1 现行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我国现行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在《环境保护法》第7条,《水法》第12条、第13条,《水污染防治法》第8条以及《水土保持法》第六条中有所体现。根据上述规定,水行政管理体制是“统一监管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具体管理相分离”的新型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层次:
(1)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行政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水利部门,在法律规定的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对水环境和水资源进行管理。
(2)水行政实行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职权范围涉及水行政管理的部门除了水利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之外,尚有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多个部门,此即许多学者所谓的“多龙治水”。
(3)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管理模式是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并重、监督管理与具体管理相分离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了七个流域管理机构,这些流域管理机构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的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4.2 现行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水法》规定水利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这种制度割裂了水质与水量的联系,将水质与水量分别交由环境保护部门与水利部门主管,造成了环境保护部门与水利部门职能的交叉,重叠乃至冲突。并且《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与《水污染防治法》中的区域管理体制使水质和水量上的管理更不协调。
(2)统一监督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多龙治水”管理模式可以更广泛的调动政府各部门对水管理的参与,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制度很不完善。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之间由于自身利益关系,而出现的“职权交叉,利益相争,责任互推”。
(3)流域管理机制虽然已经被明确,但是其管理实践上仍面临不少问题。目前,水利部在全国设立了七个流域管理机构:长江、黄河、珠江、海河、淮河、松辽水利委员会及太湖流域管理局,但是这些流域管理机构在新《水法》中虽然被赋予了法律地位,明确了职权,但都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未界定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具体内容,难以具体操作。
4.3 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完善
我认为,应当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具体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即流域管理机构主要履行其宏观上的监督管理职能,区域管理机构履行各项水资源保护的具体职能。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解决和协调好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关系。
对于《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与《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区域管理体制的衔接问题,首先要充分考虑水的自然属性,并依据水的流域特点,建议通过制定条例,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实际工作中更有可操作性。
(2)建立起高效、权威的流域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流域管理体制。
水污染和水资源的配置都具有流域性的特点,都需要从流域层面进行总体协调。建议《水资源保护条例》突出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对其进行必要的授权,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将流域管理机构的各项具体职责予以具体化和明确化,界定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具体内容,明确流域机构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管理职能、监督职能和监测职能。管理职能包括提出和调整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方面的具体职能,监督职能包括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能及如何监管;监测职能包括对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重要饮用水源地、省界缓冲区等的具体监测职能等等。
(3)明确区域管理的责任。
由于区域管理机构是水资源保护的具体管理部门,其管理行为决定了水资源保护任务是否能够真正实现和落实,因此必须使其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鸣珂江位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内,是钦州市第一长河钦江的支流与上游河段。主干流发源于灵东水库内的东山山麓,另一干流发源于罗阳山北麓,两条干流在平山圩汇合,流经灵山县九个镇,与钦江连接,注入北部湾。鸣珂江主干流河长103千米,集水面积1 617千米2,年均径流量9.396亿米3,其中在灵山县县城境内长度为18.6千米。鸣珂江是沿岸人民的母亲河,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鸣珂江的水污染现象比较突出。
二、水污染现状及原因
同学们组成调查研究小组通过走访调查、实地观察以及向灵山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参观访问的方式,重点调查了灵山县灵城镇境内的鸣珂江水污染状况并分析其污染的原因。目前鸣珂江水污染状况及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工业废水排放逐年增多
据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多年检测资料,灵山县鸣珂江上游生活饮用水源水质都达到地面水Ⅱ类标准,但是县城河段及下游水质多年来一直都超过地面水III类标准,超标项目有COD、氨氮、铁、总磷、氟化物5个项目。又据县卫生防疫站和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多年对鸣珂江枯水期定点测试结果,洛解氧、氦、氨3个有机污染物和酸、汞、氰、砷、铬5项毒物分别对水质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另外,据近年区水文总站水质中心化验结果,县城河段上游灵山水厂的铁、氨氮、亚硝酸盐氮、BOD5、细菌总数、大肠菌数的浓度为0.67 mg/L、2.00 mg/L、0.525 mg/L、5.20 mg/L、5 400 mg/L、23 800 mg/L,均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
据调查,县化肥企业排放的污水中砷化物严重超标,据检测,断面检测出砷、氟超标97.6倍和8.9倍。县电镀厂和县皮革厂排放的工业废水中都含有六价铬致癌物质。县钛白粉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对鸣珂江污染极其严重。此外,近年来我县引进大批的工业,粗放的增长方式使一些技术落后、无力治理污染的行业在耗水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水体污染,尤其是糖厂、造纸厂和淀粉厂等。
2.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城镇人口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对鸣珂江造成污染。灵山县城人口约10.5万,生活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中,致使鸣珂江水质富营养化。灵山县城生活垃圾现在的清运处理率由以前的75%提高到90%左右,但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屡禁不止。鸣珂江沿岸的 垃圾长期堆积,导致河床被蚕食,污染物越积越多。
医院病原体污水和马鞍山屠宰场的污水对鸣珂江造成污染。县城的医院中,只有人民医院建有污水处理厂,其它医院均未建治污设施,每天都排放大量的医疗污水。马鞍山屠宰场是县城惟一的生猪屠宰定点厂,其污水的排放也相当惊人。
3.生态破坏使河流纳污和自净能力下降
过度砍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水源枯竭,陡坡开荒造成土石方大量坍塌,随暴雨被冲入河流中,大量泥沙涌入江河,淤积河道。以上均会造成江河不畅、河流水量减少、径流量锐减、流动缓慢、污染物积淀,使河流纳污能力和自净能力下降,水污染增加。
4.沿岸农田施用农药和化肥危及水质
灵山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以种植业为主,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口所占比例大,但集约化、机械化水平低,均为个体经营。据县农业部门统计,20世纪90年代至今,全县年均农药施用总量1 209.6吨/年,单位面积平均施用量为22.5公斤/公顷;全县年均化肥使用总量为59 884.6吨/年,单位面积平均施用量为818.3公斤/公顷,而且近年来呈增加的趋势。农药、化肥进入土壤后,相当一大部分被微生物分解,转变为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而污染地面水和地下水,造成水的氮污染。
三、水污染治理建议
1.依法加大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与处理力度
针对目前严峻的废水污染状况,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制度,对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造册登记,加强对入河排水口的水质监测,对不达标的工厂依法整改或关闭,减少工厂“三废”的排放。
2.设立重点保护区和隔离区
有关部门应在河道两岸、江水附近的农贸市场、城乡结合处、广场等人口较多、水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实行重点治理,建设隔离带工程,并在各排污口处设立重点保护区,从源头上切实管理污水排放与水体污染。此外,还要加快建设医院的排污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医院排污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3.加强上游生态保护和建设
保持上游的生态建设,涵养水源,提高河流的环境容量;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防止乱搭乱建导致的水土流失及水源破坏。
4.发展生态农业
在上游的农村地区,推广生态农业的发展,少用农药和化肥。规范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有效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河流水质。
5.定期清理河道
县城境内鸣珂江多段河道淤积、堵塞情况较严重,两岸违章建筑占道多,因此治理鸣珂江污染的重点工作应为清理河道,整治环境,使鸣珂江的径流量逐步增加,使江水自身纳污能力和自净能力得以提高,从而改善河流水质。
6.建成县城重点旅游休闲之地
灵山县旅游资源众多,在县城内就有六峰山和三海岩等“三A”景点,应将流经市中心的鸣珂江作为一个重点的景区加以建设,丰富县城的旅游项目,打造“美”、“绿”、“净”的良好形象,使之成为居民和游人休闲的好去处。
7.增强民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