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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7 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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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计划实施方案

第1篇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组长,成员由注册科、检查大队、公平消保科及各工商所负责人组成,及时做好查处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申请从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必须提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级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

(二)配合卫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查处无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

(三)积极配合县公安局,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年_月)。成立了××县工商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县局公交科。下发《××县工商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相关部门工作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_月)。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重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对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并做好接受市专项督察的准备工作。

从_月份起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汇总当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于每月__日前报送县局公交科。

(三)总结上报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_月)。各相关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____年__月_日前报县局公交科。

四、工作要求

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工程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

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级工程主

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验田产量调减计划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帐”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年度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第3篇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本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__份,利用《简报》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第4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质量调查(以下简称质量调查),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质量调查工作,统一质量调查规范,协调跨省的质量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调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

第四条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机构配合。调查涉及地区的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协助。

第五条质量调查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质量调查不向调查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质量调查的确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机质量投诉机构,负责受理投诉,统计、分析、报送投诉信息,为制定质量调查计划提供依据。

农机质量投诉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加强质量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质量调查建议。

第九条质量调查计划应当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并及时公布。

省级质量调查计划在公布前应当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条质量调查计划应当明确质量调查的名称、目的、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方法、实施单位等事项。

第十一条列入质量调查计划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于国家财政补贴、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范围的;

(二)对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

(三)出现集中质量投诉或者重大质量事故的。

第十二条质量调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影响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程度进行调查;

(二)可靠性调查:对农业机械故障情况进行调查;

(三)适用性调查:对农业机械在不同地域、不同作物及品种或者不同耕作制度的作业效果进行调查;

(四)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对企业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承担质量调查任务的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称调查承担单位)接受任务后,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报下达任务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任务下达部门)批准。

实施方案应当包括质量调查的具体内容、程序、样本数量和分布、技术路线、调查方法和依据标准、调查表格和填写说明、数据统计处理方法、工作分工、参加人员等。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部门批准实施方案后,应当向调查承担单位下达质量调查任务书。

第三章质量调查的实施

第十五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当次质量调查证件。

第十六条进行质量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方出示质量调查任务书和质量调查证件。

质量调查采取问询查证、发放问卷、现场跟踪、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企业质量承诺进行试验检测。

第十七条被调查方应当配合质量调查工作,按照调查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质量调查结束后,调查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汇总、处理和分析调查信息,形成调查报告,报送任务下达部门。

第十九条调查承担单位和调查人员对调查结果负责,对调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保密,不得利用质量调查进行有偿活动。

第四章调查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条任务下达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对调查内容、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工作应当在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通过的,任务下达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质量调查结果。

省级质量调查结果应当在公布前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调查承担单位应当在质量调查结果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向有关企业通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对质量调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严重的生产或者销售企业,由任务下达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整改通知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整改通知下达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书面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整改通知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而未被采纳的,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报告整改情况,由整改通知下达部门组织确认。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调查承担单位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调查承担单位或者个人的质量调查资格:

(一)不按规定进行调查、伪造调查结果、瞒报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二)利用质量调查从事有偿活动的;

(三)擅自透露质量调查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有其他、、行为的。

调查承担单位和个人利用质量调查获取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

第5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全面核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并选择5家在我市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中储粮直属库及其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区)、直属企业。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市、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

中储粮乐陵直属库负责向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齐河国家粮食储备库(齐河县城区东首)、山东省军粮储备库(齐河县城区舟桥处南边)、山东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东龙门国家粮食储备库(平原县经济开发东区)、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临邑直属库负责向所辖县(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库点的省级储备粮和省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所辖县(市、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县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全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国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对此,市政府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

市级普查、省级复查采取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各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2009年3月10日前,各县(市、区)均要成立相应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参加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人员培训。3月25日前,各县(市)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4.其他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衡器、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温度计等必要的检查工具。对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的库点,各县(市、区)要提前配置好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2009年4月5日前,县级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2009年4月6日—4月20日,市政府按照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县(市、区)自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2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

2009年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随机抽查。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级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6月15日前,市、县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库存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或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级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全市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七)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财政厅将另行规定。

第6篇

(文字在2-3页以内)

一. 项目简单描述(目的、意义、内容、运作方式)

二. 市场目标概述

三. 项目优势及特点简介

四. 利润来源简析

五. 投资和预算

六. 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

七. 财务分析(预算及投资报酬)

第二部分 综述

第一章 项目背景

一. 项目的提出原因

二. 项目环境背景

三. 项目优势分析(资源、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

四. 项目运作的可行性

五. 项目的独特与创新分析

第二章 项目介绍

一. 网站建设宗旨

二. 定位与总体目标

三. 网站规划与建设进度

四. 资源整合与系统设计

五. 网站结构/栏目板块

六. 主要栏目介绍

七. 商业模式

八. 技术功能

九. 信息/资源来源

十. 项目运作方式

十一. 网站优势(资源/内容/模式/技术/市场等)

十二. 无形资产

十三. 策略联盟

十四. 网站版权

十五. 收益来源概述

十六. 项目经济寿命

第三章. 市场分析

一. 互联网市场状况及成长

二. 商务模式的市场地位

三. 目标市场的设定

四. 传统行业市场状况(网站市场资源的基础)

五. 市场定位及特点(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特定受众等

六. 市场成长(网站pageview与消费者市场)

七. 本项目产品市场优势(对于特定人群的市场特点的省事、省时、省力、省钱等)

八. 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

九. 行业政策

第四章 竞争分析

一. 有无行业垄断

二. 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

三.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第五章 商业实施方案

一. 商业模式实施方案总体规划介绍

二. 营销策划

三. 市场推广

四. 销售方式与环节

五. 作业流程

六. 采购、销售政策的制定

七. 价格方案

八. 服务、投诉与退货

九. 促销和市场渗透(方式及安排、预算)

1. 主要促销方式

2. 广告/公关策略、媒体评估

3. 会员制等

十. 获利分析

十一. 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十二. 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近期、中期),销售预估(3-5年)销售额、占有率及计算依据

第六章 技术可行性分析

一. 平台开发

二. 数据库

三. 系统开发

四. 网页设计

五. 安全技术

六. 内容设计

七. 技术人员

八. 知识产权

第七章 项目实施

1. 项目实施构想(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与股权结构)

2. 网站开发进度设计与阶段目标

3. 营销进度设计与阶段目标

4. 行政管理部门的建立、职工的招募和培训安排

5. 项目执行的成本预估

第八章 投资说明

一. 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 资金使用计划(即用途)及分期

三. 项目投资构成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

四. 主要流动资金构成

五. 投资形式(贷款/利率/利率支付条件/转股-普通股、优先股、任股权/对应价格等)

六. 资本结构

七. 股权结构

八. 股权成本

九. 投资者介入公司管理之程度说明

十. 报告(定期向投资者提供的报告和资金支出预算)

十一. 杂费支付(是否支付中介人手续费)

第九章 投资报酬与退出

一. 股票上市

二. 股权转让

三. 股权回购

四. 股利

第十章 风险分析与规避

一. 政策风险

二. 资源风险

三. 技术风险

四. 市场风险

五. 内部环节脱节风险

六. 成本控制风险

七. 竞争风险

八. 财务风险(应收帐款/坏帐/亏损)

九. 管理风险(含人事/人员流动/关键雇员依赖)

十. 破产风险

第十一章 管理

一. 公司组织结构

二. 现有人力资源或经营团队

三. 管理制度及协调机制

四. 人事计划(配备/招聘/培训/考核)

五. 薪资、福利方案

六. 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

第十二章 经营预测

一. 网站经营

1.访问人数成长预测

2.会员增长预测

3.行业联盟预测

二. 销售数量、销售额、毛利率、成长率、投资报酬率预估及计算依据

第十三章 财务可行性分析

一. 财务分析说明

二. 财务数据预测

1. 收入明细表

2. 成本费用明细表

3. 薪金水平明细表

4. 固定资产明细表

5. 资产负债表

6. 利润及利润分配明细表

7. 现金流量表

三. 财务分析指标

反映财务盈利能力的指标

a. 投资回收期(pt)

b. 投资利润率

c. 投资利税率

d. 不确定性分析

第三部分 附录

一. 附件

1. 主要经营团队名单及简历

2. 专业术语说明

3. 企业形象设计/宣传资料(标识设计、说明书、出版物、包装说明等)

二. 附表

1. 市场受众分析(人群分布/数量等)表

2. 互联网成长状况表

第7篇

1、按照我县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推进计划的各项任务。

2、举办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3场(次)以上。

3、完成专利申请受理量60件以上,专利结构有明显改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比重有明显增加。

4、积极推进与黄石市三益专利商标事务所的合作进程。开辟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专利申请服务平台功能;发挥全县首批5个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年度内专利“扫零”企业5个以上,使全县专利企业达到20个。

5、实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2个以上。

6、申报省、市科技奖励项目5个以上,力争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省级或市级科技奖劢。

(三)组织实施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成立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家咨询服务小组。专家咨询服务小组成员从全县涉农领域专家中挑选骨干人员组成,明确专家咨询服务小组职责。 3、制定我县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建设方案。推进农业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认定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并予以授牌。

4、扶持黄梅现代乳业公司发展。积极帮助其建立奶牛养殖技术研究中心和申报国家奶牛繁育基地(中心),积极为其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5、实施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做好科技特派员到期换届工作,调整科技特派员组织结构,积极探索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新模式,着力培育1—3个全省有影响的模范或优秀特派员,创造条件为其争取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6、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发挥农技110信息平台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普及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四)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发展步伐。

1、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出台关于加强全县校企合作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力争年度内校企双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个以上。

2、制定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认定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全县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强名单,积极为其搭建投融资平台,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引进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为县内企业注资。指导和帮助规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用于科技研发的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5%。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1个以上。

(五)适应科技发展要求,提高争资立项质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技政策精神。按照“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形成体系”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制定局机关业务学习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水平。

2、跟踪服务已申报2012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

3、下大力气申报青虾基地、五瑞生物省级研究与开发项目,实现2012年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个以上,立项资金180万元以上。

4、建立和完善项目申报与立项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发掘培育一批、库存备选一批、择优申报一批、立项实施一批、发展壮大一批(“五个一批”)的办法,集中集成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创造条件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6个以上。

(六)服从和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1、积极参与团队招商引资,力争牵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积极完成扶贫帮困、联系挂点等工作任务。

(七)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树立政风行风形象。

1、组织制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组建以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规划起草工作专班,深入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调研,认真编写《“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3、努力提高科技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加大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道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层面和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方式,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宣传在建设创新型黄梅的工作中所反映的科技工作动态和科技绩效。办好《黄梅科技简讯》、《黄梅科技网》、《黄梅知识产权网》。确保政务报道量全省排名前5名、全市排名第1名。 5、积极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8篇

一、目标任务

今底前,以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80.4万只,其中: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60万只、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20万只;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T5)0.4万只。同时做好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压钠灯推广工作。具体推广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

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产品价格见附件3。

三、推广的重点领域和用户

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今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将适度向农村倾斜(推广量不低于60%),城市社区选择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学校、机关、医院、企业等大宗用户和居民社区。

四、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

召开全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动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工作方案,启动推广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介,加大推广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各推广单位要协助中标企业深入农村、社区,利用农村集市和文化大院等场所,举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演示活动,现场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有关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2、制定方案

各推广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操作性和相应的落实办法,于前报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3、需求调查

各推广单位要深入用户进行详细调查,摸清用户对高效照明产品的具体型号、数量需求情况,组织用户分别填写《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大宗用户申购表》(附件4)、《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附件5)、《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附件6)、《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附件7),并于10月31日前报市经信局。本次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详见中标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实行限量购买,每位居民凭本人身份证购买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只,单位用户最低不得少于100只。

4、组织实施

各推广单位要协调中标企业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组织供货和结算;中标企业要按照推进计划组织安装服务,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安装完成后办理有关确认手续。同时,中标企业要在各服务网点设立废旧灯管回收箱,负责回收废旧灯管,集中送交具备条件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5、检查验收

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广过程中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各推广单位推广工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评。

五、产品购买流程

1、签订供货协议:各推广单位按照该实施方案,组织各用户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衔接供货时间。

2、供货、结算:各推广单位协调中标企业与用户衔接供货时间,组织交货与结算。

3、办理相关手续:办理供货及结算手续后,由中标企业填写《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经用户确认盖章后报市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考核办、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教体局、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第9篇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培训工作

1、积极主动与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含协会)和州市旅游培训机构沟通联系,于1月10日完成了《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拟定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认真落实既定培训班的相关筹备工作并组织具体实施。不断强化培训的各项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培训、考务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培养优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2、根据《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行管处的配合指导下,认真完成了《2008年度××省国际旅行社导游人员及中级导游员年检培训工作通知》文件的拟定及下发工作(云旅人教[2009]12号)。同时认真组织落实了培训班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课程设置、教师选聘、场地落实、教材选购及材料准备、费用收交等工作)。此次年检培训全省共分6期举办,于2月23日-4月3日开展;其中,昆明点2期,版纳、大理、丽江、迪庆点各一期,共有1702名国际社导游人员参加了年检培训。

3、根据各类培训班的需要,认真做好培训班培训教材的选购、入库、销售工作,并将书籍的销售收入及时交局财务。上半年,共购进各类书籍5000多套(其中2009年导游考试系列教材3000套),到6月5日止,共售出2500多套,目前还在继续与各州、市旅游局办理导游资格考试用书的相关销售工作;

4、认真做好2009年导游考试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信息宣传,表格制作,教材、大纲订购),确保全省报名工作顺畅。为此,中心于4月29日和5月4日在《春城晚报》刊登了导游考试的相关信息,从6月1日起,正式组织开展了全省2009年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工作。8月上旬-9月组织开展培训;

5、为加大全省旅游教育培训的宣传和交流力度,拓展旅游教育培训信息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了第一季度《××省旅游教育培训简讯》的编撰、发放工作;二季度简讯正在办理中;

(二)考务工作

6、在国家旅游局导考办和省导考委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成绩的上报审定、成绩公布和考生分数查询等具体工作。并根据国家旅游局导考办的相关要求,于3月底认真完成了全省合格考生导游资格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全省共有8380名考生参加考试,合格人员达1794人,合格率为21.4%);

7、根据《2008年××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安排,于3月份组织完成了2008年××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及习题集的再版和订购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认真修编了《2009年导游考试大纲》及《考务相关规则》;

8、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局导考办的指导下,于4月30日完成了《2009年××省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2009年××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拟定和下发工作。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考试时间:为11月7日,口试为11月9日-25日;

(四)其他工作

9、根据局党组的安排,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科学发展观是加快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的思想准绳和工作准则。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结合业务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撰写个人总结,相互交流学习。通过本次活动,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加快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

10、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导游考试考务工作管理水平和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在袁副局长的委派下,由局人教处、省旅游培训中心、昆明市旅游培训中心等4位同志于3月25日至27日赴四川省旅游局就导游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等事宜进行了考察学习。

(五)日常工作

11、处理日常电话咨询5500多个,接待现场咨询2800多人次;

12、圆满完成了培训中心的2009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劳动保障执法年检、社会保险、《机构代码证》等四项年检工作;

13、完成了局、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09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培训中心将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人才培养计划,围绕省旅游局2009年的中心工作,加大推进我省旅游“二次创业”的旅游人才培训相关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旅游人才兴旅战略,以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为目标,以推进旅游教育培训改革发展、创新教育培训的机制体制为突破口,以导游考试考前培训、国际旅行社导游年检、领队年检培训,旅行社、旅游饭店经理等各种培训为抓手,进一步充实和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手段,加大对旅游重点人才、短缺人才的培训力度。同时,继续全面提升我省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科学管理水平,为我省旅游产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提供人力和人才保障。在局相关处室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认真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培训、考务工作

1、在局导考委的指导下,切实抓好2009年我省导游资格考试的报名、培训和笔试、面试等各项具体考务工作。具体安排是:6月1日-7月31日开展报名工作;8月中旬-9月底举办新考人员培训班;11月7日笔试;11月9日-25日举行面试;

2、在局导考办的指导下,认真做好2009年××省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等具体工作;导游等级考试为8月3日-8月28日。导游等级考试为12月5日;

3、认真做好各类培训班教材、资料的征订和选购工作。重点做好全省2009年××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和习题集、考试大纲销售工作。

4、在有关处室的配合下,组织开展好已定培训班的各项工作,如7-10月份拟举办的“导游资格考试考前授课教师及面试考官培训班”、“新考导游人员考前培训班”、“加试语种导游考前培训”、“中级导游等级考试前培训”、“出境旅游领队年检培训、新考领队资格考前培训”等等培训班;

5、认真做好二、三、四季度的《旅游教育培训简讯》工作,扩大我省旅游教育培训宣传和交流工作;

6、配合人教处完成2009年全省28家非学历旅游培训单位资质复核工作;

(二)其他工作

7、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心将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对制定实施四项制度的方案进行科学分解职能,在明确中心各自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切实履行好中心的各项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8、加强与省外的交流学习,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织全省旅游教育培训相关人员到省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做得较好的省市、地区考察学习其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整体教育培训的质量。同时,促进全省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的交流与合作。

9、加强与机关各处室,各州、市旅游培训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及早制定2010年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

第10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省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和20*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清仓查库领导机构备案。市级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2月底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

,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清仓查库复查工作组,由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每组负责1—2个市,对所到市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对该市的普查工作作出评估。复查比例为该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对复查企业个数不作规定,但要照顾到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复查数量的大致均衡。复查的同时进行质量抽检,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所抽取的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工作组将复查期间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连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一并提交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需经组长签字。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我省粮食库存情况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各市、县要做好迎接国家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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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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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关键词】防错技术;电子产品生产;应用

0.引言

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保持自身的优势,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们不断对自身的生产工艺进行升级完善,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原材料的成本,但是当生产者通过这些手段降低生产成本,获得销售利益的同时,往往因为人为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伤害消费者的消费情感,这对产品的下一步销售产生了极大地负面影响。为了最大程度的消除人为错误对产品质量的影响,防错技术被应用到电子产品的生产之中[1]。防错技术能够有效预防人为错误带来的影响,对企业提高生产效率,获得更高的利益而言是十分有利的。

1.防错技术的内涵及其特征

防错技术的是为了防止人为错误的出现或发生,顺时而生的一种能够及时发现人为错误的装置或设施[2]。防错技术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预防性,这就使得防错技术具有鲜明的两个特征:

第一,能够发现潜在的问题。防错技术本身就具备较强的预防性,其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能够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使得生产者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对错误进行处理,防止错误生产带来的经济损失,可以说防错技术创立的主要逻辑之一便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分析。

第二,消除产品产生缺陷的影响因素。防错技术对产品的错误生产进行预防,能够减少相应的经济损失。但是倘若想从根本上避免错误的发生,就应该从根本上消除错误产生的原因。防错技术的应用刚好能够从源头上发现错误产生的原因,对这些不利因素进行最合理、恰当的处理, 消除产品产生缺陷的影响因素。

2.人为错误的主要类型及其出现的原因

2.1 人为错误的主要类型

人为规则差错。规则差错主要是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能利用相应的规则对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混乱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够对现实状况进行解决,缺乏相应的指导说明。

人为技能差错[3]。技能是人们在经过反复的练习与实践所获得的一种基本能力,由于对技能熟练地掌握,过度相信自身的能力,使得工人在进行生产操作时,完全是出于下意识的进行操作,完全不会考虑,也不能理解这些技能之后所代表的的含义。

人为知识错误。当人们以知识为基础进行问题处理时,实际上考验的是人们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但是当人们的进行错误的分析时,人们往往会犯失手和疏忽这两个主要错误:

失手错误。失手的机理主要包括失控、描述错误、反应错误、记忆丧失。由失手造成的错误,往往是人们不可预料的,因为可能计划或想象的很美好,但是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使得结果不尽人意。

过失错误。过失错误是非常难以控制的,因为从其产生的生理机能来看,它及时一种仪式上所犯的错误,这也就是说,过失错误从刚刚开始着手进行生产是便已经是错误的,圆通一旦错误,那么接下来的生产过程再完美也是错的。

知识的过失[4]。知识的过失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行为者的知识能力不足,或者没有正确合理的的应用知识。当面对需要知识进行解决的问题时,行为者没有相应知识的储备,也就不能更好的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案。

2.2 人为错误出现的原因

第一,人的主观意识上的错误。这里指的认得主观意识错误主要是指人的感觉能力、判断能力、行为能力上的错误。这些错误出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极可能是因为信息量太大,也可能是信息不够完整,即可能是知识能力的不足,也可能是相关经验的缺乏,即可能是被错误信息误导,也可能是判断能力的确实。总之影响这一错误的原因是错综复杂、难以控制的[5],因为它不仅和个人能力有直接的关系,还受到众多外部环境的影响。这些错误使得行为者不能够正确的认识、处理、分析信息,及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缺陷进行分析和处理,最终这些问题、缺陷会集中反映在生产过程之中。

第二,电子行业的行业特点。随着激烈市场竞争,电子产品的生产行业竞争已经步入白热化阶段。为了能够更好的占有市场,生产厂家们不断压缩制作成本,降低销售价格。使得电子产品的利润较低,人员工资报酬也就不很乐观。同时,电子产品销售额季度之间差距较大,旺季销售可观,淡季销售则令人堪忧,使得工人在旺季时忙的晕头转向,淡季时闲来无事,这也就造成了电子产品行业的人员流动率较高,难以产生较多的高技术人员[6]。最后,电子产品的生产是枯燥乏味的,工人只能在在生产车间里,进行单一的劳动操作,这样工人很容易失去工作热情,注意力不集中,这也就难免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错误。

第三,对部分人员要求过高。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断加快这生产设施的更新,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环节多,涉及的机器也多,虽然大部分的工作人员不需要有较高的技术操作能力,但是对技术性人员的依赖性仍然很强,一旦技术人员的操作出现错误,接下来的生产也就不会顺利。所以这就要求部分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技术,能够完整的掌控整个生产过程,最大程度减少在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防错技术应用的必要性

3.1 减少人为错误的发生

电子产品生产行业在追求高效率,低成本的同时,因为人为错误经常使得产品出现缺陷,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一旦消费者不想再购买相关产品,那就意味着电子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所做的投入不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商品不能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转换,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所以为了减少人为错误的出现,满足消费者对产品日益苛刻的要求,将防错技术应用到电子产品的生产过程之中是一种必然趋势和必然要求。

3.2 维护企业利益的必然条件

企业生产的最大目的就是将商品销售出去,在收回生产成本的同时获得可观的利润,去诶企业的顺利运行提供资金保障[7]。一旦电子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因为人为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产品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难以销售,生产者不仅不能获得利润,还会损失相应的生产成本,这对生产企业接下来的运行和在生产而言都是一种噩耗,一旦这种状况陷入一种恶性循环,那么企业也就到了濒死边缘。所以将防错技术应用到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之中,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必然条件。

4.防错技术实施的基本步骤

第一步,发现潜在缺陷。充分的利用防错技术的预防作用,首先就是要发现潜在的缺陷。发现潜在缺陷是接下来分析缺陷、提出方案、问题解决的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发现缺陷是应用防错技术这座高楼的第一块砖。

第二步,分析缺陷产生原因。在发现缺陷的基础之上,便是对缺陷进行基本的分析。按照缺陷为什么产生,产生的根源是什么,缺陷产生可能造成的后果是什么这一基本思路进行分析,将能够全面的认识缺陷,为接下来解决缺陷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步,提出解决缺陷的基本方案。在发现缺陷、认识缺陷的基础之上,接下来要做的便是要提出解决缺陷的方案。方案的提出,是引领接下来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好的方案能够良好的分析接下来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以及在解决缺陷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等,可以说是接下来行动的精神引领。

第四步,评估选择正确的方案。选择正确的方案能够使接下来的行动事半功倍,在评选最佳方案过程中,不能之考虑片面的投资和收益,而是应该立足全局,充分考虑到每一个环节,使部分之和大于整体,增加方案的可行性,实现方案指导价值。

第五步,实施方案。在一系列的准备环节基础之上,便是最关键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效果直接关系到缺陷处理是否成功,成本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决不能一味的认为方案可以完全的一次性的解决问题,而是应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根据现实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然后不断的对方案进行完善与补充,实现方案利益最大化。

第六步,实施监督,总结评价。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对每一个细微的环节进行监督,监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找出方案的优点与不足,然后将方案实施的具体效果与语气效果进行比较,对方案的整体有效性进行一个合理的评价,以便更好地对方案进行完善。

第七步,完善方案,进行推广。在通过以上的环节,无论是缺陷的分析、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这就使得方案具备了普遍价值。所以当缺陷得以解决后,应该不断进行深层次价值的挖掘,完善方案,将方案标准化,加快方案的推广实施,不断解决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5.结语

防错技术的实施与应用,即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电子产品生产行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产品生产本身就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电子产品生产者如果想在激烈的竞争之中得以存活,并获得相应的利润,就必须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大机器生产完善了电子产品生产的工艺,而防错技术的应用则避免了人为过失造成的损失,机器生产与防错技术的完美结合,产生的效益是十分可观的。所以电子产品生产者在加强对生产机器的升级是,一定不能忽视防错技术的应用,遵循防错技术应用的基本步骤,与自身的实际状况结合,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大赢家。

参考文献

[1]张学凯.防错技术在电子产品生产线的应用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2010(03):13-15.

[2]周志坚.防错技术在汽车减震器装配中的应用[J].现代制造工程,2012(05):45-46.

[3]黄泽民.防错技术在摩擦片组装配中的应用[J].现代制造工程,2013(11):23-25.

[4]王佐开,王学良.防错技术的实施思路及其案例分析[J].航空标准化与质量,2010(03):34-36.

[5]李永钧.追求质量极限――解读上汽集团的零缺陷质量管理模式[J].汽车研究与开发,2012(10):27-28.

[6]胡建兵.防错系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应用[J].工业工程,2012(04):56-57.

第12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在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摸清奶站的现状,将奶站百分之百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规范行为,建章立制,使奶站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提高奶站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从9月23日开始至1O月底结束。

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县各种类型的所有奶站,包括乳制品企业自建、规模养殖场自建、养殖小区联设、个体私营投资建设、流动奶站(点)等形式。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各乡镇场街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奶站进行检查,逐一摸清奶站类型、数量、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重点要查清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情况。要对奶站逐一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汇总本地基本情况并上报到县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表格式见附件)。

(二)实施驻站监督。各乡镇场街及有关各部门要根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立即向本辖区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严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二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加强常规检测;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指导和监督奶站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指导奶站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五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绝不允许人为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的现象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区域要实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和重点排查生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行为,将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同时,要求奶站加强对生鲜奶常规项目的日常检测,保证生鲜奶的质量。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管理制度。各奶站要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质量检测记录。要建立奶站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管。要建立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推动建立规范的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9月23日至10月5日)登记造册:全县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按照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动员,迅速将登记造册工作布置到最基层,尽快摸清奶站底数,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并报县动监局备案。

第二阶段(10月6日至10月12日)质量抽检:对奶站逐一清理,对生鲜奶进行质量抽检。

第三阶段(10月13日至10月22日)整改提高: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第四阶段,(10月23日至lO月30日)总结完善:总结各地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各地奶站结构特点,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规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措施,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畜牧兽医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卫生、工商和质监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县政府成立*县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场街要按照*县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迅速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督导,保证实效。县政府将组成由动监、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分赴奶业生产重点乡镇场街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各乡镇场街要对所辖奶站进行专项督查。

(三)建立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场街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场街要于10月2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四)积极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按要求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推动奶站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五)严格政策界限。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要深入,数据要准确、情况要全面,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解决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对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违法执法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l、*县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