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14: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施工合同是能够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法律保障,其也是能够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纠纷的重要渠道之一,其能够有效地避免施工企业的风险和纠纷。对于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此,相关的人员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目前,我国的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时,普遍存在以下的法律问题。我们将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阐述。
1.1 物资采购合同
施工企业在进行多种物资的采购,这就难免会存在很多种物资合同。在实际的物资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很多不合体和不够明确的问题。例如:合同中对于合同的标的物没有给予明确的标明,物和设备的名称品种以及相关的规格都不能够得到明了的确定,很多当事人的签名也都不完备,个人信息和证件信息不符合等。很多合同中的条件和价款都没有得到具体的说明,物资设备的产品质量标准也不够明确[1],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也不明了。
1.2 分包的合同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施工企业常常会将一些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的形式有很多,其签订的分包合同也就非常重要。在实际的签订过程中,很多分包合同的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分包和总承包的施工单位根本就不签订分包合同。其中存在很多不合法的转包和分包,例如:分包的单位的资质不足,进行多次转包等[2],竣工的计价和结算等工作不够规范等。这些都造成了施工责任的不明、工程款的拖欠以及民工工资拖欠等诸多风险问题的发生。
1.3 担保合同
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的风险担保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很大的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影响。我们将其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高报的金额、项目等同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项目部随意地对外进行担保,合同双方的责任分担缺乏明确性等。
1.4 劳动合同
施工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之间的合同问题。具体主要包括:短期的工程不签订雇用协议,或者一些相关的协议条款不够明确,相关的规范不合法,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不合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够明确,甚至存在霸王条款等诸多现象,合同的内容与我国的相关法律不能够有效地吻合等。
2 工程合同的风险阶段
2.1 合同的签订阶段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主要的问题包括: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单位的资质状况、主体的资格以及经营的审核得不够到位。其次,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不够全面,对合同的双方利益、责任和全款的划分也不够明确和合理,基本的条款内容不够完善,签订的内容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签订缺乏公平性和公正性,合同的签订存在很大的漏标和暗箱操作等位。
2.2 合同的履行阶段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对合同的中的相关内容给予保障和落实的重要基础,因此,这一个环节对于整个工程的建设来说非常重要。为此,双方的人员应该对此给予明确的落实与履行。但是在实际的践行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其中存在着很多的风险[3]。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方履行的风险,主要是指业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违约状况,但是施工单位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最后导致施工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受到损害。其次,对于合同的履行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这主要是指,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对合同的执行和管理给予有效的控制,这就造成了施工合同的执行没有到位、不够规范,对各类合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效果也不好,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合同的实际执行效果。
2.3 合同的终止阶段
纵观目前我国的施工合同的管理现状,很多施工企业都忽视了对合同中止后的风险防范控制,很多施工单位都会片面地认为合同的风险仅仅存在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阶段,针对于终止阶段合同对于企业就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和影响,这种思想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资料保管得不够到位或者不够严密,就很容易使得有关的合同中的义务被暴露出来,对国家的秘密和企业的秘密进行泄露严重的情况下[4],会造成很大的法律风险。
3.1 完善相关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我们要想实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首先,我们就应该建立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的审查,对预期中的现状和合同条款的现状给予一一的检查,从而对其中不够明确、不合理以及不合法的内容条款给予纠正和协商修订,并且对条款内容给予补充和完善,这对于施工合同在订立、审批、会签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能够提高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资格门槛,能够严格地控制相关审核标准,从而有效地促进合同的法律效力。
3.2 有效地加强双方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为了有效地避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过多的风险,我们就应该能够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充分地了解和学习有关的建筑工程的说法规法律和相关的制度政策,有效地确保工程合同的标准和内容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积极地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内容的科学性以及严密性[5],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减少由于责任问题而造成的各类纠纷,保证施工企业的顺利建设和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工程合同的践行力。
3.3 加强对全过程的合同监管
有效地监管能够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相关的人员要将各种工作给予有效的保障和落实。施工企业要能够联合建设企业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施工现场给予有效的监管,针对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的人员要能够将实践与理论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根据施工的建设进度对相关的合同的条款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这样才能够有效地保证合同条款的落实,从而完善相关的奖励措施和惩治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对施工企业以及工程项目造成的重要影响。
3.4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建筑施工的承建双方单位要能够有效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对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其工作的责任心,进而提高他??的业务素质水平,我们可以对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培训,规定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才能够上岗等,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规范和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关键词】合同管理;内控管理;作用分析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归口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现代企业在实施合同管理工作中很容易出现职责分工和权责分配不够明确的问题,经常出现一个部门或个人包办所有事宜,缺乏内部监督流程和职能。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业务部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很少有个人或者单位部门能够对合同总体执行情况有着清晰明确的了解。
2.合同样式不符合相关要求
目前企业内控管理工作在制定合同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整个表述较为模糊,在合同样式方面表现为正式书面合同和简单传真。在进行合同描述时,有的条款缺少必要的关键性表述、对会签意见不够重视。
3.合同动态管理工作难以顺利实施
部分企业在进行授权、会签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控程序,还有的企业在进行合同谈判和静态管理前期阶段还能够给与其必要的重视和监督,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则难以对其进行到位的管理和足够的重视。
4.合同执行后期缺乏评价
企业合同在执行之后,缺乏有效的评价和验收工作,对于重大合同和年度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缺乏具体的评估和分析。
二、内部控制理论影响下的合同管理以及风险防控措施
1.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分析
目前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过程主要可以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结构以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等不同的几个阶段。上世纪初,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主要集中在企业审计以及制度设计层次,例如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专门为此成立的内部控制问题委员会等。
2.内部控制几个要素探讨
(1)环境控制。所有的企业管理工作核心都是企业中的活动以及人,人作为整个发展环境的较为主要的构成因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对内部控制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这种思想从根本上分析有利于企业每一个员工之间形成团结一致的氛围,并让其更好地改善和维护企业的内部控制。
(2)评估风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能够建立有效的、可分析和辨认、管理的风险机制,对于经济活动中各个阶层面临的相关风险加以管理和控制。
(3)沟通与信息。企业需要围绕合同管理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存在的变化,使用合同管理控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沟通和信息系统,通过分析和交换信息来对整个控制和监督工作实施必要的调整,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措施逐渐朝着完善化的方向发展。
(4)内部监督。重视企业效益与成本的原则,在进行合同管理控制工作时,需要实施相应的监督,并利用监督考核机制来对各种违规现象进行纠正。
3.合同管理环节的控制风险措施
(1)合同准备。首先要做好签约主体风险防控工作,保证签约主体的和个性是合同有效成立的主要条件之一,签约主体风险的一个结果就是合同被撤销或者无效。
(2)合同谈判。做好合同谈判的风险防控工作,谈判工作需要在双方自愿、平等以及公平原则下实施,还要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磋商,对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谈判过程经常使用多家竞价或公开招投标方式科学选择优质供应商、客户。
(3)起草文本。做好合同形式的风险防控工作,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其他有效形式,作为合同当事人表示接受的载体,所有的文本合同都需要满足有关部委审查以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4)订立合同。合同在订立之前,企业有关部门需要对其文本进行审查,文本审核作为合同签署的主要环节,其风险包括是否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主要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较大的误解或者错误,对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以及技能进行审查,并对意见或者建议是否被采纳进行审查。
(5)合同争议。所谓的合同争议主要是指双方或者一方对拟定合同的条款履行提出质疑,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一旦发生较大的纠纷,合同双方都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避免或者防止扩大发展。首先,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来对争议进行解决,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若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和解或者调解不成之后,根据合同约定来向人民法院提讼。
(6)合同后评价。合同后评价主要是指对合同管理过程进行综合性、整体性的评定,通过有效的评价能够帮助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从根本上推动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合同后责任追究以及评价制度,对于分析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改进,并对合同履行以及订立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进行有关机构或者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7)合同归档。合同归档保管作为合同管理逐渐完善的主要工作环节,通过对合同资料的统计、编号、分类、借阅以及归档进行管理,保证合同资料达到完整性的要求,避免合同资料出现泄密、缺失以及滥用等现象。
三、结语
合同作为现代企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主要资料依据,也是企业整个管理活动前端风险控制、管理的一种主要载体。企业要想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在内控管理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和价值,就需要运用相关理论来对合同进行控制和分析,并建立起相关的机制保障和制度体系,从而保证合同管理作用能够实现更大的发挥。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对内控规范下的合同管理以及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分析和认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工作水平,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及所属单位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中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内部或外部的原因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给企业带来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本文所研究的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的履行情况与预期的合同管理目的发生不一致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现状分析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低。一些企业机构和岗位设置存在空缺,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风险以及造成的影响认识不足,一旦风险发生,企业只能作为“消防员”事后补救。还有一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缺乏制度支撑,没有规范合同管理的体系,无法防范合同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2.合同订立管理不规范
第一,缺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企业在订立管理的过程中,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是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如果发现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诚信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存在缺陷,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法律风险,避免损失的发生。
第二,合同文本不规范。企业的合同文本应该文字规范、严谨、表述准确、具体,但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效率,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合同文本不规范,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无法主张权利。
第三,合同的签订主体设置不当。有些企业签订合同是往往是合同双方的代表人负责签字,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签订主体和合同主体的法律关系认识不清。一旦代表人无授权或授权不明,就会导致合同因无权或超越权限处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
3.合同履行管理不规范
第一,合同履行进度管理不规范。合同履行进度管理是合同目的实现的过程,只有控制过程才能把握结果。但有些企业不注重合同变更、交货、付款、提货、收款等基本的合同履行情况信息,不及时做好书面记录,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不注重档案管理,对于合同订立、履行的相关证据材料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纠纷,企业会因无法找到有利的书面证据,而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合同纠纷管理不规范。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无外乎协商、调解、诉讼、仲裁四种方式。企业通过哪种途径解决纠纷应依据合同纠纷性质而定,不能一味的追求一种解决方式,每种解决方式产生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与防范的建议
1.合同管理模式设置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一,健全管理机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与各合同承办部门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合同管理既要注重动态管理,也要注重静态管理,不仅需要企业法律部门还需要各个层级的人员与部门的共同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第二,合同管理人员的选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精通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完全由法律专业人士负责,必要时可根据企业发展状况、业务方位选配专业人员进行辅助,达到取长补短的作用。
第三,合同管理流程体系的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流程并非越紧密越完善,太过细致导致企业反映速度降低,但是太过笼统又会缺乏跟踪把关,将潜在的风险变为实际的损失。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流程应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机构设置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存在的异常情况做出快速的反应,有效降低企业的风险。
2.合同订立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第一,对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审查包括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证照、合同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财务履行状况、诚信情况的审查。企业可以建立合同对方当事人准入制度,使之规范化。
第二,合同授权委托管理。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合同对方当事人委托人的审核。合同对方委托人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证明其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保存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另一方面,企业应建立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第三,完善合同文本。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等专业、非专业人员制定符合企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要内容合法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违约责任具体,文字表达清楚,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重复使用。
3.合同履行管理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第一,合同履行进度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合同履行应全面适当履行,合同履行期间,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主张合同权利,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的履约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履约情况,控制和降低合同风险。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Abstrac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party construction project owner, through the engineering claims and litigation case studies, this paper brings forward some contract signing and performance of the process should be to pay in advance the mai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legal risks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G76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T2012-02(03)8031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力武器,而一般建设工程的业主方由于相对缺乏工程专业和法律知识,往往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够重视,从而引发了许多原本可通过事前控制而避免的工程索赔、纠纷和诉讼。
1业主方面临的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法律风险
1.1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
业主方面临的合同主体风险主要有四类:①因承包商超资质范围进行工程业务承包而产生的法律风险;②因承包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风险;③因越权而产生的法律风险;④因项目合同众多,未理顺合同架构,造成的因合同关系混乱、工作责任不明,而产生的相应法律风险。
1.2因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签订不完善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目前,绝大多数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都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作为合同起草的基础示范文本。但因部分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工程经验,对合同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对工程专业知识不够精通,对相关可能产生争议的问题预计不足,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相关条款描述不够完善,措辞不够准确,从而产生的相应法律风险。
1.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合同管理意识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具有周期长、变化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意识,缺乏法律常识,没能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做好合同履约和变更管理,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
2业主方防控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
2.1防控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的主要具体措施
2.1.1严格审查工程承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为防范承包商超资质范围承揽业务、挂靠、非法转包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业主方在工程招标阶段,一方面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相应资质证书原件,另一方面可对投标报名预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实力、承揽项目及项目经理业绩等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阶段,业主方可通过在合同中明确投标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并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及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具体合同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2.1.2明确合同架构,做好合同关系划分和工作职责衔接
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除了签订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外,还要签订桩基、幕墙等专业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众多合同,如处理不好合同架构和合同关系,极易产生工作纠纷和合同争议。因此,明确合同架构,理顺合同关系,划分好各合同主体的合同边界,做好各合同主体的工作衔接和职责划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非常十分重要工作,同时它的确定也有助于业主方理顺项目建设管理架构及管理模式。
以总承包管理模式为例,项目建设总承包合同就是项目合同架构中的最高和核心合同,其他合同均应以总承包合同为原则和依据进行签订。业主方在总承包合同中,须明确专业分包的范围,明确业主、总分包单位各自的责任划分,明确甲供材、乙供材、甲控乙供材的采购、验收等责任划分及相关费用计算等具体工作衔接和职责划分的合同条款,通过总包合同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众多合同纳入一个整体的合同框架内,通过合同之间的无缝对接,做到分工清晰、职责明确,避免争议。
2.1.3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权限
工程案例一:某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某施工单位派公司员工张某去业主方领取工程结算款,并签署了对结算予以认可的意见。后该施工单位对工程结算款有异议,提出张某仅为单位派去的领款人,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署对工程结算认可的意见,要求重新调整结算,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该案例中业主方因没有重视审核人权限而引发纠纷,产生诉讼,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人力、物力的损失。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建设各方须明确各自项目管理人员的权限,避免越权风险的产生。同时对于重要事项的确认,必须由单位法人或由法人授权委托的人签章、确认。
2.2防控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签订不完善的主要具体措施
2.2.1尽量在招标阶段明确合同主要条款
业主方在招标阶段明确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有利于投标单位对项目的情况做出正确、完善的评估,有利于投标单位更加理性的参与投标。二、更加有利于业主方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签订的商务谈判,达到业主方招标预期的目标。
2.2.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切实约定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对于工程施工的合同条款虽然已经表述的比较完善,但是由于工程的单一性、特殊性的特点,业主方在签订合同时还是需要对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逐条完善合同条款的约定,特别是对专用条款的约定。对于对通用条款中约定有不同意见,或通用条款约定不完善的,或通用条款约定见专用条款的,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予以明确的表述或补充,切不可在专用条款中简单化的描述为见通用条款,或双方协商。
2.2.3合同条款措辞要准确,对工程专业用词要进行专业审核
工程案例二:某工程业主方要求施工方争创“鲁班奖”,并在合同中约定如获奖,将给予施工方工程造价1%的奖励。但由于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混淆了“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这两个奖项,在合同条款上仅写了获“国优奖”,并未注明“鲁班奖”,后施工单位获得了“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并向业主方申请国优奖奖励,而业主方认为该奖并非业主方原先谈合同时所说的“鲁班奖”,不想给予奖励,双方产生了争议。后经法院判决,认定“国家优质工程奖”也属于“国优奖”的范畴,业主方应该给予施工方质量奖励。最后,业主方非常不情愿的支付了一大笔工程质量奖励及败诉费用。
综上,合同条款的签订,措辞一定要准确、规范,专业名词一定要专业审核,否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2.2.4注意对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
为了确实保证合同的按约履行,保障合同双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合同条款签订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以避免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行为的发生。故工程建设合同专用条款除了对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重要合同条款进行具体约定外,合同双方还应着重对合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约定。例如:对承包人的承包服务履行不尽职或不履行而产生纠纷或损失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承包人挂靠、转包、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违约责任的约定等等。
2.2.5注意对不利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的具体约定
在施工过程中,不利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常常导致工程变更,引起工程索赔,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发包人应注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不利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进行具体约定。例如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什么地点什么级别的气象部门的气象报告为准,风量达到几级,雨量、雪量达到多少毫米,可视为不可抗力等等,都要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予以具体约定,以避免合同争议产生。
2.3 防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主要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
2.3.1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交底工作
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按约履行,业主方须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合同管理要点向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做一个详尽的介绍,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明确合同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避免违约行为和争议的产生。
2.3.2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合同主体变更;②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③质量和工期变更。对于变更,业主方首先要加强事前控制,尽量避免和减少变更的产生,例如通过提高图纸的设计深度及质量,加强图纸审核等具体事前控制措施减少变更发生。其次,业主方要完善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变更记录,按程序及合同规定,严格对各种变更和索赔进行审核和确认,尽量避免合同争议的产生。
2.3.3加强工程建设资料收发、整理及管理工作
工程案例三:某业主方向各施工单位发出一份关于工程审计结算要求的书面通知,由业主方项目部资料员送达给各施工单位资料员,但未要求各单位进行签收确认。后在审计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不承认收到书面通知,拒绝按通知要求进行审计结算,引起了合同双方的争议。
据以上案例,工程建设资料管理也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业主方须就工程资料收发、整理的要求及收发文的基础法律常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避免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具体来说,合同资料管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须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监理主持的工程例会确定的事项外,一方向对方发出通知、指令、异议或其他有关合同履行的具体事项均采取书面方式表示。
2)要按照规范的收发文程序,进行文件收发、确认和登记工作。对于拒绝签收、确认文件的单位,业主方可采取委托监理向对方代表送达,送达凭证以监理记录为依据;或者以EMS特快专递送达对方法定经营地址,以邮局送达回执或投递信息为对方签收依据。对方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给予回复。
3)要及时做好工程记录及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为工程的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管理做好基础准备。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天气、进度等工程施工记录。二是要做好重要会议纪要的整理,各方确认、签字及送达工作。三是要及时做好变更及索赔资料的下发、确认及归档工作。四是要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 结束语
关键词: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合同管理
当前,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与个人的法律意识都在持续提高,但违法经营、商业欺诈、不当竞争、合同纠结等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守法氛围依然严峻。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企业进行管理经营决策、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时,对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清晰认识。此外,合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还相对不完善,未能通过法律有效维护企业自身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法律风险与隐患。
一、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概况与产生原因
1.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概况
企业经济合同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机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间,以通过经济活动完成经济目标为目的确立相互的权益和义务关系的合同。而最常见的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是由于外部的法律氛围与社会环境发生改变时,或由于企业本身没有依照法律或者合同规定行使权益与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产生对企业经济损失、合同纠纷或其他潜在的负面法律后果[1]。
2.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产生原因
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外部产生原因主要是由于立法的不完善,这种现象在我国国有企业体现的比较明显。2009年,我国才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法》,但在此之前,我国并没有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责任,也没有确立与细化的法律以及规定,还有就是遵纪守法方面的缺失。企业守法意识相对薄弱,只有杜绝违法经营、商业欺诈、不当竞争、合同纠结等状况的发生,才能有效减小或防止企业经济保同的法律风险[2]。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内部产生原因是由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结构造成的,许多大中型的企业或者国有企业都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造成企业中占有小股份的股东权益没有充分的自身权益安全保障,促使企业经济合同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同时,由于企业决策层或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在企业管理经营决策时过于注重企业利润,忽视了法律效益,忽略了法律专业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作用,轻视了通过法律有效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等。除了内部与外部原因,当法律风险发生时,还存在一定的法律证据风险。在法律面前最主要的是提供有效的证据,而法律证据包含合同经济来往的凭证、函电、合同正本、质检报告和谈判记录等。企业在合同签订开始就应该全面收集、整理日常经济活动的合同有关资料,并做好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保存相关的合同证据,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由于比较全的合同证据与准备,能够极大提升企业在合同纠纷中的胜算,有效减小因为合同法律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防止有理却缺少证据的被动局面,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目前,企业经济合同是我国重要的合约方式,需要加强重视和管理。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不但能够提升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还能防止合约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可以有效防控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强化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有效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保证合约双方的法律权益,在法律层面降低和防止经济合同纠纷。随着当前法律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与经济合同紧密相联,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也直接关系企业的根本利益。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三、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规避措施
1.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
通过分析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充分说明,企业在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上,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决策层与企业员工的法律常识与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对经济合同的重视与认知。经常性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企业员工参加法律知识、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与培训,增强企业全员的法律意识,并引进熟悉经济了解法律的专业高素质人才,设置法律顾问等岗位,确立法律顾问的职责,及时、有效防止或者避免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与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未雨绸缪[3]。
2.健全企业法律设置,依法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目前,我国的大型企业普遍设置了法律顾问制度,而法律顾问的职责就是及时提出企业在经营管理以及决策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设置法律顾问、加强企业法律培训、成立法律机构,只是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开始。当前,我国企业在法律方面的投入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对较少,企业法同、经营管理决策等经济活动中产生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因此,企业要不断提高对企业法律方面工作的投入,成立由法律与经济方面专业高素质人才组成的法律机构,把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管控在最低。同时,企业也需要拥有法律水平与法律意识较高的决策层或管理人员,这样可以有效减少或防止企业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从而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3.完善合同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更加有效的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企业要建立与健全合同法律风险规避与防范管理机制,要建立层次分明的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上应该担负的责任,并抓好落实。当经济合同法律风险出现时,要及时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好法律问题,把由于企业经济合同法律风险为企业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还要建立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管控方案,有效规避法津风险。
4.严格经济合同签订程序以及生效条件
制订合同是存在一定风险且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的经营行为,而且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生效后,就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要尽最大可能降低和规避企业经济合同签订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严格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在合同签订前,对市场以及商品、合同另一方的经营管理有关资质证明进行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以调查取得的实际资料作为参考依据。在合同的草拟、制订、签署中,要严格依照合同签订方式、内容、合约生效条件以及合同另一方的代表权限,针对合同中专业性高的条款,应及时与相关法律专业人员沟通,积极听取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或建议,要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核、审批制度,从而确保签订的企业经济合同中的专业术语、名称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标准,保证合同内容的严谨与规范,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无漏洞、无隐患。
四、结语
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旦发生法律风险问题,必将为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与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有关责任,不断提升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成立专业技术过硬熟悉经济的法律机构,严格合同签订程序以及生效条件,加强对合同的审核与审批,从而有效提高防控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能力。当发生法律风险问题时,加强与专业法律人员交流与沟通,确保及时妥善采取相关措施,从而把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进一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孙娜 单位:紫金矿业集团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放.企业经济行为中合同风险管理以及规避[J].现代商业,2015(11):246.
合同管理已成为高校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做好高校设备合同管理,对高校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腐败防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文章从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内涵、高校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做好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的四项措施,使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关键词:
高校;合同管理;科学研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各高校对于教学、科研软硬件设施的投入逐渐加大,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每年的招标采购项目就有数千万,采购项目涵盖教学科研仪器、家具、软件、图书、装修、后勤米面油粮等各个方面。从招标项目的申报到论证,从制定计划到招标、评标、定标,从采购合同的拟定、签订、执行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再到建立资产帐目,这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高校设备合同占高校合同管理中很大一部分比例,必须要规范管理,从严要求。
一、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的涵义
高校合同是指高校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在开展教科研、服务社会过程中,与作为其他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1]高校合同与一般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所不同,高校的合同通常是围绕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四大职能而进行的设备采购、维修维护、基本建设、合作研究、合作经营、合作开发、服务等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产生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关系。高校合同具有涉及部门多、种类多、金额小等特点,在管理上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是指高校作为一个法律关系主体对设备采购合同进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审查、监督以及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统称。通过审查、监督、控制等管理手段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全过程的流程。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保持采购各个环节相互衔接,避免风险,有利于保证采购任务顺利完成,以便优化和满足高校的资源配置。
二、高校设备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高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缺乏
就淮阴师范学院而言,学校仅在2004年出台过一则《大宗经济项目合同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涉及的经济数额达5万元及其以上的大宗竞技项目的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及工作职能、审核的主要内容等。缺乏针对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跟踪检查管理等各个工作流程均作出明确规定的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风险意识不高
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对后期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对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风险防控意识较弱、需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储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文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2]然而在高校往往出现不规范操作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高校管理者相关法律知识签约,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学校公章而非同专用章。此外,未经学校法人授权的,学校下属的部门、学院或者非法人单位等擅自使用部门公章签订的。以上签订合同的主体往往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所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等最终应由高校这一合同主体来负责。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学校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高度还不够,思路未理清,更缺乏对合同签订后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高校合同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签订部门较多,责任分散
高校下设部门较多,有教学单位、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这些机构就像一台机器的各个零部件一样,保证着学校这个大型机器的正常运作。平时这台“大机器”的各个“零部件”都是相对独立并对外开展各项工作。由于大部分高校无专门管理合同的机构或部门,因此各单位部门在对外交往需要签订合同时便各行其是,各部门都可以学校的名义签订对外合同。这样就导致,基建处负责基建项目的合同的签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房屋租赁的签订,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维修维护合同的签订、设备管理处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等等。合同签订的部门多,责任分散,存在着影响合同中学校权益的实现和潜在的法律纠纷等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又会出现种种问题,这时如果各部门相互推脱,避而远之。那么后果和责任只能由学校来承担。部分高校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负责合同签订的备案、盖章,并不能真正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此外,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也不能够随时全面了解学校签订合同的整体概况,再加上各部门和单位签订的合同等文本资料放在学校不同的部门,若管理不妥很容易造成合同的丢失,不能按规定存档,从而导致,学校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或相关检查时不能及时方便地查找资料。
(四)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强
高校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管理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有所欠缺,所以在面对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时往往是显得专业程度不够。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管理人员犹豫没有法律背景,常常忽视了法律的思维和方式或者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比较倾向于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处理高校采购合同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高校采购合同管理中尤其如此,这部分管理人员意识不到签订高校合同对于保障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3]如果合同管理者自身就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没有法律知识,不了解合同的基本条款,那么,高校采购合同管理就已告朔饩羊,形同虚设了。
三、高校设备合同管理对策措施
(一)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要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各项对外经济行为,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降低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对避免腐败和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建设的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展开普法宣传,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签订管理方法、技巧的学习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与风险防控的相关知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也应该积极思考,探索合同管理的新路径和新方法。
(二)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
为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高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台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例如合同的审核制度、合同执行的动态监控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规范和约束合同的拟定、审核、签订、履行、管理等一系列行为。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使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防止合同管理工作被边缘化、简单化和表面化[4]。通过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制定,明确了涉及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使合同管理人员的各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保障合同的履行,有效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加强合同的动态跟踪
高校购置的仪器设备在逐年增多,采购任务逐渐增加,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也在大幅增加,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提供更高效的工作和服务,来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合同管理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建立一个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平台,能够对合同的签订、执行进度、验收、付款、归档等一系列信息进行统一查询,增加合同管理信息的共享,加强对合同的动态跟踪管理,这不仅可以为以后的合同谈判、决策等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还有利于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降低采购成本。
(四)专业人员参与,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高校采购合同管理除了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外,还需要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来全程参与,支持和追踪管理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核等各个环节。高校合同的文本形式,可以请专业法律从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按建筑、装修、仪器设备、软件开发等不同类型分别拟定合同范本(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除外),与对方单位商定需增加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添加到范本的补充条款中,并需通过法律顾问审核通过方可签订,这就从根本上降低了签订合同的风险性,有效的保护了学校的利益。
四、结论
高校设备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高校发展和师生的切身利益。做好高校采购合同管理,要从学校层面高度重视设备采购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养,规范设备采购合同各个环节和流程,同时,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合同的动态跟踪。
作者:刘洋 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冯俊波.高校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2014(4).
[2]史为业.高校合同管理的路径探析[J].会计之友,2010(10):84-86.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一、引言
就目前来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发展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疏漏导致纠纷并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情层出不穷。我国企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已由原来单纯追求利润逐渐转换为在风险权衡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众多企业意识到,合同法律管理不仅仅代表法律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是关乎企业发展的经济问题,在整个合同管理中,需要由以往的事后审核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
二、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通常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至合同终结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合同订立阶段,需要合同双方相互履行权利义务以及条款合约,最终目的是能够使合同顺利履行。当今企业一般都具有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整个体系存在的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笔者认为,在整个环节的风险防范中,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主体资信调查的法律风险
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对合同主体资质进行审查,这样能够有效预防风险的发生。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责任重大,合同相对方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生产运营和成本收益。这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认真核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尽可能了解到对方的真实信息,必要时甚至需要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在多方权衡之后才能够签订合同。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严格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确保对象的主体资格适合,查询对方的行政许可,重点审查对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主管单位的授权氛围。第二,需要对供货资质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签约前,企业的相关部门不能简单相信对方企业所提供的信息,而需要对对方企业的资质进行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在进行行政许可等特殊资质的,需要供应商出具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并需要核实其证照的真实有效。
(二)合同约定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同约定条款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具有明确的信息指示,如果在合同条款约定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双方的交易,甚至造成损失。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议是:第一需要在订立合同条款的过程中,严格明确标的名称,使用规范的全称,避免出现歧义。第二要根据质量条款明确物资质量验收标准,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根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第三是物资的单价和总价表明,避免在合同款项以及结算时出现风险。第四是明确合同履行期限,避免发生合同延迟履行的法律风险。第五是明确确定履行地点和方式,避免单方违约现象。第六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不可抗力范围,企业双方都有义务通知对方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一)交付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阶段中,客户很容易恶意不提货,使得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交货,履约损失。根据交货方式的不同,在交付中经营遇到的风险分别是自提风险、代办托运风险、送货风险等。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可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当客户恶意不提货导致我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可以采取提存措施保证我方的权益。另外,在交货的过程中,我方交货人员应仔细核查对方提货人员是否有相应授权,还要注意注意符合合同规定,提货人员出示的提货权限与合同权限保持一致。先付款后提货的,我方需要对款项进行查明,确定款项到账之后才能进行发货。代办托运或送货的,我方都需要在运货之前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合格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当客户领取货物之后,需要在合同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上签字证明。
(二)结算风险
第一,在这个阶段,一些供应商要求企业进行先款后贷,但是容易出现我方付款后供应商不提供货物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上明文规定,约定供应商发货时间,一旦延迟发货,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企业内部沟通不及时,在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时,企业已经付款从而受到损失,这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加强沟通,在办理对外结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第三,选择预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在付款比例以及时间上控制不当,会给企业带来风险,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明确付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期款项付款的条件。
(三)货物验收、入库风险
第一,物资采购部门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标注的规格进行检验,在检验物资质量时没有运用专用设备进行质量检验,这些未认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检查的物资,使得在今后出现问题时,供应商会依照这个借口逃避责任。这就需要企业对合同进行明确,明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相关验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第二,企业验收人员没有进行验收就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仓库人员没有进行校对就签字允许入库、在没有经过上级指令允许就擅自签收的,这些都容易对企业带来法律危险。需要企业双方在合同规定下,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合同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双方都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这样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问题的发生。第三是产品质量存在隐蔽性瑕疵的,这就需要验收人员和仓库人员得到质量部门的核查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签字准许入库。
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思考
首先需要在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方面进行有目的的培养,在企业中,尤其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和关键部门核心人员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的发生。要求企业人员正确认识合同管理的功能,要重视合同的管理,不能忽视每一个环节,合同法律工作人员要兼顾每个环节,进行及时的维护管理,避免风险的发生。在企业中需要不断的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约束和激励,需要企业提高法律人员的地位,不断实行激励机制促进他们努力工作。其次,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上,需要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监督,在多个部门进行全权把关中,实现法律资源的优化整合,使得每一个部门都各司其职,保证合同管理有效进行。在合同制定、履行以及审核阶段,要求相关部门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避免企业风险的发生。
五、结束语
总之,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要结合经营实际不断的总结经验,借鉴先进的合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企业合同的立体化管理。
作者:杨晟 单位: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朱承君.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与体系建设若干问题探讨[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4(02).
合同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和载体,现代企业的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签订、履行过程。所以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合同管理风险。
关键词
合同 管理 风险 防范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和载体,现代企业的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签订、履行过程。所以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合同管理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确保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实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规避风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前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所遵循的根本性准则,是一个企业合同管理理念的体现。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未能与时俱进,甚至未能正确和有力地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导致合同条款以及合同管理程序与制度中所规定的条文产生矛盾,对企业合同管理和信用等级造成不良的影响。
(二)合同管理台帐不规范
合同管理台帐记录了企业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各方面情况,能有效地反映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层面。但是,有的企业台帐较为简单,内容单一,无法反映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更难以反映合同的动态性流程,不能真正体现设置台帐的意义。有的企业台帐未形成规范的电子文稿,仅用钢笔填写,且无备份,大大降低了合同台帐的安全性系数。同时,企业台帐范本不统一,相同行业也有不同的格式,影响台帐价值的真正体现。
(三)合同签约准备流程随意性大
合同资格能力是法律授予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的资格,在签订合同时,签约方不具备合同签订资格是最大的风险,如企业各部/处/科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是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合同主体资信风险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风险,因资信风险就是“资产和信用的风险”,对方主体的资信情况往往关系到对方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情况,因此,在审查了对方主体资格后,应当核实对方的资信情况。
(四)合同履行阶段不严谨
缺乏监督管理环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签约方进行考核、评价,没有按照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缺乏风险等级分析及对风险的可预见性。
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及策略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从总体上看,它是可以被评估、被预防和被控制的,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规范自身行为,使之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从而避免风险的发生。
合同风险防控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监控合同完成情况和纠正合同履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防控合同风险。 (一)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机制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防范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规范合同管理,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才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培训机制,加大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灵活运用到企业的对外经济活动中,为企业争取应有的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二)建立健全合同风险防控机构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机构是指对企业合同进行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组织,目的是通过识别、分析、评价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对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合同风险防范机构人员素质的高低及组织功能发挥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企业风险防范的成败。因此,在构筑风险防范机构时,应不拘一格选拔精通法律、熟悉经营的人才,设立合理科学的工作流程,使该机构成为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铜墙铁壁。 (三)加强合同签订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坚持企业法律部门人员参与的原则,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有企业法律部门参与,对法律条文的合法、严密、完整性提出建议,重点审核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合同主要事项、文本等情况,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如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对方营业执照、资格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资信调查材料;对签约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意向书、备忘录、谈判及会谈记录;双方来往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包括验收确认书、质量异议书、催款通知书等);现场签证、送达回执或确认书等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如系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并注意保存。
对于下列合同,企业应加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主体资格、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对于大宗原燃材料采购合同,重点关注供货方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对于为规范用工秩序而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重在审查劳务派遣公司的主体资格,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对于技术合同,重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把好合同谈判关
合同谈判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是合同有效履约的前提,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该有由经济、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人员组成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谈判策略上,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合同双方合理分配的目的。合同谈判涉及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等权利的,谈判前应要求相对人签订保密协议。在合同谈判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使用相应的合同文本,如无合同示范文本,应力争由我方负责起草合同文本。
(五)做到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
企业在合同签订前要对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条款、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等做出策划,最大限度防范合同风险。事中风险控制方面,企业设立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合同台账的登记保管,规范合同管理行为;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企业应最大限度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解决合同纠纷做好准备。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及时做好合同资料的整理保管,合同的履约评价、合同纠纷的依法处理等工作。真正做到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
小结
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一项多角度、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企业只要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的理念,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预防、减少企业经营中合同风险的发生,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合同风险识别
根据合同涉及的业务流程,依次在合同招投标、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三个主要的环节识别了16个风险点。
2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
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企业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的相对方的信用评估,缺乏有效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过程监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抢得订单存在着大量的先干后签的现象,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2.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人员配备不合理
当前,有些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企业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企业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2.3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
(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
(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3合同管理实践
A公司是一家国际化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足轨道交通、风电、工程塑料、绝缘材料、环保水处理、汽车等行业,预计“十二五”末销售过百亿,该公司采用事业部制管理方式,其中主营轨道交通减振和风电减振行业的甲事业部历年来在营业收入、回款、利润等方面都是公司的排头兵,在经营管理方面业绩显著。该事业部约有300家客户和320家供应商,客户、供应商规模参差不齐,属性各异,即有大型国有企业,有小型商企业,也有个体户,但历年来合同纠纷甚少。甲事业部的合同管理模式如下。
3.1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
设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牵头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该部门需履行以下职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
(2)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
(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合同纠纷。
(4)开展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5)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
(6)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
3.2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信息技术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快速的数据传送、准确的分析统计和全面的跟踪功能可以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公司按照“集权决策、分权管理”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合同管理部门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合同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签约相对方管理。在对方当事人信息中,把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情况,许可证、履约能力等背景资料一并纳入程序管理,为谈判、合同签订等提供依据,以防止诈骗合同,合同主体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2)合同流转功能。合同流转功能自动地将合同处理事务传递给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工作流管理,使审查人员能随时签批合同文件,获得有关合同信息和背景资料。合同审查审批签转表详细记录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名称、基本情况、类别、价款、谈判成员等合同基本信息以及审查审批各个环节对合同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合同经办人实施修改,便于日后查询,理清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展现功能。可将合同对应的发货信息、开具发票、收回款项、对方签收、合同变更、相对方评价等以合同编号为维度进行展现,提供了全流程监督功能。
(4)合同统计、分析功能。可按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性质、合同编号进行合同数量和合同金额的分类统计,并可按月、季、年来统计。每个合同都有唯一编号,查询方便,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工具。
(5)合同标准文本库功能。为方便管理人员快速编写合同而设置的常用合同范本,包括公司常用合同标准化文本和国家、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范本门类齐全,规范有效,即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经办人员录入的工作量,又降低了法律风险。
(6)转授权功能。人员职位、授权权限变化和人员调动、出差等情况,都可以通过转授权功能予以解决。
(7)合同归档、查询功能。有关人员可在权限范围内查阅合同相关资料。
4结语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 引言
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项目,它涉及众多复杂的风险。合同作为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在整个工程的建设中,合同的风险又成了各种风险中的重中之重。在当前我国建设工程企业中对合同的管理和风险的防控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合同管理的不完善将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笔者结合了近年来在实际工程中对合同纠纷处理的经验,分别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阶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对合同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2 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
2.1 对工程发包方的资质审查
施工企业对工程发包发的资质审查是合同签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避免与资质不合格,行业信用度不高的发包方在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产生纠纷。同时,招标的项目必须是合法项目,非法项目的合同签订是无效合同。因此在合同订立前应对建设投资方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该单位的行业声誉等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来降低风险。
2.2 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做好投标书
在投标书的编制阶段,企业应首先对施工图进行会审,认真的研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业主要求,各项任务指标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等,在实际的工程中经常出现因图纸会审不到位,仓促投标而导致了施工单位的利益受损。同时对建设方的招标文件一定要认真研究,根据招标书的各项要求来拟定合适的投标文件,并综合之前类似工程的合同管理经验,做好各个细节的工作,明确好施工阶段的权责、索赔条件和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对预期风险进行整体把握。
2.3 选择恰当的计价方式
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计价方式有以下三种:单价包干方式、总价包干方式,成本加酬金方式。这三种计价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是使用范围。如总价包干方式对工期短,资金少,且技术不复杂,设计图纸稳定的工程比较的适用。单价包干则适用于施工周期长,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多的工程。但对于发包方来说,不论工程大小或技术复杂与否,都希望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而施工方则希望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因此在选择计价方式的时候,若选择总价包干则施工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若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则需对合同中价款调整的范围、计算依据以及调整的程序、设计变更、物料价格幅度、现场签证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索赔时,则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2.4 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工程款地支付主要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在合同中应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条件及数额作出明确规定,竣工验收阶段,应明确规定参加验收的人员,单位,验收质量标准、验收的程序,以及质量争议的处理方法,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等。
2.5 对监理和双方管理人员的权责约定
工程中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技术管理人员众多,合同方各自的人员往往权责不清,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约定,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生效条件等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合同规定以外的人随意签字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6 预防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陷阱
为防止个别发包方恶意骗取承包商的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行为,在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1)核实发包方的资信情况;2)落实工程是否办理了合法报建手续;3)发包方的工程后续资金是否落实;4)对支付给发包方的定金或工程预付款进行公证。
2.7 约定违约条件和责任
施工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若合同一方发生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实际工程中,很多承包合同对此制定的不全面致使实际操作困难,是整个合同的修订失去了约束的效果,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的条件、方式、赔偿支付等进行详细说明,约束双方在合同上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履行。
3 合同履行中常见的纠纷及防范措施
在履行工程合同的时候,影响合同最主要的三点是:质量、工期和价款。这三点涉及了整个施工的全过程,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最为复杂,也是纠纷最多的方面。
3.1 质量方面
合同管理中,一般都对质量目标和引起质量问题的权责进行了声明,在施工的工程中,引起质量问题的因素众多,从合同管理方面来讲有以下几点:
3.1.1 本身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施工图设计是建设方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再转交给施工方执行,责任承担方的问题随之产生。施工方作为执行人应仔细审图,应从安全性和合理性指出设计缺陷。
3.1.2 隐蔽工程的问题,是施工方作业时经常性的问题,作为施工方应及时的将已完成的隐蔽工程交付验收,以便下道工序的施工,不能未经质检直接隐蔽,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组织方案,对隐蔽工程应有专门的施工方案。
3.1.3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重点、公共工程而建立的对材料送检、工程验收、工地规范管理的规定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起着监督管理作用。
3.2 工期方面
引起工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前期勘察不详导致基础处理困难、工地交付时不合格、设计变更频繁、工程款不到位导致的停工、大型工程中各施工企业之间协调不顺畅。工期问题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若项目是商业住宅楼,工期的滞后会影响向购房者地交付时间,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索赔;施工中的停工引起材料品质变化,物料的保管费,机械台班闲置费,窝工费等。若是施工方以外的原因而造成的,施工方应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醒或建议责任方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
3.3 价款问题
价款问题主要是结算纠纷,在施工中经常会发生技术变更和洽商,变更和洽商在工地现场主要是现场签证的问题,因此在签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3.3.1 由设计产生的变更,必须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后才能组织实施。施工方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发包方可不承认,并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3.3.2 施工方必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签收。若因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导致停工,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3.3 所有的工期顺延的具体要求和天数都必须由施工方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并应在发生工期顺延情形后的14天内提出,逾期无效。
3.3.4 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发生后,施工方应在调整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发出书面信函,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及金额。
3.3.5 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方签收。施工方应注意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应与实际竣工时间保持一致,以免在日后的诉讼中发生竣工时间约定不明的问题而对施工方不利。
3.3.6 注重法律文件的有效送达,法律文件的管理中的文件送达管理是合同双方纠纷处理中的重要问题,在实际工程中,施工方的很多工程量报告,停工通知等都没做备份,在纠纷发生时对企业非常不利,因此在法律文件的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所有提交给发包方的法律文件一式两份,一份备份。(2)重要文件可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进行。
4 结束语
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企业在项目中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温长煌. 建设工程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西南政法大学, 2002,(02) .
一、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背景
煤炭贸易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商贸企业,首先在货款回收方面,回收的周期较长,难以实现资金快速回笼,资金链存在着断裂风险;其次在运输方面,煤炭交易往往需要借助水路、铁路、公路等形式来进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成吨的亏损现象;最后,煤炭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气候、储存等方面因素影响,交易双方往往在价格方面存在分歧,进而增大了煤炭贸易企业的经营风险。因此这一系列的问题,煤炭贸易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想要增强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做好对风险的防范工作,创新现有的风险防控体系,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保证风险防控体系的完整性以及适用性,增强煤炭贸易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原则
第一,事先防范原则,事先防范是提高煤炭贸易企业风险防范的基础,事先防范属于企业自身的防范,可以在根源上实现对风险的防范,这就要求煤炭贸易企业的管理层需要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第二,事中防范原则,煤炭贸易企业属于动态经营管理,风险往往也存在动态的特点,在进行风险防范管理时,也需要从动态的角度出发去进行考虑,可以在实际的工作中做好对风险的控制。第三,事后补救原则,当风险发生后,需要主动进行补救,借助维权工作以及司法救济工作,实现对风险的化解或者将风险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当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存在法律纠纷时,借助协商、仲裁、调节等一系列手段措施,能够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有效的维护作用,能够实现对企业损失最大程度的补救或者挽回。
三、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
1.制度体系
在制度体系的构建方面,可以从以下7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健全内控岗位授权制度,与内控有关的相关岗位必须要对授权的对象、范围、条件以及额度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任何人或者组织都不能越权干预风险性决策;第二,健全内控责任制度,对于各个部门以及个人的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福利待遇进行明确,在明确时要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统一的原则来进行;第三,健全内控考核评价制度,落实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于责任管理、考核评价以及福利待遇建立起相应的联系,实现经营风险和绩效考核的有效统一,提高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性以及安全方面的意识;第四,健全内部审核制度,根据ISO相关体系标准,对内部审核制度进行完善,在对实际的运行情况以及运行效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制定相应的改进、完善措施,使得企业内部审核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第五,建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新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需要有企业领导、法律顾问、企业员工共同参与建立,将法律顾问的职责有效落实,充分的发挥出法律顾问的作用,使得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显著地提高;第六,健全重要岗位权利制衡制度,做好企业职责的划分工作,对于商务执行权、经营权、监督权权利必须要进行明确的?^分,避免这三种权利之间存在混淆等问题;第七,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对于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风险,必须要建立起相应的风险预警制度,做好对重大风险的监测工作,保证预警信息刻印及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当出现风险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及时有效的解决,将风险的影响以及带来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2.风险控制体系
在进行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时,首先,在预算管理方面,要将业务预算和资金预算这两项内容包含进去,通过业务预算的方式,可以对单笔交易的利润和风险进行简单的评估,风险控制从业务开始环节进行,为之后的业务交易提供重要的参考,资金预算指的是在月底将各个部门的预算报表进行上报,财务部门统一整理,对客户的收、付款状况进行评估,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其次,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风险防控效果,通过多个部门共同进行合同的管理,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涉及的权限等问题进行明确的区分,还需要加强对合同的考核力度,落实责任制,将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再次,因为煤炭贸易企业在交易中的特殊性,企业一定要做好对产品的管理工作,对各个港口、站台的库存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做好物流管理工作。另外,还可以通过资金管理来对客户的交易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掌握。最后,建立客户资信审查档案,对客户的信誉度、注册资本等情况进行评估,选择最优的客户,降低风险。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动态管控
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常见法律风险分析
受制于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合作方关系复杂且竞争激烈的影响,加之施工企业自身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合同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与法律知识欠缺、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1]。
1.1合同订立前置程序违法的法律风险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但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及其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程序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不招标或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的,都可能出现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1.2主体资格及合作方资信审核不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未进行严格的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发包人未获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具备发包资格、专业分包单位不具备应有的施工资质等缺乏主体资格的,合同效力会受到影响;未进行全面的合作方资信情况调查,如遭遇缺乏履约能力与基本诚信的合同相对方,不仅双方合同难以得到正常履行,也会使得整个项目进程受到影响。
1.3合同未经专业审核,条款存在不足的法律风险
很多施工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审核能力,合同订立前未进行专业人士的合同审核,导致诸多合同文字表述不够恰当准确、必备条款不完整、合同缺乏操作性、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缺乏违约条款等。合同条款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条款的不足不仅会引发歧义和误解,更会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1.4缺乏动态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施工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常常要面临各种合同要素的变化,而施工企业最常见的问题在于缺乏动态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合同的变更与确认工作。在履约中不仅不重视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签证索赔资料等变更资料的出具与收集,更缺乏合同变更、签证索赔的时效观念,从而因错过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被视为放弃权利的主张。
1.5资料保管不利、印章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
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资料繁多,不仅包括订立阶段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还包括履约中的各种变更文件。然而,施工企业常常存在资料不齐全、原件缺失、缺少盖章或有权限的人员签字、没有留存收发记录、私刻印章以及未经审核擅自使用印章等各种情况。在主张自身权利的时候,资料的缺失以及印章的不当使用往往会导致纠纷解决的失败,使企业面临不应有的损失。
2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与建议
2.1提升企业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应不断加强全员的法制宣传与教育,提升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学习行业相关案例,分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不良后果,树立起领导层的科学决策意识、管理层的规则意识以及企业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促使企业从被动的解决问题转换为主动的风险防范。
2.2建立不断完善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环节多且复杂,而一个健全发展的施工企业,必然要以制度作为企业管控的纲领。因此,企业要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工作职责;建立合同管理流程,设计出从招投标、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终止全过程的合理流程,详细规定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实行科学管理。此外,企业还应做好制度的落地与监督,并结合实践不断总结反思管理制度中的缺陷与不足,及时作出制度的更新与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2.3加强合同风险识别,严控风险底线
2.3.1建立合同重大风险事前核准机制
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数量巨大,且施工合同体系庞杂、内容烦琐,往往一份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是一部“巨作”。在急于订立合同的阶段,匆忙进入合同评审流程时,往往会因审核工作量过大、审核人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以及工作状态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审核效果。为能充分识别合同中的重大法律风险,提前进行合同重大法律风险的事前核准就十分重要。实现合同重大风险的事前核准,首先,要进行合同重大风险的识别,企业可以通过诸如案例研究、专家咨询、相关条线研讨、项目部调研等多种方式梳理出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或潜在的法律风险事项,并将风险事项按照不同等级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罗列,形成企业自身的风险事项清单;其次,要建立事前核准制度,明确企业在投标前或合同签订前,应对照风险事项清单进行核对,对于存在重大风险即风险等级较高事项的合同,如存在巨额垫资、放弃优先受偿权、以实物资产抵付款项、提供担保等情形的,应进行专项的合同事前核准;最后,要通过决策层与专业团队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与论证,做好有针对性的风险策划,综合考量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防范能力与经济效益的平衡关系,作出是否承接项目、签署合同以及履约的企业决策。
2.3.2注重签约前合同主体审查
合同签订前注重审查合同主体的资信情况[2],做好合同相对方资金实力、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涉诉案件与被执行信息、以往业绩等多角度的尽职调查。有针对性地核实发包方的项目许可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并做好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的评估。此外,还需对合同主体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同主体与其加盖印章是否一致,签字人员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是否具有书面授权等内容。
2.3.3强化合同专业性评审与条款优化
一方面,施工企业应建立其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尤其要重视分供类合同文本的拟定,注重在合同文本中将企业管理制度中诸如质量、安全、造价控制、施工管控要点等管理要求融入合同条款中,形成有约束力的条款。此外,还要设定分供类合同条款不得优于总承包合同相应条件的红线,严格落实分包结算、付款条件与总承包合同相挂钩的“背靠背”条款,通过设置规范严谨的条款,合理合法地保障企业权益。另一方面,要注重总承包合同的审核。企业应明确各条线相关人员及法务、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士全面且独立参与合同评审。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多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及时提出专业化评审意见和条款优化的建议。
2.4重视履约管理,实现动态全过程管控
2.4.1重视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更好地贯彻与执行合同内容,促使相关条线与项目部人员了解合同意图、熟悉合同条款、掌握合同风险点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全过程。合同交底的本意是合同相关人员,通过交底了解合同背景与目标;通过拆分合同条件,明确各部门各条线需要完成的合同要求;通过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集体讨论、群策群力,分析合同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进行解决方法与风险防范的策划,以此形成具体的合同履约计划与实施方案。合同交底是学习、思考的过程,更是一个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的过程。但在实践中,合同交底依然流于形式,交底内容仅限于罗列合同具体条款,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合同分析,更没有实施针对合同风险点化解方法的策划。因此,企业应注重合同交底的实效,通过企业管理制度设定合同交底的流程,明确具体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建立企业合同交底的规范制度,落实定期检查、交底效果反馈以及不断改进的机制。只有通过实施合同交底,促使合同执行人员清楚知晓合同目标、合同风险,并掌握合同履行中应关注的要点,实现合同管理责任的分解与落实,促使合同履约过程整体可控。
2.4.2注重履约过程合同变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是一个长期且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对合同目的实现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施工企业,合同的变更、索赔与反索赔是企业合同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首先,企业需要全面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做好实际情况与合同条件的对比分析,找到偏差与原因,设定风险预警;其次,要及时提出签证索赔与反索赔、固定证据,避免因超过期限而丧失主张的权利;最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及时的补充、变更和调整。
2.5注重科学的管理手段
2.5.1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履约资料,整理好这些履约资料,做好原件的保存保管,对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履约中的索赔和反索赔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项目部不仅要设立专门的资料员,还需要加强对资料员的教育和培训,在按照工程资料归档的要求收集资料的同时,还应该从更加严格、全面的证据资料的收集角度和标准来进行资料的收集保管。通过建立规范的企业合同资料管理清单,将与工期、质量、造价以及与双方责任有关的会议纪要、联系单、往来文件等资料,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做好归集、梳理与保存,并且定期开展资料归档情况的检查,避免因资料缺失而陷入被动局面。
2.5.2合同印章管理
加强合同印章管理,不仅要按照企业用印规范对印章保管、用印流程、用印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采用信息化监控手段监督用印流程,更应该从具有公示效力的角度明确有效印章的范围,如直接在项目部的公章上注明“不得用于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约定使用项目部印章、分支机构印章或部门印章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均属无效;在合同中明确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造价的调整以及结算的确认都必须以公司有权印章的确认为依据,未经授权的个人签字无效;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存在伪造、变造各类印章的违约条款。通过多种方式,做好企业合同印章的有效管控。
3结语
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随着施工企业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的不断进步,风险防范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施工企业为在竞争中求立足求进步,应逐步探索出防范合同风险的措施和方法,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燕.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业,2014(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