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14: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和谐社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和谐社会,从你我做起
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是人类梦寐的追求。从刀耕火种的蛮荒时代,到数码航天的信息文明,几千年来,人类为之不懈努力、孜孜以求,生生不息。
和谐,如春风拂面,使人倍感亲切;和谐,如久旱甘霖,使人心田滋润。
建设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是你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许,你不禁要问:建设和谐社会,难道是我们一、两个人就能建造的吗?不,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互助才能做到,但是,我要倡议,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请从你我自己做起。
有一首歌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身边的楷模,大学生洪战辉,这样一个家贫如洗的莘莘学子,用自己的青春和爱心,收养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帮助她完成学业,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人生价值,这种精神难道不是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大力提倡的吗?如果我们的社会有千千万万个洪战辉,让大家一起互相帮助,使每一个人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可以感染更多的人,每一个都能常怀感恩的心善待自己、关爱他人,和谐社会何愁不能实现!
曾经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乘公共汽车回家,在座位旁看见十元钱,我毫不犹豫的就大声寻找失主,车上的人都用莫名的目光注视着我,每个人都翻自己的钱包,之后就平静下来,售票员却在司机的教唆下,不假思索的向我要钱,说他是失主,也许这钱真是他的,也许是因为我的天真,纯洁被人利用,我把钱给了他,但我至今无怨无悔,因为我觉得没有玷污自己幼小的心灵,感到无比自豪。我们的身边这样的事例很多,只要大家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我们的社会就离和谐的目标越来越近。
高尔基说:“人应该尊重彼此之间的互相帮助,这在社会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是啊!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离不开别人的帮助,而别人也同样渴望我们的帮助。只有在充满爱心,富有同情心的关爱和互助的社会中,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幸福、更美满,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更加欣欣向荣。
播下一颗种子,收获一片希望;播下良好的行为,收获人生的精彩。让和谐的影子跟随我们真诚的步伐,风吹不去,雨打不散,如影随形,让我们携手同行,从你做起,从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未来。
[关键词] 消费环境营造和谐社会
一、和谐消费环境及其基本内涵
和谐消费环境与不和谐消费环境相对,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的良好消费环境,一般是指存在于一定社会生活时空中的一种安全放心、文明健康、公平公正、诚信友好、节约环保的消费社会环境。在这个消费环境中,消费者与消费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以及其他因素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互动关系,以达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目的。消费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和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没有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和谐消费环境的基本内涵通常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针对企业的商品生产、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而言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在我们所讨论的和谐消费环境中,它应该是最基本的、最初阶的和谐消费环境。可以说,没有信息通畅以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就根本谈不上和谐的消费环境,它只会引起社会的不安,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2.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是我国和谐消费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商品生产部门、服务提供单位都要以为消费者生产和提供文明健康的包括各种消费品、消费场所、消费品广告等在内的消费环境为己任,通过建构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引导人们积极向上,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3.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是针对于消费活动的交易过程而言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消费的实现依赖于一个交易过程,交易过程本身就构成一种消费环境。如果交易过程是公平公正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种消费环境是公平公正的,是和谐的,反之,这种消费环境就是不公平公正的,也就是不和谐的。
4.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包括两层涵义:一是诚信,即讲信任、讲声誉,它主要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的商品生产部门和服务提供单位对消费者要讲信任、讲声誉;二是友好,即关系的协调,包括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协调、企业和消费者与其他权益主体关系的协调、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协调等。
5.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是针对消费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出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人类的消费资源是有限的,有的资源不可再生,有的虽可再生但其再生过程和再生能力会要受到环境的影响。为了本代人的消费不至于影响后代人的消费,确保本代人与后代人的消费和谐,必须建构一种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
二、我国消费领域内的不和谐因素
就目前来看,存在于消费领域的不和谐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炫耀性消费。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在其名著《有闲阶级论》中提出的,它具体表现为对名牌、时尚的狂热追求。商品在炫耀性消费中成了地位、财富、生活方式和生活品位的象征,其符号价值被凸显为最重要的东西,而其物理属性即其功用价值被忽视掉了。另外,我们发现某种商品所具有的炫耀功能迟早会随着他人的模仿而消失殆尽。炫耀者为了继续标榜自己在消费领域中的独特地位,他势必会寻找新的能够标示个人身份的独特商品,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购买独特商品――大众化(被模仿)――购买新的独特商品――再度大众化……的恶性循环,而与之相伴的必然是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
2.超前消费。通俗地讲,超前消费即是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对此,社会上褒贬不一。如果从年龄层次上来看,赞同超前消费的大多是年轻人。因此,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里,出现了一个新生群体,即“负翁”一族。这些负翁遵循“先享受、后劳动”的原则,贷款买房买车,对未来的判断过于乐观,以至于当遭受意外风险时,抵御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过弱,很容易陷入经济困境。另外,从宏观层面讲,超前消费的方式也制造了经济发展的表面繁荣,很容易重蹈欧美国家“泡沫经济”的覆辙。
3.一次性消费和消费中的短期行为。一次性消费和消费中的短期行为表明,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商品的使用寿命变得越来越短了。一次性杯盘、一次性饭盒、一次性筷子、一次性牙刷、一次性照相机、一次性衣物、纸餐巾、纸抹布等一次性用品充斥在人们高消费、快节奏的生活中,有限的资源只参与了一次消费过程就列入了垃圾行列,这种消费模式直接引发了全球性资源危机。资源的有限性与人口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改变这种线形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循环消费。
4.即时消费和冲动消费。二者诠释了消费主体在消费过程中的主观状态。今天,在我们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因此我们生活在一个物的时代,我们根据物的节奏和不断替代的现实而生活着。尤其是随着当前购物场域由小商店向超级市场的转移,消费主体被置于巨大的物的包围之中。商家不断地揣摩消费者的心理,寻找消费者消费过程中心理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对繁杂商品的精心布置和排列组合,激发消费者潜在的消费欲望。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冲动消费和即时消费成为可能。
以上种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一种“浪费”,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对个人财力时间的浪费。这些消费行为是从个人的欲望出发,而不是从个人的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出发。对商品的购买和消费,从表面看是人对物的控制,而其深层含义却是物对人的征服。人们为占有某些商品而努力工作,但商品功能和形式的不断翻新又使得消费者不断淘汰和不断购进。而现实是,商品的更新速度远远快于个人对商品正常替换的速度,因此,就产生了消费者与商品(或厂商)之间的追赶关系,人们在追赶中失去了自己生活的方向,人不再为自己活着,而是为物活着。
三、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建设和谐社会
没有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和谐消费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环境好不好,是否做到和谐,直接关系和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1.在消费的经济环境方面,必须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要求,国民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社会商品和服务较为丰富,能够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这是和谐消费环境的基础。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作基础,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甚至构建和谐社会就是空的,就是没有物质基础的空中楼阁。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贫困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只有不断发展经济,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生活才会更加和谐。
2.在消费的政治环境方面,必须符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要求,即在消费领域,消费者的权利受到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消费法制建设比较健全,并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治国方略在消费领域得到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能得到较好解决和预防,社会公平正义在消费领域得到较好体现;消费者的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满活力;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得到妥善解决,消费市场和人们的消费生活“安定有序”。
3.在消费的文化环境方面,必须符合“诚信友爱”的要求,有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社会各方面都关心、重视、支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排除市场上各种消极因素,使消费者的消费做到放心和无顾虑、无风险。与此同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先进的消费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维权文化得到褒扬,实现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成为人们的追求和时尚。
4.在消费的自然环境方面,必须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使消费者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实现“生态良好”的目标。这是因为人们的消费需要,不仅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文化需要,也包括生态需要。生态需要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对满足人的消费需要,具有极端重要性。生态平衡遭破坏,生态环境遭污染,必然影响人的生存和发展。
关键词:孝道;和谐;意义;途径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有着丰富而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而孝则被看做是人的一切道德的根本与起点。
两千多年前出现的儒家的《孝经》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孝道的伦理思想。它认为“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是诸德之本。在古代的启蒙教材《三字经》中也对孝道作了种种规范,可见我国在古代十分注重孝道教育,并且重视在孩提时期进行孝道教育。
我国的孝道教育自古就有,历来重视,但在建国之后,特别是在运动开始后,这方面的教育不尽如人意。在当代中国,在“法治”和“德治”并重的今天,重视孝道教育仍应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孝道教育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老有所养”,它不仅仅依靠国家的一些保障措施,还需要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年轻人对年迈人的孝敬、赡养,尽到孝道,因为前者只是从物质上的保障,后者既有物质上的保障,更有精神上的保障。在“五个有”中,如果只具备了其他“四个有”,而“老有所养”只有政府照顾,没有子女应尽的孝道,这个和谐是不完整的。因此,在当今社会,进行孝道教育,实现孝道文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孝道教育是建设和谐家庭的需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代际和谐与家庭和谐,而这两个和谐的立足点就是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我国正在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其中“尊老”就是属于孝道的范畴,做到了这些,就实现了家庭的和谐,就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孝道,不仅仅是“家务事”,它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今的家庭,爱幼过度,尊老不足,因此更应该大力弘扬孝道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水平。
家庭和谐,社会才能稳定。在我国城乡有着不同的家庭结构,但同样需要孝道。在城镇,现在普遍的情况是“421”的家庭结构,即4个祖辈、2个父辈和1个小孩,6个大人爱着一个“小皇帝”,“爱幼”的问题不大,甚至有的爱过了头,成了溺爱。在养育过程却往往忽视对孝道文化的灌输,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很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淡化亲情回报、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对人冷漠的性格,孝敬意识相对较薄弱。特别是有些不肖子孙,不但不尽孝养义务,反而虐待、打骂老人,抢夺老人财产,干涉老人婚姻,侵犯老人合法权益。在农村,虽然有的父母不只有一个子女,但按照乡村的习惯,女大出嫁,男大分家,父母无经济来源,养老仍然是个问题,多子女更出现了“踢皮球”现象,有的虽然做到了生活上的赡养,但没有注意精神上的慰藉。因而应当以孝道为切入点,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让他们从小就懂得孝敬父母的道
理,做个有道德良心的人。因此,构建和谐家庭,就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就要弘扬孝道。
三、孝道教育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
校园是一个浓缩的社会,当然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在学校同样也存在着长者和幼者,同样也需要和谐。但是有一些学生,由于在家庭受到长辈们百般的宠爱,“以自我为中心”突出,到了学校他的这一“以自我为中心”被打破后,就会出现顶撞教师,甚至谩骂、殴打教师的局面。这主要的问题也在于家庭不注重对子女的孝道教育,学校在这方面也有所放松。一部分的教师也担心进行孝道教育又会被说成是“师道尊严”,会被说成是破坏师生的平等关系,因此也出现了像家庭一样的状况,爱生过度,尊师不足。一些家长只要教师对学生管理“严格”一点,就会投诉,就会打“12345”,他们认为,学生不尊重教师,顶撞、辱骂甚至殴打教师,是因为教师自身存在问题而得不到学生的尊重,是活该。因此,进行孝道教育,包括尊师的教育,对于改善师生关系,建设和谐校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实施孝道教育的途径
1.孝道文化需要扬弃创新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孝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观念,其功能和作用具有二重性,因此,我们对传统孝道必须要予以“扬弃”,保留其养老尊老之精华,摒弃其愚孝愚忠之糟粕。否则,全盘接受和全盘否定都不利于传统孝道的继承,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潮流。
中国孝文化起源于古代宗法社会,兴于周代,制度化于汉代。其主要内涵可概括为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等内容。它的主体部分仍不失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宝贵历史遗产。但将这种孝道绝对化、极端化,就会出现“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论调,就会产生如《二十四孝》中一些愚忠愚孝的事,这些都需予以抛弃。孝敬父母是人的一种天性美德,孝不应该被抛弃,我们要摈弃的是那些孝文化中的糟粕和迷信成分。
根据时代特点与文化需求,使孝文化重新回归家庭伦理范畴中去。建立新的孝文化,要注意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包括学习世界各国尊老爱幼的正确理念和合理措施以丰富自己,应该采用开放式的方法去建设。当然,在此过程中仍然需要保持我们的尊老传统,强化我们的家庭伦理观念。新的孝文化的建设首先应坚持孝道文化的核心――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今天重视孝道文化建设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使敬老养老观念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并通过社会教育,有效地营造一种尊老敬老养老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以推动家庭和谐与社会进步。同时,对一些歪曲孝道的行为予以批判。现在有些人,父母生前不孝敬,等到老人死后却大办丧事,以显示其能“光宗耀祖”。这决不是什么孝道,而是借着父母的牌位显示自己的“荣耀”。这种现象是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歪曲和亵渎!而通过对这种“孝道”的批判,也能显示弘扬孝道文化的重要性和社会意义。
2.孝道教育需要建立评价体系
孝道教育应贯穿于人的一生,尤其是在世界观尚未形成的少年儿童时期和青年时期。独生子女在青少年时期得不到较系统的孝道教育,就会一味索取而淡泊孝心。有道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尚不知尽孝,又怎能期待他为国家民族尽忠呢?爱祖国、爱人民岂不成为一句空话?
孝道教育必须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教育评价体系。就学校而言,考核、评优等应包括有关孝道教育的考核内容。就学生而言,也要有孝道考核的内容,首先可以在学生的思想品德的作业中布置有关孝的内容,可以通过家长反馈了解学生孝道实践的情况,
在期末的思想品德等级中设立孝道实践项目,予以评定,以改变以往评价一个学生的惟一标准是学习的好坏、分数的高低的情
况。如果一个人从小到大都没有系统学习过孝道文化,怎么可能在成人后突然变得孝顺起来?因此,要想将传统孝道文化传承下去,就必须将孝道文化列为必修课,进入中考、高考的试卷中,使青少年有行孝的思想基础。否则,孝道只能在少数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工作者中议来议去,很难落实。
3.孝道教育需要学生注重践行
理论教育对青少年来说是抽象的,孝道文化在理论上学得再好,在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得不到落实,只有把认识付诸行动,才能内化为品质,才能成为每一个人终身的自觉行为,才能在整个社会形成行孝的风尚。因此,孝道教育离不开实践活动。从小学到大学都应根据年龄,让学生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敬老爱老项目并进入考核成绩。中、小学可作为家庭实践作业让学生完成,目的在于让学生心中有父母、长辈,使孝敬成责任,孝敬成自然。大学则可与志愿者活动相结合,规定为老人服务的时间,进入必修课。同时,要在全社会形成以敬老、爱老、助老为荣的风尚,为老人出行、看病、参观、娱乐等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让孝敬父母、尊长敬老的观念真正入脑入心,让孝敬父母、尊长敬老在社会上蔚然成风。
4.孝道教育需要教师身体力行
身教重于言传,要想教育好下一代,为人师长者自身就必须有良好的孝道修养。教师形象对学生有着巨大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首先做到。在学校营造孝敬文化、实施孝敬教育中,教师的品德修养水平对孝敬教育的效果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学校对教师的孝道践行情况要纳入到岗位考核之中,对于那些置父母于不顾,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之子,在先进评比、年终考核、职务晋升中要予以否定,因为学校是传承孝道的重要阵地,教师是传承孝道的使者。
5.孝道教育需要家长言传身教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教师,这对于孩子习惯的养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很有必要让家长积极参与有关孝道文化的教育,学校可以结合家长开设专门的培训班,让家长了解孝道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让孩子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受到熏陶;让孩子感受孝敬父母时的幸福感等,同
富兰克林有句名言: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这句话道出了税收与人生的密切关系。那税收是什么?收税又有什么作用?收税是否又有益于我们呢?从表面字义来看,税收是指国家象征税对象按税率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是国家征税的收入。说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衣、食、住、行无不与税收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于某些纳税的人来说,税收会让他们减少收入可却不知道税收的实质意义。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在。正是因为有了税收,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富裕;正是因为有了税收,我们的国家发展才会如此发达;正是有了税收,我们国家才有钱修建街道、公路;正是有了税收,建立了一个个美好的校园;正是有了税收,我们国家的水电开发才会有如此成就;正是有了税收,我们国家的治安才会如此的好……从这里可以看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无限真谛。由此可见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是无处不在、息息相关啊!
各位同胞们,不论你来自何处,做什么工作,税收与我们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千万不要偷税、漏税或不交税,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种类似的例子,像刘晓庆这样,她逃欠国家八百万多的税,因此而做了牢。不要以为自己是大明星或当官就可以漏税偷税或不交税,纸是包不住火的,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欠税的行为是不能逃过国家检察机关的“法眼”的!不要因为意识的贪婪,就导致自己走向犯罪的不归之路!
税收是国家走向富强的一座桥梁,只要每人依法付出一点点,就能得到国家的安宁、繁荣和强盛,推动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就让我们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社会活力是历史进步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是没有生命力的社会:一个没有生命力的社会是停滞的社会。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社会的目标,“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的基本原理指出,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社会财富说到底是劳动创造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是马克思肯定的配第的名言。充满活力的社会,会使人人想干事,人
人能干事,人人可以干成事。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在不影响他人同样权利的情况下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每个人的创造愿望与创造才能、创造成果都得到社会的尊重与承认。只有这样,全社会各种积极性与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社会财富才能充分涌流,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达到社会的普遍繁荣与福祉。
必须承认,我们的社会还存在一些不利于全社会创造活力发挥的障碍。这些障碍既有体制上的,也有观念上的。比如,社会阶层之间在人才流动和才华认可方面还存在鸿沟。过去长期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的划分方式,使得其他社会阶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的社会身份和创造性认可度有待提高。又比如,在一些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
为这些城市最具活力的创造群体,然而他们所处的地位、所享受的权益却同他们创造财富的贡献不相称。
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在制度建设上,就是要建立健全保证一切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劳动与价值都能得到承认和尊重的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有利于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保证劳动、知识、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从而使每个人的创造权益都能得到社会的保障。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健全实现和保证社会公平的体制。
一个稳定、和谐、政通人和的社会,其重要的标志之一,是社会公平。社会公平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上不存在悬殊过大的差距;另一方面是机会均等,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拥有平等获得收入的机会。从社会公平的两个方面来看,机会均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平。当前的突出矛盾是机会不均等。今天社会存在的许多怨气和矛盾,根源在于政策体制上没有完全提供机会均等的机会。在政策体制上,在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财
政支持等关系到大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存在“锦上添花”多,而“雪中送炭”少的情况,某些群体或明或暗被剥夺了平等争取机会的权利。
必须看到,完全平均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一个社会贫富有差距,是人类历史上客观存在的现象。试图建立一种“均富贵”、人人过着一模一样生活水平的社会,只会抑制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正因为如此,针对计划经济时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改革开放中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生产大发展。同时又要看到,由于存在劳动者劳动的差距、社会成员对生产要素占有量的不同、二元经济结构和自然地理位置差异,以及政策体制上的某些不完善,导致我国社会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不
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衡量社会公平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必须引起执政党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警戒水平。
因此,构建实现社会公平的和谐社会,需要抓紧解决社会公平制度建设。当前最为重要是抓紧做好以下两条:一是健全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加强和规范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作用,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社会成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富裕起来,再分配注重社会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财政投入要更
多地关注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通过清晰界定产权、明确权责关系和依法严格保护产权,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促进企业、经营者和各阶层劳动者进行创造性劳动的积极性,实现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推动社会资本实现优化配置,保护和促进各个阶层人员、各类企业和各个地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竟相进发,使一切创造
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健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政府的管理职能,可以概括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该看到,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各级政府已经较为熟悉,调控和应用的能力较强;而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还较为薄弱。如何在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正确地处理好各种社会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社会管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已成为各级政府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加强社会管理,既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种社会组织涌现、多种所有制发展、“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对社会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包括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等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调查研究,深入认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我国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互配合、互相衔接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大力在全社会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二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和公民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公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的新机制。三是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加快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步伐,放宽市场准人,引入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主体,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水电、交通、通讯等公共部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第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健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的机制和应对各种风险的机制。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公共安全事件、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在迅速上升。为什么日益富裕的社会,反而社会问题增多、社会矛盾突出?以前我们讳言这样的问题。
然而,世界经验表明,从贫穷迈向富裕阶段,往往是社会不稳定的时期。世界发展进程的历史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越过1000美元后,在人均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即意味着该国社会进人复杂多变的不稳定时期。在这个阶段,伴随着结构激烈变动、差距扩大、利益关系复杂、人们的政治参与要求增大,与上述四大现象相伴,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效率、公平等社会矛盾,非常容易出现“经济失调、社会失序、心理失衡、管理失控、社会伦理混乱”,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社会冲突频繁发生。各国的历史表明,这个阶段是一个“坎”,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转折点。一种情况,顺利实现经济转型,迈过这道“坎”,经济发展就会跃上一个新台阶:另一种情况,没能顺利越过这道坎,出现经济停滞甚至社会动荡。
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正好面对如何顺利跨过这道坎。中国20__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1%,达到11.67万亿元;按现行汇率计算,达1.4万多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按照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到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3000美元。我国正好进入各种社会矛盾频繁发生、各种社会风险不断出现的时期。这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人民内部矛盾多数是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的,比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待遇、就业再就业等等。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而且,这种利益矛盾有时会通过群体性矛盾等形式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原因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为了保证我国社会顺利越过复杂多变时期的这道“坎”,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抓紧建立健全以下两种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创建群众利益正常渠道诉求机制。通过这套机制,为社会提供一条反映情况、消解怨气、化解矛盾的通道,通过这套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切实解决问题。二是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在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我们会始终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包
括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自然的以及来自国际的风险,必须时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经常进行社会风险情况的搜集、分析和判断,对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等级、发生时间和区域及时进行预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社会风险和挑战的准备。
第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健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表现为社会关系融洽、社会活动有条不紊、社会机体运转灵活、社会秩序井然有序,说到底,表现为社会政治的稳定、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在历史上,凡是经济比较繁荣的时代,都是社会比较稳定,人们得以致力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社会的不断分化与重组,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
关键词:社区体育;和谐社会;意义
一、引言
社区体育是全面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行之有效的途径。社区体育具有自主性、健身性、娱乐性、自控性、针对性等特点,良好的展开社区体育活动,能够将社区居民集中在一起,进行休闲体育运动,利于促进个体全面发展、促进居民之间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利于促进和谐文化的形成,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有意义的。由此看来,良好的展开社区体育活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
二、社区体育的特点
社区体育是城市社区形成以后产生的一种体育形态,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体育活动的场地是居民所处的社区或社区的辐射区域,体育参与的主体是社区的居民或周边社区的居民,形成一定的规模群体,自主的、自觉的进行体育活动,并且所展开的体育活动是以集体性项目为主,呈现出一定的娱乐性和竞技性。这使得社区体育具有以下特点:1.健身性与娱乐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生产更加丰富、交通更加便捷、生活环境更加富营养化,这使得人们能够更好的享受生活,同时也使大量肥胖人士的出现。而社区体育的良好开展能够将社区居民组织起来,进行集体性、娱乐性的体育项目锻炼,这不仅能够使居民收获健康的体魄,还能让居民保持开朗的心态。从这一方面来说,社区体育具有健身性和娱乐性。2.随意性与自主性。从社区体育发展来看,社区体育形成初期是在开放的环境中由社区居民自主参与、自觉约束,良好地进行体育运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社区体育的成员逐渐增多、固定,形成规模化的体育运动。从这一方面来说,社区体育具有随意性和自主性。3.针对性和自控型。社区居民生活习惯、职业、年龄、性格爱好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使得其参与社区体育的目的、所选择的体育项目、体育运动的时间等方面均不同。比如上班族多选择早上进行体育运动,而老年人多在早晚进行体育运动;青年人多会出于缓解压力或健美健身的目的来进行体育运动,而老年人更多的是出于休闲、健身的目的来进行体育运动。另外,因为没有专业人士或某些人来监督居民,居民要想实现体育运动的目的,就需要自我控制。所以,社区体育还具有针对性和自控性的特点。
三、社区体育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
社区体育具有多种特点,如自主性、随意性、健身性、针对性、自控性等,积极的开展与发展社区体育,能够促进社区居民良好的沟通、相互帮助、相互熏陶,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构建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体来说:1.良好的展开社区体育,利于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相关调查研究表明,60%以上的人们认为自己会积极参加社会去体育活动,90%以上的人们认为参加社区体育活动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通过对各个城市居民生活实际情况的了解,确定目前存在一种现象——“城市沙漠化”,也就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人们生活节奏加快,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多的是为了“办事”,加之新媒体的应用,大大削减了邻里之间交流沟通的机会,逐渐趋于“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于国民生活,国家发展的,因为在人与人之间交流、沟通减少的情况下,人们的情感将更加冷漠,难以相互做到相互帮扶、相互支持,进而阻碍了社会和谐、国家良好发展。为了比方面此种情况的持续发生,积极开展与发展社区体育很是必要。在社区体育能够将社区居民聚集起来,共同进行体育运动、彼此沟通交流,拉近彼此的关系,进而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进而促进社区和谐,促进社会和谐。2.良好的展开社区体育,利于促进和谐文化的建设。建设和谐文化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文化自身和谐发展的需要,是形成良好人际关系的需要,是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的需要。在我国积极向社会主义迈进的今天,积极建设和谐文化是非常必要的。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我们首先要立足于社区文化,社区文化是和谐文化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良好的进行社区文化的建设与传播,利于更好的建设和谐文化。而良好的开展社区体育则能够将社区居民聚集在一起,进行思想、文化、知识等方面的交流,加之必要的文化宣传活动的展开,如此可以促进社区文化的形成,为更好的建设和谐文化创造条件,也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定基础。3.良好的开展社区体育,利于促进人自身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在我国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宏伟目标的今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使得社会之中促进人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而人的全面发展包括身体素质提高和心理品质的完善。基于此,社区体育的良好展开很是必要,其具有自主性、娱乐性、健身性、自控性等特点,良好的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社区居民能够自主的选择休闲体育项目,参与到集体性的体育活动中来,在其他居民的带动下轻松愉悦的锻炼,这对于强健自身体魄、调节自身心理有很大益处,进而促进自身全面化发展。所以,社区体育的良好展开,好有利于促进人全面发展。
四、优化社区体育的有效途径
通过对我国一些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展开情况的了解与分析,确定目前社区体育存在一些不足,如社区体育成员年龄结构比较单一、社区体育指导人才匮乏、社区体育组织规模参差不齐等等。对此,笔者参考相关资料,提出了以下优化社区体育的建议:1.建立组织,促进社区体育长规划发展。社区体育的良好开展是离不开组织的,一旦离开组织,将难以深入落实下去。所以,针对当前我国一些经济不发达城市社区体育组织不佳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当肩负起责任,高度重视社区体育组织的建设与完善,也就是小区、街道办或行政区的相关负责应当选择适合的、优秀的人员组成社区体育组织,负责社区体育的落实与发展,做好社区体育活动规划与开展、社区体育宣传等,以便让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体育中来,逐渐形成体育锻炼意识,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2.培养社区体育指导员,积极推进社区体育活动。某些城市社区体育未能发展起来与社区体育指导员的缺乏有很大关系。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持续发生,需要高度重视社区体育和指导员的培养,也就是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成立体育协会,由体育运动爱好者来共同选择适合的指导员,使之能够负责体育运动组织与开展,逐渐形成固定的体育成员,逐渐扩大体育活动的规模,为更好的发展社区体育创造条件。3.因地制宜,利用各种体育活动场所。目前社区体育未能良好开展和发展还与体育设施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对此,可以因地制宜的,利用各种提供与活动场所,如在附近的公园内的空地上展开太极等体育项目、在附近的广场展开健美操等体育项目等,促使社区体育活动能够良好开展。
五、结语
在现代化的今天,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越来越淡薄,不能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更不利国家可持续发展。对此,应当积极开展和发展社区体育,为社区居民创造发展自身的机会、为社区居民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促使个人能够全面发展,人与人之间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积极构建和谐文化,为更好的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当然,积极开展与发展社区体育,应当建设和完善社区体育组织、培养社区体育指导员,积极推进社区体育活动、因地制宜,利用各种体育活动场所等。
参考文献:
[1]李娇.简论社区体育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J].运动,2015,(9):145-146.
[2]范海荣,黄淑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社区体育的基础效应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6,(1):205-206.
[3]牛永刚.农村社区体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10):4331-4332.
[4]葛冰.和谐社会理念下城市社区体育建设的思考[J].高师理科学刊,2012,32(2):90-92,102.
[5]黄中伟.社区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J].搏击•武术科学,2013,(5):119-121.
(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增长很快,农民的积极性一次性释放。1985年以后,农民收入增长快主要靠劳动力转移。如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后来的农民工的出现。但1997年以后,这种现象发生了逆转,生产力普遍出现过剩,城市企业开工不足,面临城市产品的普遍过剩,乡镇企业有很大的竞争压力,很多都破产。因此,就产生了两个效果。一是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又回流到农业去,同时造成村、镇、乡普遍高负债。二是农产品生产很多。农产品太多,价格就会降低。增产不增收,劳动力转移又不可能。这就造成农民收入停滞,城乡差距更扩大的情形。2001年城市人均收入为6860元,农村为2366元,二者之比为3:1,城市与农村真正可以用于消费的货币比例为5:1。中国城镇人口的“恩格尔”系数从上世纪80年代的55%上下一路下跌到2001年的37.9%,这种下降的趋势不改变,农民从农业产出中获得的收入就难有大幅度增长,农业生产出现了“边际报酬递减”现象,要依靠加大化肥、良种、农药、农膜、灌溉、电力等投入来弥补,必然导致农业成本增加。1999-2001年农民纯收入仅增加7%,而农业经营费用支出竟增加了2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首先是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其次是不利于农村市场的启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农业比较效益太低,农产品结构层次偏低,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业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是产生城乡差距的主要原因。农产品成本出现上升趋势,是农民收入低的根本原因。农产品结构仍然偏低,是制约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客观原因。
(三)非农产业增势减弱,农业劳动力转移步履艰难,影响了奔小康和实现和谐社会的进程改革开放早期,国家给乡镇企业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乡镇企业发展迅猛,解决了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也增加了农民收入。可进入80年代后,乡村企业发展初期的机制优势和优惠条件逐渐丧失,而依靠自身积累来投资发展的能力大大减弱。这些因素都造成了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发展缓慢。
破解三农问题,建设和谐社会的对策
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把其上升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进行认识,以谋求“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
(一)积极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降低农民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分散和小规模的农业。经营组织导致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趋激烈,这与加入世贸组织对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新要求格格不入。必须站在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角度,转变目前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和合作化程度,以减少农民直接面对市场的组织成本及交易费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最重要的是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一是要在推进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经济市场化,改变种养加脱节、农工贸分离、产供销割裂的封闭状况,打破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界限;二是通过农林牧副渔并举、一二三产多种经营的经济体系建设实现农业结构多元化,增进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三是通过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实现农业增长集约化。
(二)大力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没有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三农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扭转。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一个大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根本方针。从九十年代以来的情况看,乡镇企业要重振雄风,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实现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整体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其中产权制度改革是乡镇企业既有发展模式能否走上新生之路的关键。对于中小企业,加快实施二次转制,鼓励和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向个体私营和公司制两头转化,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三)加快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民市民化,缩小城乡差距。
只有超越农村,才能建设农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途径之一是推进农村工贸集聚化,通过建立工贸小区和加快小城镇建设,使农村工业、商贸、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金融保险等走上聚集共生之路,从而在生产、生活、文化等各个领域实现对传统农业社会的提升和超越。2001年,西安通过乡镇撤并、调整乡镇区划,乡镇撤并率超过30%,使小城镇布局更加合理,促进了人流、物流向中心镇集中,增强了中心镇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要继续抓好小城镇建设,消除小城镇建设中的制度障碍,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城市化,为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创造机会。同时要把小城镇建设与调整城乡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以及其他二、三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四)适当调整土地政策,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为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提供政策保证。
当前,在政策面上,既要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又要逐步加大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适当调整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包括继续坚持农村土地由农民以户为主承包经营的制度,保持长期不变;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加速土地流转,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承包主体的多元化,由一个家庭或若干个家庭的组合担当主体;将市场机制引入土地承包制,推行社会化竞争承包制,加速农业规模化进程,提高土地利用率;也可以以土地作为资本入股,取得其应有的股权和红利收入。这样,可以促进一部分先富起来和在城市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不再依赖土地,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与土地使用的集约化,从长远来讲有利于加快我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过渡。
(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扭转城乡区域阻隔的局面,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供政策支持。
目前政府在户籍管理上已作调整,进行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一些成效。目前,应放松户籍管理,对有固定住所、有生活来源的进城常住人员,经过申请允许变为城市居民,并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同等待遇;对农民落户城市,改过去的审批制为登记制;逐步使用统一的身份证制度取代目前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从身份上彻底消除城乡差别,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供政策支持。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和谐社会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经济获得了普遍快速的发展,与此同时,有限的耕地资源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越渐突出。伴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镇发生转移,耕地荒废与耕地过于零散问题突出,耕地资源浪费严重,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参考。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农户之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行为日渐增多,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获取一定发展的同时,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流转范围狭窄和土地纠纷难处理等问题也是时常发生[1],从制度层面观照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显得尤其必要和适时。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对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又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是指按照约定的承包合同协议,农民对土地所享有的耕种等各方面的权益,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部分土地处分权[2]。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者依法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转让给他人经营的行为,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和土地使用权的变动。土地的转让、入股、出卖、出租和互换等是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形式。国家依法保护约定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法律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出了相关制度规定。但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仍存在以下若干问题亟待解决。
(一)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农业进步与农村富裕必须制定一套有效的土地产权制度。现实中,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往往具有滞后性,无法跟上政策实施步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三十年,但土地的实际流转过程中并非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农户并不了解,村委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要求与规定。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农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同时又规定国家有权根据规划征收与征用土地。不明晰的土地产权与不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极大的限制了土地的流转。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无法改变,严重阻碍农村社会的进步。与城市市民相比,村民既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也没有健全的医疗保险保障。在大多数的农村,大批农民工迫于生活压力背井离乡去城市务工,除去基本工资,根本没有任何保障,使他们不得不有后顾之忧。在农村,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多是依赖农地养老。对于新生事物,即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信任,普遍存在不安全感。若是没有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农民就会担心一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就会失去生活保障,出于养老的顾虑,即使是外出务工,也会把土地留给家中老人和妇女来耕种。在非农收入不稳定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三)户籍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国早在计划经济时代就设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在我国城乡户籍制度中,更多的是保护了城市居民的利益,而对农民进城设置了多道关卡。如今,随着城市与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原来属于农村范围都被规划到城市中去,部分农民可能变成城市居民。但是,在户籍制度的局限下,农民脱离土地来到城市,却得不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不能真正赋予其城市人的身份。因此,在当前,户籍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民无法解除与土地的依附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度陷入僵局。
(四)土地流转具体实施细则模糊不清。在农村,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较为随意。多数农民在流转土地时不签订合同,只是简单地做口头约定,既没有法律效力,得不到国家的保护,又为日后发生土地纠纷埋下了祸根。不仅如此,很多村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操作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既不向上级部门上报,也不在本村委备案,造成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行为会导致流转双方责任不明确,在纠纷中难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正常流转与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虽从多方面对农村土地的产权和土地流转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仍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不明,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问题突出,都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置了障碍。因此,为了有效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首先就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加快土地法律法规的建设,对农村土地产权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土地所有权属,使广大农民真正享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所有权和处分权。除法律规定以外,各级村组织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对于擅自调整的村集体或村干部予应以严格的处分,绝不姑息养奸。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固守土地,大部分原因在于土地具有保障农民生老病死的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灵活流转的真正实现,还需借助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真正落实。村委可以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免除农户后顾之忧,增加安全感。首先,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家有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物质救助,包括慰问金和食品的发放。对生活没有保障收入水平极低的农民,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其次,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土地保险制度。改变农民靠地靠儿养老的传统思想,推动养老保险和土地保险进村。再次,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实现农业专业化,在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给农民发放一定农业福利。最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的养老看病带来便利,解决农民的生病问题。以上一系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从根本上排除农民脱离土地的不安全感,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进程,扩大土地流转的比例。
(三)变革户籍管理制度。我国现存户籍管理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要想使土地得到合理有序的流转,户籍管理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方面,在户籍管理上,要取消对农民进城的限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另一方面,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应当赋予其与城市居民同等权利,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户籍管理制度应该在这两个方面做出相应变动,从而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四)加强监管,规范土地流转。在国家的大力宣传与倡导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象已经较为普遍,流转中各种矛盾与利益纠纷也日渐显现出来。为此,村委应加大土地法规的宣传力度,向农民普及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知识。告知农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能仅仅达成口头协议,还应依法签订有效的流转合同,明确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认定。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健全健全相应管理机制,帮助农民规范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的手续,做好登记、审批和备案工作,使得农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稳步的推进。
三、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夯实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者是能动的双向互推关系。国富则民安,村民富则国家稳定,而国家稳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条件。 衣食温饱得不到解决会成为农村和谐的最大隐患,进威胁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体制机制,能够减少农户流转土地时的顾虑和不安、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一般程序,并且能够为农户流转土地提供制度保证合法律保障。经过村委的正确引导,村民的人均收入普遍得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方面,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出务工经商,或者进入当地企业,以此来获取非农性收入。另一方面,部分农户承包成片农地辛勤耕种水稻和小麦等粮食作物或种植草莓、番茄、西瓜等经济作物来获取财富。还有少数务工者和年老体弱者,由于无力耕种农地,便将自己的土地转包出租给其他承包人获取租金。村民在多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势下,收入明显增长,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从而为和谐社会的建构夯实了经济基础,增添了和谐的社会因子。其次,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主体条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引导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程中,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地的扩大规模经营都要求提升农民在知识、技术和等方面的能力。现代农民要求具有更高的道德素养,以促进农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高效化与科学化。而现代农民的形塑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条件之一。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口,农业人口占据了绝大多数,农民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民素养的提高、知识的丰富和技艺的提高都在很大程度上为建设和谐社会塑造了合格且优秀的主体,而这只主体定将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最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一定的制度条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制度建设是推进和谐社会建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保障。而“三农”问题一直备受国家与政府的关注,农民生活与农业发展牵挂在党的心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推动制度建设的需要,农村土地流转只有在法治的保驾护航下才能进行的更加顺利和规范。从而有利于建设和谐农村,进而建设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贺振华.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现实与理论[J].改革,2008(3):11-17.
在今年扎扎实实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今后的普法与依法治理规划,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开展20周年的有利时机,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探索持久开展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继续以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加强与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认真贯彻省上《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意见》和《金昌市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标准》,加强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认真履行好依法治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的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要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范围,今年县(区)、乡(镇)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要达到60%以上。要继续开展乡(镇)村干部法制政策集中轮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重点,全面落实“四个一”要求,努力提高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二)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着力点,把自觉履行职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置于构建和谐金昌的总体要求中更好地开展工作,全力促进基层社会稳定。
1、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司法所规范化进程。紧紧抓住国家安排国债专项资金解决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大好机遇,大力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有重大突破,并在司法所人员待遇、办公设施、交通及通讯工具等方面得到全面加强。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积极做好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尽可能全部收编,将基层司法所作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参与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力争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依法调解的技能,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三是要积极在全市各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建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组建率达到100%。并做好已建调委会的规范化管理和督促工作。四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
3、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精神,结合全市政法综治禁毒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研究提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重新就业创造条件,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发挥联合帮教功能,拓宽安置领域,积极探索新时期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对重点人员一定要纳入帮教工作视线,层层落实,重点帮教,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使衔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除“三假”人员外,力争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均达到100%。
(三)进一步加强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按照省上要求,今年争取在政府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做好群众工作。对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要坚持走管理规范化道路,深化自律机制,不断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要在认真总结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合伙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大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结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开展执业检查,协调好各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立足基层,面向农村、社区提供好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律师讲信念、讲责任、讲诚信、讲奉献。
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企业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制度正是适应这一变化,为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需要。
当前,首先是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积极发展农民工入会,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并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等保险。
其次是集体合同的签订和落实。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三是劳动纠纷的处理。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对可能发生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充分发挥各级劳动调解组织的作用。
第四是提高职工的生存竞争力。围绕生产实际,立足职工需要,制订培训计划,为职工学习搭建平台,以职工素质的提高推动企业和谐。
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干群关系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融洽干群关系是企业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志。
完善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工作机制。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促进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和职代会职权的落实。
由群众对干部进行考评。每年组织对领导干部的评议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干部,使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形象。
全面推进厂务公开,广泛开展民主监督。在公开过程中,要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让干部和职工沟通交流,让职工群众广泛监督,使干群关系得以协调融洽。
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关系
企业要注重建设和谐社会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
一是主动履行企业的社会职责,使企业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进而展开的政治体制改革,使我国社会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社会思想价值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社会总体和谐的前提下,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尚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违纪、不正之风、公权滥用、等突出问题。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保持维护发扬优良的党风政风民风凝聚党心民心是纪检监察的精神和固有价值,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法律和纪律监督是维护党内和社会公正、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法律纪律失去公正、公平、正义,和谐就无从谈起。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法律和纪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的治国方略,纪律是改革开放发展取得胜利成果的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变化和要求,自觉将法律和纪律监督工作融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去,对法律和纪律监督工作,合理定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律和纪律监督效能,从而真正实现自身的职能作用。
二、明确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纪检监察在法律和纪律监督的重点
充分发挥法律和纪律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党纪、宪法、法律、政纪赋予的神圣职责。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痛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将以人为本、公正、公平、正义理念努力体现在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之中,尊重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纪检监察当前特别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处理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诉求。要坚持以加强基层举报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行举报责任制、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举报办事公开制度、新联席会议制度和网上举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做到有诉必应,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维护党的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做建设和谐社会的促进者,纪检监察要认真解决党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弄虚作假、奢侈浪费、浮躁浮夸、文过饰非、打击报复、“三乱、四难、中梗阻”、“吃拿卡要”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群众普遍强烈不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认真调查处理。特别是要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用事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通过不断加大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治理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热点难点问题,让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认真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特别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党和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要集中力量查办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贪污受贿、滥用权力、、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行政许可、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政府采购、医药购销、食品药品监督的功能环节存在的腐败案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构筑反腐败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引入先进管理理念,拓展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将绩效和质量管理注入到机关效能建设之中,构建“以勤政促廉政”的科学预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果。
(四)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要讲究科学的检查和监督手段与方式。使法律和纪律监督为建设和谐社会不断提供理论上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据客观实际精心探索,坚持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管理检查评估机制制度,将经常性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结合,惩治腐败与保持党员和公民合法权益利益相结合,充分体现党的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合署办公的有时,继续深化普及法律和纪律知识,强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守法遵纪意识,使广大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对法律和纪律的忠诚和信仰。
三、努力提高纪检监察的法律和纪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打铁就得本身硬”。纪检监察队伍本质决定着作好法律和纪律监督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决定了纪检监察在法律和纪律监督过程中,是否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好政治保障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纪检监察人员录用和编制管理。加大改革纪检监察内部机构和干部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在市或市以上级党校创办纪检监察学院,培养专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进行两年或三年纪检监察本科学制的教育或培训。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逐步推行纪检监察机关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干部机制。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和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改进和完善考评办法,形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以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引入质量管理,进而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坚决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开展健康正确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纪检监察共同的价值体系,使之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激励、约束等管理功能。
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基本原则、具体措施
2008北京奥运会要充分体现“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主题理念,在充分展现奥林匹克精神内涵的同时,关注人与自然及人类自身的和谐,而这恰与我国十六大以来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相契合。以奥运开展为契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乃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构建和谐的群众文化。和谐的群众文化氛围,有利于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营造社会的和谐,更深层次的意义上强化社会群体的和谐理念,进而真正意义上促进社会的和谐。
所谓和谐的群众文化,应该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要价值取向,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实现主旋律文化与多样性文化的有机统一。其特征除了基础性、广泛性外,最突出的特征应该是和谐性。它的内容要体现和谐的主题和题材,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它的形成因为要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面群众的需要,而具有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文艺门类和文艺风格。其功能除了娱乐、教化和审美外,最重要的功能应该是促进和谐。它和谐的主题和题材教育人们追求和谐、向往和谐、建设和谐,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文艺门类和文艺风格,则满足着不同地区不同层面群众的娱乐和艺术审美情趣的需要。显然,建设和谐的群众文化,能够以艺术的美感染人,熏陶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就建设和谐群众文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谈一点个人的粗浅看法。
就建设和谐群众文化的原则而言,我认为有必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这是实践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的群众文化建设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实现和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立足于服务群众,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以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和文艺风格为载体,在娱乐的氛围中,在满足群众审美要求的同时,实现文化的教化功能,促进和谐人文理念的养成,使人们追求和谐、向往和谐、进而积极参与建设和谐文化和和谐社会。
2、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要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包括四个方面,即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处于社会价值观念的统摄和支配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引领和主导,和谐群众文化建设就会走更多的弯路,甚至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
3、坚持主旋律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建设和谐群众文化,既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又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层面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实现主旋律文化与多样性文化的有机统一。既不能迷失了方向,又要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文化需求,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积极支持健康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促进文艺形式多样化,使群众文化真正意义地为群众服务。
以基本原则为指导,扎实实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是建设和谐群众文化的重要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建设和谐群众文化的责任。建设和谐的群众文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认识,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担负起发展群众文化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从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基层,保障广大群众的文化基本权益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群众文化事业是公益性事业,发展群众文化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把发展群众文化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和谐群众文化建设的投入。为和谐群众文化建设定基调、定方向,为和谐群众文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2、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客观地说,在一些地区,由于长期的投入不足,群众文化网络很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内的群众文化机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严重制约了群众文化功能的发挥,影响了群众的文化权益。因此,要建设和谐的群众文化,必须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资源共享、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良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必需的、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在构建中要统筹群众文化事业的服务机制、设施、机构和队伍建设。尤其要根据“覆盖全社会”的要求,重视抓好最基层群众文化机构的建设。
3、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馆站建设。文化馆站是国办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它在建设和谐的群众文化中,肩负着组织、辅导基层文化机构和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重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文化馆站建设的好坏事关群众文化发展的大局。因此,各个地区,在建设和谐群众文化、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中,文化馆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高度重视文化馆站建设,较大幅度地增加对文化馆站建设的投入,花大力气解决文化馆站目前面临的问题,让文化馆站迅速摆脱困境。在加强文化馆站的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基本活动方式建设的同时,要深化文化馆站的体制改革,通过改革使其增强活力,更好地在群众文化中发挥主导作用。
4、规范、促进民间文化团体的发展。民间文化团体近十几年来发展很快,各种各样的民间文化团体活跃在群众中间,与群众接近,易于被群众接受,对于和谐群众文化建设的作用不可低估。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文化团体的管理,给予艺术的指导,方向的指引,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它们更有效地服务于和谐文化的建设。
总之,建设和谐群众文化,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奥运年,以奥运人文理念在全国全民中广泛宣传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和谐群众文化大有可为,也是势所应为。
主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