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14: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几年来,通过对农村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下面对照自己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浅谈完善农村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改进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
1.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
1.1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间相对滞后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的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都由教育人事部门在校长离任或调任以后根据局长室意见交办,而校长调动的话,往往集中在暑期,调动的人员也比较多,审计部门在年初的时候也无法进行项目安排,人事部门也没有完整的委托审计工作计划。在人员调任或离任以后才突击交办,基本上都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任命后审计”的现象。这种现象一方面使经济责任审计陷于被动,给审计工作收集资料、核实问题、落实整改等征求意见带来许多不便,同时,被审计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必然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难以达到提高中小学校长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审计结果与中小学校长的任用出现脱节,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只能起到事后公证的作用,实际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不良现象,影响中小学经济责任正常开展。
1.2定位不准确,理解不透彻
有的教育内审把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定位为“经济责任审计”。我们现在所讲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农村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还包括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等。在指导思想和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经济责任审计能包医百病的情况,认为,只要农村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就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超越了审计职能范围。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主要为:(1)审计对象不同;(2)审计目的不同;(3)审计内容不同;(4)审计时间不同;(5)审计程序不同;(6)审计方法不同;(7)审计文书不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常把财务报表审计成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也依然放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上,审计方法依旧以翻凭证、查会计报表为主,农村中小学经济责任变相成了财务收支审计。
1.3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相对于国家审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中小学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适合本行业现有的审计制度与规范也不够完善,使开展这项工作的法律理论依据不足。我们与某某学校学校的领导交换审计意见时,对于审计报告中列明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看也不看,仅仅只要求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去落实整改,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部门也未及时跟进给予监督和检查,于是就出现年年审,审来审去还是一些老问题,流于形式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就成了审计人员一次次反反复复的练习,经济责任整改未引起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差,因此,削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监督和评价的职能。
1.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几个不明确、不具体情况
中小学经济责任不明确,评价的标准不具体,不统一;追究责任办法不完善。县级中小学校单位数量大,内审机构人员少,经费紧缺。
2.解决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2.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是教育内部审计有序开展的方向和规则保证。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制度而进行,对于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明确,是公平、公正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前提和依据。而要明确经济责任,首先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其次,要完善离任交接制度,对于应属前任责任,在交接时应予明确。近年来,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制订《中小学经济责任管理办法》、《审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审计人员工作操作程序规范》、《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有这些制度,对开展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工作就能有理、有序、有效开展。
2.2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完善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
按照《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的办法》规定的审计内容,明确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审计人员要运用科学方法实施审计,筛选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数据证据,要通过审阅、观察、询问、分析等方法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对所 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鉴定、评价,对怀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该进一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在经济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证据整理、归类、分析,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为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做到条理化、系统化的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即将经济责任建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样才有利于学校的管理,正确区分利益和责任,也使经济责任审计有客观、公正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2.3加强后续审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跟踪检查制度
加强中小学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制度,是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一方面可采取审计结果公示、谈话诫勉、审计处理、处罚等方式;另一方面应将审计结果纳入审计对象的管理档案和廉政档案,与考核、任免、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兑现结合起来。对处理处罚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专人负责,建立有关台账,根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和要求后,还应对学校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行审计回访,督促被审计学校及时逐项整改落实。
2.4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中小学经济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为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问题应付的责任,评价结果具有结论性的作用。它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而审计评价结果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小学校长的个人声誉及政治生命。为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依据,促进加强中小学领导干部管理,提高领导财务管理水平。而审计报告只有在组织、纪检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充分运用后,才能体现其效能,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因此,要发挥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必须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强化审计功效,这也是深化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
2.5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是核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学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碰到的问题越来越隐蔽,审计工作难度和风险越来越来大。因此,我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运用审计软件,实行计算机审计,降低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一是提高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应用程度;二是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建设。计算机审计必将成为审计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必须探索通过运用计算机审计来推动和提高审计质量,防止因人为因素而使审计质量下降、审计风险上升。
3.结束语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是完成以上所说的几项工作就能完善的,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学习,进步创新审计手段,大胆探索,认真研读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促进各项教育事业顺利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办人民满意教育。
【参考文献】
[1]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5,(1).
[2]朱尧平.经济责任审计向导.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法制司.审计法修订释义读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3,(1).
[4]褚子育.教育财会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第三辑).
[5]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审计是我国政府的重点审计工作,其不但可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有利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正确评价,而且还可通过发现财务问题而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起规范作用,有利于我国的廉政建设;此外,经济审计还能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定的客观性,有利于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后的工作交接。但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有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层次低,经济责任审计不规范
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具权威、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以及《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这类文件的立法层次较低,且不具备立法特征,同时可操作性较差,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无法发挥[1]。另经济责任审计尚未有统一评价标准,也未出台相关操作规范,导致审计结果无法真正体现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影响了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先离后审”加大了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原则是“先审后离”,然而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是应用“先离后审”原则,影响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也使审计工作的社会威信度严重下降。另在进行审计时,若发现问题,而前任却已离任,则审计结果无法执行,新官上任也不理旧账,导致审计部门进退两难,最终审计结果也是不了了之。时间久了,这种行为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同样的问题频繁出现。
(三)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审计质量
我国审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执业经验较少,无法快速适应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由于我国大多数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升,而一般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管理层,首先在管理层次上就存在一定差距,再加上在追究责任时有多方的说情者,若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够高则很容易改变审计结果,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复合型审计人员严重缺乏。经济审计牵涉到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知识,而审计人员通常中专注于审计专业知识,若审计业务存在涉外问题,审计机关还需聘请具丰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审计机关的公众形象。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首先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制度,让各部门在审计工作当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出现。其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落实体系,制定并实施审计问题的责任追究措施,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并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在社会群众心中的形象,再次,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审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同时制定相应的协调程序,以全面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格式;组织部门规范委托书等政府性文件,并制定审计工作的内部运行方式;纪检部门做出相应规定,为相关案件的受理提供具法律效应的依据,以支持经济责任审计。
(二)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成功过渡“先审后离”模式
就现有的政策而言,领导干部的任免机制仍是很难转换的,为逐步改变“先离后审”模式,并成功过渡到“先审后离”,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实施任中定期审计,并结合届满离任审计。针对处经济责任范围内的相关领导干部,可经组织部门委托,由审计机关进行定期轮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给组织部门以进行备案,同时将其作为对干部进行考核的一种方式,这样不但减轻了领导干部离任前的所有审计工作量,而且还有效保证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还能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经济问题苗头,有利于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2]。第二,可采取先离任、再审计、后任职的方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然后再由这种方式慢慢过渡到“先审后离”的模式,以免因“先离后审”而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
首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准入标准。现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基本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后录用的,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执业经验并未有明确要求。然而在很多审计体制较为完善的国家,其对于审计人员的受聘资格要求要严于国家公力员。为此,审计工作人员须认证上岗将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其次,强化审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要尽量为审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专业培训,一方面更新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使审计人员逐步适应审计工作,为审计的职业化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审计人员还要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及计算机知识,以创新审计方式,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状态。再次,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减轻审计机关的人员压力。审计机关的人员是有限的,若审计工作量大,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也非常大,影响审计工作效率。为此,政府可适当引入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特约审计人员,使其发挥特殊作用,为审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做好审计工作。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是我国政府反腐倡廉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我国政府用于对优秀干部进行选拔的方式之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应遵循相关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联系纪检部门、人事部门及组织部门,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
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
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3、探索研究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第二条:金山区审计中心属全民事业单位,审计中心工作人员为全民事业编制。
第三条:金山区审计中心审计工作必须接受金山区审计局领导和指导。
第四条:金山区审计中心审计工作范围:
(一)负责承办金山区审计局指派的审计项目,以弥补国家审计力量不足。
(二)负责承办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的招投标工作。
1、对需要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审计的,由项目责任科室填报《委托审计申请单》,报委托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局各业务科室不得自行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承办审计项目。
2、按照《金山区审计局关于委托审计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批准的委托项目,组织招投标工作,确定承办审计项目的社会审计机构。
(三)负责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审计质量。
(四)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档案收集与保管。
(五)负责局长室交办的审计项目。
第五条:审计中心要积极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审计项目,必要时并经局长室同意可聘用具有审计资质的社会人员协助审计。
第六条:审计中心工作人员和聘请的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必须遵守审计纪律、廉政规定和有关保密规定。
第七条:有关费用规定:
(一)经招投标确定的社会审计机构承办的党政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费用,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并在委托审计协议中明确费用金额,项目结束后经复核并确认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付清,其费用在经济责任审计费中支出。其他项目的审计费用,在签订委托审计协议时按有关规定协商明确,由被委托方直接收取。
【关键词】高校 内部审计 规范化 建设
一、目前高校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审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用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是内部审计业内追求的重要目标。目前,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执行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等,而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法规建设方面,只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7号令)。“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日前已正式公布,尚未全面实施。近年高校普遍开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类型缺乏必要的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有益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应形成规章制度。
2.高校现行内部审计制度的立、改、废滞后于高校形势发展
审计制度要有前瞻性、保持稳定性,但也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予以修订或补充,因其针对建设期间的项目管理带有局限性已不适应现在及未来的工程相关审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对此类审计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保留成功经验部分、去除不适用内容、增加审计管理新理念。及时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增补的工作应引起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视。
3.高校审计业务管理无统一规范
审计规范是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也是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教育系统应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审计业务规范,并按照规范的规定标准评价和判断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实现审计目标;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审计规范的要求,按照审计业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完善高校审计工作规范的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促进内审规范化建设
(1)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学校领导的支持,也必须依靠院系及相关部门、处室的积极配合和参与。根据《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精神,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借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已取得的经验,在其他审计业务中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创新审计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很好的途径。
(2)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审计公告是指审计部门在学校范围内公布审计重要事项(或特指审计结果公告)。近年来高校的审计公告实践大多处于审计信息公告阶段,真正做到审计后公告,即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审计结果公告还有一定难度。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是把“双刃剑”。开展审计公告应注重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防范审计公告的风险,积极稳妥地逐步扩大审计公告的范围。高校内审实行审计结果公告是体现内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一种重要形式。
(3)建立审计结果跟踪整改落实机制。审计结果指高校内审部门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后,在审计结论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的决定、意见、建议等。被审计单位须认真执行审计结果的报告,对需落实的审计结果要认真制定措施,进行纠正或整改,并及时将落实审计结果的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凡属违规违纪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或处理,属于管理方面的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同时应重视和健全、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落实审计结果应实行责任制,分管校领导应对分管的被审计单位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对落实审计结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审计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负有具体主管责任。跟踪落实审计结果情况,能提高审计意见落实率,实现审计效益最大化。
(4)实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制度。审计部门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财经法规,提高经济管理能力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推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针对领导干部担负的经济责任,高校审计部门可总结归纳基本的经济管理风险提示内容,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以宣传资料形式发放或告知。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制度,是对领导责任意识的提醒,更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经济工作上的指导。
(5)建立健全各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高校审计部门应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经济工作的重点开展审计工作,特别是在进行新的审计业务类型之前,一定要征得学校的同意、授权,及时建立相应审计业务的审计管理办法。
2.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质量管理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为使审计过程、审计行为、审计结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计划、制约、检查、分析和反馈等措施以提高工作质量的活动。不论是全面质量管理,还是项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考核、检查的都是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落实。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审计风险的大小,审计质量高,审计风险就小,否则,审计风险就大。审计人员不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实施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就有可能引讼。尤其是在人们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也要时刻牢记。
3.建设学习型业务处室,努力提高内审规范化建设水平
规范化建设是高校内审事业发展的基石。高校审计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在于规范的执行人―各级与审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正确认识和认真执行。高校审计工作从坚持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到强调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一直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这也是高校内审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保证;高校审计部门应坚持将审计规范化建设做为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校内有关审计的规章制度,并将审计规范及时传达至全体审计人员,使审计人员明确审计规范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开展日常审计工作;高校审计部门还应注重建设成为学习型业务处室,鼓励审计人员在已有学历、职称等条件下,利用多种形式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既是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再提高,也是为审计规范化建设储备人才资源。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内部审计;经济责任;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随着科研系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日趋规范,国家对科研院所各项业务活动、经济活动的管理越来越重视,通过内部审计来监督、规范科研院所的科研业务、经济活动行为日显重要。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的一种主要形式对规范科研单位内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价,能够定量分析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成效、正确评价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经济责任,能够对领导干部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它是解除领导干部受托责任的重要机制,也是组织部门考核、任免、选任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作用重大,审计结论直接影响到现任领导干部的前途问题,因此,在对待内部审计的结论上,往往审计和被审双方分岐很大,甚至存在尖锐的矛盾。
一、科研单位内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主要矛盾及存在的原因
(一)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常见问题、被审单位意见及产生矛盾原因
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课题决算数据是基本按科研任务书的预算填制,实际账务发生的数据与科研项目决算报表数据不一致;二是管理费的支出实际超过了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是人员经费开支超过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是科研经费使用在项目之间互串;五是科研课题结题不及时或截留课题经费。
被审计单位对上述问题的抗争理由是:科研项目决算数据不符主要是相关科研管理部门在下达科研项目申报指南时对科研经费额度、管理费、人员经费等进行了限制,如果项目申请不按申报指南编制预算将无法争取到科研项目,致使预算无法按实际需求编制;管理费、人员经费的规定比例或额度太小,不符合科研项目本身的实际需求,特别是近年出台的国家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费还包括了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小比例的管理费根本无法满足科研课题全成本核算的要求;由于国家对科研单位基本运行费拨款不足,研究所宏观调控的经费不足,被迫从科研项目中开支部分人员经费,导致科研项目人员经费超预算;由于管理费和人员经费的限制,致使拥有多个科研课题的研究组为了尽量完成好国家项目的预算,将一些开支在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之间互调,而不是实事求是地记录开支情况;课题结题后经费不及时结账,或将已结题的剩余经费转入其他课题是为了使科研人员在接下来的研究探索前期工作有前期启动经费支撑,以顺利申请到新的研究项目,促进研究所的发展和国家科研事业的发展。
存在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政策不配套,科技管理体制不完善;国家财政对科研单位基本运行费拨款不足;国家技科技资金多头管理;科技计划管理缺乏科学性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科技资金分配不透明;
(二)基建项目管理常见问题、被审单位意见及产生矛盾的原因
科研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常见主要问题为: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或挤占其他资金;变更投资规模;基本建设投资效益不高或建设质量不理想;基建日常管理不规范等。
被审计单位理由:科研单位本来宏观调控能力不足,而在基建立项时国家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强制规定一定额度或比例的自筹基建资金,单位只能先按相关规定争取先立项,尽量争取到基建项目,改善科研条件,自知经费不足时再减少投资规模,否则无法申请到建设项目;基建行业是众所周知的高风险行业,围标、转包和分包现象普遍存在,行业腐败之风盛行,建设单位防不胜防,只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作,如果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真正承接建设任务的工程队利润会受到影响,可能会通过降低建设质量来获取更多利润,因而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和建设质量;建设单位很少拥有专业的基建管理人才,现有薪酬体制也无法招聘到优秀的基建管理人才,只好边建设边提高,慢慢培养人才,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产生上述矛盾的根本原因: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基建拨款不足;科研单位宏观调控能力不足;自有资金短缺;基本建设行业管理混乱,行业不正之风盛行。
(三)内部审计部门通常由于时间紧迫、力量不足等原因,为了规避审计风险而详细披露审计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而被审计方以客观情况、法规制度老化为由对审计结论不服,让审计组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意见。
产生上述矛盾的原因:一是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不准确:将内部审计主要定位在行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而忽略了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的需求;二是国家或主管理部门的法规或管理制度老化,未及时更新;三是被审计方的本位主义思想作崇。
二、化解经济责任审计矛盾的对策
如何客观公正、有效说服被审计方;被审计单位如何正确对待审计报告所作的评价,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单位经济活动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呢?笔者作出如下思考。
(一)认真反思,正确对待
对于审计评价、存在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的认识是存在较大差距的。由于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领导是否继任问题及被审计单位的荣誉问题,一般来说,或多或少存在审计方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评价的立场矛盾。一方面审计方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充分披露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种问题,规避审计风险;另一方面被审计方希望审计方尽量少披露问题,以免抹杀单位全体人员千辛万苦创立的业绩,影响单位声誉或领导前途。因此,审计方必须认真组织强有力的审计阵容,让具备较高专业水平、丰富管理经验和综合能力的财会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必须具备足够的说服力,审计结论必须有足够的法律、法规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经济行为和管理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作为被审计单位,首先必须摒弃本位主义思想,虚心接受意见,充分认识到内审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单位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对所存在的问题麻痹大意,最后酿成大错;其次,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报告,对照报告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反思,充分认识到各自在经济活动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的严重性进行估计;再次,要统一思想,遵纪守法,审计结论事关全单位发展,领导层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宣传和引导,通过披露内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来提高全员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引以为戒,加强内控
经济责任审计所发现的问题,不少是由于单位缺乏完整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没有对制度执行情况建立监督机制。内部审计只是一种督促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的手段,单位业务活动是否真正做到了遵纪守法、科学管理、高效运行还是取决于单位本身。因此,单位应该将内部审计评价作为一个引子,来真正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控制。
一是控制环境。单位决策层对内部控制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决策层、管理层及员工的分工制衡及职责权限是否有效履行;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及权责分配是否恰当;内部审计机制,包括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及其独立性是否得到保证;单位人力资源政策是否科学合理;单位文化氛围是否良好,这些都是内部控制需要重视的方面。
二是对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控制。具体要实行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定期报告控制、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
三是加强信息与沟通。要确认、计量、记录有效的经济业务,在财务报告中恰当揭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管理层与单位内部、外部的顺畅沟通,要求信息真实、及时、有用。
四要加强内部监督。是配备适当人员评估内部控制设计、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监控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对问题应作出相应处理。
(三)充分沟通,换位思考
由于科研系统内部审计是由上级主管单位监审部门或由其委托各二级管理单位监审部门对基层研究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组和基层科研院所立场不同,对审计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或者对具体问题的看法和做法存在差异,这就需要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和所作的评价要反复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矛盾激化。一方面被审计单位要充分尊重审计组的意见和评价,对有疑问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同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据,同时还要站在审计方的立场反复思考,如果自己是审计组成员,如何面对所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审计组也要对审计意见和评价反复推敲,每提出一个问题或作出一个评价必须有充足的政策依据,要经得起质疑和推敲,同时针对被审计单位所提出的异议,也要作换位思考,如果自己是被审计单位,能否接受此问题和如此评价,从哪个角度和以什么方式来提出问题和作出评价能更公正和更具说服力。如果双方能相互理解,换位思考,那么,审计的职能就容易履行,审计的目的就容易达到了。
(四)抓大放小,帮助改正
一个基层研究单位,特别是一个业务量较大的研究单位或一个正处在高速发展的研究单位,在其开展科研业务和管理过程中,一定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果单位领导层过于谨小慎微,没有创新意识,不犯任何错误,是不利于单位快速发展的。如科研项目一些政府采购目录外的大型采购,单位会采取比质比价的方式压低采购成本,但由于时间关系可能不一定会走过多过细的程序。针对发展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审计组应从高起点来审视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应对单位遵守各项法律、单位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单位决策层、管理层的法律意识和职务胜任能力、单位各个层面对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的力度及防腐拒变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提出有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问题,以体现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更重要的是,对于审计出的问题,有些是单位实际情况无法解决的,如科研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超标、课题结题不结算或结算后仍将经费留给科研人员支配等行业普遍性难题,审计组在提出这些问题的同时,最好能同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使被审计单位心悦诚服,真正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五)提高认识,加强整改
面对审计提出的各种问题,单位领导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与单位业务关联性大的条款要特别提醒,由相关部门反复学习研究,找出出错的原因和防止再犯类似错误的有效措施;其次,要尽快对错误进行整改,并在整改的同时,由相关业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反复思考和探索,看是否会由此而引发出新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六)科学总结,共同呼吁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科研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且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整改的,如:科研项目立项预算的不合理问题、管理费规定比例太低问题、用科研经费发放人员费用、自筹基建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应客观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反映,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完善相关管理法规,使之科学合理。又如:在如何正确面对表面规范、事实上腐败(如基建工程招标的围标情况普遍存在)、效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的程序操作问题上,应以实是求是、效率为重、不走过场的工作方法来应对,应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反映(该行业已到了非整顿不可的程度),以避免审计工作表面化。
【参考文献】
[1] 王光远.现代内部审计十大理念[J]. 审计研究,2007年第2期
[2] 郭郁婷,韩建军,何勇.经济责任审计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的作用[J]. 财会通讯,2008年第7期
[3] 陈丹萍.我国内部审计管理现状与对策[J]. 审计研究,2007年第6期
[4] 赵海峡.刍议审计证据说服力[J]. 财会通讯,2008年第7期
一、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10]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10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082元;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审计工作;
2、做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
【关键词】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政府部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和监督本单位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在规范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6年中内协成果展示会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名誉会长李金华指出,内部审计在国家整个审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与国家审计不同,内部审计应当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这8个字开展工作,各项风险防范好了,效益就上去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保障。内部审计在整个审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一、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
1.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依据市政府2016年1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示,公安、教育、卫计委和市总工会等31个政府部门和单位中,其内设机构的职能涉及内审工作的单位20个,占比64.52%,但是仅公安部门内设专职审计科、市总工会内设经审办负责内审工作。
(2)本市纳入统计范围的上报内部审计情况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其他。其中,政府部门内审机构、人员占比情况2014年、2015年分别为:内审机构14.29%、22.22%;专职机构10.53%、13.33%;内审人员18.25%、11.01%;专职人员占比7.00%、7.32%。专职内审机构2015年与2014年持平,专职内审人员减少14.29%。
2.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情况
2014年、2015年内部审计情况报表汇总发现,政府部门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占当年全部审计项目数分别为9.78%、2.08%;财务收支审计占比72.73%和1.19%;经济责任审计占比8.93%和2%;信息系统审计为0和14.29%;基本建设审计为0.31%和0;其他为1.58%和7.5%;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均为0。审计总金额占比分别为0.02%和0.01%;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分别为14.58%和2.85%;增收节支两年均为0。
二、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不容乐观
1.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程度参差不齐
一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基础工作扎实有序,如工会系统的内部审计,《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和审计程序等有明确规定:经审会下设办公室即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该市总工会经审办每年会有计划地对市总本级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资产、工程项目和市总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市)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受经审委的委托向市总全委会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下年主要工作安排。
二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局限在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如某主管部门内设财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建立并执行本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局本级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但仅有的财会人员,受人力、时间和职责的限制,管账和管事脱节,内控制度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个别下属单位仍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
2.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力量薄弱,效果不佳
调查资料表明,该市政府部门仅工会、公安系y设置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均由财务部门承担内审的职责,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发之后,建立健全专职内部审计机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未设专职审计机构,被授权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多为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少,与其承担的财务、审计工作量不相匹配,势必影响内审的覆盖面,审计成效不佳。
如某主管部门所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36个,其中副县级以上单位9个,科级单位27个,财务科工作人员5人,尽管每年由财务科牵头,抽调下属单位的财务力量参与到内部审计工作,但人力不足、时间有限,仍是财务部门面临的困难,内审范围多局限在27个科级单位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更多的力量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国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从审计对象到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很难实现,没有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检查和规范作用。
3.审计部门对本级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量不足力度不够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该市审计部门对政府部门内审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从未放松,一直贯穿在相关审计业务中。业务科室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中,在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是否有效执行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监督和评价。
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两办《规定》之前,该市根据《XX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试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实现的工作目标和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给予量化评定。“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作为量化考核的一项内容,有无内审制度、是否开展内审工作,会影响所得分数与分数标准及对应的评定档次。
两办《规定》后,“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仍是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I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必须反映的内容。审计实践中,因审计部门内审协会专职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对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专项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对其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的措施分析
1.加快内部审计立法
从我国内部审计协会2015年的新闻会获悉,在审计署和协会的推动下,内部审计规范化进程加速。2013年,协会修订了新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实务指南等,《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正在积极修订之中。而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已颁布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但还没有出台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建议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新形势下经济发展要求且与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法规,用法律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结构等,从而使内部审计纳入法制轨道,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2.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目前,全国各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出台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对指导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辽宁大连、上海浦东新区等制定了相关文件,从内审工作的职能定位、组织体系、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并对发挥协会作用和强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6种情形下必须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其中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要求。2015年1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从而让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方式,与内审机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
专职内审机构和专职内审人员能够熟悉掌握本单位有关的政策法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有效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为领导决策、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内部保障。
审计署《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关于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的总体要求。一方面,国家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内审机构和人员的指导,提升内审审计质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内审人员熟悉本单位或本系统业务情况的优势,与国家审计部门有机结合,参与审计组,适当分工,合理确定职责,让内部审计在审计项目实施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国家审计工作效率,弥补国家审计编制不足与全覆盖的需要之间的矛盾。
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从审计理念上应当从监督为主转向监督与服务并重;审计内容上应当从真实性、合法性为主转向真实、合法、效益性并重;审计方式方法上,应当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充分适应不同审计工作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综上所述,各级审计机关要认清形势,努力成为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实践者,积极履行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内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解决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谋求实现内部审计管理发展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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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和《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
[3]《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年初确定的审计工作总体思路和明确四项任务、突出三个重点、把握四条原则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推进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审计和调查1798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51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3.02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0.09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807万元,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49.95亿元,审计提出建议1173条并被采纳857条,提交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277篇并被批示或采用143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审计报告457份。广东省审计厅对深圳市审计局为全省审计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发来了感谢信,福田区审计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授予“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山、宝安两区审计局被评为广东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吴仲兵等4名同志被评为广东省审计系统先进个人,宝安区审计局实施的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管理绩效审计被审计署评为2008年度地方表彰审计项目。
(一)开展对保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年,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审计工作始终注意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市审计局完成了78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展了保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审计金额528亿元,核减工程造价41.41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512份,其中完成了3个含中央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6.61亿元,核减5403万元;完成了深圳市援建汶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组织人力投入对口支援甘肃陇南三县一区恢复重建的审计工作,及时掌握财政部门对口支援重建资金拨付和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派出审计组5次到现场跟踪审计我市援建的24个项目,荣获“深圳市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援建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光荣集体”称号。福田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金额25.7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442份,审计项目数及项目金额均创该区历史新高,核减2.37亿元。龙岗区审计局积极服务大运会重点工程建设,探索重大项目拆迁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项目300个,核减2.42亿元,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拆迁审计“龙岗模式”,受到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光明新区审计局创新工程变更备案办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定造价24.91亿元,核减1.88亿元,推动新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服务企业保增长”的要求,市审计局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在税收征管审计中披露了16家公司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市政府根据审计情况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通告》;对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科技研发、支持外贸发展、财政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和市国资委所属20家国企近三年来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影响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府储备土地管理、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运营以及四家市级体育场馆转为国有企业后的管理运营开展了绩效审计,深入剖析了我市各类企业、重点产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面临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审计署的充分肯定。罗湖、南山、宝安等区审计局加大了对财政性专项资金尤其是金融危机下政府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注重点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民生福利和社会稳定。
市、区审计机关年加强了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民生工程的审计,积极关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环境等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切实做到服务群众保民生。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披露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并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学校临聘人员编制不足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问题;对关系市民日常生活的冻猪肉储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出了储备轮换次数不够、部分时段库存量过低等问题;对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市欠薪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绩效审计,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房价构成等民生项目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福利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罗湖、盐田、宝安、龙岗等区审计局把教育领域作为审计重点,分别对区内重点学校财务收支、教育均衡化、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补助、学校教育经费收支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为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解决“读书难”问题服务;光明新区审计局对辖区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新增公交线路进行了绩效审计,促进了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的解决。
按照“服务基层保稳定”的要求,市审计局年组织安排对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反映了城中村综合整治进展、整治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促进加强社区城市化建设。盐田区审计局对社区建设及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引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收费行为等审计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已要求相关单位对照问题逐条整改。宝安区、光明新区审计局均开展了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及运营情况的审计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维护基层稳定的建议,引起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推进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年巩固和深化财政审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和行政问责。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注重全面掌握市本级总体财力情况,反映了涉及10个部门单位的24个问题,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并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市监察局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问责意见,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宝安区审计局注重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财务收支审计发现7家物资材料供应商涉嫌开具虚假发票等行为,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部门查处;部门预算审计查出某局下属单位违规发奖金等问题,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后已退回奖金。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8个,其中审计行政机关领导48名,事业单位领导24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6名,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35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南山、龙岗两区审计局出台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办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稳步推进,市审计局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委会,完成了2008年度23个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1名基本合格,1名不合格;福田、盐田、宝安等区审计局也分别配合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工作,其中盐田区对9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了评议,评定8名合格、1名基本合格,问责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阳光审计”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增强了审计透明度,在促进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审计局自2008年7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以来,至年12月已在互联网站公开审计报告139份。罗湖区审计局制定《罗湖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公开暂行办法》,审计报告直接在罗湖政务网上全文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审计报告89份。南山区审计局年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结果的直通车公告,区人大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被纳入区政府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专项督查令,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宝安区审计局也在本局网站上全文公告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龙岗区审计局汇编99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在龙岗政府网站上公告。
(四)加强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审计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市审计局着力解决审计管理中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落实审计组组长责任制、推行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健全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等九个方面加强审计管理,努力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业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罗湖区审计局年9月正式启用行政监察系统审计子系统,从审计项目进点开始到审计结果公告以及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全过程接受时效监督,通过自我加压,变压力为动力,加强了审计管理。龙岗区审计局顺利完成街道审计管理体制改革,4个审计所正式挂牌,改革经验获得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进展。市审计局实行了审计项目动态管理,预算执行审计通过使用AO现场审计软件加强了对市本级财政收支结构的深度分析,大多数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采用了计算机审计,审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审计目标。罗湖、龙岗等区审计局“联网审计”成效明显,南山区审计局《AO在科技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审计中的应用案例》荣获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项,是广东省计算机审计项目该年度获得的最高荣誉。
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区审计机关坚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执行新的审计“八不准”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开展了以审计业务培训、文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月”活动,举办了第七届全市审计机关体育运动会,全面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涌现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增强了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审计工作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度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工作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科学审计理念、规范化建设、现代审计技术的实践和推广存在不足,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仍然需要加强。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新的一年审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从国际环境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渐减弱,世界经济呈现明显复苏迹象。从国内环境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已作了全面分析部署,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力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也就年的审计任务进行了统一部署。从深圳自身发展来看,今年将迎来特区建立30周年大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兴产业增长、大运会筹办、区域板块新的开发与提升、城市全面更新改造以及一系列民生项目启动等,将为深圳新一轮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明确我市新一年经济工作要抓住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这条主线,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抓创新、推改革、优环境”六个方面展开。审计机关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总理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切实安排好年的审计工作。
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性,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继续以绩效审计为主导,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年全市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等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把绩效审计与审计调查、检查面上情况与审计重点项目、揭示问题与推动完善制度、促进当前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政府投资和新增贷款、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的审计调查,检查财政支出、政府投资的结构和投向,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大运会场馆、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城市安全、住房保障、公交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降低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审计中,既要关注改善民生情况,揭示和反映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要关注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益的措施和办法,更要注重严肃查处在民生工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围绕我市城市发展建设中水污染的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积极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严格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及科学有效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对直接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同时也要关注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等。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围绕“守法、守规、守纪、尽责”的要求,紧紧把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坚决揭示和反映违法违纪违规及失责问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该处理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审计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
(四)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审计,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围绕中心做好审计选项工作,注重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政府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不仅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审视审计掌握的情况,去分析和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角度去研究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还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统筹和部署审计工作,去安排和调配审计资源,去组织和实施项目审计,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这些年的审计情况看,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违法犯罪的手段、方式也在不断翻新。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定时期内,尤其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当前,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示和查处违背产业、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等政策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揭示和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同时,要更加注意结合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揭示制度方面和制度落实方面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和审计整改制度创新,促进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三、把握规律,坚持创新,争当新时期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深圳审计工作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我们要认真总结基于审计实践形成的认识、观点,汲取发达国家和国内的先进审计工作经验,把握审计工作发展规律,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担负起历史使命,更好地在服务科学发展这一过程中,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争当全国审计系统排头兵。
(一)创新审计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
要创新审计管理,着力解决审计资源调配和整合问题,切实处理好审计任务、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强项目计划的整合,做好各项目之间、年度项目计划与长期发展规划之间的整合和衔接,加快完善项目库建设。巩固和发展现有的综合审计或一体化审计模式,加强审计内容的整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方面需求。根据项目特点,科学选择审计、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等方式,加强审计方式的整合。
(二)加强审计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工作进度,年审计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国家审计准则和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也将实施,要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深圳绩效审计立法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经常化,全面推进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注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的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以金审工程为依托,以创新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基础,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机关行政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审计信息快速通道和共享平台,提高审计管理信息化的整体水平。要提高审计业务实施的信息化,探索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跟踪审计系统,加强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提高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
(四)注重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要牢固树立审计成果意识、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时效和高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真实的信息和依据。注重加强综合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通过对多个单项审计结果,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多个时期进行分析,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建议,提升审计成果的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领导干部要多花一些功夫,多琢磨全局性、宏观性的问题,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宏观思维能力,指导和参与审计成果的精加工、深加工,切实提升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6-0010-02
高校作为传承世界文明、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是人才成长的摇篮,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随着当前国际各种思想文化的交融,国内经济多元化的趋势更加明显,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任务更加艰巨。高校内部审计是高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就实施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拟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探索一条新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
“十二五”期间,高校将迎来不可多得的提升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快速发展时期。在加快高校发展的同时,要不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可以督促高校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查找监督制度“盲点”和薄弱环节,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环境,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服务。
二、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重点
高校内部审计的目标就是为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高校的审计工作要以“强管理、防风险、促发展”为指导,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关注点从单纯的财务审计转移到内部控制、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基建项目、科研经费、招生、内部财务、后勤服务公司和校办企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范和源头治理工作。实践中,应将审计关口前移,以事前、事中审计为主,更注重对过程的审计。加强预防,增强风险意识,持续改进和推动管理,使内部审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反腐倡廉深入开展。
1.在“小金库”专项治理过程中渗透内部控制审计和管理审计理念,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治理小金库是反腐败的关口前移,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高校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提高认识,渗透内部控制审计和管理审计的理念,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监督审查财务部门及各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对全校财务机构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一级核算。审计部门应与财务部门进行相关业务联网,方便审计部门随时查阅每一笔会计业务,实时进行监督。对已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及其成因,要进行强化管理,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标本兼治。建议高校的财务管理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流动,让“小金库”无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2.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全过程跟踪审计,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全过程跟踪审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它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投资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连续、全面、系统地审计、监督、分析和评价工作。在高校新校区建设中引入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防范风险,打造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廉政工程。①发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优质特征,构建和谐的审计环境。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动态审计,审计的目标由查错纠弊到为组织增加价值。跟踪审计在实行监督、服务职能时,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持独立、客观的前提下,改进审计的方式方法,同建设各方形成合力,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与建设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存在不同的意见时,要做好沟通和协调。对一般问题协商不成时,应由审计部门领导负责协调;对重大问题或涉及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学校主管领导召集审计、工程管理、计财等部门研究解决。②充分考虑审计成本因素,做到突出重点,关注效益。要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选取不同工程类型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模式,突出重点,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程审计效益。要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的科学可行性,减少决策的失误,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效益降低的风险。在建设中重点关注工程招投标、拨付款、变更签证和结算四个高危风险环节。(1)招投标环节。认真核对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发现管理漏洞要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少损失,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加强反腐败的源头治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发展。(2)现场签证环节。隐蔽工程所占工程造价的比重很大,施工队伍往往虚报工作量,或者施工材料以次充好、多计差价。因此,跟踪审计必须关注现场签证环节,重点关注隐蔽工程部位的规格、工序是否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相符合,签证工程量是否准确等。并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还应进行拍摄记录,为工程竣工结算积累资料。(3)拨付款环节。工程进度款审计可以有效地扼制工程款超付。审计部门可以与财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使工程款的支付采用“先审计、后付款”原则。在对工程款付款环节进行审计时,重点关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现场跟踪实时施工进度以及拨付款手续是否完整等。(4)结算环节。项目竣工结算环节审计的重点是审计依据是否真实、完整;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合理;综合取费情况及相关索赔是否合理等。同时,还应力求从管理着手,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管理建议书,特别是要重点揭示基建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包括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内控制度、投资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促进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
3.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注重内部控制和管理审计,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在高校中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考核高校领导干部以及促进高校改善管理办法,提高办学效益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针对不同性质的单位审计侧重点有所不同。对校办企业,除了审计财务的真实性、资产的保值增值、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外,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绩效等方面,对企业存在的决策随意、管理不善、损失浪费等现象,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实施风险管理;对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重点关注管理水平、控制环境和领导管理风格,对部门领导提出客观、真实的评价,为领导层科学用人提供依据。在审计结束后,除了出具审计报告外,还要对被审单位提出管理建议书,针对问题堵塞漏洞,以促进被审单位完善管理、防范风险。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是一个新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实践,使高校内部审计成为高校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发展,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把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更好地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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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化为会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带来的新问题
信息化的实施给企业带来了新的风险发现、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的理念和方法,使企业可以及时准确地分析、辨认企业在实现既定目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适时地加以处理。把信息化环境下信息技术与业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风险防范的工具,将能大大减少错弊的发生,保证企业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我们又应该看到,信息化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风险,例如计算机系统的复杂性增加了企业潜在的应用风险,电子数据可以被方便地改写和删除、数据处理过程无法直观观测等都增加了数据安全风险。
同时,信息化的实施增强了控制手段的灵活性、多样性和高效性,加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预防、检查和纠正功能。信息化的应用,可以使企业摆脱人员和资源对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限制并在企业内部形成新的控制理念:内控体系不再仅仅依赖过多的检查、审批、核准人员或复杂的控制程序,而是依靠信息技术对其进行合理设计,经济、高效地达到控制目标。同时,信息技术的运用也增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难度与复杂性,使会计管理面临无法回避的挑战。
(二)网络普及应用带来会计管理的风险
信息化最大的促动力在于网络迅猛普及发展,渗透于社会、企业的方方面面。在企业内的业务逐渐集成到系统的过程中,网络在企业内也开始大量地应用。不仅是各个部门,网络也把异地的分支机构也连接起来。由于网络环境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在这个环境中,一切信息在理论上都是可以被访问到的。网络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很有可能遭受非法访问或者病毒的侵扰,而且内部人的非法访问成功的几率还很高,一旦发生将造成巨大的损失。
同时,电子商务也改变了传统会计管理的性质。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等结算方式的兴起,更加大了资金流控制的难度。由于网上开展的一系列商务活动无法像传统的结算方式一样得到有形的记录痕迹,同时由于信息处理的协同与集成,使得对信息流的管理变得复杂繁琐,控制起来也变得异常困难。面对新的局面和新的信息化环境,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改革势在必行,新的会计管理方式与时俱进显得尤为必要。
(三)业务流程的改变带来的风险
首先,信息化的发展就像最初会计电算化所带来的影响一样,和原有的手工账务处理差异很大,会计人员不能马上适应新的操作方式,由此带来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造成了风险。其次,业务流程的变化,企业的管理架构趋向扁平化,内部控制由程序执行,自动化程度得到提高,业务人员大大减少,给个人身兼多职带来可能,因而导致控制风险。再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密切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跨职能部门的流程管理使得某个环节出现问题直接影响其他流程的运作。过去职能化的管理也许还有绕过某些环节变通的方法,而集成系统就必须经过每个流程。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将直接影响到后续流程的实施。最后,由于集成系统采用的是单一数据库,所有的数据采取一次性单点输入,如某产品入库的具体数量若只有仓库确认,如果有差错,将直接影响销售、生产、财务等部门统计。
二、信息化环境下加强企业会计管理的建议
传统会计理论体系虽然完备,但在信息化发展日益重要的企业管理领域,有些理论明显跟不上发展的脚步,甚至被淘汰,继续沿用可能对信息化会计管理工作的效果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为此,必须在继承优秀传统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时代性的特征,总结过去的缺陷,探讨信息化环境下用于指导和支撑会计管理体系发展的新思路。
(一)制定适合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会计管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法》和2006年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抵御在会计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内部控制风险。具体说来,涉及一下几方面:
1、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使各部门、各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同时,企业还应明确规定实物接触和保护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2、制定各种作业程序、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并订立明确的控制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以便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实现预定的目标。
3、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明确账务处理的权限,特别是在实行电算化条件下,应加强职责划分,并加强对有关数据文件的保护。
(二)加强信息化环境下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作为企业经济业务交易的载体,信息化环境下,给会计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巨大冲击。因此,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直接关系到会计管理的整体成效。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数据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副本,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打印输出,并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
2、建立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标准,建立信息化会计档案保管制度。选择优质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备用盘与储存盘分离存放;做好防压、防尘、防光、防腐蚀工作;按分类和一定顺序对数据磁盘、光盘的着录等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编号,标明时间和文件内容,制作档案管理文件卡片。
3、建立信息化档案定期备份制度。数据会计档案应定期将会计数据备份到磁性介质,并设立备查登记簿,提供备份时间、数量保管方式等备份细节信息;同时由于磁性介质的特殊性,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会计电算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复制,以防止会计信息损坏。
4、建立信息化软件内的会计档案管理多用户、分权限调用制度。对信息化会计档案的各项内容要规定不同的使用权限。普通数据,可较大范围共享;涉及单位机密的数据,仅供一定需要的人员使用;而设计原程序文件、数据结构文件等,则只有主管人员或程序开发人员才能使用。通过这样设置,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减少人为修改的可能。
(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企业经济活动的评价监督部门,同时也是内部控制系统中一个特殊的构成要素,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协助企业最高管理者监督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来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并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从而有效防止内部控制失控,促进企业控制目标的实现。
同时,信息化环境下要加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特殊性,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企业会计管理有效性的实施。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借助于信息化技术,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尺度。正确处理好界定经济责任,统一评价标准,核实单位家底,划分遗留的潜亏挂帐等问题的基础上,深化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部控制。
(四)完善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委派制建设
会计委派制不仅是传统会计管理下的一种手段,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委派制更应发挥特有的作用。当前,财务负责人对企业的延伸监管不全面。现行财务负责人制度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的监管范围,主要定位在“一级”企业层面上,对有产权关系的“二级”、“三级”企业,即控股、参股企业的延伸监管尚无具体规定。一些由产权代表或董事会确定的委派财务负责人,在确定其权责范围时中常常出现偏差。信息化环境下,有利于委派下的财务负责人将触角延伸到企业的各个层面。当然,这对会计委派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赖于会计委派人员素质的提高。
财务委派负责人应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财务负责人在企业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当好一名财务负责人,要具备一些特定的素质,以满足这一职位的要求。包括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同时现代企业越来越注重财务负责人的创造力、想象力和总体思维能力。历史赋予了财务负责人新的使命,也对财务负责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财务负责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有维护资产安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学习,敢于负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保持敏锐的触角,扞卫所有者权益。其次,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人员应具有扎实的企业财务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经济、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务操作能力,熟悉审计规范和技巧。同时,会计委派人员还需要系统掌握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等信息化技术,以更好开展会计管理工作。最后,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善于应变,特别是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如何获取信息,如何进行沟通等。这样才能使财务负责人的监管作用真正实现。
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玫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
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