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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时间:2023-06-07 09:21:26

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第1篇

【关键词】 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1、建立科学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

1.1科学设置与规范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

首先,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少什么就培训什么。不同部门与行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写适合自身的高质量培训教材。要不断更新培训课程,开发特色课程并保证课时。

其次,培训对象应分层培训,因人而教。由于公职人员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同,所接受的教育不同,其思想品德的基础也不同,特别是当前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而社会对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要求是统一不变的。统一的要求与不一致的基础,构成了反腐倡廉教育的一大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反腐倡廉教育必须根据公职人员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年龄段,进行不同重点、不同内容和形式的教育,不能脱离受教育者所处的社会环境、内心世界以及心理需求。

第三,在培训方式方面,应体现人性化和多样性。要充分运用现代心理学方法,循循善诱、合情合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解疑释惑、启发思想、触动心灵,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廉洁从政的价值观念、精神力量和行为准则。要多发掘身边的教育素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以案说纪,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要充分利用好本地警示教育的资源,引导学员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2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培训质量,建立质量评估与考核激励机制

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稳步推进各级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工作。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与指标体系,对各级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构的质量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1.3建立常态化和制度化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要以各级党校作为教育培训的主平台,把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比如在入党时、公务员上岗时、干部提拔时,必须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使其成为党员干部成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等。在教育培训中也要制定并遵守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凡违规违制者都要记录在案,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2、以建构部门合力机制与协调机制为核心,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

2.1加大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学习的宣传平台和载体建设。要不断加强对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引导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自觉把制度作为行为准则。要充分利用各地历史、文化、教育等资源,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打造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阵地和平台。要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网络、报刊等阵地,通过讲座、座谈、演讲、讨论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更要以互联网站为依托,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创新宣传载体。

2.2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与部门合力机制,营造制度防腐的环境氛围。要抓紧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部门的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宣传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反腐倡廉教育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并分解落实责任,加快形成分工有序、运转有效的内部整合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创建制度防腐的环境。

2.3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要结合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都了解制度的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从而把自觉遵守制度与严格执行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的规范中去。要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和谐理念的优秀廉政文化精品,通过墙报、影视、报刊、网络等文化载体和舆论工具,采用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加以宣传,使人们在文化的熏陶下接受教育,在美的享受中得到启发。

2.4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宣传人才培养机制。要将反腐倡廉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并适时增加财政投入,保障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要通过举办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班。不断增强宣教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打造过硬的宣教干部队伍,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建立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机制,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普及机制

领导应始终把执行制度看成是自己的基本职责,并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威力和效能,切实保障教育制度的执行。要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建立起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机制和学习机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以及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廉政培训等。

进一步深化面向全体党员的反腐倡廉制度教育,注重做好基层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工作。如举办廉政教育学习班,规定每个月末的最后两天为党员廉政学习时间,党员必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并以制度同定下来。要开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反腐倡廉制度教育。如可以开展全民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规定一年里的某个月为“全民廉政教育学习月”,在这期间全民要集中学习廉政知识,并围绕廉政学习内容举办形式丰富的学习、竞赛活动,以调动全民学习的积极性,并以制度固定下来。

参考文献

[1]金道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廉洁从政教育[J].求是,2010.(4).

第2篇

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

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

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第3篇

[关键词]海事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258-01

近年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水运建设发展步伐较快,投资较大,强化监督和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就显得尤其重要。要把监督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监督融于管理之中,就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经济社会在发展进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也慢慢呈现出不够细密,未能与时俱进的地方。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普遍的问题。

(一)廉政制度出台缺乏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存在着对反腐败规律研究不够、重治标轻治本、重应急轻超前等问题,法规制度建设缺少前瞻意识和总体规划,表现为事后补救性的多,事前预防性的少,相当一部分廉政法律法规是“水来土掩型”和“事后堵窟窿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法律、法规少,不能充分发挥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作用。

(二)制度协调性不强,难以形成合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是各个单项性质和功能有机联系的总和,整个制度法规体系的各个单项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性。各项监督制度衔接问题,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执行部门与监督部门设计不够科学。此外,国家反腐倡廉立法和党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有待协调和配合,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间如何更好地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还缺乏相关配套措施的规定。

(三)反腐制度设计不够全面均衡。目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虽然包括了纲要、条例、暂行规定、通知、意见、办法等各个层面,许多法规制度还处于政策规定性的层面,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以致在某些方面规定得很具体、很详细,在另外一些方面却无章可循,存在制度法规建设方面的盲区。在现行一些涉及惩治腐败分子法律内容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一部系统的、全面的、涵盖各个领域的反腐败法,界定反腐败的内容,体现公民反腐败的权利、义务和奖励、保护制度;规定对腐败分子的严厉处罚条文,规定对包庇、怂恿腐败分子的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此外,在立法中还应体现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监督制度。

(四)对制度执行缺乏监督检查。1、监督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过程的控制力低下,缺乏纠错能力,执行与不执行差别不大,执行到位和不到位差别不大,不重视法规制度的执行,使部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流于形式。2、监督主体不够广泛。目前,反腐败的监督方式主要有纪检监察监督、党内监督、上下级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监督范围广、效果好,但是并没有作为一种正规主流的监督方式,监督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监督人信息泄露、遭打击报复等情况时有发生。鼓励多方监督并没有能够从制度上、实施上得到体现。

二、加强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建议

加强和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一)规范从政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规范从政行为方面,建立健全海事部门权力制约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航线审批和工程招投标权力制约制度。对权力实施制约,就杜绝了腐败的源头,保证了海事行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地运行,堵塞了权力滥用的可乘之隙。

(二)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以严厉的惩腐手段惩治震慑腐败分子,使廉者自觉律己,贪者自觉收敛。要提升腐败成本,使腐败行为变成“高风险”、“高成本”和“无收益”甚至“负收益”的行为,同时实行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良性的社会劝导机制。

(三)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对查办案件实施组织协调的法规制度。目前的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建立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多部门协调合作的机制,但在不少地方都还只是个工作要求,缺乏实质性合作。从制度建设的要求看,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把握党政齐抓共管这个关键。党委和政府是领导机关和权威机关,党政带头抓反腐败,才有令人信服的影响力、号召力、说服力,从而动员和凝聚起全党反腐败的强大力量。二是突出纪委组织协调的客观要求。将纪委定位在代表党委发挥枢纽功能,抓组织协调,从全局、战略和高层次上给党委当参谋,有利于党委科学作出反腐败整体规划和决策。三是发挥部门各负其责的重要职能。一些突出腐败现象多发生在部门和系统,刹风整纪,管好队伍,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是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强烈要求反腐败,坚决支持反腐败,在反腐败上也最有发言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能够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编织监督腐败的天罗地网,汇聚战胜腐败的群智群力。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法规制度建设。改革的重点领域往往是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当前要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我们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用制度保障经济发展与改革成果为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针对工程建设、执法风纪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中央各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第4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们党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把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向全党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胶发〔2010〕15号),对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因此,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以改革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结合我局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局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明确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全局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切实加强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2.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深化改革与创新制度结合起来,逐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3.坚持统筹兼顾、民主科学。对现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需要细化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抓紧制定,同时提高制度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5.坚持齐抓共管、协作配合。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各科室、各站所业务工作之中,认真查找风险点,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年”活动扎实开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创制一批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逐步建立起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自觉性有效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明显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突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根据职责权限和业务工作特点,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以下7个方面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

1.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和党纪政纪法规制度教育。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研究制定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大力弘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之风。

3.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严格设定和规范集体决策事项,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

4.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部署和省、、市的有关安排,制定我局实施细则,规范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完善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

5.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经济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加快推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健全完善与电子监察系统相适应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实现资金在网络上运行、资源在市场上交易、制度在执行中落实、权力在监督中行使。

6.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纠风、执法监察、举报、干部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完善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机制。研究制定监督相关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举报人奖励制度,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要从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高度出发,着眼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运用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培训,把反腐倡廉制度作为党员干部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狠抓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局党委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制度,带头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切实履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增强维护制度的能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严格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责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总体安排

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到2010年1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上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鲁发〔2008〕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鲁厅字〔2008〕35号)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工作内容。

第二阶段:健全完善创新制度(7月中旬至10月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和清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并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觉守法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11月至12月)。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认真总结。

五、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是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党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立工作机构。局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局党委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

第5篇

[关键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法制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187—(2013)03—0022—06

健全法制是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进行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的10年间,我们党一直在不断探索反腐败的方法手段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在创新中日益丰富,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越来越重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了从权力反腐(运动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的过渡。目前,我国以宪法为依据,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为依据,制定了一系列中国共产党党内制度规定,逐步形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本文所探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主要是就党内法规制度而言。

一、法制反腐意识不断深化提高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层对法制反腐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化提高的过程。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强调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来,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的历史形势,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法规制度建设,法制反腐意识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强烈,认识不断深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是全国党代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健全法制,从源头上治腐的思想。在得出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结论以来,在党的建设中,制度建设开始日益得到重视,最终在党的十六大上作出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之中的新论断,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理论体系中也具有了独立、突出的地位。

十六大以后,以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十分注重反腐败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廉政建设法制化方面有较大发展。2003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要求具体化,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次把制度纳入了反腐败斗争机制中。十六大以后,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强调要“加强以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2004年1月,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同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新世纪新时期完整的党风建设方略,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首次提出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并提出要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2005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并提出了许多反腐倡廉的具体制度要求,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在法制化、科学化、系统化的轨道上迈出了新的一步。同年,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必须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三个更加注重”,是我们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重大任务。这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反腐认识上的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七大以法定形式确立了“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根本性”地位。十七大提出的“三个更加”的新论断,更是从内涵、功能、机制等方面对源头治腐思想的精辟概括,反映了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依据源头治理腐败的思想,我们党不断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治理腐败,重在预防。预防腐败,根本在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十七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指明了公共权力监控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突破原来只是从监督来思考防止权力滥用的单一路径,强调了权力的相互制约性。这是我们党制度反腐思路的又一个较大进步。这些论断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经常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是我们党法制反腐认识上的一个重大飞跃。2010年1月,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着重阐述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重要论断,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还系统阐述了构建反腐倡制度体系需要突出抓紧的四项工作:即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惩治制度建设这四项制度建设。还强调,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上述论断是我们对制度反腐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现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这表明党中央把制度反腐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2011年1月,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讲话,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党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其中指出:“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保证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法制反腐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2012年中共十报告指出:“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明确要求:“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并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报告还以专门段落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十报告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是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刻认识。党的反腐倡廉方针,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概括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并载入十七大、十修改的加以固定。

中央纪委给党的十的工作报告中建议,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并强调“要坚持把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

2013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进一步突出了制度建设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是党中央对制度反腐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以上这些重要论述表明,我们党关于廉政建设法制化的思想越来越成熟,理论越来越完备,指导方针和政策也越来越明确,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此可见,从党的十六大到十这10年间,我们党对用法规制度来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化提高。

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思想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提高,我们党围绕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路子,法规理论研究和实践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实践的基础上,反腐倡廉建设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发展,取得了重要成就。十六大以来,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为依据,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需要的法规制度体系。近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关注、投入及取得的成就是比以前任何一个时期都多。现在我国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法制建设之路,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证。

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着力重点突破,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新的明显成效。十年来,我国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的数量明显增多,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和政府还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来防治腐败。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适合时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这些方面的工作,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市场配置资源制度等。

十年来中国共产党所制定或修订的反腐倡廉主要党内法规制度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见,我们党每年都制定或修订颁布了一些新的有关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制度。其中,有许多法规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史的第一部,或有重大创新发展的规章制度。例如,2003年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全面、系统的自我约束与发展的条例,是中共党史上第一部系统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法规。为了保证《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还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具体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它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确立了需要建立和完善的118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这一专章论述和工作规划。

2010年,我国制度反腐全面升级。最近十年中,以2010年的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着力最多。这年,我国顺利出台了23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是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依靠党内制度治理腐败进入新阶段。至此,“以中国宪法为依据,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中国共产程为依据,制定一系列中国共产党党内制度规定,逐步成形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自中共十六大至十八“这十年间,反腐法规密集出台,制度反腐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7月,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法律法规制度616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规定1538件。”这些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且在不断完善和深化,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逐步建立。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法规工作不断创新,法规制度建设的内容不断充实完善。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十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还更加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和配套,并与国际接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正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这对于提高我国反腐败法制建设的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将产生深远影响。

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尚未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回顾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年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加强,一批重要的党内法规制度或修订,反腐倡廉法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创新发展呈现出以下新的鲜明特点:一是对反腐倡廉要靠法制的认识由中央大力倡导,向全党形成共识转变。二是法规工作目标由纪检法规和监察法规的“双龙合璧”,向建设成龙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制定法规制度的重心,由侧重惩治方面的法规制度,向惩治和预防两方面齐头并进转变。四是法规工作方法由被动应急,向主动应对转变。五是法规工作重点由侧重制定新法,向立、改、废、释并举转变。六是法规工作局面由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立法,向全党动手抓法规制度建设转变。总的看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门类已基本齐全,不仅数量明显增多,而且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门类已经齐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也进一步提高。

但在现实中,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二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着制度空白;三是一些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一些配套规定还没有及时出台;四是制度执行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要建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依然任重道远。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应不断跟进。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尚未完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需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与时俱进,如《反腐败法》、《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布规定》的制定,以及网络反腐立法等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颁布都迫在眉睫。制度建设应主动跟进反腐倡廉新形势。

第6篇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大力倡导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中纪委向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既要重视制定和完善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特别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在惩治和预防腐体系中,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暴露出来了一些突出问题,已严重影响其发挥保证作用,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所以,要不断深化认识,科学把握规律,以建设性思路、建设性决策、建设性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从而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远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一、制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的自觉性不够高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是惩治和预防有机统一的载体,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归根到底要通过制度予以固定、保障和促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惩防体系的过程,实质是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但是,目前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并不少,为什么在实践中却存在着制度没有真正或全面的贯彻落实呢?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反腐倡廉制度是由党和政府及其群体组织的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制订,这个集体既是反腐倡廉制度的制订者,又是执行者,这种客观现实决定了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者必须具备一定素养和一定境界,才能确保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正如有人分析认为,如果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的素质很高,觉悟很高,思想道德境界很高,就只需要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短短几十字足矣,何需如此繁杂的条条框框呢。另一方面,有些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者往往不能主动放弃既得利益,自觉地断掉“自己的消极腐败之路”。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受长期落后思想观念影响,加之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接受的教育普遍比较偏少,使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的制度意识比较淡薄,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普遍不高。

(二)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本身的操作性不够强

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来看,长期以来,一些反腐倡廉制度不能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一定的操作性,起不到约束作用,形同虚设,造成的不良影响甚于没有制度。如现行办案方面的法规,大多数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制定的,其中许多内容已落后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任务,有些内容又被之后的文件所代替,需要及时予以调整;有的廉洁自律制度条文内容比较粗糙简单,“不准怎么样”、“禁止怎么样”之类的规定比较多,有时还出现“若要怎么样”、“应该怎么样”等规定,只有“不准”,没有罚则,常常贯用一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至于具体给予什么处分?处分的依据是什么?全然不知,缺乏法律依据;案件管理、纠风、预防腐败等专项工作中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很难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根本保证作用等等。这样的反腐倡廉制度,或者仅有实体要求而无具体程序规定,使人们难以操作;或者缺乏准确性的规定,“规定动作”过少,“自由裁量”过宽,该量化的不量化,为执行者预留了随心所欲的空间;或者存在漏洞空白,缺少延续规则和配套措施,无法依靠内在逻辑为反腐倡廉制度实施提供顺畅的路径。

(三)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情况监督乏力

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过程中,一些人把反腐倡廉制度“写到(来源:文秘站 )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是给他人看的,是约束别人的,没有建立起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从反腐倡廉制度的本身来看,它不是自律的一种形式,而属于他律范畴。因此,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还需要一定的监督力。但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种现象,人们为了办成一件事,往往最直接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想方设法托熟人、找捷径,甚至一些人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认为那些收钱办事的官员就是好官,并对他们感恩戴德。在这种社会环境和道德观念影响下,一些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往往无人过问,有些部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出现了无人监督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监督保障不足,监督者风险较大,不敢行使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赋予人们的监督权。同时,反腐倡廉制度贯彻落实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权力部门、有权人员使用权力,通常是召开会议研究,或者行政长官裁断,至于研究的程序、依据等,一般情况下,其他人员不得而知。如群众缺乏最起码的知情权,如何行使监督职权呢?

(四)对违反反腐倡廉制度行为惩处不力

据报导,英国一旦发现公务员有违纪违规行为,哪怕是把办公室的笔、本、纸拿回家给孩子用,都要做出严肃处理,实行所谓的“零容忍”,即绝不容忍,因此成为全世界“清廉指数”比较高的国家。但是,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惩处性制度虽然已颁布实施,但并不能真正或全面的贯彻落实。主要因为有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者出于“种种”考虑,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往往失之与宽,失之与软,甚至有时“法外开恩”;加之一些违纪违法人员总认为自己违反反腐倡廉制度行为是小问题,与那些贪官污吏相比,算不上什么问题,想方设法规避惩处。造成违反反腐倡廉制度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约和惩处,使反腐倡廉制度的强制性受到了损害、严肃性受到了伤害、权威性受到了影响,反腐倡廉制度没有展现出预期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加强制度创新,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操作性

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客观现实要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务必走创新之路,必须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制度创新的方向和目标,必须把反腐倡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成熟的经验及对制度本身的需求作为制度创新的动力和源泉,必须把堵塞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及效率作为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和标准,必须把保障党员权利和维护公民权益作为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基本考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改变过去出现什么问题就规范什么问题的工作思路 ,注重从源头抓起,着力预防可能发生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冲突的问题。作为基层工作者,要把反腐倡廉制度运行情况、功能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机构,从而形成制度运行的闭环式控制,促进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不断提高针对性,增强预警预测能力;在不能发生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而本地区本部门又急需规范的事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进一步细化相关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操作性。

(二)加强学习研究,不断增强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自觉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为核心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严格依纪依法已经成为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成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基本方式。所以,要认真学习反腐倡廉制度,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制度39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制度79项,共计达118项,各项反腐倡廉制度不可谓不多,需要细心研读,深刻领会,真正改变不知者不为错的恶习,彻底改变反腐倡廉制度意识淡薄的现象,不断增强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主动性。要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反腐倡廉制度作为实践的产物,只有以实际情况为基础,才能做到符合规律、反映实践、准确管用,同时它又作为民主的产物,只有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才能做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所以,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准确把握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了解实际工作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及早发现反腐倡廉制度在执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做到积极应对,未雨绸缪,不断增强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预见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增强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强制性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于部的关心爱护。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干部能否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是衡量每位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加强对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通过巡视、责任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不但对当地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而且要结合实际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抽查,不但督促广大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制度的“硬约束”力度,而且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帮助干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要不断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第7篇

关键词:油田 反腐倡廉 执行力 建议

1.要不断转变反腐倡廉工作理念

理念问题是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核心,决定着我们工作的方向、定位和思路。近年来,油田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企业内部展开了一系列的廉政文化建设,但在目前的反腐倡廉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完成油田生产任务、业务工作视为硬指标,把抓反腐倡廉执行工作视为软指标。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正是导致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不足,执行中重形式、轻效果的局面出现的直接原因。主要表现如:(1)上级对下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仍多采用传统的运动式、突击式的整治,这种缺乏事前预防、动态监督的意识和手段;(2)有些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规定的反腐倡廉精神并未认真领悟、如实贯彻,对上级颁发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置若罔闻、流于形式或仅做表面功夫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并未认真贯彻执行;(3)目前反腐倡廉制度设计系统性、整体性不够强,容易出现“制度真空”和“管理真空”,制度的设置并未起到真正的警醒约束作用,以致反腐倡廉工作的防御收效甚微。总之,管理粗放、方法传统已经成了当前制约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效果的重要因素。

要提高油田企业反腐倡廉执行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确立正确的指导原则,由遏制为重逐渐向防御为重转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纪检监察纪检监察执纪观,坚持“惩处”与“防控”并重,坚持传统整治工作不放松案件查办的同时,也要抓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的防控机制,尽量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其次是要培养领导干部的纪检自律意识,坚持“清障”与“助推”相结合。做到把防止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又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职责所在。在思想上,强化学习,确保领导思想教育到位。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理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以提高他们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

2.要创新反腐倡廉工作举措

2.1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改变流于形式完成任务的情况

依靠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依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能使反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可以深化反腐倡廉工作。一套能用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都在不停发展,这也要求反腐倡廉制度要随之不断完善。油田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得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开展工作。一是要加快反腐倡廉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定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完善制约和监督制度的建设。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确保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2上级领导要注意整体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效应

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归根到底是要肃内腐败现象的出现,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反腐倡廉工作要有成效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最终目的。鉴于以往“各自作战、单项推进”工作方式成效甚微的情况,各级领导要注意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方式的改变,要由重“单项推进”向重“统筹协调”转变,从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效应。上级领导要在监察机制得到创新、管理机制得到完善的基础上抓好统筹协调,不仅在反腐工作中按照科学、效能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而且还要在组织领导、力量整合、资源共享、政策标准等方面下功夫,增强区域工作合力,不断健全油田各部门协作机制。

2.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部分干部责任意识的缺乏,整治敏感性的欠缺,导致其对反腐倡廉精神学习部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这直接影响着反腐倡廉执行力。油田要综合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和媒介,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又全面的廉政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廉洁奉公”意识,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落实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工作效能。

3.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监督问责

首先,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查是提高反腐倡廉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在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做到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位人员的廉政风险摸排清楚,让监督成为自觉行动。其次是要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检查的主体作用,提高检查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对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要注意发挥群众的主题监督作用,依靠群众,引入群众机制,加大工作透明度,广开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接收群众监督。

参考文献:

第8篇

医院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医院的正常运用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开展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医院有效发挥服务作用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医院自身稳定发展的关键内容。但是,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转变,医院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如何开展成为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在在讨论医院开展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对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法展开进一步探索。

【关键词】

新形势;医院;反腐倡廉

0 引言

随着十的召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不仅深入到了各级行政机关,还有效渗透到了各类基层单位,如医院、学校、电视台等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事业在激烈的竞争下,其工作环境、程序以及服务方式都发生了较大转变,而在转变中出现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医院应该牢牢抓住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时代机遇,全面深入的开展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1 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

1.1 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整体诉求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深入,医院发展与市场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影响到了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医生工作态度、从业价值观念等。据有效数据显示,当前的医疗腐败案件呈高发趋势,不仅数量上有所增加,发生范围也逐渐扩大,产生的不良影响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甚至有医生反映,拒收红包都成了一种奇怪现象。由此可见,我国医院反腐形势依旧严峻,需要在正确认识当前形势的情况下,高度重视医院反腐倡廉工作。

1.2 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是提升医疗质量的必然要求

懒惰、贪婪滋生腐败,腐败的产生与医院、医生缺乏医德,偷工减料,无视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医院、医生乃至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人员出现腐败现象时,必定会影响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有资料显示,在某些地区的医院采购人员依仗医院手术有严格的执行程序,就大胆降低纱布、止血钳等器械的质量,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却因为这一私心是患者失去了预防医疗事故产生的最后屏障。除此之外,在医疗设备、药品进购方面也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大大影响了患者的就医效率。因此,加强当前医院的反腐倡廉建设对于提高医院医疗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1.3 加强医院反腐倡廉是我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反腐倡廉是关乎国家社稷安康的重要工作,是关乎社会民情的核心内容。在当前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刻,更应该严厉惩治腐败现象,有效预防腐败贪污发生,从而保证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因此,在当前这种党建环境中,医院要从自身党建工作入手,以党建活动为手段,以医院工作环境为载体,以完善制度为目标,将医院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到底。

2 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策略探讨

2.1 重视精神文化在医院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医院内的精神文化是医生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的重要支撑,是医院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因此,要高度重视医院内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贯穿到医院这个整体的每个部位,使其达到舒筋活血的作用。首先,要明确医院工作宗旨和发展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时代要求,满足群众利益的服务价值观念。其次,要鼓励敬业精神和自我约束精神,使医院的工作综合和发展理念在日常管理中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美化医务工作者心灵,撼动其工作态度的作用。最后,要重视加强医院凝聚力,积极引导医务工作者自觉规范行为,提高自身与医院形象的认识,自觉维护医院形象,将医院精神文化变成一种具有号召性的向心力,使员工思想与医院宗旨紧密凝结在一起。

在重视精神文化在医院反腐倡廉建设作用的过程中,要注重廉政文化的建设与发扬。廉政文化对于在职工作人员而言,不仅是一种文化态势,更是人民对于廉洁从政的思想认识和信仰,是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在精神方面的升华。因此,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注重三个融入,一是要注重医院精神文化与廉政建设的融入。使全体工作人员对医院精神文化中的廉政文化产生高度认可和统一共识,成为其工作和日常行为的标准。二是廉政文化对工作环境的融入。要充分利用医院精神文化这一有效平台,推动廉政文化的和谐发展。三是廉政文化对日常工作的融入。在调动医院工作人员积极性的过程中,要把廉政文化融入医院的会议、宣传栏和文化活动中,使廉政文化在医院的每个角落都能盛开出花朵。

2.2 加强完善医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在建设医院制度的过程中,要把制度文化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的特点充分体现出来,以此为思路,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制度的不断完善。首先要加强医务工作者的制度意识。使医院工作者在成熟的制度中认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从而将廉洁从政、从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其次要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要注重将反腐倡廉制度与实际绩效等内部制度相结合,从管理入手,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如把反腐倡廉制度以人事任命考核制度、招投标制度等相结合。最后要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在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过程中要将医院自身监督制度落实到位,制定公正合理的监督量化标准,使全院上下都能够受到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并保证落实有效。

3 创新反腐倡廉建设载体,注重信息公开

医院和其他行政机关一样,想要深度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使反腐倡廉的载体跟上时代步伐。比如以网络为载体的廉政制度建设就能够有效打破旧体制,丰富反腐倡廉的落实形式。在加强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利用网络技术传播的特性使信息得到有效公开和传播,保证了医院政务以及服务、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和传播效率。另外,在完善医生医德医风监督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开通院长邮箱、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反腐渠道,使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1]李小玲.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推进医院纪检监察工作[J].中医药管理杂志. 2010(08)

[2]丁前林.以十精神为指引探索医院管理新途径[J].赤子(中旬). 2013(12)

第9篇

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任务。这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以新的视野和方法,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和有效途径。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适应形势变化,创新理念思路,健全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强化机关管理,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坚持理念思路创新和监管制度创新,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经验告诉我们,反腐倡廉建设如果在理念、思路、机制、方法上流于一般化,就会导致对腐败现象的洞察力和警觉性的弱化,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因此,要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就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理念思路,在反腐败的手段和机制上不断创新,在反腐败的理论和经验上不断创新,在反腐败的制度体系建设上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纪委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工作与自身职能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态势相适应的理念,不断以思路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为出发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落脚点。在工作谋划上,既立足长远搞好总体规划,又立足当前制定具体方案,做到反腐败战略和战术的有机结合。在工作布局上,坚持科学安排、合理摆布,既抓好上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又抓好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对条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指导力度;既注意对腐败结果的治理,又强化对源头的治理;既注意对个案的处置,又注重打组合拳,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更加自觉地处理好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廉政与勤政、政策与策略的关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理论指导的科学化。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规律。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实践。为了在全系统树立先进的理念,推动工作创新和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实践,鄂尔多斯市纪委开展了“查思想,比党性原则;查学习,比学以致用;查工作,比履行职责;查纪律,比遵纪守法”和“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机关创新、载体创新、工作创新”活动。同时建立了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动态信息库,在全系统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使创新精神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实践的整个过程。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要按照科学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如何更加有效地解决好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要坚持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选择那些最重要、最急需解决、制定制度的条件基本具备的重点问题建章立制。必须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制约和规范权力为核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力点,抓好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鄂尔多斯市纪委以权力最为集中、利益关系最为直接、最易发生腐败案件的事项监管为切入点,推进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协助市委、政府建立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并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分项决策程序、健全配套制度和完善内部监管措施为重点,在市、旗、乡镇三级建立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监管措施有力、相对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针对腐败易发高发点,《若干规定》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刚性要求;适应鄂尔多斯市资源开发力度逐年加大,重大项目不断增多,政府投资数额较大,廉政风险相应增多的新情况,《若干规定》紧紧围绕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矿产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四个关键环节制定了一整套监管措施;围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按照“逐级授权、合理授权、制约用权”的原则,建立健全集权有度、分权有法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制定反腐倡廉制度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落实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现在的问题是,制度制定有人抓,制度汇编印刷精美、洋洋大观,而制度贯彻落实则往往无人负责。大量事实表明,许多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腐败案件的发生,大都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在重视制定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创新和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过程中,鄂尔多斯市纪委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要求,将“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提出的措施和要求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并重点查找和防范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类风险,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市直部门和单位初步查找风险点共870多个,制定防范措施共890多项。

二、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突出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

制度创新是制度建设的灵魂和关键,也是制度建设的永恒主题和不竭动力。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就要把制度创新寓于各项改革开放措施之中,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是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为了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鄂尔多斯市纪委围绕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了六大机制。

一是创新教育机制,做到“三个转变”。一是变“一家忙”为齐抓共管,形成立体化格局。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有效整合资源,协同运作,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新闻、党校、教育、文化等22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形成逐级负责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二是变“一刀切”为分类施教,突出集成化功效。以党校阵地、警示教育基地和电教资料为依托,对领导干部侧重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对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干部侧重于党的宗旨和党纪条规教育,对一般党员干部侧重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将教育对象由现任干部向后备干部延伸,由领导干部本人向其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延伸,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是变“一言堂”为全员参与,体现规模化效应。把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作为开展宣传教育的“主打品牌”,开展廉政知识竞答、廉政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是创新监督机制。围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增强监督的约束性;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增强监督的问责性;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增强监督的强制性;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增强监督的政治性;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增强监督的公开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预警机制,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形成由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由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和由表及里的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督体系。在监督的方法和效果上,强化过程监督,逐步改变以往重事后、轻事前,重查处、轻防范的做法,找准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如权力的集中点、需求的短缺点、体制转换的交汇点、政策法规的着力点、政治思想工作的薄弱点等加以监督,并强化问责制,先后对84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收到了“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着眼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特别是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法,变组织评价为社会评价、主观评价为客观评价,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和评议结果运用机制。

三是创新体制改革。注重以体制改革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司法体制五项改革,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以体制机制创新规范约束权力运行。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推进改革。2008年以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投资300万元建成电子监察系统,按照审批公开、集中办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的模式,实行规范统一的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对行政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数字化、流程标准化、流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借助有效管用的制度推进改革。对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下发的《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使用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国资管理部门审批、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公物拍卖机构公开交易的程序,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四是创新协调联动机制。为充分体现谋划的科学性、结构的系统性、内容的整体性、思考的前瞻性、运作的协调性,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中,坚持以地方、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为主体,进行整体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实现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各级党政机关分级负责、牵头抓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协调、全面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是创新惩处机制。着眼于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发挥案件查处的综合效应,不断强化量化管理、任务落实、联合办案、内部监督、举报、案件审理、案件监管、案件分析通报等制度,推动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查办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并第一次消除了无立案的旗区,实现了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六是创新考核奖惩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总体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旗纪委监察局、市直各派驻机构,既明确责任及责任人,又明确完成标准和要求;既有共性目标,又有个性目标;既有全年工作目标,又有阶段性工作任务;既有指导性意见,又有具体性措施;既全面部署,又突出重点,形成方向一致、环环相扣、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的目标体系。增强考核的权威性,把考核成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凡考核分数达不到目标总分值80%的,取消领导班子评优评先资格。

总书记强调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这是我们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和原则。今后,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始终坚持方式方法创新,突出反腐倡廉措施的协调性

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花样翻新,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因此,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要既坚持和运用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法,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

鄂尔多斯市纪委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领导工作的基本方法,立足决策抓调研,推动领导水平更好地适应科学发展新形势;围绕发展抓调研,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着眼创新抓调研,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体现重在建设的要求。凡属重大事项安排和重要工作部署,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要先行调研,把决策建立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之上。

在创新反腐倡廉方式方法中,妥善处理好“谋”与“行”的关系,做到科学决策与决策落实相结合。处理好“总”与“分”的关系,做到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不忽视、不放松一般性工作落实的同时,突出三个重点,即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按照“工程统一管理,权力高度分散,严格监督制约”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程监管为重点,稳步推进部门联动、全面覆盖的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围绕服务、政务、政策、法制、市场“五大”环境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做到典型示范与总结推广相结合。在健全完善农村牧区基层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方面,紧紧围绕“人怎么选、事怎么定、钱怎么花”这一核心问题,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并实行常设制,形成“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委会执行”的自治模式,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根本上解决了村领导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打铁需要自身硬。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鄂尔多斯市纪委始终坚持机关管理创新,增强自身建设的导向性。引入量化管理原理,建立了以量化综合考评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评价标准和科学管理办法,并以量化综合考评为主线,深入开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用目标加以引导,用管理加以控制,用考评加以激励,极大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

四、几点启示

围绕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鄂尔多斯市纪委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得到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

第一,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和角度审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制度体系中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量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起自上而下分级负责、分工负责、分项负责的责任体系。

第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以科学的制度体系为支撑。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核心内容和根本途径。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坚持把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系统配套为原则,以推进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制度为根本,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第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了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鄂尔多斯市纪委从36个方面把《工作规划》细化为328项具体任务,并逐项分解落实到62个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10篇

关键词: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全过程治理

一、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分析

(一)服务十总体战略布局

十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新部署。作为政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提供公正廉洁的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1]

(二)顺应互联网迅猛发展趋势

新的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互联网,既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也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从中纪委的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情况来看,互联网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应当注重网站建设,以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应当培养一批政治可靠的网络评论员队伍,以积极引导网络言论;应当设立便捷易用的电子信箱,以充分获取反腐线索;提供网络监督平台,以调动群众力量;维护网络安全,以保护网络举报人。

(三)良性互动:注重社会广泛动员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需要走群众路线。首先开通渠道,接收群众提供的情报信息,让群众举报,发动群众的力量;其次注重安全,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保护举报人,维护监督机制;最后信息公开,做到信息的及时,保障知情权,调动群众热情。

(四)理性取经: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个世界难题。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抓捕外逃贪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积极发挥反腐倡廉的震慑作用。同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合作要坚守原则,机制要有所创新,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之路。

二、反腐倡廉建设战略目标与实现路径

(一)反腐倡廉建设战略目标:从“不敢腐”到“不想腐”、“不能腐”

在2013年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强调,惩是为了治。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2]。“不想腐”属于自我约束范畴,“不能腐”和“不敢腐”属于外部控制的范畴。

(二)反腐倡廉建设路径选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治理

从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实践都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惩治”[3]全过程治理的思路,也就是要靠教育制度、预防制度、监督制度实现事前防腐和事中防腐,靠惩治制度事后防腐,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惩治制度所形成的震慑能力也能够实现事前防腐的作用,起到逆向激励的教育作用。想要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治理,就要依靠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并形成的合力,要靠这些制度的完善与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制度机制。

三、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一)夯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教育制度

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就是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首先,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其次,教育的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反腐倡廉思想,比如最近的群众路线、中央八项规定、反对、三严三实等;第三,教育的目的是在领导干部心中形成根深蒂固的廉政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第一,教育制度在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第二,要坚持中国特色原则,立足国情,把握趋势,总结经验,整合现有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创造出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第三,创新并丰富教育形式,将教育与活动相结合,正面示范,反面警示,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与新兴媒体,开辟新的教育方式。

(二)抓牢反腐倡廉制度的关键:监督制度

监督制度的完善是反腐倡廉制度的关键所在。监督制度的完善要以和宪法为根本依据,遵循权力配置运行规律。第一,监督主体全面化。完善的监督体系由法律监督体系、政治和政府监督体系以及社会监督体系有机构成,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制度、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7]。第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要加强对主要领导、重大决策的监督制约,完善公共决策、执行环节的程序,落实权力运行后果责任制度[4]。第三,监督手段要刚性。要强化新闻媒体的传播手段与网络信息的监督手段,是监督制度从柔变刚。

(三)巩固反腐倡廉制度的根本:预防制度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预防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根本,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防患于未然。但是,当前我国的预防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惩治与预防力度失衡。长时间以来,我国对腐败的治理多是偏重惩治而轻视预防。第二,预防制度建设乏力。诸如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公开招标的举措透明度低,预防实际效果不显著。第三,风险防范机制缺失。在思想道德方面、法规制度方面、体制机制方面、岗位职责方面缺乏风险防范机制。

构建科学合理的预防制度,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在法律法规的范围,明确界定“利益”范围,并注重思想教育和监督处理;其次,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正如前面所述,必须完善在思想道德方面、法规制度方面、体制机制方面、岗位职责方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最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必须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完善舆论监督信息公开机制,并且力争尽快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四)聚焦反腐倡廉制度的重点:惩治制度

惩治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惩治制度创新,从严治党,强力震慑腐败多发的势头,严守反腐败斗争最后的防线。惩治制度的完善必须以相关方针政策为指导,抓住关键点和薄弱点,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筑牢不敢腐的“高压防线”。为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反腐败工作专门机构,树立其权威性和独立性,保证其可以排除干扰,有效履职;第二,重视惩治制度设计,建立调查分析制度,明确腐败多发区、原因等,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第三,严格执行惩治制度,对腐败行为“零容忍”,“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搞腐败,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四、小结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要以教育制度为基石、监督制度是关键、预防制度为根本、惩治制度是重点,四管齐下,构建“内容完整、程序严谨、相互配合、实效显著”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创新,注重顶层设计,按部就班推进,要求实际效果,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最终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以及广为人民内心认同并遵循的廉政文化。(作者单位: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朋.党的十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发展的新贡献[J].新疆社科论坛,2013,01:5-8.

[2].“让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咋落实?[N].人民网,2013-10-17.

第11篇

一、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渊源及现状

我党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过程。而制度反腐思想是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的,同志早就提出,在党内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立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陆续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迈入了“有法可依”轨道,进一步拓宽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这几年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反腐还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及时加强探索和研究,势必影响整个反腐倡廉的大局。

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1、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各个环节当中,在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等各方面都建立起长效的制度反腐机制。制度建设不能出现反腐败真空地带,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的今天,形形的腐败行为不断出现,腐败人员往往是抓住制度建设的空白点,钻空子,找缺口,挖空心事找制度上的漏洞去进行腐败行为,只有在制度和体制上进一步健全,针对腐败滋生蔓延的制度原因,对症下药,设计出切合实际,可以操作的制度框架全面地覆盖到反腐的各个方面,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使腐败分子无空子可钻。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革监督管理体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强和改正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部门也要用制度去规范,确保廉洁从政。

2、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贪婪是万恶之渊。贪婪加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戒贪婪、守清廉,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是防止腐败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要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用反面典型案件及身边血的教训经常进行警示教育。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制度建设应从预防腐败的角度去创新

1、制度建设要符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制度建设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通过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深理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增强认识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通过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关系来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己任,又要把维护干部合法权益作为职责;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善于有效预防腐败;既要促进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又要实现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的有机统一。要通过加大监督检查来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纠正相互攀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第12篇

根据市建委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月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安排,在组织大家赴市看守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听取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形势报告会、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的基础上,今天由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廉政党课。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来讲一讲反腐倡廉建设问题:

一、必须切实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反腐倡廉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党的重要执政基础。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能对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话,我看就是腐败。所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伴随着党执政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我们党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突出强调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建设会议上,要求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由此可见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既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合民心、顺民意、永葆江山不变色的大问题;更是检验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大问题。王三运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抓好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安徽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因此,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理解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战略决策和部署,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黄山城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首先,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我委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重大部署来落实。党的十七大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为黄山新一轮大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更是我们城市建设者必须深刻理解并为之努力奋斗的工作目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有利于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改革创新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利于我们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纠正与之不相适应的错误行为。

第二,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我委保障民生、维护群众根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建设系统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必须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系统大部分工作事关民生,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作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这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惠民利民,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

第三,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推进城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来抓紧抓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思想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有利于建立健全保障城建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完善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有利于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有利于支持和保护干部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号召把黄山建设成为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这对城建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拓宽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推进城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切实找准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薄弱环节

近几年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始终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党纪,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并邀请市纪委、监察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联系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贿赂案件,开展党风廉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增强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三是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广泛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树立建设系统廉政、勤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四是针对易发、多发商业贿赂环节,不断加大整治和检查的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了拓宽建设系统预防腐败的渠道;五是将依法行政、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重要工作纳入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监管、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和城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工作力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建设领域仍然是违法违纪案件高发区,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的工作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不够扎实

腐败现象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有客观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教育不够扎实是一个重要因素。有的单位没有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方式方法不能适应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

(二)认识不够到位

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哪里有公共权力,哪里就有可能滋生腐败,不分什么单位和部门。而一些单位和个人,总认为自己手中没权,没有腐败的机会,不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反腐倡廉工作存在错误认识。殊不知,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表明,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是全面性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是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必须是全体性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

(三)理想信念存在偏差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分多元化、生产方式多样化,带来人们思想意识的多元化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使一些人包括极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发生变化,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谋事、只为利,一些传统的是非曲直、利益得失、尊卑荣辱被扭曲,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荣誉感、职业伦理弱化。对权力观存在错误认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等。

(四)制度执行不严

反腐倡廉制度我们都有。但是,制度执行不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重制定、轻执行;有的制度实施时无检查、弱监督;有的无视制度的严肃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落实中变样走调,一些制度往往停留在纸上、嘴上,而缺乏落实在行动上。少数单位包括委机关对出现的问题,好人主义盛行,照章处理的少,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

凡此种种,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如果任其滋生蔓延,任其侵蚀干部队伍,任凭少数害群之马损害建设系统的整体形象,其结果必将使政策法规执行走样、工作大打折扣。所以,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改正。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中共中央已经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今年初又制定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今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就是落实中央指示的具体行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勤政廉政、政务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不断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氛围。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古人说:“志正则众邪不生,心静则众事不躁”。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个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思想道德是第一道防线。贪官的问题,看似经济问题,实为政治问题、理想信念问题。对于党员干部来讲,从功臣到罪人,常常只一步之遥;从公仆到贪官,往往仅一念之差。这个“念”就是理想信念,就是对党的事业和国家前途的坚定信仰。实践证明,任何腐败行为的产生,都是在思想道德、理想信念上首先出了问题。王三运省长在与新任正厅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中强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三个带头’、‘四个对待’,即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因此,一是必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必须把学习和遵守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艰苦奋斗教育;三是必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眼不花、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自觉做到去贪求廉、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俗求雅,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员为人民利益而不懈奋斗的优秀品格和革命气节。我在这里也提醒大家,谨记“四个千万不能”:千万不能因为手中掌权就为所欲为;千万不能因为别人尊重而忘乎所以;千万不能对组织的告诫和提醒置若罔闻;千万不能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第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度是规范人的从政行为,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今年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是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举。因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始终,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切实做到以制度来管权、管钱、管人、管事。一是完善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自身完善,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的前提。有的单位制度执行不力,究其原因,制度本身不严密、不科学,是个重要因素。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是与非、对与错,必须清清楚楚;什么可行、什么不行,必须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实际工作中要行得通、管得住。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时对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使制度本身不断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要求,真正做到推进发展、服务大局。二是自觉执行。反腐倡廉制度作为约束、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既要有强制性的一面,更应有自觉性的一面。制度只有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执行才有最深厚的根基,这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所在。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位同志都应自觉执行、模范遵守。三是严格追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制度不执行,违反制度不追究,造成的后果比没有制度更糟糕。我反复说过,言必行,行必果。在这方面,机关要带头。对不执行制度、不按制度规定办事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厉查处,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第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党心民心,事关我们国家的千秋伟业,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良好的作风,要体现到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实效中。人民群众往往是根据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判断党是否代表自己的利益。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着力点,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解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以廉政勤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勤而不废,廉而不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抓勤政、促廉政,倡廉政、促勤政,二者是辩证统一的。通过廉政建设,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端正思想,弘扬正气,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为勤政创造良好的外在环境;通过勤政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使之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第五,以完善政务公开为重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杜绝暗箱操作、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政务公开就是以公开透明为核心,以实现有效监督为目的,提高政府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建设施工许可、新型墙材资金返退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办事公开,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的政府部门。

四、明确责任,着眼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立足创新,深入持久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提高认识,使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城建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保证城建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城建事业的方方面面。要找准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各单位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解决和有效预防党风政风不正而影响单位改革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到既依法依纪惩处腐败,又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搞建设、谋发展的积极性,营造鼓励和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上来,体现到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上来。

第二,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的落实。委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严格的政治纪律来执行,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要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不断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这里,我代表委领导班子向大家郑重承诺,坚决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法知法、带头秉公用权、带头勤俭节约、带头增进团结、带头履职尽责,请全委上下予以监督。

第三,着眼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要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廉政制度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摄力,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贴近城建工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