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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时间:2023-06-07 09:21: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第1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应急管理工作,是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改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现实选择。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站在构建和谐**、建设全面小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提高质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编制责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县应急管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乡镇、企业应急预案。凡是上级部门制定有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县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乡镇政府要参照县政府制定的预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地方政府预案,同时指导村(社区)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遇到突发公共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编制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年预案编制任务重、时间紧,下半年省、市政府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迅速抽调专门人员,按时完成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所有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任务。县应急管理办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严格预案编制要求。各类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全县性的专项预案,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变化的形势,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加强协调沟通,使预案之间相互衔接。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乡镇、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编制或修订的应急预案,须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便全县加强统筹指挥。

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各级各部门在预案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基层的意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掌握和遵循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处置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预见性、操作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编制和修订预案应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

三、预防为主,多方协作,规范应急运行机制

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调查与分析,做到对风险源心中有数,对抗风险的资源家底清楚。建立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和限期治理。积极开展社区、村社、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态扩大化。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出发点,保护群众利益最大化。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健全应急处置联动体制。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不仅要加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好突发公共事件。

四、强化值守,灵通信息,加强应急基础工作

严格应急值守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领导必须带头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提前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值班电话和应急管理负责人移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更换通信方式或外出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报告。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值班责任,坚决不准出现脱岗、漏事现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遇有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迅速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在乡镇及县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随时跟踪报告有关情况。

灵通预测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信息监测与预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落实报送责任和要求,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重点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对迟报、瞒报、漏报、不报和不准确报告重要信息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以及造成后果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组织体系、预案编制、队伍建设、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情况。

严格应急信息管理。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应急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应急信息主要通过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形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未经县政府同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

五、建好队伍,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注重专群结合,建立应急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和特点,迅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在全县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工作网络建设情况,要及时书面报送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确保预案有人制、联系有人接、险情有人排、应急有人管、指挥有机构。

加强应急工作培训。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标准和方式,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职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预案演练工作,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水平。公安、消防、武警、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跨部门、跨乡镇的综合演练和专业演练,从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协作配合,积极备战,通过演练,熟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完善应急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和组织体系。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更新理念,转变职能,真正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应急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给予保证。要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指挥,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案、人员、领导、责任、资金到位。

第2篇

一、进一步提升值班和信息报告水平

1.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值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值班工作中存在的值班力量不足、制度落实不严、信息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构建职责明确、定位清晰、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

2.督促各级、各类值班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清晰工作流程,配齐必要设备,改善值班条件。加强对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检查指导与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加强对政府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格规范值班信息报告标准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信息报告员制度,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筛选审核、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把握能力,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进一步提升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5.修订完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完成全县县级应急预案的修订计划,抓好预案修订、审核、备案等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对县级专项和部门预案修订的指导,提高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全面总结2011年度全县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2012年县级预案演练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6.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县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机制。

7.在2011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物资装备及应急救援队伍信息数据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8.做好应急专家组协调服务工作,调整充实应急专家组成员,适时召开专家组成员会议,定期组织专家组开展应急管理调研,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应急平台建设

9.加快推进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技术规范,尽快启动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布实施的原则,督促指导各乡镇(办)、县直有关部门加快应急平台建设。

10.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对全县的基本情况、重点防护目标(危险源)、各类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救援队伍及其他应急资源进行统计梳理,建立应急平台数据库。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1.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集中轮训或业务培训,年内举办全县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班,培训邀请高层次应急管理专家授课讲座,覆盖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

12.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外应急管理交流培训活动。

五、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3篇

XX年,县编委办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努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适时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努力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打造滨水新城区,建设幸福新望城”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机关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能,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促使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xx”时期机构编制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xx”时期机构编制工作规划意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实际需要,坚持和发展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路和重点,探索管好机构编制的新途径、新办法,为“四化两型”建设和“xx”规划实施提供体制机制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保障。

(三)全面推进县乡机构改革,认真完成本轮改革各项任务

1、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严格审批程序,做好部门“三定”等工作,防止职能交叉,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2、按照上级政策和要求,适时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规范派驻乡镇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规定核定乡镇领导职数;完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乡镇事业站所职能;推进事业站所分类改革。

3、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准备工作。按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和改革准备工作,按照清理一批、撤销一批、分开一批和规范一批的要求开展对事业单位清理和规范工作,待中央部署后,整体推进。

4、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全省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文化、卫生、行政综合执法、交通、公路等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

(四)抓好体制机制建设

第4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并结核并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盛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舰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并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盛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5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6篇

一、结合机构改革,健全应急机制

今年恰逢工商、食药改革年,新成立的区市场监管局在职权划分、科室、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顺畅,对原两局的应急工作小组进行了整合,同时按照原工商、食药监两条业务线开展相关工作。新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相关工作职责予以落实,使相关人员做到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在机构改革的过度阶段,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事态蔓延。

二、应对突发事件,健全规章制度

全局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大规模从事传销、严重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明确了详细具体、操作可行的应对措施。

三、实行应急值班,畅通信息网络

在全重要会议召开、重大节日前后、“820”洪灾等特殊时期,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行分组值班制度,机关和辖区所做到值班人员按时值班,保证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应急值班期间由局领导和办公室进行督查,要求干部不迟到、早退,不空岗,同时要求各科室、所、队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网络畅通。

四、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

今年,我局着手修订《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建立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队伍。同时,积极组织人员观摩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食安办成员单位进行了应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舆情队伍,开展舆情检测

今年建立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和舆情管理员队伍,在今年的杭州广琪事件和“820”洪灾中,舆情管理员充分发挥了作用,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得到了及时监测、分析和应对。

六、强化应急意识,开展专项工作

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面: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积极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切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多次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议,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风险食品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全区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10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6350家次,排查风险隐患3个,已开展隐患整治3个,当场整改223户次,口头告诫883户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34户。通过开展食用明胶、烤鱼片、饮用水、儿童鱼肝油、校园周边等专项清查工作及重点商品定性定量抽检,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监管,共开展专项清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1585人次,检查经营户2758户。

第7篇

研究和布置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保证。围绕这个主题,讲四点意见:

一、客观估价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了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继去年月出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后,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制定的各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分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也在此后陆续出台。

二是初步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建委员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也相继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投入运行。

三是较好地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公安局组建了人的特警支队。畜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通过应急预备队的定期培训和演练,增强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反应能力。去年,全市开展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次。

四是妥善应对和处理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近年来,我市先后经历了诸如年的非典疫情,年月的江水污染事件,去年月的煤矿爆炸等突发公共事件或事故,由于有关方面应急预案启动及时,采取措施得当,有效地减少了损失和危害,也大大提高了各部门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虽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与新形势下公共安全的需要相比还很不适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还不够完善;现有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缺乏统一标准和综合管理,预案之间缺乏有效对接,部分预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灾害预警工作漏洞较多,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不及时;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少,设施设备落后,难以应对高难度、特殊类、复合型灾害事故等。对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深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

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国家安危、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居安思危,充分估计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挑战,清醒地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充分理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解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才能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和谐之本,和谐必须安全。只有首先保证安全,和谐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客观分析近年我市的安全形势,总体上较好,但是问题不少,不容乐观。如年,全市由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都有所上升,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环保、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也是接续不断,凸显出形势的严峻性。这就要求我们时刻高度警觉、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想方设法扭转被动局面,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定、谐和的基础条件。

其次,加强应急管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体现。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维护公共安全。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安全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无疑会对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个威胁不排除,人就无法安生;政府不能有效地应对和解除这些威胁,那就是失职,也就难以得到公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公共危机,既是公众和社会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体现。

其三,加强应急管理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日前结束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届一次人代会确定了加快建设城市、实现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共安全作保障,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仅是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我市宏伟目标的基本保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为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宏伟目标保驾护航。

三、努力把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全国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没有制定分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单位,要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加紧制定分预案和专项预案;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的,要进一步完善。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事件发生后谁去处理、怎么处理等重点环节,周密细致地编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总的要求有两条:第一条是纵到底、多层次,就是要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区、县(市)、乡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应急分预案要相互衔接、不断层;第二条是横到边、全覆盖,就是对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制订专项预案,确保全方位、不缺失。科学审定应急预案。市应急办成立后,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市)的分预案和各部门的专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然后提交应急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时,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针对实践和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预案体系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应急机构建设。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前,暂由市政府政务值班室代行其职能。各区、县(市)政府要抓紧建立本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做到有专门的机构管事、有专门的人员办事。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解决好职能和编制等问题。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作用。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特别要在公安、消防、交管、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着力培育骨干力量。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各自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演练活动,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实战技能,锻炼战斗队伍,确保应急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靠得住。

第三,要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近期,国家将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市政府法制办现在就要着手研究和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逐步把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相符的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持法律、法规的协调性。

第四,要加快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体系。要抓紧研究制定科学、统一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组织力量集中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综合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和制度。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信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绝不允许虚报和瞒报。完善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应急能力做出准确评估,把应急能力建设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纵横两个方向的协同与配合工作,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机协调、高效运转。

第五,要切实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群众一旦受灾时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屋住、有医治。完善物资、装备、技术和财政保障制度,采取利用社会资源和政府必要投入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切实保障应急工作之需。提高公共设施的保障能力。在规划和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充分考虑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应急处置设施和备用系统。逐步整合应急指挥平台。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并与急救、市政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进行整合,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理”。以我市现有网络资源为依托,切实加强中枢平台建设。

第六,要突出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立足基层、重心下移、依靠群众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抓好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社区的各项应急措施要更完备、更具体,便于操作。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农村应急基础条件较差,特别容易受各种灾害侵袭。要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把做好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农村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类企业特别是矿山、石化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经委等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加强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供水、供气、供电、医院、地下商场以及能源、运输、通讯等部门,是公认的应急管理重要部位。这些部位更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而且往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这些重点要害部位,一定要有完善的应急管理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第七,要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做好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应急宣传工作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印公共安全手册或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向社会免费发放。

四、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从加强组织领导做起,务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自调度指挥;较大以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也要相应负起责任。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密切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工作千头万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还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总体要求,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8篇

1.什么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1.1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含义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指以乡镇(街道)为基础,以行政村(社区或街区)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常态的火灾隐患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实现“最大限度地把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标。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模式是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细化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1.2红河州的一些做法

一是政府牵头高位发动。红河州人民政府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城区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办发〔2012〕125号),为推进红河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搭建了一个指挥和管理平台,同时,政府又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2〕68号),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标。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进一步发文部署并组织召开会议,对网格化管理工作严密安排,细化了责任分工,下发《红河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手册》到乡镇、社区和行政村,规范统一工作标准。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尤其是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要内容。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合格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安监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同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都对行业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演练,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是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督范围、岗位职责、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内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等消防监督检查的薄弱环节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确立了辖区公安派出所所长负总责,专兼职消防民警及社区民警具体负责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深入推进“户籍化”管理,提高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水平。以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重点单位建立一户一档、分档归籍、动态监管的户籍管理模式。全力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全州70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了管理人员和建筑消防设施100%报告备案,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实现了100%达标。将建筑消防设施调查测试工作与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对辖区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消防岗位人员共计1000余人开展了“户籍化”管理培训,并指导各单位按照要求编制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定期消防工作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等信息。

2.存在的问题

2.1责任不落实

一是网格责任人责任落实力度逐级递减。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后,就出现无人管、无钱管、不会管及指导、奖惩问责不力,工作可持续性不够等问题;深入辖区农村、社区指导、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少之又少。大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没有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没有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二是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除联合检查以外,对本单位网格的责任区没有指导、督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2.2人员素质长短不一,网格管理上造成困难

部分乡镇,特别是村(居)委负责人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大多数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还不了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内容;部分小组长对于消防宣传的概念,还仅仅停留在拉横幅、讲口号的层面,没有很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下达的消防安全任务,只会机械执行,没有经过思考形成防控意识。这些都是造成各区域“网格化”管理水平的长短不一、隐患依然大片存在的原因,火灾防控整体方面的不齐进一步造成整体工作开展的困难与缓慢,有时直接拖住全局工作的进展。

2.3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力度不够

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目的是实现火灾的“零隐患”,我们在排查整治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就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长期排查整治方案,使“网格化”消防管理取得的成果长久保持下去,才能收到最理想的效果。缺乏一种长效管理机制,缺乏监督和激励机制,缺乏动态性、实时性和阶段性的检查考评,不利于工作推动。

3.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采取的一些措施

3.1细化管控网格,强化落实职责

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行政村负责人明确各级消防组织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职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规范乡镇消防管理。另一方面,要固定网格管理职责,明确网格化消防管理各个等级网格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明确督办人、督办部门,明确小网格责任人对中网格责任人负责、中网格责任人对大网格责任人负责的逐级管理责任体制,逐级督促、指导工作落实。

3.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将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内,作为年底的乡镇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分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积极协调安监局、安委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社区创建等考评范围,落实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检查考评等任务;乡镇、社区消防委员每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居村委每周组织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消防协管或消防联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志愿者队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3.3落实督导考评机制

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做到考核到位。政府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严密的考核考评制度,每季度采取直接抽取社会单位考核的方式对各乡镇“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乡镇消防工作档案台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训练情况;年终开展一次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同时,建立问责制度,对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因消防工作不力、导致火灾事故的,实行主要领导诫勉谈话;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追究领导和主要责任人责任。 (下转第160页)

第9篇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镇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实施消防责任捆绑制度。要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解决重点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健全镇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措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经发办、建环中心、农服中心、财政所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环中心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管。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与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督促单位抓好落实。要明确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多产权多业主建筑以及联合主体、共同主体等模糊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职责。推动社会单位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四)强化消防安全行政问责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约谈、问责等制度,对消防工作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市镇“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府办发〔〕71号),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要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安全布局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013年已完成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并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根据《市镇“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和《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要求,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需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要求。

三、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府办发〔〕67号)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保障运行经费。推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联防联治、定期检查、隐患处理、联席会议、宣传培训、信息报告等七大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开展。镇消防大队要加强指导,确保年内50%的乡镇、村、社镇达到“网格化”管理的标准。

(二)提升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水平。要按照镇政府制定出台的“户籍化”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应在本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联勤联查制度,提升消防安全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镇消防大队要加强指导,确保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户籍化”管理100%达标。

(三)提升火灾隐患防控督改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出租房、合用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专项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火灾隐患集中镇域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督导,协调督促隐患整改。要扎实开展“除火患,保平安”、“畅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彻底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进一步规范“96119”平台运行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健全有奖举报投诉、定期回访等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四、强化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我镇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我镇、农村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采取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全民火灾预警员等措施,扩大消防力量覆盖面。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33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消防抢险救援所需的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并适度建立健全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保障制度。

(三)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落实综合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和灭火救援专家组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我镇灾害事故形势,评估队伍装备建设水平,密切各联动部门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信息联络。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联席修订制度,实行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实时动态更新。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深化消防宣传基础工作。全面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创新“进村达户”式宣传,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纳入“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内容,重点抓好《消防安全二十条》的宣传,编写适用于普通民众阅读的非学历型短期培训教材,并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大普及行动。

第10篇

关键词:兽医 体制改革

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这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国的兽医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随着全国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这也从一个方面要求我国的兽医工作者,更加要做好生猪疾病的防空工作, 降低生猪饲养风险!可见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我国的兽医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制的改革也是任重而道远!

一、我国兽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

兽医工作没有统一机构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目前, 我国兽医管理工作分散到多个部门,不能实施统一管理, 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造成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如内外检分设、商业部门目前还管理部分屠宰企业屠宰检疫、部分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仍由卫生部门管理, 防疫工作难以统一协调, 给防检疫工作也带来很多矛盾和困难, 降低了作效率 管理机构设置混乱,职责不清, 行政效能不能正常发挥。

2、基层防疫工作不到位

由于多年建设滞后, 我国基层兽医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不足。

3、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

(1)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

据统计在我国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8%,36-45岁的占31%,46-60岁的占41%,年龄结构趋于老化。

(2)技术人员知识老化

我国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和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

4、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虽制定了《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 缺少一个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也没有立法; 已有的法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相互间还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仅适用于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 其实用地位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交叉,有的地方又出现脱节, 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动物疫病的控制等。

二、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机构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1、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

2、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

根据经营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

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

4、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11篇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与慢性病防治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优化政策支持环境,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精细化防治管理,有效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一)全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发现率分别在8%、1.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在3.5‰以上。对常住人口“三病”患者实行区政府指定的药品免费配送治疗。

(二)社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率≥95%;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服药率≥6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30%,Ⅱ型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30%。

(三)建立完善的区、乡、村三级综合防治组织机构,对每位“三病”患者实行精细化管理,提供个性化干预治疗方案,实现档案动态信息化。建立完善“三病”综合防治长效运转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调研访谈,摸清基数(5月1日至5月31日)

1、组织调研组走镇下村,深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群众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城乡居民对健康的需求,明确项目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掌握已知的“三病”患者数量及分布。

3、召开“三病”防治专家技术论证会,确定治疗方案。

(二)完善组织,制定方案(6月1日至6月30日)

1、区政府成立“三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治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卫生部门建立专家指导组、质量控制组、宣传报道组、检查督导组等小组。

3、组建4支诊疗团队。每支诊疗团队由区级心脑血管临床专家、内分泌临床专家各1名,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临床医生各1-2名组成,疾控人员、责任医生、联络员全程参与。同时,组建1-2支精神病临床专家组,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治。.

4、召开全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建立上下一心、步调一致的运转机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四)落实措施,精细管理(7月1日至12月)

1、建立区“三病”信息管理平台,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为单位,扩大发现“三病”患者人群,对已掌握的“三病”患者由诊疗团队进行复诊核查,开具个性化健康处方。

2、社区责任医生对现场复诊排查后的“三病”管理对象根据新的分级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定期随访工作,并及时将每次随访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3、专家指导组开展巡回指导、随访质量控制、患者药物治疗、非药物干预指导等。

三、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病”综合防治项目是惠及我区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减少慢性病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全区人民的健康水平,从基本上缓解“看病难”。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预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公安分局: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把加强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落实日常监管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参与并协同实施应急医疗处置措施;会同民政局等部门做好流散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的处置工作。

区民政局:建立健全慢性病、精神病患者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精神病困难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区财政局:负责建立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及时落实实施慢性病健康管理、精神病人服药治疗补助所需资金;配合卫生部门实施慢性病健康管理考核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着重研究逐步提高城镇参保人员的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努力为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创造或提供就业机会。

区卫生局: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开展项目培训、指导;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完善信息公示及奖惩等制度。

区残联:维护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采取药物治疗、康复训练和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措施,推行有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提高康复质量,改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

区慈善总会:制定慈善救助方案,落实精神病人服药治疗补助所需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性精神残疾人的慈善救助。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三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为“三病”患者的筛选和管理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健全并规范公共卫生专干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的督导,强化组织、宣传和指导,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机制,确保实效

1、区卫生局要定期组织对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控制,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工作质量。

第12篇

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为做好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经省政府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落实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抓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各地要把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摆在本次秋防工作的首位,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并务必在10月底全部完成,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100%。要组织做好强制免疫用疫苗的供应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严格执行省、市、县、乡逐级供应制度和疫苗调拨月申报制度。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全面推行“村级动物免疫日”制度,对免疫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畜群、禽群,及时加强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要进一步推进《动物免疫证》入户工作,完善免疫记录和档案。

(二)强化疫病监测工作。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日常监测与集中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水网地区、交易市场、屠宰场、种畜禽场、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畜禽的监测数量和频次,并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监测方案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集中监测工作。林业部门要制定陆生野生动物监测计划,与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野鸟观察和监测工作,掌握候鸟迁徙和疫病动态。

(三)严格检疫监管工作。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坚持严格实施检疫报检制度、准调证明管理制度、检疫证明公示制度、检疫承诺制度和检疫标识制度。各地要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尽快研究制定活禽定期休市制度,逐步推动禽类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要加强省际防堵工作,严防省外疫情传入。农业(畜牧兽医)、工商、卫生、经贸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走私动物产品和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确保畜产品安全消费。

(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预案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动物疫情。要加强举报疫情的核查,建立村级疫情定期巡查制度,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各种应急制度,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要求,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并及时做好资金补偿等善后工作。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做好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工作。

(五)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今年11月1日起只允许佩戴耳标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设施设备,健全动物标识管理网络,督促养殖场(户)及时给牲畜规范加施标识,并把这项工作与国家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确保一畜一标,切实做到动物及其产品的可追溯。

二、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

(一)抓紧落实疫苗配套经费。各地应按照国务院“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要求,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疫苗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配套经费必须按省农业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及时汇至省级疫苗专户;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的疫苗配套经费应在省里免疫计划下达后及时追加预算,并在一个月内落实到位。

(二)保证疫苗注射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市、县、乡三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及时安排一定的疫苗注射专项经费和秋防工作组织、技术培训、立卡建档、疫情核查、检查验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经费,保证秋防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明年开始,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对注射疫苗等其它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国发〔2007〕22号文)的要求,将疫苗注射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及时落实监测和应急资金。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动物疫病监测、消毒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金。要按照省里制定的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意见,及时安排资金,更新补充疫苗、消毒剂、防护用品等应急储备物资。

三、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落实好防控工作责任制。各地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与核查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秋季集中免疫、监测、报告和检疫监管等防控关键措施落到实外。对因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认真组织动员和部署。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专题研究秋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以赴抓好今年秋防工作。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工商、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共同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继续执行督查制度,结合实际,适时组织效能、监察、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对本次秋防的每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秋防工作结束后,要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对本辖区免疫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四、抓紧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尽快完成市、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市、县两级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尽快制定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核定合理的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