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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2023-06-07 09:22: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篇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获取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当前,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笔者针对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等资源合同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避各种经济风险。

【关键词】

土地资源;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措施及办法

黑龙江垦区拥有土地总面积5.54万平方公里,耕地4338万亩,其中水田2268万亩。黑龙江垦区占全国农垦耕地面积近一半,是我国耕地面积最大的垦区,土地是垦区立足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等资源收入是垦区目前主营收入,占其自身资源收入的80%以上。土地承包合同好与坏,不仅关乎垦区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垦区的稳定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一、合同签订情况

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土地总面积398.2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19.83万亩,按照管理局关于对农(牧)场2016年上半年经济活动开展考核调研的通知要求,管理局党委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全局土地资源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下一步如何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签订和履约等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通过检查,共清理各类经济合同24540份,其中:当年签订土地承租合同21837份,长期出租土地承租合同502份,草原合同1684份,林地合同391份,水面合同55份,资产租赁合同8份,建筑施工合同59份,其他资源合同4份。在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查阅过程中发现,全局共有外来承包户408户,占全局土地承包总户数的1.8%。这些外来户一部分是当年农场种植业结构调整,职工没有水稻种植经验,从外地引来的水稻种植户;另一部分是2000年初农场土地效益不好,农场职工没有种地积极性,土地发包较困难,在周边农村通过做工作吸引来场的种植户。从合同管理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农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现状

黑龙江垦区由于历史机构、管理体制、客观形势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变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引发合同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合同管理需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

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农(牧)场在合同签订规范上存在大量问题:一是格式化合同笔填出现失误后,经办人直接在合同上修改。二是一些补充条款不注明在相应的位置,而是填写在合同空白处。三是土地承包合同漏填相关项目条款。四是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签字有错误。五是合同数字书写潦草难辨。六是合同审查校对不细,存在多、少、错字。七是合同漏填重要内容。八是签约人签字盖章不全。九是合同变更不签补充协议。

(二)合同内容存在问题

1.缺乏必备条款。重点体现在缺少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这样将直接导致有的合同不能变更解除,有的合同不能中止,如当事人违约不能受到相应的制裁。

2.条款内容存在问题。一是内容简单,约定不细。二是表述存在问题,容易产生疑义。三是约定不合规、不合理。四是权利义务条款有失公允。

3.无用条款过多。主要是一些采用格式化范本的合同。一些范本为了适应大范围使用,规定罗列了很多方面的条款。有的农场签订合同将范本照搬照抄,一些无用的或双方未约定的条款也不删除,造成合同条款过多,很多条款不能执行。

(三)签约技术存在问题

1.不达成合同约定生效条件。达成合同中约定生效的条件是合同生效的基础。因此要使合同真正生效,合同的约定必须达成,但实际上这方面也存在问题。如合同中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但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或签字盖章不全。有的合同约定公证后生效,但签订合同不办理公证。

2.合同生效时间与合同约定生效时间存在矛盾。如某承包合同为2011年7月30日签订,但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造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29日承包不发生效力。

3.既又承包,合同签订无效。在各场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的约定了人,由人代表农场在合同上签字,但同时有的人承包了土地,又在承包人一栏上签字,造成了合同的无效。

4.签约时间过长,合同难以履行。有一租赁合同,期限50年,但租赁人已经57岁,如合同履行完,其已百岁以上,但合同中还约定合同履行完,租赁人有优先承租权。其中提前终止合同条款约定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应针对乙方年龄特点,重点考虑合同期限及中止解除等条款。

(四)签约主体存在问题

一是无主体资格者签订合同。各场签订的各类合同,签约主体只能是农(牧)场,不应当为其他的非法人单位。但还有少部分合同由非法人单位作为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二是代表人无主体资格。有的合同人在法定代表人一栏上签字,显然不具备主体资格。有的合同未约定人,合同签字一栏也未载明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人,却由人签字。三是无主体资格认定材料。双方是单位的无营业执照,是个人的无身份证明,建筑公司等特殊行业无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

(五)长期合同问题较多

一是个别农(牧)场签订土地长期合同,存在问题较多,如承包期限太长。二是承包费过低。每亩几元、十几元、几十元的都有。三是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有的合同就是几句话,普遍缺少切实可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造成无法有效地调整承包费用或解除合同。四是发包方五花八门,有的是农场、有的是分场、有的是连队、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单位。长期合同基本上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体现了当时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出现了许多问题。

(六)合同管理制度滞后

一是合同管理档案没有完全建立,底数不清,合同编号不统一。个别农(牧)场合同管理档案还没有建立,单位究竟签订多少份合同底数不清,各类经济合同编号无序、混乱。二是合同管理缺少审批、会签、登记、备案归档等管理制度。农(牧)场基本上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的各环节没有制度约束,管理存在漏洞。三是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无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合同履约中随意变更。四是合同保管分散,无统一保管部门,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五是合同管理委员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合同起草、订立、签订等过程中没有起到应有的审批和监督作用,存在监管真空状态。六是合同归档不够严肃。将一些未签订完成或有缺欠的合同保存归档。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齐齐哈尔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要将合同管理办法作为各单位签订、履行、管理各类合同的规范性文件,贯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始终。各单位应当依照管理局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在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清理合同,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本单位的各类合同,分类建立好管理档案,准确摸清底数,档案中要按照合同类别统一进行编号,做到纸质合同与编号对应,以便查阅。管理档案要载明合同当事人、标的、履行期限、履行状况、是否修改及修改补充内容、是否产生纠纷和产生纠纷的原因及如何解决处理等内容。针对合同存在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不合规合同。如对签订不规范,缺章少字、填列内容笔误等能够补充完善的合同进行认真整改。

3.对显失公平等不合规合同进行清理。必要时通过政法机构部门付诸法律程序予以修改和完善。

4.成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和合同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地监督管理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搜集、整理合同,要及时将到期的合同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编制移交清册,重要的合同实行文本电子储存。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双方变更、修改合同的协议或往来传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

5.认真清理、保管和使用合同印章。企业要认真清理合同印章,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印章必须唯一,严格控制非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对外的合同印章必须报管理局备案,合同印章要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要建立登记和审批制度。

6.加强合同订立人的身份确认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对方是自然人的,要审查其身份信息。是单位的,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订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信息,并对企业的劳务、供货或生产等资信和能力进行审查。

7.大宗资源承包或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不宜过长。要在合同中约定切实可行的变更解除条款,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合理有效地变更解除。

8.签订合同应使用管理局下发的统一文本。无统一文本的,各单位要在起草合同后,及时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修改。

9.严格履行合同签批手续,有效杜绝诉讼风险。根据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各类合同审批权限,制订更加详细的补充规定,将哪一种合同由谁审批,多大标的合同由谁审批等内容作具体的规定。

10.加大公证力度,规范合同管理。对各类合同,特别是大标的或其他重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对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分析;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32-01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就持续快速增长。现代的企业为更好地发展,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则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以及加强与外界市场的交流与合作,而合同作为企业与其他企业单位交流合作的一种载体,因而合同管理的好坏就影响着企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合同约束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合同管理需要实现风险防控、合规、效率三大目标。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就合同自身而言,合同主体不同,文字不够严谨,这些都属于合同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在编制合同时,基本上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用合同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明确对方的义务。所以,在编制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字义不明的情况,含糊其辞。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出现一些矛盾向当地人民法院时,这时一份合同的重要性显而易见。2.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情况不够明确。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对合同相对人的认识较为片面,如对合同相对人的信用情况、资金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双方在后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都不理想,最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3.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和履行结果监管不严。在当代企业,大部分的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他们认为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合作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以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状况也是不清不楚。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的专业存档管理。由于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往往会连带出一些后续问题,可具体表现为在人员安排上,没有专业的人员任职、在职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而且其管理职责不明确。其次在后期工作中,企业对合同履行状况的监管机制不完善以及合同专业存档保存制度不健全。出现合同纠纷,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合同双方在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现代企业中,企业一般以经济盈利为主要目标和动力,一切的经济活动都围绕着盈利展开,所以在企业没有真正体会到合同给企业自身带来的巨大好处之前,企业是认识不到其重要性。所以企业可结合利用合同为本企业获得巨大收益的成功案例,给合同管理人员阐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出现合同纠纷时,合同的效果就显而易见了。2.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的合同法律意识薄弱。企业仅仅把合同看作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一种形式,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到合同中所蕴含的法律效力。因而,订立合同的时候也是较为随意,缺乏依法订立合同和签订合同的法律意识,一旦出现问题局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3.企业内部部门分工不明确,而且缺乏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由于我国的合同法律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导致现在许多企业并没有为合同管理分配一个独立的部门,而是与其他部门一起办公,所以有时和造成分工不明确、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同时,由于合署办公,许多人都是身兼数职,对于合同管理事务来说,属于兼职人员,专业性差。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的不完善可以说是根因,这让合同从编制、修改、签订、履行等过程中,都没有一个较为规范的范本,主观性较强。

三、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1.明确企业内部部门的分工,可设立单独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的地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才能确保每个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是相互推卸责任。2.招聘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最直接接触合同的,因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合同质量的好坏。企业应该招聘较为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在职期间也定期对其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必备的合同法律知识,并对其严格执行年审制度,约束行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3.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其制度上着手。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从本质上规范了合同管理、使合同管理更具科学性、法律性,使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章可循。比如在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可先建立企业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再按制度要求对合同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等有条理地存档、销毁管理,而不是像以前,纯主观意识上的简单的把合同收集在一起存放及销毁。4.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合同的内容体现了现代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因而,合同需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俱进。所以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得到较为全面的社会经济信息,为制定合同提供理论依据。

四、总结

综以上所述,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企业制度上着手,再是企业自身的改进及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可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竞争意识,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三大目标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收益。所以,希望本文的探讨结果对企业今后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06:102-104.

[2]王倩.浅谈企业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4:7-8.

[3]闫红玲.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4,16:119.

第4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3 献标识码:文章编号:2095-2104(2013)1-0020-02

1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

市政施工企业却大不相同,其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市场竞争中,市政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没有这些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一系列的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2 我国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为了承揽市政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一旦这些市政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市政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市政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内容逐渐落后,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涵盖不了管理环节和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漏洞可钻。另外,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合同的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历史根源

当今的市政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3.2认识根源

主要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3法律根源

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

3.4制度根源

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4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4.2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市政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市政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4.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市政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市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1)完善合同范本。在市政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市政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市政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市政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市政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市政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

5 结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收集索赔证据,掌握一手变更、签证等资料,依法索赔,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适应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从而提升企业生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文罗义,张丹.浅谈业主方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建设监理.2010(04)

[2]王小华,侯拥军.公路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交通科技.2008(02)

[3]闫利荣.论建筑企业施工合同与索赔管理[J].科学之友.2010(07)

第5篇

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李梅

(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河南郑州450042)

[摘要]合同是现代企业市场经营的主要体现形式,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的经济活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间还不够长,经济社会中合同制度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这就造成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的风险。

关键词 ]企业;合同管理;风险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9?059

合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作为连接现代企业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纽带,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影响着现代企业经济之间的往来。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每个阶段,都处于风险与利益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管理不好合同就保障不好企业经营目标的落实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企业为了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从订立到履行终结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管控。

1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生产经营部门应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

三是规章制度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有章可循,要建立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在合同谈判前首先要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仔细斟酌合同中关于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支付、违约等主要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是经营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同时参与,确保避免合同漏洞。

五是违约纠纷的处理。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如有违约发生应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由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是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一些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关键条款上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有些企业虽有合同文本,但其内容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甚至存在重大误解,容易导致将来发生履行困难,责任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有的大型项目合同,缺少招投标过程,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是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不够。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许多企业却并没有合同的监管意识,未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无法很好地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也不能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四是缺少可行性分析。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另一方的背景资料进行尽职调查或可行性分析。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不注意了解合作他方的资格、技术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履约能力等等,由于相关信息收集不够,最终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五是没有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建立适合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科学化合同管理的关键。有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备,缺乏合同风险控制能力,不具备应对合同纠纷和维权处理的能力;有些企业虽然有合同管理制度,但仅限于制度层面,不能灵活应用于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

3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

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就必须要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责任,督促各相关的业务部门落实自身工作,通力合作,共同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使之承担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同时还要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划分到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的过程中,要组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建立企业各部门参与的合同风险防范机制。

3?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企业自己制定格式文本,既能节省时间,又能减少交易风险,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的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可以掌握主动权。此外,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也能够在合同中充分考虑己方利益,认真甄选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保护企业利益。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用合同,企业应制定标准的合同格式文本。对于其他合同,一般应由合同业务部门起草,企业法律部门再配合修改;重大合同最好由企业法律部门牵头,会同合同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

3?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依

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造成业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使得合同管理的方法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是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各个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依照国家的《合同法》以及上级颁布制定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适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的人员配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等。其次,企业要加强对于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重要凭证,要加强保管,做到专人保管、专章专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滥用所造成的合同风险。最后,要有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授权审批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

3?4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对于重大合同,在对合同文本审查的同时,也要对合同背景进行调查。由企业法律部门牵头,组织由企业高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实地的调查,做出风险的总体评估。这种审查不是形式上的审查,而是要确认对方是一个合法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完整的履约能力、技术条件是否过关等等。如果是特别重大合同,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由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于工程项目和重大采购合同,在必要的条件和要求下,要运用“招投标”过程,明确项目的核心内容和要求,来避免合同中出现重大缺陷,否则一旦合同签订,后期的合同管理无法纠正合同文本的关键性缺陷和问题。

3?5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

合同签订前,首先要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合同文本起草完成后,须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给企业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法律顾问或律师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格式文本合同,不能接受合同内容中有明显倾向对方的条款。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修改,凡经双方同意的改动内容,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进行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合同履行的检查工作,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对不能够按时完成的合同,及时反馈给责任领导,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合同违约。

4结论

总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但是来个过程,而且是一个首尾相连、循环往复、不断提高的过程,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对于合同的管理绝不能等闲视之,大意麻痹。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体制,企业的各部门要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关工作,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得企业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谋得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电力公司;合同管理;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the number of users and customers legal consciousness enhancement, electric power company ready to power supply contract management appear increasingly urgent. This paper first to electric power company power supply contract management process are analyzed optimized, and then proposes some measures of total management, practical and scientific, for reference.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company;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用电量的不断增加,电力企业与客户建立的供用电需求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同时其他类型的对外经济往来也更加频繁。在此背景下,合同对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日显突出。因此,电力企业有必要结合实际,通过合同管理流程优化,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规范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效地防范风险、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1供电合同管理流程分析

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方针,以规范合同垂直管理体系为重点,以理顺合同管理流程为突破口,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为目标,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监督3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流程优。

1.1明确和完善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

明确电力公司各部门对全局的计划、资产、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验收等进行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可以实现项目实施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强化成本控制。

1.2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签订程序

供用电合同分为居民供用电合同和高压供用电合同,针对其合同数量多,签订简便易行,法律纠纷发生率低的特点,可直接使用上级部门制定好的格式合同,同时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各供电分局或营销部门的负责人代表电力公司在各自经营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上签字,合同签订以后的归档工作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管理。

供用电合同应采取科学分类、简化手续、严格监控的规范措施进行管理。

1.3切实重视和加强合同履行

对于很多合同,合同的签订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均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项目合同往往履行过程较长,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更需要合同归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作出补充或者修改。对于其它合同,同样存在这些问题。因此,为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归属部门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即指定专人负责履约管理,包括妥善保管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任何文件,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并形成补充协议或者备忘录,签收对方送达的函件或者其他书面文件并作出相应的回应,对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及时制定对策并出具相应的函件。这样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避免陷于被动。

1.4加强检查监督

首先将合同审核的外延适时扩大,在可能的范围内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其企业类型、注册资本及资信情况的简要说明。必要时,在一些标的较大,而对合同相对方履行能力了解不深的情况下,主动进行调查,在合同签订之初就最大程度地确保合同履行的可靠性。

其次将合同审核的内涵适当纵向延伸,时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要求合同承办部门填报合同履行报告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相对方的经营状况、财产状况和商业信誉等情况,随时有一个良好的把握或监控,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相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时,合同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上报法律事务机构,由法律事务机构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书,行使不安抗辩权,情节严重的要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加强合同管理几点措施

在合同管理流程优化完成以后,电力公司应健立健全配套制度,继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对现有的流程执行人员特别是关键合同的执行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以期对整个流程进行更好的维护,使优化后的合同管理流程成为企业的基本运行制度,不断地巩固流程优化的成果。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同时结合电力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电力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2.2加强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以局域网为载体,组织企业员工及时学习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把处理过的与合同有关的案例,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反馈,通过举办与合同管理流程优化相关的培训班及相关法律等方面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各单位(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2.3统一合同范本和编号管理

依据国家合同范本,并结合电力公司实际,制定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方便各基层单位的操作和管理。此外,由经营管理策划部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承办部门或相关部门需要使用时,可以填写合同借阅单借用,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同专责人的工作量,却可以真正确保合同文本保存的连续性、安全性,而且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便于法律事务部门及时取证提起或参加诉讼,同时也为档案工作提供一定的基础和保障。

随着客户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电力企业更应强化《供用电合同》签约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供用电合同》对客户供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电费回收等方面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效力。电力公司应深入研究合同条文,避免出现明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责任的条款。同时要切实履行签约中提请注意和答复说明义务,完善签约管理制度。电力公司应建立可靠的提请注意通知和答复说明制度,能制成标准文本,以书面形式履行法定义务,一式两份,在用户签收后,电力公司留存在合同档案中存档。

2.4推行合同管理的信息化

积极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化,实现管理流程和手段的新突破,通过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合同在网上的起草申报、审查审批、签订管理、履行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汇报等功能,以信息化技术巩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2.5适当使用合同担保的规定

电力公司要深入了解欠费企业的生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运用信号传递原则,发现其经营状况下滑的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免后续出现的损失。电力企业应吸取教训,运用《合同法》中提及的担 保手段,避免出现赢了官司,却造成了坏帐损失的被动局面。在今后的供用电合同管理中,能应用担保合同与供用电合同同时签定,并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若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未设定担保的,也能事后补签,特别是针对曾经出现过欠费的客户。

2.6建立欠费客户档案库

电力公司应当强化欠费客户的档案管理,对此类客户进行电费风险管理,并实施风险客户应对措施,减少电费回收的风险。

3结术语

本文结通过对管理理念的超前思考、经营方式的创新,理顺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合同管理体系,实现了合同管理流程的优化和体系的完善,为电力公司树立法制经济新观念,防范合同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经济秩序健康稳步运行,从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关于供电所对于电费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J].中国科技财富,2009,(18).

第7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

Abstract: the article mainl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sues to discuss communication, combined with the working practice, summari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市场的大趋势。各建筑市场主体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并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综合管理起到了制约。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协调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三)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复杂的冲击与挑战,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技巧:

(一)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要注意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的特点,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

本文作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三)关注合同管理中的动态事项。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做到相互制约。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四)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论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降低建筑市场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以实现承发包双方共同建设的工程为目标,一般都是明确的交代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责任等,对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起着法律保护的作用,在对发包人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甚至是支付价款等作用上都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它为保证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着至关重要的法律支持。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业主、承包商乃至整个建筑行业都具有着非凡的意义。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1市场趋势的必然结果

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日趋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要想采取更有效方法去管理和调节市场就要求它们能及时转变自身的职能,打破陈旧的思想观念,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预市场,而应该积极的采取法律和有效地经济手段去管理调控市场。而承包商主要从事的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与管理,就更应该严格遵循市场秩序,完善、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这其中合同的管理无疑是其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是当今市场经济趋势的必然结果。

1.2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各方的行为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参与着总体上还是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许多承发包双方对待合同的自律性有待提高,这类现象无疑对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造成了混乱。所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一现象不可以视而不见,应该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业内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的交易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合同的意识不强

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签订滞后等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制定合同过程中,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根本没有全面彻底的去考虑一些事,于是就会经常发生遗漏的没有出现在合同中,而那些细节问题更是漏洞百出。例如,常见的工期延长就是纯粹的属于施工单位的问题,而业主就可以通过合同拿出足够的索赔依据;类似的像扩大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资金等等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许多合同的所谓专业管理人员甚至是部分企业中的高管对合同的认识和经验有所欠缺,导致其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善于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问题的时候随意处理,而不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走。

2.2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为例,投资方为甲方,由他们掌控资金,因此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在签订合同期间,许多施工单位为求目的,一心中标,不得不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签订一些对不利与己方的条款,继而导致施工方的义务繁多,责任也是全程包揽。此外许多施工合同中还有违约处罚施工单位的条款。相反,如果是甲方单位由于图纸的提供不到位、提供施工许可证不及时以及“三通一平”不及时,而导致施工方窝工,继而为了赶工期不得不加班加点的情况发生,施工单位大都可以按合同提出相应的索赔额。但是由于自身合同意识的缺乏,在合同订立之初并没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部分建设项目对合同的管理体系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以及授权管理机制等都不全面,于是人人都有权利去签订合同,没有明确好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或是明明有制度却不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于是本该履行的手续没有履行,许多评估和审查的步骤被忽略。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严重不足。

3.加强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些要点和对策

3.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在合同文本的拟定过程中,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有个大致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拟定时具有一定前瞻性,并对合同有一个比较严谨的分析,这样就能保证所拟定的条款不会出现模糊不清的地方。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文件齐全、对工程有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相当的预见性。

3.2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的人员去负责合同管理一事。同时由于现阶段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意识,因此,必须加大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他们展开积极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课程,使其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起依法签约并依法履行的新风,把合同管理事物当做一件实事去认真落实。

3.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不可或缺的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市场风险继续增加,并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风险意识,在这种新形势下,合同管理成为施工和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应集中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实现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已经越来越重要。因此,要高度重视建筑合同管理,深刻理解其重要的地位,在项目管理,探索和总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能,寻找新的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的基础,促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而降低了施工风险工程合同,以保护各方的利益,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8( 5) : 29-32.

第9篇

1.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1)质量及验收的条款

①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一般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可采用国家工商总局、住建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其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的评定是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验收人员为当地政府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企业相关专业人员。②货物的采购。需对货物的技术指标、参数进行准确、详尽的表述。若该货物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须明确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比如钢材、钢管、水泥等;对特殊的设备,还应安排生产技术部门编写技术条件书,对质量技术指标、参数、规格,以及验收标准作详细的规定。③服务项目。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一般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需依靠日常工作的经验积累及参考其它兄弟单位或同行的经验制定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比如聘请法律顾问、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等。

(2)付款和定金条款

在合同文件的编制过程中,一定要将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约定好,若约定的时间节点不够明确、清楚,当对方的工程进度或交货进度违约时,对方往往就会找采购方不按时付款的借口。另外,合同必须将订金与定金区别开。“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管辖的条款

合同文本需标明具体有管辖权的法院,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能为争取有利于本企业的诉讼地;合同中应将诉讼管辖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具体明确。

(4)违约的责任条款

合同文本需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合同法》明确规定,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索取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对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金额,若发生合同纠纷时,法院则可能不支持收取违约金,法院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违约金的赔偿。

2.履行合同过程常见的法律风险

(1)合同的变更

双方对合同中的相应义务及权利进行变更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协商工作,补充签订相关的合同后方可生效。特别是发电企业工程款或货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约定来付款。如果要变更收款单位的名称,双方更需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2)履约期限

《合同法》对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有明确的规定。所签合同所约定的具体合同期限对合同履行有重要影响,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合同进行检查,若发现逾期的债权债务,需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3)保存证据

电力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应妥善管理合同及相关资料,例如合同履行记录、对方的资信资料、往来的传真、收货单据、验收记录等都应保存好。对合同原件进行妥善保管是履行合同最关键的条件,且是进行索赔的主要证据,若合同原件丢失了,进行索赔时就会处在被动的局面,甚至还会出现无法索赔的情况。另外,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比较多,必须重视其保管工作,防止泄露。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相关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国内企业的资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有各种经济纠纷、违约的问题产生,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受到阻碍。电力企业需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科学的制度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明确分级管理和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计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等。只有将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企业的主管部门、各级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各项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才能防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法律风险,切实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电力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工作时,应该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只有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才能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效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电力企业应该不定期进行相应的法务培训、学习,培训过程中可以根据员工身边的各种案例,对合同签订中的争议、潜伏的隐患、不明确的约定等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在开展法务培训时,讲解人员应该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懂的语言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的对所讲知识进行理解,并进行反思。另外,合同管理人员在加强培训学习的同时,还应及时收集国家或行业对标准合同范本的修编信息,以免签订合同时使用到过时的范本。

3.应给予企业专业法律顾问足够的重视

电力企业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应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重视专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可有效的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合同审查阶段时,就应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文本审查;对于重大项目或事项,更应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应在项目或事项的决策阶段就请法律顾问参与进来,多听取法律顾问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的意见。企业领导必须重视法律顾问提出的各种意见,把所提的各种意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指导意见,并把处理指导意见贯彻到项目或事项的决策、谈判、实施等过程中。另外,企业遇到合同争议或纠纷时,应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书,并做好诉讼、仲裁等工作。

4.其他应重视的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合同条款意思的准确性,条款内容所要表达的意思不能存在歧义,且应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以便于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企业所签订的合同还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合同;为防止合同履行中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争议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三、结束语

第10篇

在电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分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强化“客户领先”、“服务领先”,使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以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自建立以来,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XX年、XX年被荆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年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年荣获荆州市国家(地方)税务局XX-XX年度“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称号。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狠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为把诚信服务管理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及《中国联通荆州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消除霸王合同、维护客户权益

××联通一直以客户利益为服务的出发点,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维护客户权益,随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业务调整,我们主动对20多种服务协议、业务单式的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取消并修改了一批涉嫌霸王条款,同时对电信业务明码标价,做到市场公平诚信。

四、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五、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合同中采用格式条款的,按照规定主动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备案,上至中国联通总部非常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把它视为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XX年专门组织了法律事务部对中国联通以往的合同范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之更规范化。

六、公司订立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拖欠工程款及员工工资行为,无其他失信或欺诈行为。 1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八、我公司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我们针对客户需求,在以“三声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普通话服务”为基本要求的同时,我公司在××市电信运营商中率先面向社会推出七项“阳光承诺服务”活动。

即:一是省事便捷服务。二是专职导购服务。三是vip绿色通道服务。四是明明白白消费服务。五是客户回访服务。六是快捷专线服务。七是投诉限时处理服务。

通过阳光承诺服务,我们面向市场、面向客户,从解决客户反映的“难点”、“热点”入手,认真接受社会和客户监督,硬件与软件标本兼治,有力地推动了我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引言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工程管理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对风险纠纷进行有效避免

科技与经济的推动使得市场的流动性与变化性在不断加快,高标准的生产要求使得一些建筑企业过于重视其建筑产业的生产水平,忽视了对企业的管理,对合同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出现各种纠纷时,由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导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纠纷,在影响建筑施工进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对各种风险进行提前规避,避免纠纷的发生。因此,应当对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1]。

2.2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运营。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核心位置,可以有效掌握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施工状态,保证建筑施工工程的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3有效规范工程各涉及方的行为

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进行规范。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及权利,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遵守,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管理好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的对建筑行业的诚信以及恶性竞争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规避,有益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存在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内容不严谨,存在一定风险。在建筑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未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没有进行全面考虑并在合同中列出,导致在出现责任和利益纠纷时双方都僵持不下。其二,所列合同的条款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在后期理解上容易出现偏差。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到位,对风险防范的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导致在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出现偏差风险。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一定要用词准确,不能使用模糊词汇,否则在后期出现利益及责任划分时,会导致不必要的争议,甚至为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考虑两方面,即工程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和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

4.1工程合同签订的风险识别

第一,要注意工程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的合格是合同成立有效的前提条件;第二,要注意合同条例中用词的严谨性,否则容易使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要慎重考虑措辞的严谨性,例如,“在2017年10月1日前交货”和“在2017年10月1日前必须交货”,这句话用词不当,使限制范围出现漏洞产生歧义,应该改为“在2017年10月1日前全部交货”;第三,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缺漏,一般违约责任很容易在条款中漏缺;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为无效条款,无效条款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第五,对于境外的合同,要注意文字、国情等带来的差异,对疑问进行追问,并在合同上明确澄清,以免给企业带来损失。

4.2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识别

第一,在进行合同履行的风险识别时,要注意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进行及时的书面修改。一般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的内容和主体会随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就要求合同履行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变更意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第二,要遵守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该发送的书函等进行及时发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进行自我保护。第三,注意签证确认的及时办理,签证作为履行条约的关键行为,可以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第四,在进行工程拖欠款的诉讼中,要注意诉讼时效,例如,在诉讼时间超过两年后,损失方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损失将无法挽回。第五,要注意在发生纠纷时,确保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般只有证据的原件、与事实相关、来源合法、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材料才会被法院采纳。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5.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拟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首要问题就是重视合同内容的拟定。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时,必须按照合同范本的标准模式进行拟定,对于特殊情况,要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进行拟定。在合同拟定中,采用相应的标准可以提高合同自身的规范性及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合同拟定人要对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在内容拟定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每条条款都必须清楚且详细,没有歧义。

5.2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通过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建筑合同管理的落实性。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企业对合同的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纠纷。在管理制度的建立中,要重点注意进度款审批制度、合同的交底制度以及责任分解制度等,这些制度有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也将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使管理员更好地为企业工作。

5.3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和奖惩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难免会出现违约行为,这就会给另外一方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对于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必须由违约方进行补偿,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度与建设质量,一定的奖惩制度是必须要建立的。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延误工期的问题时,要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此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对于工程进行中有突出贡献的,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5.4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

在建筑工程出现风险时,要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例如上文提到的索赔制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所发生的风险进行了转移。但是,要确保索赔制度全面发挥其效果,就要求合同拟定及管理人员具备全面的索赔知识系统,对合同拟定有丰富的经验。

6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工程各环节的管理都是以合同作为主要标准。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工程建设双方的经济利润,需要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使其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情况。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包含了建筑工程中不同环节以及不同人员的责任,对于施工的整体进程非常重要,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从而有效实现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第12篇

一、人民银行施工类项目合同履约法律风险点梳理

(一)合约方资质

第一、承包商未具有相应建筑施工资质。对于不同的施工项目,承包商应当具有项目需要的施工资质,若承包商未有相应资质、相应施工资质已取消、超越资质允许的范围、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施工的,承包商不能保证施工质量,且一旦事故发生,则人民银行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承包商履约能力不足。承包商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可能存在项目难以如期执行,工期停滞、终止的风险。第三、项目负责人资质不足。对于施工项目,不仅要求企业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也需具备一定的资格、经验等资质。在合同中未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作出要求可能导致承包商在施工时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引起施工质量不符要求、施工工期迟滞等风险。第四、施工设计单位资质不足。施工设计可由发包人、承包商或第三承担,若施工设计单位未具有相应资质,或设计工作承担方无相应资质,不仅埋下施工隐患,导致施工难以推进,造成工期迟滞,可能存在已完成工程量,工程终止的风险。第五、监理方资质不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对必须采用监理的项目、监理选择的方式及监理资质做出了规定,若不按照要求操作,将引发违法风险。

(二)施工风险

第一、未签订合同就施工,可能引发施工中部分工作责任权限的界定不明确、施工管理缺乏合同约束,管理依据,影响后续合同价款的确认,引发人民银行财务损失和法律诉讼的风险。第二、质量管理制度不规范影响工程质量的风险。对供货商、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机制的执行如果不到位,在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难以落实责任。第三、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风险。监理、施工等执行单位操作不规范问题,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和排除、管理效率低等问题。第四、项目预控体系不完善的风险。若项目预控体系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准确,或项目安全隐患的控制手段不完善,无法落实预控资源的有效利用,可能导致施工安全质量隐患的风险。第五、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的风险。未建立多方联动应急预案,未结合各作业现场具体状况及要求编制应急计划、应急组织及应急设施等,也未实施应急演习,则危机或设备故障一旦发生,可能导致紧急情况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与处理。第六、施工设备材料的品牌选定。《建筑法》规定发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的生产厂、供应商,若指定设备材料品牌将引发违法风险。第七、施工现场的工人有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若施工工人出现人身伤害,人民银行将承担连带责任,若施工现场的工人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将引发责任承担风险。第八、施工未按施工计划进行。承包商未按照经人民银行审定的施工方案及计划时间推进施工,将引发项目迟滞、工期拖延的风险。第九、未能及时解决违约或合同纠纷的风险。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实施有效监控,发生对方违约或履行不能或其他合同纠纷等异常情况时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人民银行发生财务损失和法律诉讼的风险。

(三)合同支付

第一、付款条件不充分。承包商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承包商工程量造假、承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款项相关支持材料等未满足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人民银行进行支付则造成经济损失。第二、付款时限超过合同约定。承包商完成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不能及时付款,引发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存在合同违约风险。

(四)合同变更

第一、变更内容违法违规。变更不得擅自增加零星项目规避招标,引发扩标风险及审计风险。第二、未及时办理合同变更程序影响项目进度风险。若未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或合同变更事项审核周期长、审核流程复杂,导致施工过程中各事项不能得到及时审核与执行,影响工程进度。第三、合同变更对后续工作及责任约定不明。若在变更时对增加的工作未明确后续工作及相关责任,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并造成项目迟滞,追责不明。第四、变更审核流程不规范。合同变更未进行相应内部和外部审批则将引起审批疏漏,引发风险。第五、合同解除的风险。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内容,不能影响原合同的存在,导致原合同的消灭和新合同关系的产生。

二、施工类项目履约阶段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提高人民银行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增强培训力度

防控法律风险,关键在于转变观念、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重视程度。要做好法律案例共享机制,通过组织相关培训、组织案例讨论、经验交流等活动,使行内合同经办人员充分认识施工类项目履约阶段的风险及其不良后果,提升防控意识,增强防控能力。

(二)实行合同管理过程的动态监控

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监控是防控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在施工合同履约阶段,应当及时、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对对方的履行瑕疵、违约等事项作出反应,并及时收集证据,提出相应的权利主张等,通过动态监督,使人民银行的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从制度及流程搭建好框架,才能保证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第一、法务工作常规化,增加法务人员配置。目前人民银行形成了总行条法司、分行和省会支行法律事务处、地市中支专/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法律事务工作结构,地市中支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配置少,把控力度薄弱,建议强化法律事务工作结构,在地市中支增加法律事务部门,配置法律专业技能人才,促进基层人民银行法务工作常规化开展。第二、建立施工项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经过长期积累总结的精华,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具有不同的适用范本,在范本中应提供多种条款以便根据不同项目需要进行选择,建议在选择正确合适的范本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可操性较高的相应的合同条款。第三、建立人民银行合同管理系统。建立线上的合同管理系统,从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编制、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合同执行全过程全部系统化,实现线上的审批、留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

(四)加强合同法律纠纷的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