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6 01:22: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综治工作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同一思想,增强稳定工作的责任感
五一前期,街道召开了机关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了省、市、区有关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反工作会议精神、并学习了区政法委几项整治方案和吉区办字[20**]27号文件内容,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断进步做好当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熟悉,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全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情况
街道围绕着“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总体要求,进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效,健全信息网络着力解决信息不灵、信息阻塞等题目。1-5月以来,市、区重点建设工程涉及我街的拆迁项目多,征地面积比较大,矛盾相对集中,维稳工作压力很大。对各种矛盾纠纷,街道专门研究、专门气力、专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时对各个建设项目分别成立专门工作组,由街道班子成员分兵把口,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周排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照一般题目工作组调处,重大纠纷领导小组调集气力处置的原则,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杜尽影响稳定的发生。1-5月来,全街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件,其中市、区重点工程4件,世纪大道二期征广丰村土地600多亩,石阳路改造征先锋村土地200多亩等。街道还采取不定期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大小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严密防控,进一步巩固矛盾纠纷调处成果。
三、扎实完善基层创安工作
基层创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综治办把创安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实施,不但要把握创建覆盖面有所扩大,创建的整体水平有所进步,而且在人防物防技防上落实措施,开展各种形式上的创建活动。在创安工作上坚持两抓一配套:即一手抓安全村的巩固进步,促进安全村保一方平安;一手抓尚未命名的村的创建工作,所谓配套,就是全面推进综治进村、综治进企业、综治进学校工作,今年95%的村、一所中心小学建立综治,做到有职员、有牌子、有制度、有工作台帐,并创造工作特色,不断丰富内容。
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大力加强治安治乱工作
街道综治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产业园区及周边、学校及周边和农村治安专项整治等治安重点整治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派出所开展了两抢、防盗窃、追逃犯、保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重点人口、刑嫌职员、活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街道综治委采取多种措施对治安混乱地区实施重点整治,一是强化村委会综治组织建设,建立村综治,由村委会副书记兼任综治室主任和治保主任,加强领导规划治理;二是组织街道治安志愿者和村义务巡防队员不定期开展义务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三是组织派出所干警蹲坑守侯,及时有效地打击现行犯罪活动。20**年刑事案件32起,治安案件58起;20**年1—5月份刑事案件12起,治安案件26起。分别比同期刑事案件下降10%,治安案件下降15%,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强化治安防范,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根据城市扩张,土地减少,城乡一体,农民成为居民,治安隐患越来越多这一现状,我们要采取下列措施,抓好治安工作:
一是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强化刑释解教职员安置帮教工作,采取户籍和居住地“双列管、两包头”的治理办法,对刑释解教职员一律建档立卡,实行规范治理,与派出所一道,对刑释职员逐一落实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避免重新犯罪。
三是强化活动职员治安治理工作,重点把住流进、流出两头,抓好住宿、择业两环,落实防范、打击两手。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由派出所与房东签订治安责任状,强化房东治安责任意识。
四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街道治安志愿者、村义务治安巡防队和专职巡防队,开展义务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防,并采用扩音器等宣传方式,让人民群众留意防火防盗,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使群众的安全感增强。
回顾过去的____年,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我社区居委会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社区居委会考评办法》,认真的开展了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重思想学习,搞好班子团结,提高整体战斗力
一年来,我会成员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充实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相互协调,搞好了班子的团结,共同探索社区建设的新方法、新思路,树立对社区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从而齐心协力搞好社区建设。
二、改善硬件设施,创新资料管理,全面发展基础建设
_、硬件设施的不断改善:
首先是率先改善办公条件,从开始靠租用一间不到__平米的居民房办公,转为现在的经二次修缮后,达__平米的办公房。进而,按标准社区的硬件“十个一”完全达标。
_、资料软件的加强管理和创新:
根据实际情况,我会在资料管理上痛下苦功,通过横向学习找差距,对以前欠缺的各项工作的材料,进行了一系列地整改、修正、补充和完善,通过微机输入后,资料已基本达到信息化管理,而且推陈出新,创出一系列规范化材料;且部分资料获区、街好评。
三、以勤补拙,戒虚务实,抓好各项工作:
我社区居委会在克服底子差、资源薄弱的困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细节,如卫生和综治的巡逻值班制度的长效坚持、完全解决辖区内两个精神病患者的治安隐患、避免计划外二胎的上门劝阻等等,都是我会各项工作取得进展的前提保障。
因此,我会__年度在社区党建、服务、文化、计生、卫生、综治、民政等方面,纵向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在创建全区“精品社区”工作中,顺利通过验收。这一切与街道领导的关心指导和街道各部门的帮助支持是密不可分的。
局“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机关党委的具体安排,在全局上下大力开展“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工程”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工作我局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抓机制、办实事、转作风、求实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县城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有内容、有实际我局紧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转变机关工作职能,精心组织和策划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起点高、带动作用强、资源利用率高、市场成长性好、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项目。
三、强化学习培训教育我局定期对单位职工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四五”普法、wto知识、计算机操作,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一系列法律、法规条文,并组织测试,提高其素质,并把此项纳入单位考核机关干部范围内。要求和组织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或外出进行培训学习,主要是项目的编写、策划、论证等方面,个个能得心应手。并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计生、工会等各项工作融入单位的工作之中,此项工作也做为机关干部的考核内容。并且要将这些工作做好做实。
四、狠抓形象建设为彻底消除我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事乱办事”,“收、拿、卡、要”等不良风气。我们严格要求全局机关干部要衣着整洁,落落大方,讲究卫生,办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
五、沉下心来,办实事、办好事根据县委机关干部下乡帮扶会议精神,要求机关干部切实沉下去跟踪服务,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社会。并大力开展“公民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积极发动机关干部参与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为培养“四有”新人做贡献。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寓教于乐,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争创“五好家庭”,每年进行一次评选。
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管理大力加强了机关的档案建设工作,做到各类文件、材料分类归档立卷,让人看了一目了然。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年终考核机关干部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维护职工合法要权益做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站根据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于年初确立了治安防范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一个中心,抓好四项工作”。即:坚持以厂综治委文件(通知)为中心,重点抓好健全组织,搞好教育,加强防范“帮教转化”等四项工作,为全站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较好作用。
一、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新年伊始,我站专门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形成了治安防范工作必须从健全组织机构入手,夯实防范基础的共识。健全加强了站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与此同时,各车间治安防范工作小组也先后成立,全站形成了两级严密的组织管理网络机构,并加强了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普法帮教小组等机构的力量,细划了工作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站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治安防范各环节情况,结合各车间情况反映,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安排好下月工作,做到超前预防。站里与各车间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使治安防范“目标具体,责任明确,指标细化”,每位责任人肩上有压力,身上有动力,使工作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
二、搞好职工教育,维护队伍稳定
内部治安防范,守法教育先行。是我站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进入今年以来的十个月时间,机修站党总支在所属各支部广泛开展以厂纪委编发的《法纪宣传》、《纪检与监察》、《党纪政纪法规选编》、《治安处罚条例》、局〈厂〉领导有关《讲话》、《形势任务教育》、厂党委办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通知》等资料为学习教材,进行灵活多样的形势任务教育、法纪知识教育、道德规范教育。注重结合不同时期国家、社会、分公司、我厂工作要点,广泛开展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职工的守法意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保了全站党员、干部、工人“三支队伍”稳定团结。
三、加强防范、杜绝治安案件版权所有
为了切实掌握职工思想情况,站里本着“把握思想,有的放矢,加强教育,确保稳定”的原则,治安防范组成员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机关各组,与干部、工人各工种、各年龄段的职工进行交流、座谈、家访,掌握职工的真实想法,把握职工思想脉搏。通过分析研究和总结,针对今年以来一些职工思想存在的“对我厂前景信心不足,担心产量下调会影响收入”、“非典时期心理恐慌”、“对工资管理制度改革理解不够深刻透彻”等思想状况,一是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全厂面临的困难和有利条件;明确今年生产经营任务;明确全厂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本站的形势与工作目标。并结合我站工作性质,强化职工“优质高效地完成保前任务责任重大”的意识。大力宣传我厂的有利形势,充分树立职工必胜的信心。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家属广泛宣传法制知识宣传各项预防措施和政府令,出了一期法制知识的专栏简报,一幅横幅、宣传画等,使法制知识妇孺皆知,家喻户晓,教育他们全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三是深入解释工资制度改革精神,做好版权所有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将宣传教育材料印发到每个车间,在职工中广泛征集对改革存在的疑惑和不理解的地方,共收到有关问题、建议26条,针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对部分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打印成文字材料下发到车间以公示的形式进行宣传。使工资管理制度改革为全站职工理解和接受。四是在假期和重大喜庆、敏感日时期,加强对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排查监护工作,超前认真疏导教育,及时理顺了职工思想情绪,保持了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职工对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提高了,人人重视治安防范,个个不做违犯治安管理的事,只是内部防范的主观条件,而有些内部治安案件的行为人并非内部人。为了从客观上减少治安案件〈行为〉。我站采取了一系列治安防范措施。如:双休日、节假日、党和国家喜庆日都加强对门卫人员工作的管理,增加早晨、午休、晚间三个时间段的巡逻次数;对紧靠村庄、公路的可能发生问题的偏避“角落”和围墙派人死盯硬守;为管钱的财务组安装防盗门,给管物的综合库房加固铁制大门等。由于采取的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有效地预防了案件发生,我站从未出现一起大、小违反治安管理事件,受到厂综治办有关领导和同志的好评。主管领导被评为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四、帮教转化、警钟长鸣
我站经数年教育,培养造就了一支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团结奉献的队伍。多年无两劳释放、劣迹后进、信奉等人员。但帮教提示一刻也没有放松,负责帮教转化的团支部书记经常到车间(班组)了解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向站领导提醒,有效地防止新的特殊人员出现。
一、指导思想
从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出发,以教育体育局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在红二小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及主题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创吴忠市安全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本学期安全工作的主题是: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克虎
副组长:马天宏
组 员:张成裕 、 马 龙、 张春梅及各班班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马龙兼安全办主任。
2、责任与分工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协助校长、负责全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总务处负责校园内部各种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大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校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及课余时间学生安全工作;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任学科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门卫负责校园安全及校产安全保卫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目的
本学期,我校的安全工作以巩固和创建安全校园为载体,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治安防范为重点,以教育管理为手段,以常规安全工作为措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五、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班还要结合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如思想品德课、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训练中要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演练,演练活动本学期不少于一次。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应在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得到充分显示,并作为班主任完成年度任务、接受安全工作检查考评和“安全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平时要检查力度,尽力做到安全工作重过程,抓细节,不留工作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实行周安排、月汇报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办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工作汇报材料》交校长,校长审阅签名后报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备查。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在年度考核中根据《红二小安全考核细则》扣除相应的安全责任分。
6、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是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切实做好学校财产的保护工作。二是严格门卫来人来访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或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三是上班期间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确需出校,必须出示相关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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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师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或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骑自行车的学生要做到铃、闸、锁齐全,否则,不准骑,各班主任要进行检查,值周教师要进行抽查,将骑自行车的危险系数降低到最小。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班必须狠抓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知道一些基本的交通知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3、加强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本学期继续对附近小卖部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和监督。班主任必须利用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食品饮水卫生方面的教育力度加大,使我们的学生在购买食品时,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做好此项工作的同时,各班必须切实做好教室保洁及通风工作。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突出对秋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4、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学校准备撤去电子报警系统,再抽出一定资金安装电子监控录象系统,与此同时,严格落实治安保卫人员值班和领导值周制度,治安保卫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治安保卫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6、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保证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性能正常,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7、加强教学楼安全管理。学校对防止拥挤踩踏事故,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不强调快速。班主任必须严格要求学生遵循上下楼秩序。在学生出操、集合时,由楼层班级治安员在楼梯间负责维护秩序,管理学生,各班班主任必须支持班级治安员的工作。为了消除楼梯楼道安全隐患,总务处、安全办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
8、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体育组要加强体育锻炼器械的检修保养工作,每学期4次,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必须及时联系总务处进行维修。
(四)大力加强与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侦破盗窃、敲诈、抢劫、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伤害、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大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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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从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出发,以教育体育局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认真落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克虎
副组长:赵 祥
组 员:张成裕 、 马 龙、张春梅及各班班主任
下设安全办公室,有马龙负责。
2、责任与分工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协助校长、负责全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总务处负责房屋、线路、电器等设施的检查维护;大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校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及课余时间学生安全工作;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任学科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门卫负责校园安全及校产安全保卫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班还要结合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如思想品德课、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训练中要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演练,演练本学期不少于一次。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应在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得到充分显示,并作为班主任完成年度任务、接受安全工作检查考评和“安全文明班级”的重要依据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平时要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实行周安排、月汇报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办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工作汇报材料》交校长,校长审阅签名后报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备查。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根据《红二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扣除相应的安全责任分。
6、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门卫值班制度,严把校园出入的第一道关,严防外来侵入事件的发生。严格门卫来人来访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上班期间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确需出校,必须出示相关请假手续。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师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或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骑自行车的学生要做到铃、闸、锁齐全,否则,不准骑,各班主任要进行检查,值周教师要进行抽查,将骑自行车的危险系数降低到最小。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班必须狠抓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知道一些基本的交通知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3、加强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本学期继续对附近小卖部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和监督。班主任必须利用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食品饮水卫生方面的教育力度加大,使我们的学生在购买食品时,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做好此项工作的同时,各班必须切实做好教室保洁及通风工作。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突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及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4、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治安保卫人员值班和领导值周制度,治安保卫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治安保卫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6、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保证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性能正常,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7、加强教学楼安全管理。学校对防止拥挤踩踏事故,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不强调快速,班主任要求学生要严格遵循靠右行的上下楼秩序,班级治安员在学生出操、集合时,在楼层安全值勤点负责维护楼梯间学生上下秩序。总务处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本学期加大校内值周教师、路口值勤教师及楼层治安员的值班情况督查力度,落实责任,严格学校安全管理;
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总务处要组织体育组加强对体育锻炼器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每学期2次,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夯实党务,促发展;以身作则,树标杆”,这是XX乡党委书记XXX践行的党务工作准则。该同志现年33岁,研究生文化,自2005年3月担任XX乡党委书记一职后,面对乡上主要班子成员(乡长,副书记、武装部长)抽派到XX工作的实际状况,他讲政治、顾大局,勇挑重担,以抓党务工作为重点工作,统一干部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重学习,抓调研,凝聚民意,理清思路。
2005年3月,XXX被县委任命为荥经县XX乡党委书记。
乡上工作点多面大,工作千头万绪,多年来XX乡党委各项工作成绩都有突出点,并且取得了不少荣誉,这一切对刚刚上任的XXX同志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和责任。如何才能保证先进党委这面红旗不倒,让它继续高高飘扬,如何才能找到新的突破口,使各项工作再上台阶,这些问题一直深埋在身为党委书记的他的心底。上任后,他没有丝毫当上党委书记的欣喜,而是进一步深入到各个行政村、深入到田间地头、深入到干部群众的家中,开展了广泛而又深入的工作调研。他在为XX乡的发展“号脉”,希望能尽快寻找到XX发展的“良药”,通过与干部群众交流座谈,实地的查看。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分析、思考,XXX同志亲自起草制定了XX乡今后五年的经济发展思路。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的,确定了“培育新农民、发展新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发展方向和力争五年内把XX乡建成兔业经济强乡的奋斗目标。并提出了实施两大战略的具体发展措施。即:实施党委+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模式战略,实施品牌战略;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发展道路。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沟通,搞好服务。
发展思路制定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如何才能确保这些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多年来,XXX同志一直非常注重基层调研,他清楚地知道,基层的干部有工作积极性,但是没有工作思路;有工作干劲,但是缺少工作方法。针对这些情况,在他的亲自提议下,乡党委制定出台了“三项例会”制度,即《周一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例会制度》、《行政村周二工作例会制度》、《乡、村、站所月例会制度》,通过健全“三项例会”制度 ,党委无论是长期工作还是短期工作都能顺利的贯彻落实到基层,各项工作的连贯性、整体性相比以前更加明显突出,行政村的工作也更加有条不紊。由于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能够及时沟通、协调、反馈,乡、村、站所之间的工作关系更加融洽,合作更加愉快,尤其是站所单位的服务意识、职能作用均得到了明显提高和转变,过去,由于工作不到位,行政村和信用社之间存在不信任、互相不配合的问题,自《乡、村、站所月例会制度》实行以来农民的还贷主动性增强了,信用社放贷积极性提高了;2006年截止目前,乡信用社共为农民群众发放各类贷款60余万元,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20万元。
三、重情厚谊,推功揽过,公开民主,奖惩分明。
有人说XXX同志对基层村干部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因为他常对身边的干部们说:“乡镇工作是很辛苦,但是真正最辛苦的还是我们基层的村干部们,无论哪项工作,最终去落实的还是要靠他们去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报酬却很微薄,每人每月不到300元,很多干部为了工作放弃了许多赚钱的机会,放弃了自家的得失,为的只是一份责任和荣誉”。正是有了这份情结,每次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他总不忘向他们推荐介绍XX乡优秀村干部。为更好地调动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性,在XXX同志的提议下,XX乡专门制定出台了村干部《“双述”“双评”考核管理办法》,采取“考、评、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双述”即在年底考核过程中,村干部根据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先向全村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然后再向乡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接受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双评”即述职结束后,一是全村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由乡党委组织与村级业务相关的人员对村干部进行测评。对特别优秀的干部乡党委进行专项奖励,对表现突出的村副职干部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重点培养,同时考核办法中还专门建立了干部工作奖励机制,最高奖为1000元。凭着一份真心、一份诚意,XXX同志赢得了XX各族党员干部的认可。
四、心系群众,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群众利益。
也许是因为从小生长在农村,XXX同志身上始终保持着对农村的那份朴实,对农民群众的那份特殊的感情,由于农村“三提五统”取消,农业特产税也取消,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但是随之而来也造成了许多新的土地纠纷和矛盾,面对一拨又一拨的上访群众,XXX非常理解他们的心情和想法。他总是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向群众耐心的做思想工作,讲解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尤其是在农民触犯国家法规时,他不仅要做农民的说服工作,还要做法院的工作,力争通过调解,避免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仅2006年1月至3月,他就接待农民来信来访6起,在他的多方努力下,来访事件全部得以协调化解。
五、保稳定、促和谐,构建新XX。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两类”(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安置对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谐竹溪建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湖北省“两类”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应遵循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民政、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帮教安置是指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巩固改造成果,继续加强思想意识改造和行为矫正,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帮教安置对象包括:
(一)刑满释放5年以内人员;
(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
第四条工作任务:
(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
(三)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学、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适应社会;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帮教对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六)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第五条工作原则:
(一)社区矫正遵循惩罚、教育和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置帮教坚持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则;
(三)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矫治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帮教安置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
第七条建立责任考评机制。
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综治委具体指导下,积极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办法,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经费保障。应当安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及人员
第九条县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以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村(社区)应当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室。
第十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审议批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四)监督、检查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部门主要职责: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指导;
(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综治办收集、反馈“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完成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公安机关主要职责: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管考察,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定期排查“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矫正对象依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四)审判机关主要职责:准确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必须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判决的参考依据。及时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相关法律文书,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报送“两类”人员重新犯罪信息;
(五)检察机关主要职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实施,每年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1-2次执法检查。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县“两类”人员脱漏管信息;
(六)民政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生活无着落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给予帮助,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中具有城镇户口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审核后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具有农村户口且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之中;
(七)教育部门主要职责:配合、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其就学的相关工作,无能力交相关费用的要给予减免;
(八)财政部门主要职责: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机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九)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将“两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帮扶;
(十)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职责:根据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完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编制、职能的核定落实;
(十一)国税、地税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规定,主动为符合政策的“两类”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减免相关税费,帮助落实政策规定;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协助“两类”人员自主创业,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参与配合矫正教育及帮教安置工作,协助做好职工、青少年和女性矫正对象的矫正、帮教、帮扶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指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十四)广电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的报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宣传工作任务;
(十五)610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参与组织犯罪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
第十二条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规定,对“两类”人员实施管理,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两类”人员进行监管、考察;
(三)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一季一回访、半年一考核;
(四)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对“两类”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教育;
(五)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公益劳动;
(六)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七)建立“两类”对象矫治、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室在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矫正教育工作,对帮教安置对象落实相应帮教措施;
(二)掌握辖区“两类”人员动态,及时报告要情信息;
(三)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包括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是指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是指经县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事业岗位,由编制部门核定编制,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专门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救助等日常事务性管理的专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实行资格准入考试制度和不称职淘汰制度。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热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和志愿者组织登记,自愿无偿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应当在同级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按照志愿者服务相关规定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矫正对象的接收和帮教对象的衔接
第十五条社区矫正对象由其户籍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户籍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登记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
(二)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律教育;
(三)责令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四)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县司法局、公安局和检察院。
第十七条县司法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后,应当及时转交司法所。
第十八条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司法所的,司法所应当予以登记,宣告执行社区矫正,告知权利、义务,发放《十堰市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相关法律文书未送达司法所的,司法所应当先行登记,待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再完成前款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县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在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等材料后,应登记造册,同时分别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登记核实,建立档案。并告知家属按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十五日内,将上述情况告知监狱、劳教所、看守所。
第二十条户籍所在地乡镇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转交的《通知书》等材料后,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具体情况,落实具体帮教安置措施。(一)对参加过失业保险且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核发失业保险金;(二)对城镇户口具有劳动能力,本人有就业愿望而没有劳动技能特长的,社保部门应将其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三)对具有城镇户口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应会同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四)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民政部门以及乡镇、村委会、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共同安排好其基本生活,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口进行管控。
第二十一条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应在十日内分别到当地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派出所报到登记。对刑释解教后一个月仍未报到的,民警应上门查明原因,督促其报到。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其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对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县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告县国安办,并专门建档,列为重点人员,由县国安办牵头会同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分等级落实教育管控措施,同时与原侦查机关保持联系,共同做好教育管控工作。
第四章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派出所报到;
(二)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三)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
(四)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五)遵守其他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被判处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条规定外,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被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二)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三)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除遵守第二十条二规定外,不得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是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县以内。社区矫正对象有就业、经商、就学、就医、探亲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经派出所同意,由司法所报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返回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派出所报告并销假。
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经批准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不满6个月的,由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管理,暂住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
社区矫正对象经批准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6个月以上、未导致经常居住地变更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县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暂住地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并办理异地托管手续。
第二十八条社区矫正对象因迁居变更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原属司法所、派出所应分别及时与迁入地司法所、派出所取得联系,经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由迁入地司法所、派出所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后,会同派出所商定监督人,组成监督考察小组,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条司法所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会同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对于受到奖励或行政惩戒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分别从宽、从严实施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司法所应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派出所应给予配合支持。
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应当安全、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司法所、派出所应当定期会同社区矫正工作室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单位和村委会,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情况。
第五章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
第三十三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后实施分阶段教育。
第三十四条入矫教育包括接受社区矫正意识教育、行为规则教育。
第三十五条常规教育主要包括:
(一)组织社区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文化教育、法律和道德教育;
(二)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特点、日常表现、矫正需求,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进行个别教育;
(三)聘请和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责任教育、亲情教育。对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协调教育部门,帮助其完成法定义务教育;
(五)组织和协调社会团体、社区矫正志愿者,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亲属、单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助活动;
(六)组织公益性活动,以辖区内的敬老院、基础性公益事业建设为阵地,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为社区(社会)提供服务;
(七)矫正对象应每月向基层司法所汇报思想,内容应涵盖学习情况、思想状况、生活情况、下一步的学习需求、生活、工作及生产安排等。
第三十六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两个月实施解矫教育。
解矫教育包括社会发展形势教育、公民道德、遵纪守法教育等。
第六章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
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和惩戒。
第三十八条社区矫正奖励分为行政奖励和司法奖励。
行政奖励种类有:表扬、记功。
司法奖励种类有:减刑、假释。
第三十九条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满3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扬: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二)积极参加思想和法制教育,完成规定的教育课时,成绩良好;
(三)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超额完成规定的任务;
(四)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立功表现之一的,可以记功:
(一)检举、揭发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三)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四)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一条社区矫正对象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考验期的,可以依法缩短相应考验期。
第四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有考验期的,应当依法缩短相应考验期: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四十三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第四十四条社区矫正惩戒分为行政惩戒和司法惩戒。
行政惩戒种类有:警告、记过、治安罚款、治安拘留。
司法惩戒种类有: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第四十五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治安罚款或治安拘留:
(一)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登记的;
(二)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故意逃避监督管理或对抗教育的;
(三)违公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的;
(四)应当给予行政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予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一)重新犯罪的;
(二)发现余罪漏罪的;
(三)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社区矫正的终止
第四十七条被判处管制、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实际期限。
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为缓刑考验期或者假释考验期。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为在监外执行的期间。
第四十八条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区矫正对象被生效裁判认定为有罪、决定数罪并罚的,原社区矫正终止执行。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区矫正对象被生效裁判认定为无罪的,原社区矫正继续执行。
第四十九条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终止矫正的,司法所应当书面告知理由、时间,由社区矫正对象签收,并以适当形式公开宣布终止社区矫正。
第五十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开展终止矫正考核鉴定,报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第五十一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应当在执行期满30日前出具书面鉴定材料,由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原批准机关。
原批准机关应当在暂予监外执行期满10日前,作出是否续期的审批决定,并将决定送达社区矫正执行地的县司法行政部门。
第五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正常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死亡的社区矫正对象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单位。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由法院作出的,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原审法院。
第五十三条社区矫正对象死亡、被收监执行终止社区矫正的,司法所应当在档案中注明理由、时间,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章帮教安置工作制度
第五十四条帮教前移制度。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每年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行帮教,了解本辖区的服刑、在教人员的思想、改造情况,掌握回归后就业意向,介绍当地政治、经济形势,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服刑、在教人员安心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协调教育、民政、妇联及乡镇人民政府解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就学问题,帮助稳定家庭婚姻关系,动员家庭成员定期探视。
第五十五条登记、建档制度。县、乡两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对刑释解教人员要逐人登记造册,开展帮教工作,建立个人档案。
第五十六条分类帮教制度。对于表现差、有违法犯罪倾向、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教,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司法所、村委会配合;对于其它的帮教对象实行一般帮教,由司法所负责,村委会配合。帮教类别由县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进行初定。帮教期间变更帮教类别由乡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五十七条解除帮教和延长帮教制度。对帮教对象满五年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应及时解除帮教,并填写《解除帮教意见书》;对帮教满五年仍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的,要延长帮教,并填写《延长帮教意见书》。解除和延长帮教,由乡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县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自解除帮教之日起保留十年。
第五十八条移交制度。对不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将其有关帮教情况向本人就业部门移交,保持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
第五十九条定期排查、回访制度。在坚持经常性帮教工作的同时,要定期排查、回访,并将情况上报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运转机制
第六十条信息共享机制。由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建立“两类”人员信息库。
(一)信息采集: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两类”人员刑事拘留和受治安处罚人员信息;提供刑满释放5年、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及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提供强制戒毒人员信息;
县检察院负责提供“两类”人员脱管、漏管情况信息;
县法院负责提供“两类”人员中重新犯罪情况信息及判处缓刑中的收监执行情况信息;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提供我县外出经商务工“两类”人员及外地来我县经商务工“两类”人员信息;提供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提供刑释解教人员违法处以劳教信息。
(二)信息共享:
上述信息采集内容由县司法局制定统一模式,各责任单位按各自分工每季度采集一次,在本部门内汇总、核实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以统一报表形式传送给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之后,于当月15日前反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综治办。
第六十一条建立跟踪帮教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每月应在本乡镇的综治维稳会上通报辖区内“两类”人员特别是重点监管、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展“两类”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互通情报,互相配合,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二)对外出经商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推行异地托管机制;
(三)对“两类”人员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县、乡、村三级组织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六十二条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建设机制。
将“两类”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纳入县“十二五”规划,按相关规定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的方式,建立公益劳动、警示教育、过渡性安置等基地。推行“一助一”、“多助一”的矫治帮教机制,激励、引导“两类”人员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第六十三条以服务促管理,不断提高“两类”人员再社会化能力“两类”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
(一)城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两类”人员可以到县劳动就业局进行失业登记,凭登记证明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有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县劳动就业局应适当放宽对“两类”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可以直接申请就业援助;
(三)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两类”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荐介绍,并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方便;
(四)鼓励“两类”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县工商局、人社局应在证照、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金融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统一的促进就业税收政策;
(五)录用符合用工条件的“两类”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普惠政策;
(六)农村户籍的“两类”人员原有责任田(林)的,应予以落实;
(七)对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民政部门应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
(八)本人有诉讼请求且符合法律援助政策规定的“两类”人员,县司法局应将其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落实有关法律援助政策措施。
第六十四条以保障促管理,解决“两类”人员后顾之忧。
(一)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两类”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属公务员犯罪的“两类”人员,可参加原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两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十章附则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我镇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做出贡献。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改造教育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我镇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高起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吸收并借鉴其他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顺利开展。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四、社区矫正的任务
社区矫正的任务是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缓解监狱关押改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实现行刑社会化,在有利环境中实现对罪犯人员的思想改造,并且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有效实施。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的目的
(一)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二)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六、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措施衔接到位。
(二)社区矫正的措施。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的具体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
1.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社区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管理的原则,组织、检查、督促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单处或者主刑已经服刑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除外)参加必要的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单处或者主刑已经服刑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自愿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应当予以鼓励。
3.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按照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和途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形势、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小时。
4.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专业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5.司法所应当协调教育部门并督促未成年且没有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为该社区矫正对象安排适当的学校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内容。
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协调教育部门,为符合试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安排适当的学校进行试学。
6.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呈报和实施奖惩,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
7.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依法可以就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矫正对象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8.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应当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被判处管制、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为所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实际期限: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为缓刑考验期或者假释考验期;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为在监外实际执行的期限。
1.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30日前,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评议、作出书面鉴定,将有关材料送交区公安机关审核。区公安机关经审核无误的,签发《解除管制通知书》、《缓刑考验期满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样式附后),并通报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原执行的监狱、看守所、拘役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社区矫正工作站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并发给《解除管制通知书》、《缓刑考验期满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同时,向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地的村(居、社区)组织和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及时通报原批准(执行)机关,以及同级人民检察院。刑期届满的,由原批准(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刑期未满的,按规定予以收监。
3.社区矫正对象因被发现漏罪、再犯新罪被收押或者死亡的,社区矫正自然终止。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死亡的,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区公安机关通报原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和原关押监狱、看守所、拘役所。
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社区矫正组织应当建立例会制度,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站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站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各级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的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走访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建立走访制度,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村(居、社区)组织等,了解掌握矫正对象情况。
(五)培训工作制度。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质量。
(六)奖惩考核制度。社区矫正组织应当建立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疏于职责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视情给予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情况通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突发事件发生要随时通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相关信息共享制度。
(八)信息报送制度。社区矫正组织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
八、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
(一)社区矫正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应当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和相互配合。
(二)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有关单位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疏于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行政或者纪律处分,也可以建议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关单位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疏于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四)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九、*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
(三)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
(四)组织、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五)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
(七)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党委、政府牵头,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人武部部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由公安派出所、法院、司法所、综治办、财政办、民政办等单位为成员的*镇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设在镇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在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关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上半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以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在核算、管理方面做了应尽的责任。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上半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汇报:
1、认真执行管理总部及公司财务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针对公司经营特点,积极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将财务工作分为执行、监督、分析、反馈四步工作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部门地服务职能,使公司领导层能够及时收到财务经营信息,从而对公司经营决策做出正确地判断,保证了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审核各类原始票据,每月月初及时准确向管理总部上报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资料,每月月底严格监督门市部、储罐站、客户服务部进行液化气月终盘点,并对材料库存进行盘点核查,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手工台帐要登记规范及时准确。
3、及时准确向税务等部门报送相关报表资料,按要求纳税;按时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等,每月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4、按照管理总部的规定于季度末认真进行安装业务核算,为更加熟悉的掌握安装业务方面的知识和帐务操作,财务部人员积极学习,充分体现了比、赶、超的学习、工作劲头。同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探讨会议,总结一周的工作情况并发现和解决问题或共同学习业务知识。
5、在迎接今年的香港审计以及管理总部内部审计工作中,财务部人员加班加点准备审计所需资料,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审计人员的一致好评。并在审计结束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更正,确保财务工作万无一失。
6、及时开展了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工作,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积极准备公司各类证件的年检资料,圆满完成了年检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1、首先确定制度和规定的适用性和可执行性,如有问题,修改,然后坚决执行到底;
2、通过参与管理,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充分发挥财务部的管理职能,先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做起。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紧密结合全面预算管理,以完成各项预算指标作为日常工作的重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财务数据;认真履行财务职责,继续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继续执行销售收入、费用支出日报制度;继续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共同为完成预算利润而努力。
2、继续加强思想及业务技能学习,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促使员工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为公司的发展增加动力,有效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3、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使公司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更为完善,共同为完成下年的预算利润而努力。
关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本人一年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在学习上,注重提升个人修养
1、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2、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3、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严格按照“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4、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5、全力融入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技能活动,在领导的带领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挖掘了自己的潜力,增长了业务知识,开阔了自己的视野,提升了政治业务能力。
二、在思想上,认真履行廉政建设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做好财务工作计划,乐于接受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如完成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廉政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清房相关事项等。
三、在工作上,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单位的后勤财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经过这次全面总结,让自己又一次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意识上存在许多不足。基于这个目的,回想这一年工作,再和其他单位财务人员相比,还存在一下几个的问题,希望在明年的工作中能够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1、财务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单位财务工作更多的还是会计工作,目前财务仅仅停留在事中记帐、事后算帐,对事务发展的预见性不够,不能将工作做在前面,往往是碰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会计工作中仍有许多待改进之处。今年财政局组织我们学习了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财务制度中新的变化做出了调整和指导,也对我们的会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一些小问题的执行上不够坚决,在对一些已形成习惯做法的问题处理上,改变起来还有一定困难。
3、管理工作的形式化、表面化。有很多的日常管理工作作的还不够细致、深化,往往只拘于形式或停留在表面,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对照制度的要求,还存在问题,针对这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将管理工作做细作深,应是今后工作中的又一重点。
4、缺乏沟通,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到位。财务工作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对本股室以外的信息应及时了解,而目前就是对财务暂时没用或是不相关的信息、知识没有主动与其他股室进行沟通、了解;另外和领导的沟通还存在问题,对领导的工作思路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掌握,以至于使自己的工作有时很被动。
五、鉴于以上问题以及个人的一些想法,计划在明年的工作中重点应在以下问题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
1、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还是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有的放失;同时向其他单位做的好的财务人员学习好的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能力。另外,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保持与领导及时沟通,确保所有事项顺利进行。
2、力求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只有按照《工作规范》、《财务制度》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工作分析的基础工作,才能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分析及决策依据。
3、做深、做细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计划多花一些时间,多研究研究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中的功能模块,尽可能使现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利用,让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起到真正的控制、管理作用。
最后,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工作者,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有严谨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同时,无论在什么岗位,哪怕是毫不起眼的工作,都应该用心做到最好,哪怕是在别人眼中是一份枯燥的工作,也要善于从中寻找乐趣,做到日新月异,从改变中找到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领导能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财务工作,我也会在工作中尽我所能,不遗余力地作好财务工作。
关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
政治思想及内部管理工作
一、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和部门的实际,不断深化主题活动,将主题活动常态化,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体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这一做法得到了校党委和总支的肯定,在今年上半年的评比中,支部去年暑假组织的科研服务月主题活动,获得了“最佳党日活动”的称号。
上半年支部在食科学院的支持下,开展了“提高生活技能,促进家庭和谐”的活动,通过活动自我调节,愉悦心情,陶冶情操。此外支部还加强组织发展工作,上半年又有一位同志被总支列为发展对象。
二、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增强岗位廉洁的意识;上半年分别召开了全处职工大会和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岗位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展示财务处的新形象,同时强调处领导班子和全体科级干部要做廉洁的表率、学习的表率、工作的表率;根据处内领导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责任制网络,做到一层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做好岗位廉洁试点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漏洞及时进行排查,制订了防范预案。
三、不断加强综治和安全教育工作,健全安全责任网络。积极参加“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对近两年部门创安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学校签订了“校园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书”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业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校庆相关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部门获校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4位同志被评为校庆工作先进个人。根据学校校庆活动指挥部统一部署,财务处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接受捐赠(货币资金)方面的工作
1、为完成接受捐赠任务,积极做好接收捐赠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牵头负责校庆捐赠工作方案的制订,召开校庆捐赠动员大会,明确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范围,公开接受捐赠(货币资金)地点、联系人、电话,制订接受捐赠(货币资金)的工作流程,公布接受捐赠(货币资金)的分配与奖励政策,组成了服务学校层面上的5个工作组以及服务学院层面上的4个工作组,指定了小组长,合理配备了人员,购买了捐赠所需的票据,会同校庆办印制了捐赠证书和谢忱,准备了点钞机、捐赠统计表及必须的办公用具等。
2、服从指挥,坚守岗位,圆满完成接受捐赠(货币资金)任务。
在校庆活动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各组组长的直接指挥下,财务工作小组成员服从大局,听从统一调度,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只要工作需要,每个人都能克服困难,放弃休息时间,坚守岗位。接待嘉宾校友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周到,规范有序地完成了接受捐赠各项工作。接受捐赠工作结束后及时统计汇总数据,办理入账手续,并向学校报告,通报校庆办。对汇款到账的捐赠款项,及时开据捐赠收据,并随捐赠证书一同寄送捐赠者。在学校方方面面的努力下,学校共收到捐赠款项近300笔,入账金额600多万元。
(二)争取社会捐赠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以校庆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银行联系,争取捐赠资金。3月初,财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专程到各相关银行商谈校庆捐赠事宜;3月23日,陈耀副校长邀请扬州五大银行行长来校参加校庆恳谈会,会上通报了我校校庆筹备情况与安排,表达了意愿,争取银行对学校的支持。
2、积极落实双方意愿,争取银行协议捐赠173万元。处有关负责同志主动拜访相关银行,及时加强沟通,不厌其烦地表明诚意,逐家落实捐赠意愿。5月11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举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校庆捐赠签约仪式,校党委书记陈章龙,工商银行扬州分行顾国庆行长出席,陈耀副校长与陶诚副行长代表双方签订50万元捐赠协议。截止5月18日,已达成银行协议捐赠173万元。
(三)校庆对口接待所做的工作
财务处承担了三位省有关部门来校嘉宾以及银行嘉宾的接待任务。接待人员主动与嘉宾联系,了解嘉宾动态,同时加强与志愿者的沟通,指导其做好信息和嘉宾引导工作。同时,以校庆嘉宾接待为契机,加强与嘉宾的感情联络,争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与省主管部门沟通,争取财政主渠道的支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主动通过各种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校的情况和困难,上半年专题申请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目前省财政已下达该项目经费支出指标3850万元。
及早申请省财政专项化债资金3115万元,争取省化债补助资金900万元,对下达的化债资金直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上半年共偿还银行债务4015万元,减轻了学校的债务压力。
三、加强预算管理,调整优化资金分配结构,支持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任务发展。
省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和扶持内涵建设的力度,拨款定额有较大幅度提高,我们根据省属高校财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学校的要求,在保证校庆和绩效工资等资金需求的同时,重点考虑内涵建设的经费,在预算建议方案中,对实验、实习经费调增了10%,确保工科等实验室设备的投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四、协同人事部门做好绩效工资改革基础数据的测算及相关工作。
根据省主管部门的方案,做了大量统计和测算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主管部门。
五、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和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认真落实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转发省物价部门的文件,明确了成人教育相关收费政策,完成了春学期教育收费检查自查阶段的上报工作,顺利通过了物价部门的收费年检。会同招生部门完成了2011年新生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上报工作。
不断加强对日常收费票据的缴验管理,规范使用收费票据。申请印制了学生收费收据和幼儿园收费收据。配合省物价部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六、做好日常核算和财务分析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研究制订了“会计核算口径”,认真做好有关科目、项目的调整和清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数据;认真做好财务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定期公开相关财务信息,为领导和服务对象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
七、加强财务规章制度建设,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会同后勤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水电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水电费的管理;完成了财务规章制度汇编第六册编印的准备工作。
八、做好学生收费工作。
加强与学院的沟通,配合学院做好欠费催缴工作,定期公布缴欠费信息,学生缴费稳定在99%以上,毕业生基本无欠费;同时,认真做好学生网上自助缴费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准确地发放学生奖助学金等有关经费。
九、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了农业部重大专项的审计工作和省优势学科中期验收的相关工作。
十、认真做好工资发放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