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32: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老龄化现状及对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 要]当前,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对于预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危机,各国普遍都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主要
>> 试论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其对养老保障制度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及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分析 论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 浅析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度分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可持续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分析 从人口老龄化看中国的养老保障 老龄化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影响及对策 浅析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 老龄化“高压”下的养老保障制度及其相关研究 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人口老龄化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亚洲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 承德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影响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浅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制度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7]国家统计局,2012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67.
[8]郑功成,实现全国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既定目标[J]理论前沿,2008,(18)12-15.
[9]穆怀中,中国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研究[M]沈阳?押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121.
[10]丛树海.社会保障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187.
[11]纵论天下-深圳论坛,社保专家谈养老制度并轨[J].http?押///thread-2257204.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替代率;省级统筹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5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2-128-02
一、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点
(一)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的共同背景,我国于2000年老龄化率达到6.69%,已经达到了国际上规定 7%的老龄化水平。黑龙江省的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也于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率达到7.58%,比当时全国老龄化水平低1.49个百分点。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黑龙江省总人口为38312224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318.8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8.32%,比全国老龄化水平低1.1个百分点。2011年黑龙江人口老龄化率稍有下降,达到8%。同年黑龙江省的总抚养比,即少年儿童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之和为24.58%,低于全国34.4%的平均水平。与南方沿海城市相比经济欠发达,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晚、老龄化程度也较轻,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较小。但据有关数据显示,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进一步恶化,2020年老龄化率会上升到24%,到2060年黑龙江省老龄化将攀升到73%的水平[1]。
(二)黑龙江省的人口老龄化的特征
1.步入老龄化社会较晚,发展速度较慢。黑龙江省于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比重为7.58%,仅高于国际标准0.58个百分点。根据全国统计年鉴数据资料显示,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黑龙江省老龄化率逐年攀升,平均每年增加0.148个百分点,到2010年老龄化率达到8.32%。
2.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渐趋高龄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近年黑龙江省的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不断增加,2008年65岁以上老龄人口 353万人,其中80岁以上人口37.4万,占比10.6%,与2001年相比80岁以上人口增加15.1万、0.9个百分点。
3.老年人口抚养比逐年上升,代际抚养压力增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在人口出生率只降不升的情况下,老年抚养比逐年增加,使年轻人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期间虽有波动,但总体趋势仍然是上升的[2]。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5年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为9.8%,2008年增加到11.48%,2011年则增加到9.96%。
4.城乡人口老龄化发展不平衡[3]。城市老龄化水平低于农村老龄化水平,除了出生率下降、死亡率增加的原因外,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外出务工加大了农村本地的老龄化程度,同时外出务工人员参加流入地的养老保险,缓解了城市的老龄化压力。
二、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养老金替代率较低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退休人员所领取的退休金与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衡量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它的确定不仅受到工资和价格的影响,投资回报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其产生影响。国际劳工组织规定,退休金的最低支付水平为退休前工资的40%-50%。表1是我国与黑龙江省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对比图,可知就全国而言,虽然受老龄化的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呈逐年增加趋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只增不减,但全国养老金替代率的水平呈波动上升的趋势。与此相比黑龙江省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呈逐年波动下降趋势,2004年养老金替代率为56.7%。到2011年下降至50.8%。如果养老金替代率持续降低,将不能为退休者提供充分的生活保障,这有违社会保障人们最低生活水平的初衷。
(二)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实行全国统筹是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要求。就全国而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就地区而言,只有少数地区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实现了省级统筹,但省内养老金调剂力度不大,基金的统筹和调剂主要集中在省一级,各市县的积极性调动不够,于是形成了企业依赖政府,下级依赖上级,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统筹层次低,使得基本养老金分散管理,资金不能在地区间、不同年龄结构间流转,必然破坏养老保险自身的平衡,影响了基础养老保险功能的发挥。首先,在黑龙江省不同人群享受的保险待遇是不同的。养老保障水平最高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次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最低的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只能领55元养老金。这些养老保险项目之间缺乏统一的制度协调机制,待遇水平难以衔接,引发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其次,不同县市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水平不同。一般市级区会比县级区保障水平高一些,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最后,劳动力流动后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复杂。劳动者工作调换后,其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相应部分的资金都要随之流转,各相关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为之付出管理成本,这是效率的流失。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不仅影响了养老保障制度的整体效应,阻碍了劳动适龄人口地区间流动,而且破坏了“以人为本、人人平等”的原则,使各类人员的保险待遇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全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南通
莫尼汉(Moynihan)指出:“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其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可见,养老保障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间题日益突出。南通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濒江临海,自古为“崇川福地”,今有“长寿之乡”的美称。作为中国沿海的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级市,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同样也面临着挑战。
1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
一些学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是一种公共物品,其实并不全然如此。经济学家对公共物品的定义比较多,其中经济学大师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的理论界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54年,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提出“公共物品”这一概念,他认为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即每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通常而言,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非排他性。这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或者很难将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范围之内。一般而言,公共物品一旦提供给社会中的某一个人,社会中的其他人也都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2)非竞争性。即公共物品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不需要追加任何生产成本,“某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或劳务的享用不排斥也不妨碍其他人或厂商享用该物品.也就是说.增加一个消费量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此后,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指出,萨缪尔森所定义的公共物品只是少数的纯公共物品,他认为公共物品是“出于某种原因,有集团或社会团体决定并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的物品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被称之为“准公共物品”。
考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其实现方式有三种: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由于实现方式的不同,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异,而并非就是单纯的公共物品。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由于其提供主体是私人,并且具有排他性,所以属于私人产品。社会养老是指由社会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职责,社会养老保障的提供主体可以是集体,可以是商业组织,也可以是政府。其特点也是不同的:集体提供的养老保障其范围比较小,对象比较集中,且每增加一个人会使整体成本增加,或是降低原有成员的福利,可以看出是具有半排他性的,是准公共物品。商业组织提供的养老保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具有非排他性,所以是公共物品;而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范围比较广,同样具有非排他性,也是公共物品。
2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2.1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农村老年人口激增
2000年时,南通市65岁以上人口为943 453人,占总人口的12.03 % ; 2001年,南通市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2.3 %。这一比例,大大高于同期江苏的9.1%与全国7%的水平,与同期美国的13%接近,也与其他发达国家的14%差距不远。截至2005年11月,南通市共有常住人口734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12 %。这表明南通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在加速。联合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就被称为人口老龄化国家(地区)。据此,南通市人口年龄结构已进人老龄型。据预测,南通市老年人口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快速增加,到2036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15万人,是2000年的2,28倍。
关键词:人口减少 老龄化 人口结构 综合国力 人口策略
作者简介:田香兰,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F3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107-15
基金项目:2011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编号:TJZZ10-098)。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这种情况将长期持续下去。没有一定规模的人口再生产,就谈不上综合国力。现行的日本社会经济发展是以人口增加为前提的,而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必然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矛盾,从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削弱综合国力。
一 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现状及趋势
人口减少及老龄化是日本人口变化的主要特点。考察人口减少现状及趋势时,可以运用人口规模、出生人数及总和生育率等指标,而考察人口老龄化现象及趋势时,可以运用老龄化率、老龄化速度、平均寿命等指标。
(一)日本人口减少现状及趋势分析
从人口规模来看,2004年日本总人口为1亿2779万,达到高峰,2005年减少到1亿2777万,比上年减少2万人,二战后第一次出现人口减少现象,日本开始进入人口减少阶段。今后,人口将持续减少,到2055年将减少到8993万,到2105年减少到4459万(参见图1)。由于人口规模的变动具有再生产惯性,即使大幅度提高出生率,到2055年为止,也很难改变人口减少趋势。在总人口减少的同时,劳动力人口也明显减少。2008年,劳动力人口为6650万人,但到2050年,将减少到4228万人(预测数据),相当于2008年的三分之二。图2显示了日本总和生育率变化情况。总和生育率在2.1~2.2左右称为人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表明人口数量会维持现状。1950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3.65,而到了1960年下降到2.0,总和生育率处于更替水平以下。1989年总和生育率为1.57,由于创历史最低(低于1966年的1.58),称作“1.57冲击”。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低生育率一直持续,2005年再次创造历史最低水平,降到1.26。此后,2007年虽增加到1.34,但仍然远低于人口更替水平。从出生人数(参见图2)来看,第一次婴儿潮时期(1947~1949年)最高年份的1949年出生人数为270万人,而第二次婴儿潮时期(1971~1974年)最高年份的1973年为210万人,但到了1975年减少到190万人。此后,出生人数持续减少,1985年为143万人,2005年为106万人。2006年,虽有所增加(109.2674万人),但到2007年(108.9818万人),又减少了2856人。日本已进人人口减少的循环当中。
(二)日本人口年龄结构现状及趋势
1965年,在总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所占比例为25.6%,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所占比例为68.1%,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6.3%。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与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比例为1:11.2,人口年龄结构属于成年型。而到了2005年,在总人口中0~14岁所占的比例下降到13.8%,15~64岁所占的比例为66.1%,65岁以上所占的比例增加到20.5%。由于老年人口增加,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比例下降到1:3.3。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
人口老龄化率(总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是衡量老龄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值越大,表明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日本于1970年老龄化率达到7.1%,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达到14%,进入老龄社会;2005年达到20.5%,进入超老龄社会。日本人口老龄化率从7%增加到14%,仅用了24年,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日本总务省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8月1日,日本总人口约1亿2743万人。在总人口中,0~14岁的少儿人口占13.3%,创历史新低,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23%,创历史新高。在总人口减少的同时,老年人口持续增加。据日本《2009年版老龄社会白皮书》预测,到2055年,老龄化率将达到40.5%,每2.5人中就有1位老人(参见图1)。从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平均寿命来看,1955年,男性平均寿命为63.6岁,女性为67.7岁,而到了2008年,男性平均寿命达到79.6岁、女性达到86.05岁,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口长寿国之一。
二 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对其综合国力的影响
人口变化是影响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是一场国家危机,将严重削弱其综合国力。为了便于考察日本人口结构变化对其综合国力的影响,笔者主要从有关研究机构的综合国力指标中选取了几个影响因素。
(一)人口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1、综合国力概念及指标体系
衡量一国实力最常用的指标是综合国力。综合国力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力量,主要包括经济、军事、科技、政治、文化、外交、自然条件和人口等。经济、军事、科技、自然条件、人口等是物质形态的,可称为硬国力;政治、文化、外交等是精神形态的,可称为软国力。硬国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汉斯・摩根索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充足的人口来创造和供应综合国力的物质工具,它显然不能成为一流国家。”丰富的人口资源是提高综合国力的最具活力的因素。雷・克莱因(Ray Cline,1975)曾提出如下国力方程:
P=(C+E+M)×(S+W)
式中C为土地和人口,E为经济实力,M为军事能力,S为国家战略系数,W为国家意愿。综合国力是前三者相加与后二者相加的乘积。
从国力方程中可以看出,人口显著减少意味着综合国力的下降。而且人口减少,经济实力也会随之下降。1987年,日本经济企划厅综合计划局委托日本综合研究所进行了综合国力基础调查。在其出版的《日本的综合国力》一书中,提出了由国际贡献力、生存能力和强制能力三个层次立体构建的综合国力评估体系。2004年,日本内阁府报告指出:“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直接影响综合国力及社会活力。”同年7月,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发表了《关于人口减少与综合国力的最终报告概要》,其中提出了NIRA型综合国力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市民生活能力、经济价值创造力、国际社会应对力等三个部分组
成。从中可以看出,日本人口结构变化直接影响日本综合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10年《国际形势黄皮书》,对11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进行了评估,评估的评价体系包括领土与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军事、科技五个直接构成要素以及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安全与国内政治、国际贡献四个影响要素。国情决定其综合国力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中国面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其综合国力研究更加关注社会发展、可持续性,而日本由于人口结构变化是其最大的国情,因此其综合国力研究考虑人口因素较多。
2、人口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人口与综合国力密切相关。人口作为硬国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考察人口问题,不仅要考虑人口数量,还要考虑人口质量、人口结构等因素。人口并非越多越好,但需要保持适度的人口规模。在人口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人口质量尤为重要。人口结构中,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越大,就能为经济发展和国防提供更为雄厚的人力基础。相反,如果未成年人、老年人所占的比例过大,就可能会出现社会生产劳动力不足甚至兵源缺乏的情况,从而对经济建设和战争进程产生不利影响。任何国家,只要人口减少,人力资本总量也会减少。一旦人口减少,从宏观上看综合国力会缩小。科技的进步只能部分替代人口再生产。人口状况最终决定国家的竞争力。因此,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双重压力下,日本面临综合国力日趋衰弱的局面。1950年,日本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为3.3%,排在第五位。而到了2005年,所占比重缩小到2%,排名也下降到第十位,预计到2050年所占比重将下降到1.0%(第18位)。日本人口占世界人口比重的减少,意味着消费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力削弱。中国与日本比较,1950年,中国人口为日本的6.6倍,1995年为9.7倍,2050年将增加到15.1倍。从长远看,人口再生产能力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变化。
(二)人口减少及老龄化与综合国力
根据上述有关研究机构的综合国力指标体系,从人口角度,笔者选取了其中六个对日本综合国力影响较大的因素进行分析。
1、经济价值方面
短期经济预测关注的是需求层面的变化,而长期经济预测需要关注供给主体。一般预测长期经济活动需要以20~50年或更长时间为对象,因此劳动力和资本作为供给主体受到关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使劳动力成为长期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劳动力人口减少,竞争力削弱,抑制经济发展。缺乏充足的劳动力及优良的人力资本,科技创新能力及创造经济价值能力受很大影响。虽然可以利用老年劳动力,但劳动生产率随着年龄增加而降低,因此直接影响产业升级及技术创新。而且,老年人的流动偏好低,直接影响劳动力在产业间的流动,阻碍经济发展。日本劳动力人口正以世界最快的速度减少。根据推算,到2015年,日本劳动力人口比2005年将减少400万,GDP增长率被拉低0.4个百分点。有预测说,到2030年,日本实际国民收入将比2000年缩小15%。GDP减少,内需也随之缩小,内需规模缩小,导致各种产业基础削弱,储蓄率下降,影响投资所需资金。财政状况恶化,政府的长期投资减少。而企业投资又主要依赖国内储蓄,因此假如中长期国民储蓄率下降,企业将很难维持较高的投资率。劳动力供给不足或劳动力质量下降,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增长及产业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其创造经济价值能力,进而削弱综合国力。
2、国际影响力方面
国际影响力与人口及GDP规模密切相关。日本人均GDP从1991年的第9位,下降到2009年的第24位。20年来,日本在亚洲的影响力明显下降。1990年,日本在东亚拥有7.9%的人口和72%的GDP以及67%的制造业GDP,而到2001年,日本在东亚所占比重下降为人口6.7%、GDP52.6%、制造业GDP55.3%。日本GDP缩小,政府开发援助规模随之减少,很难维持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70~8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以后,ODA的规模大幅度扩大。但进入90年代,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经济长期低迷,财政困难,日本政府不仅改变了ODA的政策方针,也修改了援助条件。曾位居全球榜首的援助规模近年降至第五位。2010年4月12日,日本外务省向国际合作局及其他四个与对外援助有关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冻结日本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外务副大臣福山哲郎在例行记者会上说,由于政府公共债务负担沉重,今后日本可能不再增加ODA贷款规模。ODA规模的缩小再次印证了日本综合国力削弱,也说明日本国际影响力正在下降。
3、可持续发展方面
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人口变化影响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维持适度的人口规模,不仅是民族及文化得以延续的需要,也是保持综合国力的基本条件。人口的过度老龄化及急剧减少将削弱综合国力。2005年,日本国情调查显示,全国47个都道府县中32个道县人口都在减少,市町村中有三分之二人口减少。另据日本国土交通省调查显示,全国62271个人口过疏村落中有2643个村落正面临消失的危险。由于税收减少,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很难运行,基础设施投资受阻。由于耕地荒废,交通通讯落后,过疏地区的农地和森林很难维护,粮食生产、防止灾害等问题颇多。市町村负责的护理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等难以维持。而上述地区的风俗文化、自然遗产也面临无法传承的局面。
4、国家安全与国内政局稳定方面
日本人口结构变化使其国家安全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必然在心理上总体趋向保守和防御,公众对于良好社会保障的诉求会使国家不可能将更多财富用于国防建设。联合政权的上台,表明了“民生优先”的执政理念。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是刚性需求,因此日益增加的福利财政侵蚀防务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支撑军事开支,这不仅影响军事安全,也影响其战争能力。在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中位年龄投票人也趋于老龄化。1970~1990年,投票人的中位年龄为40~49岁年龄层,而到2000年后,推到50~59岁年龄层,到2040年后,将增加60~69岁年龄层。由于老年人的发言权增加,日本政治将更加趋于保守,政策焦点也将集中在与民生有关的问题上。此外,从民族结构的变化上看,虽然目前日本民族仍占主体地位,但移民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加。上世纪80年代为止,移民不过60万~70万人,但到90年代,超过100万人,到2005年超过200万人。1990-2005年的15年间,增加了1倍。移民在日本总人口中所占比重1985年为0.6%,到2005年,增加到1.2%。日本政府担心这将会影响到日本人作为主体民族的地位。但为了维持现有的经济规模,又不得不增加移民,这使政府在移民政策上陷入两难境地。政府既希望用引进外来劳动力来解决日本国内劳动力短缺问题,又担心移民增加引发其他社会问题,从而影响国家稳定。
5、国民生活水平方面
随着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费用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儿童补贴及老年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对提高整体国民生活水平带来极大影响。尽管突出民生主义,强调收入再分配,但在经济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增加对抚养人口的分配,意味着对劳动力人口的分配减少。尤其是抚养人口分配升高,不仅加重劳动力人口的负担,对财政也带来巨大挑战。如果养老金及医疗费用的负担进一步加重,国民对社会保障的负担有可能超过其负担能力。2008年,日本的国民负担率为40.6%,潜在的国民负担率为47.5%。这说明国民负担率已超出其承受范围,严重影响国民生活水平。另外,2008年,国民养老金保险实际缴纳率低于50%,而国民健康保险未缴纳率超过10%。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国民可支配收入减少,影响其缴纳各种保险费用的能力。
6、国家发展方向选择方面
日本国家发展正处在历史性转折时期。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来的140年里,日本经历了四次国家发展方向的选择:第一次是军国主义武力扩张(1868~1945年),第二次是依靠美国优先发展经济(1945~1983年),第三次是靠美谋求政治大国(1983~2009年)。
在第三次国家发展方向选择上,日本全然不顾人口结构变化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大环境,选择了走政治大国道路。事实上,人口增长为前提的高速经济增长模式已被人口减少的低速甚至负经济增长模式代替。因此,综合国力逐渐衰弱的局面已形成,不适合走政治大国道路。第四次日本国家发展方向转型从2009年执政开始。政权已提出“民生优先”的发展模式下的“新增长战略”。“新增长战略”需要以人力资源为依托,因此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背景下,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是国家发展模式成功转型的有力保障。保持综合国力,并非只有政治大国一条路,只要符合国情,民生优先,将人口制约条件转变为发展杠杆,仍然可以保持综合国力。通过采用适合于少子老龄社会的制度、技术、服务,照样可以为世界提供新的国家发展模式。
三 阻止综合国力衰退的三种人口政策及效果
对于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的日本来说,如何保持综合国力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为了消除人口问题对综合国力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本不得不同时推进三种不同政策,即:“防止人口减少政策”、“适应老龄社会政策”,以及“适应人口减少社会政策”。
(一)防止人口减少的政策
1、提高出生率的政策措施
实施“防止人口减少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出生率,改革社会经济体系。为了防止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199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育儿休假法》,1996年规定育儿期间可以得到25%收入补偿以及免缴社会保险费。1994年,由文部省、厚生省、劳动省、建设省等四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天使计划”。1997年,人口问题审议会发表了《少子化报告书》,开始认真考虑少子化问题。1999年,设立了“少子化对策促进阁僚会议”,制定了《少子化对策促进基本方针》,并根据此方针制定了新的“天使计划”(2000~2004年)。此后,为了进一步促进少子化政策,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及《培养下一代支援对策促进法》。2004年根据《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
2、减轻养育孩子的负担
2009年,上台后,非常重视养育及教育问题,制定了多项措施。具体政策为:(1)增加各项补助。增加生育一次性补贴(55万日元);到中学毕业为止,每年给每个儿童补贴31.2万日元(平均每月2.6万日元)。为减轻家庭的教育费负担,实施高中生学费减免制度,在大学设立奖学金。(2)放宽对幼儿园、保育园的各种限制,鼓励民间企业投资幼儿托保设施,实行弹性产假,营造良好的生育和育儿环境。(3)扩大教育需求,发展教育产业,广泛接受外国留学生,推动民营教育的健康发展。通过发展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加强理工科教育来提高人力资源质量。
日本政府2003年制定《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来,虽然针对出生率下降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出生率依然很低。上台后,把政策重点放在支援家庭育儿上,动用巨额财政资金,实施了儿童补贴政策。但由于财政状况恶化,儿童补贴的可持续性遇到挑战。增加儿童补贴,只能适当减轻家庭养育子女负担,不可能根本上解决家庭收入减少的问题。养育成本上涨、家庭收入减少是生育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在经济不景气、男性无法充分就业的情况下,为提高家庭收入,女性参加工作是必然趋势。因此,为了提高出生率,需要把政策重点转移到为女性创造工作家庭兼顾的社会环境上。但日本现有的社会经济体系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因此,改革现有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经济体系是有效实施“防止人口减少策略”的体制保障。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日本人口结构(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加剧、劳动人口减少)、产业结构(服务业的扩大及雇佣的不稳定)及家庭结构(女性就业、家庭不稳定)的变化,福利供给的三极结构(国家、家庭、市场)发生了动摇,国家的福利供给功能下降,家庭负担增加。在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已不适应新的环境。因此,需要改革现有的就业、养老、医疗、福利、企业经营体系,适应女性平等参加工作的社会。同时,还需要增加多元化的保育服务设施,实现保育服务社会化,让更多的民间企业及非营利团体参与这项事业。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兼顾工作及家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生率低的问题。
(二)适应老龄社会的政策
1、制定实施《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日本政府制定实施《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1995年法律第129号),并根据该法第9条至第13条,就“就业与收入”、“健康与福利”、“学习和社会参与”、“生活环境”、“调查研究”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方针。内阁府、总务省、法务省、厚生劳动省具体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内阁府下设老龄社会对策会议,协调各省厅的具体计划,从宏观上综合促进老龄社会政策。总务省下设老年人对策室和老龄化综合研究中心。老年人对策室主管老龄问题,主要调查全国各地人口老龄化的动态,并综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提出老龄问题的对策建议。老龄化综合研究中心主要研究人口问题。通过制定和实施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向契约制度的转变,消费者可以根据“契约”自己选择服务方式。
2、加快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
日本实施以全体老年人为对象的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厚生劳动省作为社会福利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发展规划。1986年制定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1989年制定了《老年人保健福利推进十年计划》(黄金计划),1994年制定了《新黄金计划》等。为发展老年人福利,积极增加各项资金投入。在各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成立了社会福利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中心等,利用多方面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在福利供给上,扩大民间企业的参与,促进非营利部门的多样化。民主
党政权确定的“新增长战略”中提到发展医疗护理和健康相关产业。主要措施有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扶持新药品和医疗护理技术研发,开发和建设无障碍住宅,开展新型居家服务,填补护理保险制度的空缺等。
日本政府于1995年制定《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以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及加强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收入、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十年来,实现了“行政措施”向“契约制度”的转变,基本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样化护理需求,在适应人口老龄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依赖于巨额财政支出。2007年,日本社会保障支付总额为91.4305万亿日元,占GDP(374万亿日元)的24.4%。而GDP增长率仅为0.3%。社会保障支付额中与老年人有关的支付为63.5654万亿日元,占总费用的69.5%。按具体领域来看,养老金支付为48.2735万亿日元(占总费用的52.8%)、医疗支付为28.9462万亿日元(31.7%)。日本财政已不堪重负。因此,财政重建及增加GDP是有效实施“适应人口老龄社会策略”的资金保障。在人口老龄化以及经济长期停滞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财政赤字及公共债务的增加。为了阻止债务的持续增加,必须增加分母即GDP。通过经济增长,增加税收,缩小财政赤字,实现财政重建。除了做大分母之外,还需要缩小分子,但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很难缩小财政赤字规模。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推测,假如落实的竞选公约,国债总额将从2009年的165%增加到2020年的243%。因此,只要不缩减社会保障支出,很难缩小财政赤字规模。财政重建的关键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在少子老龄化背景下,实现财政重建的途径并不是缩小社会保障支出规模,而是提高消费税。但是,为了得到国民的理解,政府需要把新增消费税的名称改为社会保障目的税。此外,并非所有老年人都是社会弱者,不应把全体老年人当做社会弱者,用巨额的社会保障财政供起来,过度保护老年人。应为老年人营造创业及再就业的环境,使其发挥潜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适应人口减少社会的政策
1、制定男女就业平等政策,促进女性就业
1985年,日本政府制定《男女就业机会平等法》,第一次把女性看成与男性平等的劳动力,禁止就业上的歧视,此法成为女性劳动力政策的历史性转折点。很多女性倾向于育儿任务完成后再就业。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女性再就业制度》和《劳动省关于确保男女雇佣机会和待遇平等的法律》。具体内容为包括确保在就业方面男女机会和待遇平等、支援女性兼顾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制定时间制工作、提高女性地位、开发女性能力等。具体措施:(1)通过女性重返工作岗位计划,对女性进行普遍的技能训练,使女性可以寻找离家近的企业上班,让女性可以灵活地在企业之间流动,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机会成本;(2)改变工资体系,采取同工同待遇,减少女性的收入损失;(3)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弹性,方便出入。另外,通过制定《劳动者派遣法》、《短时间劳动法》、《最低工资法》等,为女性再就业提供方便。
2、修改移民政策,吸收外国劳动力
2005年6月,法务省设立了“促进多文化共生社会研究会”,2006年3月总务省也召开了“多文化共生研究会”,提出不同国籍和民族的人在互相尊重对方文化的基础上,平等生活。过去,日本移民政策强调“同化”,而现在强调“共生”,并采取提供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措施保证外国人在日本就业及生活。“外国人才交流推进议员联盟”提议,今后50年内,日本应该向“多民族共存的国家”过渡,使移民人数达到日本总人口的10%,即1000万人左右。该机构还建议制定专门的移民法,以明确移民国家的理念,并设置移民厅负责相关事务。
3、实施《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促进老年人就业
2004年6月,日本政府重新修改《老年人就业稳定法》,实施继续雇用制度。《老年人就业稳定法》是日本应对老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老年人就业稳定法》规定,所有企业都有义务雇用老年人。从2006年开始,企业要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到2013年,提高到65岁。企业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中任意选择一种:(1)废除退休制度,不以年龄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2)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到2013年采用65岁退休制度;(3)采取“延长工作年限制度”以及“再就业制度”,确保65岁为止的雇用。实施《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之后,到退休年龄后仍被继续雇用的人数,从2005年的12万人(48.4%)增加到2008年的31.6万人(73.3%)。《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不仅有效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也促进了老年人就业。
“适应人口减少社会政策”的关键在于充分利用老年人、女性及外国劳动力。日本政府为促进老年人及女性就业,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及企业雇佣意识尚未发生变化,老年人及女性只能从事短期劳动及临时劳动,无法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特别是老年劳动力创新精神减弱,劳动生产效率不高,也影响再就业。而女性由于习惯在结婚后辞掉工作,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职业培训,无法挖掘女性劳动力的潜力。因此,日本单依靠自身的人力资源难以满足国内对劳动力的各种需求。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房地产
步入21世纪,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已变得非常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积极解决养老问题。解决养老问题,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准既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之举,也是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举措。而老龄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对养老问题能否有效解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征
中国于1999年成为了老龄化的国家。从2002年进入老龄化时期,此后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截止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2.5%,而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13.49%;预计2020年为18.07%,2030年为24.98%,2040年为31.3%,2050年为33.45%。2009年底,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的地区,一般而言,外来的流动性人口比较少,同时交通也落后,但是却自然环境先天非常优越,使得这些地区的人生存压力小,精神上也处于比较放松的状态,这一系列因素无疑变相增加了人的寿命,造成这些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偏高。而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而老龄化程度却低于平均水平的城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打工的年轻人口的涌入造成了人口老龄化程度有所下降。如大陆某省会城市半年以上的人口占省内跨市外出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的40.6%。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的城市外出人口则相对不多。另外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人口老龄化程度却比较深的城市,大量剩余劳动力输出以及经济发展的落后,是导致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主要原因。如商洛在2009年的统计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22.34%,成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2]。
自从开始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以来,生育率下降很快。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过快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下降,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伴随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均使的空巢现象变得更加严重。与发达国家独居与夫妇空巢户高达70%~80%的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比例持续增加的趋势将是不可逆转的。另外,根据相关统计,2009年靠家庭供养的老龄人口约有29509人,占60岁以上老龄人口的58.11%。以往依赖家庭养老的模式正在遭遇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挑战,这就迫切的需要社会和政府能够更加积极的参与进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二、养老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养老房地产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它是符合中国现实国情而又存在诸多发展困难的新型产业。目前国内的养老房地产业运营模式还谈不上成熟,投资风险还存在很大,投入与产出之间绩效问题存在不稳地现象。
养老房地产发展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在于:
1.前期资产投入要求高。由于养老衣、食、住、行、用、医疗、娱、学、保险、通讯等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卫生保健、生活照料的用品、设施和场所提品和服务的各个行业、多个产业相互交叉的综合性产业要求养老房地产所需土地处于商业、医疗土地价值比较高的地段。另外加上其对附近要求临近设施健全,必然导致前期投资高,开发商不愿意设计。
2.中国长期以来延续的“养儿防老”观念,导致多数老人同儿女同住,这一观点拟制养老房地产的消费。另外,目前多数人认为养老就是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导致政府对于养老房地产的土地往往位于交通闭塞的荒僻地段,场所狭小,设备落后且种类单调,自然使得入住率较低,最后导致恶性循环。全国老龄办的报告指出,目前的民间养老房地产,处于负盈利状态的占到约35%,基本保持盈利的约占到11%,而约54%的机构处于收支相抵的状态。
三、发展养老房地产的对策建议
1.政府出台政策,带动养老房地产发展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对养老房地产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因此,政府应更积极的发挥其作用,引导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为养老创造社会经济基础。这就要求,第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中国的城市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全部覆盖,而飞快发展的经济,也使老年人的离退休基金逐步上涨,近几年,养老保险金一直在上涨。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使老龄人的实际购买力上升;第二,抓住国家进行西部大开发的黄金机遇,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招商引资,对发展养老房地产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并予以技术帮助和扶持,加快企业产业化进程。
2.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养老房地产
各地依据自身区位优势,努力研发科技含量高的创新型产品,打造拥有自主产权的名牌产品。政府在引导养老房地产发展时,要注意的是,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需要差异化发展本地养老房地产;企业在建设养老房屋的时候,要力争研发出服务老人生活、关爱老人需求的产品。如骊山(西安市),这些地区在发展养老房地产时应该结合自身的特色,积极研发出适合老龄人群的方便散步、交流、讨论的休闲场所。
3.成立养老房地产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2010年1月30日,中国养老房地产协会成立于北京。养老房地产协会主要职能有:第一,代表老龄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第二,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第三,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第四,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证照、如市场准入资格认证,发放产地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等等;第六,对老龄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结果,开展对本国老龄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政府参考。所以,应尽快成立地方养老房地产协会,将“夕阳”产业变成朝阳产业。各地也应结合自身特点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在省行业协会的带动下,促进养老房地产的发展[7]。
4.采取积极老龄化政策
1999年是国际老人年。在这一年的世界卫生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口号。积极老龄化的思想理论观点,是国际社会理论界积极应对世界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的结晶。所谓“积极老龄化”,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积极”是指不断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务,不仅仅指身体的活动能力或参加体力劳动的能力。积极老龄化的目的在于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一生中能够发挥自己在体力、社会、精神等方面的潜能,按自己的权利、需求、爱好、能力参与社会活动,并得到充分的保护、照料和保障。使老年人能够保持身体健康,提高预期寿命;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保障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积极老龄化要求国际社会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去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应对措施,采取积极行动,使社会保持活力,实现和谐发展。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人们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发生了重大改变,而面对来势汹涌的老龄化大潮,我国必须采取积极老龄化的政策。
参考文献:
[1]统计局.2006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251-252.
[2]周战超.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J].经济体制比较(双月刊),2007(1):121-125.
[3]秦娟.老年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经贸导刊,2009(23):32-33.
[4]杨宏.西方发达国家养老房地产的发展经验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6(11):65-75.
[5]张纯元.养老房地产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J].市场与人口分析,1997(4):14-16.
关键词:日本; 人口; 老龄化; 对策。
日本早在 20 世纪 70 年代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现在已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突出的国家之一。
人口老龄化给日本的社会、经济等带来了不利影响,多年来,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不断进行实践与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研究日本的人口老龄化及其对策有益于我国应对迅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日本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发展。
据 2011 年日本高龄社会白皮书,以 2011 年 9月 15 日计,老龄人口 2980 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3. 3% 。与 2010 年的 2956 万人,23. 1% 相比,人口增加 24 万人,上升了 0. 2%,老龄人口数和所占比例都创造了历史新高。从年龄层次看,70 岁以上老龄人为2197 万人,占总人口的17. 2%,比2010 年增加 68 万人,上升了 0. 6%,75 岁以上老龄人数为1480 万人 ( 同 11. 6% ) ,增加了 53 万人,上升了0. 5% ,80 岁以上的老龄人口,866 万人( 同 6. 8% ) ,增加 38 万人,上升了 0. 3%。
从男女性别看,男性 1273 万人( 占男性人口的20. 5% ) ,女性 1707 万人( 占女性人口的 26. 0% ) ,女性比男性多 434 万人。
把人口性别比( 相对女性 100 人的男性人数)以年龄层分为三类,0 ~14 岁为 105. 2 人,15 ~64 岁为 101. 3 人,男性人数多于女性,而 65 岁以上为74. 6 人,女性多于男性。此外,70 岁以上男性为69. 4 人,75 岁以上男性为 62. 1 人,80 岁以上男性为 52. 4 人。
2003 年,日本 65 岁以上的老人达到 2431 万人,占总人口的 19. 0%,65 岁以上人口中,男性1026 万人,占男性人口的 16. 5% ,首次突破 1000 万人; 女性为 1405 万人,占女性人口的 21. 5%,比男性人口多 379 万人。
1950 年以后,65 岁以上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1985 年达到 10. 3% ,首次超过 10% 。之后,每年增加 0. 5%,2003 年达到 19. 0%,总人口中,大约 5 人中就有一人是 65 岁以上的老人。65 岁以上老人的比例今后还会继续增加,预计到 2015 年将达到总人口的 26. 0%( 约 3277 万人) ,大约 4 人中就有一个65 岁以上的老人。
老年人口指数是 65 岁以上人口占 15 ~64 岁年龄段的人口比率,1950 年,日本老年人口指数为8. 3% ,1970 年为 10. 2% ,1990 年为 17. 3% ,2000 年为 25. 5%,2003 年为 28. 4%,预计老年人口指数今后还会增加,2025 年将达到 48%,估计 15 ~64 岁的劳动力人口中,约两人负担一个 65 岁以上的老人。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日本人口老龄化更快,日本65 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从 7%上升到14%( 翻一番) 只用了 24 年( 1970 ~1994) ,而德国用了 40 年,英国用了 47 年,意大利 用 了 61 年,法 国 用 了115 年。
日本人口老龄化的特点首先是老龄人口发展速度快,数量大,高龄化。自 1970 年开始,日本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00 年已经基本赶超了欧美其他发达国家,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其次是老年抚养比大,老年人与子女同居率比例下降,传统的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赡养方式正在发生着改变。第三是与老年人护理息息相关的“社会关系资本”也呈现不断削弱的趋势,越来越多的老人独自在家成为“空巢老人”,无法获得密集的社区服务,生活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参与度下降。
二、日本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养老金、医疗费用等老年赡养负担加重,劳动力供应减少,生产率增长速度放缓等,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抚养系数的提高,其结果是越来越少的劳动人口抚养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在现代社会,由家庭和社会共同负担老年人口的赡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的总额和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社会承受的养老支出压力增加,老年人的医疗费用高,给家庭和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严重影响。此外,还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社会参与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设施和服务的保障,这就增加了社会在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
二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影响。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劳动力总量相对下降。由于劳动力年龄上升,体力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下降,劳动力总体质量相对下降,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和那些对开拓创造能力要求较高的产业更是如此。劳动力数量的不足推动劳动力成本的上升,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由于中年和年长劳动力已形成较为固定的工作、生活习惯,一般不愿意改变自己的工作、生活习惯,使劳动力不易从衰退产业和地区转移到新兴产业和地区,从而造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
三、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日本政府采取了主要包括: 完善法律法规等养老服务体系,推迟退休年龄,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积极发展老年产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等一系列措施。
( 一) 法律法规建设。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现在已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先后出台了《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国民年金法》、《高龄老人保健福利推进 10 年战略计划》、《看护保险法》、《社会福利士及看护福利士法》、《福利人才确保法》、《关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结构改革》等,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这就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老人的社会福利、医疗保健、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使老人事业有法可依。其中,《老人福利法》强调国家和社会应该通过建立福利设施,收养那些在家中养老有困难的老人,并通过老人福利院、福利服务和开展终身教育等福利措施来保障老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老人保健法》强调疾病预防、治疗及功能训练等综合性保健。1990 年,日本政府修改了《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目的在于构建一个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福利与保健相互协作、功能交叉的老人保健福利规划,要求应把居宅福利放在优先地位予以考虑,并建立老人福利信息收集、反馈的网络服务,以方便居民利用。
( 二) 在养老形式方面。
日本老人养老的主要形式: 一是家庭养老,另一个是社区化居家养老。日本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以家庭养老为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已不完全适应老龄化社会,主要因为年轻人很难有精力照顾家中的老人,再就是青年人的思想、观念与老年人传统的行为方式有碰撞,家庭养老形式影响家庭和睦,进而波及社会的稳定。现在,日本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完善的社区化居家养老方式,该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室内外环境设置,保证其与社会的接触交流,尽可能长地保持其独立生活能力。在日本,80% 以上的老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方式。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注重开发护理、医疗、保健、娱乐等多项指标,旨在按照老年人的需要为其提供家里家外的全方位服务。这种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基础、以多项指标开发为原则、把家庭和社会结合起来的多元化养老方式,更符合日本现代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一般规律。
( 三) “社会保障、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
为提高对儿童及育儿援助等社会保障,构建国民放心的“全世代对应型”社会保障制度,进而为社会保障提供稳定的财源和良好的财政状况,2012年,在日本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以提高消费税率为内容的“社会保障、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同年,国会也提出了与“社会保障、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相一致的社会保障改革相关法案和税制修改法案,以此来推动改革。
( 四) 促进就业与增加所得。
政府委托民间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老年人的再就业工作,设立接纳老年人再就业补助金。由职业介绍机构为到退休年龄暂时不想退休的老年人介绍工作,若被其他能发挥其知识和经验的企业聘用,则政府给予聘用单位资金补助。
( 五) 健康、福祉方面。
1. 实施保持老年人体力的援助工程。增进和保持老年人身心健康是国家的重要责任,老年人要生活得有意义,就需要定期地运动、活动,老年人的生活从工作中心向区域社会中心转移,需要进行与其年龄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或活动。政府实施保持老年人体力的援助工程,如通过举办老年人健康研讨会等,努力创建一个充满健康活力的长寿社会。
2. 必要的护理服务。为了实现区域居民尽可能在原常住地接受持续的护理服务体系的目标,实行访问照顾、访问护理紧密衔接的“定期巡回,随时服务”,增加小规模多功能型的居家访问照顾或护理的上门服务点,改造旧住宅使其适合老年人居住。
提高护理服务水平。修改护理保险法等,遵守基础护理规定。
3. 推进区域间的相互支援。为防止老年人的“孤立死”现象,采取区域配合,交换老年人信息,对区域配合的先进典型事例的经验进行总结,开展区域综合性配合的支援活动。此外,为了推进区域福利等,对独居老人的生活给予特别的关注。
4. 开展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人才的培养,建设并增加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点,制定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的目标,建立医疗合作体制,改善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
( 六) 学习、社会参与方面。
1. 老年人生涯学习基础设施建设。开设全国老年人生涯学习网络专栏,发挥生涯学习活动成果,解决社会性课题。由行政机关、来自于大学、非政府组织团体、企业等人士进行共同探讨,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建立起跨部门的相关者网络。培养具有优良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社会教育工作指导者。
2. 老年人的社会性参与和生存价值。为促进以地域为主体,以相互协作的老年人为对象的生涯学习,鼓励老年人的社会性参与,充分体现老年人的生存价值。建立学校支援组织,广泛利用学校放学或周末等的多余学习设施,通过举办研讨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创造由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区域居民参与的青少年教育环境,开展家庭教育支援等活动。此外,为老年人创造便于外出旅游的环境。
( 七) 生活环境方面。
1. 发挥民间出租房屋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民间出租房屋,在谋求与地方公共团体合作的同时,改建民间租赁房屋的空置房,确保育儿家庭、残障者家庭等对住宅的需求,通过合同管理,建立出租事业支援制度。
2. 优化住宅市场环境。为了扩大改造二手房的市场,利用互联网等向消费者提供二手房与二手房改造信息,充实担保责任保险。采取民间出租房屋改造等措施,优化市场环境,以适合老年人、育儿家庭等租赁。
3. 创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环境等。广泛征集意见,建设有益于确保老年人居住的稳定住房、社区,总结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做法,推进老年人住房等工作。
4. 提醒老年人防止诈骗。汇款欺诈和谋利劝诱案的犯罪团伙往往会利用登载有老年人的名册信息。因此,警察对在办案过程中得到的老年人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外泄。警察要委托公司的操作员,以此信息为基础,通过电话提醒受害者。
5. 形成具有活力的居住地。近年来,在山区乃至城市中,由于人口老龄化、食品零售店等减少给居民购物带来不便和困难,因此,在购买食品等困难的地方,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民间团体与市镇村合作,为老年人购买食品等提供支援。
6. 老人生活环境学的研究。老人生活环境学是日本针对老龄化问题开展的广泛而详细的重要研究之一,其重点是研究如何通过建筑和环境设计来为老龄人创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是为了日本即将到来的超老龄化社会做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 。
[参考文献][1]陈喜强。 南宁市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对策研究[J]。 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 6) .
[2]张本波。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后果分析及政策选择[J]。 宏观经济研究,2002( 3) .
[3]平成 24 年版高齢社会白書[EB/OL]。 http: / /www8. cao. go.jp / kourei / whitepaper / w - 2012 / gaiyou /24pdf_indexg. html.
【摘要】目的 了解上海市老年护理医院护理人员的教育现状和教育需求,为老年护理医院的护理人员教育培训提供依据。方法 使用自行设计的老年护理医院的护理人员教育现状及教育需求量表对徐汇区5所老年护理医院的32名护理人员进行调查。结果 81.5%的调查对象在校期间学习过老年护理课程;68.8%的调查对象曾参加老年护理岗位培训;96.9%的调查对象希望参加老年护理岗位培训。结论 老年护理在校课程需要调整课时,提高实践比例,岗位培训需要增加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
【关键词】老年护理 教育需求 现状调查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平均预期寿命普遍延长。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全球老年人口的1/5[1] 。近年来,上海市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益加剧,2009年沪籍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占23.4%,65岁以上人口占17.1%,高于国际公认的老龄化标准;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年龄相关的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居高不下[2]。因此,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必然给社会、家庭、医疗保健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对老年护理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本研究通过对徐汇区5家老年护理医院中护理人员的教育现状及需求进行调查,为推进老年护理教育的发展提出建议。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上海市5所老年护理医院32名护理人员。
1.2 调查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共发放问卷32份,收回32份,问卷有效率100%。
1.3 调查内容
在查阅大量文献和结合研究目的的基础上形成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三部分:护士一般资料、教育现状、教育需求。
1.4 统计学方法
资料采用SPSS13.0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所用统计方法包括描述性分析和X2检验。α值取0.05作为检验水准,P值为双侧概率。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一般资料
调查对象32名护理人员均为女性,平均年龄(36.8±10.7)岁,最小年龄24岁,最大年龄59岁。职称:护士7人(21.9%),护师16人(50%),主管护师 9人(28.1%)。学历:中专12人(37.5%),大专15人(46.9%),本科5人(15.6%)。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年限:1-25年。
2.2 老年护理教育现状
2.2.1 在校教育情况:81.5%的调查对象在校期间学习过老年护理课程(包括职后学历教育),其中23.1%的是通过自学考试,76.9%的是参加函授或夜大。她们普遍认为在校教育对掌握老年护理知识理论及操作技能有帮助,但由于缺少实践的时间,因而知识理解不全面,掌握不牢固。
2.2.2 岗位培训:68.8%的调查对象曾参加过岗位培训,其中77.3%的人员参加过区级及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认为通过培训,对掌握老年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老年护理专业操作技能有帮助,对培训的内容、方法均表示满意。但63.6%的人员认为培训时间太短,课程内容太多,针对性不强。
2.3 老年护理医院护理人员的教育需求
表1显示了老年护理医院护理人员相关知识的需求情况。在调查中96.9%的人员认为对老年护理医院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很有必要。其中,对心理护理的相关理论和技巧有100%表示需要,对老年护理的先进理念与方法有96.9%的人员表示需要。93.8%的人员认为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是为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工作的需要,96.9%的人员愿意参加老年护理知识培训,并希望通过培训方式获取更多的老年护理知识最新的医疗信息。81.3%的人员希望培训方式是专题讲座。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现状,为了满足时展的需要,学校作为培养医学人才的基地,应重视和加强老年医学教育,尤其是老年护理人才的教育,尽快为社会准备知识层次较高、理论较为系统的老年护理的人才[3]。
3 讨论
3.1 老年护理教育现状与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对老龄事业十分关注。中华护理学会倡导要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区老年护理。老年护理教育是老年护理发展的基础,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中,老年护理学陆续被全国多所护理高等院校列为必修课程,部分护理院校正酝酿开设老年护理专业,护理研究生教育中也设立了老年护理研究方向[4]。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老年护理事业发展非常迅速。2003年,美国卡罗莱纳洲北方大学护理学院就开设了3年的老年护理课程。2007年,澳大利亚福林德斯大学护理学院与5个老人护理机构进行老年护理教育合作关系的课程研究[5]。
3.2 老年护理知识在校学历教育需得到重视
老年护理教育包括在校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两方面,而当今在校学习各层次护理专业教育中没有专门的老年护理教育,只在临床护理专业中开设了几十个学时的《老年护理学》课程[6]。本调查中,老年护理在校学历教育中接受过老年护理教育的占9.4%,毕业后参加继续教育接受过老年护理培训的占84.4%,其中62.5%是护理专业函授(夜大),她们所接受的教育是以课堂教育为主,课程安排不尽合理,学习效果不明显。因此,建议在校学历教育中进一步重视老年护理知识的教育,老年护理教育工作者应该结合国内外经验,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发展之路,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大老年护理师资培训,推进老年护理继续教育,加强我国护理人员老年护理能力的培养。
3.3 老年护理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关于老年护理在岗位培训方面,本调查中,68.8%的调查对象曾参加过岗位培训,但岗位培训的内容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虽然岗位培训内容涉及范围较广,但是被调查者认为岗位培训次数太少,培训时间太短,而且方式单调,内容有限。随着老年护理工作的深入普及,护理人员认为,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满足老年护理工作的需求。本研究中调查对象对岗位培训的次数有更多需求,96.9%的调查对象希望参加老年护理岗位培训,而且希望培训形式多样化,如进行专题讲座后,组织参观学习、提供实践的机会等;希望培训内容增加心理护理的相关理论和技巧、常用的康复护理技术与方法、老年护理的科研方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相关理论、方法等技能。因此,在老年护理教育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制订出系统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及不同专题内容的岗位培训,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从而达到提高护理人员老年护理水平的目的。
4 结论
为保证和提高老年护理服务的质量,满足老年患者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加速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单纯的医疗护理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精神、心理、生活等多方面护理的需求。培养合格的老年护理人才,积极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满足老龄社会的护理人才需求,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在老年护理的发展中,应重视在校学历教育,并有一定的实践课程安排。在岗位培训方面,应注重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护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从而保证老年护理的工作质量。
参 考 文 献
[1]杨杏英.新形势下人口老龄化与老年护理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9,29(11):830-831.
[2]徐汇区居民健康分析.上海市徐汇区健康报告[R],2010,20.
[3]张雪霞,朱丹.北京地区养老院服务和管理现状[J].护理研究,2006,20(8):1985-1986.
[4]刘慧,沈军,何红燕.我国老年护理发展现状[J]. 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0,18(16)2219.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0013-01
作为较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之一,河北省面临着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减弱、养老资源供需不平衡、制度化的社会养老体系缺乏等问题。政府积极应对老龄化危机,特别是通过提高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系统的功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着力实现农村养老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及构成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以全体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旨在建立适度普惠的、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并提升其生活质量的一个复杂系统。其不仅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还要促进机构设施、组织模式、人才建设和技术支持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网络体系的协调运转,此外还需制定出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以实现养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化。
根据我国老龄化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着眼于改善并提高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条件,我国政府倡导建立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面对愈演愈烈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河北省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遇到了来自制度、观念和社会舆论方面的压力,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养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保障制度和政策不完善
受传统观念影响,河北省农村地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居家养老是主流的养老模式。由于老年人多已丧失劳动能力,基本上无经济来源,加上年老体弱,患病率逐年提高,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法完全满足老年人基本保障需求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子女供养,这不仅加重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也为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而政府对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农村老年人的政策性补贴以及老年物质利等方面的经济保障,对“五保户”、留守老年人和孤寡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制度保障也不完善。
(二)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养老机构发展程度较低
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支持。国际比较显示,人均GDP在3,000-6,000美元的地区,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平均在54%,而河北省2011年地方财政方面支出比重仅为39.04%,缺乏稳定的养老服务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导致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
(三)民营养老机构优惠政策欠落实,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由于公办养老机构接纳对象的限定性以及接纳能力的有限,使得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十分必要。为促进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我国自2000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对6家农村民营养老院优惠扶持政策方面的实地调研,笔者发现农村民营养老机构优惠在政策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落实审批环节较繁琐费时,二是各养老院享受到的具体优惠政策并不统一,且优惠项目数量不多。
三、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和从国内外成功经验中得到的启示,笔者对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扶持
政府应通过法制化的手段来规范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户”供养制度的作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网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政府应制定和完善行业评估监督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机制等相关机制的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进入、监管和退出制度。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确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规范运营。
(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政府的财政支持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重要保障。首先,政府应加大养老服务费用的支出,提高公共养老服务费用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比例。将公办养老机构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体系,建立起动态保障机制。其次,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拓宽资金筹资渠道。随人口老龄化而来的赡养费用、医疗开支增大等问题,政府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因此要大力发展生产,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三)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老龄化;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9-0045-01
1南京市人口结构概况
根据2010年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南京市人口总数为800374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数是1100642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3.75%,由于年龄性别等所造成的差异,在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在60岁以上总人口数的1100642个人中,其中男性老年人口数为543081人,女性人口数为:557561人,两者性别比例为97.4。
2南京市老年人口健康情况
人到老年以后,最重要的就是身体的健康,一般来说,男性老年人口的身体比较强壮,进而和他们的饮食生活习惯有较大的关系。体现出来就是健康的差异化程度就会比较的明显,要么就是比较健康的状态,要么就是健康程度较差的情况的发生,这也在数据比例关系上得以体现。在健康的情况比例中,男性老年人口的所占的比例为:50.8,而女性老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41.5;男性老年人口比女性老年人口高出9.3%;然而在基本健康的统计中,男性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为38.7%。女性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为45.8%,女性老年人口的比例比男性老年人口的比例要高出7.1%个百分比。
3南京市老龄化特点
3.1老年人口的总的数量在快速增加
根据南京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2010年的时候,南京市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10万,该数据已经超过了1990年南京市60岁以上总人口的一倍。即用了二十年时间,南京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翻了一倍还多。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在去年底也就是2012年的时候,南京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20万,根据预测,在到2015年的时候,该数据将达到150万,在2020年的时候,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将占到总人口的近四分之一。总数量为200万。
3.2老龄人口高龄化的发展速度较快
按照学术界的一般划分标准,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划分为三个层次,低龄老年人口具体是指:年龄在70岁以下的老龄人口;中龄老龄人口:年龄在80岁以下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高龄老龄人口:年龄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由于老年人口的时间跨度还是非常大的,要大于20年以上。不同的时期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口的生理状态和心理状态会有较大的差异。可能一个60岁的老年人还处在工作的激情中,而一个80开外的耄耋老人已经需要机构养老的护理。
3.3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素质也不断提高
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以及不同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其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会有较大的差异。一个人的受教育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人的文化水平、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等。这些对于养老服务的提供有较大的参考借鉴意义。根据前面的统计情况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群的整体受教育水平与2000年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男性老年人群和女性老年人群之间的受教育差距在逐渐地缩小,一些文盲和半文盲的比例也在显著降低。
3.4老年人口中平均寿命不断增加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南京市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的不断延长,根据统计数字显示,1981年的时候,南京市平均期望寿命为72.24岁,到1996年的时候,南京市平均期望寿命为75岁,到2010年的时候,平均寿命为76.84岁,而最新的数据显示,在2011年的时候,南京市平均寿命为79.31岁,笔者预测,到2020年的时候,南京市人口的平均寿命将达到81.5岁。比较以前,老年人平均预计寿命的延长,则说明养老的时间会增加。
3.5老年人口抚养比的不断上升
社会的老龄化会带来一个非常明显的后果就是老年人口的抚养比不断上升,南京现在老年抚养比要高于全国老年抚养比大约6.7,从1990年开始,南京的老年抚养比一直呈现一个上升趋势,1990年到2000的时候,虽然抚养比也在一直上升,但是由于总的老年人口数量增加不是非常的迅速,增长的趋势不是非常迅速。
4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4.1政府对于养老服务的投入还是不足,政策的具体落实没有到位
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是其中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内容,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化运作规律来进行操作。但是在这其中,需要政府作为一个引导者的角色在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起到主导的作用。
4.2目前我们养老机构的规模偏小,数量也较少,管理水平较低
在养老服务体系中,机构养老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养老方式,这种方式承担了很重要的责任,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以及一些三无老人和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群,在专业养老机构中养老是他们度过晚年生活的重要场所。一般来说,在养老服务比较发达先进的区域,在养老机构中床位的数量应占到总人口的7%,而目前江苏省所占的比例只有2%左右,差距还是比较明显。
4.3在养老服务中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机构不够专业
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提供养老服务人员(包括正式的养老服务人员以及志愿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普遍不足,只是会一些基本的技能(烧菜等),如一些具有一定的的专业背景的服务(如基本按摩等)普遍不了解,同时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具有较高学历以及专业背景知识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缺失以及素质的不足。
5对于养老体系应采取的对策
(1)首先我觉得就是需要改变人们原有在脑海中的观念。
(2)虽然政府的投资预算每年都会有所增加。但是在整个过程中的投入还是不足,并且所筹措资金的渠道还是比较单一,目前主要还是靠政府来进行投入。社会的资源需要能够进行有效的进一步整合。
(3)社会服务组织还是不健全,服务组织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组织其自身的生存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我们现在的养老服务组织数量还是不够,每年也就是利用敬老日的时候,去老人院给老人们理理头发,打扫卫生等。
(4)在进行整个养老服务的过程中,从一开始的策划,到后面的实现和检查监管,应有一套完整的全面的约束机制来进行管理,尽管目前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是还是不够完善。
参考文献
[1]董红亚.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4).
[2]罗楠,张永春.居家养老的优势和政府财政支持优化方案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学版),2012,(5):178-182.
[3]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和设计:以南京市为例[J].人口学刊,2008:27-33.
[4]王晓峰,刘帆,马云博.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及影响分析-以长春市的调查为例[J].人口学刊,2012,(6):34-39.
[5]沈长月,时媛媛,郭牧琦.国内外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理论理念与发展研究[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报,2011,(4):8-14.
[6]陈友华.居家养老以及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1-59.
[7]石云霞.当代中国价值观论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8]江苏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9]孙燕丽,张肖敏.2009年江苏人口发展研究报告[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10.
[10]陈友华.南京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发展前景[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
关键词 独居老人 社会支持 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1 国内独居老人研究背景及意义
按照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步入老龄社会10%(60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或7%(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的标准,2000年第五次我国人口普查时,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6.96%,到2010年上升到8.87%,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阶段,未来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总趋势为向老龄化方向发展。预计到202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增至2.84亿,占总人口的19.3%,到2040年老年人口总数将增至3.74亿,占总人口的24.48%,届时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到2050年将达到4.4亿,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0%以上,8 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1.08亿,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占54%以上,属典型的老年型国家,中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
截至2010年11月,空巢老人家庭超过49.7%,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随着生育率下降及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增多,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还将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在空巢老人家庭里,约有30%左右为独居老人,其数量逐年在增加。
独居老人是老年人口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大力关怀和支持,对独居老人开展生存状况、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及其满意度、心理健康状况、社区照料供给分析、社会支持状况及流行病、慢性病情况、意外伤害现状及护理、人身安全、再婚问题及服务需求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独居老人的生活、健康服务需求,有针对性的为独居老人提供社会生活服务和健康保健服务,不仅有利于提高独居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而且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2 国内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研究方法
国内对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的研究主要以问卷调查法为主。调查工具有一般资料问卷、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①生活质量调查表、健康测量量表SF―36中文版以及Ordinal Logit回归分析方法、Stereotype Ordinal Logit分析模型。调查数据采用SPSS处理分析,主要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描述性分析。
3 国内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研究内容
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状况调查研究主要侧重在社会支持概念的研究、我国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分析、社会支持对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评价以及老年人获得社会支持的来源分析等方面。李建新(2007),所谓社会支持是个体处在危机之中可获得的资源支持,这种支持来自他人、来自群体、来自社区,社会支持分为情感性支持和实质性支持,社会支持还可以从感知或可获得支持和实际支持方面去理解,前者是指需要帮助时,感知到支持的可获得性,后者则是指实际可得到的。基于2002年的中国健康长寿调查数据,在考虑人口社会特征和身体健康变量的情况下,应用Stereotype Ordinal Logit模型,从不同的纬度分析考察了社会支持对中国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社会支持对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不同方面都有着积极的影响,而不同来源的社会支持对老年人生活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②张磊(2002)分析和探讨老年人社会支持情况对美国简明健康测量量表SF―36中文版和中国老年人生活质量调查表两个量表测出的生命质量的不同影响关系,结果表明社会支持情况是与其生命质量密切相关的因素,中国老年人生活质量调查表在社会支持方面较SF―36中文版量表更敏感、更明显。③陈传峰(2006),调查了272名城市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期望的现状和特点,结果发现,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系统很不平衡,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和职业对老年人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人际关系和互助行为,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以及心理需要和社会期望等具有不同的影响,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在不同侧面尚需要家人和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④白涛(2012)为了解湖北农村地区老年人抑郁情况及与社会支持的关系,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对湖北省农村地区≥60老年人过去1年内抑郁发生情况及其相关因素进行问卷调查,研究表明社会支持是抑郁发生的重要因素。⑤张旭(2013)应用Ordinal Logit回归方法分析了社会支持对我国城市老年人健康自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情感支持方面和实质性支持方面都对老年人的健康自评存在影响。⑥严建雯(2005)鉴于我国老龄化现状,回顾了社会支持的定义和种类,考察了我国传统的孝顺价值观和行为,着重分析了我国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服务,包括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幸福感,老年人的家庭支持与照料,老年组织与公共老年服务,以及我国老年人社会支持的城乡差异。⑦为了解社区高龄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状况,马静(2009)采用一般资料问卷和社会支持评定量表,2008年5月对上海市黄浦区116名高龄独居老人进行社会支持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以期为增进高龄独居老人生活质量提供建议。⑧贺静(2010)对陕北农村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进行个案调查与分析,以社会支持理论视角分析了农村独居老人群体存在的社会问题。⑨
4 国内独居老人社会支持对策
李兆良(2008)等对城镇“空巢”家庭老年人社会支持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城镇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状况及对社会支持的利用程度,提出全社会应积极关注空巢老年人,尤其应给独居、高龄、受教育程度低的空巢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以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其生活质量。⑩马静(2009)针对上海市社区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总体偏低现状,指出要提高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关注女性高龄独居老人健康,加大高龄独居老人照料力度和丰富独居老人社会支持体系。
近年来,国内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研究已经取得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研究尺度越来越小,出现针对具体社区独居老人社会支持问题研究。但在研究过程中,典型案例分析少,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独居老人社会支持问题研究几乎没有,应该加强该区域典型案例的研究。此外,在调查过程中,调查问卷样本数量偏少,导致从调查数据中对事实的真实性了解不到位,调查结果缺乏科学性。总之,切实提高独居老人社会支持水平,改善独居老人晚年生活质量,除了开展相关研究外,更需要不断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我国的医疗卫生保健水平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
注释
① 肖水源.《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的理论基础与研究应用[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4.4(2):98-100.
② 李建新.老年人口生活质量与社会支持的关系研究[J].人口研究,2007.31(3):50-60.
③ 张磊等.老年人社会支持情况与生命质量关系的研究[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2.11(1):82-83.
④ 陈传峰等.老年人社会支持与期望的调查研究[J].心理科学,2006.29(1):201-204.
⑤ 白涛.农村地区老年人社会支持与抑郁关系[J].中国公共卫生,2012.28(8):1044-1047.
⑥ 张旭等.社会支持因素对城市老年人健康自评的影响[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9(1):46-51.
⑦ 严建雯.我国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与服务[J].心理科学,2005.28(6):1497-1499.
⑧ 马静等.社区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状况调查分析[J].护理杂志,2009.26(3B):23-25.
摘要: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经过长期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出现诸多问题,如科技成果推广与实际需求相脱节,政府主导的农技推广工作与市场需要不适应,体制机制不尽合理,基层推广人员素质低,推广经费不足等。为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多样化的经费投入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素质,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若干对策。
关键词: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农业推广的研究愈来愈深入,取得了丰富的成果。1985年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创办《农技推广》期刊,1987年编印《农业推广研究文集》。许无惧、彭传彪、任晋阳分别于1988年、1989年出版了《农业推广教育概论》《农业推广学》。中国农业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学者出版了《世界农业推广研究》《农业推广基本概念与方法》《农村推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专著。在实证研究方面,候振挺以马尔科夫骨架过程理论为基础建模分析了新技术主体的瞬时分布[1]。程毛林针对一些技术产品推广的季节性和阶段性变化,从罗杰斯蒂曲线推导出3个推广模型[2]。还有一些学者对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研究,如孙美美、陈永富研究了浙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现状及创新模式选择[3]。孙雄松,戴育滨等研究了广东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及其模式创新研究[4]。从现阶段研究可以看出,多数研究集中在农业推广的管理体制、资金投入、农推队伍素质以及现状和问题等方面,而且主要是定性研究,实证研究较少。本文在梳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依据中国农业发展的趋势,提出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政策建议。
1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现状
1.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完善
自1995年5级农业技术推广网建立到2003年底,农业部所属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化、经营管理5大系统的县乡两级机构15.1万个(县级推广机构2.37万个,乡镇12.76万个),比1957年农业推广机构增长了近1倍。同时在维持5级推广网传统结构基础上,为解决乡镇政府无力负担推广部门经费问题,我国各地区将乡镇农技推广站管理权重新收回由县级管理或将乡镇级各农技推广部门合并,成立县级“区域站”。如2009年广东省基层农业推广机构总数为3238个,从组织结构上看,乡镇级推广机构为2835个,占总数的87.55%;县级为310个,占总数的10%左右。但在管理体制上,县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基层推广机构为1264个,占43.16%,属县乡双重管理的有694个,占23.70%,两者合计占总数的76.86%。属乡镇府管理的基层农业推广机构为970个,占33.23%(表1)。再如新疆,乡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中县级农业部门为主管的推广机构在种畜、植牧、农机3大类的比例分别为48.74%、37.7%和21.11%。乡镇政府管理的除了农机推广机构占到33.44%外,种畜推广机构为8.48%,植牧推广机构为3.8%。县乡双重管理的机构数,以县级为主的农业推广机构也分别占到73.64%、80.6%和50.28%(表2)。基层农业推广机构向县级集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1.2农技推广经费投入增加
作为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经费投入的主体,政府对农技推广的投入呈不断递增趋势,在1981—1999年这19年中,农技投资占财政农业总支出比重的年平均增长率为9.83%,同时非政府投入的经费收入也在逐年大幅度增长,部分发达地区甚至大有赶超政府投资之势。以广东省为例(表3),广东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活动经费在1995—2002年这8年中增长了近111%,年均增长也接近16%左右。其中,以1995年不变价收入来分析,政府拨款8年中总的增长幅度为82.3%,年均增长为11.8%,而创收收入的8年增幅达185%,年均增长为26.4%。非政府财政拨款的收入在经费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1.3科研项目成果丰富
自2001年我国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起,到2010年,我国每年科研成果累计投入31.5亿元,转化资金共立项4338项,支持范围覆盖粮食丰产、食品安全、循环农业、农林生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节能减排等产前、产中、产后多个领域[6]。同时自2006年设立中华神农农业科技奖起,3年内仅种植业奖项就达到184项。
2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
政府主导的农业推广机构多以政策为导向,对市场信息和农户需求变化了解较少,处理农户反馈的信息不够主动;推广机构分散于多个涉农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农业推广部门多由行政部门直接负责,造成上级农业推广机构对下级农业推广机构难以进行有效管理,往往只能提供工作上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各地方政府为解决基层推广站无经费、无人员的空壳现象,把原本隶属于乡镇的农业推广站收归县级部门管辖,这又超出了县级农业部门的管理能力,造成基层推广站管理结构的上下颠倒,效率反而降低。
2.2人均经费投入少
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依赖国家的经费投入,经费来源单一,经费不足成为常态。20世纪90年代,人均经费不足的问题开始愈加严重。其中人均总经费由1986年的2780元/人/年下降到1994年的2534元/人/年,年平均下降0.9%;人均年推广活动经费由1986年的1167元/年/人下降到1995年的894元/年/人,年平均下降0.6%[7]。1996年后的政府体制改革中,国家对农业推广经费的投入仍然偏低,这导致大量基层推广员离岗,各个地区农业推广站出现了“网破、人散”的现象。虽然国家在2003年出台《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力图确保“机构不乱,人员不散,网络不断,经费不减”。直到2009年,即使是农业推广体系相对较好的广东也只完成了90%的编制工作。[8]对于那些发展水平较弱的地区而言,经费增长迟滞,则意味着农业推广工作的停滞和人员的流失更为严重。
2.3农技推广人员素质整体仍偏低
一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不强。从年龄结构看,2007年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内农技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33%,35—50岁的占52%,50岁以上的占15%。2008年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内农技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37.3%,35—50岁的占45.8%,50岁以上的占16.9%[8]。从学历、职称结构看,以新疆为例(表4),2012年农推人员学历职称统计情况,其中本科学历人数为5469人,约占全部人数27%,而高级职称只占全部人数9.2%。而在全国范围内,据农业部2008年中国农业科技推广发展报告统计,截止2007年,仅在基层农业推广人员中,还有48.2%的工作者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只有27.7%的人员具备高级和中级职称。我国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已呈现出人员老龄化、低职称人员偏多、低学历人员偏多等问题。二是农民素质不高。农民是农业科技推广最直接的受益群体,也是科技成果产品的主要使用者之一。农民能够迅速接受并学会使用科研成果产品的话,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就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但这对农民的文化水平有相对较高的要求。我国农村教育水平却长期是一块短板(表5、表6)。2000年,全国农村平均受教育水平,文盲占8%,小学和初中分别占32.22%、48.07%,高中以上占10%出头,大专以上学历仅4.8%。同期的广东农村明显高于全国标准,甚至高于山东和浙江这两个东部省份。但即便如此,广东农村平均受教育水平,其小学、初中的比例总和达82.4%,到2010年仍然占75.2%。这主要是因为农村中农民再教育的比例偏低,农民素质无法得到有效提升,给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2.4科技成果推广与市场需求的矛盾
首先,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与实际脱节。以2006—2009年的中华神农农业科技奖种植业奖项为例,超过一半集中在粮棉油品种上,日益受国家和市场重视的资源环境和植物保护各只有13项,高新技术应用仅10项,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不成正比。其次,科研成果数量虽然庞大,但真正被转化的却是少数(见表7)。综合来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30%~50%,远不如欧美发达国家60%~80%的科技成果转化率。造成这种现象,一是科研单位与农技推广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二是对新兴的网络媒体重视不足,导致成果难以得到更快传播;三是涉农科研单位,尤其是农业院校普遍缺乏中试基地和中试线,造成科研成果难以进行后续的实用化开发和产量化实验。
3对策与建议
3.1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一是减少来自行政对工作的干预。由上级农技推广部门参与管理下级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使各级农业推广机构在管理上连成一线,同时对农技推广人员考评和晋升提出意见。政府行政部门则负责业务经费和人员统一调配。二是完善基层管理体系。一方面将适宜乡镇管理的部分推广站归还乡镇,另一方面则把相近行业的农技推广机构按地区适当合并成农业技术区域站,由农业技术区域站对该地区县级主管的基层农业推广站进行直接管理。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如办公室、电话热线以及网站平台等,主动了解农民的需求,了解市场信息。
3.2建立多样化的经费投入体系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由于政府的农技推广站具有公益性质,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有赖于国家的经费投入,有必要通过立法来保证政府财政支出中每年用于农技推广的资金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提高[10]。同时在制定政府对农业推广投资计划时,应当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财政农业支出总量、农业总产值、农业与农村人口、耕地等几个主要指标的具体水平,来决定投资比例。在欠发达地区,要加大中央财政投入的比例。而在经济发达地区,则地区的财政农业推广支出要与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成比例的增加。二是形成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在国家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合作机制,拓展投资渠道。政府在制定项目合作推广计划时,要以市场竞争潜力比较大、有效价值高的项目来吸引企业和私人的投资。三是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创办实体经济,增加创收。农技推广部门有着人员和渠道的优势,创办实体经济不仅有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且可以增加农技推广部门经费,促进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
3.3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农技推广工作队伍建设。(1)剥离农技推广队伍中的非技术人员和低学历人员,以“专业”“年龄”“工作能力”为标准,合理配置人员岗位。(2)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纳入企事业单位编制内,保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能够与地区同级单位持平。实施人员聘用管理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优先聘用学历和农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3)针对学历低、人员老龄化等问题,政府应开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4)制定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建设以创新能力、科研质量和成果应用为标准的评估体系,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开发引进等方式,向海内外引进优秀人才。二是提高农民素质。(1)政府应当加大管理措施,完善农村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保证农村孩子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建立农村人才培训体系。按照农民生产的实际需求和根据培训对象的素质水平,政府建立分类培训的实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农村或者农协会与学校、企业开展合作,建立长期有效并且共赢的教育培训体系。
3.4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市场的强大需求,将产业链与技术链连接,使农业科技成果通过更多渠道转化为实际产品。二是建立有效的推广宣传机制。积极联合各类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示范宣传,完善电子信息平台的农业科研信息咨询。三是完善农业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引导机制。以注重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与推广价值为项目申报时的审核标准,在项目立项时做到专家严格论证,项目过程严格管理,项目评收时严格评估,挖掘具有应用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使成果能够实验室中走出来,真正面向农业实际需要。
参考文献:
[2]程毛林.逻辑斯蒂曲线的几个推广模型与应用[J].运筹与管理,2003,(3):85-88.
[3]孙美美,陈永富.浙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现状及创新模式选择[J].中国农机化学报,2014,(3):322-323.
[4]孙雄松,戴育滨,吕建秋,等.广东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及其模式创新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1,(15):176-180.
[5]闫艳燕,余国新,杨爽,等.新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策研究[J].北方园艺,2015,(2):186-192.
[6]谭华,王开义,刘忠强,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运行机制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0,(7):136-141.
[7]王雅鹏.农业科技成果的特点与加速转化的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1999,(5):136-139.
[8]朱芙蓉.“网破、线断、人散”的顽疾并未根治
[9]旷宗仁,高晓魏,胥译心,等.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力资源情况分析[J].东南学术,2011(3):24-36.
[10]毛学峰,孔详智,辛翔飞,等.我国“十一五”时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与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2012(6):126-132.
关键词:失独老人;养老;权益保障。
失独老人是随着失独家庭的出现而出现的,所谓失独老人是指在育龄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了一个孩子。而在他们中老年时期,其独生子女却因为疾病、灾祸、犯罪等多种非自然原因死亡,但是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而变得孤苦无依的一类老年人群体,无法过上像常人那样的晚年生活,实际上为政策执行做出了很大牺牲,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是社会和政府应尽的义务。
一、“失独老人”现状分析。
(一)“失独老人”数量统计分析。
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也对现行生育政策下每年死亡的独生子女总量进行了研究分析(参见图1),由此可见,如果实行现有生育政策不变,未来独生子女死亡总量会快速增长。预计到2050年,中国独生子女总量在3亿左右,每年死亡10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超过55万,累计死亡10岁以上独生子女数量超过1,100万。也就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失独老人群体将非常庞大。
而这种趋势对整个失独家庭的影响更加巨大。父母养育了惟一的子女十几年,在快要长大成人时却意外身亡,而且这类父母都进入中晚年,生育能力退化,再难重新生育子女,这样的打击更加沉重。积年累月形成客观的人口问题给社会带来很大负担,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失独老人”生活情况分析。
“失独家庭”中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两方面都承受了极大的打击和压力,反映出这部分人群在社会上的弱势地位,社会对其给予特别的关心和保护非常重要和必要。
受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影响,“家庭养老”这种传统养老方式一直占据着主流。儿女的赡养费是父母进入老年阶段最主要的养老收入来源。独生子女对父母来说尤为重要。何况,大多数失独老人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的国营企业改制造成的“下岗浪潮”等其他原因使他们收入普遍较低。而且当这些失独老人的子女还在世的时候,有的又疾病缠身。父母总是不惜代价地想要治愈他们也使其债台高筑,陷入经济困顿。相较于一般家庭老人的养老收入来源于子女赡养费、退休金、养老保险等途径,而失独老人由于失去子女,下岗,难以负担养老保险往往失去稳定的养老收入来源,使他们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精神生活方面,失独老人在暮年急需儿女抚养的时候却经历了丧子之痛,而且是惟一的孩子。中国传统文化中父母往往把儿女视为寄托和希望,其打击之大可想而知,失独老人绝大多数难以接受儿女去世的现实,保留着儿女在世时的生活习惯。据调查显示,失独者的精神状态普遍较差,主要表现在自我封闭,内心抵触与人交往,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但实际上却不利于人格、心理等的健康发展。意志消沉,对生活失去信心,甚至有轻生念头。他们敏感、易怒,难以回归到原来的正常生活。
失独老人的生活物质没有保障,精神失去依靠,这些不仅对其个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破坏,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由此可见他们的生活确实亟待改善。
(三)“失独老人”现有应对措施分析。
自2012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老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等权利。并从经费保障、规划制订和老龄工作机构职责三个层面进一步明确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职责。但作为老年人殊的失独老人群体,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保障规定。
目前,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主要推出了以下应对措施:
浙江、海南等省推出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给予失独家庭每人每月100-270元扶助金。北京市计生委联合人寿保险推出综合性保险计划,包括养老金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专为女性设置的重疾保险等共涉及五方面的新种类保险。然而,这些措施主要以各省市自主规定为主,缺乏全国性的统一组织和规定,且配套的政策和立法保障措施进展仍较为缓慢,较难适应失独家庭数量快速增加的形势。
二、“失独老人”产生原因的深层次探析。
失独老人的出现是由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所导致的。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大踏步发展,经济腾飞的同时也使失独这一矛盾显得尤为突出而尖锐。现阶段中国的失独家庭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是不争的事实。并且,随着我国少子化与老龄化的加剧(如表1),失独家庭必将继续发展成数量众多的一类社会弱势群体。也就是说,失独现象,不仅仅是一个现存问题,更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呈现出愈演愈烈之趋势。因此,结合我国国情,具体分析失独家庭产生的内在、外在原因,并探讨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显得必要而迫切。
失独现象从人口统计的角度阐述,可以简单概括为某一国家低生育率与老龄化以一定先后顺序出现的产物。进而,我们对失独家庭产生的原因剖析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少子化、老龄化、两者出现的时间顺序。
(一)少子化与无子化的影响。
少子化和无子化是失独老人产生的关键原因,家庭中儿女数量的减少使失独老人产生的几率大大增加。本文将从以下三方面论证其影响:
1、基于自身职业活动推迟、减少甚至拒绝生育。
职业活动是一项社会性活动,其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个人的职业状况不仅会影响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还与人们的自我满足、社会自我价值的认可等密切相关。因此,职业活动是少子化最根本的动因。求学是职业生涯的前奏,国人受教育人数逐年增多,第四次至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接受高等教育(指大专以上)的人口分别为1990年1,612万人,2000年4,571万人,2010年11,963万人,平均以每十年三倍的速度递增。教育程度往高等化方向蔓延的趋势十分明显,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队伍愈发壮大。学生将更多的精力花在学习研究之上,婚嫁之事推迟是必然的事。创业整体环境优化,国家对自主创业的中小企业主给予更多的政策扶助,目前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中小企业有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业者在一个企业产生成长的过程中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非常巨大,放在家庭上的时间和精力则此消彼长,生育问题由此被暂时搁置。
自20世纪80年代起,趁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我国引入了市场竞争体制,劳动者所处的就业环境越来越灵活,所面临的就业压力也与日俱增。在目前僧多粥少、就业竞争愈来愈激烈的形势下工作取代家庭成了人们的重心。同时,在数量巨大的就业大军中,女性占据半壁江山。妇女的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她们也抛弃了女人作为生育工具的观念,开始跨出家门,投入社会,期待实现自我价值,渴望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而一旦面临生育问题,女性可能会因为生理机制随时被中断劳动,对提拔和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甚至有一部分外企或私企等就业竞争激烈的公司,为数不少的女性员工因为怀孕被解雇,或者生完孩子也失去岗位。生育对女性造成非常大的不便,女性始终缺乏稳定感,便会被迫做出暂时不育甚至终生不育的决定。
2、养育孩子的高额花费,迫使家庭推迟生育计划。
父母从怀孕开始到子女能够经济独立,所需要的费用是极其庞大的。以经济处于全国中上水平的杭州为例,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包括一个新生孩子的衣、食、住、用、行的费用,孩子受教育的费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费用,此外还有父母正式或补贴给子女的婚姻支出。父母在抚养和培育孩子时,要支付从怀孕起到他(她)生活自立时为止的各种抚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大致可以分为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教育费用三大板块。而培养一个孩子具体又可以分为五大阶段。如表2,按2012年的消费水平计算,养育一个孩子每一阶段所需要的费用总和超54万,也就是说在不计算孩子出国、读研等更高层次的发展投资且大学毕业后即能自力更生的前提下,父母每年养育孩子的花费为2.5万元。而根据中国统计局官方统计公报显示,杭州2012年的人均GDP为89,696.8元,这表明家庭不到18万收入中近14%用于抚养一个孩子。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仅要负担高额房贷、生活消费、自身发展投入等,更要考虑老人的赡养费用,因此抚养一个孩子已经是父母的极限。
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对2,15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7%的人感觉教育支出已是城乡普通家庭极大负担。很多网友留言说:“养活自己都难,再养个孩子,第一遭罪;第二对不起下一代;第三太没社会责任感。”“生孩子就给套牢,股票可以解套,这只股永远也解不了!”“如果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和良好的自身素养,没能力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就不要生。那样将会让自己一生辛苦劳累,连心理安慰也没有一丝,也误了孩子。”“孩奴”也成为继“卡奴”、“车奴”、“房奴”之后的又一热门名词,从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了家庭在生育上面的无奈。
3、环境污染影响人类生育率。
近半个世纪以来,人类不孕不育率增加,已成为全球的现象,环境污染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环境污染对男性生殖能力的影响主要通过化学和物理两种途径。它们可通过减弱或拮抗男性体内内分泌激素的效应,或破坏雄激素受体从而影响生殖能力。环境污染同样也对女性生殖系统产生重要影响。污染物可在胚胎发育期、青春期、生育年龄及绝经期分别对女性腺垂体、卵巢、子宫、乳腺和神经内分泌系统造成损害,导致女性生殖功能异常,影响卵巢内卵泡的发育和成熟、性激素的合成与释放,导致女性青春期提前、子宫内膜异位症、多囊卵巢综合征、月经周期改变、妊娠期胚胎发育异常等。
三、针对“失独老人”权益保护的解决措施。
(一)吸收国外先进模式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养老制度。
1、美国的养老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中国有着同美国完全不同的国情,要保护失独老人的权益盲目仿效美国的养老机制当然行不通。但是,美国在养老模式方面的做法却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当下,我国存在着比较显著的老龄化问题,而这样的一个问题就要求我们适当改变原来的养老体系,使其更具层次感。借鉴美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构架,结合中国的当下国情,我们应当建立一个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三者相结合的更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首先,结合当下现状,大多数的老年人仍愿意选择家庭作为他们安享晚年的场所。这样的一种普遍现象无疑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家庭养老在中国特色养老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我国可通过对自愿承担失独老人养老义务的亲属、朋友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经济上的支持等方式来增强家庭养老的功能与作用。而为了能给失独老人提供更为全面的照顾,社区单位也应当提供更多的服务,从而弥补家庭养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使失独老人能够更为长期地在家中居住。宏观上来讲,我国应当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从社会养老角度入手,加大对社区、家庭养老的法制化监督,使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日本的养老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虽然国情有所不同,但是考虑到同受儒家文化影响,日本的养老模式仍有值得中国参考和借鉴的地方:
从目前的经济现实来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推进从现收现付制向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型。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度固然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基本价值观念——扶持弱者。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但却难以应付人口的老龄化问题。而日本储蓄积累模式的运作,恰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其养老难问题。基于中国当下的现状,把这种养老制度应用到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解决当中,使失独老人在年轻时的收入在当时部分储蓄、固化为养老金,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
(二)促进“失独老人”走出精神困境的方法。
独生子女是家中的惟一支柱,夸张而言,失独老人变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残疾者。基于这一现状,社会应该把目光聚焦到如何让失独老人淡化疼痛、看见新的人生希望这一问题的解决上。
宏观上来说,建议社会可以探索建立一种具有人文关怀性质的体系,通过项目化、社会化的运作,对失独的老人开展专门的心理辅导。客观来说,失独老人对已逝子女的思念和回忆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过多地沉湎于过去只是雪上加霜,成为他们未来新生活的一种羁绊。此时,光靠失独者的自我调节是远远不够的,专业人士可运用科学、专业的知识有针对性地对失独者进行悉心的心理辅导,让他们正视人生的重大波折,学会接受现实,继而展望未来。
失独者是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残疾者,莫大的悲痛让他们不敢直视真实的世界,而总是会将自己封闭在黑暗的世界里。长此以往,他们的心灵将会被扭曲,抑或是变得不堪一击。此时,社会组织应当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帮助失独者与外界建立起比较良好、健康的联系。在这个方面,不少城市已经开始了初步的尝试。例如,重庆建立了真情联谊会,通过联谊会让失独家庭们汇聚在一起,彼此沟通交谈,开展各种丰富的活动,打开了他们封闭的内心世界;大连的一些组织通过QQ群传递正能量,让失独者度过苦难,走出悲伤。
(三)推进立法,从根本上保障“失独老人”权益。
实际上,政府对失独家庭的照顾工作近年来正在有序展开。10多年前,即2001年颁布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为这项工作做了很好的奠基,其中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2007年8月,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持制度的试点工作,这便从实践意义上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此次试点规定政府视情况给予满49周岁且其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一直到其亡故或其子女康复才停止。这些努力也反映了政府已经开始正视这个问题并将其提上日程。
然而,随着中国计划生育的落实与深入,中国家庭的规模不断变小,随之而来的就是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和养老问题的不断凸显。目前来看,已有的立法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失独问题”在两会上的不断提出,立法的推进无疑已经势在必行。
为了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必须利用更有强制力的法律手段来保障这些特殊群体的利益,例如适当增加因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或者死亡而处于失独处境的群体的保障条款,根据实际国情和人民需求出台具体的养老保障法等。与此同时,确定落实相关部门的法定监督义务也是这项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解决工作的推进和有效落实,以便于建立更为健全的养老保障制度。另外,从根本上来说,计划生育政策也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与完善。法治时代,有法可依,失独老人的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1]柳志艳。勇敢地生活下去——呼唤社会关注失独者群体[J].学理论,2012(20)。
[2]董丽红。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J].绥化学院学报,2012(12)。
[3]熊婧,肖汉仕。“丁克”家庭的经济社会学分析[J].法治与社会,2008(32)。
[4]李文杰。精神慰藉是失独家庭的复活剂[J].中国社会报。2012,11[5]宋晓娟,杜娟。丁克家庭现象对中国传统人口伦理思想的冲击[J].学理论,2011(1)。
[6]杨倩。当代中国少子化现状及成因分析[J].今日科苑,2011(10)。
[7]曹娟。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对策研究——基于中日两国的比较[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9)。
[8]邱红。日本人口少子化与养老金制度改革[J].人口学刊,2006(6)。